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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沈爱斌

    姓名:沈爱斌,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3年10月15日
    联系电话(长年遭监控、窃听):17348228687

    简历:江苏无锡人,1991年参军,后考取军校,2002年转业到无锡市城管系统工作,曾担任过副大队长、法制科科长等职。因军人顶天立地的正义感,他无偿为无锡地区乃至全国弱势访民提供法律帮助,遭到无锡腐败官员的怀恨,因此,多次遭到腐败官员残酷迫害:

    第一次判刑:

    2013年6月22日,因帮助无锡访民丁红芬营救被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三级联席办以举办“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名义非法拘禁在宾馆内的四位亲人,沈爱斌的见义勇为却被枉法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枉法判刑一年六个月,为此,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5年3月12日刑满释放。一审判决案号:无锡市滨湖区法院(2014)锡滨刑二初字第0118号刑事判决书,二审裁定案号:无锡市中级法院(2014)锡刑二终字第00140号刑事裁定书。

    第二次判刑:

    由于无锡访民丁红芬与无锡腐败分子勾结,导致沈爱斌第二次被枉法判刑。2016年2月4日,沈爱斌从无锡市拘留所释放时,无锡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与无锡访民丁红芬勾结,企图对无锡和苏州地区访民一网打尽,被沈爱斌识破后,无锡市公安局国保民警邓永峰伪造病历和伤势,对沈爱斌和前往迎接人员进行诬告陷害,在以故意伤害罪迫害失败后,惠山公安分局以经济利益手段,指使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虚假鉴定意见,最终,沈爱斌被以寻衅滋事罪枉法判处二年六个月徒刑,2019年1月23日刑满释放。一审案号: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2016)0206刑初514号刑事判决书,二审裁定案号: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苏02刑终202号刑事裁定书。

    沈爱斌出狱后,继续遭无锡腐败官员滥权迫害:

    一、电磁辐射谋害

    2019年1月23日出狱后,无锡访民丁红芬以各种手段对沈爱斌实施维稳,同年5月份,沈爱斌与其决裂后,家中开始产生超强电磁辐射,沈爱斌整天头晕、胀痛、恶心、乏力、嗜睡,网上曝光后,无锡访民丁红芬和席云琴负命游说南京张玲和无锡沈晓琴,并雇佣维权圈外的一群蒙面人在微信群无端否定沈爱斌家有超强电磁辐射的客观事实,至此,丁红芬的不耻身份才彻底败露。沈爱斌家中的电磁辐射也因张玲等人在微信群大量扩散而消失。

    2、声波攻击谋害

    电磁辐射消失后,沈爱斌在家中总是听到窗外有人敲锣声,感觉声音非常近,每次尖锐到最后是都不停的刺耳声,沈爱斌每次都急忙跑到窗口寻找,但窗外空无人影,从此,沈爱斌整天感觉到耳边都是这种尖锐的刺耳声,有时粗细变化,耳膜都有明显的振动,导致沈爱斌现在整天头晕、两耳胀痛,胸闷、恶心。

    3、捏造“犯罪事实”两次枉法刑事立案

    2019年9月2日,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以沈爱斌在推特上“转发了17条推文”为由,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立案,并对沈爱斌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2020年3月2日解除监视居住。

    2020年5月17日,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以沈爱斌在微信群讲了“大家在两会期间去北京上访”的内容为“犯罪事实”,再次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立案,再次对沈爱斌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2020年11月16日,将监视居住转变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犯罪事实”,属其管辖,且经审批,方可刑事立案,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两高所有司法解释均未将转发推文和在微信群讲一句话列为“犯罪事实”。

    沈爱斌依法于2019年9月中旬和2020年5月底向梁溪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但至今没有结果,沈爱斌还梁溪公安分局及其法定代表人周军局长进行了大量的举报和控告,但所有信件均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4、无锡腐败官员以株连方式,对沈爱斌未成年女儿进行滥权迫害判刑。

    因沈爱斌未成年女儿参与几个未成年小孩打架,无锡市政法委和梁溪区政法委指使梁溪公安以指供、串供、诱供方式对三个未成年小孩制作笔录,然后,根据此笔录对沈爱斌女儿进行诬陷迫害,从梁溪区司法局完全歪曲、捏造事实制作的《调查评估报告书》((2020)梁司调查字46号)和黑恶的《关于沈珈伊“调查评估意见”严格保密的函》更能佐证。最终,梁溪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6日作出的(2020)苏0213刑初564号刑事判决书,以赤裸裸的滥权手段,枉法判处沈爱斌女儿二年八个月徒刑。

    现在,沈爱斌时刻处于无锡黑恶公权滥以迫害的魔掌。

    请求国际社会和媒体关注并发布沈爱斌的遭遇,揭露无锡司法腐败、黑恶,揭露习近平依法治国和司法公正忽悠百姓,欺骗全世界。

  • 重庆冉崇碧行使公民权利被拘留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25日消息】2020年11月17日,重庆维权人士冉崇碧因旁听朋友案件审理时,要求行使公民权利遭到审判长冯晞的反对,随后被法警绑架带离法庭关押至法院地下室,当晚被送到看守所行政拘留。

