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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律师为桃江四中“肺结核事件”成立服务团队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11日消息】本网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湖南省桃江县四中多名学生感染肺结核事件,今天有了新的进展。据广州陈科云律师消息称,2017年12月10日,由8位维权律师发起成立了“湖南桃江四中肺结核事件律师服务团队”。

    陈科云律师介绍说,他们的律师服务团队是受部分患病学生的家长邀请而接受委托的,他们将依法究果查因代理该案的维权及追责事宜。为此,该律师团队发表了“湖南桃江四中肺结核事件律师服务团队成立公告”,全文如下:

    真相必须揭露,正义不容迟到!
    ——湖南桃江四中肺结核事件律师服务团队成立公告

    鉴于桃江四中肺结核公共卫生事件在国家卫计委高调介入以后,疫情似未得到有效控制,确诊病例还在增加;湖南省卫计委第二次公开发布的“90例确诊,10例疑似”,提到的仅仅是学生,而且,被感染学生人数,也与这个公开发布的数据差距不小;部分患病学生的医治处境并未得到明显改善,因家境贫寒而无法住院治疗者,不乏其人;

    鉴于事件发生至今达四个月之久仍未见有关部门进行分级定性,究果查因并问责,当地官方用“免职”进行的“保护性处理”,不仅有辱民众智商,而且让患病学生和家长在满怀希望之后转瞬即成失望;

    鉴于在本次事件中扮演双重角色、既监督官方又不忘连带攻击患病学生和家长的官方和半官方媒体,在一番乱枪扫射之后便无心恋战、迅速离场,似乎“幕黑”、“风紧”,必须“扯乎”……

    于是,受部分患病学生的家长邀请,八名广东律师自发组成“桃江四中肺结核事件律师服务团队”,毅然接受委托,依法代理维权。

    团队由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陈科云律师担任联络人,与广东旭高律师事务所吴魁明律师、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葛永喜律师、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闻宇律师和付爱玲律师、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陈进学律师、范标文律师和葛文秀律师一道共同组成。
    团队成员均是中国注册执业律师。

    我们将竭诚服务,视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原则。

    我们一致认为:真相必须揭露,正义不容迟到!

    我们将恪尽职守,不畏强权,依法依规履行代理人职责;根据查明的事实,依照现行的法律,及时向相关层级政府直至国务院提出代理意见和处理建议。

    我们认识到:肺结核属于法定乙类传染病,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等属于同一种类,在历史上属于不治之症;传染性肺结核属于烈性传染病,可以通过空气传播,危害性极大,在此类公共卫生事件所波及的范围内,谁都可能被感染而成为受害者,患病学生的今天,或许就是我们的明天!

    我们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国际合作”。因此,适时向国际红十字会和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通报患病学生的医治情况并寻求支持,乃义不容辞。

    我们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因此,对官方发布的疫情报告进行追查,为患病学生申请人道救助,将是我们维权活动的一部分。

    我们注意到:保障人权、特别是保护未成年人权利,是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度安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因此,为患病学生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和提出刑事控告、甚至向国际人权组织寻求帮助,自然是维权活动的主要内容。

    我们还注意到:几乎在每一次正义的维权行动中,周永康余孽们总要兴风作浪,他们肆意践踏国法,无视国人尊严,甚至妄议中央,严重损害中央政府和最高司法机关权威,恶意攻击、抹黑、污蔑、甚至构陷维权律师。因此,我们全体授权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何伟民律师组建律师后援团队,随时救助和火线弛援前线律师。

    我们郑重声明:我们没有勾结任何海外势力!事实是我们维权的资本,法律是我们维权的武器,正义与良知是我们维权的力量源泉。

    桃江四中肺结核事件律师服务团队
    2017年12月10日

    附联系方式:
    陈科云律师:13902260189
    吴魁明律师:13006888128
    葛永喜律师:13826116796
    闻宇律师:13352813110
    付爱玲律师:13808879007
    陈进学律师:13826002506
    范标文律师:15889635216
    葛文秀律师:13925063058

  • 私家诊所被报复关停 屏南张长建怒告检察长

    【民生观察2017年11月29日消息】本网获悉,私家诊所无端被报复长期关停,失去生活来源的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著名的维权人士张长建维权十几年无果。近日张长建愤然要再次进京向最高检控告反映宁德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长期官本位渎职不作为官僚作风。

    张长建是屏南县人,住在屏南溪坪社区溪坪路19号,原是一乡村医生,开办了一个医疗诊所,为临近乡村患者诊病问药已经20多年,深受当地患者好评和爱戴。但好景不长,2005年时张长建的诊所不得不关门停业,因为他的闽宁地卫个医照字第3026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突然无理吊销。赖以生存的唯一生活来源被剪断,张长建从此以后就走上了依法维权之路。

    诊所之所以突然被关停,事因张长建为了保护屏南县当地的环境免受不法污染,主动和几千个当地居民联名控告违法排污大户,化工企业“榕屏化工厂”严重污染环境事件。张长建为了保护屏南县的环境不受污染,甚至向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反映,得到朱镕基总理的书面答复(电子邮件),最后才让违法排污企业关停。但没想到张长建不久就受到打击报复,他开办的诊所也被屏南县卫生局无端关停了!至此断了生活来源的张长建被逼走上了维护自身合法行医的权益,但经历了10余年的司法程序及上访都无果而终。

