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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籍访民鲍鹏被连续拘留两次

    [访民之声2017/3/23消息] 为了两会的稳定,安徽籍访民鲍鹏被从案发地河北省定州市骗回原籍,连续拘留两次。而两次拘留的理由相同,都是因“非访”被安徽省太和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所不同的是,太和县公安局3月2日出具的处罚决定书中认定, 1月29日鲍鹏到天安门进行“非访”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故拘留其10天。3月12日拘留是因其1月30日至2月1日连续到中南海周边 “非访”,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给予再次拘留10天的处罚。
     
    据悉,鲍鹏是安徽省太和县郭庙乡随西村人, 2003年到河北省定州市创业,租赁土地自己盖房开了一家面馆。因为生意红火,2013年准备建第二家面馆时,因房东和村书记庞红章有矛盾,庞红章阻止其租赁房东的地,其未听劝阻被怀恨在心,和鲍鹏旁边的饭店人员联手将鲍鹏打伤。
     
    2014年11月23日,鲍鹏面馆遭人为纵火烧毁,鲍鹏当时报警后,定州警方未出警处理,在媒体将此次火灾事故曝光后于12月2日定州市公安局刑警队人员才去勘验现场,12月 8日给鲍鹏作了笔录。在鲍鹏追问下,警方称已经立案,但拒不出具立案通知,也没有将纵火嫌疑人抓捕归案。

    鲍鹏为此上访后去年的7月间定州警方才出具了一份立案通知,鲍鹏认定这份通知造假。因为12月2日警方才去勘验的现场,之前一直未出警,而立案通知上写的是2014年11月24日立案,这不附和法律规定。对于这两次拘留,鲍鹏认为是两会还没有结束为了稳控她导致,两会结束后于3月16日提前释放。

     

  • 山东访民两次被送精神病院、获刑前又被认定没病,申诉遭驳回

    山东泰安新泰市54岁访民徐学玲,曾在上访过程中两次被送入精神病院,她认为自己“被精神病”,以此为由继续上访,之后又被法院判寻衅滋事罪,获刑4年。让她意想不到的是,被判刑前,官方再次对她进行鉴定,结果是:“无精神病表现”。
    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徐学玲犯寻衅滋事罪,徐学玲提出申诉,2016年12月底,她的家属收到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驳回申诉通知书:“相关在案的证据能够证实你(徐学玲)不顾劝导、教育、训诫、屡次进京非正常上访,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事实,因此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徐学玲的家属始终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存在明显过错,才致使徐学玲不停上访,“不能将政府的过错转嫁给徐学玲”。
    2017年1月3日,徐学玲的儿子张平辉前往山东高院递交刑事申诉状等相关材料。但张平辉称,他被告知,山东省高院申诉来访实行预约制度,按照2017年上半年申诉来访预约指导时间表,分管徐学玲所在泰安市的第五合议庭,最近的窗口值班时间是2月13日到2月17日。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按照上述时间表,山东高院2017年上半年接待泰安市地区申诉来访的值班时间为15天。
    因“被精神病”上访,获刑前被鉴定“无精神病”
    2016年6月13日,澎湃新闻报道了徐学玲的遭遇。
    10年前,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人徐学玲为了给被打伤的妹妹讨一个公道,开始上访。2008年3月,她被鉴定为患有“癔症”,并被镇政府送入精神病院治疗。但是,此份鉴定书中并没有显示徐学玲在鉴定过程中表现出精神病性症状:“意识清楚,接触主动,检查合作……未发现幻觉、妄想症等精神病性症状,智能、记忆正常。”
    等到妹妹的事情协议解决之后,徐学玲再次上访,这次的原因是:她认为自己是“被精神病”,要讨一个说法。2009年,她第二次被送入精神病院。
    《新京报》2008年12月8日刊发报道《上访者的“精神病院”》,称山东多位访民被鉴定有精神病,并被送入精神病院进行治疗,徐学玲就是其中之一,她还不知道自己被鉴定了。
    直到2015年5月,上访多年的徐学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之后,2015年5月28日,山东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对徐学玲作出一份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称徐上访过程中无精神病表现。在这份鉴定书中,多名曾任泉沟镇信访办主任、副主任及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称,徐学玲表达能力很强,说话有条有理,思维清晰,“就是正常人的精神状态”。
    2016年4月1日,徐学玲一审被山东省新泰市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理由是其在“非正常上访”过程中,“强拿硬要”新泰市泉沟镇镇政府37700元现金。
    澎湃新闻刊发报道后,多家媒体就此事刊发评论。微信公号“团结湖参考”刊发题为《有些基层政府娴熟地将精神病变成维稳手段》的评论认为:“在徐学玲身上,精神病的妙用被利用得淋漓尽致……基层政府娴熟地将一种疾病变成维稳手段,公权侵犯私权的姿势多到让你招架不住。”
    证人称迫于稳控考核压力给钱
    徐学玲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6年7月12日,泰安中院直接向徐学玲家属及律师寄送了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其中称“本案不属于依法必须开庭审理的案件,决定不开庭审理”。
    二审判决认定,徐学玲因其妹妹被打、其被鉴定为“癔症”及其子张平辉无证驾驶被行政处罚等事项,多次到北京非正常上访,多次受到北京市公安机关训诫后不思悔改,仍以此为要挟向负责稳控工作的工作人员索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惩处。
    与一审判决相同,泰安中院的判决书,共采信了12名泉沟镇政府及信访办工作人员的证言证词,均称徐学玲以上访中被打及关精神病院为由去北京上访,并以此为要挟多次向负有稳控责任的泉沟镇政府工作人员索要财物,镇政府迫于稳控、通报考核等压力给她钱,有些钱是镇政府工作人员向领导汇报后经审批而给。
    徐学玲的供述则称,自己没有主动要过钱,是政府工作人员怕她上访主动给的,并不是“强拿硬要”。徐学玲还称,泉沟镇一名工作人员“劝自己在家里治病不要到北京上访,说镇里要处理自己的事,并安排人在泉沟镇信访办公室给自己1万元现金”。
    泰安中院二审判决显示,徐学玲分别于2008年3月3日、2009年4月29日以借款的名义,从泉沟镇财政所分别领取现金14000元和5000元。
    徐学玲的代理律师张生贵认为,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而相关证言显示,泉沟镇政府给上诉人费用以治病费用的形式给付,接访行为本身是完成稳控任务;给徐学玲钱款是经过镇政府领导批准,不属于“被威胁”产生压迫感恐惧感,且政府享有拒绝付款的权力和自由,徐学玲取得钱款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徐学玲的弟弟徐加生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存在明显过错,在徐学玲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精神疾病鉴定,才致使徐学玲不停上访,“不能将过错转嫁给徐学玲”。
    (来源:澎湃新闻http://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592625  2017-01-04)

