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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警吴永强因举报贪官遭打压

    【民生观察2019年5月13日消息】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民警吴永强,因实名举报陕西省公安厅纪检组副组长米育忠贪污腐败、滥用职权、涉黑涉恶等问题,遭到打击报复被给予党政纪行政处分。

    据悉,吴永强,52岁,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民警(2018年10月25日由公安厅国保总队调至公安厅治安局),一级警督,中共党员,部队转业干部。

    因举报被誉为“腐败、黑恶势力保护伞集装箱”的陕西省公安厅纪检组副组长米育忠,从而和米育忠并驾齐驱闻名于全国公安。

    早在2017年11月吴永强就将米育忠的问题上报陕西省纪委,中纪委批示陕西省纪委查处,然而,陕西省纪委至今不查处。

    吴永强曾四次进京,十二次着警服到中南海向中央控告米育忠贪污腐败问题,但陕西省纪委却不作为。

    实名举报的结果是,吴永强被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以“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十天。其提起的行政诉讼,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二审已判决他败诉。

    陕西省纪委因此在全国率先创造出“先调查处理举报人(吴永强),再调查被举报人(米育忠)”的执纪规则。

    而更让人彻底颠覆“三观”的是,由被举报人(米育忠)指挥,不惜付出财力、人力、穷尽一切手段,对举报人吴永强进行翻天覆地的调查。

    更为猖獗的是,米育忠假借“扫黑除恶”之名,调集西安高新区“扫黑办”和高新区公安,欲加罪吴永强成为“黑恶势力保护伞”。

    然而,令米育忠搜肠刮肚而失望的是,强加给吴永强的“罪名”只有两条:进京上访、网络发帖。

    米育忠违反组织程序,早在2018年7月,就“先判后审”要给予吴永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

    随着陕西省委巡视组进驻公安厅,吴永强向巡视组举报米育忠,米育忠的如意算盘胎死腹中。

    尽管吴永强专门为揭露米育忠注册的三个公众号“提携玉龙”、“又见提携玉龙”、“还见提携玉龙”,已无法计算的多个网络账号在米育忠指挥下,被删帖封号,仅有不到百分之三十对米育忠曝光的帖子,在百度中也可谓铺天盖地。

    吴永强表示,米育忠罪孽深重,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文字叙述篇幅过长,以往贴文多有记述,不再赘述。

    在此,只对米育忠罪恶之路上三位“贵人”的镜头回放。

    第一、郭伯雄,任军委副期间,米育忠因和其同系礼泉人,米称与郭为亲戚关系,郭之子郭正钢与其是表兄弟关系,米育忠因此称霸于杨凌;

    第二、赵正永,任陕西省长、省委书记期间,米育忠任驻京办副主任,成为赵的爪牙,劣迹斑斑的米育忠调任公安厅纪委副书记、案件室主任,赵成为米育忠横行霸道陕西公安、炫耀的资本;

    第三、……(此处省略若干字。)罪大恶极的米育忠成为“不倒翁”,还在陕西公安一片骂声中升迁的权贵,陕西公安人人皆知。

    在举报米育忠的违法犯罪迟迟得不到查处的情况下,吴永强于陕西“两会”期间的2019年1月28日,着警服、带材料到“两会”的陕西宾馆举报,引发陕西省某领导震怒,批示要给吴永强处分。

    米育忠赤膊上阵,督促公安厅各级组织给吴永强处分。

    2019年3月22日,吴永强被宣布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已申诉,将直向中央申诉);2019年5月8日,宣布给予吴永强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此,吴永强表示他将申诉到底。

    那么,米育忠到底是何方圣神,竟有如此通天的本领呢?

    据多方信息收集得知,米育忠斗大的字不识几箩筐,文化程度不详;曾从事农村电影放映、协警,何时转干不详;2000年左右至2009年曾任杨凌示范区公安局车管所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因其给走私车挂牌、卖驾照等违法行为,敛财款额巨大;2006年杨凌农高会期间,担任农高会安保的西安市公安局部分特警和杨凌交警发生纠纷,时任杨凌交警支队队长的米育忠,纠集30余名交警和协警殴打西安特警,造成数千群众围观,影响极为恶劣,公安厅多位领导当场表示严肃查处,因米育忠背景复杂,后不了了之;飞扬跋扈、民愤极大的米育忠被杨凌公安局民警多人举报,从而被清除出公安队伍;2009年前后调到陕西省驻京办,在驻京办期间,米育忠巴结上了赵正永和另一权贵,劣迹斑斑的米育忠,摇身一变成了公安厅纪检组副组长。

    米育忠从驻京办调到公安厅任纪检组副组长(书记),地球人都知道,米育忠的调动需要多大的领导签字才能实现。

    当上了公安厅纪检组副组长后,不识党纪国法的米育忠,最擅长的手段是以纪委的“大帽子”吓唬人;大会小会以“收拾人”而著称;更是以滥用职权闻名于陕西公安。

    不受监督的米育忠权力大如脱缰的野马,从民警到厅领导,米育忠心血来潮想查谁就查谁。米育忠曾神气活现的对他人说:“纪委立案从来不要立案手续。”(有录音)

    吴永强说,2018年3月11日,米育忠非法动用户县(现鄠邑区)公安蒋村派出所,非法传唤辖区村民温某某对他进行调查。调查人员之一是米育忠私自调集手机号13700207170(咸阳号段)持有者孙X朋,微信名为“王伟献”。并滥用侦查手段对他和家人进行监控,同时将监控到的手机截图、其家人信息泄露给其他人,用于对他进行威胁。

    2018年5月30日,他在京控告期间,其新浪微博“追责到底”账号被封;《华商论坛》实名举报米育忠等人打击报复、腐败的帖子被删除。

    2019年2月14日,他在多个网络论坛账号实名举报公安厅纪检组副组长的帖子均被审核不能通过;在新浪微博的发帖被秒屏;只有在公众号“提携玉龙”以《陕西省公安厅民警再举报纪检副组长米育忠充当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为题的帖子发送成功(2月20日15时许被删除,当晚重发)。

    该贴发送后,引发强烈关注,全国各地网友纷纷打来电话表示关注和支持,其中不乏记者和网络大V。

    更有陕西无数警察打来电话,向他诉说米育忠的横行霸道、飞扬跋扈;遭受米育忠的霸凌;并提供米育忠的“黑”与“恶”线索、证据。

    吴永强说,陕西民警向他的爆料很多,现要曝光的是米育忠的贪污腐败和堕落问题,其涉黑涉恶问题将适时曝光。

    据已退休的原西安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以下简称杨凌公安局)交警支队D警官说,其十多年一直实名举报米育忠任杨凌公安局车管所所长和交警支队支队长期间的腐败问题。

    D警官十余年前就举报米育忠,此事从公安厅、杨凌公安局多民警处得到印证。

    据多名民警说,米育忠听到D警官的名字就尿裤子。

    虽然夸张,米育忠惧怕D警官是不争的事实。因为D警官掌握着米育忠腐败和堕落的有力证据。

    据D警官说,米育忠任车管所所长和交警支队支队长期间,给走私车挂牌、卖驾照敛财数额巨大,仅杨陵区检察院查证落实的米育忠贪污达370多万元;近两千万元通过某公司财务人员做假账就做了半年之久。

    腐败官员养情人已是司空见惯的事,雄性激素超乎常人、精力旺盛的米育忠尽情的放纵着自己的骚情!

