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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公民徐昆已刑满出狱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0日消息】本网获悉,秦永敏玫瑰团队云南昆明公民徐昆被云南当局构陷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今天刑满释放出狱,早上六点钟看守所就把他释放了,徐昆家离看守所走路只有十几分钟他就自己回家了。

    徐昆是秦永敏中国玫瑰团队成员,玫瑰团队创始人秦永敏已被湖北武汉当局判刑十三年现关押在湖北潜江广华监狱。由于疫情原因,秦永敏有两年时间没有任何信息流出。

    徐昆从2019年8月17日抓捕,到今天2021年8月16日出狱整整两年,徐昆是2019年8月17日抓捕,云南昆明当局在久押不判的情况,终于在2021年4月8日在法院宣判,徐昆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法院宣判后徐昆表示自己无罪,提出了上诉。

    徐昆是中国玫瑰团队坚定的人权捍卫者,长期在网络上建立QQ群,做人权民主转型演讲主持人,多次网上支持被抓捕的人权捍卫者,秦永敏开庭长途跋涉到武汉支援秦永敏开庭,秦永敏先生在被抓捕失联后徐昆多次举牌为秦永敏呼吁要求湖北武汉当局释放秦永敏与夫人赵素丽等活动,云南昆明当局以徐昆在推特网络言论打击报复构陷入狱。

    徐昆说:关押期间在2020年12月23日开庭,在开庭前律师会见过,他告诉律师公检法各单位都劝他认罪认罚等行为,徐昆始终坚持自己不违法,不认罪,不认罚,徐昆说: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被限制通信自由的权利,从开庭到出狱当局以疫情为由没有让律师会见,看守所还限制了开庭前四个多月都没有收到徐昆的家信,从开庭到出狱又是几个月了,总计看守所有大半年多的时间家人没有收徐昆给家人的信件了,徐昆说:云南昆明看守所被非法限制羁押人员的通信权,看守所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人权。

    徐昆被抓捕到目刑满释放整两年时间,徐昆是在2019年8月17日他订好火车票要去苏洲参加朱承志大哥开庭,被昆明市盘龙分局国宝强行退票,退票后又到穿金所做笔录。做完笔录8月17日晚8点30分送徐昆拘留所行政拘留15天,到了8月30日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9月30日晚上8点以涉嫌寻衅滋事执行逮捕。关押在昆明市盘龙区第二看守所三监。

    徐昆在一审宣判后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徐昆在出狱前几天才收到二审的裁定书,云南昆明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签发裁定时间是在2021年5月31日,徐昆收到的时间是出狱前几天,严重违背法律程序,不及时送达当事人,是怕当事人不服裁定再次申诉吗?法院与看守所严重侵犯当事人的知情权。

    徐昆被云南昆明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今天早上六点释放回到了自己温馨的家,徐昆目前精神状态很好,由于在看守所长期营养不良加之疫情原因看守所也不让通讯,又不让会见,很担心家人与朋友很焦急,徐昆两年的关押煎熬略有显老,但是精神状态很好,徐昆目前需要一段时间的休养。

    徐昆,刚出狱需要修养身体,占时不方便上网,他向社会各界关心他的朋友表示感谢,同时感谢各媒体对他的关注与关心。

  • 从河南洪灾看知情权事关公民生命安全

    河南洪灾至今仍属进行时,而没有成为过去时,各种逃脱删除与封锁的灾难信息通过网络透露于世,牵引着世人目光。当中国媒体被千篇一律按照党旨传讲河南抗洪故事时,国外记者赶往河南采访却遭遇着中共官方设定的种种障碍阻隔,其中将媒体当作敌对势力,将接受采访敢于透露实情当作给敌对势力递刀子,再次成为网络红粉的时尚。在如此官方封锁与民间反封锁信息的力量严重不对等角逐下,中国公民对河南灾难实况的了解出现严重不足,由此导致社会各种救助无法及时有效抵达急需之所。因此多少生命错失救助时机而丧生是可以想见的。

    公民知情权在灾难之际就是生命的生存权,这早已为世界各种灾难所一再验证。这次河南洪灾导致如此惨重生命损失,其中重要一个原因就是公民缺失对灾情的知情权。首先在暴雨预报上,作为司职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公权力没有在大灾到来时充分而及时地将信息传递给普遍公民,没有对洪灾到来的危险程度给予公民足够的警示,使公民丧失对洪灾充分全面的认识。其二、水库排涝没有给予下游公民充分告知,甚至许多公民处于完全不知情状态,从而让公民错失规避洪灾机会。其三、危险地段政府在洪峰到来前没有起码的警示,更没有设防阻止公民陷入险地。如地铁五号线,已经洪水涌入地铁,居然还不关闭地铁站口,还让旅客进入地铁,这是公然漠视公民生命,剥夺公民对危险的知情权,从而使公民陷入生命危险的困境。再如,京广隧道,那么多车辆驶入绝境之际,负责交通管理部门居然没有在隧道入口给予应有警示与阻止,相反还有幸存者透露说入口没有阻止,出口却被阻止,那岂不成变相杀人?其四、受灾严重地区被阻止公民信息发布,使一些急待救援人士无法将危险求救信息及时最大范围散播于社会,从而使生命错失最佳救援时机。其五、严重阻止洪灾中死难者家属强烈要求公布死者名单,使家属们无法准确获悉亲人存亡信息,导致没有死亡者被误认死亡而失去充分得到家属救助时机,与已死亡者被家属各处寻找救助的混乱情况。等等,无法一一列举的因洪灾信息被阻碍,公民知情权被侵害剥夺,而导致了生命丧失的种种灾难,无不说明公民知情权对危难之际公民生命安全的重大关联。

    河南洪灾致使如此众多生命的丧失,其中原由当然很多,但官府垄断信息,层层设卡,逐级审查,致使灾难信息不能及时而全面传递到社会,让公民不能充分掌握了解实情,以避开险情保全生命,以及官府封锁信息,使灾情实况无法让社会知情,从而导致大批生命无法获得及时有效警示、劝阻、救助而死亡,显然上众多原由中的重要原由。

    中共极权夺取大陆政权后,极力愚弄民众,给民众灌输生存权、发展权是第一人权,以及“人权不能当饭吃”的意识,而全面剥夺公民其他基本政治权利与经济权利,使广大民众漠视人权而一味成为经济动物。事实上,人权是不可或缺任何一项的系统性权利,其中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亦属于公民的基本人权,在现实中与公民日常生活紧密相联,事关公民的生命安全。这不仅是可以当饭吃,是吃饭无法离开的人权,而且是直接关系生命安危的问题,因此是不可或缺,绝不能被剥夺的。

    本次河南洪灾中众多生命的丧失,直接说明公民知情权对公民生命安全的紧密相关。当然,因为公民被剥夺知情权而引发严重生命危机的事件在中共统治史上屡屡发生,如三年大饥荒,那也是民众被剥夺知情权,被欺骗愚弄,进而狂热浮夸所带来的直接恶果;还有1975年河南大水致数十万人罹难,也是完全在民众不知情无防备下泄洪所致,至于唐山地震,汶川地震,导致数十万人死难,也与民众没有及时获得全面信息有关,以及在灾情发生后信息被封锁相关。

    一个社会在应对各种重大自然灾害时,民众的自发自觉自救显然是至关重要,而要想使民众自发自觉自救避险,让民众充分知情是极其重要的前提条件。若一个政权基于维护自身统治需要,肆意管控信息,裁剪、封禁信息,剥夺公民知情权,势必导致公民无法准确、正确作出避险的抉择,从而丧失逃生希望,造成重大生命损失,这事实就是剥夺了公民的生命生存权,因此,一个社会能否保证公民知情权,就是能否保证公民生命安全的重要方面,就是衡量一个政权对公民生命安全是否尊重。

