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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惟有改变,才是对李文亮医生最好的纪念(230人联署)

    ——致全国人大、国务院并全国同胞书(2月9日最新签名230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先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先生
    并全国同胞:

    作为公民,我们现就公众共同关注的一项重大事件提出严肃的政治诉求:

    武汉李文亮医生基于自己的职业操守和良知,预警武汉的新冠肺炎疫情,竟遭武汉警方违法调查与“训诫”,后在救治肺炎病人的岗位上染上病毒并不幸离世。我们对此无比悲愤!

    众所周知,新冠病毒在湖北和全国范围的凶猛扩散,是扼杀言论自由导致的又一次“人祸”,对人民知情权的剥夺直接造成至少数万人感染、上千人死亡,并严重威胁所有同胞的生命安全。此次国难向我们每个人显示,不让人说话会死人的!对言论自由的压制是社会的最大灾难。

    堵住李文亮的嘴,放开病毒肆虐的路,中国乃至世界为中国人丧失言论自由买单。

    李文亮走了,他死不瞑目。

    “我觉得一个健康的社会不该只有一种声音。”这是李文亮的遗言,值得我们永远记取。

    “悲愤若是深沉的社会觉醒,并转化为巨大的社会改变力量,那么李文亮的死重于泰山!”这是台湾著名作家龙应台的评论。

    诚哉斯言。惟有改变,才可望终结人祸;惟有改变,才是对李文亮医生最好的纪念。否则,所有的悲愤,所有的泪水,终不免沦为泡沫。就会人祸依旧,我们的子子孙孙都走不出恐惧。

    这恐惧、这轮回我们该受够了。八人封口、九州闭户,如果这都不能警醒我们,如果水淹到每个人的脖子了还不敢大声说话,那么我们民族还有什么希望!还有什么资格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我们的子孙还有什么未来!

    言论自由,人权尊严,理当是每个同胞安身立命之基,也理当是立国之基,压制言论就是公权犯罪。这一点,应该成为每一位合格公民都明白的宪法常识和自愿遵行的社会契约。

    谨此郑重呼吁:

    1、厚葬李文亮,并勒石纪念。厚恤遗族。国务院同时责令湖北省、武汉市两级主官,向八名被警方错误处理的医生公开道歉。

    2、定每年2月6日为言论自由日。并举一反三,废止违反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所有规章及制度,尤其尽快废止《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条中诸多可用来压制言论自由的“口袋罪”,以永绝后患,切实保障基本人权。

    3、释放所有因思想、信仰、言论、政见遭受刑罚的公民并予国家赔偿;废除公安、国安等部门负责管制公民思想、信仰、言论、政见的人员编制,另予非政治化安置。

    4、开放媒体自由报道和网络自由言论,进而开放报禁,兑现出版自由。

    5、开放民间自主救援。红十字会等任何机构不得垄断救援。对阻挠民间自主救援者严惩不贷。

    6、召开各界贤达广泛参与的国策会议。全面反思近年国内外政策,全面反思党政关系、官民关系、政商关系、两岸三地关系、中美关系,以确立全民族的最大共识,确立全面变革和未来发展的新方向。

    参与联署的公民请电邮:heyexiangty@gmail.com
    Signal:+886-915-53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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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批 联署名单(2月8日):

    1,艾晓明(武汉,中山大学退休教授)
    2,笑蜀(武汉,独立学者)
    3,郭飞雄(湖北,独立学者)
    4,张千帆(北京,北京大学教授)
    5,章诒和(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6,郭于华(北京,清华大学教授)
    7,王德邦(广西,独立学者)
    8,萧瀚(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9,蔡霞(北京,中央党校退休教授)
    10,蔺其磊(北京,律师)

    11,吴思(北京,前《炎黃春秋》杂志总编辑)
    12,野渡(广州,独立学者)
    13,谢燕益(北京,律师)
    14,王宇(北京,律师)
    15,文东海(长沙,律师)
    16,唐吉田(北京,律师)
    17,陈天庸(浙江,企业家)
    18,吴强(北京,政治评论家)
    19,吴魁明(广州,律师)
    20,王和英(江苏,人权捍卫者)

    21,陈进学(广州,律师)
    22,郝建(北京,电影教授,独立学者)
    23,张伦(法国,教授)
    24,刘正清(广州,律师)
    25,钟锦化(上海,律师)
    26,李南央(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客座研究员)
    27,FuHualing(The University of HongKong)

    第二批 最新联署名单(2月9日)

    28,许志永(北京,独立学者)
    29,胡平(美国纽约,学者)
    30,葛文秀(广州,律师)

    31,江天勇(北京,律师)
    32,江雪(北京,媒体人)
    33,李大伟(人权律师)
    34,王清鹏(河北,律师)
    35,陈科云(广州,律师)
    36,任全牛(河南,律师)
    37,韩连潮(美国,学者)
    38,欧彪峰(湖南株洲,自由職業)
    39,巴悌忠(UCBerkeley,退休员工)
    40,李冰(前媒体人)