    协警王某是米育忠固定的情人之一,杨凌公安人所共知。

    “兔子不吃窝边草。”米育忠活脱脱一只“懒兔子”。

    成了米育忠的情人,王某收获颇丰。米育忠不仅为王某买车、买房、还通过关系将王某转为正式警察。

    据D警官说,包括米育忠为情人买房、买车等上述事实是经杨陵区检察院查证的事实。

    米育忠案的案卷保存在不如最高人民法院戒备森严的杨陵区检察院,但是,依然保存完整没有被盗。

    然而,D警官和杨凌多位民警举报米育忠的结果,只是给了米育忠处分;将米育忠清理出公安队伍。

    在杨凌,领导的指示远远大于法律!

    之后,米育忠从杨凌交警支队调到陕西省驻京办。

    杨凌公安局交警支队是副处级,被请退出公安机关的米育忠,调到驻京办“空中飞”成了正处级主任。

    米育忠没进牢房,反倒提了一级,这样的事在我们这个国家屡见不鲜。

    到陕西驻京办后,善于投机钻营的米育忠,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迅速、高调成为赵正永和另一权贵的红人。

    几年之后,热衷于警察权力,或者是运用警察权力敛财得心应手,尝到甜头的米育忠调到了公安厅。

    再次穿上警服的米育忠今非昔比,鸟枪换炮——当上了公安厅纪检组案件室主任、纪检组副组长。

    米育忠演绎着公安机关纪检机关腐败的神话!

    有了赵正永和另一权贵做靠山,米育忠架空着公安厅纪检组长,飞扬跋扈于陕西公安,并充当着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米育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将适时曝光)。

    D警官一直执着的举报着米育忠,从公安厅、陕西省、到中央。

    D警官向中央的举报材料曾被米育忠截获,米育忠通过各种关系劝阻D警官举报。

    D警官向中央巡视组的举报,被批转到陕西省纪委,省纪委约谈D警官。

    在省纪委办案的软包房内,省纪委工作人员先让医务人员给D警官量了血压。

    D警官气愤的说:“我是举报人,省纪委把我当成了被举报人。”

    省纪委工作人员向D警官核实着米育忠不疼不痒的问题。

    公安厅纪检组(委)也曾向D警官核实米育忠的问题。“明显是形式!”D警官说。

    D警官曾和米育忠相约到公安局长办公室,让局长见证,假如自己举报米育忠的问题不实,自己从公安局的办公楼跳下去;假如举报米育忠的问题是事实,只要米育忠从局长的办公室爬出去。

    “如果谁不守承诺……”D警官发着毒誓!

    结果,米育忠不敢和D警官去见局长。

    ……

    十年磨一剑,不仅锋利,而且光亮!D警官举报米育忠的问题十多年没有结果!

    “唉!……米育忠的后台太硬!”D警官一声长叹总结着十多年举报米育忠的无奈。

    赵正永进去了,米育忠另一权贵靠山还在!

    遭陕西公安千人骂的米育忠却要从正处提拔到副厅。

    “年前有人到杨凌调查米育忠了,可能是米育忠要提拔副厅的走过程!”D警官说。

    2月21日,陕西公布人事任命,米育忠被提拔为副厅级!

    试问,西安杨陵区检察院查证落实的米育忠涉案370万元、给情人王某买房、买车的钱不构成犯罪吗?D警官举报米育忠的问题和近二千万的假账何时查处?米育忠这样的腐败分子适合担任纪检工作吗?

    D警官举报米育忠十多年,吴永强举报米育忠两年多,却没有任何调查结论,反而是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

    吴永强感叹,陕西的官场已经黑暗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再此,他强烈要求陕西省委组织部对米育忠进行全面的核实调查,给公众一个负责任的答复!

    吴永强电话:15319494056



  • 黄志霄举报永嘉县看守所克扣侵占

    【民生观察2019年3月30日消息】本网获悉,浙江温州市赤脚律师、儒学学者黄志霄被“因言获罪”释放后,在通过法律救济途径申诉的同时,凭其法律知识及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揭露控告永嘉县看守所涉嫌克扣囚粮、侵占人犯日用品费用。他分别向当地监察委、检察院实名举报已两个月,但永嘉当局却装聋作哑不予理会。

    关于永嘉县看守所涉嫌克扣囚粮

    在2017年7月12日,黄志霄因网上发帖批评公权力机关及涉案警察枉法,被永嘉县公安局、法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此前其曾为亲戚陈某某做公民代理,致使永嘉县公安局四次行政败诉)羁押于永嘉县看守所。一直到2017年11月11日期间,永嘉县看守所伙食较差,每周都是紫菜蛋汤、白萝卜汤、红萝卜汤、菜汤、番茄蛋汤、豆芽海带汤,逢周三有一餐(猪)肉,还不甚新鲜。早餐都是稀饭和榨菜(或萝卜条)。按当时在押人员粗略估计,永嘉县看守所伙食费未达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17年11月12日,黄志霄转入温州市看守所。该所伙食方面比永嘉县看守所好多了。早餐稀饭和鸡蛋、或鸭蛋、肉松、花生、虾皮、火腿肠;午餐分别是猪蹄黄豆、狮子头、鸡腿、鸡翅木耳、咸鱼、鲜鱼、猪血、玉米排骨汤、三鲜汤、香菇炖肉、猪肉豆腐、蔬菜等。每月还另送每人四个苹果、四个梨子。当月菜谱和伙食费决算均公开贴在监室内,人均月伙食费250元左右。

    黄志霄获释后,于2018年12月12日,通过永嘉公务网向永嘉县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该局在25日答复称“2017年度永嘉县看守所决算在押人员人均月伙食费259元”。

