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强拆

  • 莆田法治颠倒之怪相!

    强拆受害者被强制“学习”20天!“学习”结束后,看守所内再被关押半年!“双规”平民化,法律之下,如此平等吗?

    我们现在的城市发展经常出现一个怪相,一旦你的房子被划入拆迁范围,平静的生活就成为过去。2020年8月9日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63岁的陈一平女士一家遭遇街道强拆,房屋被毁,家里所有物品不知去向。经行政起诉,2022年2月莆田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强拆违法。但这份判决并没有使强拆责任人受到任何法律处罚。相反,2023年5月28日违法者将乘坐火车旅行的陈一平等多人从外省强制带回莆田市,随后进行20天的强制隔离学习,连家里人都不通知。强制学习结束后,街道人员将六十三岁的陈一平扭送到派出所,以寻衅滋事罪关押至今。如此法制学习,如此寻衅滋事,可笑可悲!辩护人已经提起控告,法律是否真的有用,也只有拭目以待了。

    控告书

    ——莆田居民遭受违法强拆,上访途中遭拘禁、关押,被诬寻衅滋事,天理何在?!

    控告人:纪中久,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律师,现系被告人陈一平辩护人。

    被控告人:陈元兴,莆田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城厢区霞林街道党工委原书记)
    陈海峰,城厢区霞林街道棠坡居委会书记
    陈杰明,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区分局霞林派出所民警
    陈振兴,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区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林福全,莆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城厢区分局原局长)

    控告人受涉嫌寻衅滋事案被告人陈一平家属的委托,担任陈一平的辩护人(陈一平现羁押在莆田市第二看守所)。根据《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阅读了案件卷宗,会见了被告人。在工作过程中辩护人发现了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工作人员、办理案件的侦查机关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区分局及侦查人员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国法律的正确实施,控告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律师法》赋予辩护人的权利提起控告。

    控告请求:

    一、对陈一平巨额财产被破坏、被非法拘禁一案立案调查,依法追究五被控告人的法律责任。
    二、释放无辜的冤案受害者陈一平。

    本案所涉及的主要事实:

    1、城厢区政府违法强拆,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决所确认。2020年8月9日,城厢区霞林街道干部陈元兴、陈海峰等人指使大批身穿迷彩服的歹徒,将被告人及其丈夫强行绑架带走,随后指挥大型挖掘机将陈一平的住宅夷为平地,室内财产全部不知去向。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以[2021]闽03行初172号判决书确认城厢区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面对法院的判决,直接责任人陈元兴、陈海峰等人不但不思悔改,而是开始了对陈一平一家进行疯狂报复。

    2、2023年5月28日下午5点30分,被告人坐火车“京控”,在南昌西站被陈元兴、朱玉龙、陈海峰及霞林派出所民警陈杰明拦截,强行带下火车,用一个面包车(车牌:赣AE7080)拉回莆田一个酒店(黑屋),软禁21天。完全涉嫌“非法拘禁罪”之后,直接于2023年6月17日,将陈一平押送到城厢公安局做笔录。陈一平讲述了自己被陈元兴、朱玉龙、陈海峰非法拘禁的经过,但公安局讯问的人员对这个经过不做笔录,而是对被告人进行恐吓,完全站到了犯罪分子的一边。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区分局却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实施刑事拘留、逮捕。被告人案件两次被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显示了该案存有严重的问题,实属涉嫌“枉法追诉罪”。

    2、警方侦查的所谓寻衅滋事一节,涉及到被告人一家与莆田市四季温泉大酒店服务合同纠纷。但早在2022年11月18日,城厢区人民法院就对被告人与该酒店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进行了民事判决,该案经过上诉程序,现在已经进入执行阶段。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区分局为何要介入已经经过法院判决、正在执行的民事案件?无非是为了掩盖其在被告人遭受财产损失(违法强拆)和人身侵害(非法关押)过程的乱作为,明显是以刑事司法程序非法参与已经依法处理完毕的民事纠纷,明显违反党纪国法。

    辩护人认为相关人员可能构成以下犯罪:

