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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贾少飞神父:对浙江非法暴力强拆十字架的几点建议

     西安天主教北堂堂区向浙江省非法拆除十字架的野蛮行为提出强烈抗议,希望当地政府审时度势,停止进一步伤害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

    浙江基督教会及天主教会的弟兄姐妹们,因着政府个别部门的愚蠢无知,违法拆除合法宗教活动场所的十字架使得你们的宗教情感遭受严重的伤害,你们受苦了!求天主安慰你们。
    对违法拆除十字架表示抗议的同时,也想给提几点建议:

    1.不要因着抗争非法拆除十字架而承受肢体上的伤害,既然政府要非法地拆除,动用武警、城管、特警等大量人力物力拆除,那就让他们拆吧!

    2.但是,所有被政府非法拆除十字架的教堂,每年九月十四日“光荣十字架瞻礼”,都要再一次安装木十字架。

    3.安装木十字架时采用钢槽焊接,用膨胀螺丝固定,直接把木十字架插在钢槽里,安装简单,方便拆卸,为政府再一次拆除,做好准备。

    4.制作十字架的成本要低,控制在五十元内,使得堂区每年制作十字架的费用都能负担得起,安装时,请堂区义工直接将十字架插入钢槽。

    5. 政府违法拆除十字架的成本预算:雇吊车每次2000元,拆卸工人至少三人,每人每天至少200元共600元,每拆一座教堂的十字架动用武警,特警,城管等平均人数500人,每人一天吃一次盒饭式方便面至少5元,共2500元,这样拆除一个十字架的总费用是2000
    +600+2500=5100元(不包括喝水费用),那么,拆除2000座教堂十字架政府的总支出为1020万。一个教堂的十字架如果装一次,拆一次,对于2000座教堂的十字架连续拆十次的费用就超过1个亿。

    6. 为了降低政府开销,为创建合谐社会贡献一份爱心,希望各个堂区为拆卸工人提供免费开水,下苦人都不容易。

    7. 因此,一个堂区安装十字架成本花销50元,政府花销1000多万,相当于教会支出的20万倍,一次又一次地拆除,对于刺激消费,扩大就业,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此外,非法拆除教堂十字架,通常需要高空作业,建议工人师傅买意外保险,也可以间接地推动中国保险业的发展。

    8.号召教友在学习圣经的同时,也研究研究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著作:《论持久战》。

    衷心地祝福浙江省因非法拆除十字架而受伤的兄弟姐妹们平安,愿复活的基督与你们同在!

     西安天主教北堂:贾少飞神父

  • 浙江洞头县访民沈加丰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7/19消息:浙江洞头县霓屿乡访民沈加丰在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被地方政府接回后,于7月9日,洞头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其刑事拘留,现关押在温州市看守所。
    其女友范金芝称,沈加丰是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才到府右街找警察寻求救济,警察把他送到接济服务中心后(马家楼),地方政府来了4个人强制把他劫走的,当时沈加丰不走,出去了没钱吃饭.他们说把他送到久敬庄,浙江省驻京办在那,结果到那了有两个年轻人看着他。一天时间就只让他吃了一个方便面。7月8日被带回温州,后做完笔录看押在当地的半岛酒店,9日被刑拘。期间,洞头县公安局还用沈加丰的电话打来问她和沈加丰的关系。
    据悉,沈加丰原是生意人,2002年12月4日凌晨,他在福建省经商的两个弟弟沈加冬、沈加锦在等待接下夜班回家的沈加锦的女友时被相同的3个不明身份人员两次查看证件,每次都将其证件弃之于地,并辱骂弟兄二人,沈加锦回骂了一句被对方打得眼角流血还要把他们带走。恰巧他们的二哥沈加成赶到,让他们赶紧走,先去看伤,后沈加成回到住处告诉他们他给了那3人每人一刀。
    事发后,沈加成、沈加冬和沈加锦被石狮市公安局以故意杀人罪逮捕后遭刑讯逼供,期间得知其中1人死亡,两人重伤,且3人都是联防队员。泉州市检察院也以故意杀人罪将其公诉到法院,泉州市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沈加成死刑(已执行死刑),判处沈加锦有期徒刑12年,判处沈加冬有期徒刑10年。
    3个弟弟相继受刑后,沈加丰放下自己的生意,奔波于浙江、福建和北京市之间为弟弟伸冤,时间长达10年之久,期间被浙江省有关人员多次拘留、殴打。2014年,沈加丰接受刑满出狱的两个弟弟的书面委托代为伸冤,不想竟被无辜刑拘。