    对此,黄志霄表示强烈质疑。认为这样的伙食不可能人均月伙食费有259元。与温州市看守所比,同样的伙食费,而伙食却差了不止一个档次。不必细看伙食账目,但凡亲身经历过的在押人员都会明白,其中必有猫腻。两个羁押场所的伙食比较,足以证明永嘉县看守所2017年实际伙食费支出绝对没有259元。黄志霄为此怀疑永嘉县看守所涉嫌克扣、或挤占、或挪用、或侵占贪污了财政部门已拨付的在押人员伙食费。保守估计,假设人均月伙食费最少相差50元X12月X(约)700人=420000元,那么这40万去哪了?而这40万还仅仅只是一年。

    据此,黄志霄在2018年12月28日,向永嘉县监察委递交《对永嘉县看守所涉嫌克扣在押人员伙食费的实名举报》检举函,戴某某主任居然还嫌笼统,说只会转给财政局或审计局。当日下午,黄志霄就将此实名举报函邮寄给温州市监察委主任方某。

    2019年1月11日,黄志霄又分别将举报材料递交给永嘉县检察院、永嘉县公安局长林某某。邮寄给温州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邱某某、浙江省公安厅。1月15日,递交给温州市检察院某副检察长。2月25日,邮寄给永嘉县监察委主任林某某。2月26日,递交给浙江省公安厅控申处。2月27日,邮寄给向浙江省监察委主任任某某。

    关于永嘉县看守所涉嫌侵占在押人员日用品费用

    2018年12月14日,黄志霄与朋友去永嘉县看守所接待大厅查询在所时现金存入与消费账单时,发现朋友存进去的现金在2017年7月21日居然就已经被该所无端扣除了78.2元。经其询问,值班台女辅警(FJ1901)明确告知这是看守所扣除了其刚进所时分发的一套日用品(毛巾、牙膏、牙刷等)的钱。

    黄志霄才知道,非但之后的日用品都需要自己签单购买才能发放,就连刚入所分发的那套日用品的钱也被该所扣除。

    2018年12月19日,该所一位朱某某副所长明确称县财政没有拨付日用品费用,78.2元是刚入所时所发的日用品扣下来的钱,并称每一个在押人员只要账户上有钱就要扣掉,扣也是财政扣的。

    而按《看守所条例》第48条“看守所所需修缮费和人犯给养费应当编报预算,按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专项拨付”、《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25条“人犯给养费主要包括伙食、炊餐具、被服、卫生医疗、日用品、取暖、降温、押解、学习以及其他必需开支的项目的费用”、《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第5条“看守所经费的开支范围是:人犯给养费、公务费、装备购置费、装备消耗费、修缮费及其他费用”、第6条“人犯给养费(四)公杂费:人犯用手纸、卫生巾、消毒水、理发工具、毛巾、肥皂、牙刷、牙膏、扫帚、拖布等日常生活卫生用品费”,《看守所执法细则》3-14“看守所应当为在押人员配置日常生活用品和识别服”、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关于加强看守所在押人员财物管理的通知》“看守所要按照有关规定为在押人员配置日常生活用品和标识服”等法规,毛巾、牙膏、牙刷等日用品已由财政部门拨付,属于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应该由看守所主动分发,这也是职责所在,而不是让在押人员自己开单签字购买承担。

    2018年12月20日,黄志霄致电永嘉县财政局行事科询问,科员林某说,在押人员的日用品是已由财政部门拨付。

    12月25日下午16时多,黄志霄去县财政局行事科问有无公布永嘉县看守所2017年日用品预决算,科长胡某某明确表示已拨付被褥等零碎生活用品每年40万给永嘉县看守所。

    黄志霄随后向永嘉县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得到确认,但无生活用品单项决算,显然账目不清。

    黄志霄称,他在看守所时,一个监室十几人,顶多一两个外省人没有钱,也就刚入所时分发了一套日用品,之后便由监室其他在押人员分摊,如必需的洗洁精、用手纸等。假设,永嘉县看守所平均每天都有五位后来都没存钱的外省新犯入所,一套生活用品也姑且按永看的要价78.2元,一年365天,充其量也不过142715元!那么,还有二十几万去哪了?而这二十几万还仅仅只是一年。换而言之,永看有侵占或挤占或挪用或贪污了财政部门已拨付的在押人员日用品款项之嫌。

    2019年2月25日,黄志霄向永嘉县监察委主任林某某邮寄《对永嘉县看守所涉嫌侵占在押人员日用品费用的实名举报》。2月26日,递交给浙江省公安厅控申处。2月27日,邮寄给向浙江省监察委主任任某某。3月15日,递交给温州市监察委。

    黄志霄表示,他作为看守所内亲历者,作为一个公民,觉得有权利也有义务将两条线索向监察委如实举报。反腐倡廉,人人有责。“而奇怪的是,温州当局对此反贪线索采取漠视态度,并没有找实名举报人谈话询问,这与一贯的反腐立场相悖。难道反腐只能是官方自己发现,或者情妇反腐吗?”

    温州当局对黄志霄实名举报却层层集体沉默的现象表示大惑不解。

    最后,知情人士告诉本网,关于永嘉县看守所涉嫌非法克扣“囚粮”及涉嫌非法侵占在押人员“日用品费用”的问题,黄志霄会坚持举报及要求相关部门信息公开。但从目前永嘉当局的态度看,相关部门能否就此信息公开、及展开调查情况并不乐观。就如相关部门对黄志霄所言“如果我们有错,全国所有的看守所都有错”,如果永嘉当局展开调查此案,那么就会触动相关部门的一块大蛋糕。黄志霄如果坚持举报,可能他会遭到相关部门的打压,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关注。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黄志霄举报永嘉县看守所涉嫌克扣囚粮、侵占在押人员日用品费用的相关消息。