    冉崇碧反映,2020年11月17上午,她前往重庆沙坪坝区法院17审判庭旁听友人唐云淑的案件开庭,期间审判长冯晞多次回避、剥夺原告唐云淑的辩护权,冉崇碧发出声音依法行使公民权利,请求审判长冯晞学法、守法、用法,让人民群众享受法律的保护,随后被审判长叫4名法警将她绑架到监控室对面的法警办公室限制人身自由。

    冉崇碧说,“当天中午12点,我向法警要求吃饭、喝水时,被拒绝;下午3点多,我继续向法警要求吃饭、喝水无人理,继续被体罚、虐待,并且禁止我接听电话,用电棒扭伤我右手;下午4点多,被法警绑架到沙坪坝区天星桥派出所强行进行体检,被我一直拒绝;6点多又被绑架到法院地下室2号房间羁押;晚上10点多被带到重庆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和医院相互勾结串通对体检造假,随后被押至沙坪坝区拘留所行政拘留5天。11月22日拘留期满获释。”

    冉崇碧表示,重庆沙坪坝区法院审判长冯晞严重违反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她请求上级领导严查基层相关工作人员的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

    据悉,冉崇碧是重庆市云阳县人,2008年冉崇碧带着女儿在广东省东莞市打工期间,其年仅四岁的女儿遭到恶邻性侵,性侵者被东莞市法院判刑7年,民事赔偿2000元。冉崇碧认为判决不公,为此进行多次投诉未果,从2009年起冉崇碧长期在北京上访。期间,各信访部门相互勾结构陷,冉崇碧多次遭到绑架、拘留、殴打等。

    2018年6月20日,冉崇碧被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构陷,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于2020年3月12日刑满释放。

  • 当局施压逼退常玮平案辩护律师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24日消息】日前,人权律师常玮平案两位辩护律师重庆张庭源及湖北张科科分别受到当地司法局的高强度施压,被迫放弃代理常案,张庭源律师更被当地赶去宝鸡的司法及警方人员强行带返。常玮平二度被捕已满一个月,目前状况仍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被捕后不久律师曾申请取保候审,但不成功。

    据悉,日前,张庭源律师计划前往宝鸡跟进常玮平案,但在购买完高铁票后随即收到重庆相关部门人员的电话,归劝张律师取消前往宝鸡的计划,直言希望其放弃代理,遭到张庭源律师的拒绝,并且上述人员在张律师路途中连续多次拨打电话进行劝说,要求其停止及放弃常案的辩护工作,但不成功。

    周一(23日)上午,从重庆连夜赶到的司法及警方人员找到张庭源律师下榻的酒店,在大堂将其拦截并控制,最后强行带走,返回当地。另外一位辩护人张科科律师的情况大致相同,在湖北有关方面不断施压之下,被迫放手常案辩护律师代理工作。

    而最新接受家属委托的广州付爱玲律师在跟进案件时同样遇到阻滞,与宝鸡警方交涉时受到“隔离”威胁。付爱玲律师于周一向办案单位宝鸡市高新公安分局递交辩护手续并提出会见常玮平的申请,但宝鸡警方以“外地人”为理由拒绝沟通,并在律师的追问之下威胁称“抓起来隔离”,态度蛮横。其后,律师向宝鸡市检察院提起警方不同意会见的投诉,检察院则回复指管不了,并指出案件由公安部督办。

    据称,广州司法局及国保不断致电付爱玲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要求该所主任阻止付爱玲代理案件,但付爱玲律师表示,自己与常玮平一直关系较好,而且与在深圳某医院工作的常妻私交密切,因此接受常妻的代理委托,为身陷囹圄的同袍兼好友辩护。

    10月22日,常玮平被捕后后,常父多次遭到维稳,要求其不要聘请律师,而转由政府委派。而宝鸡警方多次骚扰远在深圳某医院工作的常妻,最新一次在11月11日,宝鸡市公安局国保副支队长以及高新公安分局副局长找到常妻,要求其删除微博,并威胁如果再在网上为常玮平发声则向医院领导反映情况,利用内部纪律进行处分。

    相关报道:常玮平再被抓捕疑因公开酷刑遭报复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3/2020/1024/20322.html

  • 张展狱中身体情况堪忧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24日消息】2020年11月23日,张科科律师在上海浦东新区看守所顺利会见了张展,张展脸色发白,血压较低,身体健康情况堪忧。对于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和证据,张展仍然认为自己没罪。

    张科科律师:上周二11月1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预约会见张展,并向浦东新区法院邮寄委托手续(法院不同意当面递交)。
    冒着疫情风险再返浦东。
    今天11月23日周一,上午在浦东新区法院阅卷。
    下午如约到浦东新区看守所顺利见到张展。
    张展身高180CM左右,明显瘦了很多,不管是脸型还是身型,脸色发白。
    对于起诉书指控罪名和证据,张展认为自己没有罪,对有关证据也不认可。
    会见前耳闻张展长期绝食、被灌食。带着外界朋友的关切,我会见时专门向张展问到此事并得到证实。
    张展因长期绝食,遭到同监室人强迫喂食,更多时候通过插管灌食。导致胃疼,头晕目眩,走路乏力。也无力外出放风,终日未见阳光。
    医生会做血压测量和血液检测,血压较低。
    白天主要是静坐,可以看书。

