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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翘楚母亲第十次申请取保候审

    【民生观察2022年3月26日消息】2022年2月28日,李翘楚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已由临沂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到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由李殿基法官负责该案件的审理。就李翘楚的身心健康状况,翘楚母亲已经10次向临沂市检察院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均以“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被拒绝。

    2022年3月23日,翘楚母亲发信给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殿基法官,讲述了翘楚成长经历,在北京被监视居住4个月,在临沂看守所被羁押近14个月的病情和就医情况,以及部分执法人的违法言行给翘楚家人带来的身心伤害。翘楚母亲期待法官能实事求是、秉公执法,彰显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翘楚母亲在信中表示,李翘楚生性善良,善解人意,三四岁时,看到街边乞讨的人,都会问父母要些零钱送过去,再大一些自己有了零用钱就会买些吃的放在他们身边,从来不会无所作为地走过。小学时和贫困学校的孩子结对子,经常书信往来,互相勉励,中学时去松堂关怀医院做志愿者。上大学后致力于更多的公益活动,意为社会中的弱者提供更多的帮助:在中华骨髓库报名成为志愿者;去打工子弟学校支教;资助贫困地区的孩子;去儿童福利院做志愿者;到农民工群体做调研。

    2019年的一天,在自己抑郁症比较严重的况下,看到摔倒在路边的老人,还是本能地扶起老人并联系到老人的家人,陪老人坐在路边一直等家人接走老人。2020年春节期间,武汉疫情最严重的时候,尽管自己也是一个需要心理支持的人,但还是坚持做志愿者,在线上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联系医院、募捐呼吸机和协调接送病人的司机等。

    2016年4月——2017年5月,李翘楚经历了一段没有被善待的婚姻,精神上受到很大伤害,2016年8月即在北京市安定医院确诊患有抑郁症,2017年5月,在北京市协和医院确诊为甲状腺机能亢进。在家休养半年之后,就职于清华大学社会科学院一个项目组。工作期间身心状态有所好转。

    2018年8月因为给参与“深圳佳士”事件的学生进行心理援助,在北京国保的施压之下,李翘楚工作的单位在她工作合同期满后解聘了她。2019年5月,多重压力之下,李翘楚的抑郁症加重,开始在北京协和医院就诊,采用药物治疗并定期接受心理治疗。2020年2月16日,李翘楚被北京市公安局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因羁押单位无专业医务人员,没有按照病情发展及时减量用药,导致病情加重,后2020年6月19日被取保候审,继续到协和医院就诊,经医生调治,稍有好转。2021年2月6日,李翘楚被羁押到临沂看守所。

    李翘楚在临沂市看守所被羁押13个多月,其就医和身心健康状况梳理如下:

    律师在2021年8月27日第一次会见李翘楚得知:在临沂市看守所羁押期间,其被外提3次就医,第一次外提时即确诊为重度抑郁症并伴有精神病性发作,有严重的幻听症状。医生在原有治疗抑郁症和焦虑症的药物基础上又增加了治疗幻听的药物——帕利哌酮。李翘楚在服用此药物2个多月后表现出药物的副作用,吃得很少,体重却不断增加,并且闭经2个多月。

    2021年10月24日,律师在临沂市看守所第三次会见李翘楚,得知李翘楚的幻听症状还比较严重,在吃药的情况下每天上午还有一个半小时的发作,十分痛苦。食欲不佳,身体状态也不好。

    2021年12月3日上午,律师会见了李翘楚,得知李翘楚在2021年11月25日被外提到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从省里聘请的专家和当地医生会诊,对李翘楚所摄入药物做了调整,专家认为她的幻听症状和情绪有很大关系,需要自己调整情绪,否则会产生药物依赖。困此取消了治疗幻听的药物——帕利哌酮。药物调整之后她的幻听症状加重。头晕,乏力,精神状态很不好。

    之后近一个月的时间里,父母和律师都很担心她的身体和精神状态,所以律师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于2021年12月21日再次视频会见了李翘楚。她的头晕乏力等症状好转,但幻听依然严重,每天上午和下午都会有2-3个小时(也就是每天有4-6个小时)的时间都会发作,非常痛苦。

