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强拆

  • 湖北潜江胡金斌强拆案法律程序再转圈⁩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4日消息】胡金斌在2018年9月26日起诉园林办事处房屋征收行为违法,一审潜江市人民法院2019年10月22日以明显超过起诉期限为由驳回起诉,上诉至汉江中院2020年6月12日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申请再审省高院2020年9月27日驳回再审申请。

    胡金斌走完了法院程序转移战场到检察院抗诉,2020年11月17日,收到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行政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鄂汉检七部控行受[2020]3号。

    胡金斌在没有得到依法判决的结果下,胡金斌又申请了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潜江市自然资源信息,因为对答复不服又申请了行政复议程序,同时又申请不服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于11月24日受理鄂自然资[2020]112号(受)。行政复议程序进行中

    胡金斌走上维权路程是因为自家的房产被当地政府强拆,宅基被征用。胡金斌在自在宅基地上建起并经营一酒楼,地处湖北省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红梅路西头(光明社区8组6号江汉外校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576平方米(三间四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面积120平方米。酒楼是在2002年11月22日(农历10月18号)破土开工,建设为盈利设施酒楼,平常生意兴隆。2019年11月14日(农历10月18号),一群20多人三天三夜在原告家里恐吓两位老人与小孩,并且停电停水,不让任何人进出,原告胡金斌老婆在为了保护两位高龄老人与小孩,被迫同意拆迁,在这样恐怖的环境中,胡金斌冒死翻墙逃出去后到公安局大门口下跪报警,但很快房产被连夜强拆夷为平地。至此,胡金斌开始了艰难地维权进程。

    胡金斌检察院抗诉申请如下:

    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胡金斌,汉族,湖北潜江人,住潜江市园林办事处光明村8组6号。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潜江市人民政府园林办事处(以下简称园林办事处),住所地:潜江市潜阳中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吴克云,职务:主任。

    请求事项:
    申请人胡金斌等三人因诉被申请人对原告房屋实施征收拆迁的行政行为违法一案,不服潜江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鄂9005行初51行政裁定和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鄂96行终17号行政裁定,以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鄂行申552号行政裁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三条等规定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请求依法提起抗诉。

    事实与理由:

    一、再审湖北省高院和二审汉江中院在行政裁定书上认定本案诉讼时效计算止点是2018年9月26日,但汉江中院二审认定的诉讼时效计算起点与潜江法院一审认定的诉讼时效计算起点完全不符,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证明力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1、潜江法院一审裁定书中认为,"2017年10月23日,胡道成到园林办事处信访办进行信访,得到了其房屋属于东荆新区项目区内的答复。胡金斌等3人在明确其房屋属于东荆新区项目区内后,即应视为已经知道相关的房屋征收行为"。一审潜江法院以此不规范的信访答复书时间2017年10月23日来认定本案诉讼时效的计算起点。该诉讼时效起算点与法院认定的诉讼时效计算止点2018年9月26日时间段之间没有超过一年,因此没有超过新法定起诉期限。

    2、汉江中级法院二审裁定书中认为原告起诉状中称,"2017年8月6日,园林办事处东荆新区征地拆迁指挥部负责人周书举带着一份《致东荆新区项目区内居民的一封信》开始对胡金斌等3人的房屋实施征收拆迁"。便以2017年8月6日认定为是本案的诉讼时效计算起点。该诉讼时效起算点与法院认定的诉讼时效计算止点2018年9月26日时间段之间虽超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的诉讼时效(一年),超过了1个多月。但该诉讼时效起算点2017年8月6日是在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8年2月8日发布之前,因此不能适用该解释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一年诉讼时效。二审中院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以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明显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2018年2月8日起废止)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对于发生在新司法解释施行之前的行政行为,也就是被申请人潜江市人民政府园林办事处在新司法解释之前的房屋征收行为,应适用(法释[2000]8号关于执行的司法解释有关2年起诉期限的规定。即使不能,亦应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施行后从施行日起重新计算1年起诉期限。结合本案,诉讼时效计算起点从新适用诉讼法解释实施时间2018年2月8日到法院认定的诉讼时效计算止点2018年9月26日,明显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一年。因此根本不存在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

    最高法院(2018)最高法行申11441号案件作出的裁判认为,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制度的价值是多元的,一方面尊重长期存在的事实状态,维护社会秩序特别是公法秩序的稳定;另一方面可以敦促当事人及时启动权利救济程序,及早解决行政纠纷,使不确定的行政法律关系尽快确定,从而提高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适用1年起诉期限造成了当事人客观上起诉不能,影响行政诉讼法立法宗旨的实现。故适用1年起诉期限违反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亦有悖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的制定初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法[2004]96号)第三部分规定了“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并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原则,对于发生在新法施行之前的行政行为应当从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角度选择法律及司法解释适用,以保护当事人行使诉权为原则。

    二、无论是二审汉江法院依据原告起诉状中提到的2017年8月6日《致东荆新区项目区内居民的一封信》,还是一审潜江法院依据不规范的2017年10月23日被告园林办事处工作人员出具的,明确其房屋属于东荆新区项目区内的《信访答复书》便签,都无任何法律依据。《一封信》只是大众宣传资料,不规范的《信访答复书》便签也仅仅是告之案涉房屋在东荆新区征收范围。这两封信件均无加盖公章,对行政相对人没有任何拘束力,不能以这两份不具法律效力的信件来推算本案诉讼时效起算点,认定事实的证据明显错误。

    三、申请人胡金斌等是在2018年9月19日得到被申请人潜江市人民政府园林办事处信访回复公文《不予受理告知书》(信访件编号:2018091160419)"根据《信访条例》,请您向潜江市人民法院提出"后,通过这次信访知道自己享有诉权。于2018年9月26日向一审潜江市人民法院依法提起的行政诉讼,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应该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错误采取驳回的方式结案。

    四、审判人员审理案件时不排除徇私舞弊、枉法裁判。

    申请人胡金斌多次到潜江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催问立案情况,接待的法官总是以各种理由拖而不立案也不裁定,申请人无奈之下向潜江市人大申请监督立案,向汉江中院投诉潜江法院拖而不立案。最终经过长达近九个月才立案审理,并不排除一审潜江法院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徇私舞弊、枉法裁判。

    综上所述,申请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等规定,依法向贵检察院提起监督申请,切实维护我国法律的尊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使本案案结事了,让当事人息诉服判。

    此致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

    申请人:胡金斌
    2020年11月日

    附件:
    1、申请人身份复印件;
    2、行政裁定书、监督申请书副本各一份;
    3、信访回复《不予受理告知书》、《致东荆新区居民的一封信》;
    4、《潜江市人大监督立案申请书》及《潜江法院不予立案的投诉信》。

    胡金斌强拆事实再现情况如下:

    原告当事人湖北潜江园林办事处胡金斌,被告潜江市政府,潜江园林办事处,与第三,第四被告都说强拆是合法有签约合同的,但是被告从始之中都不陈述这合同是在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在被告胡金斌一家大小五口人被绑架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一群20多人三天三夜在原告家里恐吓两位老人与小孩,并且停电停水,不让任何人进出,原告胡金斌老婆在为了保护两位高龄老人与小孩,被迫同意拆迁,在这样恐怖的环境中,胡金斌冒死翻墙逃出去后到公安局大门口下跪报警,请求解救家人。