  • 大陆绵阳网警上推执法遭举报

    【民生观察2019年3月9日消息】近期,有翻墙网友反映,Twitter推特平台出现一个名为“绵阳网警巡查执法”的推号,该推号公然自称“在推特上进行执法”,近日该号遭众多网友举报,目前该推号已无法显示和搜索。
    大概一个星期之前,有四川籍推特网友赵先生在查看自己的推特号时,发现有其中一个跟随者为“绵阳网警巡查执法”,进入该推号主页后发现第一条推文内容为“我们开始在推特上进行执法了”,短短十几个字的推文引人厌恶和恐惧。
    本网曾在数日前亦曾进入该推号主页,的确存在赵先生声称的内容,并且该推号的其他推文都是“执法”消息,基本内容包括某地某某因“造谣”或“散布谣言”或“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等被警方处置处理(刑事/行政拘留)的相关”新闻”。
    日前,有网友发出推特平台回复举报通知的截图,证实该推号已在大量网友的举报之下,由推特平台调查核实后,被依照推特规则进行了处理,其后本网尝试在推特搜索该推号,但没有显示结果。
    网友赵先生告诉本网,绵阳网警似乎有些嚣张,在国内耀武扬威也就算了,还跑到推特以“执法”名义撒野,实在可笑和可耻。
    不过赵先生指出,绵阳网警嚣张跋扈心态的背后是中共网络暴政的特征,也是国内长期独裁统治概念下的”执法”惯性,在境外平台亦想为所欲为罔顾法纪,显然是无知的表现。
    网友刘先生表示,中共的网络暴政由来已久,从最初的QQ平台,继而论坛和微博,再到微信,一直到目前的海外平台(如推特等),中共一直没有放弃过掌控和灭声的机会,从最早利用商业水军争夺舆论话语权,到启用“五毛水军”(付费雇佣),再利用海量服刑人员充当“舆情员”大军争夺网络阵地。而最近几年,国内多地证实有公务员被强制要求在业余时间担任“舆论引导员”工作,并与工作绩效考核挂钩,某种程度与奖金收入有关,事实是非自愿的一种绑架方式。
    来自浙江周先生透露,网络活跃人士,特别是受到监控的人士,当局最近几年都是采取人盯人的方式。这个方式在周先生自己身上验证好多次,据周先生介绍,在境外平台发了“敏感”文字后,一般没多久“客服经理”(国保)就打电话要求删除或者威胁拘留之类的,最早以为是网监监测到了后转介国保跟进的,后来得知是国保关注了他的推特号,所以随时可以看到相关发推情况。
    周先生还透露,还辖区派出所的片警都关注了他的推号,其中有一次因该片警骚扰家人而遭到周先生的训斥,并在推特上公开了该事实,但发推不到一分钟,该片警就致电周先生,要求其删除推文,至少删除推文中提到的相关派出所,该警表示自己是周先生的片警,不过是上级要求,属于工作的一部分。
  • 江苏毛黎惠在黑监狱里遭非人折磨

    【民生观察2019年1月23日消息】本网获悉,2019年1月19日江苏省江阴市访民毛黎惠在被当地拆迁部门非法拘禁105天后,终于被从黑监狱里放出来了。期间,毛黎惠遭到非人折磨虐待,被威胁恐吓逼迫其签订拆迁协议,并被强行作精神病鉴定。

    毛黎惠说,2018年10月7日她在金坛市肯德基店吃东西时被申港派出所警察张玉成、梅志国以及申西村委干部徐文清、范冬梅劫持至申港新浦东宾馆非法拘禁。在被非法关押20多天后,毛黎惠于10月29日凌晨三点多逃出,当天晚上6点多毛黎惠到无锡市公安局报警,结果又被转交给申港派出所等维稳人员继续非法拘禁。2018年11月8日毛黎惠将求救信写在卫生纸上,在上厕所时找到机会交给一位大妈,让其找家人和朋友前来搭救她。之后在众多朋友和媒体的多方关注下,她终于在2019年1月19日获得自由,当天回家后她立即购买了手机并向110报警,称自己被申港派出所警察和村委会雇佣的黑社会人员非法拘禁105天,从而达到他们逼签的目的,她要求警方对此犯罪事实立案调查。

    毛黎惠称,在关黑狱期间她没有任何自由可言,被禁止出门不让吃饭,并强行要她当着众多男男女女的面上厕所脱衣服;在被折磨的头痛瘫痪在床上时,看守人员找来一个医生,对她进行了精神病鉴定,企图将她鉴定成一名精神病人,这些人到处散布谣言,说她是精神病人要敲诈政府;每天看守人员对她进行威胁恐吓,要求她不要上访,如坚持要上访,就会被关一辈子;看守人员还把她带到黑监狱大门口拍照,制造她有自由出行的假象;最后还把她的哥哥毛荣惠找来,逼她说出自己父亲的下落,逼迫她与村委签订拆迁协议。

    毛黎惠表示,她会继续维权抗争到底,并做好随时再次被强迫失踪关黑监狱的准备,如她连续几天没有出现,那就是再次遭到了迫害。请朋友们多多关注转发!谢谢!

    据悉,毛黎惠是江苏省江阴市临港街道申西村人,因屡次举报当地政府使用虚假材料骗取批文,非法强行征用当地基本农田并企图强拆其父亲的住房,因此触怒了当地利益集团,从而招致当地维稳部门多次打击报复。

    2018年9月2日,毛黎惠在国家信访局(东城区永定门西)门口正常排队上访,下午5点多钟毛黎惠在上厕所途中(所有物品包括手机都在北京),在永定门西20路车站上,被江苏驻京办吴泽及三名涉黑人员前后包抄先是抢了她的手表,随后被强行暴力绑架塞进一辆涉黑车辆里,非法关押在北京丰台区京华饭店102房间内。

    期间,因毛黎惠在2016年5月4日被截访人员殴打后致脑外伤至今未愈,病情时常发作,加上驻京办人员多次恐吓威胁后导致伤情再次发作,头痛欲裂,胸闷胃痛,呕吐不止,随时有生命危险,毛黎惠一直要求送医院治疗,但驻京办人员和截访人员非但不送她就医,反而讥笑她自己作的,威胁恐吓她自己承担作的后果,还多次抢劫她的包并污辱其人格。

    第二天(9月3日)下午两点毛黎惠被押回当地后,又被非法关押拘禁在申西村村委治保主任徐文清的办公室,社区警察张玉成再次抢夺她的包,期间毛黎惠还被逼迫签息访承诺书,被她拒绝,随后被押回家中继续非法拘禁。

    毛黎惠被关第一天时的照片

    毛黎惠被关105天后的照片

  • 潜江众访民找中央督导组举报黑恶势力

    【民生观察2018年9月18日消息】中央稽查督导组在湖北省信访局督导巡视工作,潜江市众多访民得知情况后纷纷到省信访局要求会见稽查督导扫黑除恶巡视组工作人员,想见到“包青天”的青官,在省信访局大厅人山人海排队冤假错案的冤民,他们大都是上访“专业户”几十年的上访历程,他们都见过大大小小的“包青天”无数个,其结果任何问题都得不到解决,但是这些冤假错案的冤民还的继续被各种各样的信访局,督导组,巡视组,维稳办等等部门的忽悠与欺骗。

    潜江市大街小巷与各单位都挂着条幅扫黑除恶,全国各地都这样的形式,说明中国黑恶无处不在,更突出了中国的法律已经无法保护老百姓的安全与财产。

    访民万小云、黄金芳、董家陪、陈美玲、江尚芝、丁元顺和彭峰等去了湖北省信访局见到了中央扫黑除恶第七稽查督导组工作成员,接待访民的工作人员态度还是蛮好的,仔细聆听了访民举报的情况,访民举报的都是同一个问题,就是潜江市政府与其他乡镇干部联合雇佣黑恶人员对访民进行绑架软禁殴打等手段,其目的就是要让访民害怕退缩不再上访。

