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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郭宏伟狱中坚持申诉

    【民生观察2018年9月18日消息】本网获悉,吉林四平维权人士郭宏伟因举报贪官遭当局以“敲诈勒索罪”获刑13年,而引发其母亲肖蕰苓、妹妹郭宏英一家三口相继入狱案近期又有新进展。

    据公开消息显示:原吉林四平原松电河发电厂职工郭宏伟,因2004年在一起经济纠纷案中因警察违法插手而败诉并且被判刑,自此成为访民。随后不但问题得不到解决,更因受到暴力对待导致身体残障,其后母亲肖蕴苓陪同郭宏伟寻求公义。2015年4月,郭宏伟和当时78岁的肖(现年81岁)蕴苓分别被吉林四平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罪”逮捕,翌年分别被判处13年及6年有期徒刑。

    而郭宏伟妹妹郭宏英因为母、兄伸冤,今年(2018年三月份)两会期间,遭四平市政府强行维稳人员绑架回地方后,被四平当局以涉嫌“妨碍公务罪”行政拘留十五日,同月二十四日期满后,又被当局直接送进看守所转为刑事拘留。郭宏英被拘留半年后,目前又被吉林当局追加了“寻衅滋事”新罪名罪,现已到检查起诉阶段。

    8月30日,郭宏伟八十多岁年迈的父亲来到吉林辽源监狱,历尽艰辛终于成功会见到了被四个监狱犯人用担架抬着出来消瘦无比的郭宏伟。郭宏伟除了请年迈父亲代他感谢外界朋友对他的关注外,特别交代其父下次再来为自己送一辆轮椅。

    9月17日,郭父与其家人一起再次到监狱会见了郭宏伟,郭宏伟依然是被人抬了出来。郭宏伟坚称自己无罪,当局对他的构陷完全就是一种打击报复。

    据悉,郭父此次前去会见郭宏伟,主要是应他上次的要求他送轮椅,郭宏伟目前已经瘫痪不能行走。令郭父非常担心儿子在监狱里的状况。

    郭父告诉郭宏伟,嘱咐他一定要坚强保重身体,并说外面很多朋友在关心他,郭宏伟再次表示“非常感谢关心他的朋友及媒体”。

    据悉,郭宏伟在狱中写了许多材料,希望能有律师介入帮助他申诉。

    据郭父称,前几个月北京律师宋玉生会见了郭宏伟,由于宋律师的执照年审手续问题,所以不能再为郭宏伟继续代理。目前,以郭宏伟目前的健康状况,不得不再次寻找代理律师,为其做“保外就医”提起申请。

    据知情人士称,经朋友亲属等多方努力,目前已为郭宏伟找到了代理律师,目前正整装待发,准备去吉林四平为郭宏伟代理申诉。郭宏伟一家三口维权却被相继获罪入狱案,倍受海内外人权捍卫者关注。尤其是郭宏伟身体被致残后又患有多种疾病,完全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希望吉林当局从人道主义出发,能够尽快使郭宏伟得到有效的治疗。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吉林四平维权人士郭宏伟,以及其八十多岁母亲肖蕴苓、妹妹郭宏英一家三口案情进展的消息。

  • 新疆访民张建华一家三口都被关押

    【民生观察2018年9月7日消息】新疆访民张建华在2018年元月15日被抓后一直关押在新疆伊犁看守所,在此前她一直被当地骚扰,张建华多次在微信群发出信息,也多次告诉其她朋友,在张建华被抓后,家人老公与孩子都被随之抓进法制学习班一直关押到张建华被判刑后才放出她老公与孩子。

    张建华因为承包土地买了假农药后造成颗粒无收,通过打官司而走上维权道路,在北京认识了江西的访民朱玉芳,还有新疆的访民李建筑,张建华在北京维权中与李建筑,朱玉芳等朋友一起在北京发放访民文化衫,文化衫前面印有《没有腐败就没有访民》,后面印有《支持习,李,王反腐》字样,张建华,李建筑,朱玉芳他们三人经常在北京信访局及北京南站等地发放访民文化衫,他们在北京南站还认识了其他重多访民,她们三个人就随其他访民一起去上访,他们经常在北京亮马河联合国住中国大使馆附近发放访民文化衫,北京亮马河附近各国大使馆都设在哪里,亮马河附近每天都有很多访民在使馆区上访,因此她们三人被亮马河附近的警察收缴了访民文化衫,并且将她们三人都刑事拘留,因为上访张建华多次被非法拘留,李建筑已经失联好几年了目前下落不明,朱玉芳因此维权上访被江西当地判刑三年多,朱玉芳目前已经刑满出狱。

