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 本刊社论:摊派精神病,公权脱缰的荒谬

    ——本刊特约评论员野渡

    从去年10月开始,郑州市卫生局下发文件,在拥有900多万人口的郑州市区规定各辖区筛查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任务数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数的2‰。这意味着,要在每1000个人当中至少找到2个重症精神病,对于不少社区而言,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个任务被纳入卫生部门对社区医院的考评中,完不成会面临上级的督导。根据记者的调查,至少对部分社区来说,重性精神病的统计指标成为了一名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正如一个社区医护人员所说,“总不能把没病的写成有病的吧?”为了达到指标,弄虚作假,掺杂水份,玩弄数据就成为不二选择。
     
    无独有偶,本月媒体披露了在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卫生部门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过程中,向各乡镇卫生院下达精神病、糖尿病和高血压病人的任务数,各乡镇卫生院又将任务数分派到各村。新化县坐石乡同心村的老乡村医生曹文光介绍,乡卫生院给同心村下达的任务指标是精神病人4个,但全村实际上只有1个精神病人。按照新化县卫生局的要求,如果没完成任务数,考核时会扣分扣钱。因为“任务”与下拨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终绩效考核挂钩,一些乡村医生在病人数量“不达标”的情况下,只好采取虚报造假的形式应付考核。
     
    精神病居然还有指标?居然还可以被摊派?此事一经被披露,极大地刺激了公众的神经。除了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占用大量公共资源,换来的是一个弄虚作假的数字外,更重要的是,显示了公权力的病态滥用权力和公民权利的被随意侵害。
     
    在层层摊派的完不成精神病指标将被扣分、督导、扣钱压力下,完不成指标只能是或者情愿受罚,或者指鹿为马,将正常公民认定为精神病患者,或者将轻微症状的人视为重精神病患者。按照2‰的精神病指标,许多社区根本不可能完成摊派任务。在趋利避害的本能下,漠视良心和道义,把没病的说成有病,把轻度的说成是重度就成为不少基层部门的选择。
     
    在这里,公众看不到任何对精神病人的人道关怀,看到的只是公权力为了政绩不择手段的“创造力”,而一个正常的公民被精神病是如此的简单,只需要权力之手大笔一挥,就成为其政绩之表上微不足道的一个小数字。
     
    既然精神病指标可以随意摊派,那么每一个正常的公民就都有可能被精神病,这绝不是天方夜谭,不受制约的公权力在今日中国之越轨泛滥已成为悬挂在公民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最大程度地伤害了公民的生命和人格尊严,在这个国度,每天都会发生各种荒谬的事,畸形到所有人都恐惧。法治缺失,公权脱缰,人权即被践踏,任何公民都可能被精神病。而精神病指标,只不过是众多导致公民被精神病的一种因素而已。
     
    在社会矛盾越来越激烈的现状下,“被精神病”已经被公权力当成扑灭社会问题的灵丹妙药,在征地、拆迁、污染、反贪等利益的纠葛中,当强权利益面对弱势群体执着挑战时,以扣上“精神病人”的帽子对付“刁民”已经成了一种惯用伎俩。
     
    “被精神病”的现象在中国已经越来越严重,层出不穷的各种个案不时成为舆论热点。仅据民生观察建立的《中国精神病院受难者数据库》的不完全统计,就已有近千名被精神病受害者被收录在案。这些被精神病受害者中有上访者,有拆迁户,有失地农民,有下岗工人等各类民众。从地域分布来看,除西藏外,全国所有的省市区都有受害者案例被收录。从关押的时间来看,有关几天的,有关几个月的,有关几年的,有关一、二十年的。
     
     
    在稳定压倒一切的维稳体制下,法制、人权被束之高阁,精神病成为公权施暴的武器,维权人士、异议人士不断“被精神病”,公民的权利被严重践踏,而真正的精神病患者反而得不到有效的救治,这是精神病在中国的悖论。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维护人权,还社会以公平正义,就不可能解决此社会矛盾结成的死结。
     

