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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芜湖谢留卿案第三次审理延期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2日消息】本网获悉,安徽芜湖谢留卿案,已经历了最高法院的三次批准延期,本次审理期限截至2020年8月12日。

    芜湖案是安徽省繁昌县法院正在审理的谢留卿等63人涉嫌诈骗罪案的简称。因其开庭审理地点在芜湖市中级法院,又因芜湖市公安局参与了该案的大抓捕、芜湖市检察院的检察长早已将此案作为其政绩在人民代表大会上宣讲过,已波及整个收藏品行业,乃至艺术界、文化界和经济领域。

    在高层保护民营企业的政策频发之际,知名法学教授何兵、徐昕领衔的辩护团队倾力加入。该案获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被称为芜湖案。

    据真辩时代发文,繁昌县人民法院一把手院长吕美满,做为人民的法院,是否应该承担起一把手的担当与作为,按照“全面依法治省”、“三项清单”的制度,重点监督这起民营企业的案件,共同分忧。但目前现状,对于这起明显无罪的案件,安徽省繁昌县法院却迟迟不能作出判决与取保决定,大概率会再次走上第四次延期的道路。

    在保护民营企业家和突出纠正“一押到底”企业家的大环境下,民营企业家谢留卿在安徽一审迟迟没有判决,截止2020年7月28日,其长期被羁押三年。作为在北京与河南郑州经商的外地民企被羁押在安徽省,是否能得到关注,我们渴望着像本地民营企业那样,被一视同仁公平公正的对待,希望能尽快让其复工复产,为国家经济、文化复苏做出贡献。

    1、保障员工方面:中金公司在羁押状态下,一直在践行社会责任。2017年7月28日案发至今,中金公司一直为员工缴纳社保,缴存羁押生活费、尽最大可能保障羁押员工父母跨省少跑,少操心;为生活困难的员工家庭提供经济支持;

    2、保障客户方面:中金公司在羁押状态下,感谢上游厂商支持给予退货,盘活现有库存(部分库存在繁昌公安局保管)、保障了未发货客户退款、定金需求,维持社会稳定。三年来,不间断地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修补字画,调换货物,安排客户与产品创作者见面。

    3、社会责任方面:中金公司一直在坚守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谢留卿之女谢培代表父亲和中金公司多位员工一道,多次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芜湖二院、芜湖公安及武汉捐赠医疗物资和生活用品,助力国家抗疫。

    4、企业文化方面:中金公司曾是一家老字号有文化的企业,在公司一直设立爱心互助基金、购房扶持基金,助力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

    民营企业家谢留卿从事文化产业长达十年,是国内销售文化品老字号企业,致力于推广中国文化发展,规范行业制度,带动上下游企业发展,促进就业。现目前,由于公司主要负责人均在羁押,造成员工失业、对文化行业的打击,严重上下游企业发展、老客户失去保障,严重造成社会不和谐等不稳定因素。

    今日,王兴律师在芜湖市看守所再次会见了自己的当事人吴蕉红之后,不禁感慨万千。

    以下内容来自王兴律师微博:

    “来疫情和汛情双压之下的芜湖会见我的当事人,心情无比沉重。吴蕉红,这位谢留卿案的第五被告人,六岁女儿的妈妈,已经失去自由1089天了,还没等到一审判决。

    在全案两次庭审辩护人都做无罪辩护、公诉人都承认起诉书指控的假艺术品确属真品、用来指控被告卖贵了的所谓鉴定却没有鉴定人签字也不知道鉴定人是谁根本不能作为证据的情况下,63位被告人现在仍有8位拒绝认罪的被告人在押。

    现在法院不顾案件事实和证据,变相把取保作为让被告人屈服的手段。只要认罪,哪怕指控涉案金额大作用大排名靠前,取保;不认罪,哪怕金额少也不取保,哪怕是个司机、送货的,也不取保。

    会见中,吴蕉红谈到因疫情导致的看守所的恶劣羁押条件时,还能面带微笑;谈到法院在取保问题上明显的不公平的对待,明显是对其不认罪的报复时,仍然能够坦然面对,并为认罪换取保的同事得到自由而高兴;却在谈到自己近三年未见的女儿时情绪失控、失声痛哭,担心自己被羁押会给要上学的孩子心理健康产生影响,担心忙于生意的老公照顾不好孩子,一再让我转告她的父母,千万要来帮忙照看孩子不要再打工了,一再让我叮嘱她老公一定要照顾好女儿,不光是吃穿,更要重视陪伴。

    作为一个也算见多识广的老律师,我仍然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不知道该怎么向她解释:法院凭什么只看认罪态度决定取保,繁昌法院凭什么开庭之后半年多还不判决,堂堂最高人民法院,凭什么一再批准案件延期。

    我也无法向她明确,8月12日审限到期后会不会继续延期;我也无法向她承诺,案件事实和证据上有这么多问题,就一定可以取得无罪的结果;我也不能欺骗她说数年间离开妈妈陪伴的孩子也照样健健康康的成长,因为我作为一名父亲,都不相信这种话。我只是在她询问今年会不会还要在这湿冷难耐的看守所里过年的时候,作充满信心状告诉她,不可能……但我又有多大把握呢,我也说不好。

