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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怀庆在监狱因营养不良面临健康问题

    【民生观察2025年1月17日消息】近日,重庆民营企业家李怀庆在贵州兴义监狱内,因营养不良面临健康问题,家属恳请大家关注!

    2025年1月15日,李怀庆妻子包艳发文称,“紧急呼吁,我先生李怀庆在贵州兴义监狱内因营养不良面临健康问题,我恳请大家关注!

    我先生李怀庆目前在贵州兴义监狱服刑。然而,他的健康状况正因严重的营养不良和环境而迅速恶化。监狱内缺乏必要的食物供应,导致他身体健康出现胃部问题。

    怀庆虽然在服刑,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应该被剥夺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健康权!”

    在此,家属希望通过此声明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呼吁改善监狱内的饮食和卫生条件,提供足够的营养支持!

    同时家属衷心感谢所有关注被迫害者的朋友们,正因为你们的支持与关怀,那些遭受不公之人才能被关注到,正义的呼声才得以持续!

    李怀庆先生已经到了第七个年头了,期间换了三个监狱,目前正在贵州省兴义监狱服刑。

    请朋友们为李怀庆先生送上祝福,给予他力量和希望!邮寄地址:贵州省兴义市00934信箱附九号二监区二分监(李怀庆收),邮编:562400;电话:0859-3418036

    李怀庆,重庆市人,曾经营典当行生意。2018年1月31日,李怀庆被重庆警方刑拘;同年2月其名下公司、妻子包艳及胞姐资产及帐户,被警方以打黑名义冻结,涉及财产上亿元。

    2020年11月2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审重判李怀庆有期徒刑20年。

    在一审过程中,李怀庆曾当庭揭露邓恢林、谭平为组长的专案组对他残忍的刑讯逼供。其自述被铐在老虎凳上一个月,不准他睡觉,只有大小便时才可以解开。审讯期间李怀庆曾晕厥3次,两次被送进看守所医院进行抢救!在医院抢救住院时都给戴上重型脚镣、手铐。并且,重庆警察威胁他要把其妻子和12岁儿子抓捕折磨为由,逼迫他承认自己没有的罪行。其审讯期间被羁押在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

    李怀庆被判刑二十年后,其本人提出上诉,其妻子包艳更换了辩护律师。北京著名律师张凯的团队和广州葛友喜律师接受委托,为李怀庆提供二审辩护。

    2021年4月15日上午10点30分,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李怀庆案二审进行宣判。据家属称,宣判过程中存在大量的违法行为。

    其一,没有出示重庆市高院委托公函。
    其二,宣判法官,竟然与一审宣判法官为同样三人。
    其三,开庭程序违规,未当庭核实所有被告人身份,而且视频宣判过程中,第一被告李怀庆始终从未出现在画面中。这一切,均被法官忽略,只是匆忙走过场式的宣读判决书。

    2021年4月29日,李怀庆被重庆公安机关移送至重庆南川监狱服刑。家属被告知,新到狱犯要整训三个月家属才能会见。

    家属委托代理案件的申诉律师要求会见李怀庆,回复称犯人需要等待15日的隔离期后才能预约会见。

    2021年5月18日,15日的隔离期结束后,代理律师申请会见李怀庆,监狱又告知因本案是涉恶案件,会见需要去监狱管理局办理申请会见手续,家属查询了相关《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后,并无相关法律规定,猜测是南川监狱故意为难律师和家属会见李怀庆。律师和家属要求会见困难重重,申诉之路漫长。

    2023年5月31日,李怀庆被转监了,一周后家属才知道被转到贵州省六盘水监狱。5月30日下午,经过层层程序,家人终于见到了李怀庆。他比之前要憔悴一些,估计到了一个新环境需要适应吧!怀庆见到家人非常的高兴!让家人一定转达,感谢一直关心他和家人的各位朋友们!希望大家给他写信和寄明信片,感恩感谢。

    2024年5月27日,家属前往探望李怀庆,被告之其又换到了兴义监狱。此次已是李怀庆进行服刑的第三个监狱,其被频繁更换监狱的具体原因不得而知,家属对换监一事更是一无所知。


  • 卢思位案庭前会议被改期其健康状况不好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23日消息】近日,律师前往会见了卢思位律师。思位的健康状况令人担忧;生活条件很差;原定的庭前会议被通知改期。

    至2024年11月22日,卢思位失去自由已经43天。原订2024年11月21日的庭前会议20日被通知改期,原因是承办法官突发疾病。

    律师前天下午会见了思位,他的健康状态令人担忧。

    银屑病的药一直没有到位,便秘严重。几年前做过甲状腺手术,最近检查了一下甲状腺,出现甲亢症状。

    生活条件很差!思位现在每天的工作是接水,早晨要打扫外监室的收纳箱,每两天值班一次。平时就坐着,两个穿绿马甲的人包夹他,他被列为三级风险人员。

    最后,思位请律师转告,谢谢所有关心他的朋友们!

    卢思位妻子张春晓表示:“对一个已经完全掌控的对象,还要执行如此紧逼的监视,让人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这是一个多么可怕变态的群体?!揪心,无奈!”

    据悉,2023年7月28日,卢思位律师在老挝被捕,关押2个月后被遣返回中国,在新都看守所关押1个月后取保候审获释,之后在指定的居所居住,处于有限自由状态。

    2024年7月19日,卢思位被成都警方传唤,被告知其案件已由成华区公安局移送成华区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家属表示,思位取保候审的终止时间是2024年10月27日。她们衷心地期望,在取保候审到期后,思位能获得找工作、出行以及探亲的自由。

    2024年10月10日下午6点左右,卢思位在家中被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警察强行带走。思位的朋友正好过来看他,在停车场碰到警察带着思位出去。

    2024年10月10日19时,卢思位被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正式逮捕,罪名是“偷越国境”,羁押在成都市看守所。地址:成都市郫县安靖镇正义路3号。

    2024年10月底,律师前往成都看守所会见了卢思位,得知以下情况:

    1、他由关押27人的监室转到关押32人的监室,每天要干活,晚上还要值日两个小时。

    2、早餐还可以,午餐和晚餐比较差。

    3、甲状腺用药有所改善,银屑病用药不对症,希望能允许送药给他。

    4、仍然不让送书,没有阅读的权利。

  • 2023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报告

    提纲:

    序言
    一、人皆可能“被精神病”
    二、严控信息,残害关注“被精神病”人士
    三、中国无障碍“被精神病”下权利救济的缺失
    四、“被精神病”依然是中共当局维稳迫害异议维权人士的重要手段
    五、“被精神病”顽疾的根由
    六、医治“被精神病”的意见与建议

    序言

    本报告依然关注的是中国(专指中国大陆)“被精神病”问题,而其中重点关注的是不苟同于权力意旨,勇于践行公民权利,起而维护争取人权、民主、法治的异议人士、维权人士、独立学者、上访民众等等的“被精神病”问题。

    由于中共当局日益严控网络,封锁信息,打压公民记者,迫害关注人权人士,中国异议维权人士“被精神病”消息成为中共封禁的对象,以致外界很难了解中国“被精神病”的真实状况。尽管如此,本报告通过各种媒介极其有限披露的案例,仍可以管窥中国“被精神病”问题依然严重的现实。

    所谓“被精神病”,维基百科解释是,为一网络流行用语,是指利害关系人或有关部门因某些原因,而将神智正常的人当作患有神经病,并强行送入精神病院治疗的行为。这些行为通常严重侵犯受害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在中国,这一行为常被作为政府镇压异见人士、上访群众的一种手段。

    在这里还提请注意的是,曾经众多民间研究机构与个人,在对“被精神病”问题上主要注重在违背自愿原则,将非精神障碍者(精神病)当作精神障碍患者送院治疗,即非自愿诊疗与收治(被精神病)。事实上,中国现实中还存在着一种曾经的确有精神障碍而被送入医院治疗,后已经康复,但因种种原因,仍然继续被关在精神病院生活及治疗的人,这类应该也是另一种“被精神病”。这种情况在网络登出的“上海精神病院”记录视频——《上海精神病院实拍,他们说最好的朋友是外星人,奇妙的人类聚集地》(https://youtu.be/3DNctjLU3Kk)中就提到在精神病院30余年,业已康复,却无法出院回归正常社会生活的情况。

    显然,中国“被精神病”问题根本上是极权制度践踏人权,无视法制,迫害异己所致,是属于制度性病症。然而,在防范“被精神病”的具体技术性的政策、法规上仍有值得检讨改进的方面。

    通常而言,如果真正精神障碍患者在诊疗、入院、治疗、出院等等方面能够得到客观公正合理的对待,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那么从技术层面便在一定程度避免“被精神病”发生,从而维护到“被精神病”人的权利。所以,系统性检视及修订完善有关精神障碍方面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是防范“被精神病”事件发生的技术性保障。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实施十周年中所反映出的中国一系列“被精神病”状况,为系统性检讨中国精神卫生领域相关法规与政策提供着现实参照。

    一、人皆可能“被精神病”

    2023年5月1日是《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10周年。这部从1985年着手制定,历时27年,经10余稿,才最终于2012年10月26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精神卫生法》,明确是为了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促进公民心理健康,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而制订,而在立法中争议激烈的就有如何避免“被精神病”。

    《精神卫生法》在经过10年实施后,已暴露出诸多与其立法目的相悖的问题与不足,如精神障碍诊疗标准、精神障碍者权益保障等等,而其中最为世人诟病,引起世界广泛关注,严重侵害公民权利的“被精神病”(即非自愿诊断与收治)问题尤为突显,这一切都提示着《精神卫生法》急需一个重大的审视与修订。

    一部出台实施10年的法律,原本通常应该得到国家相关法学界专家与部门的重视,借10周年之际,作出反思、检示、研讨、总结,进而对法律实施中暴露出的问题展开调研修订补充,以期使法律更加完善。然而,《精神卫生法》10周年却没有迎来国家层面,甚至省部级层面的相关部门与专家的重视。通过网络搜索可以发现,2023年全年中国大陆没有任何国家或省部级层面的权力机构出面组织针对《精神卫生法》的研讨,只有区县级及乡镇级一些卫生部门于当年5月在所在地进行过旨在“普及精神卫生法,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的一些宣传,也就是日常普法性的宣传。

    由此可见,《精神卫生法》实施10年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其中最尖锐的如“被精神病”,没有引起中共当局的重视,或者说中共当局不愿面对《精神卫生法》实施后仍存在的“被精神病”这些问题,更无意于解决这些业已暴露的问题,而是有意要延续过往路径,任由这些问题存在,又或者说,在中共当局眼里,《精神卫生法》是针对特殊人群,而与广大普通民众无关,以致可以不予重视?

