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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建伟因举报固始公安违法办案而要被其抓捕

    【民生观察2025年1月22日消息】河南省固始县人大代表、企业家李建伟,因持续举报固始县公安局党委委员黄宗平、经侦大队涉众中队副中队长丁蕊等人滥用职权对其妻子祝利违法立案,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而要被黄宗平、丁蕊等人抓捕。

    2025年1月14日,李建伟写信向河南省两会代表、委员反映,固始县公安局党委委员黄宗平、经侦大队涉众中队副中队长丁蕊等人滥用职权对他和妻子祝利违法立案,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情况。

    李建伟和祝利(女)系夫妻,二人均是固始县人。李建伟出生于1985年,早年二人去北京经商。2017年二人回到固始县创业。李建伟投资两家公司,从事智能信息化服务及汽车贸易、维修行业,祝利担任两家公司的财务。李建伟曾荣获固始县“优秀五四青年”荣誉,2022年当选固始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连续两年被固始县人大常委会评为优秀人大代表。

    2024年3月25日固始县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5月9日拘留祝利,因检察院不批捕予以释放,11月5日被批捕后羁押至今。李建伟也被立案,尚未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尚在侦查阶段。

    本案祝利系公司财务,李建伟系两家公司控股股东。祝利用家庭财产垫资近二百万元为其中一家公司购买设备,该公司对祝利有大量负债,故其根本不具备犯罪的主观故意。因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存在高度混同,李建伟也不够成犯罪。公司运行账目是清晰明确的,挂名小股东都与李建伟核对过账目并签字确认,不存在祝利或李建伟侵占公司资产的事实。

    所谓被害人高树红不过是个挂名股东,他在公司没有真实股份,他本人刚开始要的仅仅是工资款,他不过是李建伟的工人而已。李建伟和高树红均多次报警,本案不仅经过固始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处理,还经过刑侦大队和辖区派出所处理。除了经侦大队,其他部门都认为属于经济纠纷。

    因黄宗平、丁蕊等人不断对外放风称李建伟是犯罪嫌疑人,要对他抓捕,并采取强制措施。李建伟依法聘请律师,向办案民警递交委托手续,相关民警明确表示李建伟不是犯罪嫌疑人。固始县法院还通过补正裁定予以确认。黄宗平等人早对李建伟妻子立案,并对李建伟家采取封建社会抄家式侦查,并以询问证人名义多次找李建伟谈话,证据早已固定完毕。

    现在黄宗平等人突然自我打脸,对李建伟采取强制措施,是对李建伟通过合法途径向有关部门反映其违法办案的疯狂打击报复!李建伟举报黄宗平等人违法办案,黄宗平等人为了让李建伟闭嘴,对其抓捕。这就是河北迁西县退休干部马树山举报县委书记李贵富被查的固始县版本!

    该案起因是作为股东的李建伟与其他挂名股东在经营问题上的矛盾纠纷。刑事案件立案之时,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与刑事案件系同一事实或牵连关系的民事案件,即(2024)豫1525民初2720号、2721号案件,二民事案件立案日期是2024年3月19日,而本案(刑事案件)的立案日期是2024年3月25日。

    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本案需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才能立刑事案件,固始公安局自行立案是错误的。

    现在黄宗平、丁蕊等人不承认本案与法院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有牵连关系,未经省公安厅负责人批准直接违法立案。但是,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官都认为存在民刑交叉问题,并作出中止审理决定。常识告诉我们,不可能所有民事法官都错了。黄宗平、丁蕊等人此举,不过是想要蒙混过关、掩盖自己以刑事手段插手民间纠纷的真相而已。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黄宗平、丁蕊等人送达给被害人高树红的《立案告知书》的立案日期竟然被遮挡,明显是为了掩盖刑事立案时间晚于关联民事案件的事实。

    令人震惊的是,被害人高树红今年1月初又拿着《立案决定书》在河南高院审理的一起关联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立案决定书是刑事侦查卷的组成部分,属于侦查秘密。《立案决定书》只有两份,一份附卷,一份存档,不存在给当事人的那一份。这是一个所有办案民警都知道的基本常识,黄宗平、丁蕊等人不可能不知道!被害人拿到了立案决定书,就说明其拿到了所有的侦查卷宗。这可见本案背后有多么大的司法腐败!