    在无任何坼迁手续的情况下市政府与园林办事处,光明村,还有征收办联合勾结作弊,将胡金斌老婆,还有家人的身份证要过去擅自去银行开户了几张银行卡,把坼迁补偿款强行汇入他们(被告为原告开户的卡上)按照银行合法合理的开户手续必须是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开户行办理开户手续,被告擅自拿着原告身份证开户三张卡,被告可以开三张卡,也可以开三十张,三百张卡,甚至跟多,就凭这一项违法造作就明显是违法强坼。但是所有的手续被告都承认是合法的,被告却不说这样的不平等条约在法律上是无效合同。

    在庭审中市政府不承认违法强拆,园林办事处都不承认强拆,但是光明村居委会却自愿站出来背锅承认是他们光明村与征收办签订了强拆委托合同,市政府代理人与代理律师都说拆迁是属于光明村自住自制自理行为,说到这只能用,(呵呵)代替了愤怒,既然一个村都可以自制自理,那为什么不给老百姓自制选票啊?傻包光明村愿意背黑锅,这一强拆严重侵犯人权限制他人自由严重违法,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追究相关领导的刑事责任

    胡金斌强拆一案经过清清楚楚,但是走了两年的法律程序一切都以驳回,这一驳回完全证明法律就是一张空文,公检法联合这样制作冤假错案,你们头戴国徽佩吗?湖北潜江一审法院,湖北仙桃汉江中级法院二审,湖北省高法再审,你们这些一而再,再而三的不依法判案制造那么多冤假错案你们晚上睡觉不做噩梦吗?你们是这个时代的耻辱,已经无法用言语表达此时的愤怒了。

    本网站将继续关注胡金斌强拆一案的抗诉如何?依法治国如何体现依法判案?拭目以待检察院下达的法律文书是否支持胡金斌的诉求。像胡金斌强拆一案的事实,强拆时把一家人绑架后进行强拆,这与土匪有什么区别?各级法院不支持正义,却驳回所有诉讼,这些法官你们就能这样心安理得吗?想骂你们都感觉脏了自己的嘴,是你们在与习近平的依法治国背道而驰,习近平要求依法治国,尤其是基础法院的二审法院是直接制造冤假错案的罪魁祸首,各二审法院就是不执行依法治国,是这些二审法院制造冤假错案的,二审法院直接导致依法治国是虚假欺骗的。

    习近平在十九大五中全会的政府工作报告说了:依法治国让老百姓感到幸福快乐,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都感到公平正义,让老百姓感受安全.你们就不怕习近平严抓公检法的冤假错案的制造者吗?二审法院把所有的强拆案件都是以枉法裁判驳回,二审法院就是一个挂牌的依法治国的骗子,湖北汉江中院院長徐少林。高院院長游劝荣你们就是冤假错案的制造者,你们愧对老百姓,你们对不起历史,你们是历史的罪人。将来历史会证明一切。

  • 广东清远强拆祠堂村民被训诫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17日消息】广东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强占征地红线外汗堂村的土地和房屋。当地村民称政府给予他们的补偿安置标准远低于征地红线内的农民。

    2020年10月20日,当地政府组织强拆汗堂村祠堂。村民坚称当地公安局出动几乎全县警力到强拆现场。村民不服当地政府的强拆行为,连山县公安局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抓捕了13位村民,其中还有参加越战荣立战功的老村长。

    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南昌、太原等地十余位律师依法接受委托,作为辩护人,为部分被抓捕的村民,依法提供法律服务。

    2020年10月29日至30日,十余位律师同行赶到连山自治县看守所会见了被羁押的村民,到连山自治县公安局递交了辩护手续,到连山自治县检察院请求检察院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到广东省检察院请求省检察院启动法律监督程序。

    自治县检察院的曹为民检察长亲自接待律师,认真听取了辩护律师关于应该保障被占地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妥善化解矛盾,及时撤销刑事案件的意见,表示将按照法律渠道严格履行法律监督义务。

    后续辩护律师将向广东省监察委,对于连山自治县党委和政府在没有征地批复的情况下强征农民土地,在村民没有签署拆迁协议也未领取补偿款和安置的情况下,强拆民房和有六百年左右的少数民族的家族祠堂。

    如今,在案件即将提请逮捕之际,村民证实(有录音证据):杨姓书记、李副镇长分别带韦姓理事会成员,多次到当地村民家里进行训诫,说他们请的是黑律师,涉外的,过不了多久这些律师就会被吊销执照,如果村民不签协议的话,那些关在里面的人,三天内就会被枪毙。敢对抗政府,你们死定了!

  • 广东清远村民抵抗强拆遭抓捕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1日消息】2020年10月20日,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在无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对村民土地、房屋进行强征强拆,遭到村民激烈抵抗,随后警方以妨害公务罪抓捕了13个村民。

    接到村民求助信息,北京、上海、重庆、杭州、武汉、南昌、太原等数十位律师决定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020年10月29日–30日,朱才良律师等十余位律师同行赶到连山自治县看守所会见了被羁押的村民,到连山自治县公安局递交了辩护手续,到连山自治县检察院请求检察院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到广东省检察院请求省检察院启动法律监督程序。

    连山自治县曹为民检察长亲自接待九位辩护律师,认真听取了辩护律师关于应该保障被占地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妥善化解矛盾,及时撤销刑事案件的意见,表示将按照法律渠道严格履行法律监督义务。

    后续律师将向广东省监察委对于连山自治县党委和政府在没有征地批复的情况下强征农民土地,在村民没有签署拆迁协议也未领取补偿款和安置的情况下,强拆了民房和有六百年左右的少数民族的家族祠堂等相关情况。

    据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负责人介绍,2020年10月20日,包括刑警大队在内的几乎全部公安局民警当天都出动参与了强拆行动。

    另据连山公安发布警情通报称,2020年10月20日,我局在福堂镇汗堂村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遭到部分村民持长刀、木棍、石块等袭击,暴力抗法,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已涉嫌妨害公务罪。目前,我局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但仍有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现给予在逃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同时发布了相关通告。

  • 强拆受害者曹礼淑的特别声明

    我是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现黄金坡社区二组)黄金坡村三社农民曹礼淑,在2019年5月19日晚上天下着小雨,举报人(以下简称我)一家独居的院子里突然闯进了一群不明身份的人,他们首先抢走我拿在手上的手机,然后反撩我双手使劲摁住我下蹲,我疼得喊叫起来,我老母亲和儿子听到我的声音就从楼上窗户探出头来呵斥,没有想到他们直接破门而入非法闯入住宅,并把74岁的老人群殴拖拽下来致伤严重,当场就不能站立,后由警察直接送医院救治,那晚我九岁的小孩被扇耳光受到惊吓,家中部分财物被毁坏……