    2022年1月11日上午,律师视频会见李翘楚,得知李翘楚幻听症状愈加严重,每天幻听的症状从2次增加到3-4次,每次2个小时,伴随着意识模糊,精神恍惚,只能靠掐自己的皮肤缓解,手背上满是掐破皮肤后的疤痕。半个月内三次向管教狱警汇报,但都以强调遵从省专家的医嘱为由,拒绝安排她外出就医。

    2022年2月17日上午,律师视频会见李翘楚。临沂市看守所在律师和家属的强烈要求和沟通之下,于2022年1月14日和2月9日两次外提到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调整了药物,又重新增加了治疗幻听的药物,李翘楚的幻听症状有所缓解,但药物产生的副作用又显现在身体方面:出现闭经和身体外形的虚胖。

    2022年3月21日上午,律师视频会见李翘楚,得知3月18日,看守所外提李翘楚就诊,新增加了一些药物,但是药物名称不得而知。

    翘楚母亲表示,作为父母一直对李翘楚的身心健康状况非常担忧,因为这是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不系统的治疗方式,这种不系统的治疗对其身体和精神还产生了什么样的伤害,目前并没有任何的检查结果和评估。

    就李翘楚的身心健康的状况,翘楚母亲已经10次向临沂市检察院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均以“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被拒绝。

    李翘楚的父母亲都是人民教师,职业生涯近四十年,一直坚持着踏踏实实做事,坦坦荡荡做人的原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深受同事和学生的尊敬和爱戴,并且资助贫困学生,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一直都力所能及的为需要帮助的家人、朋友、同事、学生,甚至是陌生人伸出援助之手。

    李翘楚小时候的玩伴很多都是在学校打工的工人的子女,她就是耳濡目染的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善良正直和单纯是她人格的底色,也是其父母引以为骄傲的良好品质,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这样的品质却为她带来如此大的磨难。

    自从李翘楚被关押之后,翘楚母亲一直在法律的框架之下为她尽早获得自由、得到系统地身心治疗做着各种努力。经历了才知道有一些法律人和其认知中的法律人差距太大了。举其中几件事为例:

    2021年4月到7月期间,为了得到海淀法院的一份不予立案的裁定书,翘楚母亲两次去法院找负责的法官,到信访办反映问题,多次打12368司法热线投诉,无果。结果招致国保的约谈。

    2021年5月,翘楚母亲得知李翘楚曾经状告过临沂市公安局长,遂以家属的身份给包括高检、高法,公安部、山东省人大,检察院、法院、公安厅在内的部门领导写信50余封,反映有可能存在的打击报复问题,所有的信件都被转到了临沂市检察院后,都不了了之了。

    李翘楚在取保候审期间,国保去她住所搜查,拿走了不属于案件的东西,当她提出反对时,国保的回答是:我就拿走了,你去告我呀。并以她在挑战国家的公权力相要挟。2021年2月5日,国保以要返还物品为由约她第二天见面,结果被临沂警方带到了临沂看守所。

    李翘楚已被羁押为期一年多的时间,翘楚母亲每天都是寝食不安。为李翘楚的身心健康担心、焦虑,为李翘楚受到的冤屈愤愤不平,也为自己几十年的职业要求形成的价值体系产生疑虑,各种心理冲突使其身心受到重创,亦患上严重的肠胃疾病和创伤后的焦虑抑郁症,也一直在接受治疗。之所以要努力坚持,因为她相信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她们一定会遇到一个实事求是、秉公执法的法律人。

    最后,翘楚母亲希望主审法官能关注李翘楚的案件事实和身心健康状况,做出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判决。

  • 五木因关注铁链女申请信息公开被约谈

    2022年3月18日记录一下这魔幻的一天:

    1、上午10点13分,接到邮政小哥的电话,说有一封寄给我的挂号信送到了小区物业,让我及时去领取。因为今天刚好是我申请丰县信息公开的第20个工作日(即最长答复期限),所以我以为是丰县的答复,于是我就顺便问了下小哥这封挂号信是谁寄出的?