    2013年12月
    回目录

  • 山东莱州民选村委会争取自治权从争取公章开始

    2013年7月,山东省莱州市城港路街道连离庄村的村主任王松玲偶然中发现,村委所签的合同居然出现了与村委会存档的合同不一样的版本,假版本所盖的公章居然是真的。
    民选村主任王松玲通过艰难的调查,认定这是村党支部书记刘云山与街道政府管理村公章的人员联手所为。她与村民代表为此进行了举报,可是,撼山易,撼动村书记刘云山难。
    村委会管理权被剥夺,这是王松玲与村民早认识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给王松玲这个村主任的权力被村党支部书记替代,村民委员会形成虚设。
    那是2011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民认为原村官涉嫌贪腐,力推中年妇女王松玲当选了村主任。无论是村民还是王松玲,都想让这新一届真正的民选村委会真正代表村民意志,清理村帐务,原村干部是清是浊让证据来说明白。这届村村委会更想为全村办正事、办好事。
    王松玲与村民想得太天真了。新一届村委会成立,街道政府到村里办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村公章收归街道政府管理。再是,大大小小村务,都由村书记刘云山把持,村委会成了摆设。王松玲他们所想做的事,根本无法展开。
    就是一个小小的村承包合同延包,村委都讨不来公章。就是一般村民办点私事,因为公章的事都倍受刁难。村民需要盖公章的事情,各种材料齐备合理合法,要盖章难上加难,街道政府管理村公章的人员告知前去村民找层层把关领导签字,一个非常明确必盖公章的事,让村民跑上几天。
    仅是用村公章就这么难,可见新一届村委面临的困难。
    从2011年当选村主任,到现在历时两年半,王松玲全部工作就是向街道政府争取村民委员会自治权。
    王松玲这个农村中年妇妇,经过近三年来的抗争,在逐步成长为一位民权人士、法纪捍卫者。
    王松玲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规定了村民委员会公章管理,也明确了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城港路街道党工委却置若罔闻,城港路街道党工委干涉了村民自治,妨碍了村民自治的行使剥夺了村委主任的法人权利。
    王松玲说,村民自治实施的是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街道政府无权掌握村委会公章。“法不明示,政府责不可为”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城港路街道党工委领导连最起码的公务员常识都不具备,纯粹是在毁坏政府的信誉,破坏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我们可以想象到一个民选女村主任争取权力之难,街道党工委政府某些领导,对民选女村主任王松玲竭尽刁难打击之能事。
    争取民选择村委会的权力,从争取村公章管理做起,王松玲与村委会成员及村民代表下为此进行了不懈的抗争。
    2013年11月22日,村委主任王松玲在三位村民代表的监督下,将连郭庄村民委员会公章带回本村,终于物归原主。
    代表村委会权力的公章终于争到到手,王松玲与他们村民,能争来真正的自治权么?
    何仁
    2013-12-10