    第二天(2019年5月20日)早上,我在医院照顾母亲的间隙接九岁儿子上学,但是在约定的地点却没有找到儿子,电话也打不通,于是我就原路返回找儿子,没有想到刚好走到过桥的对岸,河边竹林里一下子冒出七八个不明身份的男女将我拦截绑架,把我强行摁在地上并抢走了我随身的钱包和两个手机。

    大约过了半小时后来了一黑色商务车,他们快速把我推搡进控制在车座中间,后来直接把我拉进一间密闭房间对我进行关押。

    我不服,强烈质问他们要干什么?车内的一个人告诉我:荣昌区国土局的人要来和我协商房屋征收补偿事宜。但是他们把我弄进一个密闭房间关押了两个小时后都没有任何人来和我谈,我强烈要求他们把电话还给我,我要寻找儿子!我要告诉住院的母亲我暂时去不了医院!可是他们对我的呼喊置之不理……

    后来有个人实在听不下去了,才告诉我,他们正在拆我家的房子要拆完了才放我出去。听到这个消息我更加惊恐万状,我更加声嘶竭力地央求他们放我出去……

    可是任凭我怎么哀求,他们都无动于衷甚至还有谩骂和嘲笑,想着苦命的母亲和无辜的小孩都跟着受罪,而自己却无力保护他们,现在自己都被非法绑架拘禁失去自由,唯一住房也没有了,我万念俱灰,决心以死抗争换回这群匪徒的良知,于是含着无比的愤恨喝下了洁厕剂……

    我的房屋被强拆后,至今都没有依法安置,强迁卷宗一年多了也不给复制完整,变卖的家畜家禽资金一分也没有给,案件被枉法裁判,我申请国家赔偿,但重庆市五中院多方刁难不给立案……

    经过北京的专业律师、法学专家和有关媒体人的帮助和介入,我在他们的指导下,展开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检察监督和实名举报控告等多项有效措施。

    现在,案件已经进入到了关键时期,我的行为引起了腐败分子的痛恨,他们随时可能对我下毒手。特别是我举报并起诉了荣昌区政法委副书记李强,荣昌法院黄晓勇等勾结社会黑恶人员抄家毁房、暴力绑架侵害逼我自杀等等具体经办责任人,我被他们恨之入骨。

    重庆市荣昌区有关信访、卫健委和法院等单位,还试图利用疫情来限制我的行动,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为了表明我曹礼淑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维权到底和他们斗争到底的坚定决心,也更好地保护自己,现在,我专门在互联网向全社会公开发表特别声明如下:

    一、目前,我的身体健康状况很好,饮食完全正常,没有罹患任何疾病。
    二、最艰难的岁月已经过去,现在我的案子已经见到了曙光,我不会再次自杀,也不会自伤自残。
    三、我最近会特别注意自身的全方位安全,不会无故早出晚归,不会去不安全的地方。
    四、每天我都会定时和有关舆论监督工作者、律师及其家庭成员保持密切通话联系。
    五、如果当天在约定时间内,我没有和约定人联系,我授权舆论监督工作者、律师及其家庭成员可以随时向社会公开相关的证据材料,办理与我相关的案件与事情,对我的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报道,及时揭露相关事件的真相,并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和举报。

    特此特别声明。

    声明人:曹礼淑
    身份证号:510231197105262224
    我的电话:15923177931
    紧急联系人电话15102338011(曹礼彪)15923540673(徐清)

    公元二〇二〇年九月五日

  • 湖南邵阳强拆致人死亡尸体被抢走

    【民生观察2020年9月3日消息】2020年元月湖南省邵阳市居民宋宝连家中合法房屋遭当地政府和开发商暴力强拆,丈夫谢方伟因强拆受伤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拆迁指挥部人员以解决后事为由骗走家属然后抢走尸体,现宋宝连一家人无家可归,流落街头。

    宋宝连是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火车站乡跃进社区居民,丈夫名叫谢方伟。其在跃进社区拥有3排2间2层半的房屋一栋,占地面积136.4平方米,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属于合法的房产拥有者。

    宋宝连反映,2019年8月21号,她一家人没有跟开发商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双清区人大副主任高小平带领几百个人,其中有巡管局,派出所,公安局,区,乡,社区以及黑社会的,强行逼签,把她夫妻二人从家中拖出关押,然后闯进她家,损坏家中电器、屋顶水池、断水,并把她家四周全部挖断。

    宋宝连说:“2020年1月3日,湖南豫湘工贸有限公司商业开发“湘西南物流”项目在相关手续未办的情况下,在没有完成住户安置补偿工作、未与我们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他们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强制拆除我家。当天早上七点多钟几百个人把我家围住,把我家电线剪断,寒冷的天气,我生病的丈夫冷得发抖连早餐都没吃,他们强行破门,我看到他们如此的残忍被逼喝下农药,我夫妻二人被强拆人员打倒在地。我可怜的丈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晕死在地,被强行抬出家中,我夫妻二人被送到医院抢救,我丈夫内出血,身上有很多淤伤,医院下达病危通知。自此以后我丈夫再也没有下过床,没吃过东西,于2020年4月1日死亡。”

    “2020年4月2日下午17点左右,拆迁指挥部人员以调解后事为由将我们家属调离医院,然后强行抢走我丈夫的尸体,至今我都未见到我丈夫的尸体,也没有相关负责人处理此事。一个活生生的人被拖出家门,现在死不见尸。湘西南物流项目指挥部还声称,人死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谢方伟本来生病就该死,何况他们还送到医院治疗尽到了自己的职责。这种强盗逻辑让我无法理解,有哪项规定病人就要死,如果不是这次暴力拆迁我丈夫怎么可能会死,何况既然死亡和拆迁办没有关系为什么要抢尸,让我的丈夫死都不能入土为安。现在我们一家十几口人无家可归,家破人亡,这难道就是我们手无寸铁老百姓应有的悲惨人生吗?”

    据了解,湘西南物流项目是邵阳市的重点项目,其打着农业用地占地328亩的幌子,这十二年来实际做着炒地皮的买卖,开发商无资金实力,拆迁都是急需哪块先拆哪块。在没有变更土地使用手续、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与乾道地产公司合作投资建设《乾道和府》一期二期商品房,期间在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无证施工违规卖房。试问,无良开发商肆意妄为,猖狂之极,谁人为之壮胆?何人为之张目?此开发商完全无视法律权威,无视政府尊严,无视民生权益,已激怒众人。

    在此,宋宝连恳请相关部门能够为基层群众主持公道,为老百姓做主,替老百姓说话,为老百姓办实事,避免群访事件发生。有关部门不要再将她一家人往死路上逼,往过激的道路上逼!

    宋宝连电话:17873986856

  • 南通瞿华房屋被违法强拆两年

    【民生观察2020年8月18日消息】昨天是2020年8月17日,距离2014年1月6日江苏南通开发区瞿华的快餐店被违法强拆已经6年半,距离2018年8月17日,其一家三户住房被违法强拆已经整整两年了!

