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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利运动”网站负责人甄江华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29日消息】本网获悉,广东资深公益维权人士、人权捍卫者、“权利运动”网站负责人甄江华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于2018年12月28日在广东省珠海市中院宣判,甄获刑2年。甄江华自2017年9月1日被捕后,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疑与他在“权利运动”的工作有关,已被羁押1年4个月。他提前委托的律师均“被辞退”,未获会见。案件在2018年8月10日开庭,但法院于开庭前未有通知,亦未知甄江华当时是有否律师代理。

    知情人透露,甄江华生于1985年,是NGO组织“权利运动”网站的负责人,权利运动网站的日常工作是搜集发布中国人权打压的最新信息,也沟通外媒,整合救援资源,乃至参与行动,为身在狱中的人权捍卫者提供援助。甄江华被抓的时候是午夜,还没睡,珠海的警察给他戴上手铐的时候,他对室友说了声,“告诉小丽上淘宝帮我收快递”,神情镇定。小丽是甄江华的前妻,这句话的意思是向外扩散消息。那是2017年9月1日夜里。一天之内,警方“抄家”两次,电脑、文件资料等都被抄走。随后家人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在中国境内做人权救助原本已是极小众且危险的工作,甄江华更是这一小众群体里为数不多的坚持用实名方式工作的人。以这样的方式坚持在这条路上,不仅给他带来了牢狱之灾,在此之前,也给他的社会生活状态带来常人难以想像的代价。

    甄江华曾告诉友人,他已经为坐牢做了很久准备。几年来,他穿衣服只穿黑色,同款黑色的T恤,皮肤风衣,买两套用来换洗,黑色鞋子也是两双。每晚睡前,要做五十个俯卧撑,五十个深蹲,五十个引体向上。他日常吃素,甚至吃代餐粉,保持极度简单的生活,物质需求降到最低,签了若干份空白的律师委托书交给朋友。他的个人谷歌帐户设置了两天不登录就清空信息,电脑、手机数据严格定时删除。自从选择这条道路,他主动疏远了大多数朋友,逐渐把自己活成孤岛,“在国内没有任何平台是安全的,你怎么知道谁把你卖了呢。”为了自己考虑,也为了对方考虑,他跟志同道合的“圈内人”尽量少联系:这样日后被问及,都可以说不知道。

    甄江华自嘲“南方傻瓜”,他给自己取的网名是“甄江华你这个大傻瓜”,Facebook帐户签名是:“用自己的方式去帮助那些为梦想已经付出了很多的人,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他被抓后,朋友们注册了一个Facebook专页,名为“南方傻瓜关注群”,发布和他相关的信息。这位“南方傻瓜”出生在广东江门,中专电脑专业毕业后便开始工作,2005年的第一份工作是在珠海的互联网数据中心,凭着努力,一直做到技术主管。他没有想到,程序员的单纯生活,渐渐被日益显形的互联网审查扰动了。

    甄江华在寻常工作的一天,一位老伯伯带着女儿找上门来。老人是画画的,自己搭了个论坛,发了一些跟毛泽东有关的言论,比如“对毛的综合评述”之类,当时老人使用的是甄江华所在公司提供的服务器,结果突然被关掉了。他当时想,这是很敏感的,不能讲,被关也正常。但又很同情老人家,觉得上年纪了不容易,想帮他一下。公司后来从香港买了服务器,把这些类似遭遇的网站都移过去,多活了一阵,当然最后也逃不过被关的命运。后来,网监部门打电话到公司通知关闭某某网站的事越来越多。活跃的南京大学小百合BBS,水木清华BBS也都被禁止校外访问,中国网民终于意识到了管制的存在。甄江华所在的公司,这时也开始自上而下地自我审查,自己开发程序检测服务器内容,检测到“不好的流量”,就直接封掉。再后来,工信部发了“43号文”,没有备案的网站,IDC
    公司不敢再提供服务。

    在这一段时间,甄江华同时担任了维基百科推广大使,开始参加谷歌开发者的技术活动。一边是越来越严的审查制度,另一边,在社群活动中,他接触到了一些草根民众,教会他们使用互联网为自己的利益发声。世界在甄江华眼前呈现出越来越不同的两个样子。有段时间,他常去香港出差,并因此知道了每年6月4日维园会有的纪念活动。他见到了“天安门母亲”的横幅,觉得非常敬仰,“那是闪着光的人”。他开始每年都去维园,有次还拉了朋友一起去,帮忙发了几张传单。结果朋友回来就被国保问话,不仅工作受影响,还被限制出境长达五年。

    这时开始,甄江华意识到,如果是跟公权力对抗,自己的生活状态会完全改变。而为此付出代价的人,其实也不会被记得,比如自己的那个朋友。在对抗之前,他尝试做过不少不危险的努力。比如,他做过珠海红十字会全职社工,工作主要是探访“困难群众”,送米送油送面,后来还加了洗衣粉。体制内的社工,工作内容通常是与服务对象保持联系,“维护情绪稳定”。这份工作没能维持太久,因为参与艾未未在网上发起的联署,他被警察从同事身边带走问话。事后,甄江华自己决定离开,“免得对红十字会带来影响”。他也做过南青村的社工主任,常常有被家暴妇女找上门,甄江华能做的大多是劝人离婚。