    附图片:民选女村主任王松玲和公告

  • "被精神病人"的救赎:维权遭遇挫折 从沉默到发声

    这不是一两个人的故事。他们曾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欲维权却遭遇挫折,原本以为孤立无援的他们却因为精神卫生法的出台而走到了一起,从沉默到发声。江苏女孩阿莉(化名)每次外出时,总会把一堆精神医学的资料和书籍带在身边,“走到哪儿,带到哪儿”,她指了指脚边那包沉重的行李。很难想象,这个爽朗的女孩曾经“被精神病”。由于服用精神药物的缘故,如今阿莉的身材还是有点臃肿。一年前,她和其他十几位“被精神病”的经历者相识,并组成了“中国精神医学使用者与幸存者网络”(简称CNUSP)。成员们的经历大多相似——被送进了精神病院、维权诉讼不成功。他们将自己称为精神医学的“幸存者”。这一年,她忙着参加各种与精神医学有关的公益活动,还做出了一份《精神医学体验报告》。今年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报告在网络上正式发表。“我想告诉所有的人,我们所遭遇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的问题……”面对记者,阿莉时不时重复这句话。在公益律师黄雪涛看来,阿莉所做的事情“是一种自救互助、实现自我价值的模式”。这些原本孤立无援的“幸存者”们互相分享自身的经历、帮助精神病人维权、为精神卫生法提建议,从沉默到发声,走上了一条自救互助之路。
    体验报告 在写《精神医学体验报告》之前,阿莉经历了一段长达六年的“诉讼”。2007年4月,当时还是江苏镇江某外企公司部门经理的阿莉,出现了一些类似中毒的症状。她到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看病后,被诊断为“精神病”,并在不知情的状况下服用了大剂量的精神药品。不久后,阿莉因“得病”被公司解除了职务。但其后,另外两家医院诊断认为她只是“急性中毒”。她便将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和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但却接连遭遇了一审和二审败诉。2012年8月,在二审判决的两个月后,第一届“非自愿收治亲历者见面会”在深圳举行,当时“很纠结”的阿莉义无反顾地前往参加。参加见面会的成员都有过和阿莉相似的经历。“当时绝大部分人还没进入司法程序,就觉得有必要做一份自救手册,介绍一些医学和法律知识,对自己维权会有好处。”由于阿莉曾经自学过精神病学教材,大家就推荐她来带头写这份自救手册。然而,刚刚经历败诉的阿莉并不太情愿去做这件事情。“我花了这么多心血打官司维权都没有成效,连自己都救不了,怎么去救别人呢?”自救手册被暂时搁置了起来。今年6月,即将成立一周年的CNUSP举行年会。此时,《精神卫生法》已经正式实施了一个月,此时的阿莉想起了被搁置的自救手册:“也该对这些年的学习和经历进行一个总结了。”对于阿莉来说,这已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六年来她查阅了大量与精神病学有关的书籍和法律条文。“她特别关注精神药物滥用的问题,经常在QQ群里分享《为药疯狂》之类的专业书籍。”阿莉的好朋友、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教师何玲丽说。经过一个月断断续续的写作和修改,自救手册最终以《精神医学体验报告》的形式出现。在报告中,阿莉从《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病学》等资料中总结了精神药物的风险问题,并从《残疾人权利公约(CRPD)》、《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38部国内外法律法规中摘录了相关的规定。其他幸存者的经验则被总结成了自救攻略。
    寄信维权 2013年7月底,当阿莉还在为《精神医学体验报告》的撰写做准备的时候,她的“伙伴”李世杰开始为远在上海的徐为奔走呼吁。两年前,李世杰在韶关的一家酒店与工作人员出现纠纷,报警后他被强行押送到了韶关退伍复退军人医院(精神病院)长达96天。出院后他分别对该精神病院和公安机关提起民事和行政诉讼。李世杰第一次听到徐为的名字是在自己的案子开庭前夕。“当时有志愿者跟我说,你比较幸运还可以立案,上海有一个求助者叫徐为,在精神病院待了十年,到现在都没办法立案。”据悉,曾在澳大利亚生活了11年的徐为在回国之后,与家人出现矛盾,自2003年被送进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以来一直无法出院。