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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蒋湛春被从北京带回后处于失联状态

    【民生观察2024年2月28日消息】近日,江苏镇江市维权人士蒋湛春被地方维稳人员从北京出租屋带回当地,家属至今无法联系上他,其目前一直处于失联状态。蒋湛春之前因维权多次被打伤过,家人很担心他的安危。另外,江苏无锡朱正明近日外出被地方维稳人员拦截,随后被强制带走,手机被没收,现在也处于失联状态。

    2024年2月27日,蒋湛春的妻子马玉珍发消息说:“2024年2月24日晚7点15分有一名自称是镇江市公安局的卢姓民警,电话13815176351说他们蒋湛春弟兄在房山区自己租的房屋里带走送回老家,他说大约25日上午10点左右就到家了。

    到25日中午,家属打电话时被告知:他们把蒋湛春送到济南,把蒋湛春交接给镇江市京口区四牌楼派出所的后他们就回北京了。蒋湛春是被四牌楼派出所的人带回镇江的,之后家属给四牌楼派出所所长郑文举打电话,被告知蒋湛春被四牌楼派出所带回来这事他不知道,四牌楼所长郑文举(电话15996845671),到现在为止家属也联系不上小蒋。

    昨天,家属向公安机关报了警,小蒋到现在也没有消息。小蒋之前被打伤过,现在家人很担心他的安全!恳请大家关注,谢谢!”

    今天马玉珍表示:“蒋湛春还是没有任何消息,仍旧处于失联中。我现在沿途去找蒋湛春弟兄,祈求主保守蒋湛春弟兄平安,也祈求主保守找寻蒋湛春弟兄的我,赐予我智慧,力量,勇气!阿门!”

    2019年9月26日,蒋湛春在河北燕郊打工时,被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公安分局抓回江苏镇江刑事拘留,罪名是“寻衅滋事”,被关在镇江市看守所。之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又被刑事拘留。

    2020年4月3日蒋湛春被京口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020年7月1日,蒋湛春案由京口区检察院移送到京口区法院起诉。

    2021年4月9日,蒋湛春案在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开庭,庭上公诉人以蒋湛春非法上访为由寻衅滋事,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蒋湛春去上访,更不用说非法上访寻衅滋事。

    2021年10月15日,蒋湛春案在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开庭审理,其被法院判刑3年6个月。2023年2月14日刑满获释。关押期间曾遭殴打虐待,导致双腿一度无法站立。

    另外,近日江苏无锡维权人士朱正明被地方维稳人员强制带走,手机被收走。

    2月25日朱正明发消息说:“今天上午,我外出被多个陌生人员非法拦截,报警无锡110并向江苏省公安厅值班电话02583526060紧惫求助无效,现在仍被陌生人员管控。”

    2月26日朱正明发消息称:“我被抓到了”。随后失去联系。

    马玉珍电话:17506155735;朱正明弟弟电话:18001520369

  • 湖北陈喜珍李桃珍法制日从北京绑架遣返

    【民生观察2023年12月7日消息】2023年12月4日中国宪法日,湖北潜江访民陈喜珍,李桃珍俩人在北京遭到非法绑架俩人下车刚到北京等待公交车时遭到十几个不明身份的人员绑架,将俩人绑架到车上然后抢夺手机、身份证等私人物品随后立即遣返。

    湖北潜江访民陈喜珍遭非法强拆,家里房屋在2019年7日18日家里没有人的情况下由徐国亮高新开发区副书记,管委主任,竹根滩镇党委书记。胡军华是高新开发副书,常务副主任竹根滩镇镇长带领一百多人闯入陈喜珍家,用非法暴力的手段进行非法强拆,徐国亮,胡军华俩人指示村书记王高凯、刘红星、关城平等人,用非法手段有组织的黑社会性质,深夜用塑料手提袋蒙着陈喜珍头将陈喜珍绑架,她呼喊救命;这帮土匪对着陈喜珍打嘴巴煽耳光,将陈喜珍绑架到黑监狱囚禁102天,用各种残酷折磨虐待殴打等手段胁迫陈喜珍同意强拆了签字。

    她们俩个人被押上车后一路狂奔连夜赶路,在第二天12月4号中国宪法日的早上8点50分左右到达目的地湖北潜江,奇怪的是她们没有送俩个人回家却直接把她们送到湖北潜江园林派出所,园林派出所两个警察把李桃珍接到询问室。陈喜珍到园林派出所下车后谴责他们非法拦截绑架践踏宪法侵犯人权。就被不明身份押送她们的黑恶人员掐嘴巴!园林派出所警察不制止。就把北京黑社会人员和车放走了。

    李桃珍维权是因为老公李家清上访遭到构陷入狱已经批捕关押在湖北潜江看守所,她老公李家清是因为社保工资待遇不公而上访很多年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在今年三月份两会期间在北京国家信访局登记后被接回潜江遭到行政拘留又更改刑事拘留,随后遭到检察院批准逮埔起诉至湖北潜江法院,李桃珍老公李家清从今年三月份关押至今没有开庭宣判,超期关押严重程序违法。

    陈喜珍在关押黑监狱期间遭到暴力殴打,酷刑折磨,手段残忍,让陈喜珍下跪,看管她的人还录制陈喜珍下跪的视频上传发给领导看,每天都要陈喜珍写信访条款,陈喜珍在关押黑监狱期间被打晕死过去几次,每天要下跪、要写信访条款,一天要写上百张A4型号纸的信访条款,看管陈喜珍的人录制她下跪、写的信访条款的视频上传给领导看,在关押期间要陈喜珍写信访条款,不写就打,不给饭吃,由于夏天天气炎热,吃了剩饭剩菜,加之卫生差,导致陈喜珍身上溃烂,几次晕死过去,直到陈喜珍身上溃烂的伤口恢复看不到了才释放陈喜珍回家,一个快70岁的老人被这样折磨了102天,真的是死里逃生活了下来,陈喜珍关押102天释放回家后看到家里的房屋没有了,她关押期间家里人多次找市政府、找乡镇政府要人,都不给予任何解释。乡镇开发区副书记徐国亮、胡军华等人弄虚假账。陈喜珍至今没有解决任何问题。

    2023年12月3日陈喜珍进京请律师,遇到潜江另一个访民李桃珍,中午一点左右两个人在陶然桥北下车,突然被十几个不明身份的标榜大汉围堵,陈喜珍,李桃珍被绑架拖上车后抢夺她们的手机与身份证,还非法搜身。这群不明身份的人说:他们是被湖北潜江驻京办的人打电话安排拦截她们两个人的,她们下车连饭都没有吃,就被这群不明身份的人绑架遣返了。

    李桃珍维权是因为老公李家清上访遭到构陷入狱已经批捕关押在湖北潜江看守所,她老公李家清是因为社保工资待遇不公而上访很多年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在今年三月份两会期间在北京国家信访局登记后被接回潜江遭到行政拘留又更改刑事拘留,随后遭到检察院批准逮埔起诉至湖北潜江法院,关押至今没有开庭宣判,超期关押严重程序违法。

    陈喜珍,李桃珍俩个人被非法拦截绑架遣返可以看到湖北省潜江市政府部门参入非法拦截访民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并且严重渎职,乱用职权,暴力截访,践踏宪法,侵犯人权非常严重,中央一再强调不要非法拦截访民,要让老百姓正常维权上访,要打开绿色通道,让信访畅通无阻,要让每一个公民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但是我们所感受到的是卑微与无助,法律维护不了老百姓的财产,政府法律都不为民做主。

    本网将继续关注她们的维权的后续情况。

  • 从法院偷盗律师手机看中共的强权司法

    2023年11月6日,曾任三届中共全国人大代表的知名律师迟夙生女士在中共云南省县级的宣威市法院为一起所谓涉黑刑事案件辩护,下午庭审结束后迟夙生律师到法院的物品暂存柜取回手机时发现手机被盗,询问看管手机柜的法警,法警避而不答,再询问该案审判长、宣威法院副院长丁敏,丁敏女法官恬不知耻地痴笑称“手机失踪你报警啊!”丁女话音未落,大批法警及公安特警蜂拥而至,强行将年近七旬的迟夙生律师扣留在法庭内,关闭法庭大门,多名法警再强行将迟夙生律师拖进另一个房间,并禁止其他律师同行探视。法警和公安特警的野蛮暴力行径导致患糖尿病多年的迟夙生律师突发心脏疾病,中共法院眼看要闹出人命,才仓皇把迟夙生律师送往宣威市第一医院急救。

    手机存放在堂堂中共法院的物品暂存柜里,旁边更有半武装的中共法警把守,光天化日之下,除了中共法院自己监守自盗外,还可能有第三方吃了熊心咽了豹子胆,敢在中共的眼皮子底下,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公然行窃吗?

    迟夙生律师曾连担任中共第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这一经历在一直对律师实行控制、防范、收编的中共国律师界几乎是绝无仅有的。迟夙生律师担任中共全国人大代表期间提案修改刑事诉讼法并获采纳,却又因对刑事诉讼法修改力度不满而投下反对票,并连续多年坚持提案实行性工作合法化,在橡皮图章的中共全国人大会议上表现出罕见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广受《南方周末》等知名媒体报道。迟夙生律师曾代理贵阳小河案(黎庆洪等所谓涉黑案)、李庄案等中共恶意构陷的重大冤假错案。然而,即便有如此响亮的名头,迟夙生律师在职业生涯中仍屡屡被中共法院刁难、侵害,此次手机在中共宣威法院被盗、人身自由被中共法警和公安特警非法限制又是一例。

    名声显赫的迟夙生律师受到中共宣威法院和公安特警如此野蛮的对待,自然被媒体及民间各界高度关注。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中共宣威法院院长陈永福11月7日归还了迟夙生律师手机,并向迟夙生律师道歉。果然,迟夙生律师的手机是中共宣威法院监守自盗的。堂堂中共宣威法院就这么干起了溜门撬锁、钻地打洞的盗贼勾当!显然,是身为副院长的丁敏女“人民”法官与法警联手,趁迟夙生律师庭审辩护之机,溜门撬锁,共同实施了偷盗手机的勾当。

    其实,干出如此下作、鼠媚之窃贼勾当的又岂止限于小小的宣威法院这样的基层法院?2019年,为非法干预千亿矿案,中共最高法院周强院长不也指使手下在最高法院的办公大楼里,从候补员外郎王林清博士的办公桌里,盗走了全部案卷吗?

    中共宣威法院偷盗迟夙生律师的手机,起因于7日上午开庭前迟夙生律师拍摄了两张摆放着铁制束缚椅即俗称老虎凳的法庭室内照片。上午休庭时法警就将迟夙生律师扣留在法庭内,逼其交出手机、删除手机里的照片,被迟夙生律师拒绝。下午休庭时,法官及法警再次威逼迟夙生律师交出手机,副院长兼审判长丁敏无耻狡赖,叫嚣“通知你开一个月的庭,这一个月就都属于审判活动。”

    听丁敏女人民法官这猖狂咆哮的口气,在这一个月内迟夙生律师无论何时何地都全天候地不得使用手机!以丁敏这虎狼般的强权逻辑,在这预估的一个月开庭期内,她这个审判长也必须一直高坐在公堂之上,不得如厕,不得与回家老公同房!

