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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全璋被强迫喂药 笼罩在恐惧中

    王全璋在失踪三周年之际,我终于知道他还活着,且“精神正常,身体正常”。这个消息让我松了一口气,许多朋友也纷纷表达了激动的心情。

    这几天我一直努力与刘卫国律师沟通,希望了解更多的情况。

    现在综合情况如下:

    1、有医生说全璋有高血压,一直让他吃药。

    这里我要说明:全璋被抓之前没有高血压!一起出差办案的律师,哪位看见他吃高血压的药了吗?他冬天也洗冷水澡,还经常一口气背着我上七楼。

    709也是被检查出来有高血压,并强迫服不明药物,李和平律师最多一天服六片;其中一位709人唐志顺一天服21片。服了药之后会头疼、视力模糊、像有虫子在身上爬。释放回家的709人有一个普遍现象:脸上整块的大黑斑。中医说:这是长期服药导致肝脏损伤。全璋已经被服药三年了,他的身体被损伤什么程度了?

    2、全璋见到刘卫国律师,显得非常害怕的样子,不敢大声说话,甚至很多时候都是用口型表达。导致刘卫国律师不能准确的明白全璋的意思。刘卫国律师是全璋委托的律师,他们见面了,全璋正常表现出来的,绝对不应该是害怕的样子!

    3、全璋跟刘卫国律师说,坚决要求程海律师和妻子李文足作为辩护人,官方坚决不同意。

    昨天,我请刘律师转告全璋我的意见:

    1、我和泉泉很好,外面帮助的人很多。

    2、让全璋不要怕别人听见他说了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你要大声跟刘卫国律师沟通。

    3、我希望你出来后继续干律师。

    4、全璋不要接受判缓刑,我支持你不妥协,不认罪!

    虽然知道全璋还活着,但是,随着细节的公开,我的心比之前更加受煎熬了。刘卫国律师简单的描述全璋的表现,已经不是原来的全璋了,可想而知,全璋经历的酷刑折磨是多么的严重!

    我会随时发布全璋的情况。

    感谢所有关注我们的朋友!

    李文足 2018年7月19日

  • 河北老兵在石家庄西清公园维权

    【民生观察2018年7月12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7月12日)河北退役老兵在石家庄西清公园聚集维权,被大批特警及便衣团团包围,剑拔弩张形势严峻。

    今天(7月12日)今天河北退役老兵在石家庄西清公园聚集维权,不料,人还没到齐他们便被特警及便衣警察团团包围在中间,便衣则站在特警队伍中用手机拍退役军人,各地截访的都陆续到达维权现场。

    现场退役军人发出视频呼吁:“2018年7月12号,河北省,我们是退役老兵在这里维权,现在都在西清公园南头,都在这里列队成功,没赶过来的战友们继续往这里赶。边上这是河北的特警们,看看这他们这是怎么对待我们这些老兵的,一个个都看清这些面孔…他们都在这里围着我们这些退役的老兵……照相的这位估计是位领导,另外还有别的领导,外围还有一些截访的现在都在这里了。现在河北省的没来的战友赶紧都要往这里赶了,速度点……”

    近年来,中国多地发生退伍老兵维权抗议事件,他们抗议当地政府拒绝解决其待遇问题。自从今年河南漯河军嫂被抓,6月初引发全国各地退伍老兵大规模声援行动以来,各地退伍老兵维权事件一直持续不断,漯河老兵维权成功凯旋而归。紧接着,6月底至7月初江苏镇江又爆发了更大规模的老兵维权活动。但镇江老兵维权却遭到了当局的暴力清场。有媒体报道称官方清场行动中,疑似老兵有伤亡。尽管如此,官方的打压依然没有抑制老兵维权全国联动所掀起的高潮。虽然当局于今年4月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部,但是退伍军人待遇和再就业问题仍然急待解决。

    相关消息称,河北自称退役军人安置先进省,还向国务院汇报了先进经验。但现在全国多地老兵都在抗议官方弄虚作假。今天(7月12日)河北退役老兵又聚集在石家庄西清公园集体抗议维权。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退役老兵维权的相关消息。



  • 李蔚在杭州被警察打伤维权通报

    李蔚诉杭州九堡派出所不出具受案回执单和不服杭州江干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李蔚在杭州被警察非法打伤维权通报(2018年7月2日)

    2018年7月2日,李蔚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向杭州铁路交通运输法院邮寄行政起诉书,诉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不履行法定职责出具受案回执单及不服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驳回李蔚行政复议请求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江政复[2018]11号)。根据《行政诉讼法》,李蔚将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和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列为共同被告。

    李蔚的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江政复[2018]11号);
    2.请求责令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向原告出具受案回执单;
    3.请求判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对《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能否给予治安处罚的请示》的复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的侵权行为,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之解释失效。

    李蔚于2018年3月3日到杭州旅游,并于当晚20时许入住杭州市江干区九堡家苑二区三排的括苍精品酒店二楼8202房。当晚23时许,九堡派出所来人敲门。李蔚出示身份证后,辅警明确告知李蔚其不涉嫌违法犯罪,但要求其到派出所采集指纹和做笔录。李蔚依法要求其出示传唤证,沟通过程中,警察朱云峰为首多人踹开房门将李蔚打伤并背铐带到派出所。