今年5月,徐为委托律师杨卫华以侵犯人身自由权为由,将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医院和徐兴(徐为的哥哥)起诉至上海闵行区法院。但这份诉状被法院当场拒绝立案。对于徐为的经历,李世杰感到不可思议。“很想去帮他,其实也是在帮我自己发声”。李世杰托人把自己的电话号码转交了徐为。7月下旬的一天,他接到了徐为从医院打来的电话。“他说话很正常。他说他很想出去,我就安慰他,说我们正在努力帮他,不要太着急,然后就说了一下我的案子,我们相互鼓励对方不要放弃。”在第二次通电话时,李世杰向徐为提出建议:首先是拍照,“很多幸存者还是不愿意把自己的信息公开,但是我告诉他,要想得到法律援助和关注,就要站出来告诉大家,这就是我,我就发生了这种事”。第二是开通微博,“他在国外生活了很多年,回国之后又住在精神病院,对这些东西都不了解,但他说自己愿意去学”。7月30日,“上海徐为”发出了第一条微博,并配上了杨卫华律师在医院为他拍下的照片。照片中,徐为双手拿着信封和一张“请上海闵行区法院立下精神卫生法第一案”的标语。8月2日,远在韶关的李世杰向上海寄出了第一封信,以CNUSP的名义呼吁上海法院为徐为立案,保护精神病人的权利。在随后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他每隔两三天便到邮局去寄信。至8月21日,已经寄了六封信到上海。与此同时,律师杨卫华也在上海为徐为的案子积极奔走。在他看来,李世杰和CNUSP的行动让更多的人关注到这个案件。最近,杨卫华为徐为和李世杰带来了一个消息:案件已经进入诉调阶段,“立案的可能性又推进了一步”。
    集体发声 近年来,和阿莉和李世杰一样开始发声的“幸存者”越来越多。最先感受到这种变化的是公益律师黄雪涛。自2006年代理深圳邹宜均的“被精神病”诉讼案件以来,她开始接触越来越多来自全国各地类似的案例。“有时一天甚至有两三个求助,有的人正在被送到往精神病院的路上,就打电话过来说快快救救我!”面对越来越多的求助,黄雪涛渐渐感到力不从心,她开始意识到:“这不是一个两个人的问题,而是这个群体的社会问题”,推动受害者之间互相帮助、互享资源会是一个长远的解决方法。在黄雪涛看来,最终让这些“幸存者”们真正走到一起的是一部法律的出台。2011年6月,经过26年酝酿的精神卫生法草案首次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11月,当时广受舆论关注的五位“被精神病”受害人彭宝泉、徐武、陈国明、高作喜和周铭德,联合致信全国人大法工委,呼吁法学专家关注《精神卫生法》中的无行为能力认定程序与监护权问题,并建议增加保障精神残障者自主委托代理人的权利。这次行动被多家媒体报道,成为精神医学当事人参与立法的第一次发声。2012年8月,第一届“非自愿收治亲历者见面会”在深圳举行。除了阿莉和其他十几个遭遇“被精神病”的经历者之外,不少律师、医生、社工等也加入了进来。何玲丽是当时的参会者之一。在她的回忆中,这场会议是以灰暗开始的,“大家并不知道这个会到底能取得什么成果,能对自己的案子有什么作用。”然而,会议的进程超出了大家的预期。这些“幸存者”讲述自己的经历,分享感受和经验,“从不被接纳到获得共鸣。”黄雪涛说,很多人在现场流下了眼泪。会议的氛围开始热烈起来,站在一起成为大家的共识。“中国精神医学使用者与幸存者网络”就这样成立了。此时,精神卫生的立法进程也开始加快。“幸存者”们开始加入了为立法建议的队伍中。2012年8月30日,精神卫生法第二次审议,10位来自CNUSP的幸存者联名呼吁修改精神卫生法,防止监护权滥用;10月19日,精神卫生法第三次审议,“幸存者”陈丹向全国人大寄出自己的立法建议。2013年4月25日,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前夕,三位“幸存者”将《精神卫生法民间评分报告》分别寄给全国人大法工委、卫生部和残联,倡导立法过程应有利益相关者多方参与。在黄雪涛看来,这些声音很重要。“利益相关者需要说话,需要发表他们的切身感受,表达自己的意见,这是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因素。”值得欣慰的是,他们的声音并没有被忽略。2012年12月,由全国人大法工委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释义》一书出版。在附录中,这些“幸存者”们寄来的信和他们的意见被写进了里面。(本文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我有话说http://news.sina.com.cn/o/2013-11-04/075628613149.shtmlhttp://www.dajia.net.cn/wqxwa-23694/ 2013110407:56
    回目录