    2010年底,中国异议人士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关心此事的网友们打算庆祝下,原本大家只通过推特联系,但一位常被监控的维权人士大意了,打电话叫甄江华来参加聚会,导致网友和现实中的甄江华,第一次被联系起来。这之后,警察开始频繁地找他,每逢关键节日带他去“旅游”,香港64维园游行他也不能再去了。但这样的身份曝光,反而让他更有种“豁出去”的感觉。他开始越来越多以个人名义推动一些项目,多半与记录和技术支持有关:统计公民被盯的“Big Brother”(老大哥)项目,记录民众被国保威胁的“喝茶网”,帮助网友翻墙的“翻墙网”。2013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的学生社团邀请他去讲“翻墙”议题,学生胆大,直接把“科学上网”(“翻墙”的另一称呼)做成海报在学校内到处张贴。结果活动被禁,校领导找学生谈话,“你知不知道你们请的甄江华是什么人?”甄江华不太在乎自己的麻烦,国保找就找了,不让进学校就不让进了。但当学校保卫处以不给毕业威胁学生社团负责人时,甄江华愤怒了,他直接找到国保,“我可以离开高新区,有事找我就好,不要再找学生,他们也快毕业了,如果不给毕业影响蛮大。”国保默许了他提出的“协议”,并勒令他从此不再进入那个学校。

    甄江华自从被国保警察盯上后,他在珠海的居所就开始不断被逼迁,平均一年一次。每次都是刚到一个地方安顿下来,国保就找上门,给房东打电话,最终不得不搬家。甄江华喜欢小动物,曾经在家中收养20多只猫。跟着他颠簸的是他当时的妻子小丽。小丽和他因为一起收养流浪猫狗结缘,在流离的生活里一度相当浪漫:每年的12月31日都要一起去海边的灯塔看日落,1月1日要看日出,圣诞节会一起上街派糖,顺便宣传义务献血,自己献血次数超过一百次,收养了20多只流浪猫,因为没钱,两人一起动手给猫咪做绝育手术……在珠海的生活备受骚扰,于是两人一起去了澳门的非盈利机构扶康会工作,为自闭症人士提供社区服务。这是一段难得宁静的生活,直到2015年“709案”的爆发。

    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是指2015年7月上旬,上百位中国大陆的律师、民间维权人士、上访民众及律师和维权人士之亲属,突然遭到公安当局大规模逮捕、传唤、刑事拘留的事件,部份人士则下落不明。被刑拘、带走、失联、约谈、传唤、或短期限制人身自由,涉及省份多达23个。2016年6月初,因为寻找“7·09案”中失踪的丈夫,李和平(被捕维权律师)的妻子王峭岭、王全璋(被捕维权律师)的妻子李文足被抓到了天津挂甲寺派出所,进派出所前,王峭岭向外界发出了自己一行人被抓的消息,随后甄江华负责的权利运动网站核实并发布了这一消息。问话中,天津的警察拿出手机,打开VPN翻墙,点击“权利运动”网站,向王峭岭一行人出示:“看看,你们才进来不到一小时,外面已经传得到处都是了”。

    从“709案”开始,甄江华就开始不停歇地运转,同时做三件事:一、对人权打压事件快速反应,以社工的身份与家属联系、探访,试图在每个案子周围构建支持性的社群;二、推动“无罪化”的概念,希望家属和更多人了解到,因为政治原因被抓的人,并不是有罪的;三、根据之前的行动经验,逐步进行信息公开,在社交媒体做动员,联络国外的人权官员向国内施压。这样的工作,不像之前教人翻墙、组织活动那么好玩,压力骤增,也没有了当年的成就感——那时候还有“公民社会”的希望。朋友描述他工作的状态,一天跟进两、三个案子,要处理核实信息,写稿,发布,联络,必须坐下来把工作都做完,中间不允许自己休息,“拼命一样”。

    自此,通宵熬夜常见,白天也无法好好休息,若某地有事件突发,人被抓,家属需要支援,买张车票就去了。去哪里,做什么,为了保护身边人,什么都不能说。小丽也渐渐习惯了,相处的时间变少。前年他过生日,小丽亲手烤了蛋糕,甄江华匆匆吹了蜡烛,吃了几口,就继续工作。他原本为自己设定的工作期限是两年,希望用两年的时间把“权利运动”理顺,然后交出去。“目前看甩不出去了,没有人愿意接盘。”2017年8月,甄江华还和朋友开玩笑。这让小丽很郁闷。她描述甄江华的人权工作:做这种工作的人都是在走钢丝,只有他不留后路,别人都会往后看一下,他只会往前,所以越走越窄,钢丝越来越细。甄江华也是从这时开始,为坐牢做准备。做身体训练、节衣缩食、签律师委托书。朋友问他这种生活状态是否值得,他回答:“有些事情,总要有人做的。”