    以下是张建华在被抓前写的材料

    张建华因2012年在第四师74团二连种植的1750亩蚕豆地被伊犁州绿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出售的农药药害,导致其全部绝收。本人对第四师人民法院、昭苏垦区人民法院、伊宁垦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他们和伊犁州农业局、被告伊犁州绿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上下结勾结、串通一气、坑农害农、置老百姓的死活不顾、欺上瞒下、违法判案、枉法裁判。使我的案子在当地无法依法得到解决,无奈之下我在2013年底到2014年一直在北京告状,多次被昭苏垦区公安局抓回拘留。

    我把垦区公安局局长诉上法庭,他们为了掩盖事实不让我告公安局局长,不让我上北京告状。后于2015年3月1日达成协议,把农四师公安处的三间门面房租给我经营饭馆三年(2015.3.1~2017.10.25),如我不违反合同在续签三年(2017.1.1~2020.10.25),保证我正常使用,该店面五年八个月,启动资金、房租无权要求我偿还。要求我的案件正常走正常司法程序。行政告公安的案件撤销。

    当时我因经济困难无法生活,女儿在上大学怕耽误了女儿的学业,于是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停访息诉八方协议书,撤销了起诉公安的案件。

    民事案件走我的正常司法程序,于是我也履行了承诺,从2015年至今我从未上京告状。

    2017年开春二月份我要求退房子不干了,除了房租就没有多余的钱还账了。但第四师信访局杨局长(杨新)告诉我你接着做生意没人问你要房租,如果不行租给别人也行,只要营业执照是你的就行。我听了他的话,把店面租给别人经营,我自己另找了一个店开饭馆。

    可好景不长,今年政策变了搞什么法制学习班,他们就开始对我进行报复,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要把我要抓进法制学习班,我躲起来了,他们还是到处派人找我抓我,把我的店弄垮了开不下去了,现在又要把之前给我免房租的店面收回去,知道我不能出去故意让我出去续签合同,还说我把店面租给别人是我违约在先,要求把店面收回,现在店面已经封了。

    我找人去续签合同,杨局长不同意,我问他为什么?这不应该是我合法公民的权益吗?为什么不行?他们非逼我出来和他们见面,好控制我。开春我把房子交给他们,他们不要,现在又要收回,还说是我违约在先反过来问我要房租,还有天理吗?我现在很无奈。本想以自己的方式向银行贷款投资,靠自己的努力挣钱还账并向法院政府表明我从此不在上京告状,这样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只能浪费时间消耗精力,可他们还是不放过我,不给我留一条活路,现昭苏垦区法院以我欠被告伊犁州绿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化肥款为由,把我的银行卡全部冻结了,让我在经济上动弹不得,想从经济上把我在次打垮,逼得我现在无法正常生活、无法偿还巨额的外债,我现在连死的心都有了。

    难道老百姓想正常的生活都那么难吗?哪还有天理?明明是被告出售的农药把我的地打绝收了,法院不但不追究他们得法律责任,反过来还让我给被告还农药化肥款。我的卡里没有一分钱也把卡给我冻,结了,明摆着他们是把我往死路上逼。现我欠朋友的外债(秦红:11万元黎燕华:11万元戴文胜:1.5万元)还有当年的机犁费5万余元,我一下拿不出来这么多钱还账,只有慢慢的挣钱还账,可他们为了报复我,掩盖他们的违法行为、掩盖事实,一点机会都不给我留,请中央领导关注一下我们老百姓的苦,为我说句公道话,我不是不想还账,我只是想靠自己的努力挣钱还账,但这条路也全部被他们封杀了。

