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拆迁

  • 湖南益阳南洲镇拆迁 水淹尹红宇家人及住房

    【民生观察2017年11月19日消息】今天,湖南益阳南洲镇维权人士尹红宇告诉本网,他是湖南益阳南县血吸虫防治所职工,今年56岁。他家的房屋是父亲生前单位分配给父亲的,他们一家在此居住已有41年之久。

    近期,该房屋被划入征地拆迁范围,但征地拆迁方却说该房不归他家所有,随后就动用各种手段逼迫他们搬走。对此,他告诉拆迁方说,在拆迁安置没有落实前,在未达成征地拆迁协议之前,他们一家是不可能搬走的。与此同时,他们也多次向南洲党政机关信访反映情况,但都无果而终。

    2017年11月12日,南洲镇政法委书记吴勇,带来了一伙不明身份人员,开始把他家的房子四周用土墙圈围起来,并且指使这些人用抽水机往房子里灌水,导致他家的房屋进水,家人被水围困,93岁的老母亲也只能日夜睡在了水中央。

    至16日,他家的房子积水深处已达34公分。93岁的母亲吓得直发抖,不停的呼唤:“儿呀,房子进水越来深了,快救我出去啊!……”于是,尹红宇便怒斥政法委书记李勇说“你身为政法委书记,无视党的拆迁政策,采用如此狠毒的手段逼迫拆迁,欺侮弱民,你是多么的黑良心呀!多么的惨无人道呀!李勇之流你会遭报应的,会断子绝孙的!我强烈谴责、强烈抗议政法委书记李勇的卑劣行径!强烈要求共产党严肃惩处李勇之流!维护正义!”

    及至今日,他家的房屋已经被强制行推到,他们一家只能被迫收拾残留物品,寻找安顿老人的居所。尹红宇表示,等安顿好家人后,他会去各级信访部门投诉上访,直至讨回公道。

    尹红宇联系电话: 13549745865

  • 朱征夫:要防拆迁中“被精神病”

    今天上午,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社科界小组讨论时,民法总则草案第25条关于“有关组织”可以向法院认定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条款,引发委员们热议。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说,过去出现过被拆迁人和上访人被精神病的问题。民法总则草案第25条中规定,居委会、村委会和医院等有关组织都能提出认定申请,他认为申请人的范围有点多。例如,在征地拆迁中,一旦因分配不均,有村民提出反对意见,要防止有人利用这条规定,把这些村民通过精神鉴定送到精神病院。而且法院在司法程序认定中,对一个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以医疗机构的鉴定为依据的,但有时医疗机构对同一个人是否有精神病的医疗鉴定,也经常存在“打架”的问题。

    (来源:大众网 http://w.dzwww.com/?c=show&act=show&cid=11&id=609268 2017-03-09)

  • 广西银海区政府宣传拆迁成果 村民许坤家遭封门

    [访民之声2017/2/20消息]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广西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白虎头村村民合法住房遭到强拆,但银海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今天携北海市电视台人员到白虎头村,宣传并欣赏“违法建筑”被强拆的场景。

    原白虎头村村主任许坤表示:“银海区现在开两会,两会代表来了3车人都到我们村看强拆‘违法建筑’。为了让这些人感到拆迁现场的隆重,今天特意增加了3台挖掘机作业,还扯上了好多横幅,现场由穿迷彩服的人把手,不许村民靠近。4台挖掘机把强拆的垃圾推到了我家门前,电动车都无法通过。”

    为了引起参观者的注意,也为了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醒强拆人员不要忘了当今是弘扬依法治国的年代,许坤、许猛两兄弟在自家房顶竖起来国旗。村民还得到消息,明天可能要强拆杨振勇的家。更让村民愤怒的是,昨天村民林富的合法住房被强拆,今天却被当成“违法建筑”的典型做宣传。

    村民许坤的电话:13977973537
    村民许猛的电话:13977925349

    相关报道:广西北海许坤住宅被警方非法安装监控摄像
    https://fangminzhisheng.blogspot.sg/2017/01/blog-post_36.html

    强拆人员挖坑毁路 广西北海许坤拍照被带走失联
    https://fangminzhisheng.blogspot.sg/2017/01/blog-post_18.html

    广西北海村民林富家被强拆 网友曝光遭追查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9/2017/0219/15491.html



