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年11月24日消息:本工作室曾多次关注深圳网友杨明玉(杨林)被捕的消息(深圳杨林“煽颠案”庭审结束 律师指当局欲加其罪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4/0506/9906.html),今天上午10:10分,杨明玉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杨明玉被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据杨明玉的律师范标文告诉本工作室,杨明玉获刑的罪证主要是他此前举牌的各种维权活动,如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等。宣判后,杨明玉表示对法庭的合法性存疑,认为这样的判决是耍流氓,未等表明是否上诉,审判长即指挥法警将其带离法庭。据传前去旁听的两名公民梁颂基和黄敏鹏失去联系,相信是被警方抓走。
杨明玉现年46岁,原籍山东聊城地区临清市尚店人,20多岁南下深圳打工,并且开始帮助底层民众上访维权。期间到场见证了一系列中国近期维权事件,例如乌坎事件,钱云会事件等,并且还成为《零八宪章》签署人之一。2013年,杨明玉更是参与了多次街头举牌行动。2013年6月11日杨明玉从北京前往广州,12日被深圳警方带走。2013年7月19日杨明玉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2014年5月6日,杨明玉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直到今天才宣判,预计2016年6月11日杨明玉可以获得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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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网友杨明玉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
广西贵港市70余村民国家信访局控告政府强征强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0/15消息:今天上午,来自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新塘乡大郑村的70余名村民到国家信访局控告地方政府非法强拆、强征,不给赔偿,并连续两晚露宿在信访局门口。
据村民介绍,他们是2014年开始上访的,因为建电站政府强征了他们的地,强拆了他们的房还没给他们赔偿,导致他们无处安身,也没有生活来源。村里房子几乎都拆完了,地被征了1700多亩,村民们为这进行抗议活动被公安局抓去关了40多个,10几个被判了刑,其他人或刑拘或被行政拘留,还把人都打伤了,到现在没有任何说法。以下是今天的现场图片:


大批参战老兵群访国家信访局 现场布满警察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9/21消息:今天上午,在国家信访局,数百参战老兵代表打着写有各地的紅旗在抗议示威,现场布满的警察和特保把他们包围起来。
据本工作室志愿者现场观察,警察们有的拿着摄像机在给老兵摄像,现场还准备了十几辆公交车,警车也是遍地都是,随时准备将老兵抓走。
以下是现场图片:


丁灵杰:国家信访局外截访成灾
今天在国家信访局外,各种车辆密密麻麻从陶然桥头一直排到了体彩中心门前,其中以警车居多,拉访民的公交车也停了许多。警察、保安和截访人员占满了行人的眼球,不时有访民在警察的保护下被保安和截访人员抬走,安检口只有10几个访民在等待安检,马路两边人行道上也没有了以往熙熙攘攘的访民,偶尔经过几个人也会被截访人员、警察、保安一路注视,唯恐放走可疑分子。
我今天就被一名不明身份人员抓获,不但被责令删除手机里的照片,还被殴打并带到警察的值班室,一名便装人员斥责到,丁灵杰,你一个国宝重点监控人员还敢到这来寻衅滋事,你这几天不要给我找麻烦,过了这几天你单独来找我都行,我会给你留条路。对此我有点不明白,访民到国家信访局怎么就成了寻衅滋事,即便就是拍照了,信访局外的马路上是公众场合,并没有涉及谁的隐私,信访局外也没有设立不准拍照的牌子,如此动用6、7个人轮番训斥、辱骂,采取强制手段只能让人觉得他们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情,唯恐被曝光,如果不是这样又何必在意别人拍照呢?
再者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民众有监督的权利,拍照、录像只不过是行使监督权的一个手段,不敢让拍照、录像就是拒绝被监督,是明目张胆的和法律作对,是官僚作风。不要以为恶行不被曝光就没事,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徐业安到没有被人拍到,但他却自绝与人们,访民天天挤在信访局也没见到过信访局副局长许杰 ,但他最终被绳之于法,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接待二处原处长孙盈科和借调人员李斌也都因剥夺访民反映诉求的权利以受贿罪获刑。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即便今天把所有敢于曝光你们的人的嘴都封住,你们早晚有一天也会跟他们一样的下场。
悬崖勒马吧,今天你们认为被你们抓获的一个访民材料写的凌乱,就是精神有问题要送到精神病院去检查,也厉声告诉我在贫嘴就直接送精神病院去。作为警察,你们也自认为是维护国家信访局的治安,访民上访材料写的怎么样应不在你们管辖范围之内,如此贸然送医等同草菅人命,知法犯法不容忍监督你们不觉得自己精神出问题了吗?应该就医的该是你们自己吧!