    河南洪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事实,再次向国人警示:知情权事关一个社会公民的生命安全。一个真正负责任的政权绝不会剥夺公民知情权!否则,那个政权就是不尊重生命,是视民命如草芥的专制极权政权。而公民为了有效保全自己生命以最大可能逃避自然灾害的危险,就必须奋起争取自己的知情权。

    民生观察 2021年7月26日

  • 公民联署征信

    联署征集:要求解除对知名律师唐吉田先生出境限制的呼吁
    发起人:刘巍,刘仕辉
    请将姓名,职业,联系方式,发到征集邮箱
    征集邮箱:chineselawyersrights@gmail.com

    中国大陆知名律师唐吉田先生的女儿孤身一人在日本求学两年,2021年4月底突发重病,失去意识近三个月之久,病情极其严重。唐吉田律师6月2日欲赴日陪护女儿,被北京警方以莫须有的出境后会危害国家安全之滑稽理由阻止,未能成行。国际社会已有百余名学者发起联名,呼吁北京警方收回这一荒唐决定,对唐吉田先生赴日陪护女儿予以放行。

    十余年来,中国公安等强权部门固守不合时宜的“文革”对内斗争和专政思维,将民间各界众多人士如律师、学者、宗教人士、弱势群体视为敌人,率性滥权,不仅动辄刑罚相向,而且更随心所欲、漫无标准地对唐吉田律师这样无任何违法行为的人士施加禁止出入境之限制,此种限制越来越有恣意扩大之趋势,成为一种任性、武断的行政处罚甚至精神酷刑!

    唐吉田律师的女儿年仅25岁,花样年华,却命悬一线!无论依中国自己的法律还是依普世的人道主义原则,北京公安或任何强权部门均无任何借口禁止唐吉田律师出境。在当今全球一体化的时代,国际自由旅行是各国公民普享的一项基本人权,恣意限制唐吉田律师或任何公民个人出境,不仅会使中国成为许章润教授所称之人类文明的孤岛,更会使中国成为国际文明社会的另类和异端。

    为唐吉田律师赴日之行而呼吁同时也是为每个中国公民的国际自由旅行权而呼吁!

    本呼吁向全体华人及国际人士开放,敬请联署!

    2021年7月20日

  • 停止迫害杨绍政教授 保障公民言论权利

    “六四”屠杀32周年前夕被强迫失踪的前贵州大学教授杨绍政先生日前已经确信被中共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是中共正在制造的又一桩以言治罪大学教授案。值得世界高度关注!

    据维权网6月10日报道,原贵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杨绍政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府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杨绍政教授2021年5月18日,也就是中共制造六四大屠杀32周年前夕,在装修自家房屋期间忽然与亲人失去联系。起初外界以为是中共为了控制杨绍政在六四屠杀纪念日开展一些纪念活动,故将其软禁某地或强迫旅游,结果在六四纪念日过后,杨绍政失踪20余天,才传出他已经被中共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从过往多年传出的所谓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处罚来看,那都是中共当局完全无法无天迫害异议人士、人权捍卫者的手段。2015年“709大抓捕”中,对全国大批人权律师与民主维权人士的所谓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发生了滥施酷刑,暴力殴打,强迫喂服不明药物,长期不给睡觉等等诸般暴行。并且,监视居住完全不受法律监督,不在正规的看守所,不给律师会见,也无任何检察监督投诉机制,因此是彻头彻尾的法外施刑制造冤案之地。今天,杨绍政教授遭致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显见中共当局意欲罗织罪名,将杨绍政投入大牢。

    杨绍政,男,生于1969年,四川巴中人,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师从我国老一辈经济学家胡代光教授。是被贵州作为优秀人才招引而来,曾任贵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和贵州大学高等教育评估与研究专家。从事《博弈论》、《高级微观经济学》等与优化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相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在《经济学动态》、《经济学家》、《经济学消息报》、《经济体制改革》、《贵州社会科学》、《社会主义研究》等刊物发表文章20多篇,其中两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多篇被国研网、经济研究资料等全文或部份转载。独著专著1部,参著专著2部。因发文透露中共党政人员每年耗费二十万亿元人民币,2017年11月起被校方停止授课,并于2018年8月被开除。

    杨绍政一贯主张宪政和法治,认为“没有宪政,政党就凌驾于《宪法》之上”;主张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财产公开;认为“政党控制体系不改革,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被学生和评论为“为人正直,充满学识”,“可遇不可求的好老师”。因为杨绍政不与恶势力为伍,受到中共体制排挤,在单位也倍受打压。甚至面临人身安全危险。

    以致2012年网络上流传一份《贵州大学经济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杨绍政的公开遗嘱》:“如果我有什么意外死亡,一定是贵州大学经济学院个别人或者与经济学院个别人有关的人害我致死的,我绝对不会自己主动自杀身亡。”“如果我的妻女有何不测,也一定和贵州大学经济学院个别人或者与经济学院个别人相勾结的人有关。”“我深知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道义和有尊严的。为了和一伙没有公平正义之心,不依据规则和程序办事、导致师生行为失范的恶势力作斗争,我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校长信箱、党委书记信箱、学校纪委、省教育厅纪委书面反映经济学院相关人员的问题后,不仅没有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和阻止,反而是我在经济学院的处境更加恶化——截止现在为止,两个学期没有给我安排研究生的上课,今年没有给我分配指导研究生。作为贵州大学经济类学科的第一个引进人才、博士、教授,这是难以想像的。”信中明示将“坚守公平正义将与你们战斗到底,直到生命的终结”。

    2017年下半年,杨绍政撰文揭露“全民养党”,指“全体国民的税款和国资收益每年供养所有政党专职党务人员和一些非政党社团工作人员,分布在政府、军队、社团、公有企业、事业单位、专职党务机关的每一个细胞,总数约2000万,给社会带来的耗损估值约20万亿元人民币。这么庞大的资源,真的可以忽略不计?”文章又指,如果情况不改变,社会终究会崩溃。

    2017年11月10日,杨绍政被贵州大学无预警停止授课资格。外界推测杨被停课与其言论有关。此前他曾两次被贵州省公安厅约谈,并被明确警告在中共十九大期间“闭嘴”。

    2018年8月16日,杨绍政被贵州大学开除。20天后又被停发工资。杨就此向校方提出行政复核申请书,要求撤销处罚,恢复教职,但被驳回。

    2019年6月4日早上,杨绍政因在微信上转发前38军司机透露六四枪杀学生市民三千至五千的数字,而被贵州省政法委、网信办、以及多名国保强制传唤到花溪区公安局办案中心,被要求脱光衣服,穿他们提供的衣服,还被尿检、抽血、采集十指指纹。杨绍政后被戴上脚镣、手铐,固定在审讯椅上,接受讯问长达八个多小时。

    2020年3月6日晚7点39分左右,成都市温江区天府派出所警察四五人,在贵州大学被开除的杨绍政教授居住的成都市温江区学府尚郡家门口敲门,理由是疫情期间要进行检查。警察告诉杨教授他的警号为072888,要求杨教授和家人必须配合他们进屋检查。杨教授拒绝他们进屋,警察通知开锁匠来学府尚郡。警察欲强行破门而入带走杨教授和他的妻子女儿。后在国际舆论关注下警察才离开。

    今年六四前夕,杨绍政在没有公开发表纪念言论情况下再度失聪,现确信被中共当局拘押,并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从杨绍政先生一贯所行,可见其秉持一个知识分子的良知与责任,真切思考研究社会问题,放胆直言,揭露中共全民养党与六四屠杀真相。由此招致中共当局迫害,是典型的因言治罪。这次中共在六四屠杀32周年前夕再度拘押他,就是为了控制他发表言论,而中共立帮100周年之际,为了营造喜庆,疯狂镇压一切揭露中共黑幕人士,杨绍政先生自然成为了镇压对象。

    中共枉顾法制,肆意践踏人权,公然因言治罪杨绍政教授的行径,不仅违反宪法,而且蔑视中共业已签署的众多国际人权公约,因此是赤裸裸挑衅人类文明、法治与人权。民生观察在此严正要求中共立刻无罪释放杨绍政教授,切实兑现保障人权的承诺!

