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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性恋被关精神病院,真正生病的是谁?

    河南省的男同性恋者余虎(化名)因为同性恋倾向而被家人送到驻马店市精神病院,被强制治疗了19天,住院期间遭遇了被捆绑和强制喂药,最后从医院逃走出来。
    现在,余虎正在起诉驻马店市精神病院,他认为精神病医院侵犯了他的人身自由,要求医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抚慰金1万元。
    今天,该案计划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法官与双方律师进行会面,由于原告方向法院申请调取公安机关出警记录,法院认为该证据是本案关键性证据,决定推迟审理,原被告双方均没有异议。
    余虎代理律师表示,此次会面中见到法院调取的当事人病历,其中写名当事人余虎在住院时为“非自愿治疗”且备注为“防止逃跑”,此证据明显表明被告医院涉嫌违反《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关于“自愿原则”的规定,对余虎相当有利。
    关于出警记录是指当事人余虎被关19天无法从精神病院出来,志愿者报警,警察出警一起与院方交涉,才得以出院。
    来自同志组织的志愿者和驻马店本地居民今早也赶到庭审现场旁听开庭,志愿者表示“同性恋早已不被认为是病了,医院的的治疗行为应该负法律责任,希望法院可以公正判决”。
    同志平等权益促进会负责人燕子表示,这么多违法行医的现象存在,卫生部门至今仍没有相关的监管政策,导致大量同性恋者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中国精神疾病诊断需要尽快彻底对同性恋病化的描述,跟上世界卫生组织的医学标准。
    同性恋本身不是病
    其实,早在1990年5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已认定性倾向本身不是疾病,不需要 “治疗”。
    在中国也已经实现了同性恋去病理化。2001年,在“中华精神科学会”推出的第三版“中国精神疾病诊断标准”(CCMD-3),同性恋已经从精神疾病分类中删除。
    参与制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主要负责人之一的陈彦方也曾说过,同性恋者不是精神病病人,我国司法精神病学不包括同性恋。
    2015年11月,中国代表在联合国反酷刑审议上重申:中国不认为LGBTI是一种精神疾病,或要求对LGBTI人士进去强制治疗。
    2015年12月中,中国司法部代表官员在联合国中公开表示:“中国并不认为LGBTI者为精神病人,或要求对LGBTI人群进行强制治疗。他们也不会被关在精神病院。LGBT群体在各方面面临实际挑战,值得我们的关注。”
    故同性恋本身就不是病。
    不能强制治疗精神病患者
    此外,即便是针对精神病患者,也不能进行强制收治,精神病患者与所有公民一样享有基本的公民权利,他们的人身自由是不能因为生病而被剥夺的。
    199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规定:“每个精神病患者均有权行使《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残疾人权利宣言》和《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等其他有关文书承认的所有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我国的《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早已经规定了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除非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证明精神障碍患者有有伤害自身及危害他人安全的才可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为何这类事件一再发生?
    尽管如此,不管是对同性恋者的性取向强制扭转治疗还是对精神病患者的强制收治,都仍旧时常发生,甚至出现了一些“被精神病”的事件。
    笔者分析出现这类情况主要有下面几点原因:
    1、精神医学霸权
    在精神医学霸权的保护下,精神病医生可以借助医学的话语权躲避开法律的制裁。很明显,精神病院在不符合我国的《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同性恋者强制住院的行为属于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但由于公安机关与卫生部门的消极性执法,导致对该违法行为处罚不严厉,再加之性少数人群被社会大众歧视,导致精神病院如此任意妄为。
    2、家庭因素
    人不是单独的人,是家庭的人。同性恋者在社会大多数目光下得不到尊重与平等对待,以及性少数群体的污名化的持续,近亲属们为了洗去家庭的污点,为了家庭后代的延续,而将同性恋者送进精神病院的进行“治疗”。
    我成为不了单个的我,我成为了家庭的我。而公权力面对中国式家庭纠纷的无力,更加助长了这种家庭暴力的滋生。
    3、医院的利益驱动
    精神病院利益化驱使。为什么即使现在同性恋已被医学和法院认定为不是疾病,目前还是有大量的扭转治疗与对同性恋强制住院的诊所与医院存在,这与目前市场的需求有关。
    现在同性恋仍处于污名化阶段,加之同性恋被虚假宣传可扭转治疗成异性恋,而那些所谓 “关心”你的人, 会“为了你好”不顾本人反对将其送进诊所或医院进行强制扭转治疗。精神病院与诊所对此更是欢迎至极,从中获利。

