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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第二次会见李翘楚

    【民生观察2021年9月14日消息】2021年9月10日,律师第二次会见了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的李翘楚,翘楚幻听症状因服药有所缓解,药物副作用也在逐步减小。律师此前2次申请取保候审均被驳回,律师将再次申请取保。翘楚目前羁押在山东临沂市人民医院东区(监管医院)。

    李翘楚上月在山东临沂市人民医院东区(监管医院)羁押期间,发现幻听症状严重,必须服药治疗。

    此次律师会见得知,翘楚幻听症状因服药有所缓解,药物副作用也在逐步减小。

    律师告诉她朋友们给她寄过明信片。翘楚说很感动感谢大家关注,但至今未收到任何一张。

    就取保候审问题,律师告诉翘楚此前2次申请被驳回,回复只有一句:有必要继续羁押。翘楚苦笑,律师表示不会放弃,将再次申请取保

    丁家喜妻子罗胜春表示:“因为公布了许志永遭受酷刑的情况以及投诉关押许志永的看守所伙食等问题,翘楚遭到了羁押,她是无罪的!临沂市公安局和检察院利用职权,操控法律,打击报复,剥夺和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才是真正的犯罪!”

    公开资料显示,李翘楚,女权主义者,劳工问题研究者,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研究生毕业于英国约克大学并获公共政策硕士学位,其后于清华大学从事研究助理的工作。李翘楚长期参与、关注和研究中国大陆的劳工、女权和民间维权议题。她的研究领域涉及劳工视角的养老保险等政策问题。

    2017年秋冬,在北京郊区“清理低端人口”的强拆和驱赶外来农民工事件中,翘楚和其他志愿者一起持续搜集汇集信息,分享资料,并到受影响严重的社区广为传播,让失去工作和居所的打工者得到用工、获取免费和平价住宿的线索。

    2018年后,她积极介入反996、MeToo等民间自发运动,整合档案和撰写报告,于推特等平台声援各类良心犯及其家属。

    翘楚2019年6月确诊抑郁症,必须定时按医嘱服药,但患病并未影响她继续为社会正义奔走。武汉疫情爆发后,她参与多个线上线下志愿协作小组,向北京当地环卫工人发放口罩。她同时协助疫区孕妇的自助互助,对接医生志愿者。看到疫情中包括方舱医院出现的一些问题,缺乏对性别议题特别是性别暴力问题的预防的关注,她立即组织志愿者搜集和整理紧急状态下防止性暴力的建议。

    因为长期深度参与公民社会活动,她多次被国保和公安骚扰,2019年12月初开始,她的住所外每日都有国保值班,并跟踪监视其上下班,严重侵犯其日常隐私与公民权利。

    12·26公民案发生后,当局大规模搜捕参与厦门聚会的公民,包括翘楚的男友许志永。

    2019年12月31日,翘楚在许志永流亡期间被北京警方传唤24小时,在北京海淀区公安分局度过了新年。她之后在网络发表《戴手铐跨新年:12∙31被传唤经过》,公布传唤过程,呼吁更多人打破恐惧,关注并声援“12·26公民案”。许志永于2020年2月15日晚在广州被警方带走,李翘楚亦于2020年2月16日凌晨被北京警察带走,之后被秘密关押长达4个月。获释后,她在推特上发表被囚经历,并声援其他被捕人士。

    2021年1月21日,律师首次获准通过视频连线许志永对话,许志永披露,目前关押他的临沭县看守所提供的食物,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严重不足。许志永每顿饭只有一个馒头,一直处于饥饿状态。看守所还以高于市场三倍的价格向被拘留者出售食品和其他日常用品。近日,与许志永被关押在同一地点的另一位人权捍卫者丁家喜也说他于2020年在山东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被实施酷刑的细节,以及临沭县看守所食物不足的情况。

    李翘楚在获悉以上情况后,开始持续投诉关押许志永的看守所伙食问题。

    2021年1月31日,李翘楚向看守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看守所公布向被羁押人提供食物的信息,包括看守所确定在押人员的食物标准和出售给在押人员的价格;负责确定、采购和监督官员的身份和联系方式;看守所对在押人员食物的预算和支出。

    2021年2月2日,李翘楚向山东省公安厅投诉临沂市公安局和临沭县看守所克扣许志永的食物作为惩罚措施,违反了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在押人员食物份量和出售商品价格的标准。

    2021年2月6日,李翘楚被北京国保约谈,随后被山东临沂警方带走,后遭刑事拘留。警方向李翘楚的父母出示了一份拘留通知书,显示李翘楚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

    2021年3月15日,李翘楚被以相同罪名批准逮捕,羁押于山东省临沂市人民医院东区(监管医院),律师多次要求会见遭到拒绝。

    2021年8月27日,在被关押近七个月后李翘楚首次获律师会见。据了解,她出现严重幻听,需长期服药,但不后悔为男友许志永发声,坚信自己无罪。由于李翘楚有抑郁症和甲状腺病史,她的精神及身体状况备受关注。关注事件的人权律师吴绍平透露,李翘楚幻听症状严重。为了保持头脑清醒,她坚持吃药,但也带来了严重副作用。

    2021年9月10日,翘楚第二次获得律师会见,其幻听症状有所缓解。


  • 李新华敲盆抗议法官上门普法

    【民生观察2021年9月12日消息】2018年2月,辽宁沈阳人李霖因在推特上发布新疆现状信息,被新疆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其母李新华一直为儿子奔走喊冤,遭当地维稳人员监控打压。2021年8月27日,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法院的马庭长等人上门来给李新华普法,遭到她敲盆抗议,并怒斥法官有法不依,知法犯法。

    以下是李新华根据2021年8月27日的视频整理:

    我为什么会用敲盆的方式送走上门普法的马庭长。

    2021年8月27日,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法院的马庭长上门来给我普法,陪同的有辖区龙盛街副书记(女)、一位社区民警、一位社区干事。

    我在茶几上放好全套案卷,坐在小板凳子洗耳恭听。

    马庭长说:“给你们进行普法宣讲是我们的一项工作任务,今天要讲6个方面。李霖按照法律规定已经判了,他的犯罪行为是他自己造成的和你们没有关系。”

    我说,“听不下去了,怎么没有关系?你们株连九族。今年6月我回乌鲁木齐市家中每天24小时被多人监控,现在我出门都是受限制的。”

    到底是谁在犯罪?(我拿起茶几上的全套案卷)这套案卷是你们给我儿子搞的犯罪材料,实际上成了你们这些人的犯罪证据,这里面白纸、黑字、红印章纪录着他们的罪恶!

    你们在哪一个程序上做到依法了?你们非法抓人,大量造假陷害我孩子,不允许我自已请的律师介入。你们在法庭上仍然大量造假:不按法律规定进行公开开庭,你们拒绝旁听,在法庭上让李霖全程戴着手铐,不允许高度近视的李霖戴眼镜,判决书上写着‘对13个方面的证据进行了质证、认证’,按基本程序下来,不足半小时的庭审,时间是远远不够用的;明明是公诉人刘进波和一位汉族女检察官参加的庭审,你们写成刘进波和一位少数民族检察官沙拉买提.艾尔肯,判决书上写的审判长邓颖参加了庭审,实际上她没有参加,法庭上参加的人也在造假,你们的合议庭是违法的,你们的法庭是无效的!但是,你们在庭审笔录和判决书上却写着‘公开开庭,旁听4人’,‘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公开开庭’。

    在执行阶段你们仍然违法,你们不移送监狱,一直给李霖戴着脚镣,戴了3年,在我的呼吁下才解除。

    你们敢公开承认这些吗?你们敢做不敢当,土匪不如!”。

    马庭长:“你不要太激动,听说你们一直在申诉和控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你们自己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我控告了3年没有人管。

    只有你们自己守法了,这个天下就是太平的!今天你们竟然还上门给我普法,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我越说越激动,马庭长说:“你情绪比较激动,今天就说到这吧”,他们就走了,从进门到出门不足14分钟。

