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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维权人士许乃来父女除夕夜被派出所传唤关押并已失联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2月8日消息:在京的天津籍维权人士许乃来及九岁的女儿除夕夜被北京沙河派出所传唤关押,据估计遭传唤的原因是许乃来此前在网上公开表示打算在大年初一到前门一带为无家可归者送馒头。2月7日晚间,多位维权人士在社交媒体发出如下紧急呼吁:“天津维权人士许乃来及其九岁女儿除夕夜被带至北京昌平沙河派出所!今天大概下午六点多,许乃来和女儿被警察强制带离住地。许乃来估计是因为日前他发布信息打算在大年初一到前门一带为无家可归者送馒头导致。”7号晚上曾有朋友拨打许乃来电话15501063237,许乃来在电话中说,他和女儿被关在一个房间里,上厕所叫了很久才给开门,随后拨打沙河派出所电话询问,值班民警说他也不知道情况。8号下午本工作室志愿者再次拨打许乃来电话,却发现电话已经关机,许乃来父女情况不明。哈尔滨女教师张共来:我被妇联送进了精神病院
人被虐待了,喊一喊的权利都要被剥夺,想那动物都有喊痛的权利,而我们却要被割喉咙,封博,删帖!人若如动物一样的任人宰割,这还是人类社会吗?!
这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妇联第二幼儿园学校教师张共来在经历了因上访被精神病、被判刑之后的感言。
在张共来的印象里她的这些不幸遭遇都是源自她的怀孕,当时她想做流产,可是她已经32岁,属于高龄孕妇,大夫说做流产有一定的风险,担心造成习惯性流产。再说她是第一胎,打掉孩子她不忍心。 可是这又违反了1989年她被招聘入校时两年内不许要孩子的约定,这才是她入校工作的第二年。
怎么办呢?张共来为了保住孩子和工作找到校领导,结果校领导让她转走,不要在学校上班。张共来不同意,坚持在学校上班被处处刁难,特意给她安排最重最累的活。在多次找园长、校长无果的情况下她找到市妇联,她认为她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学校的规定不合理。等她生了孩子回校她的工作已被保育员代替,她成了清洁工,各项福利也不再给她。为了报销生孩子的费用张共来和校领导彻底闹翻被停止工作。
张共来不服,再次找到市妇联等多家单位反映,市纪检委以停止工作理由不当,要求补发了她三个月的工资。因为当时孩子正在哺乳期,经市纪检委和妇联研究:给张共来放段长假,照顾孩子,同时缓解和校领导的关系。张共来同意并签字。半年后张共来去上班,却被校长滕秀芝按编外人员处理每月只发她50%的工资,不让她上班,她经过考核评定的一级职称被随意的降到二级。从此张共来为了恢复工作四处上访,这一坚持就是10几年。期间信访局的人告诉张共来的哥哥,学校请专家医生对你妹妹进行了检查,确诊她为偏执性精神病,希望你们家属对她进行监护。后来张共来得知所谓给她做精神病检查是在一次多部门参加的给她谈解决她问题时,精神病院的院长张聪佩冒充省里派来的人问过她些话。
张共来记得是1998年7月29日上午,她再次来到省委门前的信访办举牌诉冤,被叫到值班室,结果,市妇联的单芸和市信访、学校的人,还来了四名壮汉,一拥而上把她的双臂拧在身后,连踢带拽的把她拖入面包车里绑架到了哈尔滨市神经精神医院(即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藤绣芝、张瑞芳两位校长在医院的接收单上亲笔签字。
张共来叙述,我被锁在一个阴森恐怖、肮脏不堪男女共用的病区里,我的床被他们安排在一个10米左右的房间,床上只有一个上面带有屎尿及月经血并未干的褥子。一个女护士手里拿着一根又粗又长的针管子来给我打针,我说我没病你给我打什么针?我是遭人陷害的!这时两个男的过来,把我的双臂反拧着按在床上说:打不打?不打就给你绑起来!再不服就给你过电。女的过来扒下我的裤子把那满满一大针管子的药打在了我的身体里,十几分钟后我什么都不知道了。我在昏迷两天两夜后醒来,几天一点没让我吃喝还是把屎尿都拉在了床上,大夫只是过来看了看,还是不给我饭和水。除了每天打2到3针和按时逼着我吃药,然后还要让我张开嘴检查,但仍不给饭和水。每次当我从昏迷中醒来,看到的是精神病人那一张张恐怖的脸,听到的是他们瘆人的惨叫声,还要时时的提防着她们猛的过来把你打个好歹。护士还在打针时说“叫你们告,这回看你们还告不告了!”
