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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石王芳案二审开庭小记

    【民生观察2020年9月9日消息】2020年9月7日,湖北黄石中心医院原副院长王芳受贿案二审在黄石中院开庭审理,辩护律师周泽与王昊宸为王芳作无罪辩护。以下为王芳姐姐王梅写的开庭小记:

    2020年九月七日,我终于盼来我妹妹王芳的二审开庭,虽不是现场开庭,但王芳的辩护律师周泽与王昊宸能到法庭现场为王芳辩护,我们已经很知足。庭审过程从下午的三点到夜晚十一点半,八个半小时,整个庭审过程对于我们家属来说真是惊心动魄,让人荡气回肠,憋屈两年多的我们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我们在旁听席,不吃不喝聆听八小时,一边流泪,一边在心里喝彩,既悲愤又激动。庭审完毕,意犹未尽,现场不能录音录像,我只能截取庭审精彩片段与王芳案情一一回放,既为王芳伸冤又为两位律师喝彩。

    片段一:“我审请审判长回避!”
    片段二:屡次被打断的现场提问
    片段三:当庭阻止展示证据不建议播放录音
    片段四:一百多处的案卷存疑检方竟无法回应
    片段五:背书式的检方控诉
    片段六:八十岁的老父亲坚守八小时,只为女儿清白
    片段七:令人唏嘘的王芳一审
    片段八:以“取保”做诱饵的虚假指征
    片段九:王芳喊冤为何无人听
    片段十:一堂震撼人心的法制课

    “我申请审判长回避!”

    王芳二审的庭前会议召开了两次,周泽律师和王昊宸律师先后提交上诉人王芳姐姐王梅与在一审判决中提到的十九名供应商即所谓的行贿人的电话录音材料,这是王芳姐姐王梅也就是我本人在得知这十九名供应商的信息后,我在王芳手机通讯录里或微信里找到这些人的联系方式一一核实,王芳到底收过你们的钱吗?王芳是个怎样的人?谈话过程我真的很忐忑,怕被拒绝,但是值得庆幸的是这些供应商大都很坦诚,没有给王芳送钱,王芳是个很认真的人,我们是被逼的。十九个人,二十二次的沟通,真心的不容易,每一次谈话我都为王芳泪流满面。就这么难得的对王芳有利的证据在刚刚开庭时,就被审判长宣布庭前决议通告时被否了,法庭上不予采信,不准在庭上执证时提交。

    我如浑身掉进冰窟窿,脑子里一片空白。当审判长宣读完庭前决议时,周泽律师当庭抗议被审判长屡次打断,周泽律师大声说:“我申请审判长回避!”“因为审判长对上诉人有利的证据不予提交,是对上诉人采取不公正,不公平的手段和态度,我现在申请审判长回避!”此语如石破惊天,在黄石竟然有律师申请让审判长回避,闻所未闻,法庭经过短暂寂静,审判长做出让步,同意辩护人向法庭提交王梅与十九个供应商的谈话聊天录音资料,才开始下面的庭审。

    案情回顾:王芳,曾任鄂东医疗集团湖北黄石市中心医院(市普爱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2018年5月16日,王芳因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留置期间自述遭到刑讯逼供。2019年12月23日,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芳涉嫌受贿罪罪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其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判决宣判后王芳当庭提出上诉,并且翻供喊冤。2020年9月7日,王芳受贿案二审在黄石中院开庭审理,周泽与王昊宸律师为王芳作无罪辩护。

    相关报道:湖北黄石王芳案二审将开庭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3/2020/0904/20121.html

  • 湖北黄石王芳案二审将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9月4日消息】当事人一审认罪的湖北黄石王芳案,二审将于2020年9月7日下午在黄石中院开庭,周泽与王昊宸律师将为王芳作无罪辩护。

    周泽律师表示,此前的庭前会议上,辩护律师提出了有关排非、调取证据、通知证人出庭等十几项申请。还提交了十几份当事人家属与所谓行贿人的通话录音,证明诸多所谓行贿人实际上并没有送钱给王芳,而是在被关押或受关押威胁的情况下,被迫对王芳进行了不实指证。录音显示,多位“行贿人”都被迫交了几十万至上百万不等的钱。

    王芳在接受律师会见时称其被留置后坚持说了二十几天的实话,但办案人员不听,逼着她承认受贿,她受不了,就编造了几十个人给其“行贿”的“事实”。(在卷证据中确实没有王芳被留置后的前二十几天的审讯笔录及自书“供述”,或许是办案机关认为这不符合指控需要而未随案移送吧。)在审查起诉阶段,其第一次见到检察官就说自己没有收那么些钱,检察官“拂袖而去”,然后监委的人又去看守所对其施压。其第一次见到律师,也跟律师说了实情,但律师说监委办的案件没有办法,不能作无罪辩护。

    检察机关选择王芳“交待”的几十个“行贿人”中的19个人的“行贿事实”,对王芳提出了受贿指控。王芳一审选择了“认罪”。

    因为王芳在一审庭审中选择“认罪”,一审判决照单接收了检察机关对王芳的19宗受贿指控,包括一宗检察机关指控事实都明显错误而王芳仍然表示“没有异议”的指控(法院判决时直接把指控事实给改了)。

    王芳一审选择“认罪”后,心里一直有个坎过不去,郁闷不已。曾经让律师劝王芳认罪的家人,也同样郁闷不已。因此,一审判决后,王芳选择了上诉,家属为其聘请了一向只为喊冤当事人辩护的“大律师”周泽。

    一审判决认定王芳“受贿”涉及的19个“行贿人”中,有11人在看守所做过笔录,其余大多是在纪委的廉政教育中心作的“证言”。而且这些“行贿人”大多只有一次指证王芳的“证言”,多位“行贿人”在“证言”中称该次“证言”与之前的交待不一致的,以该次“证言”为准。但这些“证人”之前的“证言”是什么样的,辩护人不得而知,只有其中一个叫仇健的“行贿人”的“证言”显示,其在2018年6月25日被抓后,在6月28日、6月30日的笔录中均断然否认行贿王芳,却在被关了近一个月后的7月20日、7月24日的笔录中推翻了之前的说法,称“行贿”了王芳20万元。

    就是这样一个案件,当事人王芳在一审庭审中对检察机关指控的所有“受贿事实”,竟然都表示“没有异议”,对所有的指控证据也表示“没有异议”。

    王芳在一审判决后,选择上诉,在接受律师会见时声泪俱下地诉冤,比之其一审庭审中的“认罪”,让辩护人感慨万分。

    周泽律师认为,“认罪认罚从宽”也许是一个好的制度,但一个好的制度,能否执行好,是一个问题。

    我们要警惕,别让“认罪认罚从宽”,在执行中变成一种制度化的诱供、逼供!

    被告人当庭认罪的背后

    当庭认罪的被告人为何上诉喊冤?王芳案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扭曲人性的“认罪认罚”故事

    “王芳”,这是一个极为普通、重名很多的女性名字。作为湖北省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市普爱医院)副院长的王芳,是湖北黄石市监察委办理的一起受贿案件的反腐对象。从当庭认罪,到一审宣判(量刑四年半)后翻供喊冤,发生在王芳身上的是一个极不寻常、人性扭曲的“认罪认罚”故事。在看守所接受律师会见时,王芳说,“人这一生一辈子,虽然时间只有这么长,但我还是想坚持说真话,让事实呈现出来……我不在乎刑期多长,我总要给自己一个说真话的机会。”

    【1】王芳的自白和澄清:“我也有收过一些东西,但是我没有像他们想像的那样收受那么多钱。为什么那么多笔录我认了,你知道在监委里面是昏无天日的,我坚持说了二十多天的真话,他们没人信我”

    王芳:我工作一直都勤勤勉勉,一直都是向上,我从没有想着什么去贪财,我想我在这么敏感的岗位工作,我都想着要去以身作则,要有底线。在这里关了这么长时间,我说我工作上面有没有错,有,我也有收过一些东西,但是我没有像他们想像的那样收受那么多钱。为什么那么多笔录我认了,你知道在监委里面是昏无天日的,我坚持说了二十多天的真话,他们没人信我,都是用精神上面来折磨你,用恶毒的语言来攻击你,虽说他不打你,但是那种精神折磨我实在是受不了了。比如说现场给你做笔录,他们就引诱你,把供应商的名册拿给你,说这个人给你送多少钱,他已经招了,你不认罪也得认,还不如坦白自首,还不如你老实交代,争取一个宽大处理,对你有一个好结果。每天晚上都不能入睡,那种高压阵势,我在里面关了6个月,周律师,6个月的概念你知道是什么样的吗,天天是有人跟…(哭泣不已)

