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将

  • 数百涉法涉诉案件受害人将继续集体维权

    [访民之声2017/8/21消息] 今天,数百访民聚集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要求对涉法涉诉案件依法做出处理,对随意做出不立案驳回通知书的违法违纪工作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在场访民表示,今天到最高检集体访的有2百人左右,上午在最高检集体访完后,下午到三骗子胡同对面,等上班时间到后去全国人大信访接待室上访,不过检察院和人大并没有认真对待,简单登记过后便要求我们离开。

    据悉,涉法涉诉案件受害人在各处维权均遭到推诿的情况下不得不采取了集体维权的策略,但尽管他们集体维权多次,也未能得到满意的答复,为此他们决定明天继续集体到其他部门上访。

    相关报道:数百名涉法涉诉案件受害者最高检维权未果
    https://fangminzhisheng.blogspot.com/2017/07/blog-post_24.html



  • 媒体爆江天勇将开庭受审 金变玲坚信丈夫无罪

    【民生观察2017年8月19日消息】今日上午,江天勇妻子金变玲于推特发消息称,香港《明报》新闻报道称:江天勇案将会于8月22日(星期二)在长沙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经本网查证后证实确有关于此事的报道,结合昨日江天勇父母被警方带走失踪的情况,加上警方准备带走江妹和孩子时所讲的一番说话(指国务院下令,由于江天勇认罪态度好,将带江父母及江妹前往长沙会见江天勇),但明报新闻并未就开庭消息的来源作出说明,而且对开庭消息仅仅只是简单一句文字,并无其他详情,令人很难判断消息的真实性。

    另外,本网查询了长沙市交警支队网站,显示近期并未有交通管制的通告,特别是长沙中院附近路段(上次谢阳案开庭时曾出现以“道路整修工程”为名的交通管制)。以下为《明报》新闻链接:https://m.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70819/s00013/1503079953092。

    今天下午三点,江天勇妻子金变玲发出严正声明,强烈谴责当局的无耻行径,声明“坚信江天勇无罪”,即使江天勇在法庭上认罪,那肯定是受到了常人无法想象的酷刑,并誓言“势必为江天勇维权到底”。声明得到了其他“709”家属的联署签名支持。

    附金变玲声明全文:

    【金变玲对江天勇开庭一事的严正声明】

    今天忽然看到《明报》的新闻,说:江天勇会在8月22日,在长沙中院开庭!想着江天勇的父母昨天被国保强制带走,至今处于失联状态,不难猜测官方的意图。

    江天勇在2016年11月21日被失踪,后来在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多次被官媒抹黑,被酷刑折磨至腿脚不能站立!更甚的是当局还对家人进行株连,限制江父江母的人身自由。在江天勇指定监视居住期限届满之初,当局强行让江天勇解聘家属聘请的律师,并强行給江天勇指定官派律师。而且当局至今不告诉家属官派律师的姓名、单位。我虽然身在美国,也有人试图对我进行恐吓和欺骗。所有的这些都是709案官方的非法操作手法,无耻地践踏中国的法治。

    无论当局使出怎样卑鄙下流的非法手段,我坚信我的丈夫无罪,而且绝不妥协。所以我再次发出声明,我们坚信江天勇无罪,即使江天勇在法庭上认罪,那肯定是受到了常人无法想象的酷刑!我们势必为江天勇维权到底!