我在被关了一个星期后,一好心的病人家属打电话通知我家里,家人才找到我。当家人见到我时,我浑身已生满了虱,一头被精神病人抓乱的头,沾着屎尿和被精神病人打的青一块紫一块的身体,早已是人不人鬼不鬼了!来例假也不能洗,没有换的内衣,只好穿着沾满了屎尿和月经血并臭气熏天的衣服,可想我的身心是怎样遭受着掺无人道的折磨!我不仅被剥夺了人身自由,还被剥夺了我刚刚9岁孩子的监护权,造成一个幼小心灵的摧残!孩子每天哭着喊着要妈妈…我80岁的老母亲由于受惊吓使肺心病加重住院,80多岁的老父亲也在诚惶诚恐中病重身亡…我也在长期折磨中患上多种疾病:肺炎、心脏病、胃炎、胆囊炎。
张共来的姐姐说,当时抓走张共来我们都不知道,我们找了近10天到处找不见,后来接到一个电话说:“快去看看她吧!她快要死了!已经昏迷三天了,什么也没吃,大夫天天给她吃药打针.那些药都是有毒的!”
按照电话里说的我们找到了医院, 我在出租车上哭了一道.好容易找到医院大夫不让见,说要经过信访办批准,没办法我在院子里四处走,突然我看见了铁栏杆窗里的妹妹,当时我呆住了,好好的人怎么变成了这样?她没力气站起来,是病房里的人将她扶到我窗前…她头发蓬乱身上一股臭——老远都能闻到。
张共来则回忆说:我们是护士看着集体吃药,同用一个杯子,吃药用的水是没烧的自来水,我想拿回去用自己的水吃。马大夫说,不行,拿回去给别人吃了毒死怎么办!可他们却每天早晚让我吃4粒。我问他,即有毒为什么给正常人吃?马说:你少跟我说这些,说也没用,谁没病上这来,来了就有病就得吃药。你不吃让单位知道了我们没法交代。我说:“你们这不是在故意杀人吗?”马说:“就你这种人到哪能搞好关系呢!怪不得你单位把你送到这来”。
在歧视、羞辱、虐待和药物的摧残中张共来肺炎发作高烧不止、痰里带血,在家属强烈要求下妇联主席张桂华同意转院治疗,但他们不再承担医药费,并让家属给办理转院手续,条件是签下协议,看管好病人并从此不许再上访。
张共来的家属认为上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不同意签字。张桂华竟勃然大怒说,你们拿人治气,我们妇联能出得起钱,花上它三、四十万没问题。
由于张共来病情严重,最终被转到第一医院治疗,转院后,张共来的家人借机带她去了北京安定医院检查,1998年12月5日北京安定医院给张共来出具了未发现精神异常的诊断证明。回乡后,因张共来住院治疗肺炎期间向学校讨要医疗费还是再次被绑架到精神病院继续“治疗”,直到2002年7月9日张共来再次趁看病之机到北京上访,在和别人发生纠纷后北京警方把她送去做精神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完全行为能力,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刑——最终才以这种方式离开了精神病院。
近日,本刊志愿者询问她的案件进展情况时张共来说,在这样的制度下权大于法,没有一个人会对老百姓的冤案在乎的!妇联是妇女的娘家人,但我却被妇联强行送进了精神病院。








重庆被精神病访民张芬进京上访失踪疑被关精神病院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9/19消息:重庆合川被精神病访民张芬两月前进京上访失踪,今天她的亲属致电本网志愿者希望能帮助寻找张芬。
据张芬的亲属说,张芬是今年7月间进京上访后失踪的,家里一直联系不上,她丈夫因为和她没办结婚证,他们的关系不被政府认可,也不告诉他张芬的消息,他们担心张芬再次被害。
据了解,张芬是南津街梳铺村村民,上访反映父亲张中伦的田改鱼塘因修兰渝铁路被强征和她自己遭遇车祸警方不依法处理的事情,因上访被多次毒打,拘留还曾被关在歌乐山精神医院接受强制治疗4个月。在让她离开精神病院时被威胁,在上访还把你送进精神病院。她的儿子也因她上访受到牵连被多次威胁。
http://msguancha.com/a/lanmu12/2015/0919/13173.html谁来阻止疯狂的精神病患者
6月8日,河北沧州肃宁县发生特大枪击案,犯罪嫌疑人刘双瑞持枪行凶,致4死5伤,震惊全国。据当地乡政府发布的通稿称,犯罪嫌疑人长期患有精神分裂症。
近些年来,精神病人致人伤亡的事件屡见不鲜。就在6月1日,经衢江检察院申请,衢江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长期患有精神分裂症、杀了人的重庆人赖某予以强制医疗。
今年44岁的男子赖某是重庆市璧山区人,十多年前就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经常打人,连父母亲也不放过。2002年,赖某离家出走。直到发生杀人事件后,家人才知道他在浙江衢州。