    周泽:你控制一下情绪啊。

    王芳:我不能提那6个月的日子,我一提那6个月的日子我就想哭,我在里面签的笔录,我可以说我都是违心签下来的,叫姐姐妹妹不要自责,其实最自责的是我,是我把你们带到深渊里来的。到了看守所来,我和律师见面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没有收那么多钱”,我告诉我爱人说的第一句话,我说“你要相信我,我王芳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他和我生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有看到我拿了那么多钱回去,我们家的收支很清楚,那些花费都是我和爱人两个人平常的工资收入和奖金所得,一分一厘都是来的正正当当的,包括我们买房子,都是有据可查的。从案中,你可以调到我们家的家庭开支,很多东西都是他们帮我编的,牵强附会,这里花了多少钱、那里花了多少钱,让我去编那些开销,我跟我爱人两个在家都是很省的,我们俩连平时外出看电影都不去看的,都喜欢宅在家里头,我的朋友都了解我,很少有奢侈品去花费,也不愿意外出去旅游很多,主要是以家庭为重,以辅导教育孩子为重,以孝敬老人为重,所以我的单位和我的周围人对我的评价都很高,我从来连外出去吃饭我跟爱人两个都不愿意去,顶多是回妈妈家,每个礼拜都是定时回妈妈家。监委逼问我这一百多万藏到哪里去了,我说你可以到我们家挖地三尺,你去找啊,就说我态度不老实,天天是用语言打击我,虽说不是用手打,但对我精神上的压力,我完全是到了第一个月我完全是精神崩溃掉了,完全就是游离于这样一种状态中,完全是你让我怎么说我就怎么说,他给了我一个清单,让我一个个承认给了我多少钱,让我天天一个个的写。我只有去瞎编,不编他们就不放过我,完全就是在那种感觉是无意识状态,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醒着,天天是说我会判多少罪,如果我不老实承认的话,天天给许诺我,你承认的话会怎么样,会保外就医、会保释、会判缓,一天一天的挖陷阱让我往里头跳,往里头逼,从来哪遇到过这个事情?那个时候我一天到晚就想着如何去尽快去和家人早点团聚,就尽快沿着他那个线被他们牵着走,而且到最后到了什么地步,他让我,因为毕竟是前后笔录都是编制的,因为说的毕竟有的说的是编的,到最后是我要出来的时候,逼着我去修改我的笔录,让我签字,几次笔录要我一起签,为什么前面的几次叶律师看到我的笔录比较接近,你不知道这个笔录改了多少次,被他们编了多少次,然后又反复让我确认,然后让我把笔录的内容要我反复记熟,他就是要求我达到检察院问的给他们问的要一致。毕竟有些东西我也记不清地点、记不清时间,让我反复强化的去记这些笔录,要是真正做过的话,我会忘记这些笔录吗?哪会收了那么多钱?我从来不会去收他们那些钱。周律师,要说我在那个岗位上,人家送点东西我是收了有,但是我收的也都是带着比较愧疚的心情,其实我一点不愿意收那些东西,有时也退了很多,可能也有购物卡,但是现金我真的没有去收,何况100多万的现金,往哪里藏?往哪里放?我的办公室是开放的办公室,我的那个办公室始终是两个人,然后我在我上面的办公室也几乎是楼上楼下都有我的钥匙,搜我的办公室也没搜到什么东西,我的家里基本上也就是那点东西放着,没有一点奢侈。所以说那6个月的虐待对我来说,但凡现在看守所的管教民警跟我提到那6个月的事情我都是泪流满面的,不想提,极力想去回避它。第一次叶律师来的时候,我第一个就是说我没有拿那个钱,我不可能拿那么多钱,我爱人知道我,我拿那么多钱我往哪里放?我教育孩子,我赡养老人,我的家庭都是我的正常开销。检察院来做我的庭审笔录的时候,我第一个说,我说我有犯错的行为,但是我没有拿那么多钱,最后连那个检察院的笔录都没给我做下去就放弃了。其实我在第一审的时候,我不是说,我认罪,但我不认罚,我没有那么多钱,我有错我就认,我有罪我就认,那么大的金额扣在我头上,我承受不了。其实我在第一审开庭的时候,我父亲非常担心我情绪有变化,其实家人也想着息事宁人,想图一个认罪态度好,认罪认罚,希望我能快点早点出来。但是一审判下来,期望值很大,离期望值很远,其实我真有点心情很灰败。律师来说,家人希望我上诉,其实我已经做好下队的准备,就是要投牢的准备,不想做上诉了,我觉得号子里那么多人,每个人的案子我都了解,每个人上诉的结果都一样,几乎百分之百,我接触的人吧,几乎百分之百都是维持原判,没有改判的机会,所以说我也心里很灰败,我也就有点放弃了。今天你第一次提到关于社会名誉的问题,其实这是一直压在我心里的一个坎。我一直前半生,我今年49,可以说我的前半生都是清清白白的做人,我在法庭上也是说,没有因为我损失到医院的一点利益,我没有因为我的行为,损害到医院的一点点利益,都是公公正正的做人,所以说想到这一块,关于我的社会名誉,我对家庭和我的父母带来的没法言喻的伤害,我每每一想到这我的心情就很悲痛,我要是真正的……其实我没有说去像他们说的那样去拿那么多……(哽咽不已)

    【2】结束留置后成了“纸片人”:“在那个环境我做不了抗争,感觉自己都是一个要死的人。从监委出来的时候,关了6个月出来的时候,她们(号子里的人)都说我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都给我取个名字,叫我“纸片人”,头发是白的,走路像踩棉花似的”

    周泽:说,接着说。

    王芳:我控制一下……一审之前,包括姐姐、妹妹、我爱人都是说,这个栽我们认了,劝我,让我认罪,父亲也通过律师带话,他说历朝历代哪有一个没有冤案的,让我认,为这事情我真的是……

    周泽:纠结啊?

    王芳:心有不甘!我真的是心有不甘!我每天有时在里面躺着,我会在想,我怎么会是这样的,人家老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尽心尽力去做好每一件事情,善待我身边的人,我怎么会是这样的,有人会害我。可以说我就是一个政治牺牲品,因为我是我们医院第一个被抓进去的,他们给我第一通就是说,说我不老实,我说我收卡我认了,然后逼着我,就是中间有些民警拿一些条子,有些供应商的名单,他说他们都已经交代了,你还有这些人没有交代,其实他们都是引诱我,他说那么多人都说你,你怎么没有拿呢,他们就是不相信你,我说总有正直的人,他们就是不接受。哪里都是像他们描的那么黑?我说的每一句真话,他们都不采纳,反而你说假话,他们相信不实之词、不实之事,这样的话,迎合他们的话,他们就高兴,他们就对你的看管就稍微松一点点,要不然就加强对你的看管。所以说在那20多天过后我就马上就崩溃掉了,所以说我违心签的那些字,按的那些手印,想想我当时都是没办法的事情。所以说我不愿意回忆那6个月,那6个月的黑暗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社会怎么会是这样……(哽咽不能语)

    周泽:你接着说。

    王芳:我知道但凡在这里面关着,但凡说你没有拿那么多钱,没人相信你,你进来,就已经带着有色的眼镜,被人看成是有罪的人。所以说一审出来的时候,我心里真的是没办法平复下来,四年多,我在这里面已经快两年了,一年九个月了,时间难熬不说,但是后面的日子对我来说就像你说的话,社会的评价和周围人的眼光,对我来说就是沉重的枷锁,我无法面对我的后半生,我也没办法抬起头来,不光是对我个人来说是这样的打击,对我的家庭、我的父母来说,让我也一辈子难受!我抗争不了,我不能,在那个环境我做不了抗争,感觉自己都是一个要死的人。从监委出来的时候,关了6个月出来的时候,她们(号子里的人)都说我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都给我取个名字,叫我“纸片人”,头发是白的,走路像踩棉花似的。

    周泽:头发白是在里面白的吗?

    王芳:在监委白的。

    周泽:以前不这样,是吧?

    王芳:不是。然后我眼光是涣散的,一直在监室里面目光游离了两、三个月才回归到正常来,警官跟我谈话我都不知道谈什么,完全不在状态中,一直在里面关了两、三个月,有些人气了,才慢慢缓过来,这些事情我都一直不敢跟他们(指家里人)讲,一讲的话他们心里会更难受。

    周泽:这些情况你以前跟律师都说过吗?

    王芳:间间断断说了一些。

    周泽:就是说没有说的那么详细,是吧?

    王芳:因为我怕说了之后他跟家里人知道后心里会更难受。

    周泽:我觉得对你来讲不需要考虑的是谁听到了会难受,而是要澄清事实。就是过去可能吧也错过了一个机会,在一审法庭其实就是一个澄清事实的机会,接受检察机关的询问也是这样的一个机会。

    王芳:因为叶律师来跟我第一个说的话,他是要跟我做有罪辩护,他说了胳膊拧不过大腿。

    【3】还原事实:王芳承认多年收受多人购物卡累计10万余元和收受杨彬红包4000元,不承认收受多人现金累计120多万元和陈新治购物卡1000元

    就判决书认定的“受贿事实”,周泽律师逐笔与王芳进行了核对。对检察机关指控并被一审判决认定的收受付奎22万元、仇健20万元、刘国强13万元、崔文海13万元、闵运胜12万元、陆宏薇9万元、陈愚6万元、陈军旺8万元、吴松5万元、李伟6万元、朱恩平6万元、杨琳3万元、毛文旗2万元、刘青1万元,多人多笔现金总计126万元“受贿”额,王芳均予否认。但王芳承认多年来逢年过节收受过一些人送的购物卡,对一审判决认定其多年总计收受付奎、陈愚、汪家宝等多人购物卡总计10万余元,王芳均予承认,对杨彬多年总计送给其4000元现金,也予承认,却不承认收受陈新治1000元购物卡。

    与王芳核对了一审判决认定的“受贿”事实后,我又进一步向王芳了解了相关情况。——

    周泽:一审“查明”的事实里面,说你坦白监察委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哪些是你坦白的?有坦白吗?

    王芳:坦白,其实说实在话,可以说当时心里是怎么想的呢,其实是被他们引诱着说是只要你坦白,就是说你的刑罚就会很低,你可以早点回去,可以办取保候审什么之类的,就像这样的话,他给了一份名单,就根据我们医院的一个个项目,说这个项目你拿了多少钱,那个项目你拿了多少钱,不拿好像不可能一样的,好像医院里面的这些人,在他们的潜意识里面都是有潜规则的,我当时还纳闷这些个潜规则是什么?因为我在单位做事都是很认真的做事,从来没有被潜规则掉,因为他们觉得潜规则的每一笔都要给医院相关的各个环节都要打点,我说我没有,他们不相信,后来就几乎把医院所有的这样涉及的项目清单都一个个拿过来,给了一份名单,给了一份东西我,让我一个个认,让我说这个项目拿了多少钱,那个项目拿了多少钱,我说没有,刚开始他们都不信,后来我实在没有办法了,好,我就说这个项目有吧,这个项目有吧,就相当是我自己坦白的一部分。

    周泽:这些就当成是你坦白了?实际上就是他们指定要让你交代这些问题?

    王芳:对。

    周律师:还说你向监察部门检举他人涉嫌犯罪的行为,有吗?

    王芳:有。

    周律师:检举什么人呢?

    王芳:就像余进,因为很明白,他拿了一份纸,让我说,医院的哪些供应商跟哪些领导很熟,像帮派一样,他列了一份清单,其实这份清单我都不很清楚,他说跟张杰院长是一派的有哪些供应商,就是像站队一样的,然后给余进这边有站队一样的,然后就是我这边一队,然后还有我们原来一个分管的副院长陈华明院长是一队,相当于4个站队,就相当于他让我把我手边的这些个供应商是跟哪个领导关系近的说清楚。有些供应商跟哪些领导熟,我们有些看的清楚,有些也不知道,我只能做个简单划分,这个供应商和哪个领导熟,可能有哪些关系在,有的项目可能说有些领导关注了它,我只能说,我们医院有个规矩就是说在同等条件下,可以照顾这些关系户,有的项目领导可能给这个供应商做了,可能在这些方面我知道的稍微多一点儿。

    周泽:那实际上,你也没有说别人涉嫌犯罪行为,其实你没有说犯罪行为,而只是说哪些供应商可能跟哪些人比较熟。

    王芳:对,包括有些项目可能说领导会有关照。

    周泽:但并没有说他们有收钱,有哪些违法行为,是吧?

    王芳:我怎么可能看得到呢?而且医院的人都知道,我最不喜欢问八卦的事情,我也最不喜欢说那些捕风捉影的事情。我之前在工作单位,我是一头扑在工作上,根本没有时间去管这些闲事情,而且哪个人跟哪个相好的,我是进来以后才知道的,因为我们医院案子是大案子,很多人知道我们医院的案子,很多八卦我是进看守所以后才听说。

    周泽:对你被指控,一审法院认定的这么一百多万,除了购物卡,而且其中1000元购物卡还认为不是事实,除此之外现金只认了4000块钱,其他的都不是事实,是这样吗?

    王芳:对。

    周泽:不是事实的这些一个一个的口供,按照你刚才的说法,就是他们拿着名单让你认的,是这样吗?