    民生观察 2021年6月13日

  • 首都北京是绑架谋杀维权公民的集散地

    首都北京是绑架谋杀维权公民的集散地;北京警方是绑架谋杀维权公民的帮凶——纪实:2020年9月30日发生在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大杜社派出所金桥警务站门前20米,是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宋玉波被绑架谋杀案的现场。

    我是宋玉波,微信号:火车头,微博号:火车头98370,户口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34-1-162居民,手机号码:15809888869(不敢长时间开机)身份证号码:210113197011090637

    【一、】北京首都通州区大杜社派出所金桥警务站门前20米是绑架谋杀宋玉波第一现场
    2020年9月30日早晨05:10分左右,我在这个北京市通州区的周营村北口公交车站等12路和28路公交车,由南向北驶来一辆白色的微型面包车(当时我只知道是个微型车),(牌号是辽A0081警,这个号码是我被绑架到沈阳才知道的),快速开过来,在周营村北口车站牌边儿停下来,突然,下来五六个彪形大汉,什么都没有说,向站台等车的乘客这里扑来,吓得我转身就跑,在路口的树林里,被一个人扑倒,压着我的头、压住我的身体、踩着我的手,对我拳打脚踢、有人掐我的脖子,防止我喊叫,胳膊上有刺青,有人撕开我的裤子口袋抢我的手机和钱包,我只能用力喊了一声“救命呀”,绑匪们为了阻止我呼救,把手指伸进我的嘴里,不让我呼救,我狠狠的咬了一口,这个人掰倒我的2颗牙齿,1颗大牙被打活动了,我的嘴里开始流血,劫匪们把我的衣服从后面掀到我的面前,挡住我的眼睛,我被打得失去了反抗能力,喊不出话了,听到有人说:“艹你妈的、找死”,我被劫匪抬进了车,我的帽子、右脚的鞋、眼镜都落在了案发现场。我被劫匪绑架了。案发现场距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大杜社派出所金桥警务站门前只有20米左右。我被抬进车,卡在座椅的夹缝,我的身体被压着,有人说:“调头、赶紧走”。有人在打电话说:“老大,在哪儿换车”。这就是发生在天子脚下、祖国首都北京抢劫绑架杀人案的开始。此时,我感觉是那么的无能,我没有和劫匪同归于尽的机会和能力。

    我的身体和头都很疼,尽量保持头脑清醒。他们用身体压着我,我不能动,也说不出话来,呼吸困难。车大约走了5分钟,听到说:“把车开到亮的地方”“这亮点”“把车开过来”“是他吗?”“是他”“捆上”,绑匪们一直都在用身体压着我,我动不了。有人在把我向车下抬,这是我唯一的求生机会。

    【二、】我经历的第一次谋杀
    2017年1月17日21:30除夕夜,案发现场在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大岭村66号门前,我经历过一次对我的谋杀。
    是因为我实名举报《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长白派出所做假案、对我谋杀8年无人管》
    ①、制作假的政府公文。
    在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法院的档案室里2013民一字第92号卷29页,是《报警情况登记表》原件,左上角盖着“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长白派出所”的假公章。假公章和真的公章,在字形和字体的大小都不一样。特别是假公章中间的五角星差距更大,假公章的五角星比真的大2mm以上(用游标卡尺测量的结果)。
    ②、随意更改档案卷宗。
    沈阳市铁西区法院档案室,随意更改2013民一字第92号卷宗,由“长期”变成在“中期”到“短期”,并且,里面的证据不全了。特别是为这个卷宗又做了一个50号卷宗,这2个卷宗里都有假证据。
    ③、阻挠律师调查
    长白派出所对我和吴红海律师要看《报警记录》存档件,百般阻挠,并且,当着我和律师的面,撕毁存档复印件上的证据,使存档复印件留下2个窟窿。
    ④、我的律师是长白派出所介绍的,我的律师和被告,在同一个单位(辽宁省医药有限公司)上班是同事关系,在单位发年终奖时,被告和我的律师同台领奖。这是警察在设计陷害我。
    ⑤、长白派出所销毁了被告人在沈阳市铁西区妇婴医院做节育手术的调查证据。
    ⑥、马彦芹购买和平区哈尔滨路43-1-162房产,用虚假收据就过户了。马彦芹使用被告在2010年10月14日,以105400元的价格卖给郭凤莲的房产交易票据(是收据,不是正规发票,正规发票已经被郭凤莲使用了)进行过户。长白派出所对这个调查结果进行了销毁。
    ⑦长白派出所利用假的“马彦芹”欺骗我,真假两个马彦芹我都见过,继续做假案。
    ⑧、销毁我的卷宗
    2018年沈阳市和平区长白派出所民警姜维臣销毁我的卷宗,明确告诉我卷宗没有了。
    ⑨、举报换来了对我的谋杀
    经过2年多的等待,我的案件没有进展。在长白派出所教导员姚XX的建议下,我于2015年3月10日,实名举报了被告人倒卖增值税发票和倒卖毒品,同时把证据视频交给了长白派出所。
    2017年1月27日晚21:30除夕夜,在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大岭村66号门口,是东西方向的“原国道102线”,双向6车道,这个道路向东方向是黑山县县内,距黑山县县内1公里,摄像头多;向西方向是远离黑山县县内,摄像头少,路口多,方便逃离。外号为“大龙”(黄春龙译音)的网逃、吸毒犯,驾驶报废车,在双向六车道,由东向西,越过双黄实线,再越过2个车道,逆行高速行驶,用车把66号门前的人撞死,肇事车没有停下来的迹象,快速逃逸,被撞者脖子当时都撞断了,被撞出30米外当场死亡,家里留下了丈夫和正在读大学的儿子。杀人凶手在当地有家族势力。至今没有抓住这个杀手凶手。
    他们雇凶杀人,本应该杀死宋玉波,这个无辜的人成了我的替死鬼。因为,在2017年1月25日我发现有可疑车辆,在门前蹲守,我做有记录。
    此次,对我进行谋杀她们用了古代的作案手法:
    第一步:“打虎放鹰”;
    第二步:“端马架”;第一、二步都已经实施。
    第三步:“绝后杵”一定会有。
    另外,对实施谋杀我的方法也做了预测,有两种谋杀我的方法。如果是按照我朋友预测的谋杀方法,我必死。

