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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十访民到巡视组举报被抓进派出所

    【民生观察2018年4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4月12日)十余位江苏访民到南京中央第七巡视组举报地方政府涉嫌违法的问题,今天却被警方抓进了派出所传唤审讯。

    据江苏维权人士李梅芳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昨天,尤建英、殷锡金、毛仁兴、蒋子春等十余位江苏访民到南京中央第七巡视组举报地方政府的违法行为,却在今天(4月13日)被警方抓进了派出所传唤审讯。目前,仅有尤建英收到了传唤证,尤建英的传唤证上显示,尤建英涉嫌“扰乱社会秩序”。

    尤建英是江苏无锡失地农民,她因不满地方政府强拆而上访多年,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不仅如此,她还因为上访被地方政府多次截访、拘禁。昨天,她与十余位江苏访民从无锡来到南京,希望找到中央第七巡视反映问题,结果今天就被无锡警方抓进去审讯。

    另据江苏访民蒋子春消息称,今天她也被警方抓进了派出所传唤审讯,还有江苏访民杨大美也被抓进了派出所审讯。蒋子春介绍说,她是因为昨天参与找巡视组举报,今天就被无锡广益派出所民警抓去传唤审讯。审讯期间,派出所警察要求蒋子春做笔录,讯问她昨天去南京干什么?蒋子春回答说:“老百姓去巡视组举报,犯了哪门子法?我依法向巡视组举报腐败问题,如果你们警方要抓我做笔录,那就是在和中央巡视组对着干,我去找巡视组这是我的权利,巡视组赋予我们举报的权利,你们警方凭什么抓我来做笔录?”。最后,蒋子春拒绝回答警方的全部讯问。

    近期十九届中央第七巡视组来到南京巡视江苏省的问题,中央第七巡视组组长张立军指出,巡视期间,巡视组将突出问题导向,盯住关键少数。江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表示:一定带头落实巡视组的部署要求,带头接受巡视组的监督检查,虚心听取和诚恳接受巡视组的批评意见,认真整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不足,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

    此次中央巡视组将在江苏省工作3个月(巡视时间:2月23日—5月23日),巡视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接受群众监督举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中央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江苏省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群众举报和反映。

    近日,江苏十余位访民得知以上消息后,就于昨日来到南京中央第七巡视组所在地,向巡视组举报地方政府涉嫌违法的问题,今天十位访民就被警方抓进了派出所传唤审讯。



  • 重庆张庭源律师被举报“嫖娼”遭扣押24小时

    【民生观察2017年9月5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9月4日)被重庆两江新区天宫殿派出所以接到群众举报称其涉嫌“嫖娼”传唤后留置派出所24小时的重庆知名刑辩律师张庭源于今天下午得到释放,但警方并未出具任何书面文件。

    据张庭源律师自述,昨天下午两点,他被口头传唤至天宫殿派出所,进入审讯室后即被限制人身自由,不准使用手机及通信,笔录至下午五点做完,其后就一直无人理睬,当晚派出所将其囚禁于铁笼内,至凌晨由于身体极度不适,报120经诊断后派出所才批准其服用家人早已送来的药品。至今日(9月5日)中午,被困长达22个小时,派出所并未提供膳食,多次要求均不予理睬。下午一点多,派出所口头宣布其无违法行为,可以离开。张庭源律师随即要求派出所出具书面文书,但警方予以拒绝。

    张庭源律师表示,如果(派出所)不出具书面文件则拒绝离开。僵持期间,警方要求家属和朋友帮忙劝离,甚至动用律协的力量进行劝说,最后,张庭源律师在多方劝慰下于下午两点多离开派出所,此次“涉嫌嫖娼被传唤留置事件”历时24小时。张庭源强调,中国真正的律师总是与被迫害、被构陷、被嫖娼等事件相伴,推动法治艰难前行。身为律师,他对此恶劣事件不会就此罢休,后续将展开相应的维权行动。



  • 广西高世福、许坤举报土地储备中心委托“三无”拆迁

    【民生观察2017年8月30日消息】日前,广西北海市白虎头村村民高世福、许坤等人向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递交举报材料,举报北海市土地储备中心违法违规委托不具备拆迁资质人员,对白虎头村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等具体工作,并用非常手段对村民进行恐吓、滋扰、殴打等恶劣行为。举报人敦促主管当地住建项目的北海市住建局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制止“三无”拆迁人员继续侵害位于北海市白虎头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范围内的被拆迁户(村民)的合法权益。

