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审理

  • 郭庆军家属抗议法院非法庭审

    【民生观察2019年2月10日消息】本网获悉,《全国旅游群》群主吉林维权公民郭庆军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于2019年2月1日上午10点在江西龙南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官没有当庭宣判结果。其妻张宇英依法申请作为郭庆军的辩护人,强烈抗议龙南区法院对郭庆军的非法庭审。

    张宇英称,龙南县检察院对郭庆军(下简称郭)所谓的寻衅滋事一案,主要指控的事实就是二条在推特、脸书上转发的信息,其一是徐琳创《雷洋之死》之歌,徐琳未因此歌而获罪,而转发者却有罪,逻辑常理荡然无存。

    张宇英说,龙南区法院对郭庆军的非法庭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非法强迫辩护律师成准强(下简称成)的自由意愿。法院派人到管辖成律师的司法局,向其领导施压,成律师迫于自保,辞去作为郭的辩护人身份,并以传真的形式将律所的解除函递交给法院。法院因2019年2月1日开庭在即,郭无辩护律师,貌似的法庭无法成形,遂再迫使成律师出庭为郭辩护,成律师领导许诺报销其差旅费。开庭后,她曾向成律师索要郭庆军的起诉书和辩护意见书,却遭到成律师强硬拒绝。

    2、张宇英依法作为郭庆军的辩护人所享有的一切权力却被非法剥夺。案件于2018年11月7日至龙南县人民检察院后,张宇英依法再申请作郭的辩护人,但公诉人黄文云却非法剥夺了她这个辩护人的知情权等一切权力,对此她向市检察院提出了控告但至今未果。案件于2018年12月7日移送到法院,她紧随其后向法院申请作郭的辩护人,在长达1个多月的不断摧问期间法院却不予理睬。2019年1月15日下午通知她去龙南县人民法院查验其作为辩护人身份。1月21日上午十点同意她作郭的辩护人,当问何时可复制案卷时,又否认了她作为辩护人的身份。直到召开庭前会议,法院告知郭:依法被告人,辩护人在收到起诉书十日后才可开庭。而郭在被超期羁押长达8个月之久,当然希望尽早开庭,无奈之下只好拒绝了她作为辩护人的身份,这样她的辩护人身份再次被非法剥夺。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11月份张宇英曾分别两次向龙南县检察院和江西赣州市检察院提出复制案卷材料的申请,但均被以各种理由拒绝。

    3、非法庭审。2019年2月1日张宇英当庭提交了解除成准强律师辩护人身份的声明函,并当庭揭露若继续庭审是非法的。依据《合同法》中合同成立的要素,双方都已交解除函,合同失效,此时成律师再次被法官强行拉回法庭,配合法院庭审则属于非法庭审。

    4、公诉人自相矛盾的作为。龙南县检察院公诉人黄文云在没有提出任何新的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竟然对郭庆军案提起公诉,这与他为拒绝辩护人张宇英要求复制案卷的决定书中所述“本案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自相矛盾。

    5、郭庆军的口供存在诱供骗供。郭会见时曾向金春生律师,成准强律师说,赣州市公安局侦办人员在询问过程中,曾许诺如郭坦白交代可对其取保候审、不予起诉等情况,这是严重的诱供骗供行为。

    6、虐待郭庆军。郭庆军只是寻衅滋事罪被起诉,最高刑期是五年,不属于较重刑罚,休庭时却被戴上脚镣。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规则》第十三条规定:只有较重刑罚才应戴脚镣。公诉人说认罪态度好,那么这就是公然虐待郭庆军!市公安局侦办人员,市检察院刘武检察官,县检察院公诉人黄文云,法院谢副院长,谢主审法官,陈明圣法官,你们以上种种行径都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各司各职的职责,案件不顾一切迫不及待开审,让人有理由怀疑庭审只是走过场完成制造冤狱的任务。这不由得让人想起李庄一案中的黑恶势力薄熙来的一手遮天。

