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控告

  • 张华检举控告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党委书记郑忠棋

    举报人:张华,女,350103196511020065,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海景花园9座201室
    被举报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党委书记郑忠棋

    事实与理由

    2025年2月19日早上,家属陈义坤(男,350102196112250414)前往北京看病,被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党委书记郑忠琪带领黑白两道人员非法绑架守法公民陈义坤(之前绑架过),至今为止下落不明。诡异的是,拨打其电话号码从2月19日开始到现在一直处于停机状态,中国联通借口陈义坤有电信安全高风险因此停机。郑忠琪违纪违法,严重侵害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通信安全。作为家属陈义坤的消息至今不明。习近平主席说,江山是人民,人民是江山,他胆大妄为欺压人民,希望相关部门严查违纪违法行为,把他绳之于法。村镇领导明知法律规定不可行但依然无视党纪法律肆意妄为。在他领导下村镇人民正常出行就医就可被不明人士绑架、限制人身自由。

    要求上级领导查清此事,这些不明身份的社会人士为何人?酬金怎么开支?万不能放任权力在腐败分子手上滥用。

    举报人:张华,15059184470
    2025年3月4日

  • 十余农户联名控告荥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青山

    控告人:郭爱鑫、商春丽、郭子煜、李宏志、李红、李文涵、董天玉、贾春风、郭喜坡、李萍、马森、李西奇等荥阳市广武镇大师姑村小湾组独生子女家庭户村民

    被控告人:荥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青山

    控告事项:被控告人身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任职重要领导岗位,公然对抗国家信访制度,公然包庇法官的枉法裁判行为。

    法官马涛枉法裁判引发信访事项

    众控告人是荥阳市广武镇大师姑村小湾组的独生子女户家庭成员,2022年10月12日联名向广武镇人民政府提交《依法履职申请书》,请求其在拆迁分配中履行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广武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不做任何回复。控告人起诉至荥阳市人民法院,法官马涛审理后作出(2023)豫0182行初102号行政裁定书,认定为此案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驳回了控告人的起诉。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六)明文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属于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

    很明显,马涛法官作出的裁定对抗了上述法律规定,属枉法裁判。

    被控告人李青山对信访事项置之不理

    控告人多次向荥阳市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反映,均遭到推诿扯皮,2024年9月27日控告人推举的代表人郭爱鑫、郭喜坡、李宏志、李西奇、李宏斌等人再次来到荥阳市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反映,副院长李青山作为主管行政案件审判的领导受理了控告人的投诉。

    控告人代表向被控告人详细控告了法官马涛的枉法裁判行为,并提交了相应的控告材料和相应的法律依据,被控告人听完让控告人代表回去等通知,说国庆节过后会给予答复,控告人代表向他索要联系方式,被控告人说:“你们不用记我的电话,到时候你们不用找我,我会主动给你们联系或者我派人和你们联系”。

    国庆节过去了,被控告人没有回复;

    一个月过去了,被控告人没有回复;

    两个月过去了,被控告人没有回复;

    三个月过去了,被控告人没有回复
    ……

    时至今日,距被控告人受理控告材料已经过去了整整五个多月了,控告人依然没有收到回复。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

    党中央、国务院对信访工作非常重视,2022年2月25日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对人民群众的信访事项件件有回复,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对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信访工作条例》三十一条(五)规定,属于申请查处违法行为、履行保护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职责的,依法履行或者答复。(六)不属于以上情形的,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并调查核实,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

    李青山公然对抗国家信访政策

    被控告人作为基层法院的党组成员,身居重要领导岗位,不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对法官枉法裁判的行为视而不见,竟然公然对抗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公然对抗党中央国务院的大政方针,既不对法官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又不依法对信访事项进行回复。

    《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对在信访工作中履职不力、存在严重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由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进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