    之后张长建不断上访投诉屏南县卫生局乱作为,请求宁德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依法履行检察职责,责令卫生局依法行政,撤销其作出的非法吊销其行医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但宁德市检察院就是不作为,拒不对张长建的请求,依法作出书面答复。迫于无奈,张长建继续向福建省人大,省政府上访。2016年4月29日,福建省人大作出闽人大(2016)转字第819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回执单》:“你2016年4月29日提出的信访事项,已于2016年4月29日转给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处理,请与之联系,办理情况由责任单位予以答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又转给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处理,可宁德市检察院照样置若罔闻,不予依法检察处理。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张长建又向福建省《省长信箱》进行投诉,省信访局于2016年9月22日作出明确答复:“属检察院职责范围”,并告知:“您来邮反映的事项属于人民检察院职权管辖范围,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请向有关的人民检察院提出。” 然而,宁德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还是将本案一拖再拖,拖了一年半后,到了2017年11月8日才对张长建作出《答复函》。可《答复函》认为:“你所持有的闽宁地卫个医照字第3026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有效期为3年,即从1993年6月4日至1996年6月4日止有效期满,……不能作为合法行医依据。……年度检验仅至1998年3月12日止”。很明显,《答复函》不顾客观事实,故意颠倒黑白,就是不依法履责,纠正屏南县卫生局报复吊销张长建行医执照的做法。

    据张长建介绍,他持有的闽宁地卫个医照字第3026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个体开业行医执照》,是两证合一的执照。即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是《个体开业行医执照》,之所以没有载明有效期,是因为年检页面到1997年已签满。后来屏南县卫生局某领导说“只要管理费交了,执照不需要签章”。所以从1998年起他的“执照年检”就没签章。宁德市检察院认定他持有的闽宁地卫个医照字第3026号执照,至1996年6月4日有效期满,不能作为合法行医依据,后又改为认定年度检验至1998年3月12日止。可他于2003年3月17日仍在缴纳(票据No9143939)个体开业行医管理费,但宁德市检察院却视而不见,认定这不能作为年度检验的依据。

    张长建依据屏南县农村卫生协会文件屏农字[2003]01号《关于未承担防疫义务的各卫生室、个体开业医缴纳管理费的通知》及他保存的于2003年3月17日缴纳(票据No9143939)个体开业医管理费等证据,说明屏南县卫生局只顾收钱不办事,致使张长建未能依法领到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这完全是屏南县卫生局渎职不作为所致。

    屏南县卫生局声称,2005年7月24日张长建在诊所对外诊疗时,对他诊所作出屏卫医罚字(2004)008号行政处罚决定。张长建认为,这完全是罔顾事实实施打击报复的乱作为,首先,屏南县卫生局认定时间错误,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时间,乃是2004年7月24日,而非2015年7月24日;其次,屏南县卫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证据作假。屏南县卫生局人员黄齐解、陆先麟、余映、张云兵声称执法时出示证件:证号为353404、353411、353425。可该证件号均为福建省卫生厅于2004年10月份才颁发的《中国卫生监督证》。在2004年7月,这些执法人员根本就没有合法执法监督证件,属无证执法。第三,屏南县卫生局作出的屏卫医罚字(2004)0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前,执法人员未按《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三十条规定,告知当事人张长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第四,屏南县卫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错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22条规定,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屏南县卫生局并未责令张长建限期补办校验手续,况且张长建已于2003年3月17日缴纳了个体开业医管理费,足以证明他主动配合校验管理。因此屏南县卫生局作出的屏卫医罚字(2004)0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有鉴于张长建赖以生存的诊所被报复关停,致使长期生活无着落。张长建不禁要问:难道他为了保护当地生存环境,举报化工厂乱排污有错吗?屏南县卫生局滥用公权乱作为,宁德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却公然官官相护,不作为,拒不履行检察的职责。张长建很无奈,今后还要继续为维护自己的生存权而奋斗,敬请各界关注。

    张长建电话:13599829552
    施忠华电话:0593-2910662

  • 律师为上海4·13强拆受害者韩晓峰紧急申请取保

    【民生观察2017年11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的朱孝顶、尚满庆律师,紧急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被羁押公民韩晓峰申请取保侯审。

    据朱孝顶律师消息,他和尚满庆律师现为上海2016年4·13维权件当事人韩晓峰的代理律师。韩晓峰是一位在山东某大学就读的大四学生,其因2016年家里遭遇拆迁他坚决阻止强拆与人发生冲突,后被警方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羁押在上海市监狱总医院。目前,韩晓峰病情危重,辩护律师紧急为其申请取保侯审。

    以下是律师为韩晓峰申请取保侯审全文: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我们是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的朱孝顶、尚满庆律师,根据韩晓峰本人委托和各自律师事务所指派作为韩晓峰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寻衅滋事案的辩护人。根据韩晓峰本人请求,辩护人紧急向贵院致函,请求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立即纠正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拒不安排韩晓峰康复治疗之错误,立即采取对韩晓峰予以取保候审,以及时救治年仅23岁大学本科四年级的学生韩晓峰。