据衢江沈家大桥附近的村民反映,赖某在该大桥底下搭了一个小棚子,住在里面已经有3年了,主要靠捡破烂过日子。被害人程某是个六七十岁的老人,有时还要带点东西给赖某吃。可就在2014年9月17日中午11时许,程某在沈家大桥下被赖某用菜刀砍中左手臂、头面部等部位,倒地身亡。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传唤赖某时,遭到赖某菜刀攻击,后赖某被制服。案发后,经法医鉴定:赖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
法官说法
看管好精神病人,任重而道远
现状
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一旦发病,其父母、亲人、邻里,甚至是陌生人的生命安全就会受到极大的威胁。由于发病的时间和地点不确定,精神病人特别是“武疯子”就如同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引爆,发生杀人伤人的恶性事件,危及公共安全。
据了解,目前我国重性精神病患者约2000万人,其中约10%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即通常所说的“武疯子”。2011年,央视新闻调查曾有统计称:精神病患暴力事件每年造成的严重肇事案件超过万起。由于缺乏一套规范、连续的治疗和管理体系,相当一部分重性精神病患者“散落民间”,成为社会公共安全的潜在危险。而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竞争压力的增加,各类精神障碍的发病率还会不断上升,如本文所述的严重精神病患者也会越来越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责任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监护人的监护职责除保护被监护人(精神病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外,还要承担因监护不力导致被监护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可见,作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所承担的责任重大,一旦被监护人行凶伤及他人,监护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看管好精神病家人,既是自我保护的需要,也是法律责任。
建议
对于有关部门,办案法官建议:一是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坚持药物治疗和心理疏导双管齐下;二是要构建一个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卫生、民政和公安部门要将收治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三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应自觉履行监护、治疗职责,决不能放任不管;四是国家应制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监护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增加其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
(来源:人民网http://zj.people.com.cn/n/2015/0612/c186956-25215694.html2015-06-12 11:10)沈阳访民曲来玉北京押回被刑事拘留
沈阳访民曲来玉于5月30日下午3点多钟在久敬庄被沈阳市铁西区截访人员截住,为了阻止曲来玉在久敬庄登记,哄骗他回沈阳后找领导约谈。
晚8点多,曲来玉被驻京办与其驻地霓虹派出所李姓所长交接。 31日凌晨2点多曲来玉被到霓虹派出所,31日下午6点送进沈阳铁西看守所。
6月1日10点曲来玉女儿去派出所要到刑事拘留通知书。拘留罪名是涉嫌寻衅滋事。曲来玉八十多岁的母亲,和精神病老婆需要曲来玉照顾。
刘华
2015/6/1
陈美佳:国家主席来杭州 我被绑进派出所坐“老虎凳”
今天2015年5月27日下午1:42,我快走在德胜路上,被杭州市江干区彭埠镇普福村联防队队长李宝兴还有彭埠镇人民政府人员及彭埠镇派出所十几位绑进 【浙A570V6】黑色轿车里,送往彭埠镇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警号114487计晟叫人把我抬进审讯室,给我坐“老虎凳”, 审讯笔录计晟自己做好,我看一半,就一把抢去,还叫人把我抬进另一个房间,这样的好警察为人民服务应该连升三级。
我在禁闭室里心脏病发,连连叫他们给我买药,计晟警察叫我回家,彭埠镇人民政府叫了两位,开着联防队的车把我送回了家。经过了解,我今天遭此经历,都是因为国家主席习近平来杭州。
人民警察为人民!
