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女精神病患者陈静偷偷溜入一饭店老板卧室盗得一个钱包,内有现金6000元。因其作案时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近日,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对陈静犯盗窃罪作出判决,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据了解,2013年11月21日上午,陈静在湘潭县某街道,溜门进入某某餐馆四楼餐馆老板冯某某的卧室内,盗得该卧室床铺上女士手提包1个,该手提包中有钱包1个,钱包内有现金6000元、身份证件及银行卡等物品,后陈静在餐馆门口附近被群众当场抓获。
经鉴定,被盗手提包及钱包价值为300元;陈静目前诊断为精神发育迟滞(轻度),作案时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罚。因其系盗窃未遂,且系初犯,在庭审过程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时系限制行为能力人,作案时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光明网2014-04-25 http://court.gmw.cn/html/article/201404/25/1557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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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精神病患者入室盗窃饭店老板钱包被判刑罚
精神病患者跳楼 众人拉网接住他 该病人腰椎骨折
16日晚上,松岗人民医院发生了惊心动魄的一幕,一个精神病人突然爬上了急诊室窗台的空调外挂机上意欲跳楼,危急关头,医院、消防、公安通力配合,挽回了这个病人年轻的生命。
当晚10点半左右,一名年轻男子赤裸上身站在松岗人民医院窗台的空调外挂机上,不时做着危险动作。据了解,这名男子姓吉克,四川大凉山人,今年20岁,在松岗一家玩具厂打工。14日老乡们就发现他出现了躁狂症状,16日晚上老乡把他带过来看病,就在观察室观察的时候,男子突然从床上爬起来,翻过了栏杆,爬到了空调外挂机上面,继续向上爬到了上一层的外挂机。急诊科医生介绍:“因为他是精神病患者,在观察室观察的过程中,没有朋友在场,趁医护人员不备的情况下病情突然发作的。”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站在上端的男子丝毫没有下来的征兆,反而是手舞足蹈,甚至还想往三楼攀爬。
因为楼下是一个地下车库,正处于斜坡位置,如果用消防气垫,跳楼者有可能弹起,危险更大,医院保安们急忙找来十几床垫子铺在地上作为缓冲,同时在上面拉起网,可是因为男子不让人靠近,救援十分困难。
晚上11点55分,站了一个多小时的男子突然跳了下来,幸好楼下有网及垫子保护,没有生命危险。医务科王主任介绍,急诊科进行了一个初步检查,进行了腰部和头部的扫描,发现腰椎有骨折,医院马上将其送到了骨科住院部。
据了解,为了挽救这位跳楼患者的生命,当晚松岗人民医院和松岗消防中队及辖区派出所出动了40多人,目前,该男子在医院继续接受治。
(来源:深圳新闻网2014-04-18 15:00 http://www.sznews.com/news/content/2014-04/18/content_9379971.htm)遗失的精神病人
精神病患者刘显容失踪了。
1月23日,她被沙井120救护车送往专门治疗精神病患的罗湖区康宁医院,随同的除了丈夫肖建成,还有当地派出所民警。3月10日,肖建成找到康宁医院,得知妻子已被送往深圳市救助站。在救助站,他被告知妻子出院当晚就被送上了前往四川老家的火车。此后他再也没有找到妻子的下落。这中间的一切源于入院之初一张“三无流浪人员”的证明,刘显容的身份变成流浪人员。但拥有监护人的妻子,为何变成“三无”人员?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只有“三无”身份才能获得民政部门的治疗资金,肖建成在和医院办理交接时,声称交不起费用,随后医院有人找到派出所开具了这份证明,妻子得以入住康宁医院接受治疗。