    瞿华家的灾难始于2006年!2006年南通开发区管委会以莫须有的金属制品园区项目来对其居住的南通农场中心管理区五小区进行拆迁,在和拆迁公司两次接触没谈拢的情况下,某天半夜,瞿华家所有房屋的玻璃全部被砸毁!导致其公公张武功第二次中风,婆婆俞志兰受惊吓后神经性抑郁抖动症,至今留有后遗症。室外的电表被故意拆毁,导致半年家中无电!

    自2013年8月开始,全家赖以生活的快餐店,便开始遭到拆迁公司人为的破坏!店门锁被塞牙签灌胶水、店门口被人故意倾倒垃圾、房子被撞坏、自来水管被破坏。报警后,警察至今未调查处理!

    2013年10月开始,南通百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雇佣地痞流氓在没有施工许可证、在瞿华的快餐店都不在施工范围内的情况下,对她的快餐店实施封门、封路、断水、断电,并于2014年1月6日将快餐店铲成一片废墟!期间瞿华的母亲曹跃香被殴打致轻微伤,其姑妈被打2处骨折构成轻伤,公安法医拒不出鉴定结论!家人前后报警多达10多次,公安未有一次依法履职,还做出没有犯罪事实的不立案通知书,理由是为了施工顺利!事实是该道路项目至今是烂尾工程,犯罪份子至今为止逍遥法外!

    2013年10月开始,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无法定权限,没有任何公共利益项目的情况下,超越职权以南通市人民政府的名义,用刻有“南通市人民政府南通开发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专用章”的公章对瞿华家三户房屋做出《房屋征收决定书》、《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两份决定书连南通市市政府的公章都没有,而瞿华一家从南通市中院打官司一直打到江苏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居然都是败诉!三级法院枉法裁判,江苏司法一片黑暗!

    2018年8月17日,在江苏南通开发区法院于2018年6月21日对张武功案件做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也就是不执行。在开发区法院对张金山户、张金娟户房屋还未受理执行案件的情况下,南通市人民政府、南通市开发区管委会、苏通园区,组织公安、特警、城管等几百人顶着第18号台风“温比亚”的狂风暴雨,将瞿华一家三户老弱病残家庭的所有住房违法强拆。强拆人员故意选择在狂风暴雨天实施强拆,导致其三户家庭所有财物被毁。

    2018年9月15日,瞿华一家依法向南通市中级人们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南通市政府强拆行为违法,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不立不裁,依法向江苏省高院提起诉讼,不立不裁,依法向江苏省检察院提起行政监督,无任何答复!至今为止,南通中院对瞿华发起的7起行政案件不立不裁,充当地方政府违法的保护伞,让她们一家人上告无门。法院从枉法裁判到现在直接不立不裁,司法的腐败让她们一家人看不到一丝希望!

    2019年5月16日,瞿华全家(住房均被违法强拆的当事人)购票去北京的当天,苏通园区、江海镇区为了打击报复她们,组织几百人将其哥哥瞿银华300多平方米的营业用房给违法强拆了。在南通市政府已经确认强拆违法的情况下,苏通园区仍然打着污水治理的名义,于2019年11月6日,指使10多名违法人员在没有施工许可证,在其哥哥被违法强拆的房屋处违法施工,并将她的哥哥及父母打伤,哥哥多根肋骨骨折,全身被打的到处是淤青,鉴定轻伤二级,母亲颅内出血,鉴定轻伤二级,父亲轻微伤。报警后警方不处理,犯罪分子至今逍遥法外!

    2019年9月19日,为了对瞿华一家进行打击报复,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在没有任何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居然以她们多次去国家信访局、住建部,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的罪名对她们进行拘留、罚款。

    从2015年至今,瞿华夫妻俩经常被当地维稳部门安排的社会人员盯梢、跟踪、限制自由、甚至于被堵车、堵门、撞车等等!去北京多次被地方公安和街道雇佣的黑保安用黑车违法截回南通,还被黑保安殴打、抢夺财物,每一次报警都无任何结果。2019年9月,为了非法限制夫妻二人人身自由,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海镇区主任陆健,居然雇佣保安公司对她们实施非法拘禁!

    瞿华表示,为了达到违法拆迁、违法逼签的目的,从2002年至今,她们一家人被违法剥夺了国家赋予的建房权利、饮用自来水的权利。10多年来,在附近都是污染工厂的情况,她们一家至今为止还在直接饮用地下水,政府官员拒绝给她们所在小区安装自来水,多次投诉控告均无果!

    为了达到违法圈地违法强征房屋的目的,南通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苏通园区管委会的官员们肆无忌惮、强取豪夺、以强凌弱,公然将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

    当地的强拆官员们丧尽天良、坏事做尽,强拆了瞿华的家,同时还剥夺了她们的司法救济权、上访权,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地方官员的罪恶罄竹难书。

    瞿华说:“最后,请你们不要忘了,当你们逼得我们无路可走时,我们还有最后一条同归于尽的路!”

    瞿华电话:13901480532

  • 潜江五公民旁听支持强拆户胡金斌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6日消息】湖北潜江七名维权人士到湖北省汉江人民法院旁听强拆一案开庭,原告胡金斌是一位退役军人曾今保家卫国今日却遭到无家可归。开庭时间为上午9点半,去参加旁听的有7个人,他们是:潜江维权人士彭峰,有被强拆江尚芝,陈喜珍,还有银行下岗维权人士伍立娟。进入旁听只允许5个人是;陈喜珍,彭峰,伍立娟,王先生,还有一位潜江紫月村被强拆的朋友。

    本案共有四个被告,分别是:
    第一被告潜江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龚定荣现任市长。联系电话座机:07286242220,手机号:13807225596
    第二被告潜江市人民政府园林办事处,法定代表吴克云主任。联系电话:18107298618
    第三被告潜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一下简称市征收办)法定代表人周传虎任主任。
    第四被告潜江园林办事处光明村一组(一下简称光明社区)法定代表人;王代平主任,联系电话,13597443566。

    今天开庭被告法定代表人龚定荣市长没有到庭,公安局法定代表人现任局长李海东也没有到庭,被告方各相关出庭人员多达十几个人,民告官在宪法中早已规定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庭,但是在潜江从没有看到市政府法人代表出庭过。

    庭审围绕着强坼展开,原告胡金斌在法庭上所出具的证据确凿,理由充分,但是原告没有完全表达出来,被告座坐着五个人,旁听习上还有被告几个人,被告这气势就是要压倒一切弱势群体。

    被告潜江市政府,潜江园林办事处,与第三,第四被告都说强拆是合法有签约合同的,但是被告自始至终都不陈述这合同是在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在被告胡金斌一家大小五口人被绑架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一群20多人三天三夜在原告家里恐吓两位老人与小孩,并且停电停水,不让任何人进出,原告胡金斌老婆在为了保护两位高龄老人与小孩,被迫同意拆迁,在这样恐怖的环境中,胡金斌冒死翻墙逃出去后到公安局大门口下跪报警,请求解救家人。