    高世福告诉本网,昨日,其与许坤等人前去北海住建局递交信息公开申请以及举报函,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和住建局办公室人员态度冷淡不理不睬,对于递交的材料拒不出示收函回执,交涉时以各种理由推托拒绝,迫于无奈,高世福报警求助,但110民警在了解事情后以此事不属于警方管辖为由,要求双方协商解决。最后,在住建局信访部门不愿出具收函回执的情况下,高世福等人只好将信息公开申请以及举报函留置在住建局信访办。

    附举报函原文:

    关于对北海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单位
    实施拆迁的行为依法查处的举报和申请

    举报申请人:高世福,身份证号码:450503197212030415   
    举报申请人:许坤,身份证号:450511197406200419

    举报申请事项:对北海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单位实施拆迁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事实和理由: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城市房屋拆迁单位(以下简称房屋拆迁单位),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接受拆迁人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位。 ”;第四条规定:“设立房屋拆迁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二)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三)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 ”;第五条规定:“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规定,对申请设立房屋拆迁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对房屋拆迁单位和自行拆迁单位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未经批准发给《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接受委托拆迁。”。
    北海市土地储备中心在白虎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拆迁中,委托没有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40名工作人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见附件),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举报人是白虎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被拆迁户,现申请贵局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拆迁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三)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的规定对北海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单位实施拆迁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此致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申请人:高世福 18278995982
    举报申请人:许坤 13036998964

    2017年8月29日

    有关广西北海白虎头村强拆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广西高世福等数十村民联名举报北海市政府违法征地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9/2017/0314/15598.html



  • 无锡丁红芬、管英宝实名举报被驻京办雇人绑架殴打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7月4日消息】今天,江苏无锡访民丁红芬和管英宝联合发出实名举报信,控诉无锡信访局驻京办雇人绑架、殴打、抢劫及限制人身自由等罪行。

    据悉,7月1日下午三点左右,丁红芬和管英宝在北京久敬庄被驻京办工作人员强行推进警车,后移交给东北籍黑保安手上,商务车将两人押解回无锡,一路被殴打虐待,手机及随身物品被抢走,十几个小时不准吃饭,为了防止两人逃跑,不准让上厕所,防止塑料桶在车上解决。两人被羞辱押解限制人身自由超过十七个小时。

    附丁红芬和管英宝的实名举报信原文:

    举报人:
    丁红芬,女,身份证号:320222196804195968,手机号:13771116727,住: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东绛)锡南路106号。
    管英宝,女,身份证号:320204195112271045,手机号:13706184744,住: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湖景社区管社山家园15号1003室。
    举报无锡市信访局驻京办事处负责人:朱新春(手机13683119169),殷建国(手机13961805544)雇佣东北人绑架、殴打访民,抢劫访民钱财,限制访民人身自由。

    案发经过:2017年7月1日15点不到,我和管英宝在久敬庄被驻京办的人强行推进车牌苏B1733警警车上,15点10分左右,警车开进丰台区京华饭店(永外西罗园南里68号)后门小区内,在朱新春和殷建国的指挥下,丁红芬和管英宝被5个东北人绑架上一辆车号为:京Q2UZ817座商务车上,这辆车开上小路,进了一个小区,再转进另一个小区内停下车,让我们交出手机,我们不肯交出,押车的东北人对我们说:这是你们领导说的,让你们交出手机,不准吃饭,他们三个人上来就抢,我们不交,三人就对我俩扇巴掌,抢去了手机和随身包裹,腿压在我们身上,对我们搜身。这时上车来了一高大的年轻打手,他自己说,我是王八蛋,你们领导来叫我教训你们的,上去就打管英宝三巴掌,大吼,你们不能讲话,不能睡觉,驾驶员对着打手喊,打中间戴眼镜的女人(指的丁红芬),打手把我的眼镜也抢去了。

    这辆车在小区内停了约40分钟后上了京沪高速,我刚刚眯上眼睛,一个女的上来就踢我一脚,接着一拳,打在我的眼睛上,左眼睛立即看不见,东北女人喊不准睡觉,不准睡觉,拳头雨点般的打在我的头部,脸上和嘴上,三个人交叉着对我和管英宝二人踢打。我手臂,头部,脚部,嘴巴打肿。管英宝右手臂打肿。为了防止我们逃脱,不准我们下车上厕所和吃饭。车上放着一个塑料桶,大小便只能在塑料桶里面进行。

    我不能忍受侮辱,我要活命,与其让他们打死,不如自己还手反击,车在高速上摇晃,在这种危险的情况下,他们几个人中间有人喊住手,不要打了,要翻车了,他们这才停止了对我的殴打。

    五个东北人把丁红芬和管英宝二个人质交给了无锡地方政府,换了钱回去了,管英宝被东北人限制人身自由17个小时,丁红芬18个小时。我们访民就这样成了驻京办的利益链,成了他们的摇钱树!

