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7消息:今天是许志永案开庭前会议的日子,上午,吉林访民徐凤茹、上海吴玉芬、黑龙江沈福田、李岩芬、盛蓝福等六人来到北京市一中院,声援被关押多月的许志永。
结果到法院后,发现这里有许多警察。警察见到访民就命令访民们上警车,访民不从,警察就强拉硬拽,徐凤茹的衣服当场被拉破,最终访民们还是被抓上了警车。直到中午十二点才被释放。

徐凤茹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7消息:今天是许志永案开庭前会议的日子,上午,吉林访民徐凤茹、上海吴玉芬、黑龙江沈福田、李岩芬、盛蓝福等六人来到北京市一中院,声援被关押多月的许志永。
结果到法院后,发现这里有许多警察。警察见到访民就命令访民们上警车,访民不从,警察就强拉硬拽,徐凤茹的衣服当场被拉破,最终访民们还是被抓上了警车。直到中午十二点才被释放。

徐凤茹
敬老院本是老人们安度晚年生活场所,老人们生活在一起其乐融融。但从救助站转到敬老院的聋哑人张华川,不珍惜这种机会,反而趁机对生活在敬老院的精神病患者华某实施奸淫。近日,经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华川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据了解,张华川是由富顺县公安局邓关派出所民警在县城客运站发现的,由于是聋哑人不能与人进行正常沟通交流,考虑到此种特殊情况,民警便将其送到救助站进行救助。后救助站考虑到张华川未来的生活,便将其安排到某镇敬老院暂住,受到敬老院暖心的关怀。
2013年4月21日中午,正是敬老院午休时间,院里的五保户胡某、肖某、赵某等人,发现暂住在敬老院的聋哑人张华川窜至该院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华某的寝室内并将寝室门反锁。
胡某、肖某、赵某等人发现后,试图用手将华某的寝室门打开但没有成功,后朱某找来改锥将华某寝室的窗子打烂后,再由肖某翻窗进入华某居住的寝室将房门打开。肖某、朱某、陈某等人进入寝室发现他对精神病患者华某实施奸淫。肖某等人立即用绳索将张华川捆绑后扭送至彭庙镇社区义务巡逻队,后移交公安机关。
经四川正泰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华某患精神分裂症(精神衰退期),无性防卫能力。经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张华川作案时无精神病;对其2013年4月21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有刑事责任能力。经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华川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来源:四川在线自贡频道http://www.scol.com.cn http://sichuan.scol.com.cn/zgxw/content/2013-12/25/content_6658399.htm 2013-12-25 17:46:28)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23消息:辽宁访民宿宝丽因一元公交钱被122路公交车司机殴打,报警后却被拘留5日, 9月26日,宿宝丽委律维权工作者彭中林作为其代理人,因一元钱被拘案,依法向丰台区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状告丰台公安分局。于11月22日中午11点30分,收到丰台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对此案作出的丰政复字[2013]第9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被申请人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于2013年7月26日作出的《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告知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据悉,宿宝丽因今年六月被北京市公安局怀疑参与彭中林、张福英、赵振甲等五十名访民纪念、祭奠“六四”活动,在无任何合法手续、无笔录,在程序严重违法下,无辜刑拘30日后释放,严重侵害了其人身自由权利,并导致被扣押电脑等财物的经济损失。7月25日上午,出狱后的宿宝丽到国家信访局去控告,在开阳桥西乘坐122路北京公交车时,因告诉公交司机无钱买票而遭到122路公交车司机殴打侵害,宿宝丽打110报警,右安门派出所出警后反而将报案人宿宝丽关押在右安门派出所的地下讯问留置室,并拘留了被侵害人宿宝丽5日。
丰台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没有支持被侵害人宿宝丽请求撤销对她行政处罚决定,委托代理人彭中林向本网表示:这个结果是预料中的,提起行政复议只是一个维权的过程,并表示将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因一元钱拘留被打的被侵害人。
