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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午集团被高碑店法院低价拍卖

    【民生观察2022年4月16日消息】本网获悉,由孙大午先生创办的大午集团,在2022年4月15日,被河北高碑店市法院以6.861亿拍卖。

    据孙大午次子孙福硕发朋友圈说:周而复始的大午集团拍卖以6.861亿成交,落在了评估价格。人们说评估价格就是拍卖价格,又一次说中。

    入围竞拍人三名:代号005,009和018(没有具体公司名称)009号未到,起拍价6.861亿,005举牌,第一次加价500万没有人竞价,第二次加价降到300万也没有竞价,第三次降到加价100万照旧沉默。最后005号竞拍人竞拍成功,成交价6.861亿。再见大午,再见我们努力的岁月,再见那个充满激情的年代。

    据称,大午集团定点评估价内部拍卖给北京(雄安)新发地集团。新发地公司于2003年创立,其在北京所经营的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最早成立于1988年,目前承担了北京80%以上的蔬果等农产品供应。2020年的交易量近1300万吨,交易额超过1千亿人民币。

    孙大午是河北省徐水县高林村镇郎五庄村人。1985年,孙大午创立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以一千只鸡与五十头猪起家。1995年,大午集团已经成为中国五百强民营企业之一。

    2003年5月29日,孙大午被指向三千多户农民借款达一亿八千多万元而被捕,并以非法集资的罪名遭到收押,并被指控其非法持有弹药;两位弟弟大午集团副董事长孙志华、总经理孙德华和集团的财务处长也都被扣留。最终徐水县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判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10万元,大午集团同时也被判处罚金三十万元。

    2020年8月,一家国有农场(徐水国营农场)试图强拆大午集团名下房屋,大午员工阻止,双方发生冲突。徐水区公安介入,数十位大午工人及村民受伤。大午集团随即对地方当局表达抗议。

    2020年11月11日,孙大午夫妇、孙大午的两个儿子、两个儿媳等家人以及一些公司高管等28人,被河北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等为由抓捕。孙大午被抓捕后,曾经历5个月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曾传出遭到酷刑。

    2021年7月28日,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判决孙大午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311万元。大午集团被法院判处3亿元的罚金,以及被追缴14亿元。

    孙大午的儿子与两个弟弟也分别被判处两个12年与一个9年刑期。另外,大午农牧集团也有19名员工被判处1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

    2021年7月28日,大午集团公司、孙大午等人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一审宣判,判决大午集团公司退赔10.37亿元、追缴违法所得1447.54万元、罚金3050万元,孙大午等人被判罚金共计750.2万元。

    2021年8月31日,大午案二审宣判,基本维持一审判决。

    2022年3月20日,大午集团公司及28家子公司突然收到法院执行通知,要求当天提交企业全部财产和审计资料用于资产评估,逾期不提交后果自负。一天内,各企业根本不具备收集并提交全部材料的可能。

    2022年3月23日,评估机构依据来路不明的资料作出31份评估报告,将大午集团公司及28家子公司近51亿元的账面资产评估了不足7亿元。

    2022年3月28日,孙大午亲属发布一则《关于大午集团公司面临被整体拍卖的声明》,引发广大网友关注。3月29日,高碑店市法院发出拍卖公告,将于4月14日对大午集团进行司法拍卖。针对孙大午对“废品“价评估报告评估程序的异议,高碑店法院驳回孙大午的异议请求。

    2022年3月30日,孙大午次子孙福硕发出呼吁书,请求政府允许他转让股权,替大午集团还债。声明:自愿以7.5亿元的低价抛售大午种禽公司45%的股份,以避免大午集团公司被贱卖,以求尽快终结执行程序,恢复大午集团的正常经营。大午集团现有51亿资产却被法院评估为6.1亿,仅实际价值的10%左右。

    2022年3月31日,针对大午集团及其子公司、孙大午等利害关系人对”废品“价格评估报告的异议,保定诚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23份情况说明,称评估程序合法、评估价格合理。

    2022年4月1日,针对执行、拍卖裁定,孙大午次子孙福硕等利害关系人提交执行异议书,一天后的4月2日,高碑店法院即短信通知4月3日(清明节假期期间)举行听证会,异议人提交延期听证申请后,在没有召开听证会的情况下,法院当天作出驳回异议裁定书。