    叫她保重身体,她似乎不太在意。 她感谢家人的支持外界的关心,她希望外界不要过于关注她,更多帮助更需要的人。

    据悉,张展出生于1980年,原籍陕西西安,本科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复旦大学硕士毕业后取得上海户籍。因不满中国政治现状,多次到上海人民大道、南京路举牌,在社交平台上发表数百篇文章,长期批评中共当局一党专政腐败滥权、宣传自由民主等政治诉求,作风尖锐颇具针对性,因此多次被上海公安部门约谈、传唤、威胁。

    2019年初,还曾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关押于上海市浦东看守所,后获释;2019年10月,她因为撑着一支写有“结束社会主义,共产党下台”字样的雨伞,在上海市中心人民广场游行,声援香港反送中运动,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被关押两个月后获释。

    今年2月中旬,张展从上海前往武汉,以自媒体形式将武汉疫情期间的所见所闻,向社会民众公开,5月14日被捕并拘留在上海浦东新区看守所。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8月18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18日移送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审理。

    2020年9月29日,闻宇律师在上海浦东看守所曾会见了张展,得知张展案最快10月开庭,律师将为其作无罪辩护。但张展拒绝认罪,在狱中继续绝食抗争。

  • 常玮平代理律师张庭源被强行带回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23日消息】昨天,张庭源律师作为常玮平的代理律师前往宝鸡市办案,今天一大早,却被重庆当地司法局有关人员强行带回。

    据常父介绍,昨天(11月22日)是常玮平第二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满一个月的日子!张庭源律师、付爱玲律师、陈进学律师受家属委托前往宝鸡办案,一上高铁,张庭源律师就接到当地司法局的电话!今天早上更是被当地司法局连夜赶来的人堵在酒店强行带走了!宝鸡市高新分局,你们凭什么查询律师的行踪?你们凭什么查律师住哪家酒店?你们凭什么阻挡律师辩护?


    上述情况也得到证实,张庭源律师今天发出消息称:昨晚半夜,重庆方面冒着风雪火速赶到宝鸡,今天一早在酒店大堂与我巧遇,双方进行了你懂的友好交谈,张老头宝鸡半日游结束,返渝。祝陈进学律师、付爱玲律师工作顺利,愿常玮平律师早日自由。

    据悉,2020年1月12日,80后律师常玮平曾因涉及发生于2019年12月8日的“厦门聚会案”而遭拘捕,警方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方式将其囚禁在宾馆内,至1月21日将其取保释放,并将常强制安排居住在凤翔县老家。

    10月16日,常玮平自拍视频曝光年初被“监视居住”期间受到酷刑折磨,每天24小时被强制固定坐在老虎凳上,导致释放至今右手手指麻木失觉,并重申自己践行《宪法》赋予之权利参与讨论交流的聚会无罪。

    2020年10月22日上午,正在陕西凤翔县老家居住的常玮平律师被宝鸡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国保拘捕,并被搜查及扣押部分个人物品,据称当时警方行动全无法律文书手续,连扣押物品都未提供清单,当晚远在广东的常妻收到宝鸡市公安局张姓国保电话,对方指常玮平因“违反法律规定”而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随后,张庭源律师作为常玮平被抓之前的委托代理人,与接受常父委托的张科科律师一起前往经办单位跟进案件,两人曾在宝鸡、西安等相关部门为案件交涉三天,并要求办案单位对常玮平律师变更强制措施,但遭到拒绝。

  • 常玮平代理律师张庭源被强行带回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24日消息】昨天,张庭源律师作为常玮平的代理律师前往宝鸡市办案,今天一大早,却被重庆当地司法局有关人员强行带回。

    据常父介绍,昨天(11月22日)是常玮平第二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满一个月的日子!张庭源律师、付爱玲律师、陈进学律师受家属委托前往宝鸡办案,一上高铁,张庭源律师就接到当地司法局的电话!今天早上更是被当地司法局连夜赶来的人堵在酒店强行带走了!宝鸡市高新分局,你们凭什么查询律师的行踪?你们凭什么查律师住哪家酒店?你们凭什么阻挡律师辩护?

    上述情况也得到证实,张庭源律师今天发出消息称:昨晚半夜,重庆方面冒着风雪火速赶到宝鸡,今天一早在酒店大堂与我巧遇,双方进行了你懂的友好交谈,张老头宝鸡半日游结束,返渝。祝陈进学律师、付爱玲律师工作顺利,愿常玮平律师早日自由。

    据悉,2020年1月12日,80后律师常玮平曾因涉及发生于2019年12月8日的“厦门聚会案”而遭拘捕,警方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方式将其囚禁在宾馆内,至1月21日将其取保释放,并将常强制安排居住在凤翔县老家。

    10月16日,常玮平自拍视频曝光年初被“监视居住”期间受到酷刑折磨,每天24小时被强制固定坐在老虎凳上,导致释放至今右手手指麻木失觉,并重申自己践行《宪法》赋予之权利参与讨论交流的聚会无罪。

