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监狱

  • 湖北郧西黑监狱看守:“我按领导指示”“饿死你打死你”

    2014年11月22日至12月2日,我被关在湖北省郧西县五龙河桃李园宾馆受尽非人的折磨,不明身份人员(黑社会人)日夜开空调全天享受,我房间卫生间的水整天哗哗响、电视床头灯电源全切断,天天喝他们剩下的洗筷子水一小口,病了无人管,又病又饿整天晕倒在床上。黑社会人说:“我按领导指示,不给你饭吃,饿死你打死你,你还想到这儿享福呢?我在这儿一天100元,关在这里的人都是我们的人看管的。如城关镇郑大靖、香口乡张传兵、土门镇陈吉茂和金汉艳、老爷爷老奶奶打得裹着出去的……”。
     
    看守柯涛嚣张说:“想搞人很简单,拉个弯弯地方打死她”。柯涛还猖狂地说:“张传兵,我把他打得死去活来,不给他饭吃,叫他跪下他就跪下,你看他敢不敢动,打得像皮球”。这里是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土匪绑架人的最大黑窝点,不知那里究竟关了多少访民?究竟那里打残、打死了多少?
     
    湖北省郧西县访民金汉琴
    2014/12/10
     

  • 湖北尹登珍一年三次被关黑监狱 十堰多人传被刑拘逮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11月26日消息:一直传“失踪”的湖北十堰女访民尹登珍近日终于有了消息,她今天上午告诉本工作室,她这次是10月18日中共四中全会前夕被从家中带到十堰市张湾区一废弃的小学关押。这里虽然原是学校,但现在是关押法轮功修炼者基地,也是关押上访人的黑监狱,周围都有围墙,房子并进行了改造。尹登珍说她这次被关在105房间,25天后的11月11日才被放出来。
     
    其实尹登珍这次被关离她上次在此关押也仅仅十天,2014年5月26日六·四前夕,刚获释放的尹登珍被从家中带走关进十堰市拘留所,六·四当天尹登珍被直接从拘留所拉到张湾这个黑监狱关押,这次一关就是124天,直到10月8日才释放。
     
    尹登珍今年第一次在张湾黑监狱关押是源于今年4月25日她从北京抓回来后即被关到了这里,当时关在这里的205房间,5月1日尹登珍获释。
     
    另据尹登珍介绍,近期十堰访民刘玉洁、王国亮、孟小婷、周大珍都被关押,其中刘玉洁、王国亮也是今年六·四前后和她几乎同时被关进了张湾黑监狱,由于“不听话”“不老实”,这四人据她们家人等人员介绍现都关进了看守所,据说是都已被刑事拘留或逮捕。
     
     

  • 上海维权上访人马亚莲深夜被关黑监狱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10月31日消息:上海维权上访人马亚莲10月30曰上午在医院配药时被警察强拉到派出所,下午被关在街道办公室内。晚上12点,马亚莲被强行拉到汉庭旅馆黑监狱内关押。马亚莲身患多种疾病,刚动完大手术不久,伤口疼痛难敖,关在街道内低血糖发作,一天中只喝了一点稀粥。
     