    公开资料显示,丁敏,女,1985年11月生,汉族,湖南湘潭毛泽东故里人,2007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9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2010年经公开招考入职云南省曲靖市中级法院,2013年开始在职攻读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2016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从2009年硕士毕业到2010年考入曲靖中院,有一年的空档期不知丁敏女士做何贵干。按世俗常理,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硕士科班毕业,通常是不屑于屈就到曲靖这样的偏远山区的,除非她有已被打入中共冷宫的胡春华当年扎根西藏、效力边疆之高远之志。以世俗观念,我们不妨恶猜丁敏女士在这一年的空档期内是谋求心仪职位而不得,不得已而俯下身段供职曲靖的。

    有两个细节可以窥见丁敏女士之汲汲于名利,一是她借贬抑同班同学不能按时毕业以抬高自己,曲靖中院的公开宣传信息称丁敏“2016年6月,面对‘同班同学有一半都延期毕业’的事实,作为在职博士生的她如期获得法学博士学位”,这虽是曲靖中院的官宣口吻,但原始信息显系出自丁女本人之口;二是曲靖中院官宣信息夸称丁敏参与两部书的编写,在“《青少年犯罪问题》、《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等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文章二十余篇”,《民事执行中的话语分析——基于动态和静态的语境》入选《第五届法律、语言和话语国际会议论文集》(美国学者出版社)。然而,不仅这些文章和刊物都是在学术界不入流的凑数文章和刊物,而且仅凭一篇无法核实、毫无影响和价值的垃圾国际会议文章,就胆敢厚颜吹嘘为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文章二十余篇”!一个本该温良、谦和的女法学博士法官,却是如此的虚荣、浅薄和贪图名利!

    一个法官,一个女法官,一个女法学博士法官,面对迟夙生律师的质问竟然丝毫不以其盗贼行径为耻,竟能恬不知耻地叫嚣“手机失踪你报警啊”,“通知你开一个月的庭,这一个月就都属于审判活动”,实在令人不齿,人之为人的廉耻何在?作为法官必备的职业廉耻何在?丁敏女法学博士法官的无耻,也是中共官场整体上的朝生暮死、不论是非、只图一时快活、但求苟且于眼前实利的精致利己主义无耻!这种无耻,薄熙来、王立军重庆黑打时投靠薄、王以求爬升却沦为弃子的前女检察官、现女博士律师幺宁已曾表演过;这种无耻,中共官场上无数追逐权力的大小贪官污吏一直、仍在争相上演着;这种无耻,已经让贻笑后世的白须儿顾秉谦自愧弗如了!

    女法学博士法官丁敏的无耻,鲜活地证明了中共的官场是一个把好人变成魔鬼、把善良变成邪恶的污秽之地。有理由相信,丁敏,以及幺宁,作为女大学生、女硕士、女博士之际,是清纯的、正直的,不乏法律人矢志追求正义的品性。然而,一旦踏进中共污秽的官场,任你当初是多么的清纯和正直,不消几年,一定把你消磨得面目全非,污染得平庸苟且、无所作为、贪暴邪恶、人性尽失。

    要逃脱被中共官场污染的命运,只有一条明路可走,就是要远离中共,要么绝不踏入中共官场,要么误入中共官场后迅速、坚决出逃,切勿学胡春华那样误入中共官场却碌碌无为、虚度一生、最终被弃为废子而自取其辱,更勿学幺宁那样投机不成,既被中共体制冷酷抛弃,更被人民大众深深唾弃。我们已经看见,女法学博士法官丁敏的行事风格分明带有前女检察官幺宁的痕迹;我们不得不替丁敏的父母担心,如不及时悬崖勒马,等待丁敏的极可能就是幺宁的命运。

    此次庭审中丁敏女法学博士法官更公然违反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和无罪推定的刑事诉讼原则,非法诱劝、诱骗两名被告人承认原一审判决中已经否决的涉黑罪名,并非法承诺“只要认了,刑期还可以减轻点”。刑诉法硕士、刑法博士出身的丁敏加入中共法院十三年间,已把中国政法大学传授给她的法治原则和法治信仰抛到九霄云外,已被中共的邪恶政治和政法污染得一身腐臭。在中共的专制之下,法治及法治信仰是没有生存空间的,法学教育必然是整体失败的,法官只能是听命于中共并丧失人格的太监和小妾,只能是中共政法机器上一枚枚消极、被动的螺丝钉,这就是丁敏、幺宁之流投靠中共、汲汲于中共权贵赏赐些微残羹冷炙之名利者的宿命。

    丁敏女法学博士法官滥用副院长职权偷盗迟夙生律师的手机之卑劣行径,连她的前同行和前辈、担任中共法官二十多年、曾任中共湖北汉江中级法院院长的郭卫华博士都不忍直视。郭卫华博士如此怒怼丁敏:还没有开庭,不是在庭审进行中!没有任何违法和违规之处!宣威法院凭什么强行扣了人家手机?司法机关成了违法机关,情何以堪?……司法行为要合理合规,不可任性而为,随性而为!谁说法庭不可以拍照?公然违法蛮横查扣律师手机,是严重侵权行为,必须对行为者予以严肃处理!……法院的权威不需要靠蛮横来维护!

    郭卫华博士义正辞严,然而,在中共现有的权力格局下,丁敏之流及其盗贼行径是完全享有豁免权的,中共的法院体系,无论是丁敏本来所属的曲靖中级法院,还是她挂职任副院长的宣威法院,都必然对她包庇、袒护,甚至更要对她不惜违法也要誓死捍卫中共法院“正面”形象的坚定政治立场褒奖有加。更况,迟夙生作为资深律师,深知中共的所为中国国情,她必须显示出宽容、大度的姿态,她已公开表示不再追究,像所有端着律师饭碗的律师一样,她还要在中共的司法权力场、在中共全国各地的法院行走,她需要以此次的宽容、大度换得中共各地法院今后可能给予她的尊重或曰面子。

    宣威法院回应媒体时竟厚颜无耻地反问“没开庭,法庭内就可以任意地拍照吗?这种案子本身就敏感,为什么总是喜欢老是拍个照,发个抖音什么呀。律师也是要有你们的行为规范”,一副中共特有的强权无赖嘴脸,压根没有对公民个人而言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的法治理念!人们不禁要质问,没开庭,法庭内为何就不能任意地拍照?凡不属的确涉及国家秘密——中共法院这些年非法以虚假的所谓国家秘密拒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除外——和个人隐私的案件,统统都应公开审理。在现代审判公开的法治原则下,只有公开审理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哪里有什么敏感案件?这些年来,凡是中共公检法院所诡称的敏感案件,无不是中共已经炮制和构陷却死不肯认错和纠正、更不敢公开改判的冤假错案,如聂树斌冤案和呼格吉勒图冤案,无不是中共正在恶毒炮制和构陷因而做贼心虚、不敢公开审判、不敢被人民监督的重大冤假错案如“709”案和“12.26厦门大抓捕”案。畏惧律师拍照,害怕人民发抖音,正是中共及其公检法作恶多端、残害人民、色厉内荏、外强中干的表现。中共的宪法、诉讼法都冠冕堂皇地宣称审判公开,然而,时时防范人民、处处以人民为敌、把法律和司法阉割为政法和刀把子的中共总是要在密室里对人民构陷冤假错案,岂敢、岂肯实行彻底的审判公开!

    中共最高法院2016年修改后的《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规定,除经许可的媒体记者外,出席法庭的人员,主要是旁听人员,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提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暂不论这一规定是否符合中共自己宪法和诉讼法所确立的审判公开原则,这一规定也显然并不禁止迟夙生律师开庭之前的拍照行为。更况,依审判公开原则及宪政、法治之法理,没有任何理由和必要禁止旁听人员以安静、不影响庭审的方式录音、录像、拍照或传播庭审活动,除非中共及其法院、法庭、法官企图炮制冤假错案,像炮制“709”等政治冤案那样!归根结底,无论是《法院法庭规则》的禁止录音、录像、拍照或传播庭审活动,还是丁敏女法学博士法官偷盗迟夙生律师的手机,都是企图抗拒彻底的公开审判,都是竭力抵制人民的监督,都是中共特有的强权撒野和任性。中共及其政法化的司法权力是绝不肯接受人民的规训的!

    丁敏女法学博士法官偷盗迟夙生律师的手机,也中共及其强权毫无诚信、毫无契约精神之一贯本性的表现。手机暂时存放于中共宣威法院,就是宣威法院与迟夙生律师及所有存放物品人达成了保管合同,宣威法院无条件承诺手机的安全,无条件保证它作为保管方不得接触手机,迟夙生律师及所有存放人因而无条件相信手机的安全。然而,如此基础、基本的契约诚信,中共宣威法院及其女法学博士法官和副院长丁敏,都胆敢蔑视和践踏,中共及其法院还有什么诚信可言?中共及其所有的强权,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还有什么契约不敢践踏?宪法、法律是中共与国民签订的公共契约,中共自1949年至今,不是一直恣意践踏着吗?中共与世界各国签订的世贸组织条约,中共也轻蔑地践踏,又有何妨?

    宣威,这一次实打实地向迟夙生大律师宣扬了中共的强权之威,其逻辑与中共2015年以“709”大案向中国律师宣扬中共践踏法治、蔑视人权的暴力之威如出一辙。律师,以其专业法律知识的软力量制约着习惯于强权任性的中共,总是会让中共的公检法强权部门颇为不爽,中共的公检法强权部门总要神经质和周期性地对中国律师宣扬暴力之威的,绝不会仅因王立军、傅政华、孙力军的完蛋而罢手。品尝中共暴力之威的,迟夙生律师不会是最后一位!

    民生观察 2023年11月12日

  • 江苏吴继新从北京被遣返回当地

    【民生观察2023年9月13日信息】江苏邳州市维权人士吴继新因合同纠纷一案,自建厂房所有设备被政府侵占维权近20年无果,多次被抓铺刑事拘留遭到两次构陷判刑,劳教一次,无数次从北京被抓铺遣返回当地关押。

    2023年9月4日吴继新正常到北京维权,到北京还没有到任何部门登记就被当地政府部门拦截并遣返回当地,回来后吴继新2023年9月11日再次到江苏省邳州市在徐州市信访局上访,强烈要求邳州市信访局驻徐州市信访局姓曹的,把邳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李世峰部长(市常委)调到徐州市信访局接待,李世峰部长(市常委)在燕子埠镇和义堂镇是授予有丰功伟绩表彰的优秀干部,吴继新强烈要求公安、法院、工商局、监察委参加。强烈要求本星期内给予答复意见,要求在徐州市信访局接待,吴继新说:徐州不想解决问题,就到北京上访寻求高层解决问题,吴继新说:他不想在同当的政府玩游戏了,游戏原则到该结束的时间了,江苏邳州市与徐州市一直都在踢皮球忽悠吴继新。

    2023年9月4日吴继新到北京上访5日吴继新被从北京接回,吴继新多次到江苏省和徐州市各个相关部门上访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多次到邳州市信访局上访从来没有接待过,吴继新曾今被邳州市信访局长冯局长殴打,打完还动用警力把吴继新强行抓到警车里限制人身自由30多分钟,吴继新打北京市12345反应此事,北京市12345帮助吴继新报110,户集管辖地派出所对吴继新的上访比较同情知道吴继新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而理解吴继新的难处,没有难为吴继新。

