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8/10消息:今天下午,辽宁省开原市林丰满族乡湾子沟村杨荣生等4人因进京举报村修建的公路成豆付渣工程被拘留。
辽宁访民赵永信说,他们原本来的人多,签名举报的就有200多人,这次有10几个人出来上访,有的在路上被劫回去了,就她们4个到了北京,昨天在北京市的接济服务中心马家楼被接回地方的。今天下午开原市公安局给她们开了拘留手续,公安局说杨荣生是带头的,把她拘留15天,那3个人各被拘留5天,杨荣生他们3个女的关在了铁岭市拘留所,一个男的关在开原市拘留所。他自己昨天上午也被从国家信访局外被地方警察绑架强行推进车里押回去,警告他不许上访。
此外,河南洛宁县访民吴振和今天上午到郑州中央巡视组的下塌地上访被抓住关到一家宾馆软禁。吴振和说和他一样因为到巡视组上访的有10几个人被关在宾馆,都是今天抓来的,软禁我们的人说要让地方接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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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开原市4村民进京举报豆腐渣工程被拘留
实名举报 : 辽宁省大连市城子坦镇干部卖地毁田无人管
我是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城子坦镇东老滩村村民,高正昌,党员,退伍军人,电话18842843770。我现在实名举报镇长吴军增,现已退休的张殿忠,现任村长刁吉仆,他们毁掉东老滩村的大面积国土和大面积的海防林林地,非法搞个人建设育苗池多处。他们胆大妄为、目无国法,在当地是一手遮天的小官。他们包庇和隐瞒实事,大大的把钱揣在自己的腰包里!
我们村靠海边的,这些贪官正好利用他们的权力实现自己夜思梦想的发财梦,他们卖掉我们村的很多虾圈和公有的育苗池,小盐田,卖掉这些钱去哪里了?建设我们的家乡了吗?目前是不仅没有建设家乡,更没有带动群众致富!卖掉这么多钱,根本没有让家乡改变面貌而是让家乡千疮百孔。卖的国有土地后的钱去哪里了?2011到2012年我们原村长兼镇政府的鱼政副镇长张殿忠,和现任村长刁吉仆,先后利用开发商等人骗取老百姓的信任,派小弟,与老百姓以低价签定土地租赁,导致整个村毁掉300多亩国土和十多亩海防林林地!他们这么胆大任意敛财,有谁在背后支持呢?他们围建海参圈和育苗池,销售和出卖,从而得到了上亿元的人民币。参与其中的不乏镇里主管领导和主管渔政的镇长以及市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支持!这项工程都是没有经过任何政府批准的,造成我们的村300多亩地的毁坏耕地。现在荒废成多个深达十多米的大坑无法耕种而且造成严重的环境影响,威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至今无人回填!当时开发商答应给老百姓回填。现在也无人问津!
他们还卖掉我们屯的杏房的东甸公有国土,海防林下面的甸地总共也有二百多亩,这些国有土地都被政府的贪官卖掉了,这些钱都去哪里了呢?这些贪官拿着国家的钱喝着老百姓的血汗钱,却还大肆贪赃枉法。开发商给老百姓的价钱是一万八一亩,到百姓的手里得一万一千元。开发商答应老百姓五年给恢复正常耕地,但是至今为止,这片土地却荒芜了无人去管!贪官们还把小盐田卖掉获利上千万元,东老滩村总之卖掉公有资产约三千多万元!
以上事实我曾多次到普兰店区国土局,大连国土局,辽宁省国土局反映都没有有给我答复。电话举报,实名举报都没有一点信息。难道国家开设的这些政府部门不能为人民服务吗?我在民信网站举报十多次,答复就是不归信访部门管。但是在国土部门派人到镇里和村里调查只能看到被毁的耕地,涉案人员却因为地方的故意隐瞒无法调查取证,最后交到公安局也是一个结果。我就去普兰店区公安局去问,办案同志竟然说没有这么回事的,在这里层层隐瞒撒谎可见一斑!这些事实,村里没有不知道的,卖掉国家的国土,在用国家的钱买官,调查时,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其中奥妙不言而喻!以上就是普兰店区城子坦镇东老滩村的所作所为,难道真的是土黄帝没有人敢管了吗?习主席的精神在地方就这么没有力度吗?中央巡视组的到来,我以为老百姓这次能看到希望了。我就在2016,2,29日去了辽宁省医学院巡视组那里,在中央寻视组的办公的地方,当时是有人接见了,告诉我拿着这个预约单在三月十四日到辽宁省医学院地方来给解决的,当时接待我的是中央寻视组的009号,就告诉我会有领导给你解决的,我就回家了。等了二个月后一个信息都没有,我就打电话给巡视组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接了。就告诉我说你的事不归巡视组管的。请问中央寻视组的回头看,是看什么呢?是不是官官相护呢?众多的老百姓上访,真正能解决的还是得靠政府有关系的才能解决,难道当官的就这么为人民服务吗?
