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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宝山看守所未保障陈品霖的放风和睡眠

    【民生观察2024年9月30日消息】“白纸运动”乌鲁木齐中路纪录片导演陈品霖因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被关押在上海宝山区看守所。近日,其辩护律师前往看守所进行了会见,得知当事人的“放风”和睡眠权力没有获得保障。

    2024年9月26日,袁茂律师和北京李国蓓律师一起到宝山区看守所会见,因被控寻衅滋事罪的被告人陈品霖。

    会见过程,当事人告诉律师,其所在监室的人一个月才“放风”一次。另外,由于最近关押的人增加,监室显得拥挤,睡觉要侧身。

    律师听后感到惊讶。不敢相信中国第一国际大都市会有这样的事。

    但如果当事人所说为实,那看守所就没有依法保障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利。因为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人犯每日应当有必要的睡眠时间和一至两小时的室外活动。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人犯居住的监室面积平均每人不得少于2平方米。

    因为事关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律师做了相关会见笔录,让当事人签字确认。随后形成书面法律意见,去找驻所检察官反映情况,希望检察官核实情况并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

    但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却没有人,办公室除了墙上有工作人员照片,没有检察官姓名和联系方式。

    律师只得转到宝山区检察院本部12309中心反映情况。接待的工作人员接收了律师的材料,表示会为他们转交。

    根据法律规定,看守所被羁押人员如果未经法院判决有罪,只是嫌疑人或被告人。被羁押人员被限制自由是临时性的,为了方便案件办理,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利应该被充分保障。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时间超过30年,被认为部分内容老旧,要求修法的呼声也很高。但即便30多年前的法律法规,也规定了在押人员每天室外活动(俗称放风)一至两小时以及人均不少于2平方的监室面积。

    律师表示,“30多年过去,中国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突飞猛进。30多年前的标准不说提高,至少也应该依法执行吧!”

    据悉,陈品霖,1991年8月8日出生,福建省霞浦县人,大专文化,系上海心飞地传媒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

    2022年11月26日晚,在上海乌鲁木齐中路爆发了抗议防疫政策的“白纸运动”,陈品霖用手机拍摄并保存“11.26”事件现场视频资料;

    2023年9月,陈品霖开始制作《乌鲁木齐中路》白纸运动一周年完整回顾纪录片,于11月27日制作完成,通过多个境外平台推广,其中推特浏览量达21万次。

    2023年11月28日陈品霖在上海宝山区被捕,被指控“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转发引用辱骂国家领导人言论,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

    2024年1月5日陈品霖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同年4月3日该案由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向宝山区法院提起公诉。

    2024年8月16日下午,李国蓓、袁茂两位辩护律师参加了陈品霖涉嫌寻衅滋事案的庭前会议。

    但是一直到当日下午开完庭前会议,法院都没有提供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给律师进行复印。

    当日上午,两位辩护律师就法院不允许其复制电子数据的违法行为,不具备开会条件,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进行了紧急控告。

  • 律师致信要求停⽌虐待李平以及保障其看病权

    【民生观察2024年4月10日消息】上海杨浦区访民李平因房屋被强拆进京上访,因未配合返沪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4月7日,该案二审在上海第⼆中级⼈⺠法院开庭,李平被带着戒具上法庭。8日,李平的辩护人王胜⽣律师致信上海市⼆中院、杨浦区看守所、上海市检察院第⼆分院,要求停⽌虐待李平。提请事项包括终⽌束带、脚镣线、⿐托灌⻝、关禁闭;保障李平看病权以及改变强制措施等。

    2024年4⽉8⽇,王胜⽣(李平的辩护⼈)紧急发出关于停⽌虐待李平的要求。提请事项:1、要求杨浦区看守所停⽌虐待李平,终⽌束带、脚镣线、⿐托灌⻝、关禁闭。2、要求上海市⼆中院和杨浦区看守所及时带李平去检查肾、肝、膀胱、⽿朵等问题,并请李平亲友陪同查证检查结果。3、要求根据李平的身体状况,及时改变强制措施。

    2024年4⽉7⽇下午14:20时许,在上海市第⼆中级⼈⺠法院第C110法庭,被告⼈李平瘦的⽪包⻣头,身着单薄的内⾐裤,被反⼿铐住,还被约束带紧固上身,双脚戴脚镣绳,⿐孔插着长长的灌⻝管。9名旁听⼈员悲愤难忍,法官说这是杨浦区看守所给她戴的戒具。杨浦区看守对李平的惩罚被带到了庭审现场,并要她能在此状况下配合⼆审庭审。她是怎么被折磨成现在的插管的李平的?

    李平挣扎着请求法官给她点时间,讲述⾃⼰在杨浦区看守所的遭遇:李平于2023年7⽉初被关进杨浦区看守所,看守所给她服的药,起初有效果,但随后突然越服越难受,肾痛、肝痛、膀胱痛、⽿痛,背都揪着,直不起来。她因此怀疑杨浦区看守所有⼈员(庄婷、顾管教)给她调包了药品,给她下毒。于是李平⾃2024年3⽉底开始绝⻝,要求杨浦区看守所带她去市⾥的医院检查身体,并要求亲友陪同查证检查结果。

    但杨浦区看守所不同意,反⽽叫来五、六名同监室⼈员按住她,给李平强⾏抽⾎。李平不信任杨浦区看守所⾃⼰验⾎⾃证清⽩的做法,反抗强制抽⾎下咬了⼀下谢梅管教的⼤拇指。驻监所检察官也调查了此事,李平已如实相告。⾃此龚天琪管教就上报说“李平有⾃伤⾃残的行为”,叫来了七八名男警来给李平上戒具。

    当时有名男看守所警察在了解情况后,当着李平的面对女警察说道,就李平的行为不够成戴戒具,不需要戴戒具。然后管教却坚持要给李平戴上手铐(反手拷)脚镣,还戴上约束带,并绑的紧紧的,并带李平去外面医院戴上了鼻拭来强制灌食。还被关禁闭至今。(见二审同步录音录像)

