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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异议人士李小玲遭威胁

    【民生观察2019年7月19日消息】7月17日早上,因长期抗争被当局残酷迫害的广东异议人士李小玲,在医院治疗期间,接到自称珠海市香洲区曾姓警员来电(电话号码:07562533909),曾姓人员说李小玲表现不好,要对她实施抓捕。李小玲表示,她在珠海市人民医院三楼30号床,不会走,随时准备被陷害!权力部门抓她还需要理由吗?

    2017年6月4日,李小玲在北京天安门广场手持悼念“六四”的标语拍照并上传网上,回珠海后被公安以“寻衅滋事罪”批捕。2018年11月27日,李小玲被珠海巿香洲区法院一审判刑3年缓刑5年;同年12月4日,李小玲在作出多方妥协让步后,被取保获释。

    她本已患有严重青光眼,羁押在看守所期间病情进一步恶化,仅以普通眼药水减轻症状。目前她左眼几乎失明,身体其它部位也有病患。

    其朋友黎学文在得知李小玲的情况后,曾准备前往探望,却遭到珠海国保的阻扰,被控制自由长达七个小时,期间还被扭伤了手腕。

    李小玲原是深圳市番禺区居民,原军人家属,维权公民。2009年曾因其幼子遭绑票杀害,她认为法院判决不公,之后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但多年的维权却换来当局的监控和打压,被屡遭恐吓、拘留、关黑监狱等。

    2017年5月,李小玲前往珠海法院办理材料,递交起诉地方政府和公安局的行政诉状时与法院工作人员发生冲突,被带到派出所。期间李小玲出现头疼、眼疼等症状,要求警察送院,遭到拒绝。最终送院后,医生指病情延误太久,后左眼几近失明。

    因此前遭珠海市警察暴力执法而眼睛失明,在手术后发起“李小玲六四光明行”,以示捍卫民主自由人权之决心;2017年6月4日在进行“六四光明行”到达北京天安门广场时,遂举牌要求当局平反六四,被北京市西城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同年7月5日,虽其被北京警方取保候审,但旋即被珠海警方带回继续软禁多日,后因其设法逃跑,又被珠海警方出大量警力拦截,遂再次被行政拘留10天,期满后直接被送至珠海市第一看守所关押;

    2017年9月12日,其被珠海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2018年11月27日,被珠海巿香洲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12月4日,被准予取保候审;2019年2月14日,珠海中级法院经二审裁决,依然对其维持原判;据悉,在被关押期间,曾遭到非人道虐待,曾被连续提审22次,且每次提审时间长达近5个小时,导致其旧病复发、身体极差,左眼失明。此前被羁押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

  • 专访广东中山被精神病人王海英

    采访对象:王海英
    时间:2019年3月22日
    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张家边公园

    “被精神病”指的是没有精神病的人遭各种理由和动机送入精神病院。在中国,在中共高层“稳定压倒一切”的指示下,各地维稳部门时常把一些访民送进精神病院关押稳控。中国精神病认定标准普遍低于世界大多数国家,且认定审核都由党政控制的医院一手掌控,中国的医院必须接受共产党的领导,维稳部门送来的“被精神病”人医院必须配合接收并严密稳控,这让部分维稳对象“被精神病”很容易就实现。一个正常人,一旦不幸被人送进精神病院,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则是一件难事,至少大喊“我没有精神病”是肯定没用的。

    2019年3月22日,本网志愿者对广东省中山市被精神病人王海英进行了专访,内容如下:

    志愿者:王海英你好!本网获悉,你因为上访被政府部门三次关进精神病院,请你介绍一下具体情况好吗?

    王海英:好的。我家住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张家边三村庵前街五巷7号,十余年前,我因举报辖区领导任职舞弊、涉嫌占用集体土地等问题,遭到辖区领导的打击报复,村领导还唆使黑社会人员用胶绳捆绑我双手,然后把我打的头破血流,报警后警方也包庇领导,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之下我开始逐级上访。

    上访后,我又被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非法维稳,多次被他们非法拦截、拘禁、抢夺财物。2008年间,维稳部门秘密给我炮制了一份虚假的精神病症断书,直到我在法院起诉公安分局之际,他们才向法院出示这份虚构的诊断证书,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法院不受理我的维权案件,为了让各级信访部门认为我有精神病而不给立案。

    2010年11月15日,我准备到广东省公安厅区上访,在中山市等公交车之时,突然被中山警方多人强行拖拽上警车,他们不出具任何法律手续就把我关进了派出所,之后又把我押送到了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强制“治疗”36天。关押期间,医院未经我允许暴力捆绑了我的手脚,强行给我打针吃药,并且还不允许家人和朋友来探视我。出院后,医院也不肯将病例交给我本人,而是转交给了维稳领导。

    志愿者:你认识这些抓你的人吗?

    王海英:认识,他们是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警察丁永秋(音),以及我们张家边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和几个辅警。

    志愿者:在精神病院里有什么样的遭遇?