    事实上,《精神卫生法》看似针对精神障碍问题,其实事关中国社会每个公民的权利。因为不仅中国人的精神障碍问题已经极其普遍,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利,随时就是维护自己或者亲友们的合法权利,而且在中国没有杜绝“被精神病”情况下,每个公民都随时面临“被精神病”风险。所以,重视《精神卫生法》,努力促进《精神卫生法》完善,事关每个公民的切身权益。

    根据最新研究,中国官方也不得不承认大陆民众的精神问题已经极其严重,据中国官网“中国网科学中国”发布《2023年度中国精神心理健康蓝皮书》(http://science.china.com.cn/2023-10/10/content_42546287.htm)披露,“国民精神心理疾病患病率高,患病人群庞大”:中国精神卫生调查显示,中国精神障碍的终身患病率为16.6%意味着有2.3亿人一生中会罹患精神障碍;焦虑障碍是我国成人最为常见的精神障碍类型,其终身患病率约7.6%,我国居民焦虑障碍12个月的患病率为4.98%,按此估算,每年约4000万人罹患焦虑障碍;中国抑郁症患者人数超过9500万人,中国成年人群抑郁障碍12个月患病率为3.6%,按此估算,中国每年至少有3000万人患有抑郁障碍;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已有660万人;中国6~16岁儿童青少年精神疾病的患病率为17.5%。

    如此庞大的精神病患者群体,如此高频的患精神病势头,让每个人不得不警惕自己随时可能陷入的精神病困境,并从而不敢忽视那事关保障精神障碍者权益的《精神卫生法》。而另一方面,由于“被精神病”的存在,每个公民如何寻得法律的有力保护以使自己免遭此劫难,就是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二、严控信息,残害关注“被精神病”人士

    通过网络搜索,我们不难发现中国大陆在2023年相较于往年进一步减少了“被精神病”事件的报道,但是这并不说明2023年中国大陆“被精神病”问题得到了改善而实质性地使“被精神病”案例下降,而是因为严酷的信息管控,使一切真实反映中共极权统治违法侵权事件,包括“被精神病”事件,被严密封锁,相关人事被与世隔绝,使外界无法知晓。对此具体可以从2023年中国再度“荣膺”监禁记者数量居世界榜首,极权强化网络控制及“光明论”甚嚣尘上,“被精神病”亲友及一切知情者遭致严酷打压与封禁等方面得到明证。

    2024年1月18日,总部位于纽约的世界保护记者委员会(CPJ)发布了一份报告,这份年度报告以2023年12月1日各国监禁从事记者工作的人数为基础,发现全球共有320名记者被投入监狱,其中包括向美国之音以及其姊妹机构自由亚洲电台、自由欧洲电台/自由电台供稿的人员。中国在2023年度报告中排名最高,紧随其后的分别是缅甸、白俄罗斯、俄罗斯以及越南。伊朗与以色列并列第六,各关押了17名记者。中国多年来在监禁记者方面一直是世界排名第一,今年再次夺得“冠军”,监禁记者人数达到44人。

    可以肯定的是,这些被世界记者委员会统计到的中国被监禁的记者并不是全部,而只是那些能够在国际媒体发声,有一定影响力与知名度的记者,还有众多的存在于社会各方面敢于揭露真相的公民记者,显然无法进入统计,而他们由于多处于社会底层,信息闭塞,无法直接与国际媒体联系与发声,在遭到当局打压,乃至被监禁后,通常无法为外界所知,应该说这些人与记者委员会所统计到的记者是具有同等的社会价值意义的。如此看来,中国2023年应远不止监禁44名记者。也由此可以管窥2023年中国当局严控信息发布,残酷镇压一切披露政府负面消息者的程度。

    中共长期以来对网络控制一直定位于事关政权安全的高度,为此不遗余力与不择手段严控网络信息早已成为常态。2023年中共在严控上不断祭出新花样,更使严控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2023年1月18日,中央网信办决定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朗·2023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http://www.cac.gov.cn/2023-03/01/c_1679242741436895.htm)专项行动,随后又开展了“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2023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网络戾气整治;2023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

    7月5日中央网信办发出《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http://www.cac.gov.cn/2023-07/10/c_1690638496047430.htm)提出“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强化注册、拟变更账号信息、动态核验环节账号信息审核,”“对账号信息中含有党政军机关、新闻媒体、行政区划名称或标识的,必须人工审核”,“强化资质认证展示”,“自媒体发布信息时,不得以匿名用户等代替”,“完善粉丝数量管理措施”,“加大对‘自媒体’所属MCN机构管理力度”,“平台黑名单账号数据库”,“采取取消互动功能、清理粉丝、取消营利权限、禁言、关闭等处置措施”等等十三项要求,严控网络信息,以致对公民日常生活与言论已经控制到时间上无间断,空间上无死角的地步。完全扼杀了公民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

    另方面,公安部2023年部署全国公安机关自4月10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网络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共侦办案件2300余起,整治互联网平台企业近8000家(次),关停账号2.1万余个,清理网络信息70.5万余条。(https://www.sohu.com/a/704926015_664487

    2023年7月14日至15日,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中共党首习近平给会指示“坚持党管互联网,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坚持筑牢国家网络安全屏障,坚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网信工作队伍”等“十个坚持”,并强调“各级网信部门要忠于党和人民,勇于担当作为,敢于斗争亮剑”。(http://www.news.cn/politics/leaders/2023-07/15/c_1129751651.htm

    在这种“敢于斗争亮剑”的文革阶级专政式口号动员下,全国不断掀起种种打击网络言论的狂潮。在这种严酷禁言,以致道路以目的环境下,那些“被精神病”揭露政府阴暗的信息自然受到严密封锁。

    在如此严酷的信息管控封禁下,外界从极其有限流露出来的有关“被精神病”的消息中,仍能清晰感知到中共当局对披露“被精神病”信息者的残酷镇压情况。

    大家应该不会忘记,曾向习近平头像泼墨的湖南女董瑶琼及其因关注她而被迫害的董建彪、欧彪峰、陈思明等等。

    2018年7月4日,董瑶琼骂着“专制独裁暴政”对习近平像泼墨,7月16日被送往株洲市第三医院(精神病院)住院。2020年1月2日,董瑶琼出院回家。其父董建彪透露,董瑶琼出院后沉默寡言,与入院前活泼性格大相径庭。2020年5月20日以及2021年1月底,董瑶琼两度被关入精神病院。2021年2月董瑶琼三度被关入精神病院,迄今无消息。


    泼墨女董瑶琼

    其父亲董建彪坚持替女儿发声,2021年2月12日因与前妻发生冲突而后遭判刑3年。2022年9月23日董建彪在狱中离奇被殴打身亡。

    湖南公民欧彪峰因替董瑶琼发声而于2020年底被拘禁,2022年12月30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判刑三年六个月。

    株洲公民陈思明因披露泼墨女董瑶琼的父亲董建彪死亡信息而被国保带走控制,后来于2023年“六四”期间又被拘留15天。获释后,7月21日又被公安盯上,遭到约谈,更让他感到恐惧的是,公安居然要他去做精神鉴定。陈思明对媒体说:“一个人(国保)就问我,老陈,我们给你做一个精神病鉴定吧,去检查一下,你有没有精神病,我说不去,我说跟你们去,你们带我去检查,我没有精神病,也有精神病,他说你放心,什么的…我听了好恐怖,因为我们株洲那个董瑶琼,你们应该知道吧,她就是被关在精神病医院,一个健康的人坐牢,坐三年出来以后,身体不好,还可以恢复,但你一个人关三年精神病医院,没有精神病,也有精神病了!这是很可怕,令人很恐惧的,所以我怕也没有用,我很悲愤,那天中午我回到家,没吃饭,我收拾了几件衣服,就跑了。”(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181089


    (面临“被精神病”而出逃的陈思明先生)

    湖南教师李田田2021年12月18日,因在微博上公开声援宋庚一有关质疑南京大屠杀数字的言论事件,遭到当地教育局和派出所的警告。教育局和派出所派人前往李田田家,要求其前往精神病医院治疗,并将她强行送入永顺精神病院,后在各界声援的舆论压力下,当地政府将李田田转到县医院。湖南人权律师谢阳前往永顺声援李田田,结果2022年1月,谢阳突然失踪,其后证实被湖南当局刑事拘留,后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正式逮捕。严重羁押到现在仍未宣判。

    由董瑶琼反复“被精神病”,至今仍关押于精神病院,而声援帮助她的父亲董建彪被迫害致死,为她发声的欧彪峰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关注她及其父的公民陈思明也面临被精神病,以及关注“被精神病”李田田的律师谢阳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羁押至今,这充分显示着中共当局对“被精神病”者及其亲友同情声援人士的残酷镇压。由此可以想见,全国其他被精神病事件,在面临如此境况时,要么无人能发出声,要么无人敢发出声。所以,当“被精神病”发生时,无法为外界所知,应是常事。

    三、中国无障碍“被精神病”下权利救济的缺失

    在中国屡屡发生“被精神病”事件下,国人仍侥幸地以为那种“被精神病”离自己很遥远的想法,亦然是个普遍的存在,然而,事实上“被精神病”就在每个人身边,或者说每个人随时都可能遭遇“被精神病”的厄运。这话听起来似乎有些危言耸听,或者甚至被认为是造谣抹黑,但只要看看2023年西安发生的看似荒唐闹剧的《夫妻先后强制送对方进精神病院!到底谁有病?》(https://www.sohu.com/a/691453900_121119271),便不难警醒到随时“被精神病”的真实。

    从报道中我们清楚看到中国“被精神病”存在诸多明显的违法侵权问题,而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如下:

    首先,“被精神病”在入院方式,诊断手续,住院治疗上极其简单粗暴而容易,完全没有任何“被精神病”障碍,即任何人只要有人想使其“被精神病”都可轻易达成。

    西安公民渊强(化名)和妻子屈艳(化名)开了一家公司,育有一儿一女。2022年10月10日傍晚6时30分,渊强称他遭遇了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刻:“我下班刚走出公司楼门口,突然冲上来5名陌生壮汉,把我架到一辆越野车上,用我的帽子堵住我的嘴,击打我的头部、胸部,并用膝盖压在我胸口上使我不能动弹。同时还抢走了我的手机、车钥匙、银行卡、电脑等。”

    渊强说,车子行驶约半个小时后,他被带到了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之后被绑到医院的担架上、推进有三道铁门的病房,医院的人强迫他换上病号服。“1个小时后,我在病房里见到妻子,我才明白,这一切是她早有预谋的。”渊强说,他怀疑妻子有外遇,女人变心才会如此狠心。

    2023年2月5日,屈艳见到了丈夫和儿子。没说几句话儿子就出了门,约过了五六分钟,进来5名自称是精神病院的陌生男子,“上来就给我胳膊打了一针,很快,我全身没劲儿。我是被他们架着出门的。”屈艳说,一个多小时后,屈艳被带到了位于西安城北的西安脑康心理康复医院(二级精神病医院)。

    由渊强与屈艳看似荒唐的彼此相互“被精神病”入院可知,在中国“被精神病”关入医院治疗是何极简单容易的事。

    其次,在强制住院治疗上极其残暴、野蛮,公然侵害“被精神病”者的人身自由、身心健康、亲友会见、申诉求救等等权利,可说对“被精神病”患者权利没有任何有效保障。

    让渊强不解的是,在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的80天里,他想见的人医院从未让见过。“我从被强行送进的第一时间,就提出要见母亲和儿子,医院让我给母亲和儿子打了电话,但始终未让见面,理由是因为疫情管控。可我妻子带来的朋友,却能见我,并劝我,让我承认自己有病,安心治疗。”