  • 原中央警卫团区队长王伟平遭遇拆迁欺诈至精神失常

    [访民之声2016/12/22消息] 王伟平是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居民,曾任中央警卫团管理中队区队长,后转业到北京丰台区国土房管局工作,因政府危旧房改造时,其遭遇拆迁欺诈至精神失常,并被司法拘留。
     
    他的妻子吴田丽记述,王伟平1983年参军,从事保卫党中央、保卫中南海的工作,曾任中央警卫团管理中队区队长。1998年转业到北京丰台区国土房管局工作。2002年我们座落在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北关外156号,享有继承权、转让权、永久居住权的房屋因北京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公司)与区政府的相关部门实施长辛店东山坡一里危旧房改造项目而面临拆迁,涉及该拆迁的还有我丈夫的另外6名同事。
     
    为此,作为拆迁方的主要负责人之一,时任北京丰台区国土房管局下属长辛店房管所的书记兼所长李保生(于2008被批捕,次年被判刑10年)为了让我丈夫王伟平带头搬迁,根据我家的实际情况,主动提供周转房及10万元借款,以解我家无房周转又无钱回购住宅之需。为此还专门召集涉及拆迁的7名职工开会并宣布上述决定。
    鉴于整个拆迁工作刚刚启动,拆迁补偿款等事宜均未正式展开,我丈夫并不想带这个头,但是多年养成的良好军人素养让他最终还是服从了领导的安排,第一时间搬到丰台区长辛店教堂胡同98号单位安排的周转房内居住,并按时缴纳周转房房租,单位还专门派人派车协助搬迁入住。
    让人没想到的是这居然是时任长辛店房管所的书记兼所长李保生利用手中的权利精心设下的骗局,不仅拆迁补偿无人问津,还被冒名贷款,遭北京市丰台支行和周转房房主无端起诉。我丈夫因不堪忍受这釜底抽薪的毁约和无端指控患了精神病,曾三度入安定医院治疗,我也被迫放下生意行走在维权的道路上,孩子的学习和成长也备受干扰。
     
    期间,丰台法院王晓艳副院长,于2009年11月就此事进行过调解,对其提出的如下意见达成共识并签字;1.法院敦促建行丰台支行将已经收取王伟平缴纳的1.2万多元月供款并5000元违约金及利息退还;2.陆建民先生所诉之案不再执行,周转房由我们继续居住待该房拆迁时一并解决;3.丰台法院对我所控告、检举的两起案件不予纠正;4.我们对这两起案件息诉罢访,并且保证不再追究法院及审案法官的任何责任。
     
    岂料,2015年5月我们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决定书》和《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将我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责令我们不得有法律禁止的高消费行为。
     
    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就是这个做过承诺的丰台区人民法院,置法律法规、客观事实及法律对精神病患者的种种保护于不顾,于2016年11月10日派牛俊奇法官带5名法警,在我丈夫的工作单位,于众目睽睽之下将我丈夫戴上手铐拽上法警车扬长而去,与此同时强行将我们的周转房腾空,屋内家产不知去向。就这样我们被赶出家门!
     
    之后我从律师处得知我丈夫被司法拘留15天,11月11日提前释放。因我丈夫受到强烈精神刺激,三天后被北京安定医院收治入院,这就是我和我家人的不幸遭遇,面对这一切我还能保持沉默吗?我要呐喊我要大声疾呼天理何在?
  • 北京市西红门拆迁再生纵火案传一人死亡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2/29消息:今天上午,正在北京的吉林长春上访人杨一美致电本工作室说,昨晚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四间村宝祥公寓发生纵火案,一名七十多岁男子死亡。杨一美说她住在三楼,死者就是住在她楼上的一名男子。不过由于当局和警方封锁,外人很难进入纵火案现场。
     
    这已不是西红门镇四间村第一次发生纵火和死人案了。同样长期租住在这里的甘肃维权上访人孙东生十天前刚被人纵火殴打至昏迷(在京维权人孙东生遭人纵火殴打昏迷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0/2016/0219/13964.html )。而在去年底,这里的一名老住户因“煤气中毒”身亡。
     
    据悉,因强拆,这里早已被停水停电。
     
    以下是被拆迁的西红门镇四间村:


     

