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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玫瑰团队徐昆被抓捕移送检察院

    【民生观察2019年12月2日消息】徐昆,男,1961年5月25曰生,现年58岁,大慨是2013年加入玫瑰团队。曾经担任过小组长玫瑰QQ论坛主持人.2019年五月份被国宝强迫退出玫瑰团队,在秦永敏被失联被抓捕后徐昆为秦永敏举牌呼吁寻找秦永敏先生,秦永敏几次开庭不远千里来到湖北武汉参加秦永敏开庭,徐昆也多次为同仁朋友被抓后捐款帮助。

    2019年8月17日徐昆订好火车票要去苏洲参加朱承志大哥开庭,被昆明市盘龙分局国宝强行退票,退票后又到穿金所做笔录。做完笔录8月17日晚8点30分送徐昆拘留所行政拘留15天,到了8月30日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9月30日晚上8点以涉嫌寻衅滋事执行逮捕。现关押在昆明市盘龙区第二看守所三监。

    在近期2019-11-27日律师会见了徐昆,得知消息徐昆案件已经批捕送检察院阶段,徐昆精神状态很好,一直坚持自己无罪,自己所作所为都属于宪法所赐予的权利,言论自由也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徐昆告诉律师,他已经有心里准备,坐牢不可怕也不丢人,有可能会有一到三年的刑期,告诉家人与朋友不要担心。

    推特发文是属于美国聊天软件,徐昆上推特有罪,国宝上推特就合法吗?徐昆推特发文如果有错应该由推特公司起诉,不是由云南昆明当地管辖范围,徐昆应该属于无罪,请云南昆明当局不要再制造冤假错案,徐昆应当无罪释放。

  • 李玉凤被控“寻衅滋事”送检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河南焦作知名维权人土李玉凤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目前卷宗已被移送起诉至焦作市马村区检察院。其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涉及三个内容:1、接受外媒采访,发布不实信息;2、自编自唱戏曲攻击党;3、因围观-刑事案涉嫌扰乱单位秩序。

    据网上公开消息显示,7月5日中午,李玉凤女士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在归途中被十余名黑衣人戴背拷绑架至本土,直接将其送往焦作市看守所后,公安及检察院提审均遭到李玉凤女士的拒绝。而焦作当局在从末成功提审的情况下,直接将李玉凤女士批捕。

    此后,李玉凤家属委托的律师段汉杰于8月22日介入,曾先后5次(8月26日、9月10、9月29日会见;10月17、22日,阅卷)赴焦作阅卷及会见李玉凤。

    经记者辗转调查得知,在此期间,8月28日,李玉凤妹妹李白凤曾因向外界透露其姐姐狱中的信息而遭马村派出所所长传唤、做笔录,后因所长有事急匆匆走掉,继而在8月30日,又被马村派出所传唤,但此次他们给李白凤的确是“训诫书”。

    该所长指责李白凤不应该向外界透露“李玉凤没有提审就将其刑事拘留及批捕,这样说是不正确的”;另外问讯李白凤“律师是不是自己找过来代理李玉凤案件的?”等。

    李白凤称,姐姐被无辜关押、批捕,是对其人身权利的严重侵害。为她找律师是作为亲人应有的权力,谁都无权干涉。其次,尽管有关部门有去提审姐姐,但均被李玉凤拒绝,从而没有提审成功就将李玉凤批捕是事实,故自己没有向外界披露不实信息。

    本月22日,律师再次来到焦作马村区检察院阅卷发现,当局对李玉凤女士的指控,占至少一半篇幅是对其服刑期间的“郑州女子监狱”狱警和服刑人员的询问,澄清监狱状况特别是李玉凤本人在狱中的待遇,意在驳斥李玉凤在接受外媒采访中的“不实言论”,最终罗列到起诉意见书上的有三条:其一、李玉凤接受自由亚洲、大纪元媒体采访,发表不实言论,并被多家境外媒体转发;其二、即兴自编自唱一段戏“攻击党”;其三、其陪同一位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女儿找马村区法院法官和副院长时发生冲突,被认为其扰乱了单位秩序。

