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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行拆毁我三处房产逼死两人及丈夫被杀

    控告人:唐云淑,女,1973年3月29日出生,户籍地:重庆市丰都县龙河镇自强街17号。(收信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康庄美地二期5号门)汉族,身份证号码:512324197303297042。联系方式:15683637229

    因政府人员在拆迁及基建过程中违法行使权力,强行拆、毁我家三处房产,逼死控告人(以下简称我)的母亲和奶奶,以及我为此上访后被发现我的丈夫陈延斌突然不明原因死亡(但警方不顾我丈夫尸体上多处伤痕,3根肋骨断裂的事实,拒不立案侦查)等三位亲人。在维权过程中,我被政府人员多次殴打、辱骂、抢劫财物、非法拘禁、被精神病及行政、刑事拘留、亦因维权被判刑。缘此,特向您反映,希望尽快依法查处上述案件。

    一、暴力强拆及命案的形成

    1、控告重庆市涪陵石板水电站、丰都县人民政府,县长罗成。重庆市丰都县龙河镇石板水电站建设导致我家房屋跨塌:90年代初政府在丰都县龙河镇修建石板水电站施工过程中的爆破、泄洪等作业,导致我家位于龙河镇自强街103号的房屋四层楼(国有土地使用证:丰国用93字第号)及多处民房受到振动、冲击,不同程度受损,其中包括我家在内的44户民房被政府认定为危房,予龙河镇民政部门进行部分救灾处理。与此同时,为了尽快完工,施工方加大爆破力度,加之泄洪、修建的龙河镇政府下水道排洪水,造成危房不断增多。2000年左右,99号-103号的房屋被水电站和排水道泄洪冲垮。我家被冲跨的318.48平方米住宅和门面房位于菜市场,其中一半是商业门面房。

    房屋被毁后,为了得到相应补偿及解决住房问题,我(我父亲唐子云已过世,1998年按我父亲遗嘱我继承了103号的房产)与母亲无数次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均未获答复,后被迫逐级上访。2006年11月9日,丰都县龙河镇政府为了应付上级,自说自话,决定每年给我500元的租房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直到把我的原房址交给我之后半年止,另给我灾民倒房救助款1000元,(见:《关于丰都县龙河镇唐云淑上访事项的协调意见书》)。因此意见明显不合理,同年11月23日龙河镇政府在原有协议的基础上每年给我加1000元的家庭困难补助(见:《房屋倒塌问题协议》,至场镇滑坡治理完工止。对于倒塌的房屋其拒不做出赔偿。迫于政府的淫威,我不得不先接受政府开出的条件。但我母亲无法接受这个协调结果,她认为房子不是自己垮塌的,按当时市场每平方米造价600元计算,修建成300多平米的毛坯房都是近二十万元资金的投入,加上土地、装修、配套设施、家具等,修建成这样的房子要投资30万元左右才能建成,况且家具、货物及门面房被冲毁,无法营业,断绝我们的经济来源等都未作赔偿,之前的积蓄全部用作构建这套房子,现在我们生活都困难,政府不赔偿倒塌房屋款我们拿什么盖房?即使这样,龙河镇政府也没有履行协议,我母亲廖开香还被龙河镇政府人员张双全等人多次绑架,受尽欺凌。在投诉无门,无家可归的情况下被迫于春节前2007年2月4日悬梁自尽。

    2、控告渝利铁路、丰都县政府,因2009年3月,政府修建渝利铁路,把我奶奶刘德珍位于丰都县龙河镇的房子土地登记编号Ia-8-7-5暴力强拆两层384.96平方米,没有安置补偿给我奶奶。我奶奶委托我向政府索赔,她也寻求安置无果,致使80多岁的老人只能睡在路边的塑料棚中,数月后由于塑料棚中潮湿、阴冷,导致我奶奶患病。因家庭连遭不幸,奶奶自知无钱医治,强拆事件也没有着落,只得选择投河自尽。被好心人救起后经多方治疗仍含冤而终。

    3、控告南岸区人民政府,原区长:郑向东,现任区长陈一清。控告南岸区公安局,姚局长。​2013年1月5日,重庆市南岸区政府为修建东水门大桥南立交工程,做出了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南岸府发(2013)15号文件。我丈夫陈延斌名下南岸区龙门浩街下浩茶亭6号、6-1号房屋也在征收范围。然而,南岸区政府人员郑向东、万杨俊等人为了达到空手套白狼的目的,将房屋断水、断电使我无法居住后以“被征收房屋没有明确的产权人”为由,抢劫室内财产,并乘势进行了强拆。为了进一步说明该房屋产权和继承权明确,我向政府提交了结婚证渝南岸结字010904856结婚证字号、房产证:106房地证2010字第15004号和法院的裁定及调解协议书。这套房子共三层,一、二层原所有人是我的公公婆婆,第三层原所有人是公公婆婆的大女儿—我的大姑姐陈燕萍。2015年10月31日我婆婆汪天玉去世。2006年10月13日,我丈夫与我的公公陈国兴、大姑姐陈燕萍、陈燕玲达成协议,从当月起(10月),我的丈夫陈延斌每月支付给我公公400元医药费,直至其死亡,房屋所有权和国土使用权归我的丈夫陈延斌所有,一、二层由我的公公居住至死亡。因陈燕萍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2006年11月6日,南岸区法院裁定原房屋所有人履行过户手续。(见:2006南民初字第4487号重庆市南岸区法院民事调解书【2006南执字第2765号】重庆市南岸区法院民事裁定书)。2010年3月20日,变更房屋产权人为我的丈夫陈延斌。

    2011年3月27日,我丈夫陈延斌枉死之后,我母子二人和公公共同继承了这套房产(未作产权人变更登记)。2012年12月7日,我公公因医疗事故不幸亡故。令人不解的是,政府在没有明确我和陈延斌的两个姐妹补偿份额的情况下,于2013年9月22日,以《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认为我的丈夫去世后“被征收房屋没有明确的产权人”做出了显失公平的强制性的补偿决定(见:南岸府征补<2013>86号南岸区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2014年3月5日,南岸区政府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拆除我丈夫名下的这套房屋,后政府执行了强拆裁定。发生以上案件,我多次报警,南岸区公安局不依法立案,徇私枉法保护腐败分子。

    4、控告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南岸区公安局,局长。我的丈夫陈延斌是武警退伍军人,2011年3月27日,有人在重庆市长江段朝阳河发现了他的尸体,经检查发现他全身伤痕,3根肋骨断裂。但重庆市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及南岸区公安局认为这是溺水死亡,拒不立案侦查,也不给家属尸检结果。详见南岸区涂山派出所2012-8-30日作出的回复函。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2013-1-16违法作出的长公渝(刑)鉴定通字(2013)1号鉴定意见通知书。南岸区公安局违法作出的渝公南不立字(2013)10号不予立案通知书。然后我向检察院反映,检察院违背法定职责不肯立案监督,至今我丈夫的尸体还在殡仪馆存放。

    5、控告重庆市武警医院,我公公陈国兴因为感冒到重庆市武警医院就诊,医生给他做了CT。因为我的公公安装有心脏起搏器,CT导致医疗事故发生,2012年12月7日去世。事故发生后,我们家属起诉至法院,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医院也不肯承担责任,致使我的公公不能入土为安,他和他儿子陈延斌的遗体均安放在南岸区莲花堂殡仪馆。

    二、我向各级政府部门反映上述情况被重庆方面以各种手段迫害我的血泪史,控告丰都县政府,丰都县公检法,重庆市政府,公检法,南岸区政府,南岸区公检法。

    1、因2009年9月23日,我和奶奶到龙河镇政府找人大主席马世俊反映奶奶房子被强拆的问题,他叫来镇派出所代宝军等人把我绑架到丰都县拘留所,捏造罪名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拘留我10天。详见证据丰都县公安局违法作出的丰公(龙河)决字(2009)第7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2015年9月29日,岳红波等人在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门外把我绑架,10月1日凌晨1点到达重庆江北机场,随后他勾结南岸区龙门浩派出所民警高泽科等人把我送到重庆市巴南区樵坪镇康桥山庄非法拘禁到同年的10月3日,我趁他们不注意跑了。详见证据我的报警回执。

    3、2015年10月24日10点左右,在重庆市火车北站南广场进站口检票时,5、6个不明身份人员把我拦下,南岸区龙门浩派出所民警梁明亮、高泽科,街道工作人员王兴泽等人上前强行把我绑架到巴南区樵坪镇康桥山庄非法拘禁到当月29日。详见证据报警回执。

    4、2016年4月11日左右,龙河镇派出所岳红波与政府林森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门口把我绑架到车上,对我拳打脚踢,而后把我绑架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高家场46-3号的黑监狱关押。次日,刘学泉、岳红波等人再次对我拳打脚踢,打得我吐血,掐我脖子差点窒息死去。然后把我押上回重庆的火车。在火车上他们一路打我,不准我吃饭喝水上厕所,到达重庆后于4月13日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把我送到丰都县拘留所,拘留5天。详见证据丰都县公安局违法作出的丰公(龙河)决字(2016)第4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去拘留所的途中,岳红波还扬言看到我一次拘留一次,在喊冤就弄死我。

    5、因我在北京的案子要开庭,我于2016年11月14日11点左右到达北京西站,刚下火车,龙河镇派出所民警曾桂林和重庆市住北京市丰台区高家场46-3号黑监狱的5、6个工作人员把我绑架到高家场黑监狱关押,至11月16日把我绑架回重庆,期间我的手机被他们抢走损坏,同时毁灭了我的证据。详见证据报警回执。

    6、2016年12月27日,龙河镇政法委书记王斌打电话通知我去丰都县政府信访办解决问题,当天下午17点左右我到达丰都县信访办,结果信访办工作人员舒胜等人及龙河镇派出所、丰都县公安局尧昶等人把我绑架到丰都县拘留所拘留10天。证据详见丰都县拘留所2016-1-6日作出的丰拘解字(2017)第5号解出拘留证明书。期间被连续刑讯逼供7天五夜,为了逼迫我认罪,连续7天5夜对我进行殴打、辱骂、不许我睡觉。目的就是让我说出谁叫我去北京的,谁组织的,去了哪些部门,谁拍的照发到网上。对我反映的案情他们却置之不理。