    在无任何坼迁手续的情况下市政府与园林办事处,光明村,还有征收办联合勾结作弊,将胡金斌老婆,还有家人的身份证要过去擅自去银行开户了几张银行卡,把坼迁补偿款强行汇入他们(被告为原告开户的卡上)按照银行合法合理的开户手续必须是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开户行办理开户手续,被告擅自拿着原告身份证开户三张卡,被告可以开三张卡,也可以开三十张,三百张卡,甚至跟多,就凭这一项违法造作就明显是违法强坼。但是所有的手续被告都承认是合法的,被告却不说这样的不平等条约在法律上是无效合同。

    在庭审中市政府不承认违法强拆,园林办事处都不承认强拆,但是光明村居委会却自愿站出来背锅承认是他们光明村与征收办签订了强拆委托合同,市政府代理人与代理律师都说拆迁是属于光明村自住自制自理行为。

    庭审中的主审法官和两位陪审员追问所有被告,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为什么要强拆,但是所有被告方都还强词夺理的说原告拿到了补偿款,陪审员一再询问原告是不是不同意补偿款数额,原告方一再强调不是补偿款的问题,而是没有国家相关拆迁合法手续的问题,原告住房属于经营住房,自开了一家酒店叫光明酒楼,一直经营火爆,政府补偿多少钱原告也不愿意被拆迁。

  • 袁景平家鱼塘被强拆无分文补偿

    【民生观察2020年6月25日消息】湖南长沙开福区因强征强拆补偿不公“造就”了大批访民,也给国家给社会给民众制造了大量的麻烦,由此凸显开福区法治水平之低、社会治理之乱、权大于法以权代法现象之严重。

    袁景平,原住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街道捞刀河村,现住捞刀河街道堤纳湾三期一区5栋403。袁景平家的房屋、责任田和一口养殖了38年面积为38.8亩的鱼塘先后被捞刀河街道强挖后,一家人在讨公道的过程中付出的代价是一人死亡,一人负伤致残,一人诱发心脏病迫不得已地安装了心脏起搏器,一个家庭的健康和幸福就这样被摧毁了!

    由于被强征强拆强挖伤的太重,袁景平现在都不敢写投诉材料,因为她一拿起笔就泪水长流,脑子里浮现出在强拆和信访过程中的一幕幕酸甜苦辣、苦痛悲伤的画面。

    近年来,捞刀河街道在征地拆迁中,由于受利益驱使,不择手段地掠夺农民土地,损害被拆迁农民的利益。政府对袁景平家的伤害,源于楚家湖水利综合治理开发工程(以下简称楚家湖工程)。政府以楚家湖工程是省重点水利工程为由欺上瞒下,当地政府分多次拆分审批,实际上是几个本地老板在沙河堤亚纳湾搞房地产开发。楚家湖原本是一个历史悠久、风景优美的生态湖,有350亩面积。因楚家湖水清岸绿,景色宜人,成了开发商建设商品房的一大卖点。自从长沙鸿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楚家湖沙河提亚纳湾开发建设了121亩的鸿涛翡翠湾大型高档楼盘之后,占湖建房便成为不可遏止之势,使得楚家湖的面积越来越小,环境越来越差。如今鸿涛地产公司又凭借建亲水平台大面积填埋湖面。建亲水平台最多打桩子,有必要填湖吗?政府声称建设水利工程但展现在人们眼前的却是商业房产,是否涉嫌“挂羊头卖狗肉”?

    楚家湖工程牵扯了太多的腐败——已经被判刑的原长沙市副市长、市委宣传部部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张湘涛,在该项目中发了大笔腐败财。显然,腐败官员所发的腐败财,侵占的是被拆迁户们的利益,既然张湘涛等腐败官员被判刑了,官员侵吞的土地款和“拆迁款”就理应回归到拆迁户们身上来,让她们获得原本属于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2019年5月1O日凌晨,袁景平家在没有收到腾地告知书、没有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在原捞刀河街道工委书记余文韬、征地办主任周承旺的率领下,数百公安民警及社会闲散人员,驾驶上百辆车浩浩荡荡开进楚家湖,动用大型挖机捣毁了袁景平家养殖了30多年的面积为38.8亩的渔塘,并断了她家的水电。

    众所周知,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生活的最基本的保障,也是农村稳定的基础。这口鱼塘是袁景平家的“生计塘”——30多年来,一家三代人就靠着这口水塘的收入,维系一家人的生活和日常开支,捞刀河街道在没有给袁景平家支付分文补偿的情况下捣毁了她家的鱼塘,不啻于拔掉了一家人的“命根子”,让其一家蒙受了不堪承受的经济损失。

    将日历倒翻到2015年,因修建长沙车站北路延长线,袁景平家大女儿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当时政府也是没有出具限腾书、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就强挖大女儿家责任田渔池4.61亩、强拆大女儿房屋。

    袁景平说:“面对无力抗拒阻挡的强征强拆强挖,我一家人急得手足无措,一筹莫展,婆婆见到街道组织的强拆阵势,吓得浑身发抖,一病不起,没过多久就离开了人世;我老公在大女儿房屋被强拆、责任田鱼池被捣毁后气急攻心,在四处奔走求助的路上,由于心慌意乱、百爪挠心而发生严重车祸。”

    对于袁景平家的遭遇,捞刀河街道征地办主任周承旺竟毫无人性地宣称:“你袁景平有本事就去告我,天上的人不会解决地上的事!在这里我说了算,你告到哪里也没用!”袁景平欲哭无泪,在向区、市、省三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求助无果后,多次进京城向国家信访局、中纪委等部门讨说法。

    袁景平称,“2017年1月1日是一个悲惨、黑暗的日子——当时我正患重感冒,头重脚轻,浑身酸痛、四肢无力,我被捞刀河街道干部截访回来后,又被捞刀河派出所警官石志高等6人丢在开福区公安分局大厅内地板砖上受冻一个多钟头无人管。在我痛苦万分的时候,石志高竟然恶狠狠地说我装死,这句泯灭人性的话在我的心头永久地留下了一个疮疤!2017年1月14日在长沙市拘留所,贺旭龙警官等3人把我送往湖南省人民医院(马王堆疗养院)抢救室抢救并下发了病危告知书,从此我疾病缠身靠汤药保命。2017年8月1日,我在万般无奈之下在息访息诉承诺书上签了字。2017年9月,我被湖南省人民医院确诊为病毒感染心脏窦房结并安装了人工心脏起博器。”

    2017年12月26日,捞刀河街道将袁景平家在车站北路1公里外的屈大家全部代征(三户),在我家人付出了无法估量的代价和无法弥补的创伤之后,总算拿到了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款,但责任田渔池仍然没有获得分文补偿。

    需要指出的是,政府打着建设水利工程、治理楚家湖的幌子大搞商品房开发,让开发商“围猎”楚家湖,让公共资源变为开发商的财富。政府强征强毁袁景平家鱼池的理由是“沿捞刀河右岸修堤防460米”、“在桃花港出口建电排站”等云云,然而,事实证明这是谎言和鬼话——时至今日,人们见到是大片的商品房,哪里有什么“堤防”和“电排站”?

