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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阳律师被长沙看守所剥夺通讯权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26日消息】近日,谢阳律师家属邮寄给谢阳的信件被长沙市看守所拒收。家属反映,在谢阳被关押的近3年时间里,家人从未收到他的任何信件。

    2024年11月7日,谢阳妻子陈桂秋邮寄了一封信给谢阳,但是信件被拒收。现在终于有证据证明谢阳的通讯权被剥夺了。

    2024年11月25日陈桂秋表示:“这快三年的时间里,谢阳的家人和我的家人从来没有收到过谢阳邮寄的任何信件,我这次邮寄给他的信件,被长沙市看守所拒绝接收。

    现在的长沙市第一看守所的所长是谁?请网友帮忙寻找他的个人信息,谢谢。以前的所长李源,貌似被撤职了。”

    谢阳因举牌声援湘西被关精神病院的李田田老师,于2022年1月11日被长沙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关押于长沙市第一看守所,期间遭到酷刑虐待。

    其后案件经过九次延长变更羁押期限,于2024年9月2日10时案件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庭前会议。

    当日辩护律师李国蓓、李贵生参加了庭前会议,期间律师抗议审判长违法主持并有多处违法之处,之后会议被迫休庭。

    而后法律人士归纳总结了一下,法院的违法之处有10条具体如下:

    1.庭前会议前,法院没有依法确认辩护人李贵生律师的辩护资格。余丹法官违法。李贵生律师在3个多月前就提交了委托手续,可法院直到9月2日庭前会议召开中,才确认李律师的辩护人资格。之前的三个多月时间中,余丹法官即不及时通知李律师,也不送达起诉书,不安排阅卷,更没有告知李贵生律师手续有什么问题。余丹法官在违法推进谢阳案件。

    2.辩护人李贵生律师没有被送达起诉书,余丹法官违法。李贵生律师在没有收到起诉书的前提下,余丹法官仍然坚持继续召开庭前会议。余丹法官此举违反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应当提前10日送达起诉书副本,给辩护人留出阅卷时间。余丹法官也没有告知李贵生律师手续有什么问题,她提出的十分荒谬的理由是:根据律师协会某条规定需要当面查验李贵生律师证的原件才能确认辩护人身份。余丹法官违法。

    3.辩护人李贵生律师被剥夺阅卷权。李贵生律师的辩护资格,直到庭前会议召开中才被认可,他没有阅卷,没有被送达起诉书,没有给他留出阅卷时间,他根本不了解公检法司是如何指控谢阳的。可法官余丹居然强行推进庭前会议。

    4.辩护律师被剥夺阅卷方式的选择权。辩护律师复制案件的权利被剥夺。辩护律师对阅卷方式有选择的权利,法院无权决定。余丹法官坚持称法院有权利决定是否复制,要挟辩护律师只能摘抄,不能复制案卷。中国法律没有授权法院来规定是否复制案卷。

    5.余丹法官就复制案件权利上违法要挟李贵生律师。余丹法官不熟悉中国法律,坚称法院有权同意和拒绝涉密案件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余丹法官要挟李贵生律师,若李贵生律师不同意以上法院的权利,就不要来阅卷。可在谢阳案件中,法院已经同意辩护人李国蓓律师阅卷,谢阳案件的律师阅卷权不应该拒绝同等法律地位的另一位辩护人李贵生律师的阅卷权。余丹法官违法。

    6.谢阳案件定密失当,余丹法官违法对本案定义为涉及国家秘密。谢阳律师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基本的事实是在2021年12月底去湘西永顺寻找被精神病的李田田老师,谢阳律师的此举行为是捍卫中国的法律,维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可余丹法官却坚称此案涉及国家秘密,余丹法官违法定义国家法律。

    7.复制案卷和定密失当问题未解决前,法官余丹违法继续审议其他事项。庭前会议9月2日11:40休庭,法官称休庭研究复制案卷和定密失当问题,下午答复。下午1:30分,庭前会议继续。法官称复制案卷和定密失当问题需要继续研究后再答复,继续审议其他事项,辩护人抗议,法官不理,强行违法往下推进。

    8.七位以上合议庭成员曾参与2015年的谢阳案件,他们违法参与此次的案件评议。谢阳案件中的评审委员会,包括刑二庭庭长兰志龙,有7位以上曾参与2015年709大抓捕的谢阳案件。目前的案件与709期间的案件都有关于“谢阳是否遭受酷刑”的评议内容。这些评审委员会成员违法参与此次的案件评议,需要回避。

    9.前承办法官梁峰公开宣称对谢阳打击报复。前承办法官刑二庭副庭长梁峰,公开在办公室向辩护人宣称,是“谢阳耍了公安”才导致二次被抓。梁峰法官作为公检法司的代言人,如此嚣张的公开言论,显明此次抓捕是对谢阳的打击报复,即使谢阳是在维护公民的言论自由,也被非法羁押2年8个月,严重违法。

    10.辩护律师提出审判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况下,余丹法官违法强行推进庭前会议。辩护律师无法获知谢阳与公检法司有过什么约定,导致梁峰法官公开向辩护人宣称是“谢阳耍了公安”才导致二次被抓。为防止公检法司联合打击报复迫害,这些公检法司人员应全部回避。余丹法官却不知道中国的这项法律,强行推进庭前会议。

  • 谢阳律师被长沙看守所剥夺通讯权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26日消息】近日,谢阳律师家属邮寄给谢阳的信件被长沙市看守所拒收。家属反映,在谢阳被关押的近3年时间里,家人从未收到他的任何信件。
     
     
    2024年11月7日,谢阳妻子陈桂秋邮寄了一封信给谢阳,但是信件被拒收。现在终于有证据证明谢阳的通讯权被剥夺了。
     
     
    2024年11月25日陈桂秋表示:“这快三年的时间里,谢阳的家人和我的家人从来没有收到过谢阳邮寄的任何信件,我这次邮寄给他的信件,被长沙市看守所拒绝接收。
     
     
    现在的长沙市第一看守所的所长是谁?请网友帮忙寻找他的个人信息,谢谢。以前的所长李源,貌似被撤职了。”

    谢阳因举牌声援湘西被关精神病院的李田田老师,于2022年1月11日被长沙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关押于长沙市第一看守所,期间遭到酷刑虐待。

     

     

     

     

    其后案件经过九次延长变更羁押期限,于2024年9月2日10时案件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庭前会议。

     

     

     

    当日辩护律师李国蓓、李贵生参加了庭前会议,期间律师抗议审判长违法主持并有多处违法之处,之后会议被迫休庭。

     

     

     

     而后法律人士归纳总结了一下,法院的违法之处有10条具体如下:

     

     

     

     1. 庭前会议前,法院没有依法确认辩护人李贵生律师的辩护资格。余丹法官违法。李贵生律师在3个多月前就提交了委托手续,可法院直到9月2日庭前会议召开中,才确认李律师的辩护人资格。之前的三个多月时间中,余丹法官即不及时通知李律师,也不送达起诉书,不安排阅卷,更没有告知李贵生律师手续有什么问题。余丹法官在违法推进谢阳案件。

     

     

     

     

     2. 辩护人李贵生律师没有被送达起诉书,余丹法官违法。李贵生律师在没有收到起诉书的前提下,余丹法官仍然坚持继续召开庭前会议。余丹法官此举违反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应当提前10日送达起诉书副本,给辩护人留出阅卷时间。余丹法官也没有告知李贵生律师手续有什么问题,她提出的十分荒谬的理由是:根据律师协会某条规定需要当面查验李贵生律师证的原件才能确认辩护人身份。余丹法官违法。

     

     

     

     

    3. 辩护人李贵生律师被剥夺阅卷权。李贵生律师的辩护资格,直到庭前会议召开中才被认可,他没有阅卷,没有被送达起诉书,没有给他留出阅卷时间,他根本不了解公检法司是如何指控谢阳的。可法官余丹居然强行推进庭前会议。

     

     

     

     

    4.辩护律师被剥夺阅卷方式的选择权。辩护律师复制案件的权利被剥夺。辩护律师对阅卷方式有选择的权利,法院无权决定。余丹法官坚持称法院有权利决定是否复制,要挟辩护律师只能摘抄,不能复制案卷。中国法律没有授权法院来规定是否复制案卷。

     

     

     

     

     5. 余丹法官就复制案件权利上违法要挟李贵生律师。余丹法官不熟悉中国法律,坚称法院有权同意和拒绝涉密案件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余丹法官要挟李贵生律师,若李贵生律师不同意以上法院的权利,就不要来阅卷。可在谢阳案件中,法院已经同意辩护人李国蓓律师阅卷,谢阳案件的律师阅卷权不应该拒绝同等法律地位的另一位辩护人李贵生律师的阅卷权。余丹法官违法。

     

     

     

     

     

    6. 谢阳案件定密失当,余丹法官违法对本案定义为涉及国家秘密。谢阳律师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基本的事实是在2021年12月底去湘西永顺寻找被精神病的李田田老师,谢阳律师的此举行为是捍卫中国的法律,维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可余丹法官却坚称此案涉及国家秘密,余丹法官违法定义国家法律。

     

     

     

     

     7. 复制案卷和定密失当问题未解决前,法官余丹违法继续审议其他事项。

    庭前会议9月2日11:40休庭,法官称休庭研究复制案卷和定密失当问题,下午答复。下午1:30分,庭前会议继续。法官称复制案卷和定密失当问题需要继续研究后再答复,继续审议其他事项,辩护人抗议,法官不理,强行违法往下推进。

     

     

     

     

     8. 七位以上合议庭成员曾参与2015年的谢阳案件,他们违法参与此次的案件评议。谢阳案件中的评审委员会,包括刑二庭庭长兰志龙,有7位以上曾参与2015年709大抓捕的谢阳案件。目前的案件与709期间的案件都有关于“谢阳是否遭受酷刑”的评议内容。这些评审委员会成员违法参与此次的案件评议,需要回避。