    由于朱云峰等人的殴打,造成李蔚头部、面部、肩部、后背、四肢、腰部、左脚无名趾等多处受伤。

    2018年3月4日凌晨2:22分,李蔚拨打110,就被打伤事件报警。2018年3月4日9:07分,李蔚接九堡派出所张(音)警察电话(0571-56923618)通知,要李蔚就报警遭警方人员殴打一事到九堡派出所接受询问。上午10时许,李蔚和代理律师纪中久到派出所,索要受案回执单,未果。接着,九堡派出所警察李刚和另一名警察(警号33116058和33115383)称接到上级指令,就李蔚向110报警称遭警察殴打一事进行询问,并对李蔚做了询问笔录。李蔚再次索要受案回执单,被拒绝。

    2018年3月7日,李蔚向被告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责令被告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向李蔚出具受案回执单。2018年6月20日,被告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向李蔚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李蔚于2018年6月26日收到该《行政复议决定书》。

    截至2018年7月2日,北京海淀法院和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分别接收材料近3个月和1个多月没有任何答复。杭州公安方面没有解决李蔚被打伤一事的表示。

    《行政起诉书》

    原告:李蔚,男,汉族,身份证号:110XXXXXXXXXXXXXXX,地址:北京市海淀区XXXXXXXXXXXXXXX,邮编:100082,电话:13269350956
    被告: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法定代表人章群所长,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杭海路1237号,邮政编码:310000,电话:0571-56923618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楼建忠区长,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1号,邮编:310002,电话:0571-86974701

    案由

    原告诉被告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不履行法定职责出具受案回执单及不服被告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江政复[2018]11号),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五条和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特提起行政诉讼。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江政复[2018]11号);
    2.请求责令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向原告出具受案回执单;
    3.请求判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对《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能否给予治安处罚的请示》的复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的侵权行为,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之解释失效。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2018年3月3日到杭州旅游,并于当晚20时许入住杭州市江干区九堡家苑二区三排的括苍精品酒店二楼8202房。当晚23时许,九堡派出所来人敲门。原告出示身份证后,辅警明确告知原告其不涉嫌违法犯罪,但要求其到派出所采集指纹和做笔录。原告依法要求其出示传唤证,沟通过程中,警察朱云峰为首多人踹开房门将原告打伤并背铐带到派出所。

    由于朱云峰等人的殴打,造成原告头部、面部、肩部、后背、四肢、腰部、左脚无名趾等多处受伤。

    2018年3月4日凌晨2:22分,原告拨打110,就被打伤事件报警。2018年3月4日9:07分,原告接九堡派出所张(音)警察电话(0571-56923618)通知,要原告就报警遭警方人员殴打一事到九堡派出所接受询问。上午10时许,原告和代理律师纪中久到派出所,索要受案回执单,未果。接着,九堡派出所警察李刚和另一名警察(警号33116058和33115383)称接到上级指令,就原告向110报警称遭警察殴打一事进行询问,并对原告做了询问笔录。原告再次索要受案回执单,被拒绝。

    2018年3月7日,原告向被告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责令被告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向原告出具受案回执单。2018年6月20日,被告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向原告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原告于2018年6月26日收到该《行政复议决定书》。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的侵权行为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的解释失效,被告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江政复[2018]11号)的依据错误

    被告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在《行政复议决定书》中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对《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能否给予治安处罚的请示》的复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的侵权行为,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本案中,被申请人民警带领辅警执行检查酒店入住人员身份登记情况的职务行为引发申请人后续的报案行为,故申请人该报案事项不属于治安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出具受案回执单的复议请求于法无据,本机关不予支持。”

    国务院法制办对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确有解释权,然而,自200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失效。根据《立法法》第四十五条“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即: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没有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的特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实施后,国务院无权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的侵权行为是否适用治安管理处罚作出解释,即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的侵权行为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的解释失效。

    故此,被告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江政复[2018]11号)的依据错误。

    ·被告认为向原告出具受案回执单于法无据的依据和理由不成立

    2018年3月4日凌晨2:22分,原告就警察及辅警打伤事件拨打110报警。2018年3月4日9:07分,原告接被告九堡派出所张(音)警员电话(0571-56923618)通知,要原告就报警遭警方人员殴打一事到九堡派出所接受询问,当天上午原告在九堡派出所接受询问并做笔录。

    做笔录前后,原告分别两次向被告九堡派出所索要受案回执单均被拒绝。

    被告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认为:“根据申请人拨打110报警通话内容及后续笔录反映内容,申请人报警行为兼具投诉与报案双重属性”,“对申请人的投诉,由被申请人上级公安机关按照内部督查方式进行处理,符合法律规定,被申请人无出具受案回执单的法定要求。”

    被告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还认为,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的复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的侵权行为,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被告九堡派出所“民警带领辅警执行检查酒店入住人员身份登记情况的职务行为引发申请人后续的报案行为,故申请人报案事项不属于治安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出具受案回执单的复议请求于法无据”。

    原告向被告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索要受案回执,并非索要立案回执单。既然被告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认为原告的报警具有报案属性,那么只有受案调查之后,才可能确认案件属于何种性质,是否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是否立案。

    原告索要受案回执单只是说明原告曾报警,并不是要立案回执。被告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和被告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认为向原告出具受案回执单于法无据的依据和理由不成立。

    ·被告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警察朱云峰和辅警殴打原告的行为非职务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被告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警察和辅警在原告经过酒店前台登记身份信息并经摄像头识别验证(据说准确率接近100%),且辅警敲门检查时,原告立即出示身份证,辅警明确告知原告其无违法嫌疑,仅因有前科,按照浙江省公安厅的内部规定,需要将原告带到派出所采集指纹、做笔录和提取手机数据。原告依法要求警方人员出示传唤证后,警察朱云峰等破门进入房间将原告打伤并背铐带到派出所限制原告人身自由。