    王海英:我被强制关进去以后就一再向医护人员申明我没有精神病,不需要治疗,但是医护人员却不管那么多,他们派来多人将我暴力按倒在病床上,然后用绳索把我的手脚全部捆扎在病床上,再之后就用筷子撬开我的嘴巴给我灌一些不知名的药物,之后又多次给我注射药物,期间无论我怎样呼救辩解他们都无动于衷,只是程序式给我灌药打针。

    志愿者:医护人员没有告知你注射和吞服的药物名称吗?没有询问你有没有过敏史及禁忌药物吗?

    王海英:没有,他们才不管那么多,根本不管你是否会过敏,有没有禁忌药物,他们只管按照领导的意思整治你,哪怕你死了他们也不会怜悯你。

    志愿者:你被打针吃药以后身体有什么反应没有?

    王海英:有。打针吃药以后我的身体开始出现多处肿块,而且肚子剧痛,还出现了便血以及月经不调等情况,我向医生反映这些情况时,医护人员们却置之不理。

    志愿者:你第一次被关精神病院关了多少天?

    王海英:第一次被关了36天。

    志愿者:你第二次被关进精神病院是什么时间,为什么事情,关在哪家医院,什么人送你去的?

    王海英:第二次是2016年8月30日。2016年9月4日-5日G20峰会将在中国杭州召开,2016年8月30日,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警察丁永秋(音)为了提前维稳我,就以“王海英反复上访12年至今仍不息访”为由,再次把我抓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关押稳控,医院方面就以我患有“妄想性障碍”,需要“以非自愿形式对王海英进行住院治疗”为由,强制将我收入医院关押“治疗”。关押期间,我再次被强制打针吃药,我拒绝吃药时就会被强行捆绑灌药。

    2016年9月5日,我的两个女儿及女婿来到医院要求放人,他们告诉医生说王海英没有精神病症状,也没有暴力伤害的情况,依据《精神卫生法》是不能被强制治疗的,并且王海英本人及家人也没有自愿治疗的意愿,所以家人强烈要求意愿立即放人。但是,医院就是不肯放人,说是需要警方同意才能放她出院,为此我的家人与医院一直交涉到了晚上八点多才离去。

    2016年9月6日上午11时许,我的女儿女婿再次来到医院要求放人,但医院仍坚持不放。12时许,我丈夫也赶到医院要求放人,医院还是不肯,丈夫就乘机闯进了病房拼命把我救出来了,在离开医院之时,我们遭到了保安的包围阻拦,我丈夫拼尽全力才突出重围带我逃离的。这一次我被关了6天。

    志愿者:那第三次关进精神病院又是什么时间,为什么事情,关在哪家医院的呢?

    王海英:第三次是2016年10月23日,当天我到广东省信访部门上访,却在途中被中山市警方赶赶来抓住,这一次他们把我送进了“广东省工人医院”精神病科关押“治疗”了37天。在精神病了被当作精神病人整治了37天后,我患上了多种疾病,我的大小便时常出血、内分泌紊乱、生理周期不正常、掉头发、体型发胖浮肿、记忆力衰退。我认为,这与在精神病院被强制打针灌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

    志愿者:从精神病院出来以后,你有没有继续讨说法?

    王海英:有啊!出来后我将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公安分局及精神病医院告上了法庭。2018年11月15日,我被精神病的案件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长洲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法院有意包庇警方及医院,拒不依法对病例进行取证,使我因为证据不全而陷入被动。当天的庭审,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我认为自己难以获得公正的判决,因为我觉察到“法院、公安他们像是一家人”,法院人员与公安人员看起来很熟,法院处处帮着警方说话。

    志愿者:那你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王海英:我准备继续上告和上访。

    志愿者:好的,祝你早日维权成功。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采访就到此结束。谢谢你接受我们的采访!


  • 广东王海英被精神病案开庭

    【民生观察2019年3月20日消息】2019年3月19日上午9点广东省中山市访民王海英被精神病一案,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据悉,王海英起诉控告社区居委会串通辖区派出所和火炬开发区分局,未经王海英本人同意,也未经王海英的丈夫和两个女儿同意,就秘密对王海英做两次精神病鉴定,暴力绑架王海英秘密关押精神病医院三次,秘密委托精神病医院广东省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广东省工人医院,对王海英实施强迫治疗总计79天,期间不通知王海英的丈夫和两个女儿,禁止其丈夫和女儿去精神病医院探视,被告居委会至今不提交治疗费用的资金款项来源和精神病医院收款发票(收据)。

    当天上午开完庭后,王海英去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要求领导接见受理提意见和建议,公安机关门卫不让王海英进入公安机关,值班领导也不肯出来接见王海英,王海英现场拨打110投诉举报,控告公安机关违法失职侵权,要求中山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责令开发区分局值班领导接见。

    中山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不但不履行法定职责安排正规编制人民警察出警,反而派了四个辅警保安员戴头盔骑摩托车持黑色长棍和盾牌,到场对王海英进行维稳。

    据了解,王海英家住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张家边三村庵前街五巷7号,她因多次举报辖区领导营私舞弊而遭到打击报复,之后她开始逐级上访,上访后又被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非法维稳,多次遭警察拦截、非法拘禁、抢夺财物。

