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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民主党成员陈开濒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抄家传唤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24消息: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成员陈开濒昨日又被抄家,电脑被抄走,又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传唤。
    从公安局里出来后陈开濒说:"一个月内连抄两次家,两次刑事传唤,这是什么节奏?亲们,估计我个人自由的日子已经来日无多,真切希望国家民族自由的日子早日到来!”
     
    陈开濒15355434508

  • 浙江患精神病儿子为找母亲要钱 砸门窗捅伤他人

      为避免儿子要钱,母亲躲到老乡家中,找不到母亲的儿子砸坏邻居家门窗,并捅伤了前来劝阻者。12月24日,浙江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监护人责任纠纷案。
        2014年6月的某天夜里,蒋芳(化名)接到儿子叶俊(化名)的电话后,心情变得很焦虑,她觉得儿子又要来要钱。蒋芳和叶俊都是安徽人,叶俊的父亲已经过世,几年前,母子两人一起来到宁波生活。已经30多岁的叶俊长期患有精神疾病,平时靠给人帮忙赚点小钱,蒋芳的收入也不高,生活比较拮据。
        蒋芳摸了摸口袋,仅剩下几百块,是这个月必须要留下的生活费,所以她想了个办法,趁儿子还没赶来,躲到了附近老乡家里。
        当晚11时左右,叶俊来到母亲家,发现母亲不在,就怀疑她躲在隔壁家,随即去敲门。邻居没有开门,叶俊就拿起石头砸门、敲玻璃。
        这时,住在附近的王川(化名)刚好经过,上前制止。叶俊与王川发生口角,叶俊突然掏出一把小刀,直刺王川胸部,导致王川胃破裂、肝破裂、大网膜破裂、肋骨骨折。后王川被送到医院进行剖腹探查及修补术,10天后出院。经司法鉴定,王川损伤后的残疾程度为9级。
        王川将叶俊及其母亲起诉至鄞州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18万余元。
        庭审中,两被告答辩称,叶俊系精神病患者,纠纷时如未遭原告击打头部也不会用刀捅原告,现被告母子生活困难,没有赔偿能力,要求法院依法处理。
        2014年8月,叶俊飞经司法鉴定,确认事发时其所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处于疾病发作期,对当时的情景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叶俊长期患有精神疾病,其发病期间不能正确辨认、控制自己行为及其后果,被告蒋芳作为其母亲依法应当承担监护职责,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同时防止其侵害他人,但被告蒋芳未尽到保护、照顾责任,反而避至他处,以致被告叶俊伤害原告,对此被告蒋芳应当依法赔偿原告的损失。
        而原告在阻止被告叶俊的打砸行为时与其发生口角争吵,虽有不妥,但与被告叶俊的侵害行为相比情节显著轻微,无需承担责任。
    综上,结合有关证据材料,鄞州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蒋芳赔偿原告王川各项损失10万余元。
    (来源:中国日报网 http://hen.chinadaily.com.cn/n/2014-12-24/NEWS73046.html 2014-12-24 16: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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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事者诊出精神病 无罪引质疑

