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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被赶出丰宁派出所的经过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4日消息】2021年8月23日下午,文东海律师后代理郭林娜被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强制退回养老金行政复议案,文东海到该局递交停止执行行政处理决定申请书,被该局监察科的张黎明拒收,并且骂文东海狗日的,遂与其发生冲突,随后文东海被带到昆明市西山区丰宁派出所。云南昆明王乐律师在得知上述情况后赶往该派出所,多次要求会见遭拒,并被赶出丰宁派出所。

    以下为王乐律师讲述的事情经过:

    23日下午看到消息,说文东海在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材料时,被该局监察科张黎明拒收,并骂文狗日的,遂引发冲突,随后文被带到西山区丰宁派出所。

    我与东海是朋友,刚好在昆明,便致电派岀所询问情况,被告知其“涉嫌殴打他人”,被口头传唤至派出所;问传唤的具体时间?答曰“不知道”,但我可以来现场了解更详细情况,同时保证会依法办案。

    下午6点左右,我到达丰宁派出所,得知传唤时间是下午三点半。眼看到饭点,我买了两个包子、一杯黑米粥和两瓶水,让值班警官送给文东海。此时约6:50。

    不久,我见到了本案的两位证人,也是委托文东海办理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冲突发生时他们均在现场,称丰宁派出所传唤文东海离开人社局的时间是下午一点半左右。

    晚上8点多,两位证人进入丰宁派出所内做笔录,我在值班室的接待区稍作等待后,向值班警官提出会见文东海,以及若文被行政拘留时担任其担保人;对方称正在提审,无法会见,也不一定会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我说你们需要保证文东海的正常休息,在他休息的时候,我可以会见他,从3点半到现在也有5个小时了,警官说现在还在提审,没到休息的时候,做了行政拘留决定会通知我,让我先等。

    等到9点,我再次要求会见文东海,警官称我委托手续不齐全,只有律师证,没有授权委托书和律所公函。我再次解释,我第一次会见的目的就是办理委托手续,文东海被传唤是突发事件,他家人不在身边,无法为他办理委托手续,即使是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也会为办理委托手续准许律师第一次会见,何况文东海只是涉嫌违法被询问。同时我建议警官去问一下文东海是否愿意委托我,若文东海说不愿意,我马上就离开。警官一边说这不符合法律规定,一边登记我的个人信息,说如果决定对文东海行拘会通知我。

    这时一个警官走进值班室(后经两位证人告知,这就是丰宁派出所的所长),很不客气地说你没有手续就不能会见,你只有一个律师证,我们可以不接待你。我又向他解释了一遍办理委托手续需要会见,为了保护违法嫌疑人的申辩权,你们也可以直接询问文东海是否需要委托我,否则不能会见就不能办理手续,不能办理手续就不能会见,这不是进入死循环了?就是刑事诉讼也要主动告知嫌疑人有委托律师的权利。

    所长坚称他们是按程序来,没有委托手续不能见,并拒绝再听我的意见。当我再次意欲解释时,对方粗暴地说“你没有手续,我们不接待你,请你立即离开派出所”,边说边用手做请的姿势指向门边,但身体马上贴着我,用身体推我离开。尽管我一直强调我会离开,会自己走,让他别碰我,但还是被推出值班室。

    就这样,我被赶出丰宁派出所。

    王乐
    2021.08.24昆明

  • 卢廷阁律师在会理法院被打事件重要进展

    (2021年8月22日)今天下午,收到凉山州中院《驳回申诉通知书》,理由是我们没有证据证明杨继兰、邱云2法官非法搜查,这明显是官官相护啊!

    2019年6月26日向凉山中院申诉,2019年9月7日向四川省检察院抗诉,2021年3月23日向四川高院申诉,2年后的今天,中院竟然才出结果!

    本案自诉之初,我们便申请调取搜查录像,因为我三人被搜查时,均有多人在场,多人用记录仪、专人架设摄像机录音录像。2017年12月7日,会理法院要求《领取被扣押物品的函》也是证据之一,扣押物品也是有清单和签字的,我当时领取时答应给复印,但又失信不给了。

    此案只要依法办,事实真相会很容易呈现。但,如果不想办,再重大的案件也不会有结果。权力不受监督制约,黑能办成白,白同样能办成黑!