无钱医治的病人
1月23日凌晨,40岁的肖建成从睡梦中惊醒:妻子精神病发作了。
“她拿着刀和铁铲砍我,到处砸得咚咚响。”肖建成回忆,他跑到房子外面躲避,妻子也追到外面乱跑,折腾到凌晨,身材只有1.5米多高的肖建成再也无法控制住失控的妻子,上午9点左右他开始报警。随后沙井医院120的救护车来到,肖建成和新桥派出所出警民警一起强制将刘显容送往了沙井医院,“医院登记了我和我老婆的身份证,下午4点又拉回新桥派出所,然后再坐120的车送去罗湖康宁医院。”
事发前,肖建成住在沙井新二村一处出租屋,靠电动车拉客为生。结婚证显示,他和妻子都是四川达州渠县人,渠县残疾人联合会盖章发放给刘显容的残疾人证显示:残疾类别为“精神”、残疾等级为贰级。载着精神病人刘显容的救护车,从40公里外的沙井一直开到位于罗湖区的康宁医院,做了简单的交接后,来自沙井的救护人员和民警随车离开,留下肖建成在医院办理入院手续。但在交费处,肖建成并未缴费。“我去交费处问了一下,要200块,我身上没有钱,我说没钱怎么办,挂号处的负责人说没钱怎么行,你要去找派出所开个证明。”他称,医院保卫科好几个人紧紧跟着他不让他离开,并要求留下联系电话。
肖建成说,后来看实在无钱交费,保卫科一位工作人员答应他离开,“那个人说,我找派出所打个证明,可以免费治疗了,你可以回去了。”随后肖建成称自己签字后离开医院。事后他知道,派出所给医院开了一份“可以免费治疗的证明”。但他离开前尚未与派出所民警碰面,离开医院时约是晚上7点,天已经黑了,他估计在医院待了约一个小时。
救助站送上火车后消失肖建成称,妻子住进康宁医院一周后,大年初二(2月1日),他带着儿子拿着妻子的衣物去康宁医院看望,不久,他和儿子离开。
3月10日,肖建成再度前往康宁医院,却得知妻子已经于3月6日出院,查询一番才知道是被深圳市救助站的人接走了。院方给了他一张写有编号的条子,让其根据编号去救助站寻找。
南都记者看到这张便签条上写着“3月6日,90006698,刘笑,市救助站。”肖建成从市救助站查询到“刘笑”在救助站留下的一张照片记录,确认是老婆。 救助站工作人员称,因为“刘笑”的身份是“三无流浪人员”,按救助规定由救助站接进站,并送回原籍。得知“刘笑”的户籍地是四川达州后,所以接出院当晚就买了火车票将其送上火车。车次为6日20:30发车的K 586列车,由深圳开往重庆北。
没有身份证的流浪人员如何能买到火车票上车?救助站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对南都记者称,只要弄清流浪人员的户籍地,就可以开证明办理售票。救护站人员负责买票并将人员送进站。事实上,国家相关的救助制度比较含糊,2003年第381号国务院令签发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对无家可归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妥善安置。”但具体如何衔接当地政府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南都记者检索发现,不少地方政府救助机构的做法均是买票将无家可归者送上车,下一步并未说明。
2004年广东省出台的类似规定明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不得将流浪人员遗弃至交界地带不管,对需跨省交接的,由省民政部门和救助站按规定处理。”
但送进火车站后,“刘笑”去了哪里?从此再无踪迹可寻。南都记者近日与肖建成一起联系了达州地区以及渠县当地的救助站,却至今没有消息。
莫名失踪 谁之过?
康宁医院:不见家属探视,一直以为是流浪病人
妻子从此失踪,肖建成就成了康宁医院的“常客”,三番五次闹事,并威胁跳楼,要求医院“把我老婆找回来”。
该院健教部邵主任近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颇感无奈,“我们已经把他老婆的病治好了,稳定了,也给了他编码到救助站去寻找,对于找人医院方面是没有责任的,医院只管治病救人。”
邵主任称,病人入院后丈夫肖建成一直没有前来探视,至于大年初二当日的探望说法院方也态度保留,因为医院正值春节放假,也无从核实。“我们也是他(肖)来闹,才知道他有个老婆在这边,但入院这么久,你作为丈夫都去了哪里?”
