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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中共前总理文章遭禁看言论自由的缺失

    日前,中共国务院前总理温家宝先生通过《澳门导报》发出的回忆自己母亲的文章——《我的母亲》遭致微信禁止转发的事件,再次让世界看到中共极权当局控制言论,肆意剥夺公民言论自由宪法权利,践踏社会法制的现实。

    中共前总理温家宝先生90多岁的母亲于2020年底去世,今年清明前夕,温家宝撰文《我的母亲》,从3月25日至4月15日分四期在《澳门导报》上刊出。文章平实真诚,只回忆了自己对母亲生平印象深刻的一些事,没有涉及社会政治,更没有直接评点当下时局与当权者,如前赵紫阳政治秘书鲍彤先生所言“温家宝忆母文,感情淳厚,落笔严谨,无懈可击!”如此一篇表达对亲人缅怀的纪念性文章,结果有网友在微信上转发该文时居然遭致封禁,出现“该文章违反《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文章被禁止分享”字样。

    据网友们探查分析,认为是温家宝忆母文结尾部分中所写“人们之间许多事是可以相互模仿的,甚至是苦心孤诣做作的。我同情穷人、同情弱者,反对欺侮和压迫。我心目中的中国应该是一个充满公平正义的国家,那里永远有对人心、人道和人的本质的尊重,永远有青春、自由、奋斗的气质。我为此呐喊过、奋斗过。这是生活让我懂得的真理,也是妈妈给予的。”内含着中共需要禁止的“公平正义”“人道”“自由”等等敏感词,当然温家宝心目中的中国,自然也是当下极权统治者忌讳的。

    虽然从表面来看,温家宝忆母文章是遭致微信网络禁言,但任何稍有正常思维的人都能想到这事实是中共现当权者对温家宝言论的封禁,否则贵为中共前总理的温家宝也不至于要跑到澳门导报上发表一篇回忆文章,可见中共大陆如蝗官媒已没有了温家宝言说的一席之地。而当温家宝回忆文章发出后,有网友在中共大陆转发时,居然就遭致了封禁,这从另一侧面印证着中共当局已经容不得温家宝的声音。

    温家宝虽曾是中共国总理,但他首先是个公民,而在退休后应该已经卸下了政治身份,在现代文明社会就更是个普通公民了。作为一个公民,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也就意味着他是可以发表自己的言论的。然而,事实却是温家宝不仅不能在中共大陆发表自己回忆母亲的言论,而且也不允许大陆网友转发他的言论。可见,温家宝的言论自由宪法权利事实上已被剥夺殆尽。

    温家宝今天忆母文章的遭遇,其实是中国公民面临的普遍状况,真实地反映出中国公民言论自由宪法权利缺失的严酷现实。

    当然,共产极权来到人间后,践踏个体公民权利成为其维系统治的根本。中共夺取大陆政权后就通过种种政治运动来反复侵害剥夺公民权利,包括大肆屠杀侵害公民生命权,为此将整个国家推入万劫不复之地。直到文革后,一批受到过政治迫害的当权者才痛感法治与人权的重要,而提出要依法治国与尊重人权,并努力将法治与人权写入宪法。然而,中共红二代习近平登台后,虽然列出了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将法治自由公平正义都列入其中,但同时发起对普世价值与人类文明的征讨,公开将人权、平等、民主、法治、自由等等普世价值列为批判对象,并将敢于秉持普世价值而追求公平正义人士划为敌对势力,疯狂掀起颠覆法制人权的复辟文革浪潮,全面清剿过往几十年来在中国文化思想上生长起的一切有关普世价值的元素,大肆封禁一切涉及普世文明价值的言论,对全国整个教育、文化、思想界进行大清洗,将那些拥有普世价值意识者开除处罚,甚至将大批敢于传播普世文明人士投入监狱,从而造就了中共大陆风声鹤唳草木皆兵,道路以目的恐怖现状,网络上各种敏感词设置,使数千年来承载传播交流的汉语几近丧失语言功能。在此严酷现实下,中共前总理温家宝忆母文也难逃被封禁的厄运。

    诚如上世纪八十年代《河殇》在讲到前国家主席刘少奇被迫害致死时所言,当一个国家法律不能保护普通公民时,也同样不能保护国家主席。今天,当一个国家法律不能保护普通公民言论时,同样也不能保护国家总理的言论。温家宝忆母文的遭遇再次印证着中国公民言论自由权利被剥夺的现实。也印证着温家宝曾经答记者问时所言“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进行到底,已经取得的改革和建设成果还有可能得而复失,社会上新产生的问题也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历史悲剧还有可能重新发生。”

    从温家宝忆母文被禁,世界应该看清中共极权统治的中国大陆言论自由的荡然无存,看清中共极权集团复辟文革倒退历史的丧心病狂,看清中共当局残酷侵害公民权利,肆意践踏法制的严酷现实,从而认清中共反普世文明,反人权法治,反人类的邪恶本性。

    民生观察 2021年4月19日

  • 从“长沙富能案”到“广州大抓捕”看中共制造冤案

    近年来中共国安部门先后在长沙制造“富能案”及在广州制造“11.12大抓捕案”,将多名共同在一起从事公益活动或共同作企业的人士以所谓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长期羁押,且对外严密封锁案情进展消息,拒绝当事人家属聘请律师前往会见,不允许当事人与家人通讯联系,当事人家属与亲友遭致威胁而对外禁声。这两起虽然异地却极其相似的群体性大案,显示着中共国安当局对国内民主维权人士打压而制造冤假错案的统一规划性布局。

    长沙富能案是2019年7月22日,长沙富能NGO机构负责人程渊、工作人员刘永泽及吴葛剑雄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同年8月26日被以相同的罪名逮捕,三人被羁押在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由于当局一直拒绝律师会见,目前为止抓捕三人的具体事由未知。

    在程渊被抓捕的同时,他的妻子施明磊也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实施监视居住,银行帐号被冻结。在她不断的抗争控告之下,当局已经解除对她的监视居住措施。

    程渊、刘永泽和吴葛剑雄服务于长沙富能民间NGO机构,主要从事反歧视、残障和计划生育等公益工作,曾成功推动反就业歧视、残障人士生活、就业、计划生育、社会扶养等项目。

    三人被抓捕后律师会见权被剥夺至今。程渊的辩护律师张磊于2020年1月21日致函长沙市安全局,指出程渊在被羁押逾6个月的情况下,相当证据应该已经固定,律师会见显然已经不可能影响侦查的进行。并且,一个从事权益保护、为弱者争取人权的公益人士怎么可能是涉“颠覆国家政权的国家敌人呢?”但并未获得答复。

    2020年3月,当局称程渊、刘永泽、吴葛剑雄集体解聘了由家属自主委托的辩护律师,引发各界的质疑和批评。家属随后发表声明表示抗议,并强调:任何非经家属认可,只是根据官方的指派而参与三人案件辩护的任何律师,即使持有所谓三位当事人自己签署的“委托书”,家属也只视为该委托是在被严重威胁和逼迫情形下签署的,而非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我们绝不接受任何官方指派的辩护律师,即使当事人自己真的意愿需要变更辩护律师,也必须由我们家属自己来委托,而不需要任何官方的指派。

    尽管如此,中共长沙国安当局仍然拒不允许家属聘请的律师介入案件,且秘密指定了官派律师,而官派律师根本不敢对外承认,也不接受家属任何咨询。案件据传在2020年底秘密开庭审判,但至今家属没有得到任何音讯,而具体办理该案人员一直回避家属质问。使整个案件完全暗箱化秘密运作,失去任何透明与监督。

    无独有偶,2020年11月12日,广州国安部门拘押了范一平、范文成、赖见君。11月19日,又将胡天峰从公司抓走,同时从他家里拿走了两套保安服和一套旧警服。

    知情人说,“被抓前,胡天峰与范文成欲合伙办一个保安公司,但还没有正式启动,连个保安都没有招聘就被抓了。12月10日,胡天峰还给家里打了两次电话,说只是做个辅助调查,很快就出去了,但之后就没有一点音讯了。”

    “我们打办案部门的电话也不接,要求探访也被拒绝。”知情人表示,“到现在为止,包括胡天峰家里人和我们,都想不出来他是什么原因被抓的,到现在一点儿消息都没有透露出来。”

    资料显示,早在2002年,胡天峰因为妈妈出现医疗事故进京维权,在信访局被截访人员打得鼻青脸肿,后来他加入了武警部队。2004年,他任深圳市某派出所警察,期间结识众多仁人志士,并帮助陷入生活困境的民主维权人士。后来胡天峰辞职了,积极践行民主自由理念,不断为底层百姓发声、为被拐卖儿童奔波、为免费教育呼吁,因而遭到中共广东当局的打压。

    另一名被抓捕的民主维权人士范一平,多年来一直参与中国民主维权运动,因此受到监控,每到敏感时期,就被限制人身自由。范一平毕业于军医大学,曾任外科医生,后来从商,是官二代。1998年,范一平因接待秘密回国的异见人士王炳章,并帮助异见人士王希哲流亡美国,被判刑3年;2014年“六四”25周年前夕,广州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对范一平刑拘15天,并搜查其寓所。

    从目前可见的有限信息来看,湖南长沙的富能案与广州的“11.12大抓捕案”都是国安部门一手制造的所谓“颠覆国家政权”大案。而整个办案的秘密暗箱化操作如出一辙。这案件办理过程中被羁押当事人的一切司法救济权,如律师会见,家属告知,通讯权,健康权等等基本人权被剥夺殆尽,整个案子进展外界完全无法得知,甚至是否判决都不告诉家属。

    从长沙与广州被拘押的这些人士来看,他们都是对中国有着深厚的爱国情怀,对社会有着强烈的责任感,热心公益,为推进社会进步与人权改善而上下求索,长期不懈努力。这样一批人聚集到一起想做些对社会有益的事,于是就招致了国安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拘押。

    从中共国安热衷于制造长沙、广州这种颠覆政权性大案来看,中共当局仍然停留于地下党的夺权思维中,将社会一切追求公益,保持良善,心怀正义而不肯完全屈服于极权统治的人士一概视为威胁极权稳定与延续的敌人,进而抛开一切法制,采取所谓阶级专政的手段来予以镇压,于是屡屡制造出各种群体性颠覆大案。