      浙江宁波医生驾车连撞5人 被认定有精神障碍
       “前一天还好端端的医生,怎么第二天就变成精神病人?”大腿骨头粉碎性骨折、经4次手术治疗后还躺在病床上的金先生对此一直想不明白。
        前不久浙江省宁波市发生一起医生驾车连撞5人的案件,金先生是受害者之一。警方近日根据精神鉴定报告,认定肇事司机潘炽敏有精神障碍,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潘因此被释放。这一消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事故回放:一分钟内连撞5人
        今年10月30日下午,宁波大学附属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医生潘炽敏驾驶一辆大众高尔夫轿车,短短一分钟内连撞5人,最后车子撞在路边树上。待特警将其制服后,疯狂的撞击行为才结束。事后,潘炽敏被江北公安刑事拘留。
        据民警介绍,潘炽敏接受审讯时胡言乱语,晚上不睡觉,行为怪异,有精神异常的表现,对所发生的事情不能清楚交代。
        几日后,民警便委托宁波安康医院司法精神鉴定所和国内司法精神病鉴定权威专家、上海精神卫生中心郑瞻培教授对潘炽敏进行精神鉴定。鉴定专家组得出结果,认为潘炽敏患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无刑事责任能力。公安因此撤销其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移交给交警作为交通事故进一步处理。
        鉴定结果:医生成了精神病人
        对于鉴定结果和公安的决定,受害人及家属难以认同,网民也提出诸多质疑:司法鉴定程序是否合法?平日好端端的医生为什么会突然变成精神病人?精神病人怎能当医生?
    宁波安康医院司法精神鉴定所主任汪志良表示,潘炽敏在案发时的行为均是患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引起的,有突发性。一般情况下,患脑血管病会造成行动不便,像他这种导致精神障碍的情况很少见,但文献上有类似的病例。
        对于公安的决定,受害人家属曾提出重新鉴定。办案民警表示,关于受害者家属提出的理由,不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公安作出不予重新鉴定的决定。
        官方回应:可重新鉴定
        本案死者家属陈先生告诉记者,对于警方的决定,感情上虽然难以接受,但精神鉴定专业性很强,我们普通百姓只能接受这个结果。现在此案交由交警处理,希望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否则只好通过法律途径来讨个公道。
        金先生表示,现在自己欠着医院一大笔医疗费,每天还要支付保姆费160元,身体遭受痛苦不说,希望经济损失可以得到合理的补偿。
        宁波市政协常委、法律专家赵建平表示,群众的疑虑是可以理解的,但公安的做法并没有违规,刑事案件鉴定跟民事案件鉴定不一样,只能由公安机关委托有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提起民事诉讼,受害者家属如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另行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重新鉴定。现在肇事者虽然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还应承担民事责任,受害者家属可以对肇事者或者其家人提出索赔。
        据悉,肇事者家属已经为受害人及其家属支付了初期赔款28万元,肇事者潘炽敏目前正在一家康复理疗中心接受进一步治疗。
        宁波安康医院司法精神鉴定所汪志良主任介绍,专家对潘炽敏精神鉴定的三个方面
        ①在医学检查方面,通过对潘炽敏进行核磁共振和CT检查之后的报告分析,其左侧大脑出现大面积亚急性脑梗塞,精神医学统称为脑血管病,容易出现精神症状。
        ②经专家组数次与潘炽敏接触后,认为其临床表现与左脑大片脑梗塞症状一致,目前尚存在感觉性失语、认知功能障碍等情况。
    ③经公安机关和专家组多方调查,潘炽敏案发当天凌晨突然爆笑、语无伦次,案发中午出现头晕、行为无目的以及案发后一系列不正常言行等也符合脑梗塞所致精神障碍。
    (来源:凤凰网 http://news.ifeng.com/a/20141224/42781298_0.shtml2014年12月24日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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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民主党成员毛庆祥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抄家带走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12月31日消息:据浙江民主人士邹巍发来消息,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成员毛庆祥12月31日下午3时刚刚被杭州市国保带走,家被抄,电脑手机也被一起抄走,不知是什么事,抄家的通知单上写是颠覆国家政权罪。

  • 浙江访民应金先为要回被拐卖的儿子被送精神病院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2-28消息: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访民应金仙,因控告本村村支部书记章明华将她儿子拐卖,得不到解救,应金先为此上访,遭拘留、劳教, 被送精神病院 ,受尽迫害、摧残。
     
    今天,应金仙向本工作室诉称,村支部书记章明华与她家有矛盾,勾结江干区法院法官俞文毓,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她的丈夫串通,捏造事实,非法作出离婚民事调解书。并以应金仙夫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借机报复,把她出生不久的二儿子陈苏力送进儿童福利院后又非法拐卖到安徽省舒城县山七镇没有生育能力的方书牛家当儿子,并改名为方光文。
     