    2017年过年,甄江华没跟小丽在一起,而是自己去了北京,与“709”家属一起度过。大年初三告别,李文足看着他的背景,觉得写满了两个字:孤单。

    2017年9月1日夜,甄江华被入户警方抓走、“抄家”,他的电脑、文件资料等都被抄走。随后家人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罪名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 甄江华“煽动颠覆”被秘密判刑两年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29日消息】继八月份秘密开庭之后,日前当局再次秘密进行宣判,珠海八零后人权捍卫者、《权利运动网》负责人甄江华获判有期徒刑两年,目前已被羁押一年零四个月。

    据知情人士透露,12月28日,珠海市中级法院对甄江华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进行秘密宣判,甄江华罪成被判有期徒刑两年。与甄案于2018年8月10日开庭审理一样,辩护律师及家属均未收到相关通知。

    2017年9月1日,珠海警方出动二十几人到甄江华住处将其带走刑拘,几日后证实涉及罪名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后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甄江华住处两次遭抄家。2018年3月30日,甄江华被珠海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罪名不变,羁押于珠海市第一看守所。

    甄江华被捕前曾有委托辩护律师,但被捕后当局一直不准律师会见,理由五花八门,刁难无奇不有,甄被捕至今一年零四个月,尚未有律师会见过。期间珠海警方向甄江华委托律师河南郑州任全牛律师出示一张据称由甄本人签名的辞退律师的相关声明,以此为由拒绝任全牛律师提出任何有关甄案的要求和申请。

    知情人士表示,甄江华被控“煽颠”极有可能与其作为《权利运动网》负责人的工作有关。该网站主要是披露中国大陆社会群体事件、维权案件以及人权迫害新闻等内容,甄江华因此被指“犯罪”。自从甄江华被捕以来,当局一直拒绝律师会见以及秘密开庭审理和宣判,外界相信甄江华被刑讯逼供的可能性极高。

    知情人还表示,由于甄江华被捕后当局一直拒绝甄本人委托的律师,因此甄江华从被起诉到法院,再到开庭审理,最后到昨日的开庭宣判,甄江华是否有代理律师的问题,家属和外界根本无从而知。而庭审过程、内容以及判决书等更加无从说起,外界只知道甄江华被捕,以什么罪名以及羁押载何处,其他重要信息一概不知。

    甄江华被捕一年零四个月,其中监视居住六个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监居时间换算成刑期为两天抵消一天,因此甄江华被捕的一年零四个月只能作为一年零一个月进行抵消,也就是说甄江华刑期尚有大概十一个月,是否会转到监狱服刑或者继续在珠海一看完刑则不得而知。

    相关报道:当局秘密审判甄江华被指心虚
    https://msguancha.com/a/lanmu7/2018/0905/17920.html

  • 梁一鸣因孙世华事件频遭传唤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21日消息】“9.20”孙世华被构陷袭警案发生已有三个月,现场目击证人之一的梁颂基被控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已接近三个月,与案件毫无关联的梁颂基远房堂妹梁一鸣因发布相关消息而被广州荔湾区警方频繁传唤及骚扰,期间抄走多部手机。

    由于梁一鸣最近一年暂居于梁颂基位于荔湾区石塘围的住所,自梁颂基被拘捕后,荔湾区警方以梁一鸣处于取保候审期间为由,屡屡对其进行传唤,单单仅在12月的二十天内已经传讯四次。讯问事由则与梁一鸣本人毫无关系,主要涉及梁颂基案有关消息。

    据称,近三个月以来,荔湾区公安局多部门轮番上阵传讯梁一鸣,参与调查的部门包括荔湾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国保大队、石塘围派出所等公安系统的部门,同时石塘围所属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亦不定时约谈。据梁一鸣透露,梁颂基被捕以来,警方已经到梁家查抄多次,陆续扣押手机四五部,而梁一鸣自用手机及电话卡也被扣押,至今未归还。

    荔湾区警方勒令梁一鸣离开梁家必须向管辖派出所报备,最长离开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同时警方派人在楼下监控,对前去探访梁一鸣的朋友逐一进行驱赶约谈,并以梁一鸣有可能祸及为由警告人们与其保持距离或不再来往。

    警方告诫梁一鸣不准参与梁颂基案,不准发布任何梁案消息,更不准发布未经证实的消息和图片。警方警告称,如果梁一鸣不老实不听话,随时以取保条例将其收监。不过,警方所提出的要求遭到梁一鸣拒绝,梁一鸣指,有关梁案消息会实事求是如实进行发布。

    相关报道:“孙世华律师案”证人梁颂基、张五洲被拘
    https://msguancha.com/a/lanmu7/2018/1016/18045.html

  • 黎学文、黄思敏今被强制驱离广东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20日消息】本网获悉,近两年一直居于广东工作、生活的异议作家黎学文与其律师妻子黄思敏传出消息,目前夫妇二人已被广东警方强制驱离,广东警方要求他们夫妇俩不准再踏入广东。