    这律师越做越无知了,只知道现在唯一能确定的就是不确定性。”

  • 陈家鸿案延期审理 程序违法

    【民生观察2020年1月16日消息】本网获悉,已遭羁押八个半月的广西人权律师陈家鸿被指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已由检方申请延期审理,法院已同意延期。辩方律师指出,案件在未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延审不符合《刑诉法》相关规定,属于程序违法。

    据了解,日前,陈案辩护人卢思位律师接获广西玉林市中级法院的电话通知,主办法官称,陈家鸿案已由玉林市检察院在上周四(1月9日)向该院申请延期审理,法院已经同意延期。
    卢思位律师随即提出质疑并指出,案件至今未开庭审理,而在未开审的情况下延期审理不符合《刑诉法》第204条的相关规定以及立法精神,程序上属于违法。卢律师强调,这种情况下玉林中院应当立即对当事人陈家鸿取保候审,否则势必造成对当事人的超期羁押。

    主办法官并未过多理会辩护律师的合理质疑和反对,只是强调经办法院向辩护律师传达讯息的职责。

    陈家鸿律师自2019年4月末在家中被玉林警方带走调查后,旋即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羁押玉林市看守所。羁押前期,辩护律师一直无法获准会见,期间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一次。陈家鸿在被羁押七个月后的2019年12月上旬,辩护律师曾意外获得一次会见当事人的机会。2010年1月15日,辩护律师得知案件在未开庭审理的情况下违法获准延期审理。

    有分析人士认为,从陈家鸿律师被捕后披露的信息显示,警方指控陈家鸿的所谓“罪证”无非就是微信、QQ等社交平台的个人时政言论,而当局在羁押当事人八个半月后竟违法运用“延期审理”程序以掩盖超期羁押的目的,政治迫害的意图昭然若揭,同时表明当局在抓捕陈家鸿后并未搜罗到能够堂皇治罪的所谓“罪证”,反而再一次增添一个“因言获罪”的迫害案例。

    相关报道:陈家鸿被捕七个月首获律师会见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3/2019/1208/19184.html

  • 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案开庭情况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3日消息】本网获悉,福州著名维权人士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于11月22日上午九点在福州市仓山区法院开庭审理。

    林应强,唐兆星因为在仓山区法院有不公正的案件处理,都要求仓山区法院整体回避,旋即被驳回申请。

    起诉书指控林唐林三人分别多次(七次)伙同其他访民在法院,看守所,国际会议举办地聚集,举行各种维权活动,起哄闹事,严重扰乱公共秩序。这样构成寻衅滋事罪。林唐林和辩护律师都认为本案无罪,而是权力机关的打击报复。

    辩方认为现场视频是直接证明当时聚集情况,是聚集是否扰乱了秩序的最有力的证据。但控方只提供了其中的三次聚集现场的视频,即9月12日第一看守所门口,晋安区法院安检门外,鼓楼区法院(行政)审判法庭。在庭审质证播放的这三次视频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到这三次聚集都没有影响到现场的公共秩序。控方的辩解是这些都是特殊的公共场所,不能按照通常的标准去判断。

    法庭调查和视频证明,在2018年9月12日福州第一看守所门口迎接严兴声的那次聚集里,从严兴声出看守所大门,献鲜花,放鞭炮,才五分钟的时间,聚集即告结束,人群散去。这期间并无警察或工作人员过来劝阻。反而是散去离开现场的人在小路出口被早已埋伏在那里的警察堵回聚集现场,聚集人员这样悉数被抓捕。这说明警方在聚集前已经布置好了这次抓捕,而不是根据现场聚集的情况来判定是否扰乱公共秩序,是否构成犯罪。

    其余六次聚集都是发生在9月12日这次预先布置抓捕的聚集之前。指控这六次聚集的证据材料,包括证人证言,都是警方在这次抓捕以后才取得的,这也说明警察是先抓林唐林,后再去查找他们的犯罪证据的。

    在最后陈述时,林应强说:“在我这次无端被抓捕后,我算是清醒了,我不再相信法律了。我认为,作为一个福州(中国)人,是可耻(可怜)的。希望法庭多判我几年。”

    唐兆星说:“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我认为(现在)权力大于法律。我认命。”

    林兰英说:“我在看守所里,差点死掉(三次病重)。我要求保外就医。”

    由于家属只给二张旁听证,引起大家不满,林兰英的姐姐当场控诉当局欺人太甚。公安口头向声援人士宣布:“今天仓山法院大门范围实行管控”。围观人士大约三十多人,大多被赶到对面街的人行道上。

    庭审于当晚七点结束,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 南京邵明亮案不公开开庭审理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0日消息】本网获悉,2019年11月20日江苏南京异议人士邵明亮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法官没有当庭宣判结果。
     