  • 维稳第一案:钟亚芳诉政府非法稳控限制人身自由近4年获立案

    行政起诉状    
        原告:钟亚芳,女,汉族,1967年3月5日出生,住浙江省桐庐县桐庐镇惠民小区7幢510室,电话15306516215。
        被告:桐庐县人民政府,地址浙江省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98号,法定代表人:方毅,县长。
    诉讼请求:    
    1、依法确认被告限制原告人身自由的行为违法;
    2、判令被告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告人身自由;
    3、判令被告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 
    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侵犯人身自由权赔偿金315298.2元(1435天X 219、72元),精神损害费20万元 ,以及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原告钟亚芳与其女儿钟知含先后双双惨遭医用核污染被害,失去健康(见证据4、5,原告与原告女儿钟知含的国家级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核污染被害《司法鉴定意见书》)。原告本人于2006年12月21日上午被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核医学科误注用于治疗晚期骨转移癌的放射性核素氯化89锶致核污染,失去健康,病假。在投诉交涉过程中遭报复,在原告受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核医学科主任李林法威胁后不久的2007年10月,原告当时年仅8岁的单亲女儿钟知含就被放射性核素投毒毒害致核污染,失去健康,休学。原告因桐庐县公安局等枉法官员包庇凶手、徇私枉法拒不同意对由桐庐县公安局自己委托国家级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做出司法鉴定结论的女儿钟知含核污染被害刑案依法立案侦查,造成惊天大案成惊天冤案,凶手李林法等逍遥法外,而被逼进京依法上访。结果冤未伸,原告钟亚芳反成被告桐庐县人民政府的打击报复对象与“维稳对象”,惨遭迫害。
    2009年10月1日上午,在北京依法上访的原告在公话亭打电话时,被控告的对象桐庐县公安局的局长周建杭与桐庐县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非法抓回桐庐县。10月2日,被非法抓回桐庐县的原告即被非法关进黑监狱(桐庐—上海快乐度假村,被其美名为“学习班”)67天,非法关进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病房1天2晚,后原告又被隐瞒家人以伪造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精神病人”非法关进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精神病强制所)“强制医疗”长达591天,造成多种疾病危及生命(核污染、核污染病体长出几十个肿块、肝脏占位、甲状腺占位、高血压病等,有各家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而伪造的“偏执性精神障碍”却并没有被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与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使用任何精神病药物进行治疗。
     2011年7月22日,已被迫害致病重每天需靠服用药物与加强营养等维持生命的原告从非法拘禁的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释放,由救护车接回家中。但病重的原告回家后并未获得人身自由,随即又被被告公然违法在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执法凭证下以“缠访户”名义对原告落实二十四小时盯死看牢措施非法限制原告人身自由,具体每天由桐庐县卫生局、桐庐县中医院(原告的工作单位)雇请俞一丕、程晓蔚等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与桐庐县公安局城北、城南派出所警察联合实施以24小时轮班“监视居住”的方法对原告实施跟踪监控、强制不准离开桐庐镇等非法限制原告人身自由,直至今日已长达近4年(1435天),且现仍在肆无忌惮地进行中,原告求生不能! 桐庐县卫生局与桐庐县中医院(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为这一非法“维稳任务”,不惜违法每月花几万元公共财政资金承包给了桐庐县桐庐镇社会闲杂人员俞一丕,俞一丕叫来程晓蔚等社会闲杂人员执行如上决定。