    王芳:一个是拿名单,第二个是把项目的招标时间,因为他毕竟要有送钱的时间和地点,他就会把项目的招标时间前,他就会说你这个钱有可能是项目招标时间前收的,可能是让你关照的项目,也可能是项目招标时间后,你看那个时间你就知道,都是在每个项目的招标前后的时间给我安上去的,他还要求我把时间记清楚,受贿地点全部都给我写在办公室,很少说在家里头,因为我跟我老公两个账目非常清楚,而且我拿点什么东西进来他也非常清楚,我们家很简单,你去过我家,就很简单。

    周泽:没去过你家。

    王芳:我说你要去过我家,就知道我家很简单的,没有说在哪里可以藏个什么东西的。所以说,你看我所有的笔录,他都是顺口说他是不是拿一个牛皮纸纸袋装的什么什么放你的抽屉里面?我说是吧,我就签字,他会说你办公室有没有人?我说没有人,其实我都是两个人的办公室,而且我们办公室的人经常会下班晚,因为经常有加班,他们一加班我经常会陪他们,我也会下班晚,不会走那么早,我都会顺着他们的话引子,其实我觉得他们说什么我都认了,我觉得那时候我已经这样了,那时已经就想着破罐子破摔算了,我没有办法。他们天天引诱我,我可以早点出去,我在那坐的每一分钟每一秒钟,我都想着尽快的了结这个事情,快点了结、快点回家,就是这样的,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点。因为那个时候只有接触的是他们,而且好像最相信的也是他们,我没有办法,只有选择去相信他们,顺着他们的话头去讲,结果自己把自己逼到深渊,其实自己把自己逼到深渊倒无所谓,把家里都带到这种痛苦的地步……

    周泽:那么这些涉及到的人啊和事啊之类的,你说是他们拿着名单给你看的,那么这些涉及的金额是怎么编出来的?

    王芳:金额,你可以看到我刚开始交代的说收的卡是对的,我从来没有说,我跟他说了很多遍,我从来没有见过有人给我送过1万以上的那种成沓的现金,再说他们送过来,我也不会去收,我知道这是违法的,我也不会去收,而且我也很厌恶这些东西。我并不是说缺钱,你应该了解,你应该跟我家里人接触过,我们家并不是那种缺钱的人,父母对我们家教都很严,这种不义之财都不要去拿它。而且这些东西他们都是按照所谓的潜规则的返点来给我算的,我几乎都是按这个所谓的潜规则的返点,你知道里面有个仇健吧,因为他做的是大方向的,比如那个磁共振,为什么编了20万,因为他们的项目比较大,都是涉及几百万的,就按那个所谓返点数来计算出这个20万。

    周泽:谁计算的?

    王芳:有他们,也有我。

    周泽:那你怎么能够记得这一个一个项目的价格呢?

    王芳:很多项目都是过我手,项目的金额我都记得很清楚。

    周泽:是自己算出来的?哪些我说的收钱的那些金额,实际上还是你自己算出来的,是自己编的,不是他们给你提示的是吧?

    王芳:有他们提示的。

    周泽:也有他们提示?提示直接明确多少金额吗?

    王芳:有提示说我之前首先是医院保障部的主任,后来是分管的副院长,那么你这个职位就好像应该要给这么多钱似的,理所当然就想当然的定了这个金额。

    周泽:这些情况,就是真实的情况,就是你在监察委的时候曾经也向他们说过?

    王芳:说过。

    周泽:做过笔录吗?

    王芳:有。但是最后呈现的案卷档案里面没有。

    周泽:哦,没有。你在前二十天,你说你都是实事求是的说的?

    王芳:没人信。

    周泽:做了笔录吗?

    王芳:也有,但不是正规笔录。

    周泽:不是正规笔录?没有让你签字吗?

    王芳:有签字,但都是一张白纸,不是那种正规的笔录纸做的。我第一天就跟他们交待说的很清楚。

    周泽:你自己写的有自书的材料说明吗?

    王芳:有。

    周泽:那二十天你都实事求是的跟他们说了?

    王芳:说了。

    周泽:就是把你真实的情况(都给他们说过)?

    王芳:对,就是后来监委他们来看守所提审,我也说了,我说我说真话你们都不信,非逼我说不实之词,让我说假话你们才高兴,我只有迎合你们,在那里面6个月,后面几个月完全是要去迎合他们。

    周泽:监委什么时候来看守所提审过你?

    王芳:去年的时候,开庭前也来过。我是礼拜三开庭,他们就是上一个周五来过,他怕我情绪有反常,我说你放心,我说我们家人都求我让我不要反常。

    周泽:就是不要翻嘛。

    王芳:就是这个道理。

    周泽:监察委来提过你几次在看守所?

    王芳:有3到4次。

    周泽:3到4次来都干些什么?

    王芳:一个就是问别人的案子,我们医院别人的事情,还有一次也是问我的状况,就是我在被检察院提审时我说我没有拿那么多钱,过后被他们知道了,又来提审我一次,我说我说真话你们不信,我说我说的是我心里面的真实想法,我说要不说的话,我会闷在心里面闷一辈子,会被憋死掉的,就是说被你们刑满释放出去了,我会歉疚,对我家人报一辈子的歉疚,我会抬不起头来,就像你说的话,我没有得到社会的那种公正吧,我会自己自责,我会自责一辈子,没有给我说真话的权利,我会自责一辈子,包括我的家人也在自责,因为在一审开庭时,我的家人都劝我认了算了,就像我姐姐说的她在自责。因为一说自责,我都会很难过……(哭泣)

    周泽:你刚才说的,你在里面说了二十几天真话,后来为什么不坚持下去呢?

    王芳:我都已经崩溃掉了,我没办法坚持下去。

    周泽:这二十几天是怎么过的?

    王芳:以泪洗面。

    周泽:这二十几天有睡觉吗?

    王芳:睡的很少,睡不着,而且进来的时候就开始拉肚子,几乎每天都会拉肚子。

    周泽:每天审讯多长时间?

    王芳:反正就是属于那种紧张的状态,头二十天会天天都来,有时晚上都会来,问到晚上十点多,然后每天就是那种很紧张很紧张。

    周泽:没经历过这种事啊!

    王芳:没经历过这种事情。晚上头顶大灯亮着不说,关键还有一个很大的排风扇一直响着在,没办法入睡,然后每天早上6点半起床以后,你得一直坐着,坐到晚上十点半到十一点才能上床睡。

    周泽:就是坐凳子?

    王芳:坐凳子。

    周泽:什么样的凳子?

    王芳:凳子倒没有什么,而且两个人24小时跟着你。

    周泽:晚上睡床吗?

    王芳:睡床。

    周泽:就是那种环境让你受不了?

    王芳:对。

    周泽:那就这样每天也有休息,二十多天也都坚持过来了,我就想,而且一般人也会想那为什么后来坚持不住了呢?

    王芳:到那个时候好像啊呀觉得迎合他们说了,就是不是可以早点回家,然后像他们说的话,然后自己图一个认罪态度好,天天被他们用那种审讯逼视的口吻,觉得自己好像被他们说的就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有那么坏一样。

    周泽:怎么说你?

    王芳:反正就是那种吼人的态度,没经历过,吼人的时候让你觉得自己没有一点地位,没有一点自我的感觉,我觉得我没办法去描述当时那种心态,就觉得自己好像什么都说一点,感觉应付过关,他们就不会再逼我了,就觉得好像他们走了,我就觉得自己缩在螺蛳壳里是最安全了,没人再逼我,是最安全的。

    周泽:你讲他们逼你是怎么逼你呀?你讲他们也不打不骂,怎么逼你呢,你不承认也不把你怎么样?

    王芳:言语逼你呀。

    周泽:言语怎么逼?

    王芳:审讯的时候,反正什么话刻毒他们就怎么讲,什么鄙视话他们都讲,痞得你无地自容一样的,好像你就是那样的人。

    周泽:这些就让你受不了,就必须要配合他们吗?

    王芳:对,就是抱着那种迎合的心态,那种讨好人的心理,心理学上是有这种性格特点的。

    周泽:你刚才讲到说,你不承认就判你多少什么什么的这样的,怎么跟你说的?

    王芳:7到10年。

    周泽:说要给你判7到10年?

    王芳:对,就是他们那个主任说,那个主任晚上专门找我谈话。

    周泽:说承认就可以给你判缓?你刚才这么讲?

    王芳:对,取保候审,判缓。

    周泽:你开始还讲到说,说什么没想到有人要害你,说你是政治牺牲品,为什么这么讲?

    王芳:他们要抓典型。

    周泽:抓典型?

    王芳:对,我是医院第一个进来的,审不出来他们脸上没光,要不停的追,要在我身上挖个引子样的,就像我是一个叛徒。

    周泽:你在办案机关给他们写过辩解材料吗?就是说这些东西都不存在。

    王芳:没写过。因为我跟他们都说过,因为我说真话他们都不信。

    周泽:你跟他们说过?

    王芳:嗯,只是在那边不停地逼,他们上午在电脑上更正,晚上让我亲手再写一遍一模一样的笔录,交给他们存档,不停的让你修改自己的笔录。我知道你肯定没有碰到像我这样的案子,很奇怪吧。

    周泽:很多案子找我的都是喊冤叫屈的,这些年我是一直在做职务犯罪,我辩护的很多案子,包括上海高院的副院长啊,这些类似的案子,可能都比较大,像很多当事人都反映,被残酷的逼供,被抓家人威胁,等等。

    王芳:对,有,他威胁到我,说我爱人是公务员、妹妹是小学校长、哥哥是警察,他们就威胁,他说你不要自己说不清楚,我会连带着查你们这一家人,我知道他们没有事,但是我也很紧张,我怕弄得一家人都鸡飞狗跳的。

    周泽:也有这种情况是吧?

    王芳:对。

    周泽:谁跟你说的这种话?

    王芳:监委的一个男的。

    【4】为什么翻供喊冤?“我还是想着,人这一生一辈子,虽然时间只有这么长,但我还是想坚持说真话,让事实呈现出来……我不在乎刑期多长,我总要给自己一个说真话的机会”

    周泽:哦。你家人的想法,他们现在想找一个律师,来跟你实事求是的辩护,你是什么想法?即使是这样也未必能改变这个结果。

    王芳:我还是想着,人这一生一辈子,虽然时间只有这么长,但我还是想坚持说真话,让事实呈现出来。

    周泽:讲真话对吧。我想你姐姐他们也是这个想法吧,他们在网上发了帖子。

    王芳:我不在乎刑期多长,我总要给自己一个说真话的机会,我在第一审法庭上已经做了违心的事情,我已经很…已经很愧疚,而且我觉得好像已经没希望了,对第二审我都没有抱什么希望。

    周泽:我觉得凡事可以先不考虑结果,就是把过程做好。

    王芳:对,不考虑结果了,但是我想有一次说真话的这种权利,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

    周泽:你心里过不了这个坎儿?

    王芳:对,过不了这个坎。我接受了家人第一审的建议,我不怪他们,因为是他们陪我过了这一段很难过的时间,要是没有他们支持,我在里面会活不下去的。

    周泽:下面你就应该调整好心态,做好斗争的准备,不要再整天以泪洗面,用一种更好心态心情去面对这个事情,任何一个辩护其实都是当事人、当事人家属和律师共同努力的结果,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大家都要把过程做好,即使不能争取一个公正的司法评价,去争取一个公正的社会评价也是它的意义所在。

    王芳:非常感谢你,周律师!我不是怪叶律师,我第一次就跟叶律师讲了我的真实想法,但他不支持。

    周泽:他不支持你?

