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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厅民警不堪忍受迫害申请退党

    【民生观察2020年8月24日消息】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二处民警吴永强,不堪忍受赵正永爪牙的打击报复、迫害,向陕西省委并省委书记刘国中申请退党,痛陈陕西省委弄虚作假,肃清赵正永流毒轰轰烈烈走过场过程,公然对抗中央,并向中央领导、陕西省委肃清赵正永流毒以案促改专班邮寄了退党申请。退党申请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并刘国中书记:

    我是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二处民警吴永强(原绝对忠于党的国保总队民警,因举报腐败2018年10月调至治安局)。

    因我不堪忍受赵正永流毒侵蚀下陕西腐败官场的报复迫害,现向中共陕西省委申请退党。

    我作为有着3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熟读党章党规,十分清楚按照党章规定的正常程序,我退党应向公安厅治安局二处党支部申请,可是,公安厅治安局二处党支部没有任何过错,不是诱发我退党的原因,逼迫我退党的根本原因,是陕西省委组织部、省纪委严重违纪违法,乃至陕西省委漠视一个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不作为。饱受赵正永流毒侵蚀下的陕西公、检、法、司、党委、政府毫无党纪国法可言,执法执纪俨然成了执行命令。我就是公安厅一老民警,受到陕西省委组织部、省纪委、陕西省委的“垂爱”,为保护腐败和赵正永爪牙,不惜严重违纪违法对我打击压制,无疑再次组长了赵正永爪牙愈加疯狂,肆无忌惮,陕西肃清赵正永流毒又在轰轰烈烈走过场,公然对抗中央。申冤无门绝望的我,只有向陕西省委申请退党!

    我因举报陕西的腐败,遭遇的报复迫害主要事实如下:

    一、举报陕西省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米育忠严重腐败问题,遭打击报复,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充当保护伞,昭雪难于上青天。

    我因实名举报流氓成性、巨贪巨腐、腐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米育忠,遭米育忠打击报复,指挥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将我行政拘留十日;假借省纪委书记王兴宁批示的“尚方宝剑”,逼迫公安厅给予我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陕西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严重违纪违法对我的处分申诉不做出处理决定。我这个党员、警察被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视为空气,维权难。

    而米育忠却在我和多人的举报中被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提拔为副厅级侦查员。

    米育忠更加肆无忌惮,指挥西安市公安局多部门对我非法调查,我成了黑恶势力保护伞,我80多岁的父母和老弱村民成了黑恶势力被调查。

    赵正永流毒侵蚀下的陕西,腐败有理,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腐败成了腐败者横行霸道的通行证。

    二、秦岭北麓周至段政府官员违建别墅依然存在;黑恶势力和政府官员勾结,破坏环境的盗挖沙石十分猖獗,周至县委书记杨向喜是元凶,西安市纪委充当保护伞。

    我举报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黑恶势力和政府官员严重破坏环境,疯狂盗挖沙石谋取暴利,原籍为官的周至县县委书记杨向喜是元凶,始于2017年,曾引发轰动,陕西省多位领导批示,被应付;2018年中纪委坐阵督办秦岭北麓违建别墅,西安市政府、西安市委欺上瞒下,对抗中央;今年四月总书记视察陕西做出重要指示后,我向西安市市长李明远、市委书记王浩反映后,市领导做出批示,西安市纪委曾对政府官员在周至违建别墅的当地进行核查,可政府官员违建别墅依然存在。西安市纪委充当保护伞。

    三、赵正永爪牙“黑老大”宝鸡市人大代表李峰岗,勾结政府官员,采用不招标非法手段取得杨凌城投6、7亿元工程承包项目;拖欠数千万元农民工工资长达八年之久不付,殴打讨薪农民工;偷税漏税十亿余元;违建三国小镇骗取国家扶贫款,陕西、宝鸡党委、政府、人大充当保护伞。颠倒黑白,李峰岗起诉我诽谤。