    2010年11月15日,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为了稳控王海英,将她押送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36天,期间医院未经她允许强制给她打针吃药,并且还不允许家人和朋友来探视。出院后,医院也不肯将病例交给她,而是转交给了当地维稳领导。

    2016年9月4日-5日G20峰会将在中国杭州召开,2016年8月30日,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为了提前维稳王海英,就以“王海英反复上访12年至今仍不息访”为由,再次把她押送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关押稳控,医院方面就以王海英患有“妄想性障碍”需要“以非自愿形式对王海英进行住院治疗”为由,强制将她收入医院关押“治疗”。关押期间,王海英再次被强制打针吃药,王海英拒绝吃药时就会被强行捆绑灌药。

    2016年9月5日,王海英的两个女儿及女婿来到医院要求放人,他们告诉医生说王海英没有精神病的症状,也没有暴力伤害的情况,依据《精神卫生法》是不能被强制治疗的,并且王海英本人及家人也没有自愿治疗的意愿,所以家人强烈要求医院立即放人。但是,医院就是不肯放人,说是需要警方同意才能放她出院,为此王家人与医院一直交涉到了当晚八点多才离去。

    2016年9月6日上午11时许,王海英的女儿女婿再次来到医院要求放人,但医院仍坚持不放。12时许,王海英的丈夫也赶到医院要求放人,医院不肯,她丈夫就乘机闯进了病房将王海英救出,在离开医院之时,他们遭到了安保人员的包围阻拦,夫妇二人拼尽全力才闯出了包围圈逃离。

    此后,王海英继续上访投诉,但又一次被警方强制押送到“广东省工人医院”精神病科,关押“治疗”了37天。经过三次被精神病灌药“治疗”,王海英如今患上了多种疾病,目前她是大小便时常出血、内分泌紊乱、生理周期不正常、掉头发、体型发胖浮肿、记忆力衰退等症状。王海英认为,这与她在精神病院被强制打针灌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随后,气愤难平的王海英将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公安分局及精神病医院告上了法庭。2018年11月15日,此案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长洲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法院有意包庇警方及医院,拒不依法对病例进行取证,使王海英因为证据不全陷入被动。当天的庭审,法庭没有当庭宣判,王海英认为自己难以获得公正的判决,因为她感觉“公检法象是一家人”。还有,当天的庭审,有多名维权人士前来声援王海英,但却遭到了不明身份人员的推搡,事后他们来到附近派出所报警处理。

  • “佳士工人声援团”再有七成员被捕

    【民生观察2019年1月23日消息】继几日前二十几名“佳士建会工人声援团”成员被约谈并被要求观看早前四名被捕人士的认罪视频后,日前当局再次出击拘捕多名声援团成员及支持人士,声援团官推形容这是“反动势力丧心病狂的抓捕是自掘坟墓的愚蠢行径”。

    据悉,1月22日下午两点多,北大学生李子怡、马世泽、北大毕业生李嘉豪以及人大学生严梓豪的四位声援团成员在住处遭到国保的抓捕。一个多小时后,北大学生孙嘉言及毕业生黄宇在准备外出时遭到抓捕。有现场目击者称,孙黄二人被控制后强行塞入私家车内,期间二人曾高呼“报警”,但最终还是被带走。

    而另外一名北大学生张子蔚在听到抓捕的嘈杂声后躲藏屋内的床底下,时间长达七个小时,从下午近六点一直到半夜近一点。期间张子蔚向声援团发消息称,国保首先是强行破门进入邻居家,发现出错后,又破门进入张子蔚的房间,大肆将屋内搜索一番后离开,派了一名国保在房间守候张子蔚。在拍传了最后一个视频后,张子蔚被国保拘捕。张子蔚在视频中说“死都不怕,还怕什么镇压……”。

    据声援团官推介绍,七名被捕人士为声援团成员以及支持人士,其中四名北大在校生李子怡、马世泽、孙嘉言和张子蔚系北大马克思学会成员,之前曾频繁遭到国保约谈问话及被迫观看认罪视频,国保还特别要求他们放假不准去任何地方,必须立即回老家并按时报告行踪,否则(如果参与活动)会被清场和抓捕。

    上述被抓人士过往曾遭遇过国保的清场及抓捕,声援团官推显示,北大毕业生李嘉豪曾于2018年8月24日在深圳“佳士声援现场”与颜佳悦等人一起遭到警方清场;黄宇曾因2018年9月9日参加声援团发起的“韶山纪念毛泽东”活动时被清场,其后被关在家长的少管所长达数月;严梓豪曾于2018年12月25日在韶山纪念毛泽东活动现场代表声援团发表演讲,带领群众高喊“工人万岁”、“佳士工人无罪”、“立即释放佳士被捕人员”等口号,最终同样遭到清场。

    “深圳佳士建会工人声援团”表示,对支持和声援工人维权的学生进行抓捕及政治迫害的政治警察(国保)是“盖世太保”,是奉行法西斯主义的黑恶反动势力,如此丧心病狂的抓捕和打压是自掘坟墓的愚蠢行径,誓言“决不妥协,斗争到底”。