    几年来应金先费尽周折,多方查找,查到儿子被拐卖的地方后就请求公安机关解救,公安机关以方书牛有合法领养手续而不予解救。2001年应金先起诉到她到江干区法院,法院以重新变更抚育关系不利于子女生活的稳定为由驳回应金先的诉讼请求。应金先为此多年上访,先后被数次拘留。
     
    2010年9月26日应金先到天安门散发自己的上访材料被天安门警方抓获,通知杭州驻京办把应金先接回。在驻京办住了两天后被遣返原籍,辖区派出所把她强制送到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精神病科,大夫问了应金先两个简单的问题后说,她没有精神病,派出所的人只好把她带出医院,送进劳教所关押1年3个月。

  • 浙江钟亚芳状告桐庐县政府“二十四小时盯死看牢”的诉状

    原告:钟亚芳,女,1967年3月5日出生,住浙江桐庐县桐庐镇惠民小区7幢510室,电话:15306516215。
    被告:桐庐县人民政府,住所地浙江省桐庐县迎春南路298号。
        法定代表人:方毅,县长。 
    诉讼请求:
         1、依法确认被告作出对原告以“缠访户”落实二十四小时盯死看牢措施的行政行为违法;
    2、判令被告撤销其作出对原告以“缠访户”落实二十四小时盯死看牢措施的违法行政行为,还原告人身自由;
        3、判令被告在杭州网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4、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246648元(1229天),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5、判令被告支付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一、被告桐庐县人民政府作出对原告钟亚芳以“缠访户”落实二十四小时盯死看牢措施的行政行为违法,没有法律依据。
    2012年6月5日,桐庐县作风办把被告桐庐县人民政府作出对原告钟亚芳以“缠访户”落实二十四小时盯死看牢措施的《桐庐县有序推进“两排查两促进 ”活动》一文,发布在杭州网上。   
    原告钟亚芳因维护自己与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的合法权益被逼进京依法向中央各有关部门反映冤情而被打击报复非法关进黑监狱和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精神病院)近2年致病重,于2011年7月22日释放回家。从病重(核污染病体长出几十个肿块、肝脏占位、甲状腺占位、高血压病等)钟亚芳回家之日起,即被被告桐庐县人民政府打着“维稳”的旗号非法作出对钟亚芳以“缠访户”落实二十四小时盯死看牢措施,每天被桐庐县公安局及其城北派出所警察与桐庐县中医院(钟亚芳的原工作单位)雇请的监控人员联合实施以“监视居住”的方法非法24小时严密监控限制其人身自由,直至今日(2014年12月2日)已长达3年多,且被告桐庐县人民政府至今拒不依法撤销,现仍在肆无忌惮地进行中,求生不能! 桐庐县中医院为“长期对钟亚芳二十四小时盯死看牢的这一维稳任务”每月花几万元承包给了桐庐县桐庐镇无业人员俞一丕,俞一丕叫来程晓蔚等社会无业人员执行如上决定。
    在这长达3年多中,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与没有《监视居住决定书》等任何执法凭证下,身患重病的合法公民钟亚芳被警察与违法雇请的监控人员强制不准离开桐庐镇,甚至钟亚芳(或钟亚芳与其母亲等任何人一起)走出居住的惠民小区就被监控人员跟随左右严密监控,被不准家人单独陪同病重的钟亚芳接受手术等救治生命,敏感时期钟亚芳被强制不准走出家门(如2013年10月汪洋副总理等中央领导来桐庐县视察)。要离开桐庐镇去杭州法院开庭或治病等等一切都必须经“领导”的批准同意后,再由3至5名(违法雇请的俞一丕等监控人员或与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警察或协警及桐庐县中医院保卫科人员)一起非法押送前往,否则,只要“领导”不同意,就连非法押送前往也被强制不准。期间因“领导”不同意,钟亚芳被违法雇请的俞一丕等监控人员与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原副所长黄鹏、副所长陈中华、民警徐鸣等警察在桐庐县长途汽车站等大庭广众之下,无数次地强制不准买票离开桐庐镇(有时被使用暴力、有时被抓进派出所)。更有甚者,违法雇请的监控人员与警察强制不准从今年4月起又被在没有《辞退证明书》下无故停发病假工资断绝生活来源的病重钟亚芳外出借钱、外出求救。他们一边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一边断绝生活来源,企图“关起门来”活活饿死、病死惊天之冤证据确凿的病重核污染被害钟亚芳、钟知含母女以达变相杀人灭口之目的!
