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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彭州岳父灭门案”家属实名举报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11日消息】2019年1月10日,邹成海、杨会芬夫妻及其独生子邹朔等三人,被凶手张志军残忍杀害于邹朔四川彭州的家中,邹成海全家被灭门,惨烈异常。

    2019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院一审判决张志军死刑;2020年10月28日,四川高院二审主审法官王静宏偷偷将其改判为死缓,二审开庭、审理、宣判等全程对社会和被害人亲属隐瞒,并各种设法阻挠家属获取二审判决书近半年之久。

    自案发至今两年多的时间里,家属一直在申冤维权。近日,三被害人的近亲属,向中央第十四督导组实名举报,四川高院二审法官王静宏及直接利益相关人涉嫌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规违法等违法犯罪行为。恳请中央督察组对四川高院的“张志军故意杀人案”二审程序、主审法官、律师及直接利益相关人进行调查,还被害人家属一个公道。

    以下为举报信全文:

    尊敬的中央第十四督导组:

    你们好!我们是“四川彭州岳父灭门案”即“张志军故意杀人案”三名被害人的近亲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六款“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杨立军:被害人杨会芬的哥哥,身份证号:22038119xx112470xx,电话号码:134046xx98x
    杨会芳:被害人杨会芬的姐姐,身份证号:22900119xx073070xx,电话号码:15694xx75xx
    邹淑荣:被害人邹成海的姐姐,身份证号:22038119xx030770xx,电话号码:15043xx22xx
    邹延敏:被害人邹成海的妹妹,身份证号:22038119xx081670xx,电话号码:18222xx37xx
    邹成龙:被害人邹成海的二弟,身份证号:22038119xx021070xx,电话号码:15043xx410x
    邹成合:被害人邹成海的三弟,身份证号:2203811xx7091070xx,电话号码:138944xx33x

    本案中,邹成海、杨会芬夫妻及其独生子邹朔等三人于2019年1月10日被凶手张志军残忍杀害于邹朔四川彭州的家中,邹成海全家被灭门,惨烈异常,引起社会极大关注。

    2019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院一审判决张志军死刑;2020年10月28日,四川高院二审主审法官王静宏偷偷改判为死缓,二审开庭、审理、宣判等全程对社会和我们被害人亲属隐瞒,并各种设法阻挠我们获取二审判决书近半年之久。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的普通公民,自案发至今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们深感申冤过程山高路远、道阻且长,特恳请中央督察组对四川高院的“张志军故意杀人案”二审程序、主审法官、律师及直接利益相关人进行调查,还被害人家属公道,避免让该案成为对社会公序良俗、法制道德建设有重大负面影响的冤假错案,以清理和终止其已形成并持续发酵的对党的政治声誉、社会主义事业、中国国家法律尊严的重大危害及恶劣的社会舆论影响!

    实名举报内容

    在此,我们实名向督导组举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宣判等环节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基本的程序正义的诸多行为,造成二审判决结果严重违背刑法实体正义原则;四川高院二审法官王静宏及直接利益相关人涉嫌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规违法,破坏党的组织纪律、政治声誉和中国国家法律尊严,

    案号:

    初审案号:(2019)川01刑初246
    二审案号:(2020)川刑终33号

    具体表现为:

    1.违法对被害人家属隐瞒二审所有情况。

    四川高院二审主审法官王静宏自始至终没有以任何形式通知被害人亲属任何关于二审开庭、审理、判决的情况,违背中国刑事诉讼法最基本的程序正义原则,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2.违法并且隐藏二审判决书

    四川高院二审主审法官王静宏将判决结果列为国家机密,阻挠被害人依法获取判决书,侵害了被害人家属的知情权利。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3.违法采纳不当关键证据。

    凶手张志军的女儿张瑜为被害人邹朔(三被害人之一)之妻,出具的谅解书是绝不能代表邹成海、杨会芬夫妻的,因为张瑜不是刑法上的“近亲属”,二人刑法上的近亲属(本举报信的举报人)在过去、现在、将来都不会原谅凶手张志军。

    二审采用的谅解书证据违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近亲属规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六款“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此外,二审法官王静宏的在此案中为践行其“完全废死”的偏执理念,对人证、物证选择性无视,践踏法律底线,挑战社会公序良俗,多次违规操作、玩忽职守。

    4.违法不公开二审审理

    此案为有重大社会影响、检察机关公诉刑事案件,社会舆论极力关注,理应公开审理、判决,四川高院二审全程对被害人“近亲属”和社会舆论隐瞒。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和第一百八十三条“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5.滥用自由裁判权

    二审主审法官王静宏是全国著名的“废死派”法官,公开主张在现阶段的中国完全废除死刑,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少杀慎杀”指导思想相悖。在本案中,王静宏法官“为废死而废死”,罔顾“张志军预谋灭人全家”的基本案情,有选择性地无视有力的关键证据,滥用自由裁判权,为凶手张志军求生。

    (未完,待续,此举报信已经邮寄到中央十四督导组)

  • 湖北伍立娟举报工银前董事长姜建清渎职腐败

    【民生观察2021年10月18日消息】本网获悉,在2018年中国人权观察员伍立娟就给前美国总统川普写过一封信请立即冻结中国工商银行前任董事长姜建清在海外的一切资金账户。湖北潜江工商银行前职工伍立娟实名举报,关于姜建清滥用职权违法乱纪和不作为滥作为及贪腐的举报事实证据如下。

    原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姜建清滥用职权违法乱纪和不作为、滥作为及贪腐问题向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入住工商银行巡视组清查金融腐败,违法乱纪行为的银行官员进行清查进行实名举报控告:

    一,姜建清违法乱纪问题:

    1,姜建清没有经过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劳动部门的政策以及红头文件批准。没有给参加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私自内部利用引诱,欺骗,逼迫等手段剥夺了劳动者的工作权利,尤其最为严重的是,把重病卧床瘫痪不能自理失去生存能力的退伍军人,强行解除了劳动关系,剥夺劳动者青春,姜建清违反了关于“未关停并转倒闭企业绝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

    2,姜建清,在职期间,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二,不作为问题:

    1,姜建清,在被逼迫买断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没有在七日内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报备制度,没有在十五天内依法转移,社保,医保、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而这些都是用人单位法定的合同义务。不报备被买断人员的事业编制(用工定员)仍在原银行单位保留,双方劳动关系续存,应该继续享受与在职员工同等待遇。

    2,姜建清,不给买断人员报备,就转移不了被买断人员的社保,医保等等在职时期的一切保项。而姜建清又不给逼迫下岗职工,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及各项社保医保等相关待遇,以姜建清为首的银权贵利益链,勾结社保机构有关人员暗箱操作、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管理部门及被买断人员三方确认签字。违法违规的将被买断人员在省级社保参加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带有编制)账户注销了,然后到户籍所在地重新开了一个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不带编制)等于我们从来没有在银行工作过。账户基金让被买断人自己续交续缴,降低篡改了逼迫下岗员工的养老保险的参保属性,这样导致了退休人员少拿近三分之二的工资,所有的其他社会保险险种也被终止,严重地违反了劳部发(1999)10号《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该文件的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协解’等形式终结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三,乱作为问题:

    1,姜建清违规将个人档案交给被买断人员手中自己管理,违反了发(1996)118号《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四、第八、第九条之规定。把档案交给个人保管,造成档案丧失了有效性和合法性,导致我们办理退休手续时社保机构没有我们的档案。