    41,毛善春(湖北,公民)
    42,刘玉伟(辽宁,公民,身份证号码:21030319640811XXXX)
    43,卫小兵(四川,人权捍卫者)
    44,王鹏(公民,身份证号码:21010219861102XXXX)
    45,丁灵杰(河北,公民)
    46,陈思明(湖南,公民,身份证号码:43020219630617XXXX)
    47,马粮纲(安徽,公民)
    48,周海洋(悉尼,自由民主人士)
    49,郭大圣(洛杉矶,自由民主人士)
    50,郑申(厦门大学79级校友)

    51,吾爾開希(台湾,自由民主人士)
    52,哎乌(加拿大,人权义工)
    53,李方(芬兰,自由民主人士)
    54,原森(新西蘭,工程師)
    55,马永涛(荷兰,中國人權觀察,自由民主人士)
    56,石玉林(湖北,维权网站工作者)
    57,卢廷阁(河北,律师)
    58,吴绍平(上海,律师)
    59,王应国(武汉,公民)
    60,罗淳馨(深圳,理财经理)

    61,张家林(深圳,退休干部)
    62,王珙(深圳,社工)
    63,王平(河南大学七七级,郑州老知青)
    64,庞琨(深圳,律师)
    65,吏军雄(武汉,培训师)
    66,王三杰(深圳,义工)
    67,梅华玲(深圳,市民)
    68,艾时诚(深圳,NPO法人)
    69,朱志芳(美國,教育工作者)
    70,王泽深(中山大学地理系工作,后工作居住于洛杉矶)

    71,茆家升(皖南医学院附属二院退休副主任医师)
    72,小琼(成都,公民)
    73,雷亭(中国大陆,人权义工)
    74,付楠(黑龙江,维权人士)
    75,刘少明(广州,独立持不同政见者)
    76,刘小翔(广州,公民)
    77,苗印(西安,独立学者)
    78,闽良臣(郑州,自由撰稿人)
    79,李江琳(美国,历史学家)
    80,丁一夫(美国,作家)

    81,周保松(香港)
    82,曾平(成都,公民)
    83,邹容(长沙,前媒体从业人员)
    84,望云和尚(709事件参与者,僧人)
    85,李勇(武汉,公民)
    86,何霖(贵州,公民)
    87,袁小华(湖南益阳,人权捍卫者)
    88,王志勇(美国,基督教牧师)
    89,周宏宇(杭州,自由职业者)
    90,欧阳懿(四川,独立作家)

    91,戴永常(江苏,高级工程师)
    92,燕鹏(台湾,牧师)
    93,文森特(纽约,自由职业)
    94,孙立勇(澳大利亚,建筑工人)
    95,區龍宇(香港,社運人)
    96,秋筠(海南,诗人)
    97,张鹏(辽宁,经济学者)
    98,肖春(中国公民)
    98,祁成光(现居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自由职业者。电话:15204836068)
    99,潘道川(加拿大,公民)
    99,刘文秀(中国公民)
    100,王红霞(中国公民)

    101,罗胜春 美国纽约
    103,姚建清 荷蘭+31685402384
    103,陈艳 荷蘭+31684556979
    104,馬永涛 荷蘭+31686179556
    105,甘向阳 荷蘭+31685680287
    106,張玮珊 荷蘭+31684172039
    107,姚小舟 荷蘭+31687968853
    108,刘兴连 加拿大016132034900
    109,王清鹏 美國+14257329584
    110,李焕君 美國2026044243

    111,刘珏帆 美國+19293415762
    112,王霞 荷蘭+34692495589
    113,蘭占生 荷蘭+31685392431
    114,来金彪 杭州+15105029808
    115,刘喜珍 荷蘭
    116,张向忠
    117,赵保东 天津人北大85法律
    118,颜伯钧 加拿大0013439964555
    119,刘星 邢台15100968964
    120,张皖荷 邢台15100968964

    121,王素娥 北京17718586272
    122,楚湘南 13110921116
    123,丛亦冰 杭州
    124,肖红霞 汉中15319369587
    125,邱增普 13629869698
    126,宋嘉鸿 上海17717085149
    127,张瑞华 13608628778
    128,wangyingguo wuhan 13600181232
    129,李秋 荷蘭+31684545695
    130,胡成 重庆13648436853

    131,刘永平 江西
    132,郑云 美國+15102828972
    133,李燕军 南宁13347612139
    134,陈勝 13034449300
    135,盛雪 加拿大+14165680466
    136,姜福貞 荷蘭+31684033412
    137,尹卫和 湖南13117527433
    138,钱克俭 江苏13013829973
    139,项锦锋 福建15160725218
    140,童文傑 常德18657933603

    141,林峰 福建13779902966
    142,金秀紅 美國4255358869
    143,王芳 武漢15972178770
    144,倪兆林(小企业主)
    145,陈忠和 荷蘭0031618626099
    146,宁瑜 加拿大+17809165069
    147,孙志刚 美國+16466422323
    148,张才 褔建
    149,危文元 重庆15683378783
    149,向正勇 宜昌15587930800
    150,梁曦春 南宁