    中共当局因为与人类的正义、良知、人权、法治等等普世文明为敌,而将天下一切追求普世文明者当作自身统治的威胁,进而苦心孤诣地制造出种种颠覆政权性冤假错案,来意图剿灭一切坚持普世文明价值的力量。中共当局制造“长沙富能”与广州“11.12大抓捕”的行径,不仅公然违反自己的宪法及国际人权准则,而且也是公然挑战人类文明底线,践踏人性与天良,因此必然遭致人类文明的唾弃。

    民生观察 2021年3月15日

  • 由常玮平遭酷刑看厦门案的违法侵权

    陕西人权律师常玮平因出来揭露被监视居住期间遭受的酷刑而再度被陕西宝鸡国保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常玮平是因2019年12月参加朋友们在厦门的聚餐而被拘押。由常玮平第一次被拘押期间的遭遇,可以看到中共当局在厦门案专案办理中滥施酷刑违法侵权的行径。值得世人持续关注!
    常玮平律师2019年12月8日参加了国内一些朋友在厦门的聚餐活动。2020年1月12日晚10时左右,在西安自己的住处被警察带走。13日,宝鸡市司法局注销常玮平律师证。14日早8点左右,常玮平妻子接到宝鸡高新分局国保大队电话,被告知常玮平因危害国家安全,已经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月21日下午5点左右,常玮平获释回家。1月23日,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作出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常玮平取保候审的决定,并以不可离开取保候审地为由,限制常玮平离开宝鸡。

    2020年3月15日开始,常玮平每日录制一个生活日志短视频,取名“趣宝日志”,并开始上传到名为Danny Crane的个人YouTube频道。到2020年10月14日晚,常玮平在趣宝日志的209期末尾表示,“今天宝鸡的国保还是在六营村见了我一面,考虑到当前的形势,我明天会对我今年的事情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发布”。10月15日晚,常玮平表示身体不适,推迟发布声明。10月16晚,趣宝日志第211期,常玮平做出声明,披露自己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遭到了酷刑。“我被锁在宝钛宾馆招待所的房间的老虎凳上,每天24小时,10天的时间,这是一种极端的酷刑。对我造成的伤害是,我右手的食指和无名指到现在依然是麻木的、没有知觉或者知觉不正常。”10月22日,常玮平再度失联。当晚,常玮平的妻子接到宝鸡市张姓警察的电话,称“由于常玮平违法犯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1月3日,常玮平家属收到宝鸡警方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涉嫌罪名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从常玮平第一次因厦门聚餐案被指定住所监视居住遭到酷刑来看,第二次被陕西宝鸡警方指定住所监视居住应会遭受比第一次更严重的酷刑。而警方利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拒绝律师前往会见,而从常玮平父亲在反复抗争后得到的一次短暂会见情况,可以看出常玮平遭受了难以想象的酷刑。

    据常玮平的父亲会见后披露:2020年11月25日下午,我在高新分局隔壁的马营派出所见到了玮平,进去的时候玮平已经在一张桌子前坐好,总共不到十分钟的时间里,我们父子相隔一张桌子而坐,玮平身后有两名穿黑色制服的武警站岗,我身后有四名警察,房间外面还有七八个穿便衣的。这样的场景不由让人悲从中来,父子俩相对而泣,玮平瘦了很多,双眼通红,面色疲惫,说话语速很慢,他说让我不要在网上发东西了,没有用。也让我转告他的妻子不要发声,好好上班。转告他的岳父母保重身体,不要为他的事奔波了。这些话我当然不信的,他怎么这么清楚外面的事?而且他是一个律师,语言表达能力很好,说话一直语速富有激情,今天他语速慢的如同背诵一样。这不是他真实意思的表达。会见结束,让我先走,玮平继续坐在那,当我走出那个房间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他吼破喉咙的喊着让我和他妈好好活着的声音,但我已经看不到他了。

    如此情形,让常玮平的父亲感觉:“这是在交待后事吗?凄厉又惶恐的声音让我瞬间崩溃了。”

    稍有常识的人都能从常玮平的父亲会见记述中看到常玮平身心遭受着巨大的折磨。依据联合国有关酷刑定义为:“酷刑”是指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对照常玮平的情形,显然,常玮平遭受了酷刑。

    几位朋友相约在厦门吃个饭,期间谈论一些对人生、天下、社会的看法,居然就被定性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可谓滑天下之大稽。然而,中共当局就是这样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通过酷刑来成就它们需要的政治大案,以威吓天下,打击公民社会。

    由披露出来的常玮平酷刑遭遇,我们可以想见到被中共当局定性为厦门聚餐主犯的许志永、丁家喜两先生必然遭到了更甚的酷刑。因为他们至今不被律师会见,不得与外界联系,被隐瞒姓名羁押于临沂下面的监狱,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样惨无人道的事情,才需要如此掩盖隐瞒,阻绝与外界任何音讯联系。所以,文明世界关注中国人权状况的机构与人士,都不可忽视许志永、丁家喜的遭遇。

    中共陕西当局对常玮平的酷刑,暴露出中共厦门聚餐专案组执法中的种种违法侵权,也让外界看到厦门聚餐案中被羁押的许志永、丁家喜、常玮平们正遭受的非人虐待。中共当局在厦门聚餐案中的行径,严重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人权捍卫者宣言》、《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等等,因此,民生观察严正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无罪释放常玮平、许志永、丁家喜等因参加厦门聚餐被羁押人士,追究办理厦门聚餐案中实施酷刑迫害的个人及部门的法律责任。

    民生观察 2020年12月14日

  • 从“准备信访罪”看当局违法侵权的维稳

    多年来,中共当局在维稳旗号下肆意践踏人权违反法制的行径可谓罄竹难书,然而,各级政府多以种种借口掩盖违法侵权而不敢明目张胆对外宣讲。日前,河北省三河市政府网站公开一桩因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前被处罚的访民的信息,公然将宋姓访民“乘公交车前往北京准备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定性为“严重扰乱了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决定对宋某某行政拘留五日。”使中共公安维稳部门长期来操持的”准备信访罪“摆上了台面。

    据三河官网11月1日报道:2020年10月26日,我市公安机关对违法信访人员宋某某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宋某某,燕郊镇人。2020年10月26日宋某某明知信访诉求已经得到燕郊镇政府的答复意见,拒不按照法定途径解决问题,相关信访问题不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不听从答复指导意见,以相同理由乘公交车前往北京准备到国家信访局上访,严重扰乱了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2020年10月29日,我市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决定对宋某某行政拘留五日。

    从该报道可以清楚看到,宋姓人士只是坐车前往北京准备到国家信访局上访,也就是说还没有到国家信访局真正实施上访,这如何就得出扰乱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呢?更何况公民信访是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如何就成为了犯法?

    三河官网这则消息让稍有点法律常识者读来都感到滑稽,认为是在游戏法律。然而,这种维稳下的所谓”准备信访罪“却是中国社会的常态,广泛长期滥施于全国各地。如“民生观察”针对日前中共五中全会维稳控制访民的部分统计——《十九届五中全会前后,全国各地访民被维稳情况汇总》,便可看到中国大地这种“准备信访罪”已经泛滥到了何种程度。

    从民生观察汇总的情况可见,这些被绑架、殴打、遣返、拘押的访民,都是要么在路途车上,如:2020年10月20号重庆肖成林在郑州K508列车上被他们当地政府强行拦截下车,目前情况不明;2020年10月27号,黑龙江省同江市访民刘淑玉在秦皇岛铁路被公安抓住,不让去看病,被拘禁在清长青乡派出所不让走。要么就在租住地被便衣绑架,如“2020年10月25日,谭敏在北京的租住屋内被警察带至北京市久敬庄接济服务中心。当天被弄到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家场46-3号,在这里谭敏的手机、身份证、现金被强行搜走。26日18:06分,谭敏被强行乘坐Z95次列车。27号中午到梁平站,警察用警车把谭敏从梁平强行带到华岩派出所调解室,直至28号0:30分左右离开,谭敏被搜走的物品亦没有归还。”、“我是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西郊居九组70号的张岳兵,2020年10月20日下午5点多,在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京良路向北500米左右的长韩路上手机、驾驶证、钱包及公交卡等被多名不明身份人员抢劫暴力毒打并绑架上苏F007号车(还有字母记不清了)。10月21日早上6点多,下东城高速至如皋市龙游水利风景区如城水利站黑监狱处,被五名不明身份人员再次暴力毒打,脱我两件上装和鞋子至我光脚全身都各1件,使我躺在冰冷地砖上,本人绝食绝水抗议至24日晚11点左右,才送我到租住地。今天28日早上9点半后我下去修电磁炉,下面有5人拦住我不让出去,我9点34分报警后经多次向南通110指挥中心举报推促,才于10点半左右出警到场但并未制止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行为。”还有更多的就在家中遭致控制,如“10月28日重庆肖建芳在家中被派出所带走了。”

    从全国各地被政府列入信访黑名单的人士在五中全会前纷纷被从家中、车上、租住地绑架带走控制,显见他们并不是到国家信访局门口上访才被当局控制。由此看来,中共当局将这些人都定成了“准备信访罪”,认为他们可能要去信访,于是就进行暴力控制。这种将根本没有发生的事主观认定成可能发生而实施处罚的行径,是完全滥用了刑法的“预备罪”。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刑事法律才有预备犯罪,而行政法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没有预备违法要受处罚规定。《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中明确规定:“行为人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不予处罚。”

    而刑法中的预备犯罪,即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对照这种刑法的预备犯罪,可以看到中共当局事实将全国所有被划定的维稳对象都当作了“预备犯罪犯”,对那些因冤情上访者则采取围追堵截,将认定的“准备信访”当作正在信访且已经扰乱社会秩序来处罚。全然不顾公民人身自由权、言论自由权、信访权等等基本宪法权利,也不顾及法律追究的事实与结果。

    中共当局如此大肆以维稳名义,将一切认定的如上访维权、独立异议等等不顺服于权力的人士,当作预备犯罪来防范、控制、迫害,公然侵犯人权,完全无视法制,使中国社会陷入蛮荒时代。中共当局如此行径与世界文明相左,与历史潮流相背,也与自己宣称的建设法治社会相反,所以必将受到历史与正义的唾弃。