    1、损毁他人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受害人陈一平房屋未经合法程序被拆除,相关人员陈元兴、陈海峰已经构成该罪,由于财产数额巨大,应当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非法拘禁罪。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本案相关人员陈元兴、朱玉龙、陈海峰、陈杰明对被告人进行非法关押,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

    3、伪造证据罪。负责本案侦查的民警陈振兴及其他案件侦办人员故意漏掉被告人关于相关人员非法拘禁的陈述,涉嫌伪造证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4、滥用职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侦查机关、侦查人员明知本案侦查内容已经由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进行处理,却依然立案侦查,关押被告人,在案件被两次退侦后依然不撤案,已经构成了滥用职权罪。案件侦查人员陈振兴及其他侦查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员,该局原局长林福全在立案审批、拘留决定签发、移送审查起诉等环节违法审批,应当承担领导责任。

    公民本无罪,罪出贪官家!被告人陈一平,现年63岁,作为老年妇女,一贯遵纪守法,本来在自己的家中平静的生活,三年前一场违法强拆,落得个居无定所、全家人颠沛流离。经过诉求,城厢区政府以酒店房间勉强安置,但百姓的生活水平明显降低。期间政府人员与酒店管理方上演非法侵入公民住宅和非法拘禁(另行控告)。2023年5月28日,街道干部又跨省在南昌市上演非法拘禁和绑架。21天非法关押后,违法者没有得到任何惩处,陈一平作为受害者却又被投入看守所关押至今。公民权利被粗暴践踏,《宪法》中保障人权的条款在城厢区被撕得粉碎!作为本案辩护人,我对此侵犯人权的行为感到无比震惊。现提出控告,大声疾呼。望上司领导机关履行自己的职责,尽快查处本案,并将案件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给控告人。

    此致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控告人: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
    纪中久律师
    2024年1月13日

  • 西安岗家寨一民房被强拆现场疑似有居民死亡

    【民生观察2024年1月24日消息】2024年1月21日凌晨,西安经济开发区岗家寨一处居民房屋,被警察、城管、黑保安联合组成的数百名强拆队伍违法暴力强拆,一名男子疑似被打死,120拒收,被强拆人员抬上一辆黑色面包车。期间所有的居民被强制带离,现场遭警察封锁,阻止居民靠近。

    据网传视频显示,1月21日凌晨3点,西安经济开发区出动数百警察、城管、黑保安、强拆人员,在岗家寨强拆居民房屋。

    强拆前,由警察、城管、黑保安组成的强拆队伍陆续进场。

    40秒后,被带走在车上的居民一直问去哪个酒店,家人在哪里;

    1分钟后,救护车进场;

    1分30秒后,强拆开始,几台挖掘机开始拆除房屋。

    视频中,一群身着制服的人员抬出一个衣服蒙头的男子置于120急救车旁边,并且始终没用掀起蒙住的衣服。

    随后,一男子又将一件黑衣盖在他身上。救护车旁的数十人没有人对其进行施行抢救。

    在商议一阵后,他们把该男子抬到了一辆黑色面包车上。

    视频显示,事发时在门外有几十名身着绿色制服的人员堵在门口,防止周围民众围观和进入。

    在该视频下方,有网友留言称:人已经被打死了,120不拉了,也没有人报警。

    视频作者“象英”留言称:断水、断电、断网、断路,影响正常经营,国家政策坚决不让干的,我们都经历过了,我们只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这么难吗?

    还有网友留言称:好像是无人机拍摄的?作者“象英”回复:不让我们进去,只能在隔壁高层顶楼拍摄。

    另有知情网友留言称:晚上开始拆的,先驱赶百姓去酒店,这个人应该在自己家躲着没有被发现。

    目前,视频中被抬上黑色面包车的这名男子伤亡情况不详。


  • 吴法强房屋被强拆律师代理提出控告

    【民生观察2023年7月5日消息】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青甸湖村村民吴法强,自己经营的养殖场被多次强拆,为了反抗,他曾自焚抗议,却遭判刑。吴法强的土地、房屋、财产、人权被严重侵犯,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近日,包龙军、卢思位、隋牧青三位人权律师代理吴法强提出控告。