    151,丁振中 美國+16266993146
    152,高占 囤河北
    153,南宋鄭光信 美國16266931134
    154,重庆 赵安秀15723038734
    155,赵長福 泰国+66954608260
    156,陈兆志 北京科技大學13331010386
    158,雷亭 13524833209
    159,苗德祥 天津人
    160,王四清 广州人

    161,北大慌 北京大學85級法律本科
    162,張显敖 北京大學85級无線電本科
    163,毅兄 北京大學88級經濟學院研究生班
    164,yangger 清華大學80級法律本科
    165,泰山石 北京大學80級法律本科
    166,珍珠 HIT87級建築本科
    167,CCLI 北京大學87級物理本科
    168,徐永 剛贵州公民
    169,hurry 北京大學85級
    170,星空 中国公民(被代表的那種)

    171,李继东 山东人
    172,贺瑞中 三年前就逃离天朝来到美國的上海人。
    173,郝天雄 云南玉溪人,獨立人格,信仰普世價值。
    174,谭鹏 湖北
    175,赵美雯 英屬哥倫比亞大學13級教育研究生。
    176,愛心老太 郑州
    177,沧海 山东教师
    178,林诗雪 河南
    179,李帆 江苏作家
    180,方辉 江西獨立教师公民

    181,唐隆兵 湖南
    182,袁朝暉 中国公民北大法律85
    183,于波 北大历史85
    184,张永志
    185,秋岚 大连
    186,龚建 华云南
    187,曹明炜 惠州
    188,何小宝 中国公民
    189,尹生 中国公民
    190,康强 河北

    191,曾凡祥 重庆
    192,小影 湖北
    193,肖育辉 广东
    194,黄照旋 福建
    195,杨建平 广东
    196,吉祥 大连
    197,蒋波 重庆
    198,陈娟 福建
    199,刘思明 中国公民
    200,葛立冬 河北

    201,林彩兰 海南
    202,李燕军 13347612139
    203,郑建慧 天津
    204,林航
    205,王素娥 北京17718586272
    206,谢俊彪 成都18611975315
    207,王建刚 北京丰台
    208,陈建国 杭州
    209,来日方丈 北京丰台
    210,张雨亭 北京东城

    211,林大刚 浙江台州公民
    212,徐珊 浙大00届加拿大
    213,杨奕涵 河北
    214,任珍珠 河北
    215,青山 河北
    216,李秋 荷兰
    217,王朝阳 山东83,
    218,李特 河南省林州公民
    219,崔高涛 西安
    220,汪汉平 湖北

    221,何霖 贵州
    222,高春 波吉林
    223,林忠 福建
    224,胡杨 山西
    225,葛军村 山东滕州13563284428
    226,徐冠华 山西
    227,正义 甘肃
    228,项锦锋 福建
    229,黄小宁(广州,牧师)
    230,赵常青(公民,美国旧金山)

    两批一共230人。

  • 惟有改变,才是对李文亮医生最好的纪念

    ——致全国人大、国务院并全国同胞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先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先生
    并全国同胞:

    作为公民,我们现就公众共同关注的一项重大事件提出严肃的政治诉求:

    武汉李文亮医生基于自己的职业操守和良知,预警武汉的新冠肺炎疫情,竟遭武汉警方违法调查与“训诫”,后在救治肺炎病人的岗位上染上病毒并不幸离世。我们对此无比悲愤!

    众所周知,新冠病毒在湖北和全国范围的凶猛扩散,是扼杀言论自由导致的又一次“人祸”,对人民知情权的剥夺直接造成至少数万人感染、上千人死亡,并严重威胁所有同胞的生命安全。此次国难向我们每个人显示,不让人说话会死人的!对言论自由的压制是社会的最大灾难。

    堵住李文亮的嘴,放开病毒肆虐的路,中国乃至世界为中国人丧失言论自由买单。

    李文亮走了,他死不瞑目。

    “我觉得一个健康的社会不该只有一种声音。”这是李文亮的遗言,值得我们永远记取。

    “悲愤若是深沉的社会觉醒,并转化为巨大的社会改变力量,那么李文亮的死重于泰山!”这是台湾著名作家龙应台的评论。

    诚哉斯言。惟有改变,才可望终结人祸;惟有改变,才是对李文亮医生最好的纪念。否则,所有的悲愤,所有的泪水,终不免沦为泡沫。就会人祸依旧,我们的子子孙孙都走不出恐惧。

    这恐惧、这轮回我们该受够了。八人封口、九州闭户,如果这都不能警醒我们,如果水淹到每个人的脖子了还不敢大声说话,那么我们民族还有什么希望!还有什么资格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我们的子孙还有什么未来!