    【三】、第二次谋杀绑架,我第一次濒临死亡
    1、绑匪们一直都在用身体压着我,我动不了,呼吸困难。我隔着我的衣服,能感觉到是在一个路灯下,有人在把我向车下抬,这是我唯一的求生机会,这些畜牲,绝对要弄死我,绑匪们抬起我的时候,我蹬开了抬我腿的人,我掉到座椅的夹空中,遭到了更残酷的毒打,抓住我的手腕,用膝盖压着,并撞我的头,用脚踩踏和撞击我的腰、胸和肚子,我的内脏受不了200斤的踩踏和撞击,内脏受伤,我不能呼吸了,意识渐渐模糊,拖我下车,绑匪们在用黄色包装胶带把我捆起来,抬我上车的时候,我感觉到了死亡降临,昏了过去。
    2、2020年9月30日10:00左右,昏迷了5个小时以后,当我第一次醒来的时候,意识模糊,眼睛看东西模糊,仔细看到墙上有“绥中县医院”的字样,一个穿白衣服的胸口上有个“白红健”牌子,我又昏了过去,有人在喊,在我眼前晃动一张纸,好像在问我什么?我喘气很久,只说了句“我喘不了气”,意识模糊中,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是被疼醒的,腰疼的厉害,他们在把我抬进一个车,我小便了,感觉是个医院,上了一辆白车。他们不会给我治疗身体,我手里一直握佛祖舍利,是佛祖保佑我没死。
    一路上,我尽量保持头脑清醒,我右侧的绑匪,短发尖头瘦脸,头和手上都有刀疤,眼小,面黑,身高1.7米左右,凶恶之徒。我的左侧,面白,团脸,大眼,身高1.8米左右,前面还有3个人,这3个人都看不到面相。只能看到左前中头左后上有个小肉球。
    天将黑前,到沈阳市老北站附近,下车时看到这个车号为:辽A0087警。
    3、第三次谋杀我。我不相信政府为我解决问题。
    辽宁省沈阳市以联系会议为名,美其名曰“为我解决问题”实际是第三次谋杀我的开始。
    因为,身体受伤走路费劲,勉强上到2楼,对着走廊的是会议室,陆续来了8个人,让我说说我的诉求,此时,我被政府骗了,都不知道,心里有些小高兴。
    我读了《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长白派出所做假案、对我谋杀8年无人管》问这是不是事实?
    他们说“你休息一会儿,我们开会研究一下,一会答复你”,就再也没有见到他们。
    晚上,被非法拘禁在沈阳市铁西区兴顺派出所,由2个人看押,没收了我的2部智能手机。

    【四】、第二次濒临死亡,怕你死在西塔派出所才救你
    1,2020年10月1日中秋节,在沈阳市铁西区兴顺派出所,用我只能接打电话的手机,把我在兴顺派出所的信息和在绥中县医院第一次抢救的内容发了出去,并向社会正义人士发出了求救信息。我在绥中县医院被抢救的所有证据被绑匪们拿走了,在这个文章里的诊断,都是我后来自己去找到的。由于身体不好,我躺在一个空床上昏睡过去了,我已经2天2夜没有吃饭了,被打的吃不下东西。
    【去沈阳市和平区西塔派出所面对第二次濒临死亡】
    2,2020年10月1日15:00左右,我被2个不明身份的人叫醒,以为我解决问题为名骗到沈阳市和平区西塔派出所,在西塔派出所搜去了我所有的手机,截断了我和外界的联系,继续非法拘禁。在一个屋子里,我坐在椅子上,左侧身体疼得厉害、呼吸困难,我滑到了地上,在地上挣扎了3个小时以上,我又一次感觉到濒临死亡,呼吸急促,意识模糊,在这里没有人关心我的死活,我就由这个屋向外爬,短短6米,我爬了2个小时,围着好多人,我睁着眼睛,看不清东西。有人说“叫120、别让他死在派出所、麻烦”,好像他们在联系什么,我的意识模糊了,不知道去哪了。醒来的时候,感觉是几个穿白衣服的医生,有几个穿蓝色衣服的护士,意思模糊,我看不清他们的脸。此时我不知道在哪?我在哪里回来的?我怎么回来的?我知道,他们不会让我治疗身体,不死就行。我在清醒的时候,问过他们在哪被抢救?他们没告诉我。
    3,2020年10月2日上午,经过2天2夜没有进食和进水,才吃了一次饭。看到的都是没戴警号的便衣,也不知道他们是谁?不间断的被2个人看着,白天一个看我的人,讲了他在北京抓人,以前沈阳警察绑架一个在北京维权的公民“老头儿”,在警车里,这个“老头儿”喊了一声“杀人了”。被北京市民报警,北京市全城特警堵截这个车。在去往沈阳的高速公路口,被武装特警用枪顶着头,逼迫下车,当时,掏出“警察证”都不好使。这是绑匪在北京实施绑架后换车的原因。
    4、晚饭后,由于这个派出所处理的问题多,我借用被伤害人的手机,再次向外发了求救信息。看守我的一个年龄大的人,威胁借我手机的人,“如果让我使用手机,就把他拘留”。这样的人还能让人民信任吗?警察的可信度有多少?政府的信任度在哪?我非常气氛。这是个什么样的老东西?都对不起男人站着撒尿,老了老了都不给后代积点儿阴德。
    5、2020年10月3日这2天,前后有3伙,6个没有警号的人对我询问,骗我签字。我询问联系会议对我问题的处理结果,告诉我:“动用很多人,轮番向我询问你,为了把我定罪,把我拷在刑询的铁凳子上,我才第一次知道,在2020年9月30日早上5:10左右,在北京市通州区周营村北口公交车站点是车号为:辽A0081警实施了对我的绑架和谋杀。”

    【五】、进入沈阳市和平区看守所非法拘禁,体检做假。
    半夜,以复查病情为名,对我的病情做假的体检。
    半夜对我的身体进行检查,先是去了一个地点,取个对我非法拘禁的单子,再去绑匪自己的沈阳市中心医院(内部医院),绑匪们不知道,他们的内部医院没开门,锁着大门。后去的202医院,做的假体检,在我的面前,绑匪在医生耳边小声说几句话后,才给我做身体检查,我内脏没伤的都写了,有病的地方都没写,在就是绑匪们在半夜为宋玉波做的假体检。
    绑匪们把宋玉波送进和平区看守所,进行非法拘禁,是想掩盖绑架谋杀我的事实,掩盖对我的身体伤害,经过37天的非法拘禁,把体表的於血减少,内脏受伤严重的地方变轻。如果有可能,非法拘禁的时间变长。掩盖谋杀时造成的伤害,销毁绑架谋杀我的证据。
    绑匪把我非法拘禁在沈阳市看守所前,我在沈阳市和平区西塔派出所被非法拘禁,我突然觉得肋骨疼得厉害,说不了话,能听到别人说:“我头上在流汗非常多,满脸都流汗”。他们用棉被把我抬上车,到和平区看守所,有人喊:“疫情期间,不收”又有人喊:“和侯主任说好了,”用被子把我抬下车,架着我进了‘沈阳市和平区看守所’架着我,为我体检,身上没有力气,衣服和裤子被扒光,只穿内衣和裤头,脖子上戴的佛舍利吊坠被抢走了,沈阳市当时的气温下降,都是零下多少度,目的是在我内脏器官受伤的情况下加重病情。
    刚刚进到和平区看守所检查身体,我第一次知道,我的左侧6、7,8肋骨骨折,骨折处随时能扎破肺泡引起我死亡。
    在我意识模糊,坐在轮椅上准备把我推走的时候,听到声音说:这次判你的是寻衅滋事,因为你在北京国家信访局连续登记9天。后来,我出来后,查遍了这个国家的所有法律法规,没有见到连续在国家信访局连续登记9天,触犯了“寻衅滋事”。
    绑匪们拿走了我所有的东西。非法拘禁我不是目的,再次谋杀才是事实。

