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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州严心声遭遇暴力强拆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15日消息】今天凌晨约5点多,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的严心声在睡梦中被砸门声惊醒。有十几个暴徒持械闯到他家破门而入,正在打砸他家的老房子木质大门和家具。严心声见状随手抄起一把砍柴刀防身,与持械暴徒对峙,并大声喊叫:“杀人啦!”,暴徒听到喊声马上用干粉灭火器喷他,他和闻讯赶来的他大哥拼命反抗暴徒施暴,并夺下暴徒手中一根暴力器械,随后暴徒就退走,分乘两部车扬长而去。被灭火器喷的满身泡沫的严心声,见家里门和家具被砸的支离破碎,随即打电话报警,

    严心声是发生在2016年8月福州大抓捕一案的当事人,当时当局构陷寻衅滋事罪降罪于他,使他蒙冤获刑2年。刑满释放之日的2018年9月12日,因三十多位福州维权人燃放一串鞭炮齐来迎接他出狱,却遭当局围捕,即备受国内外关注的福州9.12鞭炮案!严心声当时刚刚出狱,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什么都不知道,也被当局抓进看守所刑拘关押了一个月,后当局变更强制措施,改成行政拘留10天释放。当局撤销刑拘,改作出行政拘留10天,严心声却被违法刑拘30天,这明显是滥用公权违法拘留,且是赤裸裸的超期羁押!

    据严心声介绍,他家的老房子(约380平方)还没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而所在这片土地,今年初就已经被福州市公开拍卖了。拆迁办一直拒绝跟他签署拆迁协议,在他一再要求下,昨天下午三点多才与下洋村书记刘南勇,城门镇官员严孙东协商,在他做了最大妥协让步后,双方基本上达成一致了。他同意双方只要签署落实2016年他家新房子被暴力强拆,曾经每人口45平方官方政策的协议,老房子按现在的拆迁政策现金补偿,他答应近期就可以搬家离开。

    严心声没想到当局竟转眼不认账,就滥用公权要用暴力来解决问题,强拆他家老房子,根本不顾前一天双方刚刚初步谈成的房子拆迁补偿意向。难道这就是当局天天自吹自擂“以人民为中心”表现出来的暴政处理方式。

    严心声电话:18050265281

  • 崔红被通知开“听证会”却又取消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15日消息】最近,在上海公民崔红身上发生一系列蹊跷的事情。公安、街道通知崔红召开“听证会”,到召开时却又不开了,不知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崔红是上海宝山公民,由于上海宝山河道保洁单位在其患癌症期间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未按照国家有关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医疗补助费,严重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崔红被逼迫维权。然而,多年以来不仅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而且,还遭遇四次非法拘禁关押“黑监狱”2064小时(合计86天),期间被残暴殴打致胸骨骨折、前门牙齿齿根拆断等伤害;更不可思议的是,本是一个受害者正常维权,却遭到公安的打击、报复——崔红被刑事拘留两次,非法羁押看守所720小时(合计30天)。

    最近,崔红在家保养身体,然而,却发生一系列蹊跷的事情。崔红讲述如下:2021年11月3日晚上22点32分,居委书记于发短消息通知我“有一个区里的信访听证会通知单”,并来电通知此事,我就此要求“通知单”用邮寄的方式送达居住地址。

    但是,2021年11月5日,公安民警却将一份内容模糊不清、印有黑色图章的“听证会通知”一张纸张贴在我家大门上。张贴送达,只是在无法按照当事人地址送达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张贴”,而其在当事人要求邮寄、并能送达的情况之下采取“张贴”形式贴在我门上不合适,且内容不明确!

    因此,本人特寄信函“请求明确:1、这张纸到底是什么‘通知书’?2、请明确相关具体事项;3、具体时间、地点;4、当事人是否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以上四项请公安正式以邮寄双挂的形式发出通知,以便当事人能作好准备参加”,另,我明确告之了来信邮寄送达详细地址。

    于是,2021年11月7号公安又邮寄来一份有红图章、及黑图章各一份。另,公安民警于2021年11月9号来电问“参加不参加”,我将以上情况复述一遍,并再次要求公安明确“听证会通知单”相关具体事项,并以信函的形式正式告之我。但是,本人却一直没有收到信函回复(或回应),我又用该民警打来的来电显示号码几次联系对方,对方却始终不接我电话;我就又用短信、及微信的形式告之(通知过我的)居委书记,并请其转告公安会准时参加听证。