    言论自由,人权尊严,理当是每个同胞安身立命之基,也理当是立国之基,压制言论就是公权犯罪。这一点,应该成为每一位合格公民都明白的宪法常识和自愿遵行的社会契约。

    谨此郑重呼吁:

    1、厚葬李文亮,并勒石纪念。厚恤遗族。国务院同时责令湖北省、武汉市两级主官,向八名被警方错误处理的医生公开道歉。

    2、定每年2月6日为言论自由日。并举一反三,废止违反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所有规章及制度,尤其尽快废止《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条中诸多可用来压制言论自由的“口袋罪”,以永绝后患,切实保障基本人权。

    3、释放所有因思想、信仰、言论、政见和信仰遭受刑罚的公民并予国家赔偿;废除公安、国安等部门负责管制公民思想、言论、政见和信仰的人员编制,另予非政治化安置。

    4、开放媒体自由报道和网络自由言论,进而开放报禁,兑现出版自由。

    5、开放民间自主救援。红十字会等任何机构不得垄断救援。对阻挠民间自主救援者严惩不贷。

    6、召开各界贤达广泛参与的国策会议。全面反思近年国内外政策,全面反思党政关系、官民关系、政商关系、两岸三地关系、中美关系,以确立全民族的最大共识,确立全面变革和未来发展的新方向。

    参与联署的公民请电邮:heyexiangty@gmail.com
    请发至telegram:
    请发至signal:

    联署签名:
    艾晓明(武汉,中山大学退休教授)
    笑蜀(武汉,独立学者)
    郭飞雄(湖北,独立学者)
    张千帆(北京,北京大学教授)
    章诒和(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郭于华(北京,清华大学教授)
    王德邦(广西,独立学者)
    萧瀚(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蔡霞(北京,中央党校退休教授)
    蔺其磊(北京,律师)
    吴思(北京,前《炎黃春秋》杂志总编辑)
    野渡(广州,独立学者)
    谢燕益(北京,律师)
    王宇(北京,律师)
    文东海(长沙,律师)
    唐吉田(北京,律师)
    陈小雅(北京,历史学家)
    陈天庸(浙江,企业家)
    吴强(北京,政治评论家)
    吴魁明(广州,律师)
    王和英(江苏,人权捍卫者)
    陈进学(广州,律师)
    郝建(北京,电影教授,独立学者)
    张伦(法国,教授)
    刘正清(广州,律师)
    钟锦化(上海,律师)
    李南央(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客座研究员)
    Fu Hualing(The University of HongKong)

  • 叶桂香第八次上访最高法遭推诿

    【民生观察2019年3月12日消息】2019年3月11日,上海访民叶桂香和陈解明大哥一同去南京,上访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自2017年8月29日叶桂香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提交《叶剑无罪的刑事申诉状》后,今天是叶桂香第八次到巡回法庭追问案子审查结果。

    接待窗口的那位工作人员自称是法官助理,和之前一样老一套搪塞、忽悠、敷衍。他口口声声说叶剑的案子符合立案条件,但却是无限期的拖着不给立案。

    叶桂香当即闹火的冲着法官骂时,另一位光头的法官跳出来做帮凶。他说:申诉案子法律没有规定时间,可以无限期拖下去。他一语道破天机,说明他们根本就没有想给予办案并且纠错。上面领导说一套下面做一套的司法还是在继续黑暗下去。

    叶桂香说,儿子叶剑原籍在江西广丰县,毕业于江西上饶公安学校,曾任警官。2006年儿子到上海工作,因揭发地下赌场作弊,当年两次被人砍杀受伤。2007年,另一个地下赌场老板被人斩杀,上海公安局仅凭一个人的口供,在没有任何旁证的情况下,认定叶剑为凶杀案主谋。2008年,叶剑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但叶桂香坚信儿子是无辜的,10多年来坚持为儿子申诉。自2017年开始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成为叶桂香的希望所在。

    但叶桂香表示,每次提交申诉材料,官员都以各种借口推诿责任。2017年8月叶桂香又一次向南京第三巡回法庭递交了儿子叶剑被蒙冤坐牢的书面证据材料,当时接待法官收下材料后要叶桂香三个月之后等结果。三个月后法官却告知申诉的材料不全。无奈叶桂香再次按法官要求把所有的材料包括新补充的证据全部递交,又等了四个月,可盼来的结果还是一样。

    2018年4月2日万念俱灰的叶桂香在南京第三巡回法庭内,当场以头撞墙自杀,晕倒后被120救护车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后所幸生命无大碍。

    昨天(2019年3月11日)叶桂香第八次来到南京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咨询儿子叶剑的案件进展情况,结果再次遭到推诿、忽悠。

    叶桂香表示,她为儿子叶剑伸冤已经整整11年了,自从善良的儿子出事后,她的人生也彻底改变,她变卖家中一切,活着的唯一希望就是为无辜、善良的儿子叶剑伸冤、讨回公道。她不知还能在伸冤的路上坚持多久!