    渊强告诉记者,在精神病院,他每天都有“无穷无尽的检查和治疗”,遭受了电针治疗、头皮扎针、吃药等等。“我活动的地方不足80平方米,里面有70多人。不能反抗,不能激动,一反抗一激动,治疗手段会更多。我多次要求出院,都无人理睬。”想起在精神病院度过的80天,渊强总结为“失去人身自由、受尽折磨,尤其是医院在还未确诊的情况下,一入院就给我用精神病药物,电击治疗,这是对我身体的一种损害。”

    渊强21岁的儿子告诉记者,医院不让他和奶奶见父亲,他打12345市民热线,给卫健委和纪委都反映过。2022年10月27日,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通知他,说可以去接父亲出院了,因为在先一天,医院给父亲做出的诊断是焦虑抑郁状态和偏执状态。当他去接父亲出院时,又被医生以“谁送进来谁接走”为由而拒绝。直到入院80天后的2022年12月29日,父亲才出院。渊强儿子说:“医生说我爸能不能出院,得我妈签字,说我妈是我爸的监护人。”

    另方面,屈艳在被送入医院后,被迫换病号服,稍不服从就被电警棍击打,并强制灌药,将她捆绑在病床上、接受电击治疗。屈艳说,她跟医生明确表示,送她来的丈夫曾在此看过精神疾病,医生不予理睬。屈艳要求与家人联系,被拒绝。屈艳认为丈夫是在报复自己:“我没有精神病,也没有任何医院关于精神疾病的诊断证明,西安脑康医院听我丈夫的一面之词,就把我当精神病人对待,在没有确诊的情况下给我吃精神病药,给我扎针、捆绑、电击……他们这是非法拘禁……”

    后来妹妹找不到她,报警求助。3天后的2月7日,晚8时,家人前往医院将屈艳接了出来。

    渊强与屈艳在精神病院遭受的种种酷刑般“治疗”,让人看到曾经流传于网络的针对异议维权人士的“被精神病”迫害的真实存在,让人真切看到“被精神病”者喊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的权利救济的缺失。

    再次,“被精神病”出院后“正名”无望

    出院后的渊强前往北京安定医院(精神病医院)做各项检查,结论是“精神正常”。对此,渊强失落地说:“这些报告又不能说明啥,只会让他们认为之前在西安给我把病看好了”。“我在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期间,妻子还向西安市雁塔区法院申请鉴定我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当时我母亲收到了法院的通知,鉴定需要西安中院摇号产生鉴定机构,摇出的机构是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我不同意。”渊强说,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因此,这个鉴定没能进行。

    2月7日晚上,屈艳从精神病院出来立即前往最近的公安未央分局徐家湾派出所报警。因为管辖地的原因,屈艳控告医院非法拘禁一案最终由公安浐灞分局十里铺派出所受理。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24日,公安浐灞分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原因是“没有犯罪事实”;屈艳遂申请复议,刑事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原决定;屈艳又向西安市公安局申请复核,结果还是被维持原决定。复议和复核决定书显示的理由都一样:不予立案决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5月23日,屈艳就此向灞桥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在西安脑康医院的会客厅内,屈艳提起在该医院的遭遇,情绪激动和对方发生争执,该院副院长和医务科工作人员起身离开。该院齐姓副院长说,人是她丈夫要求、医院派人上门带来的,虽然没有其他医院的就诊病例,但医院也收初次就诊者,家人也提供了相关的伤人毁物视频,符合非自愿患者住院条件。该副院长称,屈艳入院时间太短,无法给出确切的诊断结果,这也是病案上会在“精神分裂症”后面打问号的原因。“既然没确诊,为何给吃精神类药品?”该问题齐副院长没有正面回答,只说,当时屈艳的状态很激动,他们是可以采取相应措施的。

    渊强对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违规收治、作出的焦虑抑郁状态和偏执状态诊断等相关质疑,以及屈艳质疑西安脑康医院将她一个正常人当作精神病人对待的问题,记者先后向西安卫健委以及西安未央区卫生健康局了解情况。得到卫健部门答复是“经调查两家医院收治流程规范。”那就意味着渊强与屈艳夫妻互将对方送入精神病院合规,不存在什么医疗上的问题。

    四、“被精神病”依然是中共当局维稳迫害异议维权人士的重要手段

    中国迄今究竟有多少不屈服于权力意旨的异议维权人士被中共当局“被精神病”,在信息极其封锁,打压极其残酷的今天,显然无法得到准确统计。然而,从各种流露出来的民间调研关注人权机构与国外相关研究机构的报道分析,如民生观察、维权网等多年来持续关注“被精神病”,报道调查过大量“被精神病”案例,从中可以看到中共当局一直以来,将“被精神病”当作打压异议维权人士以维护其统治稳固的重要手段。

    据人权团体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2022年8月16日发表关于“被精神病”的报告——《强制灌药和监禁:中国的精神病监狱》(https://safeguarddefenders.com/zh-hans/node/566)。报告统计,2015年至2021年,中国至少有99人、144起异议人士“被精神病”的案例,其中一些人遭反复关押。这些案例被关押在109间医院,遍及21个省份,在中国各地皆有发生。

    保护卫士研究主任加德纳(Dinah Gardner)告诉自由亚洲电台,这份报告所揭露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我阅读了一篇报道,该篇报道粗略估计有一万多名维权人士,这使我相信,中国应该有上千位维权人士在2015到2021年间被关在精神病院中。”(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renquanfazhi/tj-08162022101741.html

    2023年在中共极其严酷的信息管控,以及对“被精神病”者及其亲友和关注者残酷打压下,仍揭露出如下一些异议维权人士“被精神病”的案例,这当然只是中共对异议维权人士“被精神病”迫害的冰山之一角,但从中可以管窥中共当局在“被精神病”问题上的违法侵权状况。

    1、南开大学吴亚楠教授“被精神病”后至今失联


    (南开大学吴亚楠副教授)

    据自由亚洲电台2023年2月22日报道:2022年12月中旬南开大学女教师吴亚楠副教授因支持“白纸抗议”,遭南开大学校方以核酸检测为名,强行送至精神病院(天津圣安医院)检查,与外界失联。

    吴亚楠,女,山东省高密市人,生于1984年6月。2003.9—2007.6,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2007.9—2009.6,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硕士研究生。2009.9—2014.6,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博士研究生。2014.7起在南开大学哲学院工作。据学生反映,吴老师很爱护学生。

    详情请见:支持“白纸运动”被送精神病院 南开大学女教授吴亚楠音信全无
    https://www.rfa.org/mandarin/Xinwen/3-02222023094113.html

    2、张王策被以发表反政府言论强送精神病院

    据民生观察2023年6月10报道:哈尔滨男子张王策被户籍地哈尔滨公安以发布反政府内容、支持四通桥勇士为由,强制送到精神病院。

    2023年3月10日晚上11点30分许,他在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大赴任庄村的住所内,被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中队长王惠男等人以“了解清况”为由诱骗至楼下,王惠男等人揪住他的头发把他押进警车(黑A5577警)中,之后王惠男对其拳打脚踢,在他后脑,肚子,脸上共打了十余拳,一边打一边骂:“操***,让你不开门。”

    第2天,张王策被带南岗派出所,派出所的周所长(警号:028066)说他精神有问题,于是和两位民警开车将他押送到哈尔滨白玉泡医院精神专科,办理入院手续,“被精神病”住院三天。

    后来,张王策在快手上发布的信息又被拘留10天,随后信息被删除,有网友怀疑他在拘留期满后又被警方控制而与外界处于失联状态,也不排除再度被关入了精神病院。

    详情请见:张王策被跨省抓捕并送至精神病院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2/2023/0610/22786.html

    3、江苏公益医师被判刑关精神病院后再次失联


    (仝浩医师)

    据“维权网”2024年1月23日报道:曾因转发纪念六四的信息遭判刑1年6个月、刑满又遭关精神病院的江苏医师仝浩已相当一段时间处于失联中。

    仝浩是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睢城镇内科医生,因提出新冠病毒溯源,和为群体朋友义诊,以及发布悼念六四信息,于2020年6月被关押,后判刑一年半。出狱后,家人受警察洗脑及裹挟,又将仝浩送入精神病医院两个月。仝浩曾和关注他的朋友说过:“只要它们(监管他的警察)一句话,我家里人就一定会把我送精神病院。”2023年8月4日仝浩被睢宁县睢城镇城东派出所警察上门抄家,并带走手机。后来数月,仝浩和外界失去联系。他的朋友很担心他又被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

    详情请见:曾因转发纪念六四的信息遭判刑1年6个月、后又遭关精神病院的江苏医师仝浩再次失联
    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01/16.html

    4、四川女子张可在网上维权被关进精神病院26天

    据中国大陆微信自媒体披露,四川女子张可因通过网络举报警方侵害自己而奋起维权,结果被警方以协商解决问题为借口骗捕后,强行送入当地精神病院关押26天。

    2023年8月31日早上,四川平昌县90后现生活在成都的女子张可,在微信群发求救信息:“各位好心的哥哥姐姐们,帮帮我吧,救救我吧,我要活不下去了,活不下去了,被欺负的活不下去了,我是四川大闹前男友婚礼的当事人,因为向有关部门举报当地民警违法违纪、刑讯逼供、徇私枉法,7月17日被老家民警以解决我举报问题为借口,从成都强制把我拖回巴中市平昌县强制押送精神病医院,直到8月11日才被放出来,我要被活活欺负折磨死了。”

    张可提供的出院证明显示,其因“言行异常4+年”、强制入院。出院情况:精神、食欲、睡眠正常。

    “我没有精神病,住院期间没吃精神病类药,医生也说没有精神病。”张可说,出院后她才知道,自己被精神病的原因,是当地担心大运会期间她在网上发帖。

    详情请见:四川女子称遭强暴,在网上维权实名举报,却被关进精神病院26天
    https://mp.weixin.qq.com/s/M6KLZuPDclFEmicL4XLxZg

    5、18岁大一学生张俊杰因参加“白纸革命”两度被关入精神病院


    (两度被关精神病院的张俊杰)

    台湾中央广播电台2023年8月24日报道:曾参与白纸运动及烟花革命的中国青年大学生张俊杰,半年内两度遭中共“被精神病”。

    2022年12月1日,张俊杰的家人居然配合公安,以做核酸为名义,将他骗到实际就是精神病院的南通第四医院发烧门诊,在那里医生说他反对共产党,就是精神分裂,将他五花大绑了起来,护士给他强制打镇定剂,强制喂食“阿利哌挫”和“奥氮平”等两种治疗精神病的药物,弄得他每天都是昏昏沉沉,无精打彩。住院折磨12天后,被家人接回。

    2023年的1月21号农历除夕早上,张俊杰又警察押回到南通第四医院强制喂药7天。后又被关入医院七楼,那里64个人白天必须挤在平均一人只有一平方米多的空间活动,面对满地都是呕吐物及排泄物,根本没门的厕所,味道重得令人恶心想吐,里面只有一台电视机,而且只播央视新闻等红色宣传的节目或歌曲,患者不允许私自去调频道,张俊杰就曾看到一个病患,因为动了电视频道,被护士一脚踹到地上。在里面只要对医生或者护士不满,就会被他们拳打脚踢甚至可能会被绑到那个大的房间,一般都是绑3天起步,甚至还要被电击。张俊杰亲眼见过有个患者,被电击之后,鼻子跟耳朵往外涌出来一样的血。