    2019年吴继新被从北京接回来,至今也没有把吴继新的生活按排好,吴继新被剥夺了基本养老金身无分文,吴继新到市场捡烂菜吃,市领导安排社区居委会对吴继新的日常生活安排吃住等问题,社区为敷衍市领导安排的工作只好对吴继新日常生活给予照顾安排吃饭,社区居委会把吃剩下的饭菜给吴继新吃,吴继新就这样被歧视的生活方式在社区吃了一年,吴继新在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下辖区派出所又接管了吴继新的日常生活,就这样吴继新就像流浪汉一样又在派出所吃了一年左右。最近吴继新不再想去派出所吃饭了,吴继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收入,为了生存他只好去菜市场捡菜叶维持生活。社区书记刘彩云对吴继新打击报复。

    人权捍卫者吴继新从2003年开始维权,因为与江苏政府合同纠纷至今2023年,维权时间长达近20年无果。吴继新是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庞庄人。2003年他在当地邳州市燕子埠镇承包了一个水泥厂,当时与镇政府签订5年承包合同,后因手续问题与当地政府发生纠纷,无法生产,造成严重经济损失。镇政府状告吴继新违约,法院判决吴继新败诉赔偿。吴继新不服,随后吴继新走上了上访维权之路,维权之路一走就是近20年的艰辛历程至今无果。

    江苏呸州维权人士吴继新多次为安徽石新红举牌呼吁,同时也为全国其他访民举牌呼吁,吴继新在维权过程中多次遭到江苏当局的打击报复,判刑两次,劳教一次,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无数次,目前吴继新最低的养老金被法院强行执行扣押抵法院枉法判决的违约金了养老金是公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救命钱却被政府部门强行剥夺快三年了,吴继新说他只要活着就不会放弃自己的诉求追责到底。

    本网将继续关注吴继新后续维权问题的情况,请江苏邳州市当局立即恢复吴继新的养老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这是最基本的人权问题生活吃饭看病等等。

  • 种族歧视还是愤懑无力?

    ——从外国人的超国民待遇说起

    (一)被误解的种族歧视

    今天笔者尝试来谈谈一个敏感话题:国人对黑人的种族歧视是真实普遍的吗?

    在各种社交媒体,几乎都有网友不辞辛劳地发布有关黑人的图片和视频,不外乎个别黑人说中国女孩是“easy girl”,炫耀在床上搞定了多少中国女孩,或者是黑人成功牵手穿着白色婚纱的中国女孩,抑或是黑人在地铁这类公共场所各种嚣张跋扈。

    面对这些照片和视频的撩拨,在跟帖的评论中,大概率都有“黑鬼”如何如何,如果只看这些内容,你会想当然认为中国人种族歧视很深,但在笔者看来,这种表现有欺骗性。

    笔者以为,中国人这种侮辱性的种族歧视话语,彰显的不是自己的优越感,而是屈辱感,是对政府所给予外国人超国民待遇的愤愤不平,是对这种违反基本政治伦理的政策伤害自己却无力改变的愤懑,而屈辱愤懑是需要发泄出口的,而且这种歧视带有一定程度的防守性,是对异种入侵威胁的应激反应,下意识的试图通过贬低“他者”来隔离对方,通过蔑视性评价给自己种群的女性与之接触设置一层障碍,以降低跨种群通婚的数量,将威胁控制在一定限度。

    正因为这种歧视并非产生于内在的优越感,所以它也是很容易治愈的。只要国家走向正常,尊重基本政治伦理,人们能从公共政治生活中获得自尊,能以正当的方式影响政治决策,不再被恣意地伤害尊严和损害利益,能理性地认清种族歧视无论从道德上还是从利弊权衡角度都是不可取的,以中国人普遍温和的性格,当能顺利克服之。

    自春秋以降,中国的传统文化确实讲华夷之辨,但并不排斥以夏变夷。这足以证明华夏根底上还是一个文化而非种族共同体。一个世俗的族群,其实很难对其他种群产生很深的隔阂,偏见歧视只是理性不及的产物,而一个不具有正常公民权利的人很难理性。

    而且我们都会有个经验性常识,人越卑微,在争执中就会越大声,肢体语言也会越夸张,而有份量的人说话会有一份静气,人们都会侧耳倾听。大多数人们只会关注到两者素质的高低并厌恶卑微者的呱噪,却没看到身份对话语权的加持。卑微的人没有资格优雅地说话,因为你小声说话没人能听见,而一个没有政治权利的人,必定卑微。

    所以中国人这种泄愤式的歧视话语,我从中体会到的是一种无力感,一份无奈和愤懑,还有一份忧虑和恐惧。

    实在的说,卑微的人也没有资本假装自己强大且宽容,否则被损着牙眼连疼痛你都喊不出声,你的生存境遇将愈发悲惨。有人可能会问,忧虑与恐惧还不至于吧?古语有履霜坚冰至叶落而知秋的说法,或许人多多少少有夸大威胁的倾向,而且政治社会经济地位越低的人对威胁的感受越强烈,但国人此处对威胁的看法,笔者以为并非是全然虚构的,政府“全天候”的超国民待遇强化了这种受威胁意识。

    (二)羞辱国人的超国民待遇

    在华的外国留学生,不仅免收学费及各种杂费,而且每人每年还有10多万的生活补贴,这个数额足以碾压中国98%以上国民的收入。中金公司2022年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人口累计13.28亿,占总人口的94.8%。虽然98%这个数字是笔者估测的,但恐怕还是保守了。

    在华的留学生们无一不生活的优游自在,而反观我们的孩子,学费杂费生活费都要依靠父母承担。官方信息显示,我们有6亿人月均收入不足1000元。一般来说国民收入是符合正态分布的,想象一下,月收入在1000-2000元之间的又会有多少人呢?在校大学生有多少孩子出自这些家庭呢?

    这样家庭出来的男孩子,自负精神枷锁,何敢潇洒的恋爱呢?相对于那些出手阔绰住宿条件又特别优越的外国留学生,他们又如何去公平竞争呢?

    何况一些高校还专为外国留学生推出一种学伴制度,以给予女学伴潜在的各种好处的方式,鼓励女生担任留学生的学伴,现实中虽然发生过留学生试图非礼女学伴的事件,但更多是玉成了女学伴与留学生的恋爱关系。

    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客观效果却是将女生当作“和亲礼物”的学伴制度,无疑是对女生赤裸裸的物化。即便所有参与的女生都是自愿的,即便她们都对批评这种制度的人持敌视的态度,甚至诞生一种不屑一顾的莫名优越感,也无改于她们被物化的现实,这种有组织的作为也仍然是不折不扣的校耻和国耻。

    这种为留学生刻意制造的近水楼台的便利,又进一步让我们的男孩子处于竞争不利的位置。

    笔者在2018年曾发起过一次公民行动,反对给予外国留学生超国民待遇,当时有49名律师,8名媒体人和作家及240多名公民参与联署,这份公民意见书传播甚广,两次被公众号转载阅读超过10万,其中一次是多年专注于促进女性权益的冯媛教授转发的。一个文本,能两次被转载阅读超过10万,它必定是引起了公众广泛的共鸣。

    除此以外,笔者当时还向教育部、财政部和山东省政府申请公开如下信息:奖学金年度财政支出总额、享受奖学金的留学生人数以及奖学金的申请标准,但均未获回应。权力依旧傲慢地奉行着“不回应、不反省、不改变”的“三不”方针。此次公民行动虽然没起作用,但我个人仍然为此付出了相当的代价,当然这个不足挂齿。

    笔者之所以对给予外国留学生超国民待遇耿耿于怀,乃是因为我将其视之为对包括我在内的所有国人的刻意羞辱和权利践踏,而且它的动机和想达成的目的,也让我一直困惑。这种政策无异于让我们的孩子在嫉妒与怨恨中成长:生于斯长于斯的我们天生低人一等?

    这样如何培养平视外国人的心态?如何培养一种自信平等开放包容的现代公民意识?如何让他们从内心深处对国家怀有感情呢?

    平等是启蒙时代以来最深入人心的价值追求,很多人可能无法体察自由所具备的中心性和本体性的价值,但几乎所有人都厌憎不平等,至少在感情上如此。

    如此在政策层面和执行层面公开的对自己的国民进行歧视,在我有限的阅读和认知经验中,古今中外闻所未闻。

    无论一个人多么进步主义,恐怕也得承认一个事实:一个国家的文化传承是有族群依附属性的。亨廷顿在《我们是谁》一书中对昂撒文化可能的衰落忧心忡忡,其基本论据就在于西欧裔白人在美国人口数量的相对比例下降。

    尽管笔者对亨廷顿身上那份通过学术包装但一不小心就会流露出的白人优越感有点厌恶,也将他在《文明冲突论》中所提出的儒教文明与伊斯兰文明会联合反抗西方基督教文明的前景视为无稽之谈,但我理解他在《我们是谁》中的忧虑。

    笔者一直觉得,totalitarian国家的治理,内在的有一种破罐破摔的精神气质,有一份嬉皮士的玩世不恭,呈现出某种类似于癫痫症患者的不稳定。这种不稳定,从内部来看,各种荒唐荒诞荒谬的政策不断出现,从对外关系看,其往往在狭隘的民族主义与激进的世界主义之间快速横跳,而不是处在一种成熟理性的平衡状态。

    世界各国,无一例外都优先保障自己国民的权益,因为是国民让渡部分权利组成政府,是国民在纳税供养政府的运转,正常的政治伦理是权力要追问来源并向来源负责,否则政治就不存在了。梁山上有座次有权斗但没有政治。

    性是一种资源,对性资源的争夺几乎充斥了整个人类史,罗马城的奠基就来自于对萨宾女人的抢夺,罗马史将之作为一个开端性事件来回溯,已经蕴含了某种文明大幕开启的象征意义。女性生理上的柔弱,在性活动中的被动,导致在心理意义上就自然地成了被征服的对象,男人进而在文化意义上将性活动的征服意味进行了固化,成为了一种人类共通的文化母题,各国的文学作品都在佐证这一点。

    上述观点乍一听似乎对女性有点冒犯,但实则有一部分来自于波伏娃。我只是在重述一个事实,并无价值判断在里头,我就只有一个女儿,我当然期待一个性别更平等,对女性更宽容的世界。在这里我之所以啰嗦这些笔墨,只是想说明一点,男人内心里都不愿意见到自己种群的女人跨种族跨信仰跨文化传统外嫁,如果种族和文化背景跨度越大,他会越难以释怀。这是一种普遍的感受,所有民族和种族均如此,没有例外,它深植于人性。因为在男人心里,习惯将与自己不同种族信仰和文化背景的人视为“他者”,他者与自己,形成一种二元对立的关系,对立并不一定导致现实中的冲突,对立首要的动机是将自己树立为主体,强化对自己种群身份的认同。自己种群女性的外嫁,他会觉得自己的姐妹或者他视为“姐妹”的人被“他者”征服了,他会莫名地感到一种屈辱感,一种连带的被征服感,甚至他会将之隐喻化,视为自己所属种群竞争力的失败,自己种群被“他者”压制的状态。

    特别是当种族通婚性别不对等的时候,更会让男性感觉受伤害。比如在美国,亚裔与白人的通婚集中于白男亚女的模式,而白女亚男很少。当然这与白人身材高大的生理优势有关,但更与亚女渴望进入美国主流社会有关。从个体趋利避害来说,亚女的选择本身也体现了一种理性,也是个体的自由,他人无权干涉,但是如果否认这种现象会给亚男带来内心的隐痛,也实属掩耳盗铃。