    知情人士吴先生表示,焦作当局对李玉凤女士无端指控是赤裸裸地“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李玉凤2月21日出狱当天接受媒体采访,为何到7月5号才想到抓捕?况且,李玉凤讲监狱里所受到的不公待遇,与你焦作当局何干?并且对李女土即兴自编自唱“攻击党”的说辞更是荒诞至极。他们有李玉凤女士自编自唱“攻击党”的证据没有?明明是怕李玉凤声援香港,以及对她在党国70年庆典期间的稳控,现在十一也过了,也该放人吧?焦作当局某些领导人太狠,如果一意孤行对李玉凤赶尽杀绝,显然在未来也为自己埋下了隐患。

    李玉凤家属表示,李玉凤被抓捕前夕因心脏病复发救治刚刚出院,出院后仍没有离开过药物。此次其再次被抓捕,李玉凤在看守所的身体状况令家人担忧。外加其90岁的老母亲年事已高,希望李玉凤能够早日获得自由继续医病,并为母亲尽子女抚养老人的义务。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李玉凤女士的相关消息。

  • 长沙维权老兵裘小平案被退侦

    【民生观察2019年6月30日消息】本网获悉,长沙维权老兵裘小平涉嫌“寻衅滋事”一案于早前曾被警方移送检察院审查,但遭到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裘小平被捕已超过六个月,但律师及家属尚未有过会见记录。

    本网从裘小平老战友张先生处了解到,早些时候,裘案的办案单位长沙芙蓉区公安分局在侦查审讯数月后将该案移送芙蓉区检察院审查,但遭到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检方认为现有的材料未够充分。

    据悉,裘小平自2018年12月下旬被长沙驻京办从北京强行带回后即遭刑拘,罪名“寻衅滋事”,但截至目前为止,裘小平的家属未曾有过探视,而辩护律师同样未获会见。裘案最初的辩护工作由谢阳律师担任,之后则由孙强律师跟进,上述两位律师均为长沙本地律师,但可惜二位律师作出多次努力,长沙警方始终不同意律师的会见申请。

    有消息指,裘小平被捕的最大原因是曾参加了两次大规模全国性的老兵维权行动,分别是2018年发生的江苏镇江老兵维权事件以及山东平度老兵维权事件。当局在两起事件发生后不久便实施秋后算账,当时全国多地有维权老兵被捕,多年来一直活跃在老兵维权一线的裘小平首当其冲成为湖南地区的清算对象。

    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兵认为,由于裘小平一直很活跃,因此在这次公安局打击老兵维权活跃分子的运动中遭到报复清算。而裘小平被抓后,虽然罪名是寻衅滋事,但公安局的处理手法却以政治犯来对待,不让家属和律师见,而且没有任何理由,家属除了存点钱,没有任何办法,公安局对律师的会见申请根本无动于衷。

    关于裘案曾传出消息指,裘小平可能已被秘密判刑,不过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该消息不实。

    另外,据多名裘小平的战友反映,裘小平被抓后他们不同程度收到警告,勒令其他老兵不准参与裘案事务,不准帮助联系律师,不准接触家属,更不准发起任何有关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相关报道:警方拒绝律师会见老兵裘小平
    https://www.msguancha.com/a/lanmu7/2019/0109/18252.html

  • 上海访民郑建明被执行逮捕

    【民生观察2018年6月16日消息】本网获悉,上海嘉定区访民郑建明,于2018年6月14日被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执行逮捕,现羁押在上海市嘉定区看守所。

    据悉,郑建明的房屋于2007年遭到强拆,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和抗争,于2014年5月取得阶段性维权成功,除被抢去的房子归还给他外,另还补偿了250万现金和其他一些补偿。随后几后,郑建明因问题得到解决而停止了上访。

    前几年,郑建明因和女友投资了某公司理财产品,导致本金无法收回,经多次与该公司交涉无果从而又开始上访维权。今年两会期间,郑建明再次进京上访反应诉求,被上海驻京办拦截,交给地方带回后被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在被关押了3个多月后,于6月14日被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同样罪名宣布逮捕。对此,有访民朋友表示,郑建明此次情况不容乐观。

    据了解,郑建明在早期的维权过程中吃尽了千辛万苦,一边上访维权一边根据信访目前的状况,理顺了超前的信访理念和意识,为访民朋友们做出了积极有效地贡献,因此获得了许多维权访民的好感和威望,同时在维权过程中多次遭到打压和迫害。

