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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援709的尹旭安刑满出狱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27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北维权人士尹旭安已于2018年12月27日凌晨刑满出狱回到家中。2015年7月,因声援709吴淦和王宇等尹旭安被以“寻衅滋事罪”拘捕,羁押两年后被判三年零六个月。

    据悉,12月27日是尹旭安刑期届满的日子,当局为防大家前去迎接尹旭安,早早派出相关部门的人员去到位于湖北武汉的蔡甸监狱等候,12月26日夜晚12点过后,相关人员随即与监狱方接洽,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刑满出狱的尹旭安接走,尹旭安在12月27日凌晨两点被直接送至湖北黄石大冶市老家。

    据尹旭安说,家中当时没人,靠种菜维生的老父亲凌晨时正在镇上将收获的蔬菜等候蔬菜商人收购,相关人员随即又开车将尹父接回,将尹旭安交给尹父后方才离开。据称,这次前去接走尹旭安的人员有十几人几辆车之多,包括警方、司法局、镇政府等工作人员。

    2017年5月,知名草根维权人士吴淦(网名@超级低俗屠夫)被当局拘捕,7月,尹旭安与武汉多名公民人士在黄鹤楼穿着印有释放屠夫字样的体恤衫进行声援,其后尹旭安被以“寻衅滋事罪”拘捕,在羁押近两年后,于2017年被判罪成获刑三年零六个月。

    据尹旭安透露,2018年3月,监狱方闯入尹旭安所在的监仓,将其入狱以来所写的申诉材料尽数收走。清明前尹弟前去探望时,外界才获知此事。这次出狱时,尹旭安的床铺和衣物亦遭搜查,恐怕其将证物证据带出监狱。

    由于尹旭安系严重高血压患者,入狱前血压高至240/125毫米汞柱,入狱后亦因生活饮食环境和心情因素以及治疗不到位等原因,血压更是达到高居不下的260/140毫米汞柱,监狱方虽有提供一般的药物,但始终无法控制。2018年春节前,监狱方为防意外,将尹旭安送入监狱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住院整整十一个月直至出狱。

    尹旭安说,可能自己是严重高血压患者的原因,随时有脑溢血的隐患,因此三年半期间监狱方并未对其有虐待及刁难的行为,管教和同仓服刑人员都未曾有过份对待,只是在刚刚入狱时,曾被铐着双手吊过两小时。尹旭安表示,可能是因为新入狱,监狱方可能是以此作下马威进行管教,其后再无其他对待,同时监狱方亦未有劝其认罪之类的谈话。

    尹旭安告诉本网,目前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私人物品尚在警方手中,不知几时归还,暂时会在老家休养,先熟悉一下外界的环境再作打算,短期内并无外出的计划。感谢两位辩护律师蔺其磊和张科科的付出,同时感谢朋友们的关注和帮助。

    相关报道:湖北尹旭安在狱中病重 保外就医受阻
    https://msguancha.com/a/lanmu4/2018/0415/17319.html

  • 李学惠、丁灵杰开庭在即 孙林被判四年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26日消息】北京李学惠、山东丁灵杰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将于12月28日开庭审理,二人羁押已经超过一年;南京无国界记者孙林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昨日宣判,获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来自辩护律师透露的消息,北京维权人士李学惠以及公民记者丁灵杰二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将于12月28日上午9:30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而该案另一涉案人王凤仙则被作另案处理。目前王凤仙与母亲王秀英老人正被警方“监视居住”中,具体地址不详。

    公开消息显示,李学惠、丁灵杰二人被北京警方指控在北京“奥运劳教老人”王秀英拍摄的行为艺术视频”敲中”事件中起到组织策划、协助拍摄、消息发布等作用,因而涉嫌“寻衅滋事罪”,二人于2017年9月20日前后在北京和山东两地分别被警方拘捕,羁押石景山区看守所。

    另外,12月25日圣诞节,当局对南京无国界记者孙林(网名@孑木)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孙林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该案曾于2018年2月9日在南京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拖延超过十个月后才得以宣判。

    来自律师的消息指,12月25日孙林“煽颠案”开庭宣判时,当事人孙林并未到场,法院指孙林“情绪不稳”,不适宜出庭听判。而今年2月9日孙案开庭审理时,当局亦未提供旁听席位,反而驱赶和打压南京本地以及外地前去的声援人士。有律师评论指,孙案表面上是公开审理,但实质却是闭门审理,加上案件宣判时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当局难逃政治打压及秘密审判孙林的嫌疑。

    公开消息显示,2016年11月16日,南京维权人士王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开庭审理,无国界记者身份的孙林前往拍摄进行记录报道,在现场被南京警方拘捕,以“寻衅滋事罪”带走刑事拘留,后警方以孙林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其起诉至南京市中级法院,该案于2018年2月9日一审开庭审理,2018年12月25日宣判,孙林获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相关报道:李学惠、丁灵杰和刁继军被起诉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3/2018/0713/17730.html
    南京无国界记者孙林婚礼 二十余来宾被警方抓走
    https://msguancha.com/a/lanmu4/2015/0124/11764.html

  • 狱中杨前仍遭虐打向司法机关投诉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19日消息】广西北海市公民杨前因家中砖厂被强拆而维权,后被当地警方构陷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逮捕,2018年11月26日此案被合浦县法院未通知辩护律师和亲属的情况下秘密审判,杨前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杨前在羁押期间多次传出在狱中遭殴打虐待的消息,到目前为止虽然有所改善但被虐打的情况依然还在持续。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2018年12月17日上午杨前写信向北海市司法机关予以投诉。他在信中称,“自从被同仓犯人鸡奸以后,就再也无法约见到任何检察官了。几乎每天我都受到同仓犯人的殴打。但每次报警都无任何人来处理,我只好蹲守在风门等待,偶然逮到驻所检察官来立即向其报告,却告知不予受理。现在的看守所驻检制度已完全形同虚设,早已没有了任何监督举报功能。现在我每天依然都受到虐打,同仓班长等犯人不断强迫我参加劳动,不断用针、剪等利器刺我,不准我看案卷材料和写上诉状案情等。而合浦法院则更加离谱,11月26日开庭,第二天即刻抢着拖我出去到法院去宣判,处罚我两年有期徒刑。在宣判我以后,才准许看守所通知我家人,家人接着才能通知律师。26日开庭时,我即要求马上电话通知我的律师杨在新及陈家雄到庭,但法庭拒绝通知。同时,我当庭强烈要求公诉人郑桦与主审法官邓端齐回避,但法官均不予回避也无复议决定书,公检法决意构陷我坐牢两年的意图十分明显。当天庭审持续了四个多小时,却只记录了我说的四句话。并且更离谱的是,在判决我两年有期徒刑以后,法院工作人员于第二个星期来提我出仓,并且当着看守所吴所长等领导的面,强迫我补签一个讯问笔录。该笔录是我的律师杨在新投诉上诉以后,合浦法院的法官才来让我补签的,我说他们程序严重违法,我拒绝补签。在场的吴所长看见如此违法判案,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叫人把我带回了401仓室。”