    2022年4月3日,针对大午种禽公司等公司对高碑店法院执行异议裁定的复议,保定中院在未召开听证会的情况下,全部予以驳回。

    2022年4月6日,针对异议人对评估机构所作情况说明的异议,法院通知称已组织专家评审,异议未获支持。同日,大午集团股东及利害关系人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提交了申请检察院执行监督的材料,代理律师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反映、控告。

    2022年4月8日,孙大午之子孙福硕以及大午集团全体集资参与人相继发表公开信,引发外界关注。孙福硕在一封给中国领导人习近平的公开信中称,他们面临高碑店法院勾结河北新发地公司,借执行为名,以整体低价贱卖的方式,意欲鲸吞大午资产的绝境。

    2022年4月15日,大午集团被河北高碑店市法院以6.861亿元的低价拍卖。

  • 安徽公民集体在法院门口举牌遭拘留

    【民生观察2022年4月6日消息】2022年3月22日安徽省宿州市访民李本才、李本业、关五、姜永海、张永兴安徽淮北市人,他们五人到安徽宿州市信访局、法院大门口拉横幅抗议法院枉法裁判、没有公平正义制造冤假错案,条幅写着:“承办法官知法犯法,法院领导包屁护短”这样的大条幅,在法院门口抗议他们的信访案件得不到公平正义所制造的冤假错案都是法院领导顽固职守,知法犯法造成的。

    因为拉完横幅3月23日李本才、李本业、关五、姜永海被传到派出所。对他们做了笔录,同时做出了行政拘留对处罚,但是没有对他们送入拘留所执行。

    姜永海、因为欠10万元款最后利滚利滚到150万元钱不服上访27年。

    关五、因为政府应该给的补助没给上访10多年。

    李本才强拆、抢占自己农田20多年被多次拘留。

    李本业强拆、抢占自己农田20多年,多次遭到政府打压。

    姜永海被行政处罚拘留7天(本人没有送到拘留所里关押),行政处罚决定书交给本人。

    关五被行政处罚拘留5天(本人没有送到拘留所关押)行政处罚决定书交给本人了。

    李本才、李本业上午10点左右被传到派出所,晚上大约18点半钟才放回家。

    张永兴计化生育造成残疾不能重力劳动。

    参加人员:
    姜永海、关五、李本才(18709804131)、李本业(130705572579)、张永兴(15956148681)

    李本才、李本业等人控告与举报

    第一控告人:李本才
    被控告人:宿州市埇桥区分局,宿州市埇桥区三八办事处

    控告事项:
    1、三八街道办事处与2012年11月9日动用武警防爆队强拆李本才的合法房屋两处B-20、542平方,给房不给地款,B-39、678.26平方,给地款不给房屋。
    2、大田中的8000棵果树被强砍不予赔偿,并霸占李本才的农田约10亩。
    3、李本才去找政府相关部门三八办事处,骗回处理,公安就抓,法院说公安抓的对。法院、公安、办事处狼狈为奸。

    第二控告人:刘怀启,身份证号:342201195010101455,电话:18755754899
    被控告人:宿州市埇桥区城东办事处东十里村

    控告事项:
    1、倒卖土地伪造假证。
    2、集体财产、曾现文侵吞。
    3、区委处理说时闻长,曾现文也不干了,查谁呢?

    第三控告人:关五,宿州东城后场村小关组,电话:13335572629
    被控告人:宿州市东城行管会、宿州市法院

    控告事项:
    1、东城行管会2021年7月又做一个(2015)33号文件告关五,
    2、种粮补贴,政府不给,法院说对,十个行政诉讼都这样。
    3、信访局还有三件事上报省政府给关五安排工作,找了一年才发每日15元人民币,孩子大病,别人捐款,政府抢夺关五的生活用品,扣关五的承包地给政法书记和市领导的朋友,其性质恶劣,道德之败坏,比土匪有什么区别?省协调和东城的调解拒不执行,公检法联合构陷作假。

    第四控告人:李本业,电话:13705572579
    被控告人:宿州市埇桥区三八办事处

    控告事项:
    三八办事处扣李本业房屋280多平方,后又同意给李本业150多平米,李本业要求全部返还,还叫李本业上法院。判的一点没有,反而说李本业犯法,被公安抓蒱迫害多次,并找人将李本业打伤,至今10余亩土地拒不返还,造成李本业无法生活,当局说你到拘留所里能生活不收钱。