    辩护人通过在上海市监狱总医院会见韩晓峰、走访上海市监狱总医院院长、上海市监狱总医院普外科室主任以及韩晓峰被抢救、手术治疗的上海市长征医院重症监护室的医生,初步了解到:上海市静安警方侦办的“4·13”案件中警方采取的“击伤制服”措施中韩晓峰身中数枪、韩晓峰的母亲及舅舅均中枪以致重伤;其中韩晓峰的舅舅鞠海良2017年5月4日因枪伤医治无效而死亡;韩晓峰四肢均有枪击而形成的贯通伤,右股骨干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右侧坐骨神经损伤另外右大腿并有严重伤口感染;上海市监狱总医院不具备枪伤康复治疗条件,韩晓峰强烈要求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立即将其转往专业康复医院治疗”并称伤情有“致死致伤危险”。

    为了紧急救治一个大四学生生命之取保侯审申请书:

    辩护人自2017年5月21日起履行辩护职责时,先后遭到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非法阻挠,经投诉,后被告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作出的《拘留通知书》称韩晓峰被羁押在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但韩晓峰本人从未被送到静安区看守所羁押,至于韩晓峰人在何处,应向静安公安分局了解”;静安公安分局民警仅仅口头告知“韩晓峰自4·13事件后一直在长征医院治疗,现正在长征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律师不能会见韩晓峰”。辩护人在与静安公安分局沟通时反复请求上海警方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救治韩晓峰,接待民警口头承诺会尽全力救治韩晓峰。

    辩护人直到 2017年7月14日才被允许在上海市监狱总医院里会见韩晓峰,会见后,辩护人又根据韩晓峰的请求致电静安公安分局转达韩晓峰请求转往康复医院治疗的意见。

    但2017年8月31日,辩护人再次会见韩晓峰时发现韩晓峰的病情明显恶化,右大腿伤口感染较为严重,会见过程中伤口一直在流浓。辩护人紧急约见上海市监狱总医院外科主任、主治医生和医院院长,医院院长坦诚告知上海市监狱总医院确实不具备枪伤康复治疗条件,建议向静安公安分局请求办理转院治疗事宜。辩护人立即将韩晓峰手书请求安排转院治疗的申请书当面递交给静安公安分局的民警,接收申请书的民警称将向领导报告后给辩护人答复。但迄今,静安公安分局未向辩护人作出答复。

    为保障犯罪嫌疑人韩晓峰的生命健康安全,辩护人于2017年9月14日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形式分别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张本才检察长、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陈思群检察长、向上海市公安局李道安局长、向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党委钟杰书记紧急发送《敬请立即纠正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拒不安排韩晓峰康复治疗之律师意见书》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对静安公安分局的侦查活动予以监督!然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收到辩护人提交的紧急律师意见函后,迄今未予以答复,且未采取任何救治措施。尤其令人不安的是,自上述单位收到该紧急律师意见函后,上海市监狱总医院又无任何正当理由拒绝辩护人会见韩晓峰,致使辩护人对于韩晓峰人生命健康情况完全无从了解,致使辩护人完全无法履行辩护人职责。

    为了保障被告人韩晓峰的生命健康安全,辩护人依法向贵院递交《取保侯审申请书》,辩护人认为韩晓峰遭受警察枪击病情危重有致死致残危险,现在已经丧失自主行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予以取保侯审由其家属对其予以紧急康复治疗并辅之以必要的营养,被告人韩晓峰或许尚有重新站立越来、右下肢功能或许尚有恢复的一线可能;韩晓峰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女,采取取保侯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

    综上,敬请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保障被告人韩晓峰的生命健康权,及时作出取保侯审之决定!

    韩晓峰的辩护人: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 朱孝顶律师
    广东德纳(武汉)律师务所 尚满庆律师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江天勇案即将宣判 南京王健申请国家赔偿获受理

    【民生观察2017年11月19日消息】本网获悉,被抓刚好一年的江天勇案即将开庭宣判;南京王健以曾被拘留十五天向公安机关提出国家赔偿,已获受理。

    今日下午,江天勇妻子金变玲于Twitter发布消息称,江天勇被关押一周年之际,该案传出消息,将于本月(11月)21日上午九点半钟在长沙市中级法院开庭宣判。据悉,江天勇案的“官派”律师杨杰林于日前致电两天勇父亲,向通知宣判时间。江父问及“为何没有开庭通知(书面通知)”时,杨杰林以‘你爱来不来,反正通知你了……’。金变玲在得知此消息后即刻致电杨杰林律师,以求证确认,但电话无人接听。据公开消息显示,江天勇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于8月22日上午在长沙市中级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在开庭三个月后宣布即将宣判。金变玲认为,官派律师应该是在接到官方的指令而通知家属,否则官派律师绝无可能通知家属。

    另外,南京维权人士王健早前因拍摄含有《宪法》条文的视频后,被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区分局行政拘留十五天,期满释放后,王健随即向江宁区分局以“拘留超期5小时57分钟”为由申请提出国家赔偿。由于超期的五六小时内实际是王健被警方无理限制自由,因此王健提出五万元的精神索偿。日前,江宁区公安分局向王健邮寄了受理通知书,(图一二三) 有关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江天勇“煽颠案”开庭 长沙中院如临大敌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823/16310.html
    南京维权人士王健再遭传唤并被拘十五天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7/1020/16548.html