  • 不保障人权的“共富”承诺就是欺世谎言

    中共当局8月17日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促进共同富裕问题,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问题。被外界解读为“把最高层未来10年要做的一次性说完说清楚了”。

    的确,从冠冕堂皇的所谓蓝图勾画上,这个共同富裕的说唱实在有些炫目迷人,一时间唤起不少人的幻想,再次让一些伤痕未好就忘痛的人,燃起热望。然而,只有稍长记忆的人,就不会忘记过往共产主义的图画,比此更具诱惑迷幻,曾经的狂热让一代人更是醉心痴迷。只要冷静审视今天的共同富裕言词,不难发现其实相比曾经的炫酷,显得索然无味且言说者也缺乏自信。

    中共当局在公布的会议简报中说:“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这些蓝图描画相比于中共在上世纪50年代的合作化人民公社还是逊色不小,那时是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多么诱人。看来今天中共的底气还远远不如当年大跃进人民公社时期了。

    就是在如上有限的蓝图描画中,中共仍不得不寻找些借口,为自己退路预设说“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同时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这些蓝图描画与退路预设,其实落脚点在于要增加税收、增加各种收费、让富人出钱来共富。即1、征收房产税、遗产税、资本利得税、富人税。2、社保、税收、法治一体化,不可逃脱。3、富人捐助、做慈善可以免税。这就是本次描画的真正意图——为开启的各种增税增费与均富铺张理由。

    显然,中共当局本次研究所谓共同富裕,是苦心孤诣的一次编排,目的就是要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因为从人类的历史来看,任何均富最终无不是均贫,没有一个真正达成过均富。中共在上世纪50年代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下,最终饿死4000余万人。今天将共产主义剧本更换成共同富裕,本质上没有任何新意,最后结局显然也不会有太大出入。

    虽然中共在推出这个共同富裕决议后,立刻遭致中外舆论尤其自媒体人士的一致嘲讽,大家纷纷表达对这种谎言的鄙视,但中共仍然继续编撰故事,意图将欺世进行到底,通过官媒将一些显然虚幻的承诺释放出来。说“党中央、国务院已基本形成决策,待这次疫情过后会逐步采取下列步骤”,就是承诺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免费养老。但前提条件是疫情过后的逐步。而疫情何日过去,显然就是个不可预期的事情,也因此疫情过后的描画,那就是张空头支票。不过,中共立帮至今,一直就是空头支票的行家,不仅宪法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承诺完全成空,而且脱贫与小康社会事实只是个笑话。所以,中共的承诺从来就是服务于掠夺奴役国民需要的噱头。

    一个连公民权利都不允许践行的集团,在征税与收费上没有民众任何参与下,在税收费用开支不允许民众监督下,在权力完全世袭不允许民众置喙下,权力欲壑永远不可能得到填满下,一切所谓的共同富裕,最终就是杀富济官,而不会是杀富济贫。

    中共当局如果真正有为民谋利之心,那么首先兑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承诺,真正落实公民言论自由权,参与权、监督权等等基本人权;其次,应该公布财政开支与官员财产,让国家一切税收必须在国民的同意下才可征收,而不是肆意编撰些理由,就完全在国民不知情下增加征税与收费,官员收入完全不让民众知情;其三,不预设任何条件地推开免费医疗、免费教育与免费养老。

    试想一个连公民基本人权都不保障的统治集团,怎么可能真正为民众的福祉费心出力?而一个不敢落实公民权利的统治集团,不可能有任何力量促进它致力改善民生。人类的历史已经一再证明,如果一个政权不敢给予公民权利,那么最终决不会让民众走向富裕,而真正富裕的只能是那些掌握权力的官僚集团,民众只有挣扎于贫困劳碌之中。所以,今天中共当局高调宣讲共同富裕,却将质疑批评的声音禁封,那就意在为增加税收与费用的剥夺寻找新的口实,绝不会真正能让民众得到富裕。只有哪一天,当权者真正保障了公民权利,甘愿承受民众质疑批评,才会真心为民众富裕办点事。否则,一切“共同富裕”皆是欺世谎言。

    民生观察 2021年8月22日

  • 四川李宇


    姓名:李宇
    性别:男 年龄:55 籍贯:四川德阳

    受难者单位、职业

    自由职业

    案件发生地

    四川德阳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四川德阳警方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8年3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2019年1月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罗江医院精神科、德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有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无

    有否联络方式

    无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被强制关押治疗我完全失去了自由,这对我来说十分痛苦,期间我曾强烈要求释放我回家,但是医院表示这需要警方批准。

    在被强制治疗期间,我没有被强制打针吃药过。据我了解,这是我当地的一位副镇长来医院交代主治医生说“李宇不用任何药物治疗,就把他关在这儿就行了!”,所以在我被强制关押期间,虽然看到其他病人被强制打针吃药,但我没有被强制药物治疗过。我认为,或许是副镇长知道我不该被强制治疗,而精神病药物对一个正常人来说会损伤身体,所以就良知未泯的交代医生不要给我用药。或许这就是专制之下的“枪口抬高一寸”吧!