    对此,杨前的代理律师杨在新表示,杨前因拆迁事件引起的寻衅滋事罪被北海市合浦县法院枉法裁判有期徒刑两年。现在北海市的腐败反动份子把这个案件上升到政治案件,继续通过同仓监犯从未停止过虐待、欧打杨前,并且还想通过杨前来陷害他,教唆杨前用假口供欲抓捕本律师。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他会就相关部门的违法行为继续投诉。

    据悉,杨前,男,1977年9月2日出生,广西北海市合浦县人。因家里的砖场遭到广西合浦县常乐镇政府的强拆,2018年5月中旬,杨前和母亲、弟弟便去合浦县常乐镇政府讨说法,当时工作人员告知负责土地征收的陈姓副书记正在下乡工作,无法有人协商此事,随后杨家三人便离开镇政府回家。

    2018年7月2日,杨前家中突然闯入两车自称是合浦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警员,并强行拆除杨前家中多处摄像头,期间来人在不出示身份证件以及无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杨前、母亲和弟弟带走羁押,后家属多方打听才得知三人被以寻畔滋事罪刑拘。据称,合浦县警方是以杨前在5月前去镇政府找副书记未果后离开时因生气下意识踢了大门一脚被追究,警方以此定罪寻衅滋事的。在三人被羁押期间,家属一直未收到拘留通知书的情况下,聘请了律师多次前往会见,得知杨前在看守所遭酷刑殴打伤势严重,期间还遭到电击睾丸酷刑以及被人为指使的仓友鸡奸。随后代理律师曾多次就杨前的遭遇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均无人处理。

    8月初,同时被刑拘的杨前母亲及弟弟被取保候审后释放,但被警告不准离开合浦当地。而杨前的代理律师在8月10日后就再也无法会见杨前,看守所方面没有明确的理由,只说杨前已经不准会见。一个星期后,家属收到合浦县公安局的《逮捕通知书》,显示杨前已在2018年8月10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罪名仍为寻衅滋事罪。

    杨前案的会见在停止了两个多月后重新获得许可,12月5日律师前去会见了尚在合浦县看守所羁押的杨前。他告诉律师,最近一直遭到当局教唆在押人员对其殴打恐吓,并以释放为诱饵,教唆其指证辩护律师。同时得知杨案已于2018年11月26日进行秘密审判,杨前寻衅滋事罪名成立,被合浦县法院枉法裁判有期徒刑两年。

    目前,杨前在合浦县看守所仍然遭到同仓监犯的虐待殴打,在报警无果后向驻所检察官报告也不予受理,无奈之下杨前于近日写信投诉北海市司法机关的种种违法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 依法维权却被判刑的陈兰仍在上访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12日消息】本网获悉,重庆巴南区访民陈兰,因自家房屋及养殖场遭当地政府违法强拆而上访维权长达15年之久,其依法诉求却遭非法拘押判刑,问题至今没有给予解决,陈兰仍在上访。

    据陈兰讲,她家位于重庆市巴南区花溪镇红光村,2003年重庆市巴兰区国土资源局下发文件,要征用花溪镇红光村1-8社全村的全部土地。据巴国土处字【2003】第69号《责令交出土地行政处理决定书》中记载:“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地【1999】380号文件批准,同意征用花溪镇红光村1-8社全村的全部土地。陈兰和其他村民都开始怀疑政府土管部门的种种违法问题,一是1999年就批复的380号征地文件,为什么到2003年才执行,按规定,征用土地超两年,自动失效作废;二是一个县级区政府的土地审批权限怎么能突破3946.75亩,这必须经国务院审批才行;三是明显存在少批多占的严重违法行为;四是对征用农民土地、房产及土地上的附着物不做一分钱的赔偿,侵犯农民合法财产权益。鉴于以上存在的种种严重违法行为,她和很多村民都进行坚决抵制不予签订搬迁协议,但是政府的强大权势,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

    陈兰说,2003年巴南区政府出动1000多人对她面积约700平米的房屋及养殖场进行非法强拆,当天晚上十点全家六人只穿一身衣服被骗出房屋后,房屋顷刻被夷为平地,房内财产全部被毁,房屋被拆迁后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具财产清单,她辛苦挣下的财产成了海市蜃楼、昙花一现,现在被强拆的地方已成了重庆理工大学的大门。自从房屋被强拆后政府从没主动协调过,她被逼无奈依法诉求成了访民,可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还遭到巴南区政府冤关两次,以莫须有的罪名冤判一年半,在看守所落得一身不治之病。

    2003年12月5日,陈兰因上访被以妨碍公务罪非法报复拘押76天;2008年8月4日,是临近奥运会开幕之时,当地政府为了阻止陈兰上访,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其判刑一年零六个月。期间,陈兰仍然相信法律,历经2007年6月12日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2007年11月6日重庆市高级法院,都以非诉行政执行,属非刑事司法赔偿范畴为由,对陈兰提出的确认申请不予受理。其中,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给她的一份(2007)渝高法确复字第72号《复议决定书》说,“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后作出的非诉行政执行裁定不属确认案件的受案范围,申请人的请求应当通过其他途径救济。”

    对此,陈兰气愤地说,“我找法院直问法官,你们说我应当通过其他途径救济,具体指哪个途径,该法官却无法回答。法院作为百姓求得公道的最后一道防线,而该裁定却用模糊言辞来对待严肃的法律文书,有的法官也很直白的告诉我说,政府的决定,我们法院永远不会改变,你告到哪级法院,结果都一样。”

    2018年10月8日下午重庆市巴南区政法委书记朱本权等一行人约谈陈兰关于拆迁遗留赔偿问题,会上朱书记仔细听取了陈兰反映的实际情况,同时要求工作人员成立调查组核实情况尽快给予解决赔偿到位,可时至今日却再无下文。