    2021年11月12日,生重大疾病(癌症)的我由于身体欠佳,特别委托了崔群、宋嘉鸿两位代理人准时参加‘听证会’。但是,公安一位信访办人员却告之“2021年11月5日至10日在上海举行的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结束了,公安如此‘用心’安排在进博会结束后的才召开的‘听证会’,现在不召开了,当事人没有表示‘参加’,委托代理不行,并且,邀请第三方的相关工作人员也都没有来……”

    公安、居委如此慎重通知召开的“听证”,而公安信访工作人员用几句话就告之不召开了,但是:

    一、将“听证通知”张贴当事人门上不合适,虽然,又邮寄来一份印章为红图章的,然而补“漏洞”的作法,程序不对;

    二、公安收到我正式邮寄信函为什么不予回复(回应);

    三、本人通过多种方式(电话、短信、微信)告之“将准时参加听证会”,何以故公安就理解成“不参加”、并不安排相应的听证(工作)人员准时召开,仅公安一位信访办人员告之我(方)准时前往参加听证的人“不召开了”,公安“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四、公安信访办工作人员对于本人两次被刑事拘留的事实完全不清楚,却还要让我尊重事实……

    鉴于此,我全权委托代理人:崔群、宋嘉鸿就此“听证”,简单写下我的诉求:1、两次刑事拘留属于违法拘留,尤其是我多种疾病(癌症)患者,属于滥用职权;2、对不依法办案人员追责。3、按照国家赔偿法依法给予赔偿。提交于公安后,公安信访办工作人员称什么时候再召开“听证”以后再说……

    此“听证会”如此这般就口宣不召开了,请大家一起看看公安、居委“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其究竟想达到是什么目的?敬请看懂了的告诉我,同时,让我们大家一起共同期待公安等其它多个部门能够早日真正地召开听证!让每一个受到迫害的公民都能有个讲理的地方!

  • 陈家鸿被以煽颠罪判刑三年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15日消息】原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家鸿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一审开庭审理将近一年半的今天,玉林市中级法院才做出了一审宣判,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陈家鸿有期徒刑三年。

    2021年12月14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院宣判,陈家鸿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陈家鸿的辩护律师没有到场,陈家鸿当庭控诉遭受看守所警察的殴打,陈家鸿前妻旁听了宣判,但在陈家鸿控诉遭受殴打时被赶出法庭,陈家鸿没有当庭决定是否上诉。

    2019年4月29日,陈家鸿被北流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当晚,广西区司法厅注销了一直处在被失业中的陈家鸿律师的执业证。

    2020年6月23日,其案件在玉林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当局指控陈律师的有关反对官员腐败、呼吁建立民主宪政等公开言论、书法作品及行为艺术等,涉及挑战现政权,属“违法行为”。

    自由亚洲曾报道,陈家鸿原本是南宁“百举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近年介入多起维权案。709大抓捕后他曾声援被捕律师王全璋,余文生等,成为当局打压目标。自从两年前,“百举鸣”因长期代理维权案件遭当局强制解散后,陈家鸿一直处于停业状态。

    外界相信,陈家鸿之所以被抓与他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一幅,写上“成立暗杀突击队!清算邪恶官僚,加促民主进程”的书法有关。

    据维权网报道,陈家鸿,1966年9月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县隆盛镇平坡村人,又名陈文胆,字数真,早年为广西北流县鸭壤小学教师,知名业余书法家、字画家,原南宁市百举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敏感案件代理人,中国人权律师团成员,人权律师,中国在押政治犯。

    自从成为“百举鸣律师事务所”(现该律师事务所已被当局取缔)中一名执业律师以来,因长期参与维权敏感案件,追求民主人权并为之积极发声,遂屡遭中共当局严打逼迫;

    2017年5月,曾因积极介入了震惊网络的“广西村民罗继标在看守所离奇死亡事件”,而遭广西警方的持枪围困;

    2017年9月,曾因同一事件,其介入维权行为被广西律师协会视为违规,从而被该律师协会给予“公开谴责行业处分的通报”;2018年4月,又被南宁市司法局行政处罚停业半年;