    抄报:国家信访局;江苏省信访局;无锡市信访局;滨湖区信访局;国家政法委;省政法委;市政法委;区政法委。用挂号信向各部门寄出。

    举报人:丁红芬,管英宝
    日期:2017年7月4日

    有关丁红芬和管英宝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无锡丁红芬 黄雪峰等四人在北京被抓正在遣返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6/0316/14104.html



  • 举报乱收费遭报复 中学教师被强送精神病院

    吕镇山是江苏省海安县角斜镇中学教师,家住海安角斜镇范堑村。2007年4月3日早上7点多,吕镇山骑电动车去学校上班。忽然路边停着的一辆依维柯汽车开过来挡住了去路。车上下来5个人,其中一个是角斜派出所的民警缪宏,另外四人不认识。其中一个说:“县里有人找你谈话。”吕问:“你们是哪里的?”他们说:“你别问了,跟我们走。”吕说:“我要去上课。”他们说:“不要去上课了,今天要你去谈话。”不由分说,强行把吕镇山拉上了车。

    上车后,随即对他搜身,除衣服未被剥下之外,将裤带子、手机、钱等所有物品全部没收。吕镇山发现车却没有开往海安县城,而是往南通方向开。感到不对劲,问:“你们要把我送到什么地方?”他们说:“我们没恶意,送你到南通去谈话。”吕问:“谈话为什么要解裤带?为什么要搜身?收东西?”他们说:“我们是执行任务,奉命行事。请你配合。”吕说:“如果是腐败分子叫你们把我害死,你们也照执行?”他们说:“吕老师,话不能这样讲。我们奉命行事,你配合对大家都有好处。”

    车开到了通州市博爱医院(通州市九华山村精神病院)停下来。吕说:“把东西还给我。哪个领导找我谈话,请他出来。”那些人说:“等一会儿。”一个胸前挂着(院长黄祖歧)工作牌的人出来喊到:“吕镇山下来住院!”吕抗议道:“我没病,住什么院?”院长说:“你有精神病,必须在我这住院。”随即把吕老师硬推进了铁门里,和精神病人关在一起,每天3次强迫吃药,吕镇山迫于形势只有任凭医生摆布,“安心”接受医生的“治疗”。医院医生也知道吕老师没病,对他说:“你不要举报,你拿你的工资,何必多事?你一个人帮老百姓说不了什么的。”

    5月12日,在几个亲戚来向海安县教育局、信访办写了保证再不举报了。如果再举报,亲戚们愿一同被抓精神病院,任凭处置的担保书。吕镇山也写下了“保证再不举报了、永不举报”保证书这才得以离开医院回到家里。至此吕镇山在医院里已呆了40天。

    事后5月18日,海安县信访办薛科长带人来到吕镇山家,叫吕镇山“过去的事不要再提”,“无条件把互联网停掉,”。原来吕镇山的被关精神病院是缘于数年来不断地举报学校乱收费等问题,而遭到的遭打击迫害。

    吕老师抗议说:“我装宽带是合法的,我没有在网上违法,我只是向国务院纠风办发电子邮件举报学校乱受费。”但抗议也没有用,随后电信局来人退还了元剩余的上网费,拔走了网线。吕老师只有坐在电脑前苦笑:“现在上不成网了。”

    生于1951年的吕镇山,1971年在当地高中毕业后就在当地中学任教,从事教育工作已经40多年。工作期间取得汉语言文学专业、财务会计专业双大专学历。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1996年吕镇山患上“咽喉炎、声带水肿”的职业病,学校改派他做了会计。吕镇山说,做了学校会计后,他发现了财务、收费等方面的大量问题和黑幕:用乱收来的钱大吃大喝,穷人家的孩子帮富人家的孩子缴钱,不欠费的学校账上却欠费,借搞基建中饱私囊,虚开发票报销,学校、教委、书店联手销书,县政府庇护县教育局开口子让学校乱收费,等等。“我看不惯,开始反黑。”1999年开始,吕镇山老师不断举报,截至被强制精神病已经举报了8年。这期间向上级有关部门写举报信、发电子邮件等,反映学校和当地教育系统的问题,8年间没停过。