    在这长达近4年(1435天)中,在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执法凭证下,原告被雇请的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与警察强制不准离开桐庐镇,甚至原告(或原告与其母亲等任何人一起)走出居住的小区就被雇请的社会闲杂人员跟踪监控,被强制不准家人单独陪同原告接受手术等救治生命,敏感时期原告被强制不准走出小区(如2013年10月汪洋副总理来桐庐县),原告要离开桐庐镇去杭州法院开庭或治病等等一切都必须经“领导”的批准同意后,再由3至5名{雇请的社会闲杂人员与警察(或协警)或有时桐庐县中医院保卫科人员}一起非法押送跟踪监控前往。否则,只要“领导”不同意,就连非法押送跟踪监控前往也被强制不准。期间因“领导”不同意,在桐庐县长途汽车站等大庭广众之下,原告无数次地被接到雇请的社会闲杂人员的电话后赶来的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黄鹏(原)、副所长陈中华以及桐庐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等警察与雇请的俞一丕等社会闲杂人员强制不准买票离开桐庐镇。更有甚者,警察与雇请的社会闲杂人员不准从2014年4月起又被在没有《辞退证明书》下非法停发病假工资断绝生活来源的原告离开桐庐镇外出求救等。(有时被使用暴力,有时被抓进派出所)。——见证据2,U盘中原告拍下的其中22个视频以及视频内容的文字整理。   
        在这长达近4年(1435天)中,这些非法限制原告人身自由的社会闲杂人员与警察均称“钟亚芳没有犯法”。
        2012年6月5日,桐庐县作风办把以“缠访户”名义对原告落实二十四小时盯死看牢措施的《桐庐县有序推进“两排查两促进 ”活动》作为公开信息,发布在杭州网上(见证据1)。
    在这长达近4年(1435天)中,这些非法雇请的俞一丕、程晓蔚等社会闲杂人员在2013年10月8日之前的长达2年多中,一直被违法安排在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桐庐县桐庐镇惠民小区2幢2单元306室,原告家对面楼);后经原告举报后,这些非法雇请的俞一丕、程晓蔚等社会闲杂人员于2013年10月8日起直至今日的长达一年多中,一直被违法安排在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配置用房(桐庐县桐庐镇惠民小区8幢3楼,原告家隔壁楼)(见证据3照片)。  
    被告公然违法在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执法凭证下以“缠访户”名义对原告落实二十四小时盯死看牢措施非法限制原告人身自由的 违法行为(具体每天由桐庐县卫生局、桐庐县中医院<原告的工作单位>每月花几万元公共财政资金雇请俞一丕、程晓蔚等社会闲杂人员与桐庐县公安局城北、城南派出所警察联合实施以24小时轮班“监视居住”的方法对原告实施跟踪监控、强制不准离开桐庐镇等非法限制原告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人身自由权等合法权益,造成身患重病的原告不仅人身自由被非法限制至今长达近4年(1435天),且人格尊严受侮辱,名誉被毁,社会评价降低,疾病被延误治疗,整日在担惊受怕中度过,身心遭受严重摧残,精神严重伤害,求生不能;同时造成原告家人严重的身心伤害,整日在担惊受怕中度过,且造成原告年迈70多岁的母亲为此被逼进京上访,造成原告年迈70多岁的父母被先后双双病倒卧床不起。
        为维护合法权益,今原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恳请法院依法立案并公正判决,以示法律的存在,以维护惨遭迫害求生不能的弱势原告与其家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人 : 钟亚芳 
                                  2015年6月25日 
    附证据5份 :
        证据1、桐庐县作风办作为公开信息发布在杭州网上以“缠访户”名义对原告落实二十四小时盯死看牢措施的《桐庐县有序推进“两排查两促进 ”活动(3页);
        证据2、 U盘一个(内有原告拍下的非法限制原告人身自由的22个视频),以及视频内容的文字整理(19页);
        证据3、非法雇请的俞一丕、程晓蔚等社会闲杂人员被违法安排在政府保障性住房桐庐县桐庐镇惠民小区廉租房2幢2单元306室(原告家对面楼)与桐庐县桐庐镇惠民小区廉租房配置房8幢3楼(原告家隔壁楼)的照片(2张);                    
        证据4、桐庐县公安局自己委托国家级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做出的原告女儿钟知含核污染被害的华夏物鉴中心【2008】医鉴字第175号《司法鉴定意见书》(11页);  
        证据5、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做出的原告核污染被害的华夏物鉴中心【2008】医鉴字第84号《司法鉴定意见书》(9页)。 
     