在我去巡视组之前,就是三月九号,就有政府派人来找我谈了,说先给我十万,二十万,最后三十万,先给我五万现金,等巡视组走了,有关官员没查出事,再给我补偿剩下的钱。在此,破坏海防林的也派人找我谈,问我要多少钱,我没有同意,因为他们破坏国家的是国土海防林。以上政府和相关人员对我的贿赂事实都被我拒绝了。身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看到了他们不为百姓着想只想自己仕途的丑恶嘴脸更坚定我维护党员的形象,维护百姓利益的决心!但是省纪委的查处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二个多月过去了,纪委,公安司法,国土等各部门都没有任何消息,可能这件事依然是以前的那些人负责吧!希望中纪委领导能够重视并加大查处力度,保护国有土地维护百姓的利益和良好的社会主义好风气,肃清党员队伍中的腐败分子,树立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我于六月七号接到普兰店区行政投诉主任的电话,他告诉我说是从大连转下来的,也是我上访的事,让我在六月十三日下午去找他。我按时过去询问此事,他竟然说没有给我打电话!这样的官员竟然公然撒谎,这么不作为!我有和他的对话录音,就是他办公桌的电话打给我的。他为什么不敢承认呢?这个事是他在做鬼吗?他办公室电话是,83181161,我们通电话时,他说你打一下12345他才能受理的。今天我去了,怎么说就是不承认他打的。如此不作为的国家公务官员,敢做却不敢承认了!希望相关人员能调查不推诿!希望中央纪检能有所作为,加大力度查查这些丑恶的贪官们。作为一个党员,我坚信这些腐败分子会被查处,国有土地会被保护的,相关部门会作为的!
举报人高正昌,18842843770,身份证号,210222197002044155,住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城子坦镇东老滩村后王屯村
2016\8举报单位领导参与非法集资 山东张军六次被关疯人院
银行的部门经理,所负责的业务工作在二级分行考核中一直保持全市前三名,其《论银行组织优化—事业部制》一文曾获得北京总行金融学会二等奖,他闲暇之余还擅长写写文章,这种端着金饭碗的工作和悠闲的生活,也着实够大部分人羡慕一把。然而因嫉恶银行的黑箱操作举报本单位领导参与非法集资案件,又上访联系记者及律师。被单位和国保6次强制关押住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其中2次是《精神卫生法》实施后),他是张军。
张军,男,汉族,1965年6月13日出生,现年51岁,身份证号码:370828196506133654,原农行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支行职工,现无业。住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丽虹小区农行家属楼(力源羊肉汤馆)2单元3楼东户,电话18253705538,13953749099
他寄给本刊的资料显示,他曾任金乡县农行不良资产部科长和保卫科副科长等职务,在任职不良资产部科长时,向上级银行及网络发帖反映了许多银行问题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为了应付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行长让他“装”精神病人,然后在自己网络发帖文章的后面说自己是’“ 精神抑郁症患者”,随后把他调到保卫科做副科长,没过多久却在不公正的“双向竞聘”中被内部下岗,从保卫科副科长变成了传达室的门卫。
为此,他对银行的这种“未经职代会讨论决定和报劳动部门审核”的“违法行为”表示强烈愤慨,并开始给各主管单位寄信及在网络上大量发布文章。让他没想到的是以前只是装精神病,现在就要变成真精神病了!!
为了讨回公道并将银行黑幕公布于众,他开始实名举报时任农行行长王元宏涉非法集资、收受贿赂、乱放贷款等九条罪状,同时上访联系记者及律师,在动了某些人的奶酪后针对张军的迫害开始了。
2005年8月1日,农行金乡县支行办公室杜建岭和司机王海山没通知张军的家属,把张军送到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又称:济宁戴庄精神病院),由杜建岭作为监护人签字,把他送进去关押了两天,8月3日被释放出院。
出来后的张军,在维持生计的同时一直申诉案情,同时还关注社会不公事件,2010年3月27日,因在网上发帖引起关注,张军接受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武卿记者采访,谈当地蒜农遭遇暗算的问题。同时,张军发布的文章《黑社会控制大蒜达七年之久》等也影响巨大,他还鼓励中国政府承认犹太人身份族群,不要把他们的身份证都改为汉族,并且动员开封市犹太人后裔郭研和李随生两个社团去参加世博会,2010年5月5日以色列国家馆日,他给9名犹太后裔送了火车票和世博门票,结果这几人被国安抓走,他自己也被控制,两天后又被送入精神病院,接下来连续五年,张军都保持着每年进一次精神病院的记录。
2010年5月7日,国安把张军移交给国保大队接管后,由国保大队李玉新押解到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李玉新和张军父亲签字强制他住院,所有费用则全部由农行支付,包括送到医院的面包车和司机也是农行提供的。事后得知,参与此事的(官办)开封市犹太研究会会长石星光也被非法关押进精神病医院。2010年6月30日,张军在住院54天后被释放回家 。
2011年3月8日,金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和金乡镇第一派出所2名警察押解张军,再次送到济宁精神病院关押,3月22日,农行提供的司机开着面包车带着派出所指导员李广西和警察辛春强及两名特警押解张军,以旅游名义到南京东南大学医院和上海精神卫生中心看病,得到医生答复:“张军先前在济宁诊断的’双相情感障碍’,无需住院治疗”。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张军还是被关押62天, 至2011年5月9日才被释放。
2012年4月10日,农行再次动用自己的车辆、司机及金钱,县公安局副局长解目法陪同,由第一派出所指导员李广西和警察辛春强及两名特警押解张军到济宁市精神病院,至2012年10月26日出院,被关押196天。