    警察朱云峰作为一名正式警察,有多年工作经验,明知没有法律授权,不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仍将原告打伤并带到派出所限制其人身自由。事后,原告曾分别向浙江省公安厅、杭州市公安局和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这三个公安部门均否认对有前科人员到杭州,需要带到派出所采集指纹、提取手机数据和做笔录的规定。因此,被告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警察朱云峰等人在查验完原告身份证后,即已经完成职务行为,其后续行为非其职务行为。

    综上所述,被告杭州市人民政府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出具受案回执单的行政复议请求适用依据错误,应依法予以撤销。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五条和第五十三条之规定,请求:撤销被告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江政复[2018]11号);责令被告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向原告出具受案回执单;判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对《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能否给予治安处罚的请示》的复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的侵权行为,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之解释失效。

    此致
    浙江省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附:证据清单1份及证据7份

    具状人:李蔚
    2018年7月2日

    证据清单

    1.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江政复[2018]11号)复印件1份
    2.《浙江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浙公信告字(2018)24号)复印件1张
    3.《杭州市公安局信息告知书》((2018)第187号告知)复印件1张
    4.李蔚于2018年3月31日向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副本1张
    5.《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江公公开(2018)第7号告知)复印件1张
    6.李蔚于2018年3月31日向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副本1张
    证据2至6项证明目的:九堡派出所警察和辅警超越职权作为
    7.李蔚身份证复印件1张



  • 建行断友在香港要求解决生存问题

    【民生观察2018年6月29日消息】本网获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今天(6月29日)在香港召开,大陆各地建行下岗维权员工聚集香港举牌呼吁解决生存问题。

    据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于今日(6月29日)在香港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8号香港洲际酒店和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同时举行。而来自大陆全国各地的几十名原银行员工维权断友也来到现场“参加”建行香港股东大会。他们分别来自于陕西、四川、河南、河北张家口、内蒙、黑龙江、山东等地。

    建行香港股东会议于今天下午14:30分举行,来自内地的几十名断友却不允许进入股东大会主会场,他们被安排在特设的区域,只能在场外会议室观看股东大会。他们便在场外拉起“抗议无良建行”、“还我社保,还我医保”、“要求建设银行诚实守信、化解社会矛盾、承担社会责任”、“抗议建设银行欺骗胁迫买断工龄,导致员工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等条幅,要求建设银行承担责任,解决被买断前员工的生存问题,。

    建设银行年度会议年年有,前来抗议的前员工也每会必来,然而,他们的问题依然无一解决。

    一位参与现场抗议的断友说:“一大部分人连分会场都没能进去,只能在外面举牌。只有几个人进去了也是在分会场一个会议室看视频,歧视买断员工不能进入主会场。他们怕断友提问当初为什么要欺骗我们买断”。

    同时,建设银行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举行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场外,来自全国各地的断友却被大批警察保安人墙隔离,无一人敢拉横幅举牌抗议。

    工行下岗维权人士伍立娟认为,参加股东大会的断友应该要建行董事长及高管们公布个人财产信息及家人财产与房产户籍信息。

    据悉,此次前来香港参与抗议的内地断友于海全,丛树兴,吕万杰,朱铁军等共21人。参与香港股东大会抗议断友联系电话:0085292421990,13030435435,15148285959



  • 远不止“医生这个职业没法做了”

    ——民生观察就中国警方再枉法拘押医生的声明

    6月20日,中国大陆官媒《医学界》报道了贵州航天医院(当地唯一实际开展职业病尘肺病诊断的医院)负责尘肺病诊断的黄亨平医生、张晓波医生和医院体检中心主任董有睿医生,因诊断尘肺病,被遵义市警方以“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带走拘押半年多,至今未释放,这引起了医学界的恐慌不安。正如上海市肺科医院尘肺病科毛翎主任所言:“对于此案,哪怕不是搞尘肺病的医生,也都觉得医生这个职业没法做了,因为只有不做才不会犯错,做到最后进监狱了,谁还敢做啊。”

    黄亨平等医生被拘押之事起因是人社部门收到企业举报贵州航天医院尘肺病诊断医生将“非尘肺病”劳动者诊断为“尘肺病”。警方指证三位医生失职犯罪的证据是一份鉴定意见书。而据知情人士与专家认为,这份鉴定意见书是公安机关以严重不公正的方式筛分出来的,另外案子演变到今天这个局面,也是由于办案机关对尘肺病诊断鉴定专业性的认识不到位、不理解不尊重医学所特有的客观情况造成的。

    根据中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因此,贵州航天医院放射科主任余雷先生说:“假如认为我们的诊断有问题,可以申请对诊断结果进行鉴定,也不能直接来抓人啊,其它医疗纠纷事件也都要先做鉴定的。”

    由黄亨平等三名医生被拘押事件来看,警方在办案中完全不顾相关专业特殊性与相关医学鉴定法规,而是根据自己办案需要选择性地组织材料,扣加罪名。因此,引起医界类似毛翎主任的“医生这个职业没法做了”的惊呼。

    其实“医生这个职业没法做了”的事实不仅仅反映在黄亨平等三名医生被枉法拘押上,今年4月中旬,中国大陆媒体纷纷报道广东医生谭秦东因撰写了一篇《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文章,而遭到内蒙警方跨省抓捕,拘押三个月的事件,就引出过医界人身安全危机的恐慌。