    我实名举报、网络曝光李峰岗始于2019年9月,引发国内外媒体强烈关注,中央、陕西省多位领导做出重要指示、批示,然宝鸡、杨凌、西安三地公安机关包庇李峰岗,对李峰岗涉黑没有实质性调查;在总书记今年来陕视察前夕——4月13日,李峰岗违建的三国小镇开始拆除,总书记视察离开陕西后,违建的三国小镇停止拆除,我多次电话询问宝鸡市民热线12345三国小镇违建拆除完了没有,至今没有答复;今年1月7日起,向西安市税务局、陕西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举报李峰岗偷税漏税,7个多月,西安市税务局稽查三局才查清李峰岗用实际控制的陕西新宏图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项目,再用陕西泽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在杨凌、宝鸡等地实施偷税漏税长达八年之久的事实,对于我举报西安市税务局稽查三局不作为的问题,西安市税务局纪检监察正在核查;而李峰岗颠倒黑白,以我诽谤,于2019年10月将我起诉到岐山县法院,企图通过其保护伞和人大代表身份颠倒黑白,影响司法公正。岐山县法院已于8月7日开庭审理,媒体记者旁听监督。

    我曝光陕西腐败的九个公众号被封号、无数网络论坛账号被封,帖子被屏蔽,我遭遇陕西公安、网信部门全面封杀;进京向中央控告必遭公安、政府围追堵截;我正常休年假都要经局领导、厅领导层层审批,休假进京向中央控告陕西腐败更是没有领导敢批,我这个党员、警察没有了丝毫人权。

    赵正永爪牙的米育忠、杨向喜、鄠邑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王庭渊、李峰岗等人还在疯狂的危害陕西。赵正永和另一权贵缔造的陕西腐败帝国的堡垒坚不可摧!

    陕西省委第N次肃清赵正永流毒正在轰轰烈烈走过场,终究只是对抗中央,表演给中央看的一场闹剧罢了!

    有道是志不同不相玩耍!吴永强祖祖辈辈都在堂堂正正做人,岂能与流氓、无赖、欺压百姓不择手段敛财的腐败官员为伍,被称为共产党员,遭老百姓戳脊梁骨!

    我向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申请坚决退党,如不批准,本人从现在起拒绝交党费,按照党章的规定,六个月后自动退党。

    这是吴永强以党员的名誉,射向陕西腐败官场的最后一颗子弹!同时,以一名公务员(警察)的名誉向陕西省委请假,随时进京向中央控告陕西省委欺上瞒下,公然对抗中央!

    我已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我这个警察身份随时接受“莫须有”罪名的开除!

    吴永强只想站着堂堂正正做人!

    吴永强
    2020年8月19日

  • 三名新冠受害家属申请对武汉中院检察监督

    【民生观察2020年8月17日消息】今天(8月17日)上午9点多,中国新冠受害者家属追责索赔第一案的原告张海将一份他和徐敏、赵蕾联名的《对武汉中院不予立案履行法律监督申请书》(以下简称“《监督申请书》”)通过邮政快递邮寄至武汉市检察院专门受理控告和申诉的第九检察部。

    在此之前,张海曾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不按照《行政诉讼法》登记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等非法办案行为进行监督申请,但没得到任何实质性回应,无奈下,张海起诉至湖北省高院。

    张海随后得知同样作为追责索赔的新冠受害者家属徐敏、赵蕾也被电话口头通知不予立案。张海介绍说,此前得知原告徐敏的案子被武汉中院口头通知说不立案,法院要把起诉材料退回去,后来又听说另一个原告赵蕾在8月14日也接到武汉中院电话告知不予立案。“武汉中院知法犯法,不想给我们受害者一个说理的地方,我们遭遇类似,干脆一起投诉它,否则法院不就是个摆设吗?”张海说,“我不相信武汉中院的工作人员能一直肆意违法,希望检察院或者上级法院能够有所作为”。

    公益机构长沙富能发起人,“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的合作方杨占青介绍,除了这三名受害者家属外,还有一位受害者家属也被武汉中院口头告知不立案,法院的做法明显不是个别工作人员非法办案的问题,应该是武汉中院对类似案件的统一处理要求,为原告设置人为障碍,明显侵犯原告起诉权利。“受政府控制的法院不可能偏向原告,法院不立案,实际上就说明法院也承认政府理亏,才不给原告诉求表达机会。作为原告,若不放弃维权,只能顶着压力,通过各种途径表达诉求才有可能实现诉求。”杨占青说。