    望看见的网友帮我一把,给我争取一条活路,在此谢谢大家了。

    新疆兵团第四师信访局电话:0999-8182261



  • 被判两年半 丁德元不服将上诉

    【民生观察2018年8月22日消息】近日,上海维权访民丁德元被控“妨害公务罪”一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宣判,丁德元获刑两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17年12月27日起至2020年6月26日止。该案于2018年7月25日在浦东新区法院第一庭开庭审理。丁德元此次因维权获刑已是两年内的第二次,上次(2016年10月24日)被浦东新区公安分局控以同样罪名获刑一年零两个月,2017年12月23日刑满释放,12月27日,丁德元再次被浦东分局以“妨害公务罪”抓捕,半个月后批准执行逮捕。

    根据法院的判决书显示,2017年12月27日,浦东警方派出警务人员及社保队员前往人民广场劝回上访人员丁德元,指控丁德元对警员及社保队员进行拳打脚踢,导致几名地方维稳人员有不同程度的受伤事实,经鉴定属于轻微伤,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丁德元涉嫌“妨害公务罪”,并且由于丁德元具有犯罪前科,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从重处罚。

    据该案辩护人杭州左契律师事务所纪中久律师透露,丁德元对判决不服,坚称自己无罪,指出这完全是警方的报复构陷和政治迫害,并向律师表示一定要提起上诉。

    据当日同在人民广场的维权人士透露,丁德元所住辖区(浦东新区合庆镇)合庆派出所冯姓警员(当时身着便衣)带同几个社会闲杂人员对在广场与人交谈的丁德元动手进行粗暴拉扯,来人并未出示证件亮明身份,亦未见任何法律手续,纠缠之下丁德元被数名不明身份人员控制,当时有人声称被打伤和抓伤,但现场未见有打斗场面,随后,丁德元被他们抓走。

    公开信息显示,丁德元因早年在工作系统获得突出贡献奖,根据当时上海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获得突出贡献奖称号的人员可以获得由上海市政府特别奖励的房屋一套,但丁德元一直未能获得奖品,经多次交涉无果后,丁德元走上上访之路,多年来无数次往返上海和北京之间,期间曾在截访过程中被警方打断肋骨,多次遭到地方维稳部门的打压而拘留。

    相关报道:丁德元明天刑满释放 上海访民相邀迎接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7/1222/16843.html



  • 湖北许光利被判四年十个月

    【民生观察2018年8月3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北荆门维权人士许光利,在2018年7月30日收到法院一审判决书,审判决书显示:许光利犯“寻衅滋事刑罪”,判刑四年十个月。

    2018年8月3日上午,许光利的辩护律师陈进学,前往湖北省荆门市看守所会见了被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羁押在此的许光利(这是许光利自2017年12月被羁押后,第一次被当局允许家属聘请的律师会见)。会见期间,许光利告诉陈进学律师说,一审法院于2018年7月30日向他送达了一审判决书,许光利被判“寻衅滋事”罪成,刑期为四年十个月。8月3日下午,陈进学律师前往许光利案的一审法院为他提交上诉状,准备上诉事宜。据陈进学律师消息称“我今天会见到了许光利,他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尚好,他非常感谢各位朋友的关心!”

    湖北荆门市维权人士许光利(男),1968年出,长期致力于推动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多次参与公民维权事件。2012年3月底,许光利发起了“支持温家宝政改签名活动”;同年4月26日,许光利与湖南维权人士尹卫和在湖南湘乡被抓捕,许光利最初被控罪名为“颠覆国家政权罪”。2012年5月,许光利又被侦办方指控为“与他人合谋准备炸毁毛泽东故居”,并变更罪名为“放火罪、爆炸罪”,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刑期至2013年12月25日。

    2016年9月30日,许光利在上海与10多位维权人士聚餐时,与一访民友人被警方绑架到派出所关押至次日下午4时许,期间警方不给他吃饭、也不让睡觉。之后,许光利被遣返回湖北荆门月亮湾分局接受审讯,而审讯时间尽然长达三天两夜,并且在此过程中警方也不让他睡觉。10月4日,许光利的妻子李春女士透露,许光利被荆门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天。事后,许光里反映,由于那一次的疲劳审讯,导致他的身体开始急剧变差,从此咳嗽不止。