    当场法官打断了李平的控诉,宣布休庭,择日开庭。

    旁听人员们难忍悲愤,纷纷指责杨浦区看守所女狱警的恶行,要求法官下令解开戒具,法官解释说钥匙不在法院手里,正因为这个情况,才宣布休庭。

    辩护律师法庭当场手写,对李平取保候审的申请提交。

    休庭后,辩护律师当即赶往看守所,李平还全身戴着戒具,单独关在禁闭室。李平毫无隐瞒地告诉了律师全部情况(包括:抗拒强制抽血时咬了管教大拇指,包括之前也是因为服药后出现严重肾痛、肝痛、膀胱痛、耳痛、头晕等状况后,怀疑杨浦区看守所人员给调包下毒而进行的绝食),并说:我要求自己吃食、喝水,但管教说:你想吃就吃啊?就是不给你吃!就是给你灌食。让我写书面保证不再绝食,我不写就不准我自己吃饭、就不解除禁闭,就要强制从鼻孔给我灌食。

    李平的身体状况,亟待去市里面的医院进行肾、肝、膀胱、耳朵等方面的检查,为保障检查结果的透明性,由其亲友陪同检查结果,十分合情合理。

    辩护律师表示,杨浦区看守所不惜牺牲李平的健康和生命,来持续虐待羁押李平,违法并侵犯人权。李平是以前是由保姆伺候的富太太,家被杨浦区政府强拆后,强拆赔偿十几年没有落实,反而对其和家人各种维稳,儿子不忍重负从七楼跳下,勉强保命但后遗症严重,身上裝满钢板,且亟待二次手术。

    据称,李平上访,北京方出具证明李平未在北京寻衅滋事,但2017年上海杨浦区法院仍以寻衅滋事罪枉判李平一年五个月。强拆赔偿一直没落实,除了上访,李平没有第二个选择。

    2023年6月底,李平在国家信访局门口问询时被查身份证,随后被限制人身自由并交由上海驻京办,被强制返沪,返沪后又被杨浦区公安局违法立案、杨浦区检察院不顾现场视频公诉,杨浦区法院枉判其⼆年,李平此次⾃2023年6⽉30号被羁押进杨浦区看守所,身体状况急剧恶化,肾、肝功能恶化最严重,膀胱痛、⼩便失常、⽿聋时常发⽣。

    李平因为没有配和强制返沪,就遭遇如此。但强拆她家房屋的;各种维稳关押逼其儿子跳楼的;在李平肾、肝、膀胱、耳朵都出现严重状况时仍强制关押的;因为其绝⻝要求亲友陪同就医,就遭遇强制抽⾎,因反抗强制抽⾎咬了管教⼤拇指,就被上紧闭、上戒具、束带、被强制从⿐孔灌⻝的;因未配合返沪就被公诉被判处寻衅滋事罪2年的;到底谁罪谁恶?

    综上,辩护律师要求停⽌虐待李平,终⽌束带、脚镣线、⿐托灌⻝、关禁闭。要求上海市第⼆中级人民法院和杨浦区看守所及时带李平去检查肾、肝、膀胱、⽿朵等问题,并请李平亲友陪同查证检查结果。要求根据李平的身体状况,及时改变强制措施。

    王胜⽣(李平的辩护⼈)电话:13206112852

    三年前的李平和孩⼦是这样的


  • 保障被告人徐秦各项辩护权利的辩护意见

    扬州市中级法院:

    受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指派,徐秦本人的委托,我担任被告人徐秦的辩护人。

    徐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2020年4月24日由扬州市检察院院向你院提起公诉。但直接现在为止,你院也没有对本案作出开庭的安排。甚至,到现在为止,合议庭成员的组成也没有告知被告人和辩护人。你院一方面对于被告人持续羁押,一方面拖延审判,已经背离了审判机关审理案件的职能。你院拖延审判已经严重地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辩护人会见徐秦后,徐秦本人有如下要求:

    1、程海,是被告人的朋友,徐秦已经签署委托书,委托程海作为她的另一位辩护人。这一委托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程海已经向你院递交了委托手续,你院应当立即安排程海作为辩护人阅卷、会见被告人,以使程海及时完成庭审准备工作。这一委托是被告人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人不能枉顾。

    2、保障被告人与辩护律师的通信权。辩护人在会见时了解到,徐秦写给辩护律师的信函都被看守所扣押,看守所负责人说已经转交你院案件承办人。被告人与辩护人的通信权利,受法律保护。你院案件承办人隐匿相关信件,这是非常恶劣的违法行为。希望你院立即做出解释,并尽快将截留隐匿的信件交给辩护人。

    3、你院应当提供法律书籍及其他便利保障徐秦的辩护权。你院在逮捕被告人的时候,没有提前告知徐秦。因此,被告人所有的案件材料、所有的法律书籍都没有带在身边。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无法准备好庭审。你院既然执意要对被告人进行羁押,就应该为他提供准备诉讼的条件。《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律书籍你院应当与看守所联系,为她提供。

    4、你院在辩护律师会见的时候,不应该加以阻碍。辩护人在会见的时候,发现电脑中徐秦的资料中附加了会见需要办案单位同意的备注。看守所说,这个备注是你院加上去的,并告知辩护人需要会见,要拿你院的会见批准手续,才可安排。2月16日,辩护人会见的时候,就此事与你院承办人员进行了交涉。辩护人希望你院注意到,这是公然违法的行为。希望你院查明责任人,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杜绝这样的事件再次发生。

    5、辩护人接到了你院第六次《审理期限延长通知书》。审限从2022年1月24日延至2022年4月24日,落款通知时间是2022年2月10日。你院通知辩护人的时间比上次审限到期日迟了16天。这是为什么?由于你院存在超期羁押、办案的可能,辩护人希望你院立即向被告人、辩护人出示最高法院延长审限批准的原件,并说明延期审理的原因所在。

