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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余江帆刑期已满仍被非法羁押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9日消息】河南邓州访民余江帆因移民房问题及父亲致死问题上访,于2019年9月26日被刑拘,2021年6月22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自2019年9月26日至2021年8月25日止。目前,在刑期已满的情况下,南阳市看守所以余江帆上诉,南阳市中院发回重审为由,将其继续非法羁押在看守所。

    余江帆,女,汉族,1989年11月24日出生于河南省淅川县。2011年,因“南水北调”工程余江帆随同家人从淅川县搬迁到邓州市夏集乡杨河村居住。因为移民房漏水、墙壁歪斜开裂等问题,余江帆父亲余相林等村民写信上访要求解决问题。

    2013年2月25日,余相林被邓州市地方政府关押在邓州市拘留所进行了26天的训诫,一个月后,余祥林去世。余江帆反映,其父亲在训诫中心被非法拘禁遭殴打致死。随后余江帆因移民房问题及父亲致死问题常年上访。

    2013年至2019年9月份,余江帆因为上访,被邓州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4次左右,并于2015年1月23日被邓州市人民法院判刑3年零六个月。2019年9月7日被行政拘留15天后,于2019年9月26日被邓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南阳市看守所。

    2021年6月22日,邓州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豫1381刑初384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余江帆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自2019年9月26日至2021年8月25日止。

    2021年8月25日一早,余江帆家人来到南阳市看守所接人,看守所说九点才开始释放,随后又以余江帆上诉,案件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邓州市人民法院未开具释放证明为由拒绝释放余江帆。

    随后,家人同余江帆案件承办法官冀鹏翀联系,法官回复称下午去南阳市看守所办理手续,但下午又以余江帆上诉,南阳市中院发回重审为由,拒绝开具释放证明。家人到邓州市人民法院查询发回重审裁定,法院却拒绝出示,律师同冀鹏翀法官联系案件情况,但法官以发回重审后不归本人承办为由,拒绝透露任何消息。

    余江帆家人无奈之下拨打12345、12389等各类投诉电话进行投诉。8月27日上午,余江帆家人再次联系南阳市看守所,南阳市看守所在不予释放余江帆,继续非法羁押的情况下,也拒绝告知南阳市中院发回重审的裁定案号。

    目前,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关键时刻,邓州市地方政法机关却敢于顶风违纪,不仅未将余江帆反映的移民房质量问题及其父亲被非法拘禁致死问题妥善处理,却一味的打击报复,将余江帆一次次投入拘留所、看守所非法关押,在一审判决已经刑满的情况下,拒绝变更羁押措施,刑满后仍将余江帆违法扣押在南阳市看守所。

    在此,余江帆家人呼吁社会及媒体关注,对邓州市地方司法机关违法羁押余江帆的行为进行曝光并转发呼吁,万分感谢您的支持!

    余江帆家人联系电话:15517719075,17637788676

  • 江西罗细妹羁押期间右眼突然失明

    【民生观察2021年7月4日消息】今天,辩护律师在江西丰城市看守所会见了罗细妹,得知其右眼失明,家属和律师请求江西省委紧急关注,并责令丰城市看守所立即予以救治。

    今天罗细妹的辩护律师在丰城市看守所视频会见罗细妹时,得知今天罗细妹的右眼突然看不见了,近期罗细妹右眼经常出现视力模糊等反复症状,就在昨天罗细妹右眼视力还能看到三百米左右,而今天右眼突然失明。

    罗细妹的辩护律师与家属已经紧急联系简卫华副院长,请求法院立即变更强制措施,立即抢救罗细妹!简卫华副院长称他已经联系丰城市看守所所长,但丰城市看守所所长回复说,如何治疗是看守所的内部管理问题,仍未明确是否立即将罗细妹送往医院抢救。

    罗细妹的辩护律师朱良才,已就罗细妹完全不构成犯罪的意见以及宜春市扫黑办民警盗刷罗细妹银行卡案一直被包庇的问题,向江西省委、江西省政府、省监察委、省政法委以及中央第八督导组单位的主要领导,先后四次邮寄书面律师意见书,然而仍然未对罗细妹取保候审!

    现在罗细妹的丈夫患有肾衰竭生命危在旦夕,自幼体弱的罗细妹的女儿黄燕患有较严重的肾炎……

    朱良才律师表示,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在江西、在宜春却不能被尊重被落实,而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却被严严实实地予以包庇!

    我们多位律师明天赶到丰城市看守所,罗细妹的女儿黄燕今天连夜由重庆赶回南昌,人命关天,救人要紧,紧急呼吁立即将罗细妹送到专业眼科医院紧急检查救治。

    据悉,罗细妹,56岁,初中学历,江西奉新人,此前在一家休闲娱乐城做财务。

    2019年8月28日,罗细妹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奉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扣押了其本人身份证、手机等私人物品。2019年9月30日被奉新公安局执行逮捕。

    2020年8月25日,宜春市铜鼓县检察院将该案起诉至铜鼓县人民法院。检方指控被告人罗细妹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骗取贷款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卖淫罪。这起涉黑案件有33个被告人,她是第5被告人。目前,罗细妹羁押在丰城市看守所。

    罗细妹的手机被扣押后,家人发现其微信账户有多笔转账及消费,数额达6万多元。消费商品含卫生巾等护理用品、生鲜蔬菜等。

    据罗细妹的女儿黄燕说,“我妈妈被公安羁押期间,名下的4张银行卡内的总计6万余元不翼而飞,我们调取消费记录显示,有人用她的微信支付消费,购买了卫生巾、生菜、黄牛肉等物品。”她怀疑是办案民警所为。随后,黄家人多次报案要求警方立案侦查。