    我怒火中烧,拿起盆和擀面杖,抢先走在单元楼门前敲盆抗议:“乡亲们,水区法院的人来给我普法来了。大家看一下,还有王法吗?他们胡作非为,把我孩子:造谣陷害,判刑4年,戴脚镣3年。在我的呼吁下才给他把脚镣去掉。他们大量造假陷害我的孩子。今天他们上门给我来普法来了,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他们眼里还有党纪国法吗?他们自己不遵守法律,还来给我上门普法!有王法吗?新疆有王法吗?今天是2021年8月27号,我叫李新华,大家都认识。看一下他们!”。

    据悉,2018年2月,31岁的辽宁沈阳人李霖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探亲过春节,因为在推特上发了5条有关新疆现状的信息,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一直戴脚镣关押在看守所,家人不能正常会见或通话。2021年2月,其母亲李新华得知李霖已戴脚镣3年,在外界呼吁下于3月份解除脚镣。2021年5月李霖被移送监狱。其母李新华一直在为儿子喊冤申诉,长期遭到当地维稳人员监控打压。

    李新华电话:13639955916

  • 异议人士李悔之不堪监控留遗书自杀

    【民生观察2021年7月23日消息】著名公众知识分子李悔之(本名:李立群)先生,因不堪监控,于7月22日留下遗书服剧毒农药后,经抢救无效,于2021年7月23日上午8时53分身亡。李是大陆著名政治异议人士,是“独立中文笔会”成员,多年来发表了大量批评中国政府以及共产党的文章,胡温时代曾被评为“全国百大公共知识分子”、”影响中国百大名博主”等称号。习近平主政期间被列为“部级”维稳对象。李悔之在《我的遗书》中,详细讲述了自己以死抗争,自杀殉道的心路过程。

    李悔之:我的遗书

    胡、温时代开始,本人在网上发表文章,呼吁公平正义,批评诸种弊端,力推体制改革……屡屡被评为“全国百大公共知识分子”、”影响中国百大名博主”等称号。然而,自从换届后,特别是”伟大的中国梦”之后,言论空间愈来愈逼仄。到2017军“十九”大,我突然被列为“部级”维稳对像(是惠州市“唯一”——多位国保告诉我这一“荣誉”)。而且是广东惠州市和河源市两市“共管”,因我户口所在地也在河源龙川县,所以我回龙川时,由河源龙川县国保负责监控。由于我极少回老家河源市龙川县,平时监控主要由惠城区国保大队负责(市国保在重要节日出现一下)。电话受监控,我到外地,或外地朋友到惠州探访时,皆须向国保部门“说一声”(有数次外地朋友来惠州邀我吃饭受阻)。

    2020年3月,本人因患脑溢血成为“二级残疾”、走路要靠拐杖辅助的情况下,我曾多次指出要求能否解除监控,城区国保如实告知:他们会向上面汇报我的请求,至于何时能解除,他们无权作出决定。

    今年6月19日下午,城区国保徐指导员带市局国保大队覃副大队长、黄教导员(女)来我家中“拜访”(估计是为建党一百周年前来),我再次提出:本人患病在身,为后患症所困,已无能力“反党”了,监控能否解除?回答仍跟去年一样!

    建党100周年的前两天,即6月29日上午,市国保大队姜大队长,以及覃副大队长两人又来家访(显然是为建党一百周年再次前来),姜大说很久没看望“李老”了……我又提出何时能解除“处遇”问题,他也没正面回答此问题.

    无论在国内、国外发文,我都署以实名实姓;举凡撰文内容,皆在宪法允许范围内,立足于建设性批评,素无偏激极端之言,缘何几年成为部级“维稳”对象?……去年在身患脑血后,我已一年半时间没有发表过任何批评性意见,但凡节日,监管却没降还升——今年“七一”前,惠州市国保大队覃副大队长及黄教导员先后主动要加我微信(之前,只有城区国保大队周副大队和徐指导员主动加我微信),“七一”之前两次“慰问”,7月16日上午,城区国保大队周副大队长又来电“谈心”……所有这些都预示着什么可想而知。

    古贤一再教导统治者:“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渍,伤人必多,民亦如之”,而今呢?执政者不是用对话的方法坐下来好好听取知识分子的意见、批评,而是动用国家专政机器,采用胡萝卜加大棒政策,使得知识分子纷纷屈服于现实之下,无言再敢上书言事,无人敢发表异议意见,整个国家万马齐暗,庙堂之上一片侫媚阿谀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结果是把批评者、异议者关进笼子里!

    我希望看到的是:执政者能心平气和坐下来听听异议人土的意见和建议,不是总看到公安机关的同志上门……伟大领袖说:“除了沙漠,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一万年以后还会是这样。”——既然有左中右,怎能永远用国家机器弹压一方?总是让政治立场相左一方看不到前途和希望?贵党专政已经七十年了,“七一”讲话,让人强烈感受到的是向原教旨的大回归,上层建筑的“与时俱进”变成了“与时俱退”,让人根本看不到一点希望!难道,这就是生为中国人的不幸和悲哀?

    “七一”也是一场唯物主义者的伟大盛宴,它令人想起了狄更斯名言“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每坏的时代”——能走的都去美帝大加拿去澳洲了,剩下不能走的只好“一心跟党走”……可“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历史当然就虚无主义!……

    没有人能看清前途和希望!从来没有那样绝望过!当然,有些人还坚信“天会亮的”——因为,他们小时候电影《永不消逝的电波》看太多了……

    说了十几二十年了,不说那么多了,说了也是白说!

    作为肉体上每天都饱受脑溢血后遗症折磨的人,精神上还要经受生命不堪承受之重的重压,只好“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了。

    本人今日“自绝于党和人民”,与惠州市国保执法人员无关——再次强调:自2017年以来,惠州市国保大队、惠城区国保大队人员言行都很文明,素质都很不错,他们不过是执行上层命令例行公事而已,对本人从无不文明行为。责任在于他们的上层——他们应对我的死负责任!

    我死之后,家人不要举行任何葬礼。骨灰要倒东江河,不要保留骨灰。

    李悔之(李立群)2021年7月22日


  • 辽宁李晓东在北戴河被非法遣返

    【民生观察2021年7月23日消息】早上六点半接到辽宁辽阳维权人士李晓东的信息,百年党庆已经过去了,李晓东原是辽宁辽阳工商银行下岗职工,下岗后李晓东一直维权在北京一遍打工一遍维权,从两会被当局从北京接回后一直在家里,两会后又返回北京,党庆期间当局再次被当局接回控制以解决问题为由一直拖延,最近党庆已经结束了,李晓东想出去旅游一下到北戴河旅游,没想到他在北戴河大街上走路被警察以检查身份证为由接受检查后送到安置中心,随后李晓东在微信群发信息寻求大家关心。李晓东求救信息如下:

    李晓东(网名:行天下)这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福民社区公民,身份证:211003196011040013,电话:19801150831,2021年7月21曰辽宁辽阳维权人士李晓东到北戴河旅游,在街上走路时被当地警察查验身份证后将他带到派出所,然后被送到北戴河(治安服务中心),由辽宁省公安厅驻北戴河工作组接出,交给辽阳市公安局驻北戴河工作组带到山海关帝森酒店,又由辽阳市白塔公安分局武圣派出所的警察从帝森酒店接出,于凌晨4点40分左右带出帝森酒店然后遣返回辽宁辽阳市路途中。

    辽宁省辽阳市前工商银行职工李晓东,1978年参加工作,1994年调入辽阳市工商银行工作,在辽阳市工商银行连续工作了12年,2005年11月下旬银行非法将终止劳动合同,银行单方面违约不出具任何法律手续,并且工龄归零,银行还掠夺劳动者李晓东各种福利待遇,还有同工不同酬等相关待遇,强迫李晓东在格式化的霸王条款上签字;“我自愿脱离工商银行自谋职业”的协议,当事人李晓东拒绝签字,也没有领取当时的所谓“买断”补偿金,在这样不公平的情况下银行从2006年元月开始就停止了李晓东的工作,并且还停发了所有的福利待遇,由于李晓东当时还有老母亲需要赡养,下有读大学的儿子需要负担,本人是离异单身,不符合下岗范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即使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也都属于无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银行严重违法违纪掠夺劳动者应有的劳动权利,压榨劳动者应有的利益。