    江天勇妻子:金变玲
    支持者:
    李文足(王全璋律师妻子)
    徐孝顺(吴 淦先生父亲)
    王全秀(王全璋律师姐姐)
    王峭岭(李和平律师妻子)
    原珊珊(谢燕益律师妻子)
    刘二敏(翟岩民先生妻子)
    樊丽丽(勾洪国先生妻子)
    陈桂秋(谢阳律师妻子)
    2017年8月19日

    有关江天勇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江天勇家属被骚扰 其父母遭强制带走失踪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818/16274.html



  • 称有机密信息 屠夫吴淦将遭秘密审判

    【民生观察2017年8月8日消息】本网从徐孝顺处获悉,屠夫吴凎案将于8月14日上午八点半在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

    据吴凎父亲徐孝顺介绍,昨日,屠夫吴凎案庭前会议在天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会议室召开,该案辩护人葛永喜和燕薪律师参加。会议结束后,徐孝顺立即与律师取得联系询问庭前会议情况,律师表示,因法院认为该案补充侦查案卷材料中含有机密内容,因此决定不予公开审理。律师当场提出质疑,但法院仍然坚持不予公开审理的决定。

    屠夫吴凎一案发生已经长达两年多,国内外网络自媒体和媒体一直广泛报道,加上整个“709大抓捕”的轰动效应,令屠夫吴凎更加受人瞩目。

    网友刘先生认为,当局以“机密内容”作借口进行秘密审判的动机很明显,目的为了消退“709大抓捕”的热点效应,同时掩盖两年多以来对律师和维权公民的大面积打压事实,将大规模侵犯人权事件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不过,在信息极不对称的管控下,秘密审判带来的效应反而可能会更大。

    有关屠夫吴凎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律师会见屠夫吴淦 该案计划在8月7日召开庭前会议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804/16220.html


  • 苏州顾晓峰监居期满获释 将继续推动社会进步

    【民生观察2017年8月5日消息】本网从广州隋牧青律师处获悉,“苏州大抓捕”之一的常熟维权人士顾晓峰被监居半年期满已获释,顾晓峰托隋牧青律师感谢海内外人士对“苏州大抓捕”的关注。

    据隋牧青律师介绍,顾晓峰于今年(2017年)2月5日被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名抓捕,随即被“指定场所监视居住”,是“苏州大抓捕”中第二批被抓捕的维权人士。隋牧青律师分析称顾晓峰被抓原因是由于其在网络为苏州受难同仁声援呼吁而遭到当局报复被捕。

    顾晓峰被“监视居住”期间,辩护人隋牧青律师曾多次前往苏州会见当事人未果,多次与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交涉并投诉控告,但始终遭到非法拒绝,直至顾晓峰六个月“监视居住”期满(监居期限最长为半年)。

    隋牧青律师引述顾晓峰原话称,“监居”期间身体未遭酷刑,但牵挂家人,精神压力巨大,体重下降超过五公斤。对于未来,顾晓峰称将继续关注社会公义、人权法治等热点,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尽绵薄之力。

    相关报道:江苏常熟维权人士顾晓峰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207/15464.html



  • “惠阳区伯”李健新将在7月20日开庭受审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7月16日消息】今天,北京知名人权律师蔺其磊发出消息称,“惠阳区伯”李健新将在于7月20日上午于惠州市惠东县法院开庭受审。

    据蔺其磊律师介绍,李健新是广东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人,1968年出生,网名@惠阳区伯,因实名举报原惠州市副市长黄锦辉而受到网友关注。2016年3月31日,惠州警方以其涉嫌“敲诈勒索”和“非法占用耕田”两罪将其刑拘,该案经过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两次后,于2016年11月24日起诉至惠州市惠阳区法院。惠阳区法院于2017年1月19日发出通知书,告知经惠州市中级法院决定该案由惠东县法院管辖,随后将案件退回到惠阳区检察院,由检察院移送到惠东县检察院再一次审查起诉。惠东县检察院以“惠东检诉刑诉【2017】132号”起诉书于2017年3月8日起诉到惠东县法院,法院定于7月20日上午在该院开庭审理该案。

    蔺其磊律师透露,由于李健听家属提出要求中外新闻媒体参与报道庭审情况,其与湖南长沙文东海律师作为该案的辩护人均收到各自的司法行政部门对该案的“指示”,至于收到的“指示”内容,蔺其磊并未公开。