    【六】、第三次对我的谋杀
    绑匪们的第二次谋杀没有成功后,在沈阳市和平区进行了第三次谋杀。
    和平区看守所用轮椅把我推进了2监区209室,由于我行动不便,我身体的左侧是河南洛阳邹XX(因卖出去自己的两张银行卡,被抓回沈阳)患乙肝小三阳病人在,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让我使用乙肝患者的餐具,并共用一个餐具;右侧刘艺(沈阳市和平区人同性恋,因倒卖毒品)艾滋病人,此时,我被绑匪掰弯的牙齿归正了很多,3个牙齿正在出血,我知道有3个人在吃提高免疫力的药,这3个人是艾滋病人刘艺,乙肝小三阳河南洛阳邹和一个身体瘦弱身高1.6米,年龄60岁左右,被抓原因不详,病情不详,每次坐板的时候,这个60岁的瘦老头儿都被安排在我的身边,能感觉到这个人呼出的气是死人的臭气,绑匪们在没弄死我的情况下,用让我感染传染病的方法至我于死地。
    半个月后,我由209被转移到208监室,乙肝患者邹XX也在这个监室,几天后艾滋病患者刘艺也进了208号监室,这个艾滋病人刘艺还是挨着我睡觉。绑匪们用尽一切方法都要弄死我。
    在我刚刚进入208监室的管房老大(帮助管教管理监室的犯人)就知道我是用被子抬着进和平区看守所的,都知道了。我不知道这些监室的老大们是怎么知道的?在这个过程中,绑匪们没有把我弄死,就让我感染传染病,再次至我于死地,这就是非法拘禁我的目的。绑匪们把我抬进沈阳市和平区看守所,是早就设计好的。绑匪对我是要下死手。

    【七】准备第四次谋杀。不给我身份证、防止我逃出他们的控制范围
    2020年11月6日22:00左右,身体带伤的我被非法拘禁第37天的时候,我被两个绑匪的同伙带离和平区看守所,这两个绑匪没有任何标记,证明自己身份。问什么?都只说一句话:“我就是来放你的”,他们知道了我将会被传染病传染。
    沈阳市和平区看守所以半夜里办不了手续为由,不给拘留证、不给看押证、不给释放证,扣留了我的衣服、裤子、不给身份证、不给有佛舍利的吊坠,不给在绥中县医院、沈医二院、二0二医院所有的证明,把我推向社会,他们是利用我的身体来危害社会。
    我不信任沈阳的公安系统,我不信任辽宁的警察。

    【八】、在没有身份证和随时被谋杀的情况下收集证据
    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扣留我宋玉波的身份证,西塔派出所告诉我,“给我身份证需要领导同意”,这里的警察违法是多嚣张,让我寸步难行,我感觉在辽宁非常危险。
    沈阳市和平区看守所以半夜里办不了手续为由,不给宋玉波所有非法拘禁的手续,不给拘留证、不给看押证、不给释放证,扣留了我的衣服、裤子、扣留有佛舍利的吊坠,不给在绥中县医院、沈医二院、二0二医院所有的证明。要掩盖沈阳市公安局在北京跨区域违法绑架谋杀宋玉波的犯罪事实。
    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他们对我的做的事情,是在深思熟虑的状态下做的,我的身体健康,连续18年没有出现任何病。只是在2020年9月30日开始身体受伤。如果我死亡,绝对是沈阳市公安局和贩毒分子谋杀的。
    ①到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医院调取证据的经历。
    我没有在绥中县医院档案室查到我的医疗档案,导医台对我的答复是“不给我门诊诊断,谁给你看病找谁去”。我的接诊医生是谁?我真的不知道,当时我在昏迷中,我只知道“白红健”,他是CT室大夫。绥中县医院的视频只保留1个月,我没有得到当时抢救我的视频,这是沈阳市和平公安分局计划好的,销毁犯罪证据。
    我找到绥中县医院值班院长,值班院长安排档案室主任跟着,在导医台打出了门诊档案,没有档案室主任跟着不给我盖公章。值班院长打电话才调取了,在绥中县医院的另外两个CT诊断,白红健医生和他的主任以就诊时开的诊断有签字为名,拒绝再签字和盖公章。开庭打官司时没有公章的证据,法官是不采纳的。沈阳市和平公安分局收去了所有对他们不利的材料,就是这样违法犯罪的。
    绥中县医院少了我胸骨骨折证明。是没有?还是被隐藏了?
    ②在辽宁省沈阳市沈医二院调取证据经历是:
    我是2020年10月1日在沈医二院抢救的,有诊断,我看到过这个诊断。2020年10月3日在我不知情的状态下沈医二院修改了我的病志。
    (证据如下)
    1、这个时候,我才真正知道,绑匪对我下毒手之狠,是真的要弄死我。内容如下:
    (1)心脏:心率失常
    (2)肝:肝脏大小形态尚可,肝实质密度稍显减低
    (3)肺:双肺纹理增强紊乱,以双肺下叶明显,右肺尖局限性小气肿。(肺上部有积液。是和平区看守所医生看片子说的)
    (4)胆:胆囊不大,内似见小点状高密度影,边界不清
    (5)脾:不大,密度尚均
    (6)胰腺形态稍显饱满密度尚均
    (7)肾:双肾大小形态尚可,左肾见一结节状稍高密度影,边界不清
    (8)腰椎增生(有诊断书)
    (9)3颗牙齿松动,其中有两颗牙要脱落。
    (10)神志不清
    (11)左侧6、7、8肋骨骨折
    (12)呼吸急,问话不答

    【九】、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大杜社派出所违法办案
    (1)我在北京市通州区大杜社派出所金桥警务站门前拨打110报警电话,要求调取案发现场的录像,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大杜社派出所金桥警务站警察都不出现场。现场就在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大杜社派出所马路对面,有监控摄像头就对着绑架谋杀我的犯罪现场。
    (2)大杜社派出所明知道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违反跨区域在没有履行手续的情况下执法,以政府行为掩盖政府的违法犯罪行为不管,这是在包庇绑架谋杀犯罪。
    (3)在北京市通州区大杜社派出所的经历
    北京市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大杜社派出所,以沈阳市公安局和维稳办是政府行为和大杜社派出所同级单位为由,竟然说“管不了”。辽宁省沈阳市跨区域在北京市通州区违法办案、违法杀人,竟然说管不了。这明显是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用政府行为掩盖政府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4)现在我的情况是: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区只解决我,不解决问题。不给拘留证、不给看押证、不给释放证,扣留了我的衣服、裤子、非法扣留我的身份证、不给有佛舍利的吊坠,不给在绥中县医院、沈医二院、二0二医院所有的证明。我使用的手机不能长时间开,没有身份证使我寸步难行,随时随地被他们第四次谋杀。

    【十】、北京警方与辽宁省沈阳市警方相互勾结,对抗公安部的“六个严禁”
    2020年6月3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的规定,2020年9月30日北京警方与辽宁省沈阳市警方相互勾结,在北京市通州市周营村北口公交车站,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公民宋玉波进行绑架谋杀。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的通知
    (公通字〔20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切实严肃工作纪律、严明工作要求,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

    2020年6月3日
    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
    一、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
    二、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文件。
    三、严禁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派警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办案。依法依规进行先期处置的除外。
    四、严禁对异地公安机关依法提出且法律手续完备的办案协作请求不予配合、故意阻挠、制造管辖争议、争夺案源战果,或者设置条件、收取费用、推诿拖拉。
    五、严禁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异地公安机关提出的办案协作请求信息。
    六、严禁未按规定报经批准,佩带枪支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执行任务。现场紧急情况除外。
    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对责任人及其所属公安机关予以通报批评;发生正面冲突、引发舆论炒作、造成人员伤亡或恶劣影响等严重后果的,一律对责任人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或禁闭措施,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部2020年6月3日发布的6个严禁,沈阳市公安局就破坏公安部的规定,并且勾结北京市公安局,在首都北京肆意违法绑架谋杀宋玉波的犯罪事实。这样的事实还少吗?哪个省?哪个市?没有?