  • 李文足等709家属向最高法检拜年

    【民生观察2019年2月7日消息】709王全璋律师被捕超过三年半,今年春节是全璋律师缺席家庭团圆的第四个春节,家属至今未能成功探视全璋律师,而辩护律师方面仅有山东济南刘卫国律师作为官方认可的代理人曾有三次会见机会,但出于某种不可描述的原因,并未有透露有关王全璋律师的个人身体健康、精神状态等方面的信息。

    当局指控王全璋律师犯“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于2018年12月26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进行第一次庭审(闭门审理),2019年1月28日一审宣判,王全璋律师获刑四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今日2月6日(大年初二),王全璋妻子李文足、王全璋姐姐王全秀、王峭岭、原姗姗、刘二敏等709家属先后去到位于北京东交民巷的最高法院以及位于沙滩的最高检察院,分别向最高法院长周强及最高检察长张军拜年,寄望最高法和最高检在”2019少做恶事、少制造冤假错案,真正履行监管职责”。

    家属们在两处拜年时并未发生如以往一样的大规模阻扰,只有少量值班人员和武警出来维持秩序,并要求路人不要拍照和停留。709家属分别在最高法和最高检大门口拉起写有“709家属送祝福”的红纸标语以及呼喊“无罪释放王全璋”等口号。

    709家属拜年期间,有几名香港媒体记者跟踪拍摄采访,行至最高检察院后遇到多名警察上前盘查证件,且不准港媒记者逗留采访,阻碍近半个小时后方准离开。
    2月4日(大年三十),709家属李文足等人按照原定“陪全璋过年”计划前往天津第一看守所,并准备御寒衣物及露宿用品,计划在天津一看外面露宿一晚陪伴于高墙之内受罪的王全璋律师。

    家属在抵达天津一看后,随即在看守所接待处为全璋律师存钱存物,过程相当顺利,工作人员有别于以往冷冰冰的温和态度令家属们倍感意外。
    半夜露宿天津一看,家属集体呼叫王全璋和合唱《囚歌》,希望全璋律师能够听到并感受到家属们的暖暖爱心。期间有少量值班武警出来阻止,劝阻拍照及大声喧哗。
    709家属在天津一看“陪全璋过年”露宿行动得到网络广泛关注,多名天津及外地网友去到现场慰问支持,北京维权人士泉先生及多位北京市民驱车一百多公里赶到天津一看,给709家属送上热腾腾的饺子,为家属们加油打气。

    露宿行动翌日(大年初一),709家属去到天津公检法部门拜年,并送上祝福,祝愿天津市公安局等部门”2019猪年少做恶事,多做善事,不要再搞709这样的冤案”,过程同样顺利,并未遇到阻扰,但亦无人出来接待。



  • “林明洁案”开审 控方证据无力、错漏百出

    【民生观察2018年3月29日消息】连续两日(3月27,28日),已羁押近两年的辽宁沈阳维权人士林明洁涉嫌“寻衅滋事”案第二次在沈阳市铁西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方提供证据及证人证言等问题错漏百出,最后该案再次以休庭结束,法院对案审没有进一步的情况说明。该案上次休庭是在2017年8月23日,由于管辖异议等问题而休庭。

    3月27日上午八点多,沈阳铁西法院周边已经聚集百人前来旁听林明洁案开庭,当局出动大量警力和便衣人员在法院附近戒备。法院以法庭座位有限为由,只允许三个名额的旁听人员进入法庭,其余百位要求旁听者一律拒之门外,多人表示不满一度引起鼓噪,但最终未发生不愉快事情。由于该案上次开庭时因为管辖异议以及法官辱骂辩护律师等原因,该案前任辩护人王秋实律师与当事人林明洁在无奈之下解除委托。蔺其磊律师及常玮平律师接受林明洁委托成为该案最新辩护律师,这次出庭为林明洁辩护。

    在第一天(3月27日)庭审中,双方质证过程主要针对林明洁被指控“寻衅滋事”的几个证据,包括”徐纯合被枪击事件”后民众寻求真相的相关视频;“六四天网”黄琦收到的访民短信;国家信访局门口呼喊“辽宁腐败,沈阳腐败”的视频;住建部附近角落林明洁独处的视频;白马寺地铁口没有林明洁出入的视频等。虽然律师当庭针对检察机关向法庭提供的系列证据发表质证意见中指出,这样的“证据”也能提供到庭审现场,感到十分悲哀和可笑,但庭审继续,法官还是让控辩双方及被告当事人林明洁发表了质证意见。在非法证据排除阶段,律师当庭提醒法官,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应优先于其他程序,并对公安机关出庭作证的有组织犯罪大队大队长的信誉度提出了质疑。

    庭审第二天,林明洁及辩护律师就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未完全履行就进行举证质证提出程序违法,要求检察官回避,遭到审判长直接驳回。于是,律师在获得林明洁同意后决定不再进行质证。律师指出,检察官的回避不应该由审判长决定,而应该由检察长来决定,在律师和当事人的坚持下,检察官请示了检察长,但检察官的回避问题未获批准。最终,法官只是强调已将林明洁要求的将刑讯逼供获得非法证据排除违法一事记录在案。据称,林明洁之所以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是因为曾在看守所三楼特讯室遭遇了五人对其的刑讯逼供。