  • 少年谎称精神病复发要杀人 为逃父母管教求进监狱

    近日,湖北省十堰市一少年为了逃避父母的管教,竟然报假警,称自己精神病复发要杀人,并在现场求警察将其抓进看守所。

    10月29日17时许,湖北省十堰市东岳分局东区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自己精神经病复发了,想要杀人。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全副武装赶赴现场。

    根据报警人提供的位置,民警到达现场后,迅速进行了布控,并四处搜寻。一番寻找后,并未找到报警人,却发现一少年鬼鬼祟祟躲在大树下,手里还拿着一把小刀。

    见到民警到来,该少年表示自己就是报警人,并兴奋地说:“快把我抓起来,关进监狱吧!”面对这“奇葩”的要求,民警感到困惑不解,和少年谈话分散其注意力,随后趁其不备将其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询问。

    经民警询问得知,少年叫小伟(化名),今年17岁,在城区某中专学校念书。平时家里父母对自己的期望很高,管教也十分严格,每次放学回家后,爸妈就一直在念叨学习成绩的事,还总拿自己和别家孩子比较。

    这让小伟感到很郁闷,为了逃避管教,小伟便想到假若自己要是进了监狱,父母就管不到自己了。有了这种想法后,小伟便找来一把小刀,伪造成要行凶的样子,然后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了解事情真相后,民警对小伟的荒唐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告诉他报假警和持刀行凶的严重后果,告诉他父母的不易,多体谅长辈的心情。经过一番劝解,小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会好好听父母的话,不再做出糊涂的事。随后,民警联系到小伟的母亲将其领回。

    (来源:法制晚报 http://www.fawan.com/2017/11/02/623338t185.html 2017-11-02)

  • 宋再民探望被捕的刁继军 为丁灵杰存钱遭拒

    【民生观察2017年11月6日消息】本网获悉,北京公民宋再民、华义兄弟以及杨占强同去石景山看守所,给因李学惠同案被捕的刁继军兄弟存生活费。事前,刁继军的妹妹已经和警方联系好,便很顺利为其存上钱。宋再民又要求给同案被捕的丁灵杰也存上五百元生活费,结果看守所却以“非直系亲属不能存钱”为由拒绝。

    据悉,刁继军(网名:墨者钜子)是于9月24号凌晨一时左右被警察带走。来实施加捕的人员有,两位自称为石景山分局的两名着装警察(警号分别为044058 和044336)和五位便衣。 七人于深夜闯入刁继军工作单位居住地,出示了传唤证和搜查证,刁继军被带上车号为京K.P1616的小型别克车带走。传唤证上罪名是“涉嫌帮助他人照相……”同时,丁灵杰亦是于9月22日在山东被跨省抓捕,关押于北京石景山看守所。

    有关刁继军和丁灵杰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任全牛律师再次进京要求会见公民记者丁灵杰遭拒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1106/16607.html



  • 上海徐为

     
    姓名:徐为
     
     
    性别: 男
     
    年龄:51
     
    籍贯:上海
     
    受难者单位、职业
     
    曾海外务工、当过翻译
     
    案件发生地
     
    上海闽行区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父亲、哥哥、居委会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第一次2001年
    第二次2003年7月12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第一次2002年
    第二次2017年9月27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上海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
    上海闽行区青春精神病康复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2012年11月上海普陀区法院委托进行司法鉴定,结论是: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残留期。
    2017年7月6日,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给出了对徐为精神状态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意见:“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病情缓解,应评定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多次自救逃跑未遂,被关精神病院14年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01年徐为被父亲被送到上海市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理由是徐为留澳居住证申请被拒,其被遣送回国后,一直打电话向澳大利亚移民局投诉,甚至打算到澳大利亚大使馆申诉。徐为的父亲、大哥据此认为他有精神病。他被送进上海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后,中心诊断他患有精神分裂症。

    2002年上海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医生认为徐为可出院。回家后,他不满所做的翻译工作待遇而辞职。为此父亲与之争吵。争吵过程中,他的指甲划伤父亲,父亲因此打算将其送回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但被中心拒接。

    2003年徐为被父亲与居委会送进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

    2011年徐为和在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认识女友,一起逃出精神病院。但在上海南站被医院抓获送回。

    其后,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表示多次联系徐为大哥接徐为出院,但徐兄表示拒绝。

    2012年11月徐为联系律师,尝试通过变更监护人的方式出院,结果败诉。上海普陀区法院委托进行司法鉴定结论是:徐为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残留期。评定为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013年5月6日徐为委托律师杨卫华以侵犯人身自由权为由,将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医院和徐兴起诉至上海闵行区法院。

    2015年4月海闵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徐为败诉。法院认为,“徐为属于非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不适用《精神卫生法》关于‘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的规定。

    2016年下半年律师杨卫华以徐母申请判定徐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为案由诉讼,得到了上海普陀区法院受理。

    2017年7月6日徐为获得评定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司法鉴定意见。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表示徐为可以随时出院。

    2017年9月27日徐为出院。


    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第六十二期)
    http://msguancha.com/a/lanmu31/shanghai/20140819/10663.html

     

    收集时间:2017年10月8日星期日

  • 《精神卫生法》第一案 徐为抗争14年只为离开疯人院

    自由是所有生命锲而不舍的追求目标,自由是光!