    请第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李青山开展专项督查。

    2025年3月3日

  • 吴永强进京控告贪官被以寻衅滋事为由刑拘

    【民生观察2025年2月28日消息】去年,陕西省公安厅民警吴永强,实名举报陕西省委书记王兴宁,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近日,吴永强妻子称,丈夫于2025年2月16日去北京维权控告贪官,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

    近日,陕西省公安厅民警吴永强妻子发消息称,她丈夫于2025年2月16号去北京维权控告陕西贪官,于2月21号中午失联,直至2月24号下午6点,渭南市临谓分局通知家属过去取拘留通知书。

    拘留通知书显示,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于2025年2月22日17时将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吴永强(性别:男,出生日期:1966年03月20日,住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渭南市临谓区看守所。

    一段网传视频显示:“我是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民警吴永强,这是我的警察证,这是我的身份证。

    多年来,我实名举报陕西省纪委和书记王兴宁充当腐败保护伞。

    我曾多次向国家信访局、中纪委、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实名举报王兴宁和杨尚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但是上述单位均不作为,不受理。

    无奈我于今年8月20日第三次到秦皇岛,向中央领导反映,杨尚伟滥用职权。

    他们命令西安市公安局6名警察绑架殴打我,将我从秦皇岛绑架回西安。

    我现在还在医院住院治疗中,我对我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据悉,吴永强是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二处民警。曾因进京向中央举报公安厅腐败遭“稳控”,网络账号频繁被封禁。

    2023年12月17日,吴永强买了进京车票,要向中央举报陕西省公安厅的腐败问题:

    一、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政法委,公安部举报赵正永、李金柱“白手套”、陕西首富高乃则一手将纵横榆林的“黑老大”,扶植成陕西公安最大的黑社会组织“保护伞”————陕西省扫黑办主任,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杨尚伟;举报杨尚伟在公安厅培育的“八大金刚”之一————陕西省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新功,伙同其“白手套”严重违纪违法;举报杨尚伟在公安厅组建的“陕北帮”,称霸公安厅的严重违纪违法————公安厅民警人所共知,但凡由杨尚伟主持会议,给杨尚伟上烟、点烟、捶背、揉脚的“奴才”各显献媚神通,一派“舔狗”们的恶心景象————杨尚伟一副“座山雕”受用的形象。

    二、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政法委,公安部举报榆林市公安局充当马喜元黑社会组织保护伞。2019年扣押、查封马喜元黑社会组织抢劫的财物7.65亿元,文物2300余件,至今无一返还受害人,榆林市公安局还涉嫌监守自盗,盗卖文物、向领导行贿扣押受害人文物等重大刑事犯罪。

    三、陕西省公安厅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对吴永强进行打击报复、迫害;公安厅公然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欺骗为他启动冤案复查程序。吴永强举报的赵正永“白手套”、“黑老大”变身的宝鸡市岐山县人大代表李峰岗的滔天罪行,李峰岗伙同宝鸡人大向公安厅诬陷吴永强诽谤,2021年12月28日,公安厅以“莫须有”的“罪名”给予吴永强开除党籍,撤职处分。

    吴永强曾表示,现在举报腐败遭腐败者打击报复在中国已成为常态,试问谁来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举报权?!

    此次,吴永强再次因举报贪腐遭到被举报者的打击报复,被以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

  • 宋艮枝检举控告办事处刘杰对其威胁恐吓

    【民生观察2025年2月26日消息】近日,河北邯郸公民宋艮枝实名检举控告邯郸市复兴区委组织部严重顶风违纪,屡次无视党纪国法,提拔干部任人唯亲!请求纪检监察机关依法罢免邯郸市复兴区化林办事处刘杰人大工委主任职务,追究其滥用职权伪造受害人签字,虚假送达告知书,欺上瞒下弄虚作假,非法扣押受害人身份证,恐吓威胁受害人等法律责任;请求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免去邯郸市复兴区公安分局王鑫磊信访科科长职务,追究其伪造受害人签字和摁手印的法律责任!