    2019年3月19日,袁景平在开福区信访局向区政府廖勇区长汇报了自己的诉求,当时廖勇区长承诺袁景平说“袁景平的老问题没解决前,新的矛盾不能发生!”廖区长从“维稳”的角度不希望袁景平再次受到伤害,谁料不到两个月,开福区政府就失言于她:2019年5月10日,政府来了一大帮人强行挖掘填埋了袁景平家的渔池,并断了她家的水电。政府官员说话没有诚信,其公信力何在?

    国家三令五申不能强征强拆,强调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然而,开福区捞刀河街道无视中央的禁令和要求,公然实施“没商量”的行政强拆,且强拆后仍然不予合理补偿,将失地农民伤害到底!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街道的强征强拆强挖,不但摧毁了袁景平家的物质财富,让她们一家倒回到改革开放前的贫困生活,也摧毁了她们一家人的尊严感和幸福感!

    袁景平表示,“我家的责任田鱼池被强征强填之后,为了讨回公道和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我一直行走在维权路上,但遭遇的是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相互推诿踢球,导致我家的合理合法诉求至今尚未得到解决,致使我一家人心累无痕、精疲力竭。然而,在中央高层致力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和社会公平正义的今天,我坚信属于我的“公平正义”迟早会到来,在我的合法权益没有回归之前,我也决不会停止维权讨公道的脚步!”

    籍此一帖,袁景平再次提出她的诉求——

    (1)请求政府合理解决屈锐哲车站北路延长线代征新增人口的安置问题;

    (2)请求政府合理解决车站北路延长线责任田被强征强挖后的补偿问题;

    (3)请求政府合理解决车站北路延长线责任田鱼池土地款被截留的问题;

    (4)请求政府合理解决屈建国于1982年承包捞刀河镇政府38.8亩鱼池鱼塘被强挖填埋的赔偿和补偿问题——《租用协议》约定租期延续至2007年底,同时约定“在项目未能实施征地补偿前,仍由乙方人管理至该项目征收补偿到位,实施破土动工腾地为止”,捞刀河街道不遵守协议,在没有给她家出具限腾书、没有和她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强挖强填她家经营的鱼池鱼塘,给一家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所以,政府理应为她家被强征强挖的鱼池鱼塘作出合理赔偿和补偿。

    袁景平电话:15387558756

  • 当年投资扶贫产业 今又非法被强拆

    【民生观察2020年4月18日消息】20多年前,为响应佛山市高明区(原高明市)政府号召,克服各种困难,积极投资荒山秃岭的杨和镇(原杨梅镇与杨和镇)万亩私家果园建设,政府给办了土地证,部分办了房产证(期间政府暂停办),按政府样板房盖起了两到三层的房屋,种上了果树。

    令人想不到的是,今年初高明区政府打岀“纠偏”口号,说这个果园建设为违法建筑,仅凭一纸通告、电话通知和宣传单,在高明区严重的疫情管控期间突然组织大量拆迁人员和警察特警到场进行强制拆除,老百姓哭诉无门,蒙受的巨大损失他们不管不问。受害业主期望上级党委、政府、纪委监察部门和新闻单位,来管一管这个言而无信、欺压百姓的政府官员。

    万亩私家果园当年在全国成为明星产业

    九十年代,高明市还是贫困地区。为了使该市尽快脱贫,佛山市政府财贸办主管的财贸经济发展总公司与高明市政府联合筹建杨梅镇万亩私家果园。佛山市政府拿资金占60%的股份,高明市负责征地等有关手续占40%的股份,并号召动员国内外有志之士投资果园建设。

    自1996年高明市政府征地,到广东省国土厅批文、批复,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再到后期2013年高明区水务局发出的管理文件,再到国家两部今年发的(自然资规[2019]4号)文件,都允许业主可以建设一定比例面积(不超过5%)的附属设施。

    当时,杨梅私家果园开发公司董事长由佛山市政府派人担任,原高明市一位副市长兼任镇党委书记,并和镇长作为董事会成员。该公司也是私家果园的物业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一位李姓副镇长担任。该公司在收取管理费的同时,也为各业主代办过户,报建等手续。由于这些优惠政策,先后吸引了200多国内外充满情怀的人士前来投资果园建设,购买土地,按政府的样板房盖房,全部给办了土地证,有12户办了房产证(后中止)。据了解,投资者共用了2000多亩地,其余配套的土地指标被政府挪用。这也是房产证中止办理的原因之一。

    在政府的号召激励下,业主们努力奋斗,把昔日的荒山秃岭变成了美丽的果园。在政府大力宣传之后,成了全国的”明星”产业,各地来参观者络绎不绝。

    高明区现政府”纠偏”,果园建设变非法并动用警察强拆

    各业主当年按政府规定购买的土地每块3至5亩,并允许拿出4%的土地建工作房,给予办房产证,政府还先期建起了样板房。所有程序都是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程序办理。

    2019年12月27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突然作出“关于限期改正杨和镇杨梅私家果园和龙山私家果园内非法占用土地逬行违法建设行为的通知”(佛自然资明发[2019]259号),将两个果园内的投资建设定性为“非法占用土地进行违法建设行为”。政府还打出了”政府依法纠正历史偏差,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口号。从今年疫情管控时期,区政府领导带领大批拆迁人员和警察特警进入果园逬行强拆,公然违反公安部党委下发的《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强拆工作意见》,每次都调动大批警察参与强制拆除,甚至还派出防暴特警。用警察封锁周边道路,防止拆除消息曝光,对提出异议的民众随意拘捕。使园区业主们极为惶恐。目前,已经拆除40多户。

    期间,业主们据理力争无效,有业主提出:一是可以配合政府拆除工作,但希望按程序进行;二是对房屋先行评估,政府赔偿有关损失,因为现任政府纠偏以前政府的行为,是政府内部的事,投资损失不能让业主承担。

    区各级政府、机关、领导根本不听业主们的声音。他们公开说,你们可以到法院告政府。可是又对业主说“你到法院告政府了吗?如果没告,可以推迟几天拆你家的房,如果去告了,马上就拆。”3月25日至3月26日有6栋建筑物被拆,涉事业主于3月22日收到《履行决定催告书》,该通知要求十天内(即4月1日前)拆除。该业主在3月23日到顺德区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于3月24日法院立案,但涉事建筑在3月25日就被强制拆除。业主请领导们看看,这还有老百姓的活路吗?

    政府失信霸道强拆,百姓损失巨大哭诉无门

    业主陈水西先生原居美国,为了响应政府投资扶贫建设私家果园号召,变卖了在美国的资产到高明果园投资,还把户口迁到了高明龙山私家果园。在当时政府帮助下,先后办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按照购地合同建了工作房供他和工人居住。

    谁想20多年后,2019年12月底,佛山市自然资源高明分局认定陈水西先生建筑为”违法”建筑,并在2020年3月中旬发出通告,要撤销陈水西先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佛山市自然资源高明分局以疫情为由,于3月30日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只限于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参加听证,且申请方参会总人数不得超2人。陈先生说,我响应原政府号召把全部资产全投资建设果园了,现在政府又变卦了,整的我无家可归了。寒心啊!

