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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姜怀俭因选举被关精神病院

    【民生观察2021年6月15日消息】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长官镇路庄村村民姜怀俭,于2021年5月31日被当地政府,即:长官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长官镇二管区书记刘秀坡,从家中带走,并送到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治疗”。

    2021年5月8日,姜怀俭作为一个持有“参选证”的选民,出现在长官镇人民政府路庄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活动现场,即:西花门前。整个过程,姜怀俭发现了:本次选举严重舞弊。

    据姜怀俭的母亲回忆说:带走姜怀俭的人是刘秀坡书记,只说到村里有点事儿。因姜怀俭当日在给邻居家贴地面砖,回来取工具。刘秀坡书记让他跟着走,姜怀俭当时去了趟厕所,出来后说要自己骑电动车过去,方便及时回来干活,而刘秀坡等人强行将他拽到了前来的车上。此次非法拘禁行动,没有当地派出所参与。

    姜怀俭被当作精神病人送去治疗,他有主治医生,姓谭。在姜怀俭被强制送入后,谭姓医生给姜怀俭的母亲打过电话,说明了情况。姜怀俭的母亲也明确告诉谭医生“姜怀俭没有精神病”、“他被刘书记带走说事儿的”。此后的时间里,姜怀俭的父母一直受控于长官镇人民政府。明令:不允许和外界联系,不允许和访民联系,任何人到家里来必须先通知刘秀坡书记。

    刘秀坡书记拿走了姜怀俭的手机,并删除了姜怀俭所有网络建群信息。

    姜怀俭的母亲问过刘秀坡书记:“为什么不还给我们手机,俺孩子手机里还有钱呢,俺们要用钱。”刘秀坡书记说:“手机里是有钱,没不了,等清理完了就还你们。”但至今未予送还。

    姜怀俭被当作精神病人送到精神病医院进行治疗,是有背景的,请看如下内容,请更多人加入分析:

    姜怀俭于2021年4月29日取得了参选证。

    2021年5月8日选举活动正式开始,姜怀俭发现了列选名单中的候选人以及现场活动程序涉嫌造假,即:本次选举活动存在严重弄虚作假问题。姜怀俭对设定好的选举程序当场提出质疑,并随时进行了录像、拍照,但被严厉制止。

    姜怀俭的上述行为,被在现场的工作人员诋毁成“有精神病”。

    对此,姜怀俭就此次选举舞弊,以及工作人员诋毁他“有精神病”两事件,向长官镇人民政府提交一份信访申诉书。

    2021年5月18日,由长官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未知职位)段成杰,于同日签发两份《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即:(20210517)、(20210518)。在(20210518)答复意见中,明确说明了姜怀俭被工作人员说成的“精神病”是有根据的,即“关于精神病的问题,2020年10月经山东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姜怀俭被诊断为偏执性精神障碍。”

    姜怀俭为此,又于2021年5月20日,对此次申诉答复再次向长官镇人民政府提交了《质询意见书》。姜怀俭在《质询意见书》中,提出“请山东省人民政府将2020年10月‘山东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向质询人送达原件一份”。

    事隔10天,姜怀俭于2021年5月31日被长官镇二管区书记、本次选举候选人刘秀坡书记亲自带走,送往山东省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

    分析:

    姜怀俭是一个农民,更是一个热爱学习法律的法律爱好者。既然这么热衷学习法律,也作为一个正常的公民,他深知有权遵照《宪法》相关条款规定,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基层选举,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选举与被选举,更是宪法保障下的人民权利。

    上面提到的证据事实,明显看出:被长官镇人民政府定性为一个“精神病人”的姜怀俭,本人根本没有看到:他被谁鉴定成了“精神病人”。

    通看整个事件,似乎姜怀俭这个“精神病人”的身份在先,姜怀俭获得选民参选证在后。那么,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一个人民政府早就知道的精神病人,他怎么会获得选民资格的呢?足以说明,他根本不存在能够危害社会安全、并伤及个人及他人的精神病。

    姜怀俭,到底伤了谁?签发答复姜怀俭信访事宜的,长官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段成杰,应该回答。

    截止目前,姜怀俭仍被非法拘禁在山东省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住院部四楼。姜怀俭的父母在吉林长春王炜的带领与指引下,已经于2021年6月11日从路庄村来到德州市,并在该医院精神疾病控制病房大楼前,站在楼下喊话姜怀俭。

    谭姓医生不再接姜怀俭父母的电话,在家人强烈要求下,才于6月11日中午时间出现,并有长官镇人民政府领导于身边跟随,现场指导,对姜怀俭的父母说:病历不能看,省里精神病鉴定报告不能看,“因疫情期间”不能见姜怀俭本人。

    6月11日,王炜现场四次拨报德州市110对该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案件报警,现场明显发现:警方出警受困,且根本没有起到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法定职责。

    王炜强烈要求警方出具报警回执,德城公(河)接回字民[2021]第33550号《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河西派出所接报案回执》,这样注明:王炜你于2021年6月11日08时36分向我单位报称的姜怀俭被绑架、非法拘禁警情-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请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投诉或投案。

    王炜表示,一个合法公民,仅仅是参与了本村的换届选举活动,无论发生了什么事,只要不是违法犯罪,他都没有错!何以被当地人民政府直接送进精神病院?该事件值得社会思考!

    推动中国法治建设靠全体中国人民。

    任何一个有社会责任的公民,都要积极的学习法律。学习法律,就要深入社会实践,参与社会管理,姜怀俭的所作所为是值得支持的!

    王炜电话:13604317255,微信:18843871937


  • 蔡锦清举报官员被做精神鉴定

    【民生观察2021年3月16日消息】浙江省瑞安市蔡锦清实名举报浙江省瑞安市人大主任叶世林,利用脑控武器迫害无辜民众,因其兄长蔡锦发知道太多内幕,被制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蔡锦清为此投诉举报十多年无果,反而被残忍打击报复两次关进监狱,受到各种酷刑,还被警方两次强制带去医院做精神病鉴定。其举报内容全文如下:

    我叫蔡锦清,现住浙江省瑞安市玉海街道西中巷9号。我实名举报杀人魔头浙江省瑞安市人大主任叶世林,这位罪恶滔天官员一直以来打着国家的旗号动用法西斯反人类尖端高科技脑控武器(又名:沉默谋杀)残害无辜民众,杀人,放火,下毒,造病,挑拨离间,制造事端,监控网络和电话,警匪合作,我的人际关系被搞的一塌糊涂,家里被搞的鸡犬不宁等。他们动用高科技电磁波和次声波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干扰人的大脑思维以及攻击身体重要部位,同时还进行精神和心理迫害等,害人不计其数,人世间伤天害理的事做绝,这衣冠禽兽所犯下的罪恶罄竹难书。

    我哥名叫蔡锦发,是知道其中内幕最多人之一。在2015年10月27日被蓄意制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灭口。本人实名举报十年之多无果,被残忍打击报复潜规则十年之久,坐过冤狱,受过各种酷刑,吊铐,坐老虎凳,绑死人床,关小号,电击,他们在当地雇佣四位人民“警察”把我带到瑞安市人民医院,借用医生之手用铁丝捅“生殖器”,在玉海派出所关押期间,不让吃不让拉,雇用所内黑保安把我拉到厕所拳打脚踢等。

    当地玉海派出所是非不分,不去调查事实的真相,反而助纣为虐黑白颠倒三番五次来我家抓人,一般选星期六和星期日,来时没有出示任何法律程序,为了制造假象和声势,民警随身还配带枪支,在派出所内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并威胁逼迫我删掉举报帖。为了掩人耳目和掩盖事实真相,滥用职权诽谤说我有精神障碍,强制将我带到医院做精神病鉴定。

    2015年12月16日早上,浙江省瑞安市玉海派出所民警曹国华带队来我家抓我,在没有打开家门之前,我问他,找我有什么事?这次他们换了个新花样,他告诉我说有人举报我吸毒,这样他就不用出示任何证件和其它本该就没有的法律程序,而我又不得不配合他,多高明和无耻的借口,我没有办法被带到了派出所里。

    到了所里后,我就叫他马上给我尿检,尿检完一切正常,我就立刻问民警曹国华可以回家了吗?这时他回答我说先呆在这里,等会儿还找我有其它事要谈。很明显,他们“醉翁之意不在酒”先用以上手段把我骗到所里,这样不会引起其它人注意,然后把我关在所内一个小房间里,大概被关了一、二个小时后,民警经办人周毅和另一个民警,把我带到了审询室说做个笔录,笔录内容就是我六年之多实名举报浙江省瑞安市人大主任叶世林的情况。

    做好笔录后又把我关在小房间里,一直被关到下午大概一点多钟,民警曹国华和周毅,还有保安把我带到了警车上,用强制手段把我带到了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鹿城精神病院做鉴定,这是个面积很小的医院,把我带到了二楼一个房间,里面坐了个女医生,这医生看见我们到了房间后,开口就问民警曹国华,说我们不是说好你们明天来的吗?怎么今天就来了。我就对民警曹国华说,原来我在家时你们就和这里联系好了,这就是来我家抓我时说有人举报我吸毒的原因?