  • 黑龙江访民韩帮梅被两次送精神病院治疗检查未见异常

    韩帮梅,黑龙江黑河市嫩江县科洛镇东明村人,父亲韩敬元,母亲张守玉,因为政府欺压百姓强占她家土地上访。上访过程中被放火烧屋,殴打,拘留、关押精神病院,现在被羁押在黑河市看守所,她的父母无奈只好再次进京上访。
     
    在和她父母接触中发现,她的父亲脾气非常暴躁,与他们短暂的交流时间里,他的父亲不时指责在一边插嘴的老伴,为此多次发生争吵,韩帮梅的母亲解释,老伴只是在家特别凶,给政府一句话都对不上。同时我也了解到韩帮梅被关精神病院遭受强制治疗的大概经过。
     
    韩帮梅的父亲韩敬元说, 2012年9月3日,在北京的久敬庄他们父女被劫访人员接回来,车上有7个黑保安看着他们,晚上1点接近嫩江了他们把我拽下来,科洛镇的车带路把韩帮梅拉走了。我回家不见孩子就到处问,哪个政府部门都说没见,4天后有人偷偷告诉我韩帮梅在尖山农场医院,我才在精神科见到了韩帮梅。问大夫才知道,镇政府和派出所的人送韩帮梅去的时候说,孩子没有爹妈,他们帮着送来的,我说把孩子接走,医院不同意,他们让谁送来的谁接,你说是孩子父亲你就是了?我们不认可。
     
    韩敬元担心女儿被转走再找不到,连续在医院外坚守了3天3夜,经过医院和镇派出所的沟通,9天后才让韩帮梅出来。韩帮梅出来后告诉他们,她被捆绑强制用药。
     
    2012年11月13日,韩帮梅再次进京上访,在北京南站被地方公安人抓住, 5个上访人被一车拉回地方,韩帮梅则被强行绑架到黑龙江省第三医院做精神病检查,随后被送到北安市的旺客来宾馆关押限制其人身自由。
     
    经韩敬元多次索要,最终派出所给了他韩帮梅的两次诊断结果,黑龙江省第三医院出具的门诊诊断结果是“未见精神异常”。12月31日,尖山农场医院出具的诊断书中诊断结果是“未查出精神病性症状”。
     
     翻看他们的上访材料得知,韩帮梅今年31岁,一直未婚。1998年,韩帮梅一家9口人的1.3公顷的耕地被村长吕京询利用村官的特权硬生生让他的亲属刘金荣霸占耕种,韩帮梅的父亲韩敬元找村长理论,被安排耕种8亩机动地,期限是1年。但1年过后刘金荣并没有还他的地,8亩机动地也被村书记张健的妹妹种上了。
     
    为此,韩敬元多次到镇政府反映非法抢地之事,却没人给他主持公正,而且镇政府还与村委会相互勾结串通一气,歪曲事实,编造出很多理由不予返还耕地,国家发放的粮补款也被政府扣留。镇书记赵树民告诉他:“愿哪告哪告。”
     
    为维护合法权益,韩敬元逐步走上进京上访的道路,2002年又因为村书记张健的父亲借款不还,村长等人作伪证致使韩帮梅家在法院败诉,申诉至高院。
     
    在上访路上,不但他的1.3公顷口粮田未返还,倒是雪上加霜连续惨遭地方政府的报复陷害,2007年10月4日房屋被人为放火烧掉!

