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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建军律师会见被刑拘的于新永

    【民生观察2018年6月1日消息】5月31日下午,刘建军律师来到山东济南看守所会见了近期遭刑拘维权人于新永。

    据了解,山东济南维权人士于新永,是山东维权积极分子,他曾于2014年10月联系山东许多维权人士,拟发起成立“山东维权联盟”,由此被山东维稳警方视为重点维稳对象。

    2018年3月3日,于新永与十余位维权人士前往山东聊城家聚餐,被警方深夜抓回济南连夜传唤,之后于新永又被街道办事处人员劫持到桃源酒店非法拘禁,期间每日三餐送饭,不允许外出,不允许晒太阳,直至22日释放回家。期间于新永强烈要求出席3月6日济南市历下区法院的开庭事宜,却被燕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拒绝,导致历下区法院裁定于新永撤诉(裁定书附后),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获释后,于新永曾要求拘禁他的行政机关出具法律文书,但遭到了拒绝。不得已,他只好向其上级政府“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区人民政府责令燕山街道办出具关押于新永的上级书面行政指令,及责令燕山街道办赔偿于新永的经济损失3万元。

    近期,于新永又多次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要求回复他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并要求燕山街道办赔偿他经济损失3万元,5月16日于新永就被辖区警方传唤,并于当天以其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将他刑事拘留。

    于新永的维权朋友赵未先生分析,此次于新永被刑拘,极有可能是因近期山东即将举办上合组织峰会,当局需要加强维稳,而于新永在近期要求政府赔偿其3万元经济损失,且他又是山东维权积极分子,所以警方就找借口把他刑事拘留,以达到彻底稳控他的目的。

    赵未分析,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将于2018年6月在中国山东省青岛市举行,为迎接6月9日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山东省当局现已全面启动强力维稳,目前已有多名山东维权人士遭非法稳控。山东警方5月16日传唤十余维权人士,并刑拘维权积极分子于新永,指控他们5年前非法纪念6.4学运,这显然是在找借口打压维权人士。因为,如果是5年前纪念6.4学运,那么5年后才被发现查处,这么长的时间里警方都未察觉,却偏在召开上合组织峰会前被举报查处,这很不符合常理。

    5月31日下午,刘建军律师在济南维权人士申贵军、王传辉的陪同下,来到了济南看守所会见了于新永。刘建军律师介绍,于新永现年55岁,天性儒雅,待人谦和,1980年入山西财经大学,1984始在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工作,后辞职下海。此次,于新永于5月16日被刑拘,涉嫌罪名为“寻衅滋事”,当时他的几部手机、一台电脑和一个硬盘被警方抄走。羁押之初济南千佛山派出所的一付姓副所长曾讯问他过他几次,内容多为几年前参与的纪念六四学运、新公民运动、为访民维权等旧事,之后他就被转到看守所羁押,此后至今他就再也没有被讯问了。

    于新永告诉刘建军律师说,这些年来,自己第一没有里通国外,第二没有在网上发表敏感文章和信息,第三没有组织化行为,第四没有违背公安局对他提出的要求,因此不应遭受不合理打压。

    有鉴于此,刘建军律师初步判断,于新永此次被刑拘,应为青岛国际会议(上合峰会)之特殊时期的维稳需求,会议过后他被释放的可能性极大。

    会见期间,于新永还告诉刘律师说,济南看守所不安排嫌犯劳动,一日三餐还算可以,看守所民警对他的态度很温和,由于自己因年龄大、脾气好,同监室的人对自己都很尊重,请外面的亲戚朋友们放心,感谢维权友人对他的关心与支持!



  • 湖北刘艳丽取保期满后遭监视居住

    【民生观察2018年5月27日消息】本网获悉,曾被以“诽谤罪”刑拘长达8个月,后取保的湖北荆门民主人士刘艳丽,近期被荆门警方宣布监视居住半年。

    据刘艳丽网络消息,2016年9月上旬,她打算办理港澳通行证去香港旅游,但是遭到办证工作人员阻挠一直没有办成,后来才知道是荆门警方不让她办,于是前去交涉,过程中她进行了录音录像,后于9月25日晚上把这些录音录像上传到了网上,9月26日她被荆门警方以“诽谤罪”从单位带走,9月27日被警方刑拘。在被非法羁押长达8个月后,获取保候审一年,现在又被荆门警方宣布监视居住半年。