    2,违规操作并且每买断一人,相应的领导就会给三至五万元的奖励。在强迫买断赔偿金签字单上也是印有买断字样。在这之后姜建清为了回避买断这个违法的词汇,在2002年4月2日,工总行才玩起了文字游戏印发了,中国工商银行自谋职业管理办法。把实质的买断偷梁换柱改成了,协议解除自谋职业。

    四,贪腐问题:

    1,姜建清在任期间,不落实国务院下发普调职工工资的精神,根据工银发【2001】179号文的有关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普通员工由六级六档月职务工资由327元,晋升调整六级六档月职务工资到400元。又根据工银发【2001】365号文的有关规定,从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普通员工由六级六档月职务工资由400元,晋升调整六级六档月职务工资到452元。在总行把普调工资总额都提留的情况下,而被逼迫买断员工们都没有普调工资,两次普调工资125元/每人(452-327=125元),当时全国被买断人员有20万多人,按20万人计算,就是2500百万被以姜建清为首的银行官员权贵们贪污了,到目前为止工商银行非法下岗职工比十年前翻了几翻。

    2,姜建清在任期间,违反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姜建清为首的银行权贵们勾结社保部门和有关人员共同贪腐,从1994年至2006年,强迫被买断人员的统筹养老保险基金,而这几年的社保基数及系数又特别的高。仅这一块姜建清与银行权贵们就贪腐剥削了我们很多的资金。使被买断人员在退休时少开了许多工资,而我们在职时期的社保,医保,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储蓄补充性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储蓄补充性医疗保险,等等在职时期的所有保项被剥夺了享受这些待遇的权利。

    因姜建清不能合法的解除我们的劳动合同,而导致了我们在职时期,所有的保险项目都没有给予连接上。至使到目前导致被买断人员,就连最起码的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都不给领取。这些资金哪去了?都被银权利益集团给截留贪腐了。

    根据以上实事求是的反映举报,姜建清是违法者,违规买断协解。请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彻查姜建清的贪腐渎职的问题,请现任工商银行董事长陈四清党委领导以及中央各部委认真落实十九大和习主席讲话精神:习近平说:“关于纠错的问题,不要看纠错给我们带来多大的冲击,我们应该看到造成错误给人家受害者带去了巨大的伤害,造成错误冤假错案给我们法律的公信力。带来了很大的冲击,纠错的过程也就是亡羊补牢的过程。

    3,姜建清在任职期间,工商银行上市后股权分配上,应该给在职所有工作人员分配适当的原始股,改革要共同分享改革红利,但是姜建清没有给在职职工分配股权,而姜建清利用股权分配的权力给高层输送贿赂高层领导,工商银行高官出国旅游在日本吃“裸体”餐,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各种“裸体”餐的照片满天飞,国际媒体相继报道,工商银行官员腐败堕落,享受下岗员工劳动者的利益,吃下岗职工的“人血馒头”作为姜建清董事长这样的高位,享受着最高的年薪,还有工商银行股权配额的享受,董事长享受着工商银行股票股权总配额的10%这是最低的配比,这些股权配额在职內不得套现出售,必须在离职五年后才能出售配额股票,这些股票配额都是下岗职工的血与泪的果实。这些果实都是每一个员工用青春的代价换来的劳动成果,但是下岗员工却生活在极度艰难困苦之中,姜建清在职期间顽固职守,乱用职权贪污腐败,利益输送贿赂高层,勾结北京公安部门尤其是北京二龙门派出所离工总行非常近,工总银行对二龙门派出所随喊随到,及时对维权员工进行拦截甚至非法对维权人员进行强迫带离维权现场。工总行与各地方政府公安部门勾结,对下岗维权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采取非法极端的暴力手段对维权人士进行非法关押,非法拦截,非法构陷入狱判刑等,姜建清已经严重侵犯人权,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

    综上,姜建清贪腐问题已经形成,所贪资金已经转移海外,美国前总统川普已经将对中国13位银行高官与高管账户拉入了非法资金账户冻结名单,姜建清就是其中一位银行高官董事长,在当今社会无官不贪的情况下,现任银行董事长高官与高管们不贪吗?历任前董事长易会满就干净不贪吗?现任董事长陈四清就不贪吗?省行行长,市行行长们你们都干净利落不贪吗?如果你们清正廉洁就请工商银行总行董事长、行长、副行长,省级行长、副行长以及基层支行行长高官与高管们敢于公布自己财产与家属财产及子女财产房产户籍吗?

    再次请美国总统拜登先生立即冻结中国工商银行前任董事长姜建清在海外资金的一切账户,驱除工商银行高官家属子女在海外的居住权,请查出中国工商银行现任董事长陈四清及银行高官在海外是否有资产与账户。

    请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彻查工商银行前任董事长姜建清贪污腐败渎职行为,彻查前任、监督现任陈四清董事长及行长副行长,监督检查他们工作中的一切问题,他们对下岗职工的迫害与打压,对工商银行付出青春代价的下岗前职工的困难要拿出实际行动解决问题,不要让人民群众把你们送上历史的审判台上。前任姜建清一定要为他自己不作为乱作为渎职行为买单,必将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姜建清你借改革的旗号非法下岗职工,中保私囊为了利益给高层输送利益以达到自己的目地。

    中国工商银行前职工伍立娟1987年进工商银行湖北潜江市支行工作,2004年7月份下岗,在工商银行工作了整整18年,银行非法造作强迫下岗,没有平等协商解决问题,用霸王条款强迫劳动者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违法逼迫将伍立娟工作造作卡没收后强行下岗,伍立娟被逼迫下岗没有签字、没有拿补偿金,随后伍立娟走上了维权的法律程序,所有法律程序走完后,法院判决:改革中的问题法院不予受理,请相关部门统筹解决,就这样走上了维权十八年的艰辛历程,遭到无数次非法绑架软禁,构陷劳教一年,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多次,在拘留所期间被几个警察酷刑殴打,强行捆绑在老虎凳上,用毛巾堵嘴上,还有胶带从头到脚进行捆绑,坐老虎凳近8个小时等酷刑。

    伍立娟从下岗维权开始,每年遭三到四次的非法绑架软禁,软禁在黑监狱,法制学习班,宾馆等地方,每次在宾馆都是承包一整层楼,十几个房间,一大群人在宾馆大吃大喝,每次关押都在一个月左右,每天几十个人,一个月累计人数几百人的费用都是工商银行买单,每一次的绑架软禁维稳费用都是上百万,各基层银行与政府用维稳手段套取国家维稳资金、用维稳资金相互拉各自的人脉关关系。

    伍立娟在绑架软禁中遭到殴打,导致手腕骨节脱离没有及时医治导致现在已经是骨质增生手拿任何东西都痛,连毛巾都无法扭干,已经是终身残疾伤痛,在被绑架后家里的窗户被人砸破,门被人用502胶水封锁几次,家里的网线多次遭到剪断,用尽所有卑鄙无耻的手段,用这些下三滥手段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门口安装监控摄像头对伍立娟进行24小时的监控,至今对伍立娟的信访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只有打压,伍立娟目前已经到了退休年龄而且超过了退休年龄5年了不能办理银行职工退休。

    伍立娟下岗后银行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建立社保养老金等账户,没有向当地社保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造成至今为止没有养老医疗保险的费用,造成不能正常退休,工商银行与省社保局违法乱纪擅自将伍立娟个人在省社保局的养老金档案账户违法转移到市社保局,并且转移在灵活就业档案管理中,这一违法造作属于严重属于渎职乱用职权,这一严重犯罪行为给伍立娟当事人造成严重的后果。