    公益服务网:http://www.ngocn.net/news/2016-09-21-dc04c09825e63d6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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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尹红因上访被拘留7天 上海李慧生被送拘留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5/21消息:山东济南市传染病医院护士尹红,因为编制被顶替进京上访,5月14日被济南市中区公安分局以非法方式上访为由拘留7天,今日获释。
     
    尹红说,她在拘留所一直绝食,绝食了7天,出所时人已经不行了,现在心慌恶心。口渴的厉害,已经喝很多水,现在还在山东省立医院,输的液也不少了,明天还要输液。
     
    尹红发在网上的材料显示,她是因为2005年和科室发生了一点琐事后被下岗。院长陈士俊对她索要好处不成,逼她辞职,2007年3月23日指使保卫科将她打成骨折。  
     
     在这种情况下尹红被逼写下辞职报告后编制被顶替。失去经济来源的尹红从此开始向上级部门反映,但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 尹红还因为上访被关黑监狱被3次拘留。   

      另外,上海杨浦区访民李慧生也因为遭遇强拆5月19日到天安门上访,今天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拘留10天,送杨浦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 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写于王宇律师被关9个月整之日

    2015年7月9日,一大早起床我打开手机,看到了一条让我十分惊愕的消息,是王宇律师自己夜里约4点发出的,内容大致是警察到她家敲门断电包龙军和孩子联系不上 。因为当时王宇律师还是余文生律师的辩护律师,看到王宇律师出事的消息后,余文生律师和我都立即拔打了王宇律师的电话,打不通!很快网络上传来消息称:“王宇律师可能昨天晚上睡太晚,也许还没起床”,真希望这消息是真的,可事实很快证明王宇律师被警察带走了,听说小区里居民反应是有人涉嫌吸毒被警察带走的。更不可思议的消息又网上传来,王宇律师的丈夫包龙军律师也被警察带走了,包龙军律师是在送他儿子出国留学的机场被带走的。一天之间夫妻俩都失去自由,那孩子在哪里?孩子怎么样?牵动着大家的心,还好,后来网上传来孩子回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家了。
    王宇律师至今己经失去自由9个月了,9个月间,在电视上看到过王宇律师,看到她在法庭上为当事人辩护时的职业形象,也看到她疲惫不堪担心她孩子的形象。
     
    我是在2014年10月13日,在余文生律师因涉嫌“香港占中”被抓时认识王宇律师的,余律师出事当天,我刚发出余律师手机打不通的消息后,就接到了王宇律师电话,她安慰我!我们不知所措时是王宇律师告诉我去单位去派出所找人的,在王宇律师的帮助下,我查到了余文生律师被北京市大兴区金星派出所带走,查到人被关大兴看守所了。当时王宇律师在外地办案,从余律师失踪约1天多,她刚回北京没回她的家中就直接到达大兴看守所要求会见,当天晚上警察去家中搜查,王宇律师和张维玉律师一直在现场陪着我,帮助我。在我最困难的日子中,是王宇律师帮助了我,我很感谢她!她在帮助我的过程中,王宇律师都是在法律法规的范围之内帮助我,她有什么错呢?这么好的律师为什么要承受这些呢?后来和王宇律师的接触中,发现她很忙很忙,她各地奔波帮当事人办案维权。
     
    我当时真的很困难,王宇律师她无私的帮助我,有空就去看守所要求会见余律师、进行信息公开申请、控告等法律行为;我和孩子生病无助时她也会放下其他工作来帮助我;我问她的问题她总是不厌其烦的给予我帮助与指导。现在王宇律师出事了,己经失去自由9个月了,我很难过,也很担心她,因为我相信王宇律师是好律师,这样对她不公平!!!
     
    我梦到过王宇律师2次,一次是她失去自由约30天左右,一天中午,我正躺着想休息一会儿,耳边就听到王宇律师在喊我的名字,被喊醒后我想接着睡又被喊醒,反复好多次我哭了,我知道我会尽力,可是我又能做多少呢?!第二次梦见王宇律师是约10天前,我梦到:“北京市市国宝找到我,他告诉我王宇律师情况,说王宇律师是当初办余文生案的警察在办理,我骂这些国宝,说王宇律师有多好多好,国宝听着我骂”。
     
    王宇律师在失去自由前到各地帮助别人维权,各处帮助别人呼吁,现在她已经失去自由9个月了,我们也为王宇律师做点吧!希望王宇律师能早日回来!