    2020年9月12日,奉新县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奉新县公安局民警陈某盗用涉案当事人微信消费,涉嫌犯罪,已由宜春市公安局指定高安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

  • 家人征集常玮平羁押期间信息

    【民生观察2021年5月4日消息】2020年10月,陕西律师常玮平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1年4月7日,常玮平被宝鸡市检察院批准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执行逮捕,目前羁押在陕西省宝鸡市凤县看守所。近日,常玮平的妻子陈紫娟和两位律师前往凤县看守所给他存了钱,但是仍然不允许会见,无法获知其任何信息。无奈之下,三人贴出广告,征集常玮平在此羁押期间有否受到酷刑、虐待的线索信息。

    2021年4月30日上午,陈紫娟和两位律师一起去了凤县看守所。给常玮平存了钱,看守所给了收据,并将他父母上次存钱的收据也给了。走出看守所,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已经半年没见到玮平了,大家都很担心他的安危。三个臭皮匠胜过诸葛亮,两位大律师加一位女博士苦思冥想的结果就是:整个凤州镇的大街小巷贴满了我们的小广告,内容如下:

    线索征集启事

    本人陈紫娟,系凤县看守所在押人员常玮平律师之妻。现征集常玮平律师在此羁押期间有否受到酷刑、虐待信息,如体罚、殴打、剥夺睡眠、剥夺饮食、剥夺放风、强制劳动等等。或者知晓常玮平律师在指监期间有否受到酷刑、刑讯逼供等信息者,请联系本人及代理控告人。

    本人及代理控告人联系方式:18565718426,13391859079,18837125709

    2021年4月30日

    据悉,常玮平是陕西凤翔人,中国维权律师,他曾介入了很多公益和敏感案件。如:无锡413寻衅滋事案、江苏无锡访民王金娣寻衅滋事案、南京王健寻衅滋事案、焦作李玉凤寻衅滋事案、沈阳林明洁寻衅滋事案、郑州曹春生杀人案、维护江苏昆山访民王和英合法权益等。

    2018年10月14日,常玮平被陕西省宝鸡市司法局停业3个月。2018年11月22日,其所执业的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被注销。2019年1月14日,其停业三个月期满后,在陕西省内与至少十家律师事务所接洽,但长达6个月的时间,其接洽超过十家律所,不是即将签约时突然变卦不再签约,就是将申请转所手续交到司法厅办事窗口后十几分钟就接到律所解聘的电话。

    2019年12月8日,常玮平参加了厦门会议。

    2020年1月12日晚10时左右,常玮平在西安自己的住处被警察带走。13日,宝鸡市司法局注销常玮平律师证。14日早8点左右,常玮平妻子接到宝鸡高新分局国保大队电话,被告知常玮平因危害国家安全,已经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至1月21日下午5点左右,常玮平获释回家。

    2020年1月23日,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常玮平取保候审,并以不可离开取保候审地为由,限制常玮平离开宝鸡。

    2020年10月16晚,常玮平做出声明,披露自己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遭到了酷刑。“我被锁在宝钛宾馆招待所的房间的老虎凳上,每天24小时,10天的时间,这是一种极端的酷刑。对我造成的伤害是,我右手的食指和无名指到现在依然是麻木的、没有知觉或者知觉不正常。”

    2020年10月22日,常玮平失联。当天晚上,常玮平的妻子接到宝鸡市张姓警察的电话,称“由于常玮平违法犯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20年11月3日,常玮平家属收到宝鸡警方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涉嫌罪名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2021年4月7日,常玮平被宝鸡市检察院批准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执行逮捕,目前羁押在陕西省宝鸡市凤县看守所。

  • 重庆胡贵琴申诉被羁押、监视居住

    【民生观察2021年2月6日消息】2021年2月5日,重庆市渝北区访民胡贵琴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要求依法撤销重庆市公安局对胡贵琴的“拘留决定书”及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胡贵琴介绍,在2020年5月27日,申诉人胡贵琴到北京信访被重庆维稳警察追至北京施暴截访,后胡贵琴又被非法遣返重庆市。到达重庆市后,警方又持传唤证(未告知申诉人因违反何事)将胡贵琴带到重庆康美派出所关押37小时。之后重庆两江新区公安分局在没有告知胡贵琴涉嫌违法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申诉人以及家属至今连拘留证都没有见到过)的情况下,又将胡贵琴强行押送到重庆市沙坪坝区看守所拘留、羁押,直到2020年6月4日才将她释放。胡贵琴获释后,重庆大竹林派出所民警告知胡贵琴称“你已经被监视居住,不得随意出行”。

    胡贵琴反映,在2016年9月28日,胡贵琴居住和经营的门市以及家中一切生产资料和生活设施,突遭非法组织强行摧毁,造成了她和家人的巨大财产损失。胡贵琴的居住权和生存权遭剥夺至今已有5年,期间胡贵琴穷尽司法途径维权,但至今犯罪分子依然逍遥法外,胡贵琴的合法诉求无人理会。2019年11月23日,胡贵琴被迫进京上访,但却在北京丰台区高家场46-3地区遭重庆维稳警方截访,截访期间重庆警察孙宇(警号:113735)还暴力殴打胡贵琴,导致其身体受伤。

    据悉,重庆访民胡贵琴家住重庆市渝北区,因其住房及商铺在三年前被强拆而上访,当时胡贵琴家里的空调、冰箱、衣物、被盖等一切财产都被非法摧毁(非司法强拆),房屋被摧毁后胡贵琴无家可归,遂开始进京上访。