    2017年7月13日,许光利来到沈阳祭奠当天病逝在沈阳医院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后被沈阳当局抓走关押将近四十个小时,期间他的手机被破坏无法使用。2017年8月14日知名维权人士“屠夫”吴淦案开庭,许光利恰逢到天津旅游,在他落地天津之时便被天津当局抓捕,后被关押十余个小时后才被释放。

    2017年12月26日,正在广州经商的许光利购买了广东清远至湖北的车票后便与外界失联,直到广西维权人士谭爱军因“同城聚餐”遭广西当局抓捕至派出所“喝茶”时,一名为谭爱军做笔录的警察无意中泄露了许光利的踪迹,至此,外界才得知失踪一周的许光利已被湖北荆门当局抓捕。

    2018年1月12日,许光利的妻子李春收到了来自湖北荆门当局的《逮捕通知书》,得知其已被荆门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快速逮捕。

    2018年1月18日,家属为许光利聘请的代理律师张科科介入此案,当天律师来到湖北荆门市看守所要求会见,却被荆门当局借故拒绝。事后,张科科律师来到荆门掇刀区检察院、市检察院、办案单位、市公安局等公检法部门投诉,结果被“踢皮球”式推诿。

    2018年4月9日,许光利的另一位辩护律师来到湖北荆门看守所,要求会见其当事人许光利,再次遭到荆门公检法各个“执法部门”的拒绝及推诿。随后,两位律师将其手续递交到荆门市检察院,并复制了许光利的卷宗。在此过程中得知,许光利之所以被荆门当局快速逮捕,其原因是许光利与本地国保发生冲突,致使国保受伤住院。

    2018年7月4日,许光利的家属及律师突然收到了荆门市法院通知,告知许光利案将于7月9日开庭,法院对家属说“如果许光利的两位律师届时不到庭,他们会为许光利指派官派律师”。

    2018年8月3日上午,许光利的辩护律师陈进学来到湖北省荆门市看守所,会见了羁押在此的许光利。会见期间,许光利告诉陈进学律师说,一审法院于2018年7月30日向他送达了一审判决书,许光利被判“寻衅滋事”罪成,刑期为四年十个月。8月3日下午,陈进学律师前往许光利案的一审法院,为他提交上诉状,开始准备上诉事宜。



  • 重庆失地农民寻衅滋事案宣判

    【民生观察2018年8月3日消息】本网获悉,2018年7月31日下午重庆失地农民刘高胜、何朝正、肖成林寻衅滋事一案,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2018年7月31日下午2点20分,刘高胜、何朝正、肖成林被控寻衅滋事一案,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刘高胜被判三年零两个月,何朝正、肖成林分别被判一年零六个月。

    在开庭前,北碚区法院法警不但不让三冤民父母及民众参加旁听,还派多名警察,包括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社会闲杂人员参加现场维稳,同时禁止围观群众拍照。

    据家属反映,何朝正和刘高胜因房屋被地方政府强拆而上访,在问题多次无法解决的情况下,遂三次前往北京新华门喊冤,被警方带回重庆后多次遭到拘留。去年2月24日上午,何朝正和刘高胜被重庆北碚区歇马街道派出所再次抓走,之后刘高胜家被抄,两人均被定“寻衅磁事”罪,被关押在重庆市合川区看守所,今年3月28日开庭审理后也未宣判,对于7月31日的宣判结果,她们感到法院明显判决不公,同时对北碚法院不允许家属旁听感到气愤。

    据悉,何朝正、刘高胜、肖成林因为土地财产被强占或房屋遭强拆,正在起诉当地政府以及上访维权,在上访期间遭到重庆当局无休止的打压报复,多次被非法拘禁、暴打、拘留。

    2016年9月22日,刘高胜、肖成林、何朝正等14名重庆冤民到中南海新华门喊冤,被警察带往派出所关押,之后被重庆驻京办遣返押回重庆,多人被行政拘留。其中刘高胜、肖成林、何朝正被重庆北培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被关押在北培区看守所。在被非法关押5个多月后取保获释,从去年2月份开始三人又被陆续抓捕,被以寻衅滋事罪关押至今。