    然后小哥说,是公安部。

    2、11点左右,公司财务领导找到了我,说有合作单位向他反映“你们公司起诉了江苏省政府”,问我了不了解是什么情况。

    我猜测应该是江苏省政府通过各种渠道联系上了我司,针对的就是我申请信息公开的事情,所以我向领导如实陈述了我申请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过,说这是我个人的申请,与公司无关。领导也并没有介意。

    也几乎就是在我和领导沟通的同时,身边的朋友接连曝出被约谈的消息。目前来看,参与了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朋友,几乎无一例外全部被约谈,江苏方面通过各种渠道向参与申请的人施压,逼迫其撤回申请。

    3、11点52分,又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小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说接到举报,有人向居委会反映我扰民(比如:音响声音放得太大了之类的),明天他要上门来当面核实一下。

    很奇怪,因为我生活作息一直都很安静,绝对不存在扰民。我还问了我室友,室友也很纳闷,说并没有向居委会反映过,我也一直都挺安静的。最吊诡的一点是,居委会为什么就只给我打了电话,而没联系我室友?因为如果是外面的人举报我们这个房子扰民的话,那么举报者并不会知道具体是哪个房间的人在扰民,但居委会怎么就单单联系了我?

    所以我知道对方的身份肯定有问题。

    4、下午2点19分,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自己是聚福苑地区的民警。他向我核实了一些基本的身份信息后,问我周六有没有空?想和我当面沟通一下,我说可以,于是双方谈定明天(周六)下午1点碰面。

    5、3点左右,财务领导又单独找到我,说江苏某厅级单位的领导联系上了他(该厅级单位与我司业务方向相关),希望能让我撤回信息公开的申请。

    领导并没有强迫我,而是首先询问信息公开这件事情对我而言到底是否紧要?我说没关系,我本来也没指望能够得到一个有效的答复,为了不给周围人惹麻烦,我不介意配合撤回申请。

    领导说他再去协调沟通一下,让我下周等他的消息。

    6、下午3点19分,接到丰县政府办公室电话,对方称已经在2月18号收到了我的信息公开申请,今天是答复期限的最后一天,现在丰县政府办公室决定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我问对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答复期限的延长需要经过机构负责人的同意,请问你们能否提供机构负责人同意的相关证明。对方没有直接回应我,而只是说,期限延长的决定已经经过了政府的内部审批流程。

    我无话可说。

    7、下午3点45分,我主动联系了上午自称是居委会工作人员的那个人,不过接电话的已经换了一个人,是一位女性,然后她应该是说漏了嘴,一接到电话就说“我是警务室的,请问您有啥事儿?”然后我说我找上午联系过我的那个人,对方就又换成了上午那个人来接电话。然后我问,中午已经有民警同志联系我了,明天见面,那居委会这边明天还来找我吗?他说暂时就不用了;然后我又问,那我还扰民吗?他说没事儿,您平日里动静轻一点就行。

    所以我上午的怀疑没错,这个自称是居委会工作人员的人其实就是一个民警。说我扰民,也只是他为了接触我而编造的一个由头。

    8、下午6点,到小区物业领取到了公安部的信件,里面是一封《信息公开答复书》,主要内容为——你申请公开的信息,均不属于我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信息。该申请内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不予提供。

    天已经黑了,今日北京的大雪看上去不错,不知道明天的茶水会是怎么样的呢?

    五木
    2022.3.18

  • 张展身体状况恶化家人申请保外就医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13日消息】公民记者张展因前往武汉报道并拍摄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遭中共当局重判4年,因在狱中不认罪持续以绝食或半绝食抗议,目前生命危在旦夕,如再不保外就医,很危险!在获知张展情况后,多名公民举牌声援支持张展,朋友和家人呼吁当局尽快给予保外就医。以下为张展哥哥张举的保外就医申请: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张展的哥哥张举。张展目前被关押在上海市女子监狱第五监区,她的监号为27997。2021年8月份,我们在女子监狱的会客室,与被送至医院的张展以及医生通了电话。从中得知,张展的身体极为羸弱,体重不足40公斤。张展身高177厘米,正常体重是60-65公斤。自张展被关押至浦东看守所,到转押至女子监狱期间,因为种种原因,张展的身体羸弱不堪。我问医生,张展是否可能死去?医生明确回答我可能性很大。