    胡贵琴上访后多次被非法截访、殴打、拘禁,其中最严重的一次是在2019年11月23日被暴打,当天胡贵琴在北京办事,在她路过北京西城区中纪委办公楼旁时,警察要求检查身份证时,配合警察检查身份证后被扣下,被同时拦下的还有她的同行访友重庆赵亮、周良珍。下午4时许,重庆市驻北京信访工作组将胡贵琴、赵亮、周良珍带到了北京市丰台区高家场46-3重庆市驻北京信访办工作组。随后,胡贵琴被一身穿警服(警号是113735)的壮男以问话为由,将她关在办公室,让其坐下后,一句话不说就凶残地拳打脚踢控告人头部、胸部等部位,事后该警察强行将胡贵琴手机内存里的证据材料、以及与家人朋友外出旅游近一千张照片从相册中全部删除,该施暴警员声称,胡贵琴不该将自己被抓的消息发到网上去。

    2020年5月27日晚10时30分,胡贵琴又被重庆市两江新区康美派出所以涉嫌“寻衅滋事”传唤,随后胡贵琴失联数日。5月30日,胡贵琴的家人通过110报警及公安督察寻找胡贵琴的下落,5月31日当地派出所答复说胡贵琴已被刑拘。

    附:胡贵琴资料

    申诉人:胡贵琴,女,汉族,身份证号码:510224197301231368,联系电话:13668050510。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大竹林街道慈竹路34-4-2-1。

    申诉人不服渝公两江(治)行传字[2020]2号传唤证将申请人传唤到重庆市两江新区康美派出所后送沙坪坝区看守所羁押至2020年6月4日,释放后采取对申诉人监视居住至2020年11月28日,该行为涉嫌对申请人实施打击报复且该行为违法,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特此申诉。

    请求依法撤销:
    1、渝公两江(治)行传字[2020]2号传唤证;
    2、沙坪看释放字[2020]150号释放证对应的拘留决定书;
    3、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渝公两江(治)解监视字[2020]2号对应的监视居住决定书。

  • 安徽左德刚再遭羁押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7日消息】左德刚11年内被阜阳中院、安徽高院5次判处死刑,最高法两次不予核准。2020年6月23日,安徽高院宣告左德刚故意杀人罪不成立,无罪释放。

    但左德刚被释放42天后,安徽高院又离奇地突然启动再审,以同样的事实逮捕左德刚,本来安排9月22日再次开庭。

    办理这样的奇案,不仅是救一个左德刚,也是让曾经坚持正义、判决左德刚无罪的法官免受责难,不会成为下一个“王成忠”。

    一

    2007年元月,16岁少年周某被人勒死沉尸公厕,媒体报道亦称“少年沉尸公厕案”。案发后,公安机关对周围群众数十人进行排查,未能确定犯罪嫌疑人。后周某母亲凭手表、食指特征、面像被公安机关以5分钟时长的问话记录确定尸源。当时,公安机关未对尸体进行毒物鉴定、DNA鉴定,未做尸体辩认笔录。简单的尸体检验笔录对尸体客观状态描述出现多处错误,死亡时间被认定为14-21天前。

    该案一直未破。直到2010年5月,阜阳市公安局因被害人周某母亲进京上访而成立“高规格专案组”,公安机关“对羁押在颍上县看守所的颍上县江店孜籍的人员进行逐一进行谈话,以期发现破案线索”,一起盗窃案中的嫌疑人刘道胜、石秀建举报,同伙左德刚、陈永宣、杨士庆三人涉嫌杀害周某。随后,颍上县公安局即出具“刘道胜的行为属于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况说明》。

    刘道胜称,其听说左德刚自述杀人经过;石秀建称,其目睹左德刚三人与周某发生过纠纷,但未目击杀人。但随后刘道胜称其陈述全凭猜测;石秀建更是直接翻供,并没有目睹左德刚与周某发生过纠纷,更没有开车拉着左德刚去找周某。

    侦查机关陆续取得左德刚、陈永宣、杨士庆三人杀害周某的“有罪供述”,但三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翻供,称受到残酷的刑讯逼供。三人入看守所的体检记录都显示,体表均有明显伤情,在案的讯问录像也存在明显异常。

    2011年5月3日,阜阳中院一审判左德刚死刑,陈永宣死缓,杨士庆10年。同年12月6日,安徽高院发回重审。

    2012年10月,阜阳中院再次判左德刚死刑。2013年10月29日,安徽高院维持死刑。

    2014年12月,最高法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安徽高院死刑判决,后安徽高院发回阜阳中院重审。

    2016年2月,阜阳中院第三次判左德刚死刑。2017年9月,安徽高院再次维持。

    2018年10月,最高法第二次撤销安徽高院对左德刚的死刑裁定,发回安徽高院重审。

    2020年5月25日,安徽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宣告左德刚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宣判后,安徽高院建议公安机关对周某被害案重新立案侦查,争取早日破案。

    因左德刚案、陈永宣申诉案、杨士庆申诉案未合并审理。期间,陈、杨申诉案先后被维持原判,陈永宣拒绝签字继续申诉仍在服刑;杨士庆已刑满释放,也在申诉。

    二

    本案无罪理由非常充分。原判决认定左德刚等三人故意杀人的证据主要依靠言词证据,但三人的有罪供述在关键情节上存在矛盾,关键证人的证言前后不一,疑点未得到合理排除,最高法两次不核准,安徽高院终审改判左德刚无罪。

    (一)没有指向左德刚等三人故意杀人的任何客观证据

    本案从发现尸体到案件侦破长达三年多,公安机关从现场没有提取到指向左德刚等三人作案的任何客观证据,根据被告人供述也未发现与本案有关的隐蔽性客观证据。

    (二)没有作案动机

    左德刚与周某非但没有不共戴天之仇,而且二人相识,曾在一起吃过饭,不可能仅因怀疑是周某偷了自己区区几百元的空调外机,就故意杀人。陈永宣更是和周某同病相怜,他们都遭遇父母离异,都是由爷爷奶奶带大,两人私交甚好,常在一起玩耍。杨士庆也与周某相识。依常理,除非有极大的仇恨,否则他们不会去杀人。尤其是陈永宣,一个孤儿,刚刚才结婚,绝对不可能参与杀人。