    2019年4月29日,其被北流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刑拘,其家被查抄;之后,其又被北流县检察院以同罪由转正式批捕,并被指控因其反对官员腐败、呼吁建立民主宪政等带有政治倾向的公开言论、书法作品及行为艺术等涉及挑战现政权,尤其是其中一副书法作品,内含“成立暗杀突击队!清算邪恶官僚,加速民主进程”等激进敏感字眼,触犯了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其行为属于违法;

    2019年10月,其案件被地方检察院移交至玉林巿中级法院起诉;在被羁押近一年半后于2021年12月14日宣判。截至目前,其一直坚称无罪,且因患有高血压及脑萎缩等病症,健康状况极差。

    目前被羁押于广西玉林市看守所。

  • 没有私心就不会有恐惧

    ——梁小军律师吊照听证代理词

    主持人:

    我是中国公民谢燕益,受梁小军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担任其行政处罚一案听证代理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参考:

    北京市司法局以梁小军律师利用国内外社交网络媒体平台多次公开发表支持法轮功的言论,丑化抹黑宪法法律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发表危害国家安全言论”拟对其做出吊销律师执照之处罚。从逻辑上来看,处罚梁小军的条件和标准需要首先明确以下几个关键词:一是国家安全,二是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第三、法轮功定性问题。如果梁小军的所谓言行确已危害了国家安全,丑化抹黑了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那么按照律师法及相关规定,确有可能产生吊销其律师执照的法律后果,到底结论如何?端看分辨如下:

    第一、国家安全是谁的安全?

    代理人以为,国家安全有广义与狭义之说,这里根据我国《国家安全法》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取狭义之说,即国家安全首先主要指政权安全,相信行政处罚机关对此应不会有太大异议,这也是一直以来被强调的。

    国家安全即政权的安全到底取决于什么?早在两千多年以前,我国先秦时期兵家吴起就提出了“江山之固在德不在险”的论断,意思就是指江山即政权稳固与否不靠山河之险,而是要靠德行、仁政,归根到底取决于民心。所以自古以来我国历朝历代统治者大多知晓施仁政以民为本的重要性,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哪个统治者失了仁政德行,失了民心就失去了统治合法性就会政权翻覆改朝换代。

    历史发展到今天,国家的安全政权之合法性尽管仍然不离德行民心,道义和德性仍旧是政权合法性的内在要求,但也显然随时代有所改进和发展。

    众所周知,一个现代文明的政权其合法性在于人民主权、人权保障、法律规制。一个主权在民的政权、一个人权获得充分保障并且受到法律规制的政权,才具有合法性。而现代政权的当权者只是一个代理人的角色行使其治权,无论立法、行政、司法者,只要恪尽职守,没有私心就不会有恐惧,没有私心自然也不会患得患失,坦坦荡荡素位而行。既不怕按照正当程序得失权力,也不会因得位不正而忧心忡忡。作为现代政权的当权者理应知晓,政权为人而确立,为人权而存在,人权乃是政权的核心目的。

    国家安全(政权安全)从来不是抽象的,在一个国家的内部,国家安全只有一种可能被威胁与挑战,就是当人民主权被侵蚀,人权受到戕害,权力不受法律规制之时。具体而言,当公民的基本权利诸如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结社、游行示威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以及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权、知情权、监督权、罢免权、人身自由、财产权利等等被剥夺受到践踏之时,当宪法、法律被当权者所僭越之时,此时国家安全(政权安全)确有被危害的可能。归根到底,人权的保障与实现状况才是衡量一个政权安全与否好坏得失的最终标准。

    假如有人为了私欲把国家安全与人民的民主权利、公民权利割裂开来,把国家安全与人权对立起来,并且意图使人们习以为常,此时,国家即人民之主权的确处于危险当中,值得人们时刻警惕,需要竭力避免国家公器沦为私用的境地。

    国家不但为人权的目的而存在,而且公民基本权利的存在还是国家始终安全稳妥运行得以实现的先决条件。由于种种原因一个不能充分保障甚至予夺公民权利比如言论自由、知情权、监督权、选举罢免权、新闻自由、信息权利等等的状况发生时,将可能导致一个国家的政权遭到劫持或为官僚阶级所垄断,国家内部缺乏真实的声音,真相被谎言所掩盖,造成相续不断的人道灾难,前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灾难就是典型的事例,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律师作为公民权利的延伸亦即公民话语权的延伸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具有规制国家权力、质疑挑战权威与强权的功能,法的精神在于权力制衡,现代法治文明更以此为基。除了煽动暴力并且这种煽动足以引发明显而即刻的危险,无论公民还是律师言论不仅无害于国家安全,恰恰是实现国家目的、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条件之一。