2013年4月28日,由第一派出所指导员李广西和2名警察押解张军进入济宁市精神病院,理由是张军借金乡县“韩寒”公务员新闻事件闹事,本次关押于2013年7月25日释放,被关押88天。
2014年1月8日,第一派出所指导员李广西带领2名警察用一辆轿车押解张军,县公安局副局长解目法和国保大队1名警察带领张军家属坐另一辆轿车,同时到达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由医生和护工把他捆绑住院。至2014年8月15日被释放,被关押219天。
六次张军都被关到同一个医院,他形容每次都要定时打针、吃药,倒是没有电击,除了第一次是农行送进去的外,后来的其余五次都是国保和警方把他送进去的,而在精神病院所有的费用开销则全部由农行支付。
回目录实名举报辽宁锦州村官用不法手段侵占公款等犯罪行为
我是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家街道后三角山村村民白洪凯,身份证号:210701198008079412,手机:13464636632,举报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家街道后三角山村委会原书记白国金,主任李子文,会计高纯(现任书记)不作为的违法违纪事实。
自2007年3月份开始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和国家机关举报村委会原书记白国金、主任李子文、会计高纯(现任书记)、私自卖土石方等采取少入账或不入账的手段大肆侵占公款,给集体和村民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
我所反映的问题,市纪委书记迟克举虽然曾几次派人去当地调查过,但是,所谓的调查,只不过是走马观花而已,找了开发区纪检书记梁立满(是被举报人的保护伞)和与被举报人关系好的人调查情况,这些人的名字去村委会财务支出就能看出这些人,每年从村委会得几千元.按区纪委的调查结果而结案收兵。作为市纪委调查组本应认真调查取证对违法行为做出公正处理,本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然而我所举报的问题,区纪检委给我的答复是,所举报的问题基本属实,已按纪律条例给予被举报人党内警告处分,这个处理结果避重就轻,以罚代刑,我们对开发区纪委调查处理结果不服,向市纪委举报区纪委领导及工作人员,应按照程序对涉及违法犯罪的事实进行逐一调查,到现场去核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但是令举报人大失所望,市纪委的调查处理意见却是开发区纪委处理意见的翻版。这种以罚代刑的做法不但是对举报人严重的不负责任,更是放纵了犯罪,对法律的贬读。为此,恳请上级纪检委和司法机关对举报人所举报后三角山村委会干部的违法犯罪事实重新调查,对区,市两级纪委领导级工作人员渎职行为一并作出处理。
下面是举报人所举报的违法事实,举报人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一、十二沟山土石方问题
2003年,村委会白国金等人在没有任何主管部门审批和村民代表同意的情况下,置国防设施所在地而不顾,在利益的驱使下,私自将价值上亿元的十二沟山承包给辽西土石方运输公司炸山取石,长达5年时间.此事举报后当地政府调查后给我们的答复是:“2003年9月22日,后三角山村与锦州辽西土石方运输公司达成协议,后三角山村将本村十二沟山承包给辽西土石方运输公司做采石场,承包期两年,承包费每年5万元,村上于2003年至2005年共收取10万元。”已入帐,以后没有承包,没有查出村干部个人收好处费问题。
从开发区政府调查的结果看,承包期从2003年9月22日到2005年9月22日承包合同终止。结果与调查实际情况不符,辽西土石方运输公司从2003年9月22日开始在十二沟山炸山取石,直到2008年6月24日葫芦岛海军导弹基地91245部队和锦州军分区干预才停止在十二沟山采石,该山有部队军事设施,和国防工事被炸去半壁山。严重威胁国防设施的安全,如部队不出面干预,不知道还要炸山取石三年.,这一期间,白国金等人如不收好处村领导能白白将十二沟山送给辽西土石方运输公司炸山取石三年吗?每天炮生隆隆,车来车往难道几位村干部没看见?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这里存在着不为人知的秘密。那么2005年9月22日至2008年6月24日近三年时间该公司在十二沟山炸山取石.有车拉石头和勾机的相片为证,88年土地详查图可以。证明此山是后三角山村的开发区政府有关部门及领导视而不见,以没查出村干部个人收好处而收兵。
市纪委对此问题答复举报人说,是村委会的组织不健全所造成的,执行相关政策不规范所致,十二沟山不属于村上的管辖范围,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村上没有权利对外直接承包。市纪委还说,辽西土石方公司违法犯罪了,让我自己去告。既然市纪委说村委会没有权利,那么村委会偏偏没权而所为,这又是一种什么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我举报当中涉及到的人员,2011年11月25日上举报人家里威胁举报人,还说他们已经和市纪委沟通好了,让举报人同意市纪委的调查处理意见,如果追究责任,辽西土石方不能让我举报人还多次来找我,当时我把情况向市纪委书记迟克举反映,迟克举说这事他管不着。
二是,从形式上看,是卖给并非承包.所谓承包是指在不损坏十二沟山原面积的情况下,该公司在上面种植或者是养殖。辽西土石方运输公司既不是在十二沟山种植,更不是在十二沟山养殖,而是把整个十二沟山炸平采石,以炸去半壁山,价值上亿元的十二沟山白国金一伙人仅10万元就卖给了辽西土石方运输公司,辽西土石方运输公司在十二沟山炸山取石,平均每天开采石头400至500车,每车800至1000元,此石头卖给锦州港,辽西土石方运输公司到底赚了多少钱,到锦州港一查帐就知道了。一块肥肉,就这样白白送给了辽西土石方运输公司,白国金一伙人得了多少好处费,只有鬼知道和他们自已知道。后三角山村和空心台村归开发区管,拉三角山村的石头时,说是拉空心台村的,市纪委调查中说:三角山村石头卖10万元,空心台村卖15.5万元。难道十二沟山上亿元的土石方两个村只卖25.5万元?要求给此山做出评估,给集体村民一个公正、公平的处理!