    (三)案发原因的相关情节也未能查清

    原判认定周某偷了左德刚的空调,后遭报复。出租车司机李治臣反映2007年1月份周某和两个小孩曾让他拉过一个空调外机;收废品的余家超证明2006或2007年天冷时,有一个小男孩卖了一个空调外机。李治臣讲的两个小孩是谁、余家超讲的男孩又是谁、偷的哪家空调、与本案是否有关联性,左德刚家空调外机何时被盗等情节,均未查清。

    (四)案件侦破极不自然

    本案侦破源于刘道胜的检举,但刘道胜很快自证其伪,检举内容从抽象到具体,从怀疑到明确,多次反复变化,部分检举内容存疑,部分检举内容查证不属实,部分检举内容与一审判决认定矛盾。其详细检举了左德刚等人作案的事实,但检举内容与各被告人归案后的供述严重不一致。

    (五)证人多次翻供,理由牵强

    “准目击证人”石秀建证言前后反复,翻证原因牵强,不足采信。石秀建起初称,开车带左德刚等人找周某,目睹双方发生矛盾的经过;后又否认,称此前供述是公安人员逼迫、引导的。在监狱以涉嫌伪证将其隔离审查40天后,石秀建再次翻证,称此前翻证原因是怕左德刚打击报复。左德刚身在监牢,如何打击报复?

    与陈永宣关押同一监室的张亚亚、张建军、王树德,证言明显不足采信。在侦查期间,张亚亚证明陈永宣对他说左德刚、杨士庆和陈永宣坐一个叫石秀建开的出租车在江店中学附近找到男孩;在安徽高院找其核实情况及二审开庭出庭作证时,又称陈永宣没说过坐出租车的情节,该情节是听其他犯人说的。张建军、王树德在侦查阶段均证明,陈永宣说过其因故意杀人被关进来,但张建军在二审开庭时又称陈永宣没有告诉他杀人的事,陈永宣杀人的事是管教干部说的。陈永宣否认向张亚亚、张建军、王树德说过杀人的事,依常识也不可能说。

    (六)连作案时间都无法准确认定

    周某的尸体在43天后被发现,尸检结论推断死亡时间在两周或三周以上。原判认定左德刚等人在2007年1月13日晚行凶,但周某爷爷却证明周某是1月14日下午2点多离家。

    多位证人证实杨士庆1月13日晚在家,不可能跟随左德刚杀人。

    (七)定案仅靠矛盾百出的言词证据

    而左德刚、陈永宣、杨士庆有罪供述之间的矛盾未得到合理排除,部分情节不能相互印证,与其他证据亦不吻合。

    (1)三人会面地点、寻找周某的方式、作案地点、过程等方面,左德刚、杨士庆的供述与陈永宣供述存在矛盾。左、杨称,是坐石秀建的出租车找到周某,后行凶;而陈永宣称,三人步行到江店中学门口找到周某,将周某带至老区政府南边河的北侧小树林处行凶。

    (2)三人关于行凶的细节的供述,不能互相印证。

    (3)三人关于行凶殴打的情节,与客观证据法医尸检记载矛盾。三人均供述对周某拳打脚踢、杨士庆用棍子打。而法医尸检显示,周某颈部、头部有皮下淤血,“胸部、腹部及四肢均未见明显外伤”。

    (4)未提取作案工具棍子,未查明绳子的来源、棍子的去向,三人供述不吻合,与证人证言亦不吻合。

    (八)有罪供述来自于残酷的刑讯逼供

    左德刚称,曾被挂老虎凳几十小时;陈永宣称,被吊打、针扎、不让喝水;杨士庆称,被吊起来,生理、心理都到了极限……他们被侦查人员外提后,看守所民警曾拒绝在他们返回看守所后的体检表签字。陈永宣《入所健康检查表》载明,其左上肢皮肤擦伤、点状数十个烧伤疤痕,左下肢膝关节伤痕,左足背一伤痕。颍上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出具的《情况说明》也证实,左德刚双下肢轻度肿胀系被关押体质下降,在审讯时较长时间坐审讯椅形成。这至少说明,左德刚遭受了超过其身体承受能力的审讯强度。

    (九)有其他真凶的可能

    死者周某母亲2019年6月发微博称:因1991年周某之父周广付与石振龙之父产生纠纷并失手将其打死,两家就此结怨。2006年2月石振龙放言:等周广付服刑回来,就把广付儿子杀了。2006年7月周广付服刑回来,2007年1月,周广付儿子周某遇害。

    周某生前多次撩拨李成的女友陈雪艳,而在周某尸体被发现后,李成立即外出。

    本案若死者确定就是周某,也不能排除有其他真凶的可能。

    三

    作出无罪判决本十分艰难,也经过安徽高院审委会讨论,应该由院长签署,但仅42天,在左德刚申请国家赔偿的前夕,安徽高院院长董开军先生又以发现本案存在错误为由启动再审,左德刚家属及原律师称系来自被害人一方的强大压力。

    徐昕律师表示:我充分理解被害人母亲的心碎,坚决支持公安追查真凶。年初我为一起安徽死刑复核案件提供法律援助(也是因为被害人一方大闹,就判了死刑,但我相信最高院不会核准),要求家属反复到被害人家中求情,赔偿,干活,下跪。但本案确实证据不足,否则最高法怎么可能两次不核准?安徽高院又怎么可能宣告无罪?中国的无罪案件有多难?是否真凶,只能凭证据,而不能凭猜想,凭先入之见。我问过原辩护人,其确信左德刚并非真凶,而不只是证据不足。

    原辩护人向安徽高院提出改变管辖、法官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八份申请,均被驳回。不允许同案人员陈永宣、杨士庆参加左德刚案的审理,怎能查明真相?安徽高院经审判委员会决定,两次判死刑,一次宣告无罪,宣告无罪仅42天后又由院长召集审委会决定再审,如此反复,审委会委员是否应当回避?是否应报请最高院指定异地管辖,或直接提审?