    今天是2019年11月20日,是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判邵明亮被指控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时间,这个案子是不公开开庭的,不允许家属和公民旁听的案件,理由,法院并没有解释。案件是上午九点半开始,中午十二点结束的。整个过程邵明亮都是很激动的,他不承认公检法对他指控的合法正当性,庭审数次混乱暂停,因为邵明亮在情绪激动的陈述自己被非法监视居住家里又被殴打折磨的事情,主要是邵明亮反复讲述自己多政党政治的言论,导致被数次打断而庭审不能顺畅。最终邵明亮对自己做了无罪的辩护并说公检法无权审判他,这是对他的人身和政治的迫害,辩护律师也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了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
     
    最后书记员说,这个案子的最终判决由浦口区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决定。
     
    对此,网友杨超表示,今天邵案依旧没出结果,邵明亮为自己做了精彩的无罪辩护,作为他的朋友,我不得不佩服他坚强的意志和不屈的精神,邵明亮,加油,胜利宴会我们团聚一起,不醉不休。
     
    据悉,邵明亮是南京市浦口区响堂村人,是中国民复党创始人,他因反对马列主义而一直反对共产党专政;他曾于2013年间在南京审计学院大门口、浦口区闹市区、浦口区政府门前举牌宣传宪政、民主、自由、人权遭警察殴打;其后多次被警方送入精神病院关押;2014年1月25日,他在南京浦口区政府门前遭车辆辗压全身(他怀疑车祸为政府幕后指使)而住院医治两年,但仍落下终身残疾(盆骨、骶骨、恥骨、肋骨、脊椎、颈椎、胸骨骨折、头、肺、脊骨损伤),后只能靠轮椅生活;2016年3月、6月他又因反党言论两次被刑拘,其后一直被当局软禁,并且监控他的维稳人员不准他出村,甚至不准他到医院治病,时间长达两年多。
     
     
    2019年2月21日,维权律师陈家鸿(音)得知上述消息后,与多名网友驱车来到邵明亮家探望他。2月21日下午,探望他的网友在征得邵同意后决定,开车带邵明亮出村吃饭。饭毕,多名网友驾车带着邵明亮一路“出逃”,次日凌晨,一行人抵达了安徽省巢湖市。在巢湖市,众人找了一家旅馆住宿,凌晨两点许,南京市国保警察带着三辆警车十余人突然追踪而至,警方进入旅馆后不由分说的就把邵明亮拉扯起床,命令他随警方返回南京市。凌晨2:30分许,邵明亮被国保警方绑架上车,连夜取车押送回了南京市家中稳控。
     
     
    2019年3月13日,山东维权人士杨超专程来到南京探视被非法拘禁的邵明亮,3月13日下午南京国保及多名维稳人员来到邵明亮家殴打了杨超。次日,广州维权人士梁伟熊也来到南京探视邵明亮,却被南京维稳人员强行抓走。
     
     
    2019年3月16日,邵明亮开始处于失踪状态。
     
     
    2019年4月17日下午,南京浦口检察院一名女性工作人员,用(025一58499282)电话号码给邵明亮弟弟打电话说:“邵明亮关在南京浦口看守所,现在定的是寻衅滋事罪,需要请律师……”至此,邵明亮被刑拘才得以确认。
     
     
    2019年4月22日邵明亮被检察院以同样罪名批准逮捕,此后一直关押在浦口区看守所内。
     
     
    根据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4月22日的逮捕通知书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6月14日出具的量刑建议书所示,邵明亮被政治迫害案,将被以寻衅滋事罪起诉,起诉的所有证据,都来自邵明亮的微信和几十条推特内容。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建议判处邵明亮有期徒刑3至4年。
     
     
    浦口区看守所宋所长在开庭前两个月(2019年5月10日)曾恐吓邵明亮:你不可能活着出去见到我。
     
     
    此后,关心邵明亮的多名网友开始为他筹集律师费,并寻找维权律师帮他维权,但遗憾的是,邵明亮的家属一直不敢与律师接触,更不敢签署律师委托书。
     
     
    4月29日,邵明亮的家属终于幡然醒悟摆脱恐惧,答应聘请任全牛律师为邵明亮的代理律师,当日任全牛律师赴南京与家属签署了委托书。
     
     
    同日,任全牛律师前往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要求会见邵明亮,但未获准。狱警称“会见邵明亮需经办案人许可”。律师当即要求与办案单位(国保)联系,国保称邵明亮案情非常敏感,需请示江苏省公安厅批准方可会见。律师、家属无奈,只得等待答复。
     
     
    4月30日上午,南京国保警方领导陈元(音),约谈了邵明亮的家属,责问“为何要找外地律师?本地律师为何不用?律师是谁找的?”等问题,家属深受恐吓。对此,律师告诉家属,聘请哪里的律师、为何不聘请本地律师、律师是谁找的?这些问题是家属的合法权利,警方无权过问,可不予回答。
     
     
    4月30日中午时分,律师获准进入看守所,并与邵明亮会面约一个多小时。
     
     
    会见的过程中,邵明亮请律师转告家人和朋友“自己的精神和健康状况尚好,追求民主宪政的信念与主张非常坚定!”,邵明亮同时也让律师转达:感谢外面关注的朋友们!邵明亮告诉律师,坐牢对他已是家常便饭(一生无故挨打、关精神病院,撒传单遭遇车祸,成了残废人。财物身份证被扣留,被长期关押在响塘村家里,禁止出门购买食物、生活用品,禁止就医)。
     