    相关报道:“深圳佳士”被捕人士被录认罪视频
    https://www.msguancha.com/a/lanmu7/2019/0122/18288.html

  • “深圳佳士”被捕人士被录认罪视频

    【民生观察2019年1月22日消息】“深圳佳士工运”事件再爆猛料,四名被捕人士被迫按照当局要求录制“认罪视频”,“认清自己的违法行为”及“承认自己所犯的错误”,并声称参与“佳士事件”是因被“激进组织洗脑”所致。

    日前,据“佳士建会工人声援团”官网透露,最近,就读北大等高校的声援团成员屡屡遭到国家安全部门的约谈和讯问,但同时均被要求观看一个类似案件概况的影片,内容主要介绍“佳士工运”的来龙去脉,其中最为突出的内容则是事件中被捕人士岳昕、顾佳悦、郑勇明和沈梦雨四人的“认罪供述”,四人在视频中自认”做了违法行为”,但表示之所以“做出违法行为”,是因被”激进组织洗脑”所致。

    据见过该视频的声援团成员讲,这整段视频中,最直观的就是顾佳悦、沈梦雨的形象——脸色苍白、眼上带着一道道黑圈,眼光呆滞、口齿不清,在自述说出自己的认罪声明时如同背稿子一般,还经常停顿,频繁地眨眼,似乎记不起自己接下来要说什么,好像需要努力地回忆。

    根据视频内容显示,由四名被捕人士”供述”:他们之所以做出“违法”行为,是因为被激进组织洗脑所致——这个组织既有沈梦雨在中山大学遇到的工人团体,又包括岳昕等人在北京、南京各地见到的学生社团;而洗脑方式则极为别致:学习各个社会问题的矛盾、尤其是关于工人等生活情况,进入工厂打工实践、加深对剥削的痛恨,对比学习中国前三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路程、否定改革开放。

    视频指,在四位被捕人士被“洗脑成功”之后,他们就参与了这个激进组织为他们指派的任务。譬如顾佳悦在网上开办了博客论坛,报导国内发生的工人维权事件;沈梦雨进到工厂里,和工人同吃同喝;岳昕则是“带头示范”,组建声援团。总之,四人为了工人们生活权益提高的一切努力都变成了某个组织对他们的要求、驱使。视频的指向明显在告诉人们,四位人士只不过一时糊涂,遭到”激进组织洗脑”,从而不知不觉“做出违法行为”,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视频最后,四人还对自己的行为和思想进行了表态,说自己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本质,自己的思想是极端的、错误的,现在社会的进步正在解决各种矛盾,自己却被幕后黑手为了满足自己的野心而利用,妄图颠覆政权,破坏国家安定,自己难逃法律制裁等等。

    “佳士建会工人声援团”认为,打着红旗反红旗的广东警方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他们的画皮已经被完全撕碎,反人民的本性暴露无遗,于是他们妄图使用这个视频来对坚持斗争的人们进行分化和震慑,自以为有了这个视频,我们就会相信他的鬼话,相信四位人士背叛了工农群众,怀疑自己的初心,恐惧于所谓法律的制裁,从而如鸟兽散。如此,广东警方就可以肆意妄为,对四名被捕人士定性定罪,给予判处。这就是广东警方的目的。这样的如意算盘是打不响的,因为我们的分析表明广东警方发布的认罪视频是漏洞百出的,认罪逻辑是谬误连篇的。无能为力的广东警方再一次给我们上演了一场拙劣的表演,这样的自导自演只能暴露广东警方的愚蠢和狗急跳墙的心理。

    “佳士建会工人声援团”官推再次声明,要求广东警方立即释放被捕的四名左翼人士,不要再用什么认罪视频来掩饰自己的罪恶,不要再幻想着人民会因为一个视频而放弃斗争。

    相关报道:校园左派因“深圳佳士工运”持续受压
    https://msguancha.com/a/lanmu7/2019/0111/18256.html

  • 校园左派因“深圳佳士工运”持续受压

    【民生观察2019年1月11日消息】深圳佳士工运事件发生已有半年,全面清场亦已快五个月,但中共当局仍在围剿抓捕声援人士。继多家左派媒体(网站)被关停、负责人被刑拘之后,校园社团亦遭到封杀,曾支持佳士工运的大学在校生遭校方退学以及多名大学毕业生在广州住处被刑拘。

    据“佳士工人声援团”官方推号1月8日发布的消息,北京语言大学学生组建的旨在关注社会工人运动的校园左派社团“新新青年”日前遭到校“团委”联合校“社团理事会”秘密注销。校方指“新新青年”社团因有多项“违规”行为,因此不得再以社团名义进行活动,否则将依照校规作出“严肃处理”。