    7、2017年1月8日在丰都县信访办,丰都县公安局及龙河镇政府等人员王斌、舒胜等人给我戴上手铐,逼我签息诉罢访承诺书,我反映的问题以给予困难救助的方式解决,并让我在困难救助款的收条上签字,两个条件哪个不答应也会把我关进大牢。万般无奈,我只好照办。

    8、2017年3月2日10点左右,因北京的案件,我到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咨询开庭事宜,被重庆市丰都县公安局及政府人员何江涛、舒胜等人绑架到北京市高家场黑监狱内,我的随身物品及手机全部被他们抢走,还被程字桥辱骂,并给我戴上手铐押送回重庆。回到重庆的当天(3月3日)把我关押到丰都县看守所,他们还到我家进行查抄,两台电脑被损坏至今未获赔偿。从3月10号到3月18号连续8天八夜的时间里被警察编号:214183、214193。214082等人以辱骂、殴打、不许睡觉的方式对我进行刑讯逼供。以致我的腰部留下严重的后遗症,直到现在疼痛不止。同年4月17日,我向看守所的警察程羽求助,反映我的冤屈,反被她毒打、辱骂。2017年6月1日我被戴上脚镣、手铐,强押到重庆市金子山精神病医院做精神病鉴定。2018年1月12日,丰都县检察院做出“‘情节轻微,证据详见丰都县检察院违法作出的丰检刑不诉(2018)5号不予起诉”的决定我才得以获释。

    9、2018年2月25日,因为两会维稳,我在四川广安火车站被自称重庆市公安局的民警刘斌、张苏冀等人拦截,他们勾结了丰都县公安局吴海涛,龙河镇派出所徐红等人绑架回当地在丰都县南湾商务酒店非法拘禁8天时我逃走,同年3月8日我在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被丰都县警方及政府人员岳红波、舒胜等十多人找到并绑架到丰都县包鸾镇名城山庄休闲农庄非法拘禁。期间遭到龙河镇政府及派出所人员熊建雨、熊成超、代永祥等人以掐脖子、用枕头、被子捂嘴、拳打脚踢等各种方式毒打,非礼。用脚镣打的我头上两个伤口流血也不给治疗,还给我打了背拷,戴手铐脚镣7天。也没办法吃饭,致使我多日卧床不起。随身物品和2800元现金及手机一个全部被抢走。这样关押我到3月30号才得以自由。后来我多次报警无人管。

    10、控告丰都县公安局,原局长:朱波,现局长:肖军。丰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川。丰都县法院,院长石磊。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卢君。因2018年9月2日,我在北京西站附近被重庆市政府及丰都县公安局及龙河镇政府工作人员王斌、曾贵林等人绑架,9月4日被以涉嫌“破坏秩序罪”刑事拘留羁押于丰都县看守所,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为寻衅滋事罪。同年10月10日我被强制做精神病鉴定。同年10月31日被逮捕,2019年11月14日,丰都县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我有期徒刑1年7个月,二审维持原判。2020年4月3日获释。详见证据一审法院违法作出的(2019)渝0230刑初177号《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违法作出的(2020)渝03刑終8号《刑事裁定书》。而法院认为我有罪的理由是,我在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或是被告知信访事项终结、不予受理,或不属于信访事由后仍在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召开期间,在重庆市国际博览中心展馆外面;在中央巡视组及国务院督查组在渝州宾馆入住期间,在渝州宾馆两处非信访区域非法上访,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故而认定我有罪。庭审期间,我和律师据理力争,然法院全然不顾息诉罢访承诺书是在被强迫戴着手铐的情况下签订而成,不然就要换我进大牢。各职能部门严重渎职,使我有冤无处诉的事实,及我只是迫于无奈到上述地带期望见到领导,引起重视达到解决我上访诉求的目的,并没有法院认为的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的行为,法院认定的所谓证据也不能证明我的行为造成了上述后果,但出于维稳的目的,我还是被判处了刑法。

    11、2020年5月15日,我到河北省固安县看望在此看病的河北访民丁灵杰,被重庆市警方及政府人员绑架回原籍以非法拘禁14天,期间被徐红、熊成超等人毒打。我多次报警无人立案。

    12、2020年8月20日16时左右,我在重庆地铁6号线礼嘉站被丰都县政府及公安局10多人,绑架我到丰都县公安局坐老虎凳铐脚镣手铐24小时才获自由后,才知道是李克强总理来重庆视察洪水灾情。腐败分子怕我向李总理反应我的以上冤案,所以来绑架我,丰都县公安局及龙河镇派出所徐红等人来绑架我到车上对我一阵拳打脚踢。

    13、2020年10月23日,我被丰都县公安局、县政府及龙河镇政府人员从北京市丰台区开阳里邮局附近绑架,他们当即抢走了我的手机、钱财及所有随身物品。之后辗转押送回重庆,当月25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传唤,被坐老虎凳铐脚镣手铐24小时。于当月29日获释。期间,遭到不许睡觉、按压、拖拽等非人的对待,大便都被压了出来。

    14、被告丰都县公安局、2021年3月6日,唐云淑在北京府右街下车准备去邮局向中央监察委等部门邮信,反映因为自己的父母、丈夫被人谋杀,三栋房屋财产被强拆摧毁,被北京公安警号044033等人以查身份证为由拦截不准离开,然后被押上京A4971的车送到府右街派出所,然后我们被京Ak5050的车送到久敬庄。在21时许又被几个男女押上京E60572的车送到了北京市丰台区高家场46–3号关押。在第二天15时许又被6人押我上渝BSA731的车,途径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最后到达重庆市丰都县。3月8日、11日,被做核酸检测两次,并被隔离在丰都县尚都商务酒店到3月11号才获自由,然后被丰都县公安局扣押了我的三星手机一部归还(扣押一个多月)。

    现代人衣食住行,亲朋联系谁离得了手机?!我向中央邮寄反映我的冤案何错之有?居然被构陷“寻衅滋事罪”将我传唤,用心何其歹毒?!!我请求有管辖权的部门领导及时归还我手机,同时为我申冤作主,解决我的所有冤案!从2017年起至今,我总共有3部手机,2000多元的现金,两个皮包,一台东芝笔记本电脑等被丰都县政府及公安局的人非法扣押,至今未还!

    三、诉讼到各级法院:控告:丰都县法院、涪陵区法院、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渝中区法院、渝北区法院、沙坪坝区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不是不立案就是违法作出了枉法裁判。例如:

    1、重庆市沙坪坝法院冯晞等腐败团伙不作为乱作为,我们盼望领导给我们申冤作主讨回公道,给我们立案抓捕违法丰违法犯罪分子归案……申诉控告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院长及冯晞法官,案由: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枉法裁判。事实理由如下:

    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2020-11-17日开庭的案号为:(2020)渝0106行初229号,因为在2018年3月8日,我被重庆市腐败团伙来重庆大竹林消防队附近绑架去丰都县包鸾镇名城山庄非法拘禁我二十多天还毒打我。我向重庆市两江新区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我以上被人绑架的监控录音录像资料,该局拒绝公开,我向重庆市政府申请复议,也不依法公开。我起诉到法院去,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法官冯晞枉法裁判,开庭时不准我辩护,不准书记员如实记录;被告也没有一个负责人出庭应诉。在2020-11-25日冯晞法官违法作出了裁定撤诉处理此案,在(2020-12-24日上午我拿作(邮局挂号信涵收据编号:xA25147067550,邮局告知已经收到)相关证据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去立案,立案庭的女工作人员,叫我去沙坪坝法院找一审法院的冯晞法官开票立案,当天下午我到沙坪坝区法院给冯晞法官打电话说我上诉立案之事,她说给我裁定撤诉了,不能上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8条应该按被告负责人无故不出庭按撤诉处理,以及85条我有权提起上诉。以上被告不讲天理王法了他们违反了《刑法》第305、399条等规定。请有管辖权的部门的领导立即督促沙坪坝法院给我立案抓捕违法凶手归案,把枉法裁判的冯晞法官抓捕归案不知道她枉法裁判了多少冤案?领导们看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中国庭审直播网就真相大白于天下了……

    2、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周琦法官枉法裁判,并拒绝调取案卷;唐云淑打110报警,三个多小时才出报警回执且不依法处理!

    唐云淑起诉重庆南岸区人民政府不履职违法一案:原区长郑向东等人暴力强拆了唐云淑家位于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街道下浩茶亭6号、6-1号的房屋260多平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3日10:30分至13:08分,周琦法官等人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但是法警以疫情之名不准旁听人员进入法院旁听(重庆市政府并未出台相关政策),显然是借疫情之名,行不法之实!开庭时法官不准唐云淑质证自己的52页证据,否则要按撤诉处理;被告提供的质证证据全都不是原件属于无效证据;被告负责人也没有依法出庭应诉,应当按照《行政诉讼法》第58条被告缺席判决。法官不准书记员如实记录;唐云淑在开庭前申请了庭审直播,请法院公开庭审直播就真相大白,然而他们为了掩盖他们的违法犯罪事实,至今都无法查看庭审情况。2021年4月6日,唐云淑收到该院枉法作出的(2021)渝05行初67号裁定书,以此房屋产权不明确为由,驳回我的诉讼请求。我在2021年3月24日,4月6日,去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调阅此案的案卷,给法院的书记员徐华梅多次打电话023-63905619联系,她拒绝调档案给我,我多次打110报警,重庆市大溪口派出所出了警,警号100299等人三个多小时才给我出了报警回执,他们不如实出具报警回执,我反映了上述情况,他们都说管不了法院,我的案子他们管不了,还不如坏人王立军时期——接警后三五分钟赶到现场处置。

    综上所述:政府及公检法相关人员无视法律、法规,在没有做出补偿、安置的情况下强行拆、毁我家的三处房产,逼死我的母亲和奶奶。以上部门人员拒绝依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2006)275号和(2007)520等文件。我丈夫被人谋杀公安机关拒不立案,在我向上级政府寻求帮助的过程中,政府及公检法相关人员对我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以上冤案我多次向相关部门申请了录音录像保全。他们全官更以“法律”的名义对我进行惩罚,致使政府名誉受损,法律蒙羞。相关人员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警察法、法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刑事诉讼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恳请您深耕百姓疾苦,公正执法,以安逝者在天之灵!还我们的房屋财产和公道为谢!