  • 辽宁省庄河市一起拆迁案中多人获刑引争议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1月18日消息:近日,本工作室收到辽宁省庄河市民孙建兴的投诉,反应1995年在庄河市一起拆迁案中,庄河房地产管理处违规违法给一些被拆迁户重新办理房产证,造成这些拆迁户获得更多补偿。随后,周克义、孙建兴等三十二名多名庄河房地产管理处职工、被拆迁户经多次判决,最终被以诈骗罪判刑一至六年。
    这个案子至今仍引起争议,当事人不断上访中。孙建兴认为他们构成不了诈骗罪,对他们的判刑也过重。行政机构人员违法行政无疑应谴责,我们今天发布这个消息的重点是法律上的考虑,法律上的处罚是否做到了不枉不纵。

    附该案的相关材料:
    我们是辽宁省庄河市32位市民,15年前,一场司法浩劫改变了我们的人生,庄河法院收缴我们的房子,还给我们背上“诈骗”的罪名,成了社会的“罪人”!
    事件,是由20年前的一起案件引发的……
    1995年,庄河大兴拆迁改造,为降低成本,一些有背景的开发商抢占了土地闲置率较高的城郊地段。这里居住的都是划归城区不久的郊农,几辈人住在一个院落,看似一大家,可分家另过的子女都有自己的产权房。按拆迁政策,只要房照独立,拆迁时就视为独立户给置换一套回迁楼房。
    拆迁时,开发商虽然按政策与住户签订安置协议,可暗地里一直在盘算着如何才能在“一族多户”的被拆迁人身上“多拆少还”……。1997年,拆迁户开始喜迁新居。可是乔迁不久,“一族多户”的被拆迁人突然收到政府指令:废除拆迁协议,收缴回迁楼房。理由是“假房照”。为佐证有假,庄河房地产管理处产权产籍科科长周克义被“缉拿归案”。
    1999年,庄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克义有期徒刑十年,拆迁户的回迁楼也被强制收缴(部分拆迁户已经入住,开发商逼拆迁户按市场价交纳了购房款)。
    由于周克义上诉,大连中院于2000年4月作出二审裁决:撤销一审判决,周克义无罪释放。消息一出,舆论哗然,社会纷纷指责官商沆瀣一气,明目张胆强抢百姓财产。
    由于社会反响强烈,《辽宁法制报》派记者调查,并在2000年6月19日头版刊登文章:《一审判处十年,二审宣告无罪——获释的周克义表示要用法律手段讨个说法》。
    真相的披露,让市委主要领导恼羞成怒,尤其是缴回的房屋与资金早已瓜分一空,无法应对拆迁户上门讨要。就这样,2000年8月11日庄河公检法接到指令,联合组成“8.11”专案组对周克义(刚刚无罪释放四个月)等32人(含之前拆迁户)进行新一轮更大规模的抓捕。一场骇人听闻的32人特大“诈骗案”由此产生。
    2001年3月,庄河法院以“诈骗”罪,对32名被告开庭审理,除3人免于刑事处分外,其余人均获缓刑、管制1年、拘役6个月、有期徒刑1年至6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两千至两万元,再次扩大强缴几十套回迁楼房。
    由于上诉,2003年大连中院作出[2001]大刑终字第152号刑事裁定书: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2004年4月,大连金州区检察院对该案异地审理,作出不予起诉决定后将案件退至庄河检察院。2008年8月庄河检察院以补充侦察为由退给庄河公安局,至今无果。为一纸结论,我们无数次的诉求,无数次的毫无结果。
    2010年,得知遭遇的《辽宁法制报》再次派记者来庄河,并将《一起刑事案件竟然七年没结案》的记者调查,刊登在2010第7期《法治内参》。时任省政法委李峰书记在《内参》上作了批示。然而,省领导的关注,象即逝的流星,并没照亮32人回家的路……
    为掩盖真相,庄河公检法采取相互轮换、分散拖延的办法,有罪不判,无罪不说,一拖就是15年。
    32条人命、几百万财产、15年候审、强盗式审判,这起骇人听闻的“诈骗案”,由于公权的盟护,一直被压在冰山之下——这不是冤案,这是公权掠夺、是彻头彻尾的司法浩劫!