    彭峰、帅仁兵、董家陪、杨玉兰夫妻、廖梅芝夫妻、万小云、陈美玲、邱永红、谢书珍、余桃珍、杨玉兰老公赵茂挺、余后群、黄金芳、江尚芝、丁元顺、彭冬香、陈严素、李万风、康娇英、彭孝儿、杨中年、张玉还、彭平、潘向荣、黄行芝和伍立娟等都曾遭到黑恶势力绑架,从北京押送遣返回潜江,在从北京被黑社会人员绑架押送回潜江途中大部分访民都遭到过殴打。

    潜江访民杨玉兰夫妻多次遭到殴打造成杨玉兰残疾至今未愈,在关押期间要求跪在地下背信访条款,写信访条款等,打到双眼几乎看不见任何东西,整个脸部都肿的像馒头一样,被软禁的日子简直就是法西斯纳粹暴徒,受尽各种侮辱与虐待。

    董家陪遭到非法绑架殴打导致眼睛视力只有0.1-0.2。

    帅仁兵遭到绑架殴打还被逼吃屎,多次关押黑监狱,目前帅仁兵判刑三年,他老婆梁志英还在关押中;廖梅芝夫妻多次在潜江市政府门口遭到黑恶殴打,抓了人都不处罚而释放,还被关押在精神病医院,等违法行为。

    刘爱香多次遭到非法绑架殴打关押时间多达几个月。

    曾祥军去北京一次被绑架回来关押黑监狱,遭到殴打,打断几根肋骨,遭到非人的虐待,跪在地上背信访条款,写信访条款,背不会也遭到殴打,一个70来岁的人就这样被折磨了两个多月,这些法西斯纳粹者为什么会有这样残忍手段?是谁在这些黑恶背后支撑?这才是问题的最终原因。

    伍立娟上访维权十五年,遭到无数次非法绑架,构陷劳教一年,行政,刑事拘留多次,每年遭到三四次的非法绑架软禁,软禁在黑监狱,法制学习班,宾馆等地方,每次在宾馆都是承包一整层楼,十几个房间,一大群人在宾馆大吃大喝,在绑架软禁中遭到殴打,导致手腕骨节脱离没有及时医治导致现在已经是骨质增生手拿任何东西都痛,连毛巾都无法扭干,已经是终身残疾伤痛,在被绑架后家里的窗户被人砸破,门被人用502胶水封锁,家里的网线被多次遭到剪断等卑鄙无耻的手段,用这些下三滥手段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至今对伍立娟的信访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只有打压。

    潜江市在重多强拆过程中都有黑恶参入,打砸抢夺,强征,强拆,之间陆续发生,法律法规如儿戏,居潜江访民反映督导组接待认真,但是接待认真能解决问题吗?有那么多的法律法规不遵守,却要搞什么大督察督导巡视组,以前是反腐败巡视组在全国各地巡查,训来训去结果腐败越来越多,现在扫黑除恶督导组巡视能做到巡视后解决问题吗?访民见到督导组后不会再遭到绑架软禁了吗?

    人权观察员认为:要解决非法绑架软禁殴打这些问题,唯一的就是用普世价值三权分立的原则,各自相互监督,政府部门不干涉,不指挥,公检法办案,让公检法独立办案,案件负责追究责任制,这样才能杜绝冤假错案的产生,对使用暴力绑架软禁虐待殴打的工作人员要追究法律责任,必须受到人民的审判。

  • 湖北十堰枧槽村民举报领导遭报复

    【民生观察2018年9月10日消息】本网获悉,近期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枧槽村村民集体举报村委会领导贪腐、滥用职权、侵害村民利益,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带头举报的村民景先生还遭到打击报复,被多名维稳与征地人员围攻殴打。2018年9月7日,景先生的妻子被迫来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投诉。

    据景先生反映,他原在十堰市枧槽村经营一家加工厂,近年来政府要征地拆迁,村委会领导就巧立名目盘剥村民的补偿款,导致许多村民抵制征迁,他本人由于拒绝不合理的征拆多次被村领导派人殴打。
    此后,他和多位村民向中纪委举报了村委会,但举报信又被转批到了十堰市地方政府处理,而地方政府却久拖不决,导致涉嫌违纪违法的村委会领导至今逍遥法外。

    村民们要反映的问题主要是:一、关于枧槽村组集体吴家沟山林、土地非法承包一案的若干问题。

    1、村支书邓文海、村主任邓文涛二人作为村委领导,带头弄虚作假的行为是否违法?

    2、冒充22名村民签字的行为是否违法?

    3、枧槽村一组集体集体吴家沟山林、土地1997年承包时没有召开村民会议,村委会私自对外承包,2007年由王全波转包给王敏时,又故技重演,这是谁签字同意批准的?为什么要在隐瞒村民的情况下暗箱操作?

    4、上千亩的土地、山林被他们以每年300元的超低价承包出去,每亩每年才几划分钱吗?由此给村民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5、根据林权证核发程序,林业局相关技术人员为何不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

    6、根据林权证核发程序,林业局相关技术人员为何不到实地查看勘测?

    7、老百姓向政府索要该林权证复印件,十堰市东城开发区相关部门为何不给?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8、上千亩的集体资产,为何被政府工作人员大笔一挥缩小为157亩?

    9、157亩的数据从何而来?

    10、由村委领导的违法造假、滥用职权,由政府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不作为,严重坑害老百姓利益的行为,希望纪委彻查。

    11、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委会领导私自与他人签订承包合同,根据《合同法》属于无效合同,理应终止;以此类推,由违法造假资料,无效合同来冒充22位村民签字而骗取的山林权证也当属无效,应予以撤销。但时至今日,政府为何不终止合同?为何不撤销该山林权证?为何一错到底?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12、承包者明知道承包合同系私自伪造的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为何还要给予他赔偿呢?

    13、区经管局的王姓局长,竟然指使村主任拿村里的公款来赔偿承包人王敏,难道村里的公款是他自己的钱吗?难道村领导犯罪要老百姓来替他坐牢吗?

    14、违法骗取的山林权证所得不当利益336900元的青苗款,理应属于枧槽村一组所有,为何不予追缴?

    15、据十堰市东城派出所胡警官查证,王敏只拿了9万元的青苗补偿款,剩余的246900元被村委会领导私吞,请纪委彻查!

    16、从2001年国家退耕还林以来,枧槽村村委会以枧槽村一组的名义报的吴家沟157亩退耕还林补贴款,被村委会领导私吞,请纪委彻查!