    此致
    敬礼

    唐云淑

  • 海源公司举报邢台黑社会集团及保护伞

    【民生观察2021年10月14日消息】河北海源(海润)玻璃有限公司职工郦鸣照、王后胜、吕长生等23人,实名举报河北省邢台市以毕兰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集团及保护伞,霸占洗劫民营企业的犯罪事实。

    毕兰伟,男,汉族,身份证号:130503197411101832。现居地: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青青家园西区。其犯罪事实具体如下:

    一、张越流毒残害举报人圈养毕兰伟黑恶势力集团洗劫民营企业的事实

    河北海源(海润)玻璃有限公司(下称海源公司):资产10多亿元,员工千余人,玻璃生产线3条,年产值十几亿元,年缴税金3000万。

    2009年11月15日,海源公司何青海、吕长生、郦鸣照、张春景、何源等16人因举报“官员腐败案”惨遭报复陷害被抓。

    11月19日,海源公司供碱商毕兰伟利用其舅舅马文豪(邢台市检察院渎职处长)关系,勾结原邢台市委书记,后任河北省副省长姜德果、邢台市政法书记柴冠景、公安局局长贾文雅、邢台经济开发区书记赵增华等,霸占了海源公司。

    2009年12月22日,海源公司董事长张春景(涉嫌非法拘禁罪)、总经理何源(涉嫌妨害公务罪)、财务主管张宇汉(涉嫌逃税罪),经邢台市检察院审核没有犯罪事实,当晚,三人在《不予批捕通知书》和《释放通知书》上签了字,依法释放。专案组长张某给毕兰伟打电话说:今晚放何源。毕兰伟急忙说:哥,不能放!我马上去见你!

    保护伞爪牙毕兰伟为了继续霸占海源公司,当晚与专案组合谋捏造虚开发票罪名,将三人重新羁押,并以“罚没款”名义从海源公司支付270余万元作为报复、陷害举报人的办案经费,结果何源、张春景(被迫害致死于看守所)、张宇汉以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判重罪;何青海、郦鸣照、吕长生等13人被栽赃了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等八项罪名,分别被判处1-12年,公司被处1000多万罚金,其中11人实关两年被判一年。释放时,法官还恐吓他们:不得上诉,不得要求国家赔偿(以上事实如有半点虚假,16人情愿再坐一次牢)。

    自此,毕兰伟黑恶势力集团如愿地霸占了海源公司!毕兰伟从一个资产不过百万的小商户一夜之间变成亿万富翁。2010年7月注册1亿资金成立河北硕宇房地产公司,依仗姜德果、柴冠景、贾文雅、赵增华、马文豪等保护伞,陆续从海源公司洗劫10亿多资金,在邢台开发区、南宫市开发房地产等项目,逐渐形成以毕兰伟为首,马文豪、冯金玲、冯金玉、毛红霞、毕伟滨、史步阳、霍丽华、路青、靳艳芳、李喜爽、岳中海、刘佳等为骨干成员的黑恶势力集团,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造成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二、毕兰伟及其家族垄断产供销疯狂洗劫海源公司的事实

    (一)2009年11月19日毕兰伟霸占海源公司时,公司存有承兑及现金6000万;库存纯碱5000吨、煤碳8000吨、玻璃6万重箱、其他原料3万吨,价值1亿多元,未进行任何交接就被全部侵吞。

    (二)毕兰伟霸占公司期间,其堂弟毕伟滨、妻弟冯金玉,用其金伟恒程公司以高于市场20%的价格,向海源公司供煤35万吨、碱16万吨,净吞1.2亿元。

    (三)毕兰伟再以低于市场50%的价格将1060.7万重箱玻璃销售给自己的广翰宇等公司,其妻冯金玲、情妇霍丽华再以市场价出售,净吞1.6亿元。

    (四)2009年11月至2011年12月,海源公司按产能计算,两年总产量约1060.7万重箱,按同行业同期计,4.5亿利润被侵吞。

    (五)2011年10月,毕兰伟将2.8万余套玻璃架、250吨锡锭和库存约40万重箱玻璃全部盗走(价值1.63亿),至此海源公司主要生产物资被洗劫一空。

    (六)2011年6月,毕兰伟买通邢台中院副院长李建立,虚构欠款事实,进行虚假诉讼,诈骗海源公司4070万。

    在保护伞的庇护下,毕兰伟用上述手段,累计侵吞海源公司10亿元之多。短短两年多的时间,海源公司被洗劫一空,反增负债1亿元!

    三、保护伞为毕兰伟护厂非法拘押被害人家属

    毕兰伟霸厂期间,邢台开发区公安局专门派公安干警为其护厂。2011年7月9日,总经理何源委托家属找毕兰伟要厂,而开发区公安局副局长王宏祥竟然指派多名公安干警到场,并以破坏生产为名,亲自将何青海儿子何默、女儿何立叶、儿媳施丹华及另外三位亲属拘留,10天后,逼迫他们写下不得再向毕兰伟要厂的保证,才被释放;何青海妻子张保先现场被殴打致休克住院(公安局交了1千元住院费)。依法讨要自己的企业,反被非法拘禁,天理何在?

    四、保护伞为毕兰伟撑腰拒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决

    在公司股东向毕兰伟和邢台开发区政府、专案组多次讨要玻璃厂不给的情况下,被逼无奈于2011年6月29日向河北高院提出诉讼。经河北高院、最高法院两级法院判决毕兰伟立即交还海源公司。

    令人发指的是,最高院的判决已经生效10年,毕兰伟至今拒不执行。如此胆大妄为,公然蔑视最高院裁决,充分证明了毕兰伟用侵吞海源公司的10亿资金与保护伞已经形成了一个权钱交易的“利益”集团,否则,仅凭毕兰伟这样的小经销商,怎敢如此肆无忌惮?

    五、毕兰伟为掩盖侵吞10亿资金的罪行故意销毁账目

    2011年6月,毕兰伟指使妻弟冯金玉、堂弟毕伟滨、会计靳艳芳等,为了掩盖其霸厂期间侵吞10亿资金的罪行,将所有的转账凭证、来往账目等账簿全部销毁,并向公安局报警谎称海源公司财务室被盗,经公安侦查只丢失了凭证、账簿,其余无一丢失,试想,有哪个“小偷”,只偷账簿不偷钱呢?很明显这是毕兰伟与公安人员合谋制造的虚假盗窃案件。

    六、毕兰伟故意破坏生产设备

    海源公司共有三条生产线,其中一线、三线一直在运行中,2011年6至10月初,毕兰伟故意破坏性生产,造成海源公司一线、三线相继报废、停产,直接损失1亿元。

    二线是新建生产线,尚未使用。2011年9月18日,毕兰伟强行点火二线生产。因省高院正在审理海源公司归还一案,并下达了“严禁启动二线点火生产”的指令。受害人家属前去阻止,却被开发区公安局副局长王宏祥派出多名公安干警暴力驱赶,强行点火,运行2个月就被毕兰伟破坏性停产,造成6年寿命的二线彻底报废,直接损失达亿元!

    七、毕兰伟及其保护伞恶意毁灭海源公司的事实

    毕兰伟把海源公司洗劫一空以后,不但不依法对海源公司营业执照进行年审,2012年还利用法院的保护伞出具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书。法院可以判决或者裁定,怎么能出决定书呢?众所周知,吊销执照本是工商局的职权,为什么要由法院来决定?此举造成海源公司从此无法恢复生产,给公司造成有形及无形资产的损失难以估量。明显是官商勾结想要毁灭海源公司。

    八、毕兰伟暴力强占商户巨额货款强迫交易甩锅海源公司

    (一)2010年3月,江苏人王后胜预付500万元后来厂提玻璃,毕兰伟却说必须再交50万否则不能提货。王后胜说:毕总你得讲理,不能强买强卖。毕兰伟恼羞成怒,一拳打到他的眼上,骂道:你他妈的也不打听打听,邢台市谁敢这样跟我说话!随即两个光头打手把王后胜踹倒,摁着跪在毕兰伟面前强迫其道歉,还要他写《放弃要账保证书》。王后胜的左眼被毕兰伟打残至今流泪不止,当即报案至邢台市桥东分局,分局竟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因借款无法偿还,王后胜被迫用自己的别墅抵债,导致妻离子散,无家可归,如今王后胜与其85岁的老母亲栖居在两个集装箱内,惨不忍睹!(王后胜电话:17712576166)

    (二)2011年10月,河南人宋国兴预付25万元来厂提玻璃,毕兰伟逼迫再付100万,否则免谈,宋国兴被撵出海源公司。(宋国兴电话:15515508925)

    (三)2011年8月,江苏人许久立预付100多万元后来厂提玻璃,同样被逼迫再打款,无奈报警,江苏南通警方来邢抓捕毕兰伟,遭邢台公安阻拦。并且邢台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还派专人到江苏省公安厅公开为毕兰伟开罪,可见保护伞势力之大。(许久立电话:13806276822)

    (四)保定满城李会敏于2010年预交玻璃款50万元,来提货时,毕兰伟逼迫再交50万元,否则不给货,李会敏也被毕兰伟轰出公司。

    上述受害人近700万元血汗钱被毕兰伟侵吞,将帐甩锅海源公司。

    九、毕兰伟借用开发区政府名义诈骗货款甩锅海源公司

    毕兰伟逢人便称,他是受开发区政府委托担任海源公司总经理的,政府是不会欠你们钱的,以此欺诈供货商:

    (一)2011年6月,毕兰伟以200万一结账为手段,诈骗石家庄供煤商孙松波860万元煤炭款,孙多次讨要,毕兰伟拒不与其见面。(孙松波电话:15133191191)。

    (二)2011年10月又以2000吨一结账的手段,诈骗山西人白维华102万元煤碳款。12月,白维华到开发区告状,毕兰伟以给钱为由将白维华等4人骗到面包车上,拉到一破工厂内,四、五名打手对他们进行暴打并威胁:再来要账让你们出不了邢台!(白维华电话:15535802260)

    (三)2011年9月以分期付款手段,骗取石家庄人徐喜堂93万元煤碳款。徐多次上访,遭毕兰伟多次威胁:你他妈的再去上访,就弄死你!徐喜堂因借款给毕兰伟供煤,将自己的房子赔偿给债主,目前妻离子散,无家可归。(徐喜堂电话:13582152449)

    毕兰伟打着邢台市开发区政府的名义,分文未付就诈骗各地供货商3000多万货款,甩锅海源公司,造成多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上百户供货商多次联名来邢台群访,毕兰伟的保护伞就派公安人员将其进行24小时保护和藏匿,供货商不但见不到毕兰伟,还遭到毕兰伟的打手凶残地殴打和恐吓!