    吴法强先是经营了30多年的养殖场被非法强拆,后合法住宅又被非法强拆。吴法强身体受到伤害、70多岁老娘被吓成神经病、大女儿吓成中度抑郁症,正值壮年的妻子被间接气死,强拆导致家破人亡。为反抗强拆,他曾自焚抗议,却遭判刑,案件至今得不到解决。

    2023年7月2日,包龙军、卢思位、隋牧青三人作为其控告代理人,陪同他走访了市政府、市公安局等机关。

    据吴法强反映,“由于原村党支部书记李海林腐败,导致村集体255间厂房、仓库、营业房和20亩地的营业房收不到租金,只有把我们村民赖以生存的承包地卖掉。我要他们村务公开,他们无法做到,至今村务无法公开,村集体255间营业房和20亩地的营业房拆迁款下落不明,所以我拒绝卖地和拒绝拆迁,使我成为了钉子户。”

    “2014年12月4日,也就是国家宪法纪念日,他们动用绍兴北海派出所警力(几个人)、洪达保安公司(黑社会组织)以及北海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近200人,带着大型机械包围并强拆我的原生态养殖场,财产被抢夺一空。我的原生态养殖场是我们夫妻俩近30年的奋斗、白手起家、没有休息日、不论白天黑夜、不管刮风下雨,在三代人共同努力的情况下建成,却被这些没有人性的地方政府官员以违法违章为由强制拆迁,展现了赤裸裸的公权暴力。”

    而据了解,吴法强的涉案建筑搭建时经过合法审批,不属于违建。吴法强称,“我的原生态养殖场是我初中毕业、自己创业、有合法权证、经过三级政府农业部门批准的合法养殖场。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非法野蛮剥夺点火自焚,他们反而说我妨碍公务,逼我签订赔偿协议,被我拒绝。”

    “他们就把我关进看守所,由于我伤势未愈出院,我怕伤势发炎死在看守所里,就违心地签了150万元的赔偿协议,之后我就上访了。还在北京聘请了律师帮我维权,由于我依法理性维权,加上杭州召开G20峰会,他们第二次把我关进看守所,还把我有四级政府批文的合法房屋也强拆了。还逼我两个女儿和我80多岁的老父亲都签了字,我拒绝签字继续上访维权。他们第三次把我关进看守所,还判了我2年有期徒刑,我起诉到中级法院和省高院都被驳回。”

    2018年5月10日,吴法强刑满释放出狱,继续上访和聘请律师维权。在律师的帮助下,吴法强向浙江省及绍兴市越城区三级政府申请了近20个信息公开,有关部门也相继给予了答复,但所申请的信息大部分无法查到或根本不存在。

    2019年,吴法强不服浙江省人民政府的浙政复(2018)624号行政复议决定,于2019年3月27日向杭州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予以撤销。2019年7月,杭州中院判决驳回吴法强的诉讼请求。吴法强不服判决向浙江高院上诉,2019年10月30日,浙江高院以(2019)浙行终1477号行政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为终审判决。

    吴法强不服浙江高院(2019)浙行终1477号行政判决,随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行政判决;2020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人吴法强的再审申请。至此,吴法强通过法律程序的维权已走到了尽头。

    吴法强认为,绍兴市越城区法院,杭州市中院,浙江高院包括最高法都在作枉法裁判,搞虚假诉讼,这都是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事情。他相信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正义永远不可能缺席!


  • 安徽朱玉珍因不服强拆被带走

    【民生观察2023年1月10日消息】2023年1月6日晚,安徽淮南朱玉珍因不服房屋被强拆,被当地警方带走。

    据伍雷律师消息,朱玉珍大姐于2023年1月6日晚六时许被带走。

    朱玉珍大姐早年经商。2010年,她的弟弟朱玉龙被判决涉黑,被判有期徒刑14年,朱玉珍因此坚持申诉(安徽最穷黑社会案)。后其八十岁的父母因为认为儿子无罪,从2010年开始多次上访,因此被判刑。

    其父亲朱金永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母亲史现云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2年8月6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朱玉龙的案子做出了信访终结决定。