     

     

     

    9. 前承办法官梁峰公开宣称对谢阳打击报复。前承办法官刑二庭副庭长梁峰,公开在办公室向辩护人宣称,是“谢阳耍了公安”才导致二次被抓。梁峰法官作为公检法司的代言人,如此嚣张的公开言论,显明此次抓捕是对谢阳的打击报复,即使谢阳是在维护公民的言论自由,也被非法羁押2年8个月,严重违法。

     

     

     

     

     10. 辩护律师提出审判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况下,余丹法官违法强行推进庭前会议。辩护律师无法获知谢阳与公检法司有过什么约定,导致梁峰法官公开向辩护人宣称是“谢阳耍了公安”才导致二次被抓。为防止公检法司联合打击报复迫害,这些公检法司人员应全部回避。余丹法官却不知道中国的这项法律,强行推进庭前会议。

     

    谢阳因举牌声援湘西被关精神病院的李田田老师,于2022年1月11日被长沙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关押于长沙市第一看守所,期间遭到酷刑虐待。

     

     

     

     

    其后案件经过九次延长变更羁押期限,于2024年9月2日10时案件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庭前会议。

     

     

     

    当日辩护律师李国蓓、李贵生参加了庭前会议,期间律师抗议审判长违法主持并有多处违法之处,之后会议被迫休庭。

     

     

     

     而后法律人士归纳总结了一下,法院的违法之处有10条具体如下:

     

     

     

     1. 庭前会议前,法院没有依法确认辩护人李贵生律师的辩护资格。余丹法官违法。李贵生律师在3个多月前就提交了委托手续,可法院直到9月2日庭前会议召开中,才确认李律师的辩护人资格。之前的三个多月时间中,余丹法官即不及时通知李律师,也不送达起诉书,不安排阅卷,更没有告知李贵生律师手续有什么问题。余丹法官在违法推进谢阳案件。

     

     

     

     

     2. 辩护人李贵生律师没有被送达起诉书,余丹法官违法。李贵生律师在没有收到起诉书的前提下,余丹法官仍然坚持继续召开庭前会议。余丹法官此举违反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应当提前10日送达起诉书副本,给辩护人留出阅卷时间。余丹法官也没有告知李贵生律师手续有什么问题,她提出的十分荒谬的理由是:根据律师协会某条规定需要当面查验李贵生律师证的原件才能确认辩护人身份。余丹法官违法。

     

     

     

     

    3. 辩护人李贵生律师被剥夺阅卷权。李贵生律师的辩护资格,直到庭前会议召开中才被认可,他没有阅卷,没有被送达起诉书,没有给他留出阅卷时间,他根本不了解公检法司是如何指控谢阳的。可法官余丹居然强行推进庭前会议。

     

     

     

     

    4.辩护律师被剥夺阅卷方式的选择权。辩护律师复制案件的权利被剥夺。辩护律师对阅卷方式有选择的权利,法院无权决定。余丹法官坚持称法院有权利决定是否复制,要挟辩护律师只能摘抄,不能复制案卷。中国法律没有授权法院来规定是否复制案卷。

     

     

     

     

     5. 余丹法官就复制案件权利上违法要挟李贵生律师。余丹法官不熟悉中国法律,坚称法院有权同意和拒绝涉密案件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余丹法官要挟李贵生律师,若李贵生律师不同意以上法院的权利,就不要来阅卷。可在谢阳案件中,法院已经同意辩护人李国蓓律师阅卷,谢阳案件的律师阅卷权不应该拒绝同等法律地位的另一位辩护人李贵生律师的阅卷权。余丹法官违法。

     

     

     

     

     

    6. 谢阳案件定密失当,余丹法官违法对本案定义为涉及国家秘密。谢阳律师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基本的事实是在2021年12月底去湘西永顺寻找被精神病的李田田老师,谢阳律师的此举行为是捍卫中国的法律,维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可余丹法官却坚称此案涉及国家秘密,余丹法官违法定义国家法律。

     

     

     

     

     7. 复制案卷和定密失当问题未解决前,法官余丹违法继续审议其他事项。

    庭前会议9月2日11:40休庭,法官称休庭研究复制案卷和定密失当问题,下午答复。下午1:30分,庭前会议继续。法官称复制案卷和定密失当问题需要继续研究后再答复,继续审议其他事项,辩护人抗议,法官不理,强行违法往下推进。

     

     

     

     

     8. 七位以上合议庭成员曾参与2015年的谢阳案件,他们违法参与此次的案件评议。谢阳案件中的评审委员会,包括刑二庭庭长兰志龙,有7位以上曾参与2015年709大抓捕的谢阳案件。目前的案件与709期间的案件都有关于“谢阳是否遭受酷刑”的评议内容。这些评审委员会成员违法参与此次的案件评议,需要回避。

     

     

     

    9. 前承办法官梁峰公开宣称对谢阳打击报复。前承办法官刑二庭副庭长梁峰,公开在办公室向辩护人宣称,是“谢阳耍了公安”才导致二次被抓。梁峰法官作为公检法司的代言人,如此嚣张的公开言论,显明此次抓捕是对谢阳的打击报复,即使谢阳是在维护公民的言论自由,也被非法羁押2年8个月,严重违法。

     

     

     

     

     10. 辩护律师提出审判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况下,余丹法官违法强行推进庭前会议。辩护律师无法获知谢阳与公检法司有过什么约定,导致梁峰法官公开向辩护人宣称是“谢阳耍了公安”才导致二次被抓。为防止公检法司联合打击报复迫害,这些公检法司人员应全部回避。余丹法官却不知道中国的这项法律,强行推进庭前会议。

  • 曾武律师因关闭信号屏蔽器被拘留彭永和发声明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21日消息】2024年9月下旬,曾武律师在洛阳中级人民法院休息室上网时发现没有信号,查询发现法院居然违规使用了信号屏蔽器,专门断律师的信号。于是,曾武律师就把信号屏蔽器关掉了,过程中无意碰掉了信号屏蔽器,后被带往附近派出所,并欲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近日,曾武律师被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以扰乱单位秩序给予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据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9月20日10点07分左右,律师曾武在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楼律师休息区内,因不满休息区没有手机通讯信号,采取爬窗台、踩沙发的方式将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置的信号屏蔽器关闭,扰乱了法院正常办公秩序。

    现决定对曾武以扰乱单位秩序行政拘留5日,执行期限为2024年11月19日到2024年11月24日。由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龙门派出所送洛阳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鉴于上述情况,2024年11月20日,中国公民、前上海律师彭永和在网上发出关于曾武律师因关闭侵害其通讯权的洛阳中院违法安装信号屏蔽器而被行政拘留的公开声明,并为曾武律师的勇敢行为点赞!

    据网传,河南省工信厅未给予洛阳中院无线电频率许可;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于2024年11月19日对曾武律师因关闭侵害其通讯权的违法安装的信号屏蔽器而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若上述属实,则,彭永和认为行政拘留的处罚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理由如下:

    1.洛阳中院未经许可在其院内律师休息区使用信号屏蔽器系非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十四条之规定。

    2.非法使用的信号屏蔽器侵害了公民(含曾武)的通信权。

    3.侵害行为具备现场性和持续性特征。

    4.公民对正在遭受的非法侵害,在寻求公权力救济的同时有权当场进行私力救济,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武力、移除、关闭侵害物品、设备等,以达制止侵害之目的。

    5.曾武律师关闭屏蔽器的行为,没有超出理性人正常状态下通常选择的自我保护方式,系正当适可的私力救济。

    6.基于人类之理性,正当适可的自我保护私立救济行为理应为法律所允许和承认。

    7.洛阳中院正常的办公秩序除特殊区域外(如果存在)不可能需要被屏蔽器所覆盖,换言之,被屏蔽信号不可能是洛阳中院当天正常的办公秩序所需要的状态。

    8.被关闭的屏蔽器的信号覆盖范围仅限于律师休息区,常识判断,洛阳中院不可能举证证明该区域的正常办公秩序需要屏蔽信号。

    9.该律师休息区域的改变也仅仅是信号屏蔽功能的消失,常识判断,屏蔽功能的消失不可能会改变原工作秩序状态。

    10.基于被关闭的屏蔽器的信号覆盖范围仅限于律师休息区,据此可以判断不会对洛阳中院其它区域的办公环境、办公秩序产生影响。

    11.建立在非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上的任何工作、生产、生活秩序都不应当被法律所保护。

    因此,彭永和认为:1.曾武律师关闭洛阳中院非法设置的屏蔽器之行为并不违法;2.认定关闭屏蔽器的行为扰乱了洛阳中院正常办公秩序没有事实基础,纯属主观“想象”。

    基于以上,彭永和严证声明如下:

    1.要求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即刻撤销洛公洛龙(龙)行罚决字【2024】2473号决定书;

    2.要求洛阳市洛龙区监察委对做出【2024】2473号决定书的相关责任人涉嫌渎职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3.要求河南省工信厅对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非法使用屏蔽器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4.对本声明2、3的调查结果及时向全社会公布。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不得对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不得利用无线电台(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四条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取得许可,但下列频率除外:
    (一)业余无线电台、公众对讲机、制式无线电台使用的频率;
    (二)国际安全与遇险系统,用于航空、水上移动业务和无线电导航业务的国际固定频率;
    (三)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的频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 许双军涉黑案杨晓王兴未律师被剥夺辩护权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16日消息】2024年11月11日,在许双军涉黑案二审开庭之际,法官企图绕开辩护律师进行审判,律师杨晓、王兴未不被允许进入法庭,两人只能趁休庭间隙进入法庭,要求法官立刻停止这种非法审判行为。法官见到二人当即决定休庭,法警强制关闭所有电源,美其名曰断电维护,等待和法官理论的律师们在鹤壁中院用手机照亮法庭。11月14日早晨复庭,二人再次被拒之门外,拍摄叙述被剥夺辩护权过程时,王兴未律师被法警控制,还遭到法警假摔碰瓷,被带到派出所,晚上才被释放。