    刘艳丽向朋友表示,希望中国改变,人民幸福,不希望有贪腐,不希望有毒食品,不希望有污染的空气。她已经不想选择,请求判她死刑,中国的现实不能批评,中国的官员不能批评,因为批评等于攻击。

    据公开资料显示,刘艳丽,湖北荆门银行职员,独立中文笔会会员。从2012年开始,刘艳丽因组织关爱抗战老兵活动以及发表关于民主自由言论而被当地警方重点关注。2015年她参加了武汉异议人士秦永敏发起的“和平转型”及注册“中国人权观察”的事情而多次被国保约谈。

    2016年9月26日,刘艳丽被以在微信朋友圈中转发、发送“诽谤毛泽东周恩来等国家领导人”的信息涉嫌“诽谤罪”,被荆门警方带走,第二天即9月27日家属收到其刑事拘留通知书,后被关押在荆门看守所。

    2016年10月27日,刘艳丽辩护人张磊律师向湖北荆门人民检察院发出,关于不批准逮捕刘艳丽的律师意见。律师意见书中指出刘艳丽并无犯罪事实,不构成任何犯罪,依法不应当逮捕。2016年10月30日,刘艳丽父母发出公开信,呼吁当局重视刘艳丽健康状况和家属呼声。2016年11月1日,刘艳丽父亲致信荆门市委书记,并痛骂国保支队祸乱党群。

    2016年11月3日刘艳丽被荆门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在被羁押长达8个月后,刘艳丽获取保候审一年,取保候审期满后,目前又被荆门警方宣布监视居住半年。

  • 【海报】民生观察刘飞跃「六大罪状」

    详细新闻链接:检方起诉书指控民生观察刘飞跃“六大罪状”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8/0117/16941.html

  • 检方起诉书指控民生观察刘飞跃“六大罪状”

    【民生观察2018年1月17日消息】本网获悉,被湖北随州当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的中国大陆民间维权网站《民生观察》创办人刘飞跃,在经历了一年多的羁押后,近期知情人士辗转向本网提供了湖北随州检察院关于刘飞跃的《起诉书》,起诉日期为2017年12月6日。

    刘飞跃自2016年11月17日被湖北随州当局抓捕以来,次日(11月18日)即被随州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22日便被随州法院批准逮捕。从刘飞跃被湖北随州检察院起诉以来, 本网今天终于辗转得到了刘飞跃的《起诉书》。

    随州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刘飞跃自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逐渐形成了“结束一党专政,建立民主宪政政体”的反动思想。自2005年10月以来,被告刘飞跃非法成立“民生观察工作室”。租赁境外服务器开办《民生观察》网站,招募工作人员,与境外机构、组织勾结,申请接受资金资助,专门搜集片面信息,歪曲、捏造 事实,炒作敏感事件,通过互联网和境外媒体,散布煽动性言论、文章,诋毁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形象,攻击现行政治体制,鼓动社会公众对我国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不满。

    《起诉书》中,随州当局对刘飞跃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指控,罪状大致分六大部分,每大部分其中又包含若干小部分。刘飞跃被湖北随州当局指控的“六大罪状”如下:

    一、撰写发表“非暴力”系列文章,诽谤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 制度是“专制”的政权和制度,传播颠覆国家政权的思想,提出颠覆国家政权的方式方法。

    随州检方对刘飞跃的指控中称:2006年11月至2012年5月,刘飞跃先后将其撰写的《非暴力之声——论非暴力原则》、《非暴力之声——颜色革命的证明》等12片系列文章在《民生观察》网站上发表。上述文章诽谤中国政府是“坚持暴力与谎言的专制政府”、国家政权是“坚持暴力高压统治、践踏人权”的“专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是“专制独裁的制度”。鼓吹“颜色革命”、“开展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和街头斗争等非武装斗争”,采取“挖苦性行动”、“裸体抗议”,“争取军队倒戈,瓦解‘专制政府’,提出在中国开展颠覆运动的方式方法,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二、撰写发表“中国维稳与人权”、“被精神病与人权”的6个年度报告(总结),造谣、诽谤党和政府“严重践踏人权”,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是“专制的政治体制”。

    (一)2014年2月3日,刘飞跃在《民生观察》网站上发表《终结维稳体制——‘2013年中国维稳与人权年终报告’发布》及《2013年中国维稳与人权年终报告》。
    (二)2015年2月16日,刘飞跃在《民生观察》网站上发表《2014年中国维稳与人权年终总结》。
    (三)2016年2月9日,刘飞跃在《民生观察》网站上发表《2015年中国维稳与人权报告》。
    (四)2014年2月13日,刘飞跃在《民生观察》网站上发表《2013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报告》。
    (五)2015年1月14日,刘飞跃在《民生观察》网站上发表《2014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报告》。
    (六)2016年2月8日。刘飞跃在《民生观察》网站上发表《2015年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报告》。