    2020年10月22日上午,正在陕西凤翔县老家居住的常玮平律师被宝鸡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国保拘捕,并被搜查及扣押部分个人物品,据称当时警方行动全无法律文书手续,连扣押物品都未提供清单,当晚远在广东的常妻收到宝鸡市公安局张姓国保电话,对方指常玮平因“违反法律规定”而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随后,张庭源律师作为常玮平被抓之前的委托代理人,与接受常父委托的张科科律师一起前往经办单位跟进案件,两人曾在宝鸡、西安等相关部门为案件交涉三天,并要求办案单位对常玮平律师变更强制措施,但遭到拒绝。

  • 伤残人权捍卫者周维林反复入狱反映人权暗黑

    安徽省合肥市人权捍卫者、因工伤残人士周维林,在被羁押8个多月后被当地肥东县法院于11月20日开庭审理。原本一桩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普通案,且法院以疫情为名使被告在看守所通过视频审理,然而,合肥当局却如临大敌,戒备森严,生生弄成一桩秘密审判案。法院不仅拒绝公民前往旁听,不许律师直接进庭,需得审判法官出来带入庭中履行律师辩护职责,而且也不许证人进庭质证。最后法院没有当庭宣判,而作出不知将到何日的所谓“择日宣判”。

    据民生观察报道,安徽合肥人权捍卫者、工伤致残人士周维林先生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于2020年11月20日在安徽合肥肥东县法院开庭审理。湖北省潜江市维权公民彭峰在11月19日专程从北京赶到合肥欲参加开庭旁听,结果遭到阻拦,被迫在法庭外等候一天。合肥市当地维权人士同北京市梁小军律师和吴莉律师当天早上八点到达肥东法院,发现肥东法院门前警戒森严,把笫一审判庭拉紧了警戒线,法院门卫查看了两位辩护律师证件却不立即放行,由主审法官亲自从法院办公楼出来带律师进法院开庭。律师梁小军告诉法官外面多位等候参加旁听的公民,还有本案的证人进入法庭为周维林作证,但是法官说拒绝证人出庭质证。

    周维林代理律师梁小军21日通过推特留言:周维林昨天的开庭让肥东县法院如临大敌,调来的保安和法警层层把守——这还是被告人在看守所视频审理的情况下。阵仗做给外人看,也给自己一点安全感。法官倒是充分保障了我们的辩护权,在我看来都有些放任周维林信马由缰地絮叨。有时我们不得不提醒他回到案件中来。简单的案子,一天的时间!

    人权捍卫者周维林是今年3月12日被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城东派出所秘密抓捕,家属反复找执法部门质问但很长时间没有得到相关法律手续。后周维林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遭刑事拘留、逮捕、起诉。直至2020年11月20号开庭审理。这是周维林先生第二次遭合肥当局羁押判刑。

    身为残疾人的周维林先生何以招致合肥当局如此忌恨而被反复投入大牢?从周维林先生多年来参与维权事业的所行,可以看到其中原委。

    周维林在自己推特上的称谓为“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不如难民的伤残工人)”,相关介绍是:伤残工人一名(连难民都不如的工人),做人第一,公民记者为人权发声。曾因报道中国著名异议人士张林与其女儿张安妮被警方从合肥市绑架回蚌埠市,及其后的送安妮上学活动而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居住地中国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街道。电话、微信、Telegram:18919695917

    周维林先生走上人权捍卫之路,虽起因于上世纪80年代中叶自己因工受伤的维权,但他没有局限在自己权利争取上,而是不断在维权过程中学习思考,上升到对整个国家公民权利的关切与争取上,尤其后来加入到“维权网”信息员行列,不仅广泛关注追踪报道全国各地发生的人权事件,而且长期公开以“维权网”信息员对外发布报道。周维林先生还对中国残疾人权利有着深入而系统性的研究与思考,并为争取中国残疾人权利作出不懈努力。多年来他撰写了不少伸张残疾人权利的文章,公开呼吁中共当局落实改善残疾人权利与待遇,还多次向国家民政局、信访局等有部门投书。周维林先生几十年来为推进中国人权改善的努力,证明着他是个当之无愧的人权捍卫者。

    周维林1965年4月27日出生,原安徽省拖拉机厂退休职工,维权网信息员,安徽省维权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2015年曹顺利人权捍卫者奖获得者。

    周维林曾于1986年12月18日因工受伤,成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人员,但原所在单位一直不给于办理伤残认定和退休等手续,自此走上维权之路。

    自2009年起,尤其是2011年至2013年期间,因长期坚持实名报导安徽及全国各地多种公权力违法侵权事件,并成为“维权网”信息员,而招致当局的强烈不满和忌恨,曾先后5次被合肥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并且多次被警方抄家、传唤、威胁甚至殴打。

    2013年4月8日,各地维权人士发起声援“安妮失学事件”的活动,周维林因前往进行实时报导,而被合肥警方于4月16日强行带走,处以行政拘留10日;同年6月4日,又因参与合肥网友聚餐纪念64活动,遭到警方的报复性拘留,之后获释;但时至7月4日,合肥警方再次因64纪念活动而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事由对其进行传唤,并处以行政拘留10日。