    2022年8月其住宅面临强拆,其全家认为赔偿不合理,地方政府之后遂组织强拆,矛盾升级。

    日前,朱玉珍前夫罗其刚因发抖音视频不服被控寻衅滋事罪正在法院审理。据悉,朱玉珍此次被带走,和不服强拆有关。被抓之前,朱玉珍一直在微博上为前夫维权。

    朱玉珍多年来关心社会公益,热心帮助司法不公受害者,亲自参与和推动陈满案、金哲宏案等重大冤案申诉,在访民中有崇高的威望。

    十年来,朱玉珍全家遭遇四次司法不公,今又遭遇不法强拆,弟弟、父母、丈夫,如今又是朱大姐自己面临刑事指控,号称中国冤案百科全书家庭。

  • 湖南衡阳公民占友超将面临强拆

    【民生观察2022年8月26日消息】本网获悉,刚出狱不久的湖南衡阳公民占友超的房屋将面临被强拆。

    据悉,开发商准备明天(2022年8月26日)强拆占友超的房子。占友超因纪念六四的活动和多年前一个已被行政处罚的打架事件被判了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两个罪名,合计被判处四年两个月有期徒刑,狱中曾遭毒打虐待,今年8月6号才刚刚出狱!

    公开资料显示,占友超,又名王战武,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人。2014年占友超老家湖南衡阳常宁市培元区占家村的房屋被当地政府强拆,土地被强占,其父亲因强拆事件抑郁而死,其叔叔也以不明原因死亡,其母亲被事件诱发导致罹患老年精神疾病。

    2015年3月,占友超因抵抗强拆而被常宁市公安局培元派出所以“故意伤害罪”列入网上追逃,被抓后遭警方酷刑致残,后被无罪释放。

    之后几年,占友超在艰难维权的同时追求民主宪政,在全国各地奔波寻找中国民主宪政的出路,并结识了众多的维权人士以及志同道合的朋友,经常一起交流学习互访互助。

    2017年6月24日,曾因参加公民同城聚会,被广东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派出所警察带走调查,并羁押于惠东县看守所。7月3日其家属委托范标文律师于看守所申请会见,确认占友超遭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但看守所以占友超已被法律援助并另外安排了律师为由,拒绝家属聘请的律师会见,同时惠东县司法局拿不出占友超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书,更找不到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依据。同年9月占友超取保获释。

    2018年6月7日,又因发起纪念六四30周年活动,与好友在私家车上贴“纪念死难的六四先烈,中共血债血还”的标语,并在惠州市内公开展示,同时,又将标语横幅拍照、发于网上,遂很快引起网警的监查注意,被惠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又被惠州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批捕、起诉。而与之同案被抓的其中两个人据说已经被关进了精神病院。

    2019年4月11日,其案在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法院二次庭审,最终一审被以“寻衅滋事罪”重判有期徒刑4年2个月。其不服,上诉,二审依然维持原判。

    2022年8月6日,其刑满获释。据悉,曾因受酷刑和死亡威胁,其被迫将私聘代理律师辞退,违心接受官派律师和在虚假询问笔录上签字。此前在广东省惠州监狱服刑。

  • 江西上饶城管强拆商户招牌

    【民生观察2022年8月10日消息】8月6日,江西上饶城管以“商铺招牌因包含广告内容”为由,大肆强制拆除临街商户的招牌。

    对此,商户们纷纷斥责城管指出:在城管局从来没有通知的情况下,强行拆除牌匾不合法。招牌是商铺的名片,名片与身份证有别,名片除了身份信息外,还可以有业务介绍。在经营实践中,商铺招牌包括广告内容是既成的经营事实,例如,世界范围内的中外多数商铺的招牌有经营范围;江西上饶商铺利用招牌发布广告是否合法,判断的依据是广告法。

    广告执法权归由城管部门管辖后,不少城管人员错误认识了广告主与广告发布者的关系。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公布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商铺经营者是广告主,不是广告经营者,也不是广告发布者。

    根据广告法规定,江西上饶城管擅自拆除餐饮商铺招牌的法律根据为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即,不得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商铺招牌没有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城管不能拆除。

    其二,经营范围不是诸如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城管不能拆除。

    其三,损害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需要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餐饮商铺招牌通常设置在外墙,城管不能拆除。