    ……



  • 山东徐双喜进京上访后失去联系

    【民生观察2018年7月22日消息】本网获悉,山东昌邑市访民徐双喜因公司财物被他人侵占,当地警方始终不予立案而进京上访,随后几天与家人和朋友失去联系。

    据知情访民消息,徐双喜,原是山东昌邑市昌祥瑞工贸有限公司法人,其业务经理范立彬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侵占公司数百万元,受害人报案后,昌邑市公安局民警进行调查,证据确凿属实,但报案几年昌邑公安局却始终不予立案。

    徐双喜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于2016年将问题反映到昌邑市检察院,昌邑市检察院请示潍坊市检察院后,向昌邑市公安局下达了立案通知书。同时徐双喜上山东省公安厅信访局上访成功,省公安厅也来了回执要求立案,查清事实。可截止到目前,徐双喜的问题还是不了了之。

    今年7月初,徐双喜给朋友通电话说,近期要去北京去举报,随后几天电话微信都联系不上,朋友非常担心他的安危。因为他前几次刚到北京上访就被当地维稳人员抓回,并被多人监控在家不许外出,朋友猜测他这次也是凶多吉少。

    据悉,2009年12月,吴英琦和孙明超将自己持有的昌祥瑞贸易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徐双喜,当时注册资本为30万元。徐双喜以昌祥瑞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浆纱,销售纺织原料、布匹等业务。

    2013年2月27日,昌祥瑞公司在昌邑市工商局变更登记,公司法人由徐双喜变更为其妻姜东艳,公司注册资本由30万元变更为100万元。

    2014年11月27日,昌祥瑞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登记,由昌邑市昌祥瑞贸易有限公司变更为昌邑市昌祥瑞工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00万元,公司的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聘请了专职的会计和保管人员,公司一切手续合规合法,所有业务均有账目记载。

    2013年春节后公司聘请范立彬开始担任业务经理,负责联系业务,管理车间生产、货物调运等,当时昌祥瑞公司给范立彬的年薪是7万元(已结清)。高永胜为昌祥瑞公司会计,郭红是昌祥瑞公司的客户。

    2015年春节期间,范立彬趁春节放假之际,伙同其姐夫姜卫国等4人,将昌祥瑞公司的监控线全部剪断,并把公司的全部账本、电脑、U盘(账目2000余万、信息等)、砂皮(近500余卷)、工具、铲车、传送机、保险柜等物资设备洗劫一空。

    范立彬盗窃的设备和生产物资总价值为100余万元,在讨要无果的情况下,2015年4月20日,昌祥瑞公司法人姜东艳到昌邑市公安局报案。

    报案后,昌邑市公安局经侦队办案人员魏松涛等人于4月22日来昌祥瑞公司调查案情,5月12日询问并做了笔录,范立彬、高永胜、郭红等人均承认通过造假账,侵占昌祥瑞公司货款45万元。

    后经调查还得知,郭红于2014年至2015年2月份在昌祥瑞公司加工磨毛布1355万米(公安局查出来的实际米数),而范立彬与会计高永胜伪造账目实际少记420万米,仅加工费按每米0.09元计算,他们侵占昌祥瑞公司公款37万余元。以上事实,有郭红、范立彬、会计高永胜等人的供述,并有伪造的账目、人证、录音,及公安局的询问笔录为证。

    2014年11月17日,昌祥瑞公司司机从客户孙仁海公司拉了两车布匹,共计76620元,是加工后发给孙仁海的客户刘鲁西的。但这些布匹加工后,范立彬却将孙仁海的名字改为陈绍林,伙同陈绍林将这些布匹卖给郭红,范立彬将该货款据为已有。以上事实有公司司机拉货的单子,会计高永胜书写的发货单,孙仁海出具的证明和昌邑市华宝印染公司的保管账为证。但办案民警姜福森上昌邑市华宝印染公司伪造了一份假证据,上边写到,账本丢失,华宝公司没有见到昌祥瑞公司的布匹,并盖有华宝印染公司的章,将此证据擅自改为假证据,以此为借口不予立案。

    2015年,客户孙付伟欠公司磨毛费6.5万元,范立彬擅自与孙付伟结算将此欠款转到范立彬和其姐夫陈绍林的银行账户上,将上述款项据为己有。

    范立彬在昌邑公安局经侦队的询问中承认伙同会计高永胜更改了付给9位客户的应付款项,并从中实施了大量的货款侵占的犯罪行为,涉及的9位客户经侦队均已做了调查。

    而公司自2012年至2015年2月的全部账薄都被范立彬、会计高永胜隐匿、毁坏,并更改伪造。公安局办案民警魏松涛组织徐双喜、姜东艳、姜述平、还有协警一名与范立彬在公安局经侦队对质,民警姜洪远在现场录音录相。对质时范立彬嚣张的大声喊,账薄全部被他烧毁了,你们能把我怎样?这句话在公安局14楼上说了六七遍,事实证明范立彬等人有故意损毁账本的行为,但公安局并未对此采取行动。

    2015年11月13日,昌邑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称:姜东艳提出的“范立彬侵占公司布匹磨毛款”不符合立案条件无侵占事实,不予立案。姜东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提出刑事复议申请。2015年11月24日,昌邑公安局称因案情重大、复杂,决定延长刑事复议期限。

    2016年1月,姜东艳再次提出刑事复议。2016年8月16日,昌邑公安局给徐双喜下发《不予立案通知书》称:范立彬行为不构成犯罪,决定不予立案。均以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有犯罪事实等均不构成犯罪而不予立案。徐双喜两次提出刑事复议。

    2016年1月12日,昌邑公安局再次给徐双喜下发《不予立案通知书》称:徐双喜提出的范立彬职务侵占一案,我局经审查认为,范立彬行为不构成犯罪,决定不予立案。徐双喜再次提出申请复议。

    2016年8月23日依法受理。经审查,因案情重大、复杂,决定延长形式复议期限。

    2017年1月18日,昌邑公安局下发通知书,称因案情重大、复杂,决定延长刑事复议。

    2017年2月8日,昌邑公安局给徐双喜的《昌邑市公安局刑事复议决定书》称:经审查,认为原决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维持原决定。

    控告人不服三次提出复议,而公安局先后三次均以案情重大、复杂而延长了刑事复议,由此可见昌邑市公安局的决定前后矛盾和引发不当,真是令人费解。

    尤其令人气愤的是,徐双喜在第一次提出复议后,昌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经办人姜福森等人电话传徐双喜天天到经侦队去,谈问题长达8个多月。徐双喜说:“姜福森做我的工作让我说假话作伪证,我不从,姜福森竟然骂我打我并威胁我,目的就是让我放弃控告,实际上我被他们变相的非法拘禁了8个多月,当时亦有其他干警在场。”当时徐双喜实在受不了,在昌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14楼上头昏脑胀,欲跳楼轻生,办案民警姜福森竟说:“你跳吧,你快点跳楼,省了我们的事了。”且不止说了一遍。