    王芳:不支持。他说也有家人的原因,家人也不支持。当时在这个提审室里我是大声痛哭,我觉得家人不支持我的想法,虽然我在监委说的话都是违心的,违心的认了自己的罪,我难过了很长很长时间,第一次律师说不支持我这种想法,所以我跟检察院说我再不说真话,我心里很难受。第二次是小叶律师来的,就是叶律师的姑娘,我跟她谈了很多很多心里话,我说我要不说真心话,我会一辈子抬不起头,会一辈子内疚,后半生也会让我家人过得很痛苦。

    周泽:就是第一次检察院来提审的时候,你告诉了他们真实的情况?

    王芳:对。

    周泽:但是都没有如实的给你记录?

    王芳:对,而且家人不支持我这种做法。

    周泽:是律师先见你还是检察院先见你?

    王芳:律师先见的。

    周泽:律师见你的时候你就跟律师说了真实的情况?

    王芳:对。

    周泽:也就是哪些有,哪些没有,都跟他说了吗?

    王芳:说了。

    周泽:说的情况跟我今天说的差不多吗?

    王芳:没今天说的那么详细,因为他没有问。

    周泽:但是你跟他说了你没有收人家大额的现金,是这样吗?

    王芳:对。

    周泽:那律师是什么建议和意见?

    王芳:他说他会给我做有罪辩护。

    周泽:那个时候他看到案卷了吗?

    王芳:看了。第一次来的时候没有看。

    周泽:第一次就说要给你做有罪辩护了,是这样吗?

    王芳:对,是这样。

    周泽:第一次就说要给你做有罪辩护,你告诉了他真实情况后,他还说要给你做有罪辩护吗?

    王芳:对。

    周泽:理由是什么?跟你交流过吗?

    王芳:他觉得在这个环境下,掰过来很难。

    周泽:掰过来很难?

    王芳:他说而且不光是黄石,全国都是这种环境,而且医院又是这么大影响的案子,他就是采用普通人的那种看法,就认为你不可能没罪,而且是顺从大众的那种心理。

    周泽:当时跟你分析你哪些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吗?有没有跟你分析过怎么可能构成犯罪?

    王芳:没有。

    周泽:没有,就是说你不可能没有罪?

    王芳:对,所以说我也认为无论怎么样我都有罪,没有像你这样给我详细分析怎么去考虑,而且你给我讲的话我听得很明白,就是引导我去说出我心里想说的话,而且我也一直在想,还有没有机会说出我真实的想法。

    周泽:你以前没有写过辩解材料?

    王芳:没有。

    周泽:你可以写,下面。下面这个案子进入二审,你这个上诉状交了,是吧?

    王芳:交了,叶律师给我交的。

    周泽:那就是提起上诉了,下面按程序法官就会来提审你,无论开庭还是不开庭,都会来提审你,在提审的过程中你就可以把这个案子的真实情况全面给他陈述,然后你也可以书写辩解材料交给律师,律师再交给他们,即使不交给他们,供律师参考也很重要,这些东西也可以给你公开出来,通过网络什么的给你公开出来,为你争取公正的社会评价的一个手段,就像你姐在网上发些东西一样,但因为只有你是当事人、知情人,你遭遇的这些东西也只有你最清楚,你今天跟我说了一些情况,我也通过录音记录的方式记录下来,我也会通报给他们。但是更重要的是你自己书写一些辩解材料,这在里面应该不难,要纸、要笔写辩解材料应该是允许的,我在这里辩护的一个当事人彭德迟在里面也写了辩解材料通过管教给了我。我下一步就相当于给你部置一个工作,也就是任务吧,就琢磨自己的遭遇,把这整个过程写出来,那么现在你这个案子就相当于是一个翻供的案子,那么翻供就要把为什么要翻供,过去供述是怎么形成的,自己案子的真实情况是怎么样的,把自己遭遇的一切写出来,相当于自己为自己作一个辩解吧,是吧,也算是向社会做一个交待吧,好吧?

    王芳:好。

    周泽:你下面就去做这样一个工作。

    王芳:我就按照你刚才问的程序作个梳理,哪些收了,哪些没收,然后当时为什么要承认,当时的心迹。

    周泽:对,包括跟律师说的情况、跟检察官说的情况、带给家属的意见等等,为什么要这么考虑?为什么一审要认罪?我看一审判决书写到你没有异议,对吧,为什么要这样?

    王芳:当时是想着能早点出去,以为这样能有一个宽大处理,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心理,然后家人也有这种心态,不管什么条件都答应,就你进医院看病一样,家属会说不管什么条件先把人救回来再说,其实很多条件都是要付出代价的,都是一个道理。

    周泽:对,你说的对。包括你们签的这些东西,还有找律师,其实不一定非要找我这样的律师,然后我也跟他们讲,但他们也说心里过不了这个坎。

    王芳:我非常感谢周律师来,我没有像今天这样能说出自己的想法,那6个月对我来说始终是个折磨,不管谁跟我提那6个月的事情都让我痛苦难过(哽咽不已),包括里面的人经常说,甚至威胁我,最好不要把里面的事情给任何人说,包括自己老公都不允许讲。

    周泽:嗯,那你现在还有顾虑吗?

    王芳:我都已经这样了,我还顾虑什么?就像我妹妹说的,我都已经跌到人生最低谷,还怕什么?就是这样他们不停的劝我,有他们的支持,我才支撑过来。

    周泽:关键就在一个选择,对吧,当初你做那样一个选择,或者家人做那样一个选择也无可厚非,因为在现实的司法环境中,那确实是监察委办的案子挺难辩护,如果你配合那确实是比你不配合,可能从刑期等方面有利于你更早的获得自由,大多数情况是这样,但是我觉得也不绝对,还是应该要取决于事实。另外一个方面,也有许多人明知我配合比不配合能获得更多的实际利益,也更早的出去,但是我们也看到很多的当事人不愿意妥协,就是我知道这样对我有好处,但是自己仍然选择要去进行抗争,这种情况也有,就是我刚才给你提到的上海高级法院的副院长潘福仁,当初在纪委搞他时候,在上海纪委搞他3个月没有认,当时明确说你承认某某某20万,然后就给你党内处理,他也不认,结果把他转到安徽去,让安徽纪委来搞他,然后同时抓了他老婆、女婿,在安徽搞了2个月还是没有认,然后搞到江西去,又搞了2个月,最后他还是没有认,他是零口供的,但代价比较惨重,他老婆关到现在,女婿关到现在。现在一审开完庭了,我给他做的无罪辩护,是中纪委办的案子,指控800多万,但我们在一审期间给他拿掉了500万,至少从事实这个层面上给彻底颠覆了吧,这就意味着,不是中纪委办的案子就是铁案,任何部门办的案子也未必是铁案。但是虽然拿掉这么多,但我们仍然认为还是不公正,我们是坚定给他做无罪辩护的,但正如你说的一样,领导干部没有人相信你,尤其是他做过上海浦东法院的院长、上海一中院院长、上海高级法院副院长,没有人相信他是清白的,但他也一直坚持说我一直很严格要求自己,但对于一个法院院长确实挺难的,但通过我们的辩护也让他获得了一个很高的社会评价,至少说一个领导干部坚持零口供,让大家觉得至少是个汉子,通过开庭,把这么多假的揭示出来,这么多东西拿掉了,大家就会觉得这个人真的可能是被冤枉了,那么他在司法界、在各界就赢得了一个很高的社会评价,对他和他的家庭来讲,这也很重要。

    王芳:他毕竟是自己做过司法,知道司法的流程,而我不一样,我是医疗系统的人,对司法黑暗我一无所知……

    周泽:他也是做民事审判出身的领导,他也不了解这个刑事,见到我的时候,他也说刑事司法怎么这么黑?怎么这么干?他实际上也不知道。

    王芳:而且我留置的时候监察委的人自己很嚣张的说:在我手上不可能翻案的,看哪个黄石的律师敢?然后在我手上不可能办错案的,就从来没有办错案的。说我休想,做梦都不要想,完全是被他那种……因为有很多从法院和公安机关抽调过来的人,特别是从公安机关抽调来的人,都很流氓的,说话很粗鲁,很鄙视的,我哪遇到过这些事情,从来没想到司法会是这样的。

    周泽:嗯,现在你能接受你家人重新找律师给你做这样的一个辩护吗?辩护的结果它甚至庭都不开,律师也只能够向他们提供意见,然后你呢写一个辩解意见提供给他们,然后律师可能把一些情况公开出来,可能也许就是只能够去做这样的一些事情。

    王芳:我的律师是黄石本地律师。

    周泽:家属可能不一定再继续用,如果想要换一个辩护方案的话。

    王芳:只想着我的律师当时只是想着去妥协,或者说不想把关系弄缰,他毕竟是黄石律师,还要继续在当地生存,我也可以理解,而且当时我心里也有一个小小希望在那里,好像这样我这样已经妥协了,会不会有一个宽大的处理,会不会有个好的结果。

    周泽:嗯,当时就想着宽大处理,就想着去尽快出来。

    王芳:对,其实我一直是个很简单的人,没有把人或者把社会想着很复杂,想着那么黑暗,否则的话总有讲清楚的时候。

    周泽:讲清楚的时候你就错过了吧,在法庭上你就可以讲嘛,无论它公道不公道,是你自己在讲嘛。

    王芳:是已经错过一次机会了,其实在一审的时候,在开庭的时候,我是很痛苦的,也是很纠结的。

    周泽:你可以把这些在你后面的辩解材里面整理出来。

    王芳:而且说的都是一些违心的话,其实也欺骗了法庭。

    周泽:嗯,那你都这么认,不表示异议,那法庭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王芳:就是这个道理,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何况让别人相信你?我就是这样的,所以我在里面一审判后很痛苦,我没有…不想跟任何人说起过,因为我觉得我连里面最低级的文盲都不如,她都知道为自己辩解,我都失去辩解的机会,只有一味的妥协,一味的让步,把自己陷入没有自我的状态,一点信心都没有,没有信心……

    周泽:你的信心,我觉得你要调整,你的信心不是说通过自己怎么做能够让自己轻判,啊,让自己无罪出来,当然这是作为一种努力的方向,对吧,任何人都有喊冤的权利!我觉得可能在这种辩护的过程中,像我刚才讲的那样,我们去追求一个公正的社会评价,这也是一个诉讼目标。

    王芳:而且自己对这个司法环境有点失望,不想去做那种无益的抗争,这样子。

    周泽:现在是什么情况?

    王芳:既然是有上诉,有上诉的这种机会,我还是想说清楚。

    周泽:想说清楚,怎么判无所谓?

    王芳:怎么判无所谓,就是姐姐要请你做我的辩护律师,你不要有思想压力,结果我都认,只是说这个过程就像你说的那样,把话讲清楚,把事讲明白。

    周泽:就是说假如你姐姐委托我来做你的辩护律师,你有没有意见?