    陈兰最后表示,“上访十多年领导这个拖那个推敷衍了事,前段时间巴南区出了个幼儿园事件也是上访被逼,为此当地领导开始重视访民诉求,访民也都应当总结……15年的上访我的青春、我的精力由谁负责,政府的拆迁使我家破人散看不到希望,不治之症使我对生活失去了希望,每天的中药就像是一个无底的黑暗深渊,无钱医治的病痛使我身心疲惫,周而复始上访,实在是太累。我恳请重庆巴南区政府能早日解决我的诉求让我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 徐琳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三年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7日消息】本网获悉,2018年12月7日,自由作家、民主歌曲创作人徐琳被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12月7日上午9点45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当庭宣判:徐琳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徐琳当庭表示将上诉。今年7月27日此案曾在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但法官并未当庭宣判结果。当天,全国各地众多维权人士前往围观声援,当局如临大敌,法院外戒备森严,法警对围观人士大肆抓捕驱赶遣返。徐琳代表律师蔺其磊、刘浩出庭为其作无罪辩护,其家属不被允许旁听,其妻只被允许在单独房间观看庭审视频。

    据悉,原籍湖南后移居广州的异议人士徐琳,于2017年9月26日被警方从湖南老家带走刑拘,之后其住所被搜查,警方抄家带走徐琳大量个人物品。次日,与其一起创作歌曲的搭档刘四方也被江西宜春市警方以同样理由抓走。徐琳在被羁押一个多月后,于2017年11月2日被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后羁押于南沙区看守所。

    刘四仿因与徐琳一起创作民运歌曲,被同样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在被刑拘37天后获取保候审,徐琳因不肯悔罪写保证书,所以被批准逮捕继续关押。据了解,徐琳在被关押期间,从10月5日至10月20日其每天都被警方三班倒提讯,因所涉话题均与他创作的歌曲、发表文章及微博、推特、脸书上的言论有关,所以一直零口供,徐琳坚称他把创作的歌曲放到网上是合法行使言论自由权,当局之所以拘捕他,完全是政治迫害。故其一度曾拒绝聘请会见律师,认为这既浪费公共资源,又对聘请律师带来危险。

    2017年11月13日徐琳自被捕后首次同意会见律师,他对律师表示,自己将“坐牢”视为一项工作。2018年1月9日蔺其磊律师于当天赶往看守所再次会见了徐琳,得知徐琳在看守所曾绝食抗议看守所人员的违法行为与做法。

    2018年5月11日,被羁押看守所七个多月的徐琳突然传出被紧急送院治疗的情况。其妻表示,徐琳身体一直健康并无病痛,同时担心关押中的徐琳受到虐待或者酷刑。6月27日,徐琳寻衅滋事一案,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召开庭前会议,蔺其磊律师获悉徐琳于二十几天前曾患乳腺增生疼痛难忍被送医治疗。7月23日南沙区法院电话通知徐妻,徐琳案于7月27日开庭审理,同时通知家属该案开庭时法院仅能提供两个旁听名额。7月27日徐琳寻衅滋事一案,在南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官未当庭宣判结果。12月7日,徐琳被南沙区法院以同样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徐琳用他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他创作的歌曲《庆幸》中的词句:“我庆幸这巨变,站在正义这边…..尽管我的力量或许太有限,也能让火焰旺一点。来吧朋友,快站到我们这边,来吧朋友,勇气不够我站前面!”

    【徐琳简介】
    男,1964年生于湖南株洲,后移居广州。
    自由民主人士,建筑工程管理高级工程师,诗人、哲学研究者,歌曲创作人,独立中文笔会成员。
    坚持追求自由、民主,撰写和创作了诸多自由民主题材的文章及歌曲、参与公民维权抗争行动。其作品多由互联网发布和传播。常年受当局监控,多次被软禁及秘密关押。自上世纪末开始撰写时政文章、诗歌,创作歌曲。
    2010年左右开始,在广州、深圳等地开展街头举牌、演讲,组织公民集会等活动。
    2012年8月,因欲参与王登朝(时任警队队长,后被当局构陷判刑12年)发起的‘莲花山公园千人公民集会’,计划于活动现场发表政治演讲,事前遭当局绑架,后被秘密关押三个月。
    2013年1月,现场参与“南方周末”事件,现场进行了举牌、诗歌朗诵、演讲等抗议活动。
    2014年5月,开始与刘四仿合作制作和发布歌曲作品。
    2014年10月,发表关于请联合国向中国派驻人权观察机构的公开信,与刘四仿作为共同发起人,呼吁国际社会关注日益恶化的中国人权状况。
    创作歌曲:《站在正义这一边》、《庆幸》、《我在去监狱的路上》、《我在自己的祖国流亡》等。
    2015年8月,因发布“709”事件而创作的歌曲《正义律师之歌》触怒当局,其任职的公司因受当局施压而遭失业,并被绑架至广州软禁一个月。
    创作歌曲:《自由无价》、《还原真相》、《请叫我的真名—纪功碑》、《正义律师之歌》、《一人一票》、《砍头也不回头》等。
    2016年3月,再次发表敦请联合国向中国派驻人权观察机构的公开信。
    创作歌曲:《民主大潮》、《救救孩子》、《雷洋之死》、《坦克人》、《正义之师军歌》等。
    文章及歌曲作品被诸多媒体广泛刊载。
    个人政治主张:追求民主、言论自由、多党竞争、一人一票。
    2017年9月26日,于湖南父母家被广州警方抓捕,后被刑事拘留于广州南沙看守所(11月2日被控“寻衅滋事”遭当局批捕)。同案同日遭抓捕的刘四仿被刑事拘留月余后得以取保候审。
    2018年7月27日徐琳寻衅滋事一案,在南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官未当庭宣判结果。
    2018年12月7日,徐琳被南沙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至2020年9月25日止。

    (后附有一审判决书)

  • 当局以释放为诱教唆杨前陷害律师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7日消息】本网获悉,日前,辩护律师杨在新律师在会见因拆迁案件维权而被当局控以“寻衅滋事罪”的广西北海合浦县当事人杨前后带出一份杨写给检察院的亲笔举报信,信中指控当局教唆在押人员对其殴打恐吓,并透露当局曾以释放为诱饵,教唆其指证辩护律师。同时得知杨案已于2018年11月26日进行秘密审判,杨前罪名成立,获刑两年。

    据悉,12月5日,律师前去会见了尚在合浦县看守所羁押的杨前。他告诉律师,最近一直遭到当局指使教唆的同仓在押人员殴打,为此耳朵受伤出血。在多次殴打过程中,杨前欲按铃报警,但被其他人强行阻止,并遭击打腹部后不适,报警要求送医诊治,管教非但不理会杨前的伤情,更暗中指使其他在押人员继续殴打,并威胁不准再报警,否则不会让其活着出去。

