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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展因采访拍摄武汉疫情被判刑四年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28日消息】2020年12月28日上午,张展女士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当庭判处张展有期徒刑四年。开庭现场戒备森严,地铁出口和法院门口全部都是警察和便衣警察,领事馆人员遭到警察盘查,记者被禁止拍照,有前来旁听围观的朋友、记者以及维权访民被警察抓走,集中被关押在浦东新区世纪广场派出所。而在张展案开庭前,有多名上海维权人士被辖区国保打招呼,要求他们不要去开庭现场围观。

    张展的律师张科科今天在朋友圈发出消息称:【张展案开庭并当庭宣判】今天中午12时许,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就张展案当庭宣判,有期徒刑四年,寻衅滋事罪。

    公诉人就核心证据和相当部分的证据没有举示,仅念了证据名称。

    张展坐轮椅出庭。

    除调查阶段表示公民言论不应该被审查外,其他环节张展基本不再发言。

    据了解,张展,1983年9月出生,陕西咸阳人,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本硕连读(保险学专业本科、金融学专业硕士)。2010年作为人才引进上海,从事律师工作,后因参加维权活动并参与修订律师管理办法的签名活动,被注销律师执业证。

    今年2月,新冠肺炎病毒蔓延,张展不畏个人风险,亲赴武汉做实地疫情采访。她在个人推特、油管平台发布了大量关于武汉疫情和民众生活的真实视频报导。5月14日,张展在武汉的宾馆被上海警方跨省抓捕,次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6月18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8月18日张展案送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知情人士透露,张展在看守所绝食抗议,身体衰弱,遭到强制灌食,约束带捆绑,身体状况极差。

    另据现场围观公民发来消息称,今天28号去浦东法院旁听公民记者张展案开庭,地铁出口和法院门口到处都是警察和便衣警察,在法院周边,旁听者想真正靠近法院门口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有大批的便衣和警察在场,他们逮到一个就抓一个,湖南株洲公民何家维被警察抓走,随后两名上海维权访民也被警察抓走,现场有一位新加坡记者和日本记者也被警察抓走。

    至中午时分,大部分前来旁听围观的朋友都被警察抓了,集中被关押在浦东新区世纪广场派出所,现场很快被清理了,只有警察,警车和特警车。

  • 律师会见陈兆志 武汉疫情的网论言论被调查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19日消息】2020年11月17日下午,马纲权律师到北京海淀区看守所会见陈兆志。据了解,很长时间没人来提训陈兆志了,但上个月海淀区东升派出所的民警突然又提讯他,主要问他微信上的有关疫情的言论究竟是不是他发表的,同时问他对此事的看法。陈兆志承认是自己说的,同时坚称自己的言行不构成犯罪,本次抓捕完全是对他的打击报复,希望将来某一天法院能够公开审理本案。

    在海淀区看守所羁押期间,陈兆志的老年痴呆症越来越重,记忆力衰退厉害,过去经历的很多事情都记不起来了。尽管看守所每天让他服用30多粒药,但到底为何药物,他自己并不知情。

    现年68岁的陈兆志,是北京科技大学退休教师。今年3月初,陈兆志因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信息称“武汉肺炎”是“中共制造的病毒”,被北京海淀警方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刑事拘留,其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名批捕。目前,陈兆志的案件,已经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结束,又移送至海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预计检察院会很快向法院提起公诉。

  • 成都黄晓敏在法院挑战王燎法官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19日消息】今年11月17日,是活跃在成都以及周边城市,为上访喊冤的群众提供志愿服务的黄晓敏维权者,在2017年5月18日,因撰写喊冤文章,被成都金牛法院以"寻衅滋事"判处有期徒刑30个月(912天),回归社会刚好一年的特别日子。

    回归社会的一年里,志愿者黄晓敏除了力所能及的为一些群众提供诉状撰写之外,也为自己的冤情奔走于金牛法院、金牛检察院之间,为自己的冤情和疑问力争获得一个真实客观的法律结果。今年四月,黄晓敏向金牛法院递交了再审申请,也递交新的证据材料,证明在一审中存在伪证的新材料,与此同时也提出阅读一审卷宗,据此希望金牛法院能够高度重视依法办事。

    由于今年的全国疫情突然爆发,加上今年又出台了一些新的关于严格规法执法的内部法规,所以对一些案件的结案期给了一定的弹性,黄晓敏的再审申请也就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一个正式的法律结论和文字告知。所以,黄晓敏决定为了纪念一周年的特殊日子,决定在这一天来到金牛法院,就再审申请程序和提交的证据,向法院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督促结案尽快答复。