    我被关押以后,我儿子就到北京去上学了,其他亲属不被允许探视,我还有一个女朋友来医院看望过我,但医院以其不是亲属为由拒绝了,女友给我送来的物品也只能通过护士转交给我,根本不让她进门看望我。至于通信权利,我的手机在入院时就被非法没收了,根本不能与外界取得联系,被收治后,我既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也被剥夺了通信自由,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变相的坐牢处罚,漫长的十个月诊治让我感到十分煎熬、痛苦。


    案件来源:专访四川被精神病人李宇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2/2021/0821/21230.html

     

    第一次收集时间:2021年8月22日

  • 刘美廷夫妇因上访被非法拘禁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1日消息】2021年8月19日,陕西省河津市樊村镇村民韩丽芳、刘美廷夫妇来电反映,因二人长期在北京流浪上访,被樊村镇政府领导和派出所人员从北京截回,自今年5月22日起被非法拘禁在当地宾馆、景区等地,期间多次被转移,目前仍被非法拘禁在樊村镇古井峡景区(音),至今已近90天时间。

    据韩丽芳说,我的丈夫叫刘美廷,因搞新闻报导,报导我当地真人真事实况,遭到当地政府人员的打击报复。

    陕西省河津市前政法委,公,检,樊村镇政府和樊村派出所,他们故意残忍杀死我军人公公、婆婆,致我两个弟弟重伤,多名凶手一起逍遥法外;他们贪赃枉法,把我五弟正当防卫案,故意判死缓,已服刑十八年多了,使我们军烈属子女,逐级千万次维权无果。

    我三个爸爸、六个爷爷,用生命为解放革命换来他们的权,可是公安,检,司法,政府一部份腐败贪官,对我们军烈属子女,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把我非法关押三年整,把我丈夫非法关押四年整。

    我在监狱服刑期间,给我带上死刑犯都不用的38斤重脚镣,总共带了260天,还指使牢头狱霸和警官打我,这样还不罢休,关我禁闭室120多天,虐待不让我吃饭,喝水,体罚带脚镣站班,把我虐待的全身是病,满头黑发变成白发,生不如死。在三年刑满释放后,到第四年后才发给我判决书。

    地方政府官员目无国法,不顾我三代老军烈属八十多岁年迈的妈妈,需要我们子女来抚养,后被他们变相迫害死;他们目无党情,不顾我外爷与董其武爷是同学,亦是战友,不顾他们用鲜血生命给他们换来的天下,不让我和丈夫去送最后一程;非法把我正上大学的两个可怜女孩,各自非法拘留20天,抢走我家园和财产,使我一家人无家可归,只好流浪北京打工来维持生活。

    在2021年5月22号,我和丈夫被河津市樊村镇政府领导和派出所,拦截回当地,非法拘禁在汾滨街橘子宾馆,利用警匪抢走我手机,我打宾馆电话给政府12345,公安电话解救无果,我大声呼救楼外围观群众解救我,但派出所民警不让解救。

    当天晚上1点多,派出所长带四五名干警,身上带酒气,砸坏宾馆301房门,不问青红皂白,扭住我双胳膊,把我拉上囚车,随后将我夫妻二人非法拘禁在人烟稀少的固镇吕梁山窑,期间我被干警打伤,之后我们又被转移到樊村镇古井峡景区非法关押至今,现在我们夫妻俩人已被非法拘禁近90天了。

    地方官员目无党纪国法、滥用职权,漠视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请求维护百姓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腐败贪官的刑事责任!