    有关李健新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 王芳“寻衅滋事”案计划将在下周二宣判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7月14日消息】本网从广州人权律师刘正清处获悉,王芳“寻衅滋事”一案将有新进展,法庭计划将在下周二开庭宣判。

    据悉,今天(7月14日),王芳案辩护人刘正清律师收到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发来的短信通知,王芳案定于2017年7月18日(下周二)上午八点五十分在武昌区法院三号法庭公开宣判,通知要求刘正清准时出庭。

    据公开消息显示,“王芳案”一审于2017年2月10日上午在武昌区法院公开审理,案件没有宣判,其后,法院定于6月26日宣判,至6月22日又通知改期宣判。

    有关“王芳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王芳“寻衅滋事”案宣判改期 具体日期未知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623/16012.html

  • 史庭福儿子再被约谈 检方将在“七一”前起诉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6月27日消息】本网获悉,在南京屠杀纪念馆前宣讲“六四”真相的史庭福,其子史竟昨日被南京警方约谈,告知南京检察院可能会在“七一”之前对史庭福进行立案起诉。

    据悉,昨日下午四点多,南京市公安局雨花石区公安分局致电史竟,要求其前往分局见面约谈,史竟于傍晚六点多赶到雨花石分局。史竟称,分局国保与其谈了很多,对方称史庭福的案子很严重,要史竟劝喻父亲(认罪)判个缓刑,强调(史庭福)这件事(案)一定要处理。谈话期间,国保问史竟是否知道有关89年的事情(六四事件),并称(事件)由境外势力对国内势力的挑唆。史竟表示“1949年之前的学生运动都是爱国合法,49年之后却是非法,都是境外势力挑唆”,对方无言以对。

    另外,国保询问了“史庭福案”是否有聘请律师以及有何媒体采访等,并详细询问了史竟的工作情况。史竟透露,结束谈话时,国保打印讯问文件准备要求其签字按手印,被史竟拒绝。
    本网于今日下午致电史竟,他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父亲被抓二十多天以来,找过很多律师,对方一听史庭福的情况就拒绝接案。说到父亲的遭遇,史竟表示,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竟然还会发生“因言治罪”的事情,没有言论自由,没有基本人权,还不如旧社会。

    有关史庭福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南京史庭福宣讲“六四” 视频拍摄者许忠东被抓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626/16021.html

  • 余文生、程海要求会见王全璋遭拒 将采取法律行动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6月14日天津消息】今天下午,王全璋的辩护人余文生和程海律师来到天津第二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王全璋律师被拒绝,理由是王全璋已经有两个(官派)律师了。

    据悉,今天下午,余文生和程海两位律师在天津二看顺利通过第一道武警把守的门岗,但到了二看警卫室却被拦住,警卫室民警向领导汇报时,余文生律师在桌子玻璃板下发现压着一份19人名单,全部都是熟悉的朋友名字,同时还有余文生和程海两人的律师证复印件,上面写着:“此人是王全璋的律师,如来会见立即向队长汇报。”等候约二十分钟,一位自称刘志的民警前来,他向余文生、程海说明情况,表示王全璋已经有了两个律师,如果余程两位律师要会见必须解聘他们后才能会见,并告知,那两个律师已经会见了王全璋。余程两位律师据理力争,强调余文生和程海律师是王全璋妻子李文足在那两个律师之前聘请的律师, 如果他们(官派律师)要会见王全璋必须先解聘余程两位律师才能会见,最终天津二看仍然倚仗强权不许会见。随后,两位律师要求见驻所检察官,对方答复要他们直接去天津第二检察院。

    两位律师认为,结合之前北京律师协会以及高子程会长反馈的消息,天津市律师协会已经为王全璋聘请了律师。为此,余程两位律师将继续捍卫律师辩护权,接下来将会控告天津市律师协会等违法犯罪集团和个人。

    有关王全璋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王全璋代理律师余文生向北京律协发出维权申请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610/15972.html
    王全璋的代理律师程海也致电北京律协维权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7/0612/15981.html

  • 将精神病患者假定为“受害者”真的是一件好事?