  • 残障儿童母亲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民生观察2020年8月11日消息】今天(8月11日)是全国肢残日,两位分别向各地政府申请公开残疾人康复资金使用信息。

    今天是第10个肢残日,河南辉县何方美和广东河源欧阳春兰,通过邮寄方式向各地政府发出信息公开申请。了解各地的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康复药品报销比例、康复治疗医保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

    据悉,河南辉县何方美、李新夫妇1岁10月大的小女儿李琪于2018年3月在河南辉县接种甲肝、麻腮风、百白破疫苗后,导致病毒性脊髓炎而瘫痪,在多方求助投诉均被拒绝后,夫妇俩人在北京一边为女儿治病,一边上访维权,但无数次遭地方维稳人员打压迫害。广东河源欧阳春兰则是一位癫痫患童的母亲。

    两位母亲说:残疾人特别是残疾儿童都渴望得到最好最有效的康复治疗,长大后不拖累父母争取做贡献。

    两位家长表示:我国2008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各部门要履职尽责、协作配合,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深化“放开服务”改革,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一站式结算”,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共同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让残疾儿童得到最有效的康复治疗也正是让残疾人享有“平等、参与、共享”社会生活,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共建更美好的世界!

    欧阳春兰表示,8月5日,她曾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公开一针70万天价药(诺西那生钠注射液)定价依据信息。

    欧阳春兰说,“我今天上午已经正式寄出申请,一个普通家庭怎么能拿出这么多钱?”

    “2014年我儿子才几个月大就得了癫痫,经常发作会抽搐,当时只有一种激素药物可以治疗,但这个药非常难找,我们几乎找遍了国内的大医院都找不到,真的是一药难求。”

    欧阳春兰回忆,6年前这种激素药在国内很少,就没有药企生产。“当时这种药特别的难找,一直就没有找到,后来我是在互联网上看到有人转卖这个药,我就高价买来的,25毫克规格的将近2000元一支,当时给我儿子打了以后很有效,孩子就不再抽搐了,但是这个药只能是暂时控制住病情。”

    欧阳春兰表示:“我们家也是普通农村家庭,我没有工作,就是个家庭主妇,在家里带我儿子,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就是孩子他爸,他是跑建材、装修生意,他的收入要看他的业务量,有时候几千元也不稳定。”

    欧阳春兰承认经济压力很大,“这个病需要长期用药,而且后期的康复治疗更难,所以还有很大的经济压力。”

    欧阳春兰表示,近2000元一支的激素药物尽管价格不菲,但是要和湖南怀化的病童一针高达70万元的诺西那生钠相比,还算是可以接受的。

    “看到湖南怀化这个事情,一下子就勾起我对过往的回忆。我最近一直在联系怀化这个家庭,但是还没有联系上。我看到湖南这个家长可能是同病相怜,一下子特别能感同身受,他们跟我们早几年的经历是一模一样的,我能感受到他们几乎是濒临绝望,一个普通家庭怎么能拿出这么多钱,因为搞不好他的孩子需要连续打几针,这对普通家庭来说,是不可能承受得起的。”

    欧阳春兰说,更令她匪夷所思的是,有网友说这个救命药在澳洲只卖41澳元,折合280元人民币就能买到。“我就觉得很难相信,我就想找出答案,所以我就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信息公开,我就认为有必要为这个孩子,为所有普通家庭的子女,就想问个清楚。”

    “我就是想知道这些,希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能公开相关信息,我希望各种天价药都能进入寻常百姓家。”欧阳春兰表示,她请求公开引进诺西那生钠的采购合同、国内销售价格定价依据和定价计算相关说明,以及诺西那生钠库存数量和分配发放的信息。“寄送应该3天就可以到北京,而且应该是在收到之后的15天之内作出答复。”

    但目前为止她还没有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书面答复。两位母亲欢迎各地媒体记者关注采访报道!