    男人的这种心态如果仅仅以狭隘来看待,把它蔑视性地仅仅视作一个有待治愈的病态心理,那除了能满足个别人的某种智识的优越感外,于群体心理并不能改变什么。实则这种心态并非专属于华人。“外国人正是通过女人,力图将一个地区的灵魂据为己有”,“歌德被阿尔萨斯的女人爱上,在德国人看来是阿尔萨斯并入德国的象征”(见《第二性》)。能说这种心态是健康的吗?但它就是普遍存在着。当今这个世界对跨种族通婚更宽容是事实,但群体心理并不会轻易改变。当不断有洋人在社交媒体呼召他的同胞来大陆猎艳,说此地人傻钱多女孩容易上,一个中国人如果对此完全无感,甚至对引致这种后果的超国民待遇置若罔闻,我并不认为他更宽容更值得尊重。

    当一个种群的女性单向输出,必然意味着这个种群的持续萎缩,意味着这个种群行走在被淘汰的路上,这也会挫折这个种群男性的自尊,而一个种群男性的自尊对该种群的存续是基础性的,男性的自暴自弃和自卑对一个种群的瓦解是致命的。自有文明以来,上至苏美尔人、古埃及人、亚述人下到中国契丹人、党项人,有多少种群已经邈焉难寻。不幸的是,现实中几乎所有的政策,都在直接或间接地瓦解中国男性的的自尊,当然我们的女性被当作“和亲礼物”进行物化时,更是遭遇人格凌辱,但有一些女孩却骄傲地指责中国男人嫉妒。本来很简单的道理,自主跨种族恋爱是一回事,被权力当作礼物是另一码事。当然我坚决反对把批判的矛头指向那些女孩。

    如果一个男人不浑浑噩噩,这种自己种群的女人单向输出的状态,必然会让他感到内心的苦涩。但是如果一个人感受到苦涩却连承认的勇气都没有,苦涩对他的伤害将尤其严重。

    人不像蚂蚁一样,只是一个生理性的存在,人是一种历史文化文明的建构者,西班牙人殖民南美,杀死印第安男人,占有印第安的女人,生下混血的西班牙裔后代。单从遗传学上来说,混血的后代有一半的印第安血统,可这些混血的后代会认印第安人是祖先吗?那些幸存下来的印第安人看到这些混血的后代身体里流淌着自己种群一半的血统,会感到骄傲吗?

    现代文明奠基于个体主义的权利观,没有以尊重个体消极自由为核心的权利观念,就没有现代文明。婚姻属于消极自由的范畴,从个体来说,一个人想嫁给谁,嫁给哪国人,嫁给哪个种族的人,都是她的权利。但一个正常的国家,永远不会主动鼓励跨种族通婚,原因无它,国家是一个建构性的存在,它的文化特征,它的稳定,它的凝聚力,国民对它的认同感,是与一个主导型的族群联系在一起的,也是与既有的族群生态联系在一起的,原有的族群生态是经历了长期的磨合过程才形成的。现代国家的制度建构固然追求一种价值中立性,以此涵容多元价值的共存。但只有国际主义精神病才会刻意引进他者搅扰既有的族群生态。

    像白罗斯那样将本国美女视为“国宝”,视为“战略资源”进行“出口管制”当然是极端的。但一个正常的国家肯定不会处心积虑为外国人创造机会来接近自己的女孩,如果该国同时存在男多女少性别比例严重失衡的局面,那就更加不可思议。设若在一个民主政体内,这种有辱国格对自己女孩物化,故意羞辱该国男性的行为,不知道会引起多么剧烈的抗议。但在此地,却只有冷嘲和喟叹。

    (三)突破法律平等适用原则的超国民待遇强化了洋人在性资源竞争中的优势

    东亚社会现在流行所谓“草食男”和“宅男”,这两类人在男女情感上都表现的比较清心寡欲,不积极不主动,对爱情持无可无不可的态度,缺乏这个年龄段本应具有的活力,给人一种荷尔蒙分泌不足的感觉。这可能是一种后现代的症候,而我们的孩子尚未充分享受现代化就提前展现出了这种病症。

    这种症候可能也与东亚人普遍内敛的性格有关,东亚男性与女性交往大多是温文尔雅的,如果想追求对方,往往经历长时段的情感铺垫。往好了说这体现了对女性的尊重,往坏了说就是谨慎胆小。

    相较于我们的男孩子,那些洋人更有野性,特别是那些来自于非洲的小哥,看上去个个都是满满的荷尔蒙气息,仿佛随时要炸裂一样。他们的行为一般比较狂放,较少受道德和规则的束缚,较少遗留那种成熟文明对人的规训洗礼的痕迹,较少在意别人异样眼光的凝视,心理素质超好。在性资源竞争中,这都是优势。

    而我们国家所给予他们的全方位无死角的超国民待遇,更加强化了他们的竞争优势。这种超国民待遇并未停留在单纯的经济补贴层次,而是早就突破了法律的平等适用原则。他们享受的这些超国民待遇,自然会让他们在大陆滋生一种特权意识,让他们有俯视甚至鄙夷国人的心态。如此荒唐非理性的政策,竟然一直得不到纠正,这个族群的男人也的确配得上被鄙夷被蔑视。

    对在华洋人,面对他们的违法甚至犯罪,公检法有默契地践行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对违法和轻微的犯罪不予惩戒。这里没有任何夸张,完全是客观现实的反映。这种法律适用层面的纵容,也在激发一些人的侵略性和动物性,有的已经造成严重后果。

    2021年宁波工程学院已婚外教沙迪德·阿布杜梅纠缠女生小陈,纠缠不成竟然残忍地将之杀害,在受害人身上脸上砍了数十刀。对于这样一个恶性案件,觐州公安分局在抓获犯罪分子后,在没有调查清楚时,竟然单方面采信犯罪分子的说法对外通报“因感情纠纷行凶”。

    为了降低案件的关注度,为了减轻舆论对学校和警方责任的追问,甚至可能想为未来的轻判作铺垫,竟然不惜对一个再也无法澄清的死者,一个毫无过错的花季少女进行泼污。可以说丧失了基本的人性和羞耻感。

    随着案件的进展,后来透露的信息显示,面对犯罪分子的骚扰纠缠,品行端正的小陈曾经向学校举报,也曾经报警。但却没有得到任何帮助,学校和警方也没有对犯罪分子进行惩戒。这种多方纵容包庇最终导致惨案的发生。

    任何民族种族都有残忍的犯罪分子,杀人毕竟是个案,笔者完全无意通过个案来给特定种族贴标签,我之所以不惜笔墨来提及这个案件,是让世人看清这种突破了法律平等适用原则的超国民待遇,在现实层面会引致多么严重的恶果。

    杀人这种惨案当然是个案,并无代表性,但洋人在公共场合调戏骚扰欺辱女性的治安案件不断,却也是事实。我同样认为根源不在于特定的种族,而是大陆全方位的超国民待遇所致。

    就在这几天,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一位黑人留学生众目睽睽之下,在公共食堂一楼对着筷子笼撒尿,有人证有视频,后来学校辟谣说非洲小哥并没有真尿到筷子上。而且据传第一时间就把发布视频的同学雷厉风行地给处分了。黑人小哥此种行为伤害性不大,但侮辱性很高。

    同样就在最近几天,社交媒体爆出,广东清远一名黑人在一家便利店内调戏非礼一名女生,当地派出所的回复是“证据不足正在调查”,而便利店内明明安装了监控摄像头,也有人证。

    今年3月份在西安人潮涌动的大街上,光天化日之下,一个黑人竟然一路尾随骚扰一个女孩,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2022年,一名巴基斯坦裔的留学生追打交警的图片一时也传的沸沸扬扬。

    至于在地铁上,一两个黑人就可以霸占车厢车座的照片,更是不断出现在社交媒体上。

    现在大陆社交媒体流行一句话,“千万不要招惹洋人,因为他们背后有你强大的祖国”。这句让人五味杂陈的话能流行起来,本身也证明了一种现实。

    上述这些有侵略性的,带有侮辱性的行为,诸位细想一下,到底是因为适用法律的纵容还是因为种族的原因呢?

    笔者一再强调勿要种族歧视,并非出于一种政治正确的虚伪,而是认为它既是不道德的,也是愚蠢的,在世界范围内,我们本身也是被歧视的对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再说,国人有什么资格歧视黑人呢?人家穷是穷了点,但在其国内享有基本的政治权利,更被当作人来对待,人家在你的祖国被待若上宾,本身就是人家在自己国内享有政治权利的副产物。人家懒是懒了点,但你这勤快的,省吃俭用也不过购买了一套70年产权的房屋,欠了一屁股的债务。一株没有政治权利的韭菜,它的勤奋不过是挣扎着多长几茬,方便被收割而已。

    (四)黑人为何成了我们发泄不满的对象?

    众所周知,黑人不是超国民待遇政策的制定者,也不是唯一的受益者,如果理性的看,对黑人的歧视没有道理,为何黑人成了中国人发泄不满的对象呢?我认为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

    第一,在政府以高额补贴引进的留学生中,黑人占比高。非洲国家普遍贫穷,一些国家连温饱都无法保证。来大陆留学顷刻间就成为高收入群体,一人来华甚至可以改善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有这种不付代价的好事,谁不想来呢?黑人来得多,自然就格外扎眼。

    第二,黑人国家的历史都比较短,在白人殖民时代之前,非洲基本上处于部落时期,客观地说文明还处于较低的层次。二战之后殖民体系崩溃,非洲掀起了独立浪潮,但并无形成成熟的民族国家,很多国家内部仍然部落林立,社会发展程度较低。正如笔者在前面分析的,这就使得黑人并未经历成熟文明的洗礼与规训,还比较原生态,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比较自我。优点是心态好,按照渡边纯一的说法就是钝感力强,能对周围人异样目光的凝视免疫,没有入国问禁入乡随俗的那种小媳妇心态,有时会给人一种反客为主的感受,会给既有的社会秩序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这就容易造成黑人与国人之间的摩擦,从而对他们形成一种不好的观感。

    第三,因为非洲普遍比较贫穷,有些国家内战频仍,治安环境差,在非洲经商的华人经常性成为被劫掠的目标,今年3月份,9名手无寸铁的华人在非洲被内战一方雇佣的瓦格纳佣军以行刑方式虐杀,财产遭到劫掠,至今也未见行凶者受到惩处。最近这几年,在光天化日之下非洲已经发生多起针对华人的商铺纵火案,不仅劫财而且杀人,因为案件发生频率高,在此不一一列举。华人成为非洲人劫掠的主要目标,在他们来说也是一种理性权衡的结果,因为洗劫华人一般不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这会给国人有一种我待你如上宾,你视我如仇寇的感受。

    (五)反对超国民待遇的正确姿势

    反对给予外国人超国民待遇,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有正当性。但是要想纠正这一政策,或许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甚至不排除直到一场宏大葬礼的到来。

    从实体上来说,我们反对给予外国人的超国民待遇,不是反对这些洋人享有而我们尚不享有的正当权利,比如在刑事和行政案中每个人本应当享有的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我们无意把洋人拉低到和我们相同的权利贫困的境遇中,以求得一种更低层次的平等。但涉及到税收的处分,我们作为纳税人自然享有优先受益权,而且从政治伦理角度讲应当有决定权。

    正如笔者在《反对给予外国留学生超国民待遇》法律意见书中所特意点明的,我们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我们不反对国家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对更贫穷的国家提供援助.