    今年3月28日上午10点,重庆北碚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何朝正、刘高胜、肖成林寻衅滋事一案,但此案没有当庭宣判,庭审期间亦不让亲朋好友进入法院旁听。7月31日下午,重庆三冤民分别被北碚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两个月或一年零六个月。



  • “福州大抓捕”雷宗林被秘密判刑

    【民生观察2018年7月30日消息】本网获悉,涉福州大抓捕一案的福州残疾冤民雷宗林在关押一年4个月后,于今天(2018年7月30日)上午约9点50分,遭福州晋安区法院秘密开庭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10个月。

    今天晋安区法院门口,公安、法警、保安林立,法院起先以“涉密”为由拒绝所有人,包括拒绝雷宗林家属进入法庭旁听宣判。这引起现场围观所有维权人士的抗议,在卓智标等人现场向法院工作人员“普法”和交涉下,雷宗林父母、妹妹三人才被允许旁听。

    据雷宗林妹妹介绍,他哥哥雷宗林在法庭上告诉她,他在看守所受到酷刑,从没有见过律师,也没有收到信件(明信片)和钱。开庭还不到10分钟就宣判结束了,当听到雷宗林遭重判3年10个月,雷宗林和父母当场大声抗议。

    2017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雷宗林和母亲雷珠梅赴京伸冤,母亲被五六名政府雇佣的黑保安围殴,被打得死去活来,他更被抓进看守所羁押,至今未放。父母无家可归颠沛流离,只好住在大桥下,现大桥要改造,两位老人遭到城管驱赶无处容身。

    福州陈茂妹、林赛英、卓智标、何宗旺、叶钟、廖俊、林匊娇、徐秀煌、谢小珍、张华、林应强、唐兆星、刘合仙、李秀榕、吴林香、林宝松、刘秀芳、徐忠富、林宝英、林秀英、吴銮金及雷宗林父母及妹妹等约三十位维权人士到法院门口声援围观。

    得知雷宗林遭重判的消息,愤怒的围观冤民高呼“打倒贪官”、“雷宗林无罪”等口号予以抗议!



  • 律师参加“福州大抓捕案”二审协调会

    【民生观察2018年7月17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7月17日)早上约9点半,人权律师纪中久、林洪楠、王国芳和刘培福在福州何宗旺、张丽芳、唐兆星、张华、林赛英、林匊娇、张金姬、李穗财(屏南)、李良玉、林应强、雷宗林妹妹、谢小珍、廖俊、林娟、温金匆、梁百端等上诉人家属和维权人士陪同下前往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参加福州大抓捕一案二审主审法官通知的所谓“协调会”。

    在法院安检通道前,家属委托的近亲属和其他维权人士都被阻止。王国芳律师向家属介绍说,他会在今天的协调会向主审法官林梁表达公开开庭审理要求及让所有证人都出庭接受质证,以维护涉案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益,以促使法庭能公正判裁(无罪)等辩护意见。

    会后,林洪楠律师陈述,今天的所谓“协调会”只是做个形式,就是走过场。法官表示二审已经定性,本月底就会裁决,法官在所谓“协调会”上只收取律师的书面辩护意见。

    据已公开的网络信息,福州大抓捕一案是2017年中国十大侵犯人权案卷之一。本案的发生主要是福州当局维稳压倒一切下,权力干预司法的结果。本案中林炳兴等涉案当事人到福建高院上访时被保安群殴打致伤,因此事维权才引发本案。本案事出有因,当局不去处理打人保安,反而将受害者抓进牢房,明显系颠倒黑白构陷迫害。因为林炳兴等人的维权行为根本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犯罪特征和构成要件,何罪之有!