    何方美电话:13233809174
    欧阳春兰电话:13750225455

  • “厦门案”丁家喜、许志永会见申请被驳回

    【民生观察2020年7月11日消息】继两周前律师申请会见许志永以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遭到拒绝后,近日,“厦门聚会案”目前在押涉案人丁家喜和许志永的辩护人赵永林及张磊律师提出会见申请,不过申请继续被驳回,理由仍然是“有碍侦查及可能泄露国家秘密”。

    几日前,丁家喜辩护人赵永林律师开车去到位于临沂市临沭县青云镇的看守所进行交涉,准备申请会见,但遭到工作人员拒绝,理由是会见需要办案单位批准。期间律师发现看守所的电脑系统内并无丁家喜的存在,不过接待赵律师的警员口头表示丁的确羁押在该所。

    赵永林律师向该名警员提出想给丁家喜存钱,亦遭到拒绝,该警表示,丁家喜案件特殊,他没有权力代收转交。赵律师又表达了家属及外界对丁家喜包括身体健康在内的忧虑,所方回复正面且自称会依法处理。另外有关会见一事,所方答称在获得办案单位批准后会在指定地点安排视频会见。

    前日,许志永的二姐按照律师所述及致电看守所后,从河南开封到临沭县看守所存钱,但因当日非存钱日期,到第二日成功为丁家喜及许志永存上生活费。不过许二姐拿到的存钱收据上显示丁许二人名字,而看守所的电脑系统内却查无此人。经询问后工作人员称,专案组不允许看守所将二人名字录入电脑,不过工作人员表示,保证丁许二人能够收到钱,并能看到存钱单据。

    丁家喜和许志永因涉及“厦门聚会案”被捕,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系公安部成立的“12-13专案组”案件,最早由山东烟台警方经办,目前转由临沂市公安局办案,目前丁许二人被羁押在临沭县看守所。而曾在案件早期被捕的四人已于6月18日获得取保候审回家,四人包括张忠顺、戴振亚、李英俊及李翘楚,不过到目前为止,除李翘楚正为许志永发声外,其余三人尚未公开露面。

  • 许志永律师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及会见遭拒

    【民生观察2020年7月1日消息】因涉及“厦门聚会案”而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公盟创始人许志永证实已被批准逮捕,家属在几日前才收到通知书,而辩护律师马卫在收到通知书后随即为许志永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以及会见,但均遭到拒绝。

    从律师提供的两份申请的回复文件显示,许志永被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目前的办案单位为山东临沂市公安局,羁押地址为临沂市辖临沭县看守所,之前已被证实批捕的丁家喜亦被羁押该处,怀疑二人为同案。不过由于案件尚未到送检阶段,因此二人是否会被分开处理则不得而知。

    本网曾于6月19日在有关报道中提到许志永的相关情况,当时该案有四名“厦门案”涉案人被取保候审,分别是张忠顺、戴振亚、李英俊及李翘楚,而同时有消息称,许志永已由羁押地北京被押送到山东,由山东警方接手办案,其后由许志永二姐证实,许志永案已被山东临沂警方接办。

    几日前,许志永的哥哥正式收到山东临沂警方的批捕通知书,显示许志永已于6月19日被临沂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临沂市临沭县看守所,与丁家喜羁押同处。据称,许志永的通知书并非邮寄,而是由河南当地国保送到许的哥哥手中,并警告不准将案件有关情况向外透露公开。

    许志永辩护人马卫律师在家属收到批捕通知后随即作出反应,向办案单位临沂市公安局递交两份申请,分别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及申请会见当事人,但遭到临沂警方拒绝。

    临沂市公安局就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回复称,“许志永有可能继续实施新的犯罪,危害社会”,因此拒绝变更强制措施。而至于律师的会见申请,临沂市公安局回复表示,“因许志永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因此亦拒绝会见。

    2019年12月26日,“厦门案”抓捕行动开始后,许志永随即外出躲藏,至2020年2月15日在广州被找到,翌日即遭刑拘并带回北京羁押,6月19日被山东临沂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并由北京带至临沂市临沭县看守所羁押。