    韩丽芳电话:13521133561


  • 专访四川被精神病人李宇

    时间:2021年7月19日
    地点: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万安南路

    被精神病,通常表现为正常公民被随意送进精神病院强制关押“治疗”,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启动任何纠错机制,受害者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并且,可怕的是每一个公民都有可能被随意安上“精神病”的名义强行收治。在我国,部分维稳机关也使用“被精神病”这一手段让维权者,及不同政见者“消声”。

    2021年7月15日,四川省德阳市不同政见者李宇先生告知本网,他因异地会友,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被四川德阳警方送进精神病院强制关押整治了10个月。7月19日,本网志愿者来到四川德阳,对李宇先生做了一次专访,向他了解被精神病的情况。全文如下:

    志愿者:李宇你好!请你介绍一下你被关精神病院的情况。首先请你介绍一下,是什么人,为什么事情把你关进精神病院的?
    李宇:好的。事情是这样的,在2018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我辖区的四川德阳市维稳警方找到我,说我有精神恍惚的症状,随后就把我绑到了辖区医院的精神病科强制关押了10个月。

    志愿者:事情的起因是什么?
    李宇:起因是这样的,我认为十八大后中国的民主运动就被打压的几近窒息,民运之路越走越窄,然后我就在2017年底到各地访友,与朋友交流民运之路该怎么走?当我从渤海湾一路南下抵达福建福清与几位朋友交流之际,维稳警方就监控到了这一情况,随即出动警力抓住我,当时警方误以为我要对某位国家领导人不利,就让福清警方专案组把我软禁在了一家宾馆调查了一周。经过详细的调查,警方没有发现我有违法犯罪行为,就通知我户籍地警方把我接回家中稳控。
    抓回德阳家中以后,警方仍对我高度警惕,经常性的到我家骚扰我,还不准我自由出行、发文章。由于长时间被困,我开始出现偶发性精神恍惚状况,到了2018年3月全国召开两会之际,维稳警方就以我有精神病为由,把我绑去了辖区医院精神病科强制诊治了10个月。

    志愿者:中国全国人大于常委会于2013年发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该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你平日里有无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警方带你去精神病院有无法律文书?
    李宇:没有,我平时没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警方根本无权绑我到精神病院强制整治,他们绑我走的时候没有依法出具任何法律文书,我认为着就是政治警察对我实施的政治迫害。

    志愿者:你被强制关进精神病院,你的家人知情吗?他们如何看待?
    李宇:我和妻子已经离婚,我的父亲老迈多病,他们都管不了我的事,唯一能负责的直系亲属就是我的儿子。警方把我强关精神病院后,曾找到我的儿子要求他签字同意,但我儿子表示父亲没有暴力伤害情况,也没有明显的精神病症状,不应该被强制关押治疗,于是就拒绝签字同意,在没有家属同意的情况下,警方依然非法强制关我精神病院10个月。

    志愿者:你在医院里有无给你做精神病鉴定?
    李宇:起初他们把我送到了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也就是我们这里最好、最权威的精神病医院,在这里,医生给我做了精神病的医学鉴定,鉴定的过程中一位女医生问了我很多问题我都一一做了回答,最后这家医院给出了鉴定结果是,李宇没有精神疾病。
    鉴定结果出来后,医院拒绝了警方强制治疗的要求,警方没有达成目的,随后就开车把我送进一家宾馆软禁起来。

    志愿者:你被软禁在宾馆多久?又是什么时间被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的?
    李宇:软禁一直持续到两会维稳期结束,之后就把我送到罗江医院的精神病科关押,并且他们还雇佣了一位劳工来陪护我,名义上是陪护,实际上就是派来监管我的人,在我病房外面,警方还安排了两名保安守着我,以防范我逃离医院。

    志愿者:你认为警方关你精神病院的意图是什么?
    李宇:我认为就是为了阻止我参与民主运动,防止他们所臆测的我会对某位领导人不利,以及上网发表反独裁、要民主等文章;警方的意图就是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言论自由,因为他们没有确切的证据证实我违法犯罪,所以就采取这种强制“治病”的方式,企图把我长时间的关押起来。

    志愿者:你被关押期间有没有要求出院?
    李宇:有!被强制关押治疗我完全失去了自由,这对我来说十分痛苦,期间我曾强烈要求释放我回家,但是医院表示这需要警方批准。一段时间后,大约是2018年的4月初,维稳警方来到医院把我带走,我原以为是要送我回家,但却又被转送到了德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区诊治,据说这家医院更正规、更专业、住宿条件更好。关进这家医院后,我向医生述说了我遭遇,医生表示非常理解我的困境,也表示我没有精神病症状,然后医院就致电我辖区的警方和社区主管,要求他们出具权威机构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书,之后医院才能强制收治我,如果没有司法鉴定书,医院就只能放人,因为无法律依据的强制收治是违法行为,医院要承担法律责任。次日下午,辖区维稳人员就把我接回了原医院精神病科长期关押。