    杨晓律师和王兴未律师是受许双军涉黑案第三被告/第二上诉人李思军于10月29日当庭委托并签署书面委托书的律师,此前李思军解除法援律师后委托两位律师前处于自行辩护中,所以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同一阶段超过两次委托的情形。

    鹤壁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7号,8号将书面委托书转交给杨晓律师和王兴未律师,二人完成会见及委托合同签订后,于11月11日(本周一)向法院提交了完善的委托手续和双备案手续。

    但是因为10月29日李思军当庭委托时曾提到合议庭私下曾和他说,如果委托律师后依法要求阅卷时间,将对其分案另案处理,李思军觉得分案后不利于事实的查明,所以他当庭表示放弃阅卷时间。合议庭当庭中午休庭前是说,虽然他个人放弃阅卷时间,但是辩护人不一定放弃,法庭要核实。当天中午杨晓律师和王兴未律师得知此消息,为尽快到岗辩护,就分别出具了尊重李思军个人意愿,也放弃阅卷时间的声明。下午由佀化强律师转交给了法庭。但此后,李思军就再也没有被允许出庭过。

    11月11号下午,杨晓律师和王兴未律师向法院合议庭法官助理李艳艳交备案手续时,李艳艳说让二人把对合议庭的诉求也写一下,而且这是她否认合议庭曾私下威胁李思军说如果要阅卷时间就分案,说合议庭只是给李思军宣读过刑诉法解释第311条和313条,考虑到这两条只是提到,没有辩护人的,可以另案处理,而李思军不属于没有辩护人的情形。所以两位律师在书面表达诉求时有写,之前李思军及两位律师写放弃阅卷时间的事情原委,及如果确如李艳艳所说,合议庭不曾威胁,那在保证不分案的前提下,两位律师申请阅卷时间;但如果合议庭不保障不分案,为尽快到案辩护,两位律师如前承诺,尊重李思军放弃阅卷时间的意愿,申请即刻入庭辩护。请合议庭作出决定前先行休庭,别在两位律师和当事人李思军都缺席的情况下继续审理下去。

    当时李艳艳法官又让两位律师写淸楚,是要求已经进行的审理程序推倒重来还是愿意按现在的程序继续跟下去,两位律师只能答复,因为并不知道都进行了哪些程序,所以无法承诺,当时李艳艳法官就很不满意,说拿着两位律师的书面诉求去向合议庭汇报,就走了。两位律师在接待室等拷案卷。

    这时候,刚巧两位律师看到同案其他辩护人在法院台阶上吸烟,知道休庭了,顺便问案件程序到底在进行什么,了解到当天法庭在审理的案情涉及当事人李思军在场,但是李思军和两位律师却都没有在庭上,杨晓律师和兴未律师就和其他辩护人一起进了法庭。

    开庭后,审判长对杨晓、王兴未两位律师身份及委托情况进行了核实,其后就说二人自愿放弃了阅卷时间,两位律师就把之前放弃及交手续当天因为李艳艳法官提到合议庭没威胁当事人分案所以不分案前提下二人就又申请阅卷时间当庭表达并请书记员记录。

    审判长不肯让两位律师说完即休庭,又复庭后即说:一则两位律师放弃阅卷时间不阅卷即辩护不负责任;二则两位律师没有接到法院出庭通知即出庭,又不肯退庭属于扰乱法庭秩序,要向律所通报二人。然后不听辩解即又休庭。

    两位律师当场要求合议庭回来和他们核对出庭笔录及要求保证他们的辩护权,但是合议庭始终未能出现,在等待中法警还对法庭进行了断电处理,美其名曰断电维护。同案其他辩护人和两位律师同等合议庭人员回来,同案辩护人佀化强律师和法官沟通中,合议庭成员始终说,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应该不少于三天通知辩护人,没有通知,辩护人就不能出庭。尽管两位律师一再表示,这个不少于三天通知法条是为保障律师协调行程的制约法庭的通知义务,而不是有合法合规完善委托手续的辩护律师进庭辩护的门槛,但任利民、孙志强法官等人无动于衷,甚至表示即便两位律师执意不肯离开法庭,第二天法警也会清场,不会允许杨晓和兴未律师在庭上。

    杨晓、王兴未律师在法庭等到次日凌晨一点,同案辩护人接到休庭通知,第二天上午的开庭取消了,考虑到第二天二人找相关部门控告合议庭剥夺他们当事人李思军上诉权,违法缺席审理的情况,两位律师就当即离开法院了。

    周三复庭后,杨晓和王兴未律师每天早晨都有来法院门口要求进庭辩护,但是门口法警始终以二人没在他们拿到的辩护人名单及二人没有法院给的出庭通知为由,不允许两人进庭辩护。但是这两天,案件一直在继续违法审理。而两位律师也陆续接到李艳艳电话说,合议庭初步决定,或将对他们的当事人李思军进行分案处理。

    李思军作为许双军涉黑案第二上诉人,第三被告,其被指控的罪名多和其他同案人员关联,同案审理才更便于当庭对质查明全案案情,而且李思军也不符合分案处理的法定情形,合议庭一边不承认曾私下威胁李思军要阅卷时间即分案处理这样附条件的保障其辩护权,一方面又确实在筹划对李思军违法分案,以保障李思军阅卷时间之名剥夺其出庭被公正审理权利。

    11月14日(周四)早晨,杨晓和王兴未律师又是按时来到法院门口,又被同样的理由拒之门外,二人很气愤,在法院门外拍摄叙述被剥夺辩护权过程时,法警过来干预拍摄,把杨晓律师强行逼退到了法院门前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绿化带里,强行控制住了王兴未律师,见证全过程的唐仙龙律师拍摄的视频可以看出,王兴未律师被两名法警控制着,距离假摔的法警有一米多远;但是后来大家在兴未律师在警车里传回的视频中可以了解到,兴未律师就是被这位假摔的法警碰瓷,以此为由就被带到了鹤壁市淇滨分局九龙路派出所。

    许多不了解情况的同行朋友都问两位律师,什么情况,法院为什么不让进去,你们是不是超过同一阶段不得两次委托律师这个次数了,你们是不是委托手续不完善,你们是不是没有双备案?在此,杨晓律师想正式回答下:没有超过委托次数,没有委托手续不完善,也双备案了,把备案手续交法院了,我两位律师没有任何违规。合议庭就是说,没通知二人,二人就不被允许进法庭。而过去几天,同案辩护人也有当庭要求允许李思军出庭,允许杨晓和王兴未律师进庭辩护,但是,合议庭就是不予理睬。

    更让人气愤的是,14日下午杨晓律师去会见李思军,李思军说今天上午合议庭又派人提审他,并且让他在分案通知上签字。分案理由居然是,为保障辩护律师的阅卷期及李思军的辩护权。

    两位律师了解到,鹤壁市淇滨分局即是许双军涉黑案的侦办机关,二审庭前会议时,李思军有当庭提到被侦查人员换看守所羁押时曾有三十个小时被带到其它场所刑讯逼供并威胁,其他多名同案人员也庭上表示过受到威胁,但鹤壁中院并未启动排非程序,就像侦查人员的违法不曾存在过。

    而在14日早晨法警假摔后,王兴未律师也是直接被法警带到法院院内早就停在那里的警车上,不存在所谓冲突发生后有人报警,大家也没有看到任何警车之后驶入,这不能不让人怀疑,这场假摔早有预谋。而王兴未律师被带到的九龙路派岀所即许双军涉黑案侦办机关淇滨分局的派出单位。

    尽管上午大家询问时,九龙路派出所一位女民警在派出所大厅里说派出所是经报警后出警的,但大家依然疑虑,这到底是经正常程序的110报警派单出警,还是法院视而不见侦办机关的刑讯逼供,侦办机关派出单位公器私用相互“行方便”,大家没有证据,但是让人会难免产生这种不好的联想。

    当日晚上六点,众人等在派出所办事大厅,王兴未律师终于被带出来从大家面前经过一下。据说要没事了,但具体还需要多久,就法警假摔如何定性,大家仍然不得而知。


  • 许志永绝食情况不明律师要求会见被拒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1日消息】近日,萧云阳律师向山东鲁南监狱递交申请要求会见许志永,被狱方以“材料不合格需重新准备材料寄去”为由不予会见;有网友电话询问许志永的情况,狱方表示其一切正常;目前无消息显示许志永的绝食状况,需要国内外网友的持续关注!