  • 国外精神卫生治疗的经验

    从5月1日起,《精神卫生法》正式开始实施。此前一些患者诊治过程备受争议,“被精神病”成为该领域的争议话题,因此这部法律中的“自愿原则”备受关注。
    根据新的《精神卫生法》,精神障碍的鉴定为医学鉴定,而不是司法鉴定,住院治疗也要实行“自愿原则”。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其他国家对于“精神卫生治疗”方面都有哪些不同的经验。
    英国:精神障碍诊断有第三方审核
    英国规定,在精神障碍诊断方面必须有独立第三方的审核。这就是“精神卫生法庭”或“精神卫生委员会”。
    英国的精神卫生法规定,如果医生要收治精神障碍的病人超过28天,他必须把提案和治疗方案提交给精神卫生法庭。精神卫生法庭专门审理这类案子,有权力来否决或同意医生的治疗方案,并且监督医生的治疗过程,以保证病人的权力和公共的利益。他们还有一个措施,由精神病专家组成精神卫生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第三方,职责是维护病人的权益,监督强制治疗,并且培训医生和精神病的律师,监督精神卫生法的执行。当精神卫生法庭对医生的治疗方案做出裁决之后,精神卫生委员会有权力对它的裁决提出异议,这两个很独立的机构来保证病人的权力,同时来保证社会的公众利益。
    在英国,法律援助也是精神疾病患者维护自身权益重要的辅助手段。
    如果精神障碍病人要投诉,他认为他是被错关进去了,政府可以支持他,免费提供精神卫生方面的律师,来帮他打官司,对他进行法律援助,这对做出裁决的精神病医生也是一个很大的制约。
    日本:精神疾病患者可减免多种税项 只需承担10%治疗费
    日本人在精神心理咨询方面态度比较开明,而且大量心理诊所就开设在居住小区周围,人们就诊比较方便。
    根据日本厚生省的调查,日本精神疾病患者2008年就达到了323万人,其中增加最快的是忧郁症患者,达到了104万多人,为此日本政府把一直以来定为重点实施对策的四大疾病,癌症、脑溢血、心脏病和糖尿病,增加到了五个,加入精神疾患。
    对于精神疾患人群,政府和社会有各种优惠和保护措施,例如经过医生诊断被确诊的精神障碍者在所得税、赠与税、遗产税、利息税等许多税项上可以得到减免。在治疗方面,精神障碍者只需要负担治疗费的10%,除老人和孩子以外,一般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的成人负担30%。
    很多企业在关注员工的精神疾病方面也做出了不少的努力,有一位受访的企业员工说,他在被查出有轻度忧郁症后,每次去就诊,人事部负责人都会陪同他前往就医,一起亲听医生的治疗方案和建议,在休病假方面公司也非常宽容。
    澳大利亚:精神疾病患者有权得到他人尊重 享受同等权利
    我国颁布的新《精神卫生法》强调了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而澳大利亚在这方面早有法律保障,且实施到位。
    澳大利亚联邦各州和领地都有自己的《精神健康法案》,除此之外,1992年联邦政府推出了《1992残障人士反歧视法》,这两部法从各方面保护了精神障碍患者的各种权利和免受歧视,而且从方方面面体现出了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尊重。比如在疾病诊断方面,病人享有充分的互动权,在诊断过程中患者可以提出自己对疾病的观点和看法。
    澳大利亚的《精神健康法案》同样保护了患者的个人隐私,比如患者的病情和个人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肖像都禁止对外公布的。另外,针对澳大利亚的特殊国情,也就是多民族移民国家这一特点,澳大利亚的《精神健康法案》也明确提出,治疗必须在充分尊重病患不同文化和信仰的前提下进行。
    此外,不管最终病患康复与否,他都有权参与社区生活的权力,精神病患者有权得到他人的尊重和维护自己的尊严,与其他公民一样享有同等的收入、医疗保健、教育、就业、住房、交通和法律服务,有权享有同等的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政策,有权享有同等的和年龄相符合的休闲活动。
    通过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世界各国对于如何收治精神疾病的患者,保护他们的尊严和权益都有严格的界定。相信历经27年出台的这部《精神卫生法》也能够让中国在这方面逐步走上法制、规范的轨道。(来源:医脉通http://news.medlive.cn/all/info-progress/show-48791_60.html)
    回目录