    此外,当事人廖俊、熊凤莲、江智安、林善忠、吴洪福、张秀屏、严兴声的家属们之前委托近亲属行使辩护权及依据最高法新规《庭审等全部笔录都必须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和律师公开》,集体向主审法官林梁申请调取本案案卷请求,但遭到法官林梁以“没有当事人委托”为由,故意拒绝。有关申请调取案卷是否需经“当事人委托”,纪中久律师说:“当事人和家属有共同的诉讼权利,家属申请调取案卷不需要当事人委托。”

    另有关本案二审,当事人家属们强烈谴责主审法官不顾当事人诉讼权益,只对本案进行不公开审理,甚至沒有向辩护人和家属告知合议庭组成成员。

  • “福州大抓捕”二审进展情况

    【民生观察2018年7月14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纪中久等律师收到福州中院寄来的《通知》:林炳兴等11人寻衅滋事上诉一案,定于7月17日上午在福州中院刑一庭案件协调室听取并交换意见。

    7月13日纪中久、林洪楠、黄志强等律师收到福州中院刑一庭寄来的通知,林炳兴等11人寻衅滋事上诉一案,本庭定于7月17日上午9:30分在福州中院刑一庭案件协调室(630室)听取并交换双方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7月2日福州中院曾以电话告知,主审法官将对本案进行书面审理,沒有向辩护人告知合议庭组成,并要求辩护律师在7月16日前提供辩护词。多位人权律师指出福州中院如此草率结案,涉嫌违法,引起舆论哗然。

    持续关注本案的福州维权人士庄磊表示,今天福州中院没有一意孤行,作出了接受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决定,我们表示欢迎。同时我们敦促福州中院在二审中能够公开、公平、公正的审理本案,切实保障十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2016年9月杭州G20峰会期间,福州维权公民林炳兴、廖俊、严兴声、江智安、石立琴、贺清敏、吴宏福、张秀屏、熊凤莲、林依妹、蒋碧秀、林善忠、卓道明、罗红梅等十四人因发起抗议活动而陆续被捕,之后被他们以“寻衅滋事”罪起诉(其中,林依妹、蒋碧秀、罗红梅三人被另案处理);2017年3月参与人士雷宗林被抓捕,至此前后共计十五人被捕。再之后,十一人被起诉,起诉书指控这些维权人士涉三项罪名:1.2016年5月28日,上述人等在福州“三坊七巷”步行街举行“民主自由行”活动;2.2016年6月初,上述人等邀约二十多位公民手持“勿忘六四”的标语进行拍照、上传网络;3.上述人等每周到福建省高院举行“每周一聚”的维权集访活动。

    2018年1月2日至4日“涉案”人数众多的“福州大抓捕”一案在福建省福清市法院开庭审理,由隋牧青、葛文秀、林洪楠、纪中久、王国芳、黄志强、刘培福等多位人权律师联袂代理。十二位辩护人,除当地一位孙律师做有罪辩护之外,其余十一位辩护人均做无罪辩护,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2018年2月6日下午,福清法庭一审作出判决,同时对隋牧青等维权律师的无罪辩护不予采纳,公诉机关指控“寻衅滋事”罪名成立,林炳兴等11人再遭冤判获刑,冤上加冤。其中,林炳兴、严兴声被判两年零三个月,廖俊被判两年缓刑三年,江智安、贺清敏被判一年零九个月,张秀萍、卓道明、林善忠、吴宏福、熊凤莲被判一年零年六个月,石立琴被判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当审判长刚刚宣判完,林炳兴等11位冤民,都当庭大声抗议表示不服,表示将会上诉,并誓死申诉到底。林炳兴等冤民已深受福州司法公权力的迫害,如今再遭冤判,这样的结果让所有到福清法院围观声援的维权公民和当事人家属都感到非常气愤。

    另据公开信息显示,“福州大抓捕”一案被网友称之为2016年度“中国十大人权迫害案”之一。由于“涉案”人数众多,“福州大抓捕”引起了海内外人士的高度关注。

    该案是2016年9月杭州举办G20峰会期间,福建众维权人士前往杭州旅游,后被福州当局以“寻衅滋事罪”陆续抓捕,牵涉十四人,包括林炳兴、廖俊、严兴声、江智安、石立琴、贺清敏、吴宏福、张秀屏、熊凤莲、林依妹、蒋碧秀、林善忠、卓道明、罗红梅。后罗红梅、林依妹、蒋碧秀被另案处理,其余十一人均被福州当局以“寻衅滋事罪”起诉至法院,立案后福清法院曾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 “六四天网”义工姜成芬被判两年半