    十、毕兰伟斥巨资打造政治“航空母舰”寻求庇护上辱中央下唬地方

    (一)2009年12月毕兰伟霸占海源公司仅10天,就用海源公司40万元在好望角饭店拉拢、腐蚀在邢台任职的南宫籍官员,为其官商勾结、长期霸占海源公司、攫取他人财富提供保护。

    (二)为了得到更多官员的庇护,2010年11月毕兰伟在北京通过中介不惜用海源公司30万元,混入中央领导接见的华侨团,取得了与前国家领导人的合影照片,挂在办公室,进行招摇撞骗;借机混入邢台市政协,成为一届政协委员,一届南宫市人大代表。

    十一、毕兰伟用侵吞海源公司的巨资成立房地产公司继续坑害建筑商

    (一)毕兰伟从2009年12月霸占海源公司短短7个月的时间,利用侵吞海源公司的1亿元资金,于2010年7月注册了硕宇房地产公司。2014年7月,在邢台南宫市书记赵增华庇护下,开发兰德花园等住宅项目,毕兰伟采取先垫资施工,按合同到了该付款时,再进行暴力驱赶的手段,诓骗邯郸四建等多家公司工程款2000多万。

    2016年6月至11月,在原南宫公安局副局长张凤军直接参与下,毕兰伟、史步阳纠集20余名打手,暴力驱赶邯郸四建离场:多次殴打王晓波、安虎、田强(电话13333192229)、黄建友(电话13363741278)及其怀孕妻子,非法拘留田勇5天;强拆邯郸四建塔吊、推毁价值50万的板房4间及屋内全部物品;毕兰伟还将南宫法院查封给邯郸四建的房产强行出售,造成四建遭受了1300多万元的损失。

    (二)继邯郸四建被打走后,石家庄建筑商张志泉被骗进场,又垫资了2000多万元。结果也被毕兰伟采用相同的手段赶走,损失惨重!

    (三)2013年5月,毕兰伟超低价购置邢台开发区百泉村兰德铭苑项目用地45亩。2015年,毕兰伟采取先垫资施工后暴力驱赶的惯用手段,诓骗石家庄利城建筑公司2000多万工程款。

    2016年12月,毕兰伟电话通知石家庄利城公司段玉龙,说给结算工程款。段玉龙赶到毕兰伟办公室,毕兰伟说:给你20万元,你必须从13层盖到18层,否则,前面的工程款就灰儿了。段玉龙拒绝,毕兰伟骂道:真他妈的给你脸不要脸!当即指使在场的3名打手对段玉龙一顿暴打,段报警后公安局竟然无人出警!(段玉龙电话:18333158889)

    如今,兰德铭苑已成烂尾工程,引发业主群访,造成恶劣影响。

    (四)2018年底,毕兰伟拖欠农民工工资470多万元,引发多次群访,开发区住建局为平息事态,为其垫付了470万元,但在开发区政府保护伞庇护下,毕兰伟拒不还帐。开发区住建局被迫起诉,判决生效后毕兰伟仍拒不执行。

    十二、毕兰伟疯狂洗钱的事实

    2010年3月起,毕兰伟用侵吞海源公司的4000万资金以3分高息放贷给沙河元华玻璃厂;6月又动用2000万在任县购买土地740亩;7月注册1亿元资金成立硕宇地产公司,在南宫、邢台开发区购地300余亩;8月大肆购买霸道、巡洋舰、奔驰S560等豪车;购买写字楼586㎡做办公场所;2020年6月以2000万元拍得威县土地一块。

    十三、毕兰伟为逃避追缴向境外转移巨额资产

    毕兰伟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占有非法财物,已将妻子、子女移民至澳大利亚;已知毕兰伟先后用手下20多人的银行卡号,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澳大利亚境外转移资金折合人民币2000万元。现有一份2019年4月3日,通过中行转入澳大利亚其妻子冯金玲名下折合人民币50万元的转账凭证。毕兰伟随时准备外逃,望相关部门采取措施限制其出境。

    2020年7月21日,海源公司受害人向中央扫黑办举报以毕兰伟为首的黑恶势力集团,9月11日,邢台市公安局襄都分局开始调查。令人发指的是9月24日毕兰伟的保护伞们就泄密给他。毕兰伟于2020年10月,指使其弟毕伟滨电话恐吓威胁证人、受害人之一的冯金镯,吓得冯至今不敢回家。

    然而在毕兰伟黑恶势力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邢台公安机关居然拿出“不是黑恶势力”的审核意见,欺下瞒上,公然庇护毕兰伟。

    海源公司受害人于2020年9月1日再次举报到中央扫黑办,后又转至邢台市公安局襄都分局,调查至今无结果。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毕兰伟黑恶势力至今仍逍遥法外。

    综上,在张越流毒姜德果、柴冠景、贾文雅等保护伞的庇护下,通过权钱交易,将小供货商毕兰伟打造成了危害四方、“十恶”不赦的黑恶分子。一恶:将无辜的海源公司董事长张春景迫害致死于看守所;二恶:用海源公司的270万元买罪,把海源公司无辜的16名管理人员定罪入狱;三恶:侵吞海源公司10多亿资金;四恶:勾结法官虚假诉讼诈骗海源公司4000多万元;五恶:将依法讨要公司的受害人家属强行拘留;六恶:蔑视最高院的判决,10年拒不执行!七恶:诈骗供、销商户货款上亿元,造成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八恶:嚣张跋扈随意殴打供、销商户、致残一人;九恶:坑骗建筑商近亿元;十恶:挥霍、境外转移侵吞资金……罪行累累!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数次举报,毕兰伟及其保护伞至今仍逍遥法外。

    海源公司受害人恳请中央扫黑办和中央巡视组督办此案,异地查办,将毕兰伟及其保护伞绳之以法,挖出背后涉案百亿资金的黑恶大案,为众多受害者伸冤,还法律尊严,还河北一片青天!

    受害人:郦鸣照、王后胜、吕长生、张宇汉、何源、冯金镯、吕洪海、杜雪海、吕五生、徐喜堂、许久立、白维华、宋国兴、李会敏、李忠孝、马爱堂、石智慧、史文莲、宋会芳、赵雪龙、张明田、何俊德、张千荣。

    代表郦鸣照电话:13503193350

  • 麦子圣约学校老师及学生被带走

    【民生观察2021年9月6日消息】2021年9月3日早上,哈尔滨特警、公安、宗教局、教育局等三四十人进入哈尔滨麦子圣约学校,把现场所有老师学生都带走了。校长在早上7:00左右送孩子上学路上被拦截,当场被带走,将面临拘留。另外学校的教学设备和所有资料都被没收,希望有合适的律师介入。

    据悉,9月3日早上8:30分,特警、公安、宗教局、教育局三四十人,进入哈尔滨的麦子圣乐高中,把现场的所有老师、学生带走了。校长在7:00左右送孩子上学的路上被拦截,当场被带走,孩子就被送还妈妈身边。经过24小时的查问后,所有学生当天全部遣送回家,剩下的老师未来几天会逐个查询。

    所有的钢琴、电脑、所有资料一并没收、查封。老师们的压力很大。校长被单独拘留。直至昨天孩子们晚上被遣送为止,还没有见到校长。听说因为学校的孩子是未成年(未满18岁)的为主,有可能会以拐带未成年孩子的名义对校长进行起诉。

    校长在被抓前一天已经提醒大家,公安致电房东,要做好被试炼的准备。只是没想到第二天立刻就大举行动。

    代祷需要:
    1、许校长及家人的人身平安,现在已经过了48小时,还没有消息。
    2、老师们的平安
    3、找到合适的律师进行辩护
    4、学校的财产可以得到合理的退还
    5、学生孩子们在这一经历后可以有圣灵的安慰和建造,帮助少年人刚强壮胆,为主而活。
    6、祈祷麦子圣乐学校可以在不久的时间內,在最合适的地方重新开办。

  • 村民举报村干部选举违法及不作为

    【民生观察2021年3月18日消息】尹卫和,男,汉族,1971年10月2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0322197110215050,湖南省湘乡市育塅乡东安村人。现实名举报东安村村书记刘小卫、村干部何训强严重不作为、选举违法以及配合当地黑恶势力敲诈勒索村民等违法犯罪事实。具体情况如下:

    东安村村书记刘小卫(尹卫和堂叔尹建皇之妻)、村干部何训强严重不作为,扶贫低保户,该扶的不扶,有车有房的吃低保扶贫,儿女大学毕业都有工作的吃低保扶贫,儿女开厂办公司的吃低保扶贫。如果上级领导不信,可以去把东安村近几年来的低保扶贫户调出来,对领导儿女的家族情况调查了解。

    2017年以来,政府禁止非法洗沙,大搞水利建设,东安村把河流的石墙不管好坏,全部挖烂,重新拖石头砌石墙,挖时也没把挖在河里的土全清上来,砌石墙时,也没把砌完的石头运上来,一共应该留了几车在河底,加上东安村大部分党员家庭及一些村干部带头严重非法洗沙,挖烂山林20-30处,流大量泥浆在河里,引起河流严重堵塞。后来由乡政府执法大队李亮几十次制止,2020年下半年才制止住。

    2018年东安村给扶贫低保户发牛养殖,原东冲村陈湘平、陈湘海、杨立军、杨建林他们都没要牛,他们把这些牛卖给原村干部戴爱英,又转手卖出去了。

    2019年经村上同意,杨望等人在东安村后底冲买了大量山林、荒梯田建猪场,2020年10月份开始挖山动工,动工之前,没贴移坟提示,也没通知任何坟墓的后人,大量挖毁坟墓,连刘小卫自己的亲太公都挖了。村民知道后,去找猪场老板和村书记刘小卫,刘小卫说她不知道,要村民去找猪场老板,她不管这些事。

    试想,如果不经村书记刘小卫同意,猪场老板敢开挖机上山挖山,挖毁坟墓吗?后来村民经和猪场老板协商,找了两个祖坟,就是和刘小卫家共有的那个祖坟,对方承认挖了,捡了点石灰,修了三个坟墓,还有一个到现在都没找到。修坟墓时尹卫和通知村书记刘小卫的老公尹建皇,他们家看都没来看一下,好象对尹卫和这样做非常不满一样。