    同时,杨前还透露,当局多次指派监仓班长对其进行游说,要求杨前改口说杨在新律师曾教唆其作假口供,目的就是要杨前陷害指证辩护律师。当局表示,只要杨前按照指示去做,就可以放他回家。不过此举遭到杨前的断然拒绝。为此,班长恐吓杨前称“两年坐牢会很艰难”。杨前称,自此之后,自己的日子更为难过,饱受殴打与虐待。

    律师指,杨前案已于11月26日秘密审判,杨前涉嫌“寻衅滋事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目前杨前尚在合浦县看守所羁押。

    杨前于2018年7月2日被合浦县公安以“寻衅滋事”传唤名义带走调查,至今羁押已有五个月,两年刑期尚有一年零七个月,大概至2020年六月底七月初届满。

    据称,杨前深知自己获刑是由于被地方政府打击报复所致,因此认为所谓的上诉并无实际效果,反而劳民伤财,因此并无过多的上诉意愿。而家属方面,则认为杨前是被冤枉迫害,因此想继续要求律师为杨前申诉,希望杨前可以尽快被释放。

    相关报道:广西杨前在看守所遭电击和性侵
    https://msguancha.com/a/lanmu7/2018/1013/18036.html

  • 吴继新因维权判刑被取消最低工资

    【民生观察2018年11月29日消息】2018年11月28日,吴继新因为上访被判刑两年后出狱发现自己的工资被江苏取消,上访到当地信访局无果。

    吴继新在2016年全国“两会”前的3月1日深夜24点,江苏人权捍卫者吴继新在丰台区的出租屋被警察带走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在关押180多天后取保,又于2017年全国“两会”的3月1日,再次在丰台区出租屋被抓捕,自此就一直处于失联状态,直到吴继新在今年8月29日刑满出狱几个月后,才向大家披露被失联两年的实情。

    吴继新出生于1956年,今年已经62岁,户籍地是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庞庄矿中街工人村。
    吴继新是下岗后创业,在邳州市承包经营一家企业,本可以解决上百下岗人员再就业,吴继新为了能早日开工,还主动提前缴纳国税2万元,并给政府赞助,因有政府官员看中吴继新的经营项目,就在相关许可手续上故意刁难,导致签订5年的合同被迫搁置,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最终,原本通过创业为社会做贡献的吴继新,被迫走上了上访维权的不归路。

    出狱后的吴继新继续在维权路上奔波,在自己失去了唯一生活费无法生活的情况下,继续艰难的争取自己的权力,2Q18年11月28日下午我到徐州市信访局上访,反应为共产党申冤,为共产党要真理,反应共产党监狱里关押共产党,反应旧社会巡府问案能申冤!新中国党政问案有冤党政不叫申,因这些我被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判刑两年,身上仅有拾壹元钱无法生活,是党委政府把我逼成一无所有,要求党委政府救助把我的所有工资灰复给我,解决我的生命能得到生存,所以我到徐州市信访局求助,信访接待员听我说向党委政府求助,徐州市信访接待员不但不接待,反而态度非常不好,对待人民傲慢无礼不接待我。

    随后我打北京市12345电话反应些事,我给北京市12345说如果徐州市信访局不接待解决些事,我就到北京市天天拉条幅上网上访,北京市12345对我说你如果到北京我们按排国家信访局接待你,北京市12345又对我说叫我打徐州市12345,后我又打徐州市12345反应此事,徐州市信访局接待还说登记也不给我解决,后徐州市信访局那个接待员也给我登记那个态度非常不高兴,还对我来说你拉条幅我也不问(请对共产党忠诚的领导去调监控录音录象),我当时打12345电话时间为准。我从2006年住在北京市上访到今天没有人问,徐州市泉山区司法局局长2018年8月29日到北京把我接回徐州市,至今有三个月也没有给我任何说法。

    最后希望媒体及人权观察各社会关注吴继新,请江苏徐州本着人文关怀,人道主义精神恢复吴继新的生活保障,给吴继新人文关怀把他信访问题给予解决,让他老有所养,无忧无虑的过一个正常的晚年生活。



  • 江苏吴继新刑满获释后再进京维权

    【民生观察2018年11月25日消息】江苏人权捍卫斗士吴继新在2016年3月1日晚在出租屋被北京警察带走后失联,当时正值两会。后吴继新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2018年8月29日,吴继新出狱后,大家才知他被抓后一直关押在丰台区看守所。目前,吴继新又来到北京维权。

    吴继新出生于1956年4月4日,出生地江苏省邳州县,他是自己创业的私人小工厂,可以解决二百多下岗人员再就业,吴继新承包了五年,所有设备都准备安装调试后准备大干一场事业的,可是在承包后有乡政府领导看中此项目,相关手续不给予办理,有意为难,吴继新为了能早日开工,还主动提前缴纳国税2万元,吴继新还给县政府赞助5千元,说明吴继新是一个合法的良心人,签订5年的合同因此被迫搁置,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吴继新走上了维权上访之路。

    吴继新维权历程:2006年10月19日被江苏邳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7日,
    2007年10月22日被江苏省邳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
    2008年3月31日被江苏省徐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非法处罚劳动教养一年,2009年2月19日解除劳动教养。
    2010年3月16日被江苏邳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
    2011年3月3日被邳州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
    2014年1月14日至2014年2月13日拘押31日。
    2014年10月2日至2014年11月1日被先行拘押31日。
    2015年8月24日再次被拘押,同年8月25日8月25日被监视居住。
    2015年9月5日被刑事拘留,拘押到同年12月11日被取保候审,拘押3个月零6天。
    2016年3月6日被以罪名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3月21日被取保候审拘押15天。
    2017年3月2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7日经本院批准,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执行逮埔。于2017年7月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7年7月10日已告知被告人吴继新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一次,(2017年8月21日至9月20日)因案情重大,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两次,(2017年8月8日至8月22日,自2017年10月21日至11月4日)。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京丰检刑诉[2017]156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继新犯寻衅滋事罪,于2017年11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吴继新在京维权长期举牌为全国各地被抓被失联被判刑的人士呼吁,他举牌要求人权平等,举牌要求公平选票等多种活动,他是一个积极的人权捍卫的斗士,从他的起诉书与判决书看到,他所有的行为都不存在有任何违法行为,他的行为都是宪法赐予的权力,他的判决书上的维权活动牵扯的人员居多,有公民聚餐,有庆丰包子铺事件,访民星期六等活动,举牌内容有;”民主选举是必经之路”、“大陆访民坚决支持港人正义之举”、“欢迎袁东从小监狱回到大监狱”、“ 襄阳公民要求官员公开财产遏制腐败”、“ 打倒贪官,还我人权”等条幅。