    然后把我带到了楼下做脑电图,我坐在椅子上保持内心很平静,我在家被抓到这里时内心一直保持很平静。因为我很了解这些人没有什么邪恶的事是做不出来的,特别是在这种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环境下,更要冷静对待一切。我被带到了这种地方,如我控制不住自己当时的情绪发生什么过激行为,我就会中了他们的诡计。

    做脑电图医生把我头上夹了很多夹子后,医生说我心里很激动今天做不了。然后,民警把我带到了二楼一间小房间里,里面坐了二个女医生,一个医生手里拿了摄影机,另一个年纪大些医生问我话,我开口对这位医生说,我是位实名举报者已举报六年之多无果,今天是被用强制手段带到这里来的,他们是想为了掩盖事实的真相和对我进行打击报复。可是他们一早就是串通好了的,医生脸部保持着冰冷的表情。接着医生就问我答,问了很多话,谈话结束后,我问这位医生贵姓,这医生说叫我不用问。

    民警们把我带到了车上往瑞安市方向开,直接把我带到了瑞安市看守所把我刑拘了起来。当我走进看守所之前,我真不知道我犯了什么法?我当时在鹿城精神病院做脑电图时,那个医生说我情绪有波动,现在应该有答案了,当时要是脑电图做成了,精神病签定结果就出来了,就不能把我送进看守所了。这所发生的一切只能归咎于司法不公,权力滥用,权大于法所造成的。

    在看守所被关到12月30日这天,经办民警周毅来看守所又把我带到了鹿城精神病院,来到这医院后,我的心态和心情完全和上次来一样平静,这次脑电图做成了,又把我带到了二楼上次那个医生那里,这医生问了和上次差不多的问题。

    在回家的路上,我问经办民警周毅到底想把我怎么样,他回答说等结果出来后再说,然后又把我带到了看守所,被关到1月5日下午,看守所内警察把我带到提审室,我以为是提审,到了提审室里我看见我嫂子和我表妹站在那里,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们怎么会来到这里,我知道我现在还处于刑拘期间,再说这些地方又不是家人想来就来的地方。

    到底谁会有这么大的权力呢?又是谁让她们进来的呢?我没被抓之前就是在我表妹kTV上班。我嫂子和表妹看到我,我表妹就开门见山的对我说,如果我出去后从此不在提举报的事,也不要发举报帖子,跟以前一样去她那上班,如我答应这条件立刻就可以回家。这所做的一切不是分明在强人所难用亲情来绑架我吗?到了1月6日晚上,我被释放回家,这次一共被关了二十天。当时刑拘我的罪名是说我诬陷、诽谤,而释放我的理由也就是医院的签定结果,说我在案发期间患偏执性精神障碍,案发期间无刑事责任能力。

    后来我得知,民警第一次把我带到鹿城精神病院签定为什么不出结果了?因为我被抓这段时间国内有家媒体关注了我,这媒体还把我的举报帖收集起来帮我发布了出去,那时我每天都在转发帖子,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和扩散!所以他们就是想把我先关起来冷却一段时间,等一切平静下来了再说。可刑拘是有期限和时间的,必须要把材料交给检察院,我被关押期间我心里就非常清楚,他们是不敢把材料交给检察院的,毕竟是做贼心虚无中生有见不得光的事,所以就秘密的制造了这一切。

    在如今的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国度里竟然有如此凶残歹毒作恶多端的杀人犯,为什么依然可以逍遥法外?更何况现在全国都在开展“扫黑除恶”,如此黑恶歹毒之人有关部门为什么无人过问?就算正义得不到法律伸张,本人也要把事实真相告知天下,本人多个微博己被禁封,恳请大家关注和扩散,共同来阻止反人类行为以免更多无辜者受害!强烈呼吁各大媒体关注我,恳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蔡锦清电话:13575439863,微信同号(石缝草5)

  • 四川李华被强送精神病院

    【民生观察2021年3月10日消息】本网获悉,2021年3月6日,四川广元市访民李华在北京上访时,被四川广元维稳部门强行押回原籍。3月7日晚7点,李华又被维稳人员强制送入广元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关押。

    李华的女儿段菁菁介绍,李华,女,汉族,生于1964年1月12日,住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574号六单元301室,身份证号码:510821196401122926,联系电话:18584172629

    2013年间,李华因投诉楼下居民陈昌志家违建,后被陈家人长期砸门、砸窗报复。2016年5月18日,陈昌志及其同伙把李华殴打至伤残,李华为此逐级上访到县政府,但县级政府不作为,无奈李华开始到北京上访。

    2021年3月6日,李华正在北京上访的途中,突然被四川广元市维稳部门强行押回原籍。3月7日晚7点,李华又被维稳人员强制送入广元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关押“治疗”。

    据查,“被精神病”,通常表现为不该收治的个人被轻易送进精神病院进行隔离治疗,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启动任何纠错机制,导致受害者状告无门。在极权专制国家,独裁执政组织还会把许多不同政见者、公民权利捍卫者,以“治疗精神疾病”的名义强行关押、整治、迫害。

    法国思想家福柯曾指出,在精神病的发现、诊治过程中,表面上看是知识、科学的作用,实则透出权力和统治的魅影。这一论断,曾经在前苏联得到了事实的印证。1967年,为压制不同意见者,克格勃在安德罗波夫主导下,曾经大规模将正常人投入精神病院。前苏联解密资料显示,直到1988年,情况才发生转变。苏联内务部把16所监狱精神病院移交给卫生部,有5所被取缔。约有80万人被匆忙摘掉了精神病患者的帽子。1998年,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斯库拉托夫、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列别捷夫在《俄罗斯联邦刑法典释义》一书中承认了这一事实,并称:“现在这种情况已经终止了,而刑法典第128条规定了将他人非法关入精神病院的刑事责任。”

    在中国,维稳部门也常使用“被精神病”这一手段让维权者,及不同观点者“消声”。据中国民间公益组织“精神病与社会观察”与深圳衡平机构发布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称:“我国现行的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巨大缺陷,精神病收治局面十分混乱。这不仅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也使得每一个人都面临‘被收治’的风险。”为了整治精神病诊疗领域的乱象及纠正“被精神病”的情况,全国人大于常委会于2013年发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该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新法施行后,被精神病现象有所好转,但仍有一些权力部门花样百出的规避新法,以所谓的“疗养”“治疗”为名,把执意维权及坚持发表不同意见的正常公民,送进精神病医院强制整治,以达到维护独裁政权“江山永固”的目的。

    李华女儿段菁菁电话:15118846460

  • 2020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报告

    提要:

    一、由欧彪峰通过推特帮发董瑶琼“被精神病”信息而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押至今,可见中国对“被精神病”人及有关信息的封锁更加严密,对关注援助被精神病维权人士的打压进一步严酷,在这种情况下,披露出来的“被精神病”例只能是“被精神病”现实的冰山一角。

    二、2020年是中国接受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委员会对落实《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再次审查年,在这种时期中共当局仍使用“被精神病”来打击异议、维权人士,可见中共对“被精神病”作为常规维稳手段的依赖。

    三、从严酷管控下透露出的有限的“被精神病”事例可以证明,中共当局至今仍将严重违法侵权的“被精神病”作为统治手段之一,在2020年审查年中没有对被精神病问题作出任何法规与政策上的改善。

    4、《精神卫生法》出台至今,中国“被精神病”问题上的违法侵权严重程度没有缓解,只是在掩盖上更加严密而导致披露出来的被精神病数量有所减少。有限的事实也充分说明2020年中被精神病者遭遇的残酷迫害程度一如既往。

    1、前言

    2020年考察中国“被精神病”问题有两个背景值得特别关注:其一、2020年是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委员会对中国落实《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的再次审查年;其二、2020年爆发于湖北武汉的新冠肺炎瘟疫肆虐全球,至今人类仍没有切实有效控制住这场灾难,人类存亡面临巨大的威胁。

    由于是《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审查年,依照中共粉饰太平的习性,理当全力应对审查,至少避免在当年再出现“被精神病”事件,尤其不出现造成国际关注的“被精神病”事件,然而,据极为有限的调查披露,2020年却仍接连发生“被精神病”事件,并且在国际高度关注下公然将人“被精神病”,如湖南的董瑶琼,山东的丰晓燕。这种在联合国审查时,在国际关注下,仍未能避免上演的“被精神病”事件,另一个侧面反证出中国“被精神病”的严重性,以及中共当局对“被精神病”维稳手段的常规性与依赖性。

    同样,2020年因中共禁声8名武汉医生透露新冠肺炎病毒而延误控制病毒传播,致使整个世界蒙受至今仍不见尽头的灾难。在这种因剥夺公民言论自由权利而导致事关人类存亡的沉重灾难前,任何一个稍有理性与良心的集团理应深刻检讨反省法规、制度与政策过失,以避免今后灾难重演,然而,中共当局不仅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继续强化违法侵权的维稳手段,其中包括臭名昭著的“被精神病”,显示着中共极权统治集团为了维护自身特权的不择手段与顽固性。

    2020年末,湖南人权捍卫者欧彪峰先生因通过推特发布了湖南株洲“泼墨女”董瑶琼的视频,控诉“被精神病”遭遇,结果被株洲警方拘押、抄家,后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住所监视居住,面临被起诉判刑。董瑶琼从波墨事件后,先后三次被送精神病院,最近一次是2021年2月6日再次被送精神病院。