    2021年10月29日,我母亲得到监狱通知,去监狱和张展进行了视频会见。我母亲见到的张展,比我们在8月份电话中听到的还要虚弱,张展的体重恐怕更加不足40公斤,走路需要人搀扶,脖子无力支撑脑袋,脸上和额头上皮包骨头、毫无血色,已经命悬一线。张展目前的身体状况不能独自走路。在搀扶和支撑下,勉强可以行走20-30米的距离。我母亲闻此噩耗,万分悲痛,甚至向监狱工作人员双膝下跪,希望他们能给予张展人道的照顾。长时间的关押和饥饿给张展的内脏器官和分泌系统带来不可逆转的损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张展目前的身体条件和身患疾病,已经符合“保外就医”的相关条件。无论从相关法律规定或者人道主义原则出发,我们特此申请,请批准允许张展保外就医。

    我们深知,张展案件具有一定的敏感性。从家人的角度,我们愿意配合警察、监狱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要求。

    张举
    2021年11月6日

    我的身份证号码:610422198111123418
    我的手机号码:139-1735-1875
    提交日期:2021-11-0615:40:47

    答复:你好!你可以致电女子监狱刑罚执行科咨询具体事宜。
    021-57615998转刑罚执行科。

    附简介:张展(1983年09月02日),女,陕西咸阳人,公民记者,基督徒。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本科、金融学硕士。2010年作为人才引进上海;曾任律师,后因参加维权活动并参与修订律师管理办法的签名活动,被注销律师执业证。

    张展在2020年2月起以公民记者身份,前往武汉追踪报导新冠肺炎疫情,因此在5月遭中共抓捕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2021年获得比利时自由大学颁赠的言论自由荣誉奖,2020年度林昭自由奖,2021年第21届青年中国人权奖。

    张展长期在网路平台批评“一党专政”、腐败滥权等,自香港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爆发以来,大量转发香港人抗议视频及资料,并撰文发声,利用行为艺术等声援香港。

    2018年8月13日,张展因网络言论被上海虹口警方警告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2019年4月19日,张展被上海浦东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名行拘10天。

    2019年9月8日,张展在上海南京东路街头撑着一支写着“结束社会主义,共产党下台”字样的雨伞,在上海南京东路游行,声援港人抗争,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名刑拘65天。

    2019年11月13日,张展被上海黄埔警方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名行拘10天(刑事拘留期限予以折抵)。

    2019年12月23日,张展接受自由亚洲电台专栏采访。

    2020年2月,在武汉疫情蔓延时,在官方限制记者采访报道武汉情况的背景下,张展赴武汉做实地疫情采访。她在个人推特、油管平台发布了大量关于武汉疫情和民众生活的视频报导。2020年5月14日,张展在武汉所住宾馆被上海警方跨省抓捕,次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羁押于浦东新区看守所至今。2020年6月18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8月18日张展案送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0年8月30日,任全牛律师接受张展母亲的委托,但次日到浦东检察院分院递交张展案子手续要求阅卷时被拒绝。

    2020年9月初,知情人士透露,张展在看守所绝食抗议,遭到强制灌食,身体状况极差。12月,辩护律师称张展自六月底开始正式绝食,遭到强制插管灌食、上脚镣、24小时戴约束带等酷刑。张展会见律师时泪水不停,说“每一天都是煎熬”。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张展可能“无法活着走出高墙”。

    2020年9月20日,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发布《关于张展律师被非法抓捕和非法起诉的声明》。

    2020年10月29日,张展拒绝认罪。

    2020年12月10日,国际特赦组织为张展发起紧急救援。

    2020年12月16日,张展的辩护律师收到开庭通知。

    2020年12月2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展有期徒刑四年。

    2021年1月13日,律师张科科最后一次在浦东看守所会见张展。张展决定不上诉,仍拒绝正常进食,决意持续抗议。她说:“吃饭表示我承认我是一个被关押在这里的罪犯。

    2021年7月31日,张展在狱中半绝食抗议,以致严重营养不良、体重下降至不到40公斤,被送医治疗。

    个人言论

    张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个国家的问题是制度的问题,我觉得应该勇敢下去,应该坚持下去,自由从来不是免费的,我希望这个国家改变。”

    “国保说我攻击这个制度,我觉得我不可能停止(这种攻击),因为这个国家的罪恶从来没有停止过。当我越来越看到人们生活在谎言和灾难里的时候,如果为自己的生存发声也是犯罪的话,那我就没有办法停止(发声)。”

  • 律师申请会见张春雷长老被拒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9日消息】2021年3月,贵阳仁爱归正教会长老张春雷被警方刑事拘留;2021年5月1日,张春雷长老被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执行逮捕。其律师多次申请会见都被拒绝,向检察院提交的申诉也没有得到合理合法的回复,他已经被羁押将近8个月。