    左德刚及家属无奈解除对原辩护人的委托。前天,左德刚妻子接到电话,法官要求周一拿着新委托手续到安徽高院,“重新委托辩护人只有15天准备时间。”

    死刑案件,救命的案件,安徽高院宣告无罪后,又想再判死刑?以前审了11年,现在就给新律师15天的准备时间?

  • 陕西男子羁押期间被“打成瘫痪”

    【民生观察2020年8月20日消息】陕西男子方禄华没能“平平安安”等来案件重审的那一天。据家属反映,一周前(8月12日),52岁的方禄华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被人打至重伤,脖子以下全部瘫痪,看守所称“被人踹了一脚,滑倒摔的”,当地称已成立调查组。据悉,方禄华此前曾多次实名举报当地干部贪污问题及镇政府、派出所包庇。2019年,其因“滥伐树木罪”被逮捕判刑。

    据今报传媒报道,陕西男子方禄华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被“打成瘫痪”,看守所称“被人踹了一脚,滑倒摔的”,当地称已成立调查组。

    方禄华的辩护人蔺先生说,就在方禄华被打的前一天,他刚刚接到异地检察院的电话,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一审判决,将退回补充侦查。

    “我们家属到现在都没看到监控,不知道父亲怎么成了现在这样。”方禄华的儿子方明(化名)告诉记者,父亲此前因一起案件被羁押在商南县看守所。然而,8月14日早上再次出现在家属和辩护人面前时,却已经头缠纱布,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一动不动。

    “8月14日,我在医院看到方禄华时,他已经一点知觉都没有了。”辩护人蔺先生回忆说,当时,方禄华的额头包着纱布,左脸有伤,鼻子还在出血。“喊他十几声,动都不带动的。”

    由于病情严重,商南县将方禄华转院至西安某医院救治。蔺先生提供给记者的一段视频显示,医生称方禄华伤情严重:“喉部以下全瘫、双目失明……风险很大,残疾率可能占95%以上”,计划于8月18日下午对其进行手术。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方禄华如何受的伤?

    蔺先生对记者表示,根据看守所给他的说法,方禄华是在8月12日下午5点左右,被同监室人员打伤的。

    “看守所说,同监室一个犯人踢了方禄华一脚,地上滑,他摔倒摔的。”蔺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其与“商南县看守所朱所长”的通话录音,录音中体现有上述内容。

    方禄华的家人告诉记者,方禄华受伤后,看守所并没有第一时间告知家属。“受伤第二天,看守所还给我母亲打电话,让她到看守所来‘谈谈’,直到父亲伤重转院前,我母亲才和辩护人在医院见到他。”方明说。

    方禄华的家属告诉记者,事发后,他们和辩护人多次要求看守所调取监控视频,但至今没有见到。

    “他们刚开始同意了,谁知后来又说不让看。”蔺先生说,8月16日,也就是方禄华被打的第四天,商南县公安局对方禄华出具了《监视居住决定书》和《释放证明书》。他曾向“商南县公安局局长李志学”发短信反映了方禄华的遭遇,对方回复称:“刑警大队正在立案调查!”

    对于方禄华受伤的具体经过和上述说法,8月19日上午,记者分别拨打蔺先生提供的商南县公安局局长李志学和商南县看守所朱所长电话,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向二人发送短信,也始终没人回复。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商南县公安局和商南县看守所,两单位均让记者联系商南县委宣传部。

    19日当天上午,记者联系上了商南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留下记者联系方式后称“随后会有人联系你”。

    当天下午,商南县委宣传部回复记者称,方禄华在看守所被打伤确有其事,经初步了解,是同监舍人所打。目前,商南县已经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县检察院配合,正在开展调查。具体情况调查出来后会反馈给记者。

    据悉,52岁的方禄华是商南县英华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此前,他曾多次实名举报村干部贪污,并举报镇政府和派出所包庇。

    “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都不理。后来,方禄华就对当地政府提起了行政诉讼,不过,一审、二审都败诉了,接着他就开始上访。”蔺先生称,此次方禄华被控“滥伐林木”,正是之前被他举报的人提供的材料和证言。

    据方禄华“滥伐林木”案的一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5月,商南县公安局以涉嫌“滥伐林木”将方禄华抓捕,2019年11月,商南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2019)陕1023刑初71号刑事判决,方禄华获刑三年又二个月。不过,方禄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不予认可”。

    事后,方禄华不服,上诉至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蔺先生说,由于方禄华早前曾实名举报当地官员。为保证司法公正,因此他申请了异地审理,商洛市中院采纳了这一建议,该案被移送至丹凤县法院异地管辖。

    “方禄华被打前一天(8月11日),我刚接到丹凤县检察院的电话,说已经对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了。谁知道现在又出了这种情况。”蔺先生说。

    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看守所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其安全。对于此事,当地应及时介入调查,及时查清是否有公职人员参与殴打行为,同时也应当严查看守所方是否存在监管失职等行为。

    就在发稿前,蔺先生向记者发来消息称,8月18日手术效果不错,方禄华的情况有所好转,但“虽说是好转,也只是眼睛能转了转,看看自己的家人。”