    2013年9月6日,合肥警方第三次以参与声援安妮失学事件,维护安妮受教育权活动为由,将其与张林、李化平、姚诚等维权人士一同拘捕,并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而刑事拘留;

    2014年2月被当地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之后被安徽省合肥市地方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5年2月23日,刑满获释。

    出狱后仍然一直坚持为劳工和残疾人维权。周维林于2020年3月12日被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城东派出所(电话:0551-64483496)秘密抓走了。后遭刑事拘留、逮捕、起诉。

    周维林先生长期来致力于推进中国人权改善,关注、调查、报道中共侵权事件,揭露地方权力的腐败,公开依法举报有关官员的不法行径,因此招致合肥当局的反复迫害的经历,揭示着中共对人权捍卫者打压的严酷,映照着中国人权的黑暗。中共合肥执法当局公然枉顾法制,肆意践踏公民权利,构陷迫害人权捍卫者的行径,不仅严重违反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而且公然毁失中共自己签署的《人权捍卫者宣言》、《世界人权宣言》等等相关国际人权公约,自食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诺言,因此必将受到文明世界的唾弃,受到历史的审判。

    民生观察 2020年11月23日

  • 潜江徐金平控告当地水务局公安局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23日消息】湖北潜江访民徐金平因为在2009年购买了潜江市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房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继喜,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张华,业主购买房子都是与张华签了买卖合同,房子总建筑面积6855平方米,营业用房865平方米,住宅5300平方米,58户。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位于湖北潜江市城南潜阳东路42号潜江水务局单位自筹资金和职工个人集资解决。

    所有购买房子的业主当时都不知道,房子所有证件都是虚假证件,属于非法行为开发建造的房子,房子建筑工程不合格没有验收合格证,所有业主购房后交付钥匙拿到房子入住后一直没有房产证与土地证,所有业主多次找张华,张华推诿责任不是他,业主也多次找开发商,找市政府等相关部门都无法解决问题,徐金平从此就烦恼不断,购买房子的业主很多不是水务局单位的人也不是水务局的职工,所以现在很多人找不到头绪不知道该找谁去。

    一星期前徐金平到北京反映问题被潜江管辖区在北京拦截被遣返回潜江,徐金平多次进京都是这样的方式结束,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徐金平将欺诈作假的开发商,水务局,还有不作为的公安局控诉,徐金平控诉公安局不作为主要是开发商所有证件虚假、徐金平报案不立案,公安机关不立案造成徐金平维权投诉无门的主要原因,由于虚假证件业主没有房产证与土地证,造成业主现在想出售房子无法交易买卖房子。将来房子的继承权都无法转让继承,没有合法的房产证与土地证房子是不能过户,也不能上交易买卖。

    开发商建设房子没有使用土地证,伪造了相关文件。伪造的证件有开发商伪造的证件有:1,伪造规划用地许可证,2,伪造了房地产买卖契约,3,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都是假的。

    附:控诉书

    原告:徐金平,家住湖北省,潜江市园林水利站
    被告:潜江市水务局,开发商,公安局

    事实与理由

    事发时间在2009年9月1日,徐金平购买了潜江市水务局城南河工作站委托鸿发房地产公司合伙开发的商品房,并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前,水务站出示了有相关证书,证明文件,水务局委托开发销售协议,并复制了建设依据,土地使用证,规划用地许可证等,有了这么多相关文件,徐金平才签订了商品房买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水务局给办理房地产契约,合同约定180天办好土地证,但是180天过后所有证件无法办理,加之小区无人管理,连起码的消防设施,化粪池都没有修,业主苦不堪言,没有竣工合格验收证,也没有消防合格证,楼顶违建,地下违建,管道破裂,污水横流,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烂尾楼,在这一些列证据证明下徐金平决定维权控告相关单位及责任人。

    徐金平在维权上访过程中,到市规划局,国土查证,证都是属于伪造的,根本没有此证,没有经过招标,伪造了所有相关证书,所有伪证造完就直接委托开发,“1伪造规划用地许可证,2,伪造了房地产买卖契约,3,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都是假的。

    徐金平掌握了所有伪造证据的事实后要求国土规划报案,国土规划局相关领导说:他们没有发证怎么报案?国土规划局说:他们只能证明没有此证,然后徐金平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说:要国土规划局报案才能立案。

    徐金平到市信访局诉求,但是信访局压案打太极不作为,大部分业主一个月9次到到市政府门口维权,堵了市政府大门,也没有相关领导出面解决,随后业主召开会议委托徐金平到北京维权反映问题,徐金平先后到市信访局,省信访局,省国土信访举报,逐级维权到北京,信访局,中纪委,北京各个信访窗口维权举报。

    此案多次举报到市政府,前市委书记胡功民批复过,胡功民批示让政法委书记督查,当时潜江市政法委前书记肖力任职查办此事,由于此事牵涉到很多相关单位与领导,次案不了了之。