    近日,张春雷长老的辩护律师到贵阳办案。律师先到贵阳市云岩区检察院提交手续,并复制了云岩区公安局移送的全部案卷材料。根据起诉意见书,贵阳市公安局认为张春雷没有国家颁布的宗教神职人员资格,擅自以宗教名义聚会,骗取信徒的财产约十万元,构成诈骗罪。10月29日,本案已经由云岩区检察院退回公安侦查。承办检察官告知,本案其后应会移送贵阳市检察院办理。

    随后,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看守所以本案涉及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拒绝律师会见。

    当天下午,律师到贵阳市国安局约见了本案承办警官,承办警官告知张春雷涉嫌诈骗案的办案过程中,办案单位发现其行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遂依法立案予以侦查。

    目前现在仍在办理过程中,案件具体情况无法告知。同时告知,侦查阶段禁止律师会见,等案件侦查结束后会通知律师。

    请大家继续为他们祷告!

    张春雷:贵阳仁爱归正教会长老。2021年3月16日上午,贵阳仁爱归正教会信众和几位外地来的基督徒在教会租的温州大酒店商住楼1702房祷告,遭警方冲击,三位本地基督徒陈建国、李金芝和李林,以及从贵阳周边过来参加学习的基督徒共十人被带到延安中路派出所。3月16日下午5点左右,仁爱归正教会的张春雷长老赶到派出所交涉。在与派出所工作人员交涉过程中,张春雷长老被警察粗暴地推到在地,并遭扣押。后张春雷长老先是被口头通知行政拘留11天,但到期后未被释放。家属被口头告知张春雷长老已被刑事拘留但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手续,主动询问办案单位和派出所,告知法律手续已寄出。

    2021年5月5日中午,张春雷的妻子杨爱清师母去往派出所,拿到了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针对张春雷长老的逮捕通知书。据通知书所述,经贵阳市云岩区检察院批准,张春雷长老于2021年5月1日15时被以涉嫌诈骗罪的名义执行逮捕,现羁押在贵阳市第二看守所。

  • 因申请游行程晓峰家人遭恐吓骚扰

    【民生观察2021年8月30日消息】湖南株洲公民程晓峰(网名:大卫),因为反对株洲地方官员阳奉阴为、私自篡改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为群众接种疫苗必须坚持自愿原则的行为,早几天向株洲公安局递交了《反对变相强制接种疫苗游行示威申请书》。在公安局审核待批期间,程晓峰住家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少数人,竟然趁他不在家时去骚扰其年过80岁的父母,并在言语中对其6岁的儿子暗含威胁。针对这些政府工作人目无党纪国法的黑恶行为,程晓峰非常愤怒,今天通过网络向全社会发表了公开《声明》。

    程晓峰:昨天下午,辖区的茨菇塘办事处趁本人不在家,对我家人进行骚扰,故意告知老父亲我在网上发文闯了祸,并恐吓说将来会影响到孩子的未来,意图造成家庭不和,变相对我施压,当然这种卑鄙的手段在我预料之中,也确实击中了我的软肋。但他们低估了我的承受能力,一旦走出了第一步,没有任何障碍能阻止我进行到底的决心,他们只会激发我更强烈的斗志。

    在此申明,政府一日不停止强制或变相强制接种疫苗,我将一日都不停止抗争,哪怕面临牢狱之灾也在所不惜。

    另外,如果政府人员胆敢再次骚扰我的家人,我将用你们看得懂的东西进行伺候。

    今天,这帮畜生卑鄙无耻的抄我后路,诱骗我八十岁的父母接种疫苗。对于这种行为我不会坐视不理,唯有反击才能表明我的态度。

    由于示威申请书被延后五日,为了走完程序只能耐心的等待,不出意外9月5日前应该会收到不予批准通知书,为了不连累大家,我将独自一人在炎帝广场举行静坐绝食示威。抗争不会停止,觉醒势不可挡。

    网友:在这样一个时刻,我们应该坚决支持程晓峰保护自己家人不受侵犯的态度和立场。我们可能不一定能给予曾经的老刑警程晓峰先生的义举多少实质上的帮助,但转发他的《声明》,让更多的网民关注他,是对程晓峰先生的声援和支持。