    第二、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具体所旨

    众所周知,通常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都由其宪法确定。具体到我国,我国宪法除了一些抽象的理论叙事就涉及到了关于人民主权、人权保障和法律规制三个方面,如前所述,此不赘言。

    除此以外,由于我国的所谓特殊国情,我国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还可以从我国执政党的一些历史会议、重大决议窥见一斑。比如一个月以前召开的十九届六中全。该会议形成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不管六中全会会前会后有多少共识与分歧,外界又有多少揣测解读,但最终这个对外公开宣告的决议有两个基本事实不容回避:第一就是继续否定了文革,第二就是继续肯定了改革开放。而否定文革肯定改革开放也就意味着承继了八二年颁布实施的八二宪法这一法统,这也是当今执政党的体制共识及执政基石(众所周知,八一年通过第二个所谓历史决议遂有八二年宪法出台)。不管怎么说,在未推翻八二宪法以前,不管过去有多少冤假错案,从八二年延续至今的宪法文本上看,确立了主权在民即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的基本权利、依法治国、保障人权等重大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就是必须承认,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言论自由、批评建议控告申诉权、辩护权以及律师作为公民权利的延伸之相关权利。

    律师的本质是什么?万千法律归结起来,律师就是说话的权利,就是公民言论自由的延伸。一个健康的社会不能只有一种声音,质疑与批判是社会文明不可或缺的要素。

    根据宪法所确立的这一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可知,任何予夺公民正当言论自由、律师言说权利的法律及规章都是非法无效的。

    尽管对于这部具有相当普世价值内容的八二宪法得以诞生曾让这个族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尽管它能够真正得以落实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这部宪法颁布迄今尽管过去存在、今天存在、今后仍可能存在种种僭越、破坏、悖逆,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始终存在,但是律师作为一个社会当中具有较强理性意识及保守立场的角色无疑是最有助于宪法落实的社会力量之一。律师的存在、律师权利的保障客观上起到防止暴政与革命的循环往复,社会走向动荡失序的某种作用。代理人相信包括被处罚人及二位代理人在今天听证会现场,我们仍然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倾听民意尊重宪法法律权威,回到法治的轨道上来。代理人对宪法和现体制今天所持的立场或许会遭受种种非议,但是代理人深知,古今中外人类历史上,任何国家族群都是一步一步走向现代文明的,深知其中必经的艰辛曲折,一个社会的改变從来不是轰轰烈烈一蹴而就而是不捐细流铢积寸累,每一个追求自由尊严的人愿意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一点一滴的累积一尺一寸的坚守……每一分努力都不白费。

    第三、法轮功定性问题

    我国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或行政法规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对法轮功以刑法三百条来定罪处罚是错用法条,违背了罪行法定原则,违背了宪法所确立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以及人民主权、保障人权、依法治国等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它从一开始就不是国家的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依宪、依法维护法轮功群体的信仰权利就是维护我们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与尊严,就是维护宪法所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就是尊重人的自由、尊严与文明作为一个整体的无可分割性这一事实,就是真正维护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被处罚人为蒙冤者进行无罪辩护,为司法不公鸣不平是被处罚人的天职和道义良心。

    何以害怕人们说话?害怕律师及公民在网上披露真相信息呢?今天对被处罚人的拟吊照处罚使人不免想起十五年前,周永康主掌政法大权期间,因高智晟律师为法轮功辩护仗义执言揭露周永康等对法轮功犯下的滔天罪行,当时不就有人悖逆宪法法律充当了周永康们的帮凶整肃高律师吗?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周永康不是已被绳之于法了吗?而今在政法队伍不仍在持续不断肃清其遗毒吗?但是肃清周永康不仅要在组织上更应直面其罪恶,不是避重就轻而是真正站在正义的立场上,就是毫不含糊的站在用人类良知面对邪恶犯罪这一立场上,不能仅仅局限在周永康的贪腐及拉帮结伙上,而是直击要害针对他残害百姓荼毒生灵、针对他大肆监控人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针对他残酷迫害镇压法轮功及异议人士滥施酷刑的种种反人类、反国家、反人民、反文明的十恶不赦的罪恶上进行清理。对待周永康的立场是不分党派、族群、阶级、不分体制内外超越政治的,就是去恶从善返归正道,只有这样做才是真正的民心工程、兴亡大计。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古今中外,从商鞅、韩非、李斯、戈培尔、贝利亚到周永康、王立军、傅政华……凡以种种手段为人民编织罗网者谁可幸免于罗网?今夕何夕?没有私心就不会有恐惧!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任凭你是谁,想剥夺中国人说话的自由、自由上网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比不让人吃饭让人吃屎都难,根本办不到!