    徐双喜无奈地说:“在这三年的时间里,昌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人员为范立彬通风报信,为其销毁有关证据。他们还找了大量的假证据给范立彬作伪证,使范立彬长期逍遥法外,气焰嚣张,这究竟是谁在充当他的保护伞?范立彬伙同会计高永胜、情妇郭红等人大肆侵占和盗窃昌祥瑞公司的巨额款项和设备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昌邑公安局也早已做了笔录,既然公安局都称案情重大、复杂,为什么一直到现在都拖着不予立案,这其中又有什么隐情?在法治社会的今天,公安部门应依法为老百姓办事,在此我请求昌邑公安局能根据事实秉公处理此案,以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而我本人也会坚持依法维权到底,誓要讨为自己和家人讨一个公道。”

    徐双喜电话:18058853495



  • 湖北武汉数十访民集体举报黑监狱

    【民生观察2018年6月27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上午湖北省武汉市数十访民来到武汉市监察举报投诉中心,集体举报武汉市部分地方政府私设“黑监狱”,长期非法囚禁许多上访维权人士。

    据在场人士余敬透露,今天上午湖北省武汉市访民任传新、王华、李喜娇、杨全娇、程翠红、张燕芬、蔡莲、彭爱怀、肖凤萍、余敬等数十访民,相约来到武汉市监察举报投诉中心,集体举报武汉市部分地方政府私设“黑监狱”,长期囚禁上访维权人士的违法行径。

    访民们向监察举报投诉中心反映,武汉市地方政府为阻止访民到北京上访而私设“黑监狱”,把一些坚持进京上访的维权人长期囚禁在“黑监狱”里实施稳控。武汉访民提供了一分被羁押者名单,包括有邹桂兰、杨明珠、刘末香、金英、任春华、蔡苗、彭敏、万少华、刘云飞等14人,他们被关“黑监狱”后手机显示关机,家人四处打听也没有任何消息。武汉拆迁户刘女士称,她因到北京上访,曾经十多次被武汉市政府驻京办雇佣的黑保安限制人身自由,并多次被处以行政拘留,在武汉也多次被关进黑监狱囚禁。她披露,在今年两会期间被抓的访民不少仍未释放:“武汉市目前还有14个人(被羁押、关黑监狱),这是我们知道的,可能还有我们不认识的(访民)。现在最少是14个还没有放回家”。

    武汉市武昌区访民杨明珠反映,她因为在国营企业上班期间在有毒环境下工作时间过长导致其患上了严重的职业病,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必须长期进行特殊医疗。因所在的单位武汉市天工机械有限公司逃避责任,拒绝给她治疗,被逼上访。在上访维权的过程中,政府出于一己私利,多次对杨明珠进行打击迫害,2011年3月15日她在武昌火车站被当地派出所警察和街道综治办的人殴打致残。事后,杨明珠和数位访民一起在北京西单路口过马路时被北京警察查出身上带有上访材料,当即被抓捕后送往久敬庄黑监狱,当晚被当地政府从久敬庄截走,用一辆京E65781的中巴车把杨明珠和其他数位访民一起押送回武汉,在车上杨明珠遭到了政府雇佣的黑保安的殴打和凌辱,几位黑保安先是以进行安检为名摸她的下身,接着就是一顿暴打,一直把她打得昏死过去。押回武汉后杨明珠和其他五位访民一起被关进位于武昌区于家头镇的隶属于武昌区610办公室专门关押法轮功修炼者的黑监狱内,和杨明珠一起被关的访民还有刘银之、丁霞、陈丽芬、刘新群四人。目前,访民们已经明显地感受到,自从劳动教养被废止以后,当局采取各种非法的手段打击迫害访民。访民们认为,不论是哪一种针对访民的非法维稳手段的实施,都是对访民人权的又一次不法侵害,这必将导致访民群体的冤屈加深,引来更大的上访维权潮,这都是政府乱政的结果。

    武汉访民肖明介绍,今天武汉很多访民都来了,访民们在武汉市监察举报投诉中心纷纷谴责维稳部门私设“黑监狱”,把许多访民非法关在黑监狱中稳控,如:武昌区访民金英已被关在黑监狱里90多天了、武昌访民杨明珠更是被关黑监狱200多天了、武汉访民王传利也已被关黑监狱70多天。据王传利的家人介绍,王传利是从2017年10月12日开始被关进黑监狱的,一直被关到2017年12月22日才被释放,前后长达七十多天,并且在他释放之时,维稳人员还用黑头套罩住他的头脸,残忍的将他丢弃在一个荒僻无人的地方,让他那里孤立无援,忍饥挨饿,这种做法实在太没人性!现如今,王传利因被长期关在黑监狱里折磨,引发他罹患胃绞痛,近期到医院一查,发现他已经患上了胃癌。

    对于数十访民们的集体举报,武汉市监察举报投诉中心的接待人员表示,他们会向有关部分反映访民们的述求,希望访民们保持耐心,等待政府依法处理。



  • 覃永沛律师举报司法部长傅政华涉嫌刑事犯罪

    举报人覃永沛,原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电话:0771-3108588,13036818838

    地址:广西南宁市友爱南路42号城市便捷酒店6楼

    被举报人傅政华,案发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长

    举报请求:傅政华涉嫌滥用职权罪和渎职罪,应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被举报人傅政华涉嫌渎职罪的行为如下:

    一、对于山东省司法厅以莫须有的“违法事实“吊销祝圣武律师的执业证书放任不管,并涉嫌参与或者指挥山东省各级法院直接剥夺祝圣武律师的诉讼权利,法院拒绝受理祝圣武律师的起诉司法部、山东省司法厅的诉讼材料;被举报人傅政华的行为涉嫌渎职和滥用职权罪

    二、对于云南省司法厅打击报复并非法吊销王理乾律师、王龙德律师的行为采取放任态度,致使云南省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律师被整体打压,被举报人傅政华明知云南省司法厅吊销王理乾律师、王龙德律师的行为是违法的还是拒绝纠正,甚至加大打击敢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人权律师,举报人认为,傅政华的行为涉嫌渎职罪。

    三、对于广东省司法厅打击报复并非法吊销隋穆青律师证的行为采取放任态度,被举报人傅政华明知广东省司法厅吊销隋穆青律师证的行为是非法的还是拒绝纠正,被举报人傅政华在该事件中涉嫌渎职。