    本网将继续关注以上维权访民的后续维权活动。

  • 卢廷阁律师继续举报法院违法不立案

    【民生观察2022年3月12日消息】自2021年2月18日起,河北律师卢廷阁起诉河北省司法厅与石家庄市司法局的2起行政案件,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收到案件,至今拒不立案。11月1日卢律师向桥西区纪委、监委举报,至今不理。2022年3月11日,卢律师继续向石家庄市纪委、监委举报,要求立案严查。

    据悉,石家庄市司法局以肺炎疫情为由,推迟2019年度检查考核,且持续到2020年底,期间,律师办案需开《证明》,但司法局只开10天期限,给律师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卢廷阁律师多次提出意见,拒不纠正。卢律师向河北省司法厅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2021年2月18日向桥西区法院起诉,3月2日法院来电要求补正材料,3月9日补正后,至今不予立案。

    2019年12月15日,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市律协)非法对卢律师立案调查,期间,卢律师向市司法局举报,不理;向省司法厅复议,不受理。2021年3月29日向桥西区法院起诉司法厅、局监督失职,法院收案,至今不予立案。

    上述2起行政案件,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在收案后至今,长达1年之久,迟迟不予立案。期间,卢律师多次电话催问立案庭法官,其答复,不是正在研究,就是正在请示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到最后就不予理睬了。

    卢律师认为,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上述拖延立案、请示中院的行为,已明显的严重违反《行政诉讼法》之规定,是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甚至官官相护、徇私枉法,让中共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伦为口号、笑话!

    2021年11月1日,卢律师向石家庄市桥西区纪委、监委举报,要求予以严查。但4个月过去了,没有任何回复和进展。

    2022年3月11日,卢律师只好逐级向石家庄市纪委、监委举报,希望能得到重视并查处。

    据了解,卢廷阁是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卢廷阁在代理法轮功学员案件时,被四川会理法院法警李朋殴打致昏迷,办公电脑和手机也遭扣押。他多次投诉维权始终无果。其后,卢廷阁又对司法局非法干预其执业权利、司法局官员骚扰其父母进行了实名举报,他怀疑因此而被当局报复。

    卢廷阁曾于2019年发起公民联署,准备向两会提交《修宪提案建议书》,要求改善立法制度,却被当局派人带走,一度失踪。

  • 陈兆志案北京海淀区法院程序严重违法

    【民生观察2022年2月26日消息】2月25日上午,马纲权律师到北京市海淀法院,询问对陈兆志教授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申请的进展以及案情。承办法官:不同意对陈兆志取保候审。律师问了案件什么时候宣判,答复是耐心等通知。

    陈教授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检察院于2020年11月12日提起公诉,2021年3月18日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布庭审结束、择期宣判。但是,自庭审结束之后,本案至今仍未宣判。

    陈兆志是一位年近七旬的退休老教师,患有严重阿尔兹海默症、高血压、脑梗等多种疾病,记忆力衰退严重,而且,其头脑意识呈糊涂之迹象越来越明显,如长期对其羁押,恐有危及性命。

    基于本案不能在审限内结案,以及陈教授身患严重疾病,律师依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事实和理由充分,但法院拒绝变更强制措施,却无法律和理由上依据,且要求律师耐心等待法院的通知。海淀区法院在审理此案,不能在审限内结案,已经是违法办案,却要律师对违法的办案行为有耐心。海淀区法院不但但是程序违法,更是道德沦丧,无耻至极。

    附: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申请人:马纲权,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310604704
    申请事项:申请对陈兆志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事实与理由:
    陈兆志,男,1952年5月17日出生,北京科技大学退休教师。2020年3月10日,陈兆志被公安机关传唤。2020年3月11日,陈兆志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区分局刑事拘留,4月17日被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2020年11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向贵院提起公诉。目前,本案仍处于一审阶段。陈兆志现被羁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应陈兆志本人及其家属的要求,本辩护人现为其提出申请,请求贵院依法将其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具体理由如下:

    1、本案严重超出一审正常的审限,应对陈兆志变更强制措施
    本案自检察院于2020年11月12日提起公诉后,2021年3月18日,贵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布庭审结束、择期宣判。但是,自庭审结束之后,本案至今仍未宣判。如果从提起公诉之日起计算,至今已经有15个多月了;如果从庭审结束之日起计算,至今也有11个多月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显然,本案严重超出了一审正常的审限。鉴于本案不能在一审正常的审限内办结,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第九十八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陈兆志完全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情形之规定。