    吴继新的判决书中提到的维权抗议活动中人员众多,有律师,有长期在北京维权的访民等,有自媒体人员等,提到的人员有律师,有公民,有维权人士等,他们是:余文生、姜天勇、宋光强、李玉风、王永红、候敏玲、候淑芝、张淑珍、池秋霞、张新中、刘敏杰、丁灵杰、何淑文、胡大料、易昌荣、王行凯、贺媛丽、微微、李书英、胡晓坤、魏振华、苓凤龙、张陪陪、卢品云、孙乃鹤、周晓东、胡鹏、赵军联、赵娟、谢露露、刘稳、苏保苓、谢晓、姜家文、王素娥、周家红、郭宏伟、朱雅春、张继春、盛兰福、贾恒志、付文花、康国雄、郭文海等40多人。这些维权人士打都能说长期维权无果,看不到期望,在这些名单中有一些人已经在监狱中,期中有郭宏伟已经被判刑13年,丁灵杰在北京丰台看守所已经拘押一年多了,候敏玲已经关押两年多是否判刑没有消息,余文生律师已经被抓铺关押在江苏一直不让委托律师会见,还有很多不知道情况,也无法联系,姜家文在10底被当地警察在北京抓铺回去关押在看守所,以上这些人权捍卫者他们大多数是从访民转变为民主公民,因为长期上访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被当局遭到打压抓铺,他们深知不能解决信访问题是属于法制不能独立,司法不能独立就不会有公平公正的审判。

    从吴继新的起诉书到判决书都是吴继新2017年以前的维权活动较多,大都已经进行了行政处罚于于刑事处罚,遵照一案不多法的原创已经处罚多的案件不能重复处罚,吴继新参加庆丰包子铺,还有接出狱的人员,访民星期六等活动,都是已经处罚并且已经处罚完毕的情况下再次处罚,法律还有什么公平公正?吴继新维权案上出现名单上的人他们的信访问题没有那个人是解决了问题再次做访民的,谁不想有一个安宁快乐的生活环境,谁愿意去过日夜奔波,还要遭到打击报复的日子?为什么不能把访民的问题一一解决,大量的维稳费用另可用来雇佣黑社会人员来殴打访民,软禁访民,用各种残酷的手段打击报复就是不给你解决问题。

    吴继新8月29日出狱后被当地带回江苏邳州,在吴继新被关押期间当地还停止了他的最低基本退休生活费,直到现在还没有给予补发关押期间的工资,吴继新在回去后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再次来到北京继续走上维权之路,这位坚定的人权捍卫者已经是60多岁的老人了,不知道这样的道路还有多久,希望当局江苏邳州政府能酌情依法合理解决吴继新的问题,让年过花甲的老人不再奔波,望早日有一个自己的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有一个快乐健康的晚年生活。



  • 温州黄志霄“寻衅滋事”二审维持原判

    【民生观察2018年10月22日消息】本网获悉,温州维权人士、赤脚律师黄志霄因网上发帖而被控涉嫌“寻衅滋事”案,二审被温州市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黄志霄指斥法院不公,表示会继续申诉乃至上访为自己讨还公道。

    上周二(10月16日),因言获罪的黄志霄接到当地派出所电话通知,让其到派出所去一趟。当他如约而至,发现龙湾区法院一审法官早等候于此,随即,法官向黄志霄送达了温州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的(2018)浙03刑终1079号刑事裁定书。

    尽管此判决在意料之中,但仍使黄志霄感到一种莫名的悲凉与失望。面对法院送达的回执,他像以往一样,在上面写了一个大大的“怨”字,以此表达他不会妥协的意志。

    追溯黄志霄因言获罪的始末,记者了解到:黄志霄的连襟陈巧勇,因2011年1月份其幼女遭邻居王某某故意伤害并致精神“创伤后应激障碍”而当地永嘉县公安局至今未处理,自己正当防卫反被该局行政拘留五日等事,委托黄志霄为其公民代理,数年间先后就公安不公诸多问题起诉该局行政案件约二十宗。一年多时间,该局四宗行政案件败诉(案号为2015温永行初字第82号、2016浙0324行初21号、2016浙03行终254号、2017浙03行终10号)。同时,黄志霄在2012年底至2017年1月份,一直有在当地号称“民间信访局”的703804网络论坛发布网贴质问永嘉县公安局及永嘉法院。

    期间,陈巧勇案的经办单位永嘉县公安局江北所前后三任所长林某、金某某、毛某某,及林某局长都曾私下找熟人想调解陈巧勇案。

    在2013年9月30日,时任所长金某与陈巧勇签订《停访息诉表》,表中写明“陈巧勇与王少林互殴一案均不处理,并赔偿陈巧勇两万元医药费”,并口头承诺会在当年11月份撤销对陈巧勇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而到了2014年春天,该局也还没有信守承诺撤销对陈巧勇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黄志霄便与陈巧勇通过永嘉县卫生局查出了永嘉县中医院黄某医师为王少林事后捏造病例伪证的事实,卫生局并对黄某做出了记过处分决定。黄志霄两人拿着该处分决定书找瓯北新所长毛某某,认为出现了应当撤销还没执行的拘留五日处罚决定的新证据。交涉数月,毛称不足为据。于是陈巧勇重新信访维权)。

    后在2016年夏,江北所长毛某某、林某副局长又就陈巧勇案找黄志霄谈赔偿事宜,及金某某、邵某某也与黄志霄约谈过。因陈巧勇要求依法处理,该局则只主张私了赔偿(按毛某某的原话是补助),赔偿金额又受限制,故调解不成。

    在离最后一次发帖的半年后、最后一次调解的一年后,即2017年7月12日,永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突然上门以(对永嘉县公安局、永嘉法院)寻衅滋事罪刑拘黄志霄。同年8月1日,黄志霄被永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9月26日,案件移送到永嘉县检察院,后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龙湾区检察院管辖,案件于同年11月10日转至龙湾区检察院。黄志霄被抓后,拒不取保,也不接受调解方案(让黄志霄接受相对不起诉或有罪免刑决定,私下则予以经济补偿几十万)均被黄志霄拒绝。审查起诉期间,退回永嘉县公安局补充侦查两次,延迟审查起诉期限三次。