  • 余文生被羁押近千日首见律师

    【民生观察2020年8月15日消息】周五(8月14日),被以“煽颠罪”获判有期徒刑四年及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的余北京知名人权文生律师在被羁押近千日后,中共当局终于获准其二审辩护律师跟进会见,余文生自述身体健康尚可,唯有右手及牙齿出现问题。

    公开信息显示,余文生律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已快两年零七个月,在近千日的时间之内,历经被批捕、被起诉、被秘密开庭审理直至被秘密宣判有罪获刑四年及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中共当局始终未批准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

    经中共当局2019年5月9日秘密一审后,拖延至2020年6月17日才秘密宣判,余文生判四剥三,当事人表示不服判决,并当即提出上诉。家属许艳女士聘请河南常伯阳和四川卢思位两位律师担任辩护人。上月(7月),常伯阳律师前往徐州跟进,但遇到阻滞,未能成功会见以及阅卷并复印卷宗。

    8月13日,余文生案二审辩护律师卢思位去到江苏省检察院,成功阅卷并复印纸质卷宗,但因时间关系,未能拷贝电子光盘证据,要等到下次再办。翌日(周五,14日),卢思位律师前往徐州市看守所申请会见,竟然成功会见,过程比较顺利。

    余文生告诉卢思位,自己身体健康及精神尚可,只是右手抖动厉害无法提笔写字,同时牙齿出现问题,除左边无力咀嚼之外,右边牙齿更有脱落现象,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右手神经受损发生抖动疑因是2014年被关押北京大兴看守所时留下的后遗症,而徐州冬天天气湿冷,导致手患加重,目前只能练习用左手写字。

    根据余文生自述,2018年1月被捕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受到种种折磨,被指定长时间坐在铁凳上,导致其意识出现模糊,难以分辨时间,譬如上午、下午或是晚上。2019年7月即余文生被秘密开审后两个月,曾因中暑晕倒,当时血压出现异常。目前余文生有一个小时的放风时间,并可以看书并练习左手写字。至于监仓居住条件,余文生认为尚不糟糕,定员24人一间,目前关押21人,不算太挤迫。

    余文生向律师表示,一审欠公正,一审律师(官派律师)的辩护流于形式,而且极不尽责,并在2019年5月9日秘密开庭后,就再未前去会见。

    余文生希望二审法院能够公正处理,辩护方案方面则全权授权辩护律师相机行事,同时认为自己的案子并无秘密,应该让所有关心余文生的人知晓。最后,余文生向妻子许艳女士表达深深的感谢,同时亦感谢所有关心的家人、朋友、同袍、国际社会以及媒体朋友等人士,表示他日获得自由后将会一一致谢。

  • 马彬之死再次拷问审前羁押制度

    【民生观察2020年6月28日消息】2020年6月19日,民营企业家马彬死了。2016年6月18日,无党无派的亿万富翁马彬在北京房山某小区的地下车库失踪,十多天后,家人才得知他被带到了哈尔滨。2018年5月15日,他在黑龙江大兴安岭林区加格达奇法院接受图强林区基层法院的审理,当庭陈述被严重刑讯逼供,并脱下裤子要求验伤,法庭被迫中止审理。2019年3月6日,马彬突发脑梗住院,随时有生命危险,但图强法院依然拒绝了其辩护人徐昕律师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10月16日,马彬脑梗死,依然被拒绝取保。10月19日,马彬成为植物人,终于可以横着离开看守所。果然是让你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然后就是2020年6月19日,他死了。

    身家万亿又如何?抓你关你分分钟。把你一直关到死,一场游戏一场空。

    著名媒体人刘虎曾写过《最后的案件》报道此案,看完之后就会明白,有些司法机关不好收场,就在盼着马彬死,马彬一死,案子一销,万事大吉。“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要不了多久,就没有人还会记得这个案子了。就算你记得,也没有办法。徐昕律师愤怒地说,要追究有些人渎职、玩忽职守、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但是,谁也不会被追责,根本就没人理你,有人理你也会是轻飘飘地来一句:马彬是脑梗死的呀,他自己有病死的嘛,他是不是有病?

    案情很简单

    马彬是北京房山人,出生于1961年,家住北京市房山区,是宝恒投资有限公司、中油丰年(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瑞雪丰年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的董事长。

    2012年上半年,马彬控股的宝恒投资有限公司受宁波北大荒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恳请,以2.9亿元的价格收购了三亚保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后因股东合法权益受到三亚保力公司的两名实际股东——北大荒物流及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侵害,马彬对建设集团及北大荒物流提起多项诉讼,其中,4宗已经一审二审胜诉,1宗在一审胜诉的基础上申请中止;另外3宗因马彬被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图强林区检察院强行带走而被迫中止。

    马彬是2016年6月18日被抓走的,6月24日才被黑龙江省图强林业检察院以涉嫌行贿罪刑事拘留,中间的7天发生了什么?马彬后来在庭审时说,他遭遇到了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

    2016年6月24日,马彬因为涉嫌行贿罪被黑龙江省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日由黑龙江省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指定图强林区检察院侦查管辖,图强林区检察院同日决定刑拘;同年7月8日由黑龙江省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决定逮捕,次日由图强林业局公安分局执行。

    图强林区检察院指控马彬与时任黑龙江农垦北大荒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仉某某共谋,意图收购三亚保力公司10%股份,随后,仉某某虚构了与马彬合作成立公司经营油品的事实,使马彬的公司通过购油合同获得4.13亿元,最后马彬用其中2.9亿元,以宝恒投资公司名义收购了股权,案发至今未归还。

    此外,检方还指控马彬于2009年末因想要低价购买北大荒商贸集团位于哈尔滨的一处油库,在北京给其董事长钱某某送去20万元,后如愿以偿;2012年6月,马彬为使收购保力公司股权顺利,在三亚购买一块价值21.05万元的伯爵手表,送给了时任北大荒集团副总经理和黑龙江省保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仉某某,累计行贿41.05万元。

    没有管辖权

    显而易见的,黑龙江对本案完全没有管辖权。马彬是北京房山人,他收购的是海南三亚的企业,指控的行贿行为都发生在北京,不在黑龙江。依据刑事诉讼法,此案要么归犯罪发生地法院审理,要么归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审理,不是北京也是三亚,黑龙江的法院凭什么审理呢?