    此前,宋艮枝多次反映邯郸市复兴区化林办事处刘杰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伪造受害人签字,虚假送达告知书,滥用职权,非法扣押受害人身份证,且在受害人身患重病被非法拘禁期间,不断地以各种理由恐吓威胁受害人孩子写保证,不能上网实名投诉控告其违法违纪问题,并告诉孩子这都是邯郸市复兴区公安分局贾局长的指示(刘杰亲笔写的保证书还在受害人手里)。自从刘杰调任以来,宋艮枝全家接二连三受到疯狂打击陷害,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庭被刘杰陷害致全家身患重病,全家人都被刘杰害惨了。

    刘杰对宋艮枝全家造成巨大伤害,在她身患重病(乳腺癌)且还在化疗期间还一次次地往拘留所和看守所里送,在宋艮枝被拘留期间,刘杰多次以各种理由要挟孩子写保证(不能在网上实名举报其违法违纪行为),不然要对其母亲采取刑事手段(转刑拘),还多次伪造宋艮枝签字!孩子因在网上实名控告,把宋艮枝孩子也刑事拘留了。让宋艮枝在病痛折磨的同时还要遭受精神上的恐惧与折磨。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是对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公然践踏!宋艮枝强烈要求对刘杰展开全面深入调查,她愿全力配合,提供相关证据与信息!

    常年来,宋艮枝及家人顶着各种威胁恐吓的风险仍坚持控告。然而,被检举人刘杰不但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和法律追究,还屡获表扬,凭借欺压百姓多次为复兴区立下三等功,还被评为优秀社区党委书记称号,仕途步步高升!

    2025年1月13日(两会期间),受害人宋艮枝顶着各种压力来到省群众工作中心检举控告,省纪委也已经受理。在此期间,被检举人刘杰却在一片声讨中被带病提拔!由一名科员一跃成为了正科级干部(人大主任),为此,控告人宋艮枝提出第一项请求,请纪检监察机关予以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另外,宋艮枝要检举控告邯郸市复兴区公安分局伪造虚假证据以及当事人的签字和手印。更狼狈的是,该伪造当事人签字和摁手印的涉事人员王鑫磊(警号022190)因该事件受到相关纪委通报和处理后又被违规带病提拔,由普通辅警一跃成为了公安分局信访科科长!(有截图为证)。为此,受害人宋艮枝提出第二项请求,请纪检监察机关予以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党的十八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以上事实充分证明邯郸市复兴区委组织部严重顶风违纪,屡次无视和对抗党中央大政方针政策,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干部任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望彻查!

    宋艮枝电话:15614088814


  • 邹晓燕因控告太湖街道被警方带走传唤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29日消息】近日,江苏省无锡市经开区太湖街道访民邹晓燕,因对太湖街道发起控告,之后被东绛派出所警察上门以寻衅滋事为由带走传唤。邹晓燕于今日下午时分获释回家。

    2024年11月28日下午,邹晓燕诉无锡市经开区太湖街道行政违法一案在无锡经开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邹晓燕回到家中。

    当天晚上8点多钟,3名自称是东绛派出所的警察来到邹晓燕家中,说邹晓燕涉嫌寻衅滋事,要将邹晓燕带走传唤。

    邹晓燕和其丈夫王忠均要求带头的一名警察出具传唤证。该名警察将手中的一份传唤证在邹晓燕面前晃了晃,就算出示了。

    该名警察表示:你又不是第一次被传唤了,大家都认识,何必非要看手续了。

    邹晓燕丈夫王忠质问:传唤证是不是要给当事人签字啊,是不是要签字啊。

    该名警察答:到派出所以后再给她(邹晓燕)签字。

    说完后欲带走邹晓燕。王忠追问:邹晓燕什么时候可以回来?