    近年媒体热切关注精神病患者,抑郁症、躁郁症这些关键词,都成为媒体增加浏览量的工具。大众喜爱看疯掉的人有多疯,悲惨的人有多惨。台湾女作家林亦含自杀,大家马上追查她小时候被诱奸的惨状,亦想一窥侵犯她的老师有多丧心病狂。连续有学童自杀,大家纷纷揭开各种绝望真相,看看莘莘学子有多惨,家长、老师、社工有多疯。《一念无明》成为一时佳话,大家凑凑热闹,比较一下电影世界与现实世界,哪一边较惨,哪一边较疯,乐此不疲。

    对于应该如何看待精神病及精神病患者,一种看似较前进的论述方式,自不是主流传媒般着重juicy的疯癫与悲惨,而是强调须了解精神病患者的处境︰他们经历了什么?正在面对什么?什么将他们迫至精神绝境?有人可能会尝试从这些问题找出社会结构问题;有人则希望唤起大众同情,从而消除精神病的负面标签效应。后者往往将神病患者放在“受害者”位置,并强调他们是个“好人”,甚至有时候将他们神圣化。笔者认为这种论述方式,放在现实处境显得苍白无力,根本无法有助除去负面标签。

    先谈谈《一念无明》。试想想,导演与编剧为了令观众同情阿东这个角色,制造了多少对立与映衬的人物设定?父亲与弟弟离弃母亲,只有阿东不离不弃;好友结婚,座上客不尊重一对新人,只有阿东凝神倾听,众人皆醉他独醒;只有阿东接近冬菇头小孩,其他人都受俗世蒙尘,阿东却拥有澄明的童心。简单而言,阿东是个躁郁症患者,同时是观众眼中的“好人”。

    一部好的电影,往往能够描写人性的复杂,而不是将人性简化。人有很多面,精神病患者亦然。如果阿东是个好色之徒,如果阿东是个自大狂,如果阿东为求私利不择手段,如果他是个“坏人”,你还会同情他吗?让我先分享两个故事。

    我曾经有一个有躁郁倾向的朋友V。他很有才华,年纪轻轻已成立公司,单靠艺术创作足以支撑物质丰裕的生活;他非常自恋,总觉得自己魅力四射,只要他一出手,多漂亮的女生也可玩弄于股掌之间;他非常自大,深觉自己的才能之高,应当上全世界的皇帝才合理,那样全人类定必蒙福;他极度大男人,在他眼中,(漂亮的)女性都需要他保护,而很多时候他也视(漂亮的)女性为性玩物。无法让每个(漂亮的)女生服侍他,或许他会觉得太可惜,也觉得自己太吝啬。

    他曾经有一个女朋友L,跟他一起有几年时间;另一位朋友Y亦曾长时间替V工作,与他紧密相处过一段时间。你可想象到两人的苦况吗?他们都一致认同,跟V相处日久,心里总是有一种低人一等的感觉,就是说很inferior,这自然部分由于V总是表现出高人一等,同时亦有成就可依。“我成就,我能干,为何我不可自恋,不可自大?”这就是V的态度。另一方面,两人跟V的感情却又真挚深厚,于是他们陷入矛盾的心理--一方面佩服V的才干与成就,另一方面却累积着不甘与郁苦。

    V一直都展现出躁郁倾向,平日情绪高涨,他就会像阿东出院后联络到Jenny一样自信满满。阿东问父亲︰“你究竟想成为一个怎样的人?”,V则会问身边的人︰“你到底有什么梦想?”彷佛他们都是世上最了不起的人,可以达成最了不起的事。直至有一段时间,V与L的感情终于出现危机,加上工作上遇到重大挑战,V才始真正“病发”,像阿东一样,不时躲在家中不断哭,不断哭,呼天抢地的哭。