    据悉,2017年“六四”纪念日前夕,黎学文与黄思敏被勒令离开广州外出暂住。其后因与其他朋友一起于2017年7月在江门新会区海边祭奠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的头七仪式,原本居住在广州市区的黎学文、黄思敏夫妇被广州警方(国保)驱赶,最后逼于无奈之下搬到距离广州不远的佛山市黄歧镇居住。12月上旬,佛山市公安局国保和黄歧镇派出所一起约谈黎黄夫妇,最后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强行要求二人快速搬离广东,对方只表示此命令来自广东省公安厅,其他一概不知。

    警方在提出强制要求二人离开广东后的半个月,12月19日,佛山国保找到黎黄夫妇,再次要求二人赶快搬离,并取得二人身份证后,购买了两张开往湖北的高铁票,最后通牒第二日必须离开,且暗示(如果不走)将会用强制手段驱赶。12月20日下午三点多,黎黄夫妇在广东省、佛山地方警方的逼迫下登上高铁北上。

    据黎学文讲,警方三番四次用约谈的方式骚扰威胁,软硬兼施要求搬走,明示暗示进行逼迫,大有不肯就范穷追猛打的架势。期间,所租房子的业主也被无辜带到派出所问话,并且以其他方式进行恐吓,一定要求房东与警方配合,收房并驱赶二人,致使房东有苦难言无奈万分。

    黎学文表示,居住广东两年时间竟然被无故驱赶,这次直接被赶出广东,却还没有提供任何理由,除了愤怒只有无奈,现实的无力感充斥着整个生活,也许面对的命运就是在自己的国家流浪,既荒唐可笑又可悲可怜。不过抗争虽然多有艰辛,但一定会坚守自己的底线,心中秉持的信念永不会磨灭。

    相关报道:黎学文和黄思敏夫妇再遭驱赶
    https://msguancha.com/a/lanmu7/2018/1207/18171.html

  • 徐琳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三年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7日消息】本网获悉,2018年12月7日,自由作家、民主歌曲创作人徐琳被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12月7日上午9点45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当庭宣判:徐琳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徐琳当庭表示将上诉。今年7月27日此案曾在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但法官并未当庭宣判结果。当天,全国各地众多维权人士前往围观声援,当局如临大敌,法院外戒备森严,法警对围观人士大肆抓捕驱赶遣返。徐琳代表律师蔺其磊、刘浩出庭为其作无罪辩护,其家属不被允许旁听,其妻只被允许在单独房间观看庭审视频。

    据悉,原籍湖南后移居广州的异议人士徐琳,于2017年9月26日被警方从湖南老家带走刑拘,之后其住所被搜查,警方抄家带走徐琳大量个人物品。次日,与其一起创作歌曲的搭档刘四方也被江西宜春市警方以同样理由抓走。徐琳在被羁押一个多月后,于2017年11月2日被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后羁押于南沙区看守所。

    刘四仿因与徐琳一起创作民运歌曲,被同样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在被刑拘37天后获取保候审,徐琳因不肯悔罪写保证书,所以被批准逮捕继续关押。据了解,徐琳在被关押期间,从10月5日至10月20日其每天都被警方三班倒提讯,因所涉话题均与他创作的歌曲、发表文章及微博、推特、脸书上的言论有关,所以一直零口供,徐琳坚称他把创作的歌曲放到网上是合法行使言论自由权,当局之所以拘捕他,完全是政治迫害。故其一度曾拒绝聘请会见律师,认为这既浪费公共资源,又对聘请律师带来危险。

    2017年11月13日徐琳自被捕后首次同意会见律师,他对律师表示,自己将“坐牢”视为一项工作。2018年1月9日蔺其磊律师于当天赶往看守所再次会见了徐琳,得知徐琳在看守所曾绝食抗议看守所人员的违法行为与做法。

    2018年5月11日,被羁押看守所七个多月的徐琳突然传出被紧急送院治疗的情况。其妻表示,徐琳身体一直健康并无病痛,同时担心关押中的徐琳受到虐待或者酷刑。6月27日,徐琳寻衅滋事一案,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召开庭前会议,蔺其磊律师获悉徐琳于二十几天前曾患乳腺增生疼痛难忍被送医治疗。7月23日南沙区法院电话通知徐妻,徐琳案于7月27日开庭审理,同时通知家属该案开庭时法院仅能提供两个旁听名额。7月27日徐琳寻衅滋事一案,在南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官未当庭宣判结果。12月7日,徐琳被南沙区法院以同样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徐琳用他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他创作的歌曲《庆幸》中的词句:“我庆幸这巨变,站在正义这边…..尽管我的力量或许太有限,也能让火焰旺一点。来吧朋友,快站到我们这边,来吧朋友,勇气不够我站前面!”