    最后请世界人权组织禁止迫害过维权人员的政府官员以及工商银行高官以及他们的子女们入境美国,这些高官在中国以迫害劳动者的利益与人权为代价,享受着高档的生活环境,还有工商银行非法拦截访民都是严重侵犯人权,这些人都应该拉入人权迫害黑名单。

    伍立娟已经拨打了第十五巡视组的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态度非常好,认真记录了电话内容,但是他说会把问题转给相关部门,伍立娟请问相关部门是那个部门,就像湖北仙桃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判决书说的那样由相关部门统筹解决,这一“相关”,这一“统筹”伍立娟被政府,被银行,非法统筹到监狱去了,这一次由是说相关部门,为什么我们的问题总是没有一个确定的部门负责人来处理?不负责任的推诿总是那句话由“相关部门”伍立娟等待结果中。

    伍立娟整个维权经历都由姜建清造成的,后期维权是湖北省仙桃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依法裁判,枉法裁判导致后期上访,湖北省仙桃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还在2020年安排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到潜江市法院要求见伍立娟并且要求伍立娟签字,伍立娟签字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写着不解决问题会继续维权到底,湖北省仙桃市中级人民法院说要伍立娟签字后就不在告我们法院了!知道你们仙桃市中级人民法院不要脸能做这样的卑鄙无耻的行为,你们造成冤假错案导致人民群众大量涌入北京维权,是你们法院给强大的国家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是你们法院在对抗习近平的依法治国你们与中央背道而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给习近平依法治国造成阻碍,你们必将受到人民的审判。

    本网将继续关注伍立娟后续维权的情况,请各界媒体关注下岗职工的心酸与艰难的困境。

    前工商银行湖北潜江支行原职工伍立娟
    2021年10月16日星期六
    伍立娟联系电话:13707227753

  • 湖北农垦局职工刘茉香实名举报贪腐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6日消息】刘茉香是原湖北省农垦局招待所职工,现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231号。现实名举报湖北省农垦局领导包庇宗平建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及贱卖国有资产等犯罪事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2003年宗平建调任湖北省农垦局,在《蓝湾俊园》的住房是农垦局当时的张守权局长批文批准购买的,按照房改分房标准,超过规定部分标准,由宗平建个人分期付款,宗平建已参加房改,是无权再享受省直公务员分房政策,还要贪得《佳馨花园》的省职工分房之列,实属违规。

    (二)、宗平建收受原橡胶公司经理蔡正雄金钱,在已经享福利分房并且已经实际领取改制补偿款的情况下,违反政策将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131号原橡胶公司办公室,以住房名义分给蔡正雄侵吞国有资产,且还目无法纪的扬言,湖北省农垦局一个人有几套房子的人多得很,又不是他一个人有两套,你不服气就到中央去告。

    (三)、2003年宗平建行贿受贿上下内外勾结,将还在经营中,且不顾职工要求以及本所职工就业生活等问题,将国有资产《农垦局招待所》以低于正常价格的4倍合伙买下,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而农垦局纪委却说,卖房是经过中介公司评估而卖的。

    试问:哪家评估公司能够估出如此的廉价?(位于武昌长江大桥附近邻近长江边繁华地段仅建筑面积就3000多平方米的房产、以及土地连带院子和附属设施只卖150万元,平均每平方不到500元)贱卖给私营武昌家波医院的犯罪事实。

    以上情况就是省农垦局宗平建违规违纪的行为,刘茉香恳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法给予查处。

    刘茉香电话:13628638618

  • 记者实名举报市政协委员

    【民生观察2020年5月8日消息】近日,《新法制报社记者黄建华实名举报信》在网上热传。举报信显示,现任新法制报社消防周刊编辑部主编、记者黄建华,实名举报自己的前妻熊某被江西修江王酒业有限公司的人事部经理(部长)戴卫平性骚扰、江西修江王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市政协委员朱兴保连夜派出所捞人并干扰办案、黄建华报警被朱兴保威胁恐吓等问题。

    黄建华表示,网上举报信是自己所写,熊某是自己的前妻。黄建华发来了自己与前妻的聊天记录、自己与经办民警的聊天记录,以证实举报信内容的真实性。

    据悉,新法制报是由江西日报主管主办的江西省唯一一份法制生活类综合性日报。黄建华现任新法制报社消防周刊编辑部主编、记者。据媒体报道,黄建华多次被江西省委省政府、南昌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消防工作先进个人”,被省公安消防总队聘为“江西消防廉政监督员”、“江西消防公益宣传特约记者”,被南昌市消防协会聘为市消防宣传科普教育委员会委员。

    2018年11月,江西日报官方微信公众号《夜读》栏目推出《好记者讲好故事》专辑,其中发布了新法制报记者黄建华的演讲稿《搬出穷山窝敲开“幸福门”》。

    以下为黄建华举报信全文:

    实名举报信

    全国各级新闻媒体:

    我叫黄建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现任新法制报社消防周刊编辑部主编、记者。

    今天,我实名举报位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渣津镇的江西修江王酒业有限公司的人事部经理(部长)戴卫平性骚扰女下属熊某,在戴卫平强奸未遂后,受害者到渣津派出所报警,戴卫平当晚被公安传唤,但是身为九江市政协委员的董事长朱兴保不保护受害女下属,反而袒护性骚扰经理,连夜派出所捞人,对案件审理进行了干扰。朱兴保还曾威胁恐吓受害人家属的我:“不要把事情搞大了,如果报警的话,剥你皮!”

    整个事情的经过如下:

    2020年5月3日中午,江西修江王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兴保、人事部经理(部长)戴卫平等人接待中饮了酒。当天,江西修江王酒业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浮蛆春贸易有限公司(用于过账的公司)会计熊某第一次值班,她叫了堂妹熊露在边上陪伴。15时许,戴卫平返回办公室休息,途径熊某的办公室,以熊某办公室太热为由,假借关心之名,让熊某前往他办公室取空调遥控器。熊某随后跟随戴卫平来到他办公室取遥控器,不料戴卫平从熊某身后从脖子部位抱住熊某,并强行摸了熊某的胸部,还对熊某进行了强吻,遭遇熊某挣脱(以上细节有戴卫平办公室视频监控为证,但跟受害人家属对质、派出所录口供中,戴卫平以喝了酒意识模糊,记不清楚了为借口,说只是简单从后面抱了一下,对整个他性骚扰但强奸未遂的违法犯罪过程进行了轻描淡写,有避重就轻之嫌)。15时18分,害怕不已的熊某通过微信向我诉说了此事,我当时力主报警。随后,熊某才向堂妹熊露说了此事,堂妹也建议其立即报警。熊某母亲阮细莲和父亲熊林清得知此事之后,立即赶到镇里,并到了公司。强奸未遂后,戴卫平还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来到熊某办公室,观察熊某反应。随后,他离开了熊某办公室不知去向。