更为让人大跌眼球的是,今天上午在公安部,10几个截访人员抓住了一个河北邢台的老访民,我和辽宁访民王福娜还有他的老乡见状一拥而上从截访人员手里夺回这个老访民就往公安部信访接待室走,截访人员冲上来殴打老访民,一个年轻的截访人员跑到老访民的前边半躺下,指着老访民说,他打我了,在场的几个访民怒骂他耍无赖,诬陷好人,社会风气就坏在了他们这种人手里。
最后,我想感谢这位表示会给我留条路的警察,虽然他也错了,但尚留一丝善念,希望每一个执法人员都能够心存善念,不至于哪一天像天津爆炸现场的那个权利维稳的派出所一样灰飞烟灭。2015年8月28日
国家信访局外再有一访民喝农药自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8/18消息:今天上午,本工作室志愿者在国家信访局外看到,一访民正躺在地上,现场一知情辽宁访民说这人刚喝了敌敌畏。现场很快出现好多警察和保安,拉着警戒线不准靠近,出事地点是在信访局附近的运通120站牌处。
当这位辽宁访民用手机拍照时,她拍的照片被保安发现并强制删除。很快,120过来把这个喝农药的访民拉走了。
以下是现场图片:


维护国家海洋资源,江苏姜跃新两次被关疯人院
举报,这个词并不陌生,它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在《宪法》和各种法律中已生存多年。姜跃新,这个老实的有些木讷的渔民,为了保护海洋资源也运用了这一权利,向有关部门举报通州市海洋渔业总公司承包人违规使用农药,严重破坏海洋环境,导致海鱼大批死亡,被两次送进精神病院。
姜跃新,男,今年47岁,住江苏省通州市三余镇闸北村三十七组204号。说起他举报的经历时他有些沮丧,因为他举报被两次关进精神病院,第一次关进精神病院是2009年3月25日,到当年的6月2日获释。当时,他和老婆赵卫娟一起去天安门,被北京警察抓到天安门分局,后被镇政府和村领导从天安门分局接出来,限制了4天自由,让他老婆回了家,结果他被送到大丰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进行强制治疗。
据姜跃新回忆,在精神病院里大夫也没给他做检查,他就被精神科主任冯程喜,医生林一娟、陈钢、陈永会、马一洪等人绑在床上打电针,电针一边一个扎在他的太阳穴上,一过电,头就蹦蹦跳,眼花,什么都看不清。大夫见他不服就给他用大的电针,还强迫他吃药,不吃药就还给他用电针,用完电针还要打体针,一针下去他再也不知道饿了,连水都喝不下去,眼睛还睁不开。这样过了一个星期,他大便也下不来,心就像打鼓一样咚咚跳的厉害,但大夫一直不闻不问。在姜跃新家人的强烈要求下,镇政府才准许姜跃新出院,但要缴纳2万元的保证金,保证不再举报。为了早日让姜跃新出院,他的妻子赵卫娟只好依着政府的要求签下了息诉罢访保证书并缴纳了2万元押金。协议还规定,如果违反协议规定,再进行举报,押金不予退还。
2009年9月30日,姜跃新因为身体原因,家中又无积蓄,想在押金中支取5000元去看病。镇政府非但分文未给,又将他第二次送入大丰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强行“治疗”,直至当年11月6日才让他出院。
把一个正常人关进精神病院还要如此“治疗”,是什么原因在促使当地政府这么做?
和姜跃新的交谈中得知,他并无个人诉求,他一直从事海上捕捞作业,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渔民。2000年南通市通州区海丰村的村民金奇、庙侯承包了通州市海洋渔业总公司34亩海滩,2008年清明节前后,金奇、庙侯、曹立新、张五元、小罗、陈五、陈云、季永兵、培珍、秋新等人和福建省的一些老板合伙在池塘养殖毛春(当地一种滩涂养殖贝类,市场价值较高)。
为了保护毛春不受海洋鱼、虾侵害,金奇等人竟然明目张胆的在其承包的海滩上非法使用农药“三唑磷”和另外三种农药,药液先后流入海中,导致大量海鱼死亡。姜跃新估算两次药害大约导致伍十万斤海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五百万元。姜跃新发现此类恶性事件后,当天就向发包单位汇报反映,不料他们对此恶性事件无动于衷、不问不理。由于滩涂承包人员都采取同样手段获利,从姜跃新家乡的新开港(团结闸)一直向北到如东县东凌港,向南到海门市东灶港,致使每年损失海洋资源上千万。姜跃新无奈之下便拿着死鱼,多次去省环保局、省渔政司、省渔政局和市一级相关单位反映这一重要事件。结果有关部门不仅没有调查处理这种恶性事件,相反,姜跃新还被威胁“再举报,杀你灭口”,通州市信访局还将其非法拘禁13天。
姜跃新在被强制治疗期间曾这样写道:“我是一个健康的人,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精神病医院让我吃药、打针,还打电针五次,我身体几乎崩溃。我强烈呼吁还我自由!还我人权!还我人格尊严!”
这是多么悲催的现实!然而导致这样结局的却是负有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执行中央政策、法令的权力部门。当姜跃新错误的以为,只要配合政府权力部门举报不法行为,国家财产就能得到有效保护时,事实他就已经踏入了鬼门关,以致他直到举报后遭遇这些权利部门一系列的打击报复后他才明白蛇鼠一窝的道理。
但他并不甘心,他不愿看着珍贵的海洋资源就这样被毁掉,他心疼国家财产蒙受重大损失,他更心急这些权利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这么严重的事件无动于衷。在他的再三催促下,通州市农林渔政执法大队张宏新主任竟在唯一的一次所谓调查中,不顾相关对举报人的保护规定,在群众中公开说明举报人就是姜跃新。
姜跃新说:我为了保护国家财产举报上访,耗费精力、倾尽家财,政府却公然这么对待我,威胁我,还有人要把我杀死,这是什么法治社会?