    李晓东被迫下岗后失去了工作,同时也失去了唯一的生活来源,上要瞻养老,下要抚养儿,生活极其困难,多次找到银行行长寻求解决工作问题,要求回复工作,以维持生存,但是行长张红在傲慢的权利下,根本没有把李晓东放在眼里,据不接待反而滥用职权,勾结黑社会人员在银行门口对李晓东围攻,并且嚣张跋扈的说:“你再来银行找行长就打死你”等等。并指示司机在银行门口对李晓东进行殴打,行长张红与黑社会人员还有警察相互勾结对李晓东进行构陷“口袋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留。

    走上维权道路后,多次在当地找各部门都推诿不予解决无果的情况下,千里迢迢北上京城告状,在北京维权长达十几年,风雨露宿,长期居无定所,上访在京城各大信访部门,多次遭到当地截访的围堵,并且捏造事实,打击报复对李晓东进行多次拘留,家人无法承受其各种压力与恐惧,老母亲到银行找行长反映一下家里的困难,行长傲慢拒之不理,反而叫来派出所警察暴力将其母亲拖出工商银行,其姐姐在陪同母亲的情况下,母亲与姐姐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被警察绑架到派出所,母亲由于年迈已高被暴力绑架拖倒,母亲由于过度惊吓与恐惧导致病倒,2008年大年初七,李晓东到银行找行长张红,谈及解决生活困难的问题,但是行长还是“老一套办法”动用手中的权利叫来警察,不问青红皂白将李晓东绑架到襄平派出所非法进行构陷将李晓东处以七天行政拘留,老母无法接受儿子多次遭到陷害,病情加重含冤而死。

    下岗后失去了工作没有任何收入,还要告状,已经向亲朋好友借钱维持生存,债台高筑,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向民政局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低保,从2005年下岗到2010年银行任何问题不予解决,在民政局的帮助下得到最低保障低保以维持基本生活,但是在2012年4月份低保突然停发,李晓东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都相互推诿,不给任何答复意见。

    2012年7月4日,辽阳市工商银行与政府公安局相互勾结,共同作假,以打击报复维权访民,银行,政府,公安局联合制造冤假错案做出对李晓东劳教一年的非法处罚,2013年5月10号解除劳教,但是低保依旧不予恢复,最基本的生活权利都不给予,李晓东失去工作没有任何收入每个月靠仅有的一点点低保生活,低保被停止,生活极其艰难,在多次奔走投诉下才在2014年3月恢复了低保,从2012年4月停发到2014年3月期间23个月的低保一直不予补发,李晓东2012年7月被非法劳教,但是相关部门却在2012年4月就停止了低保,依照相关法律即使处罚期间不发低保也应该是在2012年7月以后停发,而不是在2012年4月份就提前停止,辽阳市民政局完全是违法操作,民政局到底是受谁指示这样违法操作?辽阳市黑社会受谁保护?银行行长背后强大的靠山保护伞是谁?李晓东所受到的构陷迫害该由谁来负责?

    目前李晓东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反而还要承受下岗后的各项社会保险与医疗保险等各项费用的缴纳,已经60岁的李晓东维权十几年无数次的打压,饱受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心酸与痛苦,已经60岁到了退休的年龄,银行给他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及时补发,但是精神上的损失与伤害是无法用金钱来弥补的,银行,政府,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制造的冤假错案给李晓东本人埋下了永远的痛,历史会记录这一切的,正义会迟到,但是从不缺席正义,希望正义早日到来,还维权访民公平正义的权利,制造冤假错案的违法公职人员应该得到应有的处罚追究其法律的责任,该判处的要判处,该处罚的要处罚,还维权访民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 李玉凤、李翘楚获2021“曹顺利纪念奖”

    经“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发起机构公开向社会征集推荐名单并表决,决定将2021年第七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颁发给中国大陆人权捍卫者李玉凤女士和李翘楚女士。

    2021年3月14日是曹顺利女士在她被任意羁押期间受折磨而被夺去生命七周年纪念日,该日被大陆维权人士设定为“人权捍卫者日”。

    李玉凤,现年63岁,常住河南省焦作市。自1988年始,李玉凤在河南焦作的房产陆续遭到政府违法强行拆除,虽然其强拆案于1998年胜诉,但法院不予执行判决,她的抗争遭到打压,2004年她被劳教一年,从而驱使她走上了漫长的和平抗争之路。2006年因纪念中共前领导人赵紫阳被北京当局判刑两年。

    自2012年始到2015年,李玉凤现场声援各种人权案十多起,包括声援许志永、南乐教案、子洲教案;声援在建三江被殴打的几位律师;援郑州十君子案;声援因截访致黑保安死亡的巩进军案;声援程海律师被停业一年的听证会;声援香港“占中“;声援唐荆陵案。以及多次公开祭奠六四死难者。2015年10月26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期间,因在北京南站与十余维权人士合影拍照而被刑事拘留。2017年1月18日,被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出狱后不久,2019年7月5日,因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李玉凤再次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至今一审尚未开庭。

    李翘楚,1991年出生,女权主义者,劳工问题研究者。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研究生毕业于英国约克大学并获公共政策硕士学位,其后于清华大学从事研究助理的工作。李翘楚长期参与、关注和研究中国大陆的劳工、女权和民间维权议题。她的研究领域涉及劳工视角的养老保险等政策问题。此外,她还积极参加各种民间自发行动,比如声援北京郊区“清理低端人口”事件中的农民工、反996、MeToo、武汉疫情下的性别暴力问题等。

    12·26公民案发生后,当局大规模搜捕参与厦门聚会的公民。2019年12月31日,李翘楚在她的男友许志永流亡期间被北京警方传唤24小时,她之后在网络发表《戴手铐跨新年:12∙31被传唤经过》,由此开始实名发声,声援12·26案。2020年2月16日至6月19日,李翘楚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个。她根据自己被秘密关押的经历写下了《李翘楚:被连坐煽颠、指定监视居住的120天》系列文章,详细讲述了自己被关押期间所遭受的酷刑及不人道虐待。当李翘楚了解到许志永在指监期间遭受酷刑后,于2021年1月31日就伙食问题向临沂市公安局寄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月2日就伙食远低于国家标准和高价买餐的问题对临沭县看守所进行了控告,就驻看守所检察官的不履行监督职责进行了投诉,并对临沂市公安局局长和临沂县看守所所长的违法行为进行控告。2月6日,李翘楚被山东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押往临沂,目前被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

    今天,本着“纪念曹顺利女士,弘扬她的精神,继承她的事业,推进人权保护”的宗旨,我们决定把2021年第七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颁发给李玉凤女士、李翘楚女士。

    “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评委会
    2021年3月12日

    附1:历届获奖人排榜

    第一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15年3月14日公布,获奖人是劳工维权人士、公民记者周维林先生。
    第二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16年3月14日公布,获奖人是反强拆普法志愿者贾灵敏女士。
    第三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17年3月14日公布,获奖人是人权捍卫者苏昌兰女士。
    第四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18年3月14日公布,共同获奖人是人权捍卫者陈建芳女士、李小玲女士。
    第五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19年3月14日公布,获奖人是人权捍卫者、公民律师纪斯尊先生。
    第六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20年3月14日公布,获奖人是人权捍卫者张建平先生、王和英女士。

    附2:“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成立公告

    2013年9月14日,中国大陆人权捍卫者曹顺利女士在前往日内瓦参加国际人权学习和观摩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途中,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被带走,此后失踪、刑拘,在朝阳看守所遭到迫害及非人道待遇,身染重病,被剥夺及时医疗救助,于2014年3月14日在北京309医院重症监护室溘然辞世。这是一起震惊全世界的中国政府报复打击民间人权捍卫者的恶性事件。

    随后,世界各民主国家、NGO人权团体等纷纷表示谴责和抗议,对曹顺利被迫害离世表示哀悼,中国大陆的维权人士也以各种方式纪念曹顺利,并要求政府允许第三方独立查明曹顺利死亡真相,追究相关部门和官员的法律责任。

    但是,中国政府罔顾事实、推卸责任、敷衍塞责,至今没有答应家属和律师关于准许独立调查、追究罪责的要求。

    鉴于曹顺利女士对人权事业的巨大贡献和牺牲;