  • 浙江詹现方被精神病案告赢公安 精神病帽子终获摘除

    当本刊(以下称我)电话询问詹现方因上访被精神病的情况时,詹现方颇有点兴奋的说,我被精神病的案子打赢了,法院判决我没有精神病,并简单给我介绍了她的案情,她的话简短却表达的很清楚,让我感觉这绝对不是一般的“精神病”人,当我见到她时她的语言表达能力对我又是一种震撼。
     
    詹现方,女,今年60岁,自幼经商,1991年起在兰州做百货批发生意,1998年丈夫生病后返回现住地,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十里头社区笠里村。回乡后她申请建房未获批准,村主任5个弟兄的房子却都盖起来了,不久因村里的债务一时难以要回,村支书王铁军便委托能说会道的詹现方去讨要,在讨债的过程中,对方发现印章有假,本就对村委心存不满的詹现方得知印章是假后便留意了村里的账目,最终她发现了王铁军贪污、挪用公款、倒卖土地等违法行为,并向当时的武宁镇西郊办事处(现白云街道办事处)进行举报,后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法院判决王铁军归还了部分公款。但王铁军并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罚,公、检、法三家在办理该案时存在的包庇枉法行为让詹现方无法忍受,她放下家里的生意坚持投诉、举报,1999年3月,她被东阳市公安局以扰乱机关秩序为由拘留7天。
     
    詹现方不服此处罚和前期举报事项的处理,释放后一直找金华市公安局申诉,2000年5月23日被东阳县公安局白云派出所和白云街道办的人给她戴上手铐强制押送到街道办关押,24日早又被戴上手铐押送到金华市第二医院进行精神司法鉴定后把她关进了东阳市戒毒所,在受人指使后吸毒人员开始殴打她,25日她又被以患有偏执型精神病为由送进了金华市公安局安康医院。
     
    詹现方说,进去几个大夫就按着她给她灌药,用电棍电她,她哀求大夫说,我没有精神病的,并简单扼要把她的事情给大夫讲述了一遍,几个大夫听了她的话后把她放开再没给她灌过药。她的家人听说她被关到精神病医院后就到医院看她,给她送去吃的,但医院不让家人见她也不让她吃家人送的东西。她的家人为了救她出来四处上访,还两次到公安部反映均不见效果,最后她的家人只得答应公安机关的条件,6月30日她儿子签字担保她不再上访后才把她放出来。
     
    释放后,詹现方以东阳市公安局非法强制送到精神病院治疗和金华市第二医院做出的司法鉴定程序违法,严重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她的名誉为由诉至东阳市人民法院,要求公安局给她赔礼道歉,赔偿她的经济和精神损失。2000年12月14日东阳市人民法院却驳回了她的全部诉讼请求,詹现方不服判决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金华市人民法院以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驳回其上诉维持了原判。
     
    就在詹现方申诉再审期间,2001年11月在省公安厅反映被白云派出所民警殴打,在等待公安厅领导接谈时岂料白云派出所和街道办冲进来再次把她强制带走押送到金华市公安局安康医院。这次照样不让家属会见,进去一个月后大夫又莫名其妙的强行给她打了一针,打完针没一会功夫詹现方就感觉特别难受,想站起来走走,却发现自己不会走路了,还一直流口水,也吃不了饭,后来大夫看她实在不行了才通知她的家人过来担保她出院,并让她的家人交了这两次的住院费用,到此时詹现方已经在医院住了57天。
     