    虽然张俊杰因为心脏不好,院方怕出人命,而让他逃过电击治疗,但为了方便管理,张俊杰开始被大量喂药,份量比之前更重,像一瓶50毫升的阿利哌挫,他早中晚各吃15毫升左右,一天就吃大半瓶,至于奥氮平,每天早晚各吃两粒,一天要吃4颗,让他整日昏沉,这也让他怀疑,是造成他日后身体出现后遗症的原因。

    然而,事实上张俊杰并非个案,他观察到在病房中,还有许多异议人士和上访被抓的民众,最长一关居然关了4年。

    详情请参看:“被精神病”归来白纸烟花革命青年一夜长大 https://insidechina.rti.org.tw/news/view/id/2177723

    6、侨民何观娇因上访维权被关精神病院4年无法见亲人


    (何观娇)

    据维权网2023年12月26日报道:归侨访民何观娇被囚禁福州市神康医院已快整四年了,她的姐姐在连续两天跑该精神病院,给妹妹送棉衣棉裤及日常生活用品,医院的负责人接收了棉衣棉裤等,但拒绝她们姐妹俩见面。据何观娇姐姐说,医院方的理由是福建省政府的决定,怕影响国家稳定。

    何观娇因工作接触有毒物资而受伤,并遭辞退而上访维权,2019年8月19日,被关入深圳市康宁精神病院,于2020年前获释。2020年1月23日早上,何观娇和妹妹到福州北站欲乘前往北京西的动车,被六个人强行绑架到一辆白色黑车上。两个多月后,家人才得知何观娇已经被囚禁到很多访民都被囚禁过的福州神康医院。

    2023年1月3日,何观娇80岁的妈妈刘李娇因染疫亡故,生前老人一直念叨能否见上因为上访被囚禁精神病院三年的女儿何观娇一面,家人为此连续紧急联系神康精神病院与新店派出所,医院的张主任说需要公安同意,而晋安分局新店派出所的陈景生说上面关照了,不可以。

    何观娇家属四年来不断与神康医院及当地公安部门交涉,也曾向公安部、中纪委、国家监察委投诉,但均无结果。何观娇被关押于精神病院至今无法与亲人见面。

    详情请参看:归侨访民何观娇被囚精神病院已快四年,亲属今天送冬棉衣棉裤仍被阻止见面
    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12/blog-post_26.html

    五、“被精神病”顽疾的根由

    中国“被精神病”顽疾难得医治的原由可概要归结如下:

    1、医学上

    《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及诊断标准》(CCMD-3)中的60.1偏执性人格障碍[F60.0],明确将“对个人权利执意追求”,“总感觉受压制、被迫害,甚至上告、上访,不达目的不罢休”,作为诊断标准,纳入精神病范畴。这些歧视性的概念和语义结构都成了偏执性人格障碍的诊断依据,将上访者对自我权利维护的过程和对政府不公正不作为的心态进行医学“捆绑”,以致被诊断为人格障碍的上访者约占上访案例的一半(51.02%)。

    2、法理上

    《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 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
    (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其中“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缺乏具体准确的衡量标准,带有很强的主观臆测性,为制造“被精神病”提供着巨大空间。试想,任何异议维权人士,都会被那些侵权者与要求顺服自己的公权方视为对自己安全构成危险,那就自然以此危险为由而将这些危险者“被精神病”。

    同时,《精神卫生法》还有个问题在于程序是“被精神病”者无法发动的,必须由监护人代理,但这些人往往也是侵犯他们权利的人。这就使“被精神病”者无法自主获得法律救济,以致使《精神卫生法》在保护“被精神病”人权利上形同虚设。

    3、利益上

    精神病人是精神病院的“钱袋子”,多收治精神病人直接关系到医院工作人员收益,从利益驱动的角度,医生有尽可能多收治精神病人的主观意愿,也就为“被精神病”提供着机会与可能。

    4、制度上

    中共极权政体的最高与最终目标是维护极权统治集团权力与利益稳固,为此它们抛出“讲政治”“党领导”“稳定压倒一切”等等,公开叫嚣“不能拿法律作挡箭牌”,公开否定司法独立,事实上将法律当作摆设。为了维护统治,中共当局将那些不顺服于权力统治的异议维权人士“被精神病”,就有极大的“政治正确”性。由此为“被精神病”广泛存在提供着制度保障。

    六、医治“被精神病”的意见与建议

    针对中国泛滥已久的“被精神病”顽疾,建议可从如下几方面予以施治:

    1、废止公然将“对权利执意追求”“上访、上告”纳入精神障碍诊断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采用先进的与国家接轨的新的ICD-11和DSM-5的诊断标准。

    2、将《精神卫生法》中可强制住院诊疗的自伤与伤人“危险”条款废止,或者进行准确量化的定义与明细规定。切实落实自愿原则。

    3、成立全国性精神障碍诊治专家团,异地全面逐一检查监督各地精神病院及其病人,对那些“被精神病”者进行“正名”、释放与赔偿。

    4、改变将权力当作特权统治集团私器,只服务于特权统治稳固的目的,而使权力真正回归到服务于广大民众的公器上,恢复权力保护公民权利的目的,从而使异议维权人士脱离被极权统治集团扣上权力敌人的角色,而变身为现代民主社会使权力改善服务忠于本职的促进体。

  • 律师会见丁家喜 其健康状况令人担忧

    【民生观察2023年10月11日消息】近日,律师前往山东省临沭县看守所会见了丁家喜律师,得知其血压突然升高。在服药后,血压仍无法降到正常水平。

    2023年10月11日彭剑律师消息:昨天下午(2023年10月10日)会见得知,丁家喜突然血压升高了,高压180甚至190。他坚持锻炼身体,身体并没有明显不适。

    今年7月、8月在市看守所两月体检,及之前在县看守所体检血压高压在120上下。9月初再回到县看守所体检,多次量血压,高压均在180左右甚至高达190。看守所给了降压药,但服药后仍高达160。

    丁家喜和许志永是新公民运动的主要组织者、活动家。二人曾于2014年要求官员财产公开和教育平权被判刑3至4年。

    2019年二人因参与“厦门聚会”,分别于2019年底和2020年2月被捕。在被关押期间丁家喜遭受酷刑虐待。

    2023年4月10日9时30分、10时30分,许志永、丁家喜”颠覆国家政权案”分别在山东省临沭县法院开庭审理。当日宣判,许志永被判14年有期徒刑;丁家喜被判12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23年5月10日上午,丁家喜的两位辩护律师至山东省高级法院提交了丁家喜案二审受托辩护手续并进行了短暂的阅卷。书记员将丁家喜自书的上诉状交给二律师,再次要求律师签署了保守案件秘密的承诺书。

    两律位辩护律师提出面见法官,但书记员以法官出差为由拒绝了律师的要求。


  • 陈兆志羁押期间健康状况恶化

    【民生观察2023年4月3日消息】2023年3月31日,律师在看守所会见了北京科技大学退休教师陈兆志。陈老师的身体状况愈发恶化。法院将于2023年5月9日开庭重审该案。

    辩护律师于2023年3月31日,在看守所会见了陈兆志。七旬陈老先生的健康状况愈发恶化,腰腿疼痛,驼背弯腰,行动困难;阿尔茨海默症更加严重,思维不清晰,沟通困难。法院定于5月9日再次开庭,重审此案。

    现年71岁的陈兆志,是北京科技大学的退休教师、发明家,被认为是中国知识产权维权第一人。曾为六四受害者发声,公开要求中共官员公示财产,以及发表对现行体制不同政见。

    2020年2月初,陈兆志在微信朋友圈、推特、电报等平台上发布了数条“武汉肺炎是中共制造的病毒”的信息,被海淀警方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资讯”刑事拘留,羁押于海淀区看守所,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名逮捕。

    2021年3月18日,案件在海淀区法院开庭,检察院当庭建议量刑两年六个月。当天下午,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择期宣判。

    但是,庭审15个月之后,海淀区检察院又于2022年6月20日对陈兆志追加起诉,理由是还发现陈兆志自2018年以来,在脸书等境外网络平台上,发布了大量反共、反习的言论。

    陈兆志认为当局在进行政治迫害且侵害其言论自由,所以拒绝在审讯笔录上签字。羁押期间,陈老师的身体健康状况愈发严重。律师曾多次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但遭法院拒绝。


  • 健康码不会成为极权主义控制社会工具的例外

    近日,河南多名银行储户和停工楼盘业主维权,发现自己的健康码被官方强制变红,导致他们行动困难,抗议活动也被迫取消,此事在网络引爆舆论,民众纷纷认为过去两年被用来防范疫情的健康码已经变成了当局的“维稳”工具,官方正在把健康码变成21世纪的“良民证”。

    新冠疫情爆发后,为了掌握民众在疫情期间的踪迹,中共采用“健康码”制度,监控“所有人”行踪,所有人须透过微信、支付宝等App,由系统根据14天内足迹,发给“绿、黄、红”等级的“健康码”。民众出入公共场所、运输工具,必须有“绿码”才能通行,红码不能乘坐公共交通,不能进入任何公共场合。被赋予黄红码者,必须经过筛检等符合条件后才能解除。现在应用于健康的红码被用于防疫之外的事,使其失去了信用,此事引起了民众严重关注。

    事实上应用于疫情防控的健康码被官方滥用于社会维稳,并不是在此河南维权储户健康码事件才第一次暴露出来。去年11月6日维权律师谢阳在推特及微信朋友圈发文表示,为阻止他去上海探视张展的母亲,5日长沙市公安局派两位警察到家中劝阻未果,6日就在他的健康码上做文章。长沙属于低风险地区,近期都没有确诊者,谢阳之前的健康码一直是绿码,在上飞机前突然变红了,很明显是当局的政治操弄。在谢阳取消去上海探望张展的母亲后,他的健康码又变绿了,而且要求其接种疫苗的通知也没了。当局的目的就是要阻止他去上海,阻止其目的达成了,红码就解除了。

    无独有偶,去年11月8日,维权律师包龙军在前往苏州办事后欲乘车回到北京家中,在进站乘车时被要求出示绿码,其健康码被设置不准回京,且绿码变成黄码。中国经营报记者程维持绿码在杭州采访,被杭州市将绿码改成黄色,目前正被当地防疫人员强制隔离,关在昊丽酒店。福建省福州上访多年的林应强在去年11月的一场党内领导人会议召开前,他被警察从火车上带走,健康码变成黄色,要求他返回福州接受隔离,尽管他从未接近任何确诊病例。

    由此可见健康码在河南维权储户事件前就已被官方充当限制异见人士出行的工具,沦为中共的打手。正如网民zhongsuxiaohua所感叹的,很多人都在感叹“万万没想到红码会被这么用”,是天真是外宾还是不记打呢?中国政府建立起一套如此完善和全面的管人系统,不这么用还能怎么用啊?