    【徐琳简介】
    男,1964年生于湖南株洲,后移居广州。
    自由民主人士,建筑工程管理高级工程师,诗人、哲学研究者,歌曲创作人,独立中文笔会成员。
    坚持追求自由、民主,撰写和创作了诸多自由民主题材的文章及歌曲、参与公民维权抗争行动。其作品多由互联网发布和传播。常年受当局监控,多次被软禁及秘密关押。自上世纪末开始撰写时政文章、诗歌,创作歌曲。
    2010年左右开始,在广州、深圳等地开展街头举牌、演讲,组织公民集会等活动。
    2012年8月,因欲参与王登朝(时任警队队长,后被当局构陷判刑12年)发起的‘莲花山公园千人公民集会’,计划于活动现场发表政治演讲,事前遭当局绑架,后被秘密关押三个月。
    2013年1月,现场参与“南方周末”事件,现场进行了举牌、诗歌朗诵、演讲等抗议活动。
    2014年5月,开始与刘四仿合作制作和发布歌曲作品。
    2014年10月,发表关于请联合国向中国派驻人权观察机构的公开信,与刘四仿作为共同发起人,呼吁国际社会关注日益恶化的中国人权状况。
    创作歌曲:《站在正义这一边》、《庆幸》、《我在去监狱的路上》、《我在自己的祖国流亡》等。
    2015年8月,因发布“709”事件而创作的歌曲《正义律师之歌》触怒当局,其任职的公司因受当局施压而遭失业,并被绑架至广州软禁一个月。
    创作歌曲:《自由无价》、《还原真相》、《请叫我的真名—纪功碑》、《正义律师之歌》、《一人一票》、《砍头也不回头》等。
    2016年3月,再次发表敦请联合国向中国派驻人权观察机构的公开信。
    创作歌曲:《民主大潮》、《救救孩子》、《雷洋之死》、《坦克人》、《正义之师军歌》等。
    文章及歌曲作品被诸多媒体广泛刊载。
    个人政治主张:追求民主、言论自由、多党竞争、一人一票。
    2017年9月26日,于湖南父母家被广州警方抓捕,后被刑事拘留于广州南沙看守所(11月2日被控“寻衅滋事”遭当局批捕)。同案同日遭抓捕的刘四仿被刑事拘留月余后得以取保候审。
    2018年7月27日徐琳寻衅滋事一案,在南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官未当庭宣判结果。
    2018年12月7日,徐琳被南沙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至2020年9月25日止。

    (后附有一审判决书)

  • 黎学文和黄思敏夫妇再遭驱赶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7日消息】本网获悉,继2017年因“海祭刘晓波”案被广州警方驱赶搬离广州后,异议作家黎学文和人权律师黄思敏夫妇最近再次遭到现居住地佛山地方当局的驱赶,国保人员态度强硬,要求黎黄夫妇尽快搬离佛山,但并未提供任何理由,为此遭到黎黄夫妇的拒绝。

    据悉,12月6日(星期四)上午,佛山市公安局国保人员联同辖区派出所片警去到黎学文、黄思敏夫妇位于佛山黄岐镇的住所,以传达广东省公安厅国保总队的决定为由,先是将黎黄夫妇二人带至黄岐镇派出所,进行基本的个人信息记录,然后又将二人带至茶餐厅约谈。

    国保指,他们只是传达广东省公安厅国保总队的决定,勒令黎学文、黄思敏夫妇立即搬离广东省范围。黎学文向对方询问理由与依据,国保态度强硬,拒不提供任何理由。黎学文与黄思敏当即表明态度,坚决表示无法接受毫无理由的强制性非法要求。约谈数小时最终毫无结果,国保表示将会继续与黎黄二人沟通谈话,直到他们搬离为止。

    2017年5月下旬,由于临近“六四”敏感时期,当时的广州国保找到因工作原因居住在广州的黎学文与黄思敏,以“六四”临近及之后广州将会举行大型国际会议等一连串敏感期为由,要求二人离开广州半年时间。就在黎学文准备离开广州前,外出回来时发现门锁被人为堵塞,无法进入房间。2017年7月13日,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因病逝世,7月19日,黎学文等十几人举行海祭活动,其后,黎学文与黄思敏夫妇被广州警方强行驱逐搬离广州,最后搬到邻近广州的现居地佛山黄岐镇。

    据称,早在几个月前,就有佛山国保多次约谈黎学文,曾对其在推特平台的言论表示过不满,要求最好不要发布牵涉批评党和政府以及领导人的内容,态度不免威胁警告。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黎学文曾在10月下旬表示暂时减少或暂停发推,以免当局的不断骚扰。

    黎学文告诉本网,当局的打压令其夫妇二人很反感,特别是在拒不提供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强制公民遵从指令服从决定,这种任意妄为的傲慢实在莫名其妙,无可奈何的无力感令人出离愤怒。他表示,这几天再看看事情的发展情况,然后再做决定,不过似乎并不乐观。

    相关报道:“六四”临近 广州黎学文、黄思敏遭驱赶 住所被堵锁孔
    https://msguancha.com/a/lanmu4/2017/0529/15896.html