     
    邵明亮一直说:“他们(中共当局)就是想让我死,但我要活着,我不会自杀的,如果我死了,就是被他们迫害致死的。”
     
     
     
    2019年7月24日,邵明亮一案曾在南京市浦口区法院开庭审理过一次,任全牛律师为邵明亮做了无罪辩护。此次是第二次开庭审理,但法院却无理由作出不公开开庭审理决定。
  • 南京邵明亮案不公开审理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0日消息】本网获悉,2019年11月20日江苏南京异议人士邵明亮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法官没有当庭宣判结果。

    今天是2019年11月20日,是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判邵明亮被指控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时间,这个案子是不公开开庭的,不允许家属和公民旁听的案件,理由,法院并没有解释。案件是上午九点半开始,中午十二点结束的。整个过程邵明亮都是很激动的,他不承认公检法对他指控的合法正当性,庭审数次混乱暂停,因为邵明亮在情绪激动的陈述自己被非法监视居住家里又被殴打折磨的事情,主要是邵明亮反复讲述自己多政党政治的言论,导致被数次打断而庭审不能顺畅。最终邵明亮对自己做了无罪的辩护并说公检法无权审判他,这是对他的人身和政治的迫害,辩护律师也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了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

    最后书记员说,这个案子的最终判决由浦口区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决定。

    对此,网友杨超表示,今天邵案依旧没出结果,邵明亮为自己做了精彩的无罪辩护,作为他的朋友,我不得不佩服他坚强的意志和不屈的精神,邵明亮,加油,胜利宴会我们团聚一起,不醉不休。

    据悉,邵明亮是南京市浦口区响堂村人,是中国民复党创始人,他因反对马列主义而一直反对共产党专政;他曾于2013年间在南京审计学院大门口、浦口区闹市区、浦口区政府门前举牌宣传宪政、民主、自由、人权遭警察殴打;其后多次被警方送入精神病院关押;2014年1月25日,他在南京浦口区政府门前遭车辆辗压全身(他怀疑车祸为政府幕后指使)而住院医治两年,但仍落下终身残疾(盆骨、骶骨、恥骨、肋骨、脊椎、颈椎、胸骨骨折、头、肺、脊骨损伤),后只能靠轮椅生活;2016年3月、6月他又因反党言论两次被刑拘,其后一直被当局软禁,并且监控他的维稳人员不准他出村,甚至不准他到医院治病,时间长达两年多。

    2019年2月21日,维权律师陈家鸿(音)得知上述消息后,与多名网友驱车来到邵明亮家探望他。2月21日下午,探望他的网友在征得邵同意后决定,开车带邵明亮出村吃饭。饭毕,多名网友驾车带着邵明亮一路“出逃”,次日凌晨,一行人抵达了安徽省巢湖市。在巢湖市,众人找了一家旅馆住宿,凌晨两点许,南京市国保警察带着三辆警车十余人突然追踪而至,警方进入旅馆后不由分说的就把邵明亮拉扯起床,命令他随警方返回南京市。凌晨2:30分许,邵明亮被国保警方绑架上车,连夜取车押送回了南京市家中稳控。

    2019年3月13日,山东维权人士杨超专程来到南京探视被非法拘禁的邵明亮,3月13日下午南京国保及多名维稳人员来到邵明亮家殴打了杨超。次日,广州维权人士梁伟熊也来到南京探视邵明亮,却被南京维稳人员强行抓走。

    2019年3月16日,邵明亮开始处于失踪状态。

    2019年4月17日下午,南京浦口检察院一名女性工作人员,用(025一58499282)电话号码给邵明亮弟弟打电话说:“邵明亮关在南京浦口看守所,现在定的是寻衅滋事罪,需要请律师……”至此,邵明亮被刑拘才得以确认。

    2019年4月22日邵明亮被检察院以同样罪名批准逮捕,此后一直关押在浦口区看守所内。

    根据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4月22日的逮捕通知书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6月14日出具的量刑建议书所示,邵明亮被政治迫害案,将被以寻衅滋事罪起诉,起诉的所有证据,都来自邵明亮的微信和几十条推特内容。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建议判处邵明亮有期徒刑3至4年。

    浦口区看守所宋所长在开庭前两个月(2019年5月10日)曾恐吓邵明亮:你不可能活着出去见到我。

    此后,关心邵明亮的多名网友开始为他筹集律师费,并寻找维权律师帮他维权,但遗憾的是,邵明亮的家属一直不敢与律师接触,更不敢签署律师委托书。

    4月29日,邵明亮的家属终于幡然醒悟摆脱恐惧,答应聘请任全牛律师为邵明亮的代理律师,当日任全牛律师赴南京与家属签署了委托书。

    同日,任全牛律师前往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要求会见邵明亮,但未获准。狱警称“会见邵明亮需经办案人许可”。律师当即要求与办案单位(国保)联系,国保称邵明亮案情非常敏感,需请示江苏省公安厅批准方可会见。律师、家属无奈,只得等待答复。