    警察:那要看她(邹晓燕)的配合程度了,我现在也说不准。好吧,就这样了。

    之后,邹晓燕被三名警察带上警车后离开。至今天下午时分,邹晓燕才获得人身自由。

    据悉,2022年4月12日,邹晓燕的店面被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办事处损毁。为了达到逼迁之目的,负责拆迁的街道办主任带领几十人砸掉邹晓燕店面灯箱招牌,毁掉店门口水泥地,进出处安装围挡阻止行人车辆通行。

    邹晓燕屡次报警警方均不立案,向法院起诉又被驳回,后逐级向区、市、省三级信访部门反映诉求,但当地政府不仅不予以解决,反而对邹晓燕实行24小时跟踪,并在邹晓燕的汽车上安装定位跟踪仪。

    2024年9月18日,万般无奈的邹晓燕只得选择进京上访。

    2024年9月19日晚10点30分左右,邹晓燕遭到地方截访,在北京驻京办事处(京华饭店)一楼最后一个房间内,被无锡经开区太湖街道政法委员周潇彬,殴打十几巴掌,一拳头打在左腮邦上,直到把邹晓燕打的头晕目眩呕吐不止。

    当时邹晓燕喊救命没人理睬,周潇彬还说:你装死腔,关起门来打死你。

    当晚,邹晓燕被强制带回无锡,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

    2024年10月5日,邹晓燕的丈夫王忠向无锡市监察委员会提交了《实名控告信》,控告无锡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邹晓燕,涉嫌滥用职权,以刑化访,强烈要求其提级立案调查无锡警方相关公职人员的职务违法犯罪问题。

    在被刑拘一个月后邹晓燕取保获释,她于2024年10月26日向有关部门提交了控告信,投诉无锡经开区太湖街道政法委员周潇彬滥用职权,执法犯法。

    同时恳请相关部门调取2024年9月19日晚10点30分至11点00分,北京京华饭店内监控摄像视频及公安执法记录仪全过程。

    2024年10月30日,邹晓燕前往无锡经开区太湖街道求见党委书记袁江飞,举报控告周潇彬打人一事。

    但袁书记不但拒绝接见邹晓燕,而且还动用公安机关对其实施打压。

    当日上午10时,邹晓燕被无锡市公安局无锡经济开发区分局传唤。无锡华庄派出所把邹晓燕关押在该所长达20个小时左右,于31日上午时分才将邹晓燕释放。

    回到家中的邹晓燕身心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她的体重也因此暴减。据称,北京市丰台区警方已对邹晓燕在京被故意伤害一案进行立案调查。希望打人者周潇彬等人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2024年11月份以来,邹晓燕反映自己出门昼夜被社区雇佣人员跟踪,导致自己受到惊吓。多次报警后,警察却不做询问笔录。

  • 向金芳进京上访被拦截打伤控告至今无果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6日消息】河南息县谯楼办事处访民向金芳,因房屋问题进京上访,被驻北京息县截访人员暴力绑架拦截打伤,为此事向金芳一直在上访控告,但至今无果。

    向金芳,女,汉族,1953年8月8日出生,住河南息县谯楼办事处东街淮河路145号。

    2023年11月7日5时,向金芳和息县访民周俊玲,余俊赴京上访,走至北京市南大兴区的国道一个安检站,被驻北京息县截访人员信访局副局长黄海,干警黄建、龙湖办事处支书刘宝,以及龙湖办事处派出所民警等共11人,买通大兴区公安局(警号:295790、警号:295883、警号:295788、警号:295590)等警察,在场拦截绑架向金芳、周俊玲、余俊。

    向金芳被上述截访人员从地面拉至车上,对其一边辱骂一边打,并扬言:打死谁也不知道。

    之后,向金芳被四个民警以体检为借口,绑架至息县人民医院,检查后显示其右胸骨被打骨折。

    此次暴力殴打后,导致向金芳半月不能起床,该行为已构成绑架罪、故意伤害罪。

    当时周俊玲在场拉架劝架。

    据周俊玲讲,余俊被带到另一个车上辱骂殴打,后住院治疗了一个星期,之后一直在上访控告。

    据悉,向金芳位于息县谯楼办事处范庄近200平方的住房,在2019年5月26日被河南顶丰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定为危房,建议停止使用或者拆除。