    据媒体报道,2017年12月19日,谭秦东当时在广州市用手机APP“美篇”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揭露鸿茅药酒对患有高血压、血管老化、动脉粥样硬化、糖尿病的老人会造成伤害,指出“鸿毛药酒”通过电视广告“夸大疗效”,幕后推广公司有巨大商业利润等。今年1月10日,谭秦东被鸿茅药酒所在地的内蒙古凉城警方跨省近4000里到广州抓捕刑拘、逮捕,此后该案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直到有媒体揭露相关案情,引起舆论哗然,4月17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发消息称,因案件证据不足,决定暂不起诉谭秦东,并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当晚,谭秦东的代理律师为谭办理取保候审,谭自1月10日起被警方从家中带走到取保候审,在看守所已被拘押三个月。从系狱前后情形对照,可以看到谭医生整个人被摧残得面目全非、判若两人。以致出来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仍惊恐地不断追问“我这样说他们不会再来抓吧?”可见恐惧何等深入骨髓?!而更让人吃惊的是,在谭案举世瞩目之下,警方仍不断传唤谭秦东,以致谭出现精神病而住院,最后不得不公开发出就自己文章的道谦信,说“本人在写作上述文章时使用了‘毒药’作为标题,主要是想用这种‘抓眼球’的方式吸引读者,强调该药品的‘禁忌症’,希望对特殊人群起到警示作用。我承认在标题用词上考虑不周,缺乏严谨性。如果因该文对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带来了影响,本人在此深表歉意,同时希望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谅解。”

    谭医生本着从医的严谨与对民众生命安全负责的精神,如实发出了鸿茅药酒对人体健康带来危害的警示,结果招致抓捕,被迫害致精神病,最后不得不出来公开道谦。

    比较谭秦东医生案与黄亨平医生等人案,会发现都是因利益相关企业向警方举报了医生,而警方居然违反诸多法规与执法程序而将人肆意抓捕拘押。这种接连针对医生履行医职而出现的抓捕事件,的确引起医界的恐慌,以致生出“医生这个职业没法做了”的惊叹。

    然而,只要冷静下来思考一下,就会发现其实在中国远不止医生这个行业危险,而是如新闻传媒、律师审计、工程运输、公益救助、环保卫生、教育文化等等,几乎所有行业职业无一是安全的,无一是有人身自由保障的。我们只要稍稍翻开当代历史,那从土改到镇反,从反右到大跃进,从四清到文革,从反自由化到八九屠杀,从镇压维权,到镇压信仰,自然明白在中国近70年的历史上,没有一个行业是幸免于难的。而今天抓捕尽责履职的医生,那只是社会大抓捕中的一支,是对新黑五类之外良心尚存人士的惩戒。可见,在中国不仅是医生这个职业做不得了,而是任何职业只要你保持一份良心,想努力尽份职业道德,讲点真话,办点实事,那你就随时面临被抓捕的危险。

    中国今日何至于连医生职业无法做了呢?原因就是国家公权力已经严重腐化变质。这不仅是个公权变成了私权的问题,事实上封建专制时期皇权私有,要远比今日中国好得多。而今日中国权力只听从金钱与更高一层权力的使唤,即只为金钱与更高一级权力服务。任何一级的权力行使者,要么为能塞入自己腰包的钱办事,要么为能稳固或提升自己权力的人办事。国家原本应该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执法机构,完全变成了权贵的家奴,惟权贵之命是从。在如此情况下,我们回头再看今天警方拘押医生,就一点也不觉得奇怪了。因为,那些医生,无论是谭秦东还是黄亨平等等,都以医生的职业与良心而讲了真话,触犯了作为企业表象的权贵利益集团,最终警权为着金钱与地位的需要,自然镇压到这些医生头上。所以医生要忠实于自己职业,就成为抓捕镇压的对象。而依此类推,在中国一切忠实于自己职业而不屈从于权贵的,那就都是镇压的对象或潜在对象,安全的只是暂时还没有镇压到,而早晚被镇压却是全体忠实于职业的宿命。这就是常言,在一个国家保护不了普通公民,也就保护不了国家元首。相仿,一个国家保护不了律师,也就保护不了医师,也就保护不了任何职业。因此,在中国不依从于权贵的任何职业都是没法做了的。

    面对中国没有任何职业是安全的状况,全体国人必需深刻认识到这种毫无人身自由保障的危机,努力凝聚力量,结束被权贵奴役统治的命运,切实落实公民权利,真正开启一个民主、法治、人权、宪政的新时代,唯有如此,才能使社会的各种职业得到安全保障,才能免除公民的恐惧。

    民生观察 2018年6月21日

  • 重庆肖建芳在火车站遭拦截殴打

    【民生观察2018年6月5日消息】本网获悉,重庆渝北区龙山街道十社维权人士肖建芳,昨天在重庆北站欲乘坐火车前往济南旅游,在火车站遭到重庆维稳人员的非法拦截和殴打。

    据访民消息,昨天肖建芳在重庆北站准备剩坐12.20K16号火车前往山东济南旅游,在中午11点30分左右,突然来了8、9个不明身份人员将肖建芳团团围住,非法阻止她上火车。随后一个叫贺朝阳的人(过后得知是某所副所长),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将她带上一辆不知名车上,上车以后,肖建芳遭到此人殴打,然后被开车带到龙山街道居委会关押了一整夜。