    民生观察 2020年11月2日

  • 从大批药品移出医保看权贵劫掠下民生艰困

    中共党魁习近平上台掌权后掀起了为巩固权力的反腐败运动,一度赢得不知情的老百姓的不少拥护,然而,几年下来,中共权贵集团不断推出的各项事关民生全局性的教育、医疗、养老等等政策,使民众陷入日益贫困无助与被绑架劫掠的状态,中国大陆民生急骤恶化,已经日趋接近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前的水平,甚至大批因病返贫而债台高筑家庭要么选择放弃治疗等死,要么被债活活逼死,或者走向自杀。

    从“中国产业信息网”2020年6月18日报道: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至少有1400个药品被调出地方医保目录,不再享受医保报销。

    如,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消息称,湖南有168个药品被调出医保目录;再如,山东潍坊市消息,自7月1日起将脑苷肌肽等9种通用名药品调出医保目录。此外,潍坊市于7月1日上午8:00起已将潍坊市医保目录中对应的的117个药品注销。据悉,被调出医保目录的9种药品,是此前山东省医保局已发布通知要求统一调出省医保目录,即国家重点监控目录品种,潍坊市此次将这9种药品调出医保,也是跟随省目录的变化调整。另据报道可见,部分省市地方医保清理名单如下:云南(335个药),吉林(192个药),天津(79个药),河北(171个药),安徽(358个药),西藏(76个药)等等。

    按中共党国医保局要求,地方增补医保目录中的品种,要求在3年之内分批调出目录,3年清理品种的比例分别为40%、40%、20%。若今年的清理比例没有达到40%,可以预计,明年和后年将是各省清理原增补目录非常关键的两年。从目前的情况看,各省都做到了重点监控目录药品率先移出医保目录,有的地区直接公布了调出医保的省增补品种名单,并明确调出时间节点。有不少省份已开始启动地方医保清理工作,例如上文提到的湖南已调出168个省增补品种。虽然有部分地区还未大面积启动清理地方增补品种,但随着时间的推进,前面不做后面做,按国家医保局的要求,所有地方增补品种在3年内清出医保是早晚的事情,地方医保目录终将成为历史。

    从中共如上官媒消息可以看到,今年来,中共当局在事关民众医疗生死问题上,推出了一系列将曾经可以报销的药品移出医疗保险的政策,将大批的药品定为市场外非医保用药,使得民众医保日益成为了一个名存实亡的虚空的外壳,民众普遍感觉看病就是遭遇一场抢劫,并且是抄没家财,连坐亲友的大抢劫,使大批家庭因病贫困,甚至常常债台高筑,累及满门,祸及三亲六眷。以致有的人因不愿连累家人而在得病后要么不治,拖到死期,要么出走,远离亲人而自生自灭,甚至屡屡出现确诊病人跳楼自杀现象,可见大陆民众深陷在谈病色变的绝望与痛苦中。

    仅就涉及千家万户的糖尿病,就可以看出中国大陆目前民生艰困状况。中国大陆曾经可以报销的糖尿病药品,现在已经基本上没有可用的药得到报销了,而给予报销的药品又都是些没有治疗效果而价格低下质量劣质的药,这样就逼迫糖尿病患者要么选择接受医保药品,承受痛苦等死,要么自己掏钱购买非医保报销药品,在为了苟活几年的情况下,中国大陆于是出现大量的糖尿病人家庭急速返贫。而据中国官方报道,中国大陆糖尿病人数极其巨大,波及家庭极其众多。据中国大陆官方媒体披露:近年来,国内糖尿病患病率呈逐渐攀升趋势。据调查数据显示:“在我国20岁以上的人群中,男性和女性的糖尿病患病率分别达10.6%和8.8%,总体糖尿病患病率为9.7%,由此,推算出全国糖尿病总患病人数约为9200万人。”2019年中国糖尿病患病人数约为1.16亿人,中国已成为全球糖尿病患病人数最多的国家;与此同时,糖尿病患者数量仍在持续快速增长。预测2040年中国糖尿病患病人群数量将达到1.51亿人。我国胰岛素市场增长速度也超过了全球平均增速。

    在涉及如此众多家庭的糖尿病问题上,中共当局果敢作出抢劫决策,置数以亿计糖尿病人及其家庭于生死线上,要他们作出要么掏钱活命,要么痛苦等死的艰难选择。这事实就是一场以绑架民众生命来进行的抢劫,是赤裸裸的权力谋财害命。

    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广大民众医保药品被移出同时,中共权贵集团们高昂的公费免费医疗却大行其道。如官媒报道《一次住院300万的震撼》:“公费医疗造成的浪费不亚于餐桌上的浪费。”山西一家三甲医院的副院长说,享受公费医疗的一些领导干部本人往往要求用最好的药,医院也会给其推荐最好的药、最好的检查、最好的服务等。前几年,有一位退休省级干部住一次院花费就高达300万元。(8月15日《重庆晨报》)

    从各方披露的消息可见,如上那种退休省级干部住一次院花费300万还是少的,相对于中共集团中的众多部级与副国级正国级权贵,每天的花费数以百万计也属常见。据中共官方媒体报道,在一个经济并不发达的省会城市的一个区,2009年的公费医疗财政支出为5800万元,2010年为7200万元,增速超过20%。一个县市区一年公费医疗财政支出动辄几千万,那全国的公费医疗财政支出数据多么惊人便可想而知了。另有中共媒体都不得不承认中国每年80%的医疗费用都为高干花费。据中科院几年前的研究数据显示,中国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中,80%是为了850万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的;另据监察部、人事部披露,全国党政部门有200万名各级干部长期请病假,其中有40万名干部长期占据了干部病房、干部招待所、度假村,一年开支约为500亿元。

    中共当局一方面将大批事关普通民众生死的药品移出医保目录,让民众为了保命而倾家荡产,一方面将无底的天量医药花费于中共高干治病疗养上,这种以医疗活命来绑架盘剥抢劫14亿民众钱财,以供养中共极权统治集团穷奢极欲的行径,彰显出中共极权统治在民生上虚伪与邪恶。由此可见,中国民众要想活得象个人样,就必须挣脱极权统治的枷锁,否则一切民生都是空话,民众的生死只能成为极权绑架榨取的绳索,而其他一切人的尊严与人权都是幻想。

    民生观察 2020年10月9日

  • 从长沙富能案看“政法姓党”下执法文革化

    长沙富能案被拘押人士程渊的妻子施明磊于9月11日前往长沙市中级法院问询案件进展情况,从主管该案的法官赵喆电话中确认该案已于上周开完庭,该法官并在电话中公然声称该案是“公开审理”及“保障了当事人的一切权利”,而身为案件当事人的妻子居然没有得到开庭通知,并家属委托的律师从未被允许介入该案,且官方指定的律师姓名都不让家属知情,如此开庭居然说公开还保障了当事人权利,这不仅是公然无耻撒谎,而且完全抛开一切执法程序与法规,是赤裸裸地以文革阶级斗争的专政来代替执法。

    据被控“长沙富能颠覆案”当事人之一的吴葛健雄的律师吴有水于9月10日前透露,由官派律师陈汝超方面得知,富能案已于上周在长沙市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并且庭审已经进行完毕,但没有通知家属,也没有判决书。

    9月11日,施明磊在律师陪同下带着女儿去长沙市中院问询案件进展,希望确认开庭信息是否属实。法官赵喆和黎军副院长仍然拒接电话,办公电话连书记员也不接,打刑庭电话称不知该案情况,要他们联络赵喆。施明磊一行没有等来赵喆法官,并且被一群法警围堵,不让谢阳拍照。

    最后法警负责人打通赵喆电话,确认上周已开完庭。随后,施明磊一行去了长沙中院立案庭查询窗口,查询案件进度,工作人员分别输入“程渊”,“刘大志”(刘永泽),“吴葛健雄”三人的名字,搜索结果一片空白,称该案根本没有录入系统,工作人员也表示自己不知道。

    面对如此情况,法警负责人竟然转告主管该案法官赵喆的话称该案是“公开审理”的,“保障了当事人的一切权利”。

    施明磊觉得太荒唐,她在推特上三问赵喆法官:一是她下载备份了中院网站上赵喆接手该案以来的所有案件公告,没有该案的任何记录;二是程渊的辩护律师张磊、谢燕益都没有上庭,当局却叫公开审理;三是开庭没有通知家属,显示案件完全是黑箱作业。

    长沙富能联合创办人杨占青认为,此案表明当局对公益人士的迫害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连家属也不通知开庭时间,完全秘密开庭,这是在以前的公益维权人士被打压案件中还没发生过的。

    杨占青觉得这一方面表明了当局在对公益维权人士越来越仇视的趋势上更是变本加厉,另一方面也可能有一些具体因素导致的,比如可能是程渊、刘大志、吴葛剑雄三人遭受酷刑导致身体健康问题,当局不敢让家属知道,就不通知家属开庭信息,避免家属参加和外界知晓,或者可能是当局连庭审的基本程序表演也懒得做了,完全强审强判,就不愿让家属看到法官、检察官和官派律师的严重违法行为;还有一种可能是程渊、刘大志、吴葛剑雄三人坚持不配合他们庭审表演,法院担心三个人当庭翻供,就不敢通知家属参加。

    “长沙富能案”中被拘押的程渊、刘永泽及吴葛健雄,长期关注残疾人权利议题。程渊更是资深的公益法律人士,曾推动多宗关于乙肝及艾滋病歧视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性诉讼。

    2019年7月22日三人被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为由刑拘,在被羁押一个多月后于8月26日被长沙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经长沙国家安全局数次违法延长侦查期限。

    拘押程渊当天,程渊的妻子施明磊被办案人员违法采取戴黑头套、手铐、连夜审讯20多个小时,还被警方拿程渊女儿要挟以使其屈服,并且随后对施明磊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扣押其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包括证件、手机、电脑、医保卡、银行卡,并在第二天冻结了施明磊的银行账户,导致其接下来的几个月不得不为生计问题疲于奔命。程渊的哥哥因在推特上质疑此案而被警方两度传唤。