三是,十二沟山是国家军事设施导弹基地和国防工事战备山洞所在地,38611海军部队在十二沟山外沿设立的“军事重地,严禁靠近”的界碑,还立了“严禁在管理区禁止取土”的告示。然而,白国金等一伙人置国防设施的安全而不顾,未经任何部门批准,也未经村民代表同意,敢私自将上亿元的十二沟山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辽西土石方运输公司。如果没有利益的驱使,白国金等一伙人有这么大的胆量吗?
四是,辽西土石方运输公司严重破坏了军事设施的安全。而辽西土石方运输公司在“禁区”里开道后炸山取石,他们一边炸山取石,一边将界碑往山里挪,至今已将十二沟山军事禁区炸去了半壁山。如果不是我们及时向中央军委举报,要不是部队及时派人来制止,那么现在的十二沟山的军事要地将不堪设想。市纪委书记跟举报人说,锦州军分区司令员侯清良说植被被搞得一塌糊涂。最近葫芦岛91245部队把山顶砌墙围起来。
白国金一伙人不但涉嫌职务侵占,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之规定,应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我举报当中涉及到的人员,2011年11月25日上举报人家里威胁举报人,还说他们已经和市纪委沟通好了,让举报人同意市纪委的调查处理意见,如果追究责任,辽西土石方不能饶我举报人还要多次来找我,直到不告为止.当时我把情况向市纪委书记迟克举反映,迟克举说这事他管不着。白国金等人严重破坏了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财产,区市纪委部门的领导及办案人员不作为,包庇,纵容犯罪。
二、卖海沟帮子土石方问题
2006年村干部未经村民代表同意,私自将海沟帮子土石方卖给郭霁,以每立方米2.5元的价格,一车拉两立方米,给5元,共拉5610车(实际数量还要多)但是此数量中大部分属于石方,一律按照土方计算,有相片光碟为证。石方比土方的价格高出很多,为何一律按土方计算呢,这里的用意不言而喻。高纯从中捞取好处,高纯和郭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
王家街道办事处答复举报人时说为了支持开发区招商项目的落实,经有关部门同意。
王家街道纪律检查委员会答复说经查2006年7月后三角山村经请示开发区领导同意,与郭霁签订了买卖土石方协议,手续由买方办理。既不是耕地,也不是荒地是被征走的荒沟。 开发区国土资源局答复经调查,2006年7月,原四十军承包人郭霁,在承包养殖场和海参养殖活动中,需要拉一些土来重新铺设养殖场内部道路和平整池内底面,郭霁与后三角山村干部私自协商,双方达成协议。
村民代表李学良计的车数,共计4932车,每车5元,收入24660元,已入帐,此事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开发区土地局已将收入收缴,但答复不一致。
举报人认为,四十军养殖场是1982年后三角山村委会承包给四十军养殖场,早以到年限,中央军委早已有文件,部队不允许搞企业,应无条件归还给后三角山村。四十军没有权利对外承包,为何区领导还要私自承包呢?是因锦州市开发区要建国家一级公路,2006年7月,养海参是开发区领导和有关部门招商郭霁项目落实,几个月后给占了。建环海公路必须经过占养殖场,另外,国家赔偿经济给养海参承包人郭霁海参产量钱。养殖场建公路占虾池的钱本应归后三角山村所有。但村民至今未得到这笔钱,这笔钱是郭霁得了还是村干部私分了现已去向不明。给国家和后三角山村及村民个人带来了经济损失。
三、龙头湾育苗室问题
2002年村委会没有经过村民和有关部门同意,私自低价将本村一组二组十亩土地(部分耕地),全部按荒地承包给锦州市海水繁育中心,每亩100元,承包期50年,共收取5万元。海水繁育中心,未经批准在承包地上建房《有相片为证》.各级的答复是,只说了耕地和荒地的承包年限不一样,但为何却按荒地对外承包,村委会明知道有耕地还这么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龙头湾育苗室所在地也面临征地,开发区到时也要赔偿经济损失给育苗室,当初开发区有关部门为什么不去制止这种行为?到征地的时候国家补偿上千万元给育苗室。严重破坏了国家和老百姓的利益。
四、西山公墓问题
2002年至2003年由村委会管理,建坟76个,每个坟收200至1000元不等,现已收三十个(22100元),其余四十个未入帐,村上规定,凡在此建坟,已先交费,坟山管理人员刘书林也证实每个坟都是收取费用后才建的,钱已交村上,2008年(证人赵震学、李长民、李学田、李子生、刘书林)和举报人白洪凯、王小军、杨启、李连英、赵世荣、还有检察院三人谢大超、李茂然录像1人、村书记高纯到现场一一指认,有记录共76个已交钱。各级的答复是,由于所有权人地址不清,无从查找,以至无法一一核实交费情况,曾在报上刊启事,要求所有权人重新登记,但未达到效果,2005年开发区检察院查过此事,罚刘书林5000元,此线索一直存查.举报人认为,有三人证实,必须是先交钱后建坟不管能否找到所有权人,说明建坟前所有权人以先交费.这40个坟地的收入没入村委会账目,钱的去向村干部应向村民说清楚,村干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五、生态园的问题