  • “六四光明行”案李小玲取保获释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3日消息】本网获悉,因于2017年6月初六四期间涉及“六四光明行”案的主要当事人李小玲在被超期羁押近一年半后于2018年12月3日中午前以取保候审方式获得释放,与多位亲人团聚并共进午餐。

    据悉,李小玲亲人是在接到珠海当局的电话通知后赶到珠海看守所迎接,大概中午前见到被超期羁押近一年半的李小玲,随后李小玲与多位亲人一起去到酒楼午餐。

    据李小玲亲属透露,由于不可描述的原因,李小玲暂时未能与大家联系,希望大家见谅,并感谢公众一直以来的关注与帮助。另外由于李小玲羁押期间出现的身体健康问题,加上被押前因警方恶意行为导致其左眼失明的原因,因此接下来的日子首要任务将会入院检查接受系统治疗。

    李小玲亲属称,李小玲看起来气色不错,精神状况良好,与亲人团聚时心情比较愉悦,言谈之中难掩坚强本色,令亲人们感到安慰,免却一直以来的各种担忧。

    公开信息显示,李小玲,62年生人,广东梅州人氏,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在珠海特区参加工作,结婚后曾育有两子,其后辞职下海经商,经多年打拼生活殷实富足。2006年,李小玲的大儿子在武警部队服役期间在外出执行任务中出现严重车祸殉职,因武警部队及肇事方一直未能履行法院判决生效的赔偿开始进行维权。2010年,李小玲的小儿子遭人绑架并撕票,小儿子被绑架期间,李小玲散尽家财进行寻找,最后在东莞偏僻山洞寻获时小儿子已经死亡,而绑架主谋最终仅被判无期,为此李小玲采取法律行动进行控告,但多年来一直遭到当局的维稳打压。

    2017年5月,正在珠海人民医院住院的李小玲接到珠海法院立案庭的电话,要求其前去法院递交控告珠海市公安局局长长期派人对其打压案的诉讼材料。李小玲应约去到法院递交材料时遭到工作人员的故意刁难及暴力对待,其后遭到非法禁锢,期间李小玲双眼出现急性青光眼病症,其要求警方快速送院治疗处理,但遭到出警的南溪派出所叶姓副所长的拒绝,在被故意延误几小时后,李小玲双眼遭毁,由珠海人民医院转院至广州中山眼科中心。经专家多次会诊及手术后,李小玲双眼成疾,左眼失明,右眼视力锐减。

    2017年6月2日,李小玲在好友的陪同下去到北京准备寻求名医帮助及治疗。6月3日,李小玲发起“六四光明行”行动,得到广泛关注和支持。6月4日凌晨,李小玲在友人家中被捕,同时被捕的还有不同地址的多位好友,被捕人数总共9位,羁押北京西城区看守所。7月5日,涉案8人被以取保释放,李小玲被广东警方接走送回珠海,非法禁锢在黑监狱小宾馆,24小时派人贴身看管。7月15日,李小玲趁看管人员不备逃离黑监狱,并辗转多地于7月底抵达北京西站,被一早等候的珠海警方强行带走,8月1日遭刑拘十天,8月8日,李小玲被珠海警方刑事拘留,9月12日,李小玲被批准逮捕。2018年5月,当局通知辩护律师指李小玲案将于6月8日开庭审理,其后开庭取消。2018年12月3日,李小玲被以取保候审方式获得释放,累计超期羁押一年半。羁押期间,李小玲双眼得不到治疗,看守所拒绝为李小玲提供中山眼科中心开出的处方眼药水,仅以普通眼药水搪塞敷衍。同时,李小玲腹部肿瘤出现疼痛症状,李小玲多次要求治疗不果,辩护律师多次向珠海警方提出取保候审治疗申请,但均遭拒绝。



  • 孙世华案一周维权综述

    本周,荔湾警方在拒绝公开案发现场监控视频的情况下,竟然蛮横无耻地对我做出行政处罚。

    现将本周维权情况简要梳理如下:

    一、荔湾警方突然以口头方式告知拟处罚

    11月15日下午四时,荔湾警方在广州市司法局会议室向我口头告知拟对我行政处罚,我当场进行了申辩和抗议,认为荔湾警方是以新的违法行为掩盖9.20发生的警察罪行。

    二、荔湾警方以流氓方式送达处罚通知

    11月17日周六早上,荔湾公安分局两男一女一早蹲守我家楼下。
    约九点半,我带孩子出门时被他们拦住,其中一名男警冲着我高声宣布对我予以警告处罚,理由是我于9.20在华林派出所内滋扰、纠缠办案警察。

    我很想当面问一下荔湾分局的冯炳辉局长:
    我是怎样滋扰、纠缠办案警察了?
    我仅问过一次经办警察的名字,就算滋扰、纠缠吗?
    办案警察故意隐匿其名难道不违规吗?
    警察是神圣不可“纠缠”的吗?
    就算我真的有过滋扰、纠缠,就构成违法了吗?