    法院的职责是公正审理案件,而不是拖延案件,以看守所的羁押环境折磨被告人更是为人所不耻。本案涉嫌危及国家政权安全犯罪,辩护人认为对国家政权安全最可能构成威胁的是对国家法律制度的践踏。你院目前的程序违法,已经构成了对我国法律体系的破坏。辩护人希望,这样的破坏立即停止。

    被告人与辩护人将依照国家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进行辩护活动,你院应当理解,并为辩护活动提供良好的条件,而不是设置阻碍。国家政权的安全与否,在于国家制定的法律能否够在各个层面正确实施!为此,辩护人和被告人愿意共同守卫。

    此致

    辩护人: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
    纪中久律师
    2022年3月10日

  • 上海律师吁防疫的同时保障民生

    【民生观察2022年5月9日消息】2022年5月8日,上海律师刘大力紧急致信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请求依法审查新冠密接者全部隔离的防疫措施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并紧急讨论如何在防疫的同时保障市民的民生权利不被侵犯的建议。

    刘大力律师在信中称,上海封控防疫已经进行了一个多月,居民们在政府的组织下积极配合,各方都付出了艰苦的努力。

    从昨晚起,他注意到上海数个街道出现了把整幢居民楼居民或同层居民(即楼里或同层有阳性患者)作为新冠密接者连夜全部转运,进行方舱或酒店隔离的突发情况,据称这是政府上级新的规定。同时出现了没有出示、公布相关政府文件、警察协助强制转运的情况。

    由于封控在家,刘大力律师在提岀下面的建议时无法做完全的调査核实,但根据自媒体的视频、照片、当事人陈述以及临沂一村居委会2022年5月1日的书面通知,它们相互印证,可以合理地相信这个状况是事实。

    鉴于事情的紧急性,刘大力律师提出如下建议和请求: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第十一条,贵委有权撤销同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行政决定和命令,并有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的重大事项。

    《传染病防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都没有赋予地方政府对上述状况的正常居民采取这样整体隔离措施的权力。虽然在防疫时期,行政决定有其紧急性,但涉及正常居民(包括老人、孩子和疾病患者)基本的生活权利,该决定却从来没有公布过(今天的疫情新闻发布会也没有提及),更无法让居民提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容易造成新的混乱而不利于防疫。这也不符合《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规定。请贵委尽快调查、核实,并进行法律审查。

    《行政强制法》第三条和第五条要求行政机关在采取应急措施或临时措施时,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强制措施的制定和执行,应当适当。上述行政决定及其执行涉及到很多阴性居民,会造成大量的民生问题,因此也提请贵委尽快调查、核实,并进行适当性审查。

    《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地方政府制定涉及个人、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该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并予以公布和备案。上述行政决定已涉及不少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权、求医问药权、居住自由权。

    虽然疫情的发生有其紧急性、可以不按正常程序走,但法律的原则是行政决定在涉及个人权利的时候应该谨慎、论证,这些都是“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法律体现。

    请求贵委尽快履行职权,对上述行政决定进行法律审査,也尽快依法讨论、决定目前如何在防疫的同时保障好民生基本权利,依法防疫、依法抗疫,让上海有序渡过这个艰难时期,大家一起重建一个美好的城市。

    附简介:刘大力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执业期间,曾于1993年至1994年赴英国学习,并在英国一家著名的国际律师事务所的伦敦和香港律师分所工作。现任君合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刘大力律师拥有20多年的执业经验,擅长银行金融、收购兼并及外商投资法律实务。他曾代理众多国内外著名公司、金融机构参与大量投资、融资项目的结构设计、谈判、文件起草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工作,其中包括化工、芯片、汽车、钢铁、电厂、水厂、公路等项目。

    刘大力律师还代表众多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设立公司,进行收购兼并;同时也代理国营企业及其他国内公司与外商谈判,设立运营机构。他还经常为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的重组、收购、商业运作提供结构性的法律解决方案。近年来负责了大量涉及金融机构的交易,曾代理多家国际银行投资入股国内银行,设立合资基金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等项目。

    刘大力律师执业的同时还担任中国国际贸易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仲裁委员会委员和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特聘院长、客座教授。曾连续被英国权威法律杂志评为杰出律师。

  • 不保障人权的“共富”承诺就是欺世谎言

    中共当局8月17日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促进共同富裕问题,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问题。被外界解读为“把最高层未来10年要做的一次性说完说清楚了”。

    的确,从冠冕堂皇的所谓蓝图勾画上,这个共同富裕的说唱实在有些炫目迷人,一时间唤起不少人的幻想,再次让一些伤痕未好就忘痛的人,燃起热望。然而,只有稍长记忆的人,就不会忘记过往共产主义的图画,比此更具诱惑迷幻,曾经的狂热让一代人更是醉心痴迷。只要冷静审视今天的共同富裕言词,不难发现其实相比曾经的炫酷,显得索然无味且言说者也缺乏自信。

    中共当局在公布的会议简报中说:“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这些蓝图描画相比于中共在上世纪50年代的合作化人民公社还是逊色不小,那时是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多么诱人。看来今天中共的底气还远远不如当年大跃进人民公社时期了。

    就是在如上有限的蓝图描画中,中共仍不得不寻找些借口,为自己退路预设说“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同时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这些蓝图描画与退路预设,其实落脚点在于要增加税收、增加各种收费、让富人出钱来共富。即1、征收房产税、遗产税、资本利得税、富人税。2、社保、税收、法治一体化,不可逃脱。3、富人捐助、做慈善可以免税。这就是本次描画的真正意图——为开启的各种增税增费与均富铺张理由。

    显然,中共当局本次研究所谓共同富裕,是苦心孤诣的一次编排,目的就是要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因为从人类的历史来看,任何均富最终无不是均贫,没有一个真正达成过均富。中共在上世纪50年代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下,最终饿死4000余万人。今天将共产主义剧本更换成共同富裕,本质上没有任何新意,最后结局显然也不会有太大出入。