    在法官的强行推进下质证继续进行。公诉人陆续举出的证据均为截访公安人员及街道维稳办工作人员的证人证言及各单位的情况说明。为此,律师当庭指出,所有证人证言惊人雷同,应视为言词证据且达不到应该证明的目的,提醒法官不予采信。同时,林明洁也指出,截访本身就是违法,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截访人员证词出现在指控合法上访行为的庭审上,本来就是荒唐至极。律师进一步提醒法官,应该将庭审中发现的犯罪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同时指出,各单位均有监控设备,完全可以一一调取相关视频,可以对林明洁等人是否犯有“扰乱社会秩序”的罪行一目了然,却使用没有证明力的住建部等单位明示为“内部使用”的书面情况说明,是否尽到应尽的取证义务值得质疑。

    辩论阶段,面对公诉机关的有罪指控,律师做的无罪辩护特别强调,一个公民依据《宪法》履行公民监督的责任和义务,寻求真相和举报控告,如果得不到法律保护反而受到有罪指控,将来的社会势必发展到令人恐怖的“和谐”。林明洁的行为不但不应受到追诉,反而应当是积极称为践行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的提倡者。

    当事人林明洁面对当局的有罪指控,在最后陈述时特别强调,让无罪的人获罪的人是有罪的。最后,法庭以休庭的方式结束庭审,并没有对案审作出进一步说明。

    有关林明洁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辽宁沈阳上访维权人林明洁再次被刑事拘留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0/2016/0909/14891.html



  • 李文足第26次前去最高法控告继续无果

    【民生观察2018年3月16日消息】“709案”王全璋律师被失踪已经980天,两年多来,多达十几位家属委托的律师均无法获得当局准许会见当事人。今日,王全璋妻子李文足女士在多位朋友的陪同下去到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第26次控告,但还是同以往一样,未能进入办事大厅,未有官员现身理会,有的只是声称“执法”的大批法警。

    据悉,今日上午九点半,李文足在王峭岭和野靖环等十数位朋友的陪同下去到位于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办,对天津警方进行第26次的控告。

    据同行的“709案”另一家属王峭岭讲,当她们到达最高法信访办门口时,十几名戴着口罩的法警已经在大门口严阵以待,其中一法警大声喝止随同拍摄的王峭岭“不准拍照”,王则以“宪法规定公民有拍照权利”为由回击,法警无以反驳。到达安检通道,一法警示意留步,声称需要请示领导。请示返回后宣称“必须出示法律文书,才能进去”。当李文足出示控告信后,法警却以“我们这儿就这规定”为由拒绝承认控告书为法律文书。无奈之下,李文足、王峭岭等人只好原路退出最高法办事大厅。

    事后王峭岭女士表示,最高法竟然认为控告信不是法律文书,工作人员连看都不看,言下之意只有得到最高法的手令才能进入大厅办事?“709案”家属每次前来最高法最终都是被阻拦在安检通道,其实就是“规定不能进入最高法”,最终目的就是不收“709案”家属的控告信。

    网友刘先生表示,“709案”目前只剩下王全璋律师一个人尚不知生死,近一千天都没有任何消息,十多位要求会见的委托律师悉数被拒,家属仅有一次存衣物的情况,还不知道王全璋本人是否收到。对于家属控告天津警方的违法行为,最高法之所以一直拒绝接收控告信,已经不言而喻了,铁板一块的极权体制,典型的政治迫害,想必如此,大家在强烈谴责当局得无耻残暴的同时,只是更加担忧王全璋律师的个人健康或刑讯逼供的状况,

    有关王全璋律师及家属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李文足第十六次前往高法控告再次无功而返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7/0901/16354.html



  • 照顾精神病露宿者 多市年花6万最昂贵

    魁省麦基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的一项调查显示,照料无家可归的精神病患者是非常昂贵的。在温哥华、多伦多及满地可这三个城市,为一个这样的人士提供服务,每年平均花费超过5万元。其中以多伦多的最昂贵,接近6万元。

    费用包括廉租屋、戒毒、紧急救助、救护车、警员、出庭协助、社会服务以及残疾津贴等,但是药费没有算在内。

    研究人员和社会工作者都认为,政府应该改革目前的服务机制。因为照目前的做法,无家可归的精神病患者没有减少,对他们的服务也不见改善。一个魁省满地可慈善救助组织的负责人皮尔斯(Matthew Pearce)认为,更有效做法是,在精神病人露宿街头之前就采取措施帮助他们,而不是等他们无家可归才提供帮助。

    数据源:加拿大国际广播电台(RCI)(来源:星岛日报 https://goo.gl/euSwy8 2017-08-02)