    向金芳于2020年4月份,申请了危房改造的一系列手续并欲开始建房。

    之后,向金芳向县级领导申请翻盖两层半的新房,而县级领导剥夺向金芳的建房权,迟迟不给予答复。

    因向金芳家中人口比较多,最终县政府允许她翻盖新房,但是谯楼街办事处工作人员张浩等人,只允许向金芳在原住房面积上盖一层。

    而县里其他地方居民行贿于街道办事处人员,都可以盖两层半的房子,甚至没有办手续的都可以建四层!

    可怜向金芳只是个清洁工家庭,家庭困难无权无势没钱行贿,被街道办领导一直久拖不决,百般刁难不让依法建房。

    向金芳无奈之下,只能被逼不停的赴京上访。

    在赴京上访期间,多次被息县截访人员暴力绑架、殴打辱骂截回当地。

    在此,向金芳请求社会各界人士及网友给予关注,希望对上述违法犯罪份子进行严惩。

    向金芳电话:15544312590

    余俊电话:13087012822

    周俊玲电话:19143769388

  • 李旭芳邹晓燕被刑拘家属递交控告信

    【民生观察2024年10月12日消息】2024年9月19日,江苏无锡访民李旭芳、邹晓燕因进京上访,被无锡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羁押在无锡市女子看守所至今。近日,两位当事人的家属分别向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和无锡市监察委员会递交了法律监督申请书和实名控告信,要求提级立案调查无锡警方相关公职人员的职务违法以及职务犯罪,同时要求立即无罪释放俩人。

    2024年9月19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李旭芳因进京上访,被无锡警方从北京押回,并于当日19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在无锡市女子看守所至今。

    2024年10月5日,李旭芳丈夫邵念君向无锡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法律监督申请书,强烈要求纪委监委、人民检察院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督促无锡警方纠正错误,立即无罪释放李旭芳。

    2023年,邵念君、李旭芳夫妇居住的房屋周边参天古树被滥伐盗伐,两边的场地被填高做了停车场,导致下水管道常常堵塞。特别是今年“贝碧嘉”台风来袭时,房屋几乎被倒灌的污水淹没,三个冰柜、两个冰箱等大量财物受损,全家人无法正常居住生活。

    李旭芳向相关部门反映诉求却屡屡被推诿搪塞,报警警方又不予立案侦查,反映的问题迟迟得不到妥善解决。

    在万般无奈之下,李旭芳只得选择进京上访寻求帮助和解决问题(第一次赴京上访),却被无锡警方刑事拘留。

    邵念君认为,无锡警方在办理该案过程中,程序和实体均严重违法,且涉嫌存在滥用职权,以权代法,企图“以刑化访”等职务违法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李旭芳千里迢迢赴京城,是要反映百年古树被滥伐盗伐,自家房屋居住环境日趋恶化,相关公权力机关怠政懒政不作为等渎职问题,而不是去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对信访过程中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范围进行了固定,即只在一种情形下才能构成该罪,即该意见第四部分第10条:“任意损毁、占用信访接待场所、国家机关或者他人财物,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的,以寻衅滋事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而李旭芳在首次赴京上访过程中根本不存在上述行为。

    家属认为,无锡警方以李旭芳涉嫌寻衅滋事罪之名对其刑事拘留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立即无罪将其释放。

    无独有偶,同日无锡市民邹晓燕也因为进京上访被无锡警方刑事拘留。

    两年前,邹晓燕的店面被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办事处损毁。为了达到逼迁之目的,负责拆迁的街道办主任带领几十人砸掉邹晓燕店面灯箱招牌,毁掉店门口水泥地,进出处安装围挡阻止行人车辆通行。

    邹晓燕屡次报警警方均不立案,向法院起诉又被驳回,后逐级向区、市、省三级信访部门反映诉求,但当地政府不仅不予以解决,反而对邹晓燕实行24小时跟踪,并在邹晓燕的汽车上安装定位跟踪仪。