    三、利用谣言和敏感事件发表评论文章,造谣、诽谤中国政府坚持“专制体制”,“粗暴践踏人权”,传播有损于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

    (一)2006年3月8日,境外《大纪元》网站发表“沈阳苏家屯血栓医院秘密活体摘出法轮功成员人体器官”的谣言。同月,刘飞跃撰写《苏家屯事件与“人权入宪”》文章在《大纪元》网站上发表,进一步传播谣言……
    (二)2006年11月23日,刘飞跃将其撰写的《给中国政府的一封公开信》在《民生观察》发表,文中称“11年前中国政府用暴力制造了6.4惨案,11年后中国政府继续用暴力把大量持不同政见者送进监狱”……
    (三)2015年5月2日,黑龙江省庆安县火车站候车室一“袭警”人员被执勤民警当场击毙,刘飞跃于同年5月8日、5月21日在《民生观察》网站上发表《终结维稳体制——民生观察关于黑龙江徐纯合案的声明》、《比枪击更严重的是‘维稳’——民生观察评徐纯合事件》……
    (四)2015年9月4日,刘飞跃在《民生观察》网站上发表《2015年“九三”大阅兵期间的维稳案例统计》……

    四、组织策划发表漫画、海报,诽谤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侵犯公民人权,攻击国家司法机关,呼吁释放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一)2014年4月至2016年11月,刘飞跃组织策划在《民生观察》网上持续发表“维稳十八招.逮捕判刑”、“漫画人权”:709审判“等“中国维稳十八招”、“漫画人权”系列漫画13篇……
    (二)2016年4月至11月,刘飞跃组织策划在《民生观察》网站上发表《停止打压人权民生观察要求立即释放周世锋、秦永敏、胡石根等人》……

    五、接受境外媒体采访,诽谤、诋毁国家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攻击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一)2014年3月3日、2015年2月6日、2016年2月9日,刘飞跃分别就《2013年中国维稳与人权年终报告》、《2014年中国维稳与人权年终总结》、《2015年中国维稳与人权报告》三次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采访……
    (二)2014年2月13日、2015年1月15日、2016年2月8日,刘飞跃分别就《2013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报告》、《2014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报告》、《2015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报告》三次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采访……
    (三)2015年7月16日,刘飞跃针对周世锋等四人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事拘留,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采访……
    (四)2015年8月21日,刘飞跃针对中国政府“九三阅兵”,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采访……
    (五)2016年8月5日,刘飞跃针对勾洪国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采访……

    六、开办《民生观察》网站,与境外机构、组织勾结,申请接受境外资金资助,供其长期从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活动。

    2005年10月,刘飞跃未依法履行注册备案程序,非法成立“民生观察工作室”。2006年10月,刘飞跃在境外人员的帮助下,租赁境外服务器,非法开办《民生观察》网站、招募工作人员、运营网站,发表造谣、诽谤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文章、海报、漫画。自2008年起,刘飞跃组织人员将《民生观察》网站上发表的文章,用电子邮件和自媒体Twittr(推特),持续向境外众多互联网用户推送。先后多次向台湾民主基金会、中国人权捍卫者(美国)、美国民主基金会等境外机构、组织提供项目计划书和年终成果报告等,申请资金资助,并接受境外组织颁发的“中国青年人权奖”奖项……

    随州检方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刘飞跃使用的台式机电脑主机两台、手机一部等物证;2、刘飞跃制作的年度项目计划书和项目计划成果报告书、刘飞跃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单据等书证;3、证人邓玉林、喻金萍、石玉林、高旭强、陈书庆等证人的证言;4、审读意见等鉴定意见;5、远程勘验工作笔录、电子证据勘验检查报告等勘验、检查笔录;6、涉案电脑中的电子文档、QQ和SKYPE(讯佳普)账号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7、刘飞跃的供述和辩解……

    以此,随州检方认为,刘飞跃以造谣、诽谤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以上湖南随州检方对刘飞跃的指控,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网友对本网表示:当局这种做法明显是一种对言论自由权利的侵害。《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等权利,刘飞跃正常行使这样的权利,对执政党和政府在执政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纯粹是合法行为,而他这种合法行使权利的行为,却遭致执政党和政府对他残酷的迫害和打压,这本身就是对所谓法治的掌机。