    2013年2月10日大年正月初一,上海维权人士郑建明、徐玮、陈春芳等9人,结伴欲前往东交民巷17号给中央领导拜年,在东交民巷路口被北京警察拦截,带到东郊民巷派出所关押审讯,当天晚上10点左右被上海驻京办工作人员接出,随后押往驻京办工作驻地关押,一直到第二天下午9人才获得自由。

    2013年7月上旬,他前往北京园博会旅游,被北京警方无任何理由抓走,随后被押上一辆大巴车送到北京久敬庄接济服务中心关押,后又被上海驻京办接出押回上海。2013年7月8日,在上海新世界商厦门口的郑建明,突然被北京丰台区警察秘密带走关押,(在上海警察的配合下),第二天住处被抄,电脑、手机等物品都被扣押,之后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回北京刑拘,一个月后取保获释。释放回家后,在他的多次讨要下警方才归还被抄走物品,但至今都没有给他任何法律文书。



  • 案件已送检察院 但丁灵杰坚称无罪

    【民生观察2018年2月8日消息】本网获悉,公民记者丁灵杰被控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已经移送检察院,有关部门希望丁女士认罪,并称“有可能不起诉”,但丁灵杰则坚称自己无罪。

    据悉,丁灵杰的辩护律师任全牛在2月1日时接到来自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得知本案已经被移送到石景山区检察院,对方催促律师尽快去阅卷并提交辩护意见。不过,该名工作人员最后特别强调案卷属于“涉密”类别不要公开。得此消息后,任全牛律师随即通过电话向石景山区看守所预约要求于2月5日会见丁灵杰,最后所方安排在2月6日下午两点后会见。

    2月6日上午,任全牛律师首先去到石景山区检察院的案管中心提交了辩护手续,其后要求复制丁灵杰案的卷宗,工作人员登记后,律师得知此案的卷宗多达十七本,因还有两张卷宗光盘正在制作中,因此律师的复制卷宗要求将需要延后。另外,律师在询问案管中心工作人员时得知本案在2018年1月18日就已被石景山区公安分局移送审查起诉期限一个月,至2月18日,是否延长或退补目前暂时未知。该案之前在侦查阶段时,任律师曾多次要求面见主办案件主办侦查人员,准备递交辩护手续和表达辩护意见,但均遭到对方以“石景山区公安分局没人知道这个案件”或是“不知由谁负责办案”为由拒绝。因此,辩护律师一直无法从官方渠道获得案件的任何进展程序,直到2月1日接到石景山区检察院的电话通知为止。

    当天下午,任全牛律师依照预约成功会见丁灵杰。据称,丁女士精神状态以及心态依然乐观开朗,身体方面因腰部疼痛导致无法直立,目测较为痛苦。谈到案件问题,丁女士称,上月底有检察官对其提讯,问完几个问题后,有意开导她认罪,并称认罪后有可能不会起诉,遭到丁女士回绝,坚称自己无罪,不会认罪。

    丁灵杰向任全牛律师表示,自己已有最坏的心理准备,如果真要坐牢也只好顺其自然。据任律师透露,身陷囹圄的丁灵杰还特意询问了一个维权老兵目前的状况以及一个访民的安危问题,称如果有需要希望大家尽力帮助他们。

    有关丁灵杰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丁灵杰“寻衅滋事”被延长羁押期限
    http://msguancha.com/a/lanmu1/2018/0105/16887.html

  • 徐琳案已送检察院 但律师阅卷被拒

    【民生观察2018年1月9日消息】本网从蔺其磊律师处获悉,广州民运歌曲创作人、异见作家徐琳被控涉嫌“寻衅滋事”一案,日前已被移送至检察院,辩护律师蔺其磊于今天会见当事人后前往检察院阅卷被拒。

    据悉,蔺其磊律师是在今天(1月9日)上午去到广州市南沙区看守所,顺利会见了已被羁押三个半月的徐琳。律师称,徐琳本人对该案的态度同上次会见时表述基本一致,仍然很看得很淡,认为都是明摆的事实,根本无罪,只不过当局生搬硬套罗织了很多所谓的罪证,来对其施行打击报复和政治迫害。他也深知当局的手段,不判刑估计是很难出去的,因此也会坦然面对。