    在“新新青年”同学们的强烈要求之下,校方勉强回复五条“注销”理由,包括拒绝指导老师参加社团活动、未经允许更换社团活动教室、以社团名义参与社会活动、未经校方批准邀请校外人员参与社团活动以及社团活动性质与资料不符等理由。据介绍,成立于2015年的“新新青年”社团,秉持“心系底层,关注社会,独立思考,承担责任”的理念,是关怀、服务校内外弱势工农团体的校园社团,因一直关注声援佳士工人维权而遭到打击报复。

    与此同时,1月8日晚,中央民族大学毕业生杨郑军等多名同学在广州暂住地被十多名广深两地警察围捕,强行带到派出所,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在审问数小时后,杨郑军被深圳警方带回深圳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羁押深圳市看守所。据称杨郑军等同学系“佳士工人声援团”成员,曾于2018年7/8月间前去深圳坪山的佳士公司工人维权现场声援。

    “佳士事件”被关押的人员共十名,包括杨郑军,其他九人分别是:岳欣(北大已毕业)、付常国(NGO组织-深圳打工者中心)、余浚聪(佳士工人)、刘鹏华(佳士工人)、米久平(佳士工人)、李展(佳士工人)、展振振(北大在校生)、张泽英(李展妻子)以及黄兰凤(余浚聪妻子)。据称两位佳士工人的妻子被捕是由于一直坚持为丈夫发声,以及继续声援佳士工人维权遭到报复。另外最近一周被捕的人士还有陈叶玲、李元柱、胡志、兰志伟、余凯龙等多人,上述人士均为佳士工人维权事件的支持者,他们从2018年7月“佳士事件”爆发后一直支持声援佳士工友,并不断呼吁释放被捕人士。而一直参与声援的北京大学在校生展振振亦因“佳士事件”被带走调查,有消息指,校方将会对展振振作退学处理,并将展移交警方处理。

    据悉,被关押人员之一付常国的姐姐付红娥于2018年12月22日向深圳市坪山区公安分局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深圳警方否决申请并认为“付常国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阻止发生社会危害性”,因此不予变更强制措施。

    除了抓捕事件中的参与人士以及声援支持者之外,中共当局同时对左派媒体(网站)痛下杀手。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2018年10月底,左派网站《红旗网》主编武夷山(真名吴立杰)在河南老家被当局抓捕刑拘,电脑等个人物品被查抄,网站被关停,《红旗网》长期鼓吹基层工农群体维权和抗争。另据报道,同为左派媒体亲毛泽东的《时代先锋》和《红色参考》亦遭打压,位于北京的《红色参考》编辑部被警方查抄,一名编辑人员被带走刑拘。据称《红色参考》编辑部涉嫌鼓动大学生前往深圳声援工运,被指是“佳士事件”的幕后黑手。

    有评论认为,中共当局从2018年上半年开始整肃左翼(群体)力量,收紧管控高校左翼师生,包括社团和网媒。在维稳为第一要务的当下,所有团(群)体的聚集和活动,均被视作不稳定因素,在中共眼里都将会对政权形成意想不到的威胁,因此必须肃平和压制。”佳士事件”是由左派力量一手策划并推动的工人运动,一度引起海内外各方的高度关注,亦同样引起中共的高度警觉。事件中左翼力量的组织性和号召力令高层担忧,惶恐意识形态在社会运动中不堪一击的风险。虽然声援的学生及其背后的左翼力量份属同宗同源,都是信奉“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但基于复杂多变的政治形势和日益严重的社会矛盾,果断扑灭“燎原星火”是唯一的选项。纵观中共最近几年残暴打压民间力量的不惜一切,再到今日凶狠打击同盟力量的肆无忌惮,只有用“惊弓之鸟”来形容中共苟延残喘的气数。

  • 有人爆广东四会监狱杀人买卖器官

    【民生观察2019年1月10日消息】近二十年来中国大陆一直被爆买卖死刑犯人器官以及活摘人体器官等黑幕,倍受国际社会指责和批评。作为全球年死刑犯最多以及年器官移植病例最多的地区,二十多年来,可以看到中国器官移植官方公开的供受数据信息相差甚远,即死刑犯数据不足器官移植个案的十分之一乃至几十分之一,数据的大幅度差异惊国际社会更加笃信器官买卖以及活摘事实的可能性。

    最近,佛山异见作家陈启棠(网名@天理)正在服刑的广东四会监狱再次被爆监狱领导指挥运作杀害服刑犯人从而进行买卖人体器官牟利的黑幕,令人担忧陈启棠的生命安全。陈启棠于2017年7月被移交至四会监狱服刑,至今已有一年半时间,尚余四个月刑期便可刑满释放。

    据称三年前对此事进行实名举报的狱警已被打断双腿致残,而实名举报的杀害犯人买卖人体器官进行牟利的黑幕至今未被调查,举报内容中点名的一干人等仍在担任领导职务。由于缺乏公开透明的调查,无法确认该黑幕的真实性,但令人高度怀疑事实存在。

    爆料者早在2015年10月及2016年7月将此黑幕整理后分别在「博客中国」和「新浪博客」进行发布爆料,而之前将此黑幕向有关部门进行实名举报的四会监狱狱警刘烁据传已被打断双腿致残,从行凶者口中证实幕后黑手正是被举报的四会监狱副监狱长罗祖彪等人组成的器官买卖利益势力团伙,但可惜实名举报人刘烁被打致残案至今不了了之,而犯罪团伙至今继续逍遥法外担任领导职务。