    中共的统治基础建立在对社会、对人民的控制上,为了维持其独裁统治,控制社会、控制人民,中共建立了世界上最庞大的监控网络系统。这套监控网络系统以大数据、云计算、人脸识别、行为识别、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为核心,对舆论控制、信息封锁、社交出行等进行了全方位的控制,把中国的极权主义快速进化到数字极权主义,从而对社会实施无缝隙的监管和控制,以无限的权力来控制公共和私人生活的所有方面。

    健康码就是典型的大数据技术控制社会的应用,通过健康码,中共体制搜集获得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出行数据,并成为所有国民大数据的一部分,最关键的是,用疫情为借口通过健康码对人民进行了一场大型的服从性训练,通过恐吓与剥夺训练之后让人民无条件接受“不惜一切代价”,从而彻底改变了社会的思维方式,服从于极权主义体制对人性的剥夺。

    既然健康码本来就是极权主义控制社会的工具,既然极权主义的权力从来不受制约,那么健康码被用于社会维稳不就是必然的吗,凭什么健康码就成为极权主义各种控制社会工具的例外?

    所以,健康码是不是被官方滥用于社会维稳不是关键,健康码才是关键,一个正常的国家,一个正常的社会,本来就不应该出现什么健康码,任何权力都无权以任何手段获得公民的出行数据,任何权力都无权限制公民出入公共场所、运输工具。

    而当一个社会的国民习惯于没有普遍的公民权利时,就是入鲍鱼之肆,久闻而不知其臭了。所以,与其惊侘于健康码成为良民证,不如惊侘于为什么会有健康码,为什么我们在这个国家从来只是成为肉猪而不是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公民。

    民生观察 2022年6月21日

  • 健康码变成“社会维稳码”被愤怒批评

    今年4月中下旬开始,河南省包括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柘城黄淮村镇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等多家村镇银行关闭提款服务,据公开报导,该案件涉及金额达三百九十七亿元人民币,有四十万储户的存款取不出来,引发储户维权潮。日前,这些涉事银行的各地储户反映,虽然来自低风险,但去之前也老老实实做了核酸,他们在抵达河南后,健康码一律变红,,导致他们行动困难,抗议活动也被迫取消。中共监管部门的人还直接明示:只要你回家,健康码就能变绿。还有远在千里之外的储户,没去河南,也被河南直接赋了红码,所谓“人在家中坐,红码从天降。”

    新冠疫情爆发后,官方以手机的“健康码”来管控民众出行,绿码可以正常出行,黄码有所限制,红码不能乘坐公共交通,不能进入任何公共场合。被赋予黄红码者,必须经过筛检等符合条件后才能解除。现在应用于健康的红码被用于防疫之外的事,使其失去了信用,此事引起了民众严重关注,引起网民对这种做法的愤怒批评,事件立刻冲上了热搜。人们对于健康码“疫情防控”之外的这一“维稳新用途”感到愤怒,怒斥国家防疫沦为权力滥用的武器,有网友认为官方正在把健康码变成21世纪的“良民证”的趋势,让整个国家走向更为可怖的云极权暴政。

    有网友表示,“不受限制的公权力,才是中国最大的疫情”。前中国央视调查记者王志安认为:“这是极其严重的标志性事件。”中国经济学家马光远发微博表示,“将健康码用于非防疫用途,这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不追责,后患无穷。

    随着舆情发酵,官方媒体《环球时报》评论员胡锡进6月14日在微博发文警告称,各地的健康码应只应用于纯粹的防疫目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被地方政府用于与防疫无关的其他社会治理目标”。“如果有哪个地方为了其他目的通过调控健康码阻止特定人员流动,这显然违反相关防疫法规,也会损害健康码的威信,损害公众对防疫的支持,”他写道。

    中国资深媒体人安替表示,“河南当局已经用核酸码为自己的欠债银行服务了”,而他认为,“这些事情必然会发生”。“历史告诉我们,一旦动用主权例外工具,因为‘无法无天’,必然被普遍滥用。”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宏指出,现在没有健康码寸步难行,健康码几乎相当于个人的第二个通行身份证。如果把健康码变成限制个人出行工具,是非常可怕的事情。

    赵宏说,健康码由相关企业配合政府开发,是政府行为,按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只能用于防疫,不能随便泄露个人讯息。健康码的赋码及如何弹窗,在法律上有明确约束。对于这次河南省村镇银行存款人被赋红码限制出行,不可能是银行单方面就能做到,赵宏表示,这涉及政府工作人员可能泄露健康码个人讯息的问题,已违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属于滥用职权,构成犯罪行为。赵宏警告,如果不将“码化治理”纳入法律控制的机制,任由其泛化和滥用,无异于打开潘多拉盒子。因为在讯息、技术和算法的加持之下,政府权力的滥用对于个人将变得更不可防御,个人自由被剥夺的可能也会无限加剧。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表示,健康码唯一正当用途是防疫,如果将健康码变成“社会维稳码”,不但违背健康码使用的正当性,也违反法律规定。在赋码过程中人为干预系统及加入无关防疫的因素,属于简单粗暴的滥用行政权力行为。王锡锌又表示,健康码结合了数据权力与行政权力,二者迭加放大了公权力作用效果,存在着极大被滥用风险。健康码变成无所不能的“全能码”,成为地方权力任性、专断的大杀器,不仅会严重侵害公民权利,而且会透支政府公信力。

    对外经贸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主任许可也表示,赋码是行政行为,决定了公民的自由。如果将健康码用于维稳,是严重违法,构成行政权滥用,也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合法和诚信原则。许可认为,现在民众默认看健康码出行,是因身处疫情而不得不做出妥协,一旦疫情结束或缓解,应恢复没有健康码限制的行为自由。

    美国《外交政策》副编辑詹姆斯·帕尔默在推特上写道:“这非常重要,因为,据我所知,这是第一起健康码系统被用于非新冠的政治管控的清晰案例。”

    人权基金会首席战略官阿雷克斯·格拉德斯坦表示:“我其实以为过去两年里这样的事情会更常发生。但很明显这是一个用健康码打压异见人士的分水岭时刻。”

    汤森·路透基金会新闻记者瑞纳·昌德兰说:“这就是当政府控制你的数据时会发生的事:中国的新冠应用程序一夜间限制了需要健康码进入大楼和商店、使用公共交通、或离开城市的居民。”

    在问答网站知乎,《如何看待外地人在河南落地即赋红码?》有1193个回答,《网传河南多名储户进入郑州后健康码变红,如何看待官方人员回应「未接到相关通知,建议先了解赋码原因」?》有2000多万的浏览量。

    网民喷格拉底表示,就个人而言,给储户赋红码,阻止出行取钱,这是我今年甚至去年听到过的最离谱的事情,嗯,应该没有之一。健康码本身就是群众为了防疫,对自己隐私的一种让渡。一些不防疫的国家他们也一直为了这个事情在争吵,有人想防,但是又不愿意公开隐私用于健康码,所以健康码就很难出现。很多国人想防疫,所以愿意走“红码隔离”防疫的这条路。可一旦红码被用于防疫以外的事情,这以后大家还会相信红码吗?

    网民lili说:“当你有了一个,不需要任何理由,任何证据,任何程序,就可以随意限制他人自由的工具。不用就是傻。”

    网民白井黑子表示,“紧急状态”赋予的权力是如此的便捷好用。以至于没人能抵抗“让紧急状态持续下去”的诱惑。如果他们掌握了让你在某种情况下寸步难行的权力,那么下一步,他们会在想让你寸步难行的时候把你框进这种情况。征信如此,健康码也是如此。

    网民维民所止引用梁启超的话说,我国万事不进步,而独防民之术乃突过于先进国,此真可痛哭也。

    网民Helen说:“健康码本来就是良民证啊?想给你什么颜色就什么颜色,又不需要什么程序和依据的咯。为什么河南红码大家都友邦诧异呢?”

    网民zhongsuxiaohua表示,很多人都在感叹“万万没想到红码会被这么用”,是天真是外宾还是不记打呢?中国政府建立起一套如此完善和全面的管人系统,不这么用还能怎么用啊?

    一篇题为《犯我者虽远必“朱”:多名维权储户被红码》的社交媒体文章讲述了储户赋红码的遭遇。该文章6月13日在微信和微博等社交媒体广为流传,文章随后被屏蔽删除。文章说:“这么好的手段,唐山要是早点学会了,那几个小混混哪还能到得了江苏啊?!”引起众多网民的共鸣。

    作者“西坡原创”6月15日在其同名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红码防民,这是一个恶劣的开头》,文章说,这次直接为储户赋红码,自然是步子迈得太大,引起了舆论反弹。首先要看当地后续如何回应,如果不了了之,肯定会有许多地方照猫画虎、有样学样,谁还没有一批优先赋红码清单了?如果收回红码、整改、处分相关人员,也不等于健康码就一定安全规矩了。这次是赋了一批人红码,所以闹大,那么下次只赋个别人红码、黄码,是不是就不会闹大?反正系统总有漏洞的嘛,责任推给系统就好了。或者说,这样的事会不会已经发生了,但公众不知道?我最担心的还是健康码与核酸检测这两项技术的长期存在与进化升级。生物技术+数字技术,简直是无往而不利的大杀器。

    文章说,当一个社会具备了大规模精准化地重新分配流动性的能力,也就是可以随时随地决定谁可以移动谁不可以移动,那么它就必须具备抗衡这种新能力被滥用的机制。我说的是机制,因为靠舆论抵御这股潮流是不现实的。舆论这只眼看不到的时候,技术的脚步就会悄然前伸,而我们的活动空间就会步步缩窄。

    作者唐鹏在微信公众号“数旗智酷”发表文章《健康码:数字巫术与色彩政治》,文章说,曾有人将搜索引擎的搜索行为形容为一种祷告或占卜,每一次点击都犹如一种对神明的虔诚祈求与膜拜,而搜索引擎运算后扔出来的任何一个搜索结果,都像神灵给芸芸众生的开示。反观健康码,存在于部分城市的健康码其实已接近于这种意味,每天打开健康码就是看是否弹窗和是否变色,至于是谁在空中拨动了一下琴弦,让你的健康码弹窗或变色,没有人知道,只有命运之神似乎始终保持一种笑而不语、憨态可掬地看着你说:按照国家防疫规定,请您配合。当有人在向基层部门的居委申请解码的时候说“谁让你给我弹窗”,他们的回复是“我如果能给你弹窗,我就不在这混了”。很显然,来自数字空间的数据权力就像另一种意义的上帝——没人知道它是谁,但所有人都知道它就在那里。

    文章说,健康码不再只是一个独立的二维码,其背后包含的个人数据、社会情绪以及治理意义,已经成为一种从属于个人、但个人却无法掌控和抵抗其对生活带来的未知影响力。对“红码”的惊异与恐慌,对“黄码”所暗含的社会治理规范,以及对“绿码”“黄码”“自主切换”不可控的迷茫,这些现象以健康码的颜色正在被符号化运用呈现出来,无论对于公共部门还是对于个人,治理主体的理性与责任,和治理对象的理性与责任,都被人工智能设计的程序以及产生的结果所左右。健康码的色彩符号在疫情防控中所展示出来的权力驯服与社会公众的权利屈从,逐步呈现出一种心照不宣、不言自明的制度威信与管治力量。