    程序走尽,于是在2018年6月26日,该案一审于龙湾法院开庭,昆明刘文华律师为黄志霄做无罪辩护。

    2018年7月3日,龙湾法院认为黄志霄寻衅滋事罪名成立,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罪证是所发的18个网贴中的5个网贴中的八句话:“永嘉公安局公报私仇”、“好不容易查出王某让黄海捏造伪证的事实”、“行政庭非法刁难”、"永嘉法院既不依法、也不讲理,一定要非法剥夺黄某的代理权”、“依法欺侮一个一脸茫然、一问三不知的原告”、“有权真好,法可以不依!理可以不讲!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永嘉警察渎职”、“滥用职权、变相拘禁”。
    之后黄志霄马上提出上诉,并在狱中提交了上诉状,以及刘文华律师所写的上诉状。2018年7月12日,一年刑满,黄被释放。

    “宁受一时之清苦,为争一世之清白!”黄志霄宁愿在看守所被羁押近一年,也不愿与公权力妥协的精神在当地坊间成为佳谈。

    2018年8月27日,黄志霄、陈巧勇、吴晓叶三人依法共同向公安局申请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以促进黄志霄因言获罪一案二审开庭并予公正审判,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法律的正确实施。警方不予受理。

    2018年9月13日,他们到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该院提交了亲属二十多人签名捺印的《要求二审对黄志霄案进行庭审网络直播的请愿书》,申请温州市中院二审开庭并进行庭审网络直播黄志霄寻衅滋事一案,以期得到公正的审判。

    2018年9月10日深夜,陈巧勇、吴晓叶夫妇等亲友到温州中院门口拉横幅举牌,要求温州市中院二审开庭并依法改判黄志霄无罪。

    尽管如此,温州中院依然我行我素坚持书面审理,二审辩护律师李中伟律师提交了辩护词。之后温州中院向浙江省高院申请了延期。

    2018年10月16日,当地派出所电话通知黄志霄到所里去一趟。龙湾区法院一审法官向黄志霄送达了温州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的(2018)浙03刑终1079号刑事裁定书。

    在送达回执上,黄志霄依然象前面收到的法律文书一样签上了“冤”字,并直斥法院不公。

    黄志霄认为该裁定书漏洞百出,想要曲意维护侦查机关永嘉县公安局、作出逮捕决定的永嘉县检察院、作出起诉的龙湾区检察院、判决罪名成立的龙湾区法院,然而正如一个谎言,需要一百个谎言去维持。黄志霄告诉记者他正准备写再审申请书,向浙江省高院申诉。

    黄志霄说:按该刑事裁定书,对我在上诉中所提到的几点反证疑问都没有提及:如我果真有罪,四年来一直在作案犯罪,那么,身为“被害人”又是行政兼司法机关的永嘉县公安局会任由治下的一个百姓自2013年以来陆续发布这五个“纂改事实重要情节,在网络上起哄闹事抹黑国家机关”的网帖对自己寻衅滋事达四年之久?而且,该局既不辟谣也不立案侦查,还听凭“引发不明真相的网民抨击有关部门,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达四年之久,这明显不符合常理,经不起推敲。更无法解释的是,永公工作人员在不同时间段,反而纷纷为上诉人贴中所涉诸事而托人买情面欲私下调解。这里尤须注意的是,因帮陈巧勇维权,永嘉县公安局四年来对黄志霄应该积怨已久(按永公刑侦大队长汪海潮来提审黄志霄时的原话是“永嘉公安局有多少人吃你气晓得吧?”“吃你气”是温州话,即恨的意思)。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如黄志霄某帖某句真属于虚假信息,温州永嘉当局早就会立案将他拿下了,焉能容他到今日?更不必四处托人说情欲私了。

    记者了解到,龙湾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最长期限将届满需作出起诉或免诉决定前两日,检察官找黄志霄问有无调解意向;在一审开庭前,一直在“积极”做黄志霄的家人“思想工作”的永嘉县政法委徐某主任还给陈巧勇的妻子吴晓叶打电话,说开庭前一小时还可以调解;开庭后第三日,监室主管民警还找黄志霄问调解方案,等等……

    知情人士称,正如黄志霄上诉状中所说“黄志霄被关近年,不取保不调解,永嘉公安局公无法收场,龙检如依法作出绝对不予起诉决定,则永公、永检都将面临被问责,经办人都将面临被处分,国家赔偿、赔礼道歉等还会让政府脸上无光,而且永公还难免报复诬陷之嫌,因此龙检在劝和未遂后,不得不为永公、永检护行,将错就错,对黄志霄提起公诉,也就在情理之中了。也正基于此,一审法院明知黄志霄无罪,竟不惜制造冤案,扩大官民矛盾,甚令人愤慨”,那么,二审的判裁定也就不难理解了。

    黄志霄案一审辩护律师刘文华辩护词最后陈述中称:“官员是拿来监督的,政府是拿来批评的,官员人格权较普通公民受到更大限制,政府并无法律上的人格权。官员和政府对公众的质疑和批评要保持最大限度的宽容和克制。将质疑和批评政府及其官员的言论拿来治罪,并冠以‘抹黑政府部门’的帽子,有违民主法治国家的通例,背离世界文明,实乃法治之耻!中国作为‘全世界最大的民主法治国家’,一贯秉承权力自下而上的来源属性,即政府和官员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纳税人供养的政府和官员,如果不允许批评、不允许质疑,那么关进笼子里的就不是张牙舞爪的权力,而是普通老百姓。我们放眼看看世界,民主法治国家无不‘官不聊生’,人民的言论自由获得极大保障,在此基础上官员勤政廉洁,政府奉公守法。本案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实乃中国法治之耻!如果言论自由葬送在我们手里,我们何以面对子孙后代?如果黄志霄被判有罪,我们每个法律人都是有罪的!”