    高明区政府用你的时候就欢迎你来投资,不用你的时候就说你违法,这样的政府还有什么诚信可言?谁还敢相信他们?政府没有诚信还表现在他们不想公开召开听证会时,说疫情管控严重,想聚集业主训话时,就把大家召集起来。如:2020年的1月20日下午,在每家每户门口张贴了签注1月19日的通知,要求各业主于2020年的1月21日9时整到本局杨和分局开会,公然违反中央禁令,让业主聚集。

    业主们表示,社会主义国家的核心价值观中有”诚信”二字,这是一个普世价值观,诚信不仅是每个公民应该信守的价值观,更是政府各机关应该紧守的价值观。这一种诚信的缺失,出尔反尔,粗暴行政,也违背某党“不忘初心,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这能让人民稳定吗?高明区政府所要强拆的不仅是举报人的毕生心血,强拆掉的更是民心、是执政党的初心、是政府的公信力!

    高明区政府藐视法律,实行”先把你头割下来再说,之后你爱咋办就咋办”必须达到否定前政府即便是合法的做法,从而达到现任领导的目的。如高明执法局发出“限期拆除决定书”时,规定业主7天内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规定,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这样做,业主行政复议和诉讼维权期间,房子已被拆除,维权都成了空话。

    综上所述,受害业主恳求上级党委、政府、纪委监察等领导,来管一管高明区政府一些领导,违背习主席提岀的“不忘初心”的教导,纠正失信、胡乱作为、欺压百姓的鲁莽行为,停止对私家果园的违法强拆行为,依法赔偿业主损失,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 福建石狮百年民宅遭违法强拆

    【民生观察2020年4月14日消息】福建省石狮市是“福建省和全国文明城市”,又是“全国著名华侨之乡”。曾经在福建石狮担任市委书记的张永宁是“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就在张永宁主政石狮市期间,石狮市九二路长福片区拆迁指挥部非法对华侨侨属被拆迁户黄环球、黄连侨兄弟的大型合法房屋和百年大型闽南红砖古建筑,实施违法强制拆迁,造成严重毁灭性损失,在海外华人地区及国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强拆后,泉州市长黄少萍作出督办处理,要求石狮市政府限期把情况以文件回复。石狮市政府有关领导不是实事求是,反而由拆迁办自己作出弄虚作假、违背事实、诽谤当事人黄环球家人的答复材料,由市长张贻山签发回复文件欺骗泉州市长督办案。

    在赔偿处理期间,石狮市政府恶意拖延推卸赔偿责任,公然对黄环球提出的行政赔偿申请作出只要对他们需要的合法宅基地424平方米,低价补偿八十九万元!而对合法土地建筑的2500平方米合法建筑物,以“违法建筑为名,一分钱不赔”的违法《行政答复》。

    违法强拆之前遭遇的各种疯狂威胁

    2011年4月20日,拆迁指挥部在无签订任何拆迁补偿协议及安置补偿的情况下,明明是城市房屋拆迁项目却以农村征地的条文以国土局的名义发通知,限期三天内要自行搬出房屋,交出土地,否则要强制执行的威胁。

    也就是在这一天,拆迁积极分子和社区干部深夜一点多酒后以要来上门“动员”为由引起冲突,黄家只得经报警处理。

    2011年9月6日上午,由湖滨派出所的一非辖区片警没有出示搜查文书,以口头“有人举报你家中藏毒“为由强行进入黄家。

    2011年10月31日开始,由时任石狮市湖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吴进金等官员亲自带队指挥,对黄环球房屋及四周实施四个多月的断水、断电、断路、断通信,致使黄家八十多岁本来非常健康的老人生活居住受到严重影响和精神折磨,数次病倒入院治疗!

    在被断水断电断路期间,每天都有来自各地的外来工和石狮市民专门到现场参观,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在2012年2月27日至2012年3月9日期间,拆迁办总指挥长杜举胜副市长,多次由湖滨办事处主要领导吴进金、杨韬、邱华侨、谢文传等拆迁办主要领导先后组织几十人违法强行侵入民宅,连续日夜不间断占领未经补偿安置的合法华侨房屋。他们在里面轮班把守,吃、喝、玩牌执行“领导下达的入户动员任务”,恶意扰乱黄环球家人的正常生活,想逼家人做出粗暴行为,导致黄家老人血压急剧上升住院抢救。

    从2012年3月3日开始,房屋被拆迁指挥部用挖掘机四周挖数米深宽的河沟,黄家老人出院后无法进入自己家,从此提早永远离开自己用血汗钱建立的家园。老人被围攻住院之后,这些人还不愿离开,理由是不敢违反领导下达的“任务”更可恨的是说病倒是“作秀”还专门派人去医院秘密调查。

    拆迁指挥部领导在拆迁动员期间还经常派外来流氓跟踪、监视、威胁被拆迁人家人,湖滨办事处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被拆迁人的亲戚进行威胁迫害等株连逼迁。 

    工商局参与强拆非法扣押财物

    2012年3月9日上午九点左右,黄环球黄连侨兄弟的合法房产在遭受强拆的前一天,在被强拆房屋遭受断水断电四周被挖大深沟的情况下,石狮市工商局特营所所长佘连捷等领导亲自带队伙同拆迁办人员强行破门而入。

    工商所长私闯民宅要干什么?

    “有人举报你家无证经营化工原料店!”

    工商所长佘连捷等法人公然违法,强制扣押搬走存放在一厦门金桥公司存放在被拆迁人黄环球家中的,价值三十多万元的516包塑料色母,造成公司要赔偿客户突然断货严重影响生产和营销损失上百万!

    石狮市工商局有关领导在做出错误执法违法扣押后为了掩盖非法行为导致的赔偿,自相矛盾伪造执行程序和文书,先是对黄环球家人做出无证经营处罚决定,因无任何证据和事实,后又无经过任何处理,自行解除处罚决定。

    事情无法处理解决之后,工商局继而又向法院申请执行处罚,想逼迫受害人接受因被扣押造成损失不赔偿的货物,可是,法院又撤销判决罚款!玩弄法律!致使至今货物还在违法扣押之中不依法处理赔偿!

    工商所长带人私闯民宅进行所谓的执法,黄环球一家多次向相关部门报警和报告,没有一家部门理会。

    合法房产在“两会”期间被违法强拆

    2012年3月10日,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福建石狮市政府非法组织出动强力部门参与的二百五十多人的拆迁队伍,没有任何事先告知、无任何法律授权,无任何法律程序!更没与黄环球家任何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无任何补偿安置、未做过任何财产证据保全就实施野蛮强拆,在这天清早直至下午,房屋被违法拆除后才让家人恢复人身自由。

    在强拆手段罄竹难书的过程中,他们强行搬走房屋中能搬动的物品,自行造简单的所谓“财物清单”,所有空调设备、监控设备、大型衣柜、台球桌,热水器等家具和重要财物以及隐藏在家中秘密处的账单欠条现金首饰等重要财物都不做登记与房屋一起遭毁灭。

    遭到强拆的房屋是华侨侨属黄环球黄连侨兄弟用尽海内外家人,共同奋斗打拼多年建立起来的七层二千六百平方米合法家园!