    虽然中共在推出这个共同富裕决议后,立刻遭致中外舆论尤其自媒体人士的一致嘲讽,大家纷纷表达对这种谎言的鄙视,但中共仍然继续编撰故事,意图将欺世进行到底,通过官媒将一些显然虚幻的承诺释放出来。说“党中央、国务院已基本形成决策,待这次疫情过后会逐步采取下列步骤”,就是承诺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免费养老。但前提条件是疫情过后的逐步。而疫情何日过去,显然就是个不可预期的事情,也因此疫情过后的描画,那就是张空头支票。不过,中共立帮至今,一直就是空头支票的行家,不仅宪法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承诺完全成空,而且脱贫与小康社会事实只是个笑话。所以,中共的承诺从来就是服务于掠夺奴役国民需要的噱头。

    一个连公民权利都不允许践行的集团,在征税与收费上没有民众任何参与下,在税收费用开支不允许民众监督下,在权力完全世袭不允许民众置喙下,权力欲壑永远不可能得到填满下,一切所谓的共同富裕,最终就是杀富济官,而不会是杀富济贫。

    中共当局如果真正有为民谋利之心,那么首先兑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承诺,真正落实公民言论自由权,参与权、监督权等等基本人权;其次,应该公布财政开支与官员财产,让国家一切税收必须在国民的同意下才可征收,而不是肆意编撰些理由,就完全在国民不知情下增加征税与收费,官员收入完全不让民众知情;其三,不预设任何条件地推开免费医疗、免费教育与免费养老。

    试想一个连公民基本人权都不保障的统治集团,怎么可能真正为民众的福祉费心出力?而一个不敢落实公民权利的统治集团,不可能有任何力量促进它致力改善民生。人类的历史已经一再证明,如果一个政权不敢给予公民权利,那么最终决不会让民众走向富裕,而真正富裕的只能是那些掌握权力的官僚集团,民众只有挣扎于贫困劳碌之中。所以,今天中共当局高调宣讲共同富裕,却将质疑批评的声音禁封,那就意在为增加税收与费用的剥夺寻找新的口实,绝不会真正能让民众得到富裕。只有哪一天,当权者真正保障了公民权利,甘愿承受民众质疑批评,才会真心为民众富裕办点事。否则,一切“共同富裕”皆是欺世谎言。

    民生观察 2021年8月22日

  • 余文生律师各项权利至今无法保障

    【民生观察2021年7月13日消息】2021年7月13日,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已经提前预约了核酸检测,预计于7月20日前往南京监狱探视余文生律师。目前余文生律师的各项权利都得不到保障,生病无法就医,不让打亲情电话,保外就医申请至今没有回复等。

    许艳表示,今天她已提前6天预约了核酸检测,感觉是早了点,她担心到时忘了约,或者约不上,耽误了探视。上次余文生律师为这个月40天才能探视,觉得时间很久。许艳告诉余文生律师,她每个月都会去探视他,如果耽误了不让探视,余文生律师一定很担心,所以她提前6天先约好。

    7月20日,许艳将一个人去南京监狱探视余文生律师,她非常担心在这40天里,余文生律师有没有因为南京天气闷热,没有空调而中暑?也担心这40天,在南京监狱有没有遭到酷刑虐待?余文生律师右手颤抖残疾的程度?牙齿有没有安装新牙?其他的身体疾病高血压,脊椎,肾结石有没有得到治疗?有没有好?为什么至今不让打亲情电话?保外就医申请为什么至今没有书面答复?

    这些法律权利如果继续得不到保障,许艳将考虑,向南京监狱的上级部门、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领导,申请监督、纠正与处理。

    许艳请求南京监狱和有关部门领导,从人道主义出发依法保障余文生律师的以上法律权利。依法及人道的对待余文生律师,减轻这个家庭所遭受的不公。

    简介:余文生(1967年11月11日)北京商务律师,曾代理多起法轮功学员辩护案件、代理“709大抓捕”多位被捕维权律师等案。

    1999年通过律师考试,2002年起执业一直从事商业诉讼。在被捕之前,余文生大多时间是商业律师,但2014年在当局监狱官员拒绝让他会见一名被控支持香港雨伞运动的当事人后,他大胆进行一次公开抗议活动。2014年10月他被当局抓捕,羁押99天,期间被关进死刑犯监牢61天,被提讯近200次,不能见律师,遭当局谩骂酷刑,承受17小时审讯和身体虐待,导致他小肠疝气。过程中,他被迫签下“不要律师辩护”等声明,但拒绝屈服警方强逼“交代(栽赃出卖)别人的事情”。他还见证了死牢重刑犯行贿减刑的事。出狱后,余文生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控告北京大兴公安分局等部门违法。

    余文生曾加入“中国人权律师团”,代理了多起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案件、王全璋律师等案。他曾表示“法轮功群体遭受到的迫害,是当下中国最需要关注的人权问题。

    2014年,余文生代理了河北三河市法轮功辩护案、王成诉全国律师协会和《法制日报》案(律师权)等著名案件。此外诸如:北京通州赵勇案(拆迁)、浙江朱瑛娣案(维权人士)、北京李华民案(维权人士)、吉林辽源市王春梅案(拆迁)、湖北襄阳的何斌、徐彩虹案(访民维权)、北京陈兆志案(知识产权)、江苏启东夏薇案(受害者申诉)等。

    2015年709大抓捕事件后,他致力帮助被当局打压的维权律师,例如王全璋等人。

    2015年7月30日,余文生发文控告中共公安部及部长违法拘捕公民。8月6日晚,公安撬锁破门强入他家,当着他妻儿面前,将他背铐带走24小时,10小时背铐,14小时正铐,进行变相的酷刑。

    2018年1月余文生被当局注销律师证。

    2018年1月19日,余文生在中共十九大二中全会时发表修宪公民建议书,提出删除宪法序言等政治改革建议。隔天就被当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家属委任律师要会见余,都遭当局拒绝。中国民间、香港团体、台湾团体都发起声援活动。国际特赦组织也呼吁中共立即放人,称余文生是一个有良知的律师,因行使言论自由权利遭当局拘留。