    尽管刘文华律师的辩护词有理有据,但一审法院还是判决黄志霄“寻衅滋事”罪成立,判处一年。

    黄志霄案二审辩护人李中伟律师辩护词最后一段陈述中称:“本案起源于一起小小的邻居纷纷,用黄志霄本要人话讲,‘只因永嘉县公安局对陈巧勇相关案件存在执法过错,却不加反省,反而对黄志霄发帖质问其不公兼诉该局二十案四胜而怀恨在心,数欲私了又未遂而恼羞成怒,于是对黄志霄进行的报复诬陷!’而一审法院明知黄志霄无罪,却屈服于公安,不惜制造冤案,扩大官民矛盾,实属不该。希望二审法院依法改判黄志霄无罪。公权,应“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果将公民的监督、批评、质疑动辄诋毁为‘抹黑国家机关’、指控为‘寻衅滋事’,那便是在践踏法治、践踏人权!如此打压言论,恐会大失民心。从黄志霄能够起诉永喜县公安局的二十四案和他宁愿坐牢、决不取保的决绝态度来看,此案,他会一直申诉下去,他是一个非常有韧性的人,宁受一时之清苦,为争一世之清白,他告诉辩护人,如果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他将誓死捍卫自己的清白,直至再被抓起来,希望二审法院慎重。另外,黄志霄的故事已经在网络广泛传播,仅真辩网的《宁受一时之清苦,为争一世之清白》一文,就转发1300多次,互动2000多次,阅读近50万。有多家媒体还要准备进行报道,现在舆论对温州中院的二审有着很大的期待。如果二审维持,恐怕会给温州中院和主审法官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中国网民本对因言获罪是恨之入骨,这类有关言论自由的案件,特别要严格依法办理,不用说判错,就是理由不够充分都会被广泛质疑。作为特别关注网络言论自由的一名律师,辩护人深知这类案件不能正确处理的可怕后果,再请法官慎之又慎!”,但二审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

    对于黄志霄案二审判决,知情人士向本网表示,在当前的中国司法环境下,黄志霄的二审结果,并不让人意外。中国刑案的无罪率几乎是万分之一,更何况如果改判黄志霄无罪,正如其本人在上诉中所说“永公还难免报复诬陷之嫌”,永嘉当局伤不起,温州当局舍不得。

    记者了解到,在黄志霄因言获罪二审判决前夕,陈巧勇就已经在温州论坛重新发了法院认定黄志霄所谓有罪的几个网帖,并称“如黄志霄发这几个帖有罪,我陈巧勇夫妇愿与其同罪”。

    记者问黄志霄,因发帖维权却因言获罪,目前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你是否还会继续上诉?

    黄志霄明确表示,既然陈巧勇已经重发了,他就先走法律救济途径。如省高院申诉失败,最高院信访不理,他也一定会再发被法院认定所谓有罪的几个网贴,宁可付出自己再蒙冤坐牢的代价,表达他的愤怒和抗争,以期引起社会和媒体的关注。二审的裁定只是一个逗号,或者是一个问号,但绝不会是一个句号。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温州维权人士黄志霄因言获罪的案情进展。

  • 哈尔滨宋跃坤因维权被判刑终获释

    我叫宋跃坤,我公公要郭庆久,我居住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房镇哈达村张斌屯,因我父亲(公公)1984年4月27曰与生产大队签定“林业承包合同”,当时有三片林地分别栽杨树,两片柳树,我找到当年签合同当事人,村书记,村长,会计分别给我出示了详细证明,2012年我拿着合同申请补办林权证,村党支部书记刘全说:停办不能给予办理林权证了。

    2013年我走上了上访之路,多次走访,省,市林业局信访都说:回平房区林业局拿答复意見书面然后才授理,但平房林业局说:没有书面答复同时村书记刘全対我承包林地采用霸占手段,林地东侧是集体林地垫平建设机械加工大厂房平米,西侧原生产大队水库给村民灌溉专用现垫平转让,南侧水沟,北侧林地头唯一林地出囗被村书记答应村民建房剩余部分被村书记填平占为己有,水全泳进我林地受长年水泡。

    2013年我不甘心多次走访,也不知道啥叫访。我逐级上访到省,然后就直奔北京,2014年省林业厅厅长菜景华做客行风热线直播间说:林权证从来没有停办过,给了我希望!我村,镇,区的跑!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把我栏了回来说我:有病听行风热线胡说,2014年9月15日我来到省林业厅找厅长,信访接待了我说:回区里拿书面答复。2015年6月19曰省林业厅副厅长张洪芳做客行风热线直播间,国家为了林农富起来,林下经济也有政策。对198几年的林业承包合同。不完善的办理林权证。怎样申请采伐证?没有林权证申请不了采伐证做出讲解。案例和我的林业承包合同一模一样。没有林权证申请不了林下经济。我打进电话。虽然没有接进直播间,但被受理了。几天后?区林业局田雨。打电话给我。说:宋姐,你往行风热线打电话啦办理林权证。我说是的,田雨说写申请吧,村长书记签字镇里签字盖章交给我。我高兴极了,写好申请找书记村长签字,结果村长,书记说:别听林业厅胡说,签字儿犯法的。这片林地已有30年的树龄,树都已成材。这块林地我有承包合同,另一方面,现在国家对土地,林地,房屋确权,为什么补办林权证这么难?2008年春,平房镇办理过林权证,为啥把我家落下?(有证据)难道省电视台专门为林业方面做客直播是为了忽悠老百姓作秀的吗?省林业厅长难道是为了更大的政绩而做的电视广告吗?

    2015年7月村党支部书记刘全实施计划霸占我林地毁我林木。2015年8月已建在集体地上的机械加工大厂房,以院内打地面儿为名,把残土全推进我林地,把顺水沟直接修到我林地里。我找村书记刘全说理,他说你愿意去哪儿告就哪儿告。(有证据)2015年8月15号。举报平房区农林水务兽医局田雨出警。2015年8月17日。报警哈尔滨市林业稽查大队平房区曰雨联合出警。

    2015年8月21日周五。我逼的没办法,只好举报平房区纪检委告村党支部书记毁林,下午1:30打的电话。下午2:30,威胁电话到了,如果你到纪检委告我,我就扒你家房子整你家。2015年8月26日哈尔滨市林业稽查大队联合执法接待我,但是到了办公室,以事实不符有证据报警无效。

    2015年8月27日。我决心写信访材料,与村书记最后一次谈话,大哥,你是村书记,历史留下来的事,早晚也得解决,何况你父亲当年最知情,你父亲都签字了,你为啥不给我签字为啥不同意我办林权证?村书记回答:我不是不同意,签字是犯法的,如果上面的领导说我能签我就签。何志武。并且要求他听林业厅长在省电视台行风热线的记忆广播,案例和我的一模一样,你听听。