姜跃新面对威胁并没有退缩,他依然上访举报。他担心如果此事不作出严肃处理,这些唯利是图的承包者还会做出更出格的事情来。我国有几万公里海岸线,有成千上万的海滩承包者,如果每个承包者都像他们(通州市滩涂承包者)这样,那我国的海洋资源将会面临着一个什么样的结局?
姜跃新是完全没有个人诉求的上访维权。他为维护国家利益,付出了惨重代价。去年他的妻子不堪忍受贫困、威胁,跟他离了婚。他如今长期滞留在北京,因为身体原因不能从事体力劳动,为了生活给人家当起了男保姆,尽管如此,他仍不忘抽时间前去有关部门上访反映承包人违法使用农药导致国家海洋资源重大损失的问题。
姜跃新近照


叙说迫害经过
关于辽宁省丹东国企相关国家公务人员涉嫌贪腐及拖欠工资的举
我们是辽宁省丹东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原东港市水产局)下属国有企业职工,由于1995年东港市水产局成立了一个与日本的合资企业-东宇水产有限公司,通过正式招工和从东港市水产局下属的其他国有企业调转的方式,组成了有十一个人(现剩九人)的公司员工队伍后,专门从事水产局下属企业:国营东港市贝类示范养殖场和东港市滩涂贝类管理站所生产的杂色蛤出口到日本的业务,由当时的东港市水产局局长杨吉良任公司董事长,水产局的几个中层干部任公司董事,最初给职工定的工资标准为每月工资480元,两三年后涨到每人工资580元,据我们职工的模糊记忆当时公司每年的净利润为三百万至五百多万之间,杨局长给我们职工们开会时说:之所以给大家工资定的不高,是考虑到大家都是国企员工,要细水长流,这些钱都是单位的,如果以后公司没有业务开展了,那么公司所积累的资金完全可以保证全体职工的工资发放直到正式退休。
可事实后来并非如此,到2003年五月公司没有业务时,据说公司账面还剩四百多万元左右,但我们职工所知道的公司费用的支出,就是十一个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买了一块工业用地花了五十万元,再无其他,那么其余的巨额资金怎么会消失了呢?钱去哪儿了呢?没有人说明,只是还继续给职工们开着580元的工资。
到了2003年左右换了新任局长雷天国后,职工们的工资逐渐就不能按时发放了。我们找到了当时主管我们的水产局副局长冯忠堂后才知道,公司仅剩的这点钱又被局长借给贝类示范养殖场用于经营了,至于数额多少不清楚,大约近两百万元吧。(注:这里需要声明的是,此时东港市贝类示范养殖场已被私人承包了,而承包的企业主竟然是水产局在任的另一位副局长)又借给了水产局供热站四十万左右(注:声明一下,当时供热站站长竟然同时是我们公司的会计)剩余的钱不知哪去了,反正账面是没有钱了(再次声明下,所谓借出去的款项至今也无人知道是否收回)至于那么多公司的巨额资金为什么没有了,他也不知道。风传杨局长拿走了多少百万,雷局长买车用了几百万,雷局长妻子开饭店专供水产局人员每天午餐的费用也是从这里出的等等,我们也不知道真假,因为无从知道。能清楚帐目的会计不知如何让局长给弄成了公务员,担任海洋与渔业局的渔政科长。
因为开不了工资生活无望,职工们找到了雷局长,雷局长态度非常好,表示鉴于职工反映工资太低,不足以维持生活,局长决定给大伙月工资再涨一百元,以后局里保证职工的生活工资,请大家放心,不要再来找了。
到了2009年左右,又一新任局长张旭到任之后,工资开了一段时间就又停掉了,职工们的生活又陷入了困顿之中,只好又多次找张局长,期间得到的两个说法:一是你们是合资企业就是合资人,合资企业解体了你们就该回家,当我们据事实讲明我们的职工身份是拿着水产局开具的调令来的而且调令交给了水产局的行政办公室这一情况后,张局长表示认同,但随之而来的说法是:你们这块现在没钱,以前的事儿他也不知道,但他本人将想尽办法,就算是去借也要给职工们发放生活工资,同时还提醒我们不要往上面找了:你们的目的是为了开工资,把谁弄个好歹的都不好,反正不管怎样都是开工资嘛,我给你们开就是了。
在张局长的努力下,我们的工资就断断续续地发放着,从此形成了一个可笑又极为可悲的局面,由于这点儿活命的钱不能按时发放我们一次一次地去找张局长,找了就发,不找就不发,这期间张局长对我们说:筹钱给职工开工资的目的,他在咨询、运作出售公司那块而工业用地之事,几个月过去了,我们区区这几个生活费始终没有发放,直到2014年中秋节过后9月15日我们无奈地找到了张局长,张局长表示,按理说他是应该管我们职工的,他本人也通过局委会研究,鉴于你们工资太低,从今年6月份开始再给职工月工资涨一百元,可是没钱发呀,他也知道我们几个月没开工资了,但就是筹不到钱了,因为给你们开工资已经到外面借款二十多万元了,真没办法了,工资是开不了了,这就是我们得到的答复,时至今日,我们也没有发放生活工资。
我们愕然了,大家现在都是四十多岁到五十多岁的年纪,作为国企员工,最长的工龄已经三十四五年了,上有老下有小,孩子们大部分都在上学,我们如何生活下去呀?难道我们为国家贡献了大半生把人生最美好的时光献给了国企,到最后上了年纪就换来这样的下场?况且,就现如今水产局也不是没有国企,个别的时候还在用人招工,可我们为国企贡献了数十年的职工,怎么就连最基本的生活都得不到保障了呢?还有我们的待遇问题,养老金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等,若干年前就停交了,我们现在连得病的权利都没有了,只能祈求老天保佑,别让我们生病,否则拿什么治病都不知道,还有一个可笑又可气的事情,最初杨吉良局长在任时,给所有职工办了医保卡,可从办卡开始到现在,这张医保卡里从来就没有一分钱,始终是空卡,这就让我们想不通了,为什么要办这张卡,空卡我们如何治病?国家要求全民医疗保险,大病有钱治有人管,怎么到了我们普通百姓这儿就享受不到党的阳光了呢?是我们不是中国人?还是我们压根就不是人?他们这些“人民公仆”就是这样的待遇吗?