    11月17日上午来到金牛法院信访办,才知道由于理解和记忆的错误,今天法院并没有安排院领导的每周固定接待项目,而是只在明天也就是11月18日上午,才有法院执行局局长,例行每周一次的信访接待活动。

    18日上午,志愿者黄晓敏兴致勃勃的来到法院门口,在排队等候、安全检查后,见到了今天值班的法院执行局局长。值班法官听取了黄晓敏的口述介绍和请求内容,马上转告一审合议庭审判长、金牛法院刑事庭厅长王燎法官,迅速前来当面回应答疑黄晓敏所关心的问题,以及提出的诉求应该如何答复的依法回应。

    很不情愿也不高兴的王燎庭长,走下几十个台阶后,一股傲慢的神情与口吻说“谁在找我?谁在找我?”黄晓敏主动及时的回应说“是我,黄晓敏。我给你电话你也不接,要求见你,你也不理。申诉递交这么久了,总该给一个明确的说法和文字公函吧。”王燎紧张和不耐烦的叫陪伴身边的法警说“问问他的手机,叫他拿出来,交由你保管。”黄晓敏真诚和自信的给王燎说“王庭长放心,我不会给你来这个下三滥的小动作。”同时把手机递给站立一边的法警。法官王燎涨圆了脸蛋后气呼呼的说“证据敏感,不准阅读复印。”黄晓敏也不示弱的说“那你也应该给我一个正规的文字公函给我!”王燎打断话题的说“我说不能,就不给!”黄晓敏追问“为什么?为什么?”王燎极不耐烦的说“没有为什么,就是我说的,我定的。”闻讯之后,黄晓敏顿时大声高腔的用手指向王燎的脸说“你说的,好嘛。我现在当你面正式告诉你:我们今后生死相见。信不信,生死相见!”

    站在一边的法警,如梦初醒迅速打开视频记录仪,准备记录这个过程和场面。黄晓敏毫不示弱的用手指着不足一米的王燎,等待王燎的继续回应。持续不到几秒,王燎嘟囔的说了一句“随你。随你。”转身登上台阶返回法院内部。情绪激动还有些发愣的黄晓敏,等到回过神来,周围除了几个等待信访接待的上访群众,那个法警和法院工作人员早都不见了踪影。

  • 武汉徐崇阳财产被抢维权遭打压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11日消息】徐崇阳,中国湖北武汉人,和美籍华人妻子乔丽在湖北武汉引进外资,支持国家做慈善事业,投资一千多万元,成立湖北九九九施救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号:4200002101102/2)和武汉九九九施救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号:4201002130456),不成想被流氓化的公、检、法和公安部副部长傅政华诈骗、抢劫,使数亿资产化为乌有,如今沦为乞丐,无住房、无基本医疗、无养老金,现请求政府给予基本的生活保障。徐崇阳就几个案子分别介绍如下:

    第一个案子是我在湖北省武汉市汉正街98平米商业门面房,在没有任何诉讼的情况下,私人产权房子,150公斤的银元,一台大型客运营运车辆,四件金丝古装衣服等贵重物品,案外人的财产被武汉市硚口区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法院执行走,卷宗消失。涉案文号:
    武汉市硚口区法院民事裁定书,(1996)硚执裁字第268号;
    武汉市硚口区法院民事判决书(1993)硚民初字第942号;
    武汉市中级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武民再终字第108号;
    湖北省高级法院民事裁定书(2008)鄂民再申字第00275号。
    中央媒体报道,中央办公厅批示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2015)鄂武汉中民终字第01509号。此房归徐崇阳所有,有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长张军批示立案,侵吞案外人财产,被傅政华压下来,不予解决。涉案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湖北省政法委书记、武汉市法院院长、武汉市公安局局长、武汉市硚口区公安局局长等。

    第二个案件是傅政华伙同虚假的湖北省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及虚假法定代表人张可兰,把我参加保险的物品包括一枚无价之宝的天然钻石61.3克拉,1980年大版的猴邮票213版价值两个多亿人民币,名人字画十多幅,价值两个多亿,被虚假的信发综合商社有限公司及虚假的法定代表人张可兰,通过法律诉讼把我的财产洗劫一空。涉案文书有:
    武汉市江岸区法院民事判决书(2003)岸经初字第209号;
    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武岸检民行通字(2004)第3号;
    武汉市江岸区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岸民商再字第2号;
    武汉市中级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武民商再终字第30号;
    武汉市中级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武民商再终字第46号;
    武汉市江岸区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岸民商再重字第1号;
    武汉市中级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武民商再终字第50号;
    武汉市江岸区法院扣押、没收、追缴物品估价鉴定结论书-岸价鉴字【2005】第103号。
    上述案件的法定代表人是假的、主体是假的,武汉市中级法院和武汉市江岸区法院上下串通,炮制虚假诉讼、虚假鉴定、虚假判决书、虚假裁定书,天理不容。