    2007年3月9日在全国人大上访的詹现方遭遇强强联手,人大的工作人员叫来当地截访人员,经过截访人员、白云派出所和街道办几番周折辗转最终在3月12日把她送到了东阳市精神病院。这次医院给她做了简单的检查后收入病房,次日医院通知白云派出所和街道来人把她接走。
     
    经过詹现方十几年不屈不挠的坚持申诉,2012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提审此案,并委托浙江省精神疾病鉴定委员会对詹现方目前的精神状态、诉讼能力进行鉴定,对金华市第二医院为詹现方出具的鉴定书的科学性进行评判。
     
    2012年5月4日,浙江省精神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中指出了金华市第二医院为詹现方出具的鉴定书中存在的问题,如:仅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做出鉴定结论,说明当时的受理不规范等诸多不足,和詹现方没有精神病,有诉讼能力的鉴定结论。2013年3月浙江高院根据这份精神司法鉴定结果判决詹现方没有精神病,并判决东阳市公安局其行政行为违法。
     
    詹现方回忆起当初等待法院委托的精神司法鉴定结果过程时她说,那时她的弟弟特别担心,问她要是鉴定结果出来她还是有精神病她能承受得了吗?她虽然心情沉闷但还是告诉她的弟弟她能承受得了,因为这么多年她经历了太多的打击。
     
    2015年的4月30日东阳市人民法院作出了行政赔偿判决,判决东阳市公安局向詹现方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1万余元。2015年5月13日詹现方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应支付的赔偿款明显低于国家规定也与实际所受损失不符为由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目前詹现方还没有得到法院的答复。
     
    15年不屈不挠的坚持詹现方终于讨来了说法,她认为当年金华市第二医院以她“无休止的向各级政府部门告状”“对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的劝解、调查结论不服”,以此认定她存有诉讼妄想,进而诊断为偏执型精神病是助纣为虐的表现,在事实和法律面前终是自取其辱。
    现住,詹现方还在坚持上访,她说,她反映的其他问题还没有解决,她要依法讨还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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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访民杨冬英被镇政府6名工作人员日夜看管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5-31消息:5月19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取保候审释放的浙江省诸暨市大唐镇访民杨冬英,至今被大唐镇政府6名工作人员一天三班轮换日夜看管,限制其人身自由。
    据悉,杨冬英因儿子在学校遭同学家长殴打致耳膜损伤构成轻伤不服处理结果,上访的,上访期间被多次非法拘禁及行政拘留。今年2月底杨冬英带着儿子在京被强行押返再次拘留10天,3月6日行政拘留期满以寻衅滋事罪转刑事拘留5月19日获取保释放。但她并没有恢复自由,镇领导郑重警告,她如果离开本市将会被收监关押,并派人日夜看管,防止其出逃上访。

  • 浙江民主党成员陈开频今年第四次被刑事传唤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4-8消息:据杭州民主人士邹巍发来消息,昨天,浙江省公安厅国保人员专门来到萧山,对民主党成员陈开频进行刑事传唤,涉嫌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
     
    陈开频说这今年几个月来他几乎每个月被传唤一次,昨天已是他今年第四次被刑事传唤了。他表示当局现在收得越来越紧,今年这个“坎”看来是过不去了,不过“坐牢”也是工作。

    上图为陈开频先生


    上图为:传唤证
     

  • 山东烟台李英“两会”进京上访 浙江钟亚芳失去联络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3/1消息:据山东维权人士曲世涛给本工作室发来消息,全国两会马上就要开幕,山东烟台访民李英再次赴京上访,已于昨天下午安全抵达北京。不过本工作室今天下午拨打李英电话时,电话未能接通。

    另据河北廊坊维权上访人陈树花给本工作室发来消息,半个月前她就多次联系浙江桐庐上访人、被精神病者钟亚芳,但钟电话一直关机,钟亚芳的微博也只发到2月9号。陈树花非常担心钟亚芳母女的安危。