而10月25日,宿宝丽授权彭中林作为代理人,通过邮局以邮寄的方式,向丰台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起因一元钱没钱买票遭公交司机殴打,右安门派出所放走司机的不作出处理决定,寄出行政复议申请书,状告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丰台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已受理此案,宿宝丽与11月22日中午收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的行政复议答复书,委托代理人彭中林查阅了被申请人提交的案卷材料,表示法律漏洞太多,照这样看维权诉讼才刚刚开始。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23消息:辽宁访民宿宝丽因一元公交钱被122路公交车司机殴打,报警后却被拘留5日, 9月26日,宿宝丽委律维权工作者彭中林作为其代理人,因一元钱被拘案,依法向丰台区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状告丰台公安分局。于11月22日中午11点30分,收到丰台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对此案作出的丰政复字[2013]第9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被申请人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于2013年7月26日作出的《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告知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据悉,宿宝丽因今年六月被北京市公安局怀疑参与彭中林、张福英、赵振甲等五十名访民纪念、祭奠“六四”活动,在无任何合法手续、无笔录,在程序严重违法下,无辜刑拘30日后释放,严重侵害了其人身自由权利,并导致被扣押电脑等财物的经济损失。7月25日上午,出狱后的宿宝丽到国家信访局去控告,在开阳桥西乘坐122路北京公交车时,因告诉公交司机无钱买票而遭到122路公交车司机殴打侵害,宿宝丽打110报警,右安门派出所出警后反而将报案人宿宝丽关押在右安门派出所的地下讯问留置室,并拘留了被侵害人宿宝丽5日。
丰台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没有支持被侵害人宿宝丽请求撤销对她行政处罚决定,委托代理人彭中林向本网表示:这个结果是预料中的,提起行政复议只是一个维权的过程,并表示将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因一元钱拘留被打的被侵害人。
而10月25日,宿宝丽授权彭中林作为代理人,通过邮局以邮寄的方式,向丰台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起因一元钱没钱买票遭公交司机殴打,右安门派出所放走司机的不作出处理决定,寄出行政复议申请书,状告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丰台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已受理此案,宿宝丽与11月22日中午收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的行政复议答复书,委托代理人彭中林查阅了被申请人提交的案卷材料,表示法律漏洞太多,照这样看维权诉讼才刚刚开始。
尊敬的习近平总书记:您好!
我叫郭正委,陕西省吴起县庙沟乡人。
2009年7月14日早,我因和朱自宏、朱宏亮、温仲飞言语不和,因我要揭发朱自宏的盗窃行为,在吴起县胜利山隧道内被朱自宏推倒,随后即被突然过来的汽车碾过,导致终身残疾。该隧道尚未竣工投入使用,吴起县交通局疏于管理,就使车辆随意通行。
温仲飞曾扬言,要他堂哥温仲阳开车来碾死我(当时温仲阳是吴起县县城镇派出所某个警区警长)。在我昏迷中多次出现温仲阳的影子。胜利山隧道两头一路都有监控。我认为这是一次有计划有预谋的故意犯罪,而不是单纯的交通肇事逃逸案。
所以我就不断地向县、市、省、中央等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在反映问题的这几年被吴起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三次,吴起县法院判监一次。
朱自宏被吴起县交警队拘留数天后释放,第二次被吴起县公安局拘留45日后以盗窃不够立案释放。
第一次在2010年8月3日,吴起县公安局以我“扰乱政府办公秩序”为由将我行政拘留十天。吴起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写道:“我在上访期间在吴起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大吵大闹,辱骂撕拉政府综合办公大楼工作人员,严重扰乱了政府综合办公大楼各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致使办公大楼各单位无法正常工作。”当时我在吴起去延安的半路上,准备到延安给我妻子看病,县上误以为我要上访。我怎么可能大吵大闹,辱骂撕拉综合办公大楼的工作人员呢?