    第三件案件是傅政华参与做假公证案。
    武汉市江汉区公证处做虚假(2005)江民证字第737号。此案徐崇阳没有参与,剥夺了我三亩多土地、房屋六百多平米、室内动产价值不菲的名人字画、进口福特小轿车一辆、黄花梨木材两个立方,涉案金额数亿元。我发现有受贿、虚假证据、程序等违法刑事行为,报案至公安局,傅政华指使不立案。在庭审中申请先刑事后民事审理,法院也不采纳。最高法院女法官收受贿赂300万,其余法官受贿金额不等,不开庭不举证,上下法院集结造假判决。涉案的文书单位和个人有:武汉市江汉区公证处、武汉市司法局、武汉市政府、江汉区司法局、江汉区政府、湖北君尚君律师事务所蔡学恩人大代表、陈晶律师、武汉市公安局、湖北省公安厅、江岸区公安局、湖北省检察院、武汉市检察院、江岸区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申2926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最高法行申495号。

    第四个案件是傅政华伙同湖北君尚君律师事务所蔡学恩人大代表、湖北君尚君律师陈晶律师制作虚构见证书,武汉市汉阳区法院依据虚构见证书制作假判决,侵吞了我位于武汉市汉阳区永丰乡磨山新村B15号,占地96.4平方米,建筑面积289.32平方米别墅一栋,卡迪拉克新轿车一辆。涉案文书:
    武汉市汉阳区法院民事调解书(2002)阳十经初字第432号,邓萍法官,潘伟书记员;
    武汉市汉阳区第七律师事务所见证书2001年(见)字第080号;
    武汉市汉阳区第七律师事务所见证书年法律见字第990029号。

    第五个案件是傅政华在北京多次没有法律手续对我进行非法拘禁、非法判刑。

    (一)非法拘禁非法判刑19个月。
    1、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京丰捡刑诉【2012】0297号起诉书》
    在二0一一年三月十五日的起诉书中写明,“因涉嫌诈骗,于二0一一年六月六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七月十四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被逮捕”;这表明:3月份的起诉书,已经预知到后期6、7月发生的事情,说明起诉书是有预谋策划的。且抬头右上方写着“秘密庭审前”,而刑事案件不应该秘密进行。
    2、2011年6月6日签署的,北京市公安局京公刑侦字[2011]002号。
    3、2011年7月14日签署的,北京市公安局逮捕证京公预审字[2011]16号。
    4、杜玉莲2011年5月8日被公安找到后笔录报案、张伟2011年6月14日被公安找到后笔录报案、袁爱玲2011年9月2日被公安找到后笔录报案。
    以上说明,早在受害人报案、公安局侦查之前,检察院的起诉书都已经预谋策划完毕。这完全践踏了法律的尊严。
    5、2012年12月17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2)丰刑初字第727号判决书载明徐崇阳“于2011年6月6日被羁押,同年7月14日被逮捕,”刑诉法规定特定案件的刑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7天,本案不是特定案件却超过了37天,公安卷宗也未见延期的批准,这是严重违法行为。一般的刑拘期限为14天,本案是涉嫌普通诈骗案、涉嫌金额小,刑拘期限不应超过14天,所以从2011年6月20日至同年7月14日期间的公安局所有的对徐崇阳的问讯笔录等也均属违法。

    综上所述,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依据的所有案卷材料日期、公安局拘留、批捕日期颠倒混乱,很明显徐崇阳判刑入狱是一起个别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蓄意政治陷害。这些审判依据的定罪“证据”“材料”荒诞可笑、不具有任何证明力,很显然《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2)丰刑初字第727号刑事判决书》是一桩冤案。
    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傅政华亲自参与对徐崇阳的吊打酷刑、用烟头熏眼睛、鼻子,用头发搔耳朵鼻子;用针刺手指、舌头;上手铐脚镣10个月之久,办案人员李楠还把对徐崇阳实施酷刑的视频录像,7万元卖给徐崇阳。