    富能案三公益人士自刑拘至今未能见到家属聘请的律师,并且家属聘请的律师还遭官方强行解聘,官方强行为当事人指派律师,代理该案件,而官派律师的资料信息一直拒不告知家属,承办该案件的法官对家属一直避而不见,令家属求告无门十分无奈。

    程渊妻子施明磊依照法律程序,一年来多方向有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但均遭无声回应。在历经一年多的长沙国安等执法部门完全黑箱化作业后,长沙检察部门居然秘密将案件起诉到了长沙中级法院,并于7月中旬秘密召开了没有家属及其委托律师参与的秘密庭前会议,且于9月上旬在不发开庭公告,不通知家属,不告知家属委托律师情况下秘密开庭审理。

    从长沙富能案三公益人士被拘押,家属被连坐,到不许聘请律师,不许家属与律师会见,不许通信联系,拒不依法对家属及外界透露任何案件进展情况,主理法官拒不回应家属咨询,拒不会见家属聘请的律师等等整个过程,可以看到长沙执法部门完全抛开了中共自身颁布的执法程序与法条,整个案件办理中没有丁点法律的影子,只有文革时期阶级专政无法无天的胡作非为。

    值得外界高度警惕的是,长沙富能案并不是今天中国执法中的特例,因为近年来正在办理中的余文生律师案,覃永沛律师案等等案子,都是没有任何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的痕迹,都是完全抛开中共自身颁布的法律如律师会见,家属联系,对外公告等等程序规定,而是完全黑箱化作业,是典型的文革砸烂公检法司后的阶级专政作派。由此可见,中共极权统治当局今天事实已经完全步入了抛开一切法制而镇压一切不甘被奴役人士的阶级专政时代,恢复了文革只讲斗争不讲法制的习性。

    应该看到,中共当局今日如此野蛮赤裸裸抛开法制恢复文革阶级专政习性,是与中共党魁公然要求政法姓党紧密相联。中共党魁习近平上台后,公然发出政法姓党、媒体姓党,一切服从党等等以党的名义专政的口号,事实就是向世界宣示党意志就是一切,中国统治由党的意志决定而不是法律,这就明示着中共极权集团完全不顾文明世界的人权、法治、公平、正义等等准则,一切惟中共集团意志为准则。

    长沙富能三公益人士被中共集团完全抛开法制整个黑箱造案的事实,向世界宣示着中共极权集团已经完全步入了砸烂公检法的文革时代,今日中共的公检法已经完全没有维护公平正义的执法的成分,只有充当中共极权统治集团打手的阶级专政角色。对此国人及文明世界应该保持清醒认识。

    民生观察 2020年9月13日

  • 从涉土地拆迁上访看信访制度的缺失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并无上访制度,只有信访制度。信访是“人民来信来访”的简称。维基百科这样解释,信访按照官方定义,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政府,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反映冤情民意,或者官方(警方)的不足之处,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等。以上这个说法,在历次颁布和修改后的信访条例中都有相同和类似的表达。不过我们可以从官方将其称作信访民间称作上访察觉其细微而重大的差别。官方指出信访的主要方式是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不过是书信在现代技术条件下的衍生),在一系列方式最后才用了一个走访这个词。这个走访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上访。排序在最后体现了制度设计者们的无奈与机心,他们既不希望被指摘为剥夺人民的权利,因为中国宣称人民当家做主,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他们也知道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下,民众捍卫权利的行为很可能是无法完全满足,甚至对政治制度带来无法接受的后果。

    许多研究者对信访制度和上访现象做了较为深刻的研究,并得出了迥异的结论。据我看来,这不是最重要的。因为信访制度本身就具有它诡异的出身,它就像生物进化论上处于断层和突变的一个物种,你要用常规的分类方法去了解分析判断它,肯定是不行的。不过这里我们不再纠缠于制度的缺陷以及存废的问题,因为这是一个更大和争议更多的问题。我认为,理论和制度层面的东西在纠缠不休时,社会学的研究,具体案例的分析也许可以加深我们对该现象的了解,从而为明智的选择提供有益的帮助。

    笔者从《访民数据》这个资料出发,选择涉土地和拆迁上访作为研究对象,原因是,一,上访的原因和理由很多,包罗万象的分析势必耗时耗力巨大,笔者力有所不逮。二,改革开放以来,涉及土地和拆迁引发社会矛盾较多,上访围绕土地拆迁方面的数量也较其它方面多,适合于作为一个研究对象。三,虽不能以涉土地拆迁上访来完全评价信访制度,但是上访者的遭遇无疑会很大程度上折射信访制度以及在现实中的操作和实效。

    《访民数据》中涉及土地和拆迁案例,在访民数据现有的132名访民中,有59人是涉土地拆迁的访民,占总数的44.7%。在由于有些案例中,有些访民由于利益相关,亲属一起上访,所以实际案例只有88个。涉土地拆迁案例36个,占总数的40.9%。由此可见,涉土地拆迁上访不管是案例数还是参与上访的人数都占了总数的四成,成为上访中最大的一块。

    我们同时还得解释一下我们如何选定涉土地拆迁上访案例的标准。一般说来,就是只要一个访民因为土地被占,房屋被拆迁,不管是农村的耕地林地,还是城乡的宅基地,不管是旧房改造,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涉及土地房屋而上访的,我们都列为这里所说的涉土地拆迁上访案例。另外,有三个案例,虽然看似跟土地和拆迁有区别,一个是河北滦平县李淑贤案,她上访的理由是2013年村土地配套工程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将她自留地里的四,五百棵杨树砍掉,并且未给与适当的赔偿。虽然,她并无土地被占,但是她却是土地拆迁的受害者。这个案例符合由于土地的开发征收给他人带来侵害而未做合理赔偿由此产生上访这个基本特征。另一个就是河南内黄县冯改娣案,从表面看,这个案子似乎跟土地拆迁没有直接关系,而她的诉求也不是针对土地和房屋,而是她的女儿两次被闯进家里的工作人员吓得癫痫病复发加重,索要治疗费用。但是考虑到两次事件都发生在盖房子和扩建的时候,政府工作人员闯进家里的目的也是跟房屋有关,所以我们也将这个案子收录为涉土地拆迁的上访案子。四川凉山州徐开芳虽自己没有涉土地拆迁方面的利益受到侵犯,但是他作为基层教师和政协委员写了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提案,由此受到打击报复,福利房被扣且被教育局领导殴打,甚至被教育局长以再告就是死相威胁。这个上访案例通过涉及经济适用房提案的遭遇,说明房屋土地拆迁政策的敏感,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弹,民众哪怕是政协委员都不能触碰甚至合法提出意见,更不用说保障权利了。因此我们也将这个案子列为涉土地拆迁案子。至于河北阜城县刘瑞生与邻居因宅基地纠纷认为法院判决不公而上访,笔者认为虽涉及土地房屋,但跟一般财物纠纷没有区别,所以不将其列入其中。

    我们从《访民数据》可以看出,涉土地拆迁上访的时间跨度很大,最早的是湖北赤壁市的洪运周,他因为库区移民山林被占在1981年前就开始上访,至今已39年,而他的诉求至今尚未彻底解决。上访超过三十年的访民有三人,除洪运周39年外,四川成都新都区的韩永会和山东禹城市的李玉明上访的时间都有31年。上访时间二十年以上的访民有四人,分别是四川乐至县的龙和生23年,四川自贡的刘正有25年,他今年2月已经去世,广东珠海市陈风强、陈风明兄弟20年,上访时间在十年至十九年的人数最多,达34人。上访时间五年至九年的访民有16人。一些访民具体开始上访的时间我们难于从资料中得出,我们会根据他最早受到的处罚和处理来推出,但即使这样我们也难以得出大概的数字。比如云南昆明市的访民王远英,我们只看到公安机关在2018年对她得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描述她当时已经20多次到北京天安门、中南海等地上访,26次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治安大队、府右街派出所对其进行训诫。考虑到云南跟北京的距离长达2500多公里,而且可能还有一些上访并未被抓获训诫的时候,因此我们认为她上访的时间应该在十年以上。

    可以想象,这些访民为上访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因为你不但要有专门的时间,这些时间你不得挣钱养家,你还得买车票,吃住都得有开销。现在的信访条例将到北京上访视作违法行为,等待他们的不会是青天大老爷,除生活的不便艰辛,警察、黑监狱也在等待他们。回到家中当地政府也会将其视为抹黑捣乱分子,甚至会采取敏感时期限制自由不准外出的做法。长时间的上访对访民这样底层民众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负担。这个几乎不用列举,点开表内的连接,几乎每个访民特别是那些时间长点的访民,他们的时间精力基本都在上访或无休止的各种拘留、黑监狱、劳教、监视居住或者服刑上。

    《访民数据》里的访民是一个明确界定的访民,不是指采用书信或类似方式,比如电报,传真,电子邮件进行信访的访民,甚至也不是到所在的县市或省会城市走访,而特指到北京上访这样一个形式。当然,他们在到北京上访前基本都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有些还提出了诉讼,但他们觉得结果不让他们满意,有些特别是土地拆迁很多都是政府主导的行为,涉及此类维权进行起诉很多时候法院会明确告诉不予受理。比如上海陆立眀,2003年6月11日相关部门批准陆立明所在的民星东南小区拆迁。陆立明家祖传私房也被列入拆迁范围。但拆迁房只答应安置陆立明一户,对其他陆氏兄妹继承份额不予安置。对此陆立明拒绝签署拆迁协议,并起诉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法院不予受理。2006年1月13日,区政府为了配合上海星云房地产开发商完成拆迁,建设商品房,出面强行拆除了陆立明弟兄6人和母亲共同继承的房产,导致陆立明上访。这个情况跟诸如下岗职工等一样,涉及政府行为以及群体事件或者被认为有害稳定,法院明确表示不会立案。认为权利受到侵害的人们别无他法,就采取到北京上访这条途径,企图高层的关注会解决他们的问题。