    鉴于曹顺利女士为人权事业无私无畏的奋斗精神,她的生命将唤起世人关注遭受打击迫害的中国和世界其它地方的人权捍卫者;

    鉴于曹顺利女士生命最后阶段的遭遇,向全世界揭示了中国及世界其它地方人权捍卫者面临的艰难境遇和巨大风险;

    鉴于曹顺利女士已经过成为全球人权捍卫者的榜样和顽强抗争的象征;

    为了使曹顺利女士不被强迫遗忘,为了持久地纪念她,也为了推动她未尽的事业,从根本上杜绝其他人权捍卫者再遭受报复、迫害打压,维权网、民生观察、权利运动三家中国大陆民间人权团体,联合发起建立“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

    “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旨在纪念曹顺利女士,弘扬她的精神,继承她的事业,推进人权保护。

    “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将在每年3月14日“人权捍卫者日”公布获奖人。奖金额度六万元人民币。奖金须用于推动和倡导人权,尤其是推动公民社会监督政府履行其人权义务、参与国际人权机制运作,包括消除对人权捍卫者的报复和打压。

    特此公告。

    “曹顺利纪念奖”发起机构兼筹备委:
    权利运动http://www.hrcchina.org/
    民生观察http://msguancha.com/
    维权网http://weiquanwang.org/

    2014年9月26日

    附3:人权捍卫者曹顺利女士简介

    曹顺利,女,北京人,生于1961年,享年53岁。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曾在中国劳动人事部工作,因维护自己的住房权受到单位排挤,最后被迫辞去了工作而上访。在上访过程中,曹顺利了解到访民群体人权被侵害和求诉无门的严酷现实,从而开始关注调查上访人员的人权状况,之后为许多上访维权者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最终成长为一名坚定的人权捍卫者。

    2006年开始,曹顺利重点关注访民群体的生存权和人身自由权,发起“北京维权之旅”活动,带领访民前往国家新闻办示威,要求新闻办给予访民合法上访的权利。

    2009年3月,她与访民一道前往北大抗议教授孙东东有关“老上访户99%有精神病”的言论,并针对《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提出“人权行动计划书”。

    由于曹顺利积极投身于维权活动,而遭到当局不断打压。不仅因维权失去工作,而且还经常被软禁、监控,多次被拘押,两次被劳教。2009年4月10日曹顺利被以“毁坏财物罪”劳教一年。刑满后仅十余天,2010年4月29日,她被当地派出所以毁坏会议室玻璃为由行政拘留十天,之后又以“毁坏财物”为名再次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2011年曹顺利重获自由后,仍奋斗在维权第一线,继续征集上访人员填写人权状况调查表,还着手就《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向国务院申请信息公开,并向国务院相关单位提交申请要求参与人权行动计划的撰写工作。

    2012年6月,曹顺利等各地上访维权人士向国务院提交要求“公开拒绝上访维权群体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依据和理由、公开联席公文的成员和邀请的专家学者向两届联席会议及评估会议提交的资料,调研报告和自我评估报告的目录”等相关信息;同年10月,曹顺利等各地上访维权人士到外交部新闻办,要求外交部公开2013年10月在联合国会议上做有关中国人权报告的相关信息,并要求参加人权报告的起草和撰写,因此曹顺利本人及多名上访维权人士遭到警方的软禁、绑架、传唤。

    在十数次的申请无果之后,曹顺利等各地维权人士于2013年6月到外交部请愿静坐,14天后遭到北京治安总队的清场。但曹顺利等各地维权人士仍然坚守在外交部前静坐整整一个暑期。

    2013年9月14日,曹顺利在北京首都机场前往日内瓦参加国际人权知识培训时遭到阻拦、被关检带走,失踪近一个月后,外界才得知她已于9月14日当天被关进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被以涉嫌“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10月21日,曹顺利被变更罪名为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

    最终曹顺利在被关押半年中,因身患重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治疗,以至抢救无效,而在2014年3月14日去世。

  • 为争取一个馒头被拘的李翘楚控诉着中国人权的绝境

    中国传统最隆重的春节到来之际,北京女权工作者、著名人权活动家许志永先生的女友李翘楚女士,为了给被关押于临沂市临沐县看守所的许志永争取每餐落实公安部伙食标准而增加一个馒头,使关押中的许志永等等先生们不至挨饿,结果被山东省临沂市警方赶赴北京拘押到临沂审讯。在这个中共极权统治集团对外宣称依法治国与强大崛起要引领世界的时代,中共临沂当局居然克扣在押人员伙食,使他们不能达到基本的温饱,而依法要求临沂当局落实公安部规定,争取一外馒头权利,结果竟然遭到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控而刑拘,由此见证出中共极权统治下人权的绝境与法治的伪善。

    据媒体披露,中国腊月二十五日,即公历2月6日,李翘楚被北京郭姓警官以约谈名义叫出,结果遭致山东临沂警方强制带往临沂关押。李翘楚的父母被带到北京市玉桥派出所被要求在拘留通知书上签字,他们只看见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这是李翘楚女士第二次为了中国人权进步而被中共当局拘押。

    李翘楚,女权主义者,劳工问题研究者,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研究生毕业于英国约克大学并获公共政策硕士学位,其后于清华大学从事研究助理的工作。李翘楚长期参与、关注和研究中国大陆的劳工、女权和民间维权议题。她的研究领域涉及劳工视角的养老保险等政策问题。

    2017年秋冬,在北京郊区“清理低端人口”的强拆和驱赶外来农民工事件中,翘楚和其他志愿者一起持续搜集汇集信息,分享资料,并到受影响严重的社区广为传播,让失去工作和居所的打工者得到用工、获取免费和平价住宿的线索。

    2018年后,她积极介入反996、MeToo等民间自发运动,整合档案和撰写报告,于推特等平台声援各类良心犯及其家属。

    李翘楚2019年6月确诊抑郁症,必须定时按医嘱服药,但患病并未影响她继续为社会正义奔走。2020年武汉疫情爆发后,她参与多个线上线下志愿协作小组,向北京当地环卫工人发放口罩。她同时协助疫区孕妇的自助互助,对接医生志愿者。看到疫情中包括方舱医院出现的一些问题,缺乏对性别议题特别是性别暴力问题的预防的关注,她立即组织志愿者搜集和整理紧急状态下防止性暴力的建议。

    因为长期深度参与公民社会活动,她多次被国保和公安骚扰,2019年12月初开始,她的住所外每日都有国保值班,并跟踪监视其上下班,严重侵犯其日常隐私与公民权利。

    “12·26厦门公民聚餐案”发生后,当局大规模搜捕参与厦门聚会的公民,包括翘楚的男友许志永。2019年12月31日,翘楚在许志永流亡期间被北京警方传唤24小时,在北京海淀区公安分局度过了新年。她之后在网络发表《戴手铐跨新年:12.31被传唤经过》,公布传唤过程,呼吁更多人打破恐惧,关注并声援“12·26公民案”。许志永于2020年2月15日晚在广州被警方带走,李翘楚亦于2月16日凌晨被北京警察带走。直到四个月后的2020年6月19日获取保候审出来。

    李翘楚取保后,通过文字揭露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所遭受的种种迫害,积极呼吁营救许志永等等被中共羁押的人权捍卫者,因此不断遭到北京国保骚扰、威胁、传唤。

    2021年1月21日许志永在与外界失联1年零6天之后,首次获准在山东临沂临沭县看守所,与律师进行了远程视频会见。许志永透露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于北京曾经遭到10天左右被剥夺睡眠的虐待。而临沭县看守所条件较差,每人的伙食每顿只提供1个馒头,并且看守所没有供暖,导致许志永耳朵冻伤。身为许志永女友的李翘楚获悉爱人遭遇挨饿受冻之后,愤然起来为许志永争取每餐多一个馒头的基本温饱权。

    李翘楚女士依据中共公安部公布的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标准,而对临沐看守所伙食提出质疑,并依法向山东省公安厅提出控告,向临沂市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该说李翘楚所有为许志永等被拘押人员争取馒头的行动都是合法合理的,从她所发出的四条推文可见:

    之一、这张表是公安部1996年制定的看守所伙食标准,按每人每月17公斤的最低粮食量,一个馒头2两,也可以做大概170个,平均每人每天也能供应5个半馒头。可是临沭县看守所每顿饭只给许志永、丁家喜们1个馒头,那余下来的馒头被谁吃了?还有国家规定的蔬菜、肉、鸡蛋呢?谁的胃口这么好?