    2011年12月,韩帮梅进京上访被镇政府雇佣的黑保安押送到北京市大兴区的一个黑监狱非法拘禁、虐待,并将其右耳打成化脓性中耳炎。从此怨气难消的韩帮梅成了一名专业的上访户。
     
    因上访反映土地问题,地方政府设下种种计谋迫害,先是将他家房屋放火烧毁,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至今公安机关未给任何答复。韩帮梅随父母上访还被镇政府多次非法关押黑监狱,暴力殴打虐待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
     
    韩帮梅的母亲也被劫访人员打伤,韩敬元双腿被打残疾,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地方政府为阻止他们到高层反映问题,村镇领导又挑起事端,指使村民单连刚抢地还和他的儿子把韩帮梅的父母打伤!韩敬元报警,镇派出所至今末对单父子做任何处理事情不了了之。
     
    2014年2月2日,最高法把韩帮梅父女安排在北京的救济站,父女俩遭到截访人员暴力殴打受伤,接到韩帮梅报警的右安门派出所与接济站人员故意放走行凶的截访暴徒,之后父女俩双双送医院抢救。
     
    父女俩治疗结束后,被安排在救助站等待处理, 2月19日,右安门派出所的警察高永杰、胡金浩组织王红艳、甘露、张晨、李平、焦红军、李红娟等多人对韩敬元、韩帮梅父女俩辱骂挑衅,其中张晨用相机击打韩帮梅头部,将韩氏父女俩推到楼下实施暴力群殴,并将受伤后的父女俩扔在接济站门口的马路上。
     
    当遍体鳞伤的韩氏父女再次闯进接济站讨说法时,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将这父女俩刑事拘留,羁押在丰台看守所。韩帮梅被羁押37天后警方将其强制取保。韩敬元被北京市丰台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8个月,后又被取保候审6个月。2014年12月17日韩帮梅再次因上访被嫩江县公安局拘留10日。
     
    2015年5月17日,韩帮梅父女在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被地方公安、政府和雇佣的黑社会人员共6个人带上车后五花大绑。遣送途中,将韩帮梅打的遍体鳞伤,拉尿在裤子里,还把韩帮梅的袜子脱掉塞进她嘴里不让她喊叫。因为效果不佳凶手用铁棍别在韩帮梅嘴里,连同铁棍一起用宽胶带把韩帮梅的嘴封紧封劳,这次竟将韩帮梅的上牙撬掉。韩帮梅的父亲也遭受了同样的待遇。由于受到多次的拘留殴打,恐吓和精神病治疗,韩帮梅落下精神恍惚,噩梦频发的后遗症。韩帮梅老实巴交的母亲也因上访被拘留。
     
    2016年3月12日,韩帮梅进京控告这些渎职违法官员,被当地警方网上通缉,导致韩帮梅在天安门被北京东城区公安分局民警抓捕关押,3月18日移交给嫩江县公安局刑拘,2016年4月23日嫩江县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羁押在黑河市看守所。
     
    这是政府部门,还是黑社会组织?韩敬元说,对我一家人实施暴力残害,我家的1.3公顷和1.1公顷口粮田,已耕种近20年,已向国家交纳税及各种费用,并享受国家土 地补贴政策,我家人口只增未减,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在法定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违法侵占农民承包地,凡是原承包形式合法,合情,合理的一律不得调动。机动地一年一发包等。地方政府非法抢夺我的土地是以权欺人,是对我家不公的,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现给我一家造成严重的精神和身体伤害,致使我无家可归,无收入来源!地方政府应当承担违法行为的全部后果。

    韩帮梅未入狱前的被打相片
     
    韩帮梅的父母

    被关精神病院审核档案

    精神病诊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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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换二代身份证—— 河南丁名奖两次被送到精神病院做鉴定

    对她迫害的过程,魏集镇的一位老者做了证言,称看到十多人看守着丁名奖,软禁时间50余天,看到她受尽折磨和侮辱与辱骂,晚上被独自关押在屋内,大小便不让出屋。
     
    2012年1月10日,县公安局作为丁名奖的委托单位,找有关人员在新乡市精神病院,对她做了有无精神病的鉴定。鉴定结论为“丁名奖在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并以此为借口,同时撤销了丁涉嫌放火罪的刑事拘留。
     
    为什么会放火?为什么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一切的起因竟然是源于本文主人公丁名奖回家换取二代身份证的遭遇所引起!
     