    2、从身体状态上来说,宜对陈兆志变更强制措施
    本案的起因是陈兆志在网上发表了一些过激性言论,但这属于公民言论自由的范畴。陈兆志是一位年近七旬的退休老教师,患有严重老年痴呆、高血压、脑梗等多种疾病,记忆力衰退严重,而且,其头脑意识呈糊涂之迹象越来越明显,如长期对其羁押,恐有危及性命之虞。况且,今年最重要的冬奥会也于2022年2月20日圆满闭幕,重大维稳任务已基本结束,从而不宜对陈兆志继续羁押。
    综上,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2015年9月16日印发)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辩护律师书面申请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的,办案机关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处理决定。辩护律师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经审查认为不应当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辩护律师,并书面说明理由”,本辩护人特提出上述变更强制措施申请,请予准许!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
    马纲权 律师
    2022年2月21日

  • 杨晖要求贵阳司法局履行法院判决函

    杨晖要求贵阳司法局履行法院判决函

    贵阳市司法局何志坚局长:

    本人杨晖,与你局执业许可一案业经贵阳市云岩区法院(2021)黔0113行初429号判决定谳。判决确认,本人自2021年4月6日向你局提交转所申请,依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第20条等规定,你局负有受理并审核原告申请的义务,但逾期未办理。故你局应于判决生效20日内完成对本人提交的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材料的审核。该判决已于2022年1月21日生效。履行期限20日已届满。你局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本人于2022年2月11日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1月27日,你局吴超电话告知本人,需要另行提交材料才可办理手续。经本人核实,其材料为你局内部办理程序所要求的。但这不符合法院判决和《办法》。这实质还是庭审争论的延续。你局在判决生效之后仍然坚持此前的错误观点。

    对于跨省转所,你局是分为两个申请程序。首先是律师执业档案调动,执业档案调入之后,再按照律师执业许可程序申请。这样错误有二、第一、你局依法要就转所申请初审,但却将法定职责自行转化为就调档初审。且调档本来无需转所律师申请,且在转所程序之外。但你局却将其作为程序之一。第二、将办法的一次申请自行变更为两次申请。(具体法律问题见后附本人本案法律意见)。

    如此,平日里无谓的增加程序,莫名增加办理时间、彼此的工作量。真要人为设置障碍的时候,以此为借口,将本人的申请转所弯曲解释为申请调档。“申请及材料属于调取执业档案,档案交接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办法》第20条规定,转所仅需一次申请,且律师执业档案调动属于转所智后两地司法机关自行交接的事项,无需律师另外申请。按照《办法》以及法院的确认,本人已经提交转所所需全部材料,不必再另行提交其他材料。

    依据《律师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即通常所言的三个维护。这也是贵局平日对律师的要求。作为律师,本人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责任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尽管由于贵局未依法办理的原因,本人已经失业近一年。非常希望重新获得执业证。内心也有挣扎,是以放弃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代价,尽快取得执业证?还是坚持自己的职责,但以这种暂缓甚至最终无法取得执业为代价。我选择后者。

    贵局没有就此案提起上诉,也是表明对一审判决的认可。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希望贵局也重新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尊重、执行法院判决。你局不应再另行要求本人提供资料。应按照法院判决和《办法》第20条的规定,尽快办理转所手续。并以本案为起点,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废除违反《办法》的调档程序等。

    特此函达

    杨晖
    2022年2月20日

  • 福建范燕琼上访遭法院野蛮对待限制自由

    【民生观察2022年1月1日消息】2021年12月30日下午三点多钟,福建范燕琼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法院查阅所谓的“处理结果”和所谓的“证据材料”。没想到法院居然以“商业秘密”与“担心传播网上会造成恶劣影响”为由拒绝查阅!为此,范燕琼当场拍摄几段视频。更没想到的,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兴宝气急败坏地冲过来,一把抢夺走她的手机,还恶狠狠的说“我早就想制裁你了!今天我就要对你施行拘留!你今天回不去了!”

    范燕琼说:刘兴宝局长的话刚一落下,十几名孔武有力的法警、法官全都向我蜂拥而来!这其中还有一名执行局法官手里拿着一副亮铮铮的手铐,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对此,我正义凛然地对他说:“来吧!铐吧!”我说完这四个字,也许他是心虚的缘故,突然退出了人群,不知去向。紧接着刘兴宝局长要求我到他办公室。

    刚一坐下,他就马上拿出两本厚厚的法律书籍,急急忙忙地开始查找可以用来迫害我的条款。大约查找了10分钟左右,就向我宣布说:你触犯了什么什么刑律!今天你回不去了!我要马上拘留你!