    4月30日上午,南京国保警方领导陈元(音),约谈了邵明亮的家属,责问“为何要找外地律师?本地律师为何不用?律师是谁找的?”等问题,家属深受恐吓。对此,律师告诉家属,聘请哪里的律师、为何不聘请本地律师、律师是谁找的?这些问题是家属的合法权利,警方无权过问,可不予回答。

    4月30日中午时分,律师获准进入看守所,并与邵明亮会面约一个多小时。

    会见的过程中,邵明亮请律师转告家人和朋友“自己的精神和健康状况尚好,追求民主宪政的信念与主张非常坚定!”,邵明亮同时也让律师转达:感谢外面关注的朋友们!邵明亮告诉律师,坐牢对他已是家常便饭(一生无故挨打、关精神病院,撒传单遭遇车祸,成了残废人。财物身份证被扣留,被长期关押在响塘村家里,禁止出门购买食物、生活用品,禁止就医)。

    邵明亮一直说:“他们(中共当局)就是想让我死,但我要活着,我不会自杀的,如果我死了,就是被他们迫害致死的。”

    2019年7月24日,邵明亮一案曾在南京市浦口区法院开庭审理过一次,任全牛律师为邵明亮做了无罪辩护。此次是第二次开庭审理,但法院却无理由作出不公开开庭审理决定。


  • 江苏周建华强拆案被中止审理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17日消息】2017年2月,江苏省常州市民营企业常豆豆制品有限公司厂房遭到当地有关部门强拆,随后公司负责人周建华被枉法裁判构陷入狱,其家人则被带进黑监狱内关押。周建华一审被判决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其不服提起上诉,今年4月二审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近日,周建华收到中止审理的二审裁定书。

    江苏省常州市常豆豆制品有限公司(下简称常豆公司)位于常州市天宁区东郊采菱路43-9号,是一家具有规模的豆制品专业生产正规企业,历史悠久,生产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产品质量优良、品种齐全。自2005年兴建以来,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的理念,努力打造常州市一流的豆制品行业龙头企业。常豆牌系列豆制品则被评为“常州市名优农产品”,深受当地消费者的青睐。

    2005年,公司董事长周建华以32元/平米的价格向常州永佳保鲜冷藏有限公司【下简称永佳公司】手中转租了1300多平米土地(当时永佳公司是以10元/平米价格从国土局租得)。双方达成租地协议后,周建华根据协议建造生产车间、仓库、冷库、质检、包装、办公楼等共计3000余平米建筑面积,成立常州常豆豆制品有限公司,工商、税务、安检、卫生等手续齐全,期间还进行两次技术改造。虽然经营十多年尚未完善房产手续,但每年都向常州市地税局缴纳房产税。常豆公司也被政府评为“名优农产品金牌企业”,周建华是常豆公司的主要股东。

    2013年8月16日,常豆公司所在的刘塘浜南侧进入国有土地征收范围。奇怪的是,作为征收实施单位的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局和受委托的茶山街道办事处,一直未按照国家征补条例与常州市征补办法的规定,与被征收人常豆公司进行征补的协商。直到2014年4月18日,永佳公司突然向常豆邮寄关于征收补偿洽谈的通知,该通知告知周建华,永佳公司已经与天宁区建设局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其中也包括常豆公司的房屋征补款,常豆的补偿金额为223万5千余元人民币(合每平米800余元),要求常豆公司尽快搬迁腾地。

    根据常州市天宁区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与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常豆公司地块的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是每平米3833元人民币,仅此一项,常豆公司就应获得一千万以上的征收补偿款,如果加上设备、装修、搬迁、营业损失、解除劳动关系等补偿,总额应该在一千六百万左右。常豆公司自然不能接受永佳公司所谓的223万的征收补偿,关键是永佳公司不是房屋征收人,进入征收后,其也从没有与常豆公司商讨过征收事宜,况且其在2013年10月,就拿了2980余万人民币的补偿(合每平米5千余元)后,搬迁走了。

    永佳公司在搬走近一年后,向常州市天宁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将常豆公司房屋与土地交付该公司,也就是说,永佳公司在根本不具有提起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其提起民事诉讼纯属滥用诉权行为的情况下,天宁区法院不仅受理了,最终还作出(2014)天民初第1587号民事判决,判决常豆公司将诉涉土地交付给即不是征收人、又不具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永佳公司,同时认定房屋为常豆公司所有,驳回了永佳公司对房屋的主张。常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常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常州市中级法院作出(2014)常民终第2271号民事判决,再次确认房屋为常豆公司所有,并在终审判决后,召集房屋征收机关和永佳公司的负责人谈话,告知该案的判决因违反房地一体原则,导致无法执行情形,要求房屋征收机关与永佳公司跟常豆公司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房屋征收机关与永佳公司负责人也当场签字同意。