  • 2021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报告

    1、前言

    所谓“被精神病”通常表现为不该收治的人被送进精神病医院进行隔离治疗,且只要被确认为精神病,就丧失了基本的人身自由。

    本文所表述的“被精神病”,特指因对中国政府不满的上访者或政治异见人士,因为政治维稳的目的,被公安机关使用权力,送进精神病院限制人身自由。

    2021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报告继续从以下四个方面考察中国的“被精神病”问题:

    (一)2021年是《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及诊断标准》(CCMD-3)颁布二十周年,但CCMD-3的内容已经严重与国际标准脱轨,却在实践中继续运用。其中关于偏执性精神障碍的部分,所描述的概念和语义结构,充满了对上访者的歧视。“耿耿于怀”,“个人权利执意追求”,“受压制”、“上告、上访”、“不达目的不肯罢休”,这些都可被当作诊断精神病的依据。这些歧视性的概念和语义结构使得上访者相较于普通群体,更容易被确诊为精神病。

    (二)“被精神病”的人与收治医院有着根本性的利益冲突。精神病医院会有收治精神病人的任务指标,而这种任务指标完成度与医院、医师的业绩和金钱挂钩。这就意味着,若有更多的人被“诊断”为“精神病”,医师要完成的指标任务越完美,其绩效工资也会更高。指标、测算方法和各种文件的指导意见,使得医师不得不承受着上级的压力去诊断出更多本不存在的“精神病人”。

    (三)在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下,2021年依然不断发生政治异见人士和上访者“被精神病”事件。如湖南的李田田,江西的周彩凡,湖北的郝明静。
    不单止是政治异见人士和上访者“被精神病”,人权律师谢阳因为反对李田田“被精神病”,也被抓捕。
    由此反映出在涉及政权稳定和执政权力的立场上,政府从来没有进行让步。

    (四)许多访民在被精神病后,陆陆续续有起诉公安局、医院和街道办等政府单位的诉讼活动,但其诉求都被法院驳回。笔者对案例进行分析说明,说明为何精神维权案件,如此难胜诉。

    一、CCMD-3如何使上访者“被精神病”

    1、上访者如何“被精神病”

    根据《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
    医疗机构接到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应当将其留院,立即指派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诊断,并及时出具诊断结论。”

    虽然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独立强制启动精神病诊断,但真正诊断决定上访者有精神病的是精神科执业医师。

    那为何公安机关在评估上访者行为达不到刑事追责标准后,会更倾于将上访者送进精神病院进行诊断呢?

    根据国家卫生部专家委员、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孙东东,2009年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老上访专业户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偏执型精神障碍属于需要强制的一类。因为他扰乱社会秩序……”。虽然孙东东后来在各方压力下发表了致歉声明,但其身为卫生部专家委员,是精神病方面的权威专家。“上访户99%有精神病”作为一种医学总结,其背后的医学逻辑答案却是准确的:上访者确实更容易被诊断为精神病。

    更容易的根本原因在于2001年出版的《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及诊断标准》(CCMD-3)中有明确写到:“总感觉受压制、被迫害,甚至上告、上访,不达目的不罢休”,这些都是可被作为诊断标准可纳入精神病范畴。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原文这样描述:

    60.1偏执性人格障碍[F60.0]
    以猜疑和偏执为特点,始于成年早期,男性多于女性。
    [诊断标准]
    1.符合人格障碍的诊断标准;
    2.以猜疑和偏执为特点,并至少有下列3项:
    ①对挫折和遭遇过度敏感;(笔者评:上访者经常会对政府的压制感到有精神性的挫折,进而在性情上更为敏感)
    ②对侮辱和伤害不能宽容,长期耿耿于怀;(笔者评:政府对上访者的侮辱和伤害,很多上访者是不能宽容的,大多因为耿耿于怀才要上访)
    ③多疑,容易将别人的中性或友好行为误解为敌意或轻视;(笔者评:由于对政府的不信任,导致上访者几乎对所有政府人员都会抱胡多疑、敌意或轻视态度)
    ④明显超过实际情况所需的好斗对个人权利执意追求;(笔者评:政府会认为上访者对自己的个人权利执意追求,性格好斗所以才去上访)
    ⑤易有病理性嫉妒,过分怀疑恋人有新欢或伴侣不忠,但不是妄想;
    ⑥过分自负和自我中心的倾向,总感觉受压制、被迫害,甚至上告、上访,不达目的不肯罢休;(笔者评:上访者由于经常被政府压制感受不公,为维护自己的权利,所以才上告、上访,不达目的不肯罢休)
    ⑦具有将其周围或外界事件解释为“阴谋”等的非现实性优势观念,因此过分警惕和抱有敌意。(笔者评:由于政府经常压制上访者,所以上访者才有时刻警惕和抱有敌意)

    黄梅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也明确指出:患者常常主动联系专业人士(如律师、信访部门等)寻求救援或解决问题,反复多次上访、举报或诉讼等。可被诊断为精神障碍。

    “对挫折敏感”,“不能宽容,耿耿于怀”,“为个人权利执意追求”,“感觉受压制、被迫害,甚至上告、上访,不达目的不肯罢休”,这些歧视性的概念和语义结构都成了偏执性人格障碍的诊断依据,将上访者对自我权利维护的过程和对政府不公正不作为的心态进行医学“捆绑”。难怪被诊断为人格障碍的上访者约占上访案例的一半(51.02%)。

    所以面对如此高的确诊率,公安更倾向将上访者送入精神病院。

    2、上访者的精神病根源:CCMD-3

    1996年9月,CCMD-3是由中华精神科学会组织114位专家,对24种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作了历时五年多的随访测试,于2001年出版。后经中华精神科学会常委会讨论通过,作为学会的分类和诊断标准,是国家现行的精神疾病诊断标准。由此足见它的权威性和无可动摇的学术地位。但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主任、中华预防医学会精神卫生分会副主任委员贾福军在回应同恋性在CCMD-3去病化时说道:“心理指标相对于物理指标是不一样。因为心裡指标中的一些精神症狀,存在一個相对主观性,并非是完全精准,在信度、效度方面有一些不足。但这是因为社会和科学发现社會的局限性,而导致的结果。……主观性的來源,有時候与社会因素有关。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我们对一种现象的认识,有时候是正常,有時候是异常。”也就是说CCMD-3的精神诊断本身就具有主观性与社会因素的有关

    CCMD-3至今仍然在实践中应用,但无论在理论和内容层面,CCMD早已落后和过时。例如,CCMD-3明确把同性恋与双性恋诊断为性指向精神障碍。然而在精神疾病的实践诊断依据上,精神医学专家主要参考依然是CCMD-3诊断标准。精神病鉴定要作出的一份完整的鉴定意见书,其中必然包括分析说明,而通常依据就是《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任何精神科医师都必须学习CCMD-3的内容,同时很多鉴定领域里的行政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都是参考了CCMD-3进行制定。如:司法部发布的2020年《精神障碍者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指南》和2021年《精神障碍者诉讼能力评定》都是司法行政行业标准,两份文件都明确指出规范性引用文件仍然为CCMD-3。

    如此,以CCMD-3为基础,构建了一系列的医学诊断鉴定文件依据,将“上访、上告”打上“精神病”的标签。“上访、上告”这个政治上的概念被“偷换”成了医学上的“精神病”。

    3、中国特色的CCMD-3与国际标准

    目前中国现行的精神科诊断标准有三个,分别是世界卫生组织编制的《国际疾病及相关健康问题的分类,ICD-10》,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制定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和美国精神医学会推出的《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予统计手册第5版(DSM-5)》。根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倡议以及三个标准的不同特点,首先推荐使用国际标准ICD-10,其次为行业标准CCMD-3,不适用DSM-5。

    2018年12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文,要求自2019年3月1日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全面使用世界卫生组织编制的《国际疾病及相关健康问题的分类(第十一版),ICD-11》中文版进行疾病分类和编码。但文件中并没有明确指出CCMD-3不再适用。虽然在中国,精神医学行业很多会用美国的标准DSM-5或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ICD10。卫生部门也发过相关的文件给各大医院,希望可以用这些标准。但在执行层面,很多医师、心理咨询师沒有用这些国际标准。

    沈阳市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主任医师王晔对是否会有CCMD-4回应道:“现在的医学院校学精神病学用的还是CCMD-3,其出版至今已经二十年,内容已经严重与国际标准脱轨。但目前并没有出新版CCMD-4的计划,CCMD会逐渐被淘汰,新的ICD-11和DSM-5的诊断分类是病因学分类,和以前的老版本的诊断分类标准差别很大,也是精神疾病诊断分类的巨大进步。之前的CCMD,是按照ICD国际标准编写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诊断标准,已经过时了,而且要和国际接轨,才有共同的讨论标准,再出新版CCMD,没有任何临床或科研的价值。”

    CCMD-3,确实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诊断标准,其引言开宗明义就指出编写原则是“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对比最新的ICD-11和DSM-5,内容并没有出现“被压制、被迫害,甚至上告、上访,不达目的不罢休”这样的类似的表达。

    很明显,“耿耿于怀”,“个人权利执意追求”,“受压制”、“上告、上访”、“不达目的不肯罢休”,这些概念和语义结构是中文里特有的词汇表达,英文中没有直接准确对应的词汇。所以在ICD-11和DSM-5里,更是不会用“上告、上访”这种类似的表达去诊断一个人是否有精神病。

    真正将“上访、上告”进行病理化的只能具有中国特色的CCMD-3。

    4、去病化

    笔者曾查阅大量关于上访者被精神病的报告、新闻文章资料。但根据笔者所观察,所有资料对CCMD-3的具体的歧视性条款内容并没有多加分析与挑战。

    如,深圳衡平机构2010年发表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CHRD2012年8月发表的《中国精神病非自愿收治滥用报告》和高健(gaoJian)在2021年出版的《被精神病:中国精神病乱象调查报告》。上述报告,都是从权力架构层面上对送治者(公安机关)与被送治人(上访者)进行分析,但并没有从诊断标准的医学根源CCMD-3上分析送治者(公安机关)为何会更愿意将被送治人(上访者)送入精神病院。

    笔者在撰写本报告时,曾询问一位从事精神障碍领域好几年的人权捍卫者关于CCMD-3里的“上访、上告”这个概念,其竟然也不知道“上访、上告”这个概念被写进了CCMD-3。

    所以充满歧视性概念和语义结构的CCMD-3,在发表后二十年间,并没有受到任何的人权机构和新闻的挑战。上访者被诊断为“精神病”的医学根源问题都没有被发现,也就无从有任何的行动推动“上访、上告”去病化。

    2、“被精神病”的任务指标与医院的“钱袋子””

    受行业利益的驱使,精神病医生欲通过立法(或各种方式)不断扩张自己的权利,固化对精神病患者的制度性歧视;拒绝接受司法监督,把法院排除在非自愿住院程序以外;转嫁非自愿住院中的法律风险,极力将责任推卸给“监护人”。