  • 最早的卧底女记者:装精神病我容易么

    话说 ..
    在 19 世纪末期,美国有一群特别的女记者 ..
    她们潜伏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扮成乞丐、服务员、店员、精神病 ….
    她叫 Elizabeth Jane Cochran,她就是其中一员 ..
    她是最早期的调查记者之一,可以说是她开创了隐秘采访的先河 …
    今天要说的,就是她的故事。
    姐们出生于 1864 年,她从小就是一个敢说敢做的女子,也一直坚信男女平等
    于是当她在《匹兹堡电讯报》上看到一篇歧视女性的报道时,她立马怒了。
    那篇报道说女性就该待在家里,不应该上学受教育也不应该出来工作 … 当时 21 岁的姐们随即怒写了一篇文章驳斥这种观点
    然而她没想到 … 报社的编辑看到她寄来的斥责文章不仅木有生气 .. 反而决定给她一份工作机会。
    就这样,姐们在 1880 年代晚期走上了记者的道路,并且用 Nellie Bly 作为她的笔名。
    那个年代,大多数女性记者通常就写写园艺、时尚等话题 … 但姐们却把目光投注到了社会上那些受压迫的人们身上 …
    她的第一次卧底调查 … 是进入布莱克韦岛上一家女精神病院 …
    为了让自己能顺利被精神病院收容,她在家各种练习当一个 " 精神病 "..
    她表现得各种 " 疯狂 "… 整夜不眠,各种对着镜子撕扯自己的衣服头发 …
    她的卖力表演甚至骗过了专业人士 .. 医院里的医生和法官最后都判定她有精神病,最终她 " 如愿以偿 " 被送进了那家精神病院
    在那里 .. 她亲身经历了各种暴行 ..
    吃腐烂的食物 .. 喝脏水 … 洗冷水澡 .. 被看护殴打 ..
    医院里都是乱窜的老鼠 … 被送到这里的病人简直就是在受非人的折磨
    就这么体验了整整 10 天 … 她才被人救出去 …
    因为她的揭露报道 … 纽约市的官员最后终于同意给精神病院多拨款,并且下令改革精神病院照顾病人的方式。
        用这样卧底的方式,她还揭露了工厂里受到虐待和压迫的穷人、政府里不正当的政治说客、婴儿买卖等各种社会现象 ….
        她冒着危险,深入各种 " 龙潭虎穴 ",只为了揭露真相 …
        她的读者越来越多 … 人们都在期待她在下一篇文章中又会揭露出什么震惊的事情。
        她的报道也给社会公众带去了实质性的影响 .. 很多保护法都是在她的推波助澜下推行 …
        然而这样的做为 …
        自然也引起了很多利益集团的不满 …
        她曾被报社禁止再写严肃的社会话题,也收到过被逮捕的警告威胁,不过她还是坚定地做着自己觉得对的事情。
    除了是卧底记者的先驱者 .. 她还是第一名独身完成环绕全球的女子 …
    那是 1889 年,有人建议她所在的报社模仿儒勒 · 凡尔纳的著作《环游世界八十天》,派一位记者绕全球一周旅行 … 姐们自然的成为不二人选。
    11 月 14 日,她从纽约启程,造访了英国、日本、中国、中国香港和其他地方 …
    她孤身一人完成了长达 24,899 英里的行程,以 72 天 6 小时 11 分 14 秒创下了当时最快环绕全球的世界纪录。
    那个年代,像姐们这样敢想敢做、无所畏惧的女性记者还有很多。
    她们也许没有姐们这么有名 … 但她们的工作对女性地位的提高、对社会都有着非常大的贡献 …
    (来源:英国那些事http://www.myzaker.com/article/58129fc09490cbe91c000014/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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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师大被杀学生哥哥:最担心嫌犯“被精神病”