    被害人高树红可以神奇的拿到了立案决定书,但是祝利的律师却见不到办案民警!《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下列执业活动:(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但是,黄宗平、丁蕊等人从来不见祝利的律师,刚开始还是敷衍在外办案,后面直接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律师去办公室找他们从不露面。

    固始县公安局党委委员黄宗平作为分管经侦的局领导,直接指挥本案的立案侦查,其本人难辞其咎。

    为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目前全省公安机关严查整治以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的案件。若固始县公安局延续错误,继续推进本案,对李建伟、祝利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是小事,损害法治建设、影响地方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大事,故当事人恳请上级相关部门明察。

    鉴于本案诸多程序违法,明显存在案外干预和黑箱操作,固始县公安局不宜管辖该案,当事人请求上级部门依法监督将该案指定管辖至异地公安机关办理,还给李建伟、祝利夫妇一个公道,并严厉惩治黄宗平等不法之徒。

  • 史怀珠诉高新公安一案其在开庭前被带走传唤

    【民生观察2025年1月10日消息】近日,河南郑州高新区公民史怀珠诉郑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简称:高新区公安分局)一案将开庭审理,但是在开庭前一天,史怀珠却遭到高新区公安分局民警带走传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直至案件庭审时间过两才将其放出。其目的就是阻止史怀珠的案件无法庭审。高新区公安分局该行为涉嫌滥用职权,严重干扰公民司法活动。

    2025年1月8日23点多,史怀珠老师在医学院新城宾馆被郑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简称:高新区公安分局)两名警号分别为:108877、107873的民警,破门而入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传唤,至高新区公安分局枫杨派出所接受讯问。

    其目的就是阻止史怀珠老师2025年1月9日9:00在郑州市高新区法院诉高新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一案庭审不成。

    2025年1月9号下午四点左右,经与史怀珠老师家属通话后得知,史怀珠已经平安无事离开了枫杨派出所。

    有知情人士表示,“史怀珠诉高新公安分局限制人身自由一案,被告高新区公安分局在开庭前掳走原告史怀珠,庭审后又将其放出,意图使原告史怀珠不能出庭而被法院按撤诉处理。”

    郑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部分公职人员涉嫌滥用职权,严重违法阻挠辖区公民司法活动!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法对其进行严惩!

    据悉,史怀珠是郑州市高新区大里村村民,其位于该村的房屋曾遭到四次强拆。

    史怀珠曾反映,他们村委会两年前将土地卖给开发商,但是相关手续和文件乱七八糟,连盖的公章都是私刻的。村民由于不满当地政府瞒着村民私卖土地,曾集体到国土局控告,遭到雇佣的黑社会人员殴打,多人受伤,其中有位老人家更是被打骨折,随后两年多里村民住房陆续被强拆。

    史怀珠家六层的楼房之前经历了三次强拆,第一次是2015年11月24日,当晚强拆人员带了两三百人,开着挖掘机到他家,用挖掘机将他家房子一侧砸出三个大窟窿,他被迫上楼往下扔石头砖头,强拆人员撤离。

    第二次是2016年3月20日晚上,强拆人员再次开着机器到他家,挖掘机对着他家房子后侧开始砸墙,他老婆上前阻挡,被好几个强拆人员控制并殴打,导致他老婆头部受伤耳朵流血面部肿胀,住院治疗。

    第三次是2016年4月中旬,强拆人员连续几日围堵他家,不断用石头砸他家的门窗玻璃,并趁他家人不在家时,把他家楼房西侧的一个房间一层一到六层拆毁,让他家房子成为危房,后他家人回到家中奋力反抗,拆迁人员才撤走。

    史怀珠家的六层楼房原本是用来自住以及出租,当地政府为逼他家搬走,曾多次对他家的租客进行围堵恐吓,导致租客全部被迫搬走。到现在大里村只剩下史怀珠一家的房子,当地政府干脆不跟史怀珠家谈拆迁补偿标准的事了,而是想尽办法进行强拆逼迫史怀珠家搬走。

    2016年6月21日下午,史怀珠回家时在村子附近听到朋友说,今晚会再次对他家房子进行强行拆除,此外平时日夜不间断在大里村施工的车队和人员今天全都没有出现,对此史怀珠非常担心,并紧急向外界求救。

    他呼吁各界关注他家的情况,关注他一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 北京房山公安分局撤销李晓东殴打不予立案决定