    上访是一件艰难的事情,特别是到北京上访被认为是危及稳定和谐,越级上访更是违背法律的。许多人上访的地点除了国家信访局,还会选择在天安门、中南海、中央部委等地方上访,甚至会采取拦截车辆、堵塞交通、示威游行、散发资料等方式,特别在有重大活动或者接待重要外宾时更是访民上访的高峰期,由此,虽给政府方面带来压力,但同时也被视为高危人群。中央自下一直将是否有来京上访作为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一个指标,甚至是一票否决。因此,地方官为了政绩与驻京截访人员勾结,截访也成为一个产业。地方政府付给北京截访者一笔不菲的费用,北京的截访方将截下的访民交给地方政府,不将上访数据上报,不会影响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不过访民落在截访者手中,遭遇却是很惨,饿饭,打骂是经常的事情。

    《访民数据》里有一栏是是否有被酷刑,这个酷刑不仅仅是肉体上的打骂,我们也按照程度将由上访导致的对一般的对自由的剥夺以及严重的处罚两类列在里面,因为上访既然是人民天然的权利,也是法律允许的救济措施,由于行使权利而受到惩罚,哪怕是行政或司法机关作出的,也是一种邪恶。一般的对自由的剥夺主要有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非法拘禁三种。许多参与了群体性的上访,被截访后都会受到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时间在15天以下。刑事拘留本身是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处罚,一些访民由于被认为有过激行为,为了解决麻烦,就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不过许多时候由于证据不足或者其它原因会在刑事拘留期满释放或者改为监视居住,这个也可以视为对不听话访民的一种警告。非法拘禁指的是在截访后关在黑监狱等待接访以及接访后在当地扣留,办学习班,和当地政府在敏感时期,为了避免上访,将访民强制限制在一个地方不准外出,有时这种非法拘禁时间长达几个月或一年多。这种方式访民称作非法拘禁和绑架,因为这期间不会给你任何的法律文件就限制了你的自由。严重的处罚指的是对访民处以劳教和劳改。劳教虽名为行政处罚,但由于其可以处以三年以内的处罚,劳教决定不需要法院判决,只需要公安局自己就可以做出,而且劳教场所的环境更差,访民往往在里面受到更为苛严的对待,所以劳教制度在被取消前一直担当对付难缠访民的急先锋。劳改也就是刑事判刑,对访民主要采用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敲诈勒索罪等等。

    在《访民数据》里面,我们可以看到在59个涉土地拆迁访民中,有28个访民明确表示自己受到肉体酷刑摧残,有一些造成终身残疾,四川韩永会被打终身残疾,湖北武汉孙春秀被打断五根肋骨。二人(河南南召县贺立顺,辽宁沈阳刘振)在看守所死亡,贺的三名家人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看守所宣布刘自然死亡,但儿子发现尸体胸口淤青内陷,提出尸检被失踪。一人(黑龙江贾瑞峰)在服刑期间死亡。一人(陆立眀)在上访中多次被精神病。25人被行政拘留。20人表示自己受到黑监狱,学习班,绑架等各种非法拘禁。6人被劳教。有34人被判刑,其中16人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4人以其它罪名判刑,4人的罪名既有寻衅滋事罪,也有其它罪名(不是一次判处的)。需要提醒的是许多访民经历了这数种酷刑。值得注意的是他们普遍表示看守所,拘留所,黑监狱和劳教场所是打人和折磨人最厉害的地方。工作人员包括警察经常自己或唆使牢头狱霸打骂访民。经常以罚站罚跪教训人,以及吃不饱不给水喝,冬天不穿冬衣在户外罚站,夏天任由蚊虫叮咬等折磨人。广西天峨县韦亚妮表示,她“在劳教所被用手铐铐起来,然后脚尖着地吊着。被绑在床上,例假期间被扒光衣服,被殴打,给穿束身衣手脚捆绑得紧紧的,坐也坐不了只能站着。广西几乎一年四季都有蚊子,不给蚊帐,也没有其他祛蚊虫的措施,被叮的全身是包,奇痒无比。因为毒性存留体内,出来一年多后才慢慢不痒了。在里边有多种多样的体罚,面壁思过是其中一种。整天整天让站在离墙壁一米远的地方面对墙壁。”劳教所规定了超长劳动时间和超强的劳动强度,完不成任务就将受到惩罚。韦亚妮表示,她们“全体加班劳动,从早上5点半到晚上10点,有时到晚上12点甚至天亮。伙食很差,有时1年多不让购物,营养严重缺乏导致浑身水肿。总之忍受的是生不如死的折磨。”四川西昌曾广秀表示自己在拘留所多次遭到殴打,在劳教感化期间胸腔颈椎变形,因完不成规定任务被加教8天。这些酷刑很多种,许多都是超出法律之外的,其目的就是胁迫这些访民放弃权利停止上访,比如新疆张建华:“种植的两千亩地因使用伊犁州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除不合格除草剂导致药害全部绝收,为此起诉到昭苏垦区法院,可法院在被告没有任何反驳理由和证据的情况下作出了违法,违纪一边倒的民事判决,举报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直申诉都没能得到合法的解决,举报人有寃无处申只好到北京申诉”,为了将其家人逼出办学习班,“昭款垦区公安局的民警穿着便衣估计20人左右把我家团团围住,楼上楼下,楼道里全部都是便衣,进出的人全部都要盘问,24小时守候,把举报人张建华家的水,电,暖全部停了困其三天三夜逼其出来到学习班,被困人员还有举报人的前夫和70多岁的老母”。

    一些访民对拆迁手续表示质疑,对补偿额太低不满进而上访,会被认为是恶意的犯罪。比如江苏常州市姚宝华,2002年开始,常州市政府以建设开发区为由征用村民土地兴建大批商品房。因征地部门缺乏相关征用手续和补偿额度偏低,姚宝华开始带领村民维权。钟楼区人民法院2014年3月14日开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中称:被告人姚宝华、刘勤凤、姚纳新以获得非法收入为目的,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以征地不合法、补偿不到位、安置不合理为借口,采用阻碍施工的方法,使开发商蒙受停工损失,迫使与其无利益关联的开发商与其进行交涉,强行索取开发商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最后判处他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上访本是民众用于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方式,属于一种行政救济措施。一般说来,上访是民众觉得权利受到侵害,当地政府无法解决,而且这种侵害很可能就是当地政府或者在当地政府官员支持纵容下造成的,民众既不可能从当地政府那里,也不可能从当地法院那里得到他们认为公正的结果,于是才采取上访这个途径。那么上访到底有用吗?我们上面从数据中看出上访对当事人是一个多么艰难和代价巨大的旅程,那么总得有相应的收获吧,不过我们从访民数据中得到的结果却让我们失望,36个涉土地拆迁案例中只有两个案例的访民表示他们的诉求得到部分解决,一个是湖北洪运周表示他们反映得事情得到部分解决,但是他又说:“现政府拿出不管前任的霸道作风,再一次对洪运周的个人权益做出新的侵害行为。”一个是四川乐至的龙生和。所以从严格意义来说,这些上访的成功率为零。即使将两个部分解决案例算作上访的作用,这个成功率按照案件数也只有5%,按照访民人数则只有3.4%。这个数字让人觉得上访真是一件费力巨大成效低微的方式。

    当然,从《访民数据》来研究上访制度难免有自身不足之处,这些我们也需考虑。首先,由于种种原因的限制,特别是当前将越级上访赴京上访视为违法将这些访民视为高危人群,有关访民资料的收集相当困难,案例数量相对较少,由此必将给研究结果带来影响。因此加大收集资料的力度扩大收集渠道,是进一步研究的前提。第二,这个研究不是对上访制度全面的研究和评判,也不是企图改革上访制度。要注意到我们收集的资料带有它自身的特点。一些简单的短期的信访诉求可能由于在早期通过一些方式得到解决,而没有进入公众视线,由此我们也要有足够的警惕,防止以偏概全。当然这些都需要相应的资料和研究来支撑。

    上访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和制度,公正的寻求和对民众疾苦的关心绝不只是法律的规定和宣传口号。上访和访民现象得出现不是偶然,绝不仅仅是刁民无理取闹,也不是天恩浩荡的展示。这个研究只想将上访的某个侧面展示出来,随着资料的收集完善研究的深入,相信我们才可以更为准确的描述以及正确对待上访。

  • 中共系统性践踏人权摧毁文明价值

    日前,中国大陆媒体披露了中共官方对两起学生处理的决定:其一是2020年7月19日,中国科学院大学发布通报:2019级硕士研究生季某某在2020年3月到6月间,多次在境外社交平台发表涉及南京大屠杀等错误言论。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给予季子越开除学籍处分。其二是7月20日,浙江大学作出“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说2016级学生努××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因此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这两份针对在校学生因发表言论与实施强奸而作出的处理决定,表面看来并无直接相关,但透过决定可以清析看到,中共极权统治集团对学生因践行公民言论自由权利而触犯极权统治利益所作出开除决定,与学生实施强奸侵害其他人所作出的留校察看决定,轻重截然不同。这就显示了中共集团严惩一切敢于践行宪法权利而触犯极权统治者,却可轻饶那些危害社会侵害他人权利者。中共极权统治集团为了维系自身特权,不顾天下民众权利,公然践踏人权、违反法制,摧毁人类固有文明价值,纵容人性罪恶的行径,充分暴露了其反人性、反文明本质。

    据媒体报道: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季子越,系洛阳理工学院附中毕业,五年前以全市第八的成绩考入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专业,去年在该校计算机专业攻读硕士。中国科学院大学发布通报称,6月27日,有网友反映疑似我校学生在境外社交平台发表涉及南京大屠杀等不当言论,学校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及处分结果通报如下:

    经核实,网友所反映的言论系我校2019级硕士研究生季子越所发表。季子越于2020年1月13日(寒假期间)因私出境前往美国,由于疫情等原因滞留未归,但按照学校要求参加了春季学期网络课程学习。7月8日,季子越从成都入境回国,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在当地进行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

    2020年3月到6月间,季子越在境外社交平台多次发表涉及南京大屠杀等错误言论。我校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组织召开了处分论证会;会后,应季子越的申请,又举行了听证会。季子越本人通过视频会议平台参加了论证会、听证会,进行了陈述和申辩,并表示反省、道歉和悔过。