    事后,由于害怕,熊某没有立即报案,直到当晚21时28分许,才在熊露的陪同下前往渣津派出所报案。

    我在获悉熊某的遭遇之后,于16时32分联系了江西修江王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兴保讨要说法,并要求其立即对性骚扰经理进行处理。后多次催问处理结果,朱兴保均请求我不要报警,但他以接待和事务繁多为由,一直未能给出任何处理结果。20时59分,朱兴保与我通话,语气已经不再是请求我不要报警,他在电话中说戴卫平强奸未遂我们没有证据,反而诬陷熊某勾引戴卫平,我们要报警是别有用心,进行了言辞上的侮辱和恐吓。朱兴保的大概意思是:“你客气点,就帮你处理,要是报警的话就没有好果子吃。”他不断警告我“不要报警,不要把事情搞大了,如果报警的话,剥你皮!”对我进行再三的威胁恐吓。(有通话记录为证)

    22时56分许,熊某在报警录完口供之后,在回家路上对戴卫平所住的渣津广场“红舞鞋”楼上住宅通过微信对我进行了拍照指认,此前她也在派出所确认了戴卫平的住处。

    当晚估计23时许,派出所民警对戴卫平进行了传唤,他在派出所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是对细节有所隐瞒。5月4日凌晨00:19,经办民警周春冰打电话告诉熊某,说戴卫平找到了,但是已经被朱兴保担保出去了。

    5月4日凌晨,戴卫平被妻子拉到办公室看监控,发现报警情况属实。早晨5:40,戴卫平给熊某发来短信道歉,承认自己喝多了酒,做了错事(有短信为证)。上午7:52,我给戴卫平打去电话,戴卫平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过程进行了解释(有录音为证),我让他9:30到派出所,但戴卫平始终没有在派出所出现。10时许,朱兴保妻子熊梅花给熊某打来电话,要求在我的叔叔婶婶家见面。我赶到后,熊梅花叫来了戴卫平,戴卫平当面交代了违法犯罪过程,但是说只是简单从后面抱了一下,对整个他性骚扰但强奸未遂的违法犯罪过程进行了轻描淡写,有避重就轻之嫌,我再三追问细节,他以喝了酒意识模糊,记不清楚了为借口,没有继续回答(有录音为证)。

    以上便是整个事件和我取证的全过程。尽管事实如此确凿,但是直到今天(5月5日),戴卫平仍未受到任何处理,逍遥法外。

    对此,派出所方面的解释是仍在继续调查和补充证据,但是戴卫平办公室的视频监控已经调取,确认了和熊某的口供几乎没有出入。

    5月5日凌晨,老天深知受害人之冤情,电闪雷鸣。正是:人在做,天在看,惊雷为你鸣不平!魔之人,鬼之心,严法砍出正道来!

    朱兴保是江西酷骑(CUCI)实业有限公司的创始人、董事长,江西修江王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修水县鸿云班宁河戏演艺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江西商会副处长,作为一名返乡创业青年,他有着慈善企业家尤其是九江市政协委员等诸多荣誉和光环。

    出于个人安全的考虑,为了防止我和受害人熊某及所有家人日后遭到打击报复甚至暗算,我在此以新法制报社记者的身份实名举报,并以18年的党龄担保以上所说的一切。

    恳请各级新闻媒体,对该案件的调查和处理进行新闻监督,以确保其公正性。同时,希望通过新闻媒体的维权,将朱兴保的丑恶嘴脸公之于众,并通过省级媒体《江西日报》对我进行道歉声明。此外,我认为朱兴保德不匹位,恳请九江市政协免去其市级政协委员的荣誉光环。

    除此之外,我肯请有关部门对江西修江王酒业有限公司用浮蛆春贸易有限公司过账一事是否违法,江西酷骑实业有限公司(CUCI)是否涉嫌假傍意大利酷骑集团的CUCI品牌一事进行调查。

    以上诉求,恳请有关部门一一回应!

    实名举报人:新法制报社记者黄建华
    (手机:13307008212)

    2020年5月5日于江西南昌

  • 盐城21名村民举报政法委副书记

    【民生观察2020年1月3日消息】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圩洋村21名村民,联名签字按手印,实名举报当地政法委副书记阮绍刚,在任职期间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官商勾结私分村集体资金的违法犯罪事实。

    村民反映,2018年3月,阮绍刚把圩洋村村部大院里栽的直径1.5cm红枫树,谎报价格为1.8万元/棵;直径1.5cm桂花树,谎报价格为3.8万元/棵,连圩洋村村部后面车棚实际其工程费用约20万元,却被谎报成为500万元。阮绍刚与工程老板将套取的资金互分,至今不向村民公开所有村工程账目。

    圩洋村大楼工程违法很严重,仅仅村部大楼里地板砖块50多元一块,被续报成800多元一块,这一项目若被依法查处,违法数目就很惊人,建设圩洋村村部大楼被贪多少万?圩洋村大楼应该重新被审计,阮绍离任村党委书记应该审计,却阻扰至今未审计。

    阮绍刚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将很多工程分包给其亲信人发横财互分,例如:将圩洋村大楼玻璃幕墙进行二次招投标(工程完毕后再招投标违法),仅这一项就让村集体资产损失惨重。

    阮绍刚从不把村民大会和村党委村委会成员放在眼里,独断转行;将村集体资金私自挪用,以年利率12%非法集资村民的拆迁款,再以相同年利率12%向江苏钱江实业有限公司(五金机电城)、明珠商贸城和金鼎装饰城等多家单位放高利贷三千多万元,阮绍刚既不是金融机构银行,又没有得到利息差价,明知有风险向其借钱,他们图什么?必有钱权交易。

    五金机电城大楼现在已成为烂尾楼且老板跑路,官商勾结收受贿赂捞钱导致本金利息无法追回(其中五金机电城为能套借到村二千万元资金,向阮绍刚行贿别克林荫大道轿车,当时车牌号为苏:J12999,名为村中公用,实则为阮绍刚专车)。

    阮绍刚让王宏彬借圩洋村委会的名义,将江苏钱江实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9日起诉到亭湖区人民法院,亭湖区人民法院已经于2017年4月6日作出(2016)苏0902民初5558号民事判决书,此证据证明放高利贷是不争的事实,这是以合法之名掩盖违法之事,以推卸放高利贷的责任!

    阮绍刚接收金鼎装饰城5套门面,其中一套卖给圩洋村三组虞加军、一套卖给圩洋村三组贾中江,获利百万元。

    阮绍刚挪用国家资金数万余元,摆平被自己指挥殴打致残的人民群众,明显违纪违法。滥用拆迁总指挥权力将亲信以外认为拆迁不公的拆迁户以暴力手段拆迁,殴打致残拆迁户吴勇住院,后阮绍刚见事不妙挪用公款百万元赔付给吴勇希望能息事宁人。

    2015年7月间,阮绍刚在无任何征收公告以及法律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拉帮结派几十人私闯—通洋战利品(公司名)吴勇的私宅,暴力逼吴勇签定位于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新洋经济开发区圩洋村奥特莱斯项目二期别墅拆迁协议,殴打致吴勇左手残疾(有照片视频为证)住院,后见势不妙又挪用公款百万元赔付给吴勇,他们自己犯罪却用公款赔偿更是犯罪!其凶手杨俊生等人已经被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立案。

    阮绍刚的另一弥天大罪,由村民代表于2016年签字按指印联名举报。即在联畅物流拆迁中巧立名目,捏造事实侵吞骗取国家巨额拆迁款。

    联畅物流拆迁款总计2099万元,具体拆迁补偿情况如下:
    1、拆迁面积5650平方米,补偿费总计:6780000元;
    2、其他面积18759平方米,补偿费总计:5064957元;
    3、装潢补助费总计:1017000元;
    4、拆迁奖金计:678000元;
    5、停业停产费用计:592248元;
    6、搬迁补偿费用计:56500元;
    7、附属设施及花木费用计:5987285元;
    8、临时安置费用计:813600元;
    9、房产土地变更费用计:410元。

    而实际上,联畅物流公司就是一个简易的停车场而已。里面仅有的一栋民房两用小楼及几间临时活动用房,哪来的5650平方米?场地上连水泥地平都没有,只是用建筑垃圾铺了一层,用于停放货运车辆。更谈不上绿化了,有的也就是车辆压不倒之处自然生长的杂草。近600万元的花木补偿从何说起,村民怀疑这是阮绍刚团伙合伙骗取拆迁款而捏造的,就是钱权交易!