    【民生观察2025年1月7日消息】辽宁维权人士李晓东在北京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情况下,遭北京房山公安分局警方联合地方信访工作人员与警察共同参入对维权人士李晓东进行非法拦截后遭到殴打,随后报警,经多次找房山公安分局都不给予答复,在李晓东本人与家人不懈努力与抗争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程序,经过行政复议目前北京房山公安分局已经做出撤销不予立案通知书。目前李晓东被当地关押在看守所,姐姐李秀弟代为李晓东提出要求北京房山公安分局立案申请诉求。

    具体申请诉求如下:
    经复议,房山分局撤销了不予立案决定
    复议申请书申请人:李秀弟,女,身份证号码:21100219491121292x
    住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北哨街11组6-16号
    电话:13214193101
    被申请人: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法定代表人:朱峰
    申请事项:
    1,撤销房山分局作出的京公房不立字(2024)5047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
    2,责令被申请人依据事实与法律立案调查处理。

    事实与理由:

    2024年3月18日辽宁维权人士李晓东被辽宁省辽阳市驻京绑架回辽阳刑事拘留后逮捕,申请人系李晓东的姐姐,由于1月7日李晓东在丰台站被辽宁省辽阳市驻京组殴打,致两根肋骨骨折,1月11日经房山分局阎村派出所组织法医鉴定。

    由于迟迟没有立案,被申请人违反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3月18日李晓东在国家信访局接待司附近被辽阳驻京组绑架。

    5月1日房山分局出具轻伤二级的鉴定报告,而李晓东却被辽阳刑事拘留后逮捕,申请人深信首都的公安机关一定会依法办案,不会冤枉好人,也不会令犯罪分子逍遥法外。虽然事涉信访人,但信访人并非是敌对分子,国家和政府的法律依然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请求贵单位尊重事实和法律,依法撤销京公房不立字(2024)5047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责令相关部门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此致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申请人:李秀弟

    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
    2,不予立案通知书
    3,法医鉴定结果。

    李晓东案件发生经过如下:

    2024年1月5日去北京第三中院递交上诉状途中,在十里河地铁站被查扣,辽阳驻京组强制将李晓东带回辽阳。为了仅剩三天的诉讼时效,不耽误向北京第三中院递交上诉状,于1月6日李晓东自行购买了车票赶回北京,1月7日在北京丰台站,被辽阳驻京组拦截殴打,致两根肋骨骨折(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出具法医鉴定报告为轻伤二级),在阎村派出所报案并去医院查验伤情,良乡医院初诊为第五节肋骨骨折,第四节不排除。到北京市积水潭医院复检,由于过年医院放假,年后拿到结果为第三、五节肋骨骨折。紧接着是两会维稳,没来得及将伤情报告送到阎村派出所,2024年2月23日就不得不配合驻京组回到辽阳,经与街道书记和区政法委书记沟通,答应由街道副书记陪同前往阎村派出所递交伤情报告,并为李晓东订购了3月1日7:29的火车票。谁料第二天早上就被带往市局,莫名的被行政拘留十天。

    李晓东为了保护自身权益,因为事发在北京,2024年3月18日到国家信访局控告辽阳市驻京办在北京的违法行为,却被辽阳驻京办在信访局旁边绑架了李晓东并且被立刻遣返回了辽阳,目击者称是关鹏海吩咐手下制止路人拍照录像。结果是官官相为,违法者没有得到惩治,却把受害一方刑事拘留。张冠李戴的时代,谁在寻衅滋事路人皆知!李晓东被被非法绑架遣返回辽阳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又变更为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为由送检,目前检察院拟定退补了一次。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李晓东被殴打致两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没有得到保护,却遭到非法构陷被批准逮捕,打人者却逍遥法外,辽宁辽阳这样的事件还要持续多久?辽宁公检法联合制造冤假错案必将成为历史的罪人,你们是滥用职权构陷访民寻衅滋事的罪魁祸首,你们必将定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最后请立即无罪释放李晓东回家。

  • 何强被公安以帮信罪带走羁押家属未收到通知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11日消息】深圳市个体户何强被承德县公安局以“帮信罪”之名抓走并追讨“损失”,公安局与官派律师串通滋扰其亲友,引发冲突后造成亲戚跳楼死亡;何强在被抓走后50多天后也不给家属任何通知,目前不知是死是活。近日,何强妻子李春苗写信向公安部王小洪部长反映其丈夫的情况,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