我们普通百姓是不会算那些花里胡哨的帐的,况且真实的账人家也不会让职工知道,但仨多俩儿少我们还是能看明白的,就以我们公司的利润及全体职工的收入而言,这些年来就算是本金不动,光是公司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就足够足够我们几个职工开工资的了,怎么就没钱了呢?钱到底去哪儿了呢?总得有个清楚的来龙去脉吧?这可是堂堂正正的国有资产呐!就算你把这些钱拿去救济了非洲难民也总得有一个清楚的公布吧?让我们知道后感觉脸上有光,虽然我们自己的生活无法保障。
在就那个所谓的借出钱的问题,在广大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公司的钱借出给私人经营用,本公司又没有收益,这到底算是借?还是算挪用公款?还是算别的什么?
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这个公司从成立开始,公司的会计一职就由水产局里一位女性人物担任着,当公司没有业务发展时,人家又能同时担任水产局所属的供热站的站长,供热站与水产局脱钩解体后人家又高就在水产局的党办,现在更是高就成为水产局中层干部-渔政科的科长,同时我们公司的事人家还参与着,不过人家可是置身事外,按着这位女人物的说法是,你们身在合资企业就是合资人,合同终止了,你们就该回家,我们对这一说法搞不懂,就在会上给这些领导们打了个比方:说中美友好建交,中国派大使去美国履行国家职责,假如有一天中美关系恶化,双方断交那么按领导的逻辑中国政府所派出的大使就应该在美国就地下岗回家?也可能还回不了中国的家了,因为按领导的逻辑大使身在美国,就是美国人,怎么能回到中国呢?这么简单明了的道理以此女人物的精明能不懂?如果真的不懂,这样的水平是如何担任国家公务人员的?而且还是个领导?这不是误国嘛!如果是懂,那为什么要昧着良心说话呢?为什么要急着把我们这帮人赶尽杀绝呢?这不是误民嘛?其次这位女人物怎么不按这个逻辑来办呢?你是合资人还是国家公务人?我们职工搞不明白,企业兴旺有钱是肥肉时,人家是企业管钱的,当企业挪空后,人家又安然出任国家公务员,真是左右逢源呐!扑克牌里面的是“混儿”不过如此吧?为什么历任局长对这位女人物赏识有加大力提拔呢?是这个人真有能力?还是因为人家的丈夫时任东港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局长?现任东港市检察院反渎职犯罪负责人?