    志愿者:你被强制治疗期间有无被打针吃药?
    李宇:哦!这一点还好,我没有被强制打针吃药过。据我了解,这是我当地的一位副镇长来医院交代主治医生说“李宇不用任何药物治疗,就把他关在这儿就行了!”,所以在我被强制关押期间,虽然看到其他病人被强制打针吃药,但我没有被强制药物治疗过。我认为,或许是副镇长知道我不该被强制治疗,而精神病药物对一个正常人来说会损伤身体,所以就良知未泯的交代医生不要给我用药。或许这就是专制之下的“枪口抬高一寸”吧!

    志愿者:住院期间你的家人和朋友可以探视你吗?你有没有与外界的通信自由?
    李宇:哦,我被关押以后,我儿子就到北京去上学了,其他亲属不被允许探视,我还有一个女朋友来医院看望过我,但医院以其不是亲属为由拒绝了,女友给我送来的物品也只能通过护士转交给我,根本不让她进门看望我。至于通信权利,我的手机在入院时就被非法没收了,根本不能与外界取得联系,被收治后,我既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也被剥夺了通信自由,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变相的坐牢处罚,漫长的十个月诊治让我感到十分煎熬、痛苦。

    志愿者:依据《精神卫生法》,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你是怎样被释放出院的?
    李宇:大约是在2019年的春节前,辖区国保来到医院告诉我说“其实你也没什么(意指没什么病),让你儿子来把你接出去吧!”我随即说“好、好、好”,不久我儿子就来到医院把我接出医院。回家后,我儿子告诉我说:“在接你出院前,社区维稳办人员还把我叫到了维稳办公室,让我给他们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监督你的言行不出格等内容,之后维稳人员才带我到医院接你出院”。也就是说,我出院不是依法保障“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的,是要经过维稳部门审查同意后才能放行出院的。

    志愿者:你被强制“治疗”长达10个月之久,医疗费用应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吧?这笔费用是谁出资的呢?
    李宇:是的,长达10个月的强制“治疗”,期间维稳部门还派来了一名监控“陪护”人员及两名保安,听说他们每人每天的劳务费就要120院左右,据此推算,对我非法“治疗”的费用相当可观。这笔钱我一分钱都没出,因为我是被维稳部门强制绑架来的,所以我不应,也不会出资一分钱。据我事后打听得知,这笔费用是我们镇政府的维稳经费支出的。

    志愿者:你出院后有没有想过依法维权?
    李宇:想过,但是我咨询了律师朋友,他们说由于维稳当局没有出具书面文书,所以证据不足,胜算不大,维权艰难,所以我决定暂时放弃,但我保留依法控告当局的权利,等到未来某一个合适的时机,我还会依法维权的。

    志愿者:好的,谢谢你介绍我们的采访,祝你早日维权成功!
    李宇:也谢谢你们对我被精神病情况的关注!

  • 周筱赟案最新进展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1日消息】今天,王才亮律师在微博发布了周筱赟案的最新进展。其代理律师范辰前往盘锦市公安局要求会见和申请取保遭拒。以下为通报全文:

    关心周筱赟之五:“跨省抓辩护律师案”的最新进展

    今天(2021年8月20日)下午,为周筱赟提供法律帮助的范辰律师应约到盘锦市公安局办案中心,和盘锦市公安局的728专案组杨建警官见面。在门卫室,杨建警官给范辰律师送达《取保候审申请回复函》,回复函称,“犯罪嫌疑人周筱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对周筱赟取保候审”。

    关于律师提出的管辖权问题,杨建说,你们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现在口头告知,我们认为盘山县公安局有管辖权,申请驳回。范辰要求给予书面答复,杨建说请教你们书面答复有依据吗?范辰律师告诉了他们相关的法律依据,杨建说回去研究。

    关于律师要求会见周筱赟的问题,杨建说同意会见,但什么时间得听通知。范辰律师说,我们等三天了,早已超过48小时;即使刑事拘留最迟48小时看守所也得安排会见,何况只是监视居住。杨建说,我们同意会见,得等我们的通知。

    对于上述情况,我只是简单介绍不加评论,因为“65”普法都已经到这个份上了,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常识普及,如果还要我们现在反反复复讲,那说明辽宁省的普法走了过场,那些经费浪费掉了。

    附相关的法条:

    1、关于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关于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3、关于律师会见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4、关于辩护律师的权利
    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案件背景:

    因在网上公开公诉人不当言论,广州周筱赟律师以及成都聂敏律师,于2021年7月31日被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公安局抓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家属委托辩护律师前往要求会见多次遭拒。

    此前王才亮律师发微博称,我知道周筱赟屡屡公开关注一些事件,近十多年来得罪了不少人,但盘锦与他有关的只有一个有关检察官在庭上发言逾越底线引起公愤的那个案件。希望有关方面依法慎重的处理这件事,厘清权力与权利的边界。

    周筱赟原任职南方都市报,是知名爆料人,通过网络平台先后独家揭露了中石化天价酒事件、卢美美父女中非希望工程事件、重庆国际小姐选美黑幕、成龙基金会事件、铁道部12306订票网站亿元合同、中华儿慈会48亿元巨款神秘消失、李亚鹏与嫣然天使基金会事件、湾仔码头速冻食品事件、江苏宿迁外籍人士当县长等事件。

      
    并且荣获腾讯网2011年度深度记者奖、《每日经济新闻》2011年度致敬人物、奥一网2011网络十大公民、2012网易年度影响力博客、央视新闻周刊2012年度人物之一等荣誉。

    周筱赟曾在汕头大学主讲《公民爆料和调查报道》中提到,“每一个人不要觉得自己的力量很微小,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有所作为,我一直说我们要尽力而为,问心无愧。所以我期待每一个人以微小的力量,推动社会些许的进步。即使无法解决现实问题,但是也用你的笔留下更多的真相!”在讲座上,周筱赟戴着口罩,声音依然铿锵有力。最后,周筱赟说出最质朴的愿景,“一点勇气和信心,做正直、善良、简单的人,做负责任的人”!


  • 云南公民徐昆已刑满出狱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0日消息】本网获悉,秦永敏玫瑰团队云南昆明公民徐昆被云南当局构陷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今天刑满释放出狱,早上六点钟看守所就把他释放了,徐昆家离看守所走路只有十几分钟他就自己回家了。

    徐昆是秦永敏中国玫瑰团队成员,玫瑰团队创始人秦永敏已被湖北武汉当局判刑十三年现关押在湖北潜江广华监狱。由于疫情原因,秦永敏有两年时间没有任何信息流出。

    徐昆从2019年8月17日抓捕,到今天2021年8月16日出狱整整两年,徐昆是2019年8月17日抓捕,云南昆明当局在久押不判的情况,终于在2021年4月8日在法院宣判,徐昆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法院宣判后徐昆表示自己无罪,提出了上诉。

    徐昆是中国玫瑰团队坚定的人权捍卫者,长期在网络上建立QQ群,做人权民主转型演讲主持人,多次网上支持被抓捕的人权捍卫者,秦永敏开庭长途跋涉到武汉支援秦永敏开庭,秦永敏先生在被抓捕失联后徐昆多次举牌为秦永敏呼吁要求湖北武汉当局释放秦永敏与夫人赵素丽等活动,云南昆明当局以徐昆在推特网络言论打击报复构陷入狱。

    徐昆说:关押期间在2020年12月23日开庭,在开庭前律师会见过,他告诉律师公检法各单位都劝他认罪认罚等行为,徐昆始终坚持自己不违法,不认罪,不认罚,徐昆说: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被限制通信自由的权利,从开庭到出狱当局以疫情为由没有让律师会见,看守所还限制了开庭前四个多月都没有收到徐昆的家信,从开庭到出狱又是几个月了,总计看守所有大半年多的时间家人没有收徐昆给家人的信件了,徐昆说:云南昆明看守所被非法限制羁押人员的通信权,看守所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人权。

    徐昆被抓捕到目刑满释放整两年时间,徐昆是在2019年8月17日他订好火车票要去苏洲参加朱承志大哥开庭,被昆明市盘龙分局国宝强行退票,退票后又到穿金所做笔录。做完笔录8月17日晚8点30分送徐昆拘留所行政拘留15天,到了8月30日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9月30日晚上8点以涉嫌寻衅滋事执行逮捕。关押在昆明市盘龙区第二看守所三监。

    徐昆在一审宣判后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徐昆在出狱前几天才收到二审的裁定书,云南昆明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签发裁定时间是在2021年5月31日,徐昆收到的时间是出狱前几天,严重违背法律程序,不及时送达当事人,是怕当事人不服裁定再次申诉吗?法院与看守所严重侵犯当事人的知情权。