    代理人:谢燕益
    2021年12月14日

  • 山西八旬老人使用吊炕取暖被严罚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13日消息】2021年12月8日23:54、12月9日0:28,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冯村乡杜村80多岁的景某(女)和东阳村85岁左右的陈某(女)单独居住在家,违规使用吊炕取暖。冯村乡立即派村干部和警察处置,对吊炕进行封堵和拆除烟囱等措施,进行了严厉地处罚,并且分别对其子女进行了2000元罚款处罚。网友:过冬,真不容易呢。

    在短视频平台上,山西运城网友上传的一条“冯村乡杜村、东阳村居民家中违规使用吊炕的处理情况”视频显示,在本月8日23:54、9日0:28,山西运城冯村乡杜村80多岁的老太太景某和东阳村85岁左右的老太太陈某单独居住在家,违规使用吊炕取暖。

    得知消息后当地迅速前往处置,“对吊炕进行封堵和拆除烟囱等措施”,按照规定,“对其进行了严厉地处罚”,“并且分别对其子女进行了2000元罚款”。

    情况最后写道,“希望冯村乡广大干部群众能够深刻认识烧柴取暖、做饭和违规使用吊炕的严重危害”,“以此警示自己和身边人”,“确保自家不发生任何点火冒烟行为”,“为我乡的蓝天白云贡献自己的力量”。

    据网友Math2021发帖称,今年12月7日,在运城市盐湖区王范乡召开的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会上,“吊炕”再次被点名,明确“要求禁止在王范乡全域内烧吊炕”。

    与王范乡同属运城市盐湖区的冯村乡于12月9日对辖区两名年过8旬农村老妪烧吊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并连坐对两名老太太子女罚款2000元,可能就与“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有关。

    对此,网友冯军留言:“他们什么都管,只是不管百姓的死活!”网友Lv留言:“这个吃人的社会,处处坑害老百姓。”

  • 王藏夫妇案对中国株连制的当下注解

    2021年12月15日,中国诗人、独立作家王藏(王玉文)与妻子王利芹双双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将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至此,王藏被关押560天!王丽被关押540天!王藏的母亲和四个年幼的孩子被限制人身自由540天!一曲对王藏因言治罪,进而将其妻子也同罪惩治,连带软禁其母亲与孩子的株连闹剧在举世瞩目下公然上演,使世人看清中国当代所谓依法治国的二千年秦制“连坐”的实质。

    本次中共云南当局拘押王藏,主要指控他在2015年一次被捕放出来后的公开言论、接受采访、书写诗歌文章、以及行为艺术。而从当局的指控来看,王藏就是基于当代公民宪法赋予的权利而践行公民批评监督政府的职责,行使了言论自由表达权,结果竟然遭致当局于2020年5月30日带走失踪,家属没有得到任何法律通知,作为妻子的王利芹依法向当地警方讨要说法,揭露当地执法的种种违法行径,结果于6月17日也被拘捕,且二人分别于2020年7月3日与7月24日被楚雄州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捕。羁押于楚雄州看守所中。

    王藏被警方带走失踪后,家人遭致警方传唤、威胁、监控、软禁。王藏的兄弟,甚至表亲也被警方传讯,妻子王利芹更是被警方拘传昏厥,老人与孩子被软禁隔离于世。王利芹基于妻子的本能,呼吁救援王藏,最后居然也被警方以与王藏同罪来拘押逮捕。王藏夫妇被关押后,他的老母与四个年幼的孩子,遭致警方严密监控软禁,不许外面亲友前往探视与救助,甚至连接收快递都被禁止,致使孩子失学,生活无着,老幼挣扎于饥寒交迫无人身自由的存亡艰困中。