    15年了,32人中死的死,残的残;死去的不善而终,活着的无家可归(房屋被掳夺)。我们不求别的,只要个结果,哪怕是真的有罪!如此简单的诉求,“法律”竟然15年不敢面质。可见,这起强盗式审判是多么见不得阳光!
    “8.11”专案组组长王增桓(时为庄河法院副院长,因满足了领导要求,判了32人的“罪”,后被提拔为院长。此人曾用“8.11”大案诈取功名,2001年获省法院个人二等功,庄河法院2001年、2002年连续两年获辽宁省“人民满意法院”的称号。)办案时就公开讲:我知道你们没罪,没罪我也得抓,也得判,这是上方的指示,你们到二审去翻吧!——这是赤裸裸的司法强盗!
    不仅如此,当年曾披红戴花、享拿丰厚奖金的专案组的“功臣”们,更是荣而知耻,每当见到我们,不是红面愧颜,就是逃之夭夭,哪有胆量面对他们的“杰作”!
    15年间,司法办案人员都已更新,面对我们频频诉访,他们也无奈地说:找媒体曝光吧,除了拖,我们也没别的办法。可见,他们也希望能有更大的力量,来解决这个问题。2008年以前,该案压在庄河检察院,为分散压力,随后以“补充侦察”的名义,轮换到公安局。如今,在公安局手中已压7年。
    我们的证据:
    1,《辽宁法制报》2000年6月19日头版文章
    标题:《一审判处十年,二审宣告无罪——获释的周克义表示要用法律手段讨个说法》。
    2,庄河法院[2001]庄刑初字第84号刑事判决书
    内容:除3人免于刑事处分外,其余人均获缓刑、管制1年、拘役6个月、有期徒刑1年至6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两千至两万元。
    3,大连中院[2001] 大刑终字第152号刑事裁定书
    内容:证据不足,撤销一审有罪判决,发回重审。
    4,《辽宁法制报》2010第7期《法治内参》
    标题:《一起刑事案件竟然七年没结案》
    5,时任省政法委书记李峰在2010第7期《法治内参》批示
    内容:请建伟同志依法办案。(赵建伟时任大连市检察长)
    6,上访信及凭证(庄河至中央):若干
    还有一份重要证据,就是残存于世的30名涉案人——15年间,32人中两人含冤而死;产权产籍科科长周克义,饱受摧残出狱时被抬出大牢,至今瘫痪不能自理。
    这些活着的证据,不仅仅是遭遇,还有他们听到的,看到的:2001年,庄河法院开庭前,那位担任过专案组组长的法院院长王增桓,专门走进关押32名被告的候审室,拱手说:得罪了,乡里乡亲的,我知道你们冤,上面想定你们罪,我也没办法。随后,他攥紧拳头又说:你们谁要敢翻供不认罪,看我怎么整死你们。他所说的“罪”,自然都是刑讯逼供逼出来的。
    此一时,彼一时。15年间,从淫威中走出的我们,身份没变——犯罪嫌疑人,处境却翻天覆地。上访中,面对推诿、不作为的司法部门,我们忍不住总会过激地发泄一番;无论怎样,接访领导不是搔首不语,就是溜之大吉。公检法是什么地方啊,去那儿“闹事”,岂不是阎王殿抓小鬼,找死啊!司法部门为什么硬不起来,只有两个字可以解释——违法!
    32人境况:
    一,2000年8月11日32人陆续被抓,其中6人一直关押在不同看守所,其他人均办理了取保候审,开庭时再集中收押。宣判后,缓刑者随之释放;5名实刑者,羁押在看守所,等待重审结果;结果一直未出,在押人相继办理取保候审,直至刑满。
    二,判实刑者,出狱后均被开除公职。判缓刑的部分公职人员,在整改中由于有犯案记录,被辞退。
    三,重审期间,两名涉案人被迫害至死。
    以上是我们的遭遇。能得到贵媒的关注,我们不胜感激。当今的司法腐败,百姓已经到了“不求司法保护,但求免遭迫害”的地步。求诉无路,举告无门,更让百姓看不到生活的希望。如果国家和社会都救不了我们,活着也生不如死,我们这些已经步入老年的人,不如用这把老骨头,去换回一个结果,让那些欺凌百姓的人,得到惩罚!
    拜托了,救救百姓!救救国家!
    庄河32位市民:
     