    之二、许志永在看守所饿肚子的事,我一直记挂在心里,这几天都没法好好吃饭。1月31日我就伙食问题向临沂市公安局寄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天已经显示签收。希望这些微小的努力让看守所中的家人被合法对待。

    之三、2月2日,我就伙食远低于国家标准和高价买餐的问题对临沭县看守所进行了控告;同时就案件侦查阶段的飢饿酷刑行为对临沂市公安局进行了控告。今天山东省公安厅已经签收。期待明天下午梁小军律师的第二次会见能有充足的时间和畅通的网络信号,让志永知道他一直被惦记。

    之四、2月2日,我就伙食远低于国家标准和高价买餐的问题对临沭县看守所进行了控告,同时就驻看守所检察官的不履行监督职责进行了投诉。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已经签收。昨天律师会见时志永说每顿还是只有1个馒头。临沭县看守所经费的专项拨款每年是276万元,希望检察院依法检察监督。

    李翘楚仅仅依法要求临沐看守所落实公安部规定的伙食标准,想为许志永等等被关押人员争取到多一个馒头,居然就招致中共临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而刑拘。如此荒唐荒谬违法违理的行径,可谓中外历史难寻二例。这有力地控诉着中共违法侵权的本性,向世界昭示了中国人权被践踏的惨况。

    李翘楚女士为争取一个馒头而遭遇“颠覆国家政权罪”指控,被拘押至今已经10天,世界一切关注人权的机构团体与个人,对中共制造如此污辱文明,践踏人权,违反法制,荒谬绝伦的迫害人权捍卫者事件不应坐视而应坚决回击,以捍卫人类的尊严与进步。

    民生观察 2021年2月15日

  • 李翘楚被以“煽颠罪”关在临沂市看守所

    【民生观察2021年2月8日消息】本网获悉,李翘楚家人得到山东临沂警方通知,李翘楚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现被关押在山东省临沂市看守所。现在还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警方说会给邮寄。

    2021年2月6日晚8点半,维权人士李翘楚被山东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带走前往山东临沂。之前,北京海淀公安局郭警官约李翘楚下午3点见面,李担心这是一个陷阱,就将这件事告诉了朋友。谁知晚上警察就叫李翘楚的父母签拘留通知书,通知书上写着李翘楚涉嫌颠覆。李翘楚父母表示女儿没有犯罪,拒不签字,这个拘留通知书也没有发给他们。随后包括丁家喜的妻子及其他朋友公布了这一消息。

    李翘楚,1991年生,女权主义者,劳工问题研究者,本科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研究生毕业于英国约克大学并获公共政策硕士学位。参与过北京清退、#MeToo运动、劳工和人权律师的维权。12.26厦门聚会案中,丁家喜、许志永等多人被捕,李翘楚因是许志永的女朋友,也被捕关押4个月,随后取保候审。

    取保后,她积极奔走营救许志永、丁家喜等人。在常玮平律师揭露自己被酷刑并再次被指定监视居住后,她大力声援,并持续发布此前“被连坐煽颠、指定监视居住120天”的系列文章,曝光她在监视居住的点滴,控诉极权以“国家安全”之名,最大限度行驶绝对权力,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力。

    今年1月21日,许志永、丁家喜的三名律师张磊、梁小军、彭剑通过远程视频见到了他们。两人均告诉,他们受到了酷刑,他们的案子也被拆分,为了不吸引公众注意力,同时案件由“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升级为“颠覆国家政权罪”。

    丁家喜在山东烟台被“指定居所监视”期间遭受酷刑及虐待,包括被长期剥夺睡眠、疲劳审讯、刑讯逼供、限食限水等等。最严重的是曾7天7夜由5名警察轮流审讯;在长达半个月内,每顿饭只给四分之一个馒头,且其中一周被限饮水,每天仅提供600毫升的约一杯水。而丁家喜的10多份刑讯笔录是在遭受酷刑后做的。许志永在北京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也遭到10天被剥夺睡眠的虐待,前5天每天只能睡4小时,后5天每天2小时。在被匿名转押在临沭县看守所期间,每顿只有1个馒头。

    李翘楚在得知许志永被虐待消息后,于2月2日向山东公安厅提出对临沂市公安局及局长李登全和临沂市临沭县看守所及所长周振永的控告。由此许志永、丁家喜被虐待甚至被挨饿被酷刑的恶行昭然天下。由此李翘楚也被视为危险分子。多位民运人士维权人士向民生观察表示,李翘楚的被捕应该是对李揭露当局酷刑的报复,禁止她发声,从而达到对异己迫害的目的。

    民生观察坚决反对对李翘楚的抓捕和迫害,坚决反对对许志永、丁家喜的迫害和酷刑,要求当局无条件立即释放李翘楚、许志永和丁家喜等人,追究实施迫害和酷刑的人员,并对受到迫害的人员实行国家赔偿。

  • 李翘楚:要我收声,我更大声

    2020年1月9日晚,我在twitter上发布了《戴手铐跨新年》的第一次24小时传唤经历,由此开始实名公开发声。此时已经来到了2021年,原来2020年也是会过去的,那些痛苦不堪的、惊心动魄的、孤独无助的、咬着牙的、流着泪的、步履蹒跚的……原来还是会过去的,但我仍然庆幸自己还在场,还有勇气说话,还有能力记住所有的经历。

    2020年11月26日以及之后,我经历着什么

    “你已经违反了取保规定,再发声就随时收监”——2020年11月26日取保候审监管第一次传讯经历

    11月26日早上9点左右,海淀区的郭警官打电话约我下午在家附近见面,我便像之前几次约谈前一样发了twitter,下午14点左右,我从一楼的电梯间走到大厅后,看到大厅里站了7、8个人,其中有4位穿着警服(两位民警拿着执法记录仪对着我),却不见郭警官的身影。正在我一脸疑惑时,一个个子很高穿着便装男性向我走过来,他开口说道:“李翘楚,你因为违反取保期间规定,对外透露案情,现在对你进行取保期间第一次传讯,你在传讯通知书上签个字,填一下通知时间和到案时间,一会儿带你去大钟寺派出所进行讯问”。

    他们扣押了我的2部手机、1部笔记本电脑和3个录音笔,期间,他们在我的床头柜抽屉里搜出了我给许志永缴纳社保的纸质材料,只是讽刺性的问了句“你自己现在都没工作养活不了自己,还给他交社保呢?”但拒绝将这一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扣押情况填写在扣押物品清单上。接着,4位大钟寺派出所的民警把我带上了小区门口的警车。整个过程并未给我戴手铐。

    到达大钟寺派出所第3讯问室的时间大概是下午15点,我坐在讯问室的铁椅子上。“鄂警官”拿出一沓事先打印好的我的twitter截图,问道“知道你自己违反了哪一条取保规定吗?”我摇了摇头,他指着我在twitter上发的指定监视居住经历文章说:“你在文章里提到,你自己和许志永都因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你的行为构成了串供。”我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问:“那您能跟我解释一下什么叫串供吗?”他回答:“你别以为只有跟同案人员交流案件信息才叫串供,你把跟案件相关的信息发布在外网上,恨不能全世界都看到,那些案件里的漏网之鱼,要是看见了你写的经历,毁灭自己的犯罪证据,这个责任你负得起吗?你这不属于串供吗?”接着,他又随手指了指我推文里一条关于凌波浩案件的评论,质问道:“你上面写,家属不要相信配合退让就会让里面的人安全,你这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在鼓动你们这个案件的家属要对抗政府?”我说:“您可以再仔细看一下,我没有提到1226的家属要怎样,我只是对于凌波浩的案件发表了自己的感想评论。”他不耐烦的打断我:“什么评论?你以为我们不知道你含沙射影的什么意思?”我反问:“那是不是我说一句今天天气真好,你也能联系到谈论案情的事情上来?”他怒气冲冲的大声说:“你这里面写了今天天气真好吗?!你跟我在这儿强词夺理有意思吗?!”