  • 新冠索赔第一案家属申请监督武汉中院

    【民生观察2020年6月24日消息】今天临近中午12点时,中国新冠索赔第一案的原告张海将三份《对武汉中院不予立案履行法律监督申请书》(以下简称“《监督申请书》”)通过邮政快递分别邮寄至武汉市检察院、湖北省检察院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在《监督申请书》中,张海指出武汉中院应当按照《行政诉讼法》第51条之规定,登记立案。但武汉中院却违法不予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这侵犯了他基本的诉讼权利。要求武汉市检察院根据依据职权,履行立案监督,责令武汉中院依法立案。

    起诉后法院电话通知不立案,法院枉法惹人气愤。

    张海因为父亲在武汉无辜感染新冠肺炎病毒死亡而将武汉市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中部战区总医院分别列为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在起诉状中提出8项诉讼请求,要求政府及其下属职能部门卫健委就其隐瞒疫情信息的行为向原告登报道歉,并要求各项赔偿共计1918020元。他在6月10日用通过邮政快递寄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快递跟踪系统,他查询到邮件在第二天被法院签收。

    随后张海一直期待法院早写给他立案通知,在6月17日,他接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电话,对方对该起诉不予立案。张海问不立案的理由,对方不说任何依据,让张海自己去研究法律。在张海追问为什么不按法律给书面裁定,对方称口头通知就可以了,随后挂了电话。

    张海非常气愤,家人不幸遭难,起诉到法院,本想寻求公道,结果法院如此草率了事,完全不按诉讼程序规定办案。“法院工作人员应该是懂法的,却作出如此无视法规的事情,实在让人气愤!”张海说。

    书面申请检察院监督保障公民诉讼权利

    张海通过查询法律了解到,即使法院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应该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并且需要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所以张海认为武汉中级人民法院以电话通知方式替代书面裁定,并且不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行为明显违法。

    顾问团的合作伙伴,也是主要参与协调律师和受害者咨询的公益机构长沙富能发起人杨占青进一步指出,武汉市中级法院的行为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明显违法,武汉市检察院或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均可依据监督指导职责,纠正此违法行为,并对直接负责该案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张海不甘心就这样被法院糊弄,他打算向武汉市检察院投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违法行为,在顾问团的指导下,他撰写了《监督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说明自己依据《国家赔偿法》第9条为不幸染病逝世的父亲讨公道,在提起行政违法确认之诉的同时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完全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武汉中院应当登记立案。但武汉中院却违法不予立案,也不向本人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犯了基本的诉讼权利。张海在申请书中的结尾部分写道:“请贵院(武汉市检察院)根据依据职权,履行立案监督,责令武汉中院依法立案,以维护本人的诉讼权利。”

    张海在中午12点将该申请书给武汉市检察院寄出,并且分别抄送湖北省检察院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冠肺炎感染者本已不幸,法院不应让我们受害者家属雪上加霜,通过违法操作去截堵我救济渠道,我希望湖北的检察系统能重视这个案件,”张海说。

    附件1:监督申请书(见单独附件)
    附件2:邮寄监督申请书的快递单(见单独附件)

  • 上海曹秀珍申请办残疾证无果

    【民生观察2020年6月7日消息】上海黄浦区居民曹秀珍是一位残疾人,因身患多种疾病,生活上困难重重,故多次向当地政府申请办理残疾证,但有关职能部门就是不给她办理。

    以下为曹秀珍写的申请书:

    我是上海市黄浦区薛家浜路164弄7号居民曹秀珍,1959年8月10日生,汉族,小学,是个残疾人,现多病。因右眼睛失明,左眼受到影响,随着年龄渐大,看不见,走路经常摔跤跌倒,导致骨折,无钱治疗,现已残疾。上海政府地方居委会,和街道办知道我的情况,一没有工作,二失去劳动能力,三已残疾,又是一个人生活,没有经济来源,生活上困难重重,再三申请,再三鉴定,就是不给我残疾证。本人走投无路,想办一个残疾证给生活上能有点补助。求助相关部门无数次,都不能给我残疾证。使我生活困难雪上加霜,难上加难,万般无奈,只能来北京向上级诉求,恳请有关领导能怜惜我曹秀珍,渴望生活的迫切期盼,帮我实现拿到残疾证的愿望。