    该男警高声宣读,引来众多邻居的驻足围观,我儿子(刚满十岁)被吓得急忙跑回家。
    荔湾警方以流氓方式送达处罚决定,对我进行威胁、恐吓的同时,也为进一步打击报复埋下伏笔。

    三、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只收件不立案

    11月21日上午九时,我与张磊、何伟民律师一起来到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就荔湾警方对我做出的行政处罚提起诉讼。

    法院像对待我上次立案一样,收齐诉讼材料,出具了书面《诉讼材料清单收据》 ,但仍拒绝当场立案。

    四、广州两级铁路法院违法不立案。

    早于10月17日,我便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荔湾警方于2018年9月20日对我的抓捕违法。
    铁路法院收件后便没有下文,早已超过《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的7日审查期限,违法明显。

    张磊律师强烈要求铁路法院对此解释,但整个立案庭工作人员全部装聋作哑,对我们不理不睬。张磊律师大声要求立案庭庭长出来解释。结果,令人惊讶的一幕出现了:整个立案大厅的工作人员瞬间做鸟兽散。

    《行政诉讼法》第52条规定: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于是我们直奔楼上的广州铁路运输中院,就我于10.17的起诉(基层铁路法院收件后一直非法拒绝立案),要求铁路中院立案。

    在铁路中院立案窗口递交诉讼资料后,铁路中院立案庭明确表示,此案应由铁路法院管辖,不会接收我们的诉讼材料。

    被我们质疑、批驳后,像基层铁路法院一样,铁路中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纷纷逃离。

    先是装聋作哑,继而脱岗逃离。据闻,这是专司行政诉讼职责的广州两级铁路法院应对违法不立案的标准做法。

    五、广州市检察院回避有权管辖的案件

    11月21日下午约2点半,我与代理律师张磊一起来到广州市检察院,请求依法对荔湾警方陈姓警察等人涉嫌非法拘禁、侮辱等犯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一位女检察官接待了我们。详细看完我们递交的《刑事控告书》,称该案应由广州市监察委案件受理,他们会把《刑事控告书》转交广州市监察委或由我直接提交。
    广州市检察院回避了有权管辖的案件。

    案发至今,不论是广州市司法局还是律协都明确表示支持我依法维权,走诉讼之路,通过诉讼程序达致荔湾警方公开视频还我清白之目的。

    但维权至今,现实情形是:
    荔湾警方继续强势拒绝公开视频,广州两级行政法院不予立案,广州市检察院回避介入,司法局和律协也早已成为对我维稳的协助者。

    联想到各种删帖封号和人身威胁,很显然,一只无形的黑手在掌控案件走向。
    广州,还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驱吗?
    广州,还是中国法治的前沿地带吗?

    再次强烈呼吁:

    荔湾警方请公开视频!!!!
    广州两级铁路法院请予立案!!!!

    孙世华
    2018.11.25.

  • 孙世华律师受辱两证人被捕

    【民生观察2018年11月27日消息】近日,广州女律师孙世华遭华林派出所警察殴打、脱衣羞辱一案的目击证人梁颂基和张五洲,相继被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可以确定的是俩人一定会被定罪判刑。

    据悉,今年9月20日广州律师孙世华带着委托人前往华林派出所报案,却反遭警员殴打、脱衣羞辱,以及非法拘禁 ,这起严重执法不当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但是就在孙律师展开法律行动的同时,相关3名证人却在10月中旬分别被警方强行带走。后得知李小贞被监视居住,梁颂基、张五洲分别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11月20日,又得知梁、张二人分别被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捕。

    在关押期间,任照律师曾短暂会见了张五洲,随即被非法强行终止会见,但知晓她一直被酷刑审讯并因此患上了盆腔炎。

    而梁颂基则根本没有律师可以会见到,至今音信全无。

    警方对孙世华案的目击证人报复迅猛、凶狠,充分展现了广州警方无法无天的强悍风采!

    案情回顾:孙世华系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于2018年9月20日下午前往广州华林派出所办理一起刑事案件取保申请事宜,因要求经办警察陈某告知具体姓名、警号,突遭该警员以袭警为由的构陷、袭击,被暴力锁喉、掐脖施暴后拗进办案区,强制脱光衣服、验尿、审讯等,自当日下午17时许至23时50分左右,时长近7个小时。

    孙世华在上述执业过程中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却遭致工作人员暴力对待,令人震愤。作为一名女性,竟然在有多名男性警察在场的办案区被强制要求脱光衣服裸检近20分钟,严重有辱人格尊严,上述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她作为一名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作为一名律师的执业权利。

    然而,事发后,在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华林派出所不仅不承认其违法事实,而且还反咬一口,通过广州市公安局公开通报称孙世华有扰乱华林派出所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

    然就在孙世华展开法律行动的同时,10月中旬荔湾警方迅速将孙世华案的三位目击证人梁颂基、张五洲以及李小贞抓捕,后得知李小贞被监视居住,梁颂基、张五洲分别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