    王芳:没有意见,因为你一开头说就说到我心里面去了,说了我心里面想说的话,不是说一味让我忍,让我算了。

    周泽:我觉得从你这个骨子里、从你性格来讲,是一个不愿屈服的这样一个人,实际上是这样吧?

    王芳:一审开庭前我就跟律师说我心不甘(声音突然变大且哽咽),就是说以后到老死我也会死不瞑目那种感觉……(哽咽不能语)

    周泽:我想说清楚这就好了,给自己内心、给自己灵魂都有一个交代。

    王芳:我肯定对自己要有一个交代。

    周泽:对自己孩子啊也是一个交代。

    王芳:因为孩子以后也要在社会上混,我自己孩子也很有出息,我不想他背上一个十字的枷锁。

    周泽:那你就是到时候对社会做个交代,说清楚。有时候我说我们的一个辩护,就像我为上海高院一个副院长辩护的时候,当庭我就讲:现实不能给我们公正,我们面向历史辩护;如果这个法庭不能给我们公正,我们面向社会辩护!就是这样,我想让社会给我们一个公正评价。法庭不能给我们一个公正评价,就让社会给我们一个公正评价!今天我给你说的主题就是这样。

    王芳:谢谢,谢谢……(大声哭泣)

    周泽:你认可就是刚才我提到的这样一种思路?

    王芳:认可。

    周泽:你冷不冷啊,穿这么多衣服?

    王芳:不冷。

    周泽:坚强,王芳。然后决定了这样一个思路啊,然后就是调整好心态,坚强起来,认真的为自己辩解,你写好自己的辩解材料,好不好?

    王芳:(哭泣着)好……(哭泣不止,稍后)给我姐姐妹妹说,我不怪她们,一审的时候我就想这么说在。

    周泽:还有什么想跟我说的吗?除了刚才说的这些情况。

    王芳:我目前就给你说这么多,回去辩解材料我好好组织写好。

    周泽:你没问题吧,写这些辩解材料。

    王芳:没问题。

    周泽:听说你字写得不错,是吧?你妹妹字写得挺好的。

    王芳:其实我妹妹比我坚强一点。

    周泽:嗯,你们双胞胎是吧?

    王芳:嗯,什么事情她比我有主见一些,其实我是太单纯了,太简单的一个人。

    周泽:嗯,好的,那么下去你就写这个东西。然后我让你签两个委托书出来。

    王芳:(大声)好。

    周泽:签两个委托书出来,我想下面无论是我给你做还是其他什么,这两个委托书都有用,好吧。

    王芳:行,谢谢!

    周泽:其实我的家人特别不愿意我做这种案子。

    王芳:但是我还是感谢你,因为开门见山的你就表明态度,让我心理放松很多,要不然我每天心里沉甸甸的,就像石头压着在。

    周泽:说出来,辩清楚了,有时候我说我们刑事辩护追求辩出一个公道,辩出一个公正,即使辩不出来,我们为自己辩出一个清白也很重要,就像我开始讲的那样,争取一个评价,争取一个社会评价其实是一个意义。

    王芳:谢谢,我还是恳请你费心,结果我不在乎,在乎过程。

    周泽:嗯,我看像这个案子的这种辩护呢,因为我还没有看到案卷材料,看一看,然后看看有没有什么心得吧,如果没有什么心得,可能更多的是通过你的辩解材料吧,通过这些,然后要求调取证据材料呀,要求证人出庭呀……

    王芳:如果你看到案卷中我的笔录,你就会看到扣得非常的严。

    周泽:扣得非常的死,因为不断的改嘛,双方对嘛。

    王芳:对,越是严丝无缝的东西可能越有缺陷,因为不会有太完美的东西。

    周泽:所有的职务犯罪案子都这样,我觉得这个呢,当初你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辅导,实际上说,也不是说监察委办的案子就怎么样,也不是纪委办的案子就真的是铁案。

    王芳:他们都是这样说。

    【5】律师的判断:王芳的“认罪供述”是在留置20多天后才开始的,与王芳在接受律师会见时所称“坚持说了二十多天的真话,他们没人信”的说法,在时间上是完全吻合的

    在2020年1月13日第一次会见王芳之后,因为疫情,周泽律师一直没能再次会见这位当事人。但通过对王芳的首次会见及最近看到的王芳案案卷,可以肯定地作出的判断是:被告人一审认罪的王芳案,在一审庭审中呈现的案情,与该案的真实情况,相去甚远!

    王芳案在卷证据材料证实,王芳是2018年5月10日被留置的,但在卷的王芳“认罪供述”却是从5月底6月初开始的。这与王芳在接受律师会见时所称“坚持说了二十多天的真话,他们没人信,就是用精神方面来折磨你,用恶毒的语言来攻击你,那种精神折磨我实在是受不了了”的说法,在时间上,是完全吻合的。在王芳开始“认罪”之前的二十来天究竟发生了什么,或许只能从监察机关在这段时间审讯王芳的录音录像中去寻找真相,不知二审法院能否调来这些审讯录音录像。

    检察机关指控王芳“受贿”139万余元,涉及19名“行贿人”。这些“行贿人”在对王芳进行指证时,大多都处于被公安机关关押或被黄石辖区不同监察部门留置状态。监察部门对这些“行贿人”所作讯问笔录或询问笔录,不少都洋洋洒洒十几页,涉及那么多事实,“行贿人”是否有那么好的记忆力,我很是怀疑。其中,王芳在接受律师会见时否认收受其贿赂现金22万元的第一大“行贿人”付奎,在王芳案卷材料中的第一份指证王芳收受其贿赂的询问笔录,时间是2018年4月4日,此时付奎已被关押了许久。在这份指证王芳收受其贿赂的询问笔录中,被监察人员问及其之前对监察部门讲的是不是事实时,付奎回答说“是事实”。但“行贿人”付奎所称“是事实”的之前所作“供述”,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却并未入卷,其之前的供述是什么样,在什么情况下形成的,均不得而知。王芳在接受律师会见时否认收受其20万元的第二大“行贿人”仇健,2018年6月25日被留置,到6月28日接受监察人员讯问的笔录中都否认行贿王芳,20多天后的7月20日的讯问笔录却推翻了6月28日讯问笔录中的说法,“供认”了“行贿”王芳20万元的“事实”。对监察人员是通过什么新技术、新方法转化仇健的,让人充满好奇。

    实际上,王芳在黄石监察委“供认”的“受贿事实”,涉及的“行贿人”多达三十多人。只是除检察机关起诉王芳“受贿犯罪”涉及的19人外,其余“行贿人”均否认行贿王芳。王芳在监察机关的“认罪供述”怎么来的,真实性如何,可见一斑。

  • 池州陈氏兄弟涉黑案二审或不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8月23日消息】安徽池州陈氏兄弟涉黑案,三十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二十五年不等,目前案件正在池州市中级法院二审程序中,被告人提起上诉、家属在喊冤、辩护律师们已经数十次强烈要求开庭审理、公正审理,但池州中院的法官不为所动,已经决定不开庭审理了,并且直接给辩护律师打电话要辩护词,还口是心非外交辞令:“合议庭要研究你们的辩护词之后,再作出是否开庭的决定。”对此,经常在全国各地承办刑辩业务的律师们都知道,该法官的潜台词是:“只要你的辩护词一交,我的维持裁定就盖章下发。”既然连开庭审理都免了,那么结果当然是直接维持原判。

    一个2万人口的县城,竟然有一个盘踞了二三十年的黑社会,执政者都干什么去了?!

    笔录造假,事实造假,程序严重违法。

    法律规定必须要有的讯问录音录像,但在这个案件中没有。

    法律规定必须要有的七人合议庭,但在这个案件中没有。

    让陈跃武为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的事,从来都不知道的事去承受几十年的徒刑,这是什么王法?

    没收陈跃武的全部财产,没收案外人、陈跃武前妻丁玉兰的个人财产,不顾及他们未成年孩子的死活,这是要满门抄斩吗?

    陈跃武的公司,案子还没有判决生效呢,地方官们就给直接接管、霸占了,这不是直接抢钱?

    这样的大冤案,陈跃武及其家属们不服,所有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们都不服。陈跃武的女儿陈佳佳有话要说。

    池州案

    (一)劫难

    2018年12月18日,我的父亲陈跃武接到石台县公安局局长要求见面的电话,就去了公安局。到了之后,局长问陈满青怎么没来,于是我父亲又打电话把我叔叔喊了过去。然后,早已埋伏的特警和记者一哄而上,把他俩“擒获”,对外宣称“计擒黑社会头目”。

    公安对外宣称这次抓捕,是公安局局长卢玉同志冲锋在前,以约谈的方式请君入瓮。仿佛很危险的样子。可我父亲不过是个老实巴交的生意人,没枪没刀没炮的,根本就不需要公安局长冲锋,你们到家里抓、到公司抓、打电话叫到公安局去抓,都是手到擒来,不需要导演一出兴师动众大抓捕的假戏。看看当时的报道视频,现场我父亲就傻傻的配合动都不动,这需要局长冲锋吗?

    随后我父亲很快在这个仅有两万多常住人口的石台县城出了大名,2018年12月21日,在他被刑事拘留的第三天,县里、村里贴满了“希望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陈满青、陈跃武犯罪团伙及其保护伞”的通告。

    后来,我父亲又在池州市、安徽省、全中国出了名,因为这个案子的家属一直坚持四处喊冤,直至今日。

    陈跃武从来不是黑社会,要不是这次被黑,石台县能有几个人认识他?

    (二)案情

    2019年12月24日开始的庭审上,我父亲喊冤:“我做过的事,你们判我死刑也可以,让我为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承担责任,我不服。公安给我记的笔录,都是假的,我没有说过的话,给我编造假笔录,你们把当时的(讯问)录音录像拿出来。假的,都是假的。”

    然而,法官还是在没有看过讯问录音录像、不调查据以定罪的笔录是否真实的情况下,给我父亲定了罪,叫人如何服判?

    (三)伸冤

    2020年7月24日,我们的辩护律师收到二审法院池州市中院的通知,要求尽快提交书面辩护词。但是法院对之前所提交的重要申请不做任何回复。

    辩护律师经过阅卷及会见,发现讯问笔录可能存在造假以及被告人可能遭受了刑讯逼供。没有同步录音录像,律师就无法确定讯问笔录的真实性、合法性,又如何提交正确的辩护词?池州市中级法院分明要继续办错案。

    情况紧急,我和其他家属决定去找安徽特派督导组反映情况,无果;辩护律师再次提交申请、新证据,与法官面谈,无果;找市检察院监督,基本无果。但意外得知,本案卷宗从未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也从未收到过阅卷通知。所以池州中院是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不开庭审理了吗?那还说什么“看过辩护意见后决定开不开庭”?

    (四)坚持

    父亲被冤后,我才明白现实比我们想象的残酷的多。一审判决后,辩护律师说,二审法院很可能直接不开庭就维持一审判决了。涉黑案件审理了这么多年,没有几个案件的二审开过庭。本案的二审很可能只是装装样子、走个过场。当时我还不信,总是抱有一丝希望,一审显而易见的不公正,多处程序违法,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二审怎么可能会不开庭呢?