    妻子许艳为其持续奔走争取会见,获国际关注,包括美、德、荷兰、瑞典等国驻北京使馆,均曾派员探视许艳,并呼吁中共执政当局释放余文生。德国总理默克尔于2018年5月24日访问中国,曾会见余妻。

    2018年4月1日,许艳在家门口被当局依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带走,数小时后获释。她透露,警方希望她不要发声。4月14日许艳应约到江苏徐州市公安分局,准备和被羁押的余文生视讯会面,但警方却突然改口拒绝。

    余文生在被关押3个月后,于2018年4月19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妨害公务罪批捕。妻子许艳2月带儿子准备前往香港,被当局以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拒绝通关。

    2020年6月17日,据德国之声报导,余文生被徐州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为由判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余文生当庭提出上诉,其代表律师于8月14日成功与余文生见面并查阅法庭文件。12月1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2月余文生获马丁·恩纳尔斯人权捍卫者奖。

    2021年5月9日,妻子许艳带同儿子到南京监狱探望,是余文生被捕后一家人首次见面。许艳表示丈夫有4只牙齿被拔走或脱落,但至今仍未获医治,右手残疾的药物已服完,仍未获补充。

  • 停止迫害杨绍政教授 保障公民言论权利

    “六四”屠杀32周年前夕被强迫失踪的前贵州大学教授杨绍政先生日前已经确信被中共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是中共正在制造的又一桩以言治罪大学教授案。值得世界高度关注!

    据维权网6月10日报道,原贵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杨绍政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府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杨绍政教授2021年5月18日,也就是中共制造六四大屠杀32周年前夕,在装修自家房屋期间忽然与亲人失去联系。起初外界以为是中共为了控制杨绍政在六四屠杀纪念日开展一些纪念活动,故将其软禁某地或强迫旅游,结果在六四纪念日过后,杨绍政失踪20余天,才传出他已经被中共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从过往多年传出的所谓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处罚来看,那都是中共当局完全无法无天迫害异议人士、人权捍卫者的手段。2015年“709大抓捕”中,对全国大批人权律师与民主维权人士的所谓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发生了滥施酷刑,暴力殴打,强迫喂服不明药物,长期不给睡觉等等诸般暴行。并且,监视居住完全不受法律监督,不在正规的看守所,不给律师会见,也无任何检察监督投诉机制,因此是彻头彻尾的法外施刑制造冤案之地。今天,杨绍政教授遭致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显见中共当局意欲罗织罪名,将杨绍政投入大牢。

    杨绍政,男,生于1969年,四川巴中人,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师从我国老一辈经济学家胡代光教授。是被贵州作为优秀人才招引而来,曾任贵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和贵州大学高等教育评估与研究专家。从事《博弈论》、《高级微观经济学》等与优化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相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在《经济学动态》、《经济学家》、《经济学消息报》、《经济体制改革》、《贵州社会科学》、《社会主义研究》等刊物发表文章20多篇,其中两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多篇被国研网、经济研究资料等全文或部份转载。独著专著1部,参著专著2部。因发文透露中共党政人员每年耗费二十万亿元人民币,2017年11月起被校方停止授课,并于2018年8月被开除。

    杨绍政一贯主张宪政和法治,认为“没有宪政,政党就凌驾于《宪法》之上”;主张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财产公开;认为“政党控制体系不改革,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被学生和评论为“为人正直,充满学识”,“可遇不可求的好老师”。因为杨绍政不与恶势力为伍,受到中共体制排挤,在单位也倍受打压。甚至面临人身安全危险。

    以致2012年网络上流传一份《贵州大学经济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杨绍政的公开遗嘱》:“如果我有什么意外死亡,一定是贵州大学经济学院个别人或者与经济学院个别人有关的人害我致死的,我绝对不会自己主动自杀身亡。”“如果我的妻女有何不测,也一定和贵州大学经济学院个别人或者与经济学院个别人相勾结的人有关。”“我深知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道义和有尊严的。为了和一伙没有公平正义之心,不依据规则和程序办事、导致师生行为失范的恶势力作斗争,我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校长信箱、党委书记信箱、学校纪委、省教育厅纪委书面反映经济学院相关人员的问题后,不仅没有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和阻止,反而是我在经济学院的处境更加恶化——截止现在为止,两个学期没有给我安排研究生的上课,今年没有给我分配指导研究生。作为贵州大学经济类学科的第一个引进人才、博士、教授,这是难以想像的。”信中明示将“坚守公平正义将与你们战斗到底,直到生命的终结”。

    2017年下半年,杨绍政撰文揭露“全民养党”,指“全体国民的税款和国资收益每年供养所有政党专职党务人员和一些非政党社团工作人员,分布在政府、军队、社团、公有企业、事业单位、专职党务机关的每一个细胞,总数约2000万,给社会带来的耗损估值约20万亿元人民币。这么庞大的资源,真的可以忽略不计?”文章又指,如果情况不改变,社会终究会崩溃。

    2017年11月10日,杨绍政被贵州大学无预警停止授课资格。外界推测杨被停课与其言论有关。此前他曾两次被贵州省公安厅约谈,并被明确警告在中共十九大期间“闭嘴”。

    2018年8月16日,杨绍政被贵州大学开除。20天后又被停发工资。杨就此向校方提出行政复核申请书,要求撤销处罚,恢复教职,但被驳回。

    2019年6月4日早上,杨绍政因在微信上转发前38军司机透露六四枪杀学生市民三千至五千的数字,而被贵州省政法委、网信办、以及多名国保强制传唤到花溪区公安局办案中心,被要求脱光衣服,穿他们提供的衣服,还被尿检、抽血、采集十指指纹。杨绍政后被戴上脚镣、手铐,固定在审讯椅上,接受讯问长达八个多小时。