    说完这番话后,就起身溜出局长室,一边溜,一边自话自说:我现在就把这件事情向院长汇报一下。

    大约半个小时后,刘兴宝局长回到办公室冲我说:你现在就到一楼第一法庭做笔录……

    说完之后,他又溜出办公室,可能又去找院长商讨对付我的办法了。而我被众多法官法警带到第一法庭。他们要求我坐在冷冰冰的塑料椅上。我没有顺从他们,而是选择带皮的靠椅上。由于脊柱侧弯和腰部疼痛,我立马就躺在那三把并拢的靠椅上。耳根传来噼哩啪啦敲打电脑的声音。他们问一句,我答一句………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刘兴宝局长来到第一法庭,一边将收缴去的手机还给我,一边说:“现在就是要看你的表现了……”什么表现呢?就是要删除我的视频。

    我的回答是手写如下:

    福州市仓山区法院:

    请将司法资源用在恶者身上,不要用在受害者身上。

    范燕琼

    我要求身边的法官立刻将我的上述纸条交给院长。

    写完之后,我拿起手机一看,女儿已经向我拨打三十几电话和二十多条微信!还有其他朋友打的电话。我既难过,又欣慰!难过的是女儿的焦虑;欣慰的是朋友的关怀!

    这时候,刘兴宝局长表态说:会与领导商讨复制部分证据材料给我,而我必须删除所有视频!这是“条件交换”。

    说完之后,刘兴宝局长又去汇报了。大约十几分钟后,刘兴宝局长回到第一法庭时说:院长说了今晚对不对我进行拘留的决定由我来做。还是那句话要把视频全部当场删掉!还说今后要复印什么材料直接找他。

    我说,你要怎样都可以,但是材料必须让我复制!

    最后我签了两份《执行笔录》,就被放出来了。这时候天已经全黑了。

    从下午三点多钟进入法院,想复制材料,不仅一份材料都没有查阅到,还被他们限制了三个多小时的人身自由!

  • 湖北法院为结案清火速下达倪明香案判决书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4日消息】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为确保年底案件清零,竟然开庭两天后火箭式下达判决书,判决访民倪明香故意伤害罪两年半,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残疾访民倪明香为保护自己的土地不被强行掠夺,在乡政府领导的指示下,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没有任何补偿的情况下进行掠夺残疾农民倪明香的土地,在倪明香合法自卫保护的法律范围下被乡政府几十个人暴力殴打的情况下,被乡政府官员恶人先告状报警把倪明香带走,派出所接警后将倪明香故意伤害罪抓捕,检察院以倪明香故意伤害罪起诉法院,法院判决倪明香故意伤害罪两年半。

    倪明香第一次开庭是2021年11月11日,第二次开庭是11月23日视频开庭两天后11月25日就火箭式下达了判决书,判决倪明香两年六个月,“这火箭式快速”证明湖北潜江人民法院“草芥人命”制造冤假错案,从第一次开庭到第二次开庭,再到下达判决书总共时间不到半个月,人民法院用前后用了14天的时间,就对倪明香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审理完毕做出判决书,按照刑事案件的程序上就不合法,不合法就是违法,刑事案件审理核查时间最短时间应该是三个月,至六个月的时间,最长时间需要一年,案件复杂的需要发回从新取证,从新调查,要真正做到不误判,不错判,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走一个坏人的原则,从倪明香的案件即使案件清楚,也需要反复调查审核才能做出判决。而湖北潜江人民法院第二次视频开庭时间11月23号下午16点,11月25号下达判决书时间,实际时间不到48小时,这样草率完全结案任务是对法律的藐视与践踏。

    从判决书的证人证言中可以看出公检法联合制造冤假错案,不把倪明香判刑是决不罢休的做法,所有证据证明倪明香两口子都是在几十个人违法的情况下,被暴力殴打的环境下自卫,法院不采取倪明香代理律师出示的证据,却保护乡政府集体违法掠夺暴力犯罪嫌疑人的村书记等人,倪明香残疾行动不便,老婆同样带有轻微残疾走路不自如行动迟缓,在这样的事实证明面前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合把倪明香送入大牢实行判决,法院公然挑衅法律尊严,一个刑事案件从开庭到判决书14天两次开庭就火速下达判决书真是罕见奇迹,这样的造作让世人皆知湖北潜江人民法院程序严重违法。