    最后,张宇英表示,她强烈抗议2019年2月1日的非法庭审,要求法院能够忠于职守,排除庭外非法势力干扰,独立司法,遵照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刘武检察官认定“本案证据不足”给予撤诉或重新开庭审理郭庆军案,依法保障其辩护权,兼听则明公正审判,否则,她不接受任何非法庭审结果,将持续申冤并对具体责任人控告到底。

    据悉,郭庆军是一名外企职员,吉林长春市人,常年热心于公益事业。《全国旅游群》是一个救助维权人士家属的网络慈善群体,郭曾是旅游群中总召集人,其一直默默为良心犯送饭并推动社会公义。

    2018年4月11日晚8点左右,郭庆军被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国保大队队长孙润先,带领多名警察将他从工作单位铐上手铐带走,当天晚上,家中电脑等物品遭警方搜查扣押,4月12日郭庆军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他已被江西赣州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跨省刑拘。郭庆军在被关押了37天以后,于5月17日被江西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同样罪名批准逮捕,后羁押于赣州市南康区看守所。目前郭庆军已被超期羁押,同案还有另外三名亦为“全国旅游群”的管理员亦遭羁押,且未传出开庭的消息。

    2019年1月24日郭庆军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在赣州市龙南区法院召开庭前会议。2019年2月1日其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在江西省龙南区法院开庭审理。

    张宇英电话:13019210814



  • 案件已至审理 律师仍不能会见潘斌

    【民生观察2018年7月2日消息】重庆维权人士潘斌被以“寻衅滋事罪”抓捕已一年多,案件经过侦查、审查起诉、程序已至法院审理阶段,但已获家属委托一年的重庆何伟律师却一直未获准许会见,虽经多次投诉、控告却依然无果。今日,何伟律师再次前去看守所申请要求会见,但在经历看守所一天的百般折腾后,依然无法会见当事人潘斌。

    据悉,何伟律师一早去到重庆涪陵看守所登记排队,工作人员表示要待领导批准,最后一谢姓女所长以多种理由不批准会见。对方先表示要办案机关同意,后又要检察机关同意,最后以潘斌本人早前解除了现有两辩护人之一不行,须要原委托人潘斌母亲解除才可,又表示何伟律师的委托时间过早,不予批准会见。

    何伟律师当场表达不满,认为对方提出的理由极其荒唐,潘斌案不属于三类案件,且已至审判阶段,会见需要办案机关同意纯属故意刁难的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本人理应有权决定自己的辩护律师。看守所声称的潘斌本人手书的解聘书看守所理应有义务向辩护律师核实。辩护律师手持潘斌母亲的委托书、潘斌手书解除之前一辩护人之“解聘书”、潘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会见函及律师证却无法会见,实在是“依法治国”特色国家的一大趣事。

    在与谢姓所长一番理论无果后,何伟律师向重庆市司法局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也向看守所驻检投诉(但驻检办公室没人),最后谢姓所长还是不批准会见。

    中午,何伟律师联系上潘斌案的原辩护人(已解除),该名律师同意破例违法出具“被解除委托告知函”,以达到看守所提出的非常要求。

    下午三点,何伟律师手持原辩护人的解除手续,再次去到涪陵看守所要求会见,但被门卫拦截在大门外,何伟律师的手续被几道门卫传阅审查,在多个门卫向上级领导请示后都不不明确是否让律师会见。天气炎热,何伟律师只能无奈离去。

    相关报道:关注重庆潘斌狱中或被精神病的情况
    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liushiliuqi/2018/0209/17025.html



  • “林明洁案”开审 控方证据无力、错漏百出

    【民生观察2018年3月29日消息】连续两日(3月27,28日),已羁押近两年的辽宁沈阳维权人士林明洁涉嫌“寻衅滋事”案第二次在沈阳市铁西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方提供证据及证人证言等问题错漏百出,最后该案再次以休庭结束,法院对案审没有进一步的情况说明。该案上次休庭是在2017年8月23日,由于管辖异议等问题而休庭。