    仅仅因为帮助“被精神病”人发布了简短的视频,竟然就遭致“颠覆国家政权罪”指控拘押,揭示着中共当局对“被精神病”事件的严控,对披露有关事件的严打,明证着中共在管控“被精神病”事件上的严酷性。在如此严酷管控中,中国“被精神病”实际情况被严密掩盖起来,要想了解真实情况,困难重重风险重重,因此,披露“被精神病”案例极其有限。但这在严酷环境下有限的案例中,作为中国“被精神病”问题冰山之一角,仍可反映出中国“被精神病”的严重情况。也由于中共在“被精神病”问题上管控的严酷性,使任何公开调查与私下问卷,等等可能获得中国“被精神病”准确情况与客观数据的努力,皆难成行。所以,本报告只能立足于国内国外各种媒体极其有限的相关“被精神病”事件报道,来分析2020年中国“被精神病”问题的状况。

    二、总论

    头豹研究院发布的《2019年中国精神医疗行业概览》说:“根据中国精神健康委员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17年底,中国13.9亿人口中精神障碍疾病的患者有2.4亿人,患病率高达17.5%。”

    面对如此庞大的精神病人,中国精神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情况是,据智研咨询发布的《2021-2027年中国精神病机构行业发展动态分析及市场前景规划报告》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共有1545个精神病专科医院,较2018年增加了215个;2019年中国共有38个精神病防治所,较2018年增加了10个。2013-2019年精神病医院卫生人员数逐年增加,2019年精神病医院卫生人员数达到210806人,较2018年增加了26867人;2019年精神病防治所卫生人员数为2197人,较2018年增加了800人。2019年中国精神疾病床位数为6.5万张;2020年第三季度中国精神疾病床位数为6.6万张。

    中国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与从业人员的增长虽然很快,但相对于世界发达国家精神病人与医疗资源占比仍然很低。在发达国家,每2000人就拥有1位精神科医生,每10万人拥有近42张精神病院床位,有142人被接收入院;而中国当下是6593人才有一个精神卫生人员,21000余人才有一张精神病床,即10万人才有5张精神病院床位。对比之下可见中国现精神病医疗资源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可谓处于严重不足状态。

    然而,在中国精神医疗机构与从业人员增长依然没有根本性改变中国精神病医疗资源严重不足情况下,中国精神病医疗收入却迅猛增长。从统计2014-2019年中国精神病医院总收入5年翻番。由2014年324.6亿元,到2019年661.6亿元。2019年中国精神病医院总收入为661.6亿元,较2018年的580.1亿元同比增长14.0%.

    如此惊人的精神病医疗收入增速,说明中国医疗产业化在精神领域的“成就”,医疗机构成为谋利创收的工场,验证了中国精神病医疗渔利本性。而这种谋利性就直接决定着精神病院对出钱送“病人”来方负责,而非对病人负责,只听出钱者而不听“病人”的特色。于是,作为权力机构拥有国家财政支付的政府通过金钱来制造“被精神病”就成为政府与精神病医院双方合意的协同,极大增长着精神病院收治“被精神病”人的利益驱动力。

    又因中国绝大多数(78%以上)精神病医疗机构属于政府管理,而事实上有限的所谓民营精神病医院也都是在政府卫生部门的管控下的。这样,精神病院听从政府各级权力安排接收“被精神病”人,就成为一种不会拒绝的现实。

    如此一来,中国一则精神病医疗资源不足,导致大量该收治精神病人无法得到及时有效收治,一则许多非精神病人遭致政府与医院合谋而强制收治,就成为中国一种矛盾而荒谬的现实存在。

    所谓“被精神病”就是通常表现为不该收治的个人被送进精神病院进行隔离治疗,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启动任何纠错机制,受害者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

    “该收治者不收治,不该收治者却被收治。”是目前中国精神卫生领域存在的两大问题。中共极权统治集团为了维护自身统治权力而将大批维权人士、异议作家等等不臣服于权力统治者扣以精神病帽子投入精神病院,即“被精神病”,来达到控制与“消声”,已成为一种维稳常规手段。全国人大于常委会于2013年发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新法施行后,被精神病现象有所好转,但仍有一些权力部门花样百出的规避新法,以所谓的“疗养”、家属同意等为名,把执意维权及坚持发表不同意见的正常公民,送进精神病医院强制“疗养、治疗”。

    中国“被精神病”问题究竟有多严重?至今究竟有多少人遭受过“被精神病”?至今究竟还有多少人仍“被精神病”关在精神病院?等等事关“被精神病”情况的数据,在披露“被精神病”信息将遭致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押判刑的凶险情势下,根本不可公开调查统计,因此不可能获得全面真实有效的“被精神病”数据。而只能通过全国各地一些人权捍卫者冒险披露出来的有限个案,来管窥中国“被精神病”严重现实。

    三、2020年检测中国“被精神病”严重程度的标尺性事件——丰晓燕、董瑶琼

    由于中共极权统治下严酷禁绝种种“被精神病”事件披露的环境,使得了解调查中国“被精神病”情况是件高危险的事,因此无法通过准确全面数据统计来反映2020年中国“被精神病”状况,但是,从在如此严酷环境下透露出来的有限几件“被精神病”案例中,尤其是山东临沂市人大副调研员丰晓燕与湖南株洲董瑶琼的“被精神病”事件,可以充分证明:其一、中共当局无视联合国对自己在“被精神病”问题上违法侵权的监督与审查,在《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履行审查年仍公然制造“被精神病”事件;其二、中共当局无视国际舆论,在媒体关注报道,众目睽睽之下,公然将丰晓燕、董瑶琼反复强行关入精神病院;其三、中共当局完全抛却自己颁布的《宪法》及《精神卫生法》,公然违反《宪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同时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据丰晓燕的女儿于2020年5月14日对外披露

    我是丰晓燕女儿,学生。

    4月28日,我的母亲,临沂市人大研究室副调研员丰晓燕从临沂来到北京。在王府井散发传单,促进民主改革,改选中国主席,反对社会不公。

    4月29日,丰晓燕被送至临沂地方。在不进行精神检查的前提下,二十多名警察强行将我和母亲分开,并将母亲送入临沂第四精神病院。


    丰晓燕证件照和被关精神病院后的丰晓燕

    另据自由亚洲电台2020年10月19日报道

    今年四月因到北京王府井发政治传单被关入山东临沂第四神经病院的丰晓燕,如今已出院。据丰晓燕的女儿Alice说,她的身体和精神受到极大摧残,说话大舌头,思维不如以往流畅,行动僵硬,脑袋发木,腰痛严重。7月25日出院后,她在家被强迫吃药,碳酸锂缓释片一天两次,早晚各一片,帕利哌酮缓释片早一片,富马酸喹硫平片一天一片。8月29日,她被常年家暴的配偶杨光再次送入医院,9月15日出院后的用药是丙戊酸钠缓释片、奥氮平口崩片、劳拉西泮等等。


    丰晓燕在精神病院所戴病号手环

    同样典型反映2020年中国“被精神病”问题的还有湖南“泼黑女”董瑶琼再次“被精神病”并失踪消声至今。

    据“维权网”报道——《不断遭中共当局关精神病院迫害的泼墨女董瑶琼的境况堪忧》

    2020年9月19日,本网获悉:不断遭中共当局关精神病院迫害的泼墨女董瑶琼的境况堪忧。


    泼墨习近平像与两次被关精神病院后的董瑶琼2020年11月30日的发声控诉

    董瑶琼:1989年9月26日出生,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桃水镇人,原上海房地产公司中介职员,推特名:feefeefly,人称“泼墨女孩”,政治犯。

    2018年7月,曾因用Twitter在上海市海航大厦前直播其对中共独裁专制的不满,并批评当局对百姓实施洗脑逼迫,随对中共最高领导人习近平的头像泼洒墨汁,7月16日,被上海市警方送回湖南省攸县老家,并以疑有“精神病”为由被变相关押于株洲市第三医院,直至8月1日其父在株洲市第三医院与女儿见面之后,方知其泼墨行为已被当局定性为“攻击国家领导人”;

    2019年11月19日,取保释放,并被送到湖南省攸县桃水镇母亲住处;2020年5月20日,其父亲发出信息,称女儿被再次关进株洲三医院。后董瑶琼被在株洲三医院关押两个月后出院。董瑶琼出院后比之前病情更加严重,痴呆发傻反应迟缓不说,有时候小便失禁都不治换裤,夜晚有时疯狂喊叫,尤其下雨打雷时候疯狂尖叫不叫任何人靠近,令人十分痛苦。

    再据《"泼墨女"董瑶琼视频控诉"被精神病"后境况随后即被消音》报道:2020年12月2日,本网获悉:"泼墨女"董瑶琼11月30日在Twitter发布最新视频控诉"被精神病"后遭全面监控的情况,随后遭当地国保上门,随后其发的三个推文已经全部消失。本人已被当局控制。

    另据美国之音电台追踪报道《董瑶琼再度发声称“被精神病”外界关注当局紧张》11月30日,董瑶琼在泼墨事件后首次在自己的推特账户上发出一段视频,称自己根本没有精神病,却因泼墨事件被送进精神病院,目前仍在遭受地方当局严密监控,她含着眼泪呼吁外界关注她目前受到当局监控和压制的状况,并激动地表示,“我不再恐惧,我精神没有问题。”董瑶琼在发出上述求援视频后的次日,将其推特账户上的一些相关推文和图像删除,据信她受到了来自维稳当局的压力。12月3日,住在湖南省宁乡市一直关注董瑶琼及家人的湖南维权人士欧彪峰在为董瑶琼转发两条推文及视频后被株洲市国保带走,后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12月18日,又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住所监视居住至今。华涌推特称,2021年2月6日董摇琼被当局第三次关进株洲市第三精神病院!