    【民生观察2018年6月20日消息】本网获悉,天网义工、雅安维权人士姜成芬寻衅滋事一案,于今天在雅安市汉源县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一审作出宣判:姜成芬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据访民消息,今天上午,四川雅安市汉源县维权人士姜成芬寻衅滋事一案,在汉源县法院开庭审理,常伯阳律师和龚元树律师参加了整个庭审,并当庭向法官提出姜成芬不够成犯罪的辩护意见。下午时分,法庭作出一审宣判:姜成芬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据现场访民反映,今天一大早,大约有50人来到法庭外要求参加旁听,但遭到现场法警阻拦,无奈大家只得在法庭外等候宣判结果。昨天只有当地群众和家属共8人领取到了旁听证,后有2人被当地维稳人员控制,今天只有6人进入法院参加旁听。

    据了解,姜成芬,四川汉源县人,六四天网义工,维权人士。2016年12月1日被汉源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7年1月6日被汉源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17年3月4日移送审查起诉。2017年4月20日被汉源县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之后此案一直处于补充侦查阶段,今年6月20日姜成芬寻衅滋事一案在汉源法院开庭审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

    警方曾指控姜成芬于2016年9月初在杭州G20峰会期间,以家庭困难欲买车票去杭州做月嫂为由,向当地政府索要八千元的困难补助,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迫于信访维稳压力向其提供八千元困难补助,警方认为姜的行为触犯刑法第293条的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

    但其辩护律师常伯阳在雅安看守所会见姜成芬时,姜成芬则表示,她被抓后,办案警察问她的问题并不仅是8000元困难补助款的事情,重点问的是她去年参加汉源县人大代表选举的事情和她在一些维权网站上发表访民信息的事情,她认为这是当地警方对她去年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与人大代表选举事件的报复。
    姜成芬说,多年来她为孩子上户口的事情、瀑布沟小电话移民的事情、土地承包的事情以及被派出所警察强制关进戒毒所的事情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财力,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孩子上学都要靠借款,她有权享受当地政府给予的困难补助,她没有强拿硬要政府的财产,她坚称自己没有犯罪。

    而常伯阳律师则认为,姜成芬并没有寻衅滋事的动机和目的,家庭困难要求补助也合情合理,外出打工时要求补助也是与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协商后主动给予的,并非警方所称的强拿硬要。当地政府为了维稳目的违法对其限制外出打工,本来就有错在先。



  • 山东访民李延香“寻衅滋事”判刑两年半

    【民生观察2018年2月10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2月9日)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山东平度访民李延香家属及委托辩护律师宋玉生相继在8、9日收到了来自山东平度法院的判决书。判决结果显示:李延香涉嫌“寻衅滋事”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据悉,1月25日山东维权访民李延香被控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在青岛市第二看守所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辩护律师宋玉生为她作了无罪辩护,但本案并未当庭宣判。

    不过,山东平度检方起诉书中指控李延香涉嫌“寻衅滋事罪”,是以2015年4月13日李延香到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联合国开发署门前“非正常上访”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当时李延香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行政拘留五日,但起诉书指在被行政处罚后,李延香“不思悔改”,仍然先后于2016年1月4日、2016年2月7日至2月12日和2017年8月16日七次到北京市中南海周边或天安门“非正常上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其中,2016年1月4日,李延香到北京市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时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域分局府右街派出所训诫1次,次日被平度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2016年2月7日到2月12日期间,李延香因到北京市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域分局府右街派出所训诫7次,2016年3月13日被平度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2017年8月16日,李延香到北京市天安门“非正常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域分局府右街派出所送久敬庄分流中心,次日被平度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

    为此,公诉方认为,李延香“无端滋事”,多次到北京重点区域和“敏感部位”“非正常上访”,扰乱了公共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国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李延香却认为公诉方对自己的指控是错误的,自己没有“非法上访”,公诉方适用法律错误,证据不足,程序违法。李延香辩护律师宋玉生认为,本案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合议庭应当依法作出李延香无罪的判决。

    一、李延香没有“寻衅滋事”的主观故意。“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空虚。本案中李延香上访的动机是要求实施非法强拆的原即墨市城管执法局对李延香依法给予合理赔偿,对实施强拆的直接工作人员和主管领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故李延香的上访行为主观上没有寻衅滋事的故意。