    之后,坐在一旁的李警官指着我的twitter主页封面的照片问道:“你能不能解释一下你自己做这张图的时候是怎么考虑的,这后面都是些什么字”我仔细看了看,回答道:“上面写着:教育平权、法律援助、官员财产公示、收容遣送制度、美好中国……我觉得这些关键词都能够概括许志永的相关事迹,就写在背景板上面了。”李警官生气的回应道:“这些是什么?这些是许志永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思想和行为。你这属于继续传播他的犯罪理念,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持续犯罪。你这是生怕许志永不死在里面呀,还在外面帮他举着大旗嚷嚷,加重他的判刑,许志永现在要能见你得抽你几个大嘴巴。”第一阶段的讯问大概持续了3、4个小时,主要围绕我的推文是否构成了违反取保规定的串供、我是否认同并有意在传播许志永的“犯罪思想”反复问。但李警官的“说教”内容和“鄂警官”三句不离“他妈的”(可能是他的口头语吧)行为并没有被如实记录在讯问笔录上。

    大概到19点左右,他们结束了第一阶段的讯问,让我去对面的候问室坐在长椅子上休息,拿来一个烧饼让我吃“晚饭”,但我当时情绪很差拒绝吃东西,就靠在墙上闭目休息。不到1个小时,我又回到了第3讯问室,“鄂警官”和李警官开始了第二阶段的讯问,他们让我确认打印出来的推文内容是不是我本人发的、用什么工具发的、有没有什么人指使。接着李警官说:“我实话告诉你,这次是我主动向领导递交了报告要对你变更强制措施。本来之前给你争取取保的机会是看你表现不错,结果你出来之后的行为危害到了社会稳定。我考虑到,为了防止你以后成为第二个许志永再被重判,还不如先让你接受法律的制裁长长教训。”两位警官便不断跟我形容看守所、监狱有多可怕,我听着心里一阵阵的发紧。第二阶段的讯问进行了3小时左右快结束时,李警官提到:“你父母现在就在大钟寺派出所,我争取能让你跟他们见一面。”

    我回到候问室躺在长椅子上,心里很是难过,尤其是想到我父母最近因为对我的过度担心身体本来就不好,还要在派出所继续被国保吓唬威胁,为我担惊受怕,我内心愧疚无比。半个小时的休息过后,我在第3讯问室开始了第三阶段的讯问,负责讯问的是“鄂警官”和一位姓王的警官(警号036323)。他们跟我谈论与父母的关系,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你知道吗?你父母在外面对我们是苦苦哀求几乎要跪下来了,求我们再给你一次机会。我们看了真的是不忍心,觉得两位老人真是不容易,也想着帮他们向领导争取一下”边说边拿出一张纸放在我面前:“你看一下,这是你父母亲笔写的申请书”。之后,他们又问到我目前的心理治疗情况,我说近期并没有按时吃药,“鄂警官”笑了笑说:“看来为了你能按时吃药接受稳定的心理治疗,我们都得把你关进去。”

    第三阶段的讯问结束后,我抬头看了下墙上的时钟,大概已经凌晨3点了,我已经在派出所待了12个小时了。我回到候问室的长椅子上,累得躺下来就不想动了。可能过了十几分钟,一位国保带着我父母来到候问室,对我说:“你父母来的时候都带着速效救心丸,实在是经不起你不停的折腾了。你回去跟父母好好商量一下今后要怎么办吧。你父母的申请书我们也交给领导了,你的电子物品我们也扣押取证了。你出去之后再乱说话,我们随时启动法律程序对你收监”。我正想着我还需要在传讯手续上填写结束时间,国保就让我父母带着我离开了。

    “约谈没有时间限制”——2020年12月8日取保候审监管第六次约谈经历

    12月8日中午12点左右,我父亲回到家后告诉我,市局的国保孙狄在小区附近,要约谈我。我说:“那你跟孙狄说,他们约谈的是我,让他们直接联系我通知时间地点,你不要在中间传话”。我父亲便照做了。大概12点半,听到了敲门声,我开门看到,门外站着3位未穿制服不明身份的男性,其中一位举着执法记录仪正对我,他们抬脚便想进门。我拦在门口:“这是我家,你们未经允许,又没有搜查证传唤证,不能进来。”门口的一位个子稍矮的人开口说道:“你不愿意在家谈也行,那就去派出所。你在取保期间有义务配合问话。”我说:“我的管辖派出所是大钟寺派出所,我只有义务配合大钟寺派出所的讯问,其他派出所需要有传唤手续我才会去。”他回答:“可以,我们现在就给你去开传唤手续。或者你能不能在家附近的小区物业的办公室那边简单跟你了解几个问题?”我想到之前海淀区的郭警官约我谈话一般都不超过1个小时,就同意跟他们下楼了。

    到了小区物业的办公室,我才看清来约谈我的人员,一位是之前在大钟寺派出所讯问过我的王警官(警号036323),一位是指定监视居住期间负责主审我的李警官,另一位在我的坚持下让我记录了他的身份信息:朱警官(警号039966)。两位报了警号的警官再三警告我:“你如果敢把我们的警号公开出去,我们肯定还会找你,我们告诉你警号是基于我们对你个人的尊重。”我说:“不对,告知我你们的身份信息是你们职责范围内应该做到的,不然我也不知道你们是谁,为什么要接受你们的问话?”朱警官严厉的回应:“你之前擅自把郭警官的电话号码公开在网络上,造成他半天时间接了两百多个电话,给他的生活工作造成了严重困扰。我现在告诉你公开之后的后果了,你还要坚持公开就是知法犯法、故意犯罪。”

    之后的时间里,朱警官和王警官有一搭没一搭的跟我说着话,问我对于自己今后的工作生活是怎么打算的,对于他们是什么看法。我说“没有打算,没有看法。”朱警官板着脸说:“你看你回答问题的态度有问题,你不愿意配合回答问题,咱们这个谈话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呢?你虽然违反了取保规定,但我们觉得你还有挽救的可能性,也不想就把你收监然后判刑,我们也相信你是可以回归正常的工作生活的。你外面接触的那些人都是想利用你,等将来你被抓了,你觉得他们谁还会关心你为你说话吗?”我抬起头问他:“你们把我限制在通州我父母家,凭的是取保期间的哪一条法律规定?”他回应:“你别总是把法条搬出来说事儿,我们公安机关除了是执法部门,也有社会管理职能。这个社会光靠法律来管,那不是早乱套了?”王警官在一旁接着说:“情、理、法不都是放在一块儿提的吗?你看你违反了取保规定,按法律来讲我们是直接可以把你收监判刑的,但是我们看到你父母这么为你操心,看到你是年轻单纯容易被人骗,觉得应该要对你进行谈话教育让你认识到自身的错误。”

    接下来的时间,朱警官和王警官时而说几句话,时而出门去接电话。我就只能全程坐在有点透风的房间里等着。不知道这样的拖延时间式的问话要持续多久,外面天渐渐黑了,我问王警官:“约谈没有时间限制吗?你们打算把我扣在这里多久?”王警官平静的回答:“约谈没有时间限制呀。”朱警官第N次接完电话后进门:“我们也没有故意拖时间呀,从中午就问你一些问题,你回答问题的态度不好,不愿意跟我们交流,我只能认为我们的问题没有谈到位。”