    今天上午肖建芳依然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由龙山街道安排的6个维稳人员看守着,她现在要求见居委会书记。肖建芳对本网观察员说:“我现在在龙山街道居委会,我的家被渝北区政府强拆了,我现在没有家了,出门去打工不让我去,出门去旅游也不让去,现在把我打伤了,领导必须要给我一个说法。”

    据悉,肖建芳,重庆市渝北区人,维权公民,公民记者,中国曾押维权人士。2003年重庆市渝北区政府在没有与她签订任何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抢走其一家人赖以生存的土地和房屋,至今她都没有得到政府赔偿,为此她被迫走入上访维权之路。

    期间,因其多次逐级投诉,且到北京上访维权,不仅毫无结果反遭当局屡次截访打压,随后开始意识到个人维权与群体维权、个人冤屈与国家自由民主政治的息息相关性,认识到社会公民追求自由、民主、人权的重要性,随后即成长为当地知名的公民记者,并帮助多起维权抗争事件进行适时的呼吁与报道。

    2014年10月17日—18日,曾因进京维权,并与多人前往世界互联网大会现场举牌呼吁“保障互联网自由,停止打压维权信息传播”,而遭北京警方围堵,且被非法押送至北京市高家场46-3号黑监狱,期间横遭警方使用电棍殴打、戴手铐等暴行。

    2015年8月14日,再次因维权抗议行为而被重庆市渝北区警方非法传唤,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随后被羁押于重庆市渝北区看守所,之后被渝北区警方转正式逮捕和被重庆市渝北法院不公开审判,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2017年12月13日,刑满释放。据了解,曾被超期羁押于渝北看守所长达723天,曾被枉法刑拘和服刑,失去自由时间长达850天,法院开庭之日竟不通知家属,此前在重庆市女子监狱服刑。

    2018年2月25日,肖建芳与重庆维权人士付淑清、郭兴梅等三人,在前往北京途中遭到拦截绑架,其中唐云淑下落不明。2018年6月4日,肖建芳欲前往济南旅游,在重庆北站又遭8、9名不明身份人员拦截殴打,目前处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状态。

    肖建芳电话:17823326093



  • 在“真相、赔偿、问责”下昭雪六四

    ——民生观察纪念“六四”二十九周年公开声明

    今天是“六四”惨案29周年忌日,在这个沉痛的国殇之日到来的前夕,“天安门母亲”群体(或称“六四”受难群体)对外发出了致国家主席习近平的《公开信》,其中提出:“‘六四’血案是国家对人民的犯罪,因此必须对‘六四’惨案重新评价,政治问题用法律解决。我们仍然坚持三项诉求:真相、赔偿、问责。我们要求政府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只争朝夕的速度与我们对话。我们已是垂暮之年,我们期盼在有生之年能看到亲人昭雪的那一天。”“我们的中国梦就是‘六四’惨案得以昭雪、正义得以伸张。”民生观察对“天安门母亲”的正义诉求表示坚决支持并强烈要求中共当局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作出良性回应。

    “天安门母亲”群体在信中直陈:1989年夏天,“民众反官倒、反腐败、对民主自由的诉求”,结果换来“当局动用数十万全副武装的野战军来对付手无寸铁的学生及广大市民,用一场血腥的大屠杀确保所谓的国家稳定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这是一场反人类的罪行,严重影响了我们国家的声誉。”接着痛陈:“一夜间,我们的亲人被枪杀在十里长街,从此巨大的伤痛伴随我们一生。‘六四’惨案虽然已成为历史,带来的灾难并没有终结,伤口也难以愈合。我们已有51位难属含冤离世。其他难属大部分已步入古稀和耄耋之年,且疾病缠身苦不堪言。”信中还直指当局:“29年来历届政府从没有人向我们问候一声,没有人说声对不起,震惊世界的大屠杀好像从来就没有发生过。人命关天却若无其事,我们深切感受到当局的麻木和冷酷。人间的苦冷冷到心里、冷到骨髓。我们作为‘六四’受难群体从1995年起曾一再呼吁两会和国家领导人改变态度,勇敢承担责任和后果,然而,政府当局对我们的呼吁置若罔闻。”面对如此冷酷的政府,“六四”受难群体表示:“29年来我们不惧怕各种磨难、淫威及恐吓,一起守护记忆、守护良心、守护人的尊严,谨以此告慰‘六四’亡灵及已故去的难友们。我们不忘初心、坚定信念,继续在寻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前行!”

    “天安门母亲”群体《公开信》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是对亲人对历史对民族对国家的负责,是爱与责任、良心与尊严的集成,其提出的“真相、赔偿、问责”原则,理应成为化解六四历史遗留问题的准绳。习近平执政六年,已经取得领导核心地位,也以反腐赢得很大民心,并且在十九大宣布中国进入了“新时代”之际,应该具有解决六四问题的权威与社会基础。

    六四屠杀29年来的社会现实已经力证了中国要想走上平稳持续文明的发展之路,就绕不开平复“六四”惨案这道坎。六四屠杀给中华民族带来的深重灾难在近年来日益显现,拒绝政治改革的畸形经济发展,本质上就是劫匪式的权贵掠夺,不仅从物资层面造成环境毁弃,资源枯竭,社会层面形成两极分化,阶层固化,官僚腐化,而且从价值层面出现是非颠倒,善恶混淆,正邪错位,真假易身,致使道德崩溃,行止失范,社会失序,整个社会正义、公平荡然无存,野蛮原始的丛林法则盛行,以致矛盾激化,危机四伏,使中华大地陷入不宜人居的地步。导致中国社会如此不堪状况的症结,正是违天背理丧尽天良的六四大屠杀。