    在距21周岁生日还有100多天的时候,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大一学生芦海清的生命戛然而止。3月28日下午,当他的哥哥芦海强在殡仪馆见到弟弟的遗体时悲恸得无法站立。所有的证据都将嫌疑锁定在一个人身上——与死者同龄,而且是老乡、同学兼室友的滕某。
      伤心欲绝的被害人亲属将照片和事件经过发布到网上,这起校园恶性凶杀案顿时成为网络热点。4月15日,校方和警方各自通过其官方微博对此事做出回应,确认了案件的发生。在网上一片“严惩凶手”的舆论声中,嫌疑人母亲向媒体表示,儿子曾有过自杀史,事件再度发酵。
      如果滕某曾经的自杀史被证明属实,将会对案件产生什么影响?精神病患者是否可不负刑事责任?除了对刑责的追问外,其他各方应当作何反思?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对此进行追踪。
      事件回顾:花季少年惨死校内 疑凶为宿舍室友
      在芦海强眼里,弟弟平时是个“心比较大”,跟人“自来熟”的人,“很爱交朋友,吵架了隔天就翻篇”。
      3月26日,芦海清打电话给芦海强要生活费,并表示和同学闹了矛盾,“最近心情不太好。”
      事后的调查显示,芦海清与滕某平时有过一些磕磕绊绊,3月26日,因为芦海清在宿舍里唱歌,再次引起了滕某的不满,二人吵了起来,还打了一架,后在室友的劝解下,二人暂时和好。
      1995年,芦海清出生在甘肃白银市景泰县的一个山村。2岁时,父亲遭遇意外去世,母亲多年前改嫁,无人照顾的芦海清被接到了大伯家中。虽非亲生,但大伯家对待芦海清视如己出。他从小也管堂哥芦海强叫哥哥。
      3月27日,滕某外出一天,晚上11点40分回到宿舍,把芦海清叫到了宿舍旁边的学习室。
      3月28日零时17分,滕某跑回宿舍楼,称自己砍了人要求室友报警,并称不报警的话还要继续砍人。随后他又跑回案发地点,将自己反锁在学习室内,最后被接到报警赶来的民警控制后带走。
      成都航天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显示,芦海清因头颈离断伤死亡,死者身中50多刀,遗体缝合整容花了近2万元。
      4月9日,家属将芦海清的遗体进行了火化,4月11日,他们将骨灰带回了甘肃。
      亲属称嫌疑人有自杀史 精神病患者可绝对不负刑责吗?
      随着事件的发酵,近日滕某母亲向媒体表示,滕某在中学时曾两次割腕自杀,第二次险些未能抢救成功,在医院住了半个多月,之后转学,曾经在高中时休学一个学期。
      滕某的代理律师罗律师告诉记者,4月初,她在看守所内与滕某进行了第一次会见,并向公安机关申请了精神病鉴定。
      “作为律师,在法律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是基本的职业道德。滕某是否患有精神病,在法律上不以他自己和他家人的陈述为准,也不以我们会见时的认识、感觉为准,而是以公安机关最终的鉴定结果为准。”罗律师说,鉴定将在本月底或下月初出结果。
      芦海强在4月18日发布的公开信中称,“希望法律能够公正、严明、公开地惩戒凶手,不要有任何的事外因素来左右滕某杀人的事实,我们不要所谓的赔偿,不提任何关于钱财的诉求。”公开信还质疑了嫌疑人家属所称的自杀、休学、住院等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现在,我们最担心的就是滕某‘被精神病’。”芦海强说。
      如果滕某曾经的自杀史被证明属实,将会对案件产生什么影响?精神病患者是否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四川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家、研究生导师傅江对此作出了详细的解读。
      “嫌疑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关键在于他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是否具备辨识、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如果鉴定出他在实施行为时完全不具备该能力,则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完全具备辨识、控制的能力,他就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处于中间状态,按照刑法规定,可以根据情节,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傅江说,“换句话说,最终影响定罪量刑的是行为人实施行为当时的控制、辨识能力,不是之前也不是之后。过去患有抑郁症有可能会对他的精神状态有影响,但不能必然说明现在就有精神病;即使现在患有精神疾病,也不能必然说明案发时他完全没有辨识、控制能力,一切都要以专业鉴定结果为准。”
      被害人家属要求校方公开道歉 悲剧当引多方反思
      4月20日下午,芦海强向记者表示,他将要求四川师范大学就此事向全社会公开道歉。
      “对于我弟弟芦海清被同校、同寝室的室友滕某杀害一案,学校存在管理缺失、教育不力、防范不当等过错。案件发生后,学校更未及时向社会公布,而是在事件被我们发布到网上后才向社会公布。”他表示。
      4月20日夜间,四川师范大学校方向新华社记者表示,之所以在案件发生后半个月才公布,是因为首先考虑到这是一起刑事案件,案件尚在侦查之中,涉案信息应由警方发布。半个月后,公安机关初步查清了相关事实,经过有关部门同意,学校按照相关程序对外发布;二是由于案情重大,在案情尚未查清时,如学校盲目公布有关情况,极易引起全校师生心理恐慌。
      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对这起案件的发生非常痛心,该案消息的持续发酵,对有关师生不同程度地产生了影响。学校正采取有效措施,把这种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我们今天的大学校园,学校的管理似乎还停留在‘亡羊补牢’的层面。与其在发生悲剧后采取各种方式降低影响,还不如正视宿舍人际关系这个问题,做些事前的防范。”四川一所高校的一名在读研究生表示。
      在四川师范大学网站上显示,该校于去年10月9日举办了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培训会。四川师范大学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该校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十分重视,学校2003年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有专职人员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还有兼职心理咨询师。新生入校时,学校为每一位学生用专门的心理量表进行心理状况的评估,并将结果反馈给学院心理辅导站和学生本人,学院心理辅导站针对有预警的对象进行访谈、排查和干预,同时进行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个别心理咨询,团队心理辅导和心理素质训练。
      校方表示,犯罪嫌疑人滕某在新生心理普查中,结果未见异常,未进入预警名单。遗憾的是,学校老师没有接到滕某监护人关于其子心理既往病史的报告。在今年开学之初,学校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危机个案排查时,滕某并没有什么异常行为,也未进入危机干预名单。
      校方还表示,在案件发生后,校方第一时间对死者生前同寝室同学、班级同学、交好的同学及老师、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人员进行了心理危机干预,目前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还在持续进行中。
      “校园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再健全的心理教育、生命教育,都无法成功塑造所有人,也不可能百分之百地让每个人做到妥善处理与社会、与他人的关系。但是,作为教书育人的地方,校园应当具备比其他场所更加严密的危机防范、应对机制。这个案件折射出当前高校的危机防范和应对系统中存在漏洞,值得反思。”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刘伟说。
    (来源:新华社http://news.sina.com.cn/s/wh/2016-04-21/doc-ifxrpvqz6201205.shtml  2016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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