    3月27日上午八点多,沈阳铁西法院周边已经聚集百人前来旁听林明洁案开庭,当局出动大量警力和便衣人员在法院附近戒备。法院以法庭座位有限为由,只允许三个名额的旁听人员进入法庭,其余百位要求旁听者一律拒之门外,多人表示不满一度引起鼓噪,但最终未发生不愉快事情。由于该案上次开庭时因为管辖异议以及法官辱骂辩护律师等原因,该案前任辩护人王秋实律师与当事人林明洁在无奈之下解除委托。蔺其磊律师及常玮平律师接受林明洁委托成为该案最新辩护律师,这次出庭为林明洁辩护。

    在第一天(3月27日)庭审中,双方质证过程主要针对林明洁被指控“寻衅滋事”的几个证据,包括”徐纯合被枪击事件”后民众寻求真相的相关视频;“六四天网”黄琦收到的访民短信;国家信访局门口呼喊“辽宁腐败,沈阳腐败”的视频;住建部附近角落林明洁独处的视频;白马寺地铁口没有林明洁出入的视频等。虽然律师当庭针对检察机关向法庭提供的系列证据发表质证意见中指出,这样的“证据”也能提供到庭审现场,感到十分悲哀和可笑,但庭审继续,法官还是让控辩双方及被告当事人林明洁发表了质证意见。在非法证据排除阶段,律师当庭提醒法官,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应优先于其他程序,并对公安机关出庭作证的有组织犯罪大队大队长的信誉度提出了质疑。

    庭审第二天,林明洁及辩护律师就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未完全履行就进行举证质证提出程序违法,要求检察官回避,遭到审判长直接驳回。于是,律师在获得林明洁同意后决定不再进行质证。律师指出,检察官的回避不应该由审判长决定,而应该由检察长来决定,在律师和当事人的坚持下,检察官请示了检察长,但检察官的回避问题未获批准。最终,法官只是强调已将林明洁要求的将刑讯逼供获得非法证据排除违法一事记录在案。据称,林明洁之所以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是因为曾在看守所三楼特讯室遭遇了五人对其的刑讯逼供。

    在法官的强行推进下质证继续进行。公诉人陆续举出的证据均为截访公安人员及街道维稳办工作人员的证人证言及各单位的情况说明。为此,律师当庭指出,所有证人证言惊人雷同,应视为言词证据且达不到应该证明的目的,提醒法官不予采信。同时,林明洁也指出,截访本身就是违法,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截访人员证词出现在指控合法上访行为的庭审上,本来就是荒唐至极。律师进一步提醒法官,应该将庭审中发现的犯罪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同时指出,各单位均有监控设备,完全可以一一调取相关视频,可以对林明洁等人是否犯有“扰乱社会秩序”的罪行一目了然,却使用没有证明力的住建部等单位明示为“内部使用”的书面情况说明,是否尽到应尽的取证义务值得质疑。

    辩论阶段,面对公诉机关的有罪指控,律师做的无罪辩护特别强调,一个公民依据《宪法》履行公民监督的责任和义务,寻求真相和举报控告,如果得不到法律保护反而受到有罪指控,将来的社会势必发展到令人恐怖的“和谐”。林明洁的行为不但不应受到追诉,反而应当是积极称为践行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的提倡者。

    当事人林明洁面对当局的有罪指控,在最后陈述时特别强调,让无罪的人获罪的人是有罪的。最后,法庭以休庭的方式结束庭审,并没有对案审作出进一步说明。

    有关林明洁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辽宁沈阳上访维权人林明洁再次被刑事拘留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0/2016/0909/14891.html



  • 秦永敏案延长审理 张庭源正式提告 文东海将受处罚

    【民生观察2017年11月2日消息】本网获悉,秦永敏案召开庭前会议,案件继续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今天,重庆“嫖娼门”事件当事人重庆张庭源律师正式向法院递交行政诉状,法院正研究是否受理;同时,长沙文东海律师被指“扰乱法院秩序”,将会被处以行政处罚。