    丁名奖,女,1967年3月1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412723196703146902,初中文化,农民,现住:河南周口市商水县魏集镇谢庄一组。
     
    由于家里生活困难,又没有生计,在孩子还小的时候,丁名奖和丈夫郭铁成夫妻俩就带着孩子外出漂泊打工,2003年后开始在北京定居,并开起小卖店,生意不是特别好,但是比起以前的漂泊实在是太幸福了,就这样他们稳定生活了5年。2008年国家出台第二代身份证换取的第三个年头,丁名奖一家子的身份证到了换取的时间,尤其是刚成年的小儿子首次办理身份证,在城市生活这是必不可少的身份证明。
     
    急匆匆地小儿子回家办理身份证,却被警方告知手续不完备,最主要的理由则是无法查询到他们一家的户籍资料,急迫的小儿子为了办身份证一年往返北京到户籍所在地40余次,后来丁名奖的丈夫陪同两个儿子一起回去办理及更换,才终于搞定了这个事情。
     
    丁名奖在跟本刊交流时透露,1999年底全国人口普查时,不知是村里没报上去,还是派出所把户口注销了,反正我们一家的户籍信息莫名其妙的消失了。他们爷三能办成主要是给时任户籍警察许辉和康得水500元现金和两条烟才给办理的。要不他们百般刁难,所谓的“手续不全”始终通不过,可是等丁名奖办理时,则又遇到刁难,始终通不过所谓的“手续”问题。
     
    2008年11月初,丁名将到户籍所在地魏集镇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更换,被告知没有所谓的户口信息,10日她又到派出所要求补办户口,被告知手续不完备无法办理。办案警官又使出了对她儿子用过的手段,以找证明的借口要钱,丁找到娘家人那边的证明等 警方都不认同,这一拖就是一年。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再遭受让人敲诈和摆布,2009年开始丁名奖奔波于周口、郑州至北京的上访路上,因为她的案件简单明了,国家信访局很快就给她办理督办二次身份证换取函,欢天喜地的她以为终于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没想到等待她的则是更加沉重的迫害。
     
    2011年5月,县里召开三级接谈评议会,作为重点上访维稳人员的丁名奖,镇党委书记就把她带回镇里敬老院内关进一个没灯的黑屋子,并告诉她亲戚,让递交一万元押金就放人,亲属没有答应。
     
    在敬老院里面,她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有,大小便都的在房间里解决,其臭难闻,卫生环境的恶劣让她身上长满了不知名的小疙瘩。最后实在难以忍受,为了抗议这种迫害人权的行为,她选择了上吊,结果被看守发现撞到在地上。为了驱散难闻的气味,看守给她点上了蚊香,看着还没点完的蚊香,丁名奖一把抓起来放到被子底下,打算引火自焚,冒烟后被他们发现,并从此后,一班的看守变成了两班。
     
    丁名将说“看守在门口有个地方做饭,我瞅他们人不注意的时候拿了一把菜刀就跑,看守就追,我拿着菜刀跑到镇府找镇党委书记理论,这才解除了软禁获得自由”。
     
    居住在魏集镇的村民魏加记实在看不下去了,并给丁名奖做了如下证言“看到十多人看守着丁名奖,软禁时间50余天,看到她受尽折磨、侮辱与辱骂,晚上被独自关押在屋内,大小便不让出屋,白天有人轮流换守值班,我不忍心,让政府给她看病,对此我作为一个村民看到此事不能隐瞒,要把事实说出来,我愿意接受调查”。
     
    放出来没多久的2011年8月1号,丁名奖被以“扰乱单位秩序”行政拘留10天,拘留期限还没到又被续拘留10天,到20天拘留期将满的时候,她又就被转入商水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内,公安局说丁有病需要去检查一下,就把她带到了新乡精神病医院做检查,做完后拉回看守所继续关押,半个月后,忽然被释放,说她有精神病,无能力赔偿烧毁的被子褥子等用品。
     
    2012年正月16日,县纪检局长袁宏询问丁名奖相关的情况,问道你亲属和家人是否向公安机关提出做精神病鉴定?她回答没有。袁局长询问了丁上访始末及迫害过程,最后给出的答复是,你的第一责任是属于村委给你造成的,第二责任是派出所的康得水让你的户口搁置,至于我们怎么处置他,你管不着。决口不提赔偿和追究责任人。
     
    2012年6月,丁名奖到县政府基建处,控告连续被拘留的事情违法,结果既被纪检处通知了派出所,又被派出所送到了拘留所,由于被鉴定成精神病,无民事行为能力,丁名奖就跟所长说“要拘留就给出一个我没有精神病的证明”。证明没给她,反而又把她送到郑州精神病院鉴定了一次,鉴定结果则没有给她。丁名奖提出索要两次的鉴定结果,均遭到拒绝。这从而看出警方的鉴定结果应该显示丁名奖是正常的,要不早就对她开始精神病治疗了!!
     