    徐昆被云南昆明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今天早上六点释放回到了自己温馨的家,徐昆目前精神状态很好,由于在看守所长期营养不良加之疫情原因看守所也不让通讯,又不让会见,很担心家人与朋友很焦急,徐昆两年的关押煎熬略有显老,但是精神状态很好,徐昆目前需要一段时间的休养。

    徐昆,刚出狱需要修养身体,占时不方便上网,他向社会各界关心他的朋友表示感谢,同时感谢各媒体对他的关注与关心。

  • 湖北多地将不接种疫苗者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民生观察2021年8月19日消息】近日,湖北多地对不接种新冠疫苗者出台了相关管理措施,并发布疫苗接种“清零”行动通告,对无故不接种疫苗人员,将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8月17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在没有禁忌症的情况下,请尚未接种疫苗的居民朋友尽快完成免费疫苗接种,全区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8月15日,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实施疫苗接种攻坚“清零”行动的通告》,要求居民必须应接尽接,全区12至17岁未成年人和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从即日起10日内做到“应接全接”。对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通告全文如下:

    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施疫苗接种攻坚“清零”行动的通告

    德尔塔新冠病毒疫情再次提醒我们,疫情风险无处不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安全、最有效的手段,尤其在防重症、防死亡上有明显效果。根据省、市防指统一部署和要求,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区实施为期10天的攻坚“清零”行动。在没有禁忌症的情况下,请尚未接种疫苗的居民朋友尽快完成免费疫苗接种,尽可能降低感染的风险,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一、党员干部必须带头。

    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除二级医疗机构认定有禁忌症的人员外,其他党员干部必须在8月20日前完成全程接种。

    二、居民必须应接尽接。

    全区12至17岁未成年人和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从即日起10日内做到“应接全接”。对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环卫保洁、建筑工地、物流快递、商场超市、休闲娱乐、养老机构、培训等从业人员,必须持疫苗接种证明才能上岗。

    四、接种程序必须严格规范。

    各镇街、开发区要科学合理划分接种功能区,设置独立的异常反应处置区。要严格细化操作技术规程,做好人员培训,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和接种后留观制度,坚决杜绝接种差错问题发生。居民在接受接种过程中,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始终保持一米以上间距,不交谈、不扎堆,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五、接种记录必须全面查验。

    全区医疗机构、车站、码头、农贸市场、商超、旅游景区、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必须查验进出人员疫苗接种情况。对没有接种疫苗人员,依规进行教育和管控。

    六、服务居民接种必须细心暖心。

    各镇街和开发区要把疫苗接种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组织党员干部和志愿者为群众提供必要的饮用水、休息座椅、防暑防雨用品等服务。要重点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对老人、小孩、行动不便者等人员,应优先安排接种疫苗。

    衷心感谢居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衷心祝福全区人员幸福安康!

    鄂州市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15日

    那么,法律规定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只有贷款机构认为借款人欠款金额过大、性质恶劣,那么有可能会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一旦判决生效,如果借款人拒不还款,那么就会进入失信人黑名单。

    试问,诚信黑名单或诚信记录,和不接种疫苗有半点儿关系吗?鄂城区政府人员执法犯法,违背一个公务人员的道德规范,任意践踏法律法规,真是毫无底线的无耻操作。

    国家卫健委三令五申不准强迫或变相强迫民众接种疫苗,但一些地方政府却仍然暗箱操作,欺上瞒下,肆意妄为,想尽一切办法为完成上面交代的任务或指标,用各种无耻手段强迫民众打疫苗。

    对此,网友吕千荣认为,一面是中央三令五申,接种疫苗知情自愿不得强迫,一面是地方侵犯人权强迫群众打疫苗,在强迫你打疫苗前,还要你签署知情自愿后果自负的保证书,打疫苗造成各种病症甚至死亡后,没有人承担责任一律后果自负……平时什么都姓党,党领导一切!独裁专制制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说辞,怎么一到了违法侵犯了人权,就变成了扯皮呢?……

    前律师刘晓原认为,如果未接种疫苗者感染了要被追责,那么接种了疫苗如果还被感染,那又该追究谁的责任?是追究疫苗生产厂家,还是接种医院的责任?抑或是追究政府的责任呢?