南都记者从院方查询到刘显容的入院记录,其中一份醒目的罗湖翠竹派出所证明称,1月23日下午接到群众报警,称医院门口翠竹路有一名女性精神病人,有攻击路人的可能,派出所出警后将其送往康宁医院救治,并证明其为“三无流浪人员”。
最初,刘显容被标明为“无名氏”,院方称,在治疗好转之后经过询问,刘自称自己姓名叫“刘笑”,因为没有身份证件,所以刘的身份以“刘笑”和编码“90006698”代替。
“对于精神病人的入院,我们首先要由监护人陪同办理手续,对于没有监护人的流浪人员,我们按规定必须要派出所和救助站开具证明才能接收。”康宁医院医务科杨科长亦表示。
现有的入院材料也显示翠竹派出所接警处理并送往医院。
翠竹派出所:联系不上家属,出具“三无人员”证明
又是如何开具这份证明?当日出警的康宁医院片区警长陈警官昨日对南都记者称,事发当日乃是接到医院保卫科的电话称有病人被遗弃在医院,民警随后赶到现场处理,处理中并未见到监护人在场,病人又没有身份资料,因此就当“三无人员”办理了相关证明,让病人入住医院。
“是医院保卫科姓胡的科长和我们联系的,印象中他是说有个病人被家属送过来丢在这里走了。”陈警官称,这个警区每个月都有三五宗精神病人被家属带来遗弃在医院不肯缴费处理的,“联系不上家属,没有身份证明,只能按三无人员处理。”
陈警官称,民政救助相关条例规定,“三无”精神病人可由民政部门给予资助治疗,费用由财政开支。或是因为这个政策,时而有病人被家属带至医院后一走了之。“他们也不能说是逃避监护责任,或许是贫困,或者是其它因素,这是个社会问题。”
刘显容失踪轨迹
1月23日
刘显容被沙井120救护车送往康宁医院,陪同者有丈夫肖建成、沙井医院的救护人员和翠竹派出所民警。
肖建成无钱交费,保卫科工作人员答应他离开,称“我找派出所打个证明,可以免费治疗了,你可以回去了”。
翠竹派出所民警接到医院保卫科的电话,称有病人被遗弃在医院,民警随后赶到现场未见到监护人在场,病人又没有身份资料,因此就当“三无人员”办理证明,让病人入住康宁医院。
3月6日
治疗一个多月后,康宁医院将自称“刘笑”无身份资料的刘显容按“三无人员”移送深圳市救助站。
深圳市救助站按“三无流浪人员”救助规定,当晚就买了火车票将“刘笑”送上20:30发往重庆的K586列车。
(来源:南都网http://epaper.oeeee.com/H/html/2014-03/20/content_2039322.htm2014年3月20日)遗失的精神病人
精神病患者刘显容失踪了。
1月23日,她被沙井120救护车送往专门治疗精神病患的罗湖区康宁医院,随同的除了丈夫肖建成,还有当地派出所民警。3月10日,肖建成找到康宁医院,得知妻子已被送往深圳市救助站。在救助站,他被告知妻子出院当晚就被送上了前往四川老家的火车。此后他再也没有找到妻子的下落。
这中间的一切源于入院之初一张“三无流浪人员”的证明,刘显容的身份变成流浪人员。但拥有监护人的妻子,为何变成“三无”人员?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只有“三无”身份才能获得民政部门的治疗资金,肖建成在和医院办理交接时,声称交不起费用,随后医院有人找到派出所开具了这份证明,妻子得以入住康宁医院接受治疗。
无钱医治的病人
1月23日凌晨,40岁的肖建成从睡梦中惊醒:妻子精神病发作了。
“她拿着刀和铁铲砍我,到处砸得咚咚响。”肖建成回忆,他跑到房子外面躲避,妻子也追到外面乱跑,折腾到凌晨,身材只有1.5米多高的肖建成再也无法控制住失控的妻子,上午9点左右他开始报警。
随后沙井医院120的救护车来到,肖建成和新桥派出所出警民警一起强制将刘显容送往了沙井医院,“医院登记了我和我老婆的身份证,下午4点又拉回新桥派出所,然后再坐120的车送去罗湖康宁医院。”
事发前,肖建成住在沙井新二村一处出租屋,靠电动车拉客为生。结婚证显示,他和妻子都是四川达州渠县人,渠县残疾人联合会盖章发放给刘显容的残疾人证显示:残疾类别为“精神”、残疾等级为贰级。
载着精神病人刘显容的救护车,从40公里外的沙井一直开到位于罗湖区的康宁医院,做了简单的交接后,来自沙井的救护人员和民警随车离开,留下肖建成在医院办理入院手续。但在交费处,肖建成并未缴费。“我去交费处问了一下,要200块,我身上没有钱,我说没钱怎么办,挂号处的负责人说没钱怎么行,你要去找派出所开个证明。”他称,医院保卫科好几个人紧紧跟着他不让他离开,并要求留下联系电话。