    张宝林 段福有 段福生 王  晶  孙  英  段福财  赵  娜  都吉深   段福发  衣庆兰  赵  军
    寇文秋  赵庆山  王日友  殷万健  佟玉春 孙桂华 范桂萍  张国兴  尤殿晨  张淑波  王日盛
    徐长斌  孔庆连 刘宪武   孙建兴  周克义 于  丹 姚宝庆  张   凤  毕仁武 孙德芬  
    联系我们:13591816808,13238037696,15998686909

     

  • 北京拆迁上访户王宁:我再次遭恐吓威胁搬迁

    我在颤抖与惊恐中,度过2016的年关。12月29日晚上7点整,房门突然再次爆响;同时门锁被拧得哗哗作响;同时有土匪的威胁叫骂声;同时电源被切断,这是通州中仓派出所所长李宏远派来的土匪流氓又在作恶逼迁。
     
    这次砸门叫骂比前几次都更加猛烈,有6、7个人,光头、敞怀,抽烟很凶,土匪们还带来红油漆,泼满了一门。浓烈的烟气和油漆味儿都灌进街坊家里(他家的门正对着风口),天气虽冷,但不得不打开窗户换空气。人家里孩子刚几岁,都吓得够呛,大人出来三次,才把这伙流氓土匪赶走。
     
    我吓得靠在角落里动弹不得,110是盲线,根本打不通,直到土匪被街坊赶走之后110通了,我要求直接转的督察,督察不等我把话说完,就把电话挂了。我浑身从此开始颤抖不停,绵软无力,心刺痛,无法入睡,昏沉沉躺在家中,至今。
     
    2016年1月6日,上午,派出所和那土匪一起来砸门,叫喊。之后他们在门上贴一告知书:“我公司于本月9日和房东来收房,一切损失由你个人承担”。
     
    1、半夜砸门断电事件已发生多次,我曾两次致电公安部网站反映此事;
     
    2、我和房东没有任何纠纷,12月25日刚刚缴纳了下个季度的租金;
     
    3、多次来砸门的土匪说:“我们公司已经和房东签了合同,已经交了一年的房钱,今天是来收拾房子的”;“什么公司你问不着”;“哪儿的人、叫什么名字你问不着,你就给我腾房子,就这一两天儿,我找开锁匠,看我把你的东西给你扔出去”;“你不腾房子你不要脸”;“你是北京人有啥了不起呀”。我只得说:“我没啥了不起,是你们了不起”。
     
    4、穿着警察衣服的110说:“已经看过他们的合同,是正规的,没问题,你到期了,你得给人家腾房子啊”。全国、全通州,有多少鬼城、闲房?
     
    5、房东说:“中仓派出所打爆了他夫妻的手机,还常到他们的单位威胁、恐吓,让他们无法工作”;“警察说:她是上访的,你叫她搬走”;“没签什么合同,也没收到他们的钱”。
     
    我原住西直门里新街口,曾是建筑工人,一个人带孩子生活,被强拆住房,到处流浪,坐牢、酷刑。我的生命及健康无辜受到如此惊吓、威胁,如何保证自己生存的权利?总得有人承担责任吧?
     
    李宏远跟土匪是有交易的,没有利益,这些土匪是不会白干活的;没有李宏远的安排、指使,土匪何以如此猖狂的来我家寻衅滋事、作恶?
     
     
    李宏远,有名有姓有职称,不是临时工吧?总不能说是鬼干的吧?土匪6日来告知,9号再来抄家,这时间该是李宏远当班。
     
    请公安部及时制止恶性案件发生、确保百姓平安;
     
     
    北京王玲    2016年1月8日    
    手机  15201472645

  • 杭州拆迁上访人陈美佳今晚被警察登门念告戒书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2/8消息:今天晚上,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彭埠镇普福村拆迁上访人陈美佳给本工作室发来消息说,今晚8:25分,她的现住地——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万科魅力之城8~7~402室的房门被人敲,她以为是丈夫回来就开了门,却赫然发现是一男一女二名穿制服的警察。
     
    见门一打开,那名男警察就拿出一张纸说是要对陈美佳进行告戒,说着就念了起来。陈美佳一下给蒙住了,她只隐约听到什么不能到国家机关、敏感地带聚集什么的,落款是江干区公安分局汤海波。当陈美佳向警察要告戒书时,这名叫汤海波的男警察拒绝交给陈美佳,并称此次告戒行为已录音录像。
     