    2017年9月27日上午,徐为终于正大光明的离开了上海市闵行区青春精神病康复院,和他一起离开的还有相恋12年的女友迎春。杨卫华律师欣慰的见证了这一切。为了这一天,徐为花了14年设法逃离精神病院。“徐为”这个名字,是他为自己改的,“为”是“为自由”的意思。

    过去14年,徐为很少见到夜幕一点点降临的样子,倒是每天把天空从黑暗到蒙蒙亮的过程看得清楚真切。对他来说,夜晚是漫长的。在他居住的上海市闵行区青春精神病康复院,病人们被严格规定按照一套特殊的作息时间生活:

    清晨6:30是早餐时间,10:45午餐,3:45晚餐,午睡到下午1:30,4点就要回病房睡到第二天。
    长夜难捱,每天凌晨一点左右醒来后,徐为会打开广播,听听新闻,了解外面的世界发生了什么,然后等待天亮。

    “一个正常人能忍受这样的生活吗?”他反问道。即便不愿忍受,从2003年7月12日入院以来,他已经以这样的方式度过了5000多个日夜。

    2003年,徐为住进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后,此处就成了他在上海唯一的“住所”。2001年到2002年,他在上海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住了近一年。

    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的医生当时说徐为可以出院了,他就借了1元钱坐公交车回了家。一年之后,当他再次住进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后,就再也没这样的机会了。徐为形容自己“较有自制力”。之所以两次接受精神障碍的治疗,他认为都是一些琐碎的家庭小事引起的。

    徐为曾在澳大利亚生活了11年。23岁出国,34岁回国。2002年从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回家后找到过一份工作,为一位外国人做翻译。不过很快就辞职了,理由是“工资很低”。为此,他和父亲吵了起来,父亲坚持认为这份工作不错,争吵中,徐为伸手推了父亲,指甲划伤了父亲。

    当时,70岁的父亲将徐为的举动告诉了居委会。居委会打算将徐为再次送到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但被院方拒绝。父亲也不同意将他转送往其他医院。那年37岁的徐为不清楚被拒绝的原因,也不知道父亲的想法。他记得,“有一天,一辆车开到家门口”,在警察和居委会人员的监督下,他住进了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

    2004年,徐为病情没有反复,按照他自己的说法,已经“可以出院了”。但是当居委会代表来到精神病院准备接徐为回家时,院长却将居委会的人叫到一边交谈了一番。谈话结束后,居委会代表没有接徐为出院,也没有再主动提出接他出院。“我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反正没让我回家!”

    对于本刊提出的“当时父亲他们送你到精神病院有没有任何书面鉴定或依据?”的问题,徐为的回答很干脆:“没有”。

    徐为知道的情况是,入院之初没有安排任何精神病诊断,入院一周后,徐为要求进行精神情况鉴定,再三催促下,一位医生和一名护士开始了为徐为“会诊”。这一过程就是双方的问答。徐为还记得的问题有:“树上有10只鸟,打死1只,还剩几只?”徐为当时开玩笑地回答:“还有几只鸟在等着被打……”医生还用手指比划着问:“这是几?”,或者直接问他“1加1等于几?”

    徐为用“简单”来形容这次“会诊”,但他至今还不知道这次“会诊”的结果。徐为目前看到的书面诊断结果只有一份:2012年11月上海普陀区法院委托进行司法鉴定,结论是: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残留期。徐为本人对此并不“满意”

    为了自由,为了回归正常的生活,徐为尽力抓住每一丝光亮:他求过亲人,苦心策划过出逃,但那些光亮,却总是从手中溜走——哥哥不愿接他出院,他出逃当天就被抓回,在2013年5月6日,以侵犯人身自由权为由,将康复院和作为其监护人的兄长告上法院。官司经过一审、二审,以败诉告终,再审申请也被驳回。

    媒体纷纷将徐为的故事冠以“中国版飞越疯人院”之名。使得徐为案进入大众的视野,成为此类案件中被重点关注的对象。在电影《飞越疯人院》的结局中,主角迈克·墨菲历经曲折,最终没能摆脱现实的桎梏。徐为不愿要同样的结局,十几年来,他使尽浑身解数,只为一个结果:“能出去”和“不自由毋宁死”的信念。

    入院头两年,徐为也试过一次跳楼,精神病院最高的楼层是5楼,到楼顶的通道是一扇天窗,攀爬天窗时徐为摔成了脚踝骨裂,在床上躺了几个月。不敢告诉医生实情,只说是下楼时不小心磕到,“他们会认为你发病了,就更出不去了”。但徐为称帮助他爬天窗的病友最后翻墙逃了出去,从此结束了精神病院的生活。徐为曾踩着病友的肩膀意图翻墙逃跑,可是没成功。

    后来,他发现,很多翻墙爬出去的病友,总是隔不了多久就回来了——家人不接纳,身上又没钱,只能流落街头,被警察送回来。他告诉自己,要出去,就得做好万全的准备。徐为开始帮康复院做事——为病友理发,采购点心、香烟等物品,顺便赚些跑腿费。徐为甚至获得自由出入精神病院的“特权”。

    在和医生、守门阿姨搞好关系的过程中,有一件事是徐为的底线:医生让大家帮忙把发病的人绑起来,他从来不参与。为了存钱,他不乱花钱,他很节省,七八年下来,徐为一共存了两三万。