    李春苗,女,住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金盛苑金碧阁,窗帘安装个体户,其丈夫名叫何强。

    2024年10月14日晚上,何强被当地派出所从家中抓走,次日家人去了解,称是承德县公安通缉抓人。警察讲,是因为何强的银行卡进账93万元之后又转走了,涉嫌“帮信罪”。

    李春苗付了会见费,委托律师到深圳看守所探视了何强,得知何强的“师傅”以办理大额信用证为条件,要何强帮忙收一笔款转到指定账号。款到账后当即转出,何强没有利益。

    10月21日下午,李春苗被告知何强被带往了承德县。

    承德县周警官(号码:13333146450)打李春苗电话说:被害人93万元打到何强的账户上被刷走了,这笔钱只能跟你们追讨,要退赔被害人损失,把钱打到公安局账户上,让被害人出谅解书,我们办取保。

    之后周警官又让何强用他的电话打给李春苗催促筹钱。说家属什么都不用做,等着判刑就可以了,到时候会以邮寄的方式通知你。李春苗四处筹钱借不到。

    10月22日上午,周警官让何强用他的手机催问李春苗筹到钱否。周然后说:一是案子要破,二是为被害人追损失,你的难处和我无关。

    11月1日开始,一个号码为18231438866的“承德律师”、一个18632444898的邓律师的轮番打李春苗电话,要李春苗请他们做何强的律师,与警方沟通。

    随后两位律师又打何强表妹昝晓艳的电话,并诬称何强有钱存于昝晓燕处。两位律师三番五次的骚扰、恐吓,搞得家人和亲友几乎崩溃。

    邓律师于11月20日又打昝晓燕电话威胁和恐吓,昝晓燕的丈夫恼怒与她大吵,一气之下摔了昝晓燕的手机,昝晓燕气急纵身跳楼当即身亡!

    家属认为,承德县公安串通律师三番五次的打电话骚扰亲友、挑唆是非制造事端,诬称有钱放在其表妹昝晓燕处,多方滋扰、恐吓,造成了昝晓艳的死亡。

    现在表妹昝晓燕被逼得跳楼自杀,丈夫何强被抓,李春苗的婆婆彻底崩溃了!

    截止12月11日已经过去了50多天,家属再没有收到承德县公安局的任何信息,户籍所在地也没有快递。

    李春苗咨询了法律人士,说公安带走人后37天内必须有逮捕或释放的消息,这是法律的规定。可何强被带走50多天竟然杳无音信,家人很担心何强人还在不在?会不会被摘器官出售顶债了?

    走投无路之下,李春苗只好写信向公安部部长王小洪求助。

    李春苗在文中表示,“中国是法治国家,公民人身权利起码还受法律保护吧?任何人构成犯罪都应该受到惩处无可非议,但也应该依法办案吧?有人委托何强收款转付他人,前边人打进、后边有打出,何强无一分利益,如果讨债也不应该朝着一家讨吧?

    公安的职能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打击犯罪,公安部门啥时候变成了讨债公司了?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公诉机关起诉、法院判决才能定案吧?承德县的公安随口下判,公安机关有定罪的权限吗?难道国家的法律在承德被废止了吗?连起码的程序都不遵守了?

    我丈夫何强仅仅因有人用他的账户接受并转付一笔钱就被抓走成为了勒索工具,如同民国土匪绑票,我们这还像一个国家吗?承德难道不是共产党领导吗?

    王部长您是党中央任命的公安最高长官,维护国家法制是您的职责,但是骇人听闻跨省“远洋捕捞”发生在您的任上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土匪绑票一样绑架人口讨债、勒索金钱,既然不是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为什么不予以干预和制止呢?听之任之不就是默许和纵容吗?

    希望能引起王部长的关注,约束公安机关为了勒索而办案的行径,回到维护国家法制、维护公民权利、依法办案的正道上来。”

    李春苗电话:13715308721

  • 常昊传道不服公安行政处罚提起行政复议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9日消息】云南省镇雄县常昊传道因不服公安机关对他的行政处罚遂提起行政复议,其代理律师收到通知,案件将于2024年12月12日,在镇雄县司法所集中听取意见。