    然而被精神病没有实施成功,还可以用别的招数,2012年7月13日,丁名奖在进京上访的路上,被邻近的商丘县拦下交给商水县,她被劳教了一年,荒唐的是警方把上次连续拘留违法的十天算到了劳教的期限内,从而逃避违法行为,更加可气的是劳教期满后她又被加期关押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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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上访农妇张芬两次被关精神病院 曾割腕抗争

    张芬,女,今年41岁,是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梳铺村二道桥村民,因为遭遇车祸和父亲赖以生存的鱼塘修建铁路时被毁,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2013年开始上访。在上访过程中遭遇了她意想不到的迫害和摧残,期间,政府认定她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两次强制她就医,近日刚刚获释。
     
    说起她的不幸遭遇,张芬就忍不住抱怨自己命运的坎坷,她娘家是合川区铜溪镇皂角村,她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只留下她父亲带着她和一个患有精神智障的妹妹生活。好容易长大结婚生子,又因为丈夫不务正业赌博成性,在孩子6、7岁的时候不得已离婚,她独自带着孩子生活。
     
    2011年9月18日的早上,张芬走在街上被风驰电掣而来的一辆摩托车撞倒,车主谢尤军并没有报警,只带张芬到医院做了简单的检查。心底厚道的张芬并没有多想,认为皮外伤过几天就好了,便自行回家。其后张芬连续多日腰痛难忍,到医院检查发现,她的骶椎隐性脊柱破裂。认识到事态的严重后,张芬忍着疼痛赶到合川区交通巡逻支队去报案,交警也做出了谢尤军对此交通事故负全责的事故认定书。
     
    然而,谢尤军却不愿给张芬赔偿,大部分医药费都是张芬自己借钱垫付,为此张芬及家人多次找到交警队,3个月的时间谢尤军才给了她4200元钱,远不够她的实际花销和损失。张芬不得已起诉到法院,然而法院只判给她几千块钱的康复费,张芬对此心生不满,身体好些之后,于2013年8月便开始上访,反映法院枉法判决。张芬的父亲张中伦也委托张芬代为控告自己1.5亩的鱼塘被中铁十局修建兰渝铁路时挖坏,不能蓄水,断了他一家人的经济来源,中铁十局却没有赔偿。
     
    因为多次上访没有效果,2014年两会期间,张芬再次到位于北京朝阳区的美国大使馆喊冤被朝阳警方行政拘留。拘留期满被重庆驻京办人员接到其所在地—北京市丰台区高加场46一3号。由于张芬自己没钱买票回家,几天后驻京办让她自行离开。
     
    张芬说,各种上访程序都走了十几遍了没有希望,吃了不少苦,遭受了驻京办打她耳光等行为,还被多次拘留。2014 10月31日,无计可施的她也和其他访民一样选择了到中南海上访,北京警方按照既定流程把她送到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实际职能是信访分流)后地方政府把她接回家。铜溪镇皂角村副书记付小兰又以去合川解决问题的名义把她从家中骗到铜溪镇派出所,民警说她非法上访把她送到合川区拘留所要拘留7天。
     
    11月4日早上,付小兰和铜溪镇派出所的5人又把她强制送到重庆市第一精神病院做鉴定,做了脑电图,下午一男一女两个人问她,“中南海有人接谈没有,钱从哪来等等和上访有关的问题”问完后又把她送回拘留所。11月5日,铜溪镇派出所民警让她在鉴定书上签字,张芬坚持不签,对方没在多说把张芬释放回家。
     
    没过几天张芬再次进京上访,由于这些权利部门一味地推诿、斥责,张芬深感无望,起了自杀的念头。11月20日,张芬带着农药到天安门喝下,天安门的巡逻警察发现后,将她送到北京市医院抢救。一天后铜溪镇皂角村副书记付小兰和郑国华,梳铺村委员邹隆华3人强制把她从医院带回合川,关在铜溪镇派出所。没有人给她半点安抚,只是一味的威胁,“你有精神病,再上访就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并叫来张芬的儿子给张芬做工作。
     
    因为屡遭打击,张芬对这些并没在意,身体稍好一些后就又赶回了北京,12月17日,她又选择了到中南海上访被送到马家楼,后被接到驻京办关押。在驻京办,她的一顿饭就是一个馒头。
     
    这样待到12月23日,付小兰和梳铺村委员邹隆华等5人来接张芬, 24日他们一行才到达合川。张芬被带到合川南津街派出所的讯问室,两人看着她,过了没多长时间就给她戴上手铐送到重庆市合川区精神病医院,医生没问什么就直接把她绑在病床上灌药。几个小时后才把她放开,以后每天让她吃两次药。几天后,张芬借病人家属的手机通知了父亲,他父亲听后赶到医院,被医生挡在了门外。最后,在她父亲的坚持下政府同意让张芬出来,这时已是2015年4月24日。
     
    张芬回家后得知,梳铺村书记胥锡林动员各方力量以威胁、给她儿子办城市户口等方式企图让她的儿子担保不让她上访,把她关到精神病院。甚至把教他儿子学装修手艺的师傅也动员起来,让他劝说张芬的儿子在担保和送医就诊的单子上签字,这个只有18岁的孩子经不住这么多人的劝说,和对曾经被停止工作的恐惧,最终签了字。
     
    由于药物的副作用,给张芬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张芬回家后还是流口水,全身无力,只好吃解毒药缓解这些症状。就在张芬调养期间,合川区公安局的黄燕教唆张芬的儿子去拿法院判给张芬的康复费,以了结此案。威胁“如果不听指挥,就不能在合川上班”!
     