    湖北潜江法院为了完成年底结案任务,年底所有案件必须结案清零,为了完成结案任务法院”草芥”冤案,这样把一个维权访民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而被重多暴徒殴打,而且还是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完全无罪的情况下,却被乡政府一群暴徒迫害入狱判刑,法律还有公平公正吗?湖北潜江法院的枉法判决所有程序完全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由于程序违法所判决判处倪明香两年半属于无效,应该立即撤回判决释放倪明香无罪回家。

    接到判决书后倪明香不服本判决,倪明香代理律师提出了上诉,估计湖北汉江中级仙桃人民法院也会火速下达结果的。希望湖北汉江中级法院改判倪明香无罪释放回家。

  • 湖北倪明香案开庭 法院拒绝旁听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28日消息】湖北潜江访民倪明香被村书记殴打后反而被非法构陷入狱成为被告,第一次开庭是:2021年11月11日下午15时在湖北潜江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倪明香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开庭。

    第二次开庭是2021年11月23日下午15.30分开庭推迟到下午16点在湖北潜江人民法院审理倪明香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开庭。

    原告:龚拥艮(施暴者)
    被告:倪明香(受害者)

    11月23日下午开庭的方式是视频开庭,因为倪明香代理律师在北京居住,由于疫情区的原因,加之北京疫情管控的因素,北京所在地的工作人员不能随便”出城”,所以就选择了视频开庭,参加旁听的潜江公民在法院门口等到15.40分左右倪明香的老婆来到法院门口,才得知律师没有来潜江,是视频开庭,参加旁听的潜江公民才一起走到法院门口通过测量体温,安检扫描等手续进入大厅,保安人员问我们是找谁的?有什么事?大家一起说是参加倪明香开庭旁听的,保安说,今天没有开庭空置的厅了,楼上几个厅全部都在开庭,我们说视频开庭就让我们去参加视频开庭审理的大厅去旁听啊!保安说疫情原因不能到开庭室去,其实参加旁听的没有几个人,包括倪明香老婆才五个人,符合疫情旁听人员的原则,在不能参加旁听的情况下五个人只好离开了法院接待大厅,参加旁听的五个公民他们都是潜江访民,有被强拆后维权遭到打击报复关押黑监狱的,有被强行征地农民,有举报乡镇村腐败问题遭到殴打的,有银行下岗员工等公民,他们是倪明香老婆,被强拆的公民陈喜珍,征地公民丁元顺,举报乡政府腐败的董家培,工商银行下岗员工伍立娟,当我们在现场知道不能参加旁听后就告诉其他公民不要来法院了因为不能参加旁听。

    倪明香是一个残疾访民,起因是在2006年潜江市政府一批救灾大米发放到乡村后被村领导扣押不发放给村民变为己有,村民知道后村领导才开始给村民发放,但是给倪明香家发放一袋已经发霉的大米,却要求倪明香老婆签字收到两袋大米,倪明香夫妇不签字,还有村民签字证明倪明香没有收到两袋大米的真实情况,就这样村领导怀恨在心加一报复,在随后的生活中倪明香遭到几次强行征用土地与乡镇工作人员发生矛盾,倪明香拿起法律武器走上了维权之路,在倪明香走上了上访维权之路后,在维权过程中遭到不明身份的人殴打致残,导致双腿不能行走需要使用拐杖支撑才能行动,就这样倪明香多次举报村领导腐败遭到报复殴打,多次到北京维权,北京”黑监狱”久敬庄,马家楼经常看到他们夫妇二人。

    倪明香事由发生在2021年4月13日早上8点30分左右,村支书带领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强行抢夺倪明香的土地,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与征地合同的各项手续的情况下,没有任何赔偿的情况下一群人要强行挖倪明香的土地进行施工,倪明香为阻止他们施工,倪明香用自己残疾的身体在农田与几十个人发生打斗,倪明香被51岁的村支书廖声才指示居委会委员龚拥艮,党委委员程小军,市文化局副局长罗德胜三人和一群不明身份的人把倪明香按倒在农田对其进行殴打,倪明香为了保护自己的土地不被抢夺,拼命与一群人厮打在一起,倪明香是一个残疾人根本没有能力反抗,他被一群人按倒在自己的农田上进行暴力殴打,从早上8点30分开始直到9点多钟倪明香一直被这些人殴打,最后倪明香用自己的残疾拐杖反击这一群爆头,在自卫保护反击的过程中他的拐杖被爆头抢夺走了,就是使用了拐杖自卫保护反击爆头就变成了寻衅滋事罪逮捕,成为被告以故意伤害罪起诉。