    监控人员称“只要钟亚芳活着都要被监控”,“我们反正是上头怎么讲、我们怎么做,同我们没有关系的”,“我们是混饭吃”。而监控人员与警察却都称“钟亚芳没有犯法”。
    特别说明:2013年12月26日身患重病的合法公民钟亚芳曾历经艰险逃出无法无天非法24小时严密监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桐庐县,逃到北京暂获人身自由, 在钟亚芳依法向中纪委、公安部等举报控告后,于2014年1月30日傍晚(大年三十)自行买票回到家中与父母、孩子团聚,但自钟亚芳回家之日起,即又继续每天被桐庐县公安局及其城北派出所警察与桐庐县中医院雇请的俞一丕、程晓蔚等监控人员联合实施以“监视居住”的方法非法24小时严密监控限制其人身自由,直至今日(2014年12月2日)仍在肆无忌惮地进行中。
    俞一丕、程晓蔚等监控人员在2013年10月8日之前的长达2年多中,一直被违法安排在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桐庐县桐庐镇惠民小区2幢2单元306室,钟亚芳家的对面);后经钟亚芳举报后,俞一丕、程晓蔚等监控人员于2013年10月8日起直至今日(2014年12月2日)的长达一年多中一直被违法安排在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配置用房(桐庐县桐庐镇惠民小区8幢3楼,钟亚芳家的隔壁)。
    以上事实由附后U盘中钟亚芳拍下的其中17个视频和视频中钟亚芳与非法实施24小时严密监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俞一丕等监控人员、以及警察的对话文字整理,以及桐庐县作风办发布在杭州网上白纸黑字载明桐庐县人民政府作出对钟亚芳以“缠访户”落实二十四小时盯死看牢措施的《桐庐县有序推进“两排查两促进 ”活动》一文等证据确凿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且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
    而原告钟亚芳只是一名惊天之冤的核污染与上访被精神病致病重受害者,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法公民,显然不是监视居住的对象,且被告桐庐县人民政府也不是司法机关无权作出对钟亚芳以“缠访户”落实二十四小时盯死看牢措施,但却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下,已被被告桐庐县人民政府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打着“维稳”的旗号非法作出对钟亚芳以“缠访户”落实二十四小时盯死看牢措施,每天被桐庐县公安局及其城北派出所警察与桐庐县中医院每月花几万元雇请的俞一丕、程晓蔚等监控人员(社会无业人员)联合实施以“监视居住”的方法非法24小时严密监控限制其人身自由,直至今日(2014年12月2日)已长达3年多,且被告桐庐县人民政府至今拒不依法撤销,现仍在肆无忌惮地进行中,求生不能!
    二、被告桐庐县人民政府依法应当赔偿。
        被告桐庐县人民政府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打着“维稳”的旗号非法作出对钟亚芳以“缠访户”落实二十四小时盯死看牢措施,以“监视居住”的方法非法24小时严密监控限制身患重病的合法公民钟亚芳人身自由至今长达3年多,且至今拒不依法撤销,造成原告钟亚芳巨大的身心伤害、精神摧残,不仅人身自由被长期非法限制,人格尊严被侮辱,名誉被毁,且病重的躯体疾病被延误治疗,疾病被加重恶化求生不能,严重侵犯了钟亚芳的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以及生命健康权;同时也造成钟亚芳的父母、孩子严重的身心伤害,整日在担惊受怕中度过;甚至造成每天需靠服用药物与加强营养等维持生命的病重钟亚芳与其年幼的单亲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将被一边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一边断绝生活来源“关起门来”活活饿死、病死!
    现原告钟亚芳为维护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公正司法,依法支持原告的诉求,以示法律的存在。
    此致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钟亚芳
                                 2014年12月