    (二)酷刑视频,在谷歌网等多家国际媒体能看到。2013年1月5日,徐崇阳刑满释放后,把被酷刑的真相告诉媒体,傅政华指令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于2013年3月6日,以诽谤北京市公安局罪抓捕,以涉嫌重婚罪释放,被非法关押38天。

    (三)被以支持香港占中名义非法关押长达8个月。2014年10月2日,由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本人指挥,我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公安局等单位以支持香港占中名义,关押长达8个月,而徐崇阳没有参与过任何的占中活动。在关押期间,各种酷刑都尝遍,媒体有报道。

    在维权的10多年间,徐崇阳曾被秘密关押30多次。长期被监视住处、跟踪,公安人员无任何法律手续,进徐崇阳家随意查抄物品,从不打收据不归还。我有公安人员进出徐崇阳家,拿走东西的视频为证。

    共产党提倡振兴中国经济,我响应号召来投资建设中国,万万没有想到,却遭受到如此悲哀经历!我的财产没有了,房子没有了,一无所有,身体被打残,维权近30年,没有任何结果。现在我已63岁,在风烛残年的时候,请求政府给我基本的生活保障,当务之急解决我的吃饭、住房、医疗问题,以度残生。

    徐崇阳电话:13511088219

  • 武汉蔡莲被截访后遭非法拘禁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5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访民蔡莲因进京上访,被硚口区长丰街派出所强行押回,被非法拘禁至11月4日才被放出。

    据悉,2020年10月24日蔡莲被武汉市硚口区长丰街派出所4人,带上黑头套强行押回武汉,期间手机、身份证、银行卡都被没收,到达武汉后被非法拘禁到2020年11月4日才被放出,出来后才发现手机里面的钱都被转走了,手上的现金也被抢走了。蔡莲向长丰街派出所报警求助,到现在都没有人理睬她。

    蔡莲说,“我的房屋被地方政府非法强拆,合法财产被强抢,无安置无补偿,正常信访举报又遭地方政府强加罪名非法拘留、绑架、关押、拘禁(关黑监狱)时没收手机,盗取手机现金,并抢走随身携带的现金等一系列非法行为的对待。我报警求助,可警察却不闻不问,说这是政府行为,他们没权管。试问让我们老百姓怎么活?”

    昨天,蔡莲到武汉市纪委反映被非法拘禁的问题,纪委接待工作人员说:“黑监狱我们管不了,那是政治任务,强拆我们也管不了。”

    今天,蔡莲又来到省第八巡视组,接待人员对蔡莲说:“你们现在主要就是要解决房子问题,其它的就不要去追究了,然后配合一下,有机会把问题解决了,不要抱过高期望值,你们一去北京告领导,领导就升不了级,他们不整你才怪。”

    试问,难道习主席说的法治社会是这样的吗?扫黑除恶只是说说而已吗?地方政府官员到底是党员还是黑社会老大,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想关就关,想抢就抢,中国还有法律吗?宪法尊严又在哪?人权在哪里?难道党中央,国务院都看不见听不到老百姓的呼嚎吗?百姓是国家的基石,难道你们就眼睁睁看着地方政府腐败官员们作恶吗?任由那些社会主义蛀虫败坏党中央政府形象与名声吗?

    底层百姓恳请党中央国务院多关心、关注一下基层百姓的疾苦,伸出你们宝贵的双手救救处在水深火热的百姓们!

    蔡莲电话:13667155271

  • 武汉政府疫情期间强制封闭管理遭起诉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23日消息】10月22日上午近11点,武汉访民姚青将2份行政起诉状通过邮政挂号信方式寄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起诉状中,姚青作为原告将武汉市人民政府列为被告,并请法院:

    一、确认被告作出的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号、第12号通告违法;
    二、确认被告在武汉市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期间强制居民居家禁足违法;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起诉背景

    曾年收入20多万的姚青因房屋受损成为访民,她说自己家位于汉口江大路23号,紧挨着武汉地铁3号线和8号线赵家条站,多处施工距离不超过100米,小区多栋楼体出现裂痕,房屋出现晃动,多家出现地板拱起,裂缝变大,下水管道变形,窗户玻璃破碎,墙壁脱落、阳台垮塌的情况。

    2019年10月9日,她去到长江委社区协商“地铁施工致房屋受损无法居住”并且地铁指使人员捣毁她家阳台一事一事。期间在对方多人的推搡过程中,她左手臂被扯伤,甚至不能拿手机。后经医生鉴定为轻微伤,仅手术费一项就需要4-10万元(具体费用医生说需要放入微创工具后查看筋脉断了几根)。因伤情不能出差,失去了高薪工作。在维权中还被推搡受伤,被迫辗转奔波在武汉地铁集团,劳动街社区,和武汉市信访局等多个部门之间,结果通过正常渠道多方维权却被踢皮球。