基于上述情况,在我们无法生活的状态下,被逼无奈,我们分别与2014年9月22日和2014年11月19日给民心网和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中心实名反映了情况,民心网方面至今没给任何正式答复,国家信访局方面经过省市县信访部门层层转发,又把问题转给了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的书记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找到我们,给了我们一份关于《东港市某单位不给职工发工资及公司资金不明的问题的答复意见书》就别无下文了,也没有说明我们的生活工资怎么解决。
对于这份意见书我们认为极不负责,有推脱,掩盖,欺下瞒上,包庇,混淆是非,不作为,官样文章之嫌。
原因有(1)该书只是说公司现有的资金状况,对多年来公司资金的来龙去脉丝毫没有提及,而且说出了公司还有几十万元钱,与前面给我们开会时说的不仅没钱反倒欠别人二十多万元钱形成了反差。
(2)职工身份问题,答复意见书上说:不管以前是什么身份,自调入之日或招工之日起,上述人员便失去原身份,成为合资企业职工,其工资待遇及各方面都按照法律和合资企业章程执行,这让我们大感意外,没想到朗朗乾坤一个政府职能部门睁着眼睛说瞎话,你什么时候告诉我们调入起就失去原身份?你若告诉我们,我们会到这儿挣月工资480元?有这样的法律?我们可是手持海洋与渔业局的调令,从你海洋与渔业局下属国有的企业调来的,调令是交给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办公室的,退一万步说:若要失去原有身份,身为海洋与渔业局的局长的董事长和身为海洋与渔业局中层干部的科长们怎么不失去公务员身份?这是哪家的法律规定的呢?国家法律法规三令五申不准国家公务人员从事商业经营活动,为什么国家公务员的局长科长们还兼任着合资公司的董事长和董事呢?你们怎么不按法律法规办了呢?他们为什么还继续当着公务员,还高升了呢?这又是哪家的法律规定呢?难道中国的法律只是针对着普通百姓吗?难道中国的法律是为保护公务员和当官的而制定的吗?对老百姓正常的维权推三阻四讲法律,对你们这些人民公仆怎么就不讲法律了?明摆着的猫腻儿,脑袋进水了的人都知道里面的文章,你们怎么就装聋作哑?在保护谁?捂住什么?还讲法律?现如今国家三令五申不准拖欠民工工资,你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海洋与渔业局公然违背国家法规拖欠我们职工工资至今,你不违反法律吗?你为什么不执行国家法规呢?是因为我们还不如民工吗?合资公司的会计,同时兼任海洋与渔业局供热站的站长,最后升职为海洋与渔业局的渔政科长,公司的钱还要借给供热站,至今未还,供热站还解体了,钱哪去了不知道,这又是哪家法律规定的?对这位女人物给了公务员身份,对我们普通百姓连仅有的国企身份都要剥夺,这是为什么呢?如此一来让我们不禁猜测,这到底是权利的力量还是金钱的力量呢?我们公司如此的巨额国家资金到底去哪儿了让我们浮想连篇了。
(3)该答复意见书,我们认定为地地道道的“官人股”文章,整个意见书里到处充斥着“完善的制度”“严密规范”“合法可查”“法律规定”“依法处理”“确保职工利益”“积极引导”等等文字秀,就是不办一点儿实事儿,我们从2014年6月至今没领到一分钱生活费,这个意见书还大言不惭地在谈“依法处理”“确保职工利益”。这是不是有点太耍戏老百姓了?难道我们老百姓就养活着这样一些不接地气而且睁着眼睛说瞎话官官相护的官僚?
(4)我们也不禁对国家信访局的办事程序有点看不懂了,让海洋与渔业局这帮官僚们来处理他们自己所做的事,无疑与让杀人犯来调查处理该案件一样,能有个什么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这份意见书还登在了国家信访局的处理结果上,由于我们不满意此答复意见书,又与2015年1月27日写了申诉材料投到了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中心,我们每天都跟踪关注处理过程,只见到国家信访局于2015年1月28日将此件转到了辽宁省信访局后便无下文,我们开始还天真的以为可能因为要开两会的原因,领导比较忙,我们可以等等,可两会已结束多日了,还是老样子,我们实在等不起了,毕竟“民以食为天”嘛,我们也找过当地的信访局和东港市政府办主管民心网的领导答复都是:我们的情况他们深表同情,但他们的职责范围只能到此为止,建议我们寻求别的途径解决。
(5)无奈,我们又来东港市纪委举报中心,举报我们单位国有资金失踪问题。纪委举报中心的一们接待人员答复说:国有资金流失问题不归他们管,建议我们找别的部门或途径。至于我们反映的海洋与渔业局领导等国家公务人员同时担任合资企业董事长和董事,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等违纪和涉嫌贪污、挪用,侵占等违法行为,该接待人答复说:国家在2014年前是充许国家公务人员兼职商业经营的,是在2014年开始禁止的,你们海洋与渔业局的领导们所兼职经营商业活动的事儿是发生在2014年以前,所以他们不违纪,也不违法。
我们迷惘了辽宁省东港市的事儿就这么难办吗?他们这些掌握权力的人,随心所欲地解释国家法律法规,只要对他们这些当官的有利。他们在捂什么呢?是官官相护还是利益攸关?
我们是最普通的百姓,不想争也争不过人家,因为我们没有话语权,没有掌握别人命运的刀把子,更没有背景,现在的遭遇让我们生活无望,更无法忍受如此的环境,如今报纸电视宣传的政风清明的大气候又让我们看到了些许希望,所以才写了这封信,我们想弄明白的是,这件如此明了简单的事,为什么就不能有个清晰的说法?非得闹成群体事件才能有结果吗?非得把规规矩矩按程序办事的百姓逼成进京上访者他们才高兴吗?我们希望媒体记者帮我们公开此事,让天下百姓和仁人志仕来评判一下,还我们这些为国企效力大半生的百姓一个公道,没有非分之想,只想让我们有一个生存下去的权利和环境,享有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生存权,不管怎样,只要能让我们生活下去,别无他求!