2000年村委会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私自将三角山村生态园1000多亩土地(合同按700亩)承包给开发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村委会始终不敢拿出土地帐对质,农业税和社会负担相对,其中有三百多亩土地没写入合同,各级的答复是:共承包724亩,其中耕地214亩,生态园建别墅占41亩,对此问题已作处罚,并要求生态园对私自建别墅占用农民耕地按当时国家征地价格一次性给农民进行补偿,补占地的农民都接受了这个意见,其实收入已入帐。举报人认为,关于土地亩数的问题,可查村上原始土地帐,开发区国土局有88年详查图可以查清。1000多亩地为何合同只写700多亩,这多出的土地是送人了还是村干部私下得了?二是未经批准占耕地四十一亩,在耕地上建别墅。后来开发区土地局知道此事后,只作了上述处理,没责令拆除建筑,恢复耕地原貌,也没有追究白国金、李子文、高纯等人破坏耕地的责任。三是生态园是2000年形成的,2000年至2003年这四年的承包费至今没有发给老百姓,钱的去向不清楚。生态园里的耕地没有打入国家土地证书里面去,还没给补偿,这种行为是欺骗国家和老百姓。生态园2000年形成的,然而2004年村民找土地,村委会才给少一部分钱。
2010年开发区政府就不让后三角山村村民在乡公路道南耕地全部放荒不种至今。
,生态园里的土地到底有多少亩,以88年土地详查图为准.多出的几百亩土地是否收取里承包费.钱的去向村干部应向村民说清楚,如果未收取承包费应补充费用,挽回集体和村民的损失.白国金等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十五条和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42条。白国金等人应比照上述法条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六、打击报复举报人
市纪委书记迟克举说我不是给你平反的。
我举报开发区纪检主任苗平安和街道纪委书记许世民,包庇村委会干部,由于苗平安、许世民栽脏说我到天安门等非信访接待场所进行上访,王家街道主任郑铁彪、副主任韩彦民、边防派出所所长方成、民警梁文龙从北京把举报人带回并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还没收身份证不给。
一审二审法院依据苗平安、许世民和开发区纪检委的复查见面材料判决的。
一是我从2007年3月至今7年多了,没有一次上过非信访场所,而且是文明上访,2008年扣压我身份证至今不给,是怕我举报他们包庇的行为。
二是法院依据开发区纪检委的材料证实,如果把开发区纪委的材料公开给媒体,看看某些领导是不是包庇村委会违法犯罪,还举报人清白。
要求撤销锦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锦开公(行)决字[2008]第87号)和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9)锦行终字第00005号和锦州太和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8)太行初字第00028号。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请再审通知书(2009)锦立行监字第11号。
虽然这些年市纪委几次派人到后三角山村调查,但对所举报的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所做出的结论和答复是区纪委调查结论和答复意见的翻版,既然有点变化也只不过是在文字上的予以加工,我所举报的问题始终得不到公正处理,嫌疑人仍逍遥法外.无奈只能向上走但省纪委和中纪委接待员仍让我举报人回当地反应问题,故请求上级纪委部门,司法机关和社会媒体关注,介入次问题调查处理.惩治犯罪,挽回集体经济损失. , 锦州市市区两级纪委部门对举报问题的调查过程及处理意见. 自2007年3月份开始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和国家机关举报村委会原书记白国金、主任李子文、会计高纯(现任书记)、私自卖土石方等采取少入账或不入账的手段大肆侵占公款,给集体和村民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的违纪、违法犯罪事实。
2007年3月12日王家街道纪委书记许世民在我举报问题查处后于2008年3月10日给书面答复材料一份.该材料避重就轻,包庇被举报人答复问题和我举报材料格格不入.举报人不服,申请向区纪委复查此案. 2008年4月1日一份,区纪委复查材料一份,说没发现村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开发区检察院2008年10月书面答复材料一份.说该案区纪委在全面调查中.检察院的答复与区纪委的调查自相矛盾,而4月份就给出了处理意见 。10月还说在全面调查中,迟克举2009年10月16日到村委会现场,有市纪委副书记刘宝,市纪委二室主任韩利、王辉政,市信访局局长白槐林,区纪委书记梁立满,主任苗平安。区信访局赵文武,王家街道纪委书记许世民等人,村书记高纯和举报人现场一个一个问题了解情况。直到市纪委给我的答复区纪委以做出2009年12月给于村干部白国金-李子问-高纯 党内警告处分.对举报的问题没有一一做出定性和答复.举报人继续向市纪委领导反映。