肖建成说,后来看实在无钱交费,保卫科一位工作人员答应他离开,“那个人说,我找派出所打个证明,可以免费治疗了,你可以回去了。”随后肖建成称自己签字后离开医院。事后他知道,派出所给医院开了一份“可以免费治疗的证明”。但他离开前尚未与派出所民警碰面,离开医院时约是晚上7点,天已经黑了,他估计在医院待了约一个小时。
救助站送上火车后消失
肖建成称,妻子住进康宁医院一周后,大年初二(2月1日),他带着儿子拿着妻子的衣物去康宁医院看望,不久,他和儿子离开。
3月10日,肖建成再度前往康宁医院,却得知妻子已经于3月6日出院,查询一番才知道是被深圳市救助站的人接走了。院方给了他一张写有编号的条子,让其根据编号去救助站寻找。
南都记者看到这张便签条上写着“3月6日,90006698,刘笑,市救助站。”肖建成从市救助站查询到“刘笑”在救助站留下的一张照片记录,确认是老婆。
救助站工作人员称,因为“刘笑”的身份是“三无流浪人员”,按救助规定由救助站接进站,并送回原籍。得知“刘笑”的户籍地是四川达州后,所以接出院当晚就买了火车票将其送上火车。车次为6日20:30发车的K 586列车,由深圳开往重庆北。
没有身份证的流浪人员如何能买到火车票上车?救助站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对南都记者称,只要弄清流浪人员的户籍地,就可以开证明办理售票。救护站人员负责买票并将人员送进站。
事实上,国家相关的救助制度比较含糊,2003年第381号国务院令签发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对无家可归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妥善安置。”精神病患者:自主回家的路漫漫
2013年5月1日,我国首部《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新法的最大亮点是规定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出院实行自愿原则,避免出现以前的“被精神病”情况。
不过,新法实施近一年,颍州晚报记者发现,有精神病患者提出自愿出院且通过医院评估后,却遭到家属拒绝,面临着无家可归或无人接收的局面,让医院陷入两难境地。
精神清醒后,他羡慕外面自由的世界
武城把身体倚在窗台上,双手紧紧地握住窗户上的铁栅栏,眼睛眺望着外面,窗外是来来往往的人群。
武城转过身说:“他们都有自由,我却没有。”
武城在这个屋子里面呆了近一年,300多个日日夜夜。这一年来,他每天的活动范围仅限于病房内和外面的走廊,病房里的那张床是他唯一拥有的独立空间。武城被关的屋子,属于市三院。
在这里,武城生活简单又极有规律,早上起床后吃药、吃饭、自由活动、午睡……在药物的作用下,武城在多数时间里保持静默。
自由活动时,病友们一起打扑克,武城总是静静地看着电视,那是他了解外面世界的唯一渠道。有时候,他还会帮护士打扫卫生。
病房的窗口处,又有人向里面张望,武城看到的一张张陌生的脸,他失望地低下了头。身边的病友们常有家人来探望,送钱,送水果,嘘寒问暖。武城有时也会听到病友对家属说,病好了,就把自己接走。看着身边的人来了又去,武城也常常说自己“病好了”,不过他只能说给病友和自己听,因为自从住进医院,从没有亲人来看过他。
在最清醒的时候,武城的心里会产生愧疚,他很后悔杀死了母亲。
他希望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2013年以前,武城住在位于颍上县的一个小村庄,家里有妻子、3岁的儿子和母亲。但这一切都在当年年初被彻底改变。
武城将手中的棍棒挥向了一直照顾他生活起居的母亲……
经鉴定,武城为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被送到市三院接受强制治疗。
此后,武城就开始了精神病院里的生活。刚进来时,他的暴力倾向不时出现,他对医生的问话常常前后不一,时常做出暴力行为,在按规律服用一些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后,武城渐渐清醒。
如今的武城行为紊乱的症状已基本消失,他能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与病友相处还算融。
武城对医生说的最多的就是回家,他挂念刚刚4岁的孩子,希望过正常人的自由生活。医生跟当地政府联系后发现,武城的回家之路并不那么容易:村民们反对,家人不愿意接收,而他能否按时服药也成了医生最担心的问题。
村里人都不愿他回来 武城的回家之路到底有多难?