    我们也不反对全球一体化的愿景,也乐见国与国之间的商贸往来与人际流动。但同时笔者也主张扎紧篱笆,对于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遣返。

    我们反对的是对自己国民基本权利的无视,同时又给予外国人种种特权,而且这些特权从政治伦理和基本法律来审视都是不正当的,在其他国家也是不可想像的。

    我们的反对必须保持一种基本的政治正确,愤懑固然可以理解,但种族歧视要不得,针对拟议中的外国人永居条例,笔者在2020年曾写过一篇文章《不掺杂种族歧视话语,我们的反对将更有力量》,我在文章中提及,要警惕种族歧视的表达,这不只是狡黠的策略,而是它确实是一种现代社会的基本政治伦理,如果突破它,没有谁是真正受益的。种族歧视,会让我们处于道德洼地,即便是正当的诉求都会变得可疑,而且恣意呈口舌之快徒然会增加种族仇恨和隔阂。

    在我们反对的过程中,不要让愤懑压倒理性,不要一切以结果导向,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要将反对奠基于正当的政治伦理之上,时刻以合法性与正当性来审查自己的言行,把反对的过程视为一次权利意识培育的机会,一次启蒙与自我启蒙的契机。

    我们不要排外,一排外我们就输了,不排外并不妨碍守护我们珍视的权益,而且唯有如此,我们的反对才能保持一种张弛有度的状态,才会被认为是理性的。另外我们要切记,我们言说的对象是政府而非洋人,如果对象搞错了,极容易堕入丑陋的排外主义。

    总之,我希望我们在反对的过程中,让世人看到我们是一群有正当权利意识的公民,意志坚定但同时又是高度理性和文明的,言行也是审慎节制的。

    2023年6月21日

  • 从逼迁骚扰看中共及其公安的流氓本质

    近期,中共及其北京公安歇斯底里地掀起了对709律师李和平及王全璋两家的流氓式逼迁骚扰狂潮。中共公安对709律师谢燕益等其他人权律师和维权人士也曾多次实行此类流氓逼迁骚扰,逼迁骚扰早已成为中共各地公安国保部门及其警员对付民间人士的统一标配手法。

    自2015年709大抓捕至中共肺炎疫情的2021年6年期间,王全璋、李文足一家就至少已被逼迁4次。在2023年4月以来的两个多月,李和平、王全璋两家更同时遭受中共北京公安的频频逼迁,李和平、王峭岭一家被逼迁8次,王全璋、李文足一家被逼迁13次。北京公安非法动用警力,公然虚构所谓涉嫌吸毒、他人举报等荒谬警情,全然无视自己的政府和治安执法之公共职能,恶意选择夜半时分暴力敲门,恣意进行搔扰;在非法动用警力之外,更恬不知耻地指使、调动众多地痞、流氓非法侵入王全璋、李文足一家的住宅,肆无忌惮地上演中共公安特有的警匪一家、蛇鼠一窝的活剧。

    民间俗称国保的中共公安的全称是“国内安全保卫”,中共公安部设国内安全保卫局,民间简称国保局,编号为公安部一局,排各局之首,可见中共对其所谓的国内安全之格外重视,709大抓捕的总操盘手之一孙力军就曾任该局局长;地方各级中共公安设国保总队、支队、大队,民间也把中共公安国保部门的警员简称或蔑称为国保。习近平上位后虽拼尽死力固守其腐朽政权,但中共政权的非法性无可救药,中共政权的风雨飘摇、行将就木之势无可挽回。尽管如此,中共和习近平绝不甘心其必然覆亡的宿命,而是竭力垂死挣扎、苟延残喘,变本加厉地强化其政权对暴力的仰赖,于是在2020年又进一步把其公安的国内安全保卫部门改名为“政治安全保卫”,简称政保。虽已有部分人士改称其为“政保”,然民间已多年习惯蔑称其为国保,故普遍仍习用“国保”之名。

    无论国保还是政保,实质都非保国保民,而是保党救党,是党保,即保中共及其一党专制独裁,保中共万世一系的长期永久独家执政。

    根据多年来网络传出的中共党保(国保、政保)部门的各种培训教材片段,以逼迁、骚扰之流氓手段对付人权律师、独立异见人士、被强拆访民等民间人士是自政法王周永康以来中共全党一盘棋的有组织的系统化行动。中共党保企图通过逼迁骚扰达成有两重效用:一是对那些中共暂时实在无法或尚未决定强加颠覆政权、寻衅滋事、扰乱秩序、敲诈中共政府等罪名的民间人士,通过逼迁来消耗其精力、滋扰其生活、动摇其心志,逼其就范、使其恐惧,迫其放弃合法抗争和维权,停止与中“作对”,二是通过逼迁把民间人士驱离出本地党保部门的辖区,确保本辖区内无重大“反共”人员,驱离本身就成为地方党保部门的“政绩”,大量民间人士都曾被中共党保警员当面威胁“你搬走,滚蛋,别住在我的地盘上,别给我添乱。”

    中共北京公安党保及地方派出所亲自并纠集地痞、流氓对王全璋、李文足一家的逼迁、骚扰、围堵,是在对柔性、韧性抗争的王全璋、李文足进行充分评估之后,明知他们不会就范而精心策划的,大有务必把王全璋驱离出北京之势。为达此目的,中共公安党保既亲自出马,无事生非,挑起事端,非法侵入王全璋一家的住宅,却妄称“提前保护房主利益”,又使用流氓、匪徒手段,断电断水,更调用其豢养的地痞流氓强闯民宅,张牙舞爪,恣意挑衅,真个是无所不用其极!

    中共及其公安还是政府吗?还有一丝一毫的政府气味吗?中共这是退掉内裤、赤裸裸地向世人宣告:我是流氓我怕谁!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是警察;流氓不可怕,就怕中共流氓化;流氓不可怕,就怕权力流氓化!

    在高度全球化的当今,任何国家及其政府都不可能逃脱普世的国际法所确认的基本人道、人性义务,如不得任意剥夺国籍,不得任意限制国际和国内自由旅行,不得侵犯住宅和居住权利等等,绝大多数国家和政府都能恪守这些基本国际法和人道义务,屈指可数的几个例外大概只有中共、北韩、萨达姆时期的伊拉克、卡扎菲时期的利比亚,而近些年中共在限制民间异见人士国际国内旅行、侵犯公民住宅和居住权利方面更是已达明火执仗、寡廉鲜耻之境地,令欧美文明世界惊诧不已、瞠目结舌!

    居住权绝对不可侵犯,这是任何国家的政府所以成为政府的绝对底线,这个终极底线近十多年来也早被一心只求保党救党、只求保住政权的中共踩在脚下。中共,及其打手公安党保,是没有底线的。有底线,就不是中共了!

    中共以暴力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起家,其整个政治制度的本质和底色就是流氓化的,中共起家之初的主要来源就是流氓无产者。

    邓小平手握军权,以太上皇和无冕之王的身份幕后操纵政局,不也是流氓、政治流氓吗?江泽民以中共党魁之身在主席台上色眯眯地死盯漂亮女服务生、恨不能一口将她吞下,并恶意实行贪腐统治,诱使中共全党尤其是中共红二代以权谋私乃至全民不论是非、唯利是图、闷声发财,不也是流氓吗?中共政法王周永康彻底搞乱法律和司法,开创以寻衅滋事罪和敲诈政府罪对付民间人士之先河,把新黑五类列为中共的敌人,对中共党保人员进行颠倒黑白、强词夺理、混淆是非的所谓培训,以逼迁、驱离之黑帮手段对付民间仁人志士,不也是流氓吗?趁人之危,以亲人病危为把柄相要挟,逼迫郭飞雄、唐吉田就范,限制其出境,不更是流氓吗?

    近日,在著名日籍记者石坂明夫主持的一档视频节目中,袁红冰先生谈到1980年代中后期他与时任中共厦门副市长的习近平在北京大学附近餐馆喝酒时习氏公然强摸女服务员臀部一事,世人何曾料想一个刘邦、朱元璋式的小流氓,一个初中没毕业的小混混,今日居然摇身一变,堂皇僭居中共党魁之大位?

    中共历任党魁的统治方式或有差异,但其共性无不是专制和流氓统治。专制与流氓不完全等同,但专制的政治和统治一定是流氓的。习近平除掉了大流氓周永康,却完全继受了周永康一手打造的那套流氓维稳手段和体系,并加以大大发展,如习氏在周永康流氓维稳体系基础上抛出了更加流氓而蛮横的“七不讲”,喊出了街头痞子一般的“吃党的饭还砸党的锅”,操弄反宪政逆流,发出义和团式的流氓叫嚣“中国人(他实指中共)是不好惹的,惹翻了是不好办的”,颠倒黑白,纵容、袒护俄罗斯和普京对乌克兰的入侵,大规模滥用非法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迫害各界仁人志士,肆无忌惮地对民间人士构陷颠覆中共罪和寻衅滋事罪,凡此种种,哪一项不是流氓行径呢?

    习氏及其统治团伙唯一熟知的统治手段就是流氓蛮横暴力统治,习近平等一众红卫兵头领的脑壳里压根没有以理服人的概念,而只有以强凌弱、暴力相向的流氓理念。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中共北京公安党保对李和平、王全璋的流氓式逼迁、骚扰,不正与2017寒冬时节年中共京兆尹蔡奇暴力驱赶“低端人口”一样,不正是顺理成章、不正是中共和习近平所乐于见到且正中习氏下怀的吗?习近平等中共最高层在顶层设计上以流氓意识形态和策略对中国人民实行统治,中共基层公安党保在具体手段上对李和平、王全璋实行流氓暴力逼迁、驱赶,这正是中共全面流氓统治的常态。无论对中共的基层党保,还是对中共的最高头领团伙,都已经是无法可讲、无理可论,如何有效抗争,值得李和平、王全璋和数以亿计的访民群体深刻反思。

    倘若盗跖的弟子继续发问:何适而无道邪?一定有人回答:中共地界即无道也!