    中共当局由对王藏履行宪法言论自由权利批评政府的忌恨,而将呼吁释放自己丈夫的妻子同罪拘押,进而将王藏老母与幼儿剥夺人身自由权、受教育权、基本温饱生存权、通讯权等等,这是典型复活二千年前秦制中的一人犯法株连九族的连坐制度,完全背弃现代法治原则,公然颠覆中共对外宣称的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

    王藏,1985年9月26日出生云南楚雄,原名王玉文,笔名王藏、“小王子”,先锋诗人,自由作家,影视编剧,独立中文笔会会员,中国自由文化运动成员。曾于2003年底以“小王子”为笔名开始涉足网络诗歌习作,自此走上自由写作之路,并对极权文化予以批判。2005年1月,加入独立中文笔会,同年遭到官方威胁和长达2个多月的监视居住。2006年—2007年间因积极参与“中国自由文化运动”签名活动,又在《自由圣火》网站发文并设专栏、在博讯网上开设专栏发表文集等,而被贵州省遵义市警方于2007年6月再次强制监视居住6个月。2008年12月,荣获“2008《自由圣火》写作奖”。2009年5月,正式启用笔名“王藏”,藉以表达“来生愿做藏人”的意愿。

    自2007年起,因其积极参与多项维权民主活动、广交民主正义之士,并创作、推出了大量诗歌作品以及行为艺术,曾被北京当局多次警告威胁并驱离工作室和居住地,给其家庭造成诸多困扰。2014年10月1日,因其在网上发布声援香港“雨伞革命”的打伞图片,随被北京市宋庄警方带走,其家被抄,之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2014年11月6日,被北京市当局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其罪由包括行为艺术和诗歌、文章,网上发布声援香港“占中”图片,声援郭飞雄,声援建三江被虐打人权律师,在网上祭奠林昭,关注藏人自焚事件,声援新疆维吾尔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法轮功问题、纪念“六四”及揭批文革等多项内容。2015年7月9日,被取保候审释放;据悉,其在被审讯期间遭受酷刑。

    出狱后的王藏持续受到警方的监控、骚扰与驱赶。后来王藏被迫离开北京返回楚雄老家。王藏先生多年来笔耕不止,发表了大量针砭时弊的诗歌与文章,部分汇编为《小王子语录》(短诗集)、《故园.黑砖窑》(诗集)、《血色格桑花》(诗集)、《轮回中的苦心花园》(情诗集)、《黑暗日》(诗集)、《黑火》(小说集)、《追寻自由的虹光》(随笔集)、《血泪的洗礼——中国底层调查报告》(纪实集)、《王者归来》(诗化哲学)、《诗想录》(诗思与诗学)、《锋刃上的裸舞——为自由而战》(思想学说)、《太阳从东方升起——中国文化的命运与复兴》(思想学说)等。

    由于王藏先生长期来秉持良知向社会呼吁平反六四,关注弱势群体权利,并通过写诗及行为艺术唤起社会记忆与正气。结果在2020年“六四屠杀”31周年前夕,再度遭致中共当局拘押,并被指控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王利芹:女,云南省昆明市人,又名王丽,异议作家王藏之妻。自从与王藏结婚以来,虽低调生活,但仍因其夫是异见诗人屡遭北京、昆明等地当局牵连与恐吓;

    2014年,曾因其夫王藏被云南省楚雄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捕,而遭当局指使的不明人士抢劫,且被以若拒绝与警方合作,家即被逼迁和断水断电,甚至“会弄死孩子”等做要挟,致其因恐惧伤及3个幼子而得精神分裂症;

    2017年5月,曾因云南当局强行要求王藏一家从北京迁回云南昆明原籍,其又被不明人士威胁、殴打,故而精神再度失常,导致其抑郁症发作,严重时曾出现精神恍惚、昏迷不醒,离家出走甚至跳湖自杀等现象;

    2020年5月30日,其夫王藏被云南省楚雄市警方突然带走失联,而没有任何法律文书,其被迫无奈,遂在一些网站(尤其是twitter)携子为丈夫被抓捕呼吁,以求正义人士广泛关注与声援,结果被警方拘押,并于7月24日被云南省楚雄州检察院以与其丈夫同罪名正式批捕;

    王藏夫妇及老人孩子的遭遇。鲜活地注解着二十一世纪中国当下执法的连坐本性。在王藏夫妇被非法羁押一年半,案件被一拖再拖后,终于迎来12月15日的开庭审理。从王藏夫妇整个案件可见,这是一起典型由以言治罪,到株连妻子,再迫害全家老幼的人权灾难性案件,让世界看清中共当下利用公权力违法侵权的本质。