    原主谋相关责任人林士义找水务局局长要把国有资产几百万的门面给他们来解决问题,人大主任李建平出面担保,人大主任李建平给水务局刘局长做工作,水务局要为开发商着想,你们有委托开发协议,不要把事搞大了,然后刘局长认可人大主任李建平担保协议,水务局龚局长盖章签字,同意并有会议记录,解决水利站的事包括徐金平房子的损失,龚局长要徐金平去找人大主任李建平去,前几任相关领导已经调走了他们提议的解决方案不能进行下去。

    次案原责任当事人张华,林士义两人违规造作的事造成很多业主损失惨重,但是水务局相关领导龚局长说他们没有办法,龚局长说:张华,林士义他们只怕公安局,人大主任李建平承包担保后,中饱私囊把水务局的门面卖了,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徐金平向刘局长反映情况,刘局长推诿到公安局,中纪委等相关单位去,徐金平几乎天天找刘局长,刘局长态度恶劣,还说不再接待徐金平了,要门卫保安拦截徐金平不准进水务局,随后董方平主管徐金平的事,拿出方案,要水务局解决此案。

    徐金平多次信访后他的信访交由泰丰所顾卫东所长,5月份后疫情过去了,顾卫东带徐金平去找水务局刘志勇局长,刘局长说:他们已经把事办理完了,其他的不管,让徐金平该找哪里找哪里去,该找谁找谁去,随后徐金平找信访局杨局长,信访局杨局长说:水务局怎么又变卦了呢?杨局长说他来找水务局协调,此协调也是不了了之。

    2020年11月9日前几天,市纪委田芳组长叫徐金平到市纪委去,并且口头回复了徐金平举报的事实属实,张华,张红萍承认土地证,规划用地许可证都是他们造假制作的,就是为了搞开发,张华,张红萍他们不愿质证主谋是林士义,张华只是林士义与郑家荣的马仔,受贿房管局,规划局,张红萍说:张华叫我怎么写,我就怎么写,他们还说林士义等人又不是党员干部,纪委也不是万能的。

    由于张华,张红萍分别在2016年12月13日与7日分别被抓捕,两人伪造公章证件涉案被抓捕,这一案件必定牵涉很多人,在2017年1月24日由公安局治安支队队长李圣方通知徐金平与其他7位业主代表去支队写谅解书,开会说你们写谅解书把张华放出给你们解决问题,在设局召开业主会议中没有谁写谅解书,只是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参加会议的7位代表大都意思是要张华办理房子土地证与房产证,并配合相关单位给买房业主退回多收的房款,

    张华2017年1月13日逮铺,张华被判处一年缓刑一年,罚款2千元,4月25号释放获得自由,张红萍被取保候审释放,张华缴纳2百万给水务局做押金,同意退房及补偿相关上访的费用,张华判一缓一释放出来后,并没有解决所有业主的问题,而且给水务局缴纳的2百万押金,水务局也退还给了张华,所有部门为了能让张华出来,诱惑以解决问题为由让业主代表在会议上签字,并没有正规的谅解书要释放张华,相关部门释放张华都是为了背后最大的受益者,制造所有假证书的相关部门领导应该是最大的受益者,还有开发商,所有知道制造假证件的人也都是受益人。

    徐金平维权走上不归之路,最后徐金平把相关部门诉讼于法院,法院也枉法裁判,水务局多次向市委反映情况只字不提及林士义,只提张华,从市委到公安局一味的装聋作哑,推诿扯皮,说徐金平不是水务局职工,不该他们水务局管,所有部门都端着明白装糊涂,坐在高位当着高官不办事,不把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

    控告人:徐金平
    2020年11月15日

    本网将继续关注徐金平维权之路,徐金平等业主用一生的积蓄买了没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并且房子环境还有污染问题,用一生的积蓄买了一个烦恼,使自己走上了维权上访之路!在今年疫情结束后徐金平到北京维权遭到湖北潜江驻京办的领导雇佣的黑色链接的遣返访民的人押送徐金平回潜江、在回潜江的路途中把徐金平身上的财物抢劫手机被损坏、并且还在半夜三更把徐金平丢弃在荒郊野外、前不着店后不见村的地方,徐金平连夜前往不行一整夜走到有人的地方,等天亮后一路走一路拦车,很多车司机不会在那么早带上路上的人,因为别人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情况,最后徐金平还拦截了一个好心司机把他带回潜江了。

    徐金平被潜江驻京办安排雇佣产业链遣返访民的职业人员押送遭到打劫的钱财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徐金平向信访局杨盛局长反映问题不了了之没有结果,信访局杨盛局长在潜江信访局期间没有解决过访民问题,长期待在办公室不出来,信访局局长办公室过道还用上了防盗门,任何人进不去,前几年信访局局长办公室国道没有安装防盗门的,一般情况下还可以见到信访局局长,现在谁也见不到信访局局长了,这就是信访最真实情况。问题是不会解决的,官是要当的,杨盛现在已经不在信访局上班了,他去了潜江供销社当官了,徐金平购买的房子没有土地证房产证何时才能得到解决,后续情况如何拭目以待。

  • 湖北袁宁

    姓名:袁宁,性别:女
    出生日期:1962年7月8日
    电话:15972252282
    身份证号:420601196207087647
    户籍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攀城区前进路