    2020年,村上搞产值扶贫种植油茶林,用车拉来的大约4万棵油茶林苗,数十吨肥料,用挖机开发种植基地,但是有些人不愿种植,把树苗做柴烧了,到现在估计村里种植的油茶林树苗还不到三千棵。不信的话,请上级领导带上村民寻找油茶林在哪里,还有多少棵。在这一年里,东安村在原安乡村搞了一个示范集体扶贫产值基地,全部种植养牛养羊的草,东安村没有一个养羊养牛的专业户,种着这些草扶什么贫。

    东安村在这次的选举当中,因刘小卫不作为和乱作为比较严重,大部分党员和村民对她严重不满。在否选前,乡政府配合刘小卫,在部分党员家里打招呼,说乡政府基本认定刘小卫为书记,要他们积极配合,在否选支委时票多的周启华96票,票少的朱文亮67票,刘小卫68票;在定选时,票多的周启华62票,票最少的杨达志43票落选,刘小卫44票,由乡政府决定定选人票数最少的刘小卫为书记。

    尹卫和为了父亲尹建云,以及祖父尹煌的冤案而上访,并为社会的公平正义,搞了多年的维权义工,被相关人员打击报复,坐牢了3年多。在2017年得到上级政府的重视,特别是湖南省驻京办主任万德,一是要求当地政府解决尹卫和以及祖父的冤案问题,二是要求当地政府把尹卫和家的进出路修好到家。后来尹卫和的冤案补偿了12万元,其祖父的冤案补偿了28万元,其父母原有工作,因牵连失去工作一次性补偿了10万元。

    在2020年3月份,正式批准修路动工,修路要经过村民龙金庭、尹志平、易如香、刘谷秀、易超平、刘春华等人的山地,这些人的山证都是以山脊为界,他们的山地也随便尹卫和挖。但当地黑恶势力张志云、张磊、杨美玉公孙父子三代,强占了龙金庭、尹志平、易如香的山地,影响施工,并对尹卫和进行敲诈勒索,问他要1000元钱。尹卫和就把易如香的山证界止,拍了照片给村上和乡政府,刘小卫却把张磊自制的卫星地图拿来谎称林业站的图片,说是张志云的自留山。因尹卫和一直不依这种说法,后经查实才知道是张磊自制的卫星地图。后来道路要硬化的时候,乡政府说钱政府出,拿1000元给尹卫和,由乡、村两级政府协商,由尹卫和出1000元给张志云家,才把路面硬化好。

    当时,龙金庭、尹志平、易如香家都不知道这件事,时间久了,龙金庭和易如香家得知情况后(现在尹志平家还不知道)找尹卫和说:我们做好事,让你把山挖条路回家,你却把我们的山都给了别人。几人找尹卫和麻烦,要尹把他们的山地要回来。易如香的妻子李原中找到村上村干部何训强,何对李原中说,尹卫和给了张志云家1000元,那么他挖了你们这么多山,给你们5000元还少了。

    尹卫和希望上级领导对以上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查处严办,依法重新进行村书记的选举。

    尹卫和电话:13117527433

  • 武汉曾寿云及家人被非法拘禁

    【民生观察2021年3月15日消息】两会期间,武汉市东西湖区的曾寿云、尚中桥夫妇欲进京看病被当地维稳人员暴力拦截回武汉非法拘禁。现在两会已经结束了,曾寿云和儿子尚成,仍然被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书记朱建全雇佣的黑恶势力,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

    曾寿云,原住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万寿宫宫村107号附2号,现住武汉市硚口区宗关街新合后街115号,身份证号:420112197112212122。

    2013年5月4日,曾寿云的合法房屋被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道强拆。至此,曾寿云开始踏上艰辛的维权之路。

    2018年4月24日,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书记朱建全雇佣黑恶势力,暴力押送曾寿云到黑监狱非法拘禁。在黑监狱期间,黑恶势力强迫曾寿云代表父亲和家人在黑恶势力提供的拆迁协议上签字,并暴力强迫曾寿云照抄黑恶势力提供的欠条及在欠条上签字。曾寿云在黑监狱被非法拘禁达112天。

    2020年5月20日,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书记朱建全雇佣张成等20人左右的黑恶势力,24小时蹲守在曾寿云家门口和楼下,监控跟踪曾寿云,限制曾寿云、尚中桥(曾寿云的丈夫)、尚成(曾寿云的儿子)的人身自由,并将尚成的轿车砸毁。在被监控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曾寿云多次向硚口区宗关街派出所报警,硚口区宗关街派出所却明确表示不予受理。

    2021年1月5日,曾寿云因不堪黑恶势力的各种非人的骚扰,血压升高,脑出血偏瘫,入住武汉新华医院治疗。在新华医院治疗期间,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书记朱建全雇佣张成等黑恶势力,24小时蹲守在病房,限制曾寿云的人身自由。

    2021年3月4日,曾寿云在病床上对监控自己的黑恶势力说:我联系了北京301医院的专家,过几天我去301医院看病,你们向派你来的领导说一声。黑恶势力说:你去哪里,我们就到哪里。

    2021年3月5日,曾寿云在病床上再次对监控自己的黑恶势力说:我联系了北京301医院的专家,过几天我去北京301医院看病,你们向派你来的领导说一声。

    2021年3月6日15时30分左右,张成等2个黑恶势力对曾寿云说:今晚11时40分的武汉到北京的Z96次火车,你如果去的话,现在就要去做核酸检测,我们都有一周内的核酸检测。20时30分左右,张成打电话问曾寿云丈夫尚中桥在什么地方,尚中桥回复说在汉口火车站,张成说自己在新华医院,然后挂掉电话。11时40分左右,曾寿云、尚中桥在做完核酸检测后,登上Z96次火车。

    当Z96次火车行驶至郑州火车站时,有8个身着便服的人来到曾寿云的座位,以北京正在召开两会,曾寿云不能去北京为由,要求曾寿云下火车。曾寿云表示自己已经按照武汉市要求和规定做完核酸检测,并已联系好北京301医院的专家给自己看病,因此拒绝下火车。在Z96次火车行驶至石家庄火车站时,一群人强行将曾寿云和尚中桥拖下火车,强行押解回到新华医院。

    2021年3月9日,曾寿云的儿子尚成被武汉东西湖区慈惠街书记朱建全雇佣的黑恶势力,非法拘禁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康居二期5栋904号房至今。

    2021年3月15日,在新华医院住院治疗的曾寿云,仍然被武汉东西湖区慈惠街书记朱建全,雇佣的黑恶势力24小时监控着。

    曾寿云电话:18907111978

  • 刘顺香、王及新至今被关黑监狱

    【民生观察2021年3月12日消息】本网获悉,武汉被强拆户刘顺香因信访至今被关黑监狱;天津访民王及新因北京开两会也被关黑监狱,期间突发疾病却无法得到治疗。

    2021年1月25日10时30分,武汉市洪山区被强拆户刘顺香去武汉市信访局反映积案卡未落实一事,被洪山区洪山街道指派洪山街道保安队队长杨德文,带领保安驾车(车牌号:鄂A2Q57F)强行在武泰闸体育场拖走,送花山黑监狱非法拘禁。

    刘顺香的朋友拨打110报警,武汉警方不出警,说是政府行为,政府把她关学习班了,让不要报警了;拨打12345求助,市长热线不受理。刘顺香的朋友赶到花山黑监狱,在花山黑监狱外要求花山黑监狱放人,花山黑监狱门卫说是洪山街道送来的,要放人就必须要洪山街道同意。

    2021年1月27日,洪山街道公开说刘顺香违法了,触犯了法律法规,所以上级领导要求带她到区政府开办的学习班学习,学习好了再放她出来。

    2021年1月29日,洪山区公安分局对于刘顺香被洪山区委区政府押送黑监狱非法拘禁一事,公开强调指出刘顺香非法上访,洪山街道将刘顺香依法送教。至今,刘顺香仍然被洪山区政府非法拘禁在花山黑监狱内。

    据悉,刘顺香因为合法房屋遭遇洪山区政府强拆多年,作为原告起诉洪山区政府的诉讼((2020)行赔终139号),目前正在湖北省高级法院待审,洪山区政府却知法犯法,将刘顺香送花山黑监狱非法拘禁,对刘顺香进行打击报复。刘顺香电话:13871136912

    另外,天津武清区南蔡村访民王及新因北京开两会也被关进黑监狱,期间王及新突发疾病疼痛难忍,却得不到治疗,王及新向外发出紧急求救。

    2021年3月12日下午2:30分王及新发出消息称:我是天津武清区南蔡村农民王及新,因中央开两会,武清区、南蔡村镇政府、派出所人员对我进行维稳关押,3月4日连拉带拽将我关押在杨村格林豪泰酒店,3月5日又被转移关押至德啡酒店至今,每天有5–6人堵门看守。

    昨天(3月11日)下午4点,我的胃疼痛难忍,我找到看守人员要求去医院看胃疼,政府人员和警察把我送到医院急诊,医生给我打了两支止痛针就不理不管了。之后我的血糖升高了,胰腺疼痛难忍,呕吐不止。因看守人员不付医疗费,医生就不给我治疗。

    今天早上5点,因疼痛难忍我进入病房。从昨晚开始我请求看守人员、镇政府人员以及派出所领导给我交钱看病治疗,但是这些看守人员说,要请示诸多领导,以此来推脱给我看病。

    从今天早晨开始,我长达11次拨打110报警求救,均无人出警;而后我拨打南蔡村镇派出所所长李潮清的电话请求给我到医院交费看病,李所长说,他管不了他只管看人。

    因北京开两会我被维稳关押,且身无分文,我现在仍然被看守在县医院得不到治疗,我疼痛难忍,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请求网友关注我!