    蔺其磊律师称,徐琳对案情只用简单几句带过,反而用大量时间讲述其抗议看守所的违法行为与做法。据徐琳讲,上月(2017年12月)10日是“国际人权日”,他于10日零时起开始绝食,持续三天半,总共99个小时,要求南沙区看守所改正部分不合理的做法,譬如“轮值员制度、牙膏洗衣粉卫生纸等生活必需品及监仓内公用品无偿提供、仓内在押人员数量额定”等等。这些提议获得看守所和广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员的认可,表示将会逐步落实。徐琳称,经他提议后,个别问题已经有所改变落实,例如其所在的监仓在押人数已经减至15人,抗议初见成效。徐琳同时呼吁,全国所有刑辩律师向委托人(在押人员)了解其所在看守所的情况,对于存在上述问题或其他损害在押人员权益问题的,应向看守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监督机构反映,要求改正,以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

    当天下午,蔺其磊律师赶到南沙区检察院,案管中心的工作人员收下辩护手续后,拒绝了律师复制卷宗的要求,告知案件刚刚到达检察院,加上“徐琳案”需要向广州市检察院汇报,因此不能允许律师复制卷宗,嘱咐律师准备好光盘等候通知再来。蔺其磊律师表示,徐琳案不过是“寻衅滋事”的普通刑事案件,但却要经过广州市一级司法部门的研究,果然没那么简单,难怪南沙区检察院不惜用这么个违法的借口来拒绝律师阅卷,其目的已经不言而喻了。
    有关徐琳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徐琳首次同意会见律师 表示将坐牢视为工作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1113/16652.html



  • 湖北省检察院前访民朱桂华抗议司法构陷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13日消息】今天,本网从武汉访民朱桂华处获悉,她今天来到湖北省检察院门前举牌抗议司法构陷,而这已经是她今年第十九次上街抗议了。

    据朱桂华介绍,她的丈夫唐飞今年53岁,曾任湖北武汉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正处级),工作业务能力强,深得同事的信任。2013年3月6日,武汉市检察院何利副处长(现已提任处长)带领两名检察官,在无任何理由且未出示《询问证》的情况下,强行将唐飞的妻子朱桂华带至检察院要求配合调查。唐飞在次日凌晨2点也被检察官强行带去检察院(既未经过市纪委也未通知武汉市水务局纪检)。检察院以夫妻双方被关押,孩子无人管为由威胁、诱导唐飞,冤认受贿一个20万元,一个100万元。检察官说:“配合认罪就放老婆回家;数额多少不重要主要看态度”。逼迫、诱导唐飞之后,再以唐飞已认受贿100万元为由,反逼“行贿人”湖北新艺林公司老总汤秋海冤认行贿行为。因汤秋海急于办理取保回家,配合他们诬证唐飞受贿100万元。这样,2014年11月唐飞被武汉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刑11年,罚款5万元。2015年3月湖北高院二审维持原判。至今,唐飞以被拘押超过四年。

    由于是无中生有的栽赃构陷,唐飞的妻子朱桂华一直在向各级信访、检察院、法院申诉、控告。朱桂华认为,唐飞可能是官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从整个过程看,都是违法的。立案、抓人都涉嫌违法。检察院采取的无理手段是先把唐飞的妻子抓进去,然后威逼唐飞承认受贿之事。在刑讯逼供、栽赃成功之后,再要唐飞补签《询问通知书》。检察院3月8日签署立案决定书,3月6日检察院尚未立案,检察官无组织授予侦察权就把人抓了。检查院《破案经过》称:“抓唐飞是因为查处湖北丹江口水资源公司案件中,业务员张志鹏交代,听说唐飞接受其老总李平安贿赂20万元,通知唐飞接受询问。唐飞交待问题中没有涉及这个20万元。其后调查证实这个20万元是个没有的事。”

    检察院伪造拘留证、逮捕证。经发证单位武汉市公安局纪委调查核实,武汉市公安局未发过这两证,且公安局的网上无唐飞拘留逮捕记录(唐飞身份证号:420111196409043138),离谱的是公安局的拘留证上填写的执行民警竟然是两名办案检察官。而且逮捕证上执行人员空白,两证上局长印鉴均空白。公安局纪委证实,这两证从文书文本格式到文号等均为虚假。