    村民说,阮绍刚在任职期间,将一个原来富裕的圩洋村搞成“三光”(即土地卖光、钱贪光、村部大楼抵押光),没有一个村办经济实企,欠债几亿元!他们甚至无法无天、明目张胆很有底气的犯罪。

    对于阮绍刚的违法行为举不胜举,村民恳请上级领导明察秋毫!患受害村民一个公道!

    群众代表:花达水,男,47岁,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新洋经济区圩洋村五组。手机号:13605109219



  • 因实名举报卢廷阁被强制传唤

    【民生观察2019年12月14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上午,河北卢廷阁律师被石家庄市赵凌铺派出所,以涉嫌寻衅滋事传唤。

    据卢廷阁律师妻子发出消息称:2019年12月14日早上八点多,辖区派出所所长给卢廷阁律师打电话找他,他说让去律师事务所找。然后九点多卢廷阁给他妻子打电话说是给了他一张纸,涉嫌寻衅滋事,让他签字,他也签字了,他现在派出所做笔录。

    随后,卢廷阁律师的妻子赶到赵凌铺派出所。派出所人员承认卢廷阁律师正在里面接受讯问。她妻子问你他中午能否回家吃饭。派出所的人说应该不能,可以让她送饭进来,但也不让他们夫妻二人见面。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卢廷阁律师此次被派出所强制传唤,据悉可能与其近期实名举报当地司法局领导,因而得罪某人有关。10分钟前有网友给派出所打电话,一位女性接的电话说:“他媳妇刚刚来给他送饭,其他的俺什么也不知道”。网友问她所长手机或值班领导电话,她说“我真的不知道,俺这个电话只能接不能打”。

    北京律师谢燕益表示,卢律师被传唤可能由于其以实名举报司法局非法干预执业权利,以及近期转发墙外信息所致,此前已有郝劲松等因转发渔村(香港)等信息遭到传唤。

    据悉,卢廷阁是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卢廷阁在代理一起法轮功学员案件时,曾被四川会理法院法警李朋殴打致昏迷,但他维权2年至今都没有结果。随后,卢廷阁提起刑事自诉,以故意杀人未遂罪起诉李朋,要求法院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并依法向四川省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今年11月下旬,卢廷阁律师向石家庄市纪检委书记,就本年8月石市司法局官员骚扰卢父母以及挪用扶贫款物一事进行了实名举报,据称司法官员突击骚扰卢廷阁父母疑与其代理法轮功迫害案有关。



  • 民营企业家举报村书记以权谋私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27日消息】原江苏省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国平,实名举报刘重兴利用职权,其在任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夏渎村书记期间,以被拆迁企业重新建厂的名义,侵占黄国平和夏渎村其他被拆迁企业拆迁后重建的集体土地约70亩左右。

    黄国平,男,汉 族,1961年出生,住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富润花园二区 ,原是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05年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已依法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证》,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是合法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人。

    2010年,因无锡新城工业安置区西拓二期建设,胡埭镇夏渎村大部分企业和民房需动迁。当时夏渎村有20多家企业列入拆迁范畴。其中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也列入拆迁范围。

    按照《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和胡埭镇其他各村企业动迁实例,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等企业动迁后,胡埭镇、夏渎村应该重新安排集体土地,让他们自己建造厂房继续经营。

    2010年9月23日,夏渎村召开了《关于胡埭镇夏渎村所有企业拆迁协调会》。在此协调会上,夏渎村书记刘重兴和胡埭镇政府副镇长秦杰承诺:企业动迁,安排重建土地。夏渎村所有拆迁企业厂房,由夏渎村委统一建造,按成本价卖给各企业用于经营。

    后来事实证明,这是村书记刘重兴侵占“黄国平和夏渎村其他拥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被拆迁企业、被拆迁后重建集体土地”的一个圈套:村书记刘重兴利用黄国平的安泰气体公司等企业,因拆迁前领取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利用集体土地建造工厂经营活动。凑巧大规模拆迁建设胡埭工业园西拓二期,以“企业动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企业需要重新建厂、必须安排集体土地”的名义,以自己妻子卢小琴的名字,在胡埭镇龙延村以“被拆迁企业回迁进厂”,租赁集体土地约20亩左右。

    刘重兴的妻子卢小琴,既没有开办实体工厂,也不是被拆迁企业,刘重兴凭黄国平的安泰气体公司等被拆迁企业因拥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后批准租赁得到的土地,不给安泰公司和其他被拆迁企业使用,明显侵犯了安泰公司和其他被拆迁企业的合法权益。

    刘重兴侵占黄国平的安泰气体公司和其他企业拥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等被拆迁企业的重新建厂的土地约20亩后,在此土地上,造好厂房约10000平方米后,按年租金每平方米200元左右的价格,获得每年租金约2000000.00元的非法收入,对外出租给徐黎春办厂做产品使用。而夏渎村被拆迁企业没有一家企业能买到所谓的村委造好的成本价的标准厂房。

    刘重兴妻子卢小琴批准租赁得到的土地、造好厂房的地址是: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龙延村景天路10号。

    刘重兴侵占黄国平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土地重建厂房后,不给安泰公司使用的行为,给安泰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黄国平说“在2011年拆迁过程中,安泰气体有限公司建厂经营临时搬迁到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作临时过渡经营,等待回迁土地。不料回迁土地落空(被刘重兴侵占),因安泰气体有限公司经营的工业用气属危化品,因经营地址的变动,在将近三年内,没有及时得到回迁,于是我向无锡市惠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料该局不但不同意我申办,而且还出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颁发决定书。在2013年又被惠山区安监局取缔了我本人的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告知书惠安监管罚告《2013》Z2003号,而且还被惠山区安监局罚款18万元,被惠山区法院执行费2750元。村书记刘重兴冒用我等企业拥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被拆迁企业、租赁土地造好厂房没有把成本价的标准厂房卖给我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给我公司及我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黄国平还表示,刘重兴具有“利用职权贪污拆迁款”的嫌疑。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夏渎村的企业和民房拆迁补偿款约有一亿元人民币左右。根据2019年5月14日,他向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依法申请公开“胡埭镇夏渎村村委补偿黄国平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拆迁补偿款142万元的增值税发票”信息的《信息公开申请表》,胡埭镇政府于2019年6月3日给他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回复称:黄国平依法申请公开安泰气体有限公司142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增值税发票,胡埭镇政府不存在。据他所知,所有被拆迁户,都没有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证实胡埭镇夏渎村的拆迁补偿款一亿元左右没有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而是使用可以篡改的打白条结算拆迁补偿款往来结算。村书记刘重兴指使各企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的签名及盖章都在白纸上。然后再把各拆迁企业金额签名及盖章,使用技术手段移到拆迁补偿协议中,而拆迁补偿协议条款各拆迁企业在签字和盖章的时候应该不知情,关于胡埭镇夏渎村非住宅房屋补偿协议书的无效证据。