    人权捍卫者欧彪峰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住所监视居住通知书

    由于董瑶琼泼墨事件引起世界关注,有记者给医院打电话,医生说:“是政治犯”,不便谈什么情况。可见,医生们非常清楚董瑶琼完全是“被精神病”。然而,董瑶琼却在世人聚焦之下,公然被关在精神病院,直到2019年末才放回家。

    之所以列举此两案作为特别关注与研究。且能典型反映出中国被精神病状况的案例,原因是:一、这是在举世瞩目之下公然上演的“被精神病”。而不是通常外界不知情下悄悄制造;二、这是在残委会审查中国执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时,在《精神卫生法》、《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监督工作规定》颁布实施后出现的事件。因此此两案经典注释出中国当下“被精神病”状况。三、丰晓燕与董瑶琼被释放后又再度被关入精神病院,显示着中共当局的肆无忌惮。

    四、“被精神病”违法侵权的血泪现实

    “被精神病”问题虽然多年来得到中国民间人权机构关注,进行了大量案例报道揭露,仅民生观察网就先后搜集了500多“被精神病”案例,国际社会对中国“被精神病”问题也给予关注,中共当局为了迎合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2008年6月全国人大批准了《公约》,同年9月《公约》对中国正式生效。2010年10月,中国按期向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提交首次履约报告。2012年10月26日中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并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后来还作出了修订。然而,这些表面上的签约与法规,并未促成中国“被精神病”情况根本性改变。

    从披露出来的各种被精神病案例中可见,“被精神病”严重违法侵权充斥在送入、治疗、出院等等的每一个环节中。这在过往多年的“被精神病”案例及民生观察有关“被精神病”年度报告中均有反映,而从2020年披露的最新“被精神病”案例情况来看,中共维稳机构仍然沿袭着过往手段,没有出现基于人权尊重与保障的任何改善。具体从下面各环节中的案例得到体现。

    1、强制送入精神病院中的违法侵权

    从多年来披露的各种“被精神病”案例,可以看到中共各级权力维稳部门人员在将上访维权者、异议人士、法律工作者、信仰民众等等强制送入精神病院中的不择手段。2020年所发生的“被精神病”事件中,反映出中共各级权力部门在强制医疗,制造“被精神病”上没任何向人道、法制方面的改善,依然是暴力绑架、殴打、侮辱,长期不给如厕,甚至发生性侵(如董瑶琼发声揭露被送精神病院前遭致性侵),等等,让人难以想象的侵害公民生命安全、人身自由、侮辱公民人格尊严的违法行径,屡屡上演。

    如民生观察2020年7月24日的《常州钱惠文因上访被关精神病院》报道:

    今年5月底,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访民钱惠文、钱志松母子因进京上访,被地方维稳人员强制带回,押送途中钱惠文多次被殴打,之后钱惠文被强行关进常州市德安医院精神病专科,至今未放,且杳无音信。其子钱志松则被非法关押在黑监狱长达两个多月,于7月22日获得自由。据本报告研究人员2020年底电话直接联系到钱惠文女士,了解到她于9月3日,即在被关押于精神病院3个月后,才被从精神病院释放出来,在里面受到诸般折磨。

    2、摧毁身心健康,极尽折磨侮辱的“被精神病”住院

    当“被精神病”者被送入精神病院后,被殴打、捆绑、强制灌药、长期固定于病床、不给大小便,长期间圈禁于狭小房间,禁止与外界通讯,禁止与亲人朋友会见,不给作医学鉴定,不给办理出院等等严重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生命安全、人格尊严的情况如影随形,如鬼附身,相伴着被精神病者日日夜夜,使被精神病者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陷入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鬼域绝境。

    据民生观察2020年10月15日报道《李小燕被关精神病院后失联》

    2020年10月13日湖北省十堰市房县青峰冤民李小燕,因在省信访局上访,被当地警方抓走带到派出所关押,后被送进房县一个精神病医院关押,现已失联。

    后据维权网12月24日报道《湖北冤民李小燕被囚精神病院折磨65天后终获释放》湖北省十堰市冤民李小燕在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期间,因上访被地方政府送入精神病院,无端经过“吃药打针”65天,终于2020年12月18日获得释放,现由其女儿带到襄阳做恢复性治疗。

    再有民生观察12月19日报道《江西被精神病人钟志勇获释》

    江西南昌被精神病受害者钟志勇先生在被强制关押2个多月后,于3天前获释出院。钟先生回家后,在2020年12月16日向南昌市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要求非法关押他的政府部门给他恢复名誉及赔偿经济损失。

    3、出院的艰难,不给办理出院,需要公安及政府部门同意

    在中国大地所发生的“被精神病”事件,几乎都是地方维稳权力部门所为,是地方政府强行将人员送入精神病院,因此,“被精神病”者要想出院必需得到地方政府同意方可,否则根本无法走出被关押的精神病院。这种入院被强制,出院得权力部门批准的情况,渗透在每一件被精神病的案例中。

    如前往所列举的丰晓燕与董瑶琼先后两次被关精神病院,以及江苏钱惠文、湖北李小燕、江西钟志勇,都是在完全失去自己选择决定权情况下,被政府维稳部门关押,直到政府权力部门觉得敏感时期过去,或者达成要关押者签订同意政府要求的相关协议,方才释放出来。期间,被精神病者无论如何申诉陈情自己没有精神病,与要求释放离开精神病院,都是无法出院的。

    4、“被精神病”者出院后权利持续受到侵害

    中共当局不仅基于维稳的需要肆意将维权人士、异议人士、信仰民众强制关入精神病院,制造出大量骇人听闻的“被精神病”事件,而且在这些“被精神病”人被释放出来后,地方当局仍持续对这些人士采取划地为牢,限制他(她)们离开当地,收缴他(她)们身份证件,派人值班软禁、监控他(她)们,经常骚扰传唤威胁他(她)们,甚至还反复将他(她)们多次强制送回精神病院。

    由民生观察2020年9月14日的《重庆被精神病人张吉林访谈录》可见:

    2020年8月27日,本网志愿者应约采访了重庆不同政见者张吉林(网名:岳家枪)先生,他向本网介绍了他因为发表不同政见,被重庆警方以“疗养”为名,强行关押到精神病院整治的过程。释放后人身自由权利受到的种种剥夺。

    5、“被精神病”者出院后几乎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由于公共权力是制造“被精神病”的主体,作为受害的“被精神病”个体在出院后要想通过司法途径来达到维护自己权利,在中共党管司法,“政法姓党”、“法律不能当挡箭牌”的情况下,是完全没有可能的。至今几十年的中共“被精神病”违法侵权史上,中共公开媒体报导出来极其个别的“被精神病”者最后通过司法讨得一点洗清自己精神病身份的结果,那通常也是因为制造“被精神病”的主体不是公权力,而是个别单位所为,而基于所谓维护极权稳定,由维稳的公权力出面对维权人士、异议人士、信仰民众等等实施的“被精神病”,受害者出院后没有能通过司法来寻得公正。

    在如此情况下,所以丰晓燕与董瑶琼能在举世瞩目下被一而再地投入精神病院,出院后没有任何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更别说通过法律来维护权利。所以我们才看到迫不得已下,董瑶琼通过网络发声抗议,结果再被失踪至今,而帮助她网络发声的人权捍卫者欧彪峰则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住所监视居住至今。还有丰晓燕本人就是人大的官员,如何通过法律与中共权力系统设置的一系列程序来维护自己权利,她理应非常清楚,然而,她自己被精神病后却无力求得任何司法救济与权力救济,她女儿为了自己母亲权利,穷尽了一切申诉、信访等等途径,结果毫无成效。由此可见,中共极权统治下制造的“被精神病”是不可能得到法律救济的。

    就在2020年末,中国人权律师常伯阳通过微博披露《四川攀枝花一大学退休教师不符合法定强制条件被单位送精神病院强制治疗10年》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退休教师杨景林,因多次上访反映自己工资、职称、住房问题,被单位怀疑有精神病。这起大学退休教师被强制关入精神病院达10年之久,出来后起诉单位与医院却被一审法院判定关押合法的案子,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被精神病”人出院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利的艰难。

    另有民生观察采访江西“被精神病”者张云华

    说:“想过(通过法律起诉来维护权利),我被非法关押精神病院一年多,身心备受摧残,日常工作无法完成,给我造成了重大损失,我本想找律师控告警方和医院,但无奈拿不到住院证明、证据。我曾经找医院索要住院证明、病例记录、出院证明等手续,但医院说是政府送医并付的住院费,所以住院证明只能交给政府部门,不会交给我的。最终,由于难以取证,加之中国的公检法是一家,我和朋友认为控告警方和医院的胜算不高,最后就不了了之。”