    图强法院说,取得了黑龙江省高级法院的指定管辖函而进行审理。问题是,黑龙江高级法院也无权管辖该案,凭啥指定下级法院去审理呢?据说,图强检察院也取得了黑龙江省检察院的指定管辖权,但是,黑龙江省检察院也无权管辖此案。

    马彬在法院开庭的时候连连发问:我是北京人,公司也是上海或北京的,本案和大兴安岭没有任何关系,你们大兴安岭的法院凭什么审判我?你们有管辖权吗?我一年前就要求验伤,跟你审判长提过多次,为什么就是不给我验?我如何能够相信你们能够公正审判?就算你们图强法院要审我,为什么要借加格达奇的法院,就算有一天我被冤枉了,我也想看看审判我的法院的样子,你们为什么不让我看?

    原来,大兴安岭图强林区基层法院是中国非常罕见的名字里面没有“人民”二字的法院,现在已经更名漠河法院。图强法院借用一千公里之外的加格达奇法院的审判庭来审理此案,法官需要坐6个多小时火车才能过来。干吗要这样?谁也不知道。图强法院只有一名刑事法官,合议庭三位法官中,有两位来自民事审判庭。如此颤颤巍巍地组成了一个合议庭,审理一个他们眼里的“大案”。图强林区2015年的总产值是3.83亿元,而本案“挪用公款”部分就达到了2.9亿元,图强法院创建36年来还从未审理过如此“大案”!由于面临改制,图强法院担着这个案子审着审着,他们法院没了。

    当庭脱裤子

    当庭,马彬声泪俱下地讲述自己被刑讯逼供的经过:他被强行带至哈尔滨后,检方的刑讯逼供的手段有:暴打,打耳光,长时间固定坐姿,不让睡觉,威胁、侮辱、诱供,多次以死亡相威胁。2016年6月23日,侦查人员将马彬蒙上头套,外提到野外,进行残酷刑讯。拳打脚踢之后,侦查人员还拿钝器往其双腿部猛击,后又用方钢在其腿上滚动碾压,最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笔录让其签字。当时如果不签,他很可能会被打死。为了保命,马彬只得按照他们的提示进行供述,并编造了虚假的交待材料。

    说到悲愤处,马彬竟然当庭脱了下自己的裤子,用手指着自己的双腿,要求审判长、审判员当庭查验!审判长见状急忙命令法警制止,两名法警迅速给马彬穿上了裤子。庭审也不得不因此中断,再未开庭。

    人死案已销

    如今,马彬已死,图强法院已更名,一切都将如过眼云烟,了无痕迹。徐昕律师再次悲愤地质疑当前的审前羁押制度,但律师质疑又怎样?审前羁押,早就是路人皆知的司法机关插手经济纠纷的“合法伤害权”。

    审前羁押,应该遵循法定原则。羁押的使用条件和程序,法律有明确规定,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时才能实施。刑事拘留之前的七天,马彬在哪里?这七天的合法手续是啥?明明没有管辖权,凭什么羁押?

    审前羁押,应该遵循比例原则。如果为了保护国家和社会公益而不得不对公民个人权利加以限制或剥夺的话,要尽可能选择对公民个人权利损害最小的手段,并且其行为对公民个人权利造成的损害不得大于该行为所能保护的国家和社会利益。马彬只是涉嫌行贿而已,有什么国家社会利益需要把他羁押起来才能维护?既然刑诉法明确规定了以取保为原则,这类经济犯罪案件,就应该一律取保。重病缠身还长期羁押,脑梗发病都不放人,直到成了植物人才放出来,连起码的人道主义都不讲了。

    审前羁押,应该遵循司法审查原则。羁押必要性审查喊了这么多年,像马彬这样被关死的情形依然在发生。民营企业家,能不关就不关,能不判就不判。说得真好啊!实际上呢?就是要关你,老子关死你!

    审前羁押,应该遵循司法救济原则。马彬重病在身,哪怕脑梗死,也无法取保,他还能从哪里获得司法救济?纵使家财万贯,在颟顸的司法机关面前,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现在马彬已死,此案已销。但徐昕律师认为,这是草菅人命,这是渎职,这是玩忽职守,这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必须有人承担法律责任。原图强林区法院院长张颖巍、承办法官曲祥川及合议庭成员,现漠河法院院长,大兴安岭检察、原图强林区检察院涉嫌刑讯逼供的人员,加格达奇区看守所、漠河县看守所所长及驻所检察官,是直接责任人。

    家属和律师长期向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的常委、检法领导寄信喊冤,请求取保,无人理睬。这样制度性漠视人命的领导,也应当有所反思。

    我国刑诉法本规定了取保为原则。马彬的不幸,是相关办案人员不尊重法治所导致的结果,也反映了取保制度不被落实的残酷现状。

    中国法治建设还在路上,但已经取得一些值得肯定的成绩。中国已经确立了无罪推定的原则,未经终审判决,应当推定嫌疑人无罪。《刑事诉讼法》限制羁押的必要性,只要“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就无须羁押。