    伪造证人证词栽赃唐飞受贿。这个100万元的假受贿案,唐飞起先被逼冤认的笔录是分三笔20万元、30万元、50万元。最后检察院为了和工程项目挂钩,编造按比例分成的受贿情节,又编造改为分5笔受贿,30万元、5万元、25万元、5万元、35万元。其中有一笔25万元是因为工程是两个施工队合伙完成的,行贿理应共同分担,在律师的一再坚持要求调取另一个行贿人徐彪的行贿证据情况下,检察院炮制了一份徐彪假证词,后经调查发现,证词签名笔迹和徐彪三份合同签名笔迹大相径庭。且徐彪2014年12月6日,在电话中明确对朱桂华说他没有送钱,并说了办案人员要求他帮助另一证人汤秋海做假证被他拒绝。徐彪的判决书上也没有行贿唐飞的记录(他是因其它犯罪定罪)。在公诉阶段,起诉书明确记载,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次被退侦。

    朱桂华为了给丈夫讨回公道,长期奔波于各级信访、检察、法院等部门,但他们都予以推脱。为此,她不得不独自来到湖北省检察院门前举牌抗议,他呼吁所有正义人士关注唐飞的案子,强烈谴责黑司法迫害民众的罪恶,还唐飞以公道。她说:“澄清唐飞的冤屈是我后半生的事业,直到真相水落石出,为丈夫讨回公道的那一天!”



  • 李小玲案已送检察院 江西“明经国案”开庭在即

    【民生观察2017年11月14日消息】本网获悉,广东珠海李小玲案已被移送检察院准备起诉,此外李小玲的健康状况有所好转;江西赣州“明经国抗强拆血案”开庭在即。

    本网从李小玲的代理律师蔺其磊处获悉,他在今天(14日)上午去珠海市第一看守所会见被珠海当局指控涉嫌“寻衅滋事”的当事人李小玲,得知其案件最近已经移送至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准备起诉。对于外界朋友关心的健康问题,李小玲称,近期珠海一看再次安排了常规检查,并对其眼疾以及右腹部疼痛等症进行了处理,分别配发相关药物,最近服药后身体状况有明显好转,疼痛减轻,眼疾的症状也有所缓解,睡眠和胃口以及精神状态较之前有所改善。当天下午,蔺其磊律师又去到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的案管中心,复制了该案卷宗,确知该案移送检察院起诉的时间为11月10日。

    此外,日前,江西赣州“明经国抗强拆血案”辩护人刘文华律师发出消息称,他已收到法院通知,表明该案将于2017年11月16日上午9:30在江西赣州市中级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据明经国家属透露,他们在获知开庭的消息后,马上前往赣州市中院申请旁听许可证,但法院仅向家属提供了三张旁听证。在家属们表示抗议之后,法院并未理会,只以申请旁听人数太多作为理由勉强搪塞。

    有关李小玲和明经国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广东李小玲狱中病情加重 取保申请遭拒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1105/16603.html
    “明经国案”将召开庭前会议 陈云飞再次转监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1012/16534.html

  • 福建访民雷宗林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访民之声2017/4/26消息] 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的福建省福州市访民雷宗林,4月21日被晋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于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雷宗林是3月16日被福州市晋安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为了给雷宗林伸冤,他年迈的父母近日沿街乞讨,筹集律师费。但乞讨过程并不顺利,在沿街乞讨的这一个星期内连续遭保安驱赶,不许他们乞讨。
     
    雷宗林的父亲表示,再难也要坚持下去,雷宗林冤,有了钱好到县里去找律师把雷宗林放出来。但他还是担心律师惧怕政府,不管雷宗林的事情。
     
    雷宗林是因获准修建的房屋接二连三被镇政府捣毁而上访,在上访过程中,他遭到了来自政府人员的殴打、判刑、活埋、非法拘禁、关到精神病院等残酷折磨。
     
    福建访民雷宗林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https://fangminzhisheng.blogspot.sg/2017/04/blog-post_70.html