近日,颍州晚报记者走进了武城所在的小村庄。武家低矮的瓦房,在周围楼房的映衬下特别显眼,院子里到处是枯草和废弃的塑料袋,房门上的春联已经褪去了字迹,门锁已经锈迹斑斑,厨房的角落里结满了蜘蛛网。
“武城的病情已经稳定,他想回家。”颍州晚报记者带来的这个消息,在村里炸开了锅
50多岁的武大娘原本从此路过,听到这个消息后,停下电瓶车,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不能让武城回来。
“他的病如果复发了怎么办,他是病人可以杀人,但是我们正常人怎么办。”武大娘说,年轻人都外出打工了,村里只剩下她这样的老人和孩子,安全没有保障。
何梅(化名)与武城家相距不过50米,武城门前的小路是出村的必经之路。曾经每次经过那里,她总是小心翼翼,即使这样仍招来了武城的“不满”。
有一次,何梅路过武城家门口,嗓子有些发痒,忍不住咳嗽一声,“咳什么咳,是不是对我有意见?“咳什么咳,是不是对我有意见?”坐在院中的武城随手拿起砖头就向她砸去。所幸的是,由于躲闪及时,何梅没有受伤。
但是,与武城家只有一墙之隔的李海(化名)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那天,李海一家人坐在一起聊天,谁也没有想到,武城拿着长棍闯进了他家,把李海打得头破血流。 吴丽 (化名)多次看见武城将孩子放在水里,还动手打老婆。“他个子高,力气大,谁敢惹他?村里的人几乎都被他打过。”
听说武城想回家,武城四婶陈芳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来。这一年来,武城的孩子一直由她照料着。照顾这个孩子已让陈芳力不从心,她说不可能再去照顾武城,而且如果他一旦病情复发伤了人,这样的责任谁都承担不起。
村民们说,由于武城,这些年来村里就没有平静过,去年命案发生后,武城被警察带走,这个村子才逐渐安静下来。“谁都没想到他还会回来,谁也不愿意他回来。”
市三院:精神病人回家路漫长
“得了这个病,病人自己也很痛苦。如果因为他有病就将他与世隔绝,这对他不公平。只要按时服药,精神病人也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市三院副院长刘云说。
但村民们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很多精神病人回家后由于不按时服药导致病情复发。目前,武城的治疗费用除一部分由新农合报销外,其他部分由当地政府承担。
由于武城实施的是强制治疗,所以需要有人提出申请,经专家鉴定后,如果符合出院条件那么他就能回家了,但是从目前看,由于无人申请,也没有人接收和督促他服药,武城的回家之路仍然很漫长。
(来源:阜阳新闻http://www.fynews.net/article-76470-1.html2014-3-18 07:55 )精神病患者伤人 困局谁解
3月20日,瑶海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精神病持刀砍杀七旬老父亲的案件。近年来,精神病患者伤人案件已经成为一个热点话题。到底该如何去关心、照顾他们?如何让他们对社会的伤害减少到最低?专家指出,预防精神病患者危害社会,除了家庭监护人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的支持。
案例
儿子砍杀七旬老父
2013年9月13日早7时许,40岁的刘某买一把菜刀,回到家中后朝着父亲头上砍去,随后又在其身体多处猛烈砍击。最终导致其70岁的老父身亡,而在砍父过程中,其母许某的身体也被砍伤。案发后,刘某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自首。
经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刘某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父亲被砍身亡,母亲身受重伤,然而凶手却是自己的兄弟,面对如此情形,受害人儿子、嫌疑人哥哥在一旁默默流泪、泣不成声。
据其介绍,弟弟刘某患精神病已经有十年之久,家中还有一个十来岁的儿子,“现在出了这样的状况,家也散了,孩子是最可怜的,这到底是谁的责任?”