    现在我一个人生活,年龄已过六十二岁,心脏不好,心肌缺血,冠心病,甲结肥大病,胆结石,胃头炎,脾脏病,低血压,低血糖病,腰肌劳损病严重,还有严重的腰间盆突出病,骨质疏松症病严重,还有严重的骨密度缺损密度达不够,最伤心的事肾脏病严重尿毒症严重,相关疾病严重,骨质增生病。没有医保,没钱治病。

    居委会和街道说给我办,但职能部门还是不给我残疾证。我来北京一次千难万难,实实不易,万请领导给我生活希望,帮我解决实际问题,尽快拿到残疾证。

    诉求人:曹秀珍
    联系电话:13764095101
    2020年5月13日

  • 顾问团为肺炎病逝者维权家属撰写须知

    【民生观察2020年5月14日消息】“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以下简称“顾问团”)今天公开发布《新冠肺炎死者家属拟通过申请工伤方式维权须知》(以下简称“维权须知”),主要适用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包括上下班路上)感染新冠病毒而病逝的人群家属维权所用。

    顾问团的合作伙伴公益机构长沙富能的杨占青介绍,做这个维权须知是由于在近期咨询的受害者家属有一部分反映自己的家属在武汉封城前由于不知道有“人传人”的疫情信息,仍然照常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情况下出行去工作,后来出现发烧、咳嗽、肺部感染等新冠病毒感染症状,有的还没来及的做核酸检测已经病逝。还有人自始至终一直在疫情中工作情况下被感染最后病逝。顾问团认为这些家属可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以申请工伤方式进行维权,按照现有的规定,以武汉为例,一次性工亡补偿金84万多,还有3.6万的丧葬费及供养亲属每月的抚恤金,这对于家属来说也算是不错的抚慰和经济补助,一定程度上抚慰这些家属的丧亲之痛。

    杨占青介绍说,对于公职人员因公感染而病逝的,参照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三部委发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应当认定为“烈士”或“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也是一样的,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

    杨占青说,这个“维权须知”里面部分内容之前曾给一些咨询的受害者断续提供过,为了避免重复回答类似的问题咨询才系统整理出来,然后通过自媒体平台和微信、邮箱等发布出去,让更多人了解并传播。

    杨占青介绍说,目前有三个在通过工伤方式进行维权的病逝受害者家属,其中两名是私人企业,一名是公职人员。其中在工业园做保安工作的那名病逝者家属目前还没得到任何抚慰金,直接原因是病逝者生前并未和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公司对家属不管不问。另外一名私人企业公司给包括治疗费报销在内的抚慰金共计近17万,但和工亡标准的抚恤、补助金标准仍相差甚远。那名病逝的公职人员在封城当天还去单位工作,应按照因公牺牲标准(注: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但单位仅同意按病故标准(注: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给付一次性抚恤金,相差近80万元。

    “目前看,这些病逝者都没有被承认其在工作期间感染,这个取证的确有难度,那时候医疗机构还没有诊断检测新冠病毒,只能根据后期发病情况合理推断。正是因为这个难度,导致单位都不愿意承认其感染和工作相关,在这种情况下,能否拿到抚恤金及拿到多少,除去政府的干涉因素外,和单位规模大小、单位性质及病逝家属的维权行动能动性有很大关系。”杨占青说。

    附:

    1、采访联系人:
    陈建刚律师(现旅美访学,顾问团成员), WhatsApp/Signal:+1(929)855-7190
    杨占青(顾问团合作伙伴,公益机构长沙富能发起人),WhatsApp/Signal:+1(929)287-7799
    受害者家属(目前不愿接受媒体采访,暂无法提供联系方式)

    2、《新冠肺炎死者家属拟通过申请工伤方式维权须知》

    《新冠肺炎死者家属拟通过申请工伤方式维权须知》

    一、基础性法律条款: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15条的规定,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被不幸感染并造成死亡,可尝试申请工伤。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害人如为武汉人,向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提出工伤申请,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0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1.新冠肺炎死亡者亲属可以索要的工伤待遇:

    治疗费:死者如果事实上没有享受免费医的疗待,包含诊断、治疗费用可以索要。

    交通费、食宿费、护理费:去医院诊断、治疗所话费的上述费用

    丧葬费,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果死者为武汉人,武汉市2019年平均工资为6038.91元,其所得为36233.46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359元,其所得应为847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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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splvshituan@gmail.com
    2020年5月14日

  • 丁家喜辩护律师提出取保申请

    【民生观察2020年5月1日消息】日前,“厦门聚会案”当事人之一丁家喜的辩护人彭剑律师向“12.13”专案办案单位山东烟台市公安局递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要求烟台警方对丁家喜变更强制措施以及对丁家喜取保候审,不过警方对申请暂未回应。

    “厦门聚会案”发生已有四个月的时间,而四名首批被捕的当事人丁家喜、张忠顺、戴振亚以及李英俊仍然处于“指定住所监视居住”之中,四位当事人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曾多次前往烟台交涉,并提出会见要求,均遭到警方的拒绝,至今仍未获准会见。

    而此次彭剑律师在提出上述申请时表示,案件的基本证据收集已经固定,无翻供翻证的可能,而且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亦不具有危害社会或者串供、毁证、妨碍作证等妨碍诉讼进行的可能,并引用联合国大会2015年12月通过的《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纳尔逊·曼德拉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中国《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厦门聚会案”起因系2019年12月初在厦门举行的私人聚会,参与者包括律师、公民、维权人士等二十几人,参与的话题不详,其后当局在12月26日于全国多地进行抓捕行动,最后丁家喜等四位主要参与者被捕,统一送到山东烟台羁押。有证据显示,当局早在聚会发生后的12月13日已成立12.13专案组,并指定烟台警方办案,至12月26日实施抓捕。除了上述四人,当局还抓捕了其他几位人士,其中包括两名律师,不过随后均被释放,而丁家喜等四位首批抓捕的当事人被烟台警方“指定住所监视居住”至今,并在案件发生后的四个月内未有会见律师的记录。而2020年1月中,正为“厦门聚会案”逃匿的“新公民运动”发起人许志永在广州被捕,同时其女友李翘楚在北京家中被带走,至今下落不明,而二人的相关消息外界所知不多。

  • “长沙富能”案家属申请信息公开

    【民生观察2020年4月12日消息】“长沙富能”公益仨案件发生已有八个半月,目前三名涉案人程渊、刘永泽及吴葛健雄至今不予会见由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当局上月曾出示所谓当事人解除律师声明的复印件,显示三名当事人同意当局为自己提供官派的法援律师,由于至今未能获准会见,因此此事未能直接证实当事人是否真的属于自愿。

    为此,富能案程渊和吴葛健雄的家属于几日前联合向长沙市司法局下辖的法律援助中心提起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该中心向家属提供指派给程吴二人的律师名单、联络方式及律所信息等相关信息,以便家属方便与律师进行顺畅沟通。该份信息公开申请已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对方暂未回复。

    最近两周,富能案家属曾不止一次拨打检方经办人员电话,并在致电无效的情况下曾于一周前亲临长沙市检察院交涉,希望可以就相关事宜进行沟通,但并不顺利。

    一周前,程渊妻子施明磊女士向长沙市检察院韩姓承办检察官寄送长沙市国家安全局种种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控告书,快递回复显示该邮件对方已收到,但至今未予回应。

    而早前,程渊代理律师之一张磊律师曾到长沙市检察院案管中心,要求阅卷,但遭到拒绝,理由是程渊等人已经自行聘请律师跟进代理,张磊已非该案合资格辩护律师,因此无权阅卷,而依据的事实则是官方曾出示的由当事人亲笔签名的解除律师声明。

    关于“长沙富能”案,长沙富能机构认为,2019年8月26日,检察院以“涉嫌颠覆”批准逮捕程渊、刘永泽、小吴。该机构工作与颠覆政府、颠覆政治制度毫无关联,且毫无颠覆能力、毫无颠覆空间。长沙富能强烈谴责当局动用国家安全部门、以“颠覆”这一顶格政治罪名指控公益人士并株连家属。

    机构同时认为,如果地方政府动辄以国家安全警察强力打压公益机构,将严重损害公益领域的信心,也将严重损害公众监督地方政府的健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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