    由张云华遭遇也反映出了“被精神病”者陷入政府与医院联合灭失一切证据,让受害者无法拿到证据起诉来维护权利的困境。

    5、结论与建议

    2020年是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委员会对中国落实《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的再次审查年,是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实施第8年,是2012年12月发布《精神卫生法》第8年,是2013年5月1日实施《精神卫生法》第7年,也是2016年6月,最高检出台《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办法(试行)》第4年,还是2018年2月1日最高检发出(高检发诉字[2018]1号)《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监督工作规定》第2年。在如此联合国审查与中国一系列有关强制医疗的法规下,仍没能阻止举世瞩目的丰晓燕、董瑶琼反复“被精神病”,由此可以看到中共权力部门对“被精神病”手段的依赖与常规性使用。

    由湖南人权捍卫者欧彪峰因帮助董瑶琼发出“被精神病”控诉与抗议,而遭致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押,以及丰晓燕的女儿为了帮助母亲脱离“被精神病”院发声,而遭致当局随时将自己也关入精神病院与被指控“叛国罪”的威胁,可以看到中国对“被精神病”问题的严控已经提升到危害国家安全的高度。然而,在如此严酷环境下,艰难透露出来的几起“被精神病”案例,虽然数量少,但有力是证明着中共当局仍然在使用“被精神病”镇压维权人士、异议人士、信仰群体等等。

    面对中共当局置联合国人权审查、本国颁布的法规及国际国内舆论于不顾,而顽固坚持使用“被精神病”违法侵权手段来维稳(即维护极权统治稳固)的行径,要想扭转这种“被精神病”现实,可堪如下一些努力:

    1、对于只听得懂大炮与飞机声音的极权统治集团,纯粹的口头宣讲人权、法治等等国际准则显得无力。因此,依照国际准则作出对相应违法侵权集团的制裁是必要的,例如惩治具体违法侵权官僚的《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就值得加大力度推行实施,以具体惩治中共极权集团中那些践踏人权的恶吏来推动人权改善。

    2、中国抗衡于极权统治的公民社会力量急需进一步成长壮大,国际社会应该努力支持帮助中国公民社会成长,而中国民间致力于推进中国人权民主法治进步人士也应当有此高度自觉与努力。

    3、结束党凌驾于法之上的状况,使党真正回到法律的笼子里,成为法律之下的社团,结束以党的意志代替法律的历史,使中国步入现代文明。

    4、切实落实司法独立,让法律真正成为公民权利保护的挡箭牌,而不是权力统治的工具。没有司法独立,那些“被精神病”者是摆脱不了随时被关入医院的命运,更讨回不了被精神病侵害的公道。

    5、广泛而充分地利用现代科技进步手段,尤其是互联网技术,揭露中共极权“被精神病”的违法侵权事实,让民间与国际社会看清中国人权现实。

    民生观察 2020年元月

  • 何爱芩被青羊区政府强送精神病院

    【民生观察2021年2月3日消息】成都青羊区文家场拆迁上访冤民何爱芩,2月1日离开成都德康精神病院回到家中。何艾芩被成都市青羊区政府人员强制送入精神病院关押一个月,经过专家组监定为精神正常,医院要求政府将其送回家,遭到拒绝后,精神病院不得不将其驱逐出医院。

    何艾芩于2020年10月到达北京,就2017年和2019年在北京一边工作一边喊冤期间,先后被北京警方行政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多次,累计失去自由总共308天,限制自由一年,关押黑监狱30天等违法行为,向北京市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等相关机构和有关人员,索要关押手续、提取关键证据,并向涉嫌渎职的公安机关和工作人员提起行政诉讼。

    在刚到北京的一个多月里,何艾芩不辞辛劳四处奔波,无数次行走在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厂桥派出所,要上属部门提供多次羁押的理由、证据和手续。等待多时都不回应、答复和处理后,便投诉到北京市局的督察,提请督察机构督促处理。在督察的配合下,厂桥派出所勉强接受了立案调查的启动程序。十几天后,何艾芩接到厂桥派出所的电话告知“调查终结,已经撤案”。

    于是在2020年12月24日,何艾芩来到厂桥派出所要求得到一份文字的“撤案告知书”。但是任凭何艾芩如何辩解争取,派出所就是不被感动。忍无可忍拨打督察求救电话,督察出警来到现场,得知事情的原委就是索要手续,在解释不通自己又无能处理的情况下,竟然甩手不管扬长而去。何艾芩于是换一个地方来到府右街附近,再一次拨打报警求救电话。府右街派出所出警后,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和诉求也感到很难办,便劝导何艾芩放弃报警离开管辖区域。何艾芩彻底的感到无能无为了,执意要求警察必须处理,最后决定将何艾芩收送到“新华收容分流中心”。

    由于是疫情时期,在“新华分流中心”的何艾芩,当天下午便被成都市青羊区政府的工作人员,勾结驻京的黑社会成员,用京N90E92别克商务车在当夜离开北京。在路上,四名不认识的人员两次轮番殴打何艾芩的头部、腰部。25日深夜回到成都浦江朝阳湖的一个农家内,24小时被人监视盯梢。有病不让看,电话不让打,外出不允许。

    2021年1月20日,无理由无手续的羁押接近一个月,为了寻找一个合乎情理的羁押理由,何艾芩被秘密转换了一个地方,来到成都市区的德康精神病医院。在这个神秘的医院内,对何艾芩进行了多次分项目的精神测试,用仪器、用对话、用检测、用刺激、用测试等手段,十几次的分期分批进行。最后组织了多达50余人的专业团队,在两个小时内集体会诊,最后得出“没有问题,精神正常”的诊断结论。

    新年后的一月底,不想给自己惹麻烦的医院,通知送何艾芩来医院的社区人员,让他们再把何艾芩接送回家。社区源于被动和不能承受的后果,一再寻找借口拒绝配合。也不想承担责任的医院干脆把何艾芩在2月的头一天,文明的驱逐出精神病医院。

  • 湖北姜天禄再被关精神病院

    【民生观察2021年1月18日消息】本网获悉,2021年1月4日,湖北十堰市访民姜天禄因到政府部门上访,被其辖区村书记等人强制押送到“竹山县北大街精神病医院”关押维稳,其间家属要求会见但被拒绝。

    1月13日,姜天禄又被转移到“竹山县番口精神病医院”关押,1月15日姜的妻子和妹妹闯进医院才见到了姜天禄,姜家人强烈要求释放出院,但医院表示:没有政府的许可不能放人!

    1月15日,姜天禄的好友王先生告知本网义工,姜天禄是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村民,因房屋征拆问题多年上访,后被竹山县政府及警方多次关进精神病院打击报复。

    姜天禄曾透露,他被强关精神病院最惨的一次是2018年7月那次。18年7月29日,姜天禄在北京上访期间,被竹山县城关镇政府人员赶到北京市租赁了一辆哈尔滨牌照的车,花了一万三千元“劳务费”把姜从北京绑架回竹山县关进了辖区派出所,然后又把姜押送到竹山县精神病医院关了8天。政府人员指示医院给姜天禄炮制了一份虚假的诊断证明,说姜患有“人格障碍”精神病。

    被关进该医院后,政府指示医护人员把姜天禄手脚困在床上,然后轮番换人打他的脸、锤他的头,并且威胁他说“你来到我们这里就得老实点,不然有你好果子吃!你看这病房里的人都被我们打怕了,被整治的服服帖帖的,不敢说一个不字”。

    见此,姜天禄只好仰天长啸说“我不想活了,你们如果继续这样打我,有朝一日我出去了,你们也别想活命了”。随后几天,医护人员不怎样打他了,但是病房里却新来几个身上有纹身的黑社会人员,他们动不动就殴打姜,一个人打累了就换一个人来打,还轮番用皮带抽打他。还有,姜天禄在病房里上厕所也会被监控,他们生怕姜天禄借机逃跑。

    2021年1月14日,姜天禄的家属向十堰市竹山县政府发出一封公开信,控诉竹山县政府公然践踏宪法,严重侵犯公民权利。全文如下:

    《慢长信访维权的冤情路》

    信访人:姜天禄,男,汉族,农民,于1970年8月10日出生于竹山县城关镇桥东三组,现年50岁,公民身份证号:420323197008100075。

    信访事项及内容:1、2002年竹山县公路局因305省道从莲花村霍河口至堵河大桥的路段的改扩建项目工程,所处的280km+850m地段存在的姜正业、姜正华、姜华三户的土木结构的房屋,需要改扩拆建,在规划改扩建时,只把姜正华、姜华的房屋改扩拆建而姜正业的房屋被排除拆建,且由公路局工程项目部施用挂土岸的方式进行安全防护,谁知姜正华、姜华的房屋拆建后,以然在所在改扩建的公路右侧进行房屋免费始建,在始建两户房屋时,姜正业土木结构房屋有两间主房屋垮塌,而不能居住,公路局置治不理,引发姜正业的信访维权,由姜正业为维护房屋的合法诉求县政府、公路局对姜正业行使诉求不予解决,遭遇县信访局领导残酷摧残和迫害,姜正业苦于信访无果,气下病,而含恨于2004年离世。