    今天中午,北京蔺其磊律师发出消息称,他与刘正清律师一起参加于武汉中级法院召开的秦永敏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的庭前会议结束。会议历时三个小时,控辩双方在合议庭的主持下,针对该案在程序上的几个问题进行了阐述,包括管辖、回避、是否公开审理、排非程序、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等的问题。会末得知该案从11月6日开始继续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至2018年2月6日。有分析认为,这类案件本来就是莫须有罪名下的政治迫害,之所以一拖再拖,无非就是正在“寻找”和罗织证据,等“时机成熟”就以走过场的方式将案件草草审理宣判,如此套路已经惯用多年。

    另外,重庆律师“嫖娼门”事件有新进展,当事人张庭源律师继早前向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发送网络邮件以及书面投诉之后,今日,张庭源律师正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诉状,状告重庆市两江新区公安分局天宫殿派出所违法传唤、违法采取继续盘问行政强制措施、违法采取限制活动范围行政强制措施,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元整。法院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下诉状后表示,会尽快请示领导后再正式答复是否受理。张庭源律师表示,期待该事件有一场公正的审理,同时要有关部门还自己一个清白。

    最后,湖南长沙律师文东海日前收到长沙市司法局的告知书,声称文东海律师涉嫌”扰乱法庭秩序”,已报请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湖南省司法厅)处理。但告知书中未列明扰乱哪一起案件的法庭秩序,只是笼统指出“扰乱法庭秩序”。网友刘先生认为,文东海律师在最近两年内活跃度比较高,代理了多起敏感案件,是诸如“709案”王宇律师以及多位维权人士的辩护人,自然引起当局的注目和警惕,这次以含糊不清的指控并利用律协的内部聆讯结果准备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其目的就是野蛮压制律师的正常执业,为敏感案件创造条件,以便更全面地进行政治迫害,达到一定的打压效果和维稳目标。

    相关报道:秦永敏盼尽快开庭 黎建君因与谢阳聚餐被关小旅馆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7/1021/16551.html
    重庆张庭源律师被举报“嫖娼”遭扣押24小时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905/16365.html

  • 屠夫吴淦案延期审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3月27日消息】 今日中午,屠夫吴淦的辩护律师葛永喜律师发出消息,称刚才接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电话通知: 吴淦案因天津市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已经于3月24日退回天津市检察院。
     
    有关屠夫吴淦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
    吴淦(屠夫)被指控十二条颠覆国家“罪行”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105/15355.html
  • 新疆张海涛案二审审理期限到期后法院未予任何说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7月8日消息:在新疆的河南籍维权人士张海涛于2016年1月15日被乌鲁木齐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境外提供情报罪”一审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2万元,该案二审审理期限已于2016年6月19日到期,但法院没有进行二审判决,也没有发布延长审理期限的通知。
     
    7月7日下午,广东省陈进学律师赶到乌鲁木齐第一看守所,就河南籍新疆良心犯张海涛的二审开庭,再一次约见当事人张海涛。陈律师在看守所经过严格的“身体检查”,搜走了手机等所谓违禁物品,方准进入允许约见当事人。约见结束,看守所领导又谆谆提醒陈律师“你们每一次会见后,他(指张海涛)都有“思想情绪”的波动,你们律师要注意身份和职责。”
     
    7月8日上午,陈进学律师与张海涛的爱人李爱杰、公民记者黄晓敏一起,前往新疆高级法院交涉张海涛案,四次打电话给合议庭成员黄强法官表达下述意见:1、张海涛案二审审理期限已于2016年6月19日届满,现在二审未出结果,也无再次延长审理期限的法律文书;2、辩护人已提出二审开庭的要求,合议庭一直未给予回复,要求给回复。”由于法院声称主办法官冯向民出差,黄法官以其不是主办法官为由,三次拒绝听取陈进学的意见并挂电话,最后一次同意向主办法官转达意见。
     