  • 螺蛳壳里做道场

    ——从中共保党救党之执念看习近平法治倒退之必然

    2012年11月,习近平强势上位。最初,习近平多次声称“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给外界一副重视法治的假象。然而,习近平不久就露出口是心非的两面派嘴脸,开始了全面的法治倒退。

    一、宪法和宪政倒退

    2017年习近平成功连任中共党魁,羽翼已丰,悍然为自己量身定制,篡修宪法。

    (一)、2018年修宪

    1、强化党的领导

    2018年3月,中共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领受中共和习近平的命令式建议,修改宪法。宪法第一条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全面强化和固化中共的一党独裁,仅这一句话就对宪政、法治构成了釜底抽薪,宣告了中共在宪法序言中宣称的“社会主义法治”的虚伪性。

    2、无实质进步的监察委员会

    18修宪设立了监察委员会,并同时通过了《监察法》,《监察法》把中共党的机关人员也即把中共本身列为监察机关的第一顺序监察对象,规定各级监委“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这项纸上的规定确立了自1215年英国大宪章开始所确立的“王在法下”之法治原则,即中共在监察机关、监察法、宪法以及整个法律体系之下,度看似力很大,然而在中共党大于法、党高于国的党国体制下根本无从落实。
    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学历、学位……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予以纠正”,“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学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一规定在中共高官利用职权骗取博士学位、特别是习近平本人骗取清华大学在职博士学位的现实下根本无从执行。
    尽管中共宣称对其监察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但党国体制决定了其所谓的新监察体制在宪法、宪政层面上仍存在着无法克服的缺陷,难言进步。

    3、终身制狼子野心—废除国家主席任期限制

    2018年修宪最臭名昭著的倒退是废除82宪法关于中共国家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任期限制,提前五年为习近平突破两届任期限制扫清立法障碍。1987年中共十三大为确保邓小平卸任政治局常委而仍能担任党的军委主席,中共把其十二大党章“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改为“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18年修宪,习近平效仿邓小平因人废法之举,废除国家主席任期限制,其不识时务超越百年前的袁世凯!对国家主席不设任期限制的宪法条文乃违反宪政原则的恶法,这样的修宪实乃篡宪和违宪,习近平丝毫不能因其第三任期符合修改后的恶法而使其任职合宪化。

    4、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中共发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虚称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然而,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墨迹未干,3月11日习近平就废除了国家主席任期制。
    在党国体制下,改名的文字游戏根本不能促使中共自己遵守宪法。合宪性绝不在于中共的行为看起来符合宪法条文,而在于宪法条文本身符合宪政原则;如果宪法条文本身因人而设、为特定个人量身定制,则此等宪法条文本身即因违反宪政原则而成为反宪政的恶法,此等修宪即为篡宪、乱宪,此等貌似程序合法的修宪表演实属洪宪帝制式的违宪骗局。面对这种虚假合宪闹剧,改名换姓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又怎能对实质违宪的中共及其魁首习近平进行监督?

    (二)、以家法强推全面党化,反宪政、反法治企图昭然若揭

    在党国体制下,中共的内部家规和帮规事实上具有高于国法的效力。2014年10月中共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声称“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要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决定》宣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然而,仅仅四年之后,习近平就悍然为己量身定制、篡修宪法,废除国家主席任期制,而《决定》却又虚伪地声称“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决定》蛮横声称“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又宣称“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对市场主体和自由职业者、提供法律专业服务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非法强加政治职能,强加与律师职业和法律专业毫无瓜葛的所谓中共领导和“党的建设”负担。
    《决定》又称“党委要定期听取政法机关工作汇报”,“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决策部署”,“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决定》叫嚣“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把纳税人供养的国家军队篡夺为中共的私家党军。
    2018年2月18日中共又通过所谓《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方案》),重弹毛泽东“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之皇权老调,空喊“加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在教育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以皇权和斯大林、毛泽东的共产极权意识形态强化对青少年学生的毒害和洗脑;2月28日中共发布《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叫嚣“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再次重弹“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之僵死老调,又称“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要优化党的组织机构,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以深化改革之名行全面党化之实,彻底堵死政治改革的任何可能性,堵死中国的宪政、法治之路。
    《方案》又称“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加快在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机构,做到党的工作进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全面强化党国体制,在私企和律师行业遍设中共组织,这哪里还是什么改革?这是龟缩,是向共产原教旨深度内卷!

    (三)、2013年以来的反宪政逆流

    2013年5月中共密发司法独立等普世价值“七不讲”的《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5-8月间中共《光明日报》、《学习时报》、《红旗文稿》、《环球时报》等臭名昭著的党媒相继跟风,掀起了第一波反宪政、反法治、反民主逆流,当即受到民间各界的一致痛击,狼狈收场,习近平第一次公开挑战宪政、法治、民主的目的未能得逞。
    2015年2月,中共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中共最高法院党组扩大会议上公开叫嚣“坚决划清与西方‘司法独立’、‘三权鼎立’的界限”,这是周强对宪政、法治、司法独立的首次公开挑衅。司法独立、三权分立是现代宪政、法治的核心价值,反司法独立和三权分立就是公开反宪政、反法治,周强的这番叫嚣实即代表中共和习近平公开向宪政、法治、民主宣战。2017年1月,周强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第二次露骨地叫嚣“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坚决同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错误言行作斗争,决不能落入西方错误思想和司法独立的陷阱”。周强的这两次跳梁表演虽使他个人深受民间诟病,却深合上意,道出了中共最高层尤其是习近平个人内心深处不能公开言说的固守一党专制及反宪政、反法治、反民主之顽念,从内部刺破了中共表面实行虚假法治、实则实行商韩法家刑治和斯大林、毛泽东共产极权专制的面纱。

    (四)、搞乱香港,根除香港宪政、法治、民主对内地的辐射

    中共和习近平嘴上空喊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可内心深处却对香港成熟的宪政、法治、民主潜移默化地辐射内地万分惶恐,早就蓄谋搞乱香港,摧毁香港成熟的宪政、法治、民主政治,根除香港的宪政、法治、民主对内地的影响。中共恶意拖延其对香港反复承诺的直接普选,一再以虚假普选欺骗港人,终在2014年9月激起港人争取真普选的占中运动。
    2019年3月,在中共高层的默许下,香港当局及其保安局借个案强推《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逃犯条例、引渡条例或送中条例);2020年3月,中共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绕过香港立法会单方面直接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导致一国两制名存实亡,并与“送中条例”一起严重动摇香港司法独立的根基。
    在全面党化、一党独裁的党国体制下,中共是绝不会容忍香港这个成熟的宪政、法治、民主、司法独立的异端和华人民主前哨长期独立存在的,宪政、法治、民主、司法独立的香港存在一日,中共就一日恐惧于香港的宪政、法治、民主之风传播于内地,因而,中共必欲寻找借口摧毁香港而后快!

    二、立法和司法的重大倒退

    习近平僭位以来,宪法以外的公法部门也整体呈末路狂奔式的大倒退,尤以刑事领域为重灾区。

    (一)、刑事立法和司法

    1、17刑法修正案(十)

    2017年中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十)》,增加“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国歌罪,这一新罪显然是为对付近年民间人士借唱国歌表达对中共的不满而设。这一罪名与中共业已存在的侮辱国旗罪罪名都不符合当代宪政、法治国家所恪守的物质利益侵害原则。国旗、国歌都是精神性象征,本身不是物质性的利益,不应动用刑法加以保护。对比1984年美国的焚烧国旗不构成犯罪案就更显中共这一罪名的荒唐。

    2、冤假错案纠错艰难,继续炮制各类冤案

    2016年12月,中共最高法院改判聂树斌无罪,此时距媒体最初质疑聂案约已十五年之久,距自称真凶的王书金认领该案也已十一年之久,其间河北公安司法当局百般阻挠、拒不纠错,中共最高法院也长期无所作为。张高平和张辉叔侄、呼格极乐图等重大冤案也都存在中共公安司法当局蔑视人民、死不认错、誓将冤案死扛到底的恶劣行径。
    滑稽的是,习近平等中共高层自嗨于空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却又对泛滥成灾的冤假错案充耳不闻、装聋作哑!
    在始自邓小平的“稳定压倒一切”的法西斯魔怔支配下,最迟自周永康时期,中共就以曲解法律等手法,对访民等弱势群体强加敲诈中共罪、对中共及其政府寻衅滋事罪和破坏秩序罪,蒙冤访民不计其数。周永康虽在权斗中失败,但他旨在为中共续命的维稳衣钵却深合中共及习近平心意,被习近平照单全收,如中共在2016年对苏州和福州的访民群体实施大规模抓捕。滥用这些罪名迫害访民显系中共国安委和中央政法委等最高层的统一部署,绝非地方自作主张。中共既滥用这些罪名对访民实施个别定点清除,也对抱团取暖的访民群体进行集体迫害,如对林炳兴等11位福州访民集体以(对中共)寻衅滋事罪强加刑罚,中共更对苏州戈觉平等少数有声望的访民和维权人士构陷煽动颠覆(中共)政权罪。
    中共一切行动的出发点都只为确保其一党独裁的苟延残喘,在局部经改的同时,中共一刻也不曾停止对其认定的民间政治异己人士的迫害,习近平僭位后尤为变本加厉,更加疯狂地滥用寻衅滋事、扰乱秩序、(煽动)颠覆等荒唐罪名和指定监视居住等法外非法拘禁手段迫害仁人志士,如2013-14年许志永等人的“新公民”案、刘萍等“新余三君子”案,2015-16年的“709”案,2019-2023年的许志永、丁家喜、常玮平等“12.26”厦门大抓捕案,最近的例子则是知名人权律师余文生、许艳夫妇双双被以莫须有的寻衅滋事罪逮捕,其他类似案件更是数不胜数。
    2017年中共还悍然以黑手党手段绑架享誉国际的高智晟律师,高智晟律师至今仍被强迫失踪,生死不明。中共更是持续二十多年不惜血本迫害法轮功群体,习近平僭位后仍毫不松手。
    中共一面拒不纠正旧的冤假错案,一面抛开自己的刑法,恣意妄为地继续炮制无数新的寻衅滋事、敲诈中共、颠覆中共的冤假错案。在中共的党化司法、党国体制下,法律、司法被强加了为中共独裁专制效命的政治任务,所有法律、司法都首先是为中共续命的工具,这就使得冤假错案是中共内生腐败的必然组成部分,是中共根本走不出来的死循环。
    在对民间人士炮制冤案的过程中,中共还频频采取剥夺自主委托律师的权利以及对受委托律师进行威胁、骚扰、吊证等等流氓手段。

    (二)、立案难顽症和公开审判的倒退

    2014年中共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声称要“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2015年,中共最高法院又发布《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起初曾获外界高度期待,认为中共法院的立案难顽症终得解决,如该《规定》第二条“对起诉、自诉,……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第九条“法院对起诉、自诉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的,应当出具书面裁定或者决定,并载明理由”,这些条款看似切中要害,然而都经不住党化司法和中共政法的化解,根本得不到遵行,中共党化司法和政法的僵死性质注定了中共法院立案难顽症根本不可能解决。
    审判公开、该公开而不予公开是中共司法的另一个顽疾。中共刑事、民事、行政三个诉讼法都明确规定,除有关国家机密或者个人隐私外,所有案件都公开审理。公开审理是司法公正不可或缺的前提,公开审理的价值并不体现在绝大多数无重大影响的普通案件,而体现在与中共党权和公权以及中共权贵有关的案件即中共所称敏感案件和政治案件中,正是在这些案件中,中共及受其操纵的法院才最畏惧公开审理,才屡屡以案件涉及子虚乌有的国家机密、公开审理会危害所谓国家安全为由而拒不公开审理。对所谓敏感案件的庭审,中共及其法院普遍采取安插中共自己人占坑旁听、禁止公众和国际人士旁听的假公开审理甚至根本不公开审理,如2014年对许志永、丁家喜等人的庭审,中共法院还表演一下虚假的公开审理,允许个别家人旁听,当然也恶意安排座位很少的小法庭、拒绝国际记者旁听和采访,而在“709”案、2018年秦永敏煽动颠覆中共案和“12.26”厦门大抓捕案许志永、丁家喜的庭审中,中共法院则完全安插自己人马占坑旁听或者索性闭门秘密庭审、黑箱操作。
    2016年中共最高法院又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要求法院“应当……全面、及时、规范”“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然而,对大量被中共视为敏感案件的裁判文书中共法院根本不予公布,加之中共法院强权意识盛行、法官素质低劣,极少能够在裁判文书中充分说理,基本都是一句蛮横的“本院认为……判决/裁定如下”,自然也就不敢公布蛮不讲理的裁判文书了。