    另外,有网友因在推特上转发程晓峰关于《反对变相强制接种疫苗游行示威申请书》,遭到辖区派出所的约谈。

    王译:不知现在程晓峰那边情况怎么样了,而我要因此推文被有司约“喝茶”了…下午三点。
    今天(8月27日)上午九时许,长垣市国保大队长连呼几个电话,称“上午见个面”。
    我:上午没时间,不见。
    他:那就下午。今天必须见。
    我:到底什么事?
    他:网监监测到你又在网上乱发东西了,关于程晓峰申请游行示威的…

    而就在前些天,重庆一市民给纪委监察打电话投诉强制接种疫苗之事,随即,就被请去喝茶了,怕他是受“某势力”指使。

  • 集会申请:反对变相强制接种新冠疫苗

    申请负责人姓名:程晓峰职业:自由
    身份证号:430202197211134013手机号:13973376733
    住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华南路7号1-603#

    事实和理由:

    新冠肺炎对人类危害众所周知;研制和接种新冠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措施。2021年8月20日,中共株洲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有关机构和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居民电子健康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查验工作的通知》株疫防办发〔2021)70号文件。该通知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自由出入公共场所作出相应规定,并要求未接种人员在8月30日前完成接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內上市的疫苗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及时公布疫苗说明书、标签内容。国家实行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规定投保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因疫苗质量问题造成受种者损害的,保险公司在承保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但网上并无新冠疫苗的相关信息,导致人们对新冠肺炎疫苗知情权和自愿接种受到影响。

    申请人认为,株疫防办发〔2021〕70号文件应属行政文件。中共株洲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是党的临时议事协调机构,不是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以党的临时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印发株疫防办发〔2021)70号文件不妥。且株疫防办发〔2021)7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自愿接种的原则,涉嫌变相强制接种疫苗、涉嫌侵犯人身自由权。

    综上,申请人为了维护自愿接种原则、维护自由进出公共场所的合法权利;公开反对变相强制接种疫苗、反对非法限制自由进出公共场所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一次。

    活动方式:集会、游行、静坐。
    活动标语:贯彻国家自愿接种新冠疫苗!反对变相强制接种新冠疫苗!
    活动口号:坚持接种自愿原则!反对变相强制接种!
    活动人数:五十人之内。
    活动车辆:两轮摩托十一台,双排座汽车二台。
    活动音响设备种类与数量:大功率音响设备一套。
    活动起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6时开始,2021年8月30日22时结束。
    活动起止地点:均为株洲市炎帝广场。
    活动行进路线:从炎帝广场的珠江路起,往南经泰山路、天元大桥、红旗路、田心立交桥、石峰大桥、珠江北路、炎帝广场止,慢速来回两次。

    此致
    株洲市公安局

    申请负责人:程晓峰
    2021年8月24日

  • 王丽清因上访被判刑申请高院重审

    【民生观察2021年7月1日消息】福建省南安市霞美镇村民王丽清,因土地被强行霸占,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当地政府不仅不依法处理,还对王丽清一家进行打击报复,无奈之下王丽清只好去北京反映问题,却被南安市人民法院以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刑一年九个月。王丽清不服判决,近日向最高院申请重审。

    王丽清,女,1965年5月1日出生,汉族,文盲,务农,身份证号:350583196505013225,住福建省南安市霞美镇温山村后辽门87号。

    王丽清因土地被强行霸占,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当地政府不仅不依法处理,还向王丽清一家打击报复,王丽清不得以去北京反映问题,没有任何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

    2020年6月28日,南安市人民法院以王丽清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王丽清不服提出上诉后,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丽清认为,一、二审法院认定她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适用法律错误,裁定结论显失公平,证明原判决事实确有错误、证明案件证词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存在冤假错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她依法向最高院申请重新审判,改判她无罪。

    在依法上访维权的过程中,王丽清遭到当地维稳人员的打击报复,具体事实如下:

    2016年,王丽清在自己家的手机维修服务部,被霞美镇政府打击报复,导致其身心受到摧残,后不得以去北京反映问题,但这些行为统统被认定非正常上访行为。

    2018年11月27日,王丽清在北京寄信出来后,遇警察查身份证时才知道,自己被列入非访对象,须被送回南安市,王丽清听从了驻京办黄某的话先行回家,但来到南安高速路口,镇政府的人前来接,王丽清却遭到殴打,致使王丽清受伤,又诬赖王丽清是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七日。王丽清被打当日有报警,处理此事时都有录音,对此一、二审法院都不依法进行审查。