    精神病医院有治疗精神病患者的年度任务指标,这似乎是精神病医院公开的秘密。

    某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副院长兼门诊科室主任杨某在法庭中就曾公开作证:医院每年有治疗精神病患者的任务指标。

    国家要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在实施此项政策时基层医生能得到相应的公卫补助。但是为了达到档案率硬性的指标,如果村里只有一个精神病,但按照要求得达到4个,于是就造出了4个精神病档案。

    曾有媒体爆出医生造假“精神病”档案仅是为了完成上级任务指标:

    陈某某在办理居住证时发现自己在公安网内被登记为精神分裂症病患者。随即在福清市城头镇卫生院查询到居民健康档案记载,陈某某患精神分裂症,属于重型精神病患者。建立这些健康档案情况的确认人均出自陈某某的同村村医陈某刚,档案中还体现出陈某刚每年都对“精神病患者”陈某某进行随访跟踪检查。当地派出所民警后向陈某刚核实,其最终承认居民健康档案上的记载不实。

    村医陈某刚造假“精神病”档案是为了完成上级任务指标,其不知道档案要上传至全国精神病网以及上报到公安局并录入系统。

    一个小小的村医就可以将一个正常人变为“精神病”人。那为何村医陈某刚为自冒风险造假,其中肯定少不了经济利益的引诱。

    很明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重要一项,其指标的完成率是直接影响到基层公卫人的“钱袋子”的。

    根据《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按照岗位职责,提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指标,考核工作业绩,根据考核指标的结果,确定绩效工资部分。”

    在《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19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评分标准里明确对指标有硬性要求:“工作指标及测算方法:※报告患病率=在册患者数/常住人口数×1000‰……1)患者检出率以4‰为基数(下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达4‰的目标任务);(2)≥4‰,得20分;(3)<4‰,得分=实际率值/4‰×20分。”

    根据《勐海县2016年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自查报告》:“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共890人,建档管理890人,患病报告率为2.6‰(指标报告患病率达到4‰)……扣分原因:患病报告率为2.6‰,未达到4‰按比例扣2.8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工作难度大。一是省卫生厅疾控局2014年下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达4‰的目标任务。我县2014年常驻人口33.9万人,按4‰推算,2016年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任务数为1356人。目前全县筛查出890人与任务数差距较大,较难完成任务和目标。”

    曾有媒体报道,河南郑州各个社区的基层医护人员,被要求筛查本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不得低于辖区人口总数的千分之二,这意味着要在1000个人中至少找到2个重性精神病患者。而这一任务,被纳入卫生部门对社区医院的考评中,如果完不成就会面临上级的督导。

    所以摊派精神病指标事件不是孤立事件,是全国范围内正在开展的精神病人调查的一个缩影,是自上而下推动的“686项目”中的一部分。在精神卫生法实施后,这一项目在推进中不但涉嫌行政违法,而且还涉嫌争夺财政资金和抢夺资源。

    “686项目”是中央补助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的简称,2004年9月30日,国家精神卫生项目作为唯一的非传染病项目正式进入国家公共卫生项目。2004年12月,获得中央财政专款项目经费686万元。项目实施的目的是完善社区对重性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管理,降低精神疾病患者因肇事肇祸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提高医务人员对重性精神疾病规范化治疗的能力。

    “这一项目的目的在于管理和控制精神病人,并没有较好地尊重和保障精神病人的权益,甚至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侵犯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事件。”在精神卫生法立法过程中,这一问题曾引起立法机关的重视。

    现在需要做的是重构,把精神病患者从管理控制对象转变为权益保护和服务对象,在管理模式上,改变政府目前大包大揽的做法,淡化中国精神医学行政化色彩,积极培育扶植社会机构参与精神病人帮扶救治。”

    上述的指标、测算方法和各种文件的指导意见,就使得医护人员不得不感到有上级的压力,而进促使更多的人被“诊断”为“精神病”。再者,更多的人被“诊断”为“精神病”,医护人员可以完成的指标任务越完美,其绩效工资也会更高。这是使得“被精神病”者与收治医院有着根本性的利益冲突。

    三、2021年“被精神病”案件

    根据《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医疗机构接到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不得拒绝为其作出诊断。”

    也就是说当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时候,公安机关是有权力独立启动精神障碍诊断的。

    但问题在于如何解释条文中的这个标准:“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目前办案人员在决定是否启动精神病鉴定时没有任何的参照依据,完全凭个人的经验与直觉。在缺乏科学的考量因素指导的情况下,办案人员的判断与普通人完全无异。这种决定是否启动的机制彻底演化为武断的个人判断过程,公信力极低。

    笔者在案件数据库中找寻到有上访者就算没有任何暴力行为,也会被公安强制送进精神病医院进行诊断。曾有上访者“滞留地铁站内、站立不稳、倒地、言语表述不清”,公安机关也可以只凭感性认识去判断,就对上访者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送院诊断。

    所以回到解释“伤害自身、危害他人”这个标准,公安机关的判断可以说是非常的随意性与主观性。

    中国的“被精神病”一直都与中国的政治维稳挂钩。

    主要原因在于,将上访者和政治异见人士定成刑事犯罪的标准较高,且公安机关没有独立的决定权,在一定程度上会受检察院、法院的制约。所以当上访者的行为和证据不足以够成刑事犯罪时,公安机关难以将上访者关押进看守所。然而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在全国敏感时间限制上访者的人身自由又是一项硬性政治任务。这时候,“被精神病”就可以作为公安机关“合法”关押上访者的另外一种补充手段(其他补充手段还有法制教育学校关押、软禁、被旅游、跟踪等)。

    送治人(公安机关)与被送治人(上访者或政治异见人士)有明显的利益冲突,隔离治疗使送治人公安机关获利。公安机关在《精神卫生法》的“合法”掩饰下获得了更多的机会去限制上访者或政治异见人士的人身自由,由此完成上级指派的政治维稳任务。

    2021年依然不断发生政治异见人士和上访者“被精神病”事件,并且在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下公然将人“被精神病”:

    湖南李田田案:

    2021年12月17日,在微博上公开声援被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开除的女教师宋庚一后,湖南永顺县山村女教师李田田呼救,说自己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引发全网关注。12月24日,中共湘西州政府新闻办发布情况通报,给李田田作出定性。

    中共湘西州政府新闻办称,李某某日前在“县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面前“情绪失控,并意图采取过激行为”,21日在其母亲和在县教体局工作的姑父陪同下,到湘西州精神病医院检查并入院治疗,“病情趋于稳定”后,再于22日中午转入县人民医院,接受住院治疗。湘西州政府新闻办还称,李田田曾在2013年经诊断患抑郁症,今年4月病情加重。李田田当时有四个月的身孕,事件引起外界高度关注。

    公安机关选择将李田田送入精神病院,而不是看守所,其主要原因在于,仅凭李田田的言论较难进行刑事入罪,而李田田曾患有抑郁的精神病史,在家属的配合下更容易送入精神病院进行关押。

    12月26日李田田在精神病院关押7天后被释放,笔者分析被释放主要原因有:一、李田田的言行并没有对中央权威进行直接的挑战,声援宋庚一只能是一种擦边球式的对抗方式,维稳的严重性并不大。二、李田田在被送进精神病院后,不同于其他被精神病案例,事件被国内外媒体和网民一直长期的高度关注,引起一波又一波的网络舆情。舆情警报反馈进了当地政府后,当地政府感受到巨大压大进而释放李田田。

    董瑶琼第三次进精神病院:

    2021年2月9日,向中共总书记习近平画像泼墨的湖南女孩董瑶琼近日疑被第三度送入精神病院。长期关注董瑶琼的北京画家华涌8日在推特发布了这个消息。

    2018年7月董瑶琼向中共总书记习近平的头像上泼墨,之后被上海公安拘捕,同年7月16日被当局送回老家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并以疑有精神病为由,将董瑶琼先后两次关进株洲市医院。

    据了解,董瑶琼在被拘押期间,饱受酷刑虐待。其父董建彪告诉媒体,女儿在关押期间曾被强迫吃药。董瑶琼在获释时,呈现出与原先活泼开朗的样子截然不同的模样。获释后的董瑶琼,变成沉默寡言、神情紧张,甚至是有些痴呆的样子。

    董瑶琼去年获释后在推特发视频称,当地政府要求她上班,以便于监视。她在视频中强调自己没有精神病,是当局强制把她关入精神病院。后来该推文被删除。

    湖南维权人士欧彪峰在推特转发上述视频声援董瑶琼,但随即被株洲警方以“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15天。后来当局又将罪名改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从行政拘留转为监视居住。

    董瑶琼在推特发文,解释欧彪峰被抓的原因。她说欧彪峰是因为帮她传话,说有美国外交官想要与她私下见面。带话之后,欧彪峰就被公安拘留了。

    江西周彩凡案:

    2021年8月18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居民周彩凡,去萍乡市信访局上访后,回到家里就被政府的社区工作人员绑架到萍矿总医院高坑院区精神科,进行所谓“精神病强制治疗”。周彩凡去信访局上访,本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即使骂人,也不会对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实质危害。

    但医师就是说周彩凡有精神病,因为她为她死去的妹妹上访,她老说她妹妹是被害死的,她老是去上访,老是骂人,妨碍公共秩序。

    所以,周彩凡的骂人行为也被扭曲成了“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被送进精神病医院。

    湖北郝明静案:

    郝明静的女儿说,我爸从2021年7月12号,被襄阳市襄州区公安分局双沟镇派出所和双沟镇政府及郝营村书记郝华清他们,联合起来送进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黄集镇静怡精神病院的,到8月31号又转移动湖北省襄阳市安定精神病院,在9月份被我发现后,于10月14号又转移到双沟镇安怡泰医院囚禁。据报道,郝明静因投资开办的沙厂被抢而上访多年。

    人权律师谢阳案:

    2021年12月25日,圣诞节当天,湖南人权律师谢阳抵达湖南湘西永顺县去探访李田田,立即被中共便衣人员跟踪,当地村民被禁口,李田田老师的所有家人都“不知去向”。

    谢阳律师来到砂坝镇桃子溪村小学以及永顺县公安局,在门口打出横幅:“接李田田老师母子回家”。之后,谢阳来到砂坝派出所询问李田田的情况,砂坝派出所说,“没有参与12月19日晚上9点对李田田老师的抓捕。”

    12月25日为确认李田田已回家消息,维权律师谢阳,程晓峰等三人开车去了李田田爷爷的家,希望送些銭转给李。谢阳说:“我的车停在李田田爷爷家门口,维稳人员的车停在爷爷家隔壁。前两天,律师陈以轩还能一睹爷爷的芳容,而今天就绝不可能。行,咱们就这样耗着,感觉很好!”