    2024年10月31日,厦门聚会案关注组通报了许志永绝食抗争的情况,详细内容如下:

    (一)律师依旧不予会见
    萧云阳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于10月29日早上向监狱递交会见申请。30日晚间,申请期48小时即将届满时,萧律师接监狱通知,监狱方面认为律师提交的材料不合格,对其中的文字内容进行了吹毛求疵的质疑和刁难,需要萧律师返回住地重新准备材料再给监狱寄去,等候进一步通知。

    (二)面对网友询问,监狱方面表示许志永一切正常
    自28至30日,监狱方面的对外沟通电话很难接通。31号,许志永的朋友苏雨桐终于拨通了狱政科的电话,希望了解许志永目前的身体情况。接线员说要向领导汇报并记录下她的名字。对于雨桐告知“绝食情况受到国际广泛关注”,接线员很关心绝食消息的来源,并说谣言不可信,许志永一切正常。山东省鲁南监狱狱政科有接线员接听。国际拔打:0086633326422,国内拔打:06333326422

    (三)无消息显示许志永的绝食状况,需要持续关注
    律师此次在山东日照已无法会见、更无从确定许志永的真实意思;律师的第二次会见申请不知何时能被批准,会见时间无法知晓。我们要继续加大声援关注、问责监狱、持续行动,直至许志永被保障权利争取到基本诉求,并亲自表示停止绝食为止。

    据悉,许志永和丁家喜是新公民运动的主要组织者、活动家。二人曾于2014年要求官员财产公开和教育平权被判刑3至4年。

    2019年,许志永和丁家喜因参与“厦门聚会”,分别于2019年底和2020年2月被捕。关押期间二人均遭受酷刑虐待。

    2023年4月10日9时30分、10时30分,许志永、丁家喜“颠覆国家政权案”分别在山东省临沭县法院开庭审理。当日宣判,许志永被判14年有期徒刑;丁家喜被判12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二人被羁押于临沭县看守所。

    2023年11月24日,许志永和丁家喜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当日,辩护律师被拦截于法院之外,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案件在宣判前临沭县看守所突然再次剥夺律师会见权。

    2024年1月4日,家属得知许志永已被送往山东日照鲁南监狱服刑。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邮编276817电话:0633-6106422;

    丁家喜被送往湖北江北监狱服刑。江北监狱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江北大道228号,邮编434110,电话:0716-4781198

    许志永和丁家喜在被送往监狱服刑以后,一直未允许家属会见。

    2024年10月23日,丁家喜妻子罗胜春在社交媒体X上发文称:“紧急关注许志永,为了表达对监狱及相关人员变本加厉的非法严管,以及完全剥夺通信权等非法行为的强烈抗议,许志永博士万般无奈之下开始绝食抗争,到今天为止已经绝食整20天了!”

    另从体制内良知人士处获悉:为了争取通信权和抗议狱方非法行为,包括早前使用包夹等酷刑虐待行为,许志永从2024年10月4日起开始绝食,至目前已有20天时间,体重减轻10多斤,身体健康状况堪忧。

    网友呼吁,中国当局应立即停止酷刑,保障许志永的基本人权!

  • 王宇仍在绝食中律师去公安局反映情况遭推诿

    【民生观察2024年10月30日消息】2024年10月29日,律师再次前往魏县拘留所分别会见了江天勇和王宇,王宇仍在绝食当中。因家属和律师对当事人的拘留期限存有异议。随后律师前往魏县公安局反映王宇的情况并递交了一份法律文书,但却遭到推诿。

    2024年10月23日,北京平安保险公司业务员刘美香被构陷贪污案在魏县法院开庭,引发江天勇、王宇、裘斌,韩亚军四人被抓,后韩亚军获释。之后确认江天勇、王宇、裘斌分别被行政拘留。

    10月25日,当事人家属委托三位代理律师彭鹏、段汉杰、石玉(施平)前往魏县拘留所要求会见,被拘留所以“必须由办案单位允许并陪同才能安排会见”为由拒绝。随后,律师和家属先后2次前往魏县公安局进行了控告。

    10月26日,律师和家属分别在魏县拘留所会见了江天勇、王宇、裘斌三人。得知王宇目前正在拘留所进行绝食抗议,被魏城镇派出所民警曹然扭伤的左胳膊已看了医生,是筋扭伤;王宇已手写一份控告信交与彭鹏律师,控告该民警徇私枉法;江天勇、裘斌二人均反映拘留所里面吃的很差。

    10月29日上午,何伟律师、段汉杰律师在魏县拘留所会见了王宇、江天勇后,得知王宇仍在绝食,已是第七天;而且,按照23号的拘留决定书,江天勇30日就满八天了,应该释放。可是,拘留所认为到31日才满八天。因为对羁押期限有争议,拘留所让律师到县公安局找法制办,说是由法制部门给出最终答案。

    这就是大家再次来到魏县公安局的原因。

    可是,却根本联系不上魏县公安局法治部门。

    人民来访接待室说要门卫联系,门卫说让人民来访接待室联系。他们本家人之间就这样相互推起来。

    后来,门卫给了一个电话3520110,非常不耐烦的说:你打110,向他们问法制办的电话号码。

    大家便拨打110。

    魏县110问:反映什么问题,当听说是王宇绝食一事时,接线员便不耐烦地、语气强硬的表示,“我们没有法制办的电话,你打114询问吧。”

    得,一下又抛给了114电话查询台。

    高,实在是高。

    最后,还是何伟律师能耐,不知采用了何种手段,竟从门卫老大爷处要来了法制办电话:0310-13383107979,还是法制办一个主任的电话。

    何伟律师打过去,是法制办刑姓主任接的。

    没想到,这个刑姓主任更是强硬:你拿出这事归我们管的法律依据!你们找办案部门去,别找我。

    随即,挂断了电话。

    大家只好又来到人民来访接待室。

    王宇丈夫包龙军郑重的告知里面的警辅们:王宇已经绝食七天,再这样下去恐怕会出事。我们家人和律师就此事已经通知你们公安局,出现任何后果,将由你们魏县公安局承担。

    何伟也语重心长的和他们讲他们的义务、责任。

    这样,他们才走过来一个民警模样的小伙子,态度较温和的接受了律师的法律意见书。

    包龙军表示,“这个魏县公安局,官老爷姿态大大滴牛逼,实在让人叹为观止。

    ‘冷硬横推’之术,已练得炉火纯青。你看,就连那门卫做保安的老大爷,都那么的强势,对来访人民爱答不理、冷脸相对。

    圣经有言: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

    也许,这魏县公安局,上下本就是一气的。”

    最后何伟律师给东代固派出所房所长电话联系说明情况后,房所长说天黑之前给答复。但大家等到晚上也没有等来他的电话。

    10月30日,包龙军来到魏县拘留所要求会见王宇,但拘留所拒绝家属会见,并说明天见吧。

    今天包龙军通过视频说:“因为王宇在拘留所绝食,昨天我们给房所长打电话,房所长说是不是家属去劝一下。今天我就来到这个魏县拘留所要求会见王宇,结果被拘留所拒绝了,表示明天吧。

    再一个律师要递交一个法律文书,因为他们说从24号对王宇、江天勇起算拘留日期是错误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很清楚,如果要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限制人身自由一天,就要折抵拘留日期一日的。

    他们从23号中午左右,从11点到12点之间,就被限制人身自由了,所以23号一天是应当被算进拘留时间的。现在这个拘留所连我给送点纸他都不让,连纸

    都不让往里带,让我拿回去,这个拘留所现在完全没有人性。拘留所每天给关在里面的人吃的东西就是馒头和米汤子,加点咸菜。”


  • 江天勇王宇等三人获律师和家属会见

    【民生观察2024年10月28日消息】2024年10月26日,律师和家属分别在魏县拘留所会见了江天勇、王宇、裘斌三人。得知王宇目前正在拘留所进行绝食抗议,被魏城镇派出所民警曹然扭伤的左胳膊已看了医生,是筋扭伤;王宇已手写一份控告信交与彭鹏律师,控告该民警徇私枉法;江天勇、裘斌二人均反映拘留所里面吃的很差。

    2024年10月23日,北京平安保险公司业务员刘美香被构陷贪污案在魏县法院开庭,引发江天勇、王宇、裘斌,韩亚军四人被抓,后韩亚军获释。之后确认江天勇、王宇、裘斌分别被行政拘留。

    10月25日,当事人家属委托三位代理律师彭鹏、段汉杰、石玉(施平)前往魏县拘留所要求会见,被拘留所以“必须由办案单位允许并陪同才能安排会见”为由拒绝。随后,律师和家属前后2次前往魏县公安局进行了控告。

    10月26号一大早,律师、家属及公民朋友就按照魏县公安局的指导(已经和办案单位联系,办案人是东代固派出所房所长,找他解决),来到东代固派出所找房所长。

    东代固派出所大门紧关。

    打电话给房所长,无人接听。

    大家正要离开,派出所大门却开了,驶出一辆黑色轿车。谢静连忙上前询问,正是房所长。

    大家便把魏县公安局的说法告诉了他。他回说:“我已经和拘留所打好招呼,你们去就是了。”

    大家马上启动车辆赶往魏县拘留所。李永恒律师和王振江律师因为鹤壁还有事,就没有跟去。

    按门铃后,把房所长的话告知里面。里面回复说没有接到过房所长电话。问是否知道房所长、房所长是否是办案人员。里面称知道房所长。于是,大家耐心的询问他们能否联系一下房所长。里面称可以。我们说那我们就在外面等信。

    一会儿,铁门打开,一个干警出来说:你们等一下吧,办案人一会来。并要求大家说:别在黄线内站着。

    大家马上离开大门,站在围墙下面。

    这样,等了能有半个多钟点的模样,那辆黑色轿车终于驶了过来。房所长进了拘留所后,里面告知律师交委托手续。大家连忙问家属能否会见。里面拿出一张表,

    让裘斌的儿子填写信息。包龙军说:我是王宇家属,也要会见。就又拿出一张表给包龙军填。

    又过了一阵子,里面终于说律师先会见。并说仅有一间会见室,只能一个一个见。

    第一个是王宇的律师会见。

    彭鹏律师便被带进了拘留所。这已经是十一点左右的模样。里面说,上午看来只能见一个人了,其他俩人要下午才能见了。不管什么时候,让会见了,大家已经很满足。

    四十多分钟后,彭鹏律师走了出来。大家连忙走上去问情况。彭鹏律师告知,王宇在里面绝食。并将王宇控告魏城镇派出所办案警察曹然的控告信以及拘留决定书拿给大家看。

    看了控告信内容,包龙军很是气愤。这才知道,王宇被带到魏城镇派出所后,一句话没说,便被非法拘禁,说她骂“抢劫犯”、“土匪”等话,完全是子虚乌有。说她扰乱魏城镇派出所工作秩序,完全是栽赃陷害。由此而对她实施行政拘留,完全是徇私枉法。