    2024年9月18日,万般无奈的邹晓燕只得选择进京上访。

    9月19日,邹晓燕被无锡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刑事拘留。

    10月5日,邹晓燕的丈夫王忠向无锡市监察委员会提交了《实名控告信》,控告无锡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邹晓燕,涉嫌滥用职权,以刑化访,强烈要求其提级立案调查无锡警方相关公职人员的职务违法犯罪问题。

    王忠认为,无锡警方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涉嫌滥用职权,以权代法,企图“以刑化访”等职务违法行为。

  • 张文鹏遭刑讯逼供律师发起控告要求立案调查

    【民生观察2024年10月10日消息】海韵集团执行总裁兼总法律顾问张文鹏于2024年9月24日被海南三亚市吉阳分局刑事拘留,目前羁押在三亚市第二看守所。在关进看守所前,张文鹏遭到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荔枝沟派出所民警刘广鼎的刑讯逼供、殴打虐待。近日,张文鹏的辩护律师李国蓓律师就民警刘广鼎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的违法行为,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控告信,要求对该民警进行立案调查。

    北京必奕律师事务所李国蓓律师于近日前往看守所会见了张文鹏。

    会见中,张文鹏向辩护律师陈述:9月24号上午在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办案区11时宣布刑事拘留前,因为清点物品、喝水等事宜,被三亚市吉阳分局刘广鼎和另一秀英分局的警察(大头、矮个、白头发)强行将正拷的双手反拷在背后,故意锁紧手铐,手铐把手腕划伤,胳膊上全是血,现在还可见伤痕,但是看守所入所时没有记录。

    宣布拘留后,刘广鼎将张文鹏反拷双手押解回三亚,并没有立即送到看守所,而是带到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鹿回头办案区,关进候问室,整夜大灯照着不让睡觉,待在厕所的屎尿堆旁边,直到满24小时才送去看守所。

    李国蓓律师称,刘广鼎对张文鹏的迫害是故意的,在张文鹏被刑事拘留前,刘广鼎曾经给张文鹏打过十几个电话,双方有言语冲突,故刘广鼎早已怀恨在心,借办案之机泄私愤。

    李国蓓律师9月27日第一次去看守所会见张文鹏时,被告知刘广鼎给看守所打过电话,律师会见必须经办案单位同意,而当李律师前往派出所找到刘广鼎时,其提出律师证无法辨别,所函公章不知真假,张文鹏的委托书需要鉴定等等尖酸刻薄的言语故意刁难、羞辱,当时李律师还不知道刘广鼎为什么会这样故意找茬儿摔她的律师证,就阻碍律师会见权一事李律师在此前已经提出过控告,尚在处理中。直到会见到张文鹏,才得知真相!

    李国蓓律师表示,刘广鼎作为该案承办人,毫无缘由发脾气殴打、虐待嫌疑人,借办案之机,肆意侵害律师权益、侮辱律师,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她要求对刘广鼎滥用职权、刑讯逼供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附: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据悉,现年31岁的张文鹏,曾是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一名实习律师。因举报青岛司法局的腐败,遭报复被永久禁止执业。

    自2015年起,海韵集团与三亚市政府,因合作开发三亚半岭温泉项目产生纠纷,三亚政府单方面终止协议。海韵集团诉诸法律,获赔26亿元,已收到17亿元政府赔偿款,还有9亿元欠款。

    但事情出现反转,2019年8月,三亚当局把海韵集团垫付的开发成本下调到11亿,要求其归还6亿元,海韵集团不服,提起反诉。

    2020年8月,海韵集团董事长陈宪清及公司上百名高管集体被抓,并被控“合同诈骗”等多项罪名。集团也被三亚当局托管给国企三亚旅文集团,禁止一切财务支出,包括发放员工工资。