法院当庭宣判,刘某虽不负刑事责任,但其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遂判决对其强制医疗。据了解,近年来类似悲剧屡见不鲜。
反思
家庭无法承受之重
上演如此之多的悲剧,为何不送进医院治疗?钱,恐怕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原因。
刘强(化名)的母亲程女士,一遍遍说起生活的苦。
38岁的刘强有一个儿子,在大多数人眼里,他是幸福的。
2001年,刘强丢掉了赖以生存的工作,经常一个人呆在家中闷不作声,心情极度压抑后又染上了酗酒。刚开始还算正常的刘强,渐渐地开始有精神病症状,爆发后甚至会跑到马路上打人。
程女士得知儿子患上了这样的病后,专职伺候刘强。家境本就一般的程女士更是在治疗费上捉襟见肘。没办法,程女士又带着刘强返回到了家中。
“其实病情稳定时刘强还是正常的,可一旦病情发作,就会闹得天翻地覆。”在程女士眼里,能看到正常情况下的刘强,感觉就像过年一样。不过,这样的日子并不多。
建议
社会多担一些责任
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尹佃阳律师告诉记者,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患者因为在主观上不具有认识能力,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若其行为对社会造成损害,不负刑事责任。“严格来讲,精神病患者杀人不能称作犯罪,应该称为‘危害社会的行为’。”尹佃阳说。
目前,中国有上千万例精神病患者。尹律师认为,精神病患者危害社会的问题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如果没有社会的足够关注,这些问题有可能对社会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
尹佃阳建议,预防精神病人危害社会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家庭,精神病患者的亲属、监护人要做好看护。很多精神病患者不发病时与常人无异,一旦发病则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另一方面是完善康复医院建设,使患者能够集中在医院疗养。
“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住院费用谁来承担?”尹佃阳担忧地表示。据相关统计,中国精神病患者六成都来自农村。大多数患者缺乏医疗保障,需要承担长期的治疗费用。很多患者因无法担负长期的费用而终止住院治疗。
尹佃阳说:“预防精神病患者危害,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安全,社会应该担负起这个责任。”
(来源:新华网http://www.ah.xinhuanet.com/2014-03/23/c_119900234.htm2014-3-23)70%左右精神疾病患者未能得到有效治疗
据新华社郑州2月17日专电(记者王烁、宋晓东)近年来,频发的精神病患伤人、“闯祸”事件引发公众对精神病患者收治问题的关注。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调查,精神疾病在中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居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约有1600万人。
“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当中,如果不住院进行系统治疗,20%的病人可能会肇事肇祸,30%的病人可能致残。”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副院长于海亭说,目前,中国仍有70%左右的精神疾病患者没能得到有效治疗,这意味着未经收治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极有可能出现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
医护力量薄弱是眼下中国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所面临的首要难题。“现在这个专业没人愿意学,工作的时候风险高,就业后待遇还低。”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护士长史丽说。
法律规定模糊、缺乏司法解释也成为制约中国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短板。直到2013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才正式实施。“《精神卫生法》规定了监护人、有关单位应协助管理精神病患者,但并没有说明不协助该怎么办。”于海亭告诉记者,法律的自愿原则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有暴力倾向的患者却由于缺乏相应司法解释而不能及时被管理、收治,为社会安全埋下隐患。