    下午,上班时间一到,大家便来到魏县拘留所。第一个是段汉杰律师会见江天勇。

    会见时间不算很长,段律出来后说,江律反映,里面吃的很差,每天就是白粥、馒头加点咸菜。说是白粥,没几粒米,就是米汤。

    头两天还让他们干活,后来就不干了。段律问,前天在拘留所墙外喊话,还有回答,昨天就没有了,是不是换监室了。江律说没有,只是他们拿厚布把窗户蒙上了,外面喊话就听不清了。大致就这么个情况。

    之后,是施平律师会见裘斌。也是说吃的很差。

    他们还好。

    之后,是家属会见。先是裘斌的俩儿子会见,再后就是包龙军会见。

    一进拘留所大门,包龙军才看见,这是一个不很大的破败的院子。正对大门,是一个壁墙,上面写着“为人民服务”,落款:毛泽东。壁墙左面,是一小块儿空地,有几个人在杂乱的空地上干活。空地周边,有一些花草树木。左手有两趟平房,成L型。会见室就在进门左边平房的第二间,很小的一间房间,中间铁丝网隔着,一边一个铁桌子。

    包龙军坐下后,王宇被带进来。王宇依旧穿着自己那身蓝格子尼衣服。包龙军问她,我们头天给送的衣服没收到?王宇说,她那个监室里就三个人。另俩个女孩子都是越南人,好像是被拐到这边的,不知为什么被抓进了拘留所。已经在这里待了两个多月了,也没人管,很可怜。王宇看她们连件替换的衣服都没有,就把家属送进去的衣裤都给了她俩,自己就留了一条内裤。

    王宇又说了那天的经过,比控告信描述的更详细。王宇说,当天其他人进去旁听后,她和裘斌几人就待在法院大厅里。因为她报过警,魏城镇派出所便来了一个民警将她们五人一起带到了派出所。民警先把裘斌带进一间屋子,她就等在外面。

    四十来分钟后,突然上来十几个人,轰一下就把她围了起来。那个叫曹然的大喝:把她抓起来。

    王宇便质问:凭什么抓我,出示你的警察证、传唤证。曹然厉声道:我口头传唤。

    十几人不由分说,连扯带拽,王宇的上衣都被撕掉了,小警察们粗暴的把她塞进了一个铁笼子里。

    王宇和那些小警察们说:你们没一个女警,这样粗暴地对我,涉嫌猥亵。你们年龄不大,和我儿子差不多,怎么能这样对待我呢?!

    所以,那帮小警察再后来,不管曹然怎么样指使吩咐,都不怎么上前了。

    因此,在下午被送到县公安局体检时,是曹然使劲拧着王宇的胳膊,亲自押着她的。曹然拼死了力气死劲往后拧王宇的左胳膊,她痛得大叫,那帮小警察就围着她笑,并没有上前帮忙。

    包龙军问王宇:你绝食了。王宇说是。包龙军说:10月23号那天开始的?王宇说:那天中午给了盒饭,但是,和她关在一起的还有一家五人,其中一个老太太带着一个孙子,她看着可怜,就把盒饭给了老太太。她说她们是江西人,在这边做生意。

    而晚上根本就没给她任何吃的。所以,23号不是她主动绝食。

    王宇说:现在她在绝食,每天仅喝水。可是,拘留所里,因为每天吃的饭就是米汤,一般就不给水了,要点水喝很难。所以,王宇说,以后她水也不喝了。

    包龙军说:那可不行,那样很快会有危险。

    包龙军劝王宇身体重要,吃点东西,王宇不干。

    王宇还说,那个叫曹然的真叫坏,晚上把她带回派出所后,就让她坐着,有意不让她睡觉。她整整坐了一宿。

    包龙军问王宇:扭伤的胳膊检查没有,她说检查了,在县中医院。医生说,没有骨折,是筋扭伤。筋扭伤拍片是拍不出来的。

    王宇说:你们必须控告那个叫曹然的家伙。包龙军说行。

    后来,拘留所说会见的时间差不多了,临走,王宇又叮咛,她爸刚做完手术,让包龙军回去看一看老爷子。

    出拘留所后,已经快下班了,众人和拘留所警察说:能不能再送衣服进来。回说:尽快吧。包龙军和李玉凤大姐马上开车去了超市,又买了两套衣裤等送进了拘留所。

    这主要是给那两个越南女孩的。

  • 魏县拘留所拒绝律师会见王宇江天勇裘斌

    【民生观察2024年10月27日消息】近日,北京平安保险公司业务员刘美香被构陷贪污案在魏县法院开庭,引发江天勇、王宇、裘斌,韩亚军四人被抓。目前已确认江天勇、王宇、裘斌被行政拘留,韩亚军获释。25日,当事人家属委托三位代理律师前往魏县拘留所要求会见,被拘留所以“必须由办案单位允许并陪同才能安排会见”为由拒绝。

    2024年10月23日,北京平安保险公司业务员刘美香被构陷贪污案在魏县法院开庭。

    当日上午,刘美香之夫裘斌因拍照手机被法警抢走,在讨回手机过程中与法警发生肢体冲突,后引发江天勇、王宇、裘斌,韩亚军四人被抓。

    随后,公民、家属及律师10余人分别守候在魏县公安局和魏城镇派出所门口,要求无罪释放上述4人。24日凌晨1点左右,韩亚军从派出所获释。

    目前,已确认江天勇被行政拘留八天,王宇、裘斌被行政拘留九天。目前关押在魏县拘留所。

    10月24日,包龙军律师在超市给王宇、江天勇、裘斌三人买了鞋袜拖鞋和保暖内衣。

    2024年10月24日下午,包龙军提着衣物要求会见王宇,拘留所工作人员称,要经过办案单位同意才可以会见。衣服送进去了,确定三个人都在拘留所里。

    公民与律师也已经到达拘留所,有一公民绕到魏县拘留所围墙后面高喊“江律”的时候,没想到江天勇律师竟然听到并答应了,一行人隔着一道墙和铁丝网与老江聊得挺欢。

    包龙军委托彭鹏律师代理王宇被非法行政拘留案;江天勇的妹妹委托了段汉杰律师;裘斌的儿子委托了石玉。

    2024年10月25日上午,家属和公民朋友陪同委托的律师来到魏县拘留所会见王宇、江天勇、裘斌三人。一起同来的还有山东于凯律师、河南任全牛律师。

    可是,魏县拘留所根本未设接待窗口,与他们联系仅能通过门铃。而且,里面通话人员还拒绝告知姓名、工号。

    魏县拘留所人员竟然要求必须由办案单位允许并陪同才能安排会见。再申辩,对方就挂断电话。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前来。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所以,魏县拘留所附加办案单位允许及由办案单位陪同才能会见的说辞违法。

    为此,家属和律师一行人来到魏县公安局。一是要求警方履行通知责任,给家属送达三人的拘留通知书;二是向其监管部门控告拘留所非法设限、不予安排会见的违法行为。

    在魏县公安局,门卫爱答不理,说找哪个部门,自己联系。律师问法制办电话,告知0310-3520110。可这是指挥中心电话。律师无奈,也只能打这个电话。

    接话人员经请示,回复称王宇没有提供家属联系方式。包龙军随即说,从王宇被魏城镇派出所带走,他就一直在该派出所,一直向该所声明自己是王宇家属,你怎么能说慌呢。

    但接话人员依旧要求律师与办案部门联系。对第二个问题,没有回答。

    王宇、江天勇、裘斌三人自23日被抓到今天25日上午,已经超出24小时了,三位被拘留人员的家属至今没有收到任何书面拘留通知。

    25日中午时分,一位房姓警官,据称是魏县东代固派出所所长,打电话给包龙军说,王宇因扰乱魏城镇派出所工作秩序被拘留。

    公安机关通知家属应当书面作出,包龙军提出要书面通知,其称不会书面通知。

    看来,下午大家只能去魏城镇派出所了。

    包龙军表示:“他们耍流氓,律师也很无奈。”

  • 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卢思位其情况糟糕

    【民生观察2024年10月27日消息】近日,律师前往成都看守所会见了卢思位律师,其在看守所的情况糟糕,包括被强迫干活,饮食比较差,银屑病无药可服以及没有阅读的权利等等。

    2024年10月24日卢思位妻子张春晓发布了卢思位的最新情况:

    律师近日会见了思位,得知以下情况:

    1、他由关押27人的监室转到关押32人的监室,每天要干活,晚上还要值日两个小时。

    2、早餐还可以,午餐和晚餐比较差。

    3、甲状腺用药有所改善,银屑病用药不对症,希望能允许送药给他。

    4、仍然不让送书,没有阅读的权利。

    张春晓表示:“这几天一直在思考透过思位事件反映出的问题——中国各种形态的任意监禁与控制。

    非法边控——几乎所有被边控的人都是在机场出关时才被口头通知,不会得到任何正式文件,也不会被提供正当合法的限制出境的理由;

    长达三年的监视居住——从2021年思位被吊证后,我家门口就装了摄像头,全家在摄像头下度过一年,直到我和女儿2022年1月离开,他继续被监视……

    长达一年的取保候审期间,被24小时监控。一辆车,三到四个人,每天就在楼下无所事事地坐着,对着思位的阳台发呆。思位出门,他们就跟在后面。对一个手无寸铁,几乎没有任何社会关系,四年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的人花费如此多的人力物力财力,难道不是对国家资源巨大的可耻地浪费?!