    直到昨天池州中院通知辩护律师提交书面辩护词,仍然对辩护律师提交的重要申请不作任何答复,我才反应过来,律师们说的是真的。可我很迷茫,连法院都不想查清事实,我只是一个小老百姓,还能怎么办?

    15个罪名,23年有期徒刑,447万罚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没收两家公司。

    为什么父亲要为与他没有任何关系的事情承担责任?我父亲从出生就是所谓的“黑社会”吗?他一分钱的合法财产都没有吗?为什么不调查涉案财产的权属?为什么不列明判决没收的财产?为什么不回应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案外人丁玉兰被没收的30万现金,是用来养活刚上大学的女儿和未成年的儿子的!

    这不是扫黑除恶,这是打劫又夺命。

    无论如何,只要我活着一天,我会为父亲伸冤到底。我很清楚,我父亲今年已经55岁了,如果我不坚持,他很可能就没有机会活着出来了。

  • 何朝正 刘高胜 肖成林刑事案件申诉书

    申诉人(一审被告人,二审上诉人):何朝正,男,汉族,1969年4月9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10215196904095018,住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欣和家苑13栋1单元1楼1号,电话:17843531938

    申诉人(一审被告人,二审上诉人):刘高胜,男,汉族,1983年2月19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10215198302195010,住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505号17栋1单元4-4,电话:18696600896

    申诉人(一审被告人,二审上诉人):肖成林,男,汉族,1964年8月9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10215196408095713,住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三溪村光明组6号,电话:19112843776

    被申诉人(公诉机关):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薛飞案

    案由:犯寻衅滋事罪申诉人不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渝01刑申25号《驳回申诉通知书》、(2018)渝01刑终508号刑事裁定,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2018)渝0109刑初83号刑事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二)、(三)项之规定,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申诉。

    申诉请求:请求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渝01刑申25号《驳回申诉通知书》、(2018)渝01刑终508号刑事裁定,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2018)渝0109刑初83号刑事判决,采信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其新证据,依法重新审判本案。

    事实根据和理由:2018年7月13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渝0109刑初83号刑事判决,认定何朝正,刘高胜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判决被告人何朝正,刘高胜,肖成林犯寻衅滋事罪,判处何朝正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判处刘高胜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判处肖成林有期徒刑三年,现已执行完毕。

    申诉人何朝正,刘高胜,肖成林认为:

    一、申诉人何朝正,刘高胜,肖成林确无犯寻衅滋事罪的罪证,何朝正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确无供述的事实依据,其罪名不能依法成立。

    二、本案一审判决生效后,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于2018年12月21日作出西公(2018)第189号不存《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2018年12月26日作出西公(2018)第200号不存《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2020年2月28日作出西城公安分局(2020)第18号不存《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认定“经查,你于2016年9月22日走访,未与当地公安局进行移交。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执行后,公安机关作出的新证据,足以证实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2018)渝0109刑初83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何朝正,刘高胜,肖成林犯寻衅滋事罪的行为”的事实,缺乏证据、依据证实,人民法院采信的《非法证据》,与公安机关提供的新证据,相互矛盾,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认定的事实不确实、不充分,认定被告人何朝正,刘高胜,肖成林犯寻衅滋事罪的罪名,不能依法成立,判处被告人何朝正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判处刘高胜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判处肖成林有期徒刑三年的审判职权行为,显失公正。人民法院应当纠正冤假错案。

    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渝01刑终508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院作出(2019)渝01刑申25号《驳回申诉通知书》,驳回申诉人何朝正的申诉。证实了本案一审、二审人民法院坚持有错不纠的事实,确实存在。

    四、本案一审、二审审判人员为非法征地,强拆私房祸国殃民的犯罪嫌疑人充当保护伞,未认定非法征地强拆房屋的事实,捏造了何朝正,刘高胜,肖成林上述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凭空伪造了三人犯寻衅滋事罪的罪证,其罪证与非法征地强拆房屋祸国殃民的事实相互矛盾。

    五、本案一审、二审、再审审判人员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为非法征地强拆房屋的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凭空枉法判决申诉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何朝正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判处刘高胜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判处肖成林有期徒刑三年,故意制造冤假错案,与中国人民为敌。其审判职权行为涉嫌犯枉法裁判罪,应当由重庆市监察委员会依法进行调查。

    为了促进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查清本案基本事实,依法纠正冤假错案。特此刑事案件申诉书。请求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渝01刑申25号《驳回申诉通知书》、(2018)渝01刑终508号刑事裁定、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2018)渝0109刑初83号刑事判决,采信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的新证据,依法重新审判本案。

    此致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何朝正 刘高胜 肖成林
    二0二0年七月二十四日

  • 陕西公民龙克海“寻滋案”二审庭审结束

    【民生观察2020年7月12日消息】陕西宝鸡人龙克海(微信名:龙刻海)是一名家庭教会的基督徒,也是一名多年来追求自由民主的热心公民。现年54岁的龙克海由于长期在推特、脸书、微信上转发一些针砭时弊的文字图片等,先后数次被警察约谈并遭到威胁警告,更在2018年下半年被户口所在地的甘肃省徽县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15天。拘留期满后的龙克海,不满警方的处罚,一方面把自己的遭遇通过推特、微信等公开发布,一方面向甘肃省徽县地方法院提出国家赔偿,因此遭致更加频繁的“喝茶”。2019年3月4日上午,龙克海在一个微信群里以语音留言的方式告诉群友,说他居住地宝鸡市的国保又通知他下午去派出所“喝茶”,他断然拒绝了;之后至次日(3月5日)下午,群友在群里不见龙克海露面,遂有人拨打龙克海电话,发现其手机关机。后经多方打听,于3月下旬得知其已被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刑拘。5月15日,龙克海的儿子龙少腾和他的律师才收到刑拘通知书。

    据知情人透露,龙克海被捕后警方提出,只要龙克海删除其在推特、脸书、微信上发表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和侮辱最高领导人的文字、图片、视频,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就可以放他回家。该无理要求被龙克海断然拒绝后,2019年11月11日上午9时至12时,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法院姜谭法庭在不允许家属和其他公民参与旁听,并以“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为由的情形下,对龙克海案件进行了秘密审判。检察机关指控龙克海在推特和脸书上发布丑化侮辱诽谤国家领导人、辱骂中国共产党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龙克海的律师和他本人当庭作了无罪辩护和陈述,认为其言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范畴,故认定其行为无罪。11月26日,龙克海律师接到宝鸡市渭滨区法院的通知,告知龙克海寻衅滋事罪成,判刑一年半。

    得知自己因言获刑一年半,龙克海表示不服,并在其被拘押的宝鸡市渭滨区看守所里提出了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2020年7月10日上午9时,龙克海案件二审开庭审理,至12时左右庭审结束。据龙克海现任律师朱宁介绍,龙克海再次进行了自我辩护和陈述。尽管龙克海在被捕前就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然而他看起来精神状态还不错。法庭上的龙克海用轻松的语调向法官表示自己从不认为自己有罪,而是这个一党专政的政体因为害怕公民的言论自由而采取的政治性报复手段。他还表示,虽然自己今天失去了自由,可是并不后悔,反而对自己多年来的坚持和信仰更加坚定,也深信未来的中国一定会走向自由和民主的道路。

    据了解,由于有关方面从一开始就把龙克海案件定性为敏感案件,因此当地警方对龙克海的律师和家属采取了特殊的“关照”措施,要求他们不能对外发布龙案的消息,否则会影响他们的饭碗和出国等。迫于强大的压力,龙克海的一位前律师最后被迫退出。另据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告诉媒体,朱宁律师之所以在2020年6月接手龙克海的案件,是因为身为龙克海表哥的他,在今年春节发现龙克海没像往年一样回川探望他的母亲也就是龙克海的姨妈时,产生了疑虑,打电话给龙克海的儿子龙少腾后才得知龙克海已于去年3月4日被警方拘押。于是朱宁律师提出接手龙克海案件,遂成为龙克海现任律师。

    据朱宁律师介绍,由于龙克海一年半的刑期即将于今年的9月20日到期,根据他的经验判断,尽管二审结果并未出来,但他认为改判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而维持一审判决的可能性极大。从中国当局多年来针对国内持不同政见者的迫害案例来看,媒体认同朱宁律师的判断。不过媒体也认为,随着国际社会和国际人权组织进一步认识到中国当局对国内异见人士、宗教人士、藏人、维吾尔人的政治迫害手段愈演愈烈,越来越多的国家将会加入到谴责并制裁中国的行列中来,而背离民主自由价值观的中国,势必如一叶破帆孤舟,被人类文明抛弃在夜色茫茫的大海上。

  • 河南冯改娣二审即将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6月18日消息】河南内黄冯磊母亲冯改娣敲诈勒索一案开庭通知信息:2020年6月16日,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庭长来到内黄向冯磊与母亲冯改娣送达辩护人出庭通知书与开庭传票,6月30日上午8点30分在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号审判庭公开审理。另外张庭长来内黄还有一事,就是辩护人向法院申请调取关于冯改娣于2011年、2012年、2014年三次被内黄县公安局行政拘留的案卷材料与证据,一审(济源市人民法院)在没有查明事实也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以内黄县公安局对冯三次拘留、北京警方两次拘留、两张训诫书作为定案依据判三缓四,二审期间辩护人提出申请调取该证据与证人全部出庭。

    本案于2012年1月13日以“敲诈勒索罪”立案,但未对当事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也未讯问和传唤过,2012年12月26日六家政府机关(包括内黄县公安局在内)还与当事人达成60万的协议(后被内黄县法院认定为敲诈勒索金),直到2014年7月22日才刑拘了当事人,原一审被重判11年,二审安阳市中院发回重审,后指定管辖安阳市北关区法院审理,北关区检察院再重新起诉时去掉了“敲诈政府、勒索公安局”60万的指控,增加了“寻衅滋事罪”的指控,经过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一年多之后,北关区法院居然没有下判,经过层层报请,经过河南省高院、河南省检察院批准后将这个烫手山芋的棘手案件指定济源市人民法院审理。

    济源市人民法院,居然在没有查明事实、证据不足、侦查程序严重违法的情况下给判三缓四,上诉后、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本想以书面审理本案,冯磊当场提出异议。

    河南内黄冯改娣“寻衅滋事罪”二审继4月13日与5月28日两次下达开庭传票后均未开成庭。

    由于本案社会影响较大,媒体和网友关注度很高,事实未查清、证据不充分,完全符合二审公开审理的标准,张庭长最终还是采纳了冯磊的意见,立马通知检察院阅卷,做开庭审理的准备,昨天冯磊与张庭长电话沟通决定月底6月30日公开开庭,(这个开庭日期是冯磊敲定的,因为冯磊现在重庆,月底才能脱身离开)张庭长对冯磊的迁就还是值得赞扬的,而且对旁听的问题也给与了肯定,既然是公开审理,旁听人员、来者不拒,这是冯磊这几年来第一次遇到“敏感案件”旁听不受限的待遇,在此,冯磊欢迎热爱法律的人士、关注因访获罪(被构陷)的人士、媒体界和律师界的朋友前来旁听指导。