    这不是黄家遭受的第一次强拆,2011年7月28日,当地政府无视华侨保护法和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没有事先书面或委托通知华侨黄连侨(黄环球胞弟)有关家乡祖屋需要拆迁事宜,同样没有通过任何法律程序,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没有任何补偿安置,不作任何财产证据保全,非法行政强拆了正在受闽南古建筑文化保护的华侨百年祖屋。

    华侨黄连侨的祖宅是清朝年间由名师巧匠精心建造,占地一亩多地的四合院古大厝。在这次非法强拆中,祖屋中的财物和华侨的祖宗牌位、遗像等同样与百年古建筑一起遭受毁灭!

    石狮市政府用虚假回复欺骗上级

    黄环球家遭遇了野蛮的强拆,在黄环球持续控告下,引起了福建泉州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可是,时任石狮市市长的张贻山签发给泉州市市长的回复纯属是一份违背事实、弄虚作假、颠倒是非、造谣诽谤被强拆户黄环球家人!想达到蒙骗上级领导督办的违法违纪的文件!

    回复文件中说:“至2011年底改造片区内的507幢房屋已拆除506幢,只剩黄环球最后一幢未能签订协议,签约率高达99.8%,这充分说明长福片区改造符合绝大多数被拆迁人的意愿,绝大多数被拆迁人是认可并同意按长福片区改造工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的……”

    这是严重违背事实、弄虚作假欺骗上级的表述。

    真相只有一个:长福片区的被拆迁人在不明白谁来征收与怎样补偿安置情况之前就被逼受骗签订补偿协议,而且没有一户被拆迁人能拿到由政府签过字的安置补偿协议书,不用提拆迁初期发生过多少起非法强拆和逼迁等流血事件,更不用说至今还有多少户被强拆、偷拆、未补偿安置处理。

    随便调查长福区群众就可以知道他们是否真正自愿签约,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未交房,为什么现在大多数回迁的被拆迁人要靠贷款交房装修,为什么安置房已经开始交房近两年,房屋还至今没有验收?为什么电梯经常发生故障。人员被困?

    黄家被强拆的房屋建筑占地面积333平方米,是在424平方米合法手续宅基地内合法建筑的。

    批准的土地大于建筑占地,在整个拆迁片区是没有第二家能这样的,拆迁办和评估机构对土地和建筑面积是全部百分百认定合法,而且评估机构以继续保留使用作为最高最佳评估原则。这能会是属“两违”建筑吗?

    黄家位于福华佳园的民宅,是一幢在拆迁范围最边缘,绝大多数人都认为拆除非常浪费和可惜。它的建筑风格和外观装修之独特,早已是有口皆碑,很多石狮人和外地人都很清楚。里外和两张楼梯都采用高级进口石材精装,一二层墙壁所有置顶楼梯墙壁全部高级瓷砖装修,四百多平方米高级铝塑板造型精装,其他楼层不同程度部分装修投入。屋顶有大型双层欧式楼亭等造型装修。

    但是,在政府的报告中描述是二楼简单装修自住,其余毛坯房空置,这完全违背事实。

    动迁期间,黄家对入户工作人员都热情接待,就是在被断水断电期间也不缺烧水泡茶诚恳接待,从开始动员到新旧房屋全部被强拆,无任何言行表示不让拆迁,这是拆迁干部和工作人员无可否认的事实。

    自始至今,黄环球一家坚持明确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依法由房地产评估机构依法评估房屋价值,然后进行协商以货币补偿方案实施补偿安置。

    石狮市政府的拆迁办不依法办事,单方面私自与评估机构暗箱操作,违法恶意压低价格,出具无任何评估师签名的虚假评估报告。

    拆迁方自始至今拒不执行让评估师签名这么简单的程序。把无法协商补偿安置的责任全部推给黄家。难道要求评估师签名是无理取闹,难道一份没有进入评估房屋内部调查,不与被评估业主接触,让第三方被拆迁人知道就注明要作废的评估报告是合法的吗?

    报告中违背逻辑和事实,既然说入户动员百余次,被拆迁人均不答复要选择何种补偿方案,哪来每次都因无理要求和漫天要价而无果,既然依法拆迁,为什么不申请法院判决处理。法院没有受理,为何参与由湖滨办事处领导组织的出动几十人强行进入民宅?

    在强拆之前,黄环球一家没有接到任何法律授权的书面或事先口头告知,强拆时候,在家的四个人被分开控制人身自由,被搜身,单独强制带离家园,至房屋被强制拆除后,才被集中控制在镇政府宿舍楼。

    强拆时,黄环球家中的重要财物都没有取出,也没有作证据保存,很多贵重财物,首饰,现金,账单等都失落,没有证据。除人以外的其他物品不让取出。而政府给上级领导的报告中却如此杜撰:黄环球及其全部家人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主动打理并携带贵重物品自动离开房屋。

    事实是,黄环球一家新旧房屋全部被强拆无任何补偿,无收到一分钱的临时安置费,财物失灭的无证据,被扣不归还。拆迁办邱华侨主任叫我们去申请石狮市的“低保户”。如今只以100平米老旧房屋用来代替2500平方米房屋临时安置。

    拆迁期间,通过向多位资深的拆迁律师咨询,他们一致认为至少应按石狮市房地产平均价赔偿,约需2000万以上。

    非法强拆损失超过三千万

    如果按区位档次用途更是远超这个数字,而我们要求所有的房屋货币补偿及财产损失等各种损失,包括不追究法律责任,合计要求赔偿2000万,按照国家对华侨回国的照顾,能在长福片区周边安排购买土地建房,其他事项协商处理。

    强拆发生后,黄环球一家被安置在实际只有几十平米的破旧房子内。

    黄环球将石狮市政府、国土局、执法局告上法庭,后来法院判决确认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

    于是,黄环球一家紧通过诉讼要求行政赔偿,但是法院告知要其先自行到政府部门申请行政赔偿,若赔偿不满意再立案诉讼。

    走了申请行政赔偿后,政府以黄环球的房屋为非法建筑为由,对房屋部分一分钱不赔偿,只对424平米的土地赔偿80多万元。

    黄环球不服,诉讼到法院后,厦门市中院认定了房屋的一、二层为合法建筑,但只赔偿50%,相当于只认可一层建筑,赔偿金额为4002066元。

    黄环球不服,石狮政府也不服,双方都共同上诉到福建省高级法院,福建省高院审理后,对黄环球的1-7层建筑都认定为合法建筑,但是补偿的单价则相当低,最终认定赔偿金额为3981710元,1-7都为合法建筑的二审所判决的赔偿金额居然比一审还低几万元。

    黄环球一家将本案又在巡回法庭立案,但法定的六个月办案时限已经早就过了,巡回法庭还没有判决,也没有给黄环球任何消息。

    政府和法院都不给予黄环球一家公道,黄环球一家在违法强拆中损失后超过三千万,这叫他家人如何不喊冤呢?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