    99年下半年,向海安县物价局举报,结果迫使镇教育助理在各学校清退99年上半年在各中小学乱收款50万元左右。结果退款结束后,支持举报人的海安县物价局检查所的万祥贵所长莫名其妙的被免了职,调离了物价检查所,此后物价局再没有人敢支持吕镇山的举报。同时吕镇山也被罢免了学校会计。

    2001年下半年吕镇山恢复会计岗位后,每学期都坚持收费按规定的项目、标准,要开票,要入账,反对巧立名目收费、提高标准收费和地方政府的搭车收费;坚持公开账目,导致多次教委,学校将多收到款项退出,并多年连续举报海安县全县各学校乱收费的情况,也因此得罪了教育乱收费的唆使者、总后台和庇护神——海安县教育局、海安县物价局。 “在这次反对教育乱收费的举报中,我是战士,又似记者,为的是及时跟踪向国务院纠风办报道事态。”吕镇山如是说。

    事后海安县教育局人士说,海安县是教育之乡,教育系统的成绩是显著的,并不像吕镇山反映的那样。教育局对吕镇山很关心、很照顾,因为他是病人,吕镇山确实有精神病。教育局人士说,在2004年,南通市有关部门给他做过鉴定,有鉴定证书,认定他有偏执型精神病,“没有精神病,能这样不停地举报吗?”他们说,吕镇山被送进精神病院,与他举报无关,仅仅是因为他有病,干扰了学校正常秩序。

    这份“通精司技鉴(2004)第162号《精神病司法鉴定证书》”。委托鉴定单位:角斜中学。检查时间:2004年9月24日。鉴定场所:中学校长室。案由:反复越级上访。“鉴定过程”一段几百个字,内容是吕老师反复上访告状,记者没看到任何“诊断”的依据。鉴定结论:患偏执性精神障碍、无行为能力、建议治疗。落款:南通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2004年10月15日。其逻辑:因为“反复越级上访”,所以“有病”。

    吕镇山说:“荒唐!我一直都不知道有这么份鉴定。当时我根本不知道有过什么鉴定。这是学校背着我搞的阴谋,是迫害。我举报了六七年,他们恨死了,所以搞鬼报复,也为他们的罪责开脱。”吕的妻子、亲属等都表示,在此之前,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份鉴定,吕老师绝对没病。

    而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份《精神病司法鉴定证书》明显是非法的,因而是无效的。如果吕老师真的有精神病、无行为能力,那么,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委托鉴定的应当是他的监护人,也就是他的家人。学校是没有资格、没有权利这样做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说:“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特别程序的启动,必须要由他的利害关系人,也就是她的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来,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权限是由人民法院行使的。从医院角度看,要有正式的委托手续才能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方无效,鉴定程序就违法,鉴定结论就没有法律效力。”法律界人士披露,只要给钱,或有权力背景干预,要做个什么“鉴定”,并不是不可能。

    法律界人士还说,要把一个公民送进精神病院,也应当由他的法定监护人主张施行,别人是无权这样做的。法律界人士认为,受害者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撤消那份违法的《精神病司法鉴定证书》,并起诉相关责任人,追究其法律责任。这明显是违法行为,从其恶劣程度看,已经涉嫌构成犯罪。

    因为“反复越级上访”,所以“有病”,天下有这样荒唐的逻辑吗?教育乱收费,早已是群众痛恨之极,而又无可奈何的丑恶社会现象。大家说来说去,媒体也报了无数次,但乱收费依然横行,所以大家只能逆来顺受,见怪不怪了。如今海安出了个吕老师,敢于长年坚持不懈地反映问题,与社会风气格格不入,因而触及一些人的利益,遭打击迫害。有良知的人,都应该思考一下了。

    吕镇山老师住址:海安角斜镇范堑村,电话:0513-88279349,13506278295

  • 被举报精神病重强制送医 台网美斥漠视人权

    台中市一名网拍美女“叶精灵”,因与曾有养父女关系的于姓舅父有官司纠纷,于男通报卫生局称叶女与其夫有精神疾病,卫生局人员于是会同警方日前上门将两人带走“协助送医”,双方僵持个多小时后,叶女与丈夫最后“被同意”送医,但医生其后鉴定“没有立即危险”让二人离去。叶女事后痛批卫生局所为漠视人权,有法律界人士也认为卫生局此举可能违法。