陈美佳
2015/5/27
以传唤的名义

习到杭州
谁来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权利
今天下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徐为(化名)诉其监护人以及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侵犯人身自由案做出一审判决,徐为败诉。有关精神疾病患者的权利保障问题再次引发专家学者热议。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劳工部部长张万洪表示,徐为案的意义是挑战并让人反思我国的成年人监护制度。他认为,徐为案的核心就在于精神障碍患者的民事法律能力能否得到承认。
徐为的代理律师黄雪涛也认为,案件能够进入实质的审理程序,已经打破了“在精神障碍治疗问题上患者没有自主权”的传统,促进了对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思考。“对权利受到一定约束的人,其他还拥有的权利是否能得到保障?当所谓的监护人不能作为当事人的最大利益代表,是否还需要所谓的监护?”黄雪涛说。
中国青年报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后发现,因为被认定为精神障碍患者而被强制剥夺人身自由的案件近年来时有发生。2009年,深圳一位名叫邹宜均的女子,因为家庭财产纠纷,被其家人两次强制送入精神病院,被医院治疗了3个多月。2010年,河南漯河农民徐林东被关精神病院6年半,后来与地方政府达成了调解协议,拿到了30万元的补偿款。这些案件的共性就是,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权利没有得到应有保障,非自愿被收治。
2010年10月,由民间公益组织——精神病与社会观察和深圳衡平机构共同发布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指出,正因为我国法律强化了精神病患者家庭的责任,把监护人放在首位,在设计入院出院程序和个人权利的处分时,都规定要取得监护人的同意,而不尊重患者本人的意愿。一旦被送治,当事人就丧失了话语权,成为任监护人宰割的对象。所以当监护人由于利益冲突为侵害当事人权益而送其去精神病院时,这套制度就完全没有防范错误和纠正错误的作用。
黄雪涛2006年接手一起“被精神病”案件后,开始研究我国精神病立法状况。“进入这个领域后,我就发现有个潜规则:谁送来谁接走。”黄雪涛表示,但这个潜规则没有法律依据,可能是医院怕把病人放出去后,家属过来闹事,“很多时候,病人自己反而没法发声”。精神卫生法2013年5月1日实施后,“谁送来谁接走”的现象似乎有所改变。
据张万洪介绍,精神卫生法强调自愿原则,明确提出了如果要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必须具备的两条危险性标准,但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比如:医院和警方出于自我保护,反而导致入院难;危险性标准没有细则规定,实践中可能出现武断的裁量;家庭负担太重,家属不愿接出院,导致精障者出院难;社区服务不够,出院后没有保障;残障社群本身参与不够等。”张万洪说。
“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权利保护,最大的问题还是其民事法律能力不被承认,导致其权利往往全权交由其监护人,由监护人进行替代性决策。”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项目主管高薇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权利很难得到保障,也很容易受到侵害。受侵害后,也难以获得救济。”
黄雪涛认为,权利限制需要有非常便利的司法救济渠道,“患者如果认为自己有冤情,应该能非常便利地寻求朋友、律师的帮助;还要有便利的救济渠道来倾听、审核,这样才能防止权利约束被滥用”。
高薇说,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条中虽然没有直接使用精神病人,但在实践中关于心智能力的医学诊断会被法官和律师认可,现实中就会变成:患者无法提起诉讼,不能立案,法院要其找监护人,律师也会要其父母来委托律师”。
对此,北京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刘瑞爽建议,可以尝试用法律代表人制度或患者提名人制度代替僵化的监护人制度,“根据法律代表人制度,无论精障患者是否有行为能力,都有一个法律代表,代表或代理其提起诉讼,行使诉权。我们也可以让精障患者提名一个人代理他,或者给他指定一个律师”。
“最重要的是意识和态度。首先是社会应转变对精神障碍者以及残障者的态度,将他们看做是平等的权利主体而非慈善的客体。只有改变了态度,提升了意识,才能做出尊重其权利的决策和营造一个容纳多元的社会环境。”高薇指出。
“你可以拒绝接受帮助,也可以主动求助,这是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黄雪涛说,“徐为坚持的目的不是让医院去承担责任,赔偿多少巨款,只希望他们能放人,还自己自由。”但徐为能否获得自由,目前还是个未知数。
(来源:网易网http://mobile.163.com/15/0415/04/AN7ECHD5001166V5.html2015-04-15 04:30)精神病人被弃保障房谁来管?