    2023年思位被老挝当局遣送回国后他的护照就被收了,即便他的美国签证2028年才到期,他仍然无法出来与我们团聚。

    思位到底做了什么导致这样的结果?无非办理了一些人权案子,依从良心做了一些该做的工作。他不仅是无罪的,一天刑都不应该判;他更应该被解除非法边控,到美国与分别三年的亲人团聚,过正常的生活——他已经在全监控状态下度过了近四年时光,社会关系被当局全部破坏,虽然还未人亡,但是家已残破不堪。这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残酷的。

    为了我和女儿生活,他把成都房子卖了,自己到处借住。这次被捕前住的房子是租的,现在已经退给房东。

    这个生存环境有多恶劣,从他一个人的命运中已经可以折射出太多……”

    据悉,2023年7月28日,卢思位律师在老挝被捕,关押2个月后被遣返回中国,在新都看守所关押1个月后取保候审获释,之后在指定的居所居住,处于有限自由状态。

    2024年7月19日,卢思位被成都警方传唤,被告知其案件已由成华区公安局移送成华区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家属表示,思位取保候审的终止时间是2024年10月27日。她们衷心地期望,在取保候审到期后,思位能获得找工作、出行以及探亲的自由。

    2024年10月10日下午6点左右,卢思位在家中被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警察强行带走。思位的朋友正好过来看他,在停车场碰到警察带着思位出去。

    2024年10月10日19时,卢思位被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正式逮捕,罪名是“偷越国境”,现羁押在成都市看守所。地址:成都市郫县安靖镇正义路3号。

  • 镇压律师成为常态的中国依法治国的虚伪

    (编者按:律师卢思位再度被逮捕,张文鹏遭拘押,张庆方被吊证等等,接连不断的律师遭致打压事件的涌现,揭示着中共镇压人权律师的“709大抓捕”运动不仅从来没有停止,而且从近十年来的中共不断强化镇压维权人士,将人权律师作为新的“黑五类”严密监控,系统性迫害,株连其家属等等罪恶手段,可见中共一持在升级对律师的镇压,业已将镇压律师常态化。随着中国律师执业空间日益逼仄,大批人权律师遭遇迫害,中共依法治国的欺世遮羞布纷纷被撕下,中共那种践踏人权,漠视法制,仇视律师,背离文明的丑恶嘴脸日益暴露无遗,这也让世界进一步看清中共标榜依法治国的虚伪本质。)

    一、维权律师卢思位再度被捕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中国人权律师卢思位的妻子张春晓向本台证实,卢思位已于10月10日被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逮捕,此前他因前往国外被抓回已被监视居住接近1年,原定于10月27日届满。张春晓表示不知道丈夫为何被捕,当局没有给家属逮捕通知。


    卢思位和妻子合照

    卢思位是「709大抓捕」中被捕的律师之一,曾代理过多宗敏感案件。2017年,他发起公民联署,呼吁全国人大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为「709」系列案件是否有使用酷刑进行独立调查。2021年,卢思位替「12港人案」被告辩护,被当局撤销律师执业执照。

    根据中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首次偷越国境一般属于行政处罚,不构成犯罪,第二次才以犯罪论处。分析认为「卢思位作为合法公民,拥有前往美国的签证。数年前,卢曾计划以访问学者身份前往美国,但被上海边防人员限制出境。」他的罪名不外乎一个是偷越国境罪,另一个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就这两个。

    二、法律人张文鹏被拘押

    2024年9月24日,知名法律人张文鹏因为代理海韵集团案件,帮助当事人喊冤,被三亚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予以刑事拘留。


    张文鹏

    现年31岁的张文鹏,大学毕业后就考取律师资格证书,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实习一年就能获得律师执业证书。张文鹏反对官办律师协会,揭露律协的腐败,2022年在线实名举报青岛司法局长万振东行贿、挥霍公款、渎职等。他抵触到了权贵的既得利益,被上了司法部门的黑名单。青岛市司法局一直刁难他,他至今无法获得执业证,一拖就是7年,只能以实习的名义从业,张文鹏被律师界誉为“著名实习律师”。

    今年3月张文鹏在深圳被青岛公安局市南分局警方跨省传唤,当时在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任职的张文鹏在社交平台微博发文称:3月20日,他被衣服扒光,内裤都不让穿,持续传唤八小时,理由是扰乱单位秩序。张文鹏到深圳本地派出所询问了解到,跨省传唤的事由是“曾擅自闯入了青岛司法局”。

    张文鹏曾经公开力主废除“寻衅滋事罪”,结果却自己遭致被以“寻衅滋事罪”拘押。可见中共当局对法律工作者的严酷镇压。

    三、著名律师张庆方被吊销执业证

    北京市司法局2024年9月20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张庆方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张庆方律师

    网传一张截图显示,张庆方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上述处罚决定,并回应说:“谢谢他们的成全,这份历史的荣誉,是本人的选择,我欣然接受。”

    今年51岁的张庆方是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硕士导师,同时也是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今年1月,江西省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吴敏涉嫌受贿案中,张庆方原本是吴敏的辩护律师,但据称江西鹰潭中院以“已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由将他拒之门外。

    张庆方随后实名举报鹰潭中院副院长刘赛连学术论文造假,逼得南京大学出面证实,又用公开悬赏征集犯罪线索的方式,吓退了两名援助律师。

    张庆方最近一次引发舆论轰动的“壮举”,是今年5月在海南海口中院被法警架出法庭。

    当时被告人要求更换律师为张庆方,但被法院拒绝。张庆方扬言,审判长若不出来对此解释,“你们今天就把我抬出去”,于是便出现了这戏剧性的一幕。

    此事在中国引起轩然大波,舆论一边倒地支持张庆方,不少同行也发声赞扬他是“无畏的法律人”,为了公平正义“游走在深不可测的边缘”。

    中国流传着这样一个段子:“公安是做饭的,检察官是送饭的,法官是吃饭的,律师是要饭的”,可见完全处于边缘弱势的律师生存环境之恶劣,司法独立公正之欠缺。在此环境下,维权律师遭致709大抓捕之后的打压持续不断。张庆方成为最新打压吊证的例证。

    四、709大抓捕10个月中直接受迫害人319人

    2015年7月9日发生的律师大抓捕事件,截至2016年5月6日18:00,过去10个月后,在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发布最新统计数字显示,事件中受影响人数已上升至319人。

    中国709大抓捕事件发生整整10个月,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公布资料,统计显示,有包括律师、律所人员、人权捍卫者和家属在内的319人受到影响。他们或被约谈、传唤,或被限制出境、软禁、监视居住,或遭到逮捕或失踪。目前已批准逮捕的共23人,强迫失踪2人,取保候审12人,软禁1人,限制出境39人,被短暂拘留或强制约谈或传唤、而目前已经获释的共有267人,并有锋锐律师事务所、李金星律师办公室及李和平律师在北京的办公室被查抄,涉及范围涵盖24个省份及缅甸。

    当局主要对这些维权者控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以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

    分类统计(律师、律师助理、律所人员/其他公民):

    • 已批准逮捕:23人(11/12)
    • 强迫失踪:2人(0/2)
    • 取保候审:12人(8/4)
    • 软禁:1人(0/1)
    • 限制出境:39人(28/11)
    • 被短暂拘留/强制约谈/传唤(已获释):267人(127/140)

    *注:其中23人同时被归类在两个分类;1人同时被归类在三个分类。

    五、中共持续打压律师

    2021年新年伊始,中国先后有三名律师的职业生涯面临中断或终结,让外界担忧中国法律环境进一步恶化。

    1月5日,中国律师周泽的行政处罚听证会在北京举行。他去年曾在网络上公开内地警方对其当事人刑讯逼供的视频,于12月21日接到当局通知,要求其停业一年。

    1月4日,两名曾代理“12港人案”的律师卢思位、任全牛分别接获当局通知,拟给予吊销律师执照的行政处罚。

    这三名律师均对当局的处罚决定不服。有观察人士指出,中国当局对维权律师的打压近年一直在持续,此次他们三人的遭遇是中国政府防止未来人权案件吸引外部压力的一步举措。

    1月4日,卢思位接到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司法厅发信,信中指他在互联网上“多次发表不当言论”,“严重损害律师行业形象,造成恶劣影响”,计划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同日,任全牛接到向其颁发执照的河南省司法厅通知,称其因在代理的2018年一起法轮功学员案件庭审期间违反针对律师的规定,拟对其做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这两位律师均接手过许多敏感案件,而他们认为,当局给出的理由只是借口,此次对自己的处罚其实与代理“12港人案”有关。

    2020年8月23日,12名香港人在坐船从香港偷渡至台湾途中被大陆当局查获,同年9月30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这12人大多因参与香港示威被捕后获得假释,但被香港法院下令禁止离境。12月30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判决12人中的10名成年人囚禁七个月至三年不等,两名未成年人未被内地当局起诉,已被移送给香港警方。

    卢思位与任全牛分别被12名港人中的两名人士家属委任担任辩护律师,但被中国当局禁止进行辩护,最终十二人在庭审时使用的是政府委任的律师。

    卢思位在接到处罚决定后发表声明称,这次处罚是“莫名其妙的打压和迫害”,将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请求,保留一切控告与投诉的权利。

    任全牛律师还代理了另一起在12月宣判的中国公民记者张展“炒作疫情”案。他认为,这件案件也与对自己的处罚决定有关。

    任全牛发表声明表示,自己在庭上发表意见从来都是合理合法,此次处罚“完全属于职业迫害”。他要求河南当局立即纠正错误,赔礼道歉。

    六、709升级版打压模式

    自2023年以来,中国政府对国内人权律师进行了新一轮打压,以国家安全为由进行新的拘留和更严厉的监禁、失踪、旅行禁令和骚扰亲属,但国际社会反应甚微。

    中共监控再升级,「709律师大抓捕」事件出现2.0版!多名中国维权律师日前受邀与各国政要会面,但无论有没有见到面,都被当地警方或国保「密集关切」,有被24小时贴身跟监,也有1个月被迫搬家9次,甚至直接被批捕,情势空前严峻。