    2020年3月6日晚7点39分左右,成都市温江区天府派出所警察四五人,在贵州大学被开除的杨绍政教授居住的成都市温江区学府尚郡家门口敲门,理由是疫情期间要进行检查。警察告诉杨教授他的警号为072888,要求杨教授和家人必须配合他们进屋检查。杨教授拒绝他们进屋,警察通知开锁匠来学府尚郡。警察欲强行破门而入带走杨教授和他的妻子女儿。后在国际舆论关注下警察才离开。

    今年六四前夕,杨绍政在没有公开发表纪念言论情况下再度失聪,现确信被中共当局拘押,并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从杨绍政先生一贯所行,可见其秉持一个知识分子的良知与责任,真切思考研究社会问题,放胆直言,揭露中共全民养党与六四屠杀真相。由此招致中共当局迫害,是典型的因言治罪。这次中共在六四屠杀32周年前夕再度拘押他,就是为了控制他发表言论,而中共立帮100周年之际,为了营造喜庆,疯狂镇压一切揭露中共黑幕人士,杨绍政先生自然成为了镇压对象。

    中共枉顾法制,肆意践踏人权,公然因言治罪杨绍政教授的行径,不仅违反宪法,而且蔑视中共业已签署的众多国际人权公约,因此是赤裸裸挑衅人类文明、法治与人权。民生观察在此严正要求中共立刻无罪释放杨绍政教授,切实兑现保障人权的承诺!

    民生观察 2021年6月13日

  • 残疾人致信21城市希望保障无障碍出行权

    【民生观察2020年8月1日消息】今天(8月1日)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八周年的日子,在上午10点多,广东的残疾斗士朱明建向广州、深圳、佛山、河源、惠州、东莞等21城市交通警察支队各邮寄了一份《关于交警部门依法落实监督占用无障碍通道车辆的建议信》,建议交警支队:

    1、严遵照执行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加强巡查清理违法占用盲道、无障碍通道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处罚,完善保障残疾人无障碍出行服务。

    2、巡查占用盲道、无障碍通道交通违法车辆的情况书面答复建议人。(注:朱明建儿时因疾病导致脑损伤,此后引发语言障碍,吐字不太清晰。朱明建曾发起广州地铁歧视、广州公交歧视、东莞公交歧视、河源公交歧视案等等一系列公益维权诉讼。)

    关于交警部门依法落实监督占用无障碍通道车辆的建议信

    尊敬的交通警察支队:

    您好!

    我们来自一群特殊群体的残疾人及残疾人的家属。现致信贵单位,建议贵单位为有特殊需求的出行人员,如盲人、老人、小孩、孕妇、残障人士提供无障碍出行方式,巡查占用盲道和无障碍通道的违法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清理,创造条件提供无障碍服务,保障其平等出行权。

    我们从媒体报道中获知,今年7月10日,天津一位视障男童在练习走盲道时,一辆红色机动车占压盲道停放,造成男童无法正常通行,这一事件引起社会广泛讨论,也触发了社会对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反思。以及各地人行道、盲道、坡道、无障碍通道存在被乱停乱放车辆占用,后期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我们残友在日常生活中出行不便,残友多次在人行道的无障碍通道被其他乱停乱放车辆占用不方便出行而摔倒,让我们深感气愤、失落和遗憾。

    我们深切期望贵单位不再发生上述现象,加强监管、及时清理,加大巡查,平等、包容地接纳有特殊沟通需求的出行人员,提供无障碍服务方式。

    作为社会弱势群体,我们残疾人通过国家立法的合理调适获得无障碍的出行保障。党和国家也三令五申表示要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实现。2007年3月30日,我国毫无保留地签署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向全世界发出郑重承诺要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保障残疾人更好地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权益。2008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其中第五十二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加强监督管理。第五十三条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当符合残疾人的实际需要。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道路、交通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规定,逐步推进已建成设施的改造,优先推进与残疾人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对无障碍设施应当及时维修和保护。2012年6月13日,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其中第九条 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推进下列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单位的公共服务场所;交通运输、金融、邮政、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第二十四条 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道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盲道设计要求:城市中心区道路、广场、步行街、商业街、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及注意建筑物地段的人行地道应设置盲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及主要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然而我们遗憾地看到天津机动车辆司机机动车占压盲道停放却拒绝按照国家法律和各地政府规章履行给予出行不便的残疾人无障碍出行的法定义务,这是对国家法律和各地政府规章的公然违背,更是对党和国家理解、关心、辅助残疾人的治国理念的挑战,此举让中国近9000万的残疾人情何以堪?不禁让我们怀疑难道国家和省政府的法规只是空中楼阁,仅可远远观望?保护残疾人无障碍出行的规定只是一句虚言?

    为此,我们特提出以下建议:

    1、恳请贵单位严遵照执行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加强巡查清理违法占用盲道、无障碍通道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处罚,完善保障残疾人无障碍出行服务。

    2、恳请贵单位巡查占用盲道、无障碍通道交通违法车辆的情况书面答复建议人。

    最后,我们表示将继续关注残疾人无障碍出行的后续事宜,将尽我们之所能帮助其呼吁更多关心残疾人出行权益的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同时,我们也殷切希望交通警察支队能够积极采纳我们的建议,落实残疾人无障碍出行的合法权益,以此彰显向作为一个“文明城市”的应有之义。

    此致
    敬礼

    残疾人及家属
    2020年8月1日
    联系人:朱明建

  • 侵犯人权来保障的两会绝不代表人民

    随着中共全国人大与全国政协的“两会”召开在即,中国大地又掀起了一波更加严厉的以控制上访群体、异议人士、独立作家等等来保障两会召开的维稳狂潮,大批人士被警告、软禁、传唤、拘押,人们的言论自由权利与人身自由权利被肆意剥夺。以如此疯狂侵犯公民权利来保障的所谓两会,根本不可能真正代表人民利益,而只能是代表人民的对立面权贵的利益。