    在永佳公司滥用诉权案的上诉期,常豆公司也向天宁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征收单位天宁区建设局与永佳公司签订征补协议(涉及常豆公司部分)无效。一审的天宁区法院依旧枉法裁判,作出(2015)天民初第1467号民事判决,罔顾事实,称常豆公司的房屋为永佳公司所有,常豆公司不是房屋的被征收人,驳回了常豆公司的诉讼请求,常豆公司上诉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3日,常州市中级法院作出(2016)苏04民终第1203号民事判决,确认房屋为常豆公司所有,认为天宁区建设局与永佳公司签订的征补协议,对常豆公司不具有合同的约束力,常豆公司的房屋征补权益应另案处理。

    常豆公司根据(2016)苏04民终1203号生效的民事判决,以“征收行为违法”为由,将征收单位天宁区建设局告上法庭,一审天宁区法院以“重复起诉”为由,再次枉法裁判,裁定驳回常豆公司的行政起诉,上诉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完全不顾自己法院之前判决确认的事实,作出维持一审枉法裁定。

    2017年2月27日早晨,常州市天宁区法院违反法律规定,对常豆公司提起的执行异议不作裁定,就对并非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常豆公司厂房实施了强拆。并在没有任何人对违法执行行为进行阻止的情况下,将周建华的妻子马红娣从被窝里拖出,关押到常州市传染病医院整整一周时间,使其加重了癌症病情。

    两个多月后,即在2017年5月13日,周建华购买火车票欲乘坐高铁去北京请律师维权,在火车站被当地信访、公安等维稳人员控制带走,随即被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刑拘。2017年5月26日,被天宁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7年7月26日,天宁区公安分局将案件移送天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7年12月8日,天宁区检察院将案件起诉到天宁区法院。

    就在一审三个月审限快满时,天宁区检察院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为由,申请天宁区法院延期审理(期限一个月)。

    2018年7月2日,案件在天宁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辩护人为周建华作无罪辩护。案件开庭审理后,检察院又以补充证据为由,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一个月)。

    这个判决创造了一个司法“奇迹”,即原判决被天宁区法院强制执行两个多月后,又刑拘企业法定代表人周建华,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样的案件还没找到先例。

    天宁区公安对周建华立案(指控单位犯罪),并不是天宁区法院移送立案,而是由天宁区检察院指定立案。

    按照最高法院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法院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应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在刑拘周建华时,原判决已被强制执行两个多月。代理律师查过很多指导案件,没有查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件,是在原判决被法院执行之后再立案追究刑责。

    这起由检察院指定公安立案的拒不执行判决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补充侦查,还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起诉到法院后,检察院又两次以补充证据为由申请延期审理,在这“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中,实属罕见!

    2018年11月6日,天宁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常豆豆公司罚金十万元,判处法定代表人周建华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

    一审宣判时,法院内如临大敌,对旁听人员两次安检,值庭法警十六人之多,宣判仅用三分钟时间。一审宣判后,常豆豆公司与周建华提起了上诉。

    2019年4月23日上午,江苏省常州市常豆豆制品有限公司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的二审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没想到的是,二审开庭近半年时间了,10月16日常州中院,才将10月8日作出的中止审理的裁定书给了周建华,案件被中止审理是“不能抗拒的原因”。至于什么原因导致法院不可抗拒,裁定书中没有解释。

    该案是由天宁区政府拒绝依法征收引起,由于常州市相关公检法部门滥用职权、蓄意制造伪证、实施诬告陷害、及故意枉法裁判予以配合,这些行为导致周建华的常豆公司(房屋)被非法强拆至今得不到赔偿,周建华被坐冤狱达一年七个月,企业应收款无法收回,应付款、借贷款及利息无法偿付,而且经济损失每天都在扩大中,故受害人已向中央有关部门进行了控告,要求还民营企业一个公道!

  • 河南聂丽娜申请二审公开审理

    【民生观察2019年8月11日消息】本网获悉,河南襄城县维权访民聂丽娜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在6月5日获判有期徒刑三年后,已经提出上诉,聂丽娜及其辩护律师并向河南省许昌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请,强烈要求二审开庭应当公开审理,目前尚未得到明确回复。

    据悉,該申请由聂丽娜辩护人马纲权律师因应当事人强烈要求之下而于7月下旬向聂案二审法院许昌市中级法院书面提出,目前尚未收到许昌中院的书面回复。

    公开资料显示,聂丽娜在一审时被指以其母亲黄妙云名下私宅的拆迁赔偿安置不合理为名,故意自编自导自演“在废墟上过年”的虚假视频,并编造虚假信息,继而发布至境外多个网络平台以及媒体。获得多次转载以及广泛点击观看。而公诉方声称聂丽娜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因此认为聂丽娜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要求法院判处其有罪。

    2018年12月24日聂案在河南襄城县法院完成第一次开庭审理,2019年6月5日宣判,聂丽娜获判有期徒刑三年。因不服判决,聂丽娜随即提出上诉,之所以提出申请要求二审时公开开庭审理,原因则是辩护律师与当事人均认为控方在《刑事判决书》中列明的“事实与证据”方面存在若干问题。

    律师认为控方提出的“事实与证据”存在问题包括:1,2017年7月18日,聂母黄妙云给儿子聂建文、聂军民的授权范围除了“拆迁区内房屋拆迁的相关手续”之外,是否还特别授权三个儿子取得房屋拆迁补偿的全部利益?2,2017年9月23日,襄城县信访局是否由杨相营局长主持召开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3,茨沟乡政府让黄妙云三个儿子取得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全部利益,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属于聂丽娜捏造的事实?4,黄妙云在废墟上过年的视频,是否属于虚假信息?一审判决认定是聂丽娜“与他人共谋拍摄视频”,“他人”是谁?而聂丽娜又是如何“共谋”的?