    叶女表示她与舅舅有官司纠纷,本月15日往台中地院开庭返家,却发现多名卫生局人员会同警员上门,还有两辆救护车停在她家门口等候,以她与其丈夫有精神病为由,要将两人强制送院。叶女不满并与卫生局人员发生争执,其舅则在一旁称:“这都是为妳好,不然来告我好了。”双方僵持个多小时后,叶女和其夫“被同意”坐上救护车被送往医院,但医生经评估指两人“控制好,没有立即性危险”,便让两人离去。

    叶女表示,她虽患有抑郁症,并持有身心障碍手册,但有定期就医并服药。过年期间,她家中遭小偷入屋,为了翻查屋苑闭路电视画面曾与屋苑管理员争吵而引伸诉讼,岂料舅父竟与屋苑管理员连手报复,意图将她关进精神病院。叶女质疑,卫生局人员与警员高调上门带她走,“好像要捉通缉犯一般”,难道只要曾有精神疾病就医纪录,便可随便被带走送院。

    叶女的于姓舅父则表示,因叶女生病又不吃药,又有破坏屋苑物品举动,对住户造成困扰,才希望她和其夫一同就医接受治疗。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精神卫生法中没有“协助送医”规定,协助送医当事人有拒绝权利,但卫生局接受通报,会同警消人员到场,已属紧急安置行为,必须是当事人有自伤或伤人行为,所以卫生局行为可能违法。

    台中市政府卫生局就事件响应,当日是由叶女家属向西屯区卫生所申请精神患者协助送医,据了解,事发屋苑的住户发现叶女过去曾有屋苑滋扰的情况,因此当天征求她同意,强调“非强制就医、也非强制送医做鉴定”,并依《精神卫生法》第32条第2项,有民众发现通知卫生局、警察局、消防局等卫生单位进行后续处理,完全基于个案同意及保护情况下协助送医。

    (来源:东网 http://hk.on.cc/tw/bkn/cnt/news/20170528/bkntw-20170528125658413-0528_04011_001.html 2017-05-28)

  • 举报领导非法集资 农行经理6度“被精神病”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农业银行一名经理,因举报上级领导参与非法集资,不仅丢了饭碗,还被6度关进精神病院。最近,他在“被旅游”途中又被强送医院做精神病诊断。伺机逃脱的他,目前正寻求法律途径,要讨回一个公道。

    实名举报领导涉黑而“被精神病”

    2005年,山东省济甯市金乡县农业银行支行的部门经理张军,因发现银行支行行长王元宏等领导参与民间集资行为,以及揭露金乡县魏菜园千警参与强征土地案和临沂市委书记侵吞国有资产等弊案。10几年来不停遭到拘留、关押、送精神病院等打压迫害。

    3月9日,张军被非法拘留10天,拘留期满后,又被旅游。游途中,他先后在南京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和上海精神病防治中心被强行做精神病诊断。因无精神病,医生不让住院。

    一路上,张军被安排了一名防暴队警察王建雷专门看管,同行的还有金乡县北城派出所长李广西、警察辛春强等,全部费用由金乡县农行支付。3月30日晚上,张军和王建雷发生一点磨擦,王叫嚣要给张军上手铐,并威胁要把张军绑上石头扔到大海里。张为了求生,于次日早晨5:30,趁王熟睡,逃离宾馆。

    张军因举报行长王元宏涉黑“拜把子”造成30亿元坏账,上访10多年,金融管理当局和公安部都不受理,反而被农行总行行长杨明升认定为精神病强制住院。

    因资助宗教人士被非法酷刑、关精神病院

    2010年5月,张军以金钱资助维权时认识的河南省开封市犹太人后裔,被国安警察扣押在宾馆监视居住。后交由公安局国保大队接管,不作任何问讯,用审讯椅(又称铁板凳)把其手脚和全身固定12小时。在实施非法酷刑后,由国保大队李玉新押解张军到济宁精神院强制住院。

    李玉新还扣押张军的私人现金6000元及电脑和智慧手机各1部,合计价值12,000元,不给出具任何收据。

    为让上访作废 不断“被精神病”