第二次在2010年10月18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吴起县检察院批准,吴起县公安局逮捕关押在吴起县看守所,同年12月27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
2010年10月12日我到县委、县政府反映问题,书记冯振东、常务副县长付天平,叫来庙沟乡维稳办主任袁启悦,让我第二天到庙沟乡乡政府领取生活费。10月13日下午3时,我上庙沟乡政府,会计梁征给了我500元,我在院子被乡政府工作人员问东问西。一会儿,党委书记张少斌、党委副书记高学尚和我们姚桥村村支书姚怀斌等喝得醉熏熏回来了。张书记叫我到他二楼办公室,我一进门,他二话没说就一把抓住我的头发将我压倒在地打了几拳,并骂:“你不死把乡政府害死。”我挣脱到乡政府大门口时,张少斌、梁征等四人将我压倒拉磨20多米。我当时对张书记说:“我到县上告你。”张书记说:“我每年给县上领导上贡100万元,你告不下。”我想不通,背着汽油上县委县政府讨个说法,最后被吴起县检察院公诉,县法院判刑六个月,实际在吴起县看守所坐监2个月。
在被关押后,我妻子又到陕西省省委反映问题。省委下来了督察说:“人放出来坐谈。”但是也没有放人。
我从看守所被放出来后,找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付天平,当时信访局局长白雪说:“13.8万元给你,你还可以催案,你对一次判刑和一次刑拘不服还可以走法律渠道。”当时我妻子怀有我女儿,吴起县工作人员说:不答应他们,要打掉孩子。因为我已经有一个男孩了。当时常务付县长付天平让白雪给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打电话,说:“是不是和郭正委签个协议或者走个什么手续?”公检法没有理睬。
2011年6月8日吴起县信访局庙沟乡政府以《息诉罢访协议书》对我救助了13.8万元。协议书上写着“结案处理,今后就同一问题不再到任何部门、单位信访”,但是没有破案怎么能结案处理呢?13.8万元只是救助款,也口头说可以到有关部门催问案情,但换来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关押。
2011年10月~11月份,我多次到吴仓堡乡朱寨子村朱自宏家找朱自宏,都是窑门紧锁,却被吴起县吴仓堡派出所指导员李晓峰等人开警车将我带下山扔在半路,让我找公安局领导处理。大约2012年元月,吴起县公安局刘博华新局长上任。我想向新局长刘博华反映我的情况,至今不接见。
2012年3月6日我到县公安局找刘博华局长,到门口刘局长看见我掉头就走掉。吴起县公安局以“将办公室主任高延伟衣服撕破……,多次到吴起公安局大吵大闹,严重影响了办案秩序。”为由行拘十日。我双手拄着拐杖怎么能撕破他的衣服,而我的衣服又是怎么破的呢?对这次拘留我不服,于是就在同年3月21日写出行政复议。吴起县县委书记刘天才批字让法制办协调处理,吴起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程序合法”。
2013年2月20日前我到延安看病,无意中在电视上看到延安市开两会,就在20日这天我妻子去了枣园宾馆看能否见到延安市委书记、市长。却被叫来的吴起县治安大队四位民警将我妻子骗到大门外,吴起县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闫志林将我妻子打成手指骨折、多处软组织受伤。我一边给妻子看病一边到市上反映情况,延安市公安局局长牟晓良批字“妥善处理”,反而又一次行政拘留。
2013年3月27日早,我妻子向延安市公安局信访室反映不处理问题,一次又一次拘留,又被打坏手指。当时信访室叫来吴起县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康晓东。康晓东以处理问题将我从医院骗到延安市公安局大厅,然后说到南市派出所协商怎样处理我的事情为由拉上车,一直拉到延安市宝塔区拘留所拘留。(这一天是2013年3月27日,但后来给的处罚决定书却成了3月26日)
当时把我拉到宝塔区拘留所外面值班室,听到拘留所米所长问康晓东“咋不到你们吴起县看守所关押?”康晓东说:“关在吴起县看守所名太大,路也远,不方便。”米所长向宝塔区分局李局长打电话请示时说:“吴起博华局长说有个年轻人没体检并且是残疾人,你知道吗?”最后我被送进了拘留所,在拘留所我被拷在死刑床板上一夜。
关于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我有以下八点疑问:
第一点:“7·14”故意伤害案中我裤子上轮胎的花纹可以辩认出车型,我的血迹、衣服上的纤维,肇事车上一定留有痕迹,肇事车辆一定有破损。隧道两头一路都有监控,为什么不查看摄像头?