    中国社会要想步入持续平稳健康的文明发展之路,就必须恢复社会正义,重塑社会价值。而“六四”问题一日得不到解决,人类的良知就将一日不可能平静,社会正义就无法得以实现,整个价值体系也就不可能得到修复,人们的行止规范不可能形成,社会只能挣扎于野蛮原始中。所以,解决六四问题是中华民族刻不容缓的课题。

    今天,“天安门母亲”群体发出了公开信,其中多年来一直坚守的“真相、赔偿、问责”是解决六四问题的总原则,在此原则下2009年“维权网”所发出的《纪念“六四”二十周年公开声明》则详细列出了具体解决问题的七条建议,“民生观察”今天仍认为这些建议是化解六四症结的良药,理应受到高度重视与格外珍惜:

    1、重新评价八九爱国民主运动,纠正一切歪曲历史的错误结论,立即停止所谓“反革命暴乱”和“六四暴徒”之类的说法,结束对参与八九民运人士及其家属的歧视和非人道待遇;

    2、抚恤死难者家属,与“天安门母亲”死难者亲属群体进行真诚对话,给予她们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抚慰和赔偿;

    3、立即释放所有仍在狱中的“六四囚犯”,对他们进行适当的生活安置并给他们以及已释放的“六四囚犯”以合理的经济补偿,停止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

    4、对于因“六四”事件遭受到其它不公正对待(如开除公职、停学停教、降薪降职等等)的所有中国公民实行彻底平反,并给予国家赔偿;

    5、对于因“六四”事件而流亡海外的中国同胞,立即解除入境限制,欢迎他们回到祖国;

    6、成立由政府、“天安门母亲”、六四受难者、法律界、知识界等各界人士组成“六四真相调查委员会”,厘清历史事实,还原历史真相。

    7、在历史真相基础上,依法追究六四屠杀决策人和主要执行人的法律责任,实现社会正义。

    当此,六四惨案29年来临之际,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在“天安门母亲”群体提出的“真相、赔偿、问责”总原则下,参照“维权网”提出的七条建议,解决六四问题,开启中国向现代文明转型之途。

    民生观察 2018年6月4日

  • 银行断友维权人士杨素媛在广州被抓

    【民生观察2018年6月3日消息】本网获悉,广东清远四大银行维权断友杨素媛(网名:扬眉)今天(6月3日)在广州被抓捕。

    据广州维权人士张五洲发消息称,清远工行下岗断友杨素媛(网名扬眉)今天(6月3日)中午约见其妺妺张唯楚,在广州芳村231梁颂基家楼下遭拦截,并将杨素媛强行带到石围塘派出所笔录、打指纹、DNA验血及人脸识别等。下午6点又被强行带到清远现在被扣留在清远派出所做笔录。

    据知情人士介绍,杨素媛多次参加四大银行集体维权,并遭到维稳人员多次殴打;以及多次关押黑监狱;经常在网络上转发普世价值的帖子与图片;在四大银行维权群里经常宣传普世价值民主理念。杨素媛通过自己的维权遭遇体会到,在权利不受监督、制约、没有法治的国度里,百姓的维权抗争行动或许都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但当公民权利受到侵害如果都不站起来抗争,我们的子孙万代肯定会世代为奴。她在各大维权断友群里转发各种文字图片与文章多次受到那些《睡梦不醒悟》断友的责怪,多次被断友群主移除群,她耐心给断友讲解民主普世价值的一些理念,直到大部分断友们认可接受。

    一位断友表示,四大银行的财富都是建立在这些下岗买断人员的血与泪的基础上的,银行的财富利润应该有我们买断员工的一份,我们应该共同享受这些财富利润,四大银行是卸磨杀驴,残忍的把劳动底层者赶出了银行,致使他们现在的生活状态都非常艰难困苦。我们维权的诉求就是要解决一切生活中的后顾之忧,让这些维权断友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请各个媒体关注此事。

    杨素媛电话:13229808998



  • 广西陈家鸿律师在公民聚餐后失踪

    【民生观察2017年6月3日消息】本网获悉,广西前维权律师陈家鸿(艺名陈文胆)昨晚(6月2日)在上海七宝的汇宝购物广场与上海友人吃饭。宴席结束陈家鸿在九号线七宝站地铁站正要乘坐地铁时,被三四名不明身份人员控制、带走。

    据知情人士发消息称,6月2日,广西失照律师陈家鸿,在上海七宝的汇宝购物广场与上海友人吃饭。晚九点多宴席结束,大家各自离去。据与其同行的目击者介绍,陈家鸿在九号线七宝站地铁站正要乘坐地铁时,被三四名不明身份人员控制,并将在一旁送客也要乘地铁的徐佩玲,万文英,瞿公民,三位女士及丁建良也一并被带走。

    徐佩玲、万文英、瞿公民、丁建良在井所滞留了近6个小时后获释,而陈家鸿至今仍处于失联状态。

    据广西覃永沛律师昨日(6月2日)发推文称:陈家鸿律师拟“敏感日”北上纪念某日,我叫他不要去,也许会有危险的。请大家多多关注他的行动。

    陈家鸿简介:

    陈家鸿又名陈文胆,字数真。1966年9月出生于北流隆盛镇平坡村立新组。1988年容县师范毕业后在北流从教,199()年获北京科技进修学院律师函授班结业,中国逻辑与语言函授大学行政法专业毕业。其曾于1993年开始停薪留职,分别到深圳、珠海、厦门、海南、杭州、上海、昆明等地以卖艺为生,为游客即席书写姓名题诗、设计艺术签名、花鸟龙凤字画。2002年返原校鸭壤小学任教。2003年上半年获自学考试法律专科毕业,并被评为小学高级教师。2002年应邀参加在金荔酒店、精通大酒店、永丰广场和玉林文化广场等举办的“八一”军民联欢活动、北流电视台与广告客户联欢茶话会、税务知识大奖赛,用特制的2.3米长,0.1米宽(径)的大毛笔即席分别书写“鱼水情”、“北流电视台”、“诚信纳税,共建金北流”等巨幅书法(50一100平方米)。2003年、2005年分别在北流市、玉林市创办了老好人写作代理和金头脑文案写作代理服务部。

    后陈家鸿通过司法考试在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执业,成为一名正式执业律师。源于陈家鸿长期参与维权敏感案件从而不断遭到当局的打压。
    2017年5月底,陈家鸿律师介入了震惊网络的“广西村民罗继标在看守所离奇死亡事件”,曾遭广西警持枪围困。
    2017年9月,广西律协官网发布了对陈家鸿律师的“公开谴责行业处分的通报”。

    2018年4月份,陈家鸿律师被南宁市司法局行政处罚停业半年。

    5月19日,广西南宁市司法局宣布解散百举鸣律师事务所,所有律师被要求转去其他律所。成立于2006年的百举鸣律所,其主任覃永沛最近刚刚被注销了律师证。



  • 刘正清:秦永敏案辩护词(一)

    在人类历史的进程中,法的形成莫不循自然之理,就如浩荡的江河遇山则曲,遇堵则溢——即“顺天意,得民心”。人权天赋(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命权、自由权、幸福权),与生俱来,并非任何政治集团的恩赐!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将自己的部分权利让渡给政府,即“权为民所授”,政府是为民而存在。为了保障这些让渡的权利不为被授权者滥用,近代先贤们设置了独立的司法制度将权利关在笼子里。基于此,无论是心怀鬼胎的独裁政体,还是民主共和政体,为了夺取政权,争取到人民的授权,莫不扛着“人民”的旗号,涂上这层美丽的光环。

    正如国际法所定义的国家是由固有的疆域、人民、政府所组成。疆域和人民是永远颠覆不了的!而政府即政权则是人民的授权。疆域和人民是铁打的营盘,政府是流水的兵,当被授权者背离了人民的意旨,甚至走向反面。人民有权收回其授权并予以改变。过去的经验证明这个颠扑不破的真理:无论是皇权专制政权,还是民选政权皆然!为了争到这个授权,中共的先辈们在上世纪上半叶就向人民开出了“民主、自由、法治、人权”这张亮丽的支票。正因为其亮丽,所以人民用手推车,甚至不惜用自己儿女的血来改变其曾经授权过的政权,而重新授权!到了该兑现支票的时候,先辈们不仅忘了,而且还以“救星”自居,并造出了一尊“救星神”。是我们的人民好骗吗?不,不,是我们的人民清楚地知道为了重新授权不得不忍受让渡更多的权利给新的被授权者的暂时阵痛,但不能长久!不兑现这张支票,国家和民族就如邓小平所说的“文革浩劫”,那就是历史的必然,伤人害已!在接二连三的风暴的打击下,新的被授权者自己也遍体鳞伤了,当他们回过神,发现还是这张支票管用。旧的支票没有兑现,我心灰意冷!恍惚间,有一天,我彷徨于我们的法律文献里,睁眼一瞧,哇,每一页纸上都写着“自由、民主、法治、人权”的字样,走在大街上、马路边、公园里、草坪上……满是“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横幅。这是真的吗?会不会……?

    带着这个疑问我不停地拷问我自己:当一个正直勇敢的人,因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而被送上法庭接受审判时;当法院为了加罪于无辜的当事人,而不惜违法剥夺当事人和辩护人的法定权利时;当司法机关为了迫害一名致力于国家进步和社会公正的无辜公民,而肆意违反和毁弃法律时,……,在人们心里,法律已经死亡!人们将不可能再对法律怀有丝毫的敬畏和信任。

    但法律的死亡,并不能免除我作为辩护人的职责。然而,当我的辩护词仅为这幽暗法庭装饰的时候,我决定我将卸去装饰,诉诸人类良知的法庭。我相信,这不公不义的法庭加诸秦永敏的罪罚,终将成为人类良知法庭嘉许于他的荣耀。

    我搜寻旧的支票和新的支票,发现支票上所开列的清单是多么的诱人呀!然而,仍是中看不中用的装饰。远的,别的案子不说了。就本案而言:

    《刑诉法》上写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核实有关证据。然而,秦永敏的辩护律师不仅要隔着双层细密的铁丝网与其对话,就连一纸《会见笔录》让其签名也递不进,遑论将整本证据材料让其核对?!

    为了更好地履行辩护职责,我们要秦永敏的书面辩护意见,几番交涉。得到的答复是:秦永敏的片纸也不能带出来!

    《刑法》总则赫然写着:罪刑法定、罪责自担的原则。然而,赵素利作为秦永敏的新婚妻子,却被青山区维稳办带走,强迫失踪达三年之久。同胞们,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凡事将心比心,假使有那么一天你、我成了囚徒,论罪当罚,但当殃及你的妻儿时,你还会对这张支票有丝毫的信用感吗?