    所以,首都北京是绑架谋杀维权公民的集散地,北京警察是绑架谋杀维权公民的帮凶!

  • 四川冯勇军指中央驻川督导组华而不实

    【民生观察2021年5月2日消息】四川省三台县百顷镇黄龙村村民冯勇军,是正义感很强,又热心公义,喜欢为群体性公益行为,用行政和诉讼手段,向政府讨要公正的公民代理人。在过去的几年里,给三台县环保局、三台县百顷镇党委政府,送“不作为”的锦旗多次被警告威胁直至刑事拘留。2015年5月因关注数十位农民工,在河南给平顶山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不作为奖”锦旗而吃刑事官司,免费做公民代理人,曾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最近,冯勇军撰文对从中央到地方,由省市到区县,轰轰烈烈高调进行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进度、效果和宣教,有密集的关注和颇多的批评。犹其是对中央政法委驻四川省教育整顿督导组的工作方式,提出了非常激烈的批评,甚至是全盘的否定。他严辞辛辣的指责驻川督导组领导人,认为督导组对外公布的图文信息,纯属是“劳民伤财搞标准化的走形式过程。”最后还无不讽刺的提醒工作组成员,还是“快快地从哪里来,再回哪里去!”别在四川各地丢中央的脸,降低中央的权威,损害人民群众对中央政府的期盼和依赖。

    冯勇军在公开发布的批评短文中说“中央第十四赴川督导组,不公布办公地点,也不设置投诉热线,让人不敢想像!”怀疑不是工作疏忽就是故意而为。同时,他又希望“四川省政府应该给第十四督导组安排办公地点和办公电话。”不能让第十四督导组的工作过程违背中央的要求,在督导中没有群众的参与,没有社会的监督,没有人民大众的评价。更担心担忧的是,会让四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流于形式而功亏一篑。

    对此,冯勇军声嘶力竭的大声呼叫“与其如此,不如不督导!”

  • 重庆五位维权公民在京维权表达诉求⁩

    【民生观察2021年4月30日消息】2021年4月27日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访民刘代刚、周永平、李忠秀、张兴芳、刘代伦5人在北京上访维权,反映在强征强拆伤人、冤假错案等问题。

    他们都是被政府强征强拆的困难群众。多年来因上访被强加罪名关黑监狱、判刑等。他们到北京主要反映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不落实国家政策,当局不依法解决访民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请依法解决问题,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刘代刚说我今年4月份已经到北京3次上访(4月2日、4月13日、4月27日),反映我家2013年5月16日被强征强拆暴力伤人至今未解决。刘高的父母(刘代刚、史君)297平米房屋遭到强拆,拆房时把史君打伤住院22天,至今未依法赔偿解决。近十年多次上访北京,上访被多次打击报复关押判刑、刘高胜被判刑三年二个月(2020年2月17日刑满释放)。刘代刚2016年12月21日中南海新华门喊冤、回到地方被报复性行政拘留15日。2017年2月20日再次到中南海新华门喊冤回到地方又被刑事拘留28日后取保候审。

    周永平说:2013年开始拆迁的,但直到现在还没拆掉,因为周永平一直在跟政府打官司。周永平房子是经营房,又不给于赔偿,这是自己的产权,营业执照都齐全。政府说曾经被安置过,所以这次就不给补偿,那是另一个拆迁案,周永平的这栋房子是自己买的合法持证房子。不需要他们安置,但必须做产权调换。

    李忠秀说“2011年11月29日政府采取强征,来了一千多名警察和保安,因为补偿过低,农民在现场抗议,被抓了五十多人,戴上手铐带走的。被打伤的群众有三十人,李忠秀的父母,他们都是七八十岁的人了,也被打伤住进医院。”
    然而,当地政府却在第二天把医护人员辞退了,当她去医院看父母亲时,发现她父亲输液的针被他们扯掉了,流了好多血。李忠秀说,“当时非常生气,就给当时的书记打了电话,问他这事。几天之后强行把李忠秀的父母赶出院,还要李忠秀签字说是自愿出院。出院后李忠秀父亲过几天就离世了。当时全身软组织受伤,这都有医院的证据。”李忠秀从那时开始上访,因为上访她被关押两次。

    刘代伦说:因为合同纠纷一案重庆市三级法院相互包庇,枉法裁判,故意制造冤假错,2001年9月25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作出(2001)1119号民事判决书,同年12月1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2001)3303号民事判决书,(2003)渝高法民申字第212号。至今未解决。

    重庆当局打压维权访民手段残忍,长期雇佣北京遣返访民的产业链,黑社会性质的不明身份的人绑架重庆到京维权的访民,这些维权访民在被绑架的路途中,他们冒着生命危险,随时都有可能被这些黑恶团伙打死,打伤等,重庆当局犯下了灭绝人性的罪恶,必将成为历史的罪人,尤其是在京的驻京办都是帮凶!这些官员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追究这些官员的刑事责任,这些官员要敢于承担责任,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买单。

    李忠秀17784219868
    周永平13628484690

  • 强制公布新冠疫苗技术方案之公民法律建议书

    国家卫健委并马晓伟主任:

    我是中国公民谢燕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特向贵委提出以下公民法律建议,望研究采纳:

    恳请贵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政策,迅速颁发行政强制令,责成国药控股等国内相关企业向全国及世界公布其负责研发生产的新冠疫苗技术方案即配方及生产制造工艺流程。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新冠病毒是肆虐全球的一场重大传染性疫病,对中国及世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灾难并继续产生严重威胁。中国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同时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在这场史无前例的灾害面前,有义务对内保障国民生命健康,对外为世界人民抗疫提供帮助作出贡献。

    第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无论政府还是国有企业没有私利均为人民福祉服务。西方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企业莫德纳公司尚且不计商业利益日前向社会公布了其自主研发生产的新冠疫苗方案,当此国难之时,应当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政府与国企携手共同抗疫不计小利当计人民之利、国家之利、天下之利。

    第三、当前各地对于政府推广免费接种新冠疫苗反应冷淡甚至坊间对国产疫苗多有质疑,为了消疑释惑有效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让广大群众安心、放心、自愿主动接种新冠疫苗配合政府防疫大计,公开疫苗技术方案有利于被接种者了解疫苗的可靠性、先进性,增强接种疫苗的信心。

    第四、把疫苗的研发、生产、接种完全置于公众透明公开关注之下,一方面满足了人们的知情权,让新冠疫苗的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有效性得以验证,另一方面,可以起到进一步集聚全国乃至世界相关信息、资源的作用,让新冠疫苗的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有效性不断得以改进完善造福全人类。

    第五、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杜绝新冠疫病防治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当利益,为迅速恢复生产、保障民生、发展经济奠定有利条件。

    人命关天,公布新冠疫苗技术方案刻不容缓!

    此致
    政祺!

    谢燕益于2021年4月5日

  • 云南警察涉嫌侵犯公民通信权

    【民生观察2021年3月28日消息】云南省屏边县相关领导利益集团以权压法、以言代法、权大于法、警察知法犯法,涉嫌侵犯云南公民徐锦翠的信息和通信自由权。徐锦翠的冤屈在地方得不到解决,现只好进京向中央有关部门公开控告。

    2021年3月7日上午9时40分左右,徐锦翠在屏边县邮政局寄信,到9点52分收到退款信息,10时30分左右,徐锦翠返回邮局查询退款原因,此时警察胡昌明正在查看徐锦翠的信件,嘴里还念叨着:还写给某某喃…,以下是当时徐锦翠与警察胡昌明的对话:

    徐锦翠:谁让你们查看我的信件了?送信的车不是10点钟就出发了?你们为什么要扣压我的信?