第二点:根据吴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书》中称“肇事后,朱自宏用你的手机于当日8时59分给朱宏亮打了电话,要求来到现场,朱宏亮及温仲飞从吴起县榆树坪村赶到现场时,于当日9时15分朱自宏又用你的手机打了110报警电话,同时朱宏亮打了120急救电话。”案发后朱自宏为什么用我手机给朱宏亮及温仲飞打电话到场?而到场后为什么用我的手机报警?当时我处于昏迷状态中,是谁做了手脚又有谁知道?
第三点:请问吴起县公安局《情况说明书》中称“同时拨打110和120电话。”为什么120赶到110前面?“现场已被破坏”到底是被谁破坏?朱自宏当时指认的到底是不是案发现场?
第四点:朱自宏称“我手机是他打完电话在医院就给了我大哥”,但实际是我妻子王菊花在医院问朱自宏要来的。当时我的手机和200多元钱在同一口袋装着,为什么我的200多元钱不见了?是谁拿走了?
第五点:《情况说明书》中称“朱自宏称,到了隧道后,他将摩托车停好,你就抓住他的领口,这时就过来一辆车将你撞倒,并且他也带倒在地,因肇事车辆未查获,肇事时现场只有你与朱自宏,故你反映的肇事时朱自宏将其推了一把导致肇事的发生,无法查实。”
朱自宏说:“我抓住他的领口他也被带倒在地”。为什么我被辗成终身残疾,朱自宏却毫发无损?
第六点:案发后一个开皮卡车的人,来医院查探我的病史,我昏迷10天后清醒至出院。2010年初发现这个人,我向刑警队、交警队反映这个人之后,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贺占海对我说,这个人叫李听值(音),来医院是朱自宏他大哥叫来了解我病情的。
我对这个人一直有疑问,这个人到底是干什么的?为什么从案发当天就出现并多次出现?为什么案发当天这个开皮卡车的人和朱自宏一直在一起?
第七点:每次到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北京反映问题,上面让妥善处理问题,为什么吴起县以解决问题为由带回吴起县后,引诱、设套、找证据然后刑拘?
第八点:2010年9月1日《吴起县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八号文件会议要求第二点中说:“定期向郭正委通报案情进展情况”。
请问吴起县政府你们不定期向我通报案情,而我来询问案情时,反而一次又一次拘留为什么?到底有什么隐情?