    民生观察 2021年12月13日

  • 15岁少年刘玉琨的微博求助

    我叫刘玉琨,今年15岁,是河南平顶山市湛河区莲花盆村村民。

    2017年开发商要求我家房屋拆迁,我爸是个靠卖面条为生的一级残疾人(天生罗锅),因房屋拆迁谈判没有谈拢,在去压面条的路上,被多人暴打住院,后被各种威胁和种种压力下被迫答应拆迁。即便如此,开发商还不履行合同不赔付房子,导致父亲穷困潦倒,心理压力太大,每日郁郁寡欢,后患重病没钱治病而离开人间。

    父亲死后,奶奶每日以泪洗面,因悲愤和压力太大而患上脑溢血瘫痪在床不会说话,见人就哭。

    爷爷脑溢血后腿不能走路,而我辍学在家,爷爷奶奶生活不能自理,家里没钱也没房子住。

    希望正义人士看到帮我们家人讨一个公道,谢谢你们!

  • 利川村民辱骂村干部被拘留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12日消息】2020年初,湖北利川市人士肖某,在驾车回家途中发现公路被人用车拦住,车上的标识显示这是当地政府的防疫措施。肖某联系该车主(村干部)要求挪车让行,村干部拒绝并让其绕路回家。肖某绕路两小时回家后,越发气愤,便打电话给该村干部对其辱骂长达两分钟。次日,肖某被以寻衅滋事为罪名拘留7日。

    经调查,2020年1月27日晚7时许,团堡镇龙台村村民肖某在该镇虾蟆塘村走亲访友后,驾车回家。车辆行驶到虾蟆塘、龙台两村交界的村级公路处时,发现一辆轿车将此段公路封堵。轿车上已标贴封路事由:疫情防控,临时封路,并留有虾蟆塘驻村干部(车主)的挪车电话。

    原来,此段公路虾蟆塘村委会已按“利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号)自2020年1月26日零时起,全市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实行交通管制”的命令,采取放置车辆的方式进行了隔离封路。

    肖某停下车后,电话联系车主让其挪车让行,车主在电话中告知肖某自己是派驻虾蟆塘村驻村干部,按照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命令对此段公路进行封闭隔离、并反复询问对方是否有紧急特殊事情急需办理,肖某电话中回复没有特殊事情只是回家,驻村干部(车主)遂劝说肖某在当前病毒疫情防控的严峻态势下不要拜年、串门、聚餐。因当时驻村工作人员都在参加全市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车主也建议肖某选择其它小路绕行回家,不予为肖某挪车让行。

    肖某绕行近两小时回家后,为宣泄心中对封路的不满,拿起电话就打给车主,侮辱谩骂车主长达两分钟。

    1月28日,团堡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依法传唤肖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根据相关证据证词,肖某对辱骂驻村干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利川市公安局依法对肖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中国文字狱事件评论:这个案例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并不算文字狱,但也属于错案。肖某打电话给村干部对其辱骂,不符合严格意义上的言论自由的定义,但他“长达两分钟”的辱骂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实质上的损害,所以显然不足以被认定为寻衅滋事。政府的野蛮防疫措施让他绕路两个小时,却受不了两分钟的骂,显然是滥用权力。

  • 中国展示别样的景观纪念世界人权日

    12月10日,是联合国确定的世界人权日,这一天世界各地众多国家都会以各种形式来纪念人权日,以便宣讲普及人权知识,而宪法宣称“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中国,却掀起了疯狂围堵、软禁严控维权人士、独立作家、律师等等一切不顺服于权力者的维稳,使整个人权日变成禁止人权、侵犯人权的日子,由此暴露着中共当局对人权的恐惧与敌视。

    据北京独立记者高瑜于12月9日通过推特披露:“年年如此,懷疑決策者是不是‘兩面人’?有意要毀壞中共形象。明天是世界人權日,今天警察和警車就來了,說要站到11日。我不得不問‘你們給世界人權日上崗,這和當街搶老農甘蔗的保安公司的行為,哪個好看?’我做左肩換人工軸的手術出院半個月,左臂帶著護具,看我這樣的老太太,你們的四個自信又在哪裡?”有网友“八九季风”跟帖留言:“他们也提前给我打了招呼,这几天不要发声,不要乱动。”