    在倪明香被殴打后不让家属带他去医院检查伤情,直接被关押到湖北潜江看守所,由狱警带到医院检查,其检查结果没有让家人知道,也没有给倪明香检查结果,在光天化日之下一个残疾人被一群人殴打当时有倪明香老婆在现场,在爆头殴打的过程中村民赶到现场都看到倪明香被他们殴打在地,当时倪明香就已经被殴打到不能动了,从4月13日到11月11日开庭倪明香在法庭上说自己脸上还留有伤疤,原告代理律师与公诉方出示的视频没有显示倪明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动,只看到倪明香的拐杖被一群爆头抢夺在手上。

    以上是第一次开庭旁听了解到的情况,11月23号开庭没有参加旁听,不知道双方是否有新的有证据出示,无论乡镇府出具什么证据都逃不过构陷倪明香入狱的事实,第二次开庭法院不让公民参加旁听,就是怕公民知道事实真相,明明就是一个被暴徒殴打致残的受害者,倪明香长期受到乡镇村各政府的打压与报复的环境中坚持维权,为保护自己的家园不受侵占倪明香用自己残缺的身体与暴徒拼搏完全属于自卫保护,倪明香无罪,应当立即释放。

    本网将继续关注倪明香案的后续情况,期望法院公平公正的判决。

  • 黑龙江杨浩案在建三江法院开庭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11日消息】2021年11月9日,黑龙江维权人杨浩不服建三江公安分局行政拘留一案,在建三江法院开庭审理。

    2020年11月13日到16日,杨浩分别到国家信访局反应属地859农场制定并实施(2011)3号859农场文件涉嫌违反宪法、侵犯公民人权,去公安部反映属地建三江公安分局涉嫌毁灭证据、打击报复。经国家信访局和公安部网上转交推送到859农场信访办。

    信访办主任姜厚国接到上层交办的事项后,向当地859农场派出所报案称:杨浩的信访扰乱了859农场的信访秩序,请求警方处理。

    2020年12月12日,在被关押在859农场派出所办案区两天后,建三江分局作出了(2020)建公(治)行罚决字1070号决定,杨浩被送到同江拘留所执行拘留10日。

    获释后,杨浩于2020年12月27日通过邮寄,向建三江法院对此案提起了起诉。此案历经十个月,虽然阻力重重,如今终于立案开庭。

    接到法庭通知开庭的电话通知后,杨浩于2021年11月3日打电话向法庭提出要求公开开庭,网上录播直播,此一请求由于被告不同意而被法庭拒绝。

    建三江公安分局副局长、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和当时的办案民警出庭应诉。

    被告称其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国家信访局和公安部网站推送的信息,用于证明杨浩向上反映的涉法涉诉事项是属于违法,但文件证据模糊不清无法辨认。

    杨浩向法庭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国家信访局官方网站查询评价的截屏打印件,证明自己的信访是依宪法赋予的权利,在履行公民义务,对859农场政府行使监督职责。并向法庭提出案件承办人王永军,曾在2017年杨浩被构陷的刑事案件中作伪证对其迫害,属于有利害关系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案件办理的程序违法。被告建三江公安分局对此没有发表意见。而杨浩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却被审判长三次打断。

    据悉,杨浩是因为十八年前建三江法院支持虚假诉讼枉法裁判其丈夫的民事案件,合法财产被抢劫而上访。

    这次拘留已经是她遭到的第五次拘留,尽管曾遭遇过来自官方的无休止的打压,且目前当地859农场派出所再次构陷了案件,人身自由被限制,但杨浩不会放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将在网上继续发声。

    杨浩电话:15645460803

  • 徐秦被捕暴露当局对人权的无知与恐惧

    11月6日,江苏省扬州市人权活动家徐秦女士的家人,得到扬州中级法院前一天发出的书面通知:徐秦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执行逮捕,目前关押在扬州市看守所。