  • 浙江台州失土农民:为什么我们的参保费两倍于征地费

    中央一直关心农民失土后的生活问题,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民实行技能培训进行转业,对于进入老龄化的失土农民实行基本生活保障的指示要求,为解决失土农民的后顾之忧,曾在2011年中央召开会议,特别指出必须将失土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不能以新农保代替社保,新农保必须与社保街接,社保资金的来源是按谁用地谁任担的原则,要求地方政府筹集资金尽快进行落实。但是浙江省台州市一直不落实,直到目前才出台了一个让失土农民难以接受的现实。
    目前我路桥区和黄岩区出台了失土农民保障办法规定,按原来在2004年农民自己所交的农保金额为准,如领回了自己所交的保费为限,没有领回的部分,可在这次保费中抵数,等于推倒重来,这10年间失土农民根本没有享受到地方政府的农保待遇,是农民自己领回自己所交的钱,还亏了利息。如现在开始需保障的农民按15年的缴费时间计算,每人每年缴6千元,15年时间一次性缴纳9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所谓负担1万多元”,失土农民自己还需缴纳近8万元,才能每月领到1300元。65周岁的还要缴6万多元,70岁以上的一律缴4.4万多元,这笔巨额资金叫失土农民去那里筹集。
    这种做法明显在抗农、害农。地方政府早已精心设计好可以银行贷款二万,但银行贷款必须在二年内还清,还要付息,还要有人担保。我们地处浙江台州的农民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42亩,当地政府在2004年至2010年时分批次利用警力每亩以6.1万低价强征土地。人均只有2万多元,早已用光。现要拿出这么多钱来买保险,简直是个天文数字。
    再说用地单位早将农民的保障资金缴给了当地政府,现在为什么反将这笔款项重压在失土农民的身上,表格上还规定还有医疗保险金7万多元也要在办完上述保险缴费手续后的一个月内也必须缴清,否则逾期不再办理的字样,看来如不缴这笔医疗保险费,今后就是享受不到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了。
    最后广大失土农民认为,我们台州地方政府的这种做法完全与中央精神相违背,是以地方的行政权力来偏向掠夺失土农民钱财,真是雪上加霜,必将导致许多失土农民买不起保险而放弃。比如我们全部的土地款都不领,将土地全部无偿送给地方政府,那你地方政府该不该将我们纳入社会保障,现在却反而高出征地费的二倍缴纳社保金,连个土地换保障都达不到,这明显要将失土农民逼上绝路。为此望媒体和中央领导关注,深入调查此事,并查明原来用地单位付给地方政府每笔失土农民保障金用在何处,现在黄岩区各地农民也纷纷为此事搞得人心惶惶,说要在本月10日前落实完毕,故望中央提前制止,以免失土农民上当受骗,还失土农民一个公道,万分感激。
     
                           
    反映人:浙江台州路桥区失土农民
                                  2014年12月2日
     

  • 浙江民师徐玉林:上访几年我被非法软禁三十来次

    浙江省各地区,特别乡镇政府这一级干部为什么这么怕民师上访,我们民师不解而知?例如我是亲身经历过,开高工资顾人看住我,控制我人身自由,现在到处一样控制民师上访,千方百计想出办法压制民师反应情况,甚至于有个別乡镇政府用钱收买民师的心。关于童钿灿,吴子莲两位老师被抓,他们犯了什么罪?
     