    胡昌明:我们是受县委、政府的领导安排来查看你的信;

    徐锦翠:你们现在、当场拆开我的信件检查,我写的内容都是实事求是的,不是空口无凭;

    胡昌明:我们不拆你的信,你的信要等县委、政府领导来检查是否能给你寄?

    徐锦翠:我的事情在云南省求告无门,我写信向上一级领导部门反映,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贪官污吏利益集团层层包庇、袒护熊保良,云南省三级法院、检察院枉法裁判…

    之后胡昌明接了个电话带着另外二个辅警走了,就这样,邮局不送我的信,说要等公安答复:送或者不送。直到12点10几分,合法公民徐锦翠的信一直被扣压在邮局,难怪徐锦翠寄邮的几十封、上百封信件全部都石沉大海了。

    据悉,徐锦翠原是云南省屏边县畜牧局的会计,从2018年4月至今,多次实名向云南省、红河州相关领导及部门实名举报:屏边县检察院、法院司法人员隐瞒、包庇屏边县原畜牧局局长熊保良失职、渎职、烧毁会计凭证等违法违纪行为,她邮寄出的几十封举报信不是石沉大海,就是避重就轻敷衍了事,她的冤屈在地方得不到解决,现不得不进京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

    附:控告状

    我叫徐锦翠,女,1969年11月出生,苗族,云南省屏边县人,住屏边县建设号182号农业局院内,身份证号532523196911230224,电话:15925309767

    我从2018年4月至今,多次实名向云南省、红河州相关领导及部门实名举报:屏边县检察院、法院司法人员隐瞒、包庇屏边县原畜牧局局长熊保良失职、渎职、烧毁会计凭证等违法违纪行为,我邮寄出的几十封举报信不是石沉大海,就是避重就轻敷衍了事,我的冤屈也得不到解决,现不得向中央有关部门公开控告。

    控告人:徐锦翠(屏边县原畜牧局会计)

    被控告人:
    1、黄兴葵:屏边县原反贪局局长

    2、候春奕:屏边县检察院原公诉科科长

    3、杨有茹:屏边县原法院副院长

    4、邹凌琳:屏边县原法院刑庭庭长

    5、熊正丽:屏边县法院重审审判长

    6、熊保良:屏边县原畜牧局局长

    控告事由
    控告人徐锦翠“挪用公款”一案的事实是:时隔几年,小金库(洪代良户名)原始凭证被熊保良烧毁后,将责任全部推卸到我的身上,对我罗织莫须有的贪污、挪用公款罪名,在将我拘押十四个月,定贪污无法成立的情况下,牵强的以所谓的、片面的银行流水认定我构成挪用公款罪,将拘押期限转换成刑期,让我替熊保良背黑锅、顶罪,检察院黄兴葵等人包庇隐瞒证据,法院杨有茹等人颠倒黑白作出的荒缪判决。

    控告请求

    一、撤销

    1、屏边县人民法院(2016)云2523刑初64号刑事判决书

    2、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2017)云25刑终289刑事判决书及(2018)云25刑申11号驳回申诉通知书;

    3、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红检控申刑复通(2019)12号驳回通知书;

    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云刑申141号驳申诉通知书;

    5、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检十部刑申复通(2020)12号驳回通知书;

    6、屏边县人民法院(2016)刑初1号-熊保良刑事判决书。

    二、依法对本案重新立案调查、审理。
    三、依法追究熊保良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烧毁计凭证的刑事责任。
    四、依法改判徐锦翠无罪
    五、依法追究黄兴葵等人的相关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我经手的小金库(洪代良户名)账目不差分豪,何来挪用?难道我个人提前垫付单位开支的钱就不该拿回来吗?有哪一条法律规定:用个人的现金垫付单位开支后,必须或只能用现金归还,不能转账,否则以贪污或挪用论处?

    1、我没参与套取过一分钱,也没有权利多付或少付一分钱,小金库所有资金都是熊保良事实安排好支出渠道并计算出所需费用后再安排套取交我支付,每支出的一分钱都必须经熊保良审核签字,所有资金在账户停留的时间短暂。如果我把熊保良计算并安排好支出渠道再套取的资金挪用了,第一时间就被熊保良发现,甚至问责,不可能每次与能保良对账都能做到账款一致,并顺利交接会计Lj(哪怕差一分钱熊保良都不可能收下凭证并烧毁),更不可能在2013年5月调整岗位让我任会计,更不能事隔多年熊保良都没有发现我曾经“拥用过小金库安排计算好的钱”。

    2、因洪代良账户历年利息不计收入、卡的管理费也不计支出,导致我错误的认为:用我人的现金零星(老公开出租车交我保管、家人交我保管的现金)零星垫支单位开支,等于将我的钱零星暂存在洪代良账户上,可以节省来回跑银行的时间,核算冲销后转账归还,例如:(1)2011年9月8日11时32分15秒前任报账员黎旺蓉存入8826.47元,余额为45560.72元,交我接管洪代良银行卡,紧接着同日同时34分34秒取款16000元加上我个人的现金2000元共18000元借给熊保良用于给州级领导中秋节送礼;(2)第四卷P88页第4行袁琼芳少费550元,第5行传波夕厅驴肉干300元,第7行杨莉电影票180元,第7行马立富开锁170元等第这些费用之前都没有预算过,我为了方便客户,也方便自己用自己的现金提前垫支,核算冲销后转账归还我,被检察院、法院霸王、枉法认定为“贪污、挪用公款”。

    3、为安全起见,2012年5月8日将我从公积金贷款的10万元暂存在洪代良账户上(判决书中已确认),之后分次转账归还用于购买股票,被检察院、法院认定为“挪用公款”。

    二、屏边县检察院、法院:黄兴葵、杨有茹等人在侦查、起诉、审判屏边县原畜牧局小金库案件中,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将原本有罪的熊保良立案两天就取保候审,故意隐瞒、包庇熊保良失职、渎职烧毁会计凭证罪的事实,最终让熊保良逍遥法外。将原本无罪的我拘留、逮捕、起诉、关押判刑。不顾我多次书面申请调取个人使用的办公电脑中小金库的电子账以及2012年1月至2015年3月期间与熊保良、张朝会、熊绍祥等人的QQ聊天记录,证明一切事实真相。无视法律,故意枉法裁判判决,将我关押十四个月(坚决不让取保)后判刑十四个月。拿我替熊保良背黑锅、顶罪。

    1、熊保良私设小金库的时间是2005年至2014年8月案发,但熊保良的起诉书中认定的时间从2009年9月至2014年8月,隐瞒了李仙翠经手期间(2005至2009年5月)套取资金情况。

    2、由熊保良起诉书及历任报账员移交清得出:

    (1)李仙翠任报账员时间25个月,套取资金?