    鉴于季子越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祖国荣誉,违反了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严重伤害了民族感情,背离了我校人才培养理念,其言论极其错误,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我校给予季子越开除学籍处分。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校的关心和支持。我校对任何违反法律、损害国家利益和祖国荣誉、伤害民族感情的行为绝不姑息纵容。学校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全方位加强人才培养工作。

    另据中共官媒澎湃新闻报道:《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于2020年7月17日发布在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上。该处分决定显示:努××,2016级学生。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见(2020)浙0106刑初140号刑事判决书)。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浙江大学在上述决定中表示:该生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上述处分决定的编号为浙大发本〔2020〕38号,落款为“浙江大学2020年7月14日”。

    此外,澎湃新闻注意到,《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第十七条为:

    学生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治安处罚的,分别给予以下处分:(一)被处以治安警告或治安罚款的,根据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二)被处以治安拘留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免于刑事处罚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三)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治安处罚前因同一行为已被学校纪律处分,但处分明显偏轻或偏重,需要重新作出处分决定的,撒销原处分,按本规定条款处理。

    由上两份对在校学生的处理决定,让人看到,在中共统治下的大陆,一个践行宪法赋予的公民言论自由权利者,因为一些言论被中共统治集团认为伤害了民族感情与民族利益,事实当然是伤害了中共极权统治集团感情与利益,就将遭致开除的严惩。而相反,一个学生实施强奸这种严重侵害他人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直接触犯刑法,被判刑的人,都是可以轻饶,而留校察看继续学业。此决定给世界释放的强烈信号就是:在中共统治下,一个人可以伤天害理,祸害他人,但绝不可践行公民宪法权利而触犯极权统治。这就是中共当下教育的只为极权统治服务而不顾苍生祸福的实质。

    我们只要稍加留意,就不难发现,中共高校作出这两份决定,绝非偶然,而是中共长期统治的本质性反映。大家应该不会忘记,曾经因为救人而被判赔偿的南京彭宇案,在本质上与今天发帖开除与强奸留校事件是一脉相承的。它们都强烈地注释出中共统治集团誓与人类一切善良、仁厚、尊严、真实、关爱、人权等等文明美好价值为敌,而纵容人性暴力、罪恶、奸淫、掳掠等等丑恶东西横行。原因就是中共极权统治赖以苟延的正是人性的罪恶,而受到威胁的却是人性的天良与权利尊严意识,所以,极权统治集团面对这些社会事件,所作出的选择必然是系统性摧毁人类文明价值,将人变成兽。对此,人类应该保持高度警醒!

    民生观察 2020年7月22日

  • 从“抗疫名人”看言论自由和分权的价值

    (第一部分)

    在中国,右派负责干活,极左负责骄傲;右派负责实用,极左负责教条;右派负责学习借鉴全球自由市场经济、地方分权和现代管理经验,极左负责给自由化的成就冠之以极权统制优越性的名号。

    在惨痛的新冠肺炎“国难”第一阶段暂告结束之后,蛰伏数月的极左僵化势力又开始推卸责任、重构叙事,把敬业医生、体制内实干家和自由公民突破极权禁锢奋勇出手、全民合力解危救难而取得的艰难成就,故伎重演地贴上“集中力量办大事”和“制度优势”的教条主义标签。

    但是,谁掩盖真相、曲解历史,谁就会遭受历史的严峻惩罚。自我封闭者总会两次跳进同一个陷阱,继续自我欺骗者可能还会第三、第四次跳下去,而亿万民众却往往成为强权者酿成的这类“人为灾祸”的受累者和主要承担者。因此,为自救、自立而计,我们必须致力于揭示应对新冠肺炎第一阶段的核心真相,让其间起主导作用的深层机制得以部分复原和透明,有心的民众可以据此在某种更充分的信息之下继续我们伟大的政治觉醒进程。

    疫情远远没有结束,“次生效应”如经济萧条、巨量失业、中产返贫等已成为今日中国可惊可怕的现实。而且,疫情已经扩散至全球性祸乱,构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最大的全球性事件,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方式和国家间互动方式或将因此发生重大改变,国际压力、全球制造业新一轮转移等“三阶负面效应”对于暂时缓解的中国大陆亦黑云压城,滚滚而来。身处大危机的“震中”,中华民族需要实现比平日更加高超、更加有效的大团结。但大团结必须是十四亿民众在人道文明、规则文明之下的大团结,必须是公民群体在独立人格、建设性批评、自由民主共识之下的大团结,而不应是被奴役的草民虚假的思想统一,或者如同生物化学机制驱动的蚁群和蜂群式的步调一致。

    古人云:“集众智之所成,无不为也。”但万众之智慧得以集成的根本前提是信息自由、言论自由,如果万民之口被封闭,万民之声无法喊出,分散的一线智慧无公共平台呈现,更无现实渠道传播并相互激荡,处处皆是高压禁锢,处处恐惧弥漫、道路以目,“集众智、集众力”岂不成为痴人说梦?!

    为了用真实立体的当下行动信息来滋润正在觉醒的公民们的健全理智,我在本文中推出了一个独特的“抗疫名人排行榜”,并对入选人物事迹进行了某种简要的分析、评估和批评。我的评述力求客观、审慎、包容,而且尽可能争取讲出我做出重要判断的充足理由,而不是独断偏执地表达某种个人偏好。尤其重要的是,我的思维线路有着一个基本的逻辑大前提,这就是,独立公民的自然主权视角和自觉的政治主权立场。

    有人可能会说,目前是深刻批评政体错误和官员道德责任之际,不宜评选什么“抗疫名人”。我的看法恰恰与此相反。平章人物是中国历史的一项传统,一场特大事件,必定会出若干人物,事实上也出了若干人物;此时身当其位却又不能脱颖而出的,自身个性或心术必定存在重大疙瘩。在当下拒绝平章业已崛起的抗疫名人群像,拒绝对此次抗疫成就进行正面的建设性的总结,就直接等于把主导性议题、辽阔空间和大好资源拱手让给极左僵化势力,任其误导信息不充分和观念迷茫的民众。自由民主思潮要让数亿同胞真心认可,需要进入生活的内部,洞察真相并挖出事物的深层结构,处处把话说到点子上,而不是仅仅用几条抽象原则去套纷繁复杂、无限变化的现实,给大众一种迂阔而不切实际的印象。真相对觉醒者、正派人、实干家最为有利,对“谎言国”、“第二次义和团运动”、教条主义最为不利,真相传开之日即是谎言瓦解之时。而且,自由民间不可仅仅满足于“清议”,这一代人最终要把宪政民主事业彻底做成,靠的是理想纯正、厚德载物,也同时要靠高超深邃、系统均衡的操作能力。原则上,每一位胸襟开放的有心人都可以列出自己定义的“抗疫名人排行榜”,建榜、评估、论证的过程,实际上也是自己向当代人学习操作的过程。

    中国应对新冠肺炎第一阶段抗疫名人排行榜

    第一名,周先旺,武汉市长

    1,周先旺是一位极富争议性的人物,在今年1月23日至3月间,这位武汉市长曾经是众多网友痛骂或嘲讽的主要对象之一。他够资格当选抗疫名人排行榜第一名吗?

    我把周先旺列为第一名的理由是:

    (1)周先旺在获得国务院“属地负责”这一央地分权性质的授权后,拍板做出了“封城”决定。

    周先旺做出这一决定当然是基于科学家李文娟的战略建议,但科学家李文娟的作用只在于“谋”,身为武汉市长的周先旺的作用乃在于“断”,多中选一、果断行动、执行到位。在1月27日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周先旺讲述了他的“封城”初衷:“在人类史上大的传染病,黑死病、鼠疫、天花曾经对人类的威胁,使人类造成的死亡是不可想象的。那么我们今天,我们这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会不会这样呢?谁也说不清楚。在这个时候只有果断的关门,关掉城门,让有可能感染的这些人封闭在这个圈里,不要再出去传染别人。封闭在这个圈里住在自己的家里,在这个城里我也不能传染别人,所以这就是封城的作用。”新冠病毒传染性极强。周先旺当时掌握的信息肯定比一般人更多,他应该知道武汉已经有数万人(甚至更多)感染了新冠肺炎。此时此刻,可能只有“封城”这种最笨的办法,才能防止已因“人祸”而失控的疫情变为灾难性的大失控。所以,专家权力和行政权力的有效合作,即李兰娟的“谋”、周先旺的“断”,构成为实实在在的有效的救危之举。

    自由学者张杰指出“封城”没有履行本来可以履行的、必要的法律程序,这一批评是很有力的。武汉“封城”决策对极其重要的程序文明的忽视,的确是一种巨大错误,它通向了对“战时管理”的滥用,甚至潜在通向了未来对“军管”的滥用,后果危甚,可以一,而不可以再。“封城”政策组合也没有实现对七百万民众日常生活需求和就医便利的切实保障,尤其是未能从法律上对过于刚性的禁令严重损害民众基本人权的趋势进行切实防范、平衡和救济。但是,“封城”决策本身是一种重大而有效的危机管理措施,它可以算做是迫不得已、较为可行的“第三选择”。

    (2)借助中央电视台采访的机会,周先旺说出了导致武汉官民损失了二十天抗疫黄金时间的核心真相,亿万民众由此知道了酿成此次惨重“人祸”的首要根源所在。

    据报道,央视原定采访武汉市一名副市长,但市长周先旺听说后,主动要求接受采访。看来,他在中央电视台披露“作为地方政府,我获得信息之后,授权之后才能披露。……国务院……要求属地负责,从这之后,我们认为我们的工作就主动多了”等核心线索,是有备而来。鉴于危急时刻法家历来有借无辜者的人头来稳定军心的“小传统”,周先旺揭露真相的行为实属一种合理自救。现在众所周知,1月1日国务院专家组在武汉已调查确证出现不明原因肺炎,1月3日和4日中国CDC主任高福分别向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做出紧急通报,而本国民众此时居然被政府蒙在鼓里,李文亮等八位“吹哨人”更被警方传唤而且被中央电视台诬陷为“造谣者”,后来“人传人”的致命信息又被刻意隐瞒。由此可见,1月份前二十天的欺瞒行为,的确是武汉市的“更上级”有意实施了一种全局性信息封锁。就在这二十天内,病毒感染人数由数十数百人迅速扩至数万人,或许更多。显然,酿成疫情大失控的首要责任者就是实施全局性信息封锁的决策机制,这就是新近诞生的“无限集权体制”,它使次级、三级管理层次失去了对烈性传染病的紧急处置权。周先旺在关键时刻说出了核心真相,让全国民众瞬间明白信息封锁枢纽之所在,多少人由此一夜之间成为清醒明白人,开始对“无限集权体制”进行反思和批评。在此,周先旺摆脱了官场恶习和奴性,展示了自然公民的生命勇气。周先旺被国人视为今年“甩锅”运动的发起人,但他的“甩锅”实质是拒绝背黑锅。他的“合理自救”行为客观促进了信息自由,但更重要的是,只有信息自由才能帮助他实现“合理自救”。