    本网站将继续关注冯改娣“敲诈勒索一案”的开庭审理情况的后续报道,任何敲诈勒索政府部门或者公安机关的行为都不会成立的,法院审理结果社会公众拭目以待,希望法院依法公正审理。

    冯磊电话:15083011735

  • 陕西李思侠案二审开庭(一)

    【民生观察2020年6月11日消息】2020年6月9日,陕西安康环保卫士李思侠涉嫌寻衅滋事案二审,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李思侠的辩护律师当庭提出管辖权异议,目前法院尚未作出裁定。

    昨天李思侠的女儿到安康中院协调旁听人员的人数问题,安康中院的负责人表示每个被告人只能安排两名近亲属进入法庭旁听,其他的人只能到多媒体室看庭审视频,就这还只能给17个名额。安康中院此举完全是限制公民的旁听权,事实上目前疫情的影响已经非常小,到现在安康中院还在以疫情为由变相不公开审理,是不负责任与懒政的体现,家属和辩护律师打算到现场为自己的旁听权进行争取。

    开庭当天,安康中院外早已来了许多旁听的亲友和双喜村的村民,大家都在担心着李思侠的安危,也关心着保护家乡青山绿水的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三人能够早日无罪回家。

    法庭内的旁听席上空空如也,即便如此也不准旁听人员进入,美其名曰为了疫情防控。但是法庭上,合议庭、辩护人、公诉人、法警排排坐,法庭下的32个座位只坐着四名家属,按照院管办的逻辑,疫情之下究竟是谁更危险。

    当天的庭审相当精彩,各位辩护律师对着管辖权异议这个点发起猛攻,牢牢把握着庭审的节奏。一上来,审判长向被告人和辩护人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王飞律师先发制人,谈道:

    “申请回避还不算最重要的事情,此刻最需要解决的是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是否拥有管辖权的问题。”

    “管辖权的问题,是司法的入口。在2019年3月3日安康中院的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文章,上面写到:‘2月26日,安康中院扫黑办主任、刑一庭庭长王桥花、副庭长张教辉等四人赴石泉县法院检查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就正在审理的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指导。’这完全是二审法院插手了本案一审审判。”

    “另外我们得知,本案一审中曾出现过法官请示市中院领导的问题,我们现在想知道,如果一审法院进行了汇报,安康中院是哪些人接受的汇报,法院必须向我们释明,只有这两个问题解决了,我才会发表我的关于管辖权的意见。”

    上面所说刑一庭庭长王桥花、副庭长张教辉正是李思侠案二审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如果说上午下午分别需要从辩护律师中找一位前锋,下午属于王飞律师的秀场,那么上午无疑是朱孝顶律师的,他从本案存在的十三点问题入手,系统地还原了本案证据是如何被人为伪造,本案在扫黑除恶的道路上是如何偏离轨道,石泉真正的黑恶势力是如何依旧横行霸道的。

    “双喜村的采石场违规开采了十余年,对环境毁坏非常严重,李思侠等人为了保护村庄,维护环境,竟然被打成黑恶势力,这表明扫黑除恶已经在轨道上偏离了”、“曾经村里的主任公然勒索盲人老村长张海成500元,谁才是真正的黑恶势力”、“鉴于安康中院对石泉县法院进行过指导,如果仍由安康中院管辖,将会造成两审终审制变相消失”、“安康中院剥夺律师阅卷权,有170张案件光盘辩护人没有拿到。在拿到的40张光盘里,我就发现了大量的警察伪造笔录的事实”……

    朱孝顶律师的发言虽长但具有归纳性,让旁听的人能够快速了解案件,对本案存在的程序性问题有了全面的认识。

    姬来松律师也是主要就安康中院到石泉县法院进行指导的问题发表意见,他讲道:“你院到石泉县指导一审法院,究竟是主动的还是被邀请的,请法庭释明。哪些人做了提问,而谁又进行了哪些指导,这些都是需要明确的问题。”

    此时的审判长还是有所准备的,她不慌不忙的请公诉人说明“指导”的情况。公诉人给出的说明大意是2019年2月26日,王桥花、张教辉等人在到石泉县开庭后,“顺路”对石泉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督导检查,听取了审理李思侠案的情况,没有实质性地干预此案。另外还说安康中院的领导也没有实质性地接触案件,所以辩护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

    对于这样的回应,显然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如此口头的说明,也不能证明任何事实。检察官到底有没有到法院核实,法官有没有找安康中院的领导核实,这些都不是法官自己可以决定的,现在坐在庭上的法官是被质疑的对象,而任何人都不能做自己的法官,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此时审判长仍旧以“我们没有进行过指导”来推脱责任,实在是说不过去。

    王飞律师说道:“你(审判长)能调查吗?现在要让高院来调查,你们没有权利向领导核实,应该让上级法院按照法律规定查明情况,去释明你们指导案件的具体内容。”

    此时庭审已经陷入僵局,朱孝顶律师建议审判长先休庭,让合议庭讨论如何解决这个事情。审判长也顺着这个台阶立刻休庭,下午一点继续。

    等到下午开庭,王桥花审判长拿着新鲜出炉的两份《核查情况》出场了,庭审继续。

    审判长首先宣读了这两份《核查情况》,其中最关键的部分是:“2019年2月26日,安康中院刑一庭庭长王桥花、副庭长张教辉、审判员朱丹丹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华茂莉担任法庭记录在石泉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吴子林故意伤害案。庭审结束后,根据安康中院扫黑办的工作安排,对石泉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听取了解了石泉县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情况及受理的首例涉恶案件(李思侠案件)的审理进度。该案合议庭未就该案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过指导。”

    这个部分的说辞是存在相当多的矛盾之处。

    王飞律师拿着打印出来的安康中院微信公众号文章截图指出,“有图有真相”,刑一庭庭长王桥花、副庭长张教辉在图片里都在看着案卷,怎么能说只是听取了工作报告呢?明明文章中说的是“指导”石泉县法院,到了这份情况说明中却成了“听取”,相信是个小学生都能分出其中的区别,安康中院监察室的这份说明不能令人信服。

    朱孝顶律师说,感到比较震惊,这份文书的形成和格式都有问题,文件移送手续也没有,副院长冯康的口头答复只是单方面说辞,而且你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33条,应当受到相应的处分。

    程广鑫律师在看这个关键部分时发现了重大矛盾点,分析道,文章中说的是“安康中院扫黑办主任、刑一庭庭长王桥花、副庭长张教辉等四人”,但是到了这个说明中却成了“安康中院刑一庭庭长王桥花、副庭长张教辉、审判员朱丹丹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华茂莉”,明显的矛盾点,安康中院的扫黑办主任到底是谁,总不可能是书记员华茂莉吧?并且华茂莉也是本案的书记员,就在现场,我们可以立即核实她的身份,足以证明这份说明的虚假性。

    事情发展至此,可以看出安康中院监察室出具的核查情况完全是在混淆视听,企图蒙混过关,但是这样的伎俩并没有逃过辩护律师的火眼金睛。并且这两份说明也存在其他问题,如没有附卷的证据证明情况是否属实,当事人没有形成书面汇报或者拿出工作台账,一审法院请示汇报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行为……这些问题足以说明安康中院不能再审理本案,应当将其移送到高院管辖,以保证审判正义。

    听到这里张海成激动地说道:“你们现在的主审法官的做法,使我严重感到不信任,我要求你们回避!”

    至此,法庭再度陷入混乱,审判长多次打断辩护人发言,让公诉人发表对这两份《核查情况》的意见,公诉人只悻悻地说了句跟检察机关调查的一样。律师跟法庭之间的拉锯战打了一天都没有结束,也未达成一致,此时审判长也没了上午时候的那份底气。

    休庭,明天继续。

    庭审结束之后的法庭上发生了很大的冲突,李思侠的女儿在看到她母亲起身的时候,腰是在弯着的,脊柱受损已经非常严重,走起路来特别不顺畅。李思侠的女儿看了之后非常心疼,在审判长允许的情况下,去扶了一下她的母亲,但一位约五十岁左右的年长法警出现,将家属推搡一边后,把搀扶在李思侠身边的女法警强行推开,大声喊了三四遍“带走”并将虚弱的李思侠拖出法庭。在座几位律师都看到,该名法警甚至在出法庭的门口再次野蛮地对李思侠实施了暴力拖拽行为,李思侠差点被拖倒。

    该名法警极其粗暴的言行遭到在场人员的强烈谴责,可至今没有任何人出面进行道歉,法庭的摄像头非常多,相信这一场闹剧已经被完完整整地记录了下来,希望明天法庭可以首先解决此事,给李思侠和她的女儿一个答复,不要让被告人和家属在法庭之上都得不到一个公正对待。更甚,若连这都做不到,安康中院的公平审判又从何说起。

    此前本网曾报道,老家为陕西省石泉县的李思侠,多年来通过网络发帖、举报等方式,反映当地两家石料厂污染环境、损毁道路情况。2017年和2018年,李思侠两次参与组织村民在村道设立限宽墩,限制矿山车辆通行。在2018年的双喜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李思侠因护路事件深度介入村两委选举。

    2019年2月12日,李思侠与另两名双喜村村民张海成、魏智波被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检方认为,李思侠等人的举报存在夸大和诽谤,设限宽墩导致村民出行不便,在换届选举中“以维护村道、防止权力旁落为由,煽动村民为魏智波投票”,三人共同犯罪部分已涉嫌恶势力犯罪。

    2019年2月27日,案件在石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法院当日发布的宣传稿中,此案被称为“石泉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石泉县首起涉恶案件”。

    同年6月13日,李思侠因犯寻衅滋事罪,一审获刑二年六个月,张海成、魏智波因同罪名分获刑一年二个月、十一个月,但此前检方指控的恶势力犯罪未被认定。一审判决后,李思侠、张海成不服判决,均提起上诉。

  • 维持原判 黄琦于平安夜送监服刑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已在12月24日(平安夜)从羁押的绵阳市看守所转押至四川巴中监狱服刑,黄琦母亲蒲文清女士27日才收到入监通知书。

    “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一审被以“泄露国家秘密罪”入刑十二年,当事人不服提出上诉,当局在不通知家属及律师的情况下秘密宣判二审维持原判,并迅速在平安夜将黄琦转押巴中监狱服刑。

    截至目前,黄琦已被羁押三年,当时案件涉案人共有三人,除黄琦外还有“六四天网”义工陈天茂和杨秀琼,但陈杨二人最后被以取保形式获释,而黄琦则被另案处理,最终被重判十二年。

    黄琦被捕后三年间曾持续传出健康堪忧,其中肾衰竭病况严重,并有不断恶化的迹象。虽黄琦本人及家属一直不断申请救治及保外就医,但当局始终没有理会,直到案件一审以及二审,仍然重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在平安夜将不符合收监条件的重症病人黄琦送监服刑。