    5组维权人士遭监控或迫害

    往年常见各国政要访问中国,同时在当地接见中国维权人士,像是德国前总理梅克尔曾在德国驻华大使馆,面见中国民主人士及维权律师的家属,关心他们,彼此合照也能对外曝光,不会因此受到中国当局进一步压迫。

    但是,今年情况丕变,已有多名「709事件」律师,疑因受邀与4月访中的法国总统马克宏(Emmanuel Macron)、欧盟执委会主席范德赖恩(Ursula von der Leyen),或德国外长贝尔伯克(Annalena Baerbock)会面,而遭到当局强烈报復,包括李和平与王峭岭夫妇、王全璋与李文足夫妇、余文生与许艳夫妇,以及周世锋、王宇等人。


    余文生与许艳夫妇

    其中,李和平与王峭岭一家人的租屋处,在房东遭受警察的施压后,自己带人砸破窗户,并把院子的大门拆了;王全璋与李文足一家人则是被迫不断搬迁,结果1个月内搬家达9次之多,李文足更拍下一群警察时常在半夜以有人举报为由,上门探查的影像,令她和孩子不堪其扰。警察:『(现场音)我们举报,您得配合我们工作,这是您公民的义务,我们正常出警,我们人民警察我们就不能去你家,他举报,我得先看看。』

    王全璋说,当局这次逼迁的力度很大,因为今年4月除了有许多国际政要访华,还有维权人士许志永和丁家喜被法院重判,所以一些「709人士」周围被监控的力量就增加了。王全璋:『(原音)增加以后,对地方的警察来讲、派出所来讲,他们的警力增加,然后他们负担重,所以我们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比较大的麻烦,所以他们决心一定要把我们赶出管辖区,这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吧。』


    打压升级 出动国保

    至于周世锋现在被国保加强监控,每天有3个人看守他,只要想出门,任何行动都要报备,且会被贴身跟监。另外,王宇是当天正准备出门和国外政要会面,结果直接被围堵在家中;余文生与许艳则是应邀前往欧盟驻华大使馆,在搭地铁时,遭拦截拘留,后来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嫌批准逮捕,现在更传出要被「罪加一等」,有可能再被冠上「煽动颠复国家政权罪」。中国知情人士透露,当局企图给许艳增加罪名,且不给书面通知。『(原音)你要增加煽颠,你给我书面的,你这麽告知不行,但是看来律师会见还是遇到了很大的阻力。』

    国际人权组织「29原则」执行总监叶七轮在央广《两岸新闻导报》节目专访中表示,很担心「709事件」会出现升级的2.0版,果真现在已经发生了。她提到,以前可以看到当局系统有一些人专门打压律师和维权人士,但这段期间看到的并非「原先势力」,而是一群像「流氓」的国保,恣意去扰乱当事人。

    七、中共将人权律师列入“新黑五类”,株连家属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8年12月至今,就有219件处分通报,其中被短期停止执业的律师共84人,被停业整顿的律所7间,另外有33名律师被永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和2间律所被永久吊销执业证书。

    在美国华府的人权组织中国人权捍卫者(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2024年4月15日发布最新调查报告称,中共加大对公民社会的镇压和迫害。受迫害的人说,中共维权人士等政治犯为“新黑五类”,“株连”其子女和家人,人身骚扰,剥夺子女求学或出国,关进精神病院,手段残酷,无所不用。

    人权团体中国人权捍卫者发布题为《如果我不服从,我的家人就将受苦》的最新调查报告,援引多起案例来详述中国境内维权人士所面临的迫害,包括对已经服刑出狱的政治异议者及其家人,中共仍不断进行株连式的“集体惩罚”。

    王全璋出狱不得安宁,屡遭逼迁、子女辍学

    中国人权律师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出席“中国人权捍卫者”4月11日举办的在线记者会时,细数全家过去一年来不断遭骚扰、迫迁的经过,她说,来自国保的迫害不分昼夜。

    李文足说:“凌晨时,孩子已经入睡,一群人冲进屋子就开始大声叫骂、摔东西;冲进卧室去把孩子叫出来,让我们滚出这个房间。”

    中共2015年发动“709律师大抓捕”,王全璋因常代理敏感案件,包括法轮功信仰案、农民土地案、基督徒案等而被捕入狱,后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名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王全璋2020年获释,不过,让他们夫妻没想到的是,新的恶梦再次降临。

    李文足说,自2023年4月以来,房东先是对他们一家人断水断电,逼他们退租搬家,国保还要求他们搬离北京,就算暂住酒店或朋友家,警察也会以搜查毒品等借口进屋骚扰,其中最令他们痛苦的是,两人的孩子经多次驱赶的波折后,现在连上学都成问题。

    李文足说:“我们今年就带他到广东中山一个教会学校,但是我们去到那之后第二个星期,连续两、三次,有20多个警察冲到这个教会学校,我们就没办法继续上学了,现在孩子暂时就是在在线网课。”

    不堪骚扰,李和平女儿精神受创

    另一位709维权律师李和平与他的妻子王峭岭也有类似的遭遇。他们同样是自去年4月以来就不断遭到逼迁,即便住在签有10年租约的房子,房东迫于警察压力,对他们断水、断电,甚至还丢石头砸碎玻璃,就为了逼他们搬走。

    王峭岭于4月11日的在线记者会说,在一连串骚扰后,警察也没放过他们的“软肋”。她说,因为夫妻俩被列为所谓的“重点人员”和“政治犯家庭”,所以小孩要上学都很困难,只能就读教会学校,但就算这样,警察仍不松手。

    王峭岭说:“那些便衣警察也会跟踪我们的孩子,给学校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孩子不能够正常上学,就在家里开始网课,但是因为房东的这种暴力手段让孩子其实心灵很受创伤,没有办法集中注意力,所以,我的女儿从去年6月份就正式休学了。”

    迫于压力,王峭岭跟李文足说,她们都想过把小孩送出国念书。但王峭岭说,去年6-9月间,他们试图从四川成都或广东珠海出境,都被拦下,理由是“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由于女儿在次次被驱赶离家的过程中精神受创,王峭岭现在只能旅居中国南方一座偏远小城,陪她进行心理治疗,并将丈夫李和平独留在北京,一家人分隔两地。

    八、联合国人权专家指出中共打压律师的非法侵权行径

    2024年2月14日,联合国法官和律师独立性问题特别报告员玛格丽特·萨特思韦特(Margaret Satterthwaite)就影响中国境内人权律师的侵犯人权行为模式致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这封长达12页的信函在经过两个月的保密期后于2024年4月14日才公开,联合国专家在信中审查了针对律师执业和律师事务所的两项行政措施,认定它们“不符合有关公平审判权的国际标准,并且在适用时可能通过限制律师的工作和自由来限制中国律师的职能。”

    2016年修订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列出了律师的一系列禁止行为,包括“煽动静坐、举横幅、喊口号、声援”以及“利用网络、媒体”挑动对[中国共产党]或政府的不满”,或为“邪教”(用于指代法轮功练习者的术语)辩护。2018年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允许律师事务所对有上述行为的律师不予解聘或者采取制裁措施的,可以吊销其执业资格。这两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律师行业的思想管控,规定“律师应当以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

    特别报告员还询问了司法部监督下的律师事务所每年三月至五月间进行的律师年检制度。

    联合国专家在信中提到了自2018年以来就个案向政府发出的12封信,其中包括李昱函、丁家喜、许志永、覃永沛、唐吉田、常玮平和余文生。

    她根据中国在国际人权法和标准下的义务,进一步审查法律规定和政府实践,包括尊重和保护《世界人权宣言》(UDHR)和具有约束力的习惯法以及《律师作用基本原则》规定的公平审判权。

    她对侵犯人权的模式表示担忧,这些“针对律师办理敏感案件的措施”的实施,干扰了律师执业。这包括通过暂停或吊销人权律师的执照,而在事实上取消他们的律师资格。这些模式“可能为系统性侵犯公平审判权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打开大门”,并为处理敏感案件的人权律师创造“令人不寒而栗的环境”。

    特别报告员认为:

    • 中国自2017年以来就采取了“利用法律规定吊销或暂停多名人权律师执业执照的模式”,鉴于“本办法的适用使中国当局有权暂时或无限期地剥夺律师的执业权利”,并且“如果律师没有就业,其执业许可证可在六个月后无限期失效”。采取这些措施,“律师没有任何反对或上诉的程序。”
    • “中国已实施这些法律,根据中国《刑法》指控处理敏感案件的律师犯有国家安全罪,特别是‘颠覆国家政权’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第105条),这些罪名可判处长期监禁。”
    • 这些措施“在实践中可能会限制律师履行维护委托人权利的专业职责,因为它们限制了律师在合法执业时可以使用的一些方法,尤其是旨在反对其委托人所遭待遇的一些公共活动。”
    • 这些措施“也可能对考虑承办某些敏感案件的律师构成威慑”。因此,“如果律师因代理委托人而面临后果,委托人、特别是人权捍卫者和被指控犯有国家安全立法罪行的人,可能会被剥夺独立的法律代理权。”
    • 这些限制“通过年度检查程序的制裁作用”和“强制要求律师事务所评估律师的工作”而得到强化。年检制度“可能会给处理敏感案件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提供威胁和惩罚的机会”,特别是在当局“延迟公布年检结果,或暂停甚至禁止律师参与”时。

    这些措施的实施“可能导致律师失去生计”,并给律师及其律师事务所带来“巨大的财务和社会压力”。

    根据29原则(The 29 Principles)、国际人权服务社和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的研究,2017年1月至2021年10月期间,至少有42名人权律师和三家律师事务所受到暂停或吊销执照的处罚。