    从手被社区扯伤后,社区不闻不问,她就患上了抑郁症和焦虑症。由于武汉市隐瞒疫情,后来发布通告封城,她被迫在家,整个封城期间生活艰辛,由于物质供应跟不上,管理不到位,导致无法就医、无法看病、无法买药,一棵大白菜就要过一周的生活,导致她的抑郁症和焦虑症愈发严重。

    武汉封城期间,社区不作为,她根本买不到超市的菜,在明知道她手受伤,劳动街社区一个电话都没有给她打过,租住小区的社区直接提供高价菜的电话,不去超市代买,经常就说买不到菜和肉,说没有人。总共仅代买了两次菜,一次肉。让她有种等死的感觉。

    当她生病在家的时候,请求社区帮忙去买药,很多天社区无人理睬,等有人的时候,社区工作人员竟然辱骂她,还让她去做志愿者。

    更让她气愤的是,武汉现任政法委官员及其退休官员父亲黄楚卿霸占消防通道,疫情的时候连担架都无法抬入,疫情期间,其家里根本不用出去买菜,都有人送来,而她自己却靠一颗大白菜度日,菜,肉都无法买到。

    姚青说,她一直觉得想起诉政府封城给她带来的伤害,所以在关注着张海在内的众多武汉疫情受害者维权,前段她专门联系了张海,希望能得到经验分享和帮助,张海专门腾出时间给她建议,还帮她联系公益律师给她撰写诉状。“张海对家人的情感和对法律公道的执着对我影响很大,我也要行使公民权利,希望政府能给个说法。”姚青说。

    一直在为其父亲感染死亡而诉讼讨说法的张海介绍,姚青的遭遇让我很同情,我们都是受害者,算是同是天涯沦落人,我能帮多少是多少。她不仅为自己维权,她的这个诉讼也是为当时武汉封城后千千万万个受害者发声。“我把之前采访过我的媒体都介绍给她,希望社会也关注她的诉求,她的诉求和我的诉求是一致的,都是希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并赔偿给百姓已经造成的损失。”张海说。

    行政诉讼

    在起诉状的事实和理由部分指出,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1月23日作出第1号通告要求“无特殊原因,市民不要离开武汉,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关闭”,2020年2月10日作出第12号通告“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所有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通告违反法定程序,通告内容及强制居民居家禁足没有法律依据,应确认违法。

    随后引用了相关法规,指出封锁武汉市程序违法,并且没有宣布或及时宣布哪些区域为疫区、强制封闭小区、居家禁足的紧急措施没有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居家禁足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也只能由法律设定。政府不得以“紧急措施”名义实施法律规定之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政府不能扩大解释“其他控制措施”、“其他保护措施”。

    因此,姚青认为被告武汉市政府的相关通告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违法,希望通过行政诉讼促进政府依法行政,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成员之一陆妙卿律师认为,任何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都只能由法律设定,而强制居民居家禁足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传染病防治法只规定停止人群聚集的活动,并无限制居民出门的规定。且在未宣布武汉全市为疫区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即对全市进行封锁,属于程序违法。

  • 新冠受害者家属要求公开隐瞒疫情的官员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21日消息】一直为给在武汉疫情期间病亡的父亲讨说法的张海在10月19日中午12点十分左右分别向武汉市、湖北省两级政府邮寄了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在武汉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因为瞒报、谎报确诊、死亡、疑似病的公职员姓名及职务”方面的信息。

    张海说自己的父亲感染新冠病毒就是因为自己当时不知道武汉已经有疫情,在武汉封城前带着父亲去武汉看病,也不知道父亲所做手术的医院已经收治有新冠肺炎感染者,结果父亲在医院感染病亡,成为他终身遗憾。

    “所以我对隐瞒疫情的官员非常痛恨,他们欠很多人命,我起诉追责索赔不止是为我父亲一个人讨说法。”张海说。

    虽然追责索赔的诉讼一直没有进展,但张海一直不放弃通过各种途径追责。他在一篇《官场“疫情问责”观察免职是什么样的问责手段?》新闻报道中得知,在2020年1月30日,湖北省纪委就疫情防控追责发出通知,明确了五种需从重从快查处的情形,其中一种就是是对于瞒报、谎报确诊、死亡、疑似病例的,坚决予以撤职乃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张海从报道中也看到湖北确实就疫情问责处分了一些官员,但处分的通报内容均不提处分、免职的原因。所以张海觉得奇怪,既然纪委都规定了,为什么处分通知却藏着掖着,这些处分的官员里到底有没有因为隐瞒疫情而被处分的?张海带着疑问向武汉市政府和湖北省政府分别申请了两份政府信息公开,希望政府能够尽快公开相关信息。