    另外,胡埭镇政府在动迁中,安排土地给其他村被拆迁企业重新建厂。

    据不完全统计:胡埭镇政府在此拆迁过程中,对胡埭镇张舍村、龙延村、鸿翔村、孟村村等企业拆迁,都得到了重置集体土地,造厂房后继续经营。

    根据胡埭镇政府2019年9月2日给黄国平的三份《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证实在拆迁中没有拆迁企业的单位,胡埭镇政府却安排集体土地给其他厂重新建厂。以下是重新建厂的名单和安排集体土地的面积:
    1、无锡源码科技有限公司。拆迁前没有属于自己的厂房,拆迁后,胡埭镇政府安排租赁27亩集体土地。地址:胡埭镇振胡北路与金桂路交叉处。
    2、无锡华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拆迁前租用菜地民房50平方,在原孟村村医务室旁边。胡埭镇政府安排租赁10亩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后对外出租盈利。地址:胡埭镇负来桥路13号。
    3、无锡特种辊轴制造有限公司,地址在胡埭镇负来桥8号。
    4、无锡凯通钻具有限公司。拆迁前没有属于自己厂房。胡埭镇政府安排租赁20亩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后对外出租盈利。地址:胡埭镇负来桥路13号。
    5、无锡市一心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自己的原厂房没有拆迁。,胡埭镇政府安排租赁28亩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后对外出租盈利。地址:胡埭镇振胡北路
    6、无锡市百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原厂房没有拆迁。胡埭镇政府安排租赁10亩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后对外出租盈利。地址:胡埭镇金桂西路9号。
    7、无锡鸿晓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拆迁前占用集体土地3亩左右。拆迁后。胡埭镇政府和刘重兴安排租赁25亩左右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后自己使用一部分,大部分对外出租盈利。地址:胡埭镇鸿翔路38号。

    综上,根据各种事实,刘重兴的行为已经涉嫌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问题,黄国平已依法向中纪委监委 实名举报,请求依法对刘重兴进行彻查,并同时向社会公布事实真相,还广大民营企业一个公道!

    黄国平电话:13861699019

  • 人大代表实名举报被打致残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8日消息】广东省陆丰市人大代表陈木欢,实名举报村霸贪腐被殴打致残,再次举报后被以莫须有罪名构陷,现被迫离家到处流亡,被当地公安机关列为网上追逃。

    陈木欢是广东省陆丰市南塘镇南湖村委南新村人,自1998年起陈木欢就开始举报当地贪腐行为。2011年至2012年间,陈木欢又带着村民们向中纪委,国家信访局,广东省信访局等部门,实名举报陆丰市南塘镇南湖村委会原党支部书记、主任陈玉枝及其儿子陈锦侨(党支部副书记,原南塘镇保险公司经理),父子俩人长期狼狈为奸、贪污腐败,十多年来侵吞南湖村委6个自然村集体财产,暴力强迫村民买园地,将国家下拨给农民的各种惠农补贴,贫困学生助学金等大都占为已有,同时伙同陈乐谦等违法操控基层选举,蓄意打击报复不任其摆布的村民及干部等违法违纪行为。

    陈木欢的举报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虽然经举报查处的案子曾被广东省纪委拍摄成《广东省第四期纠风专题暗访片》,但在陆丰市原纪委一室主任吴锦秋等的包庇之下,最终的处理结果却令人心寒:陈玉枝,陈锦侨只被免去南湖村党支部书记职务,陈乐谦的假党员身份被真警告处分,对侵害村民利益的违法等行为不予认定,案件被压下,不予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陈木欢讲述,“如此重大的贪腐和违规违纪行为,其处理结果之所以会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源于陈玉枝强大的关系背景:陈玉枝胞弟陈玉梅(原陆丰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其儿子陈唯(现任陆丰市法院副院长),另一儿子陈某(广东省某税务局办公室主任),干儿子沈伟贤(陆丰市人大副主任,市工会主席),沈伟贤的胞兄弟(是陆丰市检察院干部)亲戚黄跃民(原南塘镇纪委书记)。注:陈玉梅之胞弟陈玉水是伙同陈乐谦故意持枪射杀南塘镇陈兴城的主犯,都获轻判,可见其是何种关系。”

    “举报是正义的,但后果是严重的。我举报换来的结果是陈乐谦提出用二百万买掉我的生命,并于2014年3月指使其亲胞弟陈雪稀,表弟陈金全,陈木川,陈自胜及社会吸贩毒人员等三十多人持枪械等作案凶器,将我暴打至头骨骨折,指骨二次骨折,腰骨严重移位,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由于该黑恶集团保护伞强硬,以上凶手一直未被追究,我因惧怕再次被报复,也被迫未经司法程序而私了。”陈木欢如是说。

    2014年4月,陈木欢被6个村的村民推选为村委副主任、南新村小组组长,2017年连选连任并当选为该镇人大代表。在他担任该村民小组长期间,应全村村民多次强烈要求,以南新村经济合作社的名义与村小组全体村民签署了《合同书》一份,约定利用本村原有厝地和荒废几十年的闲散土地进行总体规划,由二次村民会议决策,通过抽签的方式分配给南新村村民建造房屋。

    但陈木欢这种为村民谋福利的行为,显然触犯了“黑恶势力集团”的利益,要知道,他们预谋报复垂涎这些土地的利益已经很久了。就在村民们准备择期进行抽签分配宅基地期间,意外出现了:规划出来的宅基地被以陈乐谦(南湖村委委员,刑释假党员,曾因团伙持枪杀人致人重伤获刑五年)为主谋,陈雪锋(共产党员,供电所职工)陈雪稀、陈雪颜(共产党员,供电所副所长)陈木川、陈朱胜、陈锦汉、陈赛平、陈武润、陈汉宽(曾在深圳东门市场当市霸受过刑罚)等为首的家族黑恶分子聚众四五十人持械哄抢。

    陈木欢说,“发生了这样极端的恶性事件后,为了维护村民们的合法权益,我一边通过正常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一边多次到现场进行阻止。无奈我势单力薄,不但阻止不了,还遭到对方的暴力围攻,好在当时还有主持正义的其他村组干部及我报警后一同赶到的民警在场,才让我免遭毒手。(有视屏照片等为证)为了集体和村民们的利益,我于2018年4至5月期间,再次将“该黑恶集团”强抢集体宅基地等违法事实,连同我被故意伤害一案向国家相关部门及领导进行了实名举报。”

    “而这次举报的后果,更严重。我的举报材料被转到该黑恶势力‘保护伞’陆丰市委派驻南塘镇的监察组组长吴锦秋等人手里后,相关部门非但不去查处黑恶势力的违法事实,反而让我被黑恶分子等合力诬告,并调动公检法,国土等相关人员先行伪造证据实施报复陷害,将我罗织上一系列背锅式的错误后,套上莫须有的罪名进行刑事传唤。而奇葩的是:刑释劣迹分子假党员陈乐谦于2019年4月又被党内警告了一次,还违反规定照样上班,继续把持基层政权。”

    2019年6月2日, 陈木欢被构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罪名,从而成为犯罪嫌疑人。因害怕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内外勾结,到案后会再次遭到毒手,致使其有冤无处申。因此,陈木欢被迫远走他乡,导致无家可归,至今还被陆丰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传唤并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因当地律师不敢接他的案子,二个月前,陈木欢辗转去过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并委托该所发律师函给陆丰市市委及公安局相关领导人,请求撤销对他莫须有的立案,但陆丰当局至今未有任何音讯。

    陈木欢呼吁上级领导及网友关注其惨遭“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报复陷害遭遇!