    过了一会儿,他们拿了晚饭进来,我掏出手机看到时间已经是晚上19:30了,我实在不想在这个冰冷的小房子里面继续无意义的待着了,又问了一次:“你们要问什么具体的问题就抓紧时间问,如果没有问题我现在就要回家。”朱警官才拿出一个本子,问了些11月26日讯问时已经问过的问题,然后提到了在我被扣押的手机上看到的图片,说道:“你说你自己没有违反取保期间的规定。但是你一次又一次的帮助罗胜春给临沂看守所里的丁家喜寄信,信虽然不是你写的,但你不可能没看过信里的内容。你这种行为就是在与自己的同案人员通信交流案情。这不属于违反规定吗?还有,你去过欧盟使馆,使馆区在法律上是什么概念你应该清楚吧,取保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当地,结果你竟然未经允许就出国了,还没有违反规定吗?”谈到晚上21:00左右,朱警官又出去接电话了,我只能在房间里继续坐着等待,这一等又是1个多小时。已经过了晚上22:00,朱警官再次走入房间,拿起我出门时临时给家里报平安用的旧手机,说:“鉴于你再次严重违反取保规定,我们要对你加强监管力度。从现在开始你不得通过任何通讯工具对外联系,我们也会让你父母监管你家中所有的手机和电脑,他们如果没有尽到监管职责也等同于犯法。”我说:“你们扣押手机可以,但需要走法律手续,给我扣押物品清单。”朱警官把手机装进自己的口袋,就表示我可以回家了。我站在那里坚持要补扣押手续,朱警官解释道:“我没有扣押你的手机。我就是把这部手机拿回去固定证据,等到取证完毕了会归还给你。”进行了将近10个小时的约谈终于结束了。

    国际人权日,“人权”在哪里——2020年12月9日取保候审监管第二次传讯经历

    12月9日早上七点半,听到有人敲门,我开门看到,门外站着一位高个子不明身份人员(他始终没出示过自己的工作证件,我后期从父亲口中得知,他曾向我父母自我介绍是“鄂警官”),他身后的王警官(警号036323)举着执法记录仪,说叫我去楼下问话。我说:“我没有义务配合你们毫无手续的约谈,如果叫我去问话,就出示传讯手续。”“鄂警官”气急败坏的嚷道:“那取保候审的人多了,每个人问个话都跟我们要传讯手续,我们不得累死。”我说:“在我这里就要有正规的法律手续,不然我不会跟你们下楼。”“鄂警官”听到“法律”二字,轻蔑的笑了一下:“你违反取保规定,我们要是按法律处理的话,你还能坐在这儿吗?你还好意思跟我提法律?!”我说:“你们如果走正规的法律程序,把我收监也没关系。但你们此时此刻要叫我去问话,必须有传讯手续。”“鄂警官”提高声音问道:“我现在再跟你确认一遍,以后是不是只要叫你问话,就必须用传讯的方式,不然你就不配合?!”我点了点头:“是的,必须有传讯手续。”身后的王警官出来“打圆场”:“我们有传讯手续,今天早上随身带着你,那你在这里签字吧,到达时间我们到楼下的指定场所之后再填写。”

    下楼之后还是去到前一天约谈时待过的小区物业办公室,房内温度比昨天更低。“鄂警官”开口问道:“你吃早饭了吗?”我说:“请您出示一下您的证件,不然我也不知道您是谁,没办法回答任何问题。”他板着脸回答:“我有工作证件,但我就是不想给你出示,因为你不值得信任,谁知道出示完证件你是不是就给发网上去了。”之后他就开始说些觉得我对父母不孝顺、我被许志永利用还不自知、我太任性之类的内容,我全程不作回应,低着头不看他。他自说自话了一会儿就出门了。

    过了十几分钟,两个不明身份的年轻男性进入房间坐在我对面,好像是负责看管我的。王警官在一旁忙自己的事情,偶尔询问一下我喝不喝水。我感受到他们纯粹在耗时间的意图,问道:“你们是打算就这样把我扣在这里一整天吗?既然是传讯又没有问题问我,让我在这么冷的房间里干坐着,这不是变相限制人身自由吗?”王警官说:“那我再帮你去催一下昨天的那位朱警官,由他负责跟你问话,但他在朝阳区那边有事耽误了还没赶到。”就这样我在房间又待了快三个小时,王警官说请示了领导之后决定让我先回家,等到下午朱警官到了之后,他们再拿着传讯手续上门找我。我在回家的路上,看到小区门口的警务室大概坐了4、5个市局的国保,我在其中看到了孙狄。有一辆坐满了人的面包车正对着我家楼门口,没看清里面的人数,一楼的楼道里站着1个通州的国保,我家门口站了1个通州的国保。回到家看了日期才想起,这两天可能使馆会有人权日的活动,国保们用传讯的方式变相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大动干戈的看管人员为防止我出门参加活动,他们甚至掐断了我家的网线不让我有机会对外联系。这种剥夺人权的看管方式从12月8日下午开始一直持续到12月10日晚上。他们在恐惧什么?我一直想不明白。

    漩涡里的人,有责任说出漩涡的样子

    他们一方面说:”你就是因为跟许志永的这层关系才会遭遇这些的,你现在是他的同案。”一方面说:”你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家属,你以什么身份凭什么替许志永说话?”希望你闭嘴的时候、抓你的时候,可以在不同的说辞之间灵活转换,这才是人生至大的诡异。于是,在这些诡异的标准下,我回顾了一下自己2020年的遭遇——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以寻衅滋事被传唤24小时;
    2020年2月16日—2020年6月19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个月;
    2020年7月17日取保候审第一次监管约谈;
    2020年8月28日取保候审第二次监管约谈;
    2020年9月9日取保候审第三次监管约谈;
    2020年9月12日取保候审第四次监管约谈;
    2020年11月11日取保候审第五次监管约谈;
    2020年11月26日以违反取保规定为由被传讯十几个小时;
    2020年12月8日取保候审第六次监管约谈近10小时;
    2020年12月9日取保候审第二次传讯。

    我在每一次当下的经历都会心惊肉跳、害怕不已,但每一次的书写和公开也让我慢慢克服着恐惧感,恐惧感不会消失,但我们的心脏会在不沉默之后跳动的更加有力,我们永远有能力在腿软时扶起自己继续往前走。

    2020年,我做过哪些尝试——

    2020年1月9日,我公开了自己被传唤的具体经历,在twitter上开始实名发声;
    2020年1月23日—2020年2月15日,我在线上做了支持武汉疫情病患的志愿者;
    2020年7月14日,我对于许志永被化名关押、不允许家属直接存钱的行为,向临沂市公安局递送信息公开申请;8月8日进行了行政复议;10月12日进行了行政起诉;至今没有立案。如果要问有什么改变,7月份时还只能通过汇款存钱,如今已经能直接存入现金了;
    2020年8月27日,我向海淀区公安局申请了信息公开,要回我的法律文书,并要求公开在指定监视居住期间为我会诊、检查身体、开药的医生信息及用药、治疗记录;2020年10月20日针对海淀区公安局的逾期未答复进行了行政复议;2020年12月9日进行了行政起诉,至今没有立案。
    2020年12月16日,我向北京检察院控告北京市公安局一系列的违法行为,并向海淀区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要回我在11月26日、12月8日、12月9日被传讯和物品扣押时的相关法律文书。目前控告已经转到了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我就是想要知道,在这个国家,如果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权利,会不会承担法律后果,如果不会,也请法律来告诉我。
    2020年12月30日,我父亲向海淀区公安局局长寄信宣布他们被要求写下的监管申请书作废。
    最重要的任务,我完成了自己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具体经历的书写。

    在这一年中,自己最大的变化,应该是没那么爱哭了。身边的好友现在还记得,去年1月初在地铁站与我见面时,我泣不成声的坐在台阶上起不来;8月份自己和父亲被频繁约谈时,走在路上就虚弱的蹲着哭一会儿……我终究无法选择自己会遭遇些什么,但我必须调整自己以怎样的心态和精神去面对,他们害怕记忆、害怕喜乐和微笑、害怕诚实和正直、害怕爱和语言,他们紧张了,那么我们究竟为什么要害怕他们?