    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
    2016.4.8
     

  • 包头六医院招聘艺术生给精神病患者唱歌

    六医院招聘艺术生引网友发问:招去干吗?
    医院:给精神病患者唱歌跳舞,已有20余人报名    
    如果你是学艺术出身的,毕业后的工作是去给精神病患者唱歌、跳舞、教他们绘画,你去吗?近两日,一则包头市第六医院的“招聘启事”,引起众多微友转发和关注——这家包头市唯一的精神病医院招工居然都要艺术专业毕业的学生。为了解详情,记者致电包头市第六医院人事科,获悉了相关情况。
    记者看到,这则招聘启事的内容为:包头市精神卫生中心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性格开朗,热爱精神卫生事业,所学专业为声乐、器乐、舞蹈、美术、编导的艺术类毕业生各1名。“这是真的吗?”,“招去干嘛?给精神病人唱歌跳舞?”,“六医院招聘太任性了,文艺青年有好去处了。”消息传开,引来微友一片吐槽声。
    “没错,我们此次招聘艺术生,就是让他们给精神病患者唱歌跳舞。”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是该院在为准备开通的一项新疗法招聘员工,因为这种治疗针对的是精神病患者的心理康复,因而有意不招医科专业,而只招艺术专业的毕业生。
    据介绍,很多精神病患者经过治疗后,都能回归社会开始新生活,而在回归社会前,医院工作人员需通过轻松愉悦的方式,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以免他们沉寂在自己的心理世界中。以往这种心理治疗只是通过跳舞、做操、玩游戏等方式进行。新项目需要加入带他们绘画,学习唱歌等活动,以使他们能在精神愉悦后,更好地回归社会和家庭生活。
    另据介绍,此次招聘是经包头市卫计委批准,医院首次招聘艺术毕业生。招聘人员为无编制合同工,工作待遇暂时未定。自4月13日开始报名以来,共有20多名艺术毕业生应聘。
    (来源:正北方网http://www.northnews.cn/2015/0421/1911577.shtml2015-04-21 1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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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紧急关注:余文生律师被被传唤到北京八角派出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3/9日消息:今天上午约9点,余文生律师被传唤到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派出所,警方同时通知余律师的妻子许艳也去一趟。
     
    本网刚才联系她妻子许艳时得知,警察传唤的理由是违反监督规定,而此时辖区的国宝队长带着片警等人正守在她家门口,也要带她去一趟派出所,让她开门,正在僵持中。她不知所措。因为中午孩子12点放学,下午1点半还要召开家长会,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 北京余文生律师看守所会见声援占中被拘公民受阻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0-11消息:今日上午,北京余文生律师前往丰台区看守所会见张宗钢,看守所方面以提审为由,拒绝安排会见。余文律师称,今天若见不到张宗钢,就不离开看守所。

    张宗钢原是北京丰台区石榴庄一位拆迁上访人士,近年来出现在各个公民抗争场合,今年10月2日被确认与韩颖等十数人因举牌支持香港占中运动而被拘捕。

    余文生律师电话中告诉本工作室志愿者:“我三天前就向看所方面申请今天会见张宗刚,上午过来后却说人被提审了,我觉得这是有意刁难人。我质问看守所的一个副所长,他推脱说解决不了。我已经向检察室提出了抗议和控告”,“中午我没有出去吃饭,刚才一位律师同行给我送来了面包和水。如果下午还是见不到人,我不会离开看守所,直到见到人为止”。

  • 广州何健在日本领事馆前散发传单被判入狱半年后出狱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3-22 消息:上海市民何健2013年因在广州街头散发传单,被关押半年,于本月初被释放。以下何健出狱后所记文字。

    何健:去年九一八(2013年9月18日),我在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所在的花园酒店外的人行道上,和平理性非暴力地派发印有吕加平之子于浩宸创作的《保卫钓鱼岛》的爱国传单,并携带手提音箱播放于浩宸演唱的《保卫钓鱼岛》。然后被当地派出所的副所长卢援率领的十几个民警暴力执法。他们抢劫了我的的爱国传单与手提音箱,打了我的后脑,抓伤了我的右腕,于是我高喊“九一八!保卫钓鱼岛!!!”“中国人不打中国人!”等爱国口号。