    据众多媒体的有限报道:北京即将在5月22日召开“两会”,中共当局为了所谓稳定,而在全国掀起疯狂的违法侵权,以控制一切不臣服于权力奴役的人士。北京众多异见人士被控制,当局派人24小时监控他们,部分人被当局抓走,至今下落不明。北京街头亦守卫森严,警察加紧在街上巡逻。

    著名记者高瑜通过推特于几日前便表示已经被上岗。高瑜对外表示,当地警察国保18日去了4人找她谈了一天,19日又去了2人接着谈。国保跟高瑜说今年只有异议作家刘荻离开北京前往外地,原因是刘荻得了抑郁症,而其他在北京的异议人士一很被软禁在家。

    独立作家、北京公民何德普表示,18日开始已有公安在其住所外站岗,限制他外出的自由,只准许他外出购买日常用品,不批准他与朋友见面,何德普估计到两会结束,他才可以恢复自由。

    北京家庭教会牧师徐永海对外表示:18号我出去办事,这个门口有一个警察穿便衣,就在门口等着我,出去办事,他们开着警车送我去,然后开着警车送我回来,我出门他们在跟着,买菜他们也跟着。

    另据民生观察报道,随着两会召开临近,全国各地加大维稳力度,尤其针对维权人士、异议人士以及访民,采取种种违法手段进行高压维稳,随着两会临近,维稳愈演愈烈。现收集整理如下:

    江苏南通访民瞿华说:从2020年5月13日开始,我们被非法跟踪、被非法监视!从2020年5月16日开始至今,我们被非法限制了人身自由!我们报过警,打过12345热线,没有任何改变,法治江苏,法在哪里?

    5月15日福建访民叶钟,在福建省信访局门口被福州市晋安区政府派来黑保安押到鼓岭同乐园黑监狱关起来,他妻子白血病,随时有生命危险。同日,山西公民郭变英,被有组织领导的黑恶势力绑架限制人身自由。

    5月16日下午3点左右,赵群珍、杨长华、陈兰在重庆火车北站被巴南区公安分局7、8个警察拦截不准进站上车。

    5月16日晚22点左右,重庆渝北区龙兴镇姜祥平被驻京办的冯红霞警察和另外一个年青女子两人,带上车后入住北京某宾馆。5月17日姜祥平电话告知,在石家庄被龙兴镇姓胡的主任限制人身自由,不让她回家,后因身体严重不适被送往石家庄医院,目前姜祥平还在医院治疗中。同日,松江访民王兰英,5月16日晚九点被松江警察带走失联。

    5月17日零点左右,重庆维权人士雷勇、贺小花、杨玲在北京朝阳区被不明身份的人带走,失去音信。

    5月17日凌晨1点,重庆渝北维权人士向平华和付淑清还有一个叫周群(音)的在北京被不明身份人带走,随后向平华报警求救。5月18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向平华在驻京办她被一群不明身份穿黑衣服的人殴打并强制带走与外界失去联系。

    5月17日湖北省十堰丹江口市浪河镇土门沟二组吴远秀,由河北清河开往北京西的K106列车,过了霸州被查,列车长夺走了吴远秀身份证和车票。

    5月17日重庆渝北周必君,周必琴,周必兰,杜建碧在万州大巴车上被警察带走,之后转交重庆渝北区两路派出所曾令柱所长,两路街道办事处政法委书记白太宏接回。截止2020年5月18日10时,周必君,杜建碧,周必兰他们还没回家。

    5月17日江苏无锡维权人士沈爱斌,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广益派出所监视居住。重庆市大渡口区陈长海被绑架回家后,在宾馆隔离了两天,回家后自5月17日开始被上岗看守。

    5月17日晚上9点,新都区刘堂富、青羊区何艾芹、金牛区严塔凤,被带进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阎村派出所,之后被阎村派出所送到久敬庄。严塔凤已被凤凰山街办蒋友平、武装部长崔景华和凤凰山派出所张学成带离久敬庄,现住在北京商务会馆704房,其他两人情况不明。

    5月18日早上8点左右重庆刘开敏,在住处附近被大渡口维稳人员4人带走与外界失去联系。

    由这些媒体有限的报道可见,中共当局两会前惧怕民众行使自身的言论自由权、议政权、信访权等等人权,而不惜疯狂违法侵权,肆意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绑架强迫公民失踪,殴打侵犯公民人身安全。

    中共的两会自诩代表人民,事实上这些代表们从未得到人民的选举与授权,而它们所讨论的议题及将通过的政策法规自然也不可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因为,从两会前中共当局疯狂侵权就可以看出,两会绝不会维护公民权利,而只能是侵害公民权利。一个侵害公民权利的两会,当然不可能制订出保护公民利益的政策法规。

    中共夺取大陆政权70余年来,虽然表面上设立了定期的人大与政协两会(曾经也很长时间停止两会的召开,如文革期间),事实上完全是中共极权统治的粉饰,根本不存在任何实际性的商讨民生国计问题,只是充当权力集团的橡皮图章,来欺瞒世界。历史事实一再证明,一个需要通过侵犯公民权利来保障的会议,肯定就是为了侵犯公民权利合法化而制订政策法规。所以,对这样的会议不能抱有任何的幻想。

    民生观察2020年5月20日

  • 公民联署:保障黄琦家属的探视权

    唐一军先生钧鉴:

    在您就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长之际,我们不安地得悉,在四川省巴中监狱服刑的中国著名人权活动人士、“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先生的87岁高龄母亲蒲文清肺肿瘤扩散,病情加重的消息,谨以此函恳请您保障蒲文清得予和儿子见面的权利并予以释放同样身患多种严重疾病的黄琦先生。

    黄琦先生是中国著名人权捍卫者,为中国的社会公益服务长达二十余年。2019年7月29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以黄琦“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及“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定罪的依据是黄琦在六四天网上张贴了《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访民陈天茂信访诉求办理情况和相关问题的报告》,而该《报告》是游仙区街道办事处主任拿给访民陈天茂拍照的,之后有关部门将其鉴定为绝密,并以此抓捕黄琦打击揭露政府不正当行为的中国公民。