    二、李延香没有实施寻衅滋事的客观行为。以“被公安局管予以训诫”就认定“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不能成立。训诫书本身不能证实李延香在北京市中南海周边实施了“非正常上访”行为。本案中的被告人的行为非法性都达不到行政处罚的程度,被平度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罚过其当,如果李延香的行为达到行政拘留的程度,北京市公安局西域分局完全可以对李延香进行行政拘留,然而却没有。关于2017年8月16日,李延香到哦北京市天安门“非正常上访”的问题,根据李延香的供述,李延香只是路过北京天安门,没有在此地“非法上访”,平度市公安局对其行政拘留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三、李延香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李延香没有事实寻衅滋事的行为,则不存在侵犯公共秩序,李延香没有实施寻衅滋事的客体要件。综上所述,李延香主观上没有寻衅滋事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没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另外,1、李延香于2015年4月13日到联合国开发署反映情况,高呼口号要人权是正当的行为,没有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2、对平度市公安局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书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该处罚决定书不合法;对平度市人民政府的平政复决字(2017)145号复议决定书的真实性不予认可,李洪财没有收到过该复议决定书,给李洪财送达的挂号信函的收件人签章不是李洪财的笔迹。

    尽管李延香坚称自己无罪,曾为此绝食抗争两个多月;辩护律师宋玉生为其作的无罪辩护词符合情、理、法,但两周过后,平度市法院仍判李延香“寻衅滋事罪”罪名成立,李延香获刑两年零六个月。

    对此判决,本网人权观察员采访了李延香的辩护律师宋玉生,宋律师无奈地用简短的两句话对本网表示:李延香的行为明显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法院涉嫌违法裁判。

    在此之后,李延香的丈夫李洪财给本网人权观察员打来电话,抗议平度法院对李延香的判决。李洪财愤怒的情绪有些失控,他表示法院对李延香指控的罪名失实,事件与时间都不是真实的。并说他昨天(2月9日)又到看守所去探望了李延香,李延香告诉李洪财,自从开始绝食至今已将近三个月,现在已无法进食,完全靠导管流食维持生命,想吃东西也吃不去了。为此李洪财痛苦万分,他感到李延香时刻都会离他而去,自己却无力相救,如果李延香有个好歹,他自己也不想活了。

    李洪财最后对本网表示,希望社会各界继续能够关注李延香的命运,同时希望再有律师介入为李延香办理“取保候审”申请。但由于哥哥与老母亲都拄拐杖不能干活,加上这场强拆浩劫与李延香的官司,现在已家徒四壁,无法负担律师的费用了。

    【李延香简介】

    李延香,女,1970年生人,平度市古岘镇岩山头村村民,初中文化程度。从2011年开始在即墨市大信镇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的《即墨市福顺废旧物品回收站》。2013年12月20日,即墨市大信镇政府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违法占压麦田为由将《即墨市福顺废旧物品回收站》进行了强拆,致使其价值50余万元的私人财产掩埋损毁,数万元贵重物品在失去防护设施后被盗窃。由于上述违法情形及强拆后的原经营场地用来建设活动场地,李延香逐级维权无果,被迫进京上访,因此遭到多次绑架、拘留和非法拘禁,还曾被截访人员装到麻袋里扔到河中,后被路人发现获救。

    2017年8月16日,李延香和李宗英、孙淑到北京路过天安门时便被北京警察拦截,在检查了她们的身份证后便被送到久敬庄。8月17日,地方截访人员将她3人截回后各自拘留10天。8月26日,李延香丈夫李洪财收到了山东平度市古岘镇派出所的通知,被告知李延香已与8月25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转为刑事拘留。李宗英、孙淑于8月27日获释。

    李延香在经历了几年的为私有财产维权,已成为走向公共维权的街头人权捍卫者,她曾参与过2014年苏州抗强拆手刃四个黑社会成员的范木根案的庭审围观;山东潍坊抗强拆手刃两个黑社会成员的丁汉忠案;赴庆安徐纯合被枪杀问责第一梯队成员,后被治安拘留十天;潍坊案十七人之一,后被关押一个月。曾参与了北京浦志强案开庭等多次街头围观行动。

    相关报道:山东访民李延香“寻衅滋事”案昨日开庭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8/0126/169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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