    在副所长卢援的指使下,民警们将我强行按倒在地上,我的头部撞击地面,再度负伤。卢援为了阻止我继续喊爱国口号,用它粗壮的左前臂堵住我的嘴巴并且故意同时堵住我的鼻孔,导致我无法呼吸。为了避免在日领馆外当场窒息死亡,我被迫行使了正当防卫权,后我被押送至当地的华乐派出所。下警车后,入派出所前,一名押送我的民警用威胁的口吻说,只要我“配合”一下他们,签署一份有利于他们的笔录,当晚就会释放我。

    为了当晚能获释,在华乐派出所里,我一共被迫签署了两份事实不清楚不准确不完整的讯问笔录。一份是办案民警手写的(下午),一份是电脑打印的(晚上)。当时是一名穿民警制服的黄皮肤与一名穿辅警制服的黄皮肤充当侦查人员。

    华乐派出所副所长卢援在派出所里,曾当面向我展示过它所谓的“伤口”,只有咬痕,没有血迹。它强行派员抽了我的血,做了艾滋病毒(HIV)检测,并向我索取60元人民币的所谓的“检测费”,遭我拒绝。卢援恼羞成怒地说,日本人都是有钱人,多年来赞助了他们大量办案经费,是党保护的对象。像我这种连60元钱都拿不出来的穷光蛋是党制裁的对象。他们是代表党保卫日领馆。

    我曾多次要求对我进行验伤,未果。后我被押送入越秀区看守所。2013年10月21日,华乐派出所派员带我去广州市精神病医院(脑科医院)做精神病。在警车里,我坐在后排正中位置。

    我意外地发现坐副驾驶位的一名便衣手持的相关文件上,将我的体重写成了75公斤。他们在越秀区看守所(越看)时根本没给我称过体重。由于越看方面在卢援的指使下,故意扣押了我母亲十月顾送的食品,我当时的体重至少在130斤以下。

    也就是说,仅一个月时间,我的体重至少下降了20斤。我是在十月下旬,通过和平抗争后,才拿到我母亲顾送的食品的。在十月上旬,我母亲送的一件新买的长袖内衣到我手中时已是污渍斑斑了。我用肥皂洗了七八次,都无法洗去上面的污渍。

  • 湖北武汉江汉生

     

     
    姓名:江汉生
     
     
    性别: 男
     
    年龄:不详
     
    籍贯: 武汉
     
    受难者单位、职业
     
    民运人士
     
    案件发生地
     
    武汉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武汉市青山区国保人员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1999年、2008年二次被关精神病院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1999年被关了三个半月、2008年被关了四个多月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1999年关在武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
    2008年被关在武汉市第二精神病院(武东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1999年作了个假鉴定:精神障碍
    2008年未作鉴定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我关进去的第一天就被医院人员电击。进院时我并没有多少反抗行动,我只是问了问“主治医生是谁?”,他们就说我“犯佯”(指不老实),就电击我。
     
    有否联络方式
     
    有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大概是九九年九月份,我和武汉的陈忠和、肖诗昌等民主党成员准备在武汉召开一个记者招待会,但消息走露,警方将我们抓了,陈忠和被判了刑,我当时感觉自己可能也要坐牢,结果先被送到武东医院关了几天,后又送到武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在里面总共被关了三个半月。
     
    二00八年六月四日傍晚六点半左右,我在青山区红钢城社区天桥上挂出了我自己手写的标语,标语内容为“勿忘六•四大屠杀”。标语挂出后,我就回家了。当晚一点,青山区五名国保人员闯入我的家中,当即将我带到了红钢城派出所。6月5日早上在派出所对我进行了审讯,并让我重写了标语,核对笔迹后,上午九点半,国保人员就把我送到了武汉市第二精神病院(武东医院)。
     
    我关进去的第一天就被医院人员电击。进院时我并没有多少反抗行动,我只是问了问“主治医生是谁?”,他们就说我“犯佯”(指不老实),就电击我。后来就没再电击我了,但一直强迫要求我吃药。主要吃奋乃进、卡马西平(音)两种药,每天要吃两次,一天总共要吃七、八颗药。吃时护士就在旁边,想不吃都不行。   
     
    每次药吃完后我就倒在地上,整日昏睡。几个月吃下来,对胃、肝的伤害很大,现在我经常胃疼、肝疼,身体受影响很大。
     
     
    案件来源:维权网http://www.weiquanwang.org/?p=12901
             

     
    收集时间:200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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