    武清区南蔡村镇派出所电话:0220—29141326
    维稳所长李潮清电话:13920489752
    政府维稳领导李力新电话:13132172137

  • “汪小燚问题”信访遭遇及申请书

    多年来,部队既不兑现“汪小燚问题”的承诺和协议,也不接待我们的信访,电话打不通,营门不让进,不签收特快邮寄的信访材料。在此情况下,南部县委县政府多次派出协调工作组,到部队协调解决信访事项,但部队却不作答复,其中,空15军政治部秘书处2009年2月26日书面承诺:“我们将进一步调查了解情况,认真研究处理意见,并力争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但至今无回音;2016年1月,南部县委县政府工作组到部队后,空15军政治部承诺在半年后对“汪小燚问题”作出答复,但之后没有下文。

    2020年12月21日,空政群联局群工信访处再次给罗玉英开出信访介绍信到空15军政治部李兵阳处协商解决“汪小燚问题”,但到部队后无人接谈。随南部县工作组离开湖北后,拨打李干事告诉的电话号码0712-2050742一直被告之是空号。到2O21年1月22日上午9点,这个电话号码终于“醒“了,但李干事在电话中声称部队不会向汪家人了解情况,也不会给汪家人书面答复;解决汪小燚问题就是《6.12协议》的内容,部队已按协议兑现完毕,《6.12协议》的公证不管是否撤销,《6.12协议》仍然有效。让人感受到部队的这些言行背离了人民军队的基本操守,有不讲事实、不讲道理、不讲法律、颠倒黑白、混淆视听、欺上瞒下、以强欺弱之嫌。

    党和政府历来讲实事求是,解放军是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我们垦请空15军的上级领导机关调查此案,还真相于大白,敦促部队书面答复、妥善处理“汪小燚问题”。现郑重承诺,在空15军的上级领导机关受理后,我们将提供相关证据并到场配合调查。

    请求领导机关敦促部队书面答复、妥善处理“汪小燚问题”申请书

    申请人汪元培(汪小燚父亲),身份证号码:512922195407260034,四川省南部县人;联系电话:18328368461
    申请人罗玉瑛(汪小燚母亲),身份证号码:512922195605070047,四川省南部县人,联系电话:18086915868
    申请人汪小燚,男,1999年应征入伍,服役于空15军44师司训大队。

    汪小燚问题概述

    汪小燚,1999年入伍,服役于空15军44师司训大队。2001年6月27日下午因外婆去世请假回家奔丧,被部队错误关押、除名。关押期间遭受虐待,发高烧未及时救治,导致左肾坏死、精神失常,南部县武装部、南部县政府因汪小燚病情严重,除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充不合规而未接收汪小燚除名,部队与汪小燚父母单独协商,书面承诺给汪小燚治病和办退伍手续,于2001年7月31日将汪小燚挡案交给汪小燚父母后出尔反尔既不治病也不办退伍手续,由此形成“汪小燚问题”。因汪家人对“汪小燚问题”中部队的所作所为不服开始上访,由此形成“罗玉英信访案”。由于部队蛮不讲理,在多次书面承诺不兑现,在2004年6月12日签订处理“汪小燚问题”的阴阳协议后仍然不兑现。之后甚至不接谈、不答复,导致“汪小燚问题”、“罗玉英信访案”近20年未有结果。

    请求事项:请求领导机关敦促部队书面答复、妥善处理“汪小燚问题”。

    事实及理由:

    一、汪小燚被被错误关押,关押期间遭受虐待

    2001年6月28日下午,汪小燚因外婆去世请假回家奔丧与营教导员赵玉民发生争执,赵动手打了汪几个耳光,汪打电话告诉父母被赵压断,安排老兵对汪小燚进行人身控制,不准汪与外界联系。在找不到整汪的理由时,竟将已被处理了的问题(汪小燚6月2日外出上网,6月9日已被严重警告处分)上报司训大队对汪进行关押。政工组长张旺雄等人将汪小燚扒光衣裤鞋袜双手铐在窗上,关押头三天三夜高温天气双手铐在窗上任由蚊子叮咬,不给饭吃不给水喝。因难以忍受非人折磨而哭喊被守卫士兵暴打,高烧昏迷不予治疗。在无灭蚊措施的环境中连续关押16天后开军人大会宣布对汪小燚除名并立即押回原藉。经医院检查和司法鉴定:汪小燚因发高烧引起肾小球肾炎未得到及时治疗造成左肾坏死、精神失常。

    二、汪小燚除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规

    (一)事实不清。根据南部县武装部2002年4月17日给成都军区军事法院的《关于未接收汪小燚除名的复函》证实汪小燚累计上网只有11天而不是18天。最后一次上网是6月6日,已在6月9日进行了严重警告,汪小燚档案和除名通令都没提到6月6日之后再有违纪违规的事实。《纪律条令》第五十四条规定:对一次处理的一种或者多种违纪行为只能给予一次处分。因而,上网的问题已给予了严重警告,不应再作为行政看管、除名的依据。

    空15军为掩盖对汪小燚行政看管、除名中存在的问题,于2004年2月16日以(2004)司军字第11号《关于汪小燚问题重新调查情况》称:对汪小燚行政看管和除名都是因汪小燚2001年6月26日外出上网三天。但自相矛盾的是,部队档案中《行政看管审批表》上列明的行政看管事由是:“6月2日发了津贴后,该同志到地方网吧上网三天。”而并不是6月26日外出上网三天。况且汪小燚已被关押,何来6月26日外出上网三天?

    (二)程序不合规,没有规定的书证要件。《纪律条令》第六十条规定:处分决定必须填写《处分登记(报告)表》。将《处分登记(报告)表》、处分通令以及其他有关的处分材料归入本人档案。但汪小燚的档案中没有除名的任何书面材料。显然,对汪小燚除名未经层层调查核实和审批。

    (三)县武装部、南部县政府未接收汪小燚附名。汪小燚挡案至今仍在汪家。南部县武装部给成都军区军事法院的《关于未接收汪小燚除名的复函》认定没有接收汪小燚。至于2001年7月31日南部县武装部给部队出具的:“兹有你部战士汪小燚经部队与其父母协商、同意接收”。其中“协商”二字后面是顿号,然后是“同意接收”四个字,前后两句并列,证明了是部队与汪小燚父母协商,汪小燚父母接收汪小燚的事实

    至于县武装部、南部县政府都不接收汪小燚,而我们作父母的当时接收汪小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司训大队政委韩少剑当时代表部队找我们谈话,说汪小燚已被军部除名,这是最轻的处理,要我们收下汪小燚,如果不接收,就交到沙阳农场劳教,如果我们收下汪小燚,则不作除名处理,而作退伍处理。而我们当时看到汪小燚很害怕,不知道他犯了多大的军法,加之部队要对汪小燚作退伍处理。第二,从脸色上看,汪小燚在生病,韩少剑讲汪小燚有肾病,是先天性的,部队医院已作了结论,但部队仍要给汪小燚治疗,当时汪小燚被部队控制,我们不能单独和汪小燚见面,只知道一直在宾馆和医院输液。我们之所以收下汪小燚,是急于要弄清楚到底是什么病,如果有肾病,是不是是先天性,这是最主要的原因。

    三、汪小燚左肾坏死、精神失常是部队造成的

    (一)大量的证据表明,汪小燚左肾坏死、精神失常是在关押期间受到残酷虐待造成的。6月28日,汪小燚被扒光衣裤鞋袜,双手铐在窗上站立窗前三天三夜任由蚊子叮咬,不给饭吃不给水喝,无法睡觉,因难以忍受非人折磨而哭喊被守卫士兵暴打,出现高烧昏迷第四天才苏醒,要求枪毙算了,下午才第一次解小便,便中带血,出现腰痛头痛,昏迷。看管的人才送来水和饭,搬来一架铁床,将汪小燚单铐在铁床上。第七天卫生所刘勇才开始给汪打退烧针,但病情未减退。《纪律条令》第七十六条规定:当违反纪律的军人处于伤病严重时,应当先行照管或者治疗,再行处理。但司训大队不对汪小燚及时进行治疗,在高温酷暑蚊子叮咬中连续关押16天后,上双铐押进600多人的除名大会,宣布对汪小燚除名,立即押上车,遣送原藉。途中火车上,押送人员牛海欣、钞俊锋不顾汪小燚发高烧的实际情况,将其铐在餐车上。到南部县后在一个名叫“百草堂”的个体诊所开药在蓝天宾馆给汪输液退烧,连续几天不见好转,于2001年7月23日才将汪小燚带到南部县人民医院门诊检查。B超透视:左肾缩小并肾孟轻度积气,建议转入上级医院检查治疗。华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01年10月11日、2002年4月9日、4月16日通过核医学等多种科学手段诊断确认汪小燚是因患肾小球肾炎未及时治疗导致左肾病变性缩小,肾功能重度受损,右肾功能代偿性增高。南充市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南通司鉴(2002)临鉴26号《法医学鉴定书》和南通司鉴(2002)精鉴27号《精神病鉴定书》确认:“左肾萎缩,右肾功能代偿性增高,肾功能重度受损考虑由急性肾小球肾炎所致,其在行政看管期间气温高,进水少、疾病未得到及时治疗是促成上述损伤的重要因素”。“目前患有延迟性心因反映之精神障碍,该病的发生、发展与其在部队所受处分、行政看管、除名所致的心理创伤及左肾萎缩所致的心理压力密失切相关”

    (二)部队为推卸责任,不顾事实真相蒙骗上级:“在部队、汪家均在场的情况下,2001年7月23日经南部县人民医院和2001年7月26日成都空军医院诊断,两家医院诊断结论一致,确认汪小燚左肾委缩是先天性的与部队无关”。但却一直不敢把证据拿出来质证。事实上,南部县人民医院讫今为止从未出具过汪小燚左肾先天性发育不良的检查报告或诊断报告,而是在2001年7月23日通过B超透视出汪小燚“左肾轮廓模糊不清,约7.5CM×4.2CM大,查见肾孟不规则暗区,左肾缩小并肾孟轻度积气”。当天,用医务证明建议转入上级医院检查治疗。如果部队有南部县人民医院2001年7月23日诊断汪小燚左肾先天性发育不良的诊断报告这一证据,应拿出来质证。南部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2009年2月17日南信联办(2009)5号《关于协调解决罗玉瑛信访事项的有关情况报告》也证明了南部县人民医院2001年7月23日的诊断结论并没有部队所说的“先天性发育不良”。2002年10月11日,成都空军452医院对汪小燚进行B超、CT等检查后是“建议进一步检查”。空15军(2004)司军字第11号《关于汪小燚问题重新调查情况》称行政看管期间汪小燚没有生病。但其形成的调查卷宗内五连连长钞俊锋等调查笔录证实:“在我们连队时没有看过病”、部队挡案中汪小燚的检讨可证明行政看管及遣送期间在生病发高烧。