    以下是在陈美佳门口的二名告戒警察:


     
     

  • 北京大兴区宝祥居拆迁断水断电 起诉律师猝死警察抢尸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1/14消息:今天早上,居住在北京市大兴区宝祥居的孙先生紧急致电本工作室说他邻居秦国章律师在家突然死亡了。而宝祥居因拆迁,近期居民被断水断电,断水断电后秦律师等居民不得不在家使用煤炉子,为此秦国章律师正在起诉该小区物业公司。
     
    以下是孙先生发来的情况介绍,具体情况我们正在了解中。
     
    附:
     
    2015年9月16日凌晨两点左右,北京市大兴区宝祥居开始被断水断电至今…所在居民找了:镇、区、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还有“北京日报”也报道此事但至今无果…没有办法,住在宝祥居的居民只能过着没有没电的原始生活!
     
    北京的十月天气就开始慢慢变冷了,宝祥居居民a座235秦国章律师在家开始升起了煤炉子!同时秦律师也在为断水断电问题起诉物业,在2015年11月10日秦律师接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12月1日在红星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开庭。
     
    但是在2015年11月13日,秦律师在家卧床不醒,999急救医生中午十二点左右前来确定死亡。死亡原因有可能是煤气中毒,有可能被冻死,有可能其它、可能?下午三点左右警察要抬尸体,但是直系亲属还没有赶到场,宝祥居所在的邻居都不让警察抬走,希望能等亲属来了再抬走,对死者秦律师的尊重。警察没有理会邻居的阻拦,派来六十多位警察、协警阻拦大家不让靠近。有一位走路不方便的邻居被推倒在地上并带走,也一位年迈的老太太被推到在地并且被警察强行带走,还有一位年轻的邻居受伤并也被警察强行带走,在邻居的哭喊声中,秦律师的尸体就被抢走了!宝祥居的居民跟到西红门警局,希望他们能放“人”,结果去的十几个居民也都被扣留,并控制所有通讯工具,在外面的家属都十分担心!在这个和平的年代,希望秦律师一路走好!

  • 河北枣强县江维长关于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的反映材料

    尊敬的县领导:
    我叫江维长,是河北枣强县枣强镇接官亭村村民。在县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枣强县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并取得显著成绩。作为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的一个公民,仅携全家感谢县领导的辛勤付出,也感谢县领导百忙之中能抽身为我们解决问题。
    此前递交给县领导的陈述我们完全认同,但可能有些冗长繁杂,在镇领导的要求下,将我们家的事情叙述如下:
    在我县城西大广高速连接线两侧拓宽改造工程、义乌商城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第一次丈量房屋并签署协议(2011年3月)以后,为了配合拆迁工作尽快搬迁,将其中一处房屋(即原陈述中的“给孩子结婚分户所盖的新建房屋”,房屋原貌曾拍照留存,时间正好是第一次协议签完以后)主动拆除。不幸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右腿被砸断。紧接着政府第二次丈量,2011年7月21日,拆迁办人员表示可以帮忙到民政部门申领补助救济,全家在感动之余,妻子代表我在拆迁协议上签了名字。时过不久,竟发现前后院的补偿标准有明显差异。后院1000元/平,前院的竟然变成500元/平。为此,我们多次找拆迁办反映情况,希望能对如此明显的差错进行更正,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上通下达。而全村无论是新房还是旧房,每平米均不低于1000元。(详尽事实见原材料)
    拆迁事务繁杂,难免有些纰漏,但我们全家始终相信县政府绝对是公平公正,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
    一晃距离拆迁已经四年之久,感谢县领导,在看到我们的反映材料之后,立马组织县、镇以及拆迁办三方力量对我家的问题进行会审研究,并责令七天之内拿出解决方案,这正是以实际行动响应习主席关注三农的号召,“政府”前面有“人民”。
    对于县领导能对我们反映的四年之前的事情引起重视,并在极短的时间内拿出解决方案,我们全家不胜感激,同时,也为枣强县有这样廉政民主的县领导感到骄傲。我们也更加相信,在这样的政府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枣强县的明天一定越来越好!
     
    此致
    敬礼
     
       
                                                  反映人:江维长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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