举报人:张俊秋 13352177699
联署人:张海波 杜建军 马远泉 赵厚平 辛延春等蒙冤警察黄玲诉国家信访局非法终结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5-30消息:5月5日,湖北蒙冤司法警察黄玲,起诉国家信访局造假终结案件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口头拒绝受理。
据悉,黄玲原是湖北省司法厅劳改局第3支队,五中队管教干部,在没有公安机关查实处理的情况下却被湖北省消防器材厂厂党委非法定性为聚众赌博,以企业名义开除黄玲的公职。黄玲为此多年上访,十八大时她到国家信访局诉冤被告知她的案件已经终结,任何部门不再受理,但终结她案件的这些部门却没给她案件终结告知书。
黄玲认为,她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警衔命令 工作证为证,如果有违法违纪的行为,应该依法由有管理权限的监察机关或任免机关作出行政处分,根据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黄玲是监察范围内的监察对象,应当走2级监察程序,监察部规定复查复审最高终结,国家信访局是多次一举。据此,黄玲将国家信访局诉至法院被拒绝受理。
行政起诉状
原告:黄玲 女 1966年8月21日出生 汉族 司法警察 住址:临时住北京 电话:13261919066
被告:国家信访局 住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8号
法人代表:舒晓琴局长
诉讼请求:
1 责令国家信访局造假依法终结蒙冤司法警察黄玲案件是错误的。
2 请求公开蒙冤司法警察黄玲的合理诉求。
3 请求告知黄玲案件3级终结的终结文书,那3级。
4 请拿出黄玲案件纪委监察机关2级复查复审的答复意见。
5 请求判令:蒙冤司法警察黄玲是纪委监察案件,不是信访范围的信访案件,并撤销国家信访局造假依法终结黄玲案件。
6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案由:造假依法终结蒙冤司法警察黄玲案件
事实与理由:
司法警察黄玲是湖北省司法厅劳改局第3支队,五中队管教干部(劳改局改为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第3支队现改为琴断口监狱)
黄玲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警衔命令 工作证)为证。如果有违法违纪的行为,应该是依法由任免机关,具有管理权限的监察机关作出行政处分。
事实证明:从法律规定,湖北省消防器材厂,厂党委领导以言代法,非法开除非党员的司法警察黄玲的公职:1.严重违反干部管理权限 2.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3.超越职责滥用职责。在没有公安机关抓的事实和处理程序,湖北省消防器材厂厂党委非法定性为聚众赌博,弄虚作假,篡改干部警察身份,假冒伪造司法部的奖惩条例,以企业名称开除黄玲的公职,有意迫害长达22多年,一是控告党委和纪委违法违纪案件,二是不服行政申诉的申诉案件。
根据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黄玲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监察范围内的监察对象,国家法律赋予申诉控告的权利,应当走2级监察程序,监察部规定复查复审最高终结,仍然不服规信访口管。
黄玲是司法警察一直在司法部和中央中纪委监察机关告状,没有2级监察机关的复查复核答复意见,怎么被国家信访局依法终结案件的。国家信访局终结案件,中央中纪委监察不登记,不管了,蒙冤司法警察黄玲合理的诉求没有解决,被逼到非正常上访(指中南海)武汉市警务指挥部下文黄玲到非正常上访就拘留,正常渠道被堵死,就是国家信访局造假依法终结黄玲案件的结果。
依据信访条例:第一章 总则1、2、3、4、5、6、7条规定,应该追究国家信访局是谁造假依法终结黄玲的案件,还蒙冤司法警察黄玲的公平公正公道。此致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
起诉人:黄玲
2015年5月5日陈美佳:国家主席来杭州 我被绑进派出所坐“老虎凳”
今天2015年5月27日下午1:42,我快走在德胜路上,被杭州市江干区彭埠镇普福村联防队队长李宝兴还有彭埠镇人民政府人员及彭埠镇派出所十几位绑进 【浙A570V6】黑色轿车里,送往彭埠镇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警号114487计晟叫人把我抬进审讯室,给我坐“老虎凳”, 审讯笔录计晟自己做好,我看一半,就一把抢去,还叫人把我抬进另一个房间,这样的好警察为人民服务应该连升三级。
我在禁闭室里心脏病发,连连叫他们给我买药,计晟警察叫我回家,彭埠镇人民政府叫了两位,开着联防队的车把我送回了家。经过了解,我今天遭此经历,都是因为国家主席习近平来杭州。
人民警察为人民!
陈美佳
2015/5/27
以传唤的名义

习到杭州
沈阳孙海洋:我“颠覆国家政权”的经过及遭遇(二)
【3】题目: 【申述维权十二年 颠覆国家政权 谁之过!】
2014年5月16日我在自家经营的饭店被自称沈阳市刑警刘超的几个人抓走!
把我双手背铐、戴着头套、带到沈阳市铁西区一处刑警办案中心之后,不久、又把我戴上脚镣、手铐连在一起,戴上头套,把我押至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院内地下审讯室,下楼梯直走、左转、最里面左边审讯室,把我扣在大铁凳子上长达48小时【减去在铁西区刑警办案中心的时间】。
在沈阳市刑警支队地下审讯室,审讯我的刑警围绕我在国内天涯社区发表的“实名举报法院法官 倒卖办案卷宗”的帖子,说是想给政府施压等问题、我一直否认。后来随着长时间坐在大铁凳子上、还有身体上的疼痛、我只能在说、发布“实名举报”是想给政府施压的笔录上签字、右手颤抖、不由控制的按了手印!不签字、不按、也不行啊。
后来,我因为颠覆国家政权、寻衅滋事、非法经营,共三项罪名,于2014年5月18日晚上,被送进了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经沈河区检察院批捕、沈阳市检察院呈报、辽宁省高级检察院指派、2015年3月9日大东区检察院继续侦办、我的案件,3月19日沈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给我办理了“取保候审”!