“对我提的问题,每个职能部门都表示很重要,但都推说不归自己管。那么,这群独居在安置房的精神病人,到底谁来管呢?”广州市政协委员、社工工作专家朱静君长期对社区问题保持关注。近几年,她发现广州的保障性住房安置区出现的新的问题—由于“老、弱、病、残、穷”多问题交织,硬软件供给上的不配套,使得本应是对困难群众和边缘家庭的福利性社区出现一些问题。
朱静君向记者介绍,保障性住房政策在上世纪90年代末出台,旨在解决老城区住房紧张的矛盾,是对困难群众和边缘家庭的福利性政策。但在近年的调研中她发现,金沙洲、同德围等多个保障性住房安置区出现了类似的现象:有精神病人与家属一起申请廉租房,但申请到手后,家属便弃置不顾,让精神病人独自一人居住,使多个社区形成了精神病人独居又聚居的结果。
在她调研的一个社区里,聚集了十多个精神病人,高空抛物、失控暴力、扰民行为频繁发生,至今未有解决之道。昨日上午,她特意就该问题向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等多个部门问政,然而相关职能部门未能给予明确答复。“万一出了事,是人人都有责任,也就是人人都没有责任了。”她担忧。
问题:关键是缺乏责任主体
昨日下午在分组讨论后,朱静君特意留下向记者详细分析了现象背后复杂的社会成因。从表面上看,由于“空挂户”(户籍保留在原社区)现象突出,居委会人力不足,户籍信息不齐全,甚至有社区无法找到物业管理公司进驻。在她调研的一个社区中,一个住有3700多人的社区,居委会只掌握800多人的信息。
但深层的社会问题,还包括在老社区相互守望的邻里关系不复存在后,怎样培育新的社区关系,提供心理和实际上的支持;在“老、弱、病、残、贫”多个问题聚合于同一社区中,如何防止负能量的叠加。朱静君指出,当前最关键、最急迫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责任主体的不明晰。
她初步建议,政府需首先明确责任主体,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完善社区居民信息。“比如,在国土资源局摇号后,通过公安系统,将居民在老社区的信息共享到新社区。”在硬件上,建议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安置区的物管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在软件上,大力倡导专业社工进社区而非单靠街道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此外,居委会的人员配置不能使用传统按户籍数字分配人手的老办法。
(来源:凤凰网 http://news.163.com/15/0202/05/AHE5C46I00014AED.html 2015-02-02 05:32:00)袁裕来律师代表当事人向晋江公安局寄国家赔偿材料遭拒收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25日消息:福建泉州市晋江市公民陈进宾、陈进昌等9人被当地警方以“买卖承兑汇票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并且冻结9人共计4844.58万财产,在被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的情况下,变相不退还冻结款项,中国著名行政诉讼律师袁裕来,代理当事人陈进昌等9人向泉州市公安局提出复议申请。同时,并通过邮政特快寄去9起国家赔偿申请书。然而,申请书在转了一个礼拜后后被晋江市公安局原封退回。
据悉,此案两次移交检察院,被退回补充侦查,第三次移交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可是,晋江市公安局2014年12月25日对解冻上述存款的同时,又以陈进昌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重新冻结。
袁裕来表示“2015年1月12日,我代理当事人向泉州市公安局提出复议申请。同时,通过邮政特快寄去9起国家赔偿申请书,2015年1月20日,申请材料居然被原封不动地退回,晋江市公安局拒收。国家机关拒收信件,真是闻所未闻。因为我寄去的快件明确是国家赔偿申请材料。显然,这已经不是刑事侦查行为,而是滥用职权行为。”



中央大员来汉沿路密布截访者 马秀云被扣宾馆内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12月26日消息:今天下午,武汉汉阳访民马秀云致电本工作室说,她正被国保控制在武汉长航酒店附近一宾馆内。
近日,武汉访民听说中央文明办(另说是中央巡视组)来武汉的大员们驻在武汉长航大酒店,纷纷前往陈情报申冤。今天马秀云也经过长航大酒店时,发现前往长航大酒店的一路上分布着各个街道、办事处及各区的国保等众多截访人员,访民一来便被带走。马秀云今天下午还未到长航大酒店,就被她所在的汉阳区的国保给控制住了,拉到离长航酒店约二百米的一宾馆内关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