    后来,L与Y相继与V断绝联络,V继续“有order地bipolar”,旁人在facebook上只知V的才华与成就,不知V的性情与躁郁,更遑论得知曾经陪伴在他左右的L与Y的心理阴影面积有多大。
    再谈另一个故事。

    朋友A在某一间设计公司工作,他有一个女同事C,她患有抑郁症。C最初入职时,没有人知道她的病。直到数个月后,C开始无故失踪,主管用尽一切方法也联络不上她,这时A与一众同事方知C是抑郁症患者。工作量不变,上班人数却减少1名,其他同事便需要摊分C的工作量。起初大部分同事得知C的情况,都抱以同情。一众主管亦非常善良,希望大家可以体谅、原谅同事。后来,C失踪的次数愈发频密,情绪与精神状态似乎没有改善。曾经有人劝她转为兼职,她不愿意,声称家里经济压力大,看精神科专科价钱亦昂贵。

    这听起来非常合理,可是当A及他的同事发现,C在无故失踪或因病告假时,常常跟男友到处旅行,有一次还飞到欧洲游玩。于是,一众同事的态度逐渐改变。为什么他们会发现呢?因为C每次出游,都会在facebook上载大量游山玩水、天高地阔的照片,偶尔还配上文采飞扬的文字,你说怎令人不为之气结?同事困在公司做生做死,还要摊分C本身的工作量;C却正常出粮,开心旅游,供养父母的责任都由他人摊分。主管对此事感到为难,估计该公司的人事部亦不能随便解雇C,因为这牵涉歧视问题,须考虑到C会否告上劳工处。

    网上曾经流传过一些图片与文字,“指引”大家如何面对精神病患者,列举一大堆什么“关心精神病患者不能说的10句话”。如果根据这些指引而坚持政治正确的态度阅读上述故事,结论很可能是︰V与C面对的痛苦有多大,旁人根本不能明白,他们到底面对什么处境,旁人亦未必知道。具批判精神的读者也可能会说︰在V的故事,其实L与Y若感到不妥,应该及早与V沟通,他们所谓的心理阴影,自己也有责任;至于C的故事,C可能正正是情绪出问题,才需要旅游散心。

    是的,以上的说法,统统有可能成立,而笔者分享上述故事,相信一定会招来“责怪受害者”(Blame the victim)的批评。笔者仍然这样做,是想带出一个重点︰精神病患者身边的“一般人”,也可以面对难以想象的痛苦与扭曲的心理,而正正因为他们是“正常人”,因此不会被关注。相信要他们跟V与C“斗惨”,他们很可能不会“认输”,认定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至少V靠着其才干得到一番成就,生活得比L与Y还好;至少C可以利用“抑郁症”这个标签,来争取生活的最大资源,而C的同事却没有。可以想象,要同情精神病患者的论述,对他们来说,是多么廉价与可笑。在这情况下,将精神病患者预设成受害者,根本毫无意思。

    两个故事的另一重点是,有时候我们很难分辨出精神病患者所面对的问题,到底是性格问题,还是精神与情绪问题。当然,两者本来就并非可以简单二分,而可能是互为影响。但为了让大众同情精神病患者,电影与媒体往往要将精神病患者塑造成“好人”,才可顺理成章地将他们放进被同情的受害者位置。在现实中,精神病患者在他人眼中却可能不是个“好人”,正如V与C在他们身边的“一般人”眼中那样。那么,我们又是否因为一个精神病患者不是“好人”而不同情他/她?显然不是,这正正反映出将精神病患者塑造成“好人-受害者”论述方式的无力,它不但将精神病患者与现实简化,也无法让人学懂如何面对眼中不是“好人”的精神病患者。