    张芬对他们的做法又气又恨,她认为这一切都是市长黄启凡,合川区委书记王作安,乔明佳所为,在家调养一段时间后张芬再次进京上访,誓死追究其法律责任。
     
    9月5日,她因到中南海上访,合川区公安局、信访局的人来接她,黄燕骗她说她父亲养的鸭子全死光了,又提出,跟他们回去就不让张芬的儿子还上次随他们来截访时花他们的800元车票钱了,张芬才同意跟他们回去。当晚10点他们便回到了合川区南津街派出所,一大群协警早在那等着,他们把她的手、脚拷住,黄燕还搜了她的身。
     
    9月6日早上到了上班时间,警察给她做了简单问话之后就不再理会她。等到下午,郑国华和另外两个警察给她戴上手铐拉上车,车行驶到二桥头村时付小兰上了车。
     
    下午5点多钟他们到了重庆市合川区精神病医院,医生说没有家属签字不收,付小兰把门关上几人密谋一会儿,张芬乘机借别人电话告诉了家里。没一会他们出来,梳铺村书记胥锡林签了字。在付小兰的号令下他们齐心合力和医生一起把张芬绑在固定的木板上,就这样无力挣脱的张芬被强制打针、灌药,两天后的下午才被松开。
     
    张芬悲愤至极,找到一块玻璃割腕自杀,被一名精神病人发现并告诉了医生。医生不但没有丝毫怜悯反倒再次把张芬绑起来打针,每天打两次,一直5天后才改成一天一针。还要一天吃2次药,一次3颗。绑了她7天后才把她放开。张芬说,用了药后就感觉脚跟发软、贪睡、没力气。
     
    为了防止她再次自杀,医院把她单独关在一间小房子里 20多天,也不准家里人看她。因为张芬父亲眼疾要做手术没人照顾,他多次找到政府去闹,12月21日张芬才被允许出院。并当着她的儿子郑锂宇和父亲的面威胁她“再上访关你一辈子精神病院”。
     
    出院后,张芬找到医院要求复印病历,医生只给她开了一张证明。张芬生气的说,这些医生都是没良心的,为了钱什么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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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护国家海洋资源,江苏姜跃新两次被关疯人院

    举报,这个词并不陌生,它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在《宪法》和各种法律中已生存多年。姜跃新,这个老实的有些木讷的渔民,为了保护海洋资源也运用了这一权利,向有关部门举报通州市海洋渔业总公司承包人违规使用农药,严重破坏海洋环境,导致海鱼大批死亡,被两次送进精神病院。
     
    姜跃新,男,今年47岁,住江苏省通州市三余镇闸北村三十七组204号。说起他举报的经历时他有些沮丧,因为他举报被两次关进精神病院,第一次关进精神病院是2009年3月25日,到当年的6月2日获释。当时,他和老婆赵卫娟一起去天安门,被北京警察抓到天安门分局,后被镇政府和村领导从天安门分局接出来,限制了4天自由,让他老婆回了家,结果他被送到大丰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进行强制治疗。
     
    据姜跃新回忆,在精神病院里大夫也没给他做检查,他就被精神科主任冯程喜,医生林一娟、陈钢、陈永会、马一洪等人绑在床上打电针,电针一边一个扎在他的太阳穴上,一过电,头就蹦蹦跳,眼花,什么都看不清。大夫见他不服就给他用大的电针,还强迫他吃药,不吃药就还给他用电针,用完电针还要打体针,一针下去他再也不知道饿了,连水都喝不下去,眼睛还睁不开。这样过了一个星期,他大便也下不来,心就像打鼓一样咚咚跳的厉害,但大夫一直不闻不问。在姜跃新家人的强烈要求下,镇政府才准许姜跃新出院,但要缴纳2万元的保证金,保证不再举报。为了早日让姜跃新出院,他的妻子赵卫娟只好依着政府的要求签下了息诉罢访保证书并缴纳了2万元押金。协议还规定,如果违反协议规定,再进行举报,押金不予退还。
     
    2009年9月30日,姜跃新因为身体原因,家中又无积蓄,想在押金中支取5000元去看病。镇政府非但分文未给,又将他第二次送入大丰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强行“治疗”,直至当年11月6日才让他出院。
     
    把一个正常人关进精神病院还要如此“治疗”,是什么原因在促使当地政府这么做?
     
    和姜跃新的交谈中得知,他并无个人诉求,他一直从事海上捕捞作业,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渔民。2000年南通市通州区海丰村的村民金奇、庙侯承包了通州市海洋渔业总公司34亩海滩,2008年清明节前后,金奇、庙侯、曹立新、张五元、小罗、陈五、陈云、季永兵、培珍、秋新等人和福建省的一些老板合伙在池塘养殖毛春(当地一种滩涂养殖贝类,市场价值较高)。
    为了保护毛春不受海洋鱼、虾侵害,金奇等人竟然明目张胆的在其承包的海滩上非法使用农药“三唑磷”和另外三种农药,药液先后流入海中,导致大量海鱼死亡。姜跃新估算两次药害大约导致伍十万斤海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五百万元。姜跃新发现此类恶性事件后,当天就向发包单位汇报反映,不料他们对此恶性事件无动于衷、不问不理。由于滩涂承包人员都采取同样手段获利,从姜跃新家乡的新开港(团结闸)一直向北到如东县东凌港,向南到海门市东灶港,致使每年损失海洋资源上千万。姜跃新无奈之下便拿着死鱼,多次去省环保局、省渔政司、省渔政局和市一级相关单位反映这一重要事件。结果有关部门不仅没有调查处理这种恶性事件,相反,姜跃新还被威胁“再举报,杀你灭口”,通州市信访局还将其非法拘禁13天。
     
    姜跃新在被强制治疗期间曾这样写道:“我是一个健康的人,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精神病医院让我吃药、打针,还打电针五次,我身体几乎崩溃。我强烈呼吁还我自由!还我人权!还我人格尊严!”
     