    其四,餐饮商铺不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区域的,城管不能拆除。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近年来,不少行政机关在强制拆除的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甚至简单粗暴、野蛮执法的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该条对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特别程序作出规定,对于规范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未遵循行政程序规定、违反法定程序,应当认定行政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 丁长有房屋被强拆家人被殴打

    【民生观察2022年7月14日消息】近日,辽宁本溪退伍军人丁长有网上实名举报,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副区长王安琦、平山区桥头镇镇长张俭、平山区城管队长张海波,滥用职权、暴力强拆、毁坏财物、以权执法。丁长有逐级控告多个部门,至今无人受理,公安机关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犯罪嫌疑人至今逍遥法外。

    丁长有,退伍军人,汉族,现住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北台镇富家村四组。

    2018年7月5日,当地政府趁丁长有家人不在的时候,将其大棚及附作物全部摧毁,丁随后报案,派出所副所长杨世雄(时任副所长)和警员随后到达现场,到现场取证后,丁长有跟随警方回派出所立案,但无结果,也无回执。丁长有随后把案发现场保护起来等待警方解决,

    2018年7月13日,平山区副区长王安琦带着百余人、拉上警戒线驱赶百姓禁止录像、把丁长有一家人围在自留地中,因丁长有向他们索要执法证件及合法手续便激怒了他们。桥头镇镇长张俭亲自参与并指挥殴打,把丁长有一家9人全部打倒在血泊之中。为了毁灭事实真相,强迫百姓删除手机视频、砸坏四台车辆,抢走四台记录仪及包内现金26000元,2部新苹果手机(被变卖)。

    丁长有一家人被抬上警车拉到派出所,后在苦苦哀求下才被送到医院看押救治。因警察在医院拿走医嘱不给用药,导致丁长有的儿子左眼几乎失明,延误最佳治疗时间;女婿面部多处骨折,女儿被打后流产。

    丁长有一家6人被送进看守所,拘留2人(不给拘留证),被剥夺上诉的权力。村政府逼迫丁长有在看守所签下最低价补偿协议,因未把原件交与村政府,一家6人被法官(孙家强)枉法判刑17个月,释放后拿出证据上诉。

    2020年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平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发回重审。同年11月平山区检察院下达不起诉决定书,丁长有的女婿徐钰佳已鉴定轻伤二级。

    丁长有随后逐级向多个部门控告,至今无人受理,公安机关既不立案又不出具不予立案书面裁定,致使犯罪嫌疑人至今逍遥法外!

    丁长有恳求相关部门查清事实真相,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还他和家人一个公道!

    丁长有电话:15641434319

  • 河南王恕立房屋被强拆维权被打压

    恳请全国网友救救我吧,我是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名叫王恕立,身份证号:413028196210318336。我现在被罗山县一窝贪官害的已经活不下去了,特别是罗山县纪委副主任李培学、罗山县街道办副主任李清忠以及城管局副局长龚海涛。他们在一起商量说我是个傻子,现在有好多朋友都以为我是个傻子。

    现在我跟网友介绍我是个什么样的傻子,本人出生在罗山县子路镇,以前家里兄弟姐妹多,可怜的很,在我上学的时候就没有什么衣服穿,他们有钱的人就给我起个外号,叫个小乌烧。所以我一走在上学的路上,多名村霸的儿子大声叫喊说:小伙伴们都快出来呀,打乌烧呀。就这样我经常在上学的路上被他们打的鼻青脸肿,由于家庭可怜没办法,我的童年就是这样被打出来的,长大之后性格非常坚强。

    到1990年我从农村来到县城,我用在农村办小厂赚的钱,在罗山县西大街买的国有土地自己建造房子,大概有900平方左右。2018年6月29日上午,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由罗山县街道办副主任李清忠带头,来了好多人,当时我家里几百平方米站的人黑压压一片,并且都是戴大铁帽的,他们一进屋就把我夫妻俩抓起来了,他们用暴力的手段强拆我的房屋500多平方,还有别人租户的财产、我的私有财产以及机器等,损失共计折合人民币260万元左右。这些人在强拆我房屋之后就都跑了,因为我夫妻俩被他们抓走还没有放出来,其余的部分财产被当地的百姓抢光了。