    对于身边没有精神病患者(或就算有但没有为他们带来负面影响)的人来说,要了解、同情、善待精神病患者,是非常容易接受的事情,这亦日渐成为代表着现代文明的一种意识形态,犹如在这时代我们要无条件接纳性小众一样。对于受精神病患者影响而感到困扰的人,他们则很可能会说︰“我同情他们,谁同情我呢?”因此,将精神病患者界预设为受害者,根本无助处理现实问题。

    笔者认为,如果我们都同意,所有人都有机会成为所谓精神病患者的话,那么,与其要求人预设精神病患者为受害者,要求人无条件同情精神患者,不如不要界定到底谁人是受害者,而是要同情人的处境本身。更重要的,是着力寻找出令人出现精神或情绪问题的社会结构问题,因为精神病除了源于个人因素,也源于各种社会因素。当然,精神病患者本身的确要面对一般人所不会遇到的问题与压迫,例如要面对西方医学霸权的暴力,医生只懂开药,不去了解每个病人的创伤史、不顾他们的死活等等,这些都是值得关注的课题,在此不赘。

    读完以上故事,读者可能会觉得是道听途说,亦包含传递故事者包括本人的偏见,难以作准亦难以讨论。那么,让我们来作个思想实验︰如果希特拉患有严重精神病,身陷极大痛苦,才迫使他下令屠杀犹太人,你会同情和原谅他吗?如果特朗普情绪极度不稳,难以控制自己口出狂言与推出各种损害人民利益甚至涉及种族歧视(如穆斯林禁令)的政策,你会体谅他吗?

    不少专家也曾判断希特拉患有多种精神病,如精神分裂与妄想症等等,当然亦有另一些专家反驳。至于特朗普,今年2月就有33个精神科医生、心理学家与社工发联署公开信,对特朗普的精神状态表示关注,认为他有“将反对者踩烂在脚下”的持续需要,难以容忍任何异见,不能同情他人等等问题。他们相信,特朗普情绪极度不稳,不能胜任总统一职。

    不论希特拉与特朗普事实上有没有精神病,相信大部分人面对上述的假设问题,答案也是“不”。或许部分读者会又再有种错觉,认为笔者这样问,是要污名化精神病患者,这当然不是笔者的原意,道理显然易见︰即使特朗普与希特拉真的是精神病患者,也不等于所有精神病患者等于特朗普与希特拉。笔者问这样的问题,是想提出最极端的情况,尝试进一步反思,当我们说“要同情精神病患者”,其实意思是什么?

    我们会不其然同情《一念无明》的阿东“意外”杀母,但不能同情希特拉屠杀数百万犹太人,这就反映出我们的“同情”并非无条件,而是会考虑到精神病患者本身的行为、对他人造成的伤害、其“清醒程度”、掌有多大权力等等因素。从此,我们会发现,要定出同情与不同情之间的那一条界线,根本不是易事,当中或许牵涉到伦理学的问题,有人可能会重视精神病患者是否有自由意志,有人可能会侧重精神病患者对他人造成的伤害有多大。

    (来源:立场新闻 https://goo.gl/WUkUxl 2017/5/10)

  • 任全牛预将作为辩护律师介入江天勇案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3月25日郑州消息】本网获悉,河南郑州任全牛律师于今天被长沙市公安局警员询问江天勇所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案的有关情况。
     
     本网联系了任全牛律师,得知今天下午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侦察员屈可和胡定康持“询问通知书” (图)对任全牛做笔录,具体询问有关江天勇的情况。任全牛坦言,自己能被长沙公安局归为与“江天勇案”有关感到很荣幸,不过自己以往并未与江天勇律师有过共同办案的经历,私底下来往也不多,关系并不熟络,以至于令特意前来的长沙警察有些失望。
     
    任全牛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既然长沙警方认定其与江案有关,那么下一步他预备将以辩护律师身份介入江天勇案。
     
    有关江天勇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
    江天勇案:陈进学律师申请会见吃闭门羹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223/15507.html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