    上访原因:
    2010年,在湖北襄阳民政局兒童福利院上班期间被人打伤致残后,沒能享受到正常退休福利待遇。

    维权经历:
    发现自己被侵权后,曾到襄阳市各职能部门及进京反映,先后上访历经十年。

    酷刑折磨:
    2017年7月襄阳市民政局儿童福利院的法人代表周爱民院長,用一份沒有日期的假訓誡书將其欧打拘留后关进精神病院三个月,期间被強制服药,于2018年1月29日放回家。
    之後,前进中路社区收买了袁宁丈夫,造成其丈夫在2018年6月份对其家暴要把其再次送进精神病院,後其奔跑逃命出来,在外租房,流浪2年。

    目前现状:
    2020年6月18日,袁宁丈夫心脏病去世后,其搬回家中,退掉出租房,但是前进中路社区至今没有放过她,还想连累她的下一代。2020年11月18日,袁宁去银行沒能提取到每个月发放的2千多元生活费,于是向襄阳市民政局递交了申诉书,请求部门领导查明并解決此事。

    维权感言:
    因反映退休待遇不公问题,遭到打击报复,以至冤上加冤;这些年为了生存借有外债,因他人的挑拨离间,无人借钱给我了,也没了亲戚和朋友!我现在不但要自我保护,还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浙江少管所警察被精神病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23日消息】浙江少管所警察周洋因与单位警员工作中发生矛盾,在处理矛盾过程中个别领导徇私情排挤周洋,后又以周洋有精神病为由处置不当,限制周洋人身自由强行将周洋送至精神病院,后经权威精神病学专家出具诊断证明,周洋不是民间所认为的“精神病”,而是普通的心理障碍,并不影响工作和学习。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周洋向杭州当地的法院提起了诉讼,但遗憾的是,法院却以明显说不通的理由拒绝受理周洋的案件。而他的单位浙江少管所又拒绝为他安排适当的工作,无奈之下,周洋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甚至去北京上访。

    最近由于中央有个巡视组在杭州,浙江少管所个别领导法治意识淡薄,为了防止周洋找巡视组反映问题,先是关周洋的禁闭,禁闭结束后,又派人看管周洋,不让周洋离开他们划定的区域,更好笑的是,那些看管周洋的人穿着犯人的服装,不知道是不是犯人,犯人看管警察是不是非常狗血呀。现在听说,周洋的工资也给停发了。

    据了解,周洋提出的问题没有那么复杂。1、要求当时限制他人身自由把他送到精神病院的有关人员向他赔礼道歉;2、补发他受到不公平待遇期间少发的工资;3、重新安排他到他以前的工作岗位。

    此前上游新闻曾报道,浙江少管所民警两次被关精神病院,为证明“没病”将单位告上法庭。

    “第一次是因为同事间有矛盾,第二次是因为我通过网上举报。”连日来,浙江年轻民警被指患精神病并被关入精神病院一事备受关注。

    1月2日,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民警周洋对记者表示,在未做出任何危害他人和社会举动的情况下,他先后被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强制去进行精神病鉴定并送至精神病院治疗,已导致其5年无法正常工作。

    2019年9月,周洋将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告上法庭,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开发区法院以不属于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为由,未予受理。

    周洋代理律师常伯阳认为,浙江未成年犯管教所的行为明显违反《精神卫生法》相关规定,且对周洋的名誉造成伤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裁定有违反程序之嫌疑。

    32岁民警因工作纠纷被要求做精神鉴定

    1982年出生的周洋,2013年大学毕业后,成为了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八监区的一名民警。周洋是北方人,性格大大咧咧。入职后,他曾因为其所在监区负责人在其他同事均携带私人手机进监区的前提下,以其私自带手机违反规定为由进行批评。“我当时回怼了他,他没再说什么。”周洋说。

    不久后,周洋再次因违反规定被批评,并被纪检部门调查。周洋介绍,因管教所工作的特殊性,民警的电脑都有加密程序,“事发当天,我的U盘被同事借走了,我就借用了其他同事未加密的优盘,到监区犯人电脑上进行了相关工作。这名同事的优盘上有一些不雅视频,被当时六监区的犯人看到后告诉了管教民警。而恰巧这名民警和我有些矛盾,因此向纪委等部门进行了举报。”周洋说。

    据2014年3月31日周洋家属向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出具的《家属证明材料》显示,周洋因将淫秽视频带入监内的违纪事实,依据《监所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本应适用行政开除处分,为从有利于周洋今后工作、生活等方面考虑,建议周洋自愿提出辞去公职申请。同时,还附有一份《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而周洋称,该《证明材料》并非出于其本人意愿。

    记者了解到,周洋提交《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及《家属证明材料》后,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并未给周洋办理辞职手续。而是在2018年4月,由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原纪委副书记费某出面,要求周洋做精神鉴定。

    随后,在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周洋到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进行了精神鉴定,并被要求入院治疗。

    据杭州第七人民医院2014年4月1日出具的诊断书显示,经诊断,周洋为“躁狂,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6天后,诊断医师在原诊断报告基础上,手写修改诊断为“躁狂,伴有精神病性症状”。