    (三)汪小燚入伍时,经过了严格的体检,入伍后三个月部队又进行了复查,证明汪小燚入伍前身体健康,没有肾病。华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01年10月11日、2002年4月9日、4月16日通过核医学等多种科学手段诊断确认汪小燚是因患肾小球肾炎,导致左肾病变性缩小,肾功能重度受损,右肾功能代偿性增高。南充市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南通司鉴(2002)临鉴26号《法医学鉴定书》和南通司鉴(2002)精鉴27号《精神病鉴定书》确认:汪小燚左肾萎缩,肾功能重度受损,右肾功能代偿性增高是因气温高进水少,发高烧引起肾小球肾炎未得到及时治疗造成的,精神失常是因受到关押、除名的剌激形成严重心理创伤造成的。

    (四)部队多次要汪家不要争论汪小燚的病是否是服役期间形成的,承诺负责治疗,44师副政委刘刚、军务科长杨广乐也代表部队书面承诺:“同意把汪小燚送到部队医院接受治疗”。

    四、《“6.12协议”》是阴阳协议,签订后未履行,因其公证被撤销,协议自始无效。

    (一)2004年6月5日至12日,部队、南部县政府县武装部与汪家在湖北部队驻地协商处理汪小燚问题。其结果包括办“两证”,即由部队给汪小燚办伤残和退伍手续;给汪家经济补偿15万元,部队立即派人到南部县将钱款一次性付给汪家;立即启动办证程序,送汪小燚到部队医院形成病历挡案,收回汪小燚的部队挡案将汪小燚正式移交地方,另由南部县政府给汪家2万元,其中退伍安置费1万元,救助1万元。当时,部队、南部县政府县武装部以空15军军部原已对汪小燚问题作了结论并上报了空司总部,连军委领导都知道,这次处理问题的结果也要上报总部,因而不能将办伤残和退伍手续的内容列入协议为由,搞了阴阳两个文本,这一事实的证据之一是95964部队2004年6月12日决定给汪小燚办理复员手续的书面文件,上面盖有鲜红的印章,内容为“待收到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议给汪小燚办理复员手续的函》后,部队将按建议函的内容,给予办理有关复员手续”。用来对付上级的是《关于一次性处理汪小燚及其父母汪元培、罗玉瑛请求解决有关问题的协议书》即《“6.12协议”》,按部队和南部县协调组当时现场解释是用来报上级销案的,所以办“两证”的内容不能列入协议条款中,但解决方案包括“两证”一定全部办到办落实,不准汪家修改。这是事实和真相。有当事人和原始记录为证。

    (二)《“6.12协议”》的条款内容无不证明这是一个无履行时间地点、无履行责任义务、对汪家不平等的条约,也与协商的真实结果不符。汪小燚父母当时是在部队2004年6月12日决定给汪小燚办理复员手续的书面文件“待收到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议给汪小燚办理复员手续的函》后,部队将按建议函的内容,给予办理有关复员手续”的基础上,为为尽快给汪小燚治病。相信部队和政府不会骗人才在协议上签了字。

    (三)本案中,无论是双方商定的完整解决方案的的全面兑现,还是《“6.12协议”》仅有的兑现内容,部队都是履行的主动方,汪家是接受方。协议签订后,汪家等着用经济补偿来给汪小燚治病,盼望部队来人办理人与挡案的移交和“两证”的前期手续,但部队既不兑现也不和我们取得联系。至今,部队未把协议的15万元付给汪家,就连用于报上级销案的《“6.12协议”》协议条款“负责积极向上级主管机关和地方民政部门申报为汪小燚办理病残”也未申报,连《“6.12协议”》及《公证书》文本原件都没给我们,更不要办病残和退伍手续。

    (四)《“6.12协议”》第三条约定:《“6.12协议”》经公证后生效。南部县公证处于2011年9月、水市公证处于2014年1月广分别撤销了《“6.12协议”》的公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公证撤销后,《“6.12协议”》的公证自始无效。其《“6.12协议”》的公证无效,其《“6.12协议”》本身自然也无效。

    五、多年来,部队既不兑现“汪小燚问题”的承诺和协议,也不作出书面答复。

    多年来,部队既不兑现“汪小燚问题”的承诺和协议,也不接待我们的信访,电话打不通,营门不让进,不签收特快邮寄的信访材料。在此情况下,南部县委县政府多次派出协调工作组,到部队协调解决信访事项,但部队却不作答复,其中,空15军政治部秘书处2009年2月26日书面承诺:“我们将进一步调查了解情况,认真研究处理意见,并力争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但至今无回音;2016年1月,南部县委县政府工作组到部队后,空15军政治部承诺在半年后对“汪小燚问题”作出答复,但之后没有下文。2020年12月21日,

    空政群联局群工信访处再次给罗玉英开出信访介绍信到空15军政治部李兵阳处协商解决“汪小燚问题”,但到部队后无人接谈。随南部县工作组离开湖北后,拨打李干事告诉的电话号码0712-2050742一直被告之是空号。到2O21年1月22日上午9点,这个电话号码终于“醒“了,但李干事在电话中声称部队不会向汪家人了解情况,也不会给汪家人书面答复;解决汪小燚问题就是《6.12协议》的内容,部队已按协议兑现完毕,《6.12协议》的公证不管是否撤销,《6.12协议》仍然有效。让人感受到部队的这些言行背离了人民军队的基本操守,有不讲事实、不讲道理、不讲法律、颠倒黑白、混淆视听、欺上瞒下、以强欺弱之嫌。

    综上所述,在部队信誓旦旦的承诺并立下书面字据后,汪小燚父母为尽快给汪小燚治病,相信部队不会骗人,于2001年7月31日从部队手中收下了汪小燚挡案,2004年6月12日在部队用于报上级的《“6.12协议”》上签了字。但部队却出尔反尔,至今什么都不履行。令人难以相信人民军队会干出这样的事,但这是事实。到现在,我们得到的只有被折磨成肾坏死、精神病后被部队抛弃的汪小燚及其挡案,以及为辩明真相而遭受的身体和精神的严重摧残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党和政府历来讲实事求是,解放军是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我们垦请空15军的上级领导机关调查此案,还真相于大白,敦促部队书面答复、妥善处理“汪小燚问题”。现郑重承诺,在空15军的上级领导机关受理后,我们将提供相关证据并到场配合调查。

    申请人:汪元培、罗玉瑛、汪小燚
    2021年2月10日

  • 姜传菊被官员抢走房屋及财物

    【民生观察2021年2月23日消息】2021年2月20日,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柴湖镇新联村村民姜传菊,控诉自己被钟祥市柴湖镇党委书记杨永山、副镇长刘怀金雇凶,入室砸门换锁,抢走了国家给她盖的移地搬迁安置房等情况,并将屋内存放的贵重物品和生活用品抢劫盗窃一空,给其造成重大损失,使其无法生活。

    姜传菊在多方求助无门的情况下,只好开始逐级信访,但镇政府对抢劫盗窃的恶性犯罪,出具隐匿真相、篡改事实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伪证造假欺骗中央、欺骗上级机关、包庇犯罪人。

    姜传菊说,她们一家是当地政府和村委会通过评定审核认定批准的贫困户,镇政府不但剥夺了她作为贫困户应该享有的权益,还把她迫害的一无所有,她恳请相关部门严厉查处地方官员贪污腐败等问题。

    姜传菊举报信内容如下:

    这是一伙官霸村霸组成的黑恶势力,他们长期穷凶极恶为所欲为的欺压群众、欺负贫困患病人。侵占集体土地,侵吞扩大个人宅基地,他们弄虚作假,他们利用各种手段,套取贪污国家移地搬迁、危房改造补贴款。镇党委书记杨永山、副镇长刘怀金长期与村霸黑恶势力、游手好闲分子沈应全游山玩水、吃喝玩乐、抱团结伙,砸窗撬锁、偷盗财物、祸害百姓。他们手段之黑、用心之恶、不铲除腐败、不清除这些害群之马,社会不会稳定,人民没有平安,老百姓得不到安全感,国家再好政策和措施也没用,群众得不到、权力势力已经变成他们狂妄和发财的工具。

    一、我叫姜传菊,是一个极端孤独的贫困户,丈夫在2007年患严重脑淤血因没钱救治而死亡,因为给丈夫治病,卖光了家财,卖光了家中的口粮,两个孩子被迫辍学,至今仍欠14万元债务无力偿还。现在家中大儿子在外打工干活,二儿子患有重度高血压病,血压高于200至220,常年靠大儿子打工挣得微不足道的钱吃药、维持生命,除此再没有任何经济收入和来源。

    就是我们这样一个贫困家庭,不但没有享受到国家扶贫惠民病人救治的待遇,镇党委书记杨永山一伙竞对这样一个贫困家庭起黑心、下毒手,套取贪污国家移地搬迁、危房改造补贴款、骗的我们无处安身,一家人常年住在别人家猪棚里,吃不饱、穿不暖,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却没人问、没人管。

    2017年柴湖镇党委原书记杨永山、镇扶贫办主任李军召开全镇54个村干部参加的扶贫工作大会。会议强调移地搬迁,确定只是有两个儿子的贫困户或者有两个宅基地的贫困户不拆老房子,可拿出一个宅基地复垦,并强调都要移地搬迁。按照镇政府的决策,根据我家的实际状况,我写出了移地搬迁申请,经过镇政府扶贫工作队、村委会审核批准,我家被纳入搬迁户。

    在2017年12月12日镇政府、镇扶贫办领导通知我上交移地搬迁押金款一万元,万般无奈,我向我妹妹借款一万元上交。之后镇政府采用抓阄方式分房,我抓到22栋1102号房。但这房是镇政府负责新盖起的破旧危房,房屋质量不合格、劣质、墙体墙面裂缝无法居住。我又向其他朋友借款一万多元进行了维修整修,搬进去提心吊胆的居住。

    在住进去不到半年,隔壁邻居住的是村霸黑恶势力沈应全。沈应全何许人也,他经常和镇党委书记杨永山等人一起游山玩水、吃喝玩乐、鬼混在一起称兄道弟。沈应全借着杨永山的权力和势力横行一方、欺压百姓。沈应全不断的侵占集体良田,个人擅自侵占扩大宅基地面积,私搭乱建,在村里谁也不敢惹,谁也惹不起。因为我直言警告,他便对我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沈应全在镇党委书记杨永山的纵容保护和指使下,又勾结镇政府刘怀金一些官员在2019年趁我领二儿子外出看病之机,野蛮的把我分到的移地居住房门锁撬开,把门砸坏,入户入室抢劫盗窃走我家贵重物品和全部衣物并重新换锁,把我及儿子逐出,致使我无房居住,流离失所无家可归。二年了,我们一家一直靠流浪讨要饭生活,非常残酷特别残忍。我怎么向上级反映控诉都是没人查没人管。

    在2020年4月26日,我万般无奈只好求助钟祥市纪委,结果市纪委跟杨永山通风报信,可叹的是杨永山竟在次日唆使沈应全老婆破口大骂我二个多小时,这样的党委书记真是可恶可耻,还谈什么执政为民。杨永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于情于理天理都不容。

    二、钟祥市柴湖镇以杨永山为首的腐败官员塌方式腐败,搞假脱贫一查就一帮。在移地搬迁、危房改造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骗取国家专项款、侵吞老百姓的补贴款。

    移地搬迁、危房改造、国家每人补贴57000元。但杨永山、刘怀金、李军一些人从中虚报人数,把一些富裕户安排进新区里、冒名顶替,骗取国家移地搬迁款达几千万元,手段极其恶劣、犯罪性质十分严重,社会影响极坏,群众敢怒不敢言,谁说就打击报复陷害谁。

    我请求中央及湖北省委领导重视关切此案,出重拳、亮利剑、严查彻查杨永山、刘怀金一伙官员搞“假脱贫”的贪污腐败,深挖背后保护伞。犯法犯罪,就应该绳之以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有效的解决处理我所反映的诉求和问题,还回我的房产,还回我的保障和待遇,赔偿我的损失、还回我的人权,还给法律一个公平,还给社会一份正义!