    2024年10月15日,云南省镇雄县塘房聚会点,按照基督信仰几千年来的传统,为十四位信徒施洗后众圣徒一起圣餐纪念主,聚会刚结束受到国宝、民宗等部门几十人的冲击,曹三强牧师和常昊传道及三十来位弟兄姊妹被带到公安局,最终常昊传道被行政拘留12天,常昊传道出來后不服镇雄县公安局对他的行政处罚,因他们违反了宪法三十六条和刑法二百五一条之规定,提起行政复议一案律师收到通知,说下个礼拜四(2024年12月12日)早上9点在镇雄县司法所集中听取意见。

    据悉,2024年10月14日曹三强牧师由三位湖南国宝陪同先到昆明,15日上午再赶到镇雄。在他们到达前,镇雄当地警方先传唤了常昊传道。

    2024年10月15日上午,云南省镇雄县家庭教会塘房聚会点正在为十几位新基督徒施洗时,遭到当地几十位警察、国宝、民宗等部门工作人员的联合冲击。在场几十位基督徒被警察和国保全部带到派出所。一起被带走的还有常昊传道以及从湖南过来的曹三强牧师。

    到15号夜里,被带到派出所的其他基督徒都全部回家,但曹三强牧师和常昊传道则被带离了派出所。

    到15号晚上12点,曹三强牧师也被释放。常昊传道则被镇雄警方行政拘留12天,罪名为“冒用宗教、气功名义危害社会”。

    2024年10月27日,常昊传道拘留期满,从镇雄县拘留所被释放,其家人手捧鲜花前往迎接他回家。

    之后常昊传道不服公安机关对他的行政处罚,对此提起行政诉讼。

    据了解,常昊传道于2023年4月14日被被镇雄公安局带走,后以涉“寻衅滋事罪”被批捕,并被镇雄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

    2024年5月14日,常昊传道结束一年多的刑期出狱。他因基督教信仰以及长期关注社会公义多次被警方传唤。

    曹三强牧师因在中缅边境贫困地区宣教、兴办学校、使当地2000多名学生受益,被中方指控“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今年3月4日才结束刑期获释。

    曹三强牧师和常昊传道出狱后都参与了“中国的下午五点钟”国度祷告会的带领服侍。“中国的下午五点钟”是由秋雨圣约教会发起,多家家庭教会联合参与的为受逼迫的中国家庭教会祷告的国度祷告活动。

  • 曾武律师在休庭后被洛阳公安当场带走传唤

    【民生观察2024年9月21日消息】2024年9月20日,河南洛阳李伟平案二审第一天开庭,洛阳中院恶意安装电子屏蔽器侵犯公民通信权、涉嫌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罪在先,律师自主维权,前去关闭该非法设备,却被该法院恶意报警,导致曾武律师被传唤到派出所,至20日晚上23点28分曾武律师还没有获释。目前,曾武律师是否获得人身自由尚不清楚。

    2024年9月20日,洛阳李伟平案庭审休庭时,辩护律师曾武突然被洛阳洛龙公安龙门派出所警察传唤带走。(龙门派出所联系电话:17537914493,每个公民可以联系关心。)

    据传唤证上显示,传唤的事由是故意毁坏财物。事情发生在9月20日上午庭审休庭期间,曾武律师在律师休息区发现,信号屏蔽的范围不仅仅是庭审现场,在律师休息区也没有任何信号,不能拨打电话,不能进行任何通讯、联系。

    曾武律师在上前关闭信号屏蔽器的开关按钮时,屏蔽器不慎掉落。就这么一点儿小事,就被洛阳公安在庭审休庭后以故意毁坏财物为由直接带走传唤。

    试问,如此荒唐之事,肆意侵犯辩护律师通信自由、人身自由,公权力在洛阳真的这么肆无忌惮无人可管、无人能监督了吗?

    另外,湖南的吕方芝律师也于9月20日当天发文证实了上述事件。

    据吕律师说:“我是湖南的吕方芝律师,我的同仁曾武律师9月20下午被洛阳市龙门派出所带走,理由是故意损坏财物。

    我当时就在现场,目睹了全过程。曾武律师为了制止洛阳中院在律师休息区实施的违法屏蔽信号的行为,试图关掉相关的屏蔽设备。不料该设备安装的极其不规范,轻轻一碰后就掉落到地上,但外观仍无损。

    我现在就在洛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这里,我作为了解全过程的证人,要求作证,希望相关人员立即安排对我制作笔录,并立即停止限制曾武律师的人身自由的行为。”