  • 武汉访民万少华从北京截回 十余访民成功抢人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29消息:今天早上7点多钟,武汉年近70岁女访民万少华被武汉生物研究所截访人员从北京截回了武汉。由于万少华回汉后很可能被拘留,今天一大早,在武昌火车站出站口,在汉维权人士周金明、牛牛、杨明珠、胡双莲、陈文英、刘新群等十余人强行将万少华从截访人员手中抢出,使得她暂时获得安全。
     
    万少华是中国医药公司下属单位武汉生物研究所的老职工,因房子纠纷而上访。这次到北京,万少华曾被到京的武汉生物研究所后勤处的人员在中国国药集团信访办公室内殴打。
     

  • 上海尹慧敏押回后面临拘留 无锡何强疑被抓派出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14消息:上海市尹慧敏等一批维权上访人今天上午被从北京押回到了上海。据上午九点左右尹慧敏致电本作室说,到上海后她们先是被送到上海救济站,然后被各自派出所和街道社区人员领走。尹慧敏与本工作室通话时她正在前往其所在的长宁派出所的警车上,尹慧敏说她很可能被拘留。随后,本工作室致电尹慧敏时,其电话已不通。
     
    据悉,尹慧敏是因离婚纠纷及父母被送精神病院而上访的。
     
    另外,昨天本工作室报道了江苏无锡何强的情况(“卖肾救子”的何强今再在无锡市政府前举牌抗议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3/1113/8707.html)。今天上午,何强的朋友致电本工作室说,何强上午又到无锡南长区法院举牌抗议了,现在他电话打不通,可能已被抓到派出所了。
     
    最新消息:今晚九点左右,尹慧敏致电本工作室,她说她的拘留手续还未下来,但她现在已被带到长宁拘留所外面。通话至此突然传来抢手机声和尹慧敏的尖叫声

  • 上海经租房讨房团成员9.18游行多人被关

    2013年的“9.18”,我们从大沽路100号房管局门口出发游行到人民大道200号到上海市大沽路重庆路转角处,上海公安己有四辆警车、一辆大客車巴等待在马路上拘捕上海经租房讨房团成员十一人,非法送到普陀区府春路一个大宅院内[黑监獄]关押。该院门口未挂任何单位名称及标识其身份的铭牌。当晚之前已放出。拘捕未有凭据,释放也无道理。执法机关违法,是可忍孰不可忍。
    务请全国经租房业主们联合起来声讨。追索被非法掠夺五十五年的私有房产!!!
     
                      益廷勋
    浙江嘉兴市文经里19幢201室
    联系电话:13356035971
    邮编:314001

    以下是当天的现场图片:

     
  • 武汉汤素芳等被从马家楼押走 邵莱翠再遇强拆人员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7-30消息:据北京访民消息,今天早上,北京马家楼开始清理访民,武汉访民汤素芳、郑莱荣等十多人被地方拉走,现下落不明。
     
    同是武汉访民、拆迁户邵莱翠今天则致电本工作室说,今天上午她们新洲区双柳街道二组数十户居民家前突然来了许多人员,正强行砍居民家前的树。大家欲上前阻止,却被制止。邵莱翠说今天来的还是原来逼迁、强拆的那批人,房子现在被拆了,补偿安置等问题还未解决,现在又来铲树。