    因房屋不能居住,危及着儿子、儿媳及孩子生命及财产问题,儿子姜天禄接起父亲信访维权的旗帜,持续信访,向省、市、县、北京信访数次,遭遇县、镇、村截访、劝导,并对信访人强制打压,强制押送到十堰市疯人院实施人工摧残,还有非法拘禁数次。致使信访人心里压抑,精神崩溃,房屋不能居住后,在公路左侧,搭建临时锅蓬,又遭遇县、镇、村组建的执法队,对其搭建的锅蓬实施强拆行为。公路局与城关镇协商后,将桥东村村拥有产权证的房屋购了一套只有86.5平米的砖混结构房屋赔偿给信访人,但住宅面积小于其原住的房屋的平方面积,而再起信访,历时信访18年成为竹山信访积案。

    2、“民有一过必罚,官有千错不纠”,这是基层群众对腐败举报和维权的真实写照。县政府动用警力实施暴力行为,强行对其非法拘禁,多次对其行政拘留、传唤,押送到精神病院。县政府、镇、村形成庞大的利益集团,只是合谋算计,加上我国信访制度没有垂直处置政策。群众无论举报、诉求解决,都回到原点。

    2021年1月4日,姜天禄再次被城关派出所押到竹山县精神病院。再次实施非人的摧残、迫害,妄图致于死地。这就是基层政府及村霸行为的表现,根本不是从人性化处理、解决实质性诉求,根本不是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解决问题,其行为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对我国宪法公然践踏。

    姜天禄房屋被公路局改扩建时造成房屋垮塌,竹山县公路局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房屋面积只赔偿了86.5平米,而信访人的房屋连宅基地面积相差百余平米,现在他儿子已经26岁,即将成家。姜天禄的合理诉求应做以解决。那些因信访维权,遭遇押送精神病院的冤情行为惩戒是典型违法行为的民事行为,把一个正常有刑事能力的人编入精神病院,从事非人类的疯人治疫正常人,是非人类犯罪性质。与新时代依法治国,新时代文明竹山不相匹配。是有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有损党的形象,姜天禄的冤情能否解决,体现人间正道是苍伤,公平正义不缺席,但在文明的竹山就是缺席。

    2021年1月14日

  • 湖北李小燕被关精神病院65天获释

    【民生观察2021年1月10日消息】本网获悉,2020年10月13日湖北十堰市房县冤民李小燕,因在省信访局上访被警方抓进派出所关押,后又被强制送进房县精神病医院“整治”。2020年12月18日,在经过无端“灌药打针”65天后,终于2020年12月18日被释放出来。李小燕获释后,由于长期的关押“整治”,身体已经出现严重病患,近日其亲属已将她送往襄阳市做康复治疗。

    知情人汪素华介绍,十堰市维稳官方无法无天,经常把上访村民绑架到精神病院强制关押。汪素华说“李小燕很可怜,丈夫因湖北省襄阳市某个医院的医疗事故而死亡,六年过去了,她的丈夫至今还在医院殡仪馆放着没下葬,她还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儿没有工作,为她爸爸的事被湖北省襄阳市公安也关了一年多才放出来,可怜的一家人呀!另外,李小燕的八十多岁的父母,多次痛哭着向我求救她的女儿”。

    李小燕的丈夫以前在湖北省襄州邮局工作,所以在该市买了房子。六年前,李小燕的丈夫因在襄州医院治疗后死亡,李小燕认为是医疗事故造成,但问题一直没有依法解决,尸体在殡仪馆已冰冻至今。2020年10月12日,李小燕为夫伸冤到位于武汉市的湖北省信访局上访,可到中午房县青峰政府的维稳人员就赶来,将李小燕抓回青峰政府后就送进了房县精神病院,从10月13日到12月18日,李小燕共被囚禁精神病院65天。期间,李小燕的父亲因为忧心女儿安危,焦虑下命归黄泉,临终时也没見上女儿李小燕一面。

    汪素华说:“李小燕被押送进精神病医院后,她与我的通话还没说完,我就听她一声惨叫声,我没有病,请不要给我打针……,然后我就再也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了。接着,我又连续给她打了三个电话,只听铃声响,无人接电话。她的家人担心,李小燕没有神经病,也会因为长时间注射神经病药物整出病来。”

    经过在65天的关押整治,李小燕出院后告诉家人称:“我被抓进去以后,医院直接给我强行打针、灌药,我告诉医生我没有精神病不能被强行收治,但医生根本不听我辩解,他们只说是官方让收治的,所以只听官方安排。

    他们还捆绑我,强行给我灌药,我不肯服药的时候,几名护工就会拿来约束带,几人把我推倒在病床上,按住我的手脚,再用约束带把我的四肢捆绑在病床护栏上,然后拿出撬棍、筷子等工具,强行撬开我的嘴巴,把药物灌进去,最后还会拿手电筒照射口腔,检查是否完全下咽到肚子里去了。灌药完毕,捆绑不会立即解开,他们说我病情还不稳定,需要视情况延长固定几小时甚至两三天。

    当我强烈反抗的时候,他们还会对我电击“治疗”,就是用那种高压电疗仪的电针,对着头部两侧太阳穴等部位反复高压电击,电击治疗非常痛苦,人被高压脉冲电击时就行触电一样颤抖疼痛。医护人员表面上说是帮助病人治病,但实际上他们经常用这种方式报复那些不听话,或者大吵大闹的关押者”。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此外,精神障碍的鉴定为医学鉴定,而非司法鉴定。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

    然而,李小燕的家人反映,李小燕在被关精神病院之前从没有暴力伤害他人和自残的情况,官方把她绑架进精神病院“整治”,其目的就是想迫害她,阻止她坚持上访维权。

    李小燕电话:13308673520。李小燕母亲:15071619870。汪素华电话:13872767394

  • 江西被精神病人钟志勇获释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19日消息】本网获悉,江西南昌被精神病受害者钟志勇先生在被强制关押2个多月后,于3天前获释出院。钟先生回家后,在2020年12月16日向南昌市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要求非法关押他的政府部门给他恢复名誉及赔偿经济损失。

    钟志勇告诉本网义工,在2020年10月11日时,他联系了南昌市的多名维权人士,准备在2020年10月13日到信访部门集体上访,但是维稳部门窃听到了这一消息,便于10月12日把他绑架到江西省精神病医院强制关押“治疗”了两个多月,直至三天前才释放出院。

    在被非法关押进精神病院后,政府维稳部门联合医院,强行给他灌服精神类药,导致他整天精神恍惚昏昏欲睡,身体出现浮肿。

    钟志勇还反映,自己被多次非法强关精神病院。在2018年7月18日,自己因进京上访,回家后被当地派出所警察强行送进精神病院治疗。

    2018年7月18日上午,钟志勇正在家中睡觉,突然接到辖区派出所警察电话,说找他有点事,让他去派出所一趟。钟志勇来到派出所后,结果被派出所约十个民警强行带到江西精神病院进行精神病治疗。在精神病医院里,钟志勇拒绝一切精神病检查。钟志勇七十岁的母亲得知情况后立刻赶到医院,坚称儿子没有精神病,并强烈要求警察和医院放人。医院欲放弃收治钟志勇,但现场的警察却坚决要将钟志勇强制送进医院治疗,最后钟志勇被强行押进精神病院住院部。过后,钟志勇的母亲拒绝在精神病强制住院单上签字,后由该派出所所长代为签字。

    之后家属提出疑问,为何要将钟志勇强制精神病院治疗,派出所给出的理由是:“钟志勇多次去北京上访,且是维权群体中的带头人,已经犯法”。派出所同时规定,没有派出所同意,谁都不能探视钟志勇。钟志勇的朋友们在得知消息后,于7月23日与钟志勇的母亲一起前往江西精神病院探望钟志勇,却遭到医生和护士的拒绝。无奈朋友们来到医院楼梯拐角处,试着向钟志勇发送微信视频,没想到钟志勇马上接了视频,大家通过视频简短问候,同时安慰钟志勇不要害怕和担心,朋友们正在想一切办法营救他,而钟母看到儿子后,瞬间情绪激动伤心流泪。随后,钟志勇母亲和朋友们先后来到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南昌市公安信访局反映了钟志勇的情况,但得到的答复却是回家等候。

    钟志勇称自己是一名声波受害人,俗称脑控受害者。他大约是在2009年的时候遭到这个高科技迫害的,当时他第一次受到这种东西攻击的时候,总认为是自己的一种幻觉、幻听,后来他去医院检查,医生说他非常健康,没有心理等方面疾病,但他总是听到一种语音灌输,是一种侮辱、打击、甚至攻击社会的语音。

    18年6月25日到30日,近百名脑控受害者聚集在北京集体报案,这是他们继去年5月、11月之后的第三次进京报案。钟志勇也参加了此次报案,他们去了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政法委、监察局等12个部委投递材料,可没有哪个部委接受他们的材料、认可他们讲述的事实。而就在钟志勇上访回家后不久,他就被当地派出所报复性强行关进精神病院治疗。

    钟志勇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
    (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第三十二条 精神障碍患者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有异议,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可以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