  • 退伍军人向桂林全州县检察院申诉自己2015年被精神病

    今天,2016年12月8日,下午16时许,我走进了广西桂林全州县检察院控诉科的大门,里面坐着两个年轻女工作员。
    我礼貌的问:请问这里是控诉科吗?
    她们答:是。你有什么事情?
    我说:我想反映和咨询一下2015年我被精神病的事情,我可以用手机拍摄吗?
    她们答:不能拍摄!你拍摄想用来做什么?
    我说:用来证明我来这里反映过我2015年被精神病的情况。
    她们回答:这里不允许拍摄的。
    我说:那我只拍摄我自己,不拍摄你们吧。
    她们说:那也不行!你身份证带来了吗?
    我说:带来了。
    我把身份证给了她们中一个。她拿着我的身份证到另一个办公室去了,不知道是复印还是干什么。我为了证明我今天来这里反映过我2015年被精神病的事情,拿出手机拍摄了办公室大厅的布置,并把自己拍摄进去;另一个女工作员对我说,你不要拍,等下我们的工作员也会把你拍摄的视频删了的。一会,来了个穿制服的年轻男人,要把我手机里拍摄的视频删除,我只好配合,让他把我手机里拍摄的几十秒钟的视频删除。那个拿我身份证的女工作员回来,把我的身份证还给了我,并对我进行了来访登记。
    她们说:现在你有什么事情要说,你讲吧。
    我说:我叫陶小兵,在县城XX单位工作,是退伍军人,1993年12月应征入伍,1996年12月退伍,1997年分配在现在的单位上班;我在一直正常工作学习生活,没有触犯国家法律,没有危害社会行为,每天与朋友,认识的人以及接触的陌生人交往密切,谈天说地,弹吉他,画画,娱乐,外出出差,社交等正常情况下,2015年3月6日,被我的大哥带领五个社会中老年男人,把我从住所楼上骗下来,强行绑架上一辆五菱微型车,反绑双手,押解到湖南永州芝山精神病医院,以我怀疑别人偷拍我裸体隐私,用手护着下体是精神不正常为由,把我关进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94天!我的大哥是父母1979年离婚后,连同我的大姐,小哥,小姐由法院判决归我母亲抚养的,我和我的二哥由法院判决归我父亲抚养,我大哥在法律上与我是没有关系的;我从湖南永州精神病医院出院后,查阅了大量精神病强制治疗的法律法规知识;根据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2013年《新精神卫生法》的规定,精神病治疗实行自愿原则,任何组织,部门和个人不得强迫公民做精神病鉴定和精神病体格检查;有社会危害行为,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强制治疗申请,由检察院移交法院进行审理,依法进行精神病鉴定,符合法律强制治疗条件,确有必要强制治疗的,由法院下达强制治疗决定书,并指定监护人,方可对公民进行强制治疗;2016年6月22日,我国最高检察院出台《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为了防止正常人“被精神病”和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假精神病”问题的出现,《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分别规定:检察院发现强制医疗机构收治未被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人的,应当依法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检察院发现被强制医疗人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可能错误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报经检察长批准,将有关材料转交作出强制医疗决定法院的同级检察院,收到材料的检察院公诉部门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以内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和处理意见书面反馈负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的检察院。《办法》同时规定,检察院应当及时审查处理被强制医疗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应当在强制医疗机构设立检察官信箱并定期开启检察官信箱;检察人员应及时与要求约见的被强制医疗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谈话,听取情况反映,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根据这些法律规定,2015年3月6日,我大哥带领五个社会中老年男人将我绑架到湖南永州精神病医院的行为,完全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治疗条件和程序,没有法律依据,没有合法性,是完全违法的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人身权利,造成了我脑神经组织和功能,以及身体其它器官,组织和功能受到精神病药物的严重毒害,留下明显后遗症,与被绑架进精神病医院前判若两人;此违法犯罪行为,请你们检察院依法予以纠正,还我法律人权和清白!