    (3)在喻发胜教授建议、孙春兰副总理决策建设方舱医院之后,周先旺以雷厉风行的执行力,推动快速建成16座方舱医院。

    “封城”之后,早期病人数量呈“井喷式”增长,医院却没有足够床位接受,家庭聚集性感染因之愈发猛烈,患者死亡之众令医护悲哭,亦令举国哀痛。有鉴于此,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喻发胜2月1日通过《光明日报》专报向中央提出操作建议:紧急征用公共场馆,建立隔离、治疗、生活三位一体的“全封闭”医疗救治点。据国务院卫健委主任马晓伟介绍,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果断作出决策,要求武汉市立即将一批体育场馆、会展中心逐步改造为“方舱医院”。马晓伟还在新闻发布会上赞扬,武汉市长周先旺“承受着巨大压力,靠前指挥、亲自调动,夜以继日组织力量施工改造火速建立方舱医院”。媒体报道说,第一批有4000张床位的3家方舱医院仅用了29个小时就建设完成。从2月5日开始收治病人,到3月10日全部休舱,16座方舱医院共收治大约1.36万名轻症病人,而且做到了零感染、零死亡,使病毒扩散势头得到极大的遏制。武汉市各区官员对方舱医院建设都颇用力,但市长周先旺大刀阔斧的执行力的确大大促进了行政效率。方舱医院后来还被正在抗疫的世界各国借鉴推广。

    值得注意的是,马晓伟对周先旺的点名表扬别有深意。作为卫健委主任,他本人也遭遇了同周先旺一样的举国舆论压力和法家“甩锅”威胁。他对周先旺的功绩的传扬必定不为法家所乐见,这是一种难得的公正,同时也不无唇亡齿寒的考量和“背靠背自救”的深谋远虑。“信息自由与权力漩涡中的合理自救之间正相关原理”同样适用于这位实干家。

    (4)此次抗疫真正足以彻底解决危机的核心决策“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由周先旺首先出手推动。这是关键的关键。

    此次武汉抗疫的转折点在哪里?有人说是方舱医院的建设。但方舱医院只是收治轻症患者,截至5月10日,武汉市确诊病人50339人,累计治愈46464人,减去方舱医院的1.36万人,还有32864人是在主要医院或重症医院治愈的,而且这一部分才是真正的主体部分,真正的救急救命难点所在。还有不少人认为,“封城”就是抗疫的转折点,1月23日果断“封城”,就决定了抗疫必然取得胜利。这又是一种似是而非之谈。因为疫情在任何国家最终都会得到控制,但就看代价到底有多大。人命关天,如果“封城”之后武汉的应急和救治效率一直很低,导致死亡惨重,比如十几万或者数十万人,那就会证明“封城”是大失败,人们会认为不封城比封城可能效果更好。

    真正找到有效阻止传染失控和大幅降低死亡率的方略,把“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原则彻底化为现实的,乃是“应收尽收,应治尽治”。这一决策,据媒体报道,是在2月9日做出的。这一天,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在武汉防控指挥部召集会议,明确提出,“将排查出的所有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全部集中收治、分类隔离,确保应收尽收、应诊尽诊。”但武汉防控指挥部指挥长周先旺居然不在场,而是赶往几所市属大专院校,现场督导宿舍改造为新冠肺炎定点医疗点。由此,我们可以合理推论:“应收尽收、应诊尽诊”应该是由周先旺在昨日夜晚首先提议、得到了蒋超良的赞同的,次日二人分头行动;否则周先旺心中无数,不可能在省委书记前来召开紧急会议时,自己却不在场!!!蒋超良和周先旺二人应是“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的实际决策者,而周先旺更是“决策者+提议者”。这一决策随后还应得到了中央应对疫情小组组长、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批准,从而上升为国家方略。方舱医院实际上也是从这时开始,由试点升级为大规模建设的。此前半月,全国前来支援的医疗人员在1万人左右;此后半月,国务院紧急调集了3万多人,前后支援湖北的全国医疗人员总计达到4万3千人。这也有力佐证了“应收尽收,应治尽治”才是真正的转折点。

    “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决策的核心在于,扩大“应收”的外延——把CT影像确认的“疑似”患者全部收治并分类隔离,大规模征用公共场馆以急速扩建病床数量,大规模调集各省医护人员保障所有患者得到治疗。这一思路最早起源于张笑春教授和自由民间人士的紧急操作建议,但紧急操作建议仅仅是“谋”,周先旺的优点在于“断”,而“谋”与“断”的连线是带有抗争意义的言论自由。能正面接纳带有抗争意义的言论自由所产出的前沿信息,足以说明周先旺具有一定的开放思维和非教条的实践理性(这当然还不是民主理念)。

    几乎很少有人想到:如果1月23日选择“应收尽收,应治尽治”方案,就不必采用代价过重的“封城”方案!!!

    按照我的个人理解,应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最优选择是,1月1日晚紧急研判突发信息,1月2日由湖北省或者国务院上午谋、下午断,决策“乙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可给出五天试错和升级期,而不必追求一步到位。(未来的最优选择是,由人大立法,将处置烈性传染病决断权交由地铁两公里之内的地级行政层级拍板、地级人大决议批准。)次优选择是,1月23日开始,大规模征用公共场馆,全部收治而不必封城,可给出五天试错和升级期。(那些专门研究危机管理的专家可以快速拟定草案,这绝不是事后诸葛亮!)这两种选择都做不到,就只有作出第三选择:“封城”。在这个问题上,我仍然赞成中道操作思路,原因之一是封城仅仅只是第三选择。

    在大灾突降、人心慌乱之际,周先旺居然能先后做出第三选择和次优选择,此人很不平凡。

    (5)在灾难暂告平息之后,中国民众十分反感有人欢呼“胜利”。至少对于武汉和湖北民众而言,此次抗疫第一阶段结束不过是“惨胜”而已,旁观者可能用大脑断定“胜”了,但灾难承受者和目睹者更多地用心肺感受到一个“惨”字。

    封城后半月内,武汉地区出现了和平岁月罕见的人道惨状:据多个民间视频报道,不时有病人倒毙于街头或医院走廊。多少市民举家被感染,有的甚至惨遭灭户之灾,一家四口染病去世的导演常凯留遗书伤痛于“一床难求”,堪称字字泣血。殡仪馆被曝尸体太多,官方需要调集若干省份的火葬队前来协助焚烧。

    这是如同战争一样严峻的突发紧急事态,这是来真的,不是演电影。肩负种种高压的武汉市长周先旺自然会犯下若干错误:在我看来,最初接受专家建议选择“居家隔离”方案,是缺乏危机管理经验和信息储备的表现,这是能力问题而不是道德问题;为避免造成更多感染而选择停开全部公交车,致使无车的患者就医艰难,一些需要肾透析、患急性肝炎和心脏病的患者因此在随后很长时间无法获得急救、上医院就诊或换药,可能导致了众多患者的非正常死亡,这就属于强硬过度的政策偏差,而且此事经过网络大量报道之后,政府依旧没有及时作出有力调整——这种核心信息反馈机制的严重阻塞,直接见证了极权政体下缺乏监督的权力专横傲慢、责任缺失,包括周先旺在内的武汉市主要官员应该为此感到严重的良心内疚!!!第三大错误是封城之初口罩、防护服等基本医疗物资奇缺,导致大量医生护士和就诊人员被感染;医院病床扩展缓慢,致使大量患者无法入院就诊,急症重症患者暴死连连。这与湖北省和中央政府应急储备严重不足、应急反应严重不力直接有关,但作为武汉抗疫指挥部指挥长,周先旺对紧急补救措施不到位,对各级官员的种种荒腔走板,对整个武汉市前半月的人道悲剧,毫无疑问负有重大责任。

    “知我罪我,其惟春秋!”周先旺是大危机的主要当事人之一,举国滔滔批评对他有很委屈的成分,也有不委屈之处。但公正的历史家不能求全责备,良心内疚对于有良心之人往往也是严厉的惩罚。将上述四大贡献的加分与各种减分相综合,周先旺仍然配当此次全国抗疫名人排行榜第一名的称号。如果换上另一个人处在他的位置,似乎也很难在大关节处做出他那样连续递进的有效应变和改进后的高度执行效率。

    新任武汉市委书记王忠林通过快速分组管理、加大资源下沉力度等专业行为,证明自己的确是一位有功底的管理专家。我们不能因为其“感恩论”遭到网友正当的痛骂,就磨灭了其功劳。中央指导小组副组长陈一新在湖北辛苦忙碌50天,应该对武汉真有感情,虽然实质贡献如何,具体不得而知,但他回到京城后的言论重点强调了“市域治理现代化”而不是一堆教条,说明武汉的血泪抗疫对他的灵魂有所洗礼,善根似乎正在其内心萌发。当然王忠林、陈一新等人的思路还面临着由法家到儒家的艰难转型考验(我们姑且不谈走向宪政民主吧!)。

    2.周先旺抗疫故事的政治实质是什么?