    2011年2月,他特意挑了春节后的时间,因为“那时买火车票不用身份证”,准备带着女友迎春逃跑,他选择凌晨4点动身,靠徐为自由出入的“权力”,守门的阿姨打开了医院大门。他们打车直奔上海南站,买票进站。一切似乎都很顺利。候车室里,两人又冷又饿,手里握着的,是两张从上海到广州的火车票,徐为记得发车时间是早上8点,站票。但两人最终未能搭上南下的列车,早上7点,医院来人了,“一个是医生,一个是派药的,直接到我们的座位上把我们带了回去。”

    徐为至今都不清楚到底是怎么“落网”的。

    徐为关注新闻,善于接受新生事物,学习能力非常强,他会使用网络,学习、购物,为生活的更便捷,还会下载各种软件,找房、共享单车等,在律师黄雪涛眼里,徐为是个“很有公民意识的人”。

    在《凤凰周刊》记者曽鼎、杨卫华、黄雪涛和其他接触过徐为的社工的眼里,徐为一直克制、有礼貌,即使心里着急,也从不打夺命连环call,更不会像有的精神病人那样不管不顾地宣泄情绪。只有在得知判决结果时,徐为曾在电话里抑制不住地大声喊了几句,气得摔了手机。隔一个小时再见面时,他即使面色有些难看,也没了脾气。但对情绪的克制,也让徐为的崩溃、沮丧都郁结在心,没有出口,“没地方可以说。就是想死,但又死不了”。很长一段时间里,徐为被剥夺的,正是为自己做选择的权利。

    父亲死后,被指定为徐为监护人的大哥徐兴(化名)从不肯答应接他出来。要想出院,徐为就必须放弃父亲留下的一处公房的租金,并将户籍迁出公房——徐为称,案件审理期间,大哥曾打来电话提出这样的要求,他不肯。徐为至今都不知道父亲的祭日。徐为已经没什么“亲人”,一家兄弟4人,两个哥哥一年来一两次,通常不说什么话就走。弟弟在他入院不久后,也因身体残疾住进了上海一家福利院。

    为了出院,他试图变更监护人,联系上了半辈子没见面、连样子都记不清的生母。母亲出家多年,给他带来了一个半导体播放佛教音乐,徐为自己摆弄着,把它调到了别的电台听新闻,但法院判决认为,徐母年事已高,且无稳定经济收入来源,不适合担任徐为的监护人。

    这次获准出院后,他给哥哥打电话,商量着拿家里的公租房开个棋牌室做生意,再把租金补给哥哥,“他不答应,说你就是没有房子,没有钱”。“我们那代人小时候,品德好就是一切,后来长大了,社会变了,什么都是有钱才行,全破碎了,只认钱。”在徐为眼里,哥哥对自己如此,部分病友的家属也一样。

    徐为一直记得,有个跟他要好的病友爱抽烟,但是对方的哥哥只给他抽发霉的,“他哥哥做香烟生意,卖不出去的烟才给他抽”。还有同屋的一个病友,他母亲一个月只给20块钱,“这里伙食不好,20块钱根本吃不饱,我让她多给点,她说,反正他也不懂”。

    “这样的亲人,就不是亲人。”徐为劝病友们维护自己的权益,把没履行好义务的监护人告上法庭。但大家只会无奈地回答他:“那他们要是不高兴了怎么办,现在一个月来一次,以后半年、一年都不来”

    从36岁住到51岁,从正当年步入老龄行列,精神病院里的徐为掉了两颗门牙,眼睛也开始老花,看不清护肤品瓶子上的小字,好在,不管什么结果,他终于可以走出疯人院了,这一切不禁让人唏嘘!16年的光阴,人们不禁想问,当初在没有任何手续和书面诊断就把人给送进去并给收治了,象这样的一个特殊行业为何如此随意、不负责任。

    徐为靠自己的劳动攒下了两万多块钱。这两万块钱,徐为一度想付给杨卫华做律师费,被拒绝了。杨卫华说,徐为在待人处事上一直有着自己的体面:不爱麻烦人,也不愿受人恩惠,庭审时跟律师、记者一起在外边吃饭,徐为总抢着买单。

    黄雪涛至今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徐为的时候,徐为拿出一份经历介绍的材料——边缘上都是他用铅笔、圆珠笔写的批注,对于事情的细节,他回忆得清楚具体,逻辑完整。

    徐为是在2012年底,通过网络联系到深圳衡平机构律师黄雪涛。也因此结识了后来向他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杨卫华。徐为案是2013年5月6日作为依《精神卫生法》起诉、被法院受理的第一例案件,被称作“精神卫生法第一案”。此案中徐为欲携其恋爱了十余载的女友逃离精神病院失败后,而对康复院和其监护人的兄长发起的人身自由权力保卫战。