    “在官方公布人传人疫情之前那么多武汉人感染死亡,李文亮等人因被扣’造谣’帽子而被处罚,事后既然被平反了,那他们没造谣,就肯定有隐瞒疫情的官员,但到现在也不知道有哪些官员因隐瞒疫情被处罚,所以我要求公开这方面的信息。”张海说。

    “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成员陆妙卿律师认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能公开的信息应当尽量公开。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十六条又规定包括人事管理在内的内部事务信息可以不予公开。陆妙卿律师说:“湖北省和武汉市政府有可能以该信息是’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作为挡箭牌而拒绝公开,但内部事务信息是‘可以不予公开’而不是‘不得公开’,也就是说也是可以公开的。在目前疫情备受瞩目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应该尽可能公开与此相关的信息,以便公民据此做出个人安排以及监督各级政府的工作。”

    “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合作伙伴,也是主要参与协调律师和受害者咨询的公益机构长沙富能发起人杨占青认为只要政府的信息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都应该公开,官员的职务、姓名和受处分状况和公共利益密切相关,不应当被保密。

  • 武汉马欢平进京上访被打

    我叫马欢平,是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也是现在的自贸区,豹澥马桥大队大马村二组的村民。

    我们这里房屋拆迁征地补偿,开发土地没批文,房子和土地都是打包的,又没开听证会,也没搞补偿公告,我们这里开发好黑,土地补偿金到农民手里才给一万七一亩,本人有土地十宙,七亩鱼塘,二亩还没解决,一万七我不会要!大马湾三四组还是强行发的,从东湖高新一开发就是3万5千8一亩,从街道下到村里是3万2一亩,还是预征补偿。

    湖北省2014年12号文件是4万4千1百元钱一亩,2019年湖北省第二十二号令是十一万五千一亩,上至迁坟,下至房屋和土地,还有安置补偿款,还不包括安置费,青苗补助费。我们马桥村村务也不公开,也不透明,马桥商贸公司还有原村集体房屋一千多平方,钱都去哪了?土地也没有批文,连湖北省文件里的安置补助金都被黑了,还有天理吗?

    我们马桥村土地是三千多亩,可是村里说只有二千多亩,我们马桥村还提留了六百亩土地,说是为了村民以后的发展,土地亩数也不对头好。我的房子才补偿639元一平方,买还建房是1200一平方,真黑,我只听说过一国两制,还没听说过一区两制的,都是高新区为什么豹澥街的还建房面积少?

    22岁的人才给80平方,九锋,花山,左岭,都是100平方,我们豹澥的人是小妈养的吗?我们谈房子也没正规合同,真黑,我不结婚吗?我不养小孩吗?我住哪里?我的房子已于2018年由新远拆迁公司解决了四十平方,我花六万买了四十平方,还有十亩土地七亩鱼塘,二亩香莲,一分还沒给,我去过豹澥街道,去过东湖高新,打过市长热线,去过武汉土地督察局,都没人管,我去了市里,也去了省里,还去过国土资源部,去过住建部,去过国家信访局,去过中纪委,又去了东湖高新巡视组,也搞了信息公开,我还用手机上过国家信访局网站上访过多次。

    今天东湖高新巡视组找我核实了情况,我直说了,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豹解街和村里都目无国法,层层提留,都提留到当官的口袋了。我这会去了北京还不知道怎么样,如果不解决我还要去北京。

    2018村书记叫黑社会的人把我和上访的人打了,被打的人是马欢平,还说我们挡了他们的财路,还说再去北京就叫我有去无回,打算什么,我正常上访,何罪之有?北京我都去了三回了,不解决问题我还是会去北京的,房子拆迁,土地补偿,不合理,不合法,什么社会?如久拖不决,我还是要去北京的。

    国家政策规定,房子征收补偿应该按2011年的拆迁法来算,土地的政策是3到5年一更新,可是没人管,到目前为止我的问题还没解决,手机也被地方政府监控了,我本人上访是为了土地和房屋,反映问题他们却总是拖,希望有领导下来查查!土地还没解决,地方政府不作为,乱作为,胡作非为?集体贪腐,我本人还有十苗土地,七亩鱼塘,2亩香莲,一分钱没有给?土地应该按湖北省2019第22号令来补偿,豹澥开发这么多年都没有分红,提留都提到当官的口袋了,地方政府真黑暗!我请求大家转发关注!谢谢!