    (三)、挥之不去的恐私和迫害律师魔怔

    市场化的私有企业和私有企业家被中共视为其所谓公有制社会主义之外的经济异己势力,市场化的律师则被中共视为其法律刀把子体制之外的潜在敌对势力,私营企业家和独立律师是中共和习近平时刻防范和严加打压的两个群体。
    中共和习近平对私有制、私有经济怀有根深蒂固的敌意,对私有经济必然导向宪政、法治、民主加以高度防范,习近平僭位后明里暗里两手打压私营经济、迫害私营企业家,最典型的是对提出“私企立宪”思想的河北著名私营企业家孙大午先生举家构陷冤案,并劫掠大午集团数十亿资产。
    不仅孙大午这样的中等规模私营企业家被中共和习近平碾为齑粉,甚至连马云这样的世界级私营企业家也被习近平恐吓、修理。对私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家的压制、迫害坐实了习近平僭位不久即在内部放言“不能单纯发展经济,如果经济发展上去了,共产党的政权却丢失了,发展经济还有什么意义”之传闻。
    只服从法律、不受中共操控的独立维权律师、人权律师是习近平严加防范和迫害的另一大群体,自2012年以来,除“709”大抓捕外,另有数十位维权律师、人权律师被吊销或注销执业证书,十数位律师被中共和习近平罗织寻衅滋事罪、扰乱秩序罪、(煽动)颠覆中共罪等荒唐罪名而下狱或待判,最为令人愤慨的是,年逾七旬的李昱函律师被非法超期羁押六年却既不下判也不释放。

    (四)、疫情防控中的法治倒退

    2019年11月下旬,武汉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中共和习近平拒不吸取2003年“非典”疫情之初北京市中共当局恶意掩盖真相之教训,报喜不报忧之专制旧疾复发,为维护中共所谓制度优势和伟光正之幻象,掩盖武汉新冠疫情的真相,非法传唤、恐吓李文亮医生,威逼李文亮认罪,恫吓艾芬医生;中共公安部使出“709”大抓捕中的手段,串通声名狼藉的中共央视,捏造所谓八位散布谣言者的虚假新闻,以欺骗、震慑底层大众,禁止人民发声,非法抓捕张展、方斌等自主报道疫情真相的律师、市民、自媒体人,拒不配合世卫组织和国际社会追溯疫情起源真相;长达三年的野蛮封控期间在武汉、西安、上海等地非法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非法破门入户、侵入居民住宅,强迫核酸检测和接种疫苗,因被强制接种疫苗而导致癌症、白血病、糖尿病频发却得不到中共的赔偿,更制造了儿童饿死家中、孕妇惨死医院门外等等无数惨案。

    三、中共及其政法委对宪政、法治的禁锢

    中共政法委权势是一个非法而邪恶的机构,代表中共对宪政、法治、民主实行严苛的压制,其权势的全面扩张完成于维稳沙皇周永康时期,并被习近平延续下来。中共的司法和公检法机关已全面暴力化和无耻化,完全丧失通过法律的正常运行和常规行使职权来维持社会秩序的能力,中共自己已成为动乱、动荡和不稳定的根源,只得采取扬汤止沸、饮鸩止渴的手段,明火执仗地依靠暴力维持政权。周永康虽然在权斗中失败,但他以政法委为主导的反宪政、反法治的暴力维稳之鸩汤却深合中共和习近平之意,中共及习近平对政法委的维稳即维持一党专制以及反宪政、反法治机制的倚赖相比周永康时期有过之而无不及,最能体现这一点的是中共2019年1月通过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条例》)。
    《条例》第一条露骨地宣称“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在中共的党国体制下压根不存在宪政、法治意义上的司法,司法被中共阉割为政治的奴仆,即党化和政治化的政法;第三条声称“政法工作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顽固坚持僵死的阶级斗争、专政和刀把子思维,又称“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第六条叫嚷“政法工作应当……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行使人民民主专政职能”,不是以法律思维对待全民国家、公民社会的犯罪,而是无端政治化,以政治斗争思维把犯罪划分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
    第二章“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强化中共党中央的绝对领导,第七条宣称“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第八条宣称“党中央加强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第三章又强化“地方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党委……统筹政法工作中事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要事项”,“统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把法律、司法的党化和政治化推至地方,毫不隐讳地把法律作为维护中共独裁政权的私器,暴露出整个中共以维稳为名与人民为敌的真面目。
    第四章“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罗列各级政法委的所谓领导职能,第十二条规定“党委政法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空喊政法委“应当把握”与法律、司法无直接关系的“政治方向”,政法委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在党委、政法委的两层所谓领导之外,中共犹嫌其所谓的领导罗网不够严密,更以第五章“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增加第三层领导,即“政法”单位内部的党组(党委)的领导,足见中共明知其所谓领导已日薄西山之惶惶不可终日!第十五条声称“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要“维护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研究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案件,制定依法处理的原则、政策和措施”,这些规定要么是中共特色的大而无当的假大空套话,根本不具备操作性而徒具空文,要么是公然违宪、违法干预个案,如“研究……重大案件”。
    《条例》务要给执法和司法机关强加一个所谓党的领导的紧箍咒,务要在党的领导这个螺蛳壳里强作“法治”的道场,暴露出习近平和中共压根不想实行宪政、法治的本心、“初心”,暴露出其所谓“法治”的虚伪性,暴露出习近平一切为了抢救、保住已病入膏肓、不可救药的腐败中共党的私心。这样的“法治”绝不可能是现代宪政之下的独立、公正、廉洁的法律和法律人之治,而只能是中共的党治、人治、书记一人之治,只能是商鞅、韩非式的皇权法家之治。
    公开喊出党对政法实行“绝对”领导,是习近平的首创。习近平之前的历届中共头目都只喊“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未提“绝对”领导。
    除了《条例》企图全面使中共“党规党法”之家法、帮规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外,2017年中共十九大还已把“党是领导一切的”写进其党章。中共的党章只是其内部最高帮规,并非国法,但由于中共自命为全中国的领导,因而中共的党章事实上一直具有高于国家宪法和法律—尽管也是中共制定的—的最高效力,正如中共中央及其政治局实质高于并凌驾于宪法空喊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之上,中共事实上成为整个中国的国中之国,这才是中共口口声声高喊的所谓中国特色。正是这一国中之国的特色才成为中国迈向宪政、法治、民主的终极障碍!

    无论是习近平指使的反宪政、法治叫嚣,废除国家主席任期制的篡修宪法,还是刑事立法和司法对民间各界恣意炮制冤假错案,还是行政诉讼的拒不立案,抑或是全面党化,通过非法的政法委对宪政、法治的禁锢,邓、江、胡时代多少带有些许法治色彩的中共统治在习近平时代,在依法治国的旗号下,已经整体、全面地倒退了。倒退的终极目的,借用中共比较开明的前总书记胡耀邦之子胡德华所言,就是要保党救党,而非救国。为达此目的,习近平既不会在意经济发展,更不会介意法治的倒退。一句话,有中共和习近平,就不会有中国的宪政、法治,中国就只会有商韩法家之暴力刑治,而不会有现代宪政、法治,中共和习近平为保党救党就会继续对人民构陷寻衅滋事罪和颠覆中共罪,中国的法治就会继续倒退,中共和习近平这个螺蛳壳做不了现代宪政、法治的道场。这是摆在全体中国人面前的血淋淋现实。

  • 潜江李家清两会被从北京接回拘留

    【民生观察2023年6月9日消息】湖北潜江残疾访民李家清因工作档案被原单位丢失造成不能按正式职工退休领取养老金而维权上访,在潜江各部门之间推诿不作为,胡作为,乱作为的情况下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遭到打击报复,长期被监控跟踪,多次从北京绑架回潜江进行软禁,限制人身自由,还株连九族找到子单位进行威胁恐吓,给儿子造成极大的影响与伤害。

    在2023年两会期间李家清在北京正常信访被当局政府部门接回潜江后被以扰乱单位办公秩序行政拘留10日、在3月20号潜江公安局随后又变更拘押期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到期时间为4月23日,在李家清拘押37天后的4月29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后遭到检察院核准逮蒱,现拘押在湖北潜江看守所。李家清案件过程与诉求全文如下:

    中央纪委监委领导:您好!

    国家民政部门本是解决民生问题的政府机关,可湖北省潜江市民政局如今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欺压我一个残疾人。当今朗朗乾坤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王法,还有天理吗?还有公平,还有正义吗?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还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吗?

    李家清,男,1962年7月2日出生,汉族,肢体残疾人,无业,户籍地:湖北省潜江市章华中路66号,经常居住地:湖北省潜江市阳光西苑二楼二单元102室。身份证号码422429196207020175,联系电话:13687251876。

    诉求:恳请中央纪委领导高度关注,跟踪督办,责成湖北省潜江市纪委监委解决落实潜江民政局因丢失人事档案,给李家清造成的一切损失进行赔偿。追究潜江民政局在北京大街上多次高价雇请黑社会非法绑架、非法截访;在潜江非法软禁、非法跟踪;限制人身自由的责任,还一个公道!

    事实和理由:李家清于1981年在潜江服装厂由潜江劳动局招工,1983年经潜江县劳动局批准调往潜江民政局综合厂工作1994年单位改制时才发现李家清的档案早己丢失,随后李家清拿着潜江民政局开具的介绍信,潜江劳动局着手调查,在潜江档案馆查出潜江县劳动局的招工表以及潜江县劳动局革命委员会文件:通知李家清已招为正式职工。并找出了当年办理调动手续的一些经办人并出具证明。潜江劳动局也开出了调档证明:经查档,原潜江服装厂职工李家清因工作需要,经潜江县劳动局批准调往民政局分配工作。

    1995年11月19日潜江市民政局党委会决定:重新建立档案,承认是原单位职工。其实当时我的档案己建立,潜江县劳动局革命委员会文件:通知我已招为正式工,潜江县劳动局招工表的复印件都盖有潜江市档案馆的红印公章。潜江市劳动局调档证明及证人证言的原件,潜江民政局党委会决议及会议的记要不就是李家清的人事档案吗!只是要完善落实。

    (李家清个人手中仅有当年在潜江市民政局政工科复印出来的复印件)。可后来,李家清因病申请单位报销部分医疗费用时,潜江市民政局新任领导却又不承认李家清的职工身份。

    人事档案都是由单位保存的,既然是你民政局综合厂把档案丢失了,就应该承担责任,重新建立完善个人档案,这样李家清才能够享受一个正式职工应有的福利待遇,因此给李家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这些来年潜江民政局总是拿原劳动仲裁的官司来说事推脱,原官司说李家清是民政局的临时工,有潜江县劳动局革命委员会文件:通知已招为正式工,及潜江劳动局的招工表,到了潜江民政局怎么就成了想要就要,不想要就不要的临时工,从逻辑上说的通吗?原官司说的是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对丢失档案一字没有提。硬要把白的说成是黑的,这满腹的冤屈又该到何处去申诉。

    李家清现在的上访诉求:潜江民政局综合厂丢失当事人的档案,要求进行赔偿。这是一起应该得到赔偿的民事案件,并不是2002的要正式工福利待遇的劳动仲裁案件。潜江民政局总是说通过讼诉程序己解决了。

    原劳动仲裁说李家清是民政局的临时工,不是正式工。解决了什么?连最基的社保都没办理。潜江民政局丢失人事档案要进行赔偿。潜江民政局要直接回答档案是不是你潜江民政局丢失的?不是,就拿出相反的证据来。是事实就应该承担责任进行赔偿。