    著名人权律师余文生的夫人许艳通过推特披露:“12月9日,早上约6点钟,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已经被约9人堵在家里,门都开不了,出不了门,说至少到12月10日晚上,之后是否让出门没有给明确答复。因为用力想推开门,外面的2个男的用力猛撞了1-2下,许艳的肋骨一直非常疼。”

    还有“709大抓捕”受害律师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也披露:“早上开门,两女一男堵在门口。全璋说:‘你们干什么的?我要送孩子上学!’一女说:‘我们替你送孩子。’我喊起来:‘你有毛病吧!你是谁呀?我都不认识你!把孩子交给你,我放心吗?’全璋问他们是谁,让他们出示证件。男的说:你别管,等会儿有人跟你谈谈……”

    类似高瑜、许艳、王全璋在世界人权日到来之际所遭受的被限制人身自由,亲人受连坐的情况,不是中国的特例,而是中国大陆人权捍卫者、独立作家、异议人士的普高状况。当然这种状况也并非今年才发生,而是过往多年来就是如此,只是今年因为北京即将举办冬奥会而显得更加严酷。

    据维权人士姜家文于人权日当天悄悄前往北京建国门外亮马河桥的联合国人权署,结果发现整个地区除了大量的警察值守外,几乎是空无一人。

    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后将每年12月10日这一天确立为世界人权日。这是一个为试图消除不平等现象,建设更美好世界而设立的纪念日。往年这个时候,位于北京建国门外的亮马河桥附近,都会出现大量的、来自于全国各地的信访维权人聚集于此,用各种方式展示这一群体的基本人权状况。而今年空无一人当然不是中国人权得到了改善,上访维权人士伸张权利减少,而是中共严酷的控制,让一切意欲前往人权署者都无法成行。这揭示了中国大陆人权恶化的严重程度。

    世界人权日原本应该是各国借机宣讲普及人权知识,让公民懂得尊重人权维护人权的日子,结果却成为了中共严控人权捍卫者,打压一切不顺服于权力人士的日子。这从一个侧面暴露出中共当局害怕公民了解人权、争取人权。一个政权害怕民众纪念人权日,这显示着这个政权与人权的为敌,显示着这个政权建立于侵犯公民的人权之上,而不是建立在维护公民的人权之上。

    2020年以来,由于中国武汉新冠疫病爆发,进而蔓延到世界,至今仍然无法控制,给人类带来了深重灾难。而导致疫病蔓延的重要原因是剥夺了最早披露疫情一线医生李文亮等人的言论自由权,使他们的报警被当作谣言惩治,使武汉乃至世界麻痹了警惕的神经而致瘟疫肆虐。这是教训惨重的剥夺人权而致人类灾难的悲剧。原本应该引起深切反省与检讨,然而,中共当局不仅没有反省,而且变本加厉,以控制疫情为借口而通过所谓健康码、行程码等等大数据来加强对公民人身自由控制,并将这种控制瘟疫的手段与长期来维稳手段结合,极大强化了对公民人身自由的控制力度。现在,中共当局完全可能将政治控制假借疫情控制的名义,来达成使维权上访人士无法离开半步的目的。因为这种行程码与健康码,使一切交通通讯工具都全方位掌控在维稳系统,只要维稳机构将某人要控制在某地,随时可以将他的健康码与行程码改成红色,这样就使那人寸步难行。如此一来,中共当局对维稳对象的控制一下就演化成全社会对维稳对象的控制,并且可以躲开一切政治与人权的名义。这就是人权日北京联合国人权署空无一人的原因。这力证着中国政府业已达成了对上访维权人士精准有效控制的目的,也显示着中国当下公民人身自由被肆意剥夺的惨况。

    世界人权日之际,中国人权捍卫者遭受的围堵、软禁与联合国北京人权署空无一人的现实,让世界看到中国公民人权被剥夺的干净彻底程度。这也算是中共当局让世界看到的另一种纪念人权日的方式。

    民生观察 2021年12月11日

  • 漫话人权·笼中之国

    编按:11月22日,北电学生以行为艺术“非不要不出笼”抗议“一刀切”式封校,尽管很快遭到全网封杀,但该创作却成为当前中国加速闭关锁国,对内镇压严控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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