    陈木欢电话:13729552968

  • 安徽何贵生举报村官至今无果

    【民生观察2019年8月3日消息】安徽省东至县昭潭镇政府工作人员何贵生历经5年,实名举报东至县昭潭村支书徐慧明涉黑涉恶等贪污腐败问题,至今未果。期间遭到打击报复、威胁恐吓,一度被当地政府无辜开除公职近1年时间,给他和家人造成无法估量的重大损失。但何贵生没有被吓倒,依然坚持投诉举报。

    2014年何贵生在协助分管镇政府城建规划工作期间, 在一次晚上散步时无意发现集镇老街公路两旁的农民机耕田,全部被人用木桩(间隔八米宽)分割成块状私下倒卖! 第二天就即时向原镇党委张百胜书记汇报未果。之后迫使他向东至县国土局、县纪委实名举报。为此事,竟遭到村支书徐慧明采取套用其情妇徐学娟和程晓光等人的名字,污告其为昭潭镇黑社会份子,并教唆其组织成员陈某某围攻殴打原昭潭镇方国民镇长(现任镇党委书记)。从而误导镇党委无辜开除何贵生近一年的公职。后历经安徽省政府分管信访、国土两位省长督促批示下,才得以査实何贵生举报的“叶路生户108万”等众多涉黑涉恶事实。

    何贵生被逼前后历经五年多赴北京、合肥诉讼、举报至今未果!由此给他和家人造成无法估量重大损失。为此, 何贵生再次公开向安徽省扫黑除恶办、省监察委实名举报(诉求)六个关键性问题:

    举报一:东至县纪委方建新书记答应:会督促县级监察委调取2019年元月10日昭潭镇纪委唐国培反馈中央第十一巡视组答复函中重点提到 “县国土局、检察院等职能部门原已查证村支书徐慧明倒卖杨记明、李长根等户1.91亩土地(实际系五保户承包耕地)等涉恶直接证据”!特恳请安徽省扫黑除恶办、省监察委领导您能依法予以督导查处。

    举报二:徐慧明利用同原从昭潭镇调离县某某局长存在权钱暖昧关系,以及同原镇政府分管土地、城建规划李发根(现任镇长)相互勾结便利条件,采取权钱交易方式将虚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代替合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直接导致池州市中院(2017)皖17行终33号以“张官李代”虚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证日期”为由,枉法裁决撒销东至县法院一审(2017)皖1721行初7号“徐某非法所得19万”行政判决(详见“再审申请书”)! 为逃避打击,徐 慧明竟教唆其组织成员陈某某等人围攻殴打原昭潭镇方国民镇长(现任镇党委书记)。恳请安徽省扫黑除恶办、省监察委领导您能予以督导立案查处。

    举报三:东至县法院将所有牵涉徐慧明的生效判决: 含(2018)皖1721行初2号公益诉讼判决,以及(2017)皖1721行审149号陈家乐67万元判决;(2015)东行非审字第00127号陈家乐9.8万元判决;(2015)东行非审字第00131号等所有生效判决。全部枉法裁定“无可执行财产”?可以论证:县法院主要分管执行李主任明显存在消极敷衍、掩压倾向!

    举报四:徐慧明代理人陈家乐(2017)皖1721行审149号已被判决77余万(含东行非审字第00127号陈家乐9.8万元判决内)非法所得款,陈家乐已经向县各职能部门呈交徐慧明亲写“倒卖合同、协议、收款条据”等直接涉案证据。

    举报五: 徐慧明在东至县南山上院另外包养了一个情妇,徐慧明自己有一辆别克,2018年5月徐某亲送一辆红色的车子给其情妇,同时将东至县城南南山上院小区xx楼XXX室房子送给其情妇。徐慧明作为一个农村支部书记,众所周知,其家庭所有成员没有任何额外收入,徐某一年的工资收入才几万元,每年的合法收入不会超过10万元。就算他当了十年村长和支书,除去小孩治病等家庭正常开支外,其合法收入也不会超过几十万!其一次性投资几百万现金炒卖南山上院二十多套商品房本金?以及上述包养情妇高额费用是从何而来?综上述,本人是明确举报“村支书徐慧明包养情妇资金来源”方面问题,东至县昭潭镇纪委唐国培书记于2019年5月20日中午代表县纪委竟避重就轻反馈我:“近六十岁徐慧明同其老婆已离婚? 徐慧眀仅是同三十岁售楼女共同生活“恋爱”九个月? 不能认定为有作风问题?”…… 何贵生被逼当场反复质问驳斥:如果县纪委真的调查徐慧明作风问题?哪么,早年经公安部门李泽斌所长亲自调查并已经备案的“徐慧明多次带其前情妇徐学娟到我家宾馆开房睡觉”的作风问题,县级纪委部门为何至今又不予核查处理?特恳请能引起领导您的高度重视予以督促查处上述涉黑涉恶系列问题。

    举报六:何贵生于2014年举报初始阶段,重点举报徐慧明虚构村集体林场套骗国家百余万退耕还林资金,历经多年采取帮助超生村民交纳“罚款”名誉,私自大范围几千、几万元贪取超生户小孩上户口巨额费用,将镇政府安置给村委会办公用地骗占为已有后倒卖,虚构套用中街村民组张的根、徐光荣小孩等多位村民名字骗得多块安置建房用地再转手谋利,采用上下联手方式大肆贬卖村集体林地谋取暴利等等涉恶问题始终未被查处!

    何贵生请求督促东至县法院能尽快依法执行所有党员干部已生效判决! 请求领导能尽快督导东至县监察委依法立案査处村支书徐慧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涉黒涉恶问题! 得以彻底查清整个事实真相,还昭潭底层民众一个明朗政治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附:公益诉讼判决遭强拒执行!是体制有弊端?还是执纪懒政?】

    我叫何贵生,身份证号:342829196711030315 系安徽省东至县昭潭镇政府工作人员。……我于2014年开始实名举报东至县昭潭村支书徐慧明涉黑涉恶等贪污腐败问题。并于2018年向省检察院薛江武检察长提交《关于把东至县昭潭镇违法倒卖耕地纳入公益诉讼问责的建议》,被检察长亲自批示东至县人民检察院立案受理。后于2018年5月2日《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8)皖1721行初2号依法对东至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做出一审行政判决…… 为此案,我早在2015年就多次面见原池州市纪委施正生副书记(详情网络点击审核《转呈给池州市纪委施正生书记十二条举报信息》),后期经常拔打电话向原安徽省纪委刘明波副书记投诉求助,并得到原安徽省分管国土方春明省长亲自批示督促查办……2016年开始至2017年我几乎是反复拔打原东至县纪委刘杰书记电话提出诉求, 可刘书记她却是费尽心思地敷衍忽悠我。….. 2019年初期,我打电话向现任东至县纪委方建新书记提出诉求,据方书记明确答复我说:他已经多次为我所举报的案子向县级党委主要领导汇报过……其中有次我亲到县纪委当面询问纪委宋丰梅副书记“怎么中央巡视组专案督办我的举报案件,县纪委凭何还是压着不予立案?” 宋书记竟直接答复我说:“您何贵生在镇政府里工作了二十多年,难道您自己还不懂吗”?为此,我真的是悲愤无语!……总之,我历经五年多实名举报,该走的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程序,我都反复、无数次争取过,并专程赴北京上访举报十多次,前后十二次面见中央、省委巡视组。但始终还是被地方官场死死掩压!……