    首先是分权之后,地方才有了部分决策自由。近年来新兴的“无限集权制”把一切权力尽可能上收,持续四十年之久的中央与地方分权、政策与执行分权被严重逆转,这导致次级、三级管理层次处处被捆住手脚,各类大事要务日渐不治。仅仅只是由于出现了“无限集权制”根本无能摆平的大危机,国务院才有机会通过“属地负责”这一中央与地方分权性质的授权,委托地方主导处置抗疫要务(“封城”由中央最后批准,“应收尽收”似首先由地方独立决断,中央加以扩展之),市长周先旺才获得危急时刻的独立决策机会,否则一切都成为空谈。所以武汉市政府作出极其重要的第三选择和次优选择是分权的结果,而绝不是集权的结果。

    其次,举国压力之下,形成了局部性的责任政治,这构成为大危机时刻的第一政治生态。近年来法家集团试图通过严刑峻法在官吏体系内部营造行政高效,事实上却到处遭遇软抵抗,所谓的“懒政怠政”不是越来越少,而是越来越多。但此次大危机早期医院乱象环生,民众死亡惨重,激起了举国愤怒,通过互联网信息爆炸形成的强烈舆论压力,以及压力下法家集团急于甩锅的次压力,反而促成了危机时刻局部性的责任政治。这种责任政治,实质反映的是民众主权控制与官吏治权服务之间的某种平衡,宏观上也可看作是社会权力和政治权力之间的某种平衡,这是广义政治分权的一大形式。在极权的中国,只有大危机时刻民众才有机会和强烈动力冲破禁锢,形成对政府强烈问责施压的巨大合力,其间亿万公民凝结压力、主权性监督干预政府的中介就是微博、微信、各种网络和纸质报刊所不断推动的极为有限、甚至断断续续的自由言论浪潮。基本可以这样说,正是危急时刻数亿民众挣扎发出的有限言论自由,才是部分责任政治的根源,而不是所谓法家的严刑峻法逼出了高度行政效率。

    第三,周先旺对专家意见的采纳,事实上属于决策过程中谋与断的关系,此时还没有达到独立的专家委员会运作中法律性的专家分权程度。周先旺接受专家和自由人士操作建议的行为之更大政治意义在于,将个人精神世界融入言论自由与信息自由的大环境,向多元声音开放,并从中不断汲取立体的真知灼见。言论自由作为基本权利主要具有道德价值,信息自由则主要具有操作价值,充分的言论自由往往可以促成充分的信息自由流通,为管理和事功提供一线多元立体信息、价值线路反转和原创探索资源——这正反映了言论自由的“生产性”,而法家路线的一言堂和统一思想不可能获得这种真正能做事、真正能解决麻烦的“生产性”,所以自我封闭的法家总是“愚民”而后“自愚”,一遇重大危难,其大脑顿成一盆浆糊,这个本性几乎是无法改变的。

    第四,周先旺的多次反抗,带有一个正派人拒绝背黑锅的合理自救性质,但其自然勇气和不屈个性的背后是最为尊贵的自然主权意识。在极权社会里,尤其是在权力漩涡中,这种自然主权意识可能只有身临绝境之际才会冲决而出。周先旺敢于在极其被动状态下主动借助央视说出核心真相,与近年来官场寒门子弟和实干家群体对用人不公的普遍抵制氛围有关,也应该与国内无形的自由启蒙氛围有关。这种谋求命运自主的自然主权意识,在周先旺那里表现为“拒绝背黑锅”,在危难之际亿万民众那里表现为强烈抗争意志,二者本质是一致的。所以,周先旺的数次鸣不平,应当属于今年举国生命性反抗的一部分,其示范效应,在马晓伟那里有回声,在高福、蒋超良那里其实也有所展示。这些来自官场的不同声音,实际构成为大危机时刻举国自由言论中多元声音之一极。当然,这些寒门子弟和实干家群体目前的发声仅仅限于个人合理自保,还没有达到担当公共道义的高度,不宜高估。但是,正派人的合理自保和不屈抗争,往往是走向担当公共道义的开始。

  • 从胡正军遭遇看酷刑泛滥 民生多艰

    据维权网报道,深圳律师胡正军因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却迟迟得不到答复而前往询问,结果遭致派出所副所长调动防爆警察实施殴打、捆绑、暴晒、干渴、饥饿、威胁等等酷刑虐待,致使身心倍受伤害,由此向有关方面举报,竟被“不予受理”及“约束控制得当”答复,可见中共警察执法当局滥施酷刑的普遍化常态化已经达到不以酷刑为酷刑的地步。

    2019年6月初,胡正军到深圳市宝安区流塘派出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田一路17号,电话:0755-27585110)报案求助,请求警方查处传销组织的诈骗行为,追回自家被诈骗的财产。可是流塘派出所在受理后,一直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为此胡正军多次去流塘派出所询问、催促,可是派出所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一直不予回答。

    2019年7月6日,胡正军再次到流塘所询问不立案的原因,再次被不予回答,气急之下说“你们不能这样一直拖着,你们这是不顾老百姓的死活!我的家庭已经走投无路、活不下去了,无论如何你们要给我一个说法!”,副所长帕尔哈提就用电话叫来派出所反恐组队员将胡正军按倒在地上并把手别到背后用约束带捆上,反恐组长和其他三个队员用膝盖压在胡后背上,导致胡手腕部和胸部疼痛难忍、呼吸困难。后副所长公然说:“我没读过书,不认识字,我家里有钱,他妈比的我是花钱买到派出所的,我不懂法,不需要懂;我家里有三百头羊、三百头牛,出了事老子大不了回去放羊去!这四个反恐队员都是他妈比的我带到流塘派出所的,这里我说了算。”,说完后就将胡正军放置在流塘派出所食堂门前的台阶上继续捆绑了一个小时后才放开。因胡正军被捆绑、按压的时候已经受伤,疼痛难忍而要求副所长送医。结果副所长说“老子今天就耍流氓了,就不给你送医。”,并令四名反恐队员强行将胡正军拖走,扔到派出所大门外。

    胡正军在派出所大门外再次向门卫及四名反恐队员说明已经受伤,要求送医治疗及赔偿损失。反恐组的组长说“想闹事是吧?”,就将胡正军推倒摔在派出所门前的水泥地面上,和其他三名反恐队员压着其头部、颈部、背部,用约束带捆住其手部,并且捆扎的特别紧(事后就医发现腕部被捆绑导致正中神经损害),造成其面部、膝盖、胸部多处擦伤,高度散光的眼镜也被撞到报废。胡正军痛苦之下只好大声呼救,反恐组的组长就从派出所内拿出橡胶毯子将其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带到派出所的院子中放在太阳底下暴晒,并告诉胡不许呼救,并且要求胡不能倚靠墙壁借力,要站在院子的中间。当时正是下午两点钟,一天中最热的时候(7月份也是深圳最热的时候),胡又痛又渴,只能呼救!派出所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对胡的呼救置若罔闻。胡在被暴晒的过程中严重缺水,体温一直上升,有一个反恐队员看见胡几近虚脱就想喂胡喝点水,反恐组的组长却说“不要给他水喝!”。就这样几近昏厥一直到下午四点钟反恐组的组长才把包裹在胡身上的橡胶毯子拿下去,要求胡坐下,可是胡的双臂已经变形麻木了无法坐下;到下午四点半,反恐组的组长才同意解下胡手上的约束带,这时候胡的手指已经完全麻木,手腕部的勒痕深可见骨,可以清晰地看到两手腕部的静脉血管、淋巴管、韧带和骨骼。

    当晚上6点又把胡关到派出所的侯问室,审至晚上10点多钟,胡才吃到午饭加晚饭。胡在侯问室被关押期间副所长多次去说:“胡正军!就是不给你立案通知书,老子整人的方法多着呢,这次打你是轻的,给你个警告,你他妈比的再敢来流塘派出所,老子弄死你,大不了老子回去放羊去!再敢来流塘派出所老子让你活也活不了、死也死不成!有本事你告老子去,再敢来流塘派出所老子弄死你!”。

    直至7月7日下午5点多,胡正军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7个小时,超过了公安机关依法传唤的时限。直到副所长帕尔哈提再到问讯室说:“你他妈比的再敢来派出所老子弄死你,老子让你活也活不了、死也死不成!”之后才将胡放出。

    胡正军前往医院诊断为“被殴打伤、全身多发伤、两处骨折、手腕部正中神经损害”,又到精神科医院(深圳市康宁医院)检查发现“创伤后应激障碍、双向性情感障碍”。

    简单治疗后,胡正军前往宝安分局信访办举报,宝安分局先是做出“举报不实”的答复,又做出超出时限决定“不受理”的答复;胡正军又去深圳市局举报,深圳市局在宝安分局决定不受理后又予以受理,深圳市局在回复中说“对您的徒手约束控制得当,未发现对您虐待、殴打行为,传唤符合法律规定,未超期传唤羁押。民警帕尔哈提在执法中使用不文明用语的行为,现已予以批评纠正。”。

    由胡正军律师亲历身心倍受警察伤害的经过,及医院诊断的结果,可见其遭受到了赤裸裸的酷刑,然而,深圳保安公安分局与深圳公安局对此却全然不当回事,保安公安根本不受理,而深圳公安局居然说“约束控制得当”,由此可见警方对公民身心残害的暴行之习以为常。

    应该承认,在中国大陆今天,警方对公民实施身心伤害的酷刑是极其普遍的。只要稍微在网络上留意一下,就会发现各种令人发指的侵害公民生命的行径,以致每年发生各种因到警察局而离奇死亡的事件。当然,在中国大陆滥施酷刑的远不止警察衙门,事实上任何公权力都随时可能对公民施以酷刑。如城管抢夺殴打小贩,土管强拆民房,交管抢劫车辆等等,可以说任何公权力部门及其工作成员,无不是残害公民的利器,随时可能对公民实施酷刑。

    根据《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规定:“‘酷刑’是指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可见中共深圳警方对胡正军实施了赤裸裸的酷刑。对照联合国酷刑定义,也会发现中国公权力正极为普遍地对公民施以酷刑残害。

    中国公权力之所以如此广泛而普遍地以所谓执法名义下对公民施予酷刑,皆因中国公民权利没有得到保障,在没有公民权利约束下的公权力,必然成为出笼的猛虎与溃堤的洪水,残害公民身心,吞噬公民生命与财产。

    所以,胡正军律师的遭遇,正是中国公民普遍生态的反映。中国公民要想摆脱这种随时可能遭遇公权力酷刑的命运,就必须努力争取落实自己的宪法权利。

    民生观察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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