    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再次诊断的,应当自收到诊断结论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医疗机构或者其他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提出。承担再次诊断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接到再次诊断要求后指派二名初次诊断医师以外的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再次诊断,并及时出具再次诊断结论。承担再次诊断的执业医师应当到收治患者的医疗机构面见、询问患者,该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对再次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主委托依法取得执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精神障碍医学鉴定;医疗机构应当公示经公告的鉴定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接受委托的鉴定机构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二名以上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并及时出具鉴定报告。

    显然,钟志勇没有伤害自身的行为或危害他人的行为,也没有危害他人的危险,当地派出所在未经其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强行送精神病院住院治疗涉嫌违法,医院收治涉嫌违法。

    2020年10月11日,钟志勇联系了南昌市的多名维权人士,准备在10月13日到市信访部门去集体上访,但是维稳部门窃听到了这一消息,便于10月12日再次把他绑架到江西省精神病医院强制关押“治疗”了两个多月,直至三天前才释放出院。

    2020年12月16日,钟志勇向南昌市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要求非法关押他到精神病的政府部门给他恢复名誉及赔偿经济损失。

    钟志勇联系电话:15070070321

  • 专访南昌被精神病人龚新华

    时间:2020年12月3日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广场

    “被精神病”是指正常公民或无攻击性的精神病人,被违背本人意愿强制送进精神病院隔离治疗,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启动任何纠错机制,受害者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

    “该收治者不收治,不该收治者却被收治。”是目前中国精神卫生领域存在的两大问题。相比之下,"不该收治被收治"比"该收治不收治"的问题更严重,因为后者只是部分精神病患者的权利没得到保障,而前者则让每个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都遭受严重威胁。

    “被精神病”的社会危害性:1、侵犯公民权利:人身自由、财产权、名誉权等;2、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家庭关系不美满,公民内心恐惧,怕“被精神病”故对不良现象不敢指出;3、恶化医患关系:医生误诊或谋取私利,恶意收治;4、影响政府形象(针对政府送治的情形)政府公信力下降。

    为了克服“被精神病”的恶行,中国2013年生效的《精神卫生法》加入了很多针对性的条款,在那之后如果再发生“被精神病”案件,相关人员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然而,现实非常残酷,一些地方政府及当事人的亲属,依然会利用权力与金钱打通各处关系,以貌似程序合法的方式,把他们认为的“麻烦”人士投入精神病院强制关押、整治。

    2020年12月1日,本网志愿者获悉江西南昌市不同政见者龚新华,因多次发表政见演讲及贴文后,两次被南昌政府部门关进江西省精神病院强制“诊治”。2020年12月3日,本网志愿者采访了龚新华先生,他向志愿者介绍了他被精神病的经过,全文如下:

    志愿者:龚新华你好!请你介绍一下你被关精神病院的经过。

    龚新华:好的,我是一名不同政见者,从1996年开始,我就多次在南昌市街头当众演说我的政治观念,演讲的内容与自由民主及六四事件有关,从那以后我就被政治警察监视。

    到了1999年间(具体日期记不清楚),我又一次走上街头演讲,地点是我原工作单位南昌市东湖区建筑工程公司的一个招待所门口,当时演讲的内容主要是呼吁对八九年六四学运期间抗命没有镇压大学生的军人予以平反,对部分抗命军人被判刑、被开除的给与恢复原职及待遇。

    在我演讲后不久,南昌市警方就赶来把我抓到江西省精神病院关押,地点在南昌市上坊路、省科学院附近。我被抓的时候,长期盯梢我的维稳人员叫来了一位姓聂的医生,他们合力把我按住,然后给我注射了不知名药物,之后就把我押送到了江西省精神病院关押,到了医院里面,注射进我体内的药物开始发作,很快我就失去知觉了,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志愿者:你被关了多久?

    龚新华:关了三天,后来是我单位(东湖区建筑工程公司)来了两个人才把接出去的,单位的人说是经过政府部门同意才放我的。

    志愿者:你被关精神病院,你的家人知道吗?他们来找过你吗?

    龚新华:我被抓、被关精神病院,我的哥哥听我单位的人说了以后,很快就找到医院来证明我没有精神病,更没有暴力伤害过谁,要求立即释放我回家,但医院不肯,他们说只对送来的人负责,只有送医的人才能接走。

    志愿者:你第二次被关精神病院是什么情况?

    龚新华:我第二次被关,是因为我在2008年12月中旬(具体日期记不清了)的一个星期天再次上街演讲,并且在发表了一些政见贴文,结果当天就接到南昌市青云谱区政府一名自称姓李的工作人员电话,他要求我到他办公室去聊一下,而我自认为自己光明正大,没有什么可怕的,就去了。但当我到达办公室后,李姓工作人员就带着多名维稳人员对我说“你有神经病,我要送你去精神病院做鉴定。”,我就质问他说“凭什么说我有精神病?”,他又说“我不管,你在网上发帖的这些文字有问题,我就要送你去精神病院”。随后,他就拿出事先打印好的网帖给我看,并问这些是不是我发的文字,我看后说是我发的,他们就说我“你发这些内容就是精神病”,然后就动手把我绑架上了一辆汽车,并且在一辆警车的护送下,押送进了江西省精神病院关押,而且还直接交给了上次虐待我的那名聂姓医生管制。

    志愿者:你发表的贴文内容是什么?

    龚新华:主要是呼吁自由民主,反对专制、贪腐、社会不公等内容。

    志愿者:你到了医院他们是怎么交接的?

    龚新华:我到医院就看到押送我的5个人与医院登记交接,从他们的谈话中得知,这是事先就商量好了要抓来的。医护人员接手以后,把我拉到医院六楼的一间病室,然后拿出绳索捆绑我,他们说这是约束我、保护我,再后来护士就拿来了针剂给我强行注射。

    志愿者:注射的是什么药物?

    龚新华:他们没告诉我。

    志愿者:注射不明药物,你是否担心有毒副作用?

    龚新华:担心啊!我也拒绝注射,也声明我没有精神病,但是医护人员却说“你这就是精神病的表现”随后就强行给我注射了。

    志愿者:注射以后你什么感觉?

    龚新华:注射完毕我就感觉眩晕,四肢无力,意识模糊,想睡觉。

    志愿者:你被捆绑了多久?

    龚新华:捆绑了两天。

    志愿者:捆绑两天那你吃饭、上厕所怎么办?

    龚新华:吃饭的时候他们也不肯给我松绑,而是叫来护工给我喂饭,我斜躺着吃饭很难受,就叫护工给我松绑,说我自己吃,但是他们坚决不肯;喝水的时候他们会让其他精神病人给我喂水,这些真正的精神病人大都神志不清,时常把水水泼洒在我的脸上、身上、床铺上,让我睡在上面很难受。小便的时候,医生也不给我松绑,而是让其他病人拿来尿壶给我接尿。那些接尿的病人们神志不清,手脚不便,他们一次次的把尿液撒漏在我的裤子和床上,把我身上搞的异味很大,湿漉漉的裤子和床单我睡着特别难受,我叫医生护士给我更换他们也不换。大便的时候,医护人员就派来几个人给我松绑一会儿,但他们会站在卫生间门口看着我,等我解决完毕他们立刻就把我拉上床再次捆绑起来。

    志愿者:你这次被关了多久?

    龚新华:关了两年四个月。

    志愿者:你平时有精神病吗?你的家族有没有精神病史?你入院前有没有暴力伤人的情况?

    龚新华:没有,没有,我从来都没有精神病,我的家人都没有发现我有精神病,我的家族近亲属也没有精神病史,我更没有暴力伤人的情况。

    志愿者: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你如果没有暴力伤害的情况,当地政府人员凭什么强制关你进精神病院?

    龚新华:我认为,这是地方政府为了“稳定压倒一切”而实施的非法维稳措施。现在大量存在的层层截访或“被精神病”,都是地方官员为了自身官位与利益,也为了上级“以政绩谋乌纱”、“以平安保乌纱”的目的,而无所顾忌、无所不为的结果。虽其行为出格、手段违法,但上级又怎么会对为己谋官保职的部属动真格查处、问责?于是,在扭曲的公权力面前,对不驯服者“被精神病”,对“以权致病”也就不足为奇了。

    志愿者:你被关两年零四个月,期间可以在医院里自由走动吗?

    龚新华:不能,关在精神病院里比坐牢还痛苦,坐牢还有放风的时候,但在这里没有,而且我还被单独禁止下楼活动。还有,在监狱里有检察院监督狱警,但在精神病院里医护人员可以随意呵斥、推搡、电击病人,病人们就是案板上的肉,任人欺凌,还投诉无门。尤其是在对待那些所谓的不听话的人,医护人员经常折磨他们,吓的我都不敢不配合诊治,因为我知道虽然我没有精神病,但是如果我不配合诊治,反抗他们打针喂药,我就会被折磨。

    志愿者:“强制收治”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除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之外,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不能非经法律程序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虽然“强制收治”说是为了“治病救人”,但它是以剥夺人身自由为前提的。既然需要剥夺人身自由,那就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程序,比如对疑似精神病人进行司法鉴定,若非司法鉴定也要经过司法机关的认可,而且是否强制收治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批或备案,不经过司法机关这一关,“强制收治”都带有非法拘禁的性质。你被剥夺人身自由长达两年多时间,期间有没有司法部门或警方出具法律文书?