    黄雪涛当初接触徐为的案子,觉得徐为的案子需要大量时间和精力的投入,但过程还是超过了她的想象——立案就花了将近一年,本以为可以胜诉的一审、二审也接连吃了败仗。这份在《精神卫生法》实施仅5天后就提交的诉状被上海闵行区法院当场拒绝立案,理由是:徐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为促使法院立案,2013年7月29日开始,徐为每天写一封信给法官。2013年12月20日,上海闵行区法院通知徐为已立案。2014年7月28日,该案首次开庭,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到庭应诉,但拒绝让徐为出庭。徐兴(兄长)出庭。11月17日,第二次开庭。2014年11月25日一审延期判决。2015年4月,海闵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徐为败诉。法院认为,“徐为属于非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不适用《精神卫生法》关于‘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的规定。2015年7月23日,二审在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二审开庭,徐兴(兄长)同样没出庭。2015年9月,二审维持一审结果。

    二审败诉之后,徐为在电话里求着杨卫华想办法,让自己再做一次司法鉴定,也是最后一次。在此之前,他曾做过两次鉴定,2012年的结果是“精神分裂症残留期,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014年是“症状基本缓解,具有诉讼能力。徐为已经下定决心,这一次,要么出去,要么杀死自己。如果这次的鉴定结果还不理想,他打算让自己有尊严的死去。

    “他当时说的那些话,是很悲壮的。”为此,杨卫华把案由想了个遍——申请宣告徐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徐为生母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徐为大哥的监护权。2017年5月10日,徐为做了鉴定,结果为“应评定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对徐为来说,总算有一寸光照进了现实。过去5年里,徐为把康复院告上法院,但同时他还住在这里——在这种微妙的关系里,徐为不得不处处谨慎权衡,让自己的行为不被挑出毛病。病友没来由地拿碗砸他的头,他不吭声;记者、律师和社工来找他,康复院不乐意,一度没收过他的手机。但这一切,徐为都能坦然面对。

    2017年7月6日,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给出了对徐为精神状态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意见:“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病情缓解,应评定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协商,院方同意在代理律师到场的情况下,为徐为办理出院手续。

    得知鉴定结果的那一天,徐为立马联系了代理律师杨卫华,催促他赶紧帮忙把鉴定书取回来,“不能拖,一拖,不知道又出什么问题”,徐为害怕夜长梦多。

    徐为说,只要出了精神病院,总有办法可以生活。他翻出一个已经四处脱线的背包,是从迎春的哥哥那要来的,里头放着手机、银行卡、身份证——为了准备好随时离开,2008年康复院组织办理二代身份证时,徐为找理由把身份证要到了自己手里。如果不是迎春想住的离儿子近,徐为最想去的是广东——“没人认识我,混得好不好都不怕,而且天暖和,睡在马路上也没什么问题。”

    徐为不怕飘零,“哪怕流浪,那也是自由的”。

    9月25日凌晨,徐为给本刊发来一条信息“星期三出院”(9月27号),短短几个字包含了多少兴奋与期待!问起今后的规划,徐为说:“只有初步的,想往公益方面发展。”用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帮助更多人。

    祝福徐为今后的日子阳光灿烂。



  • 江苏刘道兰为儿伸冤被关精神病院遭强制治疗

    刘道兰是个普通的农妇,因土地纠纷上访后她不但成了“名人”,还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她受尽折磨,好在家人得知她在精神病院后,不畏强权才将她营救出院。

    刘道兰的不幸遭遇还得从1985年说起,她的上访材料中显示,八十年代中央政策支持农村土地改革,普遍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她所在的江苏丰县宋楼镇魏庄村也受政策的影响决定分田到户,并实行宅田合一(即宅基地和自留地合一)的分配方案。由于当时分地矛盾大,地没有分完,没有分完的土地作为找补地,看谁家地少在补给谁家,并将分地情况登记造册。

    之后,刘道兰家人发现,她家实际分得的土地比村账目上记载的少一亩多地。随后,刘道兰及家人多次找到村干部要求把找补地分给她家,补足少分的部分,却一直没有得到认可。后来村干部推说一册账本丢失,无法核对,将刘道兰家的事拖了下来。经过刘道兰一家人的不懈努力,2009年4月,刘道兰家人再次要求查当年分地的账目,并要求当时负责分地的队长张金环说明分地的情况时,事情出现了转机。张金环找到村干部,将当时没有分清的那些地让村干部看了后,核对了当年分地的账目,证明确实是少了刘道兰家的地。

    经村干部同意后,两次通过广播喇叭通知了多占用自留地的农户,要求他们将土地返还给刘道兰家,并将地上附着物用来赔偿刘道兰家25年来未使用土地的损失。为了避免产生矛盾,张金环还亲自到占地农户家里说明原因,农户表示认同。随后,村干部和张金环出具了相关证明。

    而这也正是刘道兰一家灾难的开始,就在当年的10月,被收割了庄稼的农户将刘道兰的儿子卓为阳告到了派出所。2010年的3月26日,宋楼镇派出所民警将卓为阳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与丰县看守所。2011年1月14日,丰县法院审理认为其属于强拿硬要,寻衅滋事罪名成立,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

    刘道兰对此不服,她认为是村干部决定把地及地上附着物给她,有证有据,她才让儿子去收割地里庄稼的,怎么会成为寻衅滋事?当时这几家农户也是同意了的,怎能出尔反尔血口喷人呢?