举报人对市纪委的答复不服继续向市纪委领导反应。2011年9月市纪委书记迟克举又派二室张立新带队复查此案,到我村举报问题的现场核实,我提供证据材料相片和光碟及区有关证据等,张立新当时给我做笔录有10页,当时有我签字画押。在调查期间我举报当中涉及的人员,2011年11月25日辽西土石方运输公司上举报人家里威胁举报人,说他们公司已经和市纪委领导沟通好了,让举报人说同意市纪委调查处理意见,如追究责任,辽西土石方公司不能饶我举报人。当时我把情况向市纪委书记迟克举反应,迟克举说威胁的事他管不着,还说这里辽西土石方有问题。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应该受宪法40条保护,我当时打110报警,区公安局和派出所打电话问问没出警。第二天辽西土石方运输公司托人上举报人家里,说情只有不告了给拿几万元钱,举报人为了坚持正义,不受利益的驱使,没同意并表示继续维持正义以告到底。2001年12月市纪委答复时说,市纪委联合市检察院同志一起查案《有市纪委监察局副局长和张立新及区纪委领导有派出所梁文龙等有关人员》有些关于犯罪问题你可以自己去告。按区纪委结案有录音为证。期间举报人多次去省纪委和中纪委举报却让我去当地反映无奈只能再次找市纪委领导。2013年6月26日迟克举再次派、王然主任刘主任和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联合调查,这次调查更是以个过场照猫画虎的说,没发现有问题又不了了之。
原市纪委书记迟克举调任辽宁省委巡视组工作。后王玉珠接任市纪委书记。2015年8月13日市纪委书记王玉珠和市纪委主要领导到三角山村新建市纪委办案业务用房竣工剪彩,举报人高喊《王玉珠书记我有冤情》,当时现场所有人都听见了,此时过来一位领导说,《你叫什么名字》?答我叫白洪凯,这位领导说,我市纪委全都知道你的事,这是王玉珠书记让我过来的,将你材料给我,拿给王玉珠书记看,他看完后会给你一个明确说法。你不要在喊了,当时我把举报材料和装有相关证据u盘给了这位领导。过些日子u盘和王玉珠书记的批示情况你去市纪委举报中心,找王然主任去拿,王然把u盘给了举报人,但举报问题没有市纪委任何领导的批示或答复 。我说王主任你问问情况王然说问不了 ,领导没批示不知道。
武汉刘茉香:举报贪腐被拘留十天的经历
湖北省农垦局下岗女工刘茉香为了维权12年问题没解决被官官相护,做假终结。无奈之下刘茉香于2014年在中纪委实名举报湖北省农垦局国有资产流失贪腐事实 。遭政府多次雇黑车押回武汉 ,2015年12月10日刘茉香再次到中纪委实名举报又被地方雇黑车押回,并以“非法上访”罪拘留10天 。
湖北武昌中华路街派出所知法侵权疯狂打压举报人,工作人员不出示任何手续证件对举报人刘茉香强行搜身,作询问笔录。举报人要报警也不许打110,说“打110也是我来接待你,不用打”。更有民警凶狠地说“在我这我说了算,我想关你就关你,不信我马上做材料把你关起来”。 做完询问时刘茉香要签名,民警抢走不给签,说“就算你拒签”。就这样一个举报贪腐的公民在强权迫害下被强行送到拘留所。
在武汉第一拘留所狱警穿着警服看上去很漂亮精神。可讲话凶如虎,对来拘留所的被拘人员从来没有教导帮助,见了就是凶猛叫。上访的都被关在严管室(严管室就是没有放风时间,从入所后就不许出门到出狱才能出去)。2015年12月16号该所收了一名既是高血压,又是糖尿病的患者,名叫郭红梅,电话15337145596,因她己有两天没用胰岛素处于休克状态,打呼叫多次都不理,半小时后才来(警号032625)女医生凶狠地说“叫什么叫一下子死不了” ,另一个(警号013143)女狱警更凶,“有什么大惊小怪,她死也不关你们什么事,都不许讲”。还有一男狱医在拘留所说“我是兽医,你要吃药我都给你都行,共产党的药又不用我出钱”。真有人感冒向他要药吃,他又说“你没发烧,要发烧再吃药”。在武汉第一拘留所10天我看到有2名双目失明盲人,2名高血压,1名癌症患者也被收进拘留。拘留所喝的开水总是30度温水。早餐1两浠饭1个馍,午餐晚餐都是1两米饭水煮白菜(或者是水煮土豆,水煮罗卜),寒冷冬天早晚找不到热水洗脸、脚。
刘茉香
2015/12/27
刘茉香的解除拘留证
文昌原迈号镇同平坡村民实名举报村长违法、贪腐等情况
文昌市原迈号镇同平坡村村长陈升干任职十年来,非法发包集体土地、违法发包村民具有承包经营权属的责任田、以权谋私与贪腐、以及拉帮结伙形成黑恶势力从而打击报复举报村民。对此,文昌市有关部门姑息养奸,“保驾护航”,充当了可耻的“保护伞”。我们将之公诸之众,以期社会关注,市委反腐第一责任人重视并依法据实查处严惩,以维护法律尊严、村民权益和挽回已被损失的巨额集体经济。