  • 武汉访民周瑞英从北京被截回后送进公安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6-16消息:武汉访民周瑞英今天上午致电本工作室说,她近日到北京上访,昨天在北京被抓后,被截回了武汉。可今天到武汉后,她没被释放回家,而是被送到了武汉市青山区公安分局,还不知最终会怎样。
     
    据悉,周瑞英是武汉青山区人,因投毒案而上访。

  • [组图]武汉拆迁上访户詹三桂从“黑监狱”到“精神病院”

    詹三桂是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红旗村居民,詹家房屋座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红旗村六巷25号,此房屋共四户人家居住,每家137平方米,一户一层,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齐全,其中一楼为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2009年11月中旬,武汉宏兴公司汉口火车站配套项目拆迁办公室(以下简称拆迁办)对红旗村实施拆迁工作。自拆迁工作开始以来,拆迁办未向詹家出示任何拆迁文件及告知拆迁价格,从未与詹家就拆迁事宜进行协商,还于2009年12月28日、2010年1月6日、3月5日三次对詹家房屋进行了断水断电、砸锁及强拆门窗等违法行为,詹家每次都打了报警电话,武汉市江汉区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出警并作了笔录,但每次都仅此而已,并未对其暴力行为进行追究,致使其野蛮拆迁愈演愈烈。

    8月4日凌晨3时,詹家的房子被强拆。房屋被强拆后,詹三桂等多次到武汉市江汉区信访办、武汉市信访办及湖北省信访办进行了信访,江汉区在进行调解时,一直坚持补偿就是按2500元/平方米,而当地房价已将近10000元/平方米,中间的差价太大。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詹三桂走上了上访之路。

     

    2012年9月8日下午五点,詹三桂等三人乘长途汽车到北京上访,9日晚到达北京。10日中午,詹三桂女儿余敬就接到詹三桂的电话,詹三桂表示她们正在被押往久敬庄的车上。12日,余敬从社区干部那里获知,已押回武汉的詹三桂当晚被送到了江汉区那座著名的“黑监狱”—-柏泉教育基地办 “法教班”。

     

    随着十八大的结束,武汉市多名黑监狱关押者陆续获释,詹三桂也终于于2012年11月21日离开了那座“黑监狱”,但是詹本人出来时已经神志不清了,身上多处淤青,头上全是被鞋底打出的包。有消息指詹三桂在黑监狱内每天被四人看守,并被逼迫签署拆迁协议,詹稍有不从便遭到殴打,还整天不让睡觉。还有人用恐吓的口气说:“告诉你,弄死你像弄死一只蚂蚁,不光如此还用弄死你的家人……”。詹三桂后来回忆说,当时女看守用椅子等东西砸她。

    21日当天社区的人员把詹三桂交给她女儿余敬时,詹三桂说:“这是我女儿吗?”。进门时,詹三桂是被余敬扶进去的。回家后,詹三桂不断语无伦次地说:“有人追杀我”“关我时他们把花圈放在我房间里”。詹三桂回来时,还带回了一个文件夹,里面有她已签字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余敬对这份协议非常不满。

     

    看到母亲这个样子,余敬即意识到母亲精神出了问题,第二天她就将妈妈送到了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医院诊断詹三桂为应激相关障碍,在住院近一个月后的12月19日,詹三桂出院。当天有许多武汉访民到医院迎接、声援詹三桂。

     

    大家对詹三桂遭受到的非人待遇,从黑监狱到精神病院的遭遇感到同情、愤怒,大家一致谴责这种违反法律、践踏人权、无人性的行为。

     

    编写:冬原

     

    2012-12

    以下是生病前的詹三桂:

     

     

     

     

    右二:詹三桂

     

    以下是生病后的詹三桂:

     

     

     

     

     

     

    詹三桂的病历

    回目录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