    我当时想我的房屋什么证件都有,中国是法制国家,我坚持跟他告到底。有人对我说要想民告官,是告不赢的,我就走信访,我从县到市到省到北京,得到的结果都是转到罗山县解决。罗山县答复说不是这个单位拆的,不是那个单位拆的都不承认,然后派贪官做我的工作,叫我到法院上诉。到了法院我就上当了,我也可以说跟这些贪官叫爹了,他说你到了法院我们就不管了,然后他们安排信阳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德如、李洪宇等。法院法官认人不认证据,胡判乱判,害的我来回在法院跑了三年,一毛钱没判给我,我还倒花几十万元。

    我也通过河南党的生活网和河南法制频道记者来报道,因为我花的钱没有政府花的钱多,所以他们被政府收买了都听政府的。当时被暴力强拆的有两家,我的案比别人家的案大五倍,因为人家请的是北京和天津的律师,我请的是河南的律师,人家赢了我输了。

    因为我有冤案,我进了全国维权群约有50多个,我到处说,因为我有铁的证据在手里。2020年12月5日凌晨2点左右,我家突然起大火,当时烧的我从三楼跳下,摔成重伤,全县的百姓都知道有这事,可当地领导就是一个都不知道。当时还烧掉我几十万元的财产(因为我家是办小型加工厂的),明明是有人故意放火,可是公安就是不立案,因为我是上访户。

    罗山县一窝的贪官想害我,就是想让我死,可是老天有眼就是不让我死,他们用我的案子贪污的钱买官,现在有几个都升到局长和副局长了。

    就拿李清忠出来说说吧,李清忠当时是街道办副主任,是拆迁我房子的小领导,他第一次带人到我家的时候,跟我说要是不听话就会强拆,这是他们地方的口号。第二次来我家给我的房屋丈量面积,我有900平方米,他说我有800平方米。我带资料去跟他讲理,他说我包里带有刀子和炸药包,然后说叫派出所来抓我。我说别人家两家没有房产证为什么全赔,他说人家是人家你是你,我说人家违建200多平方,你为什么当门面房赔,他说那是他三娘。

    就像李清忠这样的贪官,我越上告,他越升官。政府首先安排他到罗山县何家冲干干,然后说跟红军有什么关系,在安排到罗山县水利局当个副局长,再在副局长上面贪钱买官上升。

    现在的罗山县政府就是这么干的,我们老百姓要想告官,先说你是个傻子,然后说你是个疯子,再说你有神经病,你不告可以,再告就给你抓起来,给你送到神经病院去,直到把人拖死整死,我王恕立算是看透了。

    我从农村到罗山县城办厂,已经30多年了,以前给贪官一点钱还可以把日子过下去,一年收入30-40万元左右,到后来贪官的胃口大了,我就没有那么多钱给他们了,所以他们要找理由害我。

    我在这里奉劝新来的县委书记周哲同志,你不要在北京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了,你不把这些贪官抓起来,谁还在你们这里上当,我是个最好的例子,我当时不到罗山县城,到别的地方说不定现在手里还有几千万元了。

    我已经被罗山县贪官害的5年不敢回老家过年,他们暴力强拆我875.82平方米房屋,到现在没有分给我一平方的住房,国家也没有给我一分钱的待遇,我已经是60岁的老人了,我一直在上海、苏州两地打工和要饭,身体还有伤。

    现在上海和苏州的疫情严重,饭也不好要了,我现在手里还有500元钱,其中要拿100多元给儿子交党费,儿子跟我说,上大学的时候我叫他一定要入党,现在他入了党,我却在外地要饭,他没有工作,他也不敢管我的案子,一管就有事,这个党费我要饭也要交,儿子要我相信中国的法律,以后一定会好起来的。

    由于孩子不管我了,我又不会上网,我只好请网友帮我上网举报,网友说字不能写多了,我以前写的好多材料都在老家,还有很多证据,都叫亲戚给我帮忙保管着。

    本人王恕立再次声明:我不会自杀的,如果我死了,一定是罗山县贪官害我的。其中还有一个贪官在2013年撞死一个人都没事,现在也升为副局长了。我的这个案子就是他和李清忠两个挑起的,因为1999年收我的保护费我没交,就把我夫妻俩个打成轻伤,政府将他朋友送进看守所去了,他现在升为局长了,我应该不会有好日子过了。