    四、被举报人傅政华涉嫌直接命令或者指使广西司法厅强迫解散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及违法注销举报人的律师执业证,2018年利用2004年的法律追究1993年举报人的轻微违法行为,违背了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举报人认为,被举报人傅政华在该起事件中涉嫌滥用职权罪(以权代法,恶意破坏法律实施),并且情节非常恶劣。

    五、被举报人傅政华涉嫌参与或者指挥湖南省司法厅拟吊销文东海律师、杨金柱律师的执业证行为,还涉嫌与违法或者严重刑事犯罪的法官互相勾结共同打击、报复敢于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律师,文东海律师、杨金柱律师品格高尚,满身正气,这是社会公认的事实,举报人傅政华在该起事件中涉嫌滥用职权罪。

    六、涉嫌与北京市司法局联手打击、报复程海律师及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被举报人傅政华涉嫌在北京市司法局违法注销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的事件中起到主要作用,举报人傅政华在该起事件中涉嫌滥用职权罪。

    另外,被举报人在担任公安部副部长期间,曾直接主导了对709律师的非法抓捕行动,制造了举世闻名的709迫害律师和维权人士的事件。

    举报人认为,维护法律秩序需要多一些敢讲真话、敢与违法公权力对抗的律师,否则长此以往必然导致冤民、访民无数,一旦老百姓(没有人权律师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对法律失去信心、拒绝走法律途径,其后果之严重恐怕就是灾难性的了(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共有1.37亿以上的访民(到国家信访局)!)。傅政华先生身为司法部长应对目前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以打击、报复、迫害人权律师的行动负有领导责任,为了维护律师的正常执业权利,支持习近平主席依法治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的规定,特依法实名举报,请依法查处并把最终的处理结果书面回复告知举报人。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

    举报人:覃永沛
    2018年5月24日



  • 洛阳张小平因信息泄露 夫妻都被抓走

    【民生观察2018年4月30日消息】本网获悉,河南洛阳张小平向中央巡视组举报洛阳前市长,但巡视组却将举报信转办洛阳当地进行解决,结果导致张小平遭到打击报复,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而其丈夫亦受牵连被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名行政拘留十天。

    据悉,张小平是在4月23日晚上十一点多被洛阳市公安局南昌路分局(电话:0379-64316110)以涉嫌“寻衅滋事”的罪名传唤,传唤证显示到案时间为23:20,4月24日早上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于洛阳市看守所。同日(4月23日),张小平丈夫张智斌在晚上十点多亦被洛阳市公安局重庆路分局传唤,罪名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以其2017年5月12日在北京非正常上访为由,认定其“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同日,洛阳市公安局重庆路分局(电话0379-63134182)对张小平丈夫张智斌也进行了抓捕,传唤证显示到案时间为22:30分,当局竟然以2017年5月12日在北京非正常上访为由,认定其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并以对其进行了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本网从张小平公开的微博信息获知,事情发生在2013年1月14日,当时的洛阳市政府为了修建西环路,在程序不合法的情况下,对张小平家合法建于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了强拆,未获任何经济或物质的补偿,因此,张小平被迫自学法律,多次依法进行维权抗争。

    随后几年里,张小平在对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等的法律途径中获取了关于修建道路的部分政府信息,通过对政府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比对后,发现前洛阳市市长郭洪昌、李柳身在违法修建西环路的过程中至少造成一亿元人民币国有资产流失的事实。

    2018年3月27日,张小平就此事实,向中央驻河南第一巡视组65号以邮寄方式实名邮寄一封《举报信》,通过查询已确认该信件已于3月28日妥投。其后,中央巡视组却将该《举报信》定性为信访,并将《举报信》转办洛阳当地进行解决。就此情况,张小平曾在微博表示,自己邮寄的《举报信》并非信访事宜,但巡视组却将此视为信访,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举报信》交由当地解决,中国特色的自己查自己违法,简直就是荒唐至极,巡视组不但没有保护张小平作为举报人的身份,此举更是将其身份暴露在呗举报人的眼皮之下,因此张小平认为自己被打击报复是迟早的事。

    《举报信》被转交当地后,张小平多次接到威胁电话,为此,张小平通过微博发出质疑,并于4月2日再次向巡视组邮寄了关于自己举报人身份被泄露的举报信,促请有关部门查处有关举报人信息被人为泄漏的问题。

    有分析认为,张小平被刑事拘留纯属洛阳当地对其举报行为的打击报复,而同时对其丈夫进行拘留,无疑是在为打击报复的行为采取规避手段,目的是想尽可能地将张事件影响最小化。从当地对此案的处理手法来看,张小平举报内容有可能是两位前洛阳市长所涉经济问题的冰山一角,不排除有更多诸如贪腐等问题的可能性。或因贪腐者的做贼心虚,但又不得不想要阻止更多的人举报,因此出现作出打击报复却又怕被声张的尴尬局面。

    有关张小平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附:《张小平因其举报人身份被泄漏而进行的举报》

    举报人:张小平,女,1971年2月4日出生,电话:13949275211

    尊敬的中央巡视组罗志军组长:

    您好!我向中央巡视组举报厅级干部的举报信被截回了洛阳!

    2018年3月27日,我向驻河南中央第一巡视组65号邮寄了一封《举报信》,举报前洛阳市市长郭洪昌、李柳身违法修建西环路造成至少1亿元国有资产流失的事实,我的邮政挂号查询单显示3.28日妥投,时隔三日后的今天2018年4月1日上午,我接到洛阳市工农乡信访办的短信和电话,让我4月2日到洛阳市涧西区工农乡办事处处理,说我的举报材料已经返回了洛阳市涧西区工农办!这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举报人举报厅级干部违纪违法事项,且被举报的两位厅级干部已不在洛阳市任职,而是在河南省政府任职,其涉及违反党的8项规定和贪污腐败属于这次中央巡视组的巡视范围,没想到河南省有关部门胆大包天,竟然将举报信拦截,转给被举报的两位厅级干部曾经领导过的基层科级信访单位,其根本就没有处理和调查的职权,意在洛阳市内就搞信访三级终结,包庇纵容腐败分子!举报人有权不配合违反法定程序的信访调查!严重违反党中央的8项规定搞形式主义,阳奉阴违欺上瞒下!严重地违反《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第六条“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单位或被检举、控告人”之规定,严重地侵犯了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为其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埋下伏笔(据报人已接到威胁电话),故请求中央巡视组依法查处上述泄密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巡视期间,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而不是基层信访机关。

    所谓信访受理,应该是《投诉信》,而不是举报信,我的邮件在三天之内就返回洛阳涧西区工农办,说明巡视组根本就没有收到举报人的信件。这就是我们河南省某部门的“铁桶阵”!阻挡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请求中央巡视组严查,并请于法定期限内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向举报人公开!

    此致敬礼!

    举报人:张小平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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