延安市吴起县作为一个革命老区,红色胜地,毛主席当年带领穷苦老百姓打江山的地方,如今变成了贪官横行,官官相护,有冤无处申的地境。我这一家有两个残疾人,无权无职,因我的冤屈无人管,5岁的孩子享受不到正常家庭的快乐也无法入学。一岁的女儿跟着一起被软禁,不给吃喝。希望习近平主席及各界人士对我冤情给予更多关注。
郭正委 致敬
联系电话:13259116576/15291492609
2013、10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0-18消息:辽宁访民宿宝丽因今年六月被北京市公安局怀疑参与彭中林、张福英、赵振甲等五十名访民纪念、祭奠“六四”活动,无任何合法手续、无笔录,在程序严重违法下,被直接无辜刑拘30日后释放,并被扣押财物,由于公安局不依法办事,导致宿宝丽经济损失及人身自由权利受到侵害,并且由于关押环境恶劣导致身体虚弱、生病。
7月25日上午,出狱后的宿宝丽到国家信访局去控告,在开阳桥西乘坐122路北京公交车时,告诉公交司机无钱买票,坐一站地到国家信访局上访。随即遭到司机的撕扯和拍打头部,使本来就生病、身体无力支撑的宿宝丽软组织挫伤,手臂扭伤。宿宝丽报警后,结果原告成被告,被丰台公安分局右安门派出所拘留5日,打伤宿宝丽的司机没受到任何处罚。
据了解,9月26日,被害人宿宝丽已委托法律维权工作者彭中林作为其代理人,依法向丰台区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状告丰台公安分局,今日10月18日接到丰台区政府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但未给手续),丰台公安分局已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及证据材料。代理人彭中林已经看过公安递交的行政复议答复书,并且做好了维权的准备,本网将继续关注。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0-8日消息:据山东访民李玉向民生观察工作室提供其目睹现场拍摄的照片和视频爆料称,昨日下午1点多钟,她经过南站北出口正对面的幸福路,看到一名戴近视眼镜的青年男子,不知什么原由,怒砸一辆北京“京A8661警”车20多分钟,叫警察下车,警车里有两名警察躲在车内不敢下车出来,男子指责警察和砸了20多分钟警车后,叫来了一群保安和便衣(警察),警察才敢下车。便衣趁那男子不注意将他按到,结果男子就爬上路边的车棚顶上与警察和保安对峙,保安每人手持棍棒上车棚顶上群殴男子,将男子打到在地,便衣和警察才冲上去将男子按到抓住、五花大绑抬到警车前强行下跪,要男子向警车下跪、赔罪,之后把砸警车的男子抬上警察抓走了。
李玉的电话 18671633899
以下是当天的现场图片:





一、事由:2011年6月14日福建省长乐市鹤上镇政府用各种手段于2012年6月7日,2013年3月27日得到了省政府闽(2012)552号和闽政地(2013)259号文件批准,共220多亩农地,于2013年7月30日开始强制暴力填土,8月13日14日两天镇党委书记林曾祥及公安民警现场指挥填土,后来我峰陈村农户到现场找领导说理:“尚未收到土地赔偿费为何强制填土。”不但不让我们说理,反而两位老人被殴打其中一位87岁的至今还在医院治疗,已向公安报案现镇政府及公安部门不理睬。
今天,9月25日上午9点许,鹤上镇政府及峰陈村村长陈建辉雇佣社会人员30余人,一边强制填土、一边殴打村民陈玉彪,陈玉彪被打伤现住在长乐市医院治疗。
二、请求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相关部门依法及时介入调查,纠正违法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请求人:福建省长乐市鹤上镇峰陈村广大村民
2013年9月25日

9月25日填土现场

8月14日填土现场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9-14消息:9月11日,年仅21岁的贵州务工人员陆成芝在福建省顺昌县人民医院临产时死亡。她突然去世后,家人及亲属认为医院有责任,连日来到政府讨说法。
今天上午,陆成芝的一批家人及亲属来到顺昌县政府讨说法时,十多人被抓走,到傍晚还未获释。
以下是相关图片: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9-9消息:辽宁访民、马三家受害者刘华今天致电本工作室说,她今天下午二点左右骑着自行车到南站一带欲找有关部门,讨要她丈夫被没收的电动车,结果电动车没要到,她的自行车被南站的警察扣下了。当刘华讨要自己的自行车时,该警察口出雷语:“习近平也管不了警察”。
雷语同样在湖北郧西县出现,今天湖北郧西县访民、被精神病者金汉艳致电本工作室说,近日她为自已及妹妹被非法关押等事在郧西县讨说法时,该县一书记竟称这是组织行为,“组织犯法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