    举报人:姜传菊
    手机号:18872858420
    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柴湖镇新联村

  • 人权日维权人士及家属遭禁足反映人权惨况

    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北京一批人权律师及家人在今天(12月9日)一大早就遭致警方前来堵门不让外出,连孩子上学与老人看病出门也被阻止。中共北京当局以如此公然禁足公民家中的形式来迎接人权日,揭示着中国公民人身自由权利、上学的受教育权、就医的健康权等等基本人权被肆意剥夺的严峻现实。

    据“709大抓捕”被判刑律师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通过推特留言:“(12月9日)凌晨6点我家门铃响起,打开门一看,一群人堵在门口,说不准出门……”。

    从李文足发布的视频可见:一群戴口罩的人堵在门口。李文足反复质问对方:“你们是谁?你们要干什么?”“你们是什么人?把你们的证件拿出来。”但对方拒绝回答,也不拿出证件,只一味阻止李文足出门,并要与王全璋谈谈。

    今日上午李文足带自己75岁高龄的父亲前往医院检查身体,因昨天她带老人到医院检查发现心脏有问题,遵照医生叮嘱,今天再带老人到医院做心电图进一步检查,结果被堵门口,不让出门,李文足再度追问对方是什么人,要干什么?但对方就是不回答,只是拦阻着李文足与老人出门。

    同样,因“709大抓捕”被判刑的李和平律师家门也于今早起被堵,孩子被阻止前往学校上学。据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岭推特留言:“早上七点起来遛狗,门外站了黑压压一片人,不让出门!遛狗都不行!今天是大日子吗??”“昨晚住我家的孩子的同学被允许出门去上学了,但是佳美不被允许去上学。同学的家长送也不被允许。我正生气着,转眼看不见和平律师了!李和平律师,被逼到单元口的门楼子上,向下面的人喊话……”“和平哥还是脾气好,被逼得上了房顶,说话还是文绉绉的。我其实已经骂了几轮了。骂了几轮还是不如他这往房顶上一站。”“孩子收拾整齐,准备去上学,但是房门被从外面卡住了,出不了门!!很气愤,报了警,请民警帮我开门送孩子上学吧!!”视频显示,李和平律师站在房顶向楼下喊话,但楼下警察就是置之不理。

    人权律师余文生的妻子许艳对外表示,她今天早上六点二十分左右开门想送儿子上学,门口却站着三个北京市的国保,表明不让她出门。她说:“他们明确说我12月9日跟12月10日肯定出不了门。我要求出门运动一下,现在都尚未成功出门。他们有三个人堵住门口,楼下也有约四个人。他们有提到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也有说要阻止我去参加欧盟与美国使馆世界人权日的活动。”中国人权律师谢燕益也在推特上分享视频,显示自己家门口一早也出现三位身份不名的人士在站岗。

    北京一批人权律师及其家属因世界人权日来临而遭到当局派人上门阻止外出的事实,说明身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世界人权宣言》、《人权捍卫者宣言》等等众多国际人权公约签署国的中国,居然惧怕世界人权日,恐惧人权捍卫者在世界人权日可能参加举行的有关人权活动。而中国人权捍卫者们在世界人权日来临时所遭遇的人身自由被剥夺,孩子上学被阻止,老人看病被拦截的现实,鲜活地向世界控诉着中国人权严重缺失、公民宪法权利被公权力肆意践踏,中国严重背离国际人权准则,食言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承诺的本质。

    二战以来,民主、法治、人权等等普世价值日益成为文明世界共同遵守的准则与致力建设的目标,以致衡量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就是看该国人民人权保护状况。中共当局表面迎合着这种世界文明发展潮流,口头上也承认法治、民主、自由、公平、正义等等价值理念,并且还将这些普世文明的概念当作所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大肆宣传,而实际上却奉行专制人治,将自己颁布的法规抛诸脑后,对外将在联合国签署承诺的公约视若无物,公然玩弄谎言欺骗手段,粉饰自己形象;对内疯狂镇压民众,肆意践踏法制,侵害剥夺公民权利,残酷掠夺压榨民财,对一切信奉追求普世价值,致力推进社会人权法治与民主进步人士不择手段地予以镇压。

    尤其最近几年来,随着世界对中共极权统治侵犯人权本质的认识,以及国际贸易争端的激化,中国经济出现极速下滑,中国社会各种矛盾日益突显,中共统治面临深度危机。面对这种状况,中共当局不仅不思改革,不好好反省自己的罪错,相反为了维持极权统治不断加重对民间打压,公然将律师等人权捍卫者视为敌对势力,通过各种整顿,吊销大批律师执照,抓捕判刑一批律师,意图将律师完全收归权力统治需要之下,使律师成为维护统治的装饰与工具。而对那些顽强坚守法治理念与人权准则的律师,在采取“709大抓捕”后,又一直对他们予以严控严管,甚至不惜连坐他们的亲人。以致当此世界人权日到来之际,中共当局为了掩盖自身违法侵权的罪恶,变本加厉地违法剥夺人权律师及其家属的宪法权利,制造出疯狂的堵门禁足事件。

    中共当局以持续侵犯人权律师及其家属人权的行径来迎接世界人权日,向世界昭示着自己反人权、反法治、反文明的本性,世界一切文明正义的力量都该由此认清中国现实,而努力维护支持那些在中共极权体制下仍顽强抗争的人权捍卫者。

    民生观察 2020年12月9日

  • 江苏王本立及家人遭殴打逼签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30日消息】王本立是江苏省镇江市高新区蒋乔镇鲇鱼套三匡50号村民。2020年11月12日王本立及其家人遭到鲇鱼套拆迁指挥部雇佣人员绑架关押,期间遭到威胁恐吓、殴打逼签,王本立获释后报警求助,但至今未得到处理结果。

    王本立讲述事情经过:2020年11月12日晚19时左右,本人在家接到侄女电话,哭说着她爸爸(我二哥王本国)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绑架走了,我急忙骑车赶去解救,在半路途中被一名姓史的人员拦截后两人扭打起来,他大喊一声来人,“把他一同带走”,随后来了多名彪形大汉强制把我绑架押走在黑暗的小路上,带到了鲇鱼套拆迁指挥部关押,我被关在一个小房间里,有四人看管。

    在这期间,我多次打电话报警求救,也多次遭到他们关灯在黑暗中殴打,之后手机就被强行夺走,随后我看见我二哥也被一群人强行押了过来,被关在另外一间房间里,后来也看到了我大哥王本祥也到了指挥部,大约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被强行套上头套押上汽车,车开了不知多长时间,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继续关押,并殴打和逼签,一直被折磨到凌晨2点,他们感觉到累了去休息了,另外派了四人看管我,他们走后,我就惊恐失魂的蜷缩在水泥地上过了一夜。

    第二天早晨,我在上厕所的途中,找到了机会逃跑,在逃跑途中由于脚受伤跑到了附近的村民家中,借了个电话报警求救,在等待警察出警过程中,又被他们逮住强行带到远处进行殴打,殴打后又把我押上汽车说带我去看伤,然后把我带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我听见他们窃窃私语说,马上找个地方把他埋了,当时我心里万分恐惧,心想着估计今天小命没有了,然后车子继续开不知开了多长时间,又开到远处。

    大概到了中午,继续把我关押在原来的房子里进行威胁恐吓并殴打,到了晚上不知道什么时间,我又被套上头套强行押上汽车,到了另外一个陌生的地方,我看到墙上的标语,写着“凤凰家园某个社区”,我继续被关押在某个房间里遭到殴打逼签。在这期间,一个姓史的人明知道我脚有伤强行叫我站起来,不许我坐下,站了一段时间后我体力透支跌倒在地上,任他们拳打脚踢,一直到凌晨3点多,他们回去休息,我再次在水泥地板上蜷缩了一夜。

    第三天早上六点钟他们就来了,对我继续威胁恐吓并殴打,一直到夜里将近4点钟,他们扬言今天不签就把我埋了,当我感觉到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不得已让他们打电话给我村书记李道强,他来了之后协调,本人在心不甘情不愿的情况下签下了一份空白协议书。

    签完之后大约7点左右,他们把我送回了家,当我回家以后,了解到12号当晚蒋乔镇党委书记胡立仁和蒋乔镇派出所虞海翔警官也在鲇鱼套拆迁部指挥部现场,当晚我侄女跪在胡立仁面前,求他救人,他被一群人拥护着走掉了。

    回家后当天下午,我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我的脚骨折了,要住院开刀治疗。11月16号上午,我去了蒋乔镇派出所报案,遭到了多名警察的阻扰,再我强烈要求下,给我录了口供,16号报案后,鲇鱼套村领导有上门出面进行调解,但直到11月28号都未能收到任何消息。本人因为被绑架走期间腿受伤目前在医院开刀接受治疗。

    本人恳请上级有关部门主持公道,为民做主,扫除鲇鱼套黑恶势力拆迁绑架相关人员及其背后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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