    民代教师正常需求,正常向上级领导反应,为什么这么难?我们民代教师自从上世纪60,7O,80年代,响应党的号召,对教育事业作出很大的贡献。然后党中央为民代教师养老所有作出决定。在1997年发出32号,2011年8号文件,地方政府不把民代教师解决,反而拦却,追却,压制,甚至软禁等等,特別是镇政府这级领导,象地头蛇一样压制民代教师信访。例:我是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民师徐玉林。我就经历过,民代教师上访几年多,我先后给我镇政府强制软禁三十来次,天数己有九十来天。去年有一次把我软禁了几天,我问镇政府领导,我犯了何罪?当时镇政府干部叶某,就象村野人一样张口就大骂我,还要打我。当天我向镇纪检委反应,他们不批评教育,反而还袒护叶某。这就是梅城镇政府的剧作。我们浙江省镇政府大多数是这样的,对待民代教师。
     
    徐玉林
    2014/11
     
     
     

  • 浙江杭州维权人士朱瑛娣刑满出狱 四十余人迎接扑空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11月12日消息:浙江杭州维权人士朱瑛娣在北京被"寻衅滋事”判刑八个月,今日刑满释放。今天浙江各地维权人士和朱瑛娣女士的家属四十余人从浙江,千里迢迢赶到北京东城区看守所,迎接朱瑛娣出狱。
     
    结果沒有接到,朱瑛娣“失踪”了,东城区看所守称朱瑛娣是在夜间一点左右,已被杭州公安局用警车从看守所带走。

  • 浙江天台县村民:胡锦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忽悠农民

    2010年,胡锦涛为标榜其“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口号,搞了一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中国农民大大地忽悠了一顿。地方官员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政绩工程,成为向上爬的敲门砖,但对农民来说只不过是一个肥皀泡一样的“中国梦”。2012年,浙江省天台县三洲乡道士岩村新岙自然村的房屋被三州乡政府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由拆毁。如今两年多过去了,“社会主义新农村”不见影子,却留下了一片断墙残壁和荒芜的土地。村民们房屋被拆后都分散流浪在外,无家可归。村民们日夜盼望着住进党和人民政府建设的幸福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里,但被告知该“造福于民”的项目已停止,村民们真是欲哭无泪,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2014年 5月9日,梁必堂、陈杏凤、彭金英、王先清、王良英等村民代表听说省里已派工作组到天台县蹲点,于是结伴到天台县政府上访,要求省工作组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房改造作出答复,并追究上面拨下来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三十万巨款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者们把从农民屋基上挖出来的石头卖掉后所得款的去向。县信访局回答他们说,他们的事当地政府马上会处理,叫他们回去等。现在六个月过去了,但村民们没有等到任何消息。八个多月前,村民们也得到县政府的承诺,说两个月内会处理的,但一等等了八个多月还是没有任何动静。这次他们听省工作组来了,所以又来上访,不过这次得到的承诺没有明确的期限。
    现在,年关将至,像年届八十的王先清老人仍住在香路茭别人借给他住的那幢破庙似的屋子里,沐浴在冬天的寒风中,做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国梦。
    下面是村民们的请求报告:
    要求解决天台县三州乡道士岩村新岙自然村全体村民住房问题的请求报告
    2011年9月份,天台县三州乡人民政府决定对道士岩村新岙自然村进行新农村改造,于是乡政府着手实施对道士岩村新岙自然村全村的住房拆除,至2012年5月17日,我们道士岩村新岙自然村的原有住房被乡政府拆除完毕,在拆除过程中,未经村民自愿同意,强制实施强拆,但到目前为止,三州乡人民政府既没有对拆除旧房的村民进行安置,又没有重建村民住房的任何实际行动。据我们了解,有关上级拨付给予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已被挪用。现被拆除房屋的村民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因此,我们道士岩村新岙自然村全体村民要求上级有关部门强烈要求解决我们的住房问题之燃眉之急。
    特此报告

    天台县三州乡道士岩村新岙自然村全体村民签字:

    2014年11月

    道士岩村新岙自然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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