    2019年3月份,王丽清去北京找驻京办黄某询问自己被打的原因,黄某说要查了再告之,王丽清又被送回到了省新高速路口,镇政府又找来黑社会人员,将王丽清限制人身自由在南安眉山乡后山村46号棕鹏养殖场,在当地叫黑监狱,在里面认识了好多人都可以做证。当时王丽清的婆婆听说她被限制人身自由关在山上的事,受到了严重的惊吓,病情非常严重,王丽清让家人去求镇书记,后看在她婆婆快过世的情况下,才将她放了,回家后已经是次日凌晨一点,婆婆在当日上午十一点便过世了,故这些打击报复行为给王丽清及其家庭带来了莫大的痛苦。

    2019年4月,王丽清去北京反映问题,又被送回霞美镇政府,同样遭黑社会人员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一个多月,最后在端午节前一天才得以回到家中。

    2019年6月20日,王丽清接到传唤来到南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才知道自己被诬赖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以上这些事实一、二审同样未依法审查。通过该案南安检察院的《起诉书》描述的基本事实,可以证明王丽清自反映问题以来,没有任何过激行为,也没有起哄闹事,没有到任何政府机关去闹腾无理纠缠的行为,更没有扰乱任何秩序的具体实际行为。因此,南安检察院指控王丽清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没有事实根据,该案系枉法裁判是冤假错案。

    现王丽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之规定申请再审,恳请申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依法立案再审,改判其无罪,还其清白。

    王丽清电话:18050993321

  • 常玮平代理律师申请会见遭拒

    【民生观察2021年6月19日消息】2021年6月17日,常玮平的第五位代理律师前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分局,递交会见申请并了解案情遭到拒绝,家属猜测代理律师恐遭封口威胁。

    6月17日常玮平律师妻子陈紫娟发文称:常玮平的第五位辩护律师恐遭宝鸡高新分局副局长向贤宏封口威胁。

    2021年6月17日,常玮平的代理律师前往宝鸡与向局长见面。向局长依然不愿意交流案情,并当场拒绝接收律师提交的会见申请、通信申请、了解案情申请,完全视《刑诉法》第三十八条为废纸。

    更为诡异的是,与向局长见面后,律师竟向我说不方便向我透露见面详情。我推测他必是遭受了向局长的封口禁令。前面四位律师均遭恶意投诉而被迫退出。

    鉴于向局长在常玮平一案办理过程中连续违法的行为,家属对其专业素养甚为质疑。

    我将向宝鸡市公安局申请公开其学历、是否学习法律课程、工作经历、及其是否有被惩处记录,以评判其是否有依法办理常玮平案的能力。

    请大家关注常玮平!

    简历:常玮平,陕西凤翔人,中国维权律师。其介入了很多公益和敏感人权案件,例如:无锡413寻衅滋事案、江苏无锡访民王金娣寻衅滋事案、南京王健寻衅滋事案、焦作李玉凤寻衅滋事案、沈阳林明洁寻衅滋事案、郑州曹春生杀人案、维护江苏昆山访民王和英合法权益等。

    2018年10月14日,常玮平被陕西省宝鸡市司法局停业3个月。2018年11月22日,其所执业的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被注销。2019年1月14日,其停业三个月期满后,在陕西省内与至少十家律师事务所接洽,但长达6个月的时间,其接洽超过十家律所,不是即将签约时突然变卦不再签约,就是将申请转所手续交到司法厅办事窗口后十几分钟就接到律所解聘的电话。

    2019年12月8日,常玮平参加了厦门会议。

    2020年1月12日晚10时左右,常玮平在西安自己的住处被警察带走。13日,宝鸡市司法局注销常玮平律师证。14日早8点左右,常玮平妻子接到宝鸡高新分局国保大队电话,被告知常玮平因危害国家安全,已经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月21日下午5点左右,常玮平获释回家。

    2020年1月23日,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常玮平取保候审,并以不可离开取保候审地为由,限制常玮平离开宝鸡。