    马欢平电话:13343464358,18186419437

  • 女儿住院感染新冠而死 家属起诉追责索赔

    【民生观察2020年9月23日消息】今天上午10点多,新冠病毒受害者家属杨敏将三份起诉状通过邮政快递寄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起诉状中,杨敏作为原告将武汉市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分别列为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并请法院责令武汉市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及其下属职能部门卫健委就其隐瞒疫情信息的行为向原告登报道歉并要求三被告承担近200万元的赔偿。据悉,该诉讼是中国国内第五起新冠病毒受害者家属索赔案。

    原告杨敏认为自己女儿感染的太不应该,在1月19日武汉百步亭还在举行4万人参加的万家宴。“我女儿在1月16日去医院做手术,那时候根本不知道有人传人的疫情,所以,我和女儿都没有任何防疫措施。”杨敏说。

    原告及家人不知疫情信息 原告女儿住院感染后致死

    杨敏在起诉状中写道,1月16日,原告的女儿田雨曦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做化疗治疗。在19日晚上开始出现发热症状,连续几天高烧不退。原告才想到1月20日钟南山通过媒体表示出现了人传人的新型冠状病毒,怀疑自己女儿就是感染了新冠病毒,但该院医生不敢出涉及新冠病毒感染的诊断结果,更不说针对性治疗。原告女儿的病情日益加重,几经周折,先是23号晚上十一点多转到红十字会医院,又在25号晚上转入武汉市金银滩医院。

    但由于前期被告一和被告二隐瞒新冠病毒疫情信息,新冠病人随后激增,在原告女儿转入武汉市金银滩医院时,全武汉的医护人员严重不足,原告女儿在卧床不起,连喝水都困难的情况下,却没有医护人员及时护理、治疗,完全躺在污秽物里,病情也日益加重,出现了咳血、血氧浓度急速下降等严重症状。

    “我不愿再谈起我女儿那时的遭遇,每想起来就万分痛苦,也请大家不要再问我这方面细节。”杨敏伤心的说。

    原告不忍心每天通过网络看到女儿健康状况日下并且在毫无尊严的环境下治疗,在1月27日冒着生命危险到武汉市金银滩医院危重病房去照顾女儿,女儿在29日被转到重症监护室,在原告几天几夜不眠不休的照顾下,女儿虽然得到较好的个人卫生护理,但健康状况仍未缓解。

    在2月1日原告女儿的核酸检测结果显示为阳性,原告也开始出现高烧不退的新冠病毒感染症状,随后被隔离治疗,原告在2020年2月2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显示也为阳性。原告在病重期间一直惦记女儿,只希望自己赶快恢复后继续照顾女儿,可就在2月6日,原告女儿被送进ICU后不久就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她才24岁,正处于豆蔻年华。

    隐瞒疫情行为违法 要求登报道歉并赔偿

    原告杨敏在起诉状中提出8项诉求:
    (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一和被告二及其下属职能部门卫健委向公众隐瞒疫情信息的行为违法;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三被告就原告女儿死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三被告就原告女儿死亡承担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共计1810020元;
    (4)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三被告就原告女儿的死亡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
    (5)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一、被告二承担原告女儿的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5000元;
    (6)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一和被告二连带承担;
    (7)请求法院责令被告一和被告二及其下属职能部门卫健委就其隐瞒疫情信息的行为向原告登报道歉;
    (8)请求法院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对隶属于被告一、被告二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和渎职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杨敏将起诉状打印签名后通过邮政快递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寄出。“希望法院改变以前的做法,依法办案,受理我的诉讼案件,若法院违规办案,也悄悄把我诉状退回来,我就再给他们寄。”杨敏说。

    “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的合作伙伴,也是主要参与协调律师和受害者咨询的公益机构长沙富能发起人杨占青介绍,目前湖北已有6起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的追责索赔诉讼,其中5起是受害者家属提出的诉讼,但迄今无论是武汉市中院还是湖北省高院都没有立案。这些法院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办案,都是口头通知不受理,不给家属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书,更不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若缺材料应通知原告补交材料,若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告知原告法律依据,但法院都没做。“希望法院能够依法办案,或者督促政府成立’新冠疫情追责索赔工作组’,解决受害者家属诉求,而不是一味回避。”杨占青说。