    关注中国人权人士皆知,徐秦女士最近3年来一直被扬州地方当局监视居住中,根本无法外出,也无法参加各种现实中的维权活动,更无法所谓煽动颠覆什么国家政权,却遭致如此逮捕,其中原因应是徐秦女士对中国人权的深切关注,对国内维权事件的明确支持态度,对致力改进中国人权的坚定决心,让当局深为恐惧。为了达到长期彻底控制徐秦的目的,扬州当局在反复使用尽各级监视居住的手段后,图穷匕见最终将其逮捕入狱。

    徐秦女士1962年1月14出生于江苏高邮市高邮县。早年做过当地供销社职工,担任过社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还曾是中共党员。后来走上维权之路,在各种打压迫害的苦难逼迫下,成为了虔诚的基督徒。

    徐秦因脊柱侧弯,在北京朝阳医院做矫正手术后,手术部位严重疼痛,做X光发现手术用的钢钉移位,后了解到手术所用材料为国外淘汰产品。几经维权,无人受理,在维权过程更遭受人身禁锢、暴力抢夺证据等恶劣对待。徐秦于是控告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医院使用违法生产的医疗器械造成人身伤害,并于2014年11月20日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但因评审法官百般刁难,与原告及其律师发生争执,法官居然叫法警将原告徐秦与律师以及几名欲前往旁听的人员扣押起来,且不给水喝,不给食物吃。事后,徐秦就遭到了非法维稳。成为了江苏小重点维稳对象。被百般阻扰前往北京。徐秦也由此走上捍卫人权之路。

    徐秦介入人权领域后以“中国人权独立观察员”身份写了大量人权报导,并加入人权活动家秦永敏先生创办的人权网络群——玫瑰团队。2015年在两会期间遭受严重维稳后,于2015年3月8日毅然发出声明退出中共党员身份。

    2015年1月秦永敏被关押后他的新婚妻子赵素利也被失踪,并且新任的人权观察秘书长刘兴联也遭致抓捕,全国参加秦永敏先生的人权观察与玫瑰团队成员纷纷被当局喝茶、警告、拘押。在这种草木皆兵的严酷环境下,新进玫瑰团队的徐秦不忍见人权网络群体群龙无首,于是自告奋勇,挺身而出担任玫瑰网络群组的秘书长。

    徐秦数次自费去武汉寻找秦永敏夫妻下落,在此期间遭受武汉警方恐吓、殴打、拘禁、遣返等,但依然不改初心坚持和家属及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为秦永敏夫妻奔走呼吁。在徐秦等人长期地、不间断地呼吁下,秦永敏先生终于在被关押长达两年半之久后,于2017年6月12日得以会见律师,赵素利也于2018年2月5日得以与家人见面。

    2018年1月31日,当徐秦准备前往广州申请旁听隋牧青律师被吊照听证会时,被警方突然限制自由,之后一直遭跟踪与监控;2018年2月9日徐秦在从扬州高邮到昆山的途中被警方带走,家人多方打听才得知被扬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8年3月15日,其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要求会见,遭到警方拒绝,但被告知其已于3月11日由刑拘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8年3月21日,又被追加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继续扣留,且不准律师会见。

    2018年8月31日,江苏扬州当局做出对徐秦取保释放回家,以监视居住一年,从2018年取保释放后徐秦回到家里没有得到自由,反而公、检、法、街道、社区轮番使用监视居住,即公安局来一年的监视居住期,法院又来一年的监视居住期,把所有的延期程序都用完了,然后又打回原处,辖区派出所又用了半年的监视居住。辖区半年监视居住应该是今年11月7日到期。而就在到期前两天的11月5日,扬州法院居然对徐秦采取逮捕,且罪名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由徐秦女士因医疗受害奋起维护自己权利,到遭致阻扰迫害,进而被拘押,再到扬州当局反复使用监视居住,苦心孤诣要将徐秦控制在它们手掌中,要剥夺徐秦正当的公民权利,可以看出扬州当局就是恐怕徐秦起来维护中国人权,恐惧徐秦对人权的价值信念与顽强的践行公民权利行动。

    扬州当局不顾中国宪法承诺尊重与保障人权,以及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权利、集会结社自由权利、监督批评政府权利,参政议政权利等等,也不顾中国政府参与的联合国人权公约及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人权捍卫者宣言》等等,一而再,再而三地对人权捍卫者徐秦女士采取殴打、软禁、拘押、监视居住、逮捕等等手段,这充分暴露着扬州地方当局对人权的无知与恐惧。这也是公然给中国人权记录抹黑。所以,希望扬州当局悬崖勒马,立刻停止迫害徐秦,还徐秦以自由。

    民生观察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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