此外,就诊费用高昂也是限制精神病患者收治的“拦路虎”。由于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高、病程长、易复发、致残率高、就医率低、社会危害大等特点,造成长期医疗负担,很多病患因为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而中断治疗,最终导致病情复发甚至形成精神残疾。
“社会普遍对精神病人存在偏见,这导致精神病人在及时送医诊治和治愈出院后融入社会等方面存在难题。”于海丰说,“很多病人在出院时已经恢复了正常的生活能力,但是社区和医院之间没有衔接的过渡地带,经常有病人因为在返回社会后再次受到刺激,病情复发回到医院。”
2013年5月《精神卫生法》实施以来,县级以上单位基本上已经设置了精神卫生康复机构,但是目前并未发挥应有职能。于海亭表示,现有社区的精神疾病防治机构还没有肩负起对精神病人的随访、安置工作,政府应当在每个行政区县设置精神卫生康复机构,监督出院病人服药,观察康复状态,锻炼恢复其社会生存能力,为病人提供一个从医院到社会的过渡空间。
(来源: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14-02/18/c_133122962.htm2014年02月18日 08:58:31 )
南都:精神病患者逃脱 该反思的不只是医院
广州上演现实版“飞越疯人院”,据媒体报道,20日上午10时许,一名患有精神病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件的嫌疑人王某,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明心路广州市脑科医院内失踪,到目前为止,失踪的嫌疑人仍未被找到。对此,有不少附近的市民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屏幕上的“飞越疯人院”让人陷入哲学的沉思,而现实版则只能催生焦虑。按照官方的通报,王某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致死后,已被明确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并伴有冲动伤人行为的危险。这样一类精神病患者,对市民尤其是老人和儿童存在现实的人身威胁,因此一些市民为之担忧无疑是正常的反应。
无需赘言,当下最紧迫的工作是找人。早发现一个小时,就少了一分危险。在这方面哪怕多投一些人力物力多费一些周章都是值得的。绝不能等到理论上的危险落地,再去懊悔不迭。
但在紧张而又周密地安排寻找失踪者的同时,也不能放弃一些思考。“广州市脑科医院对病患的管理是否有漏洞?”在媒体报道这一消息之初,此类质疑已经接踵而来。有案在身的精神病人从医院出走,说医院完全不存在漏洞和过失当然是说不过去的。但在本事件中,似乎还需要回到当时的情境中作具体的分析。根据报道,王某在脑科医院经治疗后病情有所改善,“在住院期间未发生攻击伤害行为,能与其他病人建立较好关系”,他是在护工陪同其进行身体检查时借机逃脱的。如果说医院对王某疏于监管,这就涉及到了医院对收治期间的精神病人的约束权到底有多大的问题。
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精神卫生法》强调“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即使是医疗机构为了救治的需要不得不对精神病患者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但也规定了前提条件,即“精神障碍患者在医疗机构内发生或者将要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没有其他可替代措施的情况下”。王某经治疗病情既已好转,派两个护工陪同其进行身体检查,医院的这种行为是否失之于疏忽,似乎还值得讨论。
在医院中,精神病患者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对这样一个群体,医院究竟有哪些具体而微的管理职责,其该怎样去履行这种职责,而又使自己的行为既有利于患者治疗、社会安全,而又不会侵犯患者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可谓相当微妙而复杂,但在相关法律中却又缺乏明确的界定。
这次精神病患者意外逃脱,暴露的其实并不仅仅是一家医院的管理漏洞,从整体和法律的层面修补目前不尽完善之处才是真正应该努力的方向。
(来源:新浪http://gd.sina.com.cn/news/view/2014-02-24/093980375.html2014年2月24日09:39 )
南都:精神病患者逃脱 该反思的不只是医院
广州上演现实版“飞越疯人院”,据媒体报道,20日上午10时许,一名患有精神病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件的嫌疑人王某,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明心路广州市脑科医院内失踪,到目前为止,失踪的嫌疑人仍未被找到。对此,有不少附近的市民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屏幕上的“飞越疯人院”让人陷入哲学的沉思,而现实版则只能催生焦虑。按照官方的通报,王某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致死后,已被明确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并伴有冲动伤人行为的危险。这样一类精神病患者,对市民尤其是老人和儿童存在现实的人身威胁,因此一些市民为之担忧无疑是正常的反应。