    但取保候审被适用得无比苛刻,不把人关成植物人、关残或关死,就不放人。这是违反刑事诉讼法的。当然,刑事诉讼制度上也需要改进。期待马彬以生命的代价,能促进法治的点滴进步,真正落实以取保候审为原则,羁押为例外。

    为此,徐昕律师郑重重申六项建议:

    1、把取保候审从公检法的权力转换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确立以取保候审为原则。

    2、《刑事诉讼法》第67条相关款项修改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取保候审”。

    3、现阶段首先大幅提高轻罪的取保候审适用率,原则上一律取保,如危险驾驶、交通肇事、轻微盗窃、轻伤害以及绝大多数达成刑事谅解的案件等。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二审法院应当在发回重审的同时立即对被告人取保候审。延期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当在第二次延期审理的同时立即对被告人取保候审。

    4、增加程序性保障:侦查和司法人员认定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辩护人提出异议的,应当进行听证。侦查和司法人员认定有社会危险性,但最终被宣告无罪,或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不可能具有社会危险性的,侦查和司法人员应依照司法终身责任追究制进行追责。

    5、以电子手铐等技术为基础,建立取保人员的人身跟踪制度。

    6、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以审前羁押率的高低作为管理和评优的重要标准之一。

    最后,愿包头王永明案、太原姜玉东案、广州寇南南案的办案人员汲取黑龙江马彬案的教训,敬畏生命!愿马彬家属坚持申冤,还马彬在天之灵一个公道!愿马彬先生安息,法治点滴进步!

  • 陈兆志因言获罪羁押月余终见律师

    【民生观察2020年4月24日消息】日前,因发表疫情批评言论而被捕已月余的北京科技大学退休教师陈兆志终于获准会见律师,曾于网上发表评论指“武汉肺炎”并非“中国制造的病毒”,而是“中共制造的病毒”,被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刑拘,其后罪名被变更为“寻衅滋事罪”,羁押北京海淀看守所。

    据悉,疫情发生以来,国际社会以及多名政要纷纷发表讲话,矛头直指疫情发源地中国大陆地区,暗示“新冠病毒”系“中国制造”。上个月(3月)陈兆志就网络“新冠病毒”来源之争发表评论称,“武汉肺炎”不是“中国制造”而是“中共制造”,并批评中共隐瞒疫情及处置不当。

    3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东升派出所对陈兆志进行传唤,翌日即11日,陈兆志被刑事拘留,罪名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4月14日,陈兆志被海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罪名变更为“寻衅滋事罪”,羁押海淀区看守所。期间,家属聘请的律师申请会见,但遭到拒绝。

    据了解,陈兆志患有高血压、脑梗等多种疾病,健康情况不容乐观,为此家属曾尝试申请取保候审,但遭到警方拒绝。

    周四(23日),律师终于获准会见,陈兆志透露,被捕后,办案人员多次劝其认罪但未果,并拒绝在讯问笔录上签字,坚称自己是行使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并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抓捕出于打击报复,属于政治迫害。

    公开消息显示,2019年7月,中共前总理李鹏去世,7月29日,北京八宝山公墓举行李鹏追悼会,多位中共领导人前往参加,当车队抵达八宝山时,陈兆志高呼“打倒李鹏!李鹏是刽子手!”等口号,被现场人员控制并带到东升派出所,期间遭到警员的殴打致伤。陈兆志被释放后,多次举报将其打伤的警员,并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但案件始终未有下文。

  • 福州唐兆星羁押期间房屋被拆

    【民生观察2020年1月1日消息】本网获悉,福州维权访民唐兆星的房屋在毫无通知且无手续的情况下被强拆,而唐兆星本人尚在看守所被羁押中。2018年9月,唐兆星与另外两名维权访民一起被控“寻衅滋事罪”,一个多月前案件已开庭审理,但未有宣判。

    据悉,19年12月25日圣诞节当天,唐兆星位于福州仓山区的自建房屋被新成社区强拆,而直到强拆队伍退场,唐的妻女都未获知会,更无法律手续。唐的妻女事后由其他朋友口中才得知自家房屋已被社区强拆,而房主唐兆星目前正被羁押看守所。

    自家房屋被莫名强拆后,唐兆星女儿唐媄慧立即致电新成社区质问原因,社区主任回答称强拆由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决定,社区只是执行上头的任务,将责任完全推卸。

    而后,唐媄慧报警求助,110指挥中心派警前来了解情况,但首先询问的是唐家房屋是否合法、有无产权证以及几时建造等与非法强拆无关的问题,到派出所做询问笔录时,警员同样提问上述问题,而只字不提强拆的问题。

    有陪同唐媄慧一起到派出所的朋友向警员提出质疑认为,当事人向警方报警求助,是要了解一下自家房屋是被什么人或者什么机构非法强拆了,与房屋性质并无直接关联,就算房屋欠缺手续属于违建,需要依法拆除也有一定的法律或行政法令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执行拆除指令,而非毫无通知和手续之下偷偷强拆,这样做于理于法都不合。

    唐兆星坚持维权多年,2018年9月,与其他两名访民一起被福州警方以“寻衅滋事罪”抓捕,羁押在福州市看守所,警方指控唐等人多次在法庭内外、看守所门口以及国际会议所在城市等地方闹事扰序,案件在被超期羁押一年多后于19年11月下旬开庭审理,目前为止尚未宣判。

    知情人表示,唐兆星还在看守所,妻子患精神病多年,无自主民事能力,唯一的女儿也患抑郁症多时且年纪尚轻,对家中事务知之不多,因此唐兆星的家属并无处理此类问题的能力,而当地政府趁唐兆星无法亲自处理的情况下偷偷非法强拆其房屋的做法极度卑鄙无耻,相比强盗还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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