    2018年11月15日下午,荔湾分局通知孙世华到广州市司法局,口头告知拟对她进行行政处罚,孙世华当场提出申辩,称在与办案警察沟通工作的过程中,没有任何身体接触及言语冲撞,不存在滋扰派出所办公秩序、纠缠办案民警的行为。另外,孙世华称与张五洲、梁颂基素不相识,她到华林派出所只是为了办理律师业务,并不存在“伙同”他人扰乱派出所办公秩序之说,希望荔湾分局出示2018年9月20日她在华林派出所的所有视频监控录像,以证明她的清白。荔湾分局工作人员称将回去研究其申辩意见,并安排第二次见面谈话的时间。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仅仅过了一天的时间,荔湾分局就于2018年11月17日作出了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穗公荔行罚决字【2018】0345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日上午在孙世华所住的小区楼下当着她10岁孩子的面,指派多名警察将她包围,高声向她宣读该处罚决定书,并当场将孩子吓哭。根据该处罚决定,荔湾分局认定2018年9月20日下午,孙世华与张五洲、梁颂基在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华林派出所大堂,采取滋扰纠缠警员等方式,扰乱派出所正常工作秩序,对孙世华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11月20日,孙世华案的目击证人梁颂基和张五洲家属,相继收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发出的逮捕通知书,显示两人所涉罪名均为寻衅滋事罪。

    11月21日上午九时,孙世华与其代理律师张磊、何伟民一起来到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就荔湾警方对她做出的行政处罚提起诉讼。

    法院像对待她上次立案一样,收齐诉讼材料,出具了书面《诉讼材料清单收据》,但仍拒绝当场立案。

    11月21日下午约2点半,孙世华与代理律师张磊一起来到广州市检察院,请求依法对荔湾警方陈姓警察等人涉嫌非法拘禁、侮辱等犯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一位女检察官接待了他们,并详细看完他们递交的《刑事控告书》,称该案应由广州市监察委案件受理,检察院会把《刑事控告书》转交广州市监察委或由孙世华本人直接提交。

    早于10月17日,孙世华便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荔湾警方于2018年9月20日对她的抓捕违法。

    铁路法院收件后迟迟不做是否立案的裁定,至今早已超过《行政诉讼法》第51条所规定的审查期限,违法明显。

    目前,距孙世华被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华林派出所构陷、施暴、脱衣侮辱一案发生已有两月有余。维权至今,现实情形是:

    荔湾警方继续强势拒绝公开视频,广州两级行政法院不予立案,广州市检察院回避介入,司法局和律协也早已成为对孙世华维稳的协助者,并且各种删帖封号和人身威胁如影随形,很显然,一只无形的黑手在掌控案件的走向。



  • 广东中山王海英

     
    姓名:王海英
     
    性别:女 年龄:不详 籍贯:广东中山
     
    受难者单位、职业
     
    无
     
    案件发生地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张家边三村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维稳警察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第一次,2010年11月15日,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为了稳控王海英,将她押送到当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36天。
    第二次,2016年8月30日
    第三次,时间不详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第一次是2010年12月20日;第二次是2016年9月6日;第三次,时间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第一次,不详;第二次,广东省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第三次,广东省工人医院精神病科。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第一次,医院就以王海英患有“妄想性障碍”需要“以非自愿形式对王海英进行住院治疗”为由,强制将她收入医院关押“治疗”。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第一次,医院未经她允许强制给她打针吃药,并且还不允许家人和朋友来探视。
    第二次、关押期间,王海英再次被强制打针吃药,王海英拒绝吃药时就会被强行捆绑灌药。
    第三次,王海英认为,她被囚禁在精神病院里被迫打针吃药,导致她患上了多种疾病,目前她是大小便时常出血、内分泌紊乱、生理周期不正常、掉头发、体型发胖浮肿、记忆力衰退等症状。
     
    有否联络方式
     
    王海英电话:15814568004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10年11月15日,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为了稳控王海英,将她押送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36天,期间医院未经她允许强制给她打针吃药,并且还不允许家人和朋友来探视。出院后,医院也不肯将病例交给她,而是转交给了维稳领导。

    2016年9月4日-5日G20峰会将在中国杭州召开,2016年8月30日,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为了提前维稳王海英,就以“王海英反复上访12年至今仍不息访”为由,再次把她押送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关押稳控,医院方面就以王海英患有“妄想性障碍”需要“以非自愿形式对王海英进行住院治疗”为由,强制将她收入医院关押“治疗”。关押期间,王海英再次被强制打针吃药,王海英拒绝吃药时就会被强行捆绑灌药。

    此后,王海英继续上访投诉,但又一次被警方强制押送到“广东省工人医院”精神病科,关押“治疗”了37天。经过三次被精神病灌药“治疗”,王海英如今患上了多种疾病,目前她是大小便时常出血、内分泌紊乱、生理周期不正常、掉头发、体型发胖浮肿、记忆力衰退等症状。王海英认为,这与她在精神病院被强制打针灌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
     


    案件来源:广东访民王海英被精神病案开庭
    https://www.msguancha.com/a/lanmu7/2018/1116/18116.html

     

    收集时间: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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