    网友有态度0ry090认为,出这样规定的都是一些四五线不入流的小地方,一线城市敢这样规定?请写出法律依据出来,地方政府也要首先尊重宪法规定。

    网友麦穗认为,呵呵,我大湖北真厉害了,国家都说不强制,这是高于国家吗?

  • 陕西冤民张荣霞血泪控告状

    【民生观察2021年8月19日消息】陕西冤民张荣霞血泪控告峡口镇非法注销其户口24年,全家4口农民无1寸土地;控告陕西汉中市、西乡县两级公安部门相互勾结,违法乱纪、渎职犯罪、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保护反复殴打张荣霞全家并致其丈夫半截瘫的黑恶犯罪团伙。由于该团伙有社会背景,受害人在县、市、省、国上访四年,叫天天不应,喊地地无声。

    张荣霞,女,1969年生,农民,家住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峡口镇康宁村。张荣霞讲述事实和经过如下:

    我于1987年出外打工,找了个陕北佳县的丈夫贺海燕,生了一对儿女,上门在我康宁村居住生活。从此受到村镇领导的极端歧视和一些黑恶村民的寻衅欺负。村官背着我私下非法偷偷注销了我的户口。我知道后找他问原因,回答说:“为减少人口税!要想恢复户口,再交上三五万元”。我无法接受。不仅如此,丈夫和两个孩子的户口也不给上,我家已当了24年黑户,4口农民至今没有供立足生存的一寸土地!我只得不停地上访维权。就这样,与村镇领导结下了仇恨,各种麻烦和灾难接踵而来,永无宁日。

    2015年2月18日(农历大年三十),我全家4口人,被村干部唆使黑恶村民和劳改释放犯七人犯罪团伙无理寻衅滋事,从早到晚一天毒打两次;抢走钱包;儿子差点被掐死;女儿被拳打脚踢;我被打倒在地昏迷不醒;丈夫贺海燕被打掉5颗牙齿,肋骨、胸椎、腰椎多处骨折导致半截瘫,仅医药费一项花销5.3万多元(后续长期买药未计入),至今尚欠医院1.9万多元无力支付中断治疗。

    丈夫至今4年在轮椅上维持生命,且病情和各种并发症不断加重,整天疼痛难忍,仅靠止痛药苟延;两个孩子一个高中一个初中需要供养;我照料丈夫无法脱身出外打工;全家失去了任何生活来源,还承受着医院的一再催费……

    案件发生后,公安局官员也明讲不讳,说凶手有社会背景。在治疗和伤残鉴定中,医院、公安、法医互相串通、沆瀣一气渎职犯罪。反复复查,一次又一次报告不一样;而一样的是,每次都是偷梁换柱,伪造证据,避重就轻。人都在轮椅上躺了至今4年了,公安伤残鉴定却是“显著轻微”;椎体压缩高度,明明写着“丢失约53%”,已超过1/2,却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写成1/3,混淆视听误导法律。不知是法医没学过小学算术?还是把全国人都当做没学过小学算术?

    西乡县、汉中市两级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四年审了三次,一拖再拖,结果还都是装聋作哑、含糊暧昧、统一口径、高度保持一致的“和谐”,对受害人贺海燕的全部损失,一分不变地维持4.3万元的赔偿判决,连仅第一次住院5.3万多元的医药费一项,都不够支付。

    由于我的不断上访,恼羞成怒的村镇领导毫无人性取消了我家本来就没有享受过的“贫困户待遇”,降低了本来就没有保障的“救助金”。

    在走投无路的绝境下,2018年10月14日,我被迫带上正在上学而中断学习的女儿,一起到北京上访,被村镇县三级官员从北京截访押回;为阻止我继续上访,他们竟胆大妄为非法扣押了我的身份证。致使我一家人正常的生活、社交话动都寸步难行。镇领导提出的条件是:“只要息诉,再不上访,就给你身份证,还给吃低保”。

    国家的法律政策,惠民福利及人民赋予的官职,竟被公权私用,成了这些贪官污吏保护黑恶、盈利自己、坑害百姓的工具;成了恩威并用的诱饵和法码!

    我请求国家高层督察,重新鉴定、公正处理村干部唆使7人黑恶团伙反复殴打我全家并致丈夫半截瘫的伤残等级和冤案。

    依法追究汉中市公安局、西乡县公安局渎职犯罪、保黑护恶的法律责任;追究峡口镇政府非法注销我合法户口、非法剥夺我全家享有户口和土地等公民权利的法律责任!

    张荣霞电话:13891678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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