    截止目前,本网还没有获得曾武律师是否获得人身自由的相关消息。

  • 福建何宗旺状告福清公安违法拘留案开庭审理

    【民生观察2024年7月31日消息】福建维权公民何宗旺状告福清公安局”违法拘留“行政诉讼一案,于2024年7月29日下午由福州鼓楼区法院行政庭在位于福州市的福建闽江监狱临时法庭开庭审理。正在福建闽江监狱服刑的原告何宗旺及其委托代理人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纪中久律师,出庭参加诉讼。

    根据在监狱外围观公民提供的信息,2023年9月12日福州”鞭炮冤案“发生5周年纪念日,何宗旺和叶钟等十几人,相聚在福州仓山区某酒店吃饭。席间突遭福州公安国保违法大抓捕,其中福州晋安区硕士访民叶钟被抓几天后被刑讯逼供致死。

    在寻求丈夫死亡真相,失踪近三个月的叶钟妻子李美英,于12月8日突然打电话给何宗旺等人,证实叶钟已死亡,并说明自己目前被限制人身自由,被违法软禁在江西娘家的处境。何宗旺就因为接听李美英的一通电话,当晚福清公安就直接闯到何宗旺家,进行强制传唤。次日福清公安以“教唆他人上访”莫须有名义,对何宗旺作出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12月24日何宗旺在拘留15日期满时,又被福清公安以“袭警”罪刑事拘留。何宗旺后蒙冤获刑1年3个月,转押福建省闽江监狱服刑。

    何宗旺在服刑期间,不服福清公安作出的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因此何宗旺委托纪中久律师,将福清市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判定违法,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福州鼓楼区法院已异地管辖受理。

    所有福建维权公民都知道,上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何宗旺被动接个电话何罪之有?所谓”教唆他人上访“更是无稽之谈,于法无据。本案的实质,是公权力违法操纵司法,肆意迫害何宗旺,以掩盖福州叶钟被公安活活打死的真相!

    庭审时,狱警不让家属和其他群众进入监狱旁听,具体庭审情况不详。福州维权公民唐兆星、林后勤、林梅珠、邱香英、张华等人,只得在监狱外围观声援。

  • 福清市公安特警吃相真的很难看,五星差评

    今天2024.4.22福清法院公开审理何宗旺袭警案。

    我想参加旁听学习法律知识,约请张红一起与我前往,同时发信给律师想进去傍听。当我们来到清昌大道99号路口时,一群特警从警车下来,装备配备齐全,其中有特警配备冲锋枪,直接把我们包围起来,随即大声训斥要我们拿出身份证给他们检查,我们答到:配合警察工作可以,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要告知查身份证的的理由,你们警察装备那么先进,一摄到我们的脸就知我们的身份信息了,而且你们警察也要先出示警官证给我们看一看。然后其中一名警察出示了他的警官证后,告知:他们是执行公务,要配合他们赶快离开此地。我们当场答应立刻离开此地,马上自行回家。可就在这时一位彪形特警说道:不许走,要上警车(他手指着特警车),把人带到公安里面去。我们与他争辩说:我们没犯法,凭什么把我们带到公安里去?不让我们走,这不就是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吗,警察知法犯法。这名彪形特警(可能是现场指挥者)更加凶恶的说:现在这里没有什么法不法的,不许你们走就是不许你们走!你们不要在这里讲这法那法的,哪里有那么多的法?随即他一个眼神指挥着众特警蜂拥而上把我推拉拽强行绑架到车里。

    特警命令我们把手机交出来放在桌上。随即他拿起我们手机七检查八检查。查了很久也不归还,我们上前要求他不能这样查看我们的手机,这是私人物品,可是这名特警却命令我们老实点坐回凳子上去,配备着冲锋枪的特警还故意在我们眼前晃来晃去。他查看了半天也没查出他所需要的,(因为我们一直以来是本份守法的公民)随后把我们人和手机移交给了音西派出所,他自己带着一邦特警就撤退了。

    在此,我想告诉福清的公安特警们:今天你们这种对待我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警察要看我的手机,必须出具检查证明文件,如果没有文件证明,就是滥用职权。我们个人隐私是受法律保护的,警察不能随意扣留和随便查看我们的手机!今天你们特警的行为给遵纪守法的公民带来了严重的身心伤害,给福清人民警察形像造成了不良的影响。随后我当地的段警带我们离开音西派出所。临离开时,我们要求音西派出所给我们一张告知书,要求告知什么原因把我们抓到这里来。里面的一位辅警说:他们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是特警把你们带到这里来的,派出所与特警是两个部门的,所以不知道。