    关于刘飞跃的情况本网将会持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律师索要“刘飞跃煽颠案”的起诉书被拒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8/0103/16876.html


  • 律师索要“刘飞跃煽颠案”的起诉书被拒

    【民生观察2018年1月3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早上,民生观察创办人刘飞跃的委托律师文东海,来到湖北随州市中级法院,再次依法向该法院索要“刘飞跃煽颠案”的起诉书,但是该法院却又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

    文东海律师介绍说:“湖北随州市中级法院也很有意思的,我作为刘飞跃的辩护人,千里迢迢跑过来,都跑两次了,却还是得不到刘飞跃案的起诉书。第一次过来是2016年12月12日,那时他们说案子刚送到法院,刚立案还没分配法官,所以不给我起诉书,只收辩护律师手续。今天(2018年1月3日),我大清早来到该法院,但联系人的电话却打不通,随后我来到了立案庭询问,他们给我联系了一下,说要我等一会儿,可我等了一个多小时后,还是迟迟没有人理睬。最后,刑庭的李庭长和另一位法官姗姗而来,把我带到信访接待室,并说他们正在阅卷,等他们阅卷完毕,确定开庭日期之后再把起诉书一并给我。对此,我当即被雷到了(感到震惊),我首先是佩服他们的敬业精神,还未开庭法官就急着阅卷,我有一种错位感,我觉得我今天来错了地方,我似乎又来到了另一个检察院。再说了,他们可以看起诉书阅卷,那律师呢?律师怎么去做准备呢?这也太不公平了吧!他们审控一体,还不及时给律师起诉书,分明是不准备‘依法治国’啊?”

    今天上午,刘飞跃的亲属得知此事后也十分诧异,此外家属还告诉本网观察员,以前律师还可以会见,现在看守所已不让会见了。

    刘飞跃是民生观察工作室的创办人,出生于1970年2月5日,湖北省随州市人,非暴力主义者,曾为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东关学校教师,致力于推动中国走向民主、自由、宪政体制的杰出人权捍卫者。

    刘飞跃参与创建中国民主党湖北省筹委会,成为七名创始人之一。他致力于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在中国的操作和运用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发表一系列有关非暴力的文章:《论非暴力原则》、《非暴力斗争的可行性》、《“六.四”与非暴力》、《两种非暴力》、《高压下的非暴力运动》、《非暴力之声──枪杆子与政权》、《非暴力之声──民主与动乱》、《非暴力之声──民主运动与国家分裂》等。刘飞跃系统地提出了“非暴力维权”的概念,并用实际行动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开展拒绝订阅党报的非暴力抗争活动;他曾历时近半年,走上街头,针对老百姓看不起病,生命健康权失去保障,公开征集了五百多位民众签名,被大陆报刊称为民间维护生命健康权第一人;他曾组织同伴一起通过对湖北省十六个县市区的民办教师的问题进行调查,撰写了一份《湖北省民办教师调查报告》,为各地民师进京上访维权提供重要依据,其报告在湖北、河南、湖南、四川各省民办教师中广为流传。

    2006年,刘飞跃创办关注公民权利的民生观察工作室,记录并报道中国维权运动。创办至今,大多数由“民生观察”网站首发或独家发布的如征地拆迁、骚扰拘押、被精神病等侵犯人权案件,以及民众上访和抗议活动的消息已逾万篇。由民生观察工作室发布的《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中国拆迁与征地观察》月报和《中国维稳与监控月刊》、《中国维稳与人权年终报告》使中国的人权观察走向专业化,影响力显著,成为中国卓越的人权NGO工作机构。

    2016年11月17日,刘飞跃被随州市公安局带走关押,2016年12月23日,刘飞跃被湖北随州市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

    相关报道:刘飞跃被控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名取消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1213/16797.html

  • 刘飞跃被控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名取消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文东海律师前往湖北省随州市看守所会见了“民生观察”创办人刘飞跃。在会见过程中,文东海律师得知,之前刘飞跃被指控的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这一罪名已经取消。据估计,刘飞跃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最快可能于年内开庭。此外,刘飞跃目前身体状况尚可,没有反应遭受过虐待,所需生活用品、衣物等,家属也能适时寄送。