    但无论她如何不解事情也已成定局,因他儿子卓为阳遭到法官威胁,如果上诉还会被打,也不会改判,在江苏省徐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期间卓为阳申请撤诉,徐州市中级法院也做出了终审裁定,允许卓为阳撤回上诉。为了给儿子洗刷冤屈,刘道兰开始申诉、上访,控告宋楼镇派出所、丰县法院枉顾事实证据,偏听偏信,把村干部出具的涉事地块的证明认定为无效证据,把民事纠纷办成刑事案件,使无辜者受到刑罚。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刘道兰的上访之路并不那么顺畅。为了早日洗刷冤屈,刘道兰多次携带上访材料到美国驻华使馆区,每次都被北京警方查获后交地方政府带回。丰县公安局为了胁迫刘道兰就范,以此为借口,加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名将其行政拘留数次。

    2014年3月11日,刘道兰夫妻在国家信访局上访,丰县驻京办工作人员及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将她们夫妻强行拖上车一路飞奔送返原籍。途中,两车交汇,车上下来几个人用强光手电晃的她看不清东西,朦胧中看来人带着口罩。开车送刘道兰的人让她们夫妻到那辆车上去,然后被双双送到丰县的一家宾馆监禁。第二天一早,来人把刘道兰拉到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在医院几个人按着她强行做精神病鉴定,刘道兰出于恐惧强烈反抗。她表示,“我没有精神病凭什么给我做鉴定”。检查失败后将她送到了丰县精神病院。

    刘道兰告诉本网,到医院后,院方没给做任何检查,直接送到病房,然后几个人按着她给她灌药。灌完药还用手电照照看她把药都咽下去了没有。吃完药,她的嗓子就像火烧一样,她忍受不了想喝水,但院方没有给她提供一滴水。就在她难受到绝望的时候,她发现厕所里有一桶洗拖把用的水,这时她已顾不了许多,断断续续把那桶水喝完她才走出厕所。即便这样,药物的作用也没有减轻多少,她的嘴上、眼上都长满了水泡,嘴也张不开,脸都是肿的。但,医护人员并没有因此停止给她用药,还是照样每天两次给她灌药,和几百个精神病人住在一起。

    一个星期后,她的家人打听到她在精神病院后赶来,要求接她出院遭到院方拒绝。她家人坚持与医护人员理论,强烈要求医院放人。院方通知孙楼镇派出所来镇压,她家属表示,不让把人带走可以,只要派出所出警人员签字是他们把人留在医院就行。出警人员权衡再三,才让家人接她出院。

    丰县精神病院出具的住院病历中显示,患者近年来多次到北京上访,昨日被当地政府接回,在徐州东方医院鉴定为“偏执状态”,2014年3月12日晚由当地政府及派出所送入我院治疗。

    但她的灾难并没有就此结束,2014年8月11日,卖水果回家发途中,被一年轻男子拦住,挥舞木棍打断了她的左腿。临走时该男子留下一句话,“叫你在上访告,打死你”。她的儿子也被多人追着打,她的亲属亦受到牵连。

    2015年10月22日,丰县公安局再次对刘道兰采取强制措施,只是这次是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其刑事拘留,35天后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2016年5月27日又被丰县公安局变更为取保候审。

    在刘道兰给本网讲述她的遭遇时,她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伤心,只是本网(以下称我)问及她在精神病院厕所喝的水是不是干净的时,她忍不住泪流如雨,说话的声音也一度哽咽。为了避免我不争气的眼泪一起跟着流下来,才匆匆结束了这次访谈。只是良久我都在想,她深信依法治国能解决她的冤假错案,一旦她有生之年这个梦想破灭,这位76岁的老人是在悲愤中离去,还是忍住悲伤,约上残害她的人一起驾鹤西游?



  • 庭前会议结束 律师为十一位冤民申请取保

    【民生观察2017年9月29日消息】今天(9月29日)是福清法院审理“福州大抓捕”一案闭门庭前会议的最后一天,议题与前两天庭前会议大同小异。考虑到大多当事人(嫌疑人,都是冤民)经过长期的关押,身体状况堪忧,且都配合法庭调查审理案件。纪中久等众辩护人向法庭书面递交了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所有当事人要求再次取保候审。

    纵观本案这三天的庭前会议,11位当事人的当庭质证陈述,和辩护人针对他们举牌喊冤叫屈快闪维权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及犯罪特征的答辩,指控检察官都当庭哑口无言。因此,让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有望再次被取保候审。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福州林炳兴、张秀屏、蒋碧秀、石立琴、廖俊、熊凤莲、江智安、严兴声、贺清敏、吴宏福、林依妹、林善忠、卓道明、罗红梅等福州14位冤民,去年8月底前往福建省屏南县游玩时,因当时G20杭州峰会荒唐维稳作祟,陆续无端遭到抓捕,即“福州大抓捕”一案。后检察机关指控他们“寻衅滋事”罪名,除林炳兴、廖俊、严心声三冤民外,其余11冤民都是在关押40天后,被强制取保候审。今年三月初全国两会期间,除石立琴、林依妹(未到案)外,剩余9冤民又连续被收监。

    本案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被评为“2016年度中国十大人权迫害案”之一。著名维权律师葛文秀、隋牧青、葛永喜、李柏光、林洪楠、纪中久、黄志强、王国芳、成准强、闻宇、玉品健、黄沙等先后介入代理。

    有关“福州大抓捕”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福州大抓捕”一案今起闭门召开庭前会议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927/16462.html
    庭前会议第二天 “福州大抓捕”11冤民坚称无罪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7/0928/16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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