    2015年8月30号,平房区信访,我多次走访答复我无权办理林权证,2015年9月31号,我正式向平房区信访交了诉求,答复一,你承包合同是管护合同,答复二,林地是集体地,林木应归集体所有,平房区农林水务兽医局局长胡景坤是平房区平房镇哈达村,村党支部书记刘全的大舅子,答复三,我没敢要,没告诉林子还是我的,这一告林子归集体,同时我也向纪检委检举刘权毁林,村党支部书记刘全支持村长。在机械加工大厂房里大摆酒席。(有证据)本人实名举报,并且扬言一个农村老娘们儿能掀起几尺浪,告到哪里我们都能摆平了事,所有村民都劝我小五媳妇儿,别告了。他们家跟子深,背景打有很强大的后台,你根本就告不了从分产到户至现在的一切违法乱纪行为,我举报他们的一切腐败贪污受贿现象都石沉大海无任何消息与结果,我就是要把属于我的东西给我。

    李克强总理2013年两会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向世界承诺,如果你在当地见不到阳光,请到中北京来。中南海的大门永远向你敞开,2015年12月5日,我来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中纪委信访举报无果,2016年1月我去黑龙江省纪监委要答复意见,工作人员回答:中纪委文件都下来了,你还要啥答复意见?

    我唯一的希望是在省两会想见到省长,我只有冒死求見,在省两会现场外面等待,被警察强行带离省两会现场,2016年1月29日强行将我带回对我进行打击报复拘留:因为黑龙江省召开两会。过了一生最难忘的春节。

    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13日被拘留10天。正月15那天我进京了,刚出门口不远,家人来电话说家里被控制起来了,2016年3月18号,张区长接见我。让我在林子里养殖,补办不了林权证,当天我又进京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再次遭到拘留,在我拘留过程中,我儿子在学校门口被车撞伤,身为母亲,我深知刘全报复因为我揭开了村书记刘全的丑恶嘴脸,我只想补办林权证,我的家庭家人受到伤害,我无法生存,林权证后面隐藏着多大阴谋?阴谋背后贪污多少巨款?至今不给我办林权证对我的家人动手我不顾一切,返回北京,

    2016年4月1日。镇党委书记何志武接见我说:林权证,停办何谈补办我拿出2008年办证的证明为啥把我家落下?最后答应给我补办林权证为期两个月时间。我还记得限期的最后两天是周六,镇党委书记何志武和镇长来到我家说:如果我再进京抓判我三年,我回答说我办林权证合理合法,为啥判我三年?

    到北京后我被驻京办事处的人员强行带回。这次不知什么原因没拘留我,新来的秦朝辉镇党支部书记接見我,让我在四医院陪孩子,答应给我补办林权证限期二个月,2016年6月16号行风热线又为林农三年拿不到林权证做出专访,2016年6月16号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房镇黎明村一起杀人案七天破案,难道办林权证比杀人案难,背后有着什么样的黑幕?2016年7月30日我进京了,回想起四年拿不到林权证所发生的一切事情,我整夜无眠能相信谁?草民终究是草民。我领教了什么是权利,权利的傲慢让老百姓生不如死。平房镇两任党委书记答应给我补办林权证,为我一个农妇排忧解难,现实却推诿欺骗,连累家人遭到迫害,当面警告判我三年,请问法院是谁开的?又为谁而开?法院就是由当局政府指挥遥控的工具而已,
    平房区却多我一个人。我只有一死才能换家人平安,我死了家人连抚恤金钱都拿不到,我只想一死了结一切,我慢无目地的走着走上八楼的一个平台,讲述着这四年来所发生的一切。我终于可以解脱了,一跳了结我的一生,我几天没吃没喝几天没有休息,在八楼呆了几个小时后由于身体虚弱而昏迷倒地被消防员用担架抬下急救。

    2016年8月2日我竟然还活着,我落在平房区驻京办事处工作人员的手中,我活着生不如死。没有尊严,不给吃喝不让上厕所屎尿啦在裤子里面,2016年8月4日被行政拘留至14日,2016年8月14日10天行政拘留欺瞒后转为刑事拘留罪名是寻衅滋事罪,所有的一切在在他们设计预谟之中,这时候我的心特别平静,像一潭死水,2016年10月19号开庭,在开庭中我的律师说:我的当事人有权办理林权证无罪,并且要求当庭释放,审判长平房区人民法院张立新再三要求提供林业承包合同原件,我家人没敢提供原因告腐败拘留判刑是小事,如果原件被他们收到后不再归还我,将来我没有原件证据怎么能再要求办理林权证?如果再次对我家人动用黑恶势力打击报复怎么办?如果出示合同的途中把合同毁了怎么办?他们还有什么干不出来的,最终我被他们构陷判刑两年。

    2017年投监前,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A区,207街包间管教把我的判决书骗走,是谁主使,怕我申诉吗?进入监狱对于我而言灵魂深处生不如死,但是生存环境四进天堂,监狱的食像主食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天超时间的高强度劳动,被构陷迫害含冤入狱,在狱里收看19大,习近平报告中指出反腐败无禁区,反腐败永远在路上从严治党推进基层,新时代的农民。因为有一个专权的村书记儿心痛他成为我致富路上的绊脚石。农民土地延长30年,不要让健康成为农民奔小康的绊脚石,官员没担当只有利益这是农民访民之苦。

    平房区平房镇,哈达村,党支部书记刘全,百姓敢怒不敢言,还有他父亲多年来一直侵占国家退耕还林款,都用它近亲的名字,领了20多年的退耕还林款,共计100多亩。因为刘全非法占用村集体林地盖厂房,每年租金百万左右,村里修路,安路灯也都是刘全找人顶替,承包转让各种合同从中收取回扣。从来没有公开招标,百姓什么情况都不知道,全部由他一人操纵,老百姓看在眼里恨在心上,老百姓敢怒不敢言村里的账目不公开,村集体的资产都装进了他的腰包,刘全所有的厂房工厂还有他的违法建筑等等为了逃避法律的惩罚,他全部的户头都落在他的父亲刘景春的名下,并且与黑恶勾结,望上级各位领导严查此事,给哈达村民老百姓一个交代。

    我维权上访多次遭拘留,判刑,关押软禁等这些非法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人权,下面是我拘留判刑时间表
    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7日拘留10天,
    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31日拘留10天。
    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13日拘留10天。
    2016年8月4日至2018年8月14日拘留10天。
    2016年8月14日10天欺瞒后转刑事拘留,以口袋罪被判刑2年,我在2018年8月3号刑满出狱,在监狱中由于生活环境极差生活条件恶劣体受到严重的摧残出狱至今没有恢复,一直在休养之中,请各社会各界媒体关注黑龙江被侵犯人权的权贵官员与黑恶势力的猖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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