    因为精神病人的上访是不被认可的,为让张军的上访作废,从2005年开始至今,张军已被强制关押精神病院6次,每次半年,放出来,然后又关进去,又放,时间长达二年多。

    张军告诉大纪元记者,“他们就在拘留所、看守所、精神病院,轮流关我。中国的人权很落后,他们不让你讲啊!我上访这么多年,他们就都说我有精神病。”

    他还说,“我要找海外律师,寻求法律途径,请求当局赔偿我10多年来的经济和精神损失300万元人民币。”

    (来源:大纪元 http://www.epochtimes.com/gb/17/4/12/n9031171.htm 2017-4-17)

  • 兵器集团205研究所职工白忠民举报军工腐败

    申请中纪委指定异地监察委员会复查《举报案》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暨王岐山书记、中央第十一巡视组暨徐令义组长:
     
    申请人:白忠民,1953年9月23日出生,原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第205研究所(下称:205所)职工。因实名举报205所原物资供应处副处长“杨春雷涉嫌采购伪劣产品贪污数千万元;给价值上百亿元的武器设备埋下严重质量隐患”一案(下简称《举报案》),遭205所长王小鹏等人打击报复: 2004年3月被下岗、2007年8月被辞退公职。现无业,流离失所。联系电话:18515931523
     
    妻:杜淑芳,205所退休职工。2014年5月13日,因跟随申请人向陕西省人大,举报省检察院以“举报人不是受害人,沒有申诉复查的主体资格”为由,不依法复查《举报案》并不出具《复查决定书》等违法渎职行为;控告新城广场派出所长王万仓对“要求检察长胡太平接访”的我夫妻二人暴力伤害等案,遭陕西省公、检、政高层合谋陷害,强加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羁押7个月零18天后取保候审。
     
    申请事项:

    一. 不服陕西省检察院以“举报人不是受害人,没有复查申诉的主体资格”为由,拒不依法复查我对西安市检察院《不立案复议决定书》提出的复查申诉、不出具“复查决定”法律文书而以“信访告知书”代之。

    二.不服最高检察院,将我向其提请的,具有举报性质的“复查申请书”、“变更管辖申请书”等转回到陕西省检察院。促使胡太平为首的陕西省检察院更加肆意妄为和打击报复。他们动用警力,殴打、铐刑、喷辣椒水折磨摧残“要求检察长胡太平接访”的我夫妻二人;他们与省人大信访办主任庞xx、副主任王亮等联手并操纵公安及检察院,对前去要求省人大委员会暨赵正永主任,监督省检察院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政策”、依法出具“复查决定”的我妻,实施构陷、抓捕、两次侦查延长、抄家等,刑事羁押7个月零18天的全部过程。

    三.不服公权力干预与危害:“上面有人打招呼”是本《举报案》十年多来得不到依法查处的根本原因。虽然我不能完全确定“打招呼”的人是谁,但纵观省检察长胡太平等对《举报案》的所作所为、对我夫妻的打击迫害,足以证明他们对“打招呼”人意图的“心领神会”及"打招呼"人的权重淫威。他们都是在利用公权力徇私枉法、为所欲为、祸国殃民!

    故,今特写此信,申请中纪委指定异地监察委员会复查《举报案》及连带事项。

    申请诉求

    一.要求陕西省检察院出具《复查决定》法律文书 ;
    二.要求复查申请人夫妻《控告派出所长王万仓暴力伤害》案、妻《控告强加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报复陷害》案。确认受处分人、错案责任人及幕后指挥人。落实国家赔偿政策;
    三.要求立案侦查申请人《举报状》提供的线索。对照法律、法规及《军工管理条例》等,确认被举报人杨春雷等“贪污、受贿”“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事实。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要求复查申请人《举报状》、《控告状》及西安市检察院提供的《205帐表》等。确认被举报人王小鹏(原205所长)的渎职、妨害司法、打击报复举报人及亲属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要求复查申请人《举报状》、《驳兵器结论》及原国防科工委《给白忠民同志的答复意见》、《205帐表》等。确认被举报人王峰(原兵器集团公司案件监察处长)在办案期间,徇私舞弊、隐匿证据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其责任;
    六.要求复查申请人《控告状》及相关证据,依据《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确认申请人及亲属被打击报复的赔偿及奖励事项。

    事实经过:

    本《举报案》历时13年,历经纪委及检察院两大机构调查:
    一. 2004年3月至2007年8月,我将《举报案》先后递交到205所纪委、兵器集团公司纪委、原国防科工委纪委及科技质量司。终因我不服原国防科工委信访办《给白忠民同志的回复意见》, 给科工委监察局提交“复查申请”无答复而告一段落;2016年4月6日,我再向中央进驻国防科工局巡视组提出“复查申请”,至今也杳无音信。

    二. 2007年5月,我的《举报案》材料经最高检察院及陕西省检察院移交至西安市检察院。 2008年3月21日,省检察院又以陕检

    【2008】反贪发09号《关于杨春雷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线索交办函》再次向西安市检察院交办。西安市检察院侦查二处师卫新是案件承办负责人(下简称:承办人)。

    西安检察院及承办人对此上级移交且交办的“举报案”件,“初查”拖延了5 年,“复议”进行了6 个月;陕西省检察院于2012 年11月 20日,收到我“复查申诉书”至今已4年有余,拒不出具“复查决定”法律文书。申诉人多次催要,其答复:“你是举报人不是受害人,没有复查申诉的主体资格…..只能给信访告知书(不立案)”

    2013年10月,我们56名有关陕西省检察院管辖案件当事人,联名写信给陕西省人大委员会暨赵正永主任,反映陕西省检察院不作为、不正当作为等违法渎职行为。

    2014年5月13日,我们部分当事人到陕西省人大信访窗口,查询联名信处理结果及涉法涉诉信访政策,结果却发生了我妻被抓捕事件……

    意见:
    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又有同类罪案(神三案)判例的危害国防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却被原205所长王小鹏、兵器集团原案件监察处长王峰等人,徇私舞弊,隐匿证据而包庇;被师卫新等检察官员以程序违法、证据违法而制造实体错误;被胡太平等权力干预而变成难以揭开的黑幕!
    腐败无处不在,本《举报案》仅是军工腐败冰山一角的典型案例。
    恳请中纪委综合考虑本案实际,指定管辖,督办“复查”并"回复结果"!
    本套材料:正文4页 + 附件 15页 = 19 页
    后附:
    1.《举报状》、《控告状》、《申请最高检变更管辖》各一套;
    2.西安市检察院《不立案通知书》、《复议决定书》及《答复涵》各一份。
    说明:1.标注而未附的相关材料与证据,均于此前交与陕西省检察院、中央进驻国防科技工业局巡视组、中央驻最高检察院巡视组。
    2.我愿对我提供的所有证据材料承担法律责任。如需要更详尽的调查线索,请随时与我联系:18515931523

    申请人:白忠民

    2017 年 4 月 20 日

  • 广西高世福等数十村民联名举报北海市政府违法征地

    [访民之声2017/3/14消息] 昨日,广西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白虎头村许坤、高世福等数十村民,联名向国土资源厅党组巡察组反映北海市政府违法强征村民就业用地,严重侵犯村民合法权益的问题。

    高世福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去年以来,北海市政府强征强拆,毁坏村民土地,听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巡察组3月9日开展巡查工作后,昨天我们向巡察组递交举报材料,接待人员说领导不在,他会把村民的材料交给相关领导,并按照信访条例规定15天内给予村民答复。
     
    附:村民举报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巡察组的领导:
       我们是广西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白虎头村村民。为了白虎头村的集体就业用地(自留地)被北海市政府不法征收,严重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面前特向你们举报:
       
    一、北海市人民政府北政函【1994】40号文件中所划出的五幅共51312平方米折合76.93亩土地作为白虎头村的集体就业用地。当时北海市政府是划出76.93亩就业用地给白虎头的,但这76.93亩就业用地从来没有被白虎头村真正支配过,村民们甚至不知道这76.93亩就业用地在哪里?
       
    二、北海市银海区咸田镇人民政府咸政报【2003】25号文件。该文证明这25亩土地是白虎头村委的集体土地,并不是什么“国有滩涂”,证明北海市国土局在把这25亩集体就业用地当国有土地出让给金成公司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北海市国土局把集体土地当国有土地出让的行为是违法的。
       
    三、北海市政府决定把这25亩就业用地建设扬帆大酒店的依据是项目依据、规划依据、用地依据是什么?为何北海市政府要决定一个房地产公司建设酒店?招拍挂哪去了?为何明知金成公司违约、土地来源违法还要支持广西南宁宁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该项目?
      