    附钟亚芳照片:

  • 浙江民师徐玉林进京洽谈生意遭综治办主任押下火车

    本人徐玉林系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顾家村上秦53号村民(原民办教师),现请广大网友为本人评议一件事情,情况是这样的在2015年1月28日,本人去北京与客户签约生意合同,当我在杭州城站火车站检票上车,到车箱坐下,突然遇到了我一辈子从末碰到了倒霉的事,叶树坤(梅城镇政府综治办主任),季洪喜(顾家村党支部书记),蒋民康(顾家村党支部委员)等人,不问青红皂白,强制把我押下车。
     
    同时抢了我的背包,而且还偷了包里的合同文本和其他重要资料,当时我没有发现,直到第三天才发现。这几个所谓共产党干部,无理干涉本人失去了去北京与客户签约生意合同的良机,导致了我经济损失数万人民币。几天来再试问自己人生自由何处?共产党干部如何可以限制一个公民的人生自由?并抢偷公民的东西,他们的政治底线,法律法规底线到底在哪里?他们所作所为是不是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尊严,还能适合担任党的干部吗?这次本人经济损失谁来承担?请广大网友评论一下吧!
     
    2015-2-4

  • 浙江钟亚芳72岁母亲进京上访被截访失去人身自由

    为救将被无法无天丧尽天良的浙江桐庐县政府、桐庐县公安局的枉法官员滥用职权公然违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一边非法每月花几万元雇请监控人员(社会流氓)联同警察24小时严密监控限制人身自由(至今已长达3年多),一边又非法停发病假工资断绝生活来源(至今已长达10个多月),同时封杀申请仲裁、法院起诉等一切救济渠道,“关起门来”活活饿死、病死、迫害死的病重女儿钟亚芳与其年幼核污染被害外甥女钟知含,钟亚芳年迈72岁的母亲被逼无奈再次进京上访。
    结果今天(2月2日)上午,钟亚芳的母亲到达北京国家信访局时,就遭到不明身份的人跟踪监控,后钟亚芳母亲无奈只能离开国家信访局,不明身份的人就一直跟踪监控她,后已72岁的钟亚芳母亲被3名不明身份的人劫持到车里(其中2名男的,一名女的)失去人身自由,期间老人曾打电话给女儿钟亚芳,钟亚芳叫非法限制其母亲人身自由的人接电话,其中一名不明身份的男的接的电话,钟亚芳质问其“你们是哪里的,我母亲在北京犯法了吗?凭什么把我母亲劫持到车里不准她下车去上访”,而该男的却荒唐称“我们是哪里的不需要告诉你,你母亲在北京没有犯法,我们是在保护她,有你这样不孝敬的女儿吗?叫72岁的母亲来北京上访”——显然这是桐庐县当局的截访人员,也只有桐庐县当局的截访人员才会说出如此卑鄙无耻之话,做出如此卑鄙无耻之事。
    后钟亚芳母亲又被关到了她上次(2014年12月29日)去北京上访时被截访所关的房间,由2名自称是“杭州市驻京办的工作人员”看押,且杭州市驻京办的工作人员说“桐庐县跟他们说事情都已经解决好了,没有人监控,病假工资也发了”。钟亚芳母亲说“如果解决我今天就不来了,女儿还是每天被监控,监控人员就住在隔壁的房子里,10个月的病假工资也没发”,钟亚芳母亲还把身患重病(核污染、核污染病体长出几十个肿块、肝脏占位、甲状腺占位、高血压病等)女儿钟亚芳每天被每月花几万元雇请的俞一丕、程晓蔚等监控人员(社会流氓)联同警察24小时严密监控限制人身自由的视频等证据材料交给了他们。现钟亚芳年迈72岁的母亲仍被控制在那个房间里失去人身自由,而钟亚芳年迈72岁的母亲身患胸主动瘤与高血压等病。
    钟亚芳
    20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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