    7月8号中午陈进学律师告诉民生观察网,他昨天下午会见张海涛时发现,自从1月15号一审判决以来,张海涛在看守所内一直被戴脚镣,在里面成为重点被监控人员,而去年6月26号刚被刑拘的半个月内张海涛曾遭到殴打刑讯逼供。目前张海涛身体和精神状态都很不错,张坚持认为自己所做的事不构成犯罪。陈进学律师还说,张海涛被抓以后其妻李爱杰带着幼子生活,经济条件并不太好,一审判决后法院可能会没收房产,这让张海涛家属陷入更大的困扰,家属认为重判张海涛19年完全是一种政治迫害,张海涛所做的事没有对社会造成任何伤害,相反是在推动社会进步!

    图为陈进学律师与李爱杰在新疆高院
  • 精神卫生法面世后第一案开庭审理

    2012年11月16日,《精神卫生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的第二十一天的上午,原告北京女工程师陈丹(化名)诉北京回龙观医院非自愿住院诊断案(一审)在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法庭开庭。该案案由是人格权纠纷。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陈继华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徐灿律师作为陈丹代理人出庭。陈丹诉称,北京回龙观医院的收治行为侵犯了她的自主权、人身自由及身体权,因此要求对方赔偿20万元,并赔礼道歉。当天的庭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根据法律程序,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之后,回龙观医院要求追加陈丹父母为被告。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矛盾

    据了解,原告陈丹是家中的独女,大学毕业后独自到北京工作,至今已十年,现已是一名工程师。陈丹的父母对她有很强的控制欲,从小对她过度关心,不让她跟一般的小孩玩,不准学游泳,一直被罩在“保护伞”下生活,直到上大学。两年前,已与男友交往一年的陈丹将恋情告诉了父母,但其父母始终反对。“一开始他们每周都打电话,但每次谈到我的感情问题都不愉快,因为父母执意要让我跟男朋友分开,回老家生活在他们身边。”陈丹说,因为这事她与父母分歧越来越大,交流越来越少。今年春节,陈丹希望去男友的老家,与男友一起过年,陈丹的这一想法让父母很生气,双方闹僵了,此后陈丹与父母一直没有通电话。

    送诊

    今年6月5日傍晚,陈丹与男朋友从住处下楼时,透过公寓楼的大堂玻璃,看到从东北老家赶来的父母。“我猜他们可能是来找我男友吵架的,便想回避见面。”
    陈丹和男友刚上楼,就有人敲门,陈丹和男友没敢出声,他们敲了一会儿就走了。过了20来分钟,就听到有人拆门锁,为了保护自己,陈丹报了警。
    过了十多分钟后,陈丹的房门被撬开,破门而入的不仅有陈丹的父母,还有四个“膀大腰圆,从来都没见过”的男子。后来,这四个男子被证实是陈丹父母花2000元找来的医托。

    四名男子当时自称精神病院护工,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要求陈丹配合他们去医院检查。“看到我报警,四人一拥而上,抓住我的四肢,把我整个抬起来,我爸在旁边帮忙,我被架着离开了住所,塞进出租车,车径直往医院开。 ”

    收治

    到医院时大概晚上7点多,陈丹先后被带到化验室抽血和X光室拍片。晚8点左右,在“没有医生接诊,没做任何相关精神检查,没有任何诊断”的情况下,陈丹被带到了重症病房,护士24小时陪护。 护士让把陈丹手饰、手表都摘掉,手机也交给男友。