    哈哈,大家看一看福清的警察就是这样,滥用警力,玩弄老百姓。

  • 瞿华被公安强行撬门带走传讯今日获释

    【民生观察2024年2月27日消息】2024年2月26日凌晨1点左右,在亲属家休息的江苏南通瞿华,被南通开发区竹行派出所及南通开发区公安分局人员,强行撬门进入其亲属家中,将她强行带走传唤,至今天中午时分瞿华才被释放回家。

    瞿华的哥哥瞿银华:“只因维权人南通瞿华手机关机,南通开发区竹行派出所民警找不到其人,就半夜里强行撬锁进入其亲属家要传讯她。我控告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号063746(马荣军),263531,二人于2024年2月26日凌晨撬门非法入侵江苏省南通市星苏花园XX幢801室住宅罪,请求上级部门依法监督处理。控告人电话:13813605211。”

    瞿华的丈夫张金山:“大家好!我是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竹行街道瞿华的丈夫张金山。从2024年2月10日开发区竹行街道派人住在我们房间对面只有一米距离。一整天大门开着,对我们进行监视与跟踪。并且一整夜,抽烟聊天,严重影响瞿华的休息。瞿华这几天一直感冒咳嗽。所以瞿华为了能够好好休息一下,就在他哥哥家休息手机关机而睡觉。没想到,开发区公安强行撬开她哥哥家的门,进行强行传讯。瞿华从26日凌晨1点左右就被带到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关押,直到今天(27日)中午才被释放回家。”

    张金山质疑:“公安强行撬开民宅,进行传讯是否合法?瞿华的血压一直很高,低压在100左右徘徊,上压就更高了,根本不适合传讯,希望公安理性执法。请大家关注,谢谢!”

    据悉,十年间瞿华家三处房屋遭到地方政府和法院的违法强拆,一家老小至今无家可归。在走投无路,被逼无奈之下,只能向国家信访局领导反映。

    从2015年至今,瞿华、张金山夫妻经常被有关部门安排的社会人员盯梢、跟踪、限制自由、甚至于被堵车、堵门、撞车等等!去北京多次被地方公安和街道雇佣的黑保安用黑车违法截回南通,还被黑保安殴打、抢夺财物,每一次报警都无任何结果。

    2019年9月,为了非法限制夫妇二人人身自由,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海镇区主任陆健,雇佣保安公司对二人实施非法拘禁。

    自今年大年初一开始,暂住在宾馆的瞿华、张金山夫妇遭到开发区竹行街道人员的24小时监视,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瞿华电话:13901480532

  • 林生亮家人被广州公安跨市骚扰威胁

    【民生观察2023年10月12日消息】现旅居荷兰的中国深圳维权人士林生亮,因给广州市检察院朱珈琳发送了其参与迫害黄雪琴和王建兵,被恶人榜征集中心收录榜单的信息,昨日林生亮的家人遭到广州国安和深圳国保的联合上门骚扰,他们要求其母亲交出手机,并威胁要把林生亮12岁的二女儿带往派出所。目前,在林生亮和家人的交涉下,广州国安态度缓和,表示只要将该手机取消绑定的ID即可,他们不会做其他任何事情。

    北京时间2023年10月11日下午,广州市来了几个国安的人,联合深圳国保和辖区派出所所长到林生亮母亲的店里,要求她交出一部苹果手机检查,被其母亲以隐私为由拒绝。

    林生亮通过推特说:“通过监控录像可以看到在路口有几名便衣守住出口戒备,可谓阵仗不小。母亲反复询问是否与我有关系,他们说不是。真实意图无从得知。整个谈话相对克制。此时,我母亲唯一一个仅有语音通话功能的微信帐号被停用。”

    林生亮母亲向广州国安领导历数深圳如何迫害其全家,告诉他们当年多次强迫失踪林生亮时,其曾到楼顶准备跳楼,看到蓝天白云天地广阔从而放弃了轻生念头⋯⋯

    另外,广州国安还去单位找了林生亮孩子的母亲。

    林生亮:“伤害性不大,相对克制,有待观察,暂时不列入征集名单。他们以有一个手机号码133被投诉为由,要求交出苹果手机查看。”

    当日下午晚些时分,广州市过来的国安等大批人马与孩子的母亲谈完话后,重返林生亮母亲的店里。

    之后,广州国安的人赖在林生亮母亲的店里不走,说有那部苹果手机和号码必须拿出来,说有人投诉这个号码发给广州检察院的人一条信息,他们没法回去交代,否则要把林生亮12岁的女儿带到派出所去。林生亮要求与他们通电话,被拒绝。

    林生亮:“可能那部手机的ID号码和我的苹果手机绑在一起,但是除此之外,这个手机没有发过任何讯息。我的手机发过。这是什么原因?”