    在2018年4月17日至26日召开的由独立、公正的专家组成的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的第八十一届会议上通过的第22/2018号意见书认为剥夺黄琦自由的这一做法是独断的,并且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被告权利和国际法义务,其有关公正、不得无故拖延审判、获得合理辩护和与自己选择的律师的权利都未受尊重,其家庭成员及其所指定的律师都无法出席审判。

    我们不安地注意到,黄琦被判刑并转到巴中监狱服刑后,家属一直无法探视,就连跟黄琦通电话也被禁止。黄琦的母亲蒲文清也被严控长达40多个月,不准她和朋友见面,不准上北京,不准会见黄琦,不准接受媒体采访,也不准请律师,多次阻止蒲文清欲聘请律师及见面,甚至人权律师欲代理黄琦一案准备与蒲文清见面时却被强行带往派出所关押讯问,变相剥夺了黄琦聘请律师的权利。

    我们同时不安地注意到,黄琦在狱中的健康状况也令人堪忧,他患有肾功能衰竭、冠心病、脑积水等多种严重疾病。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

    鉴于,联合国第四十三届大会1988年12月9日第43/173号决议通过《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

    第18条:被拘留人或被监禁人应有权与其法律顾问联络和磋商;应允许被拘留人或被监禁人有充分的时间和便利与其法律顾问进行磋商;

    第19条:被拘留人或被监禁人应有权接受特别是其家属的探访,并与家属通信,同时应获得充分机会同外界联络;

    鉴于,联合国第七十届大会2015年12月17日第70/175号决议通过《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

    第58条:囚犯应准在必要监督之下,通过以下方式经常同亲属和朋友联络:(a)书面通信,以及使用电信、电子、数字和其他方式的通信(如有的话);(b)接受探监;

    第61条:应当依据适用的国内法律向囚犯提供适当机会、时间和设施,以便其在不受拖延、阻拦或审查且完全保密的情况下接受自己选择的法律顾问或法律援助提供者的探访并就任何法律问题与之沟通和咨询。咨询可在监狱工作人员视线范围内但听力范围外进行;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的职能有参与有关国际司法协助条约的草拟、谈判,履行司法协助条约中指定的中央机关有关职责,参与联合国预防犯罪组织和刑事司法领域的交流活动,负责全国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鉴于,1955年在日内瓦举行的第一届联合国防止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并由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以1957年7月31日第663C(XXIV)号决议和1977年5月13日第2076(LXII)号决议予以核准的《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

    第37条:囚犯应准在必要监视之下,以通信或接见方式,经常同亲属和有信誉的朋友联络;

    鉴于,1990年8月27日至9月7日在古巴哈瓦那举行的第八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的《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

    第8条:遭逮捕、拘留或监禁的所有的人应有充分机会、时间和便利条件,毫无迟延地、在不被窃听、不经检查和完全保密情况下接受律师来访和与律师联系协商。这种协商可在执法人员能看得见但听不见的范围内进行。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和第四十八条“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第二条“监狱依法保障律师会见在押罪犯的权利”;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我们呼吁唐一军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根据联合国大会决议、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意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律师法》,立刻纠正四川当局限制蒲文清人身自由和巴中监狱阻拦黄琦被探监权利的违法做法;

    在黄琦恢复自由之前,依法保障他在狱中的各项权利,包括他的合法申诉权利,聘请律师的权利,他的亲属探视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对重病在身的黄琦先保外就医监外执行;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为改善全体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做出切实的努力,彰显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批准黄琦保外就医并无罪释放,在国际社会树立起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联署邮箱:minshengguancha@protonmail.com

    联署人:2020年5月4日第一批联署人共115位

    上海(19人):顾国平、沈利达、张顺宝、宫敏庚、徐玮、王扣玛、方涛、沈玉青、孔令珍、颜兰英,、吕立基、宋伟忠、周坤、叶更生、于义明、郑建明、郑建芳、徐佩玲;
    浙江(1人):杨冬英;
    吉林(3人):王晶、张继新、王国平;
    四川(26人):蒲文清、李昭秀、姜成芬、杨秀琼、谢俊彪、郭应良、陈天茂、李学琴、王荣文、陈云飞、陈代宗、叶爱勤、胡金琼、叶建、洪英、刁礼杨、严塔凤、王义翠、廖敏、周文明、赵先琼、袁长清、文彬彬、曾荣康、罗开、廖才利;
    重庆(32人):刘林、危文元、肖建芳、陈明玉、胡贵琴、冉崇碧、唐云淑、郭兴梅、何朝正、谭敏、章秀芳、向平华、周必君、徐廷分、李发文、邹茂淑、杨光梅、汤代全、杨玲、王明、周富秀、周必兰、杜建碧、李建菊、李建平、李建琼、成世秀、谭华英、邓光英、张芬、肖成林、赖本富;
    山东(1人):管晓燕;
    贵州(20人):黄启红、黄启顺、黄燕、李龙全、艾方军、漆学敏、郑贵明、侯尚琴、勾建平、张秀、伍朝琴、杨光英、黄显菊、刘小华、方仁见、彭彦玲、岑仕敏、勾新建、杨得芬;
    湖北(3人):吴有明、柳学红、帅宗仁
    湖南(1人):邵凤平
    河南(3人):郑婵、邢鉴、徐金翠
    甘肃(1人):孙金秀
    江西(1人):孙金华
    广州(1人):谢镕丞
    北京伤残者(1人):齐志勇
    广州(1人):梁颂基

    2020年5月7日新增6人联署
    顾斌,上海市
    邱家军,美国
    豆吉福,甘肃嘉峪关
    陈思明,湖南株洲
    张淑凤,北京
    张德利,北京

    2020年5月8日新增2人联署
    哎乌,渥太华
    杨崇,渥太华

    2020年5月10日新增1人联署
    倪世忠,贵州

    2020年5月13日新增1人联署
    杨轶逢,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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