    律师表示,上述的事实与证据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定性和定罪量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之权利以及当事人的强烈要求,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

    相关报道:河南聂丽娜遭重判三年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3/2019/0614/18701.html

  • 当局将改“寻滋罪”审冯改娣案

    【民生观察2019年7月9日消息】本网获悉,知名人权律师姬来松近日收到河南济源市法院寄来的传票以及电话通知,冯改娣案将于7月10日上午九时公开开庭审理,罪名由原先的“敲诈勒索罪”改成“寻衅滋事罪”,这是冯改娣案自2014年12月一审第一次开庭以来的第三次。

    公开资料显示,河南内黄县的冯改娣因为多年上访,被内黄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当时羁押在安阳看守所。2014年12月26日,冯改娣被内黄县法院以敲诈政府60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随后冯改娣提出上诉,2015年7月3日,安阳市中院撤销其一审判决,发回到内黄县法院重审。2015年9月1日,安阳市中院又将案件指定安阳市北关区法院管辖。同年9月29日,内黄县检察院将案件移送至北关区检察院管辖。随后,北关区检察院曾两次将案件退回内黄县公安局补充侦查。2016年1月29日,内黄县公安局第二次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则不予受理,案卷由内黄县公安局带回。直至2016年3月16日,内黄县公安局再将案件移送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5月17日,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冯改娣案,北关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新增一条寻衅滋事罪名,将原指控敲诈勒索金额由61万元减至1万元。案件开庭审理后,一直未见宣判。

    而据目前了解到的情况,北关区法院拖延大半年,一直不予宣判,期间更层层报请,后经河南省高院、河南省高检决定,跨地区指定济源市法院异地管辖审理该案。2017年3月,该案在济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已被羁押两年零八个月的冯改娣被以取保候审方式释放。

    中国民间组织“中国人权观察”认为:重所周知当局以打压访民构陷访民敲诈勒索都是不成立的,一个手无寸铁的访民敲诈勒索政府部门的说法极其荒唐。强大的政府有公安局的保护,强大的政府理应懂得法律法规,完全掌握各种相关政策,遭到访民敲诈并成功的几率几乎不存在。如果这么有访民敲诈成事的话,各级相关政府部门的官方,特别是负责任更加无法推卸责任。

    另外,“中国人权观察”表示,高度关注该案的第三次开庭,冯改娣已经被非法关押了两年零八个月,虽然其后获得取保候审,理应无罪释放,但当局一直不撤销案件,再次开庭并将起诉罪名更改,的确具有打击报复的特点。目前,全国各地大量公民访民都非常关注冯案的开庭,预计将有一定数量的访民到场旁听。

    相关报道:冯改娣“敲诈政府案”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释放
    https://msguancha.com/a/lanmu9/2017/0327/15626.html

  • 苏州戈觉平煽颠案近将开庭

    【民生观察2019年5月9日消息】本网获悉,苏州维权人士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将于2019年5月13日(下周一)上午8:30分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悉,戈觉平的代理律师黄志强已接到开庭通知。黄志强表示,戈觉平煽颠案于5月13日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从去年六月份他接受家属委托开始,就一直说要开庭,他先后跑了近二十次苏州,这次是真的要开庭了。

    戈觉平,1958年8月14日出生,江苏省苏州市人,网名:奔博,民主维权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目前被羁押于苏州市第一看守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邮政编号:215152)

    2006年,曾因房屋被强拆进行维权而遭当局雇佣之人殴打致伤;网路兴起后,曾因经常在新浪微博上抨击时弊,启发民智,而屡遭当局封号,成为有名的转世党;曾因热心帮助维权人士,而多次积极参与、支持各地维权活动;2014年,因声援、解救建三江被关押维权律师,曾延误了对自身疾病的治疗,导致罹患腮腺癌,后治愈;2016年,又因声援误杀强拆人员范木根以及声援709律师大逮捕事件等,而引起当局高度警觉与恐惧;2016年9月G20峰会前夕,当局开始实施苏州大抓捕,先后有十几位维权人士遭抓捕,其夫妇二人亦在其中;同年11月4日,其二人均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7年4月27日,其妻陆国英获取保候审,而戈觉平却于2017年5月4日被苏州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8年4月,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被起诉到苏州市中级法院,但至今未审待判。

    据悉,其亲如母子的岳母曾因对其担忧及思念导致抑郁症,并于2017年8月14日不幸跳楼自杀。戈觉平因长时被关押在看守所,健康每况愈下,原病处有发炎、化脓症状,且难以进食,家属和代理律师多次向苏州当局要求取保候审,但均被拒绝。