    2024年6月,张文鹏受律师张庆方推荐并接受海南海韵集团总裁陈宪清的任命,担任海韵集团执行总裁兼总法律顾问。

    2024年7月,张文鹏到旅文公司交涉,被吉阳分局公安警告其违法、扰乱单位秩序。

    2024年8月,发生了海韵集团员工集体维权要工资的事件。

    2024年9月24日,张文鹏被海南三亚市吉阳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罪刑事拘留。

    而就在张文鹏被刑事拘留前,该案辩护人张庆方律师被司法局通知拟将吊销其律师执照。

    2024年9月27日上午,张文鹏的辩护律师李国蓓前往三亚市第二看守所要求会见张文鹏,看守所却不给她安排,并称律师会见必须得到办案单位的批准,之后律师遭到无赖式刁难。

    后李国蓓律师在多重努力下才得以会见当事人张文鹏。

    2024年10月8日,张文鹏发出公开声明称,他目前被关押在三亚市第二看守所。张文鹏不认为自己违法,而是认为警方以这种方式阻止他为企业维权。

    目前正在海口市中级法院审理的指控海韵集团公司涉嫌诈骗三亚市政府等案件,是在海南省政法委的插手干预下,不让该公司委托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严重侵害、剥夺该公司的诉讼权利。

    故严正声明:在没有该公司自愿委托适格的诉讼代表人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海口市中级法院对该公司所作的一切判决,均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一切对本公司不利的审判行为,均为抢劫行为。


  • 苗长征因控告官员被关精神病院至今

    【民生观察2024年9月11日消息】近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村民苗长征(苗长珍)、苗五(二人系兄妹关系),依法控告榆林市榆阳区公职单位政府领导崔飞、贺德飞,残联单位领导郑秀和、医院单位领导刘进宇,还有部分公职人员(郑登华、纪养成、孙大忠、纪怀雄、张艳霞、朱冬冬、高涛涛、王三牛、张彦斌)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公然庇护当地恶势力,成为恶势力靠山,无视法律,非法侵害百姓利益,其行为十分恶劣,导致百姓苦不堪言!目前,苗长征仍被关押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安定精神病医院,至今已经长达4年多时间。

    苗长征(苗长珍),1966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麻黄梁镇麻黄梁村大沟小村;

    苗五,1956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岔河则乡石峁村(与苗长征是兄妹关系)。

    根据苗长征的控告材料,榆阳区人民政府、麻黄梁镇人民政府、麻黄梁镇麻黄梁村民委员会崔飞、贺德飞、刘进宇、郑秀和、郑登华、纪养成、孙大忠、纪怀雄、张艳霞、朱冬冬、高涛涛、王三牛、张彦斌利用其国家公职人员或代为行使国家公职身份,包庇和纵容黑社会人员依仗其榆阳区麻黄梁镇黑恶家族势力,以崔飞、贺德飞、刘进宇、郑秀和、郑登华、纪养成、孙大忠、纪怀雄、张艳霞、朱冬冬、高涛涛等人为组织者,领导的以王三牛、张彦斌等人为固定的骨干成员,进行有组织地通过滥用职权、栽赃陷害、构陷罪名、错捕滥诉、虚假诉讼、扰乱国法、把冤家错案当事人苗长征逼上信访、公检法俨然成了冤假错案的产业链,政法队伍中的败类。

    上述人员抢劫陕西省财政厅项目款,抢劫苗长征的房产协议和公司大批十字绣,抢走公司和民营企业证件;抢劫苗长征的现金、身份证、小孩出生证明等;非法占用农民田地、非法集资、乱摊派、乱收费、低价变卖集体和国家财产、发放高利贷、垄断公司和民营企业及建筑市场、贪污国家各项惠农补贴、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获取经济利益,积累上亿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犯罪团伙的活动,以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的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当地官员为非作恶、欺压残害人民群众,通过违法犯罪活动在农、林、土地、公司和民营企业及建筑行业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麻黄梁镇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上述人员显然已经触犯了中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等多条多项多款之规定,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