    这些规定允许不当干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使其法律职业的自由,因此可能会限制律师履行其法律义务,从而为系统性侵犯公平审判权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打开大门,并为某些案件的处理营造令人不寒而栗的环境。

    联合国专家谴责这些对律师的宗教、言论、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的不当限制,同时提醒政府,只有“符合合法性、必要性和相称性的标准,国际人权法才允许这些限制”。

    特别报告员还对一系列针对人权律师的做法提出具体关切,这些做法通常是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其中包括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下的强迫失踪、对律师的拘留和闭门审判、强制政府指定律师、剥夺政治权利和旅行禁令(有关这些调查结果的概述,请参阅“背景”(见下文))。

    中国对从事法律工作的律师进行拘留和审判的惯例违反了有关律师执业自由的规范。
    中国必须审查其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规定
    鉴于这些因素,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呼吁中国政府“审查和重新考虑这些法律和行政法规,以确保它们符合相关的国际人权标准。”这一审查必须符合四个基准:

    • 任何法律和措施都应允许律师履行职责而不受骚扰或不当干涉,自由地咨询其委托人,不因履行职责而受到威胁或受到起诉或其他制裁,并享有言论、信仰、结社和集会自由以及参与司法和其他事务公开讨论的权利;
    • 应一视同仁地向所有人提供有效和平等接触律师的机制,被指控犯罪的人应能够迅速、私下接触自己选择的律师;
    • 不应委托律师事务所评估律师的行为,并废除履行此类职责的措施;
    • 无论其就业状况如何,律师都必须能够保留其执业执照,并且只有公正的纪律委员会根据公认的法律职业标准和道德规范才能终止该权利。

    特别报告员进一步呼吁中国政府:

    • 废除《刑法》第105条规定的“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及联合国专家此前呼吁的中国《刑事诉讼法》中允许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任何法律规定;
    • 正如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2015年所呼吁的那样,废除以国家安全为由对获得律师帮助和通知家人的权利的限制;
    •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纠正针对律师的模式,并向那些因实施这些条例而受到伤害的人提供补救;
    • 采取一切临时措施制止所指控的违法行为并防止其再次发生,并确保追究所指控的违法行为责任人的责任。

    截至2024年4月19日,中国政府尚未对特别报告员的信函作出官方回应。

    九、联合国专家指出中共打压律师的诸种手段

    除了与律师执业、律师事务所和年检制度相关的措施的实施外,联合国特别报告员还对一系列针对人权律师的侵犯人权行为表示担忧。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的强迫失踪

    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回顾了联合国专家此前在给政府的几封信中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强迫失踪的一种形式”所表达的担忧。她强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的律师会受到审讯,并且经常面临遭受酷刑逼供的风险。”

    她进一步确定,“在没有司法监督、没有正式指控的情况下,在相当于隔离拘留或单独监禁的条件下实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做法,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第9条,也违反了每个人不被任意剥夺自由并立即向法庭质疑拘留合法性的权利。”

    指派“政府指定律师”

    联合国专家发现,被捕或被起诉的个人或其亲属指定的律师“无法查阅法庭文件并代表受害者”。相反,政府指派的律师,其身份“不向家人透露”,他们“经常拒绝与亲属沟通”,并且“经常无法提出实质性辩护,而是依赖当局提出的指控”。

    国际人权服务社在此前余文生律师和陈家鸿律师被拘留期间记录了这种做法。

    闭门审判

    这位联合国专家发现,“被拘留的律师经常在闭门审判期间被定罪,既没有通知家人,而且长时间不公开法庭判决”。她认为,“中国在拘留和审判律师方面所采用的做法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第11条和习惯法]对公平审判权的保障”。

    国际人权服务社研究发现,判决通常是通过辩护律师口头通知的,或者直接通过政府官员通知的;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亲属并没有收到书面判决。这有违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五日内送达判决书”的规定(第202条)。

    国际人权服务社在常玮平、丁家喜、李昱函、余文生和许志永的审判中记录了这种做法:在这些案件中,当局在审判近一年后才发布了判决。在李昱涵律师的案件中,是在开庭两年后才发布判决。

    剥夺政治权利

    联合国专家描述了对被定罪律师剥夺政治权利的补充刑罚模式。根据中国《刑法》,这些判决“剥夺”个人的选举权、言论和新闻自由、集会和结社自由以及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

    然而,联合国专家澄清说,这“不符合国际人权标准”,因为后者“禁止“剥夺”政治权利,并且仅在特殊和狭隘的情况下才允许限制此类权利”,但也排除了“政治观点的表达”。

    国际人权服务社在常玮平、丁家喜、覃永沛、陈家鸿、余文生、许志永、江天勇的审判中记录了这一做法。联合国专家公开谴责警方在江天勇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和之后对江天勇的骚扰和监视,称其为“无端惩罚性和法律上不公正的待遇”,并谴责该法律规定“只不过是一种压迫工具”。

    旅行禁令

    这位联合国专家解释说,剥夺政治权利的补充惩罚往往会转化为事实上的旅行禁令,这“侵犯了《世界人权宣言》第13条所保障的行动自由”。在这些情况下,“个人无法收到有关禁令的信息,也无法对禁令的实施提出有意义且公平的上诉。”

    《出入境管理法》第12条允许政府禁止“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国家利益”的人员出境。

    2021年6月2日,唐吉田律师在福州机场出境前往日本探望生病的女儿时被阻止,理由是他的旅行“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唐吉田随后受到警方的严格监视。自2023年1月起,他就被强迫失踪,因此无法参加2024年3月2日女儿的葬礼。

    律师家人和亲属面临的压力

    联合国专家报告说,“[律师的]亲属,包括未成年儿童,也会因家人被拘留和判刑而遭受有害后果”,其中包括:驱逐、在胁迫下被迫多次搬迁、持续的威胁以及反复断天然气断电。

    这还包括“向学校施压,不允许这些家庭的孩子入学,导致律师子女的受教育权受到侵犯”。

    联合国专家强调,“《世界人权宣言》保护享有适当生活水平的权利,其中包括失业时的住房和保障权”,以及“第25条规定的儿童获得特殊照顾的能力”和“第26条规定的受教育权”。她强调,“这些权利均不应因从事法律职业而受到侵犯”。

    2023年,北京律师王全璋和他的家人被迫搬家十多次,不断受到威胁,燃气和电力供应也一再被切断。在过去的一年里,他的儿子多次被不同的学校逼退。

    十、709受迫害律师的呼吁

    709律师团在《第七届709人权律师节(2023)声明》公开发出,在未来,我们在世界各地,团结抗共的力量。对漠视人权和法治的中共及港共政权进行控诉,呼吁各国及联合国警剔中共漠视人权及律师权利的后果及影响,并呼吁中共:

    一、释放709人权律师奖得奖者“余文生”、“邹幸彤”
    二、停止对709人权律师奖得奖者“周世锋”的所有监视措施,让他可以自由出国、出境
    三、立即交待被强迫失踪六年的高智晟律师的下落
    四、平反被判的709人权律师的冤案
    五、恢复人权律师正常执业的权利
    六、停止对包括李和平、王全璋等中国人权律师及其亲属的迫害和骚扰,包括律师执照年检制度、迫迁行为、令租借单位断水断电缷门、禁止出国、妨碍子女就学和监控等行为
    七、禁止所有对在囚人权律师的酷刑、强迫服药及所有非人道待遇
    八、关切在囚人权律师身心状况,及需保障其就医权利
    九、应允许人道探视、及在囚律师与律师自由会见之权

    详情请参看:

    1、中国人权律师卢思位涉偷越国境被捕 曾为「12港人案」辩护
    https://is.gd/jcClbU

    2、张文鹏被刑拘律师要求会见遭无赖式刁难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3/2024/0928/23782.html

    3、新闻人间:“刨坟式辩护”律师张庆方被吊销执照
    https://www.kzaobao.com/shiju/20240928/170401.html

    4、小心了!近两年数十位律师被吊销执业证书!这些行业将永远无法进入!
    https://www.lvxinnews.com/details/e40c0e09-3415-45a7-a54a-ac5ffd5faa14

    5、709大抓捕:至少319名人员受到各种骚扰
    https://hxwq.org/?p=3343

    6、709事件满10个月最新数据:受影响者达319人
    https://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renquanfazhi/xl1-05102016110223.html

    7、中国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
    https://is.gd/In30a9

    8、中国进一步打压维权律师法律公正空间恐“越来越少”
    https://www.bbc.com/zhongwen/simp/chinese-news-55556856

    9、709事件2.0版!维权律师见国外政要遭空前打压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169468

    10、维权律师遭逐出北京分析:中共加剧打压凸显外交困境
    https://www.voachinese.com/a/china-extends-repression-of-rights-lawyers/7080681.html

    11、被吊销执照维权律师发力成立“中国律师后俱乐部”
    https://www.chinaaid.net/2018/09/blog-post_91.html

    12、联合国专家谴责针对中国人权律师的做法
    https://is.gd/CGOZYY

    13、美媒:中国加大打压维权律师王全章两个月内13次被驱赶搬家
    https://rfi.my/9ebX

    14、中国维权律师无辜遭打压执业及生存环境愈发严峻
    https://is.gd/RL62uT

    15、习近平治下的中国维权律师还剩多少生存空间?
    https://rfa.org/mandarin/duomeiti/tebiejiemu/wq-11222022170750.html

    16、最新报告:中共镇压“新黑五类”残酷“株连”家人
    https://is.gd/mX7J4K

    17、人权律师余文生料遭重判知情人:主因是对外联系
    https://is.gd/IsrKt2

    18、团结各界力量禁止中共对人权律师迫害行为
    https://is.gd/MkUtLl

    19、“每一次纪念709,都是对他们(中共政权)的一次警告”
    https://www.voachinese.com/a/7691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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