陈升干严重违法,以权谋私与贪腐,村霸劣迹的事实和问题线索:一是2008年至2012年间,陈升干没有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私自把1453亩农田耕地、坡地发包给他人挖塘养鱼,违反了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8、19、48条和省人大《实施[土地承包法]办法》第13、14条等法律规定,触犯了法律红线;二是陈升干擅自出租发包20多户村民拥有承包经营权属的31.58亩责任田(基本农田、水田)给他人挖塘养鱼,违反了《承包法》第4、9、14条;《农田法》第10、70条;《土地管理法》第14条等法律规定,既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又逾越法律底线;三是2005年至2008年,陈升干既没有经村民会议讨论,又没有订立土地租赁合同就私自把1100亩土地出租给他人种植短期经济作物。同时,他出租40亩土地给他人建厂,至今也拿不出土地租赁合同;四是陈升干发包上述土地时,他个人定的租金是年亩100元(其中451亩仅为40元);而集体记帐则为70元,直接贪腐年亩租金30元,30年租期约贪腐近百万元;五是陈升干私自把“央湖坑、尽尾坑、边坡坑”等五个田坑的一百多亩农田发包给他人挖塘养鱼,违反了国家有关保护农田耕地的法规和习总书记“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农田耕地”的重要指示;六是陈升干非法出租上述1453亩土地,他个人定的年亩租金是100元(其中451亩仅为40元),而集体记帐是70元,而且一定30年不变,相对当时文昌农村土地租赁挖塘养鱼的年亩租金普遍为200元左右,少了130元,仅此就使集体经济直接损失近700万元。如此低价并非法发包集体土地的背后,藏有何玄机与“猫腻”,还用明说?!七是陈升干用金钱诱惑部分村民签名同意租地(签一名得款500元至2000元)。同时,这些签名表有大量伪签、冒签等造假现象,企图使非法租地合法化;八是拉帮结伙,村长兑变村霸,疯狂打击报复举报村民。陈升干凭借其家属、亲属人多势盛,抱团结伙,形成黑恶势力,俨然村霸村匪:2010年2月10日,他电话恐吓举报村民陈明军,说“要花几十万元雇人杀死你”;同年4月18日,村民陈明山要求他公开土地承包合同与村务,陈升干二话不说就把陈明山打倒在地;同年7月24、25日,陈升干二天三次组织其亲属、亲信二十多人捣挠陈明山的店铺;2015年4月14日上午,陈升干亲侄在迈号镇当众殴打举报村民符国强;同日11时,陈升干又赶至迈号派出所,气势汹汹地要殴打举报村民陈升柏。如此等等,不仅使举报村民面临人身安全威胁,而且更是陈升干枉法贪脏的不打自招与原形毕露。同时,也清楚地表明我们村的黑恶势力已形成并正在实施犯罪。陈升干十年来的上述胡非乱为,到了无法无天、肆无忌惮的地步,堪称典型的乡村“苍蝇、蚊子”。
陈升干的倒行逆施与胆大妄为,我们极为愤慨,于2010年开始至今一直在坚持不懈地举报、控告。然而,面对违法事实如此清楚、涉贪问题如此突出、腐败现象如此明显、侵权行径如此确凿、村霸行为如此恶劣、造成的集体经济损失如此巨大的陈升干,文昌市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却罔顾法律、丧失立场,联袂演出了一幕姑息养奸、为虎作伥,与“鼠”为伍的同流合污丑剧:以市纪委常委马勇为首的调查组认定陈升干非法租地为合法,涉嫌贪腐近百万元租金为合理;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认定陈升干没有职务犯罪事实而不予以立案查处;市农业局认定村民的承包责任田不是基本农田,其权属没有被侵犯,也没有农田耕地被陈升干破坏;市国土局竟用虚伪的[文城镇(2006-2020)土地规划图]唬弄我们,为陈升干掩过饰非;文城镇委、镇政府言而无信,行而无果,多次诓骗举报村民要彻查并揭开同平坡问题的黑洞而至今仍对其实质问题无动于衷,退舍三分。上述相关人员的“护腐”大合唱,致使违法村长陈升干至今仍趾高气扬地逍遥法外,致使我们的反腐反违法抗争更加艰难险阻,荆刺丛生……
行文至此,我们无限感憾: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蝇”?我们更热切期盼:天网恢恢,疏而无漏。
同平坡村村民:陈日浪、陈明安、陈明军、陈文意、陈明丰、符国强等
状告公安部公民向五中全会举报:沈阳公安剥夺公民诉权
2015年10月27日,沈阳起诉公安部的原告许梅英、王振华、姚立新,诉讼代理人林明洁,公民王志民、李庆、徐建伟、刘素春、李志刚在北京以邮寄的方式向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五中全会举报,沈阳市公安局滥用职权,为讨好上级公安部,公然违反《行政诉讼法》,剥夺公民的诉讼和旁听的权利,破坏法律的实施。
2015年9月17日,沈阳“509”受害者许梅英、王振华、姚立新、杨兆芳、林淑军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第40号法庭开庭审理。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是沈阳五公民通过司法程序争取的诉讼权利。然而,从2015年9月15日开始,沈阳公安就分别以不同的方式限制五原告的人身自由,并动用大量的警力在北京和沈阳大肆堵截,阻止原告及代理人到庭诉讼,阻止旁听人员参加庭审。原告许梅英、王振华被限制自由无法进京;原告杨兆芳、林淑军、姚立新进京诉讼,被绑架离京;诉讼代理人林明洁中、辛颖等人被强行带回沈阳。赤裸裸的剥夺了公民的诉讼权利。
沈阳警方的滥用职权的行为,最终导致出现中国司法史上最荒诞离奇的庭审—没有原告的庭审,破坏了法律的正确实施。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严重损害国家声誉。
习近平主席多次强调:“依宪治国,依法行政”。希望相关部门依法对沈阳市公安局滥用职权行为予以查处。把依法治国落到实处,把公安部门规范成一个依法行政,让人民满意的行政机关。
请求媒体监督,以确保在延期后的庭审中,原告能如期到庭,庭审能顺利进行!