    爆料内容显示,以罗祖彪为首的势力团伙,借管理监狱之机,除了收受巨额贿赂之外,还利用权力和法律漏洞进行运作,利用给服刑人员检查身体为名核实医学配型后伺机进行杀害,以获得人体器官进行买卖牟取暴利,爆料内容更有各项器官的交易价格,令人触目惊心。爆料者称,以罗祖彪为首的势力团伙操作此项买卖已超过十年,牟利以亿计算。爆料者还指出,其中2001年-2006年的五年间,四会监狱每年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在4-6人,可以确认被摘除器官并谋杀的有16人。

    本网从器官移植业内人士口中得知,被送进羁押单位的嫌疑人都必须进行身体检查,而检查项目中的其中一项就是抽血化验,进行传染病(比如肝病、梅毒等)筛选,检查数据显示身体健康的嫌疑人一般会进入其他专项检查,以符合器官移植中供体的条件,然后进行血液配型,这是必须且重要的阶段。有了配型数据后,才能进入寻找受体的流程,在与受体配型成功后,供体才体现价值,接下来就是安排具体时间等待手术了。一般来说,羁押人发生第二次抽血时,就有可能是在复核检查数据。曾有说法,一般的重刑犯(比如贩毒、杀人等),特别是可杀可不杀的案例,如果犯人身体符合条件(年轻健康无传染病),配型成功(器官有受体需要)的话,那么基本难逃死刑的命运。

    该名人士还表示,按照爆料内容来看,类似四会监狱发生的事情不无可能,由于司法和监管漏洞,服刑人员的生命安全本就无从保障,生死更是一线之间,说难听点死了也没人知道,更没人去关心犯人怎么死和死法,绝大部分家属只能领到骨灰,基本无法见到遗体,也因此更加提供了作恶便利。

    一位不愿署名的人权律师认为,如此黑幕被曝出后,涉案团伙竟然能相安无事继续担任领导职务,并打击报复举报人致残进行二次犯罪,可见该势力团伙的后台很有实力,并不排除涉及更高级别的官员参与此项杀人越货的罪恶买卖。二十年来,器官移植罪恶交易的疑虑一直充斥国内和国际社会,但始终无法被完全揭露,原因就是参与者利用上下一体、协同配合、互相包庇、利益捆绑等等的手段进行运作,再借助司法、公检法、卫生等职能部门的所谓权力进行操作,将非法且罪恶滔天的买卖变成心照不宣的利益外快,已然成为部分官员的正常收入,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以及体制的掩护之下,和强拆事件一样已是不足为奇的平常事。



  • 深圳黄昭云因“辱习”言论被拘

    【民生观察2018年1月9日消息】最近数月,中共收紧言论空间,大规模打压通过翻墙软件到境外社交平台发布、发表信息及文章的网民,作为外网中文圈最为活跃的推特(Twitter)平台首当其冲,除了网民在推特注册的账号屡屡受到中共黑客攻击之外,活跃推友更被约谈及传唤,要求删推或者注销推特账号,甚至有部分推友被以“寻衅滋事罪”遭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

    本网获悉,在深圳生活工作的湖南邵阳籍八零后网友黄昭云于2019年1月9日刚刚因言被行政拘留期满释放,深圳警方指其在推特发表“辱习”言论以及发表大量“反政府”舆论等“涉政谣言”,因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成立”,“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天并处以收缴(没收)手机一部。

    据黄昭云讲述,事情发生在2018年12月25日圣诞节,当晚接近九点,深圳光明新区公安分局的治安大队、国保大队以及辖区派出所联合对其进行强制传唤,时间长达23小时,至12月26日晚八点才获释放。警方强行扣押了黄昭云两部个人手机,未提供任何理由。

    因手机被无故扣押,给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黄昭云分别于12月27、28、29日向辖区派出所索要被扣手机,均无果。12月29日晚九点多,黄昭云再次遭到光明新区警方的强制传唤,罪名是“寻衅滋事”,在传唤十多小时后,警方于12月30日上午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决定,黄昭云被直接送往深圳市拘留所,同时收缴(没收)其一部个人手机。

    由于黄昭云被公安机关拘留十天,公司以旷工为由将其辞退。据黄昭云透露,拘留十天期间推特账号的大部分推文被人为删除,部分关注者亦被删除,唯一可幸的是推特账号未遭注销。

    黄昭云表示,对此次拘留既无奈也无话可说,如此“强国”竟然惧怕三言两句实在觉得可笑,当下对言论管控的严厉程度充分彰显统治者的心虚如惊弓之鸟。

    公开消息显示,生于1989年的黄昭云多年来一直关注社会民生、时事政治,一度活跃于微博、推特等国内外社交平台,微博遭到无数次删帖封号,推特亦遭到多次的黑客攻击。2015年6月1日,黄昭云曾因在网上发帖纪念“六四”遭到打压,刑事拘留一个月后才获得取保候审。