    林生亮母亲与广州政保周旋了很久,没有把手机交给他们。深圳市和宝安区的政保早就撤离了,只剩下三个广州市的政保今晚在深圳过夜。林生亮表示,自己已经掌握其中一个领导人的个人信息。

    林生亮:“如果明天敢实施口称的抓我二女儿去派出所的话,视为私仇,我就马上公布他的所有资料,并动用一切手段解决私仇。我妈已经警告他们了,上次去香港出关被搜身已经影响到孩子的心理健康了。”

    鉴于广州政保不离开,持续对自己家人进行骚扰的行为,11日晚上,林生亮给广州市检查院朱珈琳手机发出如下信息:朱珈琳,你给我听好了,广州的国安带了一批人骚扰我家人,至今不肯离开。据透露他们不是在讨好你,而是畏惧背后的男人。你不赶紧把这些人叫走,我就曝光你曾经交往过的男人的所有信息。你把我当成对手之前,最好先去打听一下我的故事,或问问广东省公安厅厅长。林生亮!

    据林生亮透露,9月24日,他曾用手机给广州市检察院朱珈琳发过一条短信,就是发了这个信息,所以引来广州公安跨市骚扰他的家人。

    该条信息内容如下:广州市检察院朱珈琳因参与迫害黄雪琴和王建兵,被恶人榜征集中心收录榜单,后续如继续作恶,将公开作恶者及家属所有资产、开房记录等!并向有关部门举报贪污,海外则递交人权报告申请制裁或审判驱逐子女出境并没收财产!好自为之,相互转告,一切都在掌握中。

    截止2023年10月12日中午11点左右,林生亮发出消息说:“三名广州过来的国安人员态度相当友善,诚恳表示只要将该手机取消绑定的ID即可,不会做任何事情。为了回应善意,等待我二女儿中午放学回家打开手机操作一下。”

    据悉,出生于1978年的林生亮,是广东深圳市人,原深圳市永利兴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深圳市某企业财务人员,维权公民。

    因积极活跃于网络以及线下各种社会维权活动曾遭中共抓捕判刑两次,其两次入狱均是因言论而获罪,在狱中遭酷刑虐待。

    2017年5月,曾因在公共场所、警车、共享单车上涂鸦“上推特,关注郭文贵”字样,被中共警方抓捕后秘密判刑一年二个月;

    2018年8月23日,即获释后一个月,再次被深圳市上川派出所警方抓捕,先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寻衅滋事”罪名起诉,最后以“寻衅滋事”被秘密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刑满释放后,林生亮常期被警察跟踪监控并骚扰其家人。要求其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被多次叫到派出所约谈和拍照,必须随叫随到,不得离开警察远程网络监控的范围。外出必须跟辖区警察报告和得到批准才能离开本市。

    2020年11月份蛋壳爆雷事件,林生亮积极组织受害者维权,要求公安局、住建局和银行承担监管责任,成功免除了租客微众银行的租金贷款,为此受到国保的威胁警告。

    2020年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当天上午十点多,其到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咨询个人名下坐牢期间被查封拍卖的商铺情况时,被法官朱希文下令扣押九个多小时,期间不得进食、不得上厕所,意图执行行政拘留十五天(坐牢期间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书)。后被强行带到医院做核酸检测、抽血等,期间身体软组织多次被警察弄伤,经大量公民朋友关注之后,被国保接送回家。

    2021年2月13日,其因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多张含有涉港事件水印的图片及春晚评论的文字,被国保以传唤的名义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因坚持非暴力不合作的理念,行使沉默权,不告知图片来源,被送至深圳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五天,并处以500元罚款,两个家人被传唤到派出所录口供。

    在拘留期间一直坚持绝食抗议司法迫害,于3月1日解除拘留,当天被威胁恐吓,下次直接送到牢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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