    刘飞跃生于1970年2月5日,是湖北省随州市人,曾任教于随州市曾都区东关学校,致力于推动中国走向民主、自由、宪政体制的杰出人权捍卫者。2006年,刘飞跃创办关注公民权利的民生观察工作室,记录并报道中国维权运动。创办至今,民生观察工作室通过努力使中国的人权观察走向专业化,影响力显著,成为中国卓越的人权NGO工作机构。刘飞跃因此于2013年获得前八九学运领袖王丹召集的中国青年人权奖评委会颁发的第13届“中国青年人权奖”,被称誉为“当代中国青年,教师和知识分子当之无愧的楷模”。

    由于刘飞跃在人权工作领域的杰出表现,宣扬和传播民主法治理念,伸张、争取和践行公民权利,因此成为越来越强化极权统治和限制人民自由的当局的眼中钉,他于2016年11月17日湖北省随州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同年12月23日被随州市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2017年间,刘飞跃又被加控一条“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罪名。

    2017年5月25日,被羁押在随州市看守所的刘飞跃获燕文薪、文东海律师会见时,他希望“民生观察”的工作人员能继续把网站坚持办下去。民生观察工作室并没有因刘飞跃被捕而偃旗息鼓,而是秉承刘飞跃的“关注民生,替民说话,依法维权,理性抗争”创办宗旨,继续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

    相关报道:民生观察刘飞跃会见燕薪律师 表示坚持自己无罪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825/16331.html



  • 江苏南通刘德明家被暴力强拆 警察不作为

    【民生观察2017年11月29日消息】本网获悉,11月27日上午,江苏南通市民刘德明家遭政府派遣的拆迁队暴力强拆,村民报警后,警察说:“这是政府行为,我们管不了”,之后就爆发了激烈的对抗,冲突中一台价值不菲的挖掘机被烧毁。

    据刘德明透露,2017年11月27日一早,当地政府雇佣的“欣宏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带着一批保安开着挖掘机,浩浩汤汤地进入了南通市港闸区永兴街道节制闸村,将刘德明的房屋团团围住,并拉上了警戒线,企图强拆。村民见状就向110报警,但民警到达现场后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这是政府行为,我们管不了”就走了。无奈,刘德明只好站在屋顶抵抗,对峙一直持续到凌晨强拆队伍才悻悻撤退。

    28日早上,强拆队伍卷土重来,且故伎重演,又将刘德明的房屋团团围住,之后就开始用大锤砸毁刘德明家的大门,破门而入,而刘德明因坚守了一天一夜疲劳不堪,已无力抵抗,此时被逼走投无路的刘德明就爬上了屋顶,开始从屋顶向下扔鞭炮,试图阻止暴力强拆。但不知何故,拆迁队开来的挖掘机不久就着火了,这时拆迁队高喊要刘德明赔偿约百万元的挖掘机,对此刘德明质疑说“你们未经房主允许就将挖掘机开到我家来,责任不在我,并且现在还不知到挖掘机是怎么着火的?也不排除是挖掘机司机自毁燃烧再嫁祸于人;还有可能是挖掘机线路老化自燃…”在此之后,双方就一直持续对峙。

    11月28日下午,刘德明的亲属到信访部门上访投诉,他们的主要述求与理由是:

    1、刘德明对于有暴力强拆的行为已经向110报警,但警方不作为,刘德明只能被迫自卫。

    2、“南通欣宏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没有执法权,其拉警戒线、砸毁刘德明家大门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对于无执法权的“执法”行为,刘德明有权采取保护自家财产的自卫措施。

    3、刘德明虽然于2014年5月25日与南通市港闸区住房和建设环境保护局(简称住建局)签订了《港闸区征收(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但刘德明事后得知,所签上述行政合同为无效合同。因为,行政行为必须经法律授权才是合法的,而该局未经法律授权的行政行为应视为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范畴,因此,刘德明认为所签的行政合同为无效合同,不能作为强拆的依据。

    4、企图强拆刘德明房屋的拆迁队给出的依据竟然是:2014年3月3日,南通市港闸区住房和建设环境保护局与“南通欣宏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搬迁协议》中提到的《国务院搬迁管理条例》。但经查《国务院搬迁管理条例》实系子虚乌有,纯属胡编乱造。

    5、此次事件是由“南通欣宏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受“南通市港闸区住房和建设环境保护局”委托,制造的一次非法执法强拆事件,并且事件过程中110民警也存在不作为现象,二者叠加,最终导致了此次事件的事态恶化。因此,南通市“港闸区住房和建设环境保护局”与南通市警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望上级领导予以纠错与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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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飞跃妻子的感谢信