    前段时间家里来了两个新成员陪伴我——奶酪和叮当。看着它们,我经常在想,为什么人可以那么柔软和温热,爱怜的拥抱着小猫咪,但同时却要被那么冰冷暴力的对待,好像有些人的心被整个冬季的寒冷也冻住了,在这个国度,渴求善意和温情,希翼正义与人性,真的不是一件错事啊。

  • 李翘楚父亲李勇公开声明监管“申请书”作废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暨谭权局长:

    我叫李勇,是李翘楚的父亲。2020年11月26日我在大钟寺派出所警察的要求和指导下写下了一份《申请书》,现宣布作废。

    理由如下:

    2020年11月26日下午15:00警察打来电话将我和李翘楚的母亲叫去大钟寺派出所,一位不知姓名的警察张嘴就说“嫌疑人的父母”,让我们倍感侮辱,并以“你女儿有可能被收监”进行威胁,要求按照他的说法写下“申请书”。申请书大致内容包括“我们作为父母,没有在李翘楚取保期间对她进行监管。让她跟不法组织和不法人员进行接触,触犯了取保期间的相关规定。我们恳请民警同志能够再给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保证:1.要求她与我们同住;2.监管她的手机和电脑,不让她发布有损国家利益和违法的言论;3.禁止她与不法组织和不法人员接触;4.继续心理治疗;5.配合民警进行教育转化”。”

    实际上我们根本不相信女儿会跟“不法人员”接触,但是,警察说我们写了就让她回家,为了“救”她,我们只好按照警察的话写上。

    李翘楚于2020年11月27日凌晨3点才被放出,我们得知,11月26日15:00至27日凌晨3:00,李翘楚在大钟寺派出所连续12小时接受讯问,并未被保证休息、睡眠时间。讯问期间,办案人员不断用“把你关进看守所”、“看守所、监狱多可怕”对李翘楚进行言语威胁,与此同时,他们向李翘楚表示“这是你父母主动提交的申请书,如果你同意做到申请书中提到的要求,可以向领导申请不对你进行收监”,并一再用“你父母身体不好”、“你父母快要给我们下跪”等编造的谎言用亲情胁迫李翘楚同意做到申请书中的要求。

    当天凌晨我们把女儿带回家中,我们严格看管李翘楚,不许她用手机,不许她单独出门。虽然翘楚憋闷的难受,但是作为父母我们不再揪心了。万万没想到12月8日,李翘楚被若干警察从我家带走,从中午12:30至晚间22:30,被办案人员孙姓警察、朱姓警察(警号039966)、王姓警察(警号036323)、李姓警察以“约谈”名义叫去通州区蓝山国际小区物业办公室。

    第二天上午7:30,警察持《传讯通知书》再次将李翘楚带走4小时。鄂姓警察和王姓警察(警号036323)负责传讯。这两天我家门口的楼道里、楼门口、小区内都有不明身份的人员看守。

    李翘楚在我家的十几天与世隔绝,还是没有逃脱警察对她的迫害,这让我们万分悲痛。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我们认为,我于2020年11月26日在大钟寺派出所写的“申请书”毫无意义,特此宣布作废!并希望谭权局长依法监督海淀区公安局办案人员归还李翘楚相关法律文书和被非法扣押的物品!

  • 被警方非法传讯李翘楚提出控告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17日消息】2020年2月16日至6月16日,许志永女友李翘楚被连坐煽颠、监视居住长达120天。上月李翘楚在网上公开自己被北京警方指定监视居住的经历。

    11月26日李翘楚被北京警方以“公开指定监视居住经历就是串供”为由传讯十几个小时。其父母在被威胁、过度惊吓后将她“看管”在家中仅20天,却亲眼看见12月8日至11日国保以传讯名义在小区物业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12月15日,李翘楚对北京市公安局的一系列违法行为向检察院提出控告。同时表示,被侵犯的权利决不轻易让渡,沉默不是她的本色。

    附:控告书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暨检察长敬大力:

    现将北京市公安局的违法行为控告如下:

    1.请北京市检察院依法监督并纠正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中的违法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
    2.请北京市检察院依法监督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归还控告人相关法律文书和被非法扣押的物品。

    事实和理由:

    控告人于2020年11月26日14:20分收到《传讯通知书》和《搜查通知书》,并被要求在通知书上签字、填写到案时间。但传讯通知书和搜査通知书并没有按照规定给控告人保留。14:25分并未出示工作证件的鄂姓警察对控告人住所进行搜查,扣押控告人2部手机、1部笔记本电脑、3部录音笔、1个U盘,并让控告人在扣押物品清单上签字,但扣押物品清单并未按照规定给控告人留存。期间扣押的关于控告人未婚夫许志永缴纳社会保险的纸质材料并未写在扣押物品清单上,而是被鄂姓警察无任何理由及说明的强行拿走。11月26日15:00至27日凌晨3:00,控告人在大钟寺派出所接受讯问,甚至在晚间22:00之后仍然长时间接受讯问,并未被保证休息、睡眠时间。结束传讯后也并未按规定让控告人在传讯通知书上填写结束时间讯问期间,鄂姓警察、李姓警察和王姓警察都没有向控告人出示过工作证件,也未在笔录开头注明身份信息,他们在过程中不断用“把你关进看守所”、“看守所、监狱多可怕”对控告人进行言语威胁,要求控告人承认自己在取保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

    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在传讯控告人的过程中通知了控告人父母前往大钟寺派出所,一位不知姓名的警察对控告人父母使用“嫌疑人的父母”这一侮辱性称呼,并以“你女儿有可能被收监”对控告人父母进行威胁,要求他们写下与事实情况不符、且超出取保监管范围实质上限制控告人人身自由的申请书,申请书大致内容包括“我们作为父母,没有在李翘楚取保期间对她进行监管。让她跟不法组织和不法人员进行接触,触犯了取保期间的相关规定。我们恳请民警同志能够再给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保证:1.要求她与我们同住;2.监管她的手机和电脑,不让她发布有损国家利益和违法的言论;3.禁止她与不法组织和不法人员接触:4.继续心理治疗;5.配合民警进行教育转化

    与此同时,在讯问室中的鄂姓警察和王姓警察向控告人表示“这是你父母主动提交的申请书,如果你同意做到申请书中提到的要求,可以向领导申请不对你进行收监”,并一再用“你父母身体不好”、“你父母快要给我们下跪”等话语用亲情胁迫控告人同意做到申请书中的要求。控告人患有抑郁症,鄂姓警察在对控告人心理治疗情况进行提问时表示“为了你能按时吃药接受稳定的心理治疗,我们都得把你关进去”。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重证据,重调査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控告人认为,如果北京市公安局相关办案人员查明控告人有取保期间违反规定的行为或新的罪行,可以依法对控告人变更强制措施,但不得以“变更强制措施”作为威胁恐吓控告人及其父母并胁迫作出超出取保规定的不合理保证、变相侵犯控告人合法权利的手段。强制措施是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的,不是办案人员进行威胁的“口头语”。

    12月8日中午12:30至晚间22:30,控告人被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孙姓警察、朱姓警察(警号039966)、王姓警察(警号036323)、李姓警察以“约谈”名义叫去通州区蓝山国际小区物业办公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10小时,并未出示传讯通知书。且在结束时被朱姓警官(警号039966)以“监管”名义非法抢夺控告人的1部手机,并未出具扣押物品清单。

    12月9日上午7:30,控告人收到《传讯通知书》,并被要求在通知书上签字、填写到案时间,但传讯通知书并没有按照规定给控告人保留。在4小时的传讯期间,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鄂姓警察未出示工作证件并拒绝告知姓名和警号。且鄂姓警察和王姓警察(警号036323)传讯期间以“问话的人还没到”为理由大部分时间让控告人在通州区蓝山国际小区物业办公室坐着,并未进行问话。传讯结束后未按照规定让控告人填写结束时间。

    12月8日中午12:30至12月11日晚20:00,控告人家门口的楼道里、楼门口、小区内都有不穿制服、不出示工作证件的北京市公安局人员看守,非法限制控告人的出行自由。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控告人认为北京市公安局相关办案人员的上述行为侵犯了控告人的合法权利,是变相拘禁控告人。

    此外,《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有关传讯过程中的法律文件、执法人员身份告知、物品扣押等相关的法律规定,上述的11月26日、12月8日、12月9日传讯过程中,相关办案人员也从未遵守,严重侵犯了控告人的合法权利。

    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三条“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中发生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应当依照本规定进行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人民警察法》第四条“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査处,并将査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控告人提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并纠正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中的违法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并依法监督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归还控告人相关法律文书和被非法扣押的物品。

    控告人:李翘楚
    日期:2020年12月15日
    联系电话:1500113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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