    尊敬的领导:我历经多次当面见过县里直接分管此类信访案件领导,并反复向市县检察院诉求督促执行已生效公益诉讼判决。可县里所有分管领导及检察机关都默认我所提出诉求合理、合法。特别是针对牵涉我举报的所有已生效判决(含我申请的池州市首例公益诉讼判决内)不予执行问题。但就是无力(单个领导权限)帮我解决此举报、信访问题?或许真的就是社会上广泛评述的:完全由于此案直接牵涉到地方乱作为的官员太多缘故?……

    敬此,特再次恳请能引起上级领导您的高度重视,能尽快督导执行公益诉讼等所有已生效判决,得以依法审核我所有实名举报的问题。何贵生急盼彻查此案!……详情网络点击《除恶务尽何贵生实名举报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为维护地方官场稳定? 怎能无原则死保村支书徐慧明》

    诉求人:何贵生 联系号:13705663489 二0一九年八月一日

  • 张彦平因举报领导贪污被判刑

    【民生观察2019年7月27日消息】黑龙江省绥化市访民张彦平,因实名举报单位领导贪污腐败问题,遭打击报复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张彦平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被最高院发回当地重审,但绥棱县法院一拖再拖,时至今日不审不判,继续将张彦平关押在绥棱县看守所里,也不通知律师何时开庭。

    张彦平,女,今年62岁,是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林业局新生国有林场的退休职工。2009年开始反应北林区林业局局长杨清福和副局长杨国庆(兼职国有林场场长)合谋贪污,截留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曾经在2010年3月到绥化市北林区检察院实名举报,北林区检察院在同年6月份拿到北林区国有林场的账本和传票,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已经查出:杨国庆贪污70多万,这笔钱不包括退耕还林补贴资金413万多元。杨清福和杨国庆凭借雄厚的资金和强权,打通关系,从北林区检察院将账本和传票拿回,拿回不到20天就报案北林区公安机关:仓库被盗账本和票据丢失。北林区检察院不给张彦平任何处理结果。

    2011年7月21日北林区信访局凭借伪造上访信,改变张彦平的诉求,将张彦平所要的“土地使用权”改为"土地所有权’来认定张彦平的诉求是无理诉求。将张彦平的信访案件终结,信访局违反《信访条例》的规定,终结案件没有给张彦平终结手续,导致张彦平的案件不能进入复议和诉讼阶段。无奈之下张彦平只好进京上访,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2年2月至2017年3月张彦平先后遭到8次行政拘留,具体时间地点如下:2012年3月9日下午,张彦平在北京南站等车时被大公交车拉去久敬庄,被北林区信访局驻京办主任王一汉接出后雇车送进黑监狱一天一夜,3月10日晚有雇车拉回北林区,于3月11日晚实施行政拘留十天。

    2012年5月9日,张彦平到黑龙江省信访局(哈市花园街161号)反应北林区信访局终结不给手续等违法违纪问题,遭到信访局洪秀义买通省政府保卫处李庆红出具伪证陷害被拘留十天。

    2012年11月11日,张彦平陪同妹妹张艳敏到北京协和医院看病被北林区林业局、北林区检察院、北林区信访局三家联合截住,调动警察将妹妹腰椎摔成滑脱、腹腔压出血,之后2人被强行押回,不许张艳敏去医院检查,使用过期的拘留证(2012年5月11日钉在张彦平的拘留卷中)对张艳敏实施拘留。因姐妹俩同时被拘留,造成家中患病的父亲张洪无人照看,其后鼻子流血不止,一个人冤死家中。张彦平的此次拘留经行政复议后被撤销,但至今不给任何赔偿。

    2014年7月2日张彦平到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邮局给国家领导人邮寄信件,由于身份证上被设限导致被送进久敬庄,因为没有扰乱公共秩序,被北京警察给予训诫。7月4日被北林区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天。

    2014年12月10日,由于北林区政府信访局不解决问题,张彦平又到北京中南海邮局邮寄信件,邮寄完到14路站点等车时被查身份证件后,送去久敬庄。回来后被北林区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天。

    2015年2月3日,2015年6月12日,2015年6月27日,同样被北林区公安局分别行政拘留十天。

    2017年3月4日到北京天安门看升旗,过安检时被查身份证,又一次被送去久敬庄,回来后同样被拘留十天。

    此后张彦平再没去过北京。2017年9月30日,张彦平在家接到北林区林业局纪检书记姜洪波的电话通知到北林区信访局开听证会解决问题,张彦平于30日下午上班时间准时到达信访局,刚到信访局就被北林区治安队押走,然后以之前的8次行政拘留为由,被定为寻衅滋事罪,将张彦平刑事拘留在绥化市看守所里。

    2017年11月7日绥棱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欺骗张彦平说:写一个认罪悔罪就出去了。张彦平在一张空白纸上写下“认罪悔罪”四个字后,于当天办理了取保候审。2018年10月16日张彦平寻衅滋事一案,被北林区公安局起诉至绥棱县检察院。2018年10月30日绥棱县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2018年11月15日,绥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宏伟对张彦平提起公诉发出量刑建议书。

    2018年12月27日绥棱县法院开庭审理张彦平寻衅滋事一案,在开庭审理时,公诉人没有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对张彦平给予公平公正,反而以推理的形式对张彦平从重定罪量刑。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寻衅滋事罪强行加在张彦平的身上,从重判决张彦平有期徒刑三年。法院于27日当天将张彦平收进监狱(绥棱县看守所),张彦平的律师提出会尽快向合议庭提交律师建议涵,而绥棱县人民法院完全不在意律师建议函,于次日(28日)就枉法作出判决,判处张彦平三年有期徒刑。

    张彦平对此判决不服,于2019年1月2日提起上诉,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6日作出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人民法院(2018)黑1226刑初93号刑事判决;二、发回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绥棱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8日受案,6月24日告知绥棱检察院申请延期,7月5日张彦平的家人申请取保候审,绥棱县法院却一拖再拖,总是告知主管领导不在,一直到7月24日才告知取保申请收到了。

    下面有两段录音,一个是2019年6月24日绥棱县检察院控告科检察官打来的电话,告知我最高检察院转办的关于《举报控告信》收到了,会给我一个答复意见,我让其给我一个书面的答复,绥棱检察院说会给我邮寄过来。我等了一个月,没有收到答复意见。

    7月24日家属给控告科的检察官打电话,该检察官告知需要等绥棱县法院判决下来,才能给答复。家属口头向检察官控告绥棱法院推诿扯皮,至今不给答复,该检察官也说发回重审的案件期限是三个月,4月28日距离7月28日还有4天。时至今日,绥棱县法院不审不判,继续将张彦平关押在绥棱县看守所里,也没有通知律师何时开庭。

    家属对此提出质疑,难道一个因揭发检举被陷害的冤假错案就这么难以下判吗?家属希望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四督导组,能够严查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林业局涉黑贪腐大案,以及官员恶意栽赃陷害打击迫害举报人的违法犯罪问题!

    家属张艳敏电话:1384676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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