    又是一年初冬时,季节变换了冷暖。天依旧下着雨,听雨滴打在玻璃窗上,凄冷的雨便渗透心间,几丝凄凉、诸多感慨涌上心头。清晰记得,去年这一天这个点的我是多么的无助,那一遍又一遍催命的电话铃声依旧回想在耳边……至今想起还是不寒而栗,今天的我尽力地安顿好自己的灵魂,躲避着风雨流离,经营好孩子,经营好自己,经营好我这个家!等待他的归来!在这薄凉的季节,我渴望能牵起他的手,一路同行。

    我是不幸的,完整而又幸福的家变得残缺,整整一年家里再也没有他的身影,还记得他刚离家时,我到家的第一件事总是向他经常坐的地方张望(这是多年养成的习惯),然而他的影子再也没有像平时那样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每每这时总有几多悲凉划过心间,凄神寒骨。

    然而我又是幸运的,遇上了很多熟悉和陌生的朋友,像欧彪峰、石玉林、丁灵杰、刘巍、高健、丁家喜,以及文东海、燕薪两位辩护律师,还有很多打来电话关心或到达随州来看我的不记得名字的朋友,每当听到你们贴心的话便会熨烫着心灵,让我冰凉的心顿觉涌上阵阵暖意,是你们无私的帮助让我走过风走过雨,至今记得无助时你们给我的安慰,失望时给我的希望,彷徨时给我的力量,迷茫时给我的指点。在此向你们发自肺腑的真诚地道声“谢谢”!是你们的安慰鼓励让我熬过了这一年,今后无论怎样,你们将永远留在我的记忆里,你们就是我生命中的贵人!我记住了你们的善良大义!或许生命中值得反复读的人不多,值得一生去读的人更是少之又少。我跋山涉水一意孤行,只为与你们不早不晚地遇见。

    真的很感谢这一路的遇见,让我在风雨中砺炼!一路走来,对人情冷暖,也越发学会珍惜了⋯⋯

    有些人见与不见,都在心里;有些情念与不念,都是温暖。

    2017年11月17日晚
    喻金萍

  • 刘晓波逝世百日 广州多人遭“喝茶”严控

    【民生观察2017年10月20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10月20日)是中国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因肝癌去世百日,广州多名维权人士和律师遭到当局传唤“喝茶”。广州方面对此严防死守,禁止公民纪念刘晓波。

    据推特“刘晓波工作组”发消息称:刘晓波去世百日前夕,今天广州警方分别约谈或控制了陈进学律师、刘浩律师、付爱玲律师、诗人浪子(吴明良)、野渡、刘亚杰等人,并警告他们不能参与任何纪念刘晓波的活动及言论,严防“海祭案”重演。

    刘晓波去世的“头七”之时,多位公民在广东江门新会海边举行海祭活动,此案已导致至少九人被拘,其中广州维权人士黄永详(@南方老头)至今仍在新会看守所羁押。此外,刘晓波的遗孀刘霞女士自从丈夫去世后,至今仍处于被当局严密监控的不自由状态。



  • 民生观察刘飞跃会见燕薪律师 表示坚持自己无罪

    [访民之声2017/8/25消息] 今天上午,燕薪律师到湖北省随州市检察院复制了《民生观察》网站创办人刘飞跃案的四本补充侦查卷,下午在随州市看守所会见刘飞跃先生得知,其精神状态良好,并坚持自己无罪的立场。

    燕薪律师表示,今天上午在随州市检察院复制了刘飞跃案的四本补充侦查卷,下午在随州市看守所会见了刘飞跃先生。随州警方在补充侦查后提交了新的起诉意见书,罪名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外又增加了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刘飞跃对这一新罪名表示非常荒唐不能认可。

    燕薪律师也从法律方面分析认为其行为无论从主观还是客观方面都不可能构成该罪。并告知刘飞跃,近期会向检察院提交律师的不起诉意见,刘飞跃也嘱燕薪律师转达了一些家事。 据悉,刘飞跃目前身体和精神都非常不错,他坚持自己无罪的立场,并说自己心态良好,可以接受一切可能的结果,让家人和外面的朋友放心。

    刘飞跃,生于1970年2月5日,湖北省随州市人,曾任教于随州市曾都区东关学校,《民生观察》网站创办人。2016年11月18日被随州市公安局刑拘,同年12月23日被随州市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随州市公安局经多次延期,于2017年5月23日起诉到随州市检察院,随州市检察院于2017年7月8日将案件退回随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一个月,同年8月8日随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终结,并再次移送随州市检察院,与此同时,被新增一个罪名——“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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