  • 武汉当局疑冒充疫情受害者家属诬蔑公益人士

    【民生观察2020年9月1日消息】在8月30日上午,武汉疫情受害者家属张海手举一份自己撰写的声明拍照后发送到自己所在的各个群里,对近期被冒充的事件表达愤怒和谴责,他希望此公开声明会让冒充行骗之人不再得逞。

    他认为这是武汉地方政府所为,自己的微博账号已被封杀了5个,无法公开发声。“一方面封杀我的一切发声平台,另一方面安排人冒充我,不仅污名化公益人士,也误导其他有意维权的受害者,武汉地方政府的行为实在可恶!”张海说。

    冒充张海污名化公益人士意在避免更多受害者求助公益团队

    参与“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以下简称“顾问团”)的公益人士杨占青介绍,自顾问团成立以来,先后有四十多个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属咨询求助,其中有七个受害者家属决心通过诉讼维权,目前已有四个受害者家属起诉至法院,还有三个受害者在准备起诉阶段。“虽然法院故意不立案,但这样的追责索赔给武汉市政府和湖北省政府两个被告很大压力,这样的压力也使得警方不断骚扰维权的当事人和我,就是希望受害者放弃维权。”杨占青说。

    在8月30日,杨占青被一网友询问是否认识张海,说有个自称张海的人在一个近8000人成员的Telegram群里说被骗了10万元律师费,那个好友感觉不正常。“因为那个网友很早就知道我在为新冠受害者提供免费的服务,所以觉得不可能收费,但那个’张海’说的有板有眼,所以向我了解情况。”杨占青说。

    杨占青说自己从事公益行动有12年多了,自己曾工作过的公益机构还没接过一起被社群投诉的案例,但看到网友发的信息后并未感到吃惊,因为自从协助新冠受害者维权后,网上出现了很多攻击自己的匿名文章,这些文章大同小异,指责说自己在做“维权”生意捞钱、协助受害者追责索赔是反华,甚至被称为“国际搅屎棍”。而在5月份,不少和杨占青联系有意维权的武汉受害者家属被所在社区网格员口头或电话短信警告不要接触联系杨占青,说杨占青是在美敌对分子。“有几个受害者接到这样信息后不敢再和我联系,有几个坚持维权并告诉我要注意保护自己。”杨占青说。

    杨占青认为,湖北和武汉当局不惜自己官方身份,恐吓受害者家属,污名化公益法律援助行为,目的就是阻止受害者家属维权。“但那些方法并没有把所有受害者阻拦,一部分受害者选择了继续维权,当局肯定不甘心,一方面避免法院立案,一方面又想其他办法阻止,所以对出现冒充张海的行为并未太大意外。编造我收取巨额费用和之前网上污名化我的文章差不多,意在指出我不是诚信的人,把其他有意求助我们的受害者家属吓走。”杨占青说。

    张海声明谴责避免类似行骗发生

    杨占青说自己对网上那些污名和指责的文章并不在意,也没打算回应,但这次冒充张海的行为应该有所回应。“这应该是武汉或湖北当局指示的警察冒充的,能混到各种电报群里,那个群里的网友也不安全了,另外也不知道是否还会继续冒充张海做其它更过分的事情,所以我第一时间告诉张海。”杨占青说。

    张海听到此时觉得非常气愤,他介绍说,前一段武汉联合深圳成立工作组,查遍了他的一切个人信息,所以知道他经济紧张。“我的确是为了给父亲维权被骚扰的没法正常工作,所以经济紧张,但并不是那个人所说的是因为借钱付了杨占青10万元律师费。武汉地方政府用心险恶,故意安排人冒充我,以达到让更多家属放弃维权的目的。”张海说。

    张海赶快写了一个《声明》,在《声明》中指出杨占青并未收取任何酬劳,谴责这种冒充身份的污名化行为,并提醒大家注意鉴别,以免上当受骗。在声明中张海强调自己作为武汉新冠受害者家属会坚决起诉武汉地方政府人为造成的这次灾难。张海写道:“不追责,人民不答应。老百姓的命也是命。”

    张海随后手举《声明》拍照,并把照片传到自己所在的微信群里,希望看到的人避免上当。“我没有公开发声的平台,只能在微信群这样相对封闭的空间里广而告之,希望那些躲在背后采用这些下三滥手段的人及时住手。”张海说。

    “张海经常称呼我’杨律师’,我提醒他说’我不是律师,叫我名字就行’,但他仍称我为律师,可能觉得这是一种尊称。”杨占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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