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公安局

  • 上海维权人张洪祥状告公安局法院不立案

    上海维权人张洪祥2009年10月13日因为相邻纠纷,被徐汇区枫林派出所警察钱明不公正办案,事发第53天送进徐汇拘留所行政拘留六天。
    2013年4月13日为了求见新任上海市公安局长白少康,举报徐汇区枫林派出所警察钱明的犯法行为,张洪祥遭虹口区凉城派出所警察绑架进派出所,张洪祥本人没有看到任何法律文书,再一次被蒙冤行政拘留五天。
    2013年7月1日张洪祥向虹口区人民法院起诉,状告虹口区公安分局非法拘留,2013年9月18日被虹口区人民法院答复该案不予立案。
    张洪祥家住上海市徐汇区东安二村67号甲301室,2009年8月20日与比他小23岁的302室邻居王文涛【系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员工】为了公共走道无法通行的原因发生纠纷。
    王文涛违章将家里的进户房门和窗改成向走廊上开启,长期妨碍张洪祥全家的正常通行,而发生多次纠纷。发生纠纷时王文涛拿自制的木棍欧打张洪祥致伤,经龙华医院验伤,张洪祥手臂血肿八公分,脸部多处抓伤。
    2013年7月1日张洪祥状告虹口区公安分局诉状递交虹口区人民法院,2个多月不见立案,2013年9月18日张洪祥去打听,才知不予立案。接待的是虹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周巍庭长【女】。张洪祥问:“为什么不给立案,如果真有正当理由不给立案按照法律规定必须要出书面栽定书。”周巍庭长回答说:“像你这样的案子我们不会立案,也不可能给你出栽定书
    ,像这个案子你去打听一下,全市法院都不会立案。不是我能说了算,不能立案是虹口法院院长决定的。”
     
    控告人:上海徐汇区张洪祥
    联系手机:13671857663
    居住地:上海徐汇区东安二村67号甲,邮编:200032
     
    2013、10

    张洪祥

  • 成都公民状告公安局 公民代理人遭集体驱逐

    民生观察工作室志愿者李其刚2013-7-10报道:昨天是成都公民李廷惠、周成群等四位访民状告成都锦江区公安局非法羁押公民案的开庭日。依照有关法律,每位原告可以委托两名公民代理,本志愿者也受其中原告的委托为公民代理人。但因为本代理人没有“二代身份证”一开始就被拒绝进入法庭。就有关部门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就废止“一代身份证”的使用,本人将在适当的时候提起诉讼。
       一大早原告们就来到了锦江区法院门口为前来旁听的公民发放旁听证。最初法院只允许每位原告只能有5名旁听席,在原告们据理力争后增加到10名,但是很快40张旁听证就发放完毕,原告李廷惠要求再增加旁听证但遭到法院拒绝。致使大量公民无法进入法庭“普法”!
       庭审在上午9点半开始,开庭后不久,所有公民代理人就从法庭中愤怒的走了出来,经采访得知,法庭以公民代理人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29条之规定全部驱逐出法庭!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
    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法庭外,未能进入法庭接受“普法”的公民在法院门口当起了义务法治宣传员,其中因成都《财富论坛》而被“综治办”用开水大面积烫伤的刘存钦老人更是脱掉衣服向路人及广大公民展示了《财富论坛》的成果之一!
    随着围观民众的增多,警察开始以疏导交通的名义驱散民众,驱散中没用使用野蛮手段。
    庭审在下午2点半结束,未作宣判。

    部分被驱逐的公民代理人

    公民代理人陈云飞被驱逐出法庭

    警察驱散围观民众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