    她们在我陈述时,多次打断我的述说,说你的大哥虽然父母离婚后与你没有法律关系,但和你有血缘关系,绑架你去治疗是为了你好;你这样的情况我们这里不管的,如果你有病,你大哥不帮你治疗,我们可以帮你申请强制治疗。
    我听了她们这样的话,心里直发凉;我没有精神病,是一个能正常工作生活学习和社交的正常人,被我大哥非法强制治疗94天,造成了严重的人权和健康,生活的损害,依法来进行申诉,希望检察院依法对此违法强制治疗行为进行纠正,还我人权和清白,她们却说可以强制让我哥帮我治疗,这到底算什么事情? 为了避免引起误会,我尽量克制情绪的冲动,笑着说,我没有精神病!1989年,天分出众,乐观豁达,青春年少的我还是一个完美主义的艺术追求者呢,至今我都坚持着最初的梦想! 我大哥2015年3月6日带领五个社会中老年男人绑架我到湖南永州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94天,明显没有法律依据,没有合法程序,没有经过法院判决,没有合法监护人,是完全违法的犯罪行为!我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但必须依法还我法律上的清白!
    我1996年从云南野战部队退伍回来参加工作,一直过着正常工作生活学习和社会交往的日子;在长年累月的工作中,无论是本单位的同事,还是驻村蹲点,搞新农村建设时接触的乡镇干部,村委干部,从没有谁认为我和说过我精神不正常,就在被绑架进精神病医院前一天,和我来往接触的朋友和陌生人都络绎不绝,没有人认为我精神不正常;恰恰相反的是,我被绑架进精神病医院非法强制治疗94天,被迫吃下大量含有激素和脑神经阻滞剂的精神病药物后,脑神经组织和功能被药物“化学手术”切除,废止,阻滞后,出现了脑神经功能的异常症状,身体的器官,组织和功能,外形外貌等也都明显被异常化了,变得像个“神经病”,人即看起来难看,又有点异常的样子;我问我被绑架进精神病医院前一直和我经常来往的朋友和熟人,我说:我被绑架进精神病医院前,包括被绑架进精神病医院的前一天,你认为我精神不正常吗?他们无不肯定的说:没有,从没有那么认为过!他们最多就是说了我怀疑别人偷拍我的裸体隐私,用手护着下体有点损面子。我还问过他们,我在精神病医院关押94天出来后,你们觉得我这个人变了吗?他们无不都说:是有点不同以前了。我跟他们讲了精神病药物对人体脑神经组织和功能,以及身体其它器官,组织和功能,外形外貌的的摧残损害作用,他们有的说不清楚,有的说:是啊,那些精神病药物就是把人变蠢,变不正常的!
    她们还问我,你现在有工作吗?有工资吗?谈过女朋友吗?
    我说有工作和工资;1998年时,认识过本县某乡镇的18岁农村女孩,因为感觉不合适,当年就明确说明不可能与她结婚;但她每年都来纠缠我一段时间,直到2006年底才彻底断绝了往来。
    我对她们说,种种迹象表明,我的大哥一直还想再把我再绑架进精神病医院,他可能被人利用和挑唆!我希望你们检察院依法对我被精神病的事情进行法律保护!
    她们说,你若没有病,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你可以对你大哥讲清楚情况,让他不要干涉你的正常生活;否则,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说,你们检察院不是可以依法进行检察纠正这种被精神病的事情的吗?2016年6月22日,最高检察院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对违法强制治疗行为依法进行检察纠正,你们难道不知道这个法律规定吗?还有2012乃《刑事诉讼法》和2013年《新精神卫生法》中的想强制治疗规定吗?
    她们说:不要和我们讲这些法律,我们这里不管这样的事情,你可以去公安机关反映这样的事情。
    我苦口婆心的和她们,以及一直在旁边帮她们腔的穿制服的年轻男人讲述和解释相关法律规定,说明我来这里反映2015年我被精神病的事情是遵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合法行为;他们就是反复说这样的事情不归他们检察院管,让我去公安机关反映。我很纳闷,明明最高检察院2016年6月22日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办法(试行)》中规定得非常明确清楚,没有法院判决的违法强制治疗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我2015年3月6日,被我父母离婚后和我没有法律关系的大哥带领五个社会中老年男人绑架到湖南永州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94天的行为,明显不合法,属于违法将我强制治疗,将我被精神病,依法到检察院申诉完全是合法的,怎么就不能向检察院申诉呢?!那些法律法规到底要怎么理解才是正确的呢?!
    她们最后对我说:你回去吧。
    没有办法,我只好离开。但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只要有法律法规可依,我2015年3月6日被绑架进精神病医院被精神病的事情,总可以得到法律的公正对待!
     
    广西桂林全州县2015年被精神病的退伍军人:陶小兵
    2016年12月8日
    来源: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160379dcb0102zm9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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