  • 隋牧青:批评才是爱国

    ——拟吊销刘正清律师执业证一案听证代理词

    刘正清律师因涉嫌提交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的辩护词(概要)而将被吊销执业证一案,作为其代理人,我认为刘正清律师发表的辩护意见并无一丝一毫的社会危害性,拟吊销其执业证的处罚听证,显然是以法律名义进行的、结果毫无悬念的政治迫害。

    现发表如下具体代理意见:

    一.吊证处罚及听证程序问题。

    1.广州市司法局2018年3月上报广东省司法厅,要求吊销刘正清律师的执业证,广东省司法厅于4月立案并完成调查,却一直未告知刘正清律师,刘正清律师也顺利通过了2018年的年度考核。
    广东省司法厅只是在选择其认为合适的时机,降下吊证处罚的达摩克利斯剑,而刘律师对此丝毫不察。
    如此突袭执罚,既违背了正当程序原则,也违背了行政处罚的比例原则。

    2.听证会本质是自由、开放的,而本次听证会场外戒备森严、警特林立,拒绝任何公民进入旁听,旁听席上均为经过挑选的“演员”听众。
    还有,非法安检、搜查(未遂)代理人,非法拒绝代理人携带手机入场(未遂),非法禁止录音录像。
    公开听证变成非法秘密听证。

    3.非法拒绝提供拟处罚刘正清律师的相关证据,黑箱操作明显。

    二.吊证处罚的实体问题

    1.广东省司法厅由刘正清律师的辩护词推定其攻击中共,因而危害国家安全;推定其攻击司法人员,因而构成恶意诽谤他人。
    所谓攻击,即为批评。激烈乃至不文明的批评仍是批评。
    刘正清律师激烈批评司法机关,并不等同于批评中共。
    而批评中共,显然也不构成危害国家安全。

    国家,由国民、国土、政府构成。任何政党、社会团体和政府机构均为其中一小部分,不等同于国家,对其批评,系公民权利,更是律师执业权利,当然不构成危害国家安全。
    且国家本身,也无权免于批评。

    2.基于社会常识,普通公民包括律师在内并无资格、能力危害国家安全,通常只有身居要职或负有特殊职责的公务人员才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刘正清系一介普通律师,基于其法律知识和政治观念提交辩护词,纵然言词激烈,也绝无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3.刘正清律师没有诽谤司法人员。
    刘正清律师只是根据案情发表辩护意见,没有捏造事实,且无具体诽谤对象,指控其诽谤他人显然不能成立。
    如有司法人员认为被侵权,应诉请法庭惩戒刘律师,或其本人提起民事诉讼,而非司法行政机关越俎代庖,滥施处罚。

    4.《律师管理办法》规定律师须拥护中共,系非法增置律师义务。
    《律师法》并未规定律师负有拥护执政党之义务,而宪法序言虽有拥共表述,但系政治性宣言,并非宪法条文,并无法律拘束力,即公民(包括律师)并无拥共义务。

    5.世界各国宪法均为现代文明产物,其本质和目的在于分权、限权,摒弃和防范权力专断,任何试图将某种权力、势力定于一尊的宪法,皆为伪宪法。

    6.联合国关于律师的公约明确规定,律师的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之一,中国应遵守公约规定,《律师法》中与公约相悖的规定,应自动失效。

    7.律师不得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的庭辩意见之规定,因其抽象而宏大,等于设置了无具体标准、无法预期后果的言论禁区,在司法实践中极易被当权者滥用,如此,律师无法自由辩护,律师辩护制度形同虚设。
    公民言论应有适度边界,而律师的庭辩言论,则不应设置禁区,律师的职业素养和良知是无禁区的担保。
    律师即便发表了侵权或极其不当的庭辩言论,可承受行业和社会谴责,甚至承担民事责任,而绝不应承担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刘正清律师提交的辩护词属庭辩意见,没有、也不可能危害国家安全,也没有诽谤司法人员。
    一篇简短的辩护词概要,无论其多么激烈,竟能危害一个国家的安全,骇人听闻!
    对刘正清律师指控,显系现代刀笔吏所为,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

    刘正清律师因批评性言词获罚,首开律师因辩护词而遭吊证的恶例。
    但批评无罪,批评、挑剔权力是律师天职。
    面对不公与邪恶,沉默和逢迎不是爱国,批评才 是爱国。
    有句话说得好:异议是爱国的最高形式!
    刘正清律师是一位真正的爱国者!

    刘正清律师之代理人:隋牧青律师后
    2019.1.7(根据1.5听证会发言整理而成)

    附刘正清律师的辩护词

    张海涛案二审辩护词
    二审案号:(2016)新刑终73号案
    二 审 辩 护 词(暂拟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合议庭:
    我们依法接受张海涛的委托担任其案的二审辩护人,鉴于你院在处理本案的诸多违法之处,我们二律师提出纠正意见均得不到回应,现只好以《二审辩护词(暂拟稿)》形式回应你院的《通知书》兼法律意见:
    一、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应公开开庭审理;
    二、一审违反法定程序,肆意玩弄法律,应发回重审;
    三、张海涛的所作所为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是实践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的具体体现,对阻遏独裁者的疯狂集权、加速中国民主化进程功莫大焉!有益于中华民族的进步,不但无罪反而有功;
    四、此案是独裁者末日的恐慌,令其鹰犬者借司法之名,行政治打压(迫害)之实;
    五、望智者不惑,勿步齐奥塞斯库及纳粹党徒之后尘!