许梅英 电话,15542277285
2015/10/28
举报人员


内蒙古莫旗移民举报水利征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被截留
我们是尼尔基水利枢纽工程内蒙测库区移民,我们是从2001年至2004年分期移民搬迁的,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旗(莫旗)政府无视党和国家政策与法律。截留移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后期扶持款.粮食直补.草原等多种款项,致使库区农牧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直线下降,大不如前,于是移民自发推举代表上访.多次无果.所以我们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再次向上级领导反映涉及千万移民的切身利益之事。
一.关于经济方面问题: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被侵吞截留;
我们的土地补偿费是在2003年至2007年,分五次发放的.在发放补偿费时每户必须写一份假合同,写买地买牛羊等,否则不给发钱,当时是按《库区征地设计大纲》执行的,待新《条列》修订实施后,再进行相应调整。每亩土地年产值只给了388元(三百八十八)元,扣去了35元补房子去了,我们实际得到每亩353元(三百五十三)元。根据东北勘测院复函和尼尔基坝区永久性补偿概算表显示,坝区永久性补偿为:旱田每亩是1659.44元(一千六百五十九元四角四)元。库区每亩是1553.59元(一千五百五十三元五角九)元,“但是库区现在实际每亩只得到了353元(三百五十三)元,十六倍的补偿款只得到九倍”剩余的七倍补偿款哪里去了。园田每亩是1837.42元(一千八百三十七元四角二)元。我们每亩园田只得到了585元(五百八十五)元。
2.我们被征用的土地都是基本农田,是最好的黑土地,按东北勘测院文件16倍计算:每平方米补偿是37.29元(三十七元二角九)元。基本农田30倍计算是每平方米69.91元(六十九元九角一)元。可是我们每平方米只得到了5.295元,相差甚远。莫旗上报“占补平衡”的土地全部是假的,全莫旗库区移民谁也没得到一寸土地。
3.2001年莫旗政府未经移民同意就擅自决定实行统建房,移民认可不要每户房子的12000元的补助,都不许自建房,必须统建,可是统建房造价高,质量差每年冬天要多烧几吨煤,墙角还挂冰,我们移民原有的砖房比统建房质量强几倍,但是还要向外找钱,大多数移民的土草房每平米367元,向外找钱188元,我们的原有仓房是土石建的,可是移民局却按木泥(杆加泥)的算,我们去移民局咨询,副局长郭林说;莫旗都是这么搞的,除非你上水电部告去,“据尼尔基水库移民总监:刘长怡讲;你们的房子又调概了,根据《尼尔基水库初期阶段淹没处理投资计算表》第37页倒数一行.和40页倒数第二行显示:莫旗库区房屋重建补偿费就有:136011538.6元(亿),我们村民在大会上,领导也公布了每户白给48平米房子。
4. 东北勘测院2011年1月17日给莫旗移民局回函中证实了“土地和房屋做相应调整”可是到现在48平米的房子和房屋重建和调概补偿费,我们移民户也没有得到,国家给的那些钱那里去了?
5.侵吞截留草原补偿费
村道路\高压线路多项补偿费:我们的草原实际面积要比补偿面积大的多,却都给算成了滩涂,还有就连给补偿的面积每亩只给了253元,是(未调概的一年的)补偿费,有的村镇至今分文没得到,我们的村处连接道路.街道.巷道.高压线路.桥涵.水井(有图)河塘,谈林地.自来水补偿款等,就连移民自费办的有线电视和小学校至今都没有得到补偿款。
6旗政府明目张胆克扣截留粮食直补和后期扶持款:旗政府在开始搬迁时就对被征地隐形地部分,进行了克扣,就是从剩余土地面积中扣除被征地中的隐形地面积,移民有一部分土地至今都没有得到过粮食直补,可能永远都得不到了,到现在为止莫旗的粮食直补仍然按照搬迁前的土地面积执行(2002)年。
7.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和国发《2006》17号文件指出: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在扶持期内中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6年6月30日前已搬迁的水库移民现状人口一次核定,不在调整……”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可是事过多年,莫旗政府在2013年又对后参加工作的学生和死亡人口进行截留,除名.可是后生的人口都不给添名。
二.关于政治方面问题:
1.限制干涉群众正常信访:2007年5月14日全旗移民根据《信访条例》规定推选了几名代表前往北京咨询,但是地方官员极力限制,横加干涉,派专人乘飞机,住宾馆进行跟踪,因为没抓到把柄,就操纵警力,由旗公安局尼尔基第一派出所发出传唤令,令群众代表限期到该所“接受询问”以此来阻止群众的维权行动。
2.莫旗政府在移民的整个过程中都没有对移民及时公开公布,有关移民的政策,法令法规,更不要说听证,接受群众监督了,直到现在政府也满头盖脚,欺上瞒下,不对老百姓说实话。
3.据:中央发改委文件:尼尔基水库共耗资77亿,坝体主体工程和库区房屋高压线公路共用了25亿,黑龙江和内蒙古两省区,库区土地补偿都按每亩388元计算又用去了15亿元,剩下的37亿元哪里去了?我们这些移民为了国家,献出了我们的家园和生活环境,,可是我们得到的补偿却是微乎其微,一大部分移民成了务农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户,更不要想小康了,小康生活对我们来说可能永远是梦。我们移民老百姓衷心希望中央领导在百忙之中,牺牲点时间过问一下,涉及群众利益之事并委派下属予以解决!
敬礼
举报人:邵本忠.身份证 152123195604300934.
李庆山.身份证 152123195010190918
鄂佩蓉.身份证 152123195702052727
郭长华.身份证 152123196005052726
张军生.身份证 152123195512104215
杨占萍.身份证 152123196503190929
关香琴.身份证 152123195606170926
蔡文山.身份证 15212319400203091
闫国华.身份证 152123095609223018
李成刚.身份证 152123197912113035.138470360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