    这是多么悲催的现实!然而导致这样结局的却是负有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执行中央政策、法令的权力部门。当姜跃新错误的以为,只要配合政府权力部门举报不法行为,国家财产就能得到有效保护时,事实他就已经踏入了鬼门关,以致他直到举报后遭遇这些权利部门一系列的打击报复后他才明白蛇鼠一窝的道理。
     
    但他并不甘心,他不愿看着珍贵的海洋资源就这样被毁掉,他心疼国家财产蒙受重大损失,他更心急这些权利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这么严重的事件无动于衷。在他的再三催促下,通州市农林渔政执法大队张宏新主任竟在唯一的一次所谓调查中,不顾相关对举报人的保护规定,在群众中公开说明举报人就是姜跃新。
     
    姜跃新说:我为了保护国家财产举报上访,耗费精力、倾尽家财,政府却公然这么对待我,威胁我,还有人要把我杀死,这是什么法治社会?
     
    姜跃新面对威胁并没有退缩,他依然上访举报。他担心如果此事不作出严肃处理,这些唯利是图的承包者还会做出更出格的事情来。我国有几万公里海岸线,有成千上万的海滩承包者,如果每个承包者都像他们(通州市滩涂承包者)这样,那我国的海洋资源将会面临着一个什么样的结局? 
     
    姜跃新是完全没有个人诉求的上访维权。他为维护国家利益,付出了惨重代价。去年他的妻子不堪忍受贫困、威胁,跟他离了婚。他如今长期滞留在北京,因为身体原因不能从事体力劳动,为了生活给人家当起了男保姆,尽管如此,他仍不忘抽时间前去有关部门上访反映承包人违法使用农药导致国家海洋资源重大损失的问题。
    姜跃新近照
     
    叙说迫害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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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岁男孩被送精神病院后猝死 救助站长被停职

     12月4日,何正果随父亲何文乘坐火车从北京返回湖南老家,在信阳火车站,何正果趁何文不注意独自下了车。之后几天,何文和何正果的母亲苏美华一直在信阳寻找,但是未找到何正果。
    12月5日凌晨,何正果被信阳市中医院一名值班护士发现并报警,信阳市老城派出所将其带到派出所询问。
    当天凌晨4点左右,民警将其送往信阳市救助站,当天上午11点左右,他又被救助站工作人员送往信阳市精神病医院救治。次日,何文赶到信阳市救助站进行寻找,但救助站工作人员并未给他提供关于救助过何正果的相关信息。
    12月9日早晨,何正果被信阳市精神病医院的护士发现在病床上死亡,该医院对何正果的死亡下结论为“猝死”。
    当天,何正果的遗体被信阳市殡仪馆火化,火化证明登记名为“无名氏”。
    12月12日,何文和苏美华得到儿子何正果的消息。而此时,何正果的遗体已被火化。
    省民政厅和信阳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此事。12月18日,信阳市民政局作出决定,对信阳市救助站站长李明进行停职处理。
    但目前,相关部门仍未就相关的责任和赔偿问题给家属一个明确答复,家属将继续跟相关部门进行协商。
    (来源:腾讯网http://news.qq.com/a/20141220/025278.htm 2014-12-20 0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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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恋上人妻难以自拔 被警方两次送入精神病院