    凭借此诊断,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对周洋作出了停职处理。“收回了我的备勤房和相关证件,每月我只能领到此前工资的一半。还被要求按照医嘱吃药。”周洋称,他始终不认为自己患有精神类疾病,且也一直拒绝服药。

    周洋表示,因承受不住身边人称他有精神病的压力,他曾多次找到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讨要说法。“我妻子劝我忍气吞声,我不服气。后来离婚了。”周洋说。

    4年后被送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周洋称,这一休就是5年,因单位同事都称他患有精神病,给他的生活带来了不可弥补的伤害。

    周洋的邻居们提到周洋的情况均认为,周洋除脾气不好外,并无其它异状。周洋邻居胡女士说:“我和周洋认识十几年了,也帮他介绍过几个女朋友。见面后对方比较满意。但是人家女孩子家里托人到单位打听,一听他有精神病就都吹了。实际上,这么多年接触下来,周洋就是脾气有些急躁,最过分的举动就是生气敲桌子。其他并没有什么,人也善良,实诚。”胡女士称,她和邻居们都清楚周洋被单位要求精神病鉴定的事情,还曾劝导他想开点,但是不要服用精神病类药物。

    周洋称,因期间不断起诉,2018年8月16日,他和其父亲接到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通知,要求其到单位沟通相关事宜。同日,他被强制送入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我没有做任何危害社会的事情,即使我要接受强制治疗,也要监护人同意,而我父亲当时并没有签字。”周洋说。

    周洋入院一周后,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精神三科为周洋出具诊断报告称,周洋因“反复兴奋话多、情绪不稳5年余,加重半月”入院,因拒绝药物治疗,且不承认患有精神性疾病,因此要求出院。修正诊断为:偏执型人格障碍。

    同年8月,具有精神疾病鉴定资质的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在对周洋进行相关检查后,出具报告称,经测试周洋在躯体化、强迫、人际关系、忧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精神病性等方面均未发现异常。总症状指示显示:被测者心理健康良好。

    2019年2月13日,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认定周洋无明显躁狂症状。并在7月2日,最后一次为周洋的诊断后认定,周洋总体评价未发现被试存在明显心里不适感。

    “无论是偏执型人格,还是狂躁症,都不应该被划入严重精神病的范畴,且我有自主的行为意识,也是法定意义上负有行为能力责任的自然人。因此,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未经我同意,对我进行精神鉴定并关入精神病院,侵犯了我的名誉权和相关权益。”周洋说。

    车窗贴标语遭关禁闭7天

    为此,周洋多次以“被精神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公职。后均因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畴被驳回。期间,周洋曾携带诊断证明,再次向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提出复岗要求。

    期间,双方矛盾再次升级。周洋介绍,2019年10月他汽车后挡风玻璃被人贴上了“浙江少管所‘山东籍’民警被精神病”字样的红色贴纸。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认为字条是周洋所贴,对其进行了训诫。

    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10月14日发布的告诫书显示,周洋因在汽车后档玻璃粘贴字条,并拍照在微信中传播,严重影响未管所及人民警察形象,严重违反纪律。要求其收到告诫书后,立即清除字条,删除微信传播内容。因周洋否认该字条是其本人所贴,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对周洋采取了禁闭7天的处理。

    而此前,2019年5月、6月,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两次对周洋进行离岗培训后,于同年7月19日,发出《民警旷工提醒告知单》称周洋自2019年5月27日至7月19日,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旷工28天,并要求其3天内到单位政治处报道。

    记者注意到,离岗培训通知单及旷工提醒告知单中,均未提及周洋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实际上,他们从未提出让我回去工作,理由还是说我精神有问题。”周洋称。

    强制送检被指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被拒

    采访中,周洋表示他一直耿耿于怀的就是被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强行进行精神病检查和被关进精神病院。

    对此,周洋代理律师常伯阳表示,对于周洋与同事间的矛盾,一般应由单位出面处理,若出现打架斗殴事件,则应该由公安机关处理。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以周洋有精神性疾病为由,调整其职务,本身不符合规定。

    此外,根据《精神卫生法》相关规定,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以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同时,经其监护人同意,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不同意的,医疗机构不得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且周洋无论是狂躁症还是偏执型人格均不在强制治疗的精神类疾病范畴,而属于精神类心理疾病范畴,通常以心理疏导为主。

    退一步讲,即使周洋患有精神类疾病,但并未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危险,也未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也不属于需实施入院治疗的范畴。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强制周洋进行鉴定,并在证明周洋并无精神疾病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停职及延期上岗的行为显然是违反《精神卫生法》的。

    常伯阳还认为,根据要求,精神疾病类医院在收治病人时,需进行相关检查,确诊后才可要求患者入院治疗。而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及相关诊断显示,该院在周洋入院前并未对其进行检查,且入院时并未征得当事人及监护人同意,因此也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另外,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及《精神卫生法》相关规定,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及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明显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2019年9月,周洋就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部分负责人强迫其进行精神治疗并采取不合理的人身强制措施,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2019年9月17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浙0291民初2583号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认为周洋的诉讼请求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平等民事主体间的人身或财产纠纷,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案范畴,不予受理。随后,周洋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均未被受理。目前,周洋已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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