    在病房里,护士让陈丹把所有的衣服都脱掉,不允许戴文胸,因为有细带,内裤和鞋子都不能穿。病房是十人间,其他九张床都有人,“我浑身上下脱个精光,然后转圈,让护士看身体有什么特征、疤痕,我感到特别耻辱。 ”
    过了一会儿,进来一位男医生,问姓名、知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来这儿等。陈丹把自己的遭遇对他讲了。但他认为陈丹说的一切都是想象出来的,因此,没作任何答复就离开了。
    “这一晚是我人生中最艰难的一晚,病房里有三四个病人都被捆绑着,她们一直在此起彼伏地尖叫,我基本上一夜没睡。”
    6月6日上午9点多,一位女医生来说是陈丹的主治医生。陈丹又讲述了一遍遭遇,希望尽快离开。她说第一次来医院的人要经过三级专家会诊,通常在两周内进行。
    “我感觉我的权利和痛苦都被人漠视,我表示想联系男友,但他们说住到这里的人一般要在两周后才能有通讯权和会见权,要等专家会诊后,认为其病情适合和外界联系时,会发一张电话卡,在规定时间打电话。 我很愤怒,说要起诉他们。后来一位副主任和一个医生找我谈话,和我讨论法律问题,他们认为他们的行为是正确的,我起诉很不现实。 ”
    6月8日上午,已连续三个晚上没法睡觉的陈丹,身心憔悴。9点多,被护士通知去专家会诊。被带到一个大会议室,有主管护士、主治医生、护士长,还有20多个人在旁听。会诊进行了1个多小时,他们问了诸如叫什么名字、多大年纪、现在在什么地方、知道现在几点吗等问题,这些问题看来都是提给精神病人的,最后让回去等会诊结果。 12点左右,一位男医生进来说:“会诊结果出来了,你可以出院了。”

    “前三天都硬撑着,听到终于能出院时,我大哭了一场。下午4点,男友来接我,我抱着他又哭了一场。在医院的几天,我每分每秒都不知道未来会是怎样。 经历此事我的人生观变了,明白自由最可贵。”

    事件回顾

    6月10日,陈丹在水木社区论坛公开其遭遇,引起巨大反响;6月16日,陈丹就其遭遇绑架事件,到派出所报案;6月18日,陈丹与律师来到回龙观医院封存其病历;7月3日,北京回龙观医院召开媒体通报会,二十家媒体参会,院长杨甫德在发布会中表示,“被精神病”绝没有公众想象得那么容易,公众更没有必要因此对正常的精神疾病诊疗行为感到担忧甚至恐慌。7月4日,陈丹在其微博上发布了其写的一封《致北京回龙观医院的公开信》,对回龙观医院的观点逐一进行了反驳。7月11日,陈丹向北京回龙观法庭递交了起诉状,认为回龙观医院侵犯其自主权、人身自由及身体权,要求相应的赔偿和赔礼道歉。8月27日,《精神卫生法》草案于全国人大委员会进行第二次审议。9月28日,陈丹起诉79天后,北京回龙观法庭正式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陈丹与几位非自愿住院幸存者合作,将“河南农妇吴春霞被强送精神病医院”案件的胜诉判决书、连同建议信,邮寄给全国500家精神病医院及法院。建议全国精神病医院在收治时,对送治人监护人资格履行审慎审查责任,应判断:1. 被送治人是否真的需要监护人;2. 送治人与被送治人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冲突;3. 被送治人是否信任送治人。10月23号,全国人大委员会第三次审议《精神卫生法》草案,“72小时”的规定被低调删除,改为“及时”。

    10月26日全国人大通过《精神卫生法》。

    律师观点

    陈丹的代理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市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灿表示:《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规定:“经诊断患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诊断医师应当提出医学保护性住院的建议”;“医学保护性住院由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办理住院手续”。 “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有两条严格的判断标准:即“不能完整辩论”和“不能控制自身行为”。陈丹在生活和工作中人格正常,有强烈的自控能力,并明确表示不同意住院。医院的收治无法律依据,且违背原告的自主意志,是严重的人格权侵权行为。陈丹被作为精神病人被送治收治,在其男友、朋友中形成对其人格的怀疑,给陈丹带来巨大的精神损害。
    本案发生于精神卫生法立法讨论期和收治制度转型期,作为《精神卫生法》面世后第一案的人格权侵权诉讼,对我国的精神病人收治制度,会起到深远的影响。

    (编辑:柳梅)

    回目录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