2003年我在辽宁沈阳、沈河区法院因一起刑事案件、疑当事法官‘办案不公’,左右腿都没分清,强行判决!开始申诉十二年!拿着当事法官左右腿都没分清的判决,拿着高价在沈河区法官私人手里购买的整本办案卷宗、沈河法院内部审判流程表主刑和判决书相差数月的刑事判决书,作为当事人,这期间我一定是找过当事法官、沈河法院控申、法院纪检、法院主要院长领导,十多年了、问题一直都没有解决!任何书面答复也没有!作为老百姓我是实在没有办法了,我才在网络上发表‘实名举报’的帖子,寻求帮助,要不咱老百姓有啥办法啊?本身有理的事、正常程序也走了、找谁谁也不管啊?
我一个‘实名举报’的帖子,没骂法院、也没骂办案法官,我咋颠覆国家政权了?我又咋寻衅滋事了?我向沈河法院申诉、维权十多年,我不是相信政府能依法给我解决问题吗?再说、刑法293条寻衅滋事、法律都明确了定罪标准,我是“实名举报”没有主观犯罪故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标准,只有‘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对一般寻衅滋事行为,不能按照本罪处理,只能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不能以犯罪论处。
我一个老百姓都知道的法条、你们常年搞这玩意地、不懂,你们傻逼呀!还是以权压法、乱作为?
我从十几岁、遭遇这个倒霉事、就开始申诉、维权、上访,我今年刚三十出头,这十多年不说自己吃了多少苦,挨了多少打,这沈河大南派出所、沈河分局国保都抓了我多少回了!这嘎蛤呀?我操你们血奶奶地,你们党领导的还讲点法律不?讲点法律依据、事实依据不?讲点人的道德、良心不?
我这是有理的事啊!你们还给我成立个‘425’专案!我咋地了?我就专案了?成立专案总得有个标准吧?还给我戴个头套、是一股味啊!还给我戴个脚镣、和手铐还连在一块了?把我押到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地下审讯室、审我!完了、还往我身上浇凉水、还打我!就是让我承认,我在网上发的“实名举报”的帖子,是想给政府施压,完了你们警察好往、看守所送我。
我现在否认我当时的一切签字、因为都不是我自愿的。我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法律是公正地、我相信法律。我要求调取审讯我地全程录像、打没打我、录像为证。
我这些年,我从来都没骂过沈阳沈河区法院领导、也没骂过办我案子的法官,也没骂过一句、一次次拘留我、抓我地大南派出所、沈阳沈河区国保,我这本身是有理的事,手里边证据啥地也都有,但是你们这帮丧天良的狗,你们就是没有人心、没人性的畜生啊!走正常程序、找谁谁不管、完了还打人,打完人
完了还你妈逼、还挺横!不、怎么地呢?是法治社会不?为人民服务不?走群众路线不?学习、领会地不深入,走偏了、是不?
2014年最火的一首歌曲是【时间都去哪了】,我十几岁还是小孩呢、就因为相信辽宁沈阳沈河区法院、公安局,能实事求是地、依法给我解决问题,申诉、维权、上访十多年,完了、我一次次被拘留、被抓,这次还成立了一个‘425’专案,说我:颠覆国家政权、寻衅滋事,在看守所里又押了我整整10个月【2014年5月16日被抓、2015年3月19日被取保】【时间都去哪了】于是乎、我的时间都在看守所里、坐板、遛板了。坚决拥护推进司法改革、中国法治社会万岁!打倒以权压法、打倒司法腐败。人民要没有剥削、没有破鞋、没有强暴的法治社会。
【4】题目: 【沈阳国保 把电脑还我】
2014年5月16日我在自家经营的饭店被自称沈阳市刑警刘超的几个‘小警察’抓走!【大人谁能干这事、我啥也没干,就抓人家】家人告诉我,就在我被抓的同时,‘埋伏’在我家楼下的‘425’专案的‘小警察’就到我家,把我电脑、我老婆的电脑【我从来都没碰过、没有我的上网痕迹】我的还房子贷款的银行卡、还有我的QIAN钱、和我申诉、维权的众多书面材料,一溜烟都给我拿走了!
后来,我因为颠覆国家政权、寻衅滋事、非法经营,共三项罪名,于2014年5月18日晚上,被送进了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经沈河区检察院批捕、沈阳市检察院呈报、辽宁省高级检察院指派、2015年3月9日大东区检察院继续侦办、我整整被押了10个月之后,3月19日沈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给我办理了“取保候审”!