    (2)黎旺蓉任报账员时间32个月,套取资金19笔共计20490582元,平均每月套取64033元;

    (3)徐锦翠任报账员时间21个月,套取资金8笔共计85882350元,平均每月40896元;

    (4)张曼任报账员时间9个月,套取资金4笔共计48011905,平均每月53347元。

    3、熊保良除了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烧毁合凭证罪没有受到追究外,还涉嫌贪污、行贿罪没有追究。(1)熊保良利用职权,私自用国家专项资金100多万元投资给马洪划养猪,不与马洪刚签订合同协议。畜牧局到马洪刚猪场拉猪扶持农户的手续的不规范,导致多付款给马洪刚;而马洪刚却说畜牧局还欠其20多万元;(2)除每年春节、中秋节套取专项资金给省州县领导送礼外,平时也不定期做贪污或行贿(据我掌握):第一笔2012年3月27日,由丁某勇套取大围山微型鸡保种项目款5万元给吴某副县长(涉嫌贪污);第二笔2013年7月16日由张朝会安排套取种猪款5万元送向副县长(涉嫌行贿);第三笔2013年9月,安排袁琼芳借款5万元交给熊保良本人(涉嫌贪污);第四笔2014年2月7日安排张某会借款10万元送给姚Ⅹ领导(涉嫌行贿)。

    4、隐瞒证据(1)2015年7月3至10日期间,黄兴葵打电话给远在上海打工的邵位昌]将借款给徐锦翠的证言从上海传真到屏边县检察院的证据,导致对徐锦翠无罪证据之一丢失(邵位昌证言)(2)2015年7月2日在看守所,我要求黄兴葵等人找熊保良核实:2013年3月1日我交给熊保良单据是否与其对过账,账款是否一至,当时黄兴葵答:“我们一定会回去找熊保良核实的”,之后到同年同月10日左右,黄兴葵等人第二次到看守所时,见烈我的第一句话说:“我们已经找熊保良核实过了,个保良承认2013年3月1日你交给他的单据账款都是对合的”,之后这些事实全被否决。在原审法院判决关押我之后,我多次向看守所写申请,要求调取2015年7月2至10日期间,黄兴葵等人两次提审的我同步录音录象,未得到许可。

    5、霸王认定(1)2012年7月5日实付牛某华水泥款6万元,因牛某华长期在乡下,于2012年8月23日受牛某华的委托转给其妻子李天艳(有银行流水为据);(2)2013年2月6日发职工慰问金119000元(有银行取款凭证,电子版发放名册);(3)2012年1月10、18日、2013年1月21日张朝会三次借款15万元(张朝会亲笔签名),以上3笔霸王起诉、判决我“贪污挪用”关押十四个月。

    6、法院原副院长杨有茹、刑庭原庭长邹淩琳原本应该将私设小金库的涉案人员合并为一个案件来审,当庭查清熊保良对小金库的管理方式、资金来源、支付手续等事实真相;但是杨有茹、邹凌琳为了包庇保护熊保良,故意将一个案件分成二个案件来审理、判决,故意隐瞒对我无罪、对熊保良有罪的一切重要证据,拿我替熊保良背黑锅、顶罪。

    三、屏边县检察院、法院在办理此案过程中的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最终全以一句“笔误”代过。

    1、实付牛昌华水泥款6万元、霸王起诉、判决;

    2、张朝会三次借款冲账15万元的亲笔签名霸个诉判决;

    3、相同的两个侦查人员在相同的时间对不同的人:陶某才、高某梅、杨某英、宋某坤、刘某权、王某波、唐某凤等人进行询问;

    4、由于原始凭证被熊保良烧毁,检察院、法院不顾我多次申请调取我个人使用的办公电脑中小金库电子账及与局长熊保良、副局长张朝会、办公室主任熊绍祥等人QQ聊天记录,查清案件的一切事实真相;

    5、关于接待费393350元中(这些原始单据全部由熊保良保管),有70966元单据在基本账户中出现,这70966元是以何种原因出现在基本账户没有查清。

    针对以上5个问题,原审法院副院长:杨有茹(审判长),刑庭庭长:邹凌琳(审判员)应当打回检察院重新调查清楚,但是杨有茹、邹淩琳不但打检察调查,反而作出对同一笔资金既判贪污,又判挪用,漏洞百出的枉法判决,将我关押十四个月,判决十四个月。

    6、2016年11月29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后,重审审判长熊正丽等人于2016年12月8日受理案件后,不但不按规定打回检察重新调查清楚,反而还在第一次:2017年3月20日14时30至14时50分合议:同意屏边县检察院于2016年3月20日无理由的延期审理建议;第二次2017年4月21日14时30分至14时50分合议:同意屏边县检察院2016年4月19日第二次延期审理(原审开庭2016年1月28日,重审开庭2017年6月5日)。

    审判长熊正丽有穿越时空的本领,从2017年3月穿越到2016年,并同意检察院2016年3、4月无理由延期审理建议,熊正丽有读心术或者有感官断案的能力,是学过心理学还是检察官肚子里的蛔虫,能知道检察官在想什么或在做什么?

    以上事实充分证明:屏边检察院、法院黄兴葵、杨有茹等人涉嫌故意包庇熊保良,充当熊保良的保护伞,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目的是让熊保良逍遥法外,拿无辜的我替熊保良背黑锅、顶罪。

    中央三令五声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治党,解决人民群众内部问题,对涉法、涉诉、冤假错案,该改判的改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云南省屏边县检察院、法院是明目张胆的对抗党中央依法治国、依法治党。

    恳请中央有关部门对云南省屏边县原畜牧局原局长熊保良及其保护伞立案审查,查清一切事实真相,铲除依法治国进程道路上的司法毒瘤,将真正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彰显法律的尊严!

    此致

    控告人:徐锦翠
    2021年3月26日


  • 山东淄博警察 深夜恐吓公民

    【民生观察2021年1月22日消息】淄博市经开区公安分局的警察连续两个晚上,拍打王丽珍父母家门,导致两位近70岁的老人感到恐惧与不安。

    2021年1月20日晚上22:12分钟,王玉杨家门口监控摄像头显示了三个警察来到家门口敲门的视频,监控链接到王玉杨女儿王丽珍手机上,王丽珍看到手机视频后立即发朋友圈呼吁求救。当时来敲门的警察警号是:028529号,王丽珍对本网记者称:深夜10点多去我父母家王玉杨家敲门干什么?70岁的老人你们不放过,我父亲邮寄封控告信你们就上门骚扰恐吓,5年了被抢劫的房屋和财产拒不立案。

    淄博警察连续两个深夜敲打老人的房门,时间分别是20日22:12,21日23:10。家里财产被掠夺反而被判刑四年,出狱后王玉杨一直在家里养身体,最近才用发信函的形式维权,刚发信没有几天就遭到半夜警察上门。

    山东访民王玉杨,2009年私有合法房屋及家产遭遇非法暴力强拆,全家遭到殴打,家产被夷为平地,当时就造成无家可归,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一样,欲哭无泪,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最后依法逐级上访到北京导致王玉杨被山东当局构陷寻衅滋事罪判刑四年。

    2016年私有合法房屋及财产再次受到侵害,通过法律和信访渠道表达诉求。该房屋是根据农村村民组织法、土地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多年前由王玉杨向村集体购买的商业沿街房,是合法财产,受国家《物权法》保护。

    王玉杨依法行使公民权利,揭露违法犯罪,控告、举报。只是给中央领导邮寄信件,山东淄博当局构陷虚假证,法院颠倒黑白判决王玉杨“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目前已经刑满出狱,妻子高素清居住一直被监控中。

    女儿王丽珍为父伸冤,实名举报,控告,遭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控制2年,淄博政府在王丽珍居住的楼下安装摄像头,常期监视。趁王丽珍不在家时,多次有人出入其房屋。王丽珍的身份证丢失,王玉杨的案件相关材料丢失,餐桌留有大脚印。王丽珍更换过2次锁芯。不知哪来的辐射,经常恶心头痛,全家生命得不到保障,长期生活在恐惧的环境中。王丽珍称:任何时候不会自杀,如有意外,必是举报当局遭到不法官员和不法份子迫害致死。

    在山东淄博当局连续两深夜到王玉杨家敲门的情况下,王丽珍拨打了报警电话110,王丽珍父母居住管辖区的警察接电话了,王丽珍向报案管辖区的警察说明了父母被恐吓的情况与财产被掠夺的过程。

    本网将继续关注山东淄博当局如何处理警察深夜到王玉杨家门口敲门的情况,也必须立即停止深夜到合法公民的家门口进行敲门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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