    多次从北京回潜江民政局协商解决问题,链条式证据一环扣一环,足以证明人事档案就是在民政局综合厂丢失的。民政局无话可说,可民政局领导说这是综合厂会计黄文虎个人工作失职搞丢失的。你去找他个人赔,与民政局单位不相关,单位绝不会承担责任赔偿的。

    每次来到北京,民政局都劝回,每次在北京话说的什么都好,但回潜江后根本没半点诚意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是在欺骗忽悠。潜江民政局作为政府的行政事业单位,与北京黑社会勾结,高价雇请北京黑社会人员多次非法用武力在北京大街上强行绑架,抢劫手机及身份证。李家清反抗不进车,他们就拳打脚踢,将李家清胸部腰部头部颈部打伤,限制他的人身自由,他们还在李家清家门前雇请黑保安廖显武等五人看守着不许出家门,不许出小区大门,多次非法软禁。平常到医院看病做核酸检查,去菜场买菜都不许出去。李家清终于忍不住与他们发生冲突,他们五个身强力壮的正常人欺负他一个残疾人,他们先动手踢翻他的电动车,先动手打人。可潜江派出所不追究他们猖狂的黑恶势力的任何责任,反而被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拘留了五天。

    后来民政局领导还多次安排干部和职工四人一组,用小车堵在家门口轮流值班,非法软禁,非法跟踪,限制我的人生自由,当局用株连九族的卑鄙手段,找儿子单位找他的领导说他爸爸非法上访,缠访,无理取闹,潜江信访局与潜江民政局串通一气弄虚作假,欺下瞒上,伪造假证据了2016年就签字画押息诉罢访的协议。并给国家信访局回复不予受理书上还有李家清的鉴字,这两份文书上的鉴字都是他们伪造的签名。他们说你再到北京去上访就到你儿子单位上去,把你儿子的岗位取消,把你低保也取消,多次到儿子单位去就是潜江信访局张玉恒副局长与潜江民政局刘平副局长带着这伪造的假文书以及潜江民政局开的介绍信一同带队去的。

    李家清到国家信访局与中纪委登记刷身份证属于正常信访,是国家宪法赐予的权利,他们说要李家清拿国家信访局的文件来,国家信访局要潜江民政局怎么赔他们就怎么赔。他们除了威胁恐吓就是拦卡堵截,再就非法冻结银行帐号,与黑社会勾结非法绑架、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他们根本不想化解矛盾,而是在激化扩大矛盾。

    在地方上访了这些年,面对的是百般推诿,官官相卫。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李家清只有再次拖着残疾的腿强忍着有病的身体来到北京寻求正义与公平。

    本网将继续关注李家清案件的后续情况。

  • 丁家喜法庭陈述:专制必亡

    从辛亥革命算起,时间过去了一百一十多年,经历了几辈人的牺牲,中国人民依然生活在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控制,思想上受奴役的状态。独裁者极其特权利益集团,不断用高技术手段强化他们的专制统治。但是文明正以强大的力量推动着历史的进程,一场民主与专制的战役正在展开,他们的终身独裁和长期一党专政的妄想正在走向末日,中国的社会转型正在日益临近。

    避免转型时期的社会动荡和人民的痛苦,一直是我们的真诚愿望,我们确信和平理性非暴力是中国转型的最为稳定的模式。面对很多质疑,遇到很多困难,遭受很多挫折,以及个人被酷刑折磨,都不会改变我坚守的理念。

    所有关心民族前途的中国人,都需要担起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责任,这个责任就是根除专制,建设美好中国。这需要我们克服心中的恐惧,大声地发出正义的呐喊,坚决地反对独裁者,坚决地反对特权利益集团,拒绝他们的专制统治。只要我们一起努力,自由之光,民主之光和法治之光一定会照亮神州大地!

    中国的巨变迫在眼前,即使身在高墙之内,我也能清晰地感觉到。文明的脚步如同惊蛰的雷声!我看到了这样一幅景象:中国人民将从极度奴役中清醒过来,看透他们用道德谎言编织的各种公义,看清事实真相。只要人民不再信任和服从他们的专制统治,独裁者和其特权利益集团的特权就会崩溃。
    我一直认为:他们非常卖力的反向学习了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经验,堵死了专制政权垮台的1000种可能,但专制政权依然会以1001种方式垮台,这是历史的规律。

    让我们开始倒计时:五,四,三,二,一……

  • 胡鑫宇案系列法律分析之三

    ——从此案看中共是怎样深陷塔西佗陷阱

    “塔西佗陷阱”,是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在《塔西佗历史》一书中评价罗马皇帝加尔巴时所说的话:“一旦皇帝成了人们憎恨的对象,他做的好事和坏事就同样会引起人们对他的厌恶。”后被引申为一种社会现象,指当政府部门或某一政治集团失去公信力时,无论其如何发言或做任何事,社会均将给予其负面评价,会不相信它的说法。

    对照此,我似再来看看中共是怎样一步步地陷入此“塔西佗陷阱”的。

    毋庸讳言,当时国民党政权之所以失败,是败在其自身存在的腐败和不民主等方面。而中共作为一个在野的政治集团,正好利用了人们对旧政权的普遍厌恶,而对这个新生的政治力量的不熟悉、不了解,还没有看清其真面目的情势之下,用谎言包裹其比国民党政权还“腐败和专制独裁”的严重问题,让人们误信其政治诺言和宣传。从而辅之以暴力夺取天下。

    任何一个政治集团可以用邪恶的手段夺得政政。但其真正成为当家人后,要治理好这个国家和人民,再继续沿用过去的那套邪恶的手段总有一天会穿帮的。正如古代兵法所言:谋略有奇、正之分,奇谋可用于对敌至胜,但不可重复使用;治国治民则须用正谋,必须诚实地让民众知道事情的真相,有哪些困难现在一时还无法解决,让民众理解,及至民众与政府共克时艰,而不是用谎言欺骗民众。否则就会一步步地陷入塔西佗陷阱而不能自拔。

    远的如“大跃进”“亩产上万斤粮”的谎言,当局一言辟之曰“三年自然灾害”。即便一个新政权初建时暴力恐怖的余威让一些有常识有政治头脑的清醒者不敢质疑发声,又因中共多年的宣传让普通民众深信不疑的惯性思维,他们中间的大多数人对这一谎言深信不疑。然而,随着真相的渐渐披露,由开始的疑惑,到不信。从而就渐渐形成了“塔西佗陷阱”。

    远的就不说了,看看近年发生的桩桩事吧!

    明明王立军逃到美领馆,重庆市宣传媒体、政府的官方网站——华龙网却说“王立军因长期超负荷工作,身体严重不适,现正在接受休假式治疗。”真相曝露后无法收场,不能自圆其说。

    2011年7月23日“温州高铁事故”案,有诸多疑点和不正常现象,如挖坑掩埋动车车厢等。面对公众的合理质疑,当局不是解疑释因,而是虚词掩饰,如新闻发言人王勇平答记者问时所说:“至于你信不信由你,反正我信了”。“反正我信了”就能强迫公众信吗?

    徐州“铁链女案”主人翁“铁链女”来自何方,其真实身份是谁?DNA比对如何?难道凭举国之力查不出来?就算是查不出来,面对公众的合理质疑,当局是不是应以诚实的态度告诉公众查不出来的原因何在?困难在哪?以释公众之疑!然而,面对公众的质疑,当局不是采取鸵鸟政策,不予理睬!就是删贴、封号,直至暴力维稳,抓捕入狱。如此能取信于民吗?

    至于众所周知的所谓敏感案,当局明明是意在限制律师会见权、阅卷权,……。桩桩人们看得的事实就摆在面前,还要大言不惭地宣称其是依法办案。人们能有对法律丝毫的信仰和尊重吗?

    ……

    具体到“胡鑫宇案”,我们用细节和当局的做法来分析中共是如何深陷“塔西佗陷阱”而不能自拔:

    1、掩盖真相,谎言维稳

    结合上述案例,再析“胡鑫宇案”,譬如“王立军案”中的官方通报已被证实是虚假。作为一级政府,公然向社会公众撒谎,怎能让公众相信政府?!纵观近些年发生的信任危机事件,无一不与当局不讲诚信、不如实公布事件真相有关。

    2、当局以人们看得见的认认真真演戏的方式来应敷公众的质疑

    果真如当局通报“胡鑫宇案”所言:政府高度重视,前后出动了5000人上山搜索,邀请国内权威的刑侦专家参与,但是结果却事与愿违。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当局以人们要以看得见的认认真真演戏的方式来应敷公众有关。譬如,公众质疑的尸体发现地点与学校近相距400米,且事隔106天,为什么尸体未能被发现。金鸡山虽名为“山”,其实是丘陵,里面住有人,还有墓地,树林并不茂密。缢吊尸体目标很大,也不难发现。如此怎能取信于家属和公众?

    3、逻辑荒谬,难以服人

    公众之所以感到蹊跷和离奇,主要是该案中公众关心的诸多疑点,既然警方在2023年1月7日通报中称:出动上千人冒雨对后山进行搜索,家属也说尸体发现位置属于多次搜索范围,为什么没有发现该尸体,现在却突然出现了这么一具尸体?还有一系列问题尚待解释:致远中学是封闭式管理,且是在新冠疫情严密防控阶段,胡鑫宇是如何离开学校的?翻墙还是从校门出走离开?或者是被人以其他理由开车带出?是自缢,其绳索——鞋带承受力的解释符合事实、常识、逻辑吗?脚下是否有用于自缢的垫脚物?自缢的动机是什么?胡鑫宇是失踪后的第一时间就自杀了,还是过了一段时间再到现场自杀呢?如果胡鑫宇是在出走一段时间返回后再自杀的,那么为什么在其衣服上未发现身份证件?胡鑫宇从失踪到自杀的这段时间是如何食宿和乘车的?面对公众的各种疑问,当局有符合逻辑解答吗?

    4、背离法治原则,与其说是刑事侦查,还不如说是政治维稳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公安机关立案后才会有现场勘验、尸体解剖之类的程序展开。从通报内容看,既有勘验中家属和律师的见证,又有尸体解剖的法医学行为,还有聘请国内权威刑侦专家的参与,更有司法鉴定程序的启动。毋庸置疑这些有助查明事实真相,也表示警方对此案的高度重视。但是,这一系列做法,是“刑事案件”的侦查行为。但是,不能忽略一个基本事实:该案并未进行立案,也就是未开启刑事诉讼的大门,侦查行为将是“皮之不存”,法律依据不足。

    政府公信力来自对法律的忠诚和信守,一个不讲法治的政府是不会有公信力的。

    中共在一步一步陷入“塔西佗陷阱”的过程中,是一副多么可怕景象呀!请看,前些年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被执行死刑案吧!药家鑫被执行死刑的新闻发出后,不少网友质疑:药家鑫家有钱,会不会“调包”,被执行死刑的犯人不是药家鑫。颇为令人震惊的是:连这个都有人不相信!

    西方有“塔西佗陷阱”之说;在中国同样有孔子“民无信则国不立”之说。“塔西佗陷阱”是个非常危险的现象,历代王朝的崩溃,原因各不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民众对公权力的信任丧失,即陷入了“塔西佗陷阱”。一个政治集团可以用谎言加暴力夺取政权。久之,谎言必会穿帮!愿中共当局以中西古老的哲言警戒之!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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