    2019年3月19日,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4法庭召开庭前会议。原定两天的庭前会议在19日一天就结束。

    当天有苏州本地和外地20几名维权人士到场要求旁听,但家属和朋友都不被允许进入法庭,只允许代理律师一人进入,其他人只好在法庭外等待。现场非常平静,法警只是在现场监视维权人士的一举一动,没有限制和阻碍他们进入法院。但事后,前去声援的朋友们都被警察约谈、做笔录,并被警告戈觉平案开庭时不准再去现场。

    2019年5月5日,戈觉平煽颠案第二次召开庭前会议,并于当天结束。据知情人获得的消息,此次庭前会议主要内容是展示一些证据,包括视频证据。有人认为,这属于质证环节,不应在解决程序性问题的庭前会议上完成。

    据了解,戈觉平仍不认罪。有人估计,苏州吴其和案庭前会议也将会很快召开,因为吴其和也拒不认罪。

    另外,戈觉平妻子陆国英审查起诉阶段被取保候审一年于2019年4月25日到期,却未收到任何手续,检察院方面称已经将陆国英案起诉到法院,但陆国英表示未收到起诉书。

  • 广东王海英被精神病案开庭

    【民生观察2019年3月20日消息】2019年3月19日上午9点广东省中山市访民王海英被精神病一案,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据悉,王海英起诉控告社区居委会串通辖区派出所和火炬开发区分局,未经王海英本人同意,也未经王海英的丈夫和两个女儿同意,就秘密对王海英做两次精神病鉴定,暴力绑架王海英秘密关押精神病医院三次,秘密委托精神病医院广东省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广东省工人医院,对王海英实施强迫治疗总计79天,期间不通知王海英的丈夫和两个女儿,禁止其丈夫和女儿去精神病医院探视,被告居委会至今不提交治疗费用的资金款项来源和精神病医院收款发票(收据)。

    当天上午开完庭后,王海英去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要求领导接见受理提意见和建议,公安机关门卫不让王海英进入公安机关,值班领导也不肯出来接见王海英,王海英现场拨打110投诉举报,控告公安机关违法失职侵权,要求中山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责令开发区分局值班领导接见。

    中山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不但不履行法定职责安排正规编制人民警察出警,反而派了四个辅警保安员戴头盔骑摩托车持黑色长棍和盾牌,到场对王海英进行维稳。

    据了解,王海英家住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张家边三村庵前街五巷7号,她因多次举报辖区领导营私舞弊而遭到打击报复,之后她开始逐级上访,上访后又被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非法维稳,多次遭警察拦截、非法拘禁、抢夺财物。

    2010年11月15日,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为了稳控王海英,将她押送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36天,期间医院未经她允许强制给她打针吃药,并且还不允许家人和朋友来探视。出院后,医院也不肯将病例交给她,而是转交给了当地维稳领导。

    2016年9月4日-5日G20峰会将在中国杭州召开,2016年8月30日,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为了提前维稳王海英,就以“王海英反复上访12年至今仍不息访”为由,再次把她押送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关押稳控,医院方面就以王海英患有“妄想性障碍”需要“以非自愿形式对王海英进行住院治疗”为由,强制将她收入医院关押“治疗”。关押期间,王海英再次被强制打针吃药,王海英拒绝吃药时就会被强行捆绑灌药。

    2016年9月5日,王海英的两个女儿及女婿来到医院要求放人,他们告诉医生说王海英没有精神病的症状,也没有暴力伤害的情况,依据《精神卫生法》是不能被强制治疗的,并且王海英本人及家人也没有自愿治疗的意愿,所以家人强烈要求医院立即放人。但是,医院就是不肯放人,说是需要警方同意才能放她出院,为此王家人与医院一直交涉到了当晚八点多才离去。

    2016年9月6日上午11时许,王海英的女儿女婿再次来到医院要求放人,但医院仍坚持不放。12时许,王海英的丈夫也赶到医院要求放人,医院不肯,她丈夫就乘机闯进了病房将王海英救出,在离开医院之时,他们遭到了安保人员的包围阻拦,夫妇二人拼尽全力才闯出了包围圈逃离。

    此后,王海英继续上访投诉,但又一次被警方强制押送到“广东省工人医院”精神病科,关押“治疗”了37天。经过三次被精神病灌药“治疗”,王海英如今患上了多种疾病,目前她是大小便时常出血、内分泌紊乱、生理周期不正常、掉头发、体型发胖浮肿、记忆力衰退等症状。王海英认为,这与她在精神病院被强制打针灌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随后,气愤难平的王海英将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公安分局及精神病医院告上了法庭。2018年11月15日,此案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长洲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法院有意包庇警方及医院,拒不依法对病例进行取证,使王海英因为证据不全陷入被动。当天的庭审,法庭没有当庭宣判,王海英认为自己难以获得公正的判决,因为她感觉“公检法象是一家人”。还有,当天的庭审,有多名维权人士前来声援王海英,但却遭到了不明身份人员的推搡,事后他们来到附近派出所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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