    龚新华:没有,没有任何法律文书就关了我两年零四个月,并且也没有做过疑似精神病人的司法鉴定。

    志愿者:你被关精神病院两年多时间,期间的住院诊疗费用应该是很大一笔开支,这笔钱你和家人出了吗?

    龚新华:没有,我和家人都没有出钱,应该是押送我进去的政府部门出资的。

    志愿者:你最后是怎么出来的?

    龚新华:关了两年多的时候,一天突然听到楼下有很人在呼喊我的名字,我想下去看看,但是医护人员不准许,后来一位护士告诉说“你可能就要被释放了”,我问为什么?那护士说“现在经常有网民来医院声援你,这些喊口号的网民还被警察抓走了几个,你的事情闹大了,怕影响不好,所以估计你就快出去了”。果然,没过几天我就释放出来了。

    志愿者:你获释以后生活就正常了吗?

    龚新华:出来的前半年,因为突然断药了,我的身体反应很大,经常性的头痛眼花、昏昏沉沉,无法正常求职、生活。

    志愿者:你被关精神病院这么长时间,你获释后有没有去维权?

    龚新华:有,我曾经咨询过律师想起诉官方,但是医院不给我病例,我拿不到证据。还有,我还多次举牌控诉,也多次参加全国的维权事件,但南昌警方又以我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我,还超期羁押我八个月,最后以取保的形式释放的。除此之外,南昌警方还经常监视、跟踪、骚扰我的生活,在2017年8月9日,我为了避开南昌警方的长期骚扰,就前往广州一朋友处暂住,结果当日即被南昌警方找到并抓回,我问警方为什么抓我,警方不予告知,我猜测,可能是当年十月福建要召开金砖国际会议,还有“十一”国庆将至,以及“十九大”临近,南昌地方官员考虑到维稳风险,就非法抓我,稳控我。

    志愿者:时间有限,今天的采访到此结束。谢谢你接受我们的采访!

    龚新华:也感谢网友的关注!

  • 专访江西被精神病人彭新莲

    时间:2020年11月14日
    地点: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

    “被精神病”指正常公民被非法送进精神病院强制隔离治疗,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启动任何纠错机制,受害者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

    “该收治者不收治,不该收治者却被收治。”是目前中国精神卫生领域存在的两大问题。相比之下,“不该收治被收治”比“该收治不收治”的问题更严重、更迫切,因为后者只是部分精神病患者的权利没得到保障,而前者则让每个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都遭受威胁,基本人权遭到严重践踏。

    志愿者:彭新莲你好!请你介绍一下你是为什么事情被强制关进精神病院整治的?什么人强制关你进去的?

    彭新莲:我是因劳动诉讼官司到北京上访,于2010年10月18日被江西新余渝水区城北街道办事处会同当地派出所警察、老屋场村委会(彭新莲户口所在地)的截访人员共七人在火车站强行劫持。

    从北京回新余途中当地截访人员再三承诺回家解决问题,但火车刚到新余车站,我一下车就发现很多阻扰我上访的政府人员在等候,其中有城北办事处的廖主任、张晓峰(音)等人,于是我就利用上厕所的机会用手机向外界呼救,结果很快被人发现,三个男截防人员冲进站内女公厕,在我还未擦屁股的情况下就冲进女厕所施暴把我拖出。然后,他们就在未经本人、家人访同意,就把我送往宜春赣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做精神病鉴定、心电图等检查,检查的结果是我当时没有这些疾病,该所医生也承认我是正常的。但是,政府人员却不接受这一鉴定事实,最后决定直接把我押送进江西宜春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医)强制关押“诊治”,而该医院也是不顾事实,只听命于政府的安排和收钱关人。

    10月22日,我弟弟和新余市多名维权人士,找到了宜春第三人民医院要求放人时,被告之“彭新莲现在没病不等于以后没病”“现在不能放人,谁送来的谁才能来接走”。

    志愿者:你平日里有没有精神病发作伤人事件?

    彭新莲:没有,我没有暴力伤人过,这在警方的报警记录里可以查到。

    志愿者:精神病属于一种疾病,疾病应该自己去治疗,退一步说,即便你有精神病也应该是自己去诊治,为什么你们当地政府要强制押送你去治疗?我国《精神卫生法》也有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需同意。请问,你没有伤害他人和自身,当地政府有什么权力押送你去强制治疗?你认为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彭新莲:我认为他们就是粗暴的违法行政,其目的就是要阻止我上访告状,以及用精神病诊治的痛苦来恐吓我退让。

    志愿者:你在精神病院里是怎么被诊治的?

    彭新莲:首先就是医护人员强迫我吃药打针,但我不肯,他们就强行动手捏开我的嘴巴,然后把不知名的药物给我灌下。我第二次被关精神病院的时候,还被医护人员暴力捆绑在床上强行灌药、打针、电击。

    志愿者:你被关了几次精神病院?

    彭新莲:两次。

    志愿者:你被灌药后身体有什么感受?你感觉这些药物有没有毒副作用?

    彭新莲:这些药物肯定是有毒副作用的,我被灌药后就感觉头晕目眩,有时还恶心反胃。还有,打针吃药以后我的身体开始出现多处浮肿,而且长期腹泻等问题,我向医生反映这些情况时,医护人员们却置之不理。

    志愿者:你在医院能能和家人通电话吗?住在里面有什么感受?

    彭新莲:其他病人都可以和家人通电话联系,家人也可以随时来探视,但是医院却受政府人员指使,不准,没收了我的电话,严禁我和外界联系,我的家人也不被获准探视我,我在里面感到孤独害怕。还有,精神病院里都是穿着病号服的精神病人,这些真正的精神病人行为怪诞、不可预测,让一个正常人与他们呆在一起感觉十分恐怖。在这里,除了神情麻木的医生、护士,就是冷言恶语的看守,没人可以沟通,也不准和外界联系,这导致我产生了抑郁情绪。

    志愿者:你第一次被关了多久?

    彭新莲:关了15天。

    志愿者:你是怎么出来的?

    彭新莲:是我弟弟和我的维权好友刘萍等人多次到医院要求放人,并且他们还在网上为我发声,政府和医院迫于压力才释放我的,否则他们可能关我一辈子,因为我曾经多次问医生我什么时候才能出院,医生说政府人员的意思是长期关下去,反正有政府公款支付住院费用,医院也愿意长期收治,医生还说让我安心的就住在这里,政府包吃、包住、包看病多好。

    志愿者:你第二次是为什么事情再被关精神病院的?关了多久?

    彭新莲:我第二次被关精神病院是在2014年,是因为我又到北京上访了,这次被关了22天。

    志愿者:第二次被关有什么遭遇?

    彭新莲:这一次被关,比第一次惩罚还严重,他们把我推到在床上,用绳索强行捆绑我,然后用工具撬开我的嘴巴给我灌药,弄得我都呛到鼻子里了,非常难受。还有,在此期间,因为我第一次被关的时候,服药身体浮肿,我就一再拒绝服药,医护人员就强行把我拖进“电疗房”,把我捆在床上用电击针对准我的头部放电,打的我浑身哆嗦,身体瘫软。

    志愿者:你第二次是怎么出来的?

    彭新莲:第二次是我们辖区负责维稳的政法委书记,因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被抓后,新的政法委领导派人来释放我的。

    志愿者:你出院后恢复自由了?可以自由出行及上访维权了吗?

    彭新莲:没有完全自由,还是不让我到北京上访,我到火车站都会被地方维稳人员拦截阻扰。

    志愿者:据了解,在我国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可能涉及到强制医疗、限制人身自由、名誉降低、经济受损等各类问题,这些都和人的基本权利——自由和尊严、私人财产密切相关。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维稳部门可能把一个精神正常者强行送入精神病院稳控,以达到减少维稳压力的目的,而精神病院可能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而随意诊断收治,这就加大了正常人被强制收治的风险。你认为,你被送进精神病院诊治存在这种情况吗?

    彭新莲:是的,我就是这种情况。我就是因为坚持举报和上访,我们当地的维稳部门就为了简单维稳,两次把我强行押送到精神病院强制“诊治”的。相关法律规定,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目前我国并无法律授权,警方、企事业单位、精神病医院等部门,有将精神病人或者疑似精神病人强行收入院治疗的权力。因此,新余市维稳方、精神病医院等部门,擅自派人将我强制送进精神病院强制诊治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身体权和自由权,给我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并且,上述部门还涉嫌违法犯罪,我国《精神卫生法》规定,违背他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体格检查,以及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志愿者:你出院后有没有依法起诉这些送你去精神病院的部门?

    彭新莲:我想过,也咨询过一些法律人士,但是他们说这需要许多证据,包括医院的诊断治疗证明、住院费支付人的单位姓名等,然而我却拿不到这些证据,我曾经找医院索要我的病例及支付住院费的凭据,但医院却说不可能给我,只能交给付费的政府部门。没有证据,我难以起诉他们。

    志愿者:好的,谢谢你接受采访,祝你早日维权成功!

    彭新莲:谢谢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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