    为此苗长征要求依法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她的一切损失。

    因苗长征多次上访维权状告当地政府官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故被当地政府和派出所以寻衅滋事为由强行捆绑到精神病医院进行强制治疗,被扒光衣服进行残害,现已长达四年之久至今不放,此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

    据苗长征说,她已经几年没有和兄弟姐妹联系了,只有娘家哥哥苗五还在关注和救助她,在家属和她本人的多方努力下,她于上个月18号去陕西省作了精神鉴定,医生说她没有精神病。

    苗长征电话:18992228177

    苗五电话:15691206281

  • 陈品霖案律师控告法院违法召开庭前会议

    【民生观察2024年8月18日消息】2024年8月16日上午,陈品霖案两位律师就法院不允许其复制电子数据的违法行为,不具备开会条件,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进行了控告。当日下午,两位律师在上海市宝山区法院参加了陈品霖涉嫌寻衅滋事案的庭前会议。律师认为,此次庭前会议是非法的。

    北京必奕律师事务所的李国蓓律师和四川荣恩律师事务所的袁茂律师,是宝山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寻衅滋事案被告人陈品霖的辩护人。2024年8月16日上午,两位律师将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有关情况紧急反映如下:

    一、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不让律师复制全部案件材料

    该案“沪宝检刑诉(2024)Z1号”起诉书的附件除了侦查卷宗四册,还有U盘一个,《量刑建议书》一份。该U盘里存储的是案件的电子数据证据。

    律师认为电子数据作为该案的关键证据,对于定罪量刑至关重要。为了履行辩护职责,律师多次依法向案件承办人张国滨法官申请拷贝U盘里的电子数据、复制《量刑建议书》.但张国滨法官不同意律师的合法请求。

    本案起诉到宝山区法院已经超过4个月,律师至今未能完全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宝山区人民法院已经阻碍了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侵犯律师执业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0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3条对律师阅卷权利规定得更细致:“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便利,并保证必要的时间。”“复制案卷材料可以采用复印,拍照、扫描、电子数据拷贝等方式。”

    另根据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14条规定,“对律师阅卷权辩护律师提出阅卷要求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当时安排辩护律师阅卷,无法当时安排的,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并安排其在三个工作日以内阅卷,不得限制辩护律师阅卷的次数和时间。”“辩护律师可以采用复印、拍照、扫描、电子数据拷贝等方式复制案卷材料”。

    二、违法召开庭前会议

    在未保障律师阅卷权,律师未能全面掌握案件材料的情况下,宝山区法院却安排在2024年8月16日就该案召开庭前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同级和上级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该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此前律师已经向宝山区检察院控告了宝山区法院的违法行为,但宝山区检察院并未依法处理。

    两位辩护人特向贵院提出控告,盼依法予以处理。

    因情况紧急,当日(周五)上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未开门,故两位辩护人将控告信投递到门口的信箱。

    8月16日下午,两位辩护律师去参加了陈品霖涉嫌寻衅滋事案的庭前会议。

    据悉,直到当日下午开完庭前会议,法院都没有提供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给律师进行复印。

    根据《庭前会议规程》第18条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前,检察院应当将全部证据材料移送法院,法院应当通知对方复制。

    据悉,陈品霖,1991年8月8日出生,福建省霞浦县人,大专文化,系上海心飞地传媒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

    陈品霖于2022年11月26日晚在上海乌鲁木齐中路用手机拍摄并保存“11.26”事件现场视频资料,于2023年9月开始制作《乌鲁木齐中路》白纸运动一周年完整回顾纪录片,于11月27日制作完成,通过多个境外平台推广,其中推特浏览量达21万次。

    2023年11月28日陈品霖在上海宝山区被捕,被指控“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转发引用辱骂国家领导人言论,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

    2024年1月5日陈品霖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同年4月3日该案由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向宝山区法院提起公诉。其目前被关押在上海市宝山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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