2003年那时我还是个孩子呢、因为一起刑事案件、我认为沈河区法院法官“办案不公”当时法院法官左右腿都没整明白呢、清楚,就强行下判决,所以我才开始申诉、维权、上访,这一晃十多年过去了,我现在才三十出头,十多年这期间我正常程序反复走过多少遍,沈河区法院领导、院长、控申、纪检、当事
法官这找过更是无数回了都!找谁谁也不管啊、任何书面答复、终结也没有,我一个老百姓要能耐、没能耐,要钱、欠别人好几万了,没有终结书面答复往上找、上级部门还不受理,我到底应该怎么整啊?
沈河区公安局大南派出所、沈河区国保大队,又一次次拘留我,这次又给我成立个‘425’专案,定我个颠覆国家政权、寻衅滋事、在看守所押了我10个多月,我现在身上总疼,腿还有残疾、说话还磕磕巴巴、就在这和谐地、幸福地、法治社会里,我可怎么活呢?
我申诉、维权、上访都十多年了,这不也说明我还是相信政府,相信法院,相信公安局能依法给我解决问题吗!我这有理、也有证据,为啥就不给解决呢?我不反对政府、也不仇恨社会,凭啥成立个‘425’专案抓我?公安局成立专案有标准没?我一个申诉、维权、我干啥了?凭啥给我定个颠覆国家政权、寻衅滋事、非法经营啊?
平时沈河国保张平彦大队长找我,一口一个弟弟的叫着,我是一口一句哥哥的回应着,不知张平彦大队长弟弟叫地、是虚情、还是假意!我这哥哥叫地是诚心实意啊!不是亲人、已然胜似亲人!这怎么突然翻脸、架个大炮就轰我呢?我拿张平彦当亲人、人家屁眼长在脑袋上,眼高,拿俺们当敌人、而且还是阶级敌人。
我这三十多才结婚、才有孩子,合计和亲属合伙干个小饭店吧,才开业一个月,我的饭店2014年4月18日开业,5月16日就给我抓走了。饭店关门赔了好几万,抓我的时候我儿子才5个月,等我取保回家、我儿子都15个月了。再说我干啥了,因为点啥呢、给我成立个‘425’专案!又颠覆国家政权地啊?以后可拉倒吧、都是扯犊子地玩意、这说翻脸就翻脸、去你们奶奶地吧!
当时拿走我的电脑、我老婆的电脑、我的还房子贷款的银行卡、还有我的QIAN钱、和我申诉、维权的众多书面材料,有好多都是和案件无关的东西,就算是我杀人了、我有罪,扣押我的东西我配合、行,我老婆的电脑我都没碰过,我申诉、维权的众多书面材料,和我的钱是无罪地呀?和案件无关的东西、依法理应返还给我啊!
现在不说我相信沈河区法院、沈河区公安局国保、能依法给我解决点啥,我能得点啥!现在我不得点啥、我还得搭点啥呗?闹着玩抠眼珠子、这也太欺负人啦!
[21:20:57] 孙海洋: 【5】题目: 【中央纪委辽宁巡视组预约面谈 两天后 颠覆国家政权、寻衅滋事 被抓】
2014年4月14日我受中央纪委辽宁省巡视组预约面谈,于2014年5月14日到预约地点、向中央纪委辽宁省巡视组当面举报相关领导‘失职’‘不作为’并向巡视组递交了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据。
两天之后、2014年5月16日我在自家经营的饭店被‘425’专案的刑警抓走。后来,我因为颠覆国家政权、寻衅滋事、非法经营,共三项罪名,于2014年5月18日晚上,被送进了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经沈河区检察院批捕、沈阳市检察院呈报、辽宁省高级检察院指派、2015年3月9日大东区检察院继续侦办、我的案件,3月19日沈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给我办理了“取保候审”!
2014年5月16日我被抓走的第二天或者第三天,中纪委原副书记刘丽英向沈阳市公安局刑警办案单位、询问我案件原因,提讯我的刑警向我透露,我们和刘丽英说了,你颠覆国家政权,她就不问了!
如此欺骗、对付中央纪委领导的询问,警察的忠诚何在?法律的公正、社会的公平何在?
我维权、申诉、上访十多年,走正常程序、找谁谁都不管,任何书面终结答复也不给,找上级部门、因为手续不全还不受理!我一老百姓是实在没有办法了、才在网上发布了一个‘实名举报’的帖子,只是讲了事实经过、没说别地,希望有好心人关注,这好人没盼来、还招来个‘425’专案!颠覆国家政权、寻衅滋事!这明显就是以权压法、滥用职权、欺负人嘛。
我申诉、维权不是也说明我相信政府吗,相信法院、公安局能依法给我解决问题吗。干啥关我看守所10个多月?定我个颠覆国家政权、寻衅滋事啊,还整个‘425’专案!
审问我的刑警问我:是否参加啥组织?信仰什么教?我从5月16日晚上被抓到18日被押送至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在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地下审讯室、大铁凳子上已经长达48小时了!我除了想‘睡觉’,我一个有理的事,你们该解决不给解决,你们‘425’专案的警察说说、我应该信仰什么教?‘睡觉’。
人心要善、要懂得给儿女积德、可不能干那丧良心的事啊、更不能给谁扒光了,按在大铁凳子上、浇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