    另,这张支票上开列的清单虽然清楚明白,不得不兑现,但债务人在兑现时却又象是摩术师般的变着法子来应敷。其制定的法律不过是手中任意揉捏的玩物,如本来是普通案,为了阻止律师会见它可揉捏成《刑诉法》中的三类案件,实在不好意思揉捏了,就干脆弃之不用,借用行政的、经济的等诸多手段迫使律师放弃自己的职业坚守;此招不行就用先打后拉的方式(美其名曰“教育挽救”)——以“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式的病毒胁迫或诱使当事人放弃自己的权利,甚至不惜在电视上“自污、自损”来换取二害相称取其轻的现实结果。在本案中,由于秦永敏的坚守,以致其整个侦查阶段见不到律师,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也受到种种刁难,法院审理阶段律师虽能会见,但,如上所述,当事人和律师的诸多权利仍受到法外的限制。

    《刑诉法》设置了公开审判的原则。当然,本辩护人也不是没有注意到国家机密案的例外设置。然而,在本案中何谓国家机密,由当局任意拿捏——秦永敏能现实点上电视“自污认罪”为当局洗地,此案就不是国家机密了,否则,就是!本案中将其刚出狱时,朋友通过西联汇款小额支助使其渡过暂时的困窘,暂不讨论这种支助是支持其个人生活,还是支助其从事民运活动,是否与当局指控的犯罪有关联;也无需深究该支助,秦永敏是用于民主活动关联于当局指控的犯罪。单就西联汇款这一国际支付方式而言,它是面向全世界公民提供的金融服务,不可能成为任何国家的机密。如果说要有机密那也是针对收款方的个人信息和取款密码,交易完成后,也就无密可保了。因本案是否公开审理是程序性问题,可在庭前会议解决,本辩护人曾提出将西联汇款定性为国家机密,其定密的主体是谁?该主体有无资质定密?密级是多少?是秘密、机密还是绝密?合议庭没有正面回答。

    略有知觉的人都知道,不回答就是最好的回答!在人人自保的年代里,他给你一个怎样的回答能四平八稳呢?他能改变这个结果吗?我已习惯了这样逻辑——不公开审理是因涉密,不涉密何以不公开审理呢?至于是不是密,反正有人定密。责任不在我法院,这是一个多么高超的自保技巧呀!

    以上是程序方面的辩护,再回到实体辩护。

    为了兑现这张支票秦永敏付出了20多年的牢狱生活。今天我来到这里,在庄严的法庭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为秦永敏该不该要求兑现这张支票而辩护!为秦永敏要兑现这张支票所采取的行为方式是否合法而辩护!

    秦永敏为了兑现这张支票,《起诉书》中指控的部分事实,是真的,是秦永敏的荣耀,终将使其成为人类良知法庭的嘉奖状。《起诉书》也许有“掠人之美”吧,但根据《刑诉法》的规定,美之事不是我律师辩护的职责范围,是否“掠人”自有被掠者站出来主张其知识产权。我不会为了减轻秦永敏的处罚,而作出否定性的辩护;又鉴于兑现这张支票的方式有多种多样,也不会为秦永敏的政治主张和文中观点进行任何价值判断。因为即使其文中观点和政治主张是错误的,也没有超出这张支票所开出来的范畴。原因很简单:没有与错误观点的争论,哪有正确的观点?就如美国《宪法》是在争论中,在各方博弈中所取得的成果!错误的观点可以批评、争论,但不为罪!

    《起诉书》指控秦永敏犯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证据竟然是其《和平宪章》中提出了“全民和解,人权至上,良性互动,和平转型,的基本方针”。。及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和战略考量、策略和方法”。为了论证秦永敏颠覆国家政权,《起诉书》以秦永敏在《论中国向宪政民主制的和平转型系列之三——论和平转型与革命和暴力的关系》一文中,提出“我们当然要达到政治变革的基本目标——使中国从一党专政走向政治多元化,进而实现宪政下的多党公平竞争。”作为论据。这不是中共先辈在上世纪四十年代为了争取人民的重新授权,向人民开出的一张支票吗?刘少奇说“一党专政反民主,共产党绝不搞一党专政”,秦永敏只不过是在文字上改变了其表达方式而已!罪在哪里?“全民和解”有罪,难道回到文革互斗互害的岁月,政权就稳固?“人权至上”不是《宪法》中白纸黑字新开出的支票吗?“良性互动”有罪,难道你死我活的恶斗就能使这个国家长治久安吗?“和平转型”,改革不就是要转型吗?难道要暴力转型吗?

    是当局实在找不到更好的“颠覆”理由,还是另有“名帮实坑”的良苦用心呢?维护政权也不至于颟顸到如此地步吧!任何一个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都懂得“两利取重、两害取轻”的道理呀!几回回,我徘徊于武汉的首义广场,仿佛看到那个士兵擦枪时冒出的星火燃遍全国。慈禧妖后为保住自己既得的尊贵,绑架爱新觉罗的江山,康、梁走了,谭嗣同杀了,权力的傲慢满足了她一时快感与愉悦!然而,菜市口的血点燃了武昌的熊熊烈火。利害得失想必你们比我更清楚。莫非,此案不公开开庭审理,其深意就在于此?!

    秦永敏的辩护律师:刘正清
    201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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