    张海涛的辩护人:刘正清
    2016年11月21日

  • 黄成城和朱云枫因“翻墙”遭罚

    【民生观察2019年1月5日消息】本网获悉,1月4日,重庆公民黄成城因“翻墙”登陆境外网站被警方传唤、恐吓;1月2日,广东省南雄市公民朱云枫也因“翻墙”上外网被警方传唤并被罚款1000元。

    据重庆知情人告诉本网,1月4日,重庆荣昌区公民黄成城因翻墙遭当地警方传唤、恐吓,从警方开具的《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可以看到,警方以黄成城涉嫌“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为由,将他带进警局传唤了8小时。传唤期间,警方检查了黄成城的通讯设备,将他发表在境外网站的政治言论打印出来让其确认。之后,警方指称黄成城“翻墙”登陆境外网站的行为涉嫌“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刑。最后,警方恐吓黄成城以后不得再次“翻墙”,如不听警告,下次可能从重处理或可能判刑。

    黄成城是重庆80后不同政见者,出生于1983年,中专学历,曾在某个机械加工厂任职,同时做兼职工作。2004年黄成城因在网上发表文章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三年徒刑,于2009年4月3日获释。2011年上旬,被重庆劳教委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为由劳动教养两年。2011年2月,黄成城在互联网上发表了有关“茉莉花革命”网帖,3月18日被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4月13日,重庆劳教委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黄成城判处劳动教养两年的决定,此后黄成城被关押到重庆西山坪劳教所。

    据重庆维权人潘先生透露,黄成城刚进劳教所时,曾参加摩托配件加工工作,后又被调配其他队,参加类似机械加工的工作。次年5月下旬,黄成城因左手掌有伤病情加重,加之工作量加大无法完成任务,又被劳教所以表现不好为由加7天刑期。黄成城在小时候被玻璃所伤,导致掌内有残存玻璃片,因错过治疗,后在劳教所参加繁重工作,诱发手掌发炎、红肿、疼痛,根本无法参加劳动。2011年7月,家人曾为其申请保外就医,但被劳教委拒绝。因劳教所卫生所医疗设施有限,无法进行手术治疗,其家人曾要求劳教所带黄成城所外治疗,但劳教所迟迟未给予答复。

    还有,国保警方不但迫害黄成称,也时常对他的家人进行恐吓。例如:每当他姐姐接受媒体采访时,都会遭到国保警察的传唤警告,不仅如此,国保警察还找到黄成城姐姐单位的领导对其约谈威胁,国保的种种做法给黄成城的姐姐和家人的生活及工作带来严重困扰和影响。

    2018年11月期间,黄成城的好友,荣昌区异议人士刘刚遭国保传唤、查扣手机。在传唤刘刚的过程中,国保警察也对黄成城进行了调查,警方主要调查了黄成城与刘刚的关系及网络言论情况,调查中,国保说黄成城“不老实!”,没有如实交代问题。国保还问黄成城说:“你觉得刘刚像不像精神病人?”,黄成城回答说,自己不是精神病科医生,所以不知道。

    2019年1月4日,重庆警方以黄成城“翻墙”登陆境外网站,涉嫌“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为由,将他带进警局传唤了8小时。当晚19点26分,黄成城在微信朋友圈发出消息,但只简单回复说是因为翻墙被传唤。

    2019年1月2日,广东省南雄市公民朱云枫也因“翻墙”登陆外网,被当地警方传唤并被罚款1000元。广东南雄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30岁的朱云枫因自2018年8月至12月在手机上安装lantern蓝灯翻墙上网而被罚款1000元。

    对于近期多名网民因为“翻墙”遭处罚一事,有网民表示,这是中共恶意筑建网络防火墙所致,因为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中共的这种做法是在破坏宪法赋予人民的获取信息的人权保障;涉嫌反人类文明犯罪。

    还有网民挪揄道:“接下来该抓华为那位了吧!”2018年12月31日晚间11点31分,华为官方推特账号以华为全体员工的名义发了一条祝福新年的推文,但这篇推文下方却留下了“iPhone用户端发出”的标记,也即推文是用苹果手机发出。据华为通知说明,相关数位行销负责人因VPN网路出现问题,无法用电脑正常发布华为官方新年祝福的贴文,为赶在跨年时间点及时发布,使用了iPhone插入香港电话卡,进行了新年祝福推文发布。网民认为,华为可以翻墙发推特,中共党媒新华社、《人民日报》也早在海外上了推特,而老百姓翻墙就要被罚款和传唤,网民认为这是违法和极其不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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