    河北男子徐刚,爱上了有家室的湖南湘潭女子胡峰(化名)。为了“追求爱情”,他因心有不甘而苦苦纠缠。感觉“不能跟胡峰在一起便死不瞑目”的徐刚,在胡峰家门口喝敌敌畏自杀。到报警后,姜畲派出所用警车一路风驰电掣地把徐刚送往湘潭市中心医院。经过全力抢救,徐刚脱离了生命危险。在中心医院,警察、医生轮流做他的思想工作,两个多小时都没有任何效果。姜畲镇派出所为了平复徐刚的情绪,把胡峰也带到了湘潭市中心医院。然而,徐刚居然提出要胡峰在医院陪他但遭到胡峰的拒绝。在这种情形下,大家担心徐刚之所以会如此冲动,是因为感情受挫,精神受到了刺激。姜畲派出所在经过请示后,决定把徐刚送到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
    7月17日凌晨2时,徐刚第一次被姜畲派出所和胡峰送往五医院精神病科。在此期间,徐刚一旦反抗就会被鞋和橡胶管打。后来觉得他太不听话,主治医生就给他打针吃药,每次打针吃完药后就会睡过去。8月2日,湘潭市救助管理站四名工作人员来到病房,接走了徐刚,并一路护送把他送到了河北石家庄。
    8月12日,徐刚来到广州,当他得知胡峰在邵阳后,他又鬼使神差的坐上了从广州开往邵阳的火车,他还是要去找胡峰。但胡峰还是拒绝见面,徐刚越想越觉得委屈,这次他一定要把他打给胡峰的五百块钱要回来。徐刚来到了胡峰老家附近他打110报警电话,是希望他们帮他把钱要回来。没想到,姜畲派出所的民警来后,就把他推上了警车,直接把他送到了五医院精神病区。
    8月17日凌晨2时,徐刚第二次被派出所送到了五医院精神病区。徐刚说:”跟上次一样,一进病房,我的一只脚和一只手就被铁链锁了。这一锁,就是两个月零三天。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我抗争过多少次,就被打了多少次。到最后,我不再抗争了,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够早一天离开这里。“
    10月19日,湘潭市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来到病房,第二次把徐刚送回石家庄。
    (来源:凤凰网http://news.ifeng.com/a/20141204/42643253_1.shtml 2014年12月04日 1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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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访民阎丽华被连续拘留两次期满后继续被限制在家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0/18日消息:山东省威海市访民阎丽华,今天中午打来电话说,她被7.8个警察强制抽血作DNA鉴定,并一直限制离开本地的自由。

    阎丽华9月29日到中南海被警察拦截送到马家楼的,30号被地方政府截回去,她所在辖区威海市古寨派出所以她非正常上访扰乱社会治安为由拘留她10天,期满后,又以她买一站地车票坐全程为由拘留她7天,今天刚出来,还是被派出所看着,不允许她到离开本市,防止她到北京上访。

  • 辽宁猪贩被精神病获赔 40万

      因上访两次被关精神病院的辽宁猪贩刘刚起诉山东临沂市民政局、市救助站、市卫生局、兰山区公安分局和荣军医院一案,历经一年半的审理,7月30日,刘刚从辽宁锦州中院撤诉,临沂五部门以救济名义支付刘刚人民币40万元,双方达成和解。
        刘刚告诉记者,当日上午9点多,由临沂市政法委代表五部门与他签署了协议书,“协议书上写着,鉴于我生活困难,临沂市民政局、市救助站、市卫生局、兰山区公安分局和荣军医院给我救济人民币40万元,我保证不再上访,不再起诉。”
        为猪上访两次被关精神病院
        2008年年初,辽宁北镇市农民刘刚从江苏购买了146头仔猪,货车途经山东郯城县动检站时,被告知猪不合格,需交钱重检。
        刘刚交了300块钱,重检合格。但回辽宁次日,这些仔猪相继死光。他怀疑猪在郯城县动检站检查时染病,但找到郯城县动检站索赔无果。
        当年9月19日,他到临沂市委、市政府反映情况。在市政府门口,刘刚被一群人推上车,送进了临沂市救助站,救助站又把他转送到荣军医院。
        刘刚说,在该院精神病区,他被强迫打针吃药,一有反抗就被布带捆绑。当年10月8日,他签字不再上访后被放出。
        2009年1月6日,刘刚到临沂市民政局讨说法。工作人员给兰山区公安分局打电话,6名警察将刘刚送往临沂市救助站,后再次转往荣军医院。
        当年2月12日,刘刚写下保证书,“我在临沂市荣军医院精神科二区治疗后痊愈。经全体工作人员的精心护理我非常感谢。我保证不再上访”,随后出院。
    诉五部门索赔一审败诉和解获赔
        上访途径走不通,刘刚决意通过诉讼挽回声誉。
        2013年初,刘刚向辽宁北镇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书称,在刘刚2008年、2009年两次上访过程中,临沂市民政局等单位存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他要求判赔200万元。
        据了解,该案是我国首例因上访被关进精神病院、对政府机关进行诉讼而立案开庭的案件。
       2013年10月31日,辽宁省北镇市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刘刚的起诉。刘刚当庭提出上诉。
        今年7月30日,双方达成和解,临沂市五部门以救助的名义支付刘刚人民币40万元,刘刚表示以后不上访不上诉,并从锦州中院撤诉。
        “我实在没精力再告下去了。最起码我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了。”刘刚说。
        昨日下午,临沂市有关方面称,临沂方面从未就该案提出和解,五部门未向刘刚支付“救济”40万,也未与刘刚“达成和解”;临沂市无任何单位或个人就此与刘刚签署协议。
        对于此番表态,昨天下午,刘刚对记者表示,他感到不可理解,并向记者公布了收条,收条内容为,“刘刚补助款肆拾万圆由行政庭代领。8月1日送到北镇刘刚处。”落款为7月30日,签署人是韩晓武。
    据了解,韩晓武是刘刚此次撤诉裁定的代理审判员,其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来源:凤凰网http://news.ifeng.com/a/20140801/41395315_0.shtml2014年08月01日 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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