    四、该文证明这25亩土地就是白虎头村的就业用地,北海市政府为何要自食其言,不兑现当初的征地承诺,用村民的就业用地建设扬帆酒店?
      
    五、扬帆酒店的项目用地是130亩,除了这25亩外,还有其他的105亩是通过什么法律途径出让给广西南宁宁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
      
    六、扬帆酒店并没有实质性建设,北海市政府又是如何同意它以建设用地置换的?谁同意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七、国家不是明文规定新增的建设用地不能纳入土地储备。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下发的“28号文”,将此前批复的白虎头土地纳入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储备库。而北海市规划局又在2009年12月1日的答辩状又说“只是准备将相关土地予以征用,纳入土地储备而已”。拆迁白虎头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从黄金海岸的白虎头村,“回建”到两公里之外的北背岭。由此,项目彻底变味,从“新农村建设”变为搬迁。
       
    白虎头之所以整体搬迁,根本原因是在于这76.93亩就业用地上,通过整体搬迁抹平村民对这76.93亩就业用地权利的主张,典型的按“发展中的问题要在发展中解决”的思维和手法。
       
    这些问题不但白虎头村民想弄清楚,就是北海市全体市民也应该想弄清楚,希望这次广西壮族自治区党组巡视组的领导依法行政履行职责,还村民的一个说法!
                                                                    白虎头村民
                                                                  2017年3月13日

  • 广西高世福等数十村民联名举报北海市政府违法征地

    [访民之声2017/3/14消息] 昨日,广西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白虎头村许坤、高世福等数十村民,联名向国土资源厅党组巡察组反映北海市政府违法强征村民就业用地,严重侵犯村民合法权益的问题。

    高世福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去年以来,北海市政府强征强拆,毁坏村民土地,听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巡察组3月9日开展巡查工作后,昨天我们向巡察组递交举报材料,接待人员说领导不在,他会把村民的材料交给相关领导,并按照信访条例规定15天内给予村民答复。
     
    附:村民举报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巡察组的领导:
       我们是广西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白虎头村村民。为了白虎头村的集体就业用地(自留地)被北海市政府不法征收,严重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面前特向你们举报:
       
    一、北海市人民政府北政函【1994】40号文件中所划出的五幅共51312平方米折合76.93亩土地作为白虎头村的集体就业用地。当时北海市政府是划出76.93亩就业用地给白虎头的,但这76.93亩就业用地从来没有被白虎头村真正支配过,村民们甚至不知道这76.93亩就业用地在哪里?
       
    二、北海市银海区咸田镇人民政府咸政报【2003】25号文件。该文证明这25亩土地是白虎头村委的集体土地,并不是什么“国有滩涂”,证明北海市国土局在把这25亩集体就业用地当国有土地出让给金成公司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北海市国土局把集体土地当国有土地出让的行为是违法的。
       
    三、北海市政府决定把这25亩就业用地建设扬帆大酒店的依据是项目依据、规划依据、用地依据是什么?为何北海市政府要决定一个房地产公司建设酒店?招拍挂哪去了?为何明知金成公司违约、土地来源违法还要支持广西南宁宁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该项目?
      
    四、该文证明这25亩土地就是白虎头村的就业用地,北海市政府为何要自食其言,不兑现当初的征地承诺,用村民的就业用地建设扬帆酒店?
      
    五、扬帆酒店的项目用地是130亩,除了这25亩外,还有其他的105亩是通过什么法律途径出让给广西南宁宁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
      
    六、扬帆酒店并没有实质性建设,北海市政府又是如何同意它以建设用地置换的?谁同意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七、国家不是明文规定新增的建设用地不能纳入土地储备。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下发的“28号文”,将此前批复的白虎头土地纳入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储备库。而北海市规划局又在2009年12月1日的答辩状又说“只是准备将相关土地予以征用,纳入土地储备而已”。拆迁白虎头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从黄金海岸的白虎头村,“回建”到两公里之外的北背岭。由此,项目彻底变味,从“新农村建设”变为搬迁。
       
    白虎头之所以整体搬迁,根本原因是在于这76.93亩就业用地上,通过整体搬迁抹平村民对这76.93亩就业用地权利的主张,典型的按“发展中的问题要在发展中解决”的思维和手法。
       
    这些问题不但白虎头村民想弄清楚,就是北海市全体市民也应该想弄清楚,希望这次广西壮族自治区党组巡视组的领导依法行政履行职责,还村民的一个说法!
                                                                    白虎头村民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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