    王恕立
    2022年3月20日

  • 随州望城岗遭偷拆 强拆即将再次上演

    【民生观察2022年3月11日消息】近期,湖北省随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望城岗居委会(原望城岗村)多位居民反映,他们家分别遭到违法拆迁,而且拆迁阴招迭出,令人叹为观止。强拆无止境,有消息指,望城岗很可能近日将再次发生强拆行为。

    刘丹平是原望城岗村三组村民,由于补偿安置未达成协议,她一直拒绝拆除她家房子。2021年1月31日是农历腊月二十九(即2021年大年三十),刚过完年刘丹平即得知她家房子没了,来到现场一看,房子变成了一堆瓦砾。刘丹平后从多位村民处得知,拆迁人员是在31日零点过后来的,来后很快将她家房子夷为平地。刘丹平说,高新技术开发区及望城岗的拆迁人员大年三十不忘搞拆迁,“敬业精神”可嘉。

    刘克品和刘克卓都是是原望城岗村一组村民,刘克品的房子早在2011年底就被强拆了,当时无强拆许可证,当天刘克品还被村里骗到很远的乡下说是谈点事,结果到晚上就得到消息房子没了。十余年后的今天,刘克品的妻子陈发云认为当年的强拆是违法拆迁,她打算提起诉讼状告拆迁方。刘克卓是望城岗村所谓拆迁“钉子户”,他是出交通事故被关在看守所,村支书亲自将他接出看守所后谈的拆迁事宜。刘克卓家的房子是2019年4月拆的,但他表示他家的补偿至今未完全到位。

    异议人士刘飞跃的老家也位于望城岗村三组,他在这里出生长大。父母的老房子由于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孤悬在那里多年。今天有消息传出,望城岗村三组很快将拆掉剩下所有的房子,强拆大戏即将再次上演,让我们试目以待。

  • 北京疯狂的强拆

    我叫郭兰,家住在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村294号,是个刚出月子的产妇。

    在2021年11月12日早晨8点,有5个人敲门来我家谈拆迁事宜,我妈妈给这几人沏茶倒水,此时我刚睡醒,正打算给不到两个月的孩子换尿不湿时,我隐约听见我妈在喊着什么,我开门查看,见有很多黑衣人闯进我家,我爸妈被强制押走,随后三个黑衣人冲进我的卧室,把我推倒按压在地上,抢走我的手机,又进来2个女的抱走床上未满2个月的男婴,我撕心裂肺的哭喊着“我孩子,别动我孩子!”任凭我怎样挣扎哭喊都不管用。我穿着单薄的睡衣拖鞋被这些黑衣人拖到屋外,最后被拖到一辆金杯车上。

    车上有7、8个黑衣人,那个女的抱着孩子也在车上。我要抱孩子,8个黑衣人死死地按住我不让我动。随后我们一家人被关在全部窗户被铁栏杆焊死的一套楼房里,多年没人住的楼房里到处都是灰尘,房间里也只有十几度,我和孩子从25度的家里被押到这非常不适应,冻得我和孩子瑟瑟发抖,孩子不停的咳嗽打喷嚏,我说要喂奶,房间里10多个黑衣人盯着我,他们不让我出去,孩子十几个小时没换尿不湿,大腿和屁股都泡烂了,哇哇大哭,哭的喘不上气,小脸憋的黑紫。

    我自责没有保护好我的孩子,我气愤这些人对我和孩子下手。这几日我以泪洗面,哭肿了眼睛,母乳也越来越少,从纯母乳到混合喂养,孩子各种不适应每天都大哭。不是倡导保护妇女儿童的吗?这些黑衣人对哺乳期的我和婴儿都不放过。我想寻求你们的帮助,我相信这个世界是有正义和人权的,也相信我的国家和政府会保护我们的,更相信这些虐待妇女婴儿,非法暴力强拆的不法分子会受到法律和道德的惩戒!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