    2020年10月16晚,常玮平在趣宝日志第211期做出声明,披露自己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遭到了酷刑。“我被锁在宝钛宾馆招待所的房间的老虎凳上,每天24小时,10天的时间,这是一种极端的酷刑。对我造成的伤害是,我右手的食指和无名指到现在依然是麻木的、没有知觉或者知觉不正常。”

    2020年10月22日,常玮平失联。2020年10月22日晚,常玮平的妻子接到宝鸡市张姓警察的电话,称“由于常玮平违法犯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1月3日,常玮平家属收到宝鸡警方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涉嫌罪名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2021年4月7日,常玮平被宝鸡市检察院批准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执行逮捕,目前羁押在陕西省宝鸡市凤县看守所。

  • 覃永沛妻子邓晓云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邓晓云,女,系被告人覃永沛之妻、辩护人。

    申请事项:对《(2020)桂01刑初49号》一案被告人覃永沛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事实和理由:

    2019年11月1日南宁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覃永沛进行刑事拘留。羁押于南宁市第一看守所。

    2019年12月3日经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转为执行逮捕。

    2020年3月2日南宁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2020年6月2日经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后起诉到南宁市中级法院。

    2021年1月20日羁押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看守所。

    2020年6月4日立案至今仍未开庭审理。属于超期羁押。

    申请人向贵院提出对覃永沛进行取保候审。

    一、被告人覃永沛没有犯罪

    1、覃永沛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如果他对社会不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闷声发财,甚至像行贿海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张家慧那些律师一样,都不会遭此厄运。

    2、对覃永沛的立案侦查起诉,是对他多年来对一些强力部门的官员违法违纪的行为以网络曝光的方式进行批评揭露、招致他们的忌恨,于是罗织罪名对他打击报复;

    3、起诉的所谓的“犯罪事实”都是他多年在新浪微博上、在推特上针砭时弊、同情弱者的言论。

    二、严重超期羁押

    南宁市检察院2020年5月底起诉、南宁市中院6月4日受理,到现在为止已经十二个多月,严重超期羁押,符合《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在审判阶段,对于取保候审有明文规定。

    1、《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被告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4、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和《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工作规定(试行)》都对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做了相应的规定,要求切实解决超期羁押的问题。

    三、对被告人覃永沛取保候审,根本没有社会危害。

    覃永沛坦坦荡荡,取保回家不会自杀、不会逃跑、不存在窜供、有温暖的家庭、有固定的住所,对其变更措施不影响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习总书记在2013年2月说过:“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希望贵法院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此致
    南宁市中级法院

    申请人:邓晓云
    2021年6月15日

  • 河北律师卢廷阁申请律协公开信息

    【民生观察2021年3月10日消息】2021年3月9日上午,河北律师卢廷阁向协会秘书处当面提交了申请,要求石家庄律师协会依法公开信息。

    卢廷阁律师表示,律师都被强行要求加入律师协会,并被强行收取会员费,石家庄市律师协会每年向个人会员收1150元,向律所会员收10000元,收费的法律依据呢?全市律所260多家,律师近4000人,每年收取会费约600多万,这此钱都干什么用了?需要给律师们一个公开交代。

    还有,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们是怎么产生出来的?是公平公开的竟选吗?协会聘任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工资等,也都应当予以公布。作为会员,依法享有知情、监督权,所以很有必要申请公开这些信息。今天上午,他已向协会秘书处当面提交了申请,要求律协信息公开。

    附:《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卢廷阁,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13012165113

    申请公开事项:
    1、本届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产生过程;

    2、协会所有在职人员姓名、职务、工资及聘任过程;

    3、近三年律师协会财务收支明细:企航中心收支明细:

    4、收取会员费的法律依据。

    申请理由:
    本人自实习、执业以来,被强行要求加入律师协会,并被强行收取会员费(个人会员1150元/年,律所会员10000元/年),但从没看到收费的法律依据。全市律所260多家,律师近4000人,每年收取会费约600多万,还投资设立了“企航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这些收入都用到哪里去了?

    作为律师协会会员,依据《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享有监督律师协会的权利。为了自己、也为广大律师知晓律师协会的产生运作、人员、收支等相关信息,特提出此申请,希望详细公开,以取信于广大律师,不要辜负广大律师对律师协会的供养,更不要“吃饭砸锅”。

    此致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

    申请人:卢延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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