    而在黄琦被捕后,八十七岁的黄妈妈蒲文清女士坚持为儿奔走呼吁及控告申诉,长时间被当地政府的维稳部门打压软禁以及限制出行,曾多次被维稳人员推跌受伤,经常被辱骂恐吓。

    “六四天网”属民间网络媒体,由黄琦创办成立,多年来志在揭露中共极权暴政的血腥事实,通报社会群体维权事件,声援政治异议人士,让国际社会了解更多中共统治恶行以及中国人民的悲惨状况,因此一直深受中共忌恨。黄琦被捕前,天网网站曾将一份怀疑是绵阳官方的普通访民维稳文件予以公布,该文件既未加盖公章亦未标注“机密”或“秘密”字样,但绵阳当局借机以“泄露国家秘密罪”为名,将黄琦等人拘捕治罪。

  • 河南访民冯改娣二审宣判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被河南省内黄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十一年的女访民冯改娣,案件被安阳中院发回重审后,历经四年零四个月时间,两次变更管辖法院,昨天(2019年11月27日),终于被变更管辖权后的第二家(算上原一审法院内黄法院已是第三家)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因为多年上访,2014年7月22日冯改娣被河南省内黄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羁押在安阳市看守所。

    2014年12月26日,冯改娣被内黄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11年。案件上诉后,2015年7月3日,安阳市中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内黄县法院重审。

    2015年9月1日,安阳市中院又将案件指定给安阳市北关区法院管辖。2015年9月29日,内黄县检察院将案件的审查起诉移送给北关区检察院办理。此后,北关区检察院两次将案件退回内黄县公安局补充侦查。

    2016年1月29日,内黄县公安局第二次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则不予受理,案卷由内黄县公安局带回。直至到2016年3月16日,内黄县公安局再将案件移送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6年5月17日,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冯改娣案,北关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增加了一个寻衅滋事罪名,将原指控敲诈勒索金额由61万减少到1万元。案件开庭之后,迟迟没有宣判。

    2017年1月22日,北关区法院通知冯改娣儿子冯晓磊,说案件移送给了济源市法院管辖。北关区检察院也同时将案件审查起诉移送给济源市检察院。当天,冯改娣被移送到济源市看守所羁押。

    2017年3月9日,济源市检察院对冯改娣取保候审。一年后,济源市检察院解除冯改娣取保候审,案件起诉到济源市法院,改为法院取保候审。

    该案历经四年零四个月时间,昨日,冯改娣案二审终于宣判,其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值得一提的是,刘晓原曾接受家属委托担任冯改娣二审辩护律师。他表示,一起访民被控敲诈勒索政府的案件,在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之后,先后两次指定异地法院管辖,且第二次还是跨地级市范围指定,这在司法实践中属罕见!

    刘律师认为,冯改娣案件的程序存在很多问题,且非常混乱。在刑拘她之前,内黄县政法委就组织了“公检法”三家进行研究定罪,被指遭到冯改娣敲诈勒索的内黄县公安局还负责案件的侦查。之后,经过一系列控告,同时将案件披露给媒体曝光,安阳市中级法院在没有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直接裁定发回了重审。此次,二审法院对于冯改娣的判决,在他看来还是错判。

    据悉,冯改娣是河南省内黄县人。2014年12月26日,内黄县人民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冯改娣有期徒刑11年。冯改娣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由安阳市中院人民法院审理。

    据内黄县法院一审判决,冯改娣被认定犯敲诈勒索罪源于两笔款项:一笔1万元和另一笔60万元的“社会救助金”。

    判决书称,2010年4月至2012年12月,冯改娣以其与邻居焦书民纠纷等事处理不公为由,多次到北京“非正常上访”。2012年1月和12月,冯改娣以在北京上访给内黄县制造负面影响为要挟,向政府工作人员分别索要1万元和60万元。为避免给内黄县带来负面影响,县信访局、工商局、国税局、公安局、长庆路街道办事处、石盘屯乡政府等单位被迫以救助名义给冯改娣共计61万元。

    判决书显示,冯改娣家住振兴路西段路,因与邻居国税局职工焦书民修缮房屋外墙问题发生纠纷。2008年8月3日和6日,焦书民两次带人,到冯改娣家闹事。将其女儿吓得精神恍惚,从此种下癫痫病病根。时隔两周后,冯改娣到国税局反映此事,又被该局职工谢洪州打倒在地,110和120将其送到医院,住院七天,医生诊断为脑震荡,胸部外伤。

    冯改娣称,公安机关出警不力,数日后才将殴打她的焦书民的亲戚治安拘留七日。冯改娣认为,公安机关应该将所有参与闹事的人绳之以法。但她一直没能要到满意的说法。从2010年4月开始,冯改娣踏上了上访之路,先后到内黄县委、郑州和北京进行上访。

    2012年1月12日,冯改娣致电内黄县驻京办工作人员,称其准备到联合国驻华机构上访。内黄县信访局、石盘屯乡政府、国税局、工商局、长庆路办事处等单位派人赴京劝阻冯改娣上访。

    前述截访人员说,冯改娣提出给她1万元就同意回内黄,否则就留在北京继续上访。为避免冯改娣在北京继续上访给内黄县造成不良影响,内黄县信访局、石盘屯乡政府、国税局、工商局、长庆路办事处等四家共计给了冯改娣1万元。但冯改娣自述,上访时她随身携带的1万元现金等财物被截访人员扣留,这1万元不过是归还她的钱。

    信访局工作人员王某作证称:2011年11月9日,冯改娣给了他一份书面诉求,口头提出要100万元的赔偿。

    由于信访一票否决制和内黄县面临的稳控形势,冯改娣家有两个年迈老人及一名弱智女儿需人照顾,不宜对其“非法”上访行为进行打击,县领导决定柔性处理冯改娣的信访问题。鉴于工商、税务、公安等几家单位存在一定责任,县领导决定给冯改娣进行救助,让其息访罢诉。对于政府提出三四十万元的救助金,冯改娣觉得太低没有同意。

    2012年11月12日,内黄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对冯改娣进行救助的问题,会上确定单位救助金额35万元,其中国税局10万元,工商局6万元,石盘屯乡政府5万元,长庆路办事处5万元,信访局9万元。另有一笔政法救助款25万元由公安局负责。

    同年12月20日,内黄县工商局、国税局、石盘屯乡政府、长庆路办事处、公安局、信访局六家单位签订了协议,支付冯改娣社会救助金60万元,换取其在停访息诉保证书上签字。

    协议书称,“60万元社会救助金用于解决冯改娣反映的一切信访问题,包括其女儿冯晶晶病因、病情、医治问题”;协议签订后,冯改娣反映以上所有问题全部终结,“保证其及家人不得再因以上问题以任何形式到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上访。不得再因以上问题以任何形式到政法部门提出诉求,真正停访息诉,案结事了”。协议同时规定,冯改娣若不履行协议内容,必须无条件主动将60万元救助金全部退回。

    协议还要求,冯改娣写出书面保证书,同时分别对上述六家单位写出息访罢诉、案结事了信访事项处理保证书。

    据冯改娣的儿子冯晓磊称,2014年7月1日,他和母亲为了给妹妹治病来到北京。当地稳控的人得知他们到北京后,当晚就进京了。3日下午,内黄公安试图强行把冯改娣和他带回内黄,因其向北京110报案,陶然亭派出所出警。

    4日,冯改娣女儿住进北京开阳中医医院。6日,冯改娣外出未归。7日早上,冯晓磊接到冯改娣电话,称其已经被当地公安带至内黄县,因扰乱社会秩序被处以治安拘留十日。

    内黄县公安告知冯晓磊,因冯改娣在北京三里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门前上访,被北京三里屯派出所处以治安拘留五日,合并执行十五日。半月后,冯晓磊去接母亲,被告知冯改娣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刑事拘留。

    冯晓磊说,母亲冯改娣此番进京,除了给妹妹治病,也还为另一件事上访。但与之前上访的事情无关。

    内黄县公安局一份“关于冯改娣涉嫌敲诈勒索案件协调会的情况说明”称,2014年7月21日,内黄县政法委在该局召开案件协调会,专题研究冯改娣案。“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冯改娣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当以敲诈勒索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会议由县政法委副书记邵建新主持,公检法三家机关均派出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与会。次日,冯改娣即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内黄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三天后被内黄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司法材料显示,前述几家单位有关人员证言称,冯改娣多次到北京相关部门“非法”上访,国家信访局对此会逐级通报,会给内黄县委、县政府带来不良影响;信访考核成绩要进行排名,落后的相关单位的责任领导会被追究责任,所以不得不出钱换平安。

    内黄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冯改娣到北京非法上访被劝返时,以不给1万元就到联合国驻华机构给内黄制造负面影响,迫使政府工作人员请示领导后给其1万元,才回内黄;冯改娣去政府有关部门缠访、闹访,并口头要100万元,否则继续信访,有关领导组织协调,以息访停诉为前提,不得已才作出给予60万元救助金,并签订协议。但冯改娣签订协议、拿到60万元后,仍然“非法”上访,并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判决书认为,冯改娣的行为使多家单位工作人员产生心理压力,精神上产生恐惧。六家单位给付60万元救助金是怕追究信访稳控责任,是在具有胁迫感和要挟产生恐惧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为了大局的稳定做出的给付行为。

    内黄县法院认为,冯改娣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据此做出11年重刑判决。

    据了解,冯改娣案并非孤例。在她之前,内黄县法院还以同样罪名判处该县另一对夫妻有期徒刑:妻子张改利被判有期徒刑七年,丈夫张艳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夫妻俩之前从政府有关工作人员手中领取的社会救助金约30万元,被法院认定为赃款,予以全部追缴。2014年12月19日,河南安阳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张艳军、张改利夫妻的情况跟冯改娣大同小异,也是因对当地政府处理意见不满多次上访,当地有关部门出于稳控压力,2011年7月支付25万元的“社会救助金”,并与其签订息访罢诉协议。之后,张改利被内黄县公安局以涉嫌犯敲诈勒索罪逮捕。2012年5月14日,内黄县法院一审判处张改利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13年4月11日,张改利刑满释放。一个多月后,张改利夫妻再度踏上上访之路。这次上访的诉求除承包内黄供销社西长固分社店的事,又新添了张改利被判刑的事。上访期间,内黄县供销社给张艳军“社会救助金”3万元,并支付其在北京天坛医院住院期间的医药费1.0559万元。

    内黄县法院认为,张改利、张艳军多次赴京上访,并以此为要挟,给钱就回去,不给钱就继续上访给内黄造成影响,有敲诈的主观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客观方面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迫使被害人交出数额巨大的财物,被告人的行为完全具备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均构成敲诈勒索罪。

    网络搜索发现,2009年以来,类似访民被控敲诈勒索政府入罪判刑的案件,在河北沧州、吉林磐石、黑龙江佳木斯等地均有发生。

  • 陈剑雄、袁兵案二审判决书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赤壁五君子之 陈剑雄、袁兵,两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上诉一案,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10月22日下达判决,驳回二人的上诉,维持陈剑雄原判三年六个月,刑期至2021年4月2日;维持袁兵原判三年,刑期至2020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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