    谢阳等三人再去李田田家,受到当地干部,地痞流氓的暴力,抢走手机。2022年1月11日谢阳被湖南国内保卫局(国保)人员带走,随后其父亲才收到长沙市公安局当日发出的拘留通知书,指谢阳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

    以上案例都可以说明,公安机关一直试图以收治住院的“名义”强制关押政治异见人士和上访者。

    如前所述,CCMD-3使上访者更容易被诊断为精神病。上访者在刑事入罪程序对证据的要求门槛较高的情况下,其被公安机关送进精神病医院进行强制关押变成了一个要求相对门槛较低的手段。

    在合法性上,公安机关完全可以推卸责任给医院的诊断,称并不是公安机关决定上访者是精神病的,是精神科执业医师决定上访者是精神病。另外在人力消耗方面,众所周知,警力资源是非常紧张的,虽然对精神病人的关押都是由财政报销的,在精神病院关押后,公安机关也不必花大量的人力对政治异见人士和上访者进行专门看管。若上级领导下达指令要求公安机关必须限制政治异见人士和上访者身自由,用软禁和黑监狱等方式的关押需要消耗公安机关大量的人力(软禁和黑监狱都需要派警力24小时看守),而精神病式的关押消耗则是精神病院的人力。

    四、司法救济?

    被精神病公民在放出来后,大部分人选择了沉默,小部分人选择了上访,只有极少部分人选择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公民权利。在极少部分中能坚持下来的更是少之又少,他们要面对法律的不作为甚至乱作为;要面对从起诉受理案件开始的刁难;要面对在审判中颠倒黑白、推卸责任、没有程序正义的司法流程;要面对审判结束后不宜判、乱判的司法乱象;还要面对没法执行的一纸判决书。可就是在这样的恶劣法制环境中,还有受害公民在坚守。

    有律师统计,中国百起精神维权胜案5例。这个统计虽不一定准确,但却反映了中国在《精神卫生法》出台后,由无法可依到了有法可依,由“被精神病”完全没有法律救济途径,到有微小维护权利的希望。但值得注意的是,被亲属因感情和经济利益送入精神病院的民事案件,起诉至法院纠正错误的可能性会比较大。如果被公权力以维稳需要而送入精神病院的,极少得到纠正与赔偿,甚至这些“被精病”者依然陷在上诉无门,维权无路的状态,因为法院对此类案例根本不受理、不立案。

    笔者从裁判文书数据库选取以下案件进行分析,说明为何精神维权案件,如此难胜诉。

    2021年严某某诉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行政赔偿二审案件([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1)京02行赔终166号][裁判日期:2021年10月29日])

    东城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2011年2月28日给浙江省江山市XX镇人民政府发函,称“我所在2月28日例行巡查中,发现贵镇严某某在北京上访,经治安询查发现该人存在较为严重的精神问题,请贵镇速派人带回,建议给予专门治疗”,当地政府根据此函将严某某送江山精神病医院1545日,严某某由此请求赔偿上访差旅费、住宿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在精神病院被限制人身自由损害赔偿费。

    本案中,严某某要求东城公安分局赔偿因出具案涉函件对严某某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但东城公安分局提交的证据证明该分局未设立案涉函件中的落章单位“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站前派出所”,案涉函件并非东城公安分局出具。严某某提交的证据亦无法证明系东城公安分局造成其合法权益受损及拿走其身份证的事实。故一审法院对严某某所提赔偿请求不予支持的论述,二审院予以认可。

    《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但在本案可以看出,举证规则的责任并不是在被告公安局,而在公民。本身公民在行政诉讼已经是弱势一方,没有权力和资源调取证据和调查事实。但法院为偏袒公安机关,依然将举证责任加诸到公民身上,进而使公民败诉。

    五、结论与建议

    现在涉及精神病的法律有多部,但仍然阻止不了被精神病的迫害。中国现在涉及精神病问题的法律包括《精神卫生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等,看上去法律很多,很有保证,但是各法律互相矛盾,缺少连接,这就难免在出现问题时选择性执法,互相推辞,或者钻法律漏洞。

    如此多的法律处罚不了那些实施酷刑的国家行政人员,可见法律对于这些政府人员是多么的无足轻重。最讽刺的是他们还是法律的执行者。所以肆无忌惮的迫害人权也就毫无顾忌可言了。

    综合上述分析。笔者大胆提出以下建议:

    1、删除CCMD-3中对上访者有歧视性的概念和语义结构。如,“对挫折敏感”,“不能宽容,耿耿于怀”,“为个人权利执意追求”,“感觉受压制、被迫害,甚至上告、上访,不达目的不肯罢休”等。让CCMD-3的医学诊断脱离政治性概念和语义结构的歧视。

    2、取消精神病医院的各种任务指标、测算方法和指导文件与收治精神病人的数量进行挂钩,以消除“被精神病”者与收治医院的根本利益冲突。

    3、行政诉讼举证规则回归到法律本身,行政机关应当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应当在送治机构(公安、街道、医院等),而不应当在被送治人(被“精神病”的人)。

  • 北京健康宝已成为稳控限制自由的工具

    【民生观察2022年3月21日消息】近日,前北京律师王宇发消息说,她和许多朋友都深受北京健康宝的弹窗之害,导致有人无法进京、离京以及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她曾因此导致40多天无法回到北京的家里,而流浪在外。王宇称,北京健康宝已成为官方控制人民行动的维稳工具。

    王宇:“以北京健康宝控制民众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了。3月17号晚上回京时的健康宝还能用,18号早上就出弹窗。然后,社区就没完没了的打电话给我,问我的行程、问我是否去过疫区,问我是否做核酸了……我说我没做核酸就不能进京,我现在的行程除了北京有*,其他都是正常的,但弹窗还在。”

    “19号下午1:30分根据社区要求做了核酸,20号早上核酸结果已经出来了,但至今健康宝仍然有弹窗。打12345热线电话,结果只有语音要求你去做核酸,然后就挂断了。”

    王宇称:“自疫情以来,不只是我,我的好多朋友都深受这个北京健康宝的弹窗之害———有的因此无法进京,有的因此无法出京,有的因此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去年10月到12月期间,曾因此致使我40多天无法回到北京家里,而流浪在外。官方不过用此控制人民行动作为维稳的工具。”

    “对于所谓疫情防控,根据病毒的特性专家认为已经比感冒还轻了。现在世界多数国家都已经放开,国际卫生组织权威机构也已经解除疫情防控,中国为什么还要以此限制自由民众的行动?还要强制没完没了的做核酸?”

    王宇表示:“而最离奇的是,以前我的健康宝有弹窗的话,拨打北京12345热线电话还可以反映问题。现在,这个12345热线电话居然把我拉黑了。”

    “我用我的手机拨打12345只有语音告知做核酸,无法转接人工客服,我还以为12345全部转智能语音服务了;但同一时间,用别人的手机就能拨通人工客服电话,这真是要多无耻有多无耻。”

    今天3月21日早上,王宇打算再去做个核酸。结果,护士说健康宝有弹窗就不能做核酸。让人感觉这是一个怪圈:不做核酸就有弹窗——有弹窗就不能做核酸。

    无独有偶,前律师任全牛近日欲前往北京,其北京健康宝竟也无缘无故弹窗了。

    3月21日任全牛发推说:时空伴随者北京的“健康宝”,总是有理由又无需理由的给人来个“弹窗”,又不是把防疫健康码变黄或红,但是起到的作用是一样的,一个个小小的弹窗不除,也一样可以稳控限制,甚至达到禁足的目的。

    前两天好好的健康宝,就因我3月20号下午要去北京了就“弹窗”了,还是时空伴随者,北京健康宝犹如朝阳群众……

  • 谢燕益要求健康码信息公开收到答复函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28日消息】2021年12月1日,北京前维权律师谢燕益通过信函,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国家卫健委)提交了关于健康码信息公开的申请书。今天,谢燕益收到国家卫健委关于健康码信息公开申请的书面答复函。

    2021年11月30日,谢燕益起草书写了关于健康码的信息公开申请书,12月1日,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给国家卫健委。

    谢燕益在文中称,2019年年底新冠病毒肆虐全球以来,国家采取了诸多联防联控防疫措施,其中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手段在内的个人手机终端普遍推行的健康码。时至今日,健康码已经成为公民出行、公务、消费、就医、就学等等不可或缺的条件,关乎每一个公民方方面面的自由权益,健康码对于当今中国的普通百姓而言可以说无处不在,影响着千千万万人的衣食住行日常生活。

    申请人作为一名公民,出于自身及家人现实权益之考量以及公民权利责任所系,现申请国家卫健委向申请人公开以下事项:

    一、健康码普及推广的具体法律及政策依据?健康码在防疫体系中是否构成一项强制性责任?

    二、推行健康码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健康码的全面推行迄今效果如何,有关部门是否进行过相关评估?是否准备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防疫或公共卫生措施还是仅仅作为临时性手段?无论作为长期措施还是临时性手段,是否有立法计划制定相关法律政策以及依法听取民意举行听证等立法程序?

    三、健康码定期搜集的个人信息如何保存?是否采取相关措施保护个人隐私?如果是都有哪些措施?对实施健康码措施过程中发生侵权行为公民如何获得知情权、监督权及救济权利?

    四、健康码系统除了防疫功能,是否存在其他用途或者政府采取了哪些必要措施,防止健康码系统所涉公民隐私及行程信息被非法利用,包括但不限于非法监控、利用个人隐私进行商业牟利等?

    在上述申请书发出之后,谢燕益于2021年12月28日,收到了国家卫健委关于健康码信息公开申请的书面答复函。告知书称:你所提申请属于咨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范围。如不服本告知书,可按《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在60日内向我委行政复议机构提起行政复议,或按《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在6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谢燕益表示,健康码政策信息公开透明化有利于依法科学防疫与隐私权保障相统一,有利于规范权力运行,只有善用和正用,而不是滥用和错用,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内的科技手段才会造福人类社会,否则将会带来异化和危险。

    附:致国家卫健委——健康码信息公开申请书

    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谢燕益,联系电话:13520232026。
    通讯地址:北京市XX区XXXX小区X号楼X单元XX室

    2019年年底新冠病毒肆虐全球以来,国家采取了诸多联防联控防疫措施,其中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手段在内的个人手机终端普遍推行的健康码。时至今日,健康码已经成为公民出行、公务、消费、就医、就学等等不可或缺的条件,关乎每一个公民方方面面的自由权益,健康码对于当今中国的普通百姓而言可以说无处不在,影响着千千万万人的衣食住行日常生活。

    申请人作为一名公民,出于自身及家人现实权益之考量以及公民权利责任所系,现申请国家卫健委向申请人公开以下事项:

    1、健康码普及推广的具体法律及政策依据?健康码在防疫体系中是否构成一项强制性责任?

    2、推行健康码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健康码的全面推行迄今效果如何,有关部门是否进行过相关评估?是否准备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防疫或公共卫生措施还是仅仅作为临时性手段?无论作为长期措施还是临时性手段,是否有立法计划制定相关法律政策以及依法听取民意举行听证等立法程序?

    3、健康码定期搜集的个人信息如何保存?是否采取相关措施保护个人隐私?如果是都有哪些措施?对实施健康码措施过程中发生侵权行为公民如何获得知情权、监督权及救济权利?

    4、健康码系统除了防疫功能是否存在其他用途或者政府采取了哪些必要措施防止健康码系统所涉公民隐私及行程信息被非法利用包括但不限于非法监控、利用个人隐私进行商业牟利等?

    申请依据及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条、第九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以及人民的知情权、政府职责操守与良知、行政机关以及国家公职人员的政治伦理、人道责任特提出此申请,请予披露为盼!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申请人:谢燕益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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