无需赘言,当下最紧迫的工作是找人。早发现一个小时,就少了一分危险。在这方面哪怕多投一些人力物力多费一些周章都是值得的。绝不能等到理论上的危险落地,再去懊悔不迭。
但在紧张而又周密地安排寻找失踪者的同时,也不能放弃一些思考。“广州市脑科医院对病患的管理是否有漏洞?”在媒体报道这一消息之初,此类质疑已经接踵而来。有案在身的精神病人从医院出走,说医院完全不存在漏洞和过失当然是说不过去的。但在本事件中,似乎还需要回到当时的情境中作具体的分析。根据报道,王某在脑科医院经治疗后病情有所改善,“在住院期间未发生攻击伤害行为,能与其他病人建立较好关系”,他是在护工陪同其进行身体检查时借机逃脱的。如果说医院对王某疏于监管,这就涉及到了医院对收治期间的精神病人的约束权到底有多大的问题。
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精神卫生法》强调“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即使是医疗机构为了救治的需要不得不对精神病患者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但也规定了前提条件,即“精神障碍患者在医疗机构内发生或者将要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没有其他可替代措施的情况下”。王某经治疗病情既已好转,派两个护工陪同其进行身体检查,医院的这种行为是否失之于疏忽,似乎还值得讨论。
在医院中,精神病患者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对这样一个群体,医院究竟有哪些具体而微的管理职责,其该怎样去履行这种职责,而又使自己的行为既有利于患者治疗、社会安全,而又不会侵犯患者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可谓相当微妙而复杂,但在相关法律中却又缺乏明确的界定。
这次精神病患者意外逃脱,暴露的其实并不仅仅是一家医院的管理漏洞,从整体和法律的层面修补目前不尽完善之处才是真正应该努力的方向。
(来源:新浪http://gd.sina.com.cn/news/view/2014-02-24/093980375.html2014年2月24日09:39 )
海南临高一精神病患者被打 十多天不敢出门
“你弟弟被人家打了,已经10多天不敢出门了。”1月13日,赖文玉刚从海南省临高县探望公婆回来,母亲就哭着向她诉苦,让她一定要乞求大家善待患精神病的弟弟。
深夜捡蜡烛遭人殴打 2小时后才爬起来
目前,赖文玉与母亲、弟弟和孩子一起居住在万宁中学教师宿舍,她的父亲是万宁中学的退休教师,已于2004年去世。为了能更好的照顾患精神病的弟弟,她带着孩子回到娘家与母亲居住,并在万宁打零工为生。
赖文玉从邻居口中得知,1月1日晚上10点多,弟弟赖树添在教师宿舍楼下的篮球场上,发现有人点了很多蜡烛,他觉得可惜,于是就上前将蜡烛吹灭,并捡了一根蜡烛起来,就在这时,一名女孩子说,“他动你的东西。” 随后,两名青年上来对赖树添一阵拳打脚踢,直到其躺在地上不能起来。
当天晚上12点多,75岁的母亲等了一晚上都没等到儿子回家,于是下楼查找,在篮球场边看到了赖树添,他正在那哭泣,并对母亲说,“他再也不想出门了。”
据老母亲说,当天晚上将他带回家时,他浑身颤抖,开始3天都躺在床上,不洗澡也不吃饭;随后才缓过神来,但再也没过出门。
没能上大学患精神病 捡到有字废纸就看半天
赖树添,今年38岁,还穿着一身高中生的校服,头上身上满是伤痕。家人说,这些伤都是被人打的。
他一直想上大学,出门要能捡到旧报纸,他就会开心一整天,在路边捡到有字的废纸就看半天,然后把废纸都收起来带回家。
“他就一直想着读书,想着上大学。”赖文玉说,弟弟1993年参加高考,但是差几分没考上,但家里很贫寒,就没让他去读,后来弟弟精神受打击,开始说胡话,父亲带他去医院检查,经诊断是患了精神病。
14日上午,赖树添在家中,翻看着旧报纸,而阳台上他捡来的废纸和废塑料瓶堆成了一堆。“他那浑身的伤痕,换来这一堆废品,还不能丢也不能卖。”老母亲边说边流泪。
姐姐乞求:望街坊邻居善待弟弟
“如果他碰到您的什么东西,请不要伤害他,直接叫他远离,赶他离开。”赖文玉说,弟弟患精神病至今20年,长期吃药治疗,每月花2000多元买药,他也不会打人、伤人,但他经常外出捡垃圾,希望街坊邻居善待,见到有人打他,请帮忙报警。
“弟弟经常在万城镇的一些垃圾堆里捡废品,有的好心人见到,也会给他吃的。”赖文玉说,弟弟以前的班主任杨老师见到他捡垃圾,给过他100元,还有弟弟的一位同学,也给过他100元,向这些好心人致谢。
为了能照顾弟弟和老母亲,赖文玉一直想找个稳定的工作。如果有爱心企业或爱心单位,能给这个大姐提供一个稳定的工作,请拨打南国都市报新闻热线:966123;或拨打万宁站新闻热线:18889991110。(记者 王洪旭)
(来源:南国都市报http://www.hq.xinhuanet.com/news/2014-01/15/c_118983588.htm 2014-01-15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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