    今天早上本工作室与马亚莲通话时,她还在汉庭旅馆内。

  • 黑监狱内遭面壁罚站浇水 江苏泰兴陈秀芳等撰文控诉

    陈秀芳,女,现年53岁,汉,农民,文盲。住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燕头村西城组。电话:0523—87694162
    戴爱萍,女,32岁,汉,农民,初中,戴春庆,男,1952年2月23日生,汉,住址同上。
        被控告人:泰兴市政府信访局
        被控告人:高寿林,原任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党委书记。
    请求事项:
       一、追究被控告人的滥用职权,侵犯信访人的合法权利,非法拘禁三控告人的法律责任。
        二、追究被控告人利用权力指使他人,在三控告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间,所受到的不法侵害,摧残,致使三控告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法律责任。
    事实和理由:
        2007年9月上旬被控告人指使泰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殷子江,燕头派出所民警季剑波、周春喜,泰兴公安局刑大的一个50多岁,王姓大队长,燕头村的钱强等两人一行共六人去北京国家信访口,将一、二控告人截获。他们强行将一、二控告人分别以两路押送回泰兴,一路由钱强、季剑波押第一控告人坐火车直达扬州,后转车押送至泰兴城北派出所,交有两个保安看管。当日晚上9:00许又用车押送至泰兴市大生镇养老院二楼最西边一间房,实施关押。另—路由工丈队长、周春喜、殷子江厨专车押送第二控告人直接送泰兴市大生派出所关押,晚上9:00许又转押到大生养老院二楼最东边一间房实施关押。大生养老院,对外挂牌是养老院,一层确是供养的有关产老年人,第二层就不同了,第二层的整个构筑设施,完全是按照监狱的要求标准构造的,是泰兴市政府专门用来“感化、教育”信访人员的地方。
        一、二控告人在大生养老院被关押的第二天早晨,泰兴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的陈国华,首先对两控告人示威:命令保安人员首先把——、二控告人的被子收掉,关押期间不准盖被子,命令一、二控告人要认真学习法律和文件,并派了一名教员。   
        因第一控告人不识字,无法自学、背读,保安就强迫控告人自己读,夜里也不准控告入睡觉休息,整夜强迫控告人鼻子靠墙站壁,姿势不合要求,保安就用脚猛踢控告人的下肢,就这样连续折磨了控告人七天后,泰兴镇副镇长常东升、燕头村的支部书记孙浩,来到大生派出所,约晚上9:00,保安将控告人也带到派出所,此时控告人之夫戴春庆也在场。
        大生派出所一个姓戴的,一个姓唐的民警对控告人说:“陈秀芳啊!你就想开点吧,现在镇政府已经作了决定:让你换房居住,协议已经写好了;你就同意吧。如果你不同意,仍坚持上访,你就难出去哇。”控告人之夫戴春庆也说:“你就想开点吧,他们已经对我说喽,你如果不同意在换房切,议上签字,你永远也不可能出去了,他们要关死你的。”被逼无奈,控告人只得违心同意换房居住。又三天后的一个晚上约9:00许,他们将控告人放回。前后共关押折磨控告人历时10天10夜。由于无休止的摧残恐吓下,致使控告人患上了心脏病和严重的关节炎。后经长期多方治疗,左膝盖仍疼痛不止,且日趋严重,便去上海第六医院专家治疗,确诊膝盖骨外伤性骨坏死。
        第二控告人被关进大生养老院后,保安人员强迫控告人写悔过书和保证书,悔过书的内容必须承认去北京上访是错误的,是违法行为,保证书的内容必须保证今后永远不去北京上访;控告人与其理论:“你们先给我解决问题,解决好了,我自然会写。”保安人员说:“不行!你必须先写,以后再给你解决问题,写的内容还要符合我们的要求。”争执无果,他们就强迫控告人无休止的站壁,由于站的时间太长,控告人实在站不动喽,两腿发软,想坐下,他们就用长条椅的靠背,死死抵住控告人的身体不让坐下,控告人实在支撑不住喽,身体自然顺墙倒下,保安人员为了不让控告人倒下,就用手卡住控告人的脖子,往上使劲拉,致使控告人的脖子四周围软组织大面积挫伤清紫,直到他们也卡不动拉不住了,才罢休。控告人瘫软坐在地上,他们就在控告人瘫坐的水泥地上,反复浇上大量的自来水,就这样浇了干,于了再浇,致使控告人的衣裤全部湿透。在整个10天10夜的关押期间,保安从未让控告入睡过一次安稳的觉。由于他们残无人道的的摧残和体罚逼供,加至控告人正值例假期,自此后控告人的例假期不定,并伴以疼痛。虽经多方治疗,但一直不能康复,一旦发病,即刁;能参加正常的生产劳动。  
        在第一控告人要求向被控告人提出了治疗诉求,遭拒绝的情况下,又于2010年3月在第三控告人的陪同下,再次进京上访。2011年3月4日再次被被控告人派去的政府工作人员,钱雪峰、陈国峰、鞠国华、季建波在国家信访口截获押回。
        3月5号10点许先关押在泰兴市姚王派出所,天黑后又转押送到泰兴市原根思土地管理所关押。
        这座闲置的原土地管理所,经被控告人的精心设计,改造、装修,严严的是一座活生生的黑牢,每一个监室只有——个门供进出,窗户从外墙用铁钉钉死,四面墙壁、门用海棉内贴,外加沙发用皮包裹,白天也是—片漆黑不见阳光,24小时用灯光照明,每一个牢房都安有一个监控录象探头,以便看守人员在办公室就能看到,被拘禁人的动态,内设厕所便物水溢出,臭气熏天。
        两控告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间,从来不给吃饱一顿饭,炒青菜不放油,大便不出,每次用“开塞露”从肛门打进排便。历时六十天;不肯控告人喝水、用水洗澡,不让理发,吃饭的碗是塑料制品,餐比碗筷即收回。每天无休止地进行所谓的保密法制教育学习,—其内容控告人从来未听说过,索要教材说是保密,不可带出。强迫控告人每天都要写学习心德,其内容就是承认—亡访是违法犯罪行为,今后保证不再上访,‘》口不写,或写的不合要求,就是无休止的罚站,不给饭吃,不让睡觉。日夜控告人都分别有保安人员轮班看守,每班两个保安人员。
    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为了缴足保证控告人今后不再上访的押金,两控告人在多名保安人员的押送下,于4月25日,4月27日去银行分别取出900元,40000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在控告人缴了现金42700元,继而还打下30000元欠条。42700元作为今后不再上访的保证金,如再上访,接访人员的费用就在此押金中支出,30000元欠条是以往接访人员使用的费用。
        控告人的身份证以及上访材料,全部被没收。
        第一控告人因在2007年9月份遭非法拘禁期间受到残无人道的摧残,殴打,致左膝盖骨外伤性骨坏死,2010年8月去上海手术治疗。这次学习班由于无休止的罚站,致使伤情恶化。在学习班强迫控告人写下无数份保证书,保证书的内容:无非是不准到各级政府机关上访,不准说膝盖骨是被打伤的。并威吓说:“如再上访就送去劳教。”
    综上所述,三控告人强烈请求上级领导机关,对身为地方政府的父母官,目无党纪国法,采取非正常手段阻止上访,进京上访,这种屡屡侵犯控告人一家人的人身权,民主权的行为理应查清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每四款的规定,追究被控告人及相关人的法律责任,以达到那些钻进党内,政府内的手握重权的真正的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处,还控告人一个公道。
     
     
    控告人:陈秀芳
    戴爱萍
    戴春庆

  • 陕西汉中古成丽就监狱内被打给检察院的申诉书

    申请人:古成丽,女,一九六三年四月生,现住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黄官镇桂花村。身份证号码:   612321196304073649,职业:农民。
    被申请人:黄官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陈尹亮   职务:镇长
    被申请人:黄官镇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张晓明   职务:所长
    被申请人:汉中市汉台区监狱
    法人代表:“031514”号民警
    申请事项:
    一、依法追究被申请人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刑事责任。
    二、给予我国家赔偿及精神伤害抚慰金的赔偿。
    三、公共赔礼道歉,为我恢复名誉。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
    二、《侵权责任法》第十五、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
    三、《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十二、五十条。
    四、《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四十二、五十六条。
    五、《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六十八条。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七、《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二款。
    八、《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事实及理由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我在北京上访,莫名其妙地被带到天坛派出所,国家信访局发给我的信访登记表被没收,随后,我被家乡来人强行带回原籍:南郑县黄官镇,随后遭到镇政府和派出所非法拘禁,被申请人派出所所长趁机抢走了我的身份证、户口本、手机和电话本及垮塌房屋的照片,在北京期间的大量财物也不知所踪。
    不久,我被送往南郑县公安局又被转送到汉中市汉台区监狱,我被扒光衣服,遭到五名吸毒人员的殴打。干警视而不见。警号:“031514”的交看守警察指使人打得我死去活来!诬陷我说我花了她160多元钱打伤检查费,强行给我带上手铐,抓着我的手按手印、签字。(我不知道是什么材料)。
    我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去上访就被打击报复。居然和罪犯关在一起,遭受虐待、体罚,这还是标榜“尊重人权”的法制国家吗?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系列行为不仅背弃人伦道德,令人发指!且蓄意执法犯法藐视人权诱发犯罪,合法权益,丧失贻尽!为了还原事实真相,正本清源,特呈此申请,旨在恳请人民检察院能秉公执法,按律裁处,还我公道!
     
    此致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古成丽
    二〇一四年十月

  • 揭露黑监狱的河南省正阳县的阮开香再遭拘留

    我叫阮开香,丈夫叫张新中,家住河南省正阳县雷寨乡雷寨村,我反映我的劳教和超期羁押等问题,我多次遭到雷寨乡党委书记邹东升的恶意报复,2013年8月3日把我违法拘留10天,8月13日把我关进县拘留所和看守所院内专对上访人设立的黑监狱16天。2013午11月13日邹东升把我违法拘留10天,11月23日又把我强行关进黑监狱66天,三平米的面积包括着厕所,寒冬腊月没有被子睡在潮湿冰冻的水泥地面上,我吃的是工作人员的残羹剩饭,家人不让见,有病不给看。
     
    2014年1月10日正阳县在看守所内挂上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的牌子 ,我和家人对此进行了揭露。
     
    2014年9月15日下3点我到中纪委上访被送往北京市久敬庄接济分流中心,下午6点左右,雷寨乡党委书记邹东指使四个工作人员把我从北京市久敬庄接出来强行将我抬上车,于2014年9月16日上午把我非法关进正阳县拘留所,口头称拘留十天,但不给拘留证。
     
    阮开香
    2014-9-17
     

  • 宁夏银川访民李韫竹在北京被关黑监狱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东环北路室访民李韫竹,今下午17点40分在北京马家楼被宁夏警号为210115欧打后,另十余黑社会人员连踢带打将其拖出马家楼,塞进黑车关进驻京办卢沟桥黑监狱。
     
    李韫竹是其因1943年参军参加过淮海平津、辽沈等多次战役、多次立战功,任连长的父亲1952年朝鲜战场负伤回国治疗,部队将其档案丢失错批复原,没任何待遇,档案找到两年仍不管,而合法上访.多次遭黑社会绑架欧打抢劫关黑监狱。
     
    刚收李韫竹信息: "我报警了,关黑监狱之事北京110不管"。
     
    维权志愿者
    2014-7-22

  • 湖北武汉黑监狱受害者控告团今到公安部控诉警方暴行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7-3消息:今天上午,,杨明珠、陈丽芬、秦鑫安、李志英、彭菊英、郑明荣、杨桃杰、熊彩华、桂东娥等10几位湖北武汉黑监狱受害者控告团代表到公安部上访,控诉武汉公安的暴行。
     
    越战老兵毛礼红也在其中,他说,武汉长期存在多处法西斯式的黑监狱迫害,其中有东西湖柏泉、青山区北湖、武昌区余家头、汉阳区陶家岭、江岸区等多处在黑监狱。这些黑监狱墙上都拉着铁丝网,装着监控,门上没有任何标识。武汉警方不经任何手续就随意的绑架上访民众,关押在这些黑监狱,遭受非人的待遇,压制迫害他们这些无辜的人。

  • 四川德阳文仁贵被关黑监狱不给饭吃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6-9消息:今天上午九点半左右,四川德阳市访民文仁贵设法致电本工作室说,他现正被关在北京一个小旅馆里。文仁贵说他是昨天晚上被德阳驻京办人员从马家楼强行接出来拉到这里关押的,到今天都超过十二个小时了不给饭吃。
     
    据悉,这个小旅馆条件很差,连厕所都没有,是德阳驻京办经常关押访民的一处黑监狱。

  • 陕西宝鸡访民周志银因上访被关黑监狱

    周志银,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赤沙镇西明村七组村民,2009年周志银9岁的儿子周小龙在村中看抡花时,被飞溅的铁水伤了右眼,为了救儿子,周志银的妻子捐出自己的眼角膜。面对高额的手术费用,周志银无奈将14名参与抡花的村民告上了法庭。但他们熟人太多,最终未能得到公正的结果,周志银儿子的眼睛落下了九级残疾,妻子也因捐眼角膜落下了眼疾,至今无钱医治。周志银为此上访政府不但不给予帮助,反而仇恨其上访行为,多次对其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
     
    今年3月8日周志银在北京南站再次被地方接访人员接回地方非法关押,受到种种非人的虐待。周志银作为一个没有文化的农民,在遭遇种种不公平待遇后,呼吁媒体和社会各界正义人士对他的遭遇给予关注。
     
    他说,这不仅仅是对他个案的关注,同时也是对执政者丧失人类道德良知的谴责,和对践踏社会公平正义者的鞭挞。
     
    以下是周志银的反映材料
    黑监狱里的暴行——今年3月8日上午,周志银由北京南站去开阳里寄信的路上,被宝鸡市陈仓区截访人员10余人包围,并同时对其群殴。将周志银打的遍体鳞伤不能动,衣服被撕烂,随身携带物品被扣押,将其抬到汽车上转押回宝鸡,下车就将周志银交给了黑社会组织,将其头部包的严严实实拉到冯家山水库黑监狱,关押33天。冰冷的房间里透不过一丝阳光,每天早晚两次各给一个馒头,稍有不顺他们就将馒头扔进垃圾桶,黑社会看管人员以不同对其实施各种伤害,头部、颈部时常被打的不能动,任何行为不经他们同意都往死里打,还常扬言,政府雇用他们就是动用一切手段将周志银整服、整垮为止,尤其是关押20天后,对周志银的迫害加重,生存周志银被迫屈于他们的淫威。按其政府的要求写了无数次各种材料直至政府满意为止。
     
    关押期间全家人多次向当地政府要人,政府官员都是以不知其周志银下落欺骗家人,至其年世已高的母亲病倒卧床不起。周志银老婆为了救儿子的眼睛,将两只眼角膜各取一半,致其母子眼睛长期红肿、发炎不能治愈。
       
    周志银针对政府非法绑架、关押黑监狱的违法行为提出强烈抗议,对其所实施惨无人道的迫害表示极其愤慨,并呼